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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媒体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21

公民媒体范文(精选11篇)

公民媒体 第1篇

广义的公民媒体, 既包括博客、公民新闻网站、以集纳媒体新闻为主的信息分享网站、社交网站和视频分享网站, 也包括传统媒体网站中的公民参与板块。其中以公民新闻网站最具代表性。此类网站多出现于近两年, 在报纸、电视网等传统媒体发展面临困境的背景下, 成为美国非职业媒体网络新闻传播的特殊景观。

不过, 虽名为公民新闻网站, 但其工作人员却通常并非一个人, 而是大小不等的群体。这些人员多数为兼职或者从传统媒体退休、离职的人员, 网站运作也与一般媒体网站没有太大差异。不同之处在于, 公民新闻网站通常规模较小, 与媒体网站难以比拟。而与偏重个人表达和资源共享为特色的博客相比较, 公民新闻网站更重视原创新闻采集, 其特征类似于利基媒体。

公民新闻网站在内容类型、新闻采集及网站运营模式方面差别较大。有的以原创新闻报道为主, 有的以集纳其他媒体新闻为主, 社交网站和视频分享网站中的新闻内容也在逐渐增多, 传统媒体网站中的公民参与板块有的也已独立成单独网站。经济模式方面, 多数以外部捐助、成员会费为主要收入来源, 没有广告或者广告较少。网站多数为非赢利性, 少数网站在获得启动资金援助后能够实现自负盈亏。

以报道新闻为主要内容的网站

有的以报道本地新闻为主, 有的关注国际事务, 有的关注利基领域, 如政治、健康或者科学。不过都有一个共同点:提供当地主流媒体未能提供的空白领域的原创报道。

下面是其中比较大的一些网站:

以报道本地新闻为主的网站, 如圣迭戈之声网站、明尼波利斯邮报网站、纽海文独立网站等。

其中, 圣迭戈之声网站建于2005年, 专事圣迭戈本地事务的调查性报道。网站由当地某慈善家出资创办。最初计划借由广告实现经济自给, 但随着经济环境变坏, 网站广告收入缩水。幸而有其他几笔捐赠, 网站才得以维持运转。2008年网站有成员11人, 其中9位为职业新闻人。除此之外, 网站还聘有5位固定自由作者。该网站一些调查性报道在当地已经产生反响。根据谷歌的统计, 该网站月浏览人数在7万至8万。

非赢利性的明尼波利斯邮报网站建于2007年, 创始人为前报纸出版人乔克莱默。网站致力于明尼苏达州政府、公共事务、艺术、商业及体育新闻报道, 有时也报道一些国际和国内新闻。网站目标受众是热心当地事务的市民和不满于传统媒体的年轻人。该网站启动资金来自一名私人捐赠者和一个基金会, 它的财务目标是将收入结构合理化。为保持网站的非赢利性, 网站广告被严密监控, 以确保不被用来赢利。该网站聘有3位全职记者, 6位全职或兼职编辑。此外, 它还每周聘用6名记者为其作特别报道。2009年2月网站月浏览人数为30万。

除了以上报道地方新闻的网站外, 还有一些公民新闻网站关注其他主题, 如国际事务、调查性报道、国会事务以及健康保健等。其中比较知名的网站, 如:以国际报道为主题的环球邮报网站, 该网站聘用全球各地通讯员为其提供报道, 网站收入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在线广告、网站会员费以及通过辛迪加向其他在线和印刷媒体销售其国际报道;以调查性报道为主题的支持公众网站, 网站聘用来自《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一批记者编辑, 曾经与《洛杉矶时报》合作发表了一系列有犯罪记录的护士从事保健工作的报道, 该网站完全由博爱组织资助;以报道州议会新闻为主题的亚利桑那卫报网站, 网站采取利基策略, 内容服务于政治界人士, 收入来自订阅费, 网站聘用4名全职记者, 他们每日在各自家中更新网站内容;而凯瑟健康新闻服务网站则是以健康政策和保健策略为主题的网站, 网站由凯瑟家族基金创办并提供运转经费, 网站聘用了一批在知名传统媒体工作过的资深人士, 该网站的深度报道同时在传统主流媒体上发表。

以集纳其他媒体新闻为主的网站

它是一种网友之间分享新闻信息的网站, 网站不做原创新闻, 而是对其他媒体报道的新闻进行整合、排行。

比如掘客网站。Digg公司是掘客网站的鼻祖。掘客类网站其实是一个文章投票评论站点, 它结合了书签、博客、RSS以及无等级的评论控制功能。它的独特之处在于没有职业网站编辑, 编辑权全部取决于用户。用户可以随意提交文章, 然后由阅读者来判断文章价值。目前Digg已经是全美著名的大众网站, 每月用户数量有数千万。

与掘客网站要求用户提交新闻信息不同, Reddit网站只要求用户提交新闻信息的链接, 让其他用户投票决定该新闻信息是“升”还是“降”。

其他类似网站还有Topix。Topix的特色是以用户为中心提供本地化的新闻信息, 比如用户所在社区新闻故事、社区事务讨论等。Topix已经成为浏览量可与Digg一争高下的用户排行网站。截至2008年12月, Topix的月浏览人数是6200万, 稍逊于Digg的6800万。由于用户高度本地化, Topix对于本地广告商尤其有吸引力。

上述三大新闻集纳网站日益上升的影响, 已经引起传统媒体网站的注意, 许多传统媒体网站开始模仿它们的做法, 让用户也能够方便地对网站新闻进行投票、排行。许多主要新闻网站还将其新闻与Digg、Reddit、Topix网站链接, 以方便用户浏览和评论。

社交网站和视频分享网站

社交网站和视频分享网站在2008年也获得了广泛注意。

社交网站始现于1997年前后, 现在比较著名的社交网站如Facebook.com、My Space.com、Bebo.com等, 其中Facebook在2008年12月的浏览人数为5400万, 该网站去年增添了一个名为“newsfeed”的板块, 让用户分享朋友现在的状况, 很快该板块成为Facebook社区用户分享其他地区信息的地方。尤其在总统大选期间, 这一板块成为用户表达选举主张和分享竞选消息的空间。

You Tube是最为流行的视频分享网站, 以娱乐内容著称, 2008年新闻分享成为该网站一大特征。近年来, 该网站用户数量增长很快, 2007年1月为3100万, 2008年12月升至8200万。与以往相比, 现在更多用户视之为了解公共事务新闻信息的渠道。尤其在大选期间, 这一使用得到了最好的体现。据《新闻周刊》统计, 用户共在该网站观看了多达20亿条有关麦凯恩和奥巴马的视频, 总时长达到1500万小时。其中不乏由网友提供的视频, 如流传很广的“奥巴马女孩”。

除了You Tube, 还有不少名气和浏览量较小的社交网站, 比如Twitter、Plurk等, 月浏览量在上百万到几十万不等。

传统媒体网站中的公民参与

过去几年, 媒体网站也竭力把公民纳入其新闻内容提供者的范畴。2008年, 有些媒体网站在这方面取得进展, 比如CNN的i Report.com, 已经成为比较成功的独立网站。

i Report首次出现在2006年, 最初是观众向CNN网站和有线频道提供新闻的渠道。后来由于用户提供的内容实在太多而被暂停。2008年, i Report作为CNN整合用户生产内容努力的一部分重新启动。新的i Report网站, 类似于You Tube, 用户可以在网站上分享视频、音频、照片以及故事和经验等, 某些内容还可能会出现在CNN网站或者电视频道中。

其他新闻机构也有类似板块, 如MSNBC的First Person, 让用户对突发事件提供自己拍摄的视频、照片或者第一手报道。ABC的类似板块名为i-CAUGHT, 则让用户上传和分享一些更个人化的内容, 比如政治、天气、娱乐、玩笑、动物等。《哈特福德报》网站的i Towns板块, 则让居住在康涅狄格州的公民向该报及其网站提供新闻信息、文章、照片及视频等。

除了以上这些较为成功的尝试外, 也有一些不太成功的案例。比如“弗吉尼亚人副领航员”网站, 经过9个月实验, 最终宣告失败。

尽管公民媒体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但是公民新闻网站还远不能称为是传统媒体的替代品。皮尤研究中心公众与新闻界项目两年一次的新闻消费调查显示, 公民新闻传播活动的参与人数和参与程度都比较有限。只有4%的美国人曾经在网上张贴自己采集的新闻内容, 7%的受访者曾经偶尔对新闻报道发表评论。即使那些对新传播技术很热衷的人, 所占比例也不是很大。另外, 主题较为狭窄, 信息来源较少, 内容更新不及时, 信息的可信度与质量难以保证等, 都是它们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该成果受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 项目批准

号:2006BS25)

(刘学义为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后, 吉林大学新闻系副教授;王一丽为空军航空大学社会科学系讲师)

公民社会与公民意识 第2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推进,公民社会在我国迅速崛起。公民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法律意识的养成是构成公民社会的品质特征,是发展公民社会的主观条件。公民社会发展离不开公民意识的培育;同时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也将得到孕育与提升。

公民社会与公民意识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如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并不是简单而又机械的单向度关系,而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以一种能动的、交互的方式互相反映,其中社会存在决定并制约着各种社会意识的产生,但社会意识又并非总是消极被动的,它会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公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心理与思想观念形态,毫无例外与公民的现实公共活动密切相关,是公民现实公共活动的反映,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将得到孕育与提升,公民社会发展是培育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同时公民意识的培育又对公民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民社会发展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培育

公民意识对于公民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什么是公民意识?简言之,是指一国公民对于公民角色的认知心理和价值评判,包括公民对自身的社会地位、权利和义务、责任,以及对社会基本规范的认知、信念、观点和思想。

烟云 公民自媒体推动正义力量 第3篇

“巧家是个神奇的地方,冤假错案之乡”,电话里云南本地网络大V烟云略带蜀中口音,调侃着说,回想起4年前,律师杨柱与一名记者约见他,想在调查钱仁凤冤假案之前,让其以网络传播者的身份为之振臂一呼,而此事,距离2012年轰动全国的云南5·10爆炸案中错认为主凶为赵登用的案件,事隔仅7个月,“当时,巧家县公安局可是拍着胸脯说赵登用是主谋”。

双方见面后,烟云看过杨柱递过来的上诉材料,对这位贴钱为别人打官司的律师极为敬佩,而材料中写到的钱仁凤,出身、遭遇,受到的庭训、逼供一幕幕如关汉卿笔下的窦娥,冤情有过之而不及,烟云随机答应在下午的腾讯微博上先擂第一轮鼓。

在查阅烟云2012年更新的腾讯微博时可发现,12月23日下午1点20分,烟云一篇题为《巧家又现冤案,16岁花季少女被指‘投毒身陷牢狱十年之灾》的微博在线上发布后,广为流传,相继被一些网络大V“刘虎”“李新月”“徐侠客”“秀才江湖”等转发,产生二次扩散效应,随后的转发量达到3071条,跟了222条评论。

微博出来后,大部分的网友对此事爆出后首先感到愤慨,查看烟云微博下方当日的评论可看到,很多网友留言说会持续关注,并希望巧家县公检法能站出来给个说法。而烟云则在微博评论中呼吁:“请关注巧家冤案,协力为钱仁凤昭雪平反!”而后,又提到了云南的司法部门和媒体的微博。

出狱后,钱仁凤和帮助过她的知名博主烟云见面。

然后一名网友迅速回应道:“ 都市报刘兄报道后一直在关注,百度贴吧搜索昭通关注,置顶帖就有 。”也有持怀疑者认为是否造谣。并提到昭通警方微博,要求辟谣。

问到烟云在转发钱仁凤投毒案前是否有迟疑,烟云答,被杨柱的热情与信心打动了,再说看到了大量的钱仁凤本人写给家里的信,及其亲属往来奔走信件,杨柱根据钱仁凤口述整理有关案情多处疑点的详细条例,并根据近几年巧家多起冤假错案积累的不信任,遂为之奔走喊冤。

评论中很多网友表达了他们的同情表示听到这件事,心里很难过。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而言,很心酸。并对当地司法部门表示质疑,“巧家爆炸案中,拍胸脯拿职位担保的公安局长这次还会故技重施吗?”

后来烟云写到:“ 最新消息,此案已引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重视,将在近期向法院抗诉。感谢全国网友对巧家钱仁凤冤案的关注和声援!”

第一条微博散发出去后,烟云又将更为详细的案情陈文公布在其担任版主的云南网旗下金碧坊贴吧上,前后阅读点击量突破4万,而《巧家又现冤案,16岁花季少女被指‘投毒身陷牢狱十年之灾》那篇微博前后的阅读量已达到75万,舆论为之憾然,也引起包括巧家县公安局、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当地司法机关的关注,为钱仁凤投毒案的上诉重审施加压力。

事后回想起来,钱仁凤案能够得到重审并翻案,众多网友、媒体的力量功不可没,烟云说,当然还有杨柱、杨名跨两位律师的坚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也在案情进展的关键时期起到推动作用,而自己在案情进展中也尽了力,“至少帮了个忙,很有成就感。”

为此案,烟云也曾先后在腾讯微博广播10多次,逐渐关注、推动钱案的进展与庭审结果。2012年12月26日,在烟云发布钱案之后3日,原云南《生活新报》记者刘海川介入案件调查,以《巧家刑讯逼供酿冤案 女囚十年牵出神秘官二代》为题出稿,社会反响强烈,湖南《潇湘晨报》深度调查记者吴通清亦有类似报道,两篇报道将有关钱案是否冤假推向大众舆论面前。

就在刘海川报道出来后的一个月,有人多方打听有关刘本人的真实身份,烟云在1月29日新浪微博上转发了刘海川的疑问,并@刘海川说“很奇怪吗?最近昭通府情报局通过各种渠道四处打听我的个人身份,郎郎乾坤,青天白日,你们要干啥子嘛?”

作为云南本地资深爆料人,触及一些人的底线很容易。但并未阻止烟云继续对钱案的关注。

2013年1月10日,烟云在腾讯微博上发布了新年祝词,并提到钱仁凤冤案已成立专案组,高兴的是“钱案最终引起各级重视”,困扰的是“昭通会不会走走过场?”并提到了昭通警方微博。

有网友转发并评论道:“ 新的一年,正能量继续”,烟云回道“必须持续关注!”但案件的立案重审迟迟没有着落。

2012 年12 月23 日,烟云首先在微博上爆出钱仁凤冤案实情,引起舆论界极大关注,单条微博阅读量突破70 万。

直到2015年5月11日,烟云在腾讯微博上发布一点新的进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钱仁凤案进行了立案复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诉理由成立,予以支持。但钱仁凤的母亲因思念女儿成疾于今年4月6日悲愤离世,临死之前也未见被冤女儿一面。发出这篇微博是在端午节,也是钱案获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与钱案牵扯3年来,烟云未见过钱仁凤本人,其亲属只与堂妹钱仁佐见过一面,曾恳求帮助喊冤。

在烟云及众多网友、记者持续关注、呼吁下,2015年9月钱案得到立案重审,7个月后,好消息最终传来,钱仁凤投毒案证据不足,钱仁凤本人无罪释放。

早在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一消息前,杨柱就给烟云透风,“有消息了,法院已经通知家属提前来接人了”,在2015年12月17日的腾讯微博上可以看到烟云以激动的口吻说 “今日钱仁凤代理律师收到云南省高院通知,将于12月21日宣判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一案。钱仁凤蒙冤13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却在狱中度过,制造此案的相关人员是否被追责,我们拭目以待。”

浅议“自媒体时代”的公民新闻 第4篇

一、自媒体时代我国公民新闻产生的原因

自媒体具体说来, 就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 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 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平台具备突出的个人化、交互性特征, 使公民新闻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模式产生了新的变化, 二者之间形成了完美的统一。自媒体传播环境下我国的公民新闻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一) 社会情境

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构建形成了公民新闻发展的有利环境, 为公民自由表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近年来, 互联网和媒体的发展给人民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自由。公民新闻逐渐增加, 极大地改变了媒体领域的声音。过去主流媒体意识形态的独白情况已经消失, 主流媒体与自媒体和谐共生的健康舆论生态开始形成。

公民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意识提高成为利用媒介自我表达的源动力。公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民主的传播使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的热情空前高涨。特别是新世纪以来, 公众媒体素养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越来越多的公众积极利用手中的媒体, 满足他们的传播欲望。公民对于传统媒体的依赖已经减轻很多, 通过自媒体自主发表观点, 甚至能够影响专业媒体乃至社会。

(二) 理论环境

新闻自由理论发展鼓励公民实践这一精神权利的维护。新闻自由已成为衡量国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基于现实国情, 我们国家研究的学者进一步扩大内涵和外延的新闻自由理论。公民为了维持精神权利、自由表达的意志、监督舆论, 利用现代通信技术积极参与到新闻活动中来。自由新闻理论发展改变了以往我们国家长期、被动地接受传播的现状, 为改变大众媒体传播过程中的普通人地位提供了理论指导。

通信理论促进公民自媒体的新闻传播推广。交互式媒体手段取代了传统媒体手段。权力精英把关守卫已经被网络这个具有机械功能角色替换, 文化和信息的垄断和独裁所造成的传统媒体结构基本被打破。从实到虚的传播主体的不确定性, 从单一到多个, 从集中到分散。多个矛盾泛化的传播主体还导致个性化和多样化不断加剧, 消解了专家、权威现有社会、生活领域的主导地位。

(三) 技术环境

自媒体平台给公民带来了新的沟通渠道和通信模式。自2002年博客正式进入中国, 公民可以使用个人博客、播客、广大读者的电子邮件和社区网站平台来发布自己的收集、汇编、个人兴趣爱好或保存的宝贵信息, 并可以设置文本、图片、声音、图像等多种媒体于一体。更多传统意义上的受众身份发生了转换, 从受传者变成了传播者, 改变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广播”类型传输模式。

廉价和容易操作的传播工具的普及使得公民更容易转换成传播者。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个人计算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智能手机和其他低成本的各种软件都成为了平民化的工具, 传统媒体的技术和经济壁垒被全面摧毁。

(四) 媒介环境

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因此传统媒体迫切需要扩大信息来源。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 给传统媒体增加了巨大的压力, 激烈的竞争使得新闻源已成为媒体发展的命脉。因此, 无论是传统媒体, 还是新媒体, 都要进一步抓紧新闻源, 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大多数公民甚至网络的力量。许多新闻组织已经开展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或QQ接受新闻线索, 并将媒体和网络进行整合, 或建立一个网站、博客, 以此种方式向公众提供一个新闻发布平台。普通公民在个人博客和论坛上会有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发布, 传统媒体会将来自公民的图像、视频等进行处理和加工, 融入自己的报告, 使其成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分, 两者都涉及公民的信息和传播活动, 加强了新闻事件“报道”深度。在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中, 传统媒体不仅得到了更多的观众, 公民传播者也登上了自己的舞台, 双方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自媒体时代我国公民新闻的特征

基于互联网技术, 自媒体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 大大改变了传统媒体和社会、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自媒体公民新闻的发展, 也带来了许多不同于传统媒体新闻的传播特性。

(一) 新闻传播主体呈现非专业性和个性化

日常生活中受众能看到的新闻都出自官方媒体、专家等权威平台, 公民新闻的出现突破了这一情况, 以大众身份、视角和心理呈现出对事件的理解。公民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发布信息, 带有独立的思想见解, 体现更多的是个人意愿。他们可以只传播和自己最相关的新闻, 讨论最关心的问题, 揭示强烈的个人感情。单纯以公民为身份的记者的公民新闻的个性化色彩因此也就更加浓郁。很多发布者以第一人称发布了亲身经历的事件, 这种公民新闻的真实感和可信度得到了大大提高。

(二) 自媒体的互动性使其成为强有力的现代传媒工具

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 给现代传媒工具也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我国公民新闻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此。与传统新闻媒体相比, 网络和BBS论坛、手机博客、播客、社区站点等多样化的形式, 颠覆了听众的固有模式, 改变了公民的媒体消费习惯, 进一步扩大了观众的权利, 观众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也受到了影响。通过网络技术, 自媒体实现了传播者和观众通道之间的双向互动。自媒体的受众通过对信息的即时反馈, 从被动的“受众”变为了积极的“传播者”, 而在此过程中, 传播者在接受反馈信息时, 就变成了受众。

(三) 新闻传播内容的特征

公民新闻传播的内容更加广泛, 无所不包, 远远超出了传统媒体的传播范围。由于普通民众都可以随时借助现代传媒工具进行公民新闻的采集和发布, 其内容往往更具特色, 比传统媒体更能吸引受众。突出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及时捕捉突发事件。

许多重大突发性事件是不可预测的、短暂的、不可复制的, 公民新闻最大的亮点几乎全部表现在对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上。普通公民能够随时随地拿起身边的媒体工具, 如手机、相机、DV等, 在事件突发现场进行记录, 并利用自媒体或传统媒体形成公民新闻。

2. 开放性。

在新闻内容的选择上, 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任何主题、观点可以被写到公民新闻中去。话语空间的开放性使民众意愿表达和思想都得到了大幅解放。公民可以根据自身兴趣采写新闻, 通过对多种新媒介的把控, 使得在传统思想中新闻范畴以外的信息也进入了传播领域。

3. 直接表达民意。

公民新闻大都是群众身边的新闻, 体现着百姓生活的原貌。自媒体避开了“把关人”, 可以直接转达公民意愿。这也为政府部门充分了解民众观点和意愿, 做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当基层民意可以增加政府的意愿, 以解决这个问题时, 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热情也被更积极地调动起来。

(四) 新闻传播对象具有小众化趋势

公民新闻的传播对象呈现出小众化特质, 很多“公民记者”发布新闻时就将接受者做出一个限定, 面向与自己文化、教育、经济或信仰等某方面相同的小团体人群。小众“交流”的目标, 在于兴趣点的高度统一, 确保新闻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在他们的思想中, 最有价值的信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影响最为广泛的信息, 而是与自身利益最相关, 最能急我所需、为我所用的信息。

随着公民新闻在中国的繁荣, 社会方面的积极影响日益突出。其不仅为传统的新闻理论创新带来了新鲜血液, 也与主流媒体融合促进了传统新闻媒体业务发展。正由于自媒体时代公民新闻的发展特征和优势, 话语权大规模向民众发生了转移, 真正的公民意识开始得到加强, 公民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的探讨中来。

摘要:随着公民新闻在中国不断发展壮大, 社会方面的积极影响日益突出。公民新闻不仅给传统的新闻理论创新带来了创新, 同时与传统主流媒体进一步相融合, 传统新闻媒体的业务发展也到了进一步提高, 对自媒体时代的公民新闻研究也逐渐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从自媒体时代公民新闻产生的原因及特征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自媒体,公民新闻,原因,特征

参考文献

[1] (加) 马歇尔.麦克卢汉 (著) , 何道宽 (译) .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商务印书馆, 2000年版.[1] (加) 马歇尔.麦克卢汉 (著) , 何道宽 (译) .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商务印书馆, 2000年版.

[2]范东升.公民新闻的兴起与启示[J].国际新闻界, 2006 (1) .[2]范东升.公民新闻的兴起与启示[J].国际新闻界, 2006 (1) .

[3]陈晓益.公民记者:新闻传播的新生力量[J].新闻传播, 2012 (06) .[3]陈晓益.公民记者:新闻传播的新生力量[J].新闻传播, 2012 (06) .

公民代理推荐函(公民代理)专题 第5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现有本单位职工为贵院即将执行拍卖房屋(地址:南京市广州路5号)的承租人。应贵院留置送达法律文书之要求,本院职工需要在 年 月 日到贵院申报权利。因我单位职工出差在外,不在南京,为了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单位经过慎重考察,认为

(身份证号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全面保障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推荐为 的代理人(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请贵院予以准许!特此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民媒体 第6篇

关键词:社交媒体;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影响;路径

现代社会从本质上讲就是公民社会,培养合格公民是世界各国国民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1]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建设群体,其公民素养的培育与提升对整个社会形态的走向意义重大。大众媒体在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推动公民素养的提升、培育公民社会的形成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近年来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对作为社交媒体主要使用群体的大学生的公民素养的培育产生着方方面面的影响。在社交媒体大背景下,探讨如何有效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推动大学生公民素养发展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当代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基本内涵。

公民素养的内涵众说纷纭,在一些研究中,将公民素养等同于公民意识[2],有些从民主的角度,将公民素养界定为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为维护这种权利所必须具备的条件[3];具体到大学生公民素养,有的学者将大学生公民素养分为公民意识与公民能力两部分[4],有的将其归结为科学文化、法律、道德方面的素质[5],有的则从精神、品格等层面对其表现进行描述和界定[6]。其实,究其根本,公民素养就是指公民从事公民活动的行为能力以及实现这些能力所需具备的条件。具体到大学生,所谓公民行为能力主要指以下几种能力:

正确表达自身诉求的能力。话语是利益表达和诉求的十分重要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归根到底就是拥有话语权。在现代社会,话语权是重要的政治、文化权利之一。吉登斯指出:“在现代国家的场景中,至关重要的是,不同群体以话语方式形成表达其利益的政策或方案的能力,并在公共领域中开辟出宣扬这些政策或方案的空间。”[7]对大学生而言,正确表达自身诉求是其体现其作为公民拥有公民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

合理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就意味着他拥有了应有的权利。在现代社会,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体现。就大学生而言,拥有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所在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建议与监督权、依法结婚生育、对处分或者处罚进行申诉等多项权利,大学生在这方面的公民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应该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而且应当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特别是当这些权利受到损害时,如何正确而有效地维护。

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是国家层面对每个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指导性意见,意味着国家将为扩大公民参与权创造充分条件。作为当代大学生,作为公民参与权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具备积极、有序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道德要求、理性判断、法治素养等许多方面,需要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经常性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提高公共事务参与能力和水平。

大学生要达到或实现这些公民行为能力,则需具备以下条件:

意识条件。大学生从事公民活动的行为能力所需具备的意识条件就是公民意识,包括成员资格意识,权责意识等,主要是指大学生对国家有归属感,认同社会的主流文化与价值观;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什么权利,且知道如何行使与保护,同时,也深知自己作为公民在社会交往、国家发展、自然环境等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社会与文化的认同感,对自身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认识

知识条件。光有公民意识显然是不够的,大学生要行使好自己的公民权利,履行好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掌握相当知识,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是应有之义。这就要求大学生不仅要学专业、学书本,还要多学习一些公共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人文知识等。在社交媒体大为发展、日益繁荣的今天,大学生具备一定媒介知识,能正确使用各类媒介进行信息传播与交流活动,也是决定其能否行使公民行为能力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社交媒体对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的影响

社交媒体(Social Media)也称为社会化媒体,它最早是由安东尼·梅菲尔德(Antony Mayfield)于2007年在一本名为《什么是社会化媒体》(what is social media)的书中提出的。[8]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社交媒体的形式和特点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于社交媒体也会有新的理解和界定。目前来看,社交媒体主要是指基于web2.0技术建立的网络互动应用,允许用户自己进行内容生产与交换。社交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彻底改变了传统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变为了多对多的互动对话方式。它能够给与用户极大参与空间,不仅能够满足网民个人基础资料存放的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够满足用户“被人发现”和“受到崇拜”的心理感受需求,能够满足用户“关系建立”和“发挥影响”的需求。[9]从媒介形态看,目前的社交媒体主要有:即时通讯工具(国外的Whatapp、Snapchat,国内的微信、QQ等),博客及微博(如国外的Twitter,国内的新浪、搜狐、腾讯博客或微博等),协同编辑网站(如国外的Wiki、国内的百度百科等),资源分享网站(国外的Flickr、YouTube,国内的土豆网、优酷网等),社交网站(国外Facebook、Instagram,国内的人人网、开心网等)和网络论坛等。

社交媒体作为一种“新新媒体”,其受众和使用者多为年轻人,其中大学生占了很大比例。据《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使用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7月,中国网民总数已达7.10亿,其中20-29岁年龄段网民占总网民人数的30.4%;而作为社交媒体代表的即时通讯,其网民规模达6.42亿,网民使用率更是高达91.9%。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对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与平台,另一方面,它又可能会对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造成影响与冲击。

(一)社交媒体对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的积极影响

1.社交媒体的“赋权”功能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热情。赋权理论最早来自弗莱雷于1960年代在第三世界推广的“批判的教育学”。赋权常常与参与、权力、控制、自我实现和影响联系在一起。[10]具体到以社交网络及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发展,赋权就是社会大众的媒介接近(公共空间)、对话、意识觉醒、反思、集体行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关系)。这种权力的转移使被边缘化的群体得以发声,为他们提供时间和空间来表达他们的焦虑,定义他们的问题,规划他们的解决方案并且使之产生作用。[11]具体讲,社交的传播赋权其实就是“工具赋权”。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传播工具大多掌握在传播机构手里,只有少数人才有机会和权力使用;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社会大众第一次有机会使用传播工具,从而实现“传媒接近权”,利用新媒体进行发布信息、表达观点等传播活动。受众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消费者,而被赋予信息生产者的权利。这种“工具赋权”对于大学生的公民素养培育至关重要,因为它是大学生行使公民行为能力的重要技术条件。“尽管民主的技术从来不是一个国家民主得以实现的关键,但其工具性的价值也是不可低估的。只有当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逐渐找到并采用了与要达到的民主目标相一致的技术或方法,并将其遍布到我们共同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民主才能得以实现。”[12]首先,社交媒体打破了时空限制,大大降低了大学生进行公共参与的成本,从而提高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其次,社交媒体技术的平民化,使得大学生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信息、观点,参与调查、讨论,与政府、社会机构、其他个体充分互动、交流,诸如此类,增强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可行性;最后,社交媒体的匿名性和平等性,使得言论和观点不因身份、地位等外在标签的差异而体现出不同分量,价值理论上成为判定其优劣的主要标准,这又提高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有效性。

2.社交媒体的“开放多元”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质量。与传统媒体相比,社交媒体时代信息和知识获取的渠道更加多元、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信息沟通更加透明,信息反馈也更加及时,这些都为大学生进行公共参与提供了充分的前提条件。与传统媒体封闭式文本不同,社交媒体的各种文本,很好地承继与体现了新媒体开放性的特征。开放式的文本叙述较为清晰和全面,力图释放出多种多样的联系和解释,允许同时进行多种解读,从而使其“丰富内涵”最大可能得以呈现。大学生在使用社交媒体的过程中,可以随时提出、批判或反对某种观点,并通过陈述自己的理由,说服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同时,也认真听取他人的观点,从而使公共参与向更加理性、结果更加公平的方向上发展。

(二)社交媒体对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的消极影响

1.社交媒体失范性所带来的价值信仰冲击。首先,社交媒体的“把关缺失” 导致发布信息的“失范”。传统媒体都有一套严格的纠错把关机制,保证了信息的可靠性;社交媒体发布信息是“零门槛”,发布方式相对自由,且对所发布言论缺乏要承担责任的压力,常常导致失实传言甚至虚假信息盛行。其次,社交媒体的“隐匿性”导致媒介行为的“失范”。社交媒体所创造的“第二空间”里,人们的真实身份退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弱化,较易造成人们媒介行为的无序、不规范甚至“暴力化”,譬如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暴力与黄色等不健康内容、毫无顾忌的情感宣泄(谩骂、诋毁等)等等,这些都对正处于思想观念形成期,意志力薄弱,对事物的判断能力还不成熟的大学生群体造成不良影响,从而使其信仰和价值迷失。[13]

2.社交媒体的即时表达所带来的从众与非理性。社交媒体的信息更新速度快,对信息的反馈也要求快,可以说,在社交媒体上,“即时表达”是主要方式。这对于心智都还不很成熟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加之社交媒体上“流行文化”、“粉丝文化”的盛行,使得大学生因担心落伍而受嘲笑的“快速站队”,都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大学生面对某些公共事件时所应该具备的理性,而是体现出了盲目性与从众性,使一个本来微不足道的话题就可能表现出极端化的倾向。

三、社交媒体背景下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路径

社交媒体背景下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必须结合“大学生群体”和“社交媒体环境”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同时,也需要作为大学生的管理机构——高校?和大学生自身两方面的努力。

(一)高校层面

1.大力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课堂曾经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由于知识传播途径的单向性,学生只能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在知识面前具有垄断地位和权威性。随着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获得知识的路径向多维网状转变,教师失去了对知识的垄断地位,甚至出现学生对教师的“文化反哺”的现象。[14]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中心,以灌输教育为主要方式的传统做法,而要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启发式、参与式、践行式等方式,着重培养大学生的独立思考与批判能力。特别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要积极向公民素养教育倾斜,真正从大学生提升公民素养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政治学理论教育,加强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教育,注重教育内容的时代感,针对社交媒体时代涌现的大量政治、经济、民生问题,用新的理论和观念进行解读和回答。

2.为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搭建更多平台。公民素养培育不仅需要“教”,还需要“化”,内化于头脑外化于实践。高校要为大学生校内校外实践搭建更多平台,不断提高大学生公民行为能力。高校要注重营造开放透明民主的校园文化,尽可能为学生开辟民主管理和民主实践的渠道,特别是在进行与大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时,要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功能,通过鼓励学生对社团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激发大学生民主权利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另一方面,高校要为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通过社会服务、志愿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公众、对社会的责任感,掌握社会参与的方法和技巧,提升未来进一步参与社会民主生活的能力。

3.充分发挥社交媒体功能。社交媒体所代表的网络生活已经成为了大学生的一种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作为管理机构的高校,要想发挥在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就必须用大学生所习惯和喜欢的信息传播与交流方式去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要学会利用社交媒体主动发声,阐释高校的管理和教育理念,特别是在出现问题或者面对质疑时,要利用社交媒体及时将官方声音传递出去,提高高校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从而提高对学生的影响力;要学会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专题公民素养教育,除通过社交媒体渠道、采用全新信息呈现形式进行公民素养知识普及外,还可多开展一些议题讨论、社会调查、投票选举等活动,让大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提高社会事务公共参与能力。

(二)大学生层面

社交媒体背景下,大学生参与信息传播与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参与的程度也越来越深,这本身就会推动公民素养的培育与提升。但这个过程不是自然而然的,行动并不会导致必然结果,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大学生要不断加强媒介素养培育,发挥社交媒体在公民素养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消弭其不良影响。这里所说的媒介素养培育,主要指大学生使用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消费与生产,从事社会参与与交往的能力。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交媒体的基本使用能力。社交媒体是媒体新技术的代表,它必然包含着较高的技术含量,要求使用者必须具备一定技术知识,掌握其相关操作,更重要的,是对社交媒体技术和应用的合理、合法以及节制使用。

2.信息消费与生产能力。社交媒体时代信息的海量以及来源的多元,意味着受众面临着空前负责的信息选择环境。大学生必须培育在海量信息中筛选有效信息和对信息进行分辨、分析与批判的能力。同时,作为信息生产者,大学生还必须注重培育负责地发布信息与言论和负责地进行再传播的能力。

3.社会参与的能力。社交媒体为实现哈贝马斯所提出的“理想的商谈环境”提供了可能。哈贝马斯对理想的 商谈环境提出的理想化原则包括:“(1)每一能言谈和行动的主体都可以参加商谈讨论;(2)a.每人都可以使每一主张成为问题;b.每人都可以将每一主张引入商谈讨论;c.每人都可以表示他的态度、愿望和需要;(3)没有一个谈话者可以通过商谈讨论内或商谈讨论外支配性强制,被妨碍体 验到自己由(1)和(2)确定的权利。”[15]社交媒体为大学生自由平等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条件,但不代表就必然会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大学生要关注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共话题交流,尊重公共规则和他人的表达权,学会理性表达与讨论,这不仅关系到自身社会参与能力的提高,也关系到社交媒体的发展秩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改玲:《新媒体语境下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中国成人教育》,2013年第22期

[2]见张民省:《公民素质与公民教育》,《理论探索》,2007年第1期;曲丽涛:《公民意识与制度公正》,《兰州学刊》2009年第9期等

[3]杨明伟:《民主与公民素质》,《行政论坛》,2009年第5期

[4]李怀杰:《当代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探究》,《思想教育研究》,2010年第10期

[5]石清云,孙艳洁:《青年大学生优秀公民素养内涵、特征及提升路径研究》,《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6]黎明艳:《大学生优秀公民素养内涵及提升路径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6期

[7][英] 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255页

[8]曹博林:《社交媒体:概念、发展历程、特征与未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9]闵大洪:《传统meticulous的网络社会化媒体使用》,《南方传媒研究》,2009年第6期

[10]Jonsson JH.Beyond Empowerment:Changing local Communities,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2010,393-406

[11]Thomas T & Paolo M.Participatory Communication:A Practical Guide.Washington,DC:the World Bank,2009:10-16

[12]袁峰,顾铮铮,孙珏:《网络社会的政府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版,第127页

[13]钱文斌:《新媒体环境对大学生价值观取向影响与对策》,《新闻界》,2010年第3期

[14]高尚:《社交媒体:大学组织文化的新变量》,《江苏高教》,2013年第5期

新媒体视阈下的公民社会建构 第7篇

“公民社会”最早源于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书。亚里士多德提出, 公民“为了追求自足至善的生活”而组建“城邦”, “城邦”这一政治共同体意即“公民社会”。18世纪中期, 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将“市民社会”与国家区分开来。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把市民社会界定为“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 并将“公民社会”表述为“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及其保障机制”。随后, 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界定为“物质的交往关系”, 由此“市民社会”作为“一个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的观念深入人心。[1]

20世纪30年代,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开创了从社会文化意义上研究公民社会的理论传统, 他提出了著名的“文化领导权”思想, 并赋予了市民社会新的文化生命。葛兰西认为, 上层建筑由“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共同构成, “政治社会”通过强制性权力对社会实施统治, 而“市民社会”则是建立于民众“同意”基础上的“文化领导权”。[2]然而, 哈贝马斯指出, 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民社会日渐成为一个“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私人自主领域”。它涵盖了“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和“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社会文化体系”。其中, “教会、独立的传媒、文化团体和市民论坛”等社会文化体系的作用日益凸显[3]。哈贝马斯所定义的“市民社会”逐渐成为“公共领域”并表述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行为。

中外学者对于“公民社会”有着不同见解。理查德泰勒 (Richard Taylor) 对“公民社会”有三种不同层次的理解。他认为如果存在民间团体且它不受国家力量支配时就实现了“最基本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在第二种层次上, 当社会通过这种民间团体完成自我救治的过程时, 才谓之为“公民社会”;第三种层次的公民社会是指当民间团体能够有效于国家政策方向时,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我国学者俞可平对于公民社会有着清晰的表述, 他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之总和, 它是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4]

改革开放后, 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初见雏形, 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而迅速崛起。中国公民意识在汶川地震、圣火传递等事件中已崭露头角, 体现了全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与参与。而近年来新媒体的迅速普及则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新媒体在构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伴随着微博、SNS等社交媒体的兴起, 新媒体正重构着现代人的行为模式和交往方式。新媒体在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 新媒体为公共议题创造了良好的传播与沟通平台

首先, 新媒体使传统的信息传受关系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使传播方式从一元化转变为双向化和多元化。在新媒体时代, “人人都是自媒体”。因而它突破了传统媒体中传播者和受众的界线, 使传播者和受众的及时交流互动成为现实。每个人既是信息发布者, 又是信息传递者, 新媒体的技术条件为其表达意见提供了便利性, 因而使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得到进一步调动与提高。其次, 新媒体通过跨时空的传播方式, 打破了传统社会结构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的边界, 不断改变着信息传播方式, 冲击着传统传播理念, 影响着社会运行模式。

(二) 新媒体有助于公共领域的形成

传统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强化了把关、议程设置, 强调媒体的主导地位和中心作用, 控制着话语权, 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受众的参与意识与社会监督权力, 时空的局限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公民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与参与。新媒体去中心化的特性赋权了公众均等的话语权, 释放了公众的公共事务参与热情, 改变了话语权由社会精英相对主导的格局, 使传统媒体的相对片面的话语权威回归本位。它为那些在传统主流媒体中难以表达的话题和内容提供了表达和传播的平台, 使公众拥有了更为有效地与政府对话的权利, 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层次探讨, 从而摆脱传统媒体的限制, 为公众议程设置与公共领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从现实情况看, 新媒体不仅承担着新闻报道、信息传播的功能, 成为公共空间的重要载体, 而且开始成为议程设置的主体, 有助于公共空间的形成。公民借助新媒体表达意见和建议, 成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和决策者, 从而推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

(三) 新媒体有利于培育公民精神

近年来, 随着新媒体的普及与发展、中国公民意识的崭露与提升, 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透明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而新媒体为公众意见的畅达构建了重要平台, 如“微博政务”的兴起有效地扩大了公民参与、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 有利于培育公民精神。新媒体知识共享和信息互动的特点, 使人们可以平等自由地交流、辩论, 公众借助新媒体这一平台有效地介入公共事务, 充分保障了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从而激发了他们捍卫真理、维护社会正义的勇气和决心, 极大地提升了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

三、新媒体语境下构建公民社会亟须注意的问题

如上所述, 新媒体作为公民信息畅通、民意表达、舆论监督、社会协调的重要信息平台, 在公民社会构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 在利用新媒体构建公民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宏观上看, 我国的新媒体尚未成为具有完整功能的公共领域。微观上, 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的虚假新闻、网络暴力、谣言泛滥和泛娱乐化的现象屡见不鲜, 网络越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破坏公民社会的有序发展, 因此, 在新媒体视阈下构建公民社会需注意如下问题:

(一) 提升公民媒介素养, 培育公民理性精神

社会科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曾在《现代社会冲突》一书中指出公民社会的三个基本特征, 即要素的多样性、组织机构的自治性和公民的礼貌、宽容、无暴力。他尤为强调公民意识, 认为公民社会成员必须具备自豪感和公正不阿的公民气概。[5]因此, 公民是否具备理性精神是衡量公民社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纵观网络新媒体发展, 网民在公民社会构建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尤其是网民通过新媒体进行网络维权、影响议程设置从而进行了有效的社会监督。但与此同时, 网络暴力、虚假新闻、低俗新闻和泛娱乐化现象仍大量存在, 因此必须强化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提升公民对于信息的独立的分析思考能力和理性批判能力, 避免公民被媒体信息所蒙蔽和掌控, 从而正确地行使公民的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 参与社会进步。

(二) 推进我国政治化民主进程和法制建设,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构建公民社会, 其决定性因素在于社会整体变迁的结果, 它取决于社会民主化和市场化的现代化转型。从社会整体来看, 在“三个代表”重要理论、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指导下, 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大大加快, 不仅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而且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基层民主建设、干部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党的建设和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卓越而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 法制的不健全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公民广泛而全面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来。[6]

因此, 一方面, 国家和政府应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尽可能为公民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 引导公民之间的理性交往与沟通, 在充分保障公民利用新媒体“畅所欲言”的同时, 要求他们遵循社会基本的伦理道德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 国家应加快立法, 敦促各级政府部门充分重视新媒体上的舆情, 建立相应行政机制以保障国家相关责任部门对微博、社交媒体等新媒体上出现的“舆情民意”迅速做出回应和反馈, 使民情民意能顺利上达政府、政府有效地汇聚民智民心, 从而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促进民主理性的公民社会的构建。

四、结束语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 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等非政治领域出现了相对意义的多元化, 解构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亚文化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而迅速崛起。在某种意义上, 新媒体既可成为社会舆论的减压阀, 又可成为推波助澜的加速器, 它正改变着传统的网络、公民和社会权利三者之间的良性生态。新媒体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信息系统, 其舆论监督、信息传播、文化教育功能有助于公民精神的培养、公民意识的提升、公民文化的传播, 它能够为社会民意的畅达和公民权利的维护提供特定途径, 它在一定意义上将能够推动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总之, 如何引导和构建新媒体在未来中国公民社会中的支撑体系, 必将是一个值得普遍关注和深入探索的重要命题。■

参考文献

[1]陈晏清, 王新生.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J].南开学报, 2001 (6) 。

[2]葛兰西, (Q.Hoare等编译) .狱中札记选[M].伦敦:劳伦斯和维萨特公司, 1971:12

[3]引自南开大学王新生教授于2011年10月18日在中国传媒大学所作的“当代中国的市民社会与社会公平”的主题讲座。

[4]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7 (6) :15

[5]师曾志.沟通与对话:公民社会与媒体公共空间——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J].国际新闻界, 2009 (12)

公民媒体 第8篇

关键词:公民新闻,传统媒体,挑战,应对措施

一、公民新闻

公民新闻是新媒体时代对传统新闻定义的一种突破, 它给现代新闻定义开辟了新的思路。

(一) 公民新闻的定义

公民新闻, 简而言之, 就是从新闻的采集、编辑、发布等, 并不借助专业记者或编辑, 而是由普通民众通过自己所见或所经历的, 且自认为有新闻价值的事件, 进行编辑整理并发布的信息。他们并非专业记者, 也没有专业的媒体认知, 而是由于自己的表达欲望, 想让更多人了解事件本身或者自己的意图, 发布信息来获得更多的关注。这个过程, 强调了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 公民新闻兴起的原因

1. 传播者自身掌握了信息发布技能。

随着时代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逐渐进入千家万户, 可拍摄视频、照片的电子设备以及便利的网络条件, 为公民发布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大众可利用现有的通信工具, 及时将自己身边发生的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同步传播, 并以一种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媒介生活中来。

2. 受众有主动参与新闻传播的需求。

信息时代的到来, 为受众提供了海量信息, 然而随着媒体数量尤其是网络媒体的激增, 使大量同质化、表象化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生活, 更有甚者, 虚假信息泛滥, 这使受众不再拘泥于从媒体获取信息, 而是倾向于自己传播信息, 主动探索真相。这就激发了公民发布信息的热忱。

3. 网络传播成为新的助推力。

博客、微信、微博、大众论坛等多种新媒体的出现, 为公民发布信息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著名的如真假华南虎事件, 很大程度上是靠网友的智慧和力量, 最终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三) 公民新闻的特点

1. 普通民众成为传播主体。

自媒体时代, 人人拥有麦克风, 人人享有话语权。公民新闻出现后, 受众开始主动参与新闻的制作与传播, 或利用媒体平台进行社会呼吁或自我维权。传播内容大多是公众自己编辑, 自己筛选, 且自认为有价值或有趣的内容。他们更愿意使用下里巴人的方式, 阐述自己的观点看法, 试图与观看者产生共鸣或者分享观点。

2. 传播内容更为丰富。

公民新闻的出现, 打破了传媒对信息的筛选与传播的控制, 它的主体不再是公认的权威人士或者媒体专家, 所传播内容自然不会一味追求社会责任与公共意义, 更多的是迎合大众口味, 或者是自己感兴趣与想要探索解密的话题, 这时的传播内容逐渐开放化, 受众也希望通过交流互动获得更为个性化的解答, 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深化、完善、延伸。

3. 传播、接收渠道多元。

公民新闻时代, 信息不再是从传播者到接收者的单向传播, 而是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路径, 这时的传播者与接收者可能同时出于同一个人。公民新闻的兴起, 主要依赖于手机、小型摄像机以及互联网的发展, 它与传统媒体发布的新闻不同, 不需要经过采写编等复杂程序, 而是几乎可与新闻现场同步, 公民新闻传播手段也是多样化的, 博客、微博、微信、腾讯QQ、BBS等社交网站都成为信息发布平台。而传播既可是小范围内的, 如朋友圈, 也可是对公众的传播, 如博客。网状传播方式的双向性和交叉性, 使海量信息可以急速传播。

(四) 公民新闻的发展动力与态势

1. 时代赋予公民新闻以发展动力。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与发展, 都有其成长、成熟的原因与发展的沃土。新媒体的发展, 自媒体的产生, 为公民新闻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与支持。首先, 人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信息, 尤其是表象化、不知其所以然的信息, 而是更愿意分享自己所知、所感、所想的信息;其次, 民众发布自己身边的信息, 为传统的新闻采集提供了更多消息来源;最后, 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 为公民新闻提供了技术支持与传播保障。

2. 公民新闻发展态势。

公民新闻的参与主体, 在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分析中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他们不再是单纯地发布信息, 而是加入了自己的思考与智慧。更多人也学着利用媒介特征, 主动表达自我意见, 积极发声, 制造舆论并积极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去, 其中也不乏理智的声音与思想的碰撞, 这样的新闻反而更容易被大众所理解和接受。

二、公民新闻的影响

(一) “蝴蝶效应”表现突出

“蝴蝶效应”是指在同一动力系统中, 初始条件的细微变动会导致整个系统产生长期、巨大连锁反应的现象, 新闻传播中的“蝴蝶效应”具有初始条件的敏感性, 但它更强调影响的快捷性、多向性和逆变性。[1]公民新闻从生产到发布再到传播, 每一个微小的变化都会在整个新闻中有所体现, 同时还有可能产生其他影响, 甚至会产生舆论倒逼, 从而影响事件本身的发展, 朝着与传播者初衷相反的方向进行。

(二) 虚假消息层出不穷

公民新闻产生的根基是自媒体, 自媒体去中心化及其自主性, 决定了信息的生产传播, 省略了传媒的编辑把关过程。普通民众利用自身便携设备, 随手一拍, 发布未经审查、核实的消息, 将耸人听闻或血腥场面不经过滤便传播出去。更有甚者, 一些公民记者, 为了追求独家新闻, 捏造事实, 使新闻的真实、客观、可靠性受到挑战, 甚至触及伦理道德的底线而不自知。

(三) “知沟”在“公民新闻”时代表现突出

公民新闻的发展, 赋予更多普通民众“媒介接近权”, 使他们可以有效表达自己的观点, 分享自己掌握的讯息, 但是不可否认, 由于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认知水平的千差万别, 不同人对同一事件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此外, 由于个人知名度不同, 被认可的程度也千差万别。技术的支持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相关度。再者, 不同知识阶层的人, 对信息的解读和表达也不尽相同。因此就会导致, 在某个论坛中聚集的都是态度近乎一致的人, 也违背了思想碰撞的初衷。

(四) “公民新闻”时代侵权问题频发

1. 出版权被侵犯。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纠纷案以来, 两年内就受理网络案件24起。从案件类型上看, 著作权纠纷案居多, 占71%, 其次因域名注册引发的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占25%, 其他案件占4%”。[2]图片作品、视频作品、文字作品与传统出版作品并无差别, 作者都应享有著作权, 但随着网络的普及, 以及转载量的日益增多, 明显侵犯了原著作者的出版权。

2. 名誉权受损。

所谓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享受的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网络匿名性的特点怂恿更多人非法侵害他人名誉而不以为然, 部分网民借用这一机会随意诋毁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 网络反而成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保护伞”, 为这一行为提供了平台。

3. 隐私权难以得到保护。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受他人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人格权。然而为了诋毁他人或者打败竞争对手, 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他人隐私信息的事件越来越多, 而这些隐私或者不实消息的散布却会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 加之没有足够的法律条文来规范这一行为, 因此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三、传统媒体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一) 传统媒体面临的挑战

公民新闻的出现, 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过程, 同时也改变了信息来源渠道。

公民新闻在主流媒体满足不了受众对于信息知情权与参与感的前提下应运而生, 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出现, 表明了民众不再满足于信息接收者的角色, 而是有向信息生产者角色的转变。普通受众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隔空对话, 交流思想, 达成信息共享的目的。

信息来源结构的变化, 主要表现在突发事件中, 在新闻事件现场, 每一个公民都可能会成为临时记者, 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发生, 这样的事件往往是毫无征兆、不可预知的事件。例如, 案发过程、地震现场等, 更多的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厂房失火等现场, 专业记者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拍摄画面, 因此会更多地通过现场公民拍摄的画面来传递信息。

(二) 传统媒体的应对措施

1. 拥抱新媒体, 主动搭建公民评论与反馈平台。

传统媒体要积极面对公民新闻的发端与发展, 主动搭建平台, 让公众参与讨论、提供信源。同时, 受众也可对报道内容进行补充, 或质疑与批判。平台的搭建, 有助于传媒更好地了解受众的意见与接受度, 从而为后续的报道提供借鉴与参考。

2. 主动开设公民新闻类频道或栏目。

公民新闻的出现与发展已经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 它的出现使新闻生产不再是少数媒体机构中编辑和记者的权利, 而是呈现出一种“多对多”的传播样式。传统媒体与公民新闻的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 传统媒体可以借助普通民众的力量, 开辟这一渠道, 让公众发表意见, 表达看法, 同时利用传媒现有的把关人优势, 向大众传递多样化, 且积极向上的信息。

3. 借助网络优势, 建立公民新闻网站。

公民新闻频道开辟之外, 还可建立独立的公民新闻网站, 传统媒体可以利用这些网站, 获得鲜活的新闻素材, 在繁杂的信息时代, 通过传媒人的把关, 向受众提供有用的信息, 并可在这原始线索的基础上进行深度调查报道, 还原真相, 让受众不仅“知其然”, 更“知其所以然”。由此可使得两者更好的互动, 逐步完善, 为传媒注入新的活力, 赢得更多受众。

四、总结与展望

任何一件新兴事物的产生, 都有其发端的原因与生长的沃土。网络时代的到来与公民新闻的发展, 对传统媒体造成了全方位的影响与挑战。随着技术的发展, 大众认知水平以及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公民新闻将对传统媒体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我们不应排斥这一事物的产生, 因为公民新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同时也是新闻采集与发布的有力补充。媒介可触及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 尤其是在网络还没有覆盖完整的区域, 信息几乎出于闭塞的状态。专业记者, 在某一领域, 也会出现认知盲点, 这时, 公民的集体智慧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 大家对事件的理解与包容度也在逐步提升。传统媒体与公民新闻也在寻求一条和谐共荣的发展道路, 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姿态。大量的新闻事件告诉我们, 传媒与公民关注的事件出现融合时, 更容易被大家所关注与讨论, 也更加贴近民众的需求。传媒影响力的扩大, 也会更多的表现在此类转变与融合中, 从这一层面来说, 公民新闻的发展, 推动了民主进程的发展, 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两者互为支撑和补充, 为受众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

当然, 传媒与公民新闻的结合也将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 如何在新闻报道中避免虚假信息、负面报道以及各种失范行为, 使得公民新闻逐步走向正轨, 并被时代与大众所普遍接受, 还有待在今后的调查与研究中不断完善, 并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参考文献

[1]史周青.蝴蝶效应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的成因与防范[A].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届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333.

[2]在网络空间架起法制的天平——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的报告[N].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1-01-10 (3) .

[3]曾光, 廖振华.“公民新闻网”的规制探讨[J].南昌大学学报, 2009 (01) :11-12.

[4]杜俊飞.“华南虎事件”公民新闻的阐释与评估[J].新闻记者, 2008 (01) :7-9.

[5]李蓉.媒介趣味理论与媒介转型发展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44-45.

[6]刘昀.新媒介背景下的公民新闻学[D].四川省社会研究院, 2007:55-58.

[7]孙永兴.新媒体事件:机制、功能与法律规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77-79.

新闻媒体应加强公民权利意识的宣传 第9篇

转变观念:凸显现代民主意识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文化特征比较复杂, 既有社会主义文化的生长, 又有封建文化的残留, 还有资本主义文化的痕迹。作为服务广大受众和“瞭望时代航船”的新闻工作者, 必须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 唱响时代主旋律。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 公民权利意识不足是目前的一大瓶颈。

譬如, 我们的新闻媒体经常报道, 某领导因为给群众办了好事、实事 (如修路、通电等) , 老百姓就对这样的干部感恩戴德, 为他挂匾立碑。仔细一想, 这样的宣传报道是很有问题的。“感恩”对中国老百姓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史书和历史剧中比比皆是。按说, 封建社会的官员能真正为老百姓做点像样的事也确实不错了, 但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执政理念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干部毕竟不是封建社会的清官, 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 他们是人民的公仆, 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天职, 是拿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 而不是他们个人对群众的恩赐, 何须感激?作为新闻工作者, 一定要有这样的认识:公务员用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是天经地义的分内之事, 无须过度张扬。要宣传也只能张扬其对人民服务的如何到位, 以凸显“以人为本”的现代民主意识, 不得标榜其思想境界何其高尚。

除此之外, 近几年影视、图书等文化产品对“权谋文化”的渲染, 也对民主氛围的形成起到了某种负面的作用。如《厚黑学》、《权谋大全》等图书和一些反映古代帝王治吏愚民、皇族大臣相互倾轧的电视剧, 其间不无对计谋权术的褒扬和艳羡, 这种宣传只能误导人们对权力的崇拜, 而对提高公民的现代权利意识毫无益处。

当今, 我们不需要标榜“清官”或渲染“权谋”, 而急需大力宣传和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因为清官意识和权谋文化的实质是“官本位”, 是“人治”, 而不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倡导的“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

把握重点:突出公民权利意识

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和计划经济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留下了一个很难割掉的“尾巴”, 就是国家公权力与民间私权利的不对等, 以致民间组织不能顺利成长, 民意表达渠道不够畅通, 甚至频频出现因政绩需要而损害公民权利的事情, 影响到社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

要解决公权与私权关系不对等的矛盾, 除了教育各级政府及官员正确运用公共权力以外, 提高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 让公民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非常重要。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很多, 包括权利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科学理性精神、道德意识、生态意识等, 其中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是核心, 而“权利意识”偏偏又是我国公民意识的最薄弱之处。长期以来, 我们的舆论宣传往往强调义务, 而忽视权利, 义务处处优先, 结果造成了公民义务的透支和公民权利的缺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树立和增强极为重要而迫切。

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涉及公民权利的新闻时一定要明确:我们主张公民的权利不仅是维护某个读者或观众个人的利益, 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如果大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 都不敢或不愿主张权利、维护权利, 那受到侵害的就不仅仅是自己, 而是权利本身。我们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名言。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从社会的层面来理解是对的, 但不能将其绝对化。对个人来讲, 权利和义务的分离而两相对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就正常人的生命历程来说, 在他的幼年和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年, 他主要是权利主体。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 他们不可能为社会尽什么义务。当然, 在大多数正常人及其生命的青、中年时期, 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是对等的。我们在报道涉及公民权利的新闻时, 一定要做到联系实际, 辩证分析, 客观公正。

公民媒体 第10篇

一、从四个“观测点”上分析和把握我国公民的媒介接触情况

通观当下,国内关于媒介素养的教育及管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不仅体现在对于媒介本身在传播过程中正确引导的缺失,也体现在国内媒介本身历史发展的局限性和相关职能部门、教育行业等多方面的缺位。

(一)从受众整体看,其媒介接触愈加广泛化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媒介载体也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下快速运作,大众媒介更是被广泛使用和被大众频繁接触。大众媒介的兴起和受众媒介选择的多样性,让媒介接触愈加广泛化。以往的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已然无法满足受众的多重需求,互联网、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尤其是移动互联终端的不断发展让媒介的接触面更为丰富。在今年初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中指出:中国网民数量已接近7亿,互联网普及程度达到了全国人口的一半以上。同时移动互联时代已然是更大趋势,越来越多的受众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实现对信息的获取以及娱乐、交友、购物等目的。移动互联本身的特性也催生“互联网+”模式下各领域的媒介接触更广泛、更全面的应用发展热潮。除了以上提到的内容上的全面化,媒介接触的受众也面临广泛化的趋势。相比以往的某种媒介单一使用、接触的人群比例少,当下的媒介接触中各年龄层次、各知识背景、各专业领域等等多个维度的“用户”均日益增多。人的社会活动被多样化、广泛化、全面化的媒介终端不断渗透,因此才有人不客气地扬言“移动终端已经成为了人类身体的一部分”。

(二)从青年群体看,其媒介接触尚呈非专业化

青年群体接触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比较广泛,但依据个人的习惯、各自的喜恶、运用的体验等情况看,青年群体接触媒介尚呈非专业化。以大学生为例:据了解,近八成的在校大学生上网的频率很高,而在这部分学生中使用网络学习的不足20%,60%左右的学生上网仅仅是聊天、玩游戏。然而科技带来诸多便捷的同时,用户的惰性似乎也在不断滋长。同利用网络这种媒介工具获取信息的能力相比,大多数学生利用新的媒介技术参与网络互动的状况并不乐观,调查样本中有超过半数的群体,从未有过利用相关的媒体技术参与网络传播的经历。当然很多网络平台的兴起让为数不少的青年人进驻到了“微博达人”、“网络直播”或“网络主播”等行列中,但是由于不具备媒介传播的专业素养,仅凭三分钟的热度和仅有的一点“经验之谈”,让这些“意见领袖”、“先锋”和“网红”大都不了了之,无疾而终。

(三)从中老年人群看,其媒介接触呈现多元化

新兴媒介的快速发展和运用,让传统媒介的地位不断受到威胁,“报纸已死”、“音乐已死”等口号时常能够听到。中老年人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对于媒介的接触出现了多元化。例如:晨练、散步等活动时收听广播,下午看看报纸,在家收拾家务时打开电视,和孩子聊天使用网络社交媒介或节假日参与家庭活动看电影等等。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群自觉地接触越来越多的新兴媒介,不仅运用多元的媒介丰富自己的闲暇生活,融洽家庭关系,尽享晚年生活;还有不少老年人甚至通过新兴媒介发挥余热,实现了自己更大的人生价值。

(四)从未成年人群体看,其媒介接触处于随意化

作为媒介接触的另一大主体,未成年人的媒介接触状况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拿传统媒介电视来说,部分少儿节目为追求利益,出现了针对性不明确、节目制作粗糙、成人心理痕迹重等问题,不仅无法正确引导少年儿童形成科学健康的媒介认知,还引发一些负面事件。例如为了自己的网费与家里长辈大打出手,甚至出现孙子为要网费将爷爷杀害的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又有因为沉迷网路导致的性格扭曲或成绩下降。过分迷恋网络会导致思维模式单一化、规格化、扁平化、简单化;加上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尤其是叛逆期内的孩子,更追求刺激、另类、新奇等元素的内容,在接受到诸多信息的过程中,一旦这些浅层的、快餐式的内容无法刺激到他们的接受神经的话,“换台”是他们给出的最快速的决定。未成年人的媒介素质教育更是不容忽视了。

二、从四个“疏导点”上拓展疏通引导式的公民媒介素养教育

公民教育重在疏导即疏通引导。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能够让受众多渠道学习媒介相关的基本知识,使受众了解媒介所具备的特征、性质以及运作方式,并且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觉应用学到的媒介运用技能,以达到媒介素养教育的目的。

(一)以介绍媒介性质特征为起始点

媒介素养教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让受众对媒介的传播理念和核心概念有较好的认识、理解,并且能够基本掌握媒介传播过程中的特性和规律。由于媒介的发展深受历史条件、社会状况、经济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对不同时期、不同时代下的媒介接触,受众的认识、理解、掌握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求受众不仅要学会而且还要不断地跟进学习,顺应时代发展。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日益融合了以往单一的,分散的媒介,组合成了新的融合媒介。运作媒介的机构也在进行融合而形成了更为强大的报业集团等。无论是融合媒介还是媒介集团,这种系统必须被视为不可分割的实体,而且拥有共同所有权、管理机构和才华出众的合伙人,同时,媒介的相互渗透和内涵也在不断扩大延伸。譬如手机报我们可以看作是传统报纸在智能手机这种媒介上的延伸;网络报纸可以视作是传统报纸在新兴网络这种媒介上的延伸。

(二)以解析媒介运作流程为基本点

在与媒介接触的活动中,人们获取信息绝大部分来源于新闻媒体。因其有完善的运作模式及流程、专业化的采编团队和权威的公众话语权,已成为受众接受信息源的主要途径。在很大程度上,新闻媒体影响着人们的接收信息的习惯、思维方式以及媒介素养的形成。对于大众媒介的运作流程,有传媒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的人可能比较了解熟悉,但是大多数普通受众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很难深入了解和熟悉其运作流程。因此我们倡导的媒介素养教育不但要给公民普及新闻媒介的基础知识,还要对其运作过程进行相关介绍和解析。这里需强调的是,媒介素养教育不但要提供有关传统的报纸媒体、电视媒体和广播媒体的运作流程,而且要紧跟时代步伐,对在融合背景下出现的新的媒介运营也要多多分析和加强解读,并及时对一些相关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作出适时指导,如此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媒介素养需要。

(三)以优化媒介生态环境为共识点

建构媒介的生态环境也是媒介素养教育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所谓“媒介生态环境”就是指大众传播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它主要由政策环境、资源环境、技术环境和竞争环境构成。其中政策环境对媒介生态环境的影响举足轻重。媒介素养教育要解读影响媒体运作的政策环境、资源环境、技术环境、竞争环境等。要让受众不但知道影响媒体运作的相关因素有哪些,还要为受众解读这些影响因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我国的新闻事业是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如果不了解这一性质,就不能很好地理解新闻媒体的功能,新闻媒体代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媒介传播要符合政治导向,要为政治目的做好舆论宣传。首先,要有立场才能够让受众受影响;其次,要有目的才能够让传播有效果,让受众有感受;最后要有导向,才能够让受众有阵营。在我国,新闻媒体尤其是党报,在各类突发性事件中,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是其它地市类媒体不可比拟的。另外,媒介的不断发展、新兴媒介和新的舆论阵地的产生,让信息源的选择更加多样。在传播过程中,传播的方式、手段也就五花八门、良莠不齐,广大受众只有对媒介知识有一定的认知、感受和思考,才能够在不断的舆论更迭中不被轻易蒙蔽。

(四)以提高媒介使用能力为升华点

我们研究和探讨媒介素养教育最后为的还是能够让受众在媒介接触过程中,能够提高受众对于传播内容的理解、认识并且能够更好地运用到媒介接触活动中。这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受众能够通过这一活动让自己熟练、有效地运用媒介获取资讯和信息;另一方面是在此基础之上能够做好受众自己这个“媒介”,在使用媒介的过程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对社会事件的态度与观点。因为传播本身就是无时无刻、不受任何限制的,能够让受众成为一个传播者,一名合格的传播者,这才是媒介素养教育的终极目标。通过媒介教育使公民掌握最基本的媒介传播技巧,与此相关的媒介素养教育内容应该包括包括:学习摄像机、录音机、编辑机的基本使用;体验写作、编辑、印刷报纸的全过程;了解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制作流程;以及了解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操作知识等。获取媒介信息之前要具备一些基本常识,如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多的网站、电台频率、品牌报纸等,这些常识为获取丰富信息提供参考。近些年,随着媒体融合的迅猛发展,许多新平台的出现,譬如微博、微信、BBS等媒介为公民的自由表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们可以通过朋友圈,将视频、音频等文件上传到网络,随时发布身边的新闻,分享自己的心情和感受,同时也可以对时事热点进行自由的评论。我们看到一些媒介的出现,还会在一定程度影响社会事件的进程。如著名的天涯论坛,许多人将日常生活中见到的不公平事件写成帖子,发布在天涯社区里,一个小事件可能因为众多网民的围观、评论和转载演变成为公共事件,从而影响事件的进程甚至是国家法律的设立。公民媒介素养和媒介使用能力可见一斑。

笔者认为,通过以上四个“观测点”分析和把握我国公民的媒介接触情况,同时在四个“疏导点”上疏通引导公民的媒介接触行为,媒介素养教育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摘要:媒介素养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在于让媒介从业者及其受众在大数据时代、多媒体共融的“圈子”能够更有效、更准确地认识、消化、掌握、运用所接触的信息源,来应对媒介社会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对目前国内媒介素养教育现状进行分析,了解和把握我国公民的媒介接触情况,方可高效、准确地疏通引导公民的媒介接触行为,提高全社会的媒介素养。

关键词:传播,受众,媒介接触,疏通,引导

参考文献

[1]邵培仁.媒介生态学:媒介作为绿色生态的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公民媒体 第11篇

一、公民社会及其结构性要素

公民社会 (civil society) 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 其概念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亚里士多德最早用这一概念来指代“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后来哈贝马斯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指出“市民社会是一个在公共权威保护下的私有经济关系领域。它不仅发展出经济关系, 同时也塑造了不断脱离经济活动的人际关系。于是, 在公共权威和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之间出现了一个新的公共领域”。这个独立于国家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新公共领域就是公民社会。查德·泰勒对公民社会的阐释获得了众多学者的认同, 他强调民间团体应不受国家力量的, 或是不受国家支配的公民团体、社会完全可以自我建设及自我协调时, 或这些民间团体能够有效地影响国家政策的方向时, 就是公民社会了。

关于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 美国学者柯亨和阿拉托在《公民社会与政治理论》一书中提出:公民社会是介于经济和国家之间的社会相互作用的领域, 由私人的领域 (特别是家庭) 、团体的领域 (特别是自愿性的团体) 、社会运动及大众沟通形式组成。一般来说, 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包括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志愿性社团、社会运动四个层面。其中, 私人领域是基于家庭基础上的个人自治, 公共领域建立在私人领域之上, 对于一个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 “公共领域”是公民有效参与政治生活和表达意愿的重要话语平台。中国学者何增科对志愿性社团的解释是“其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 打破了血缘或地缘的束缚, 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结成的团体, 是一种非政府的、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新社会运动主要指西方社会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生的和平运动、学生运动、同性恋权利、妇女权利、动物权利、反核抗议运动等。

由于历史渊源、政治基础和社会语境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 中西方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也大相径庭。中国发达的政治文化致使政治控制和政治服从世代延续, 因此学术界关于中国是否有“公民社会”的争论持续不断。

二、新媒体是构建公民社会的理想平台

被誉为传播学“奠基人”的施拉姆认为, 媒介不仅有信息增殖、控制、扩散的功能, 更为重要的是媒介能在与社会发生“相互作用”时, 有力地促成或导致社会“革命”。在他看来, 信息媒介具有强大的变革力量, 且“这些革命教会我们一条基本格言:由于传播是根本的社会过程, 由于人类首先是处理信息的动物, 因此, 信息状况的重大变化, 传播的重大牵连, 总是伴随着任何一次重大社会变革的。”然而由于传统媒体自身一对多的传播方式, 在为议程设置创造条件的同时, 弱化了受众的参与意识和社会监督能力。与之相比, 新媒体在信息量和信息传播速度、传播方式等方面弥补了传统媒体在公民社会构建方面的许多不足。

1、新媒体提升政治功效感

公民社会强调的是公民的公共参与和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媒体的信息传播、舆论监督和文化教育等功能对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公民意愿的表达和公民权利的维护有着重要保障作用。与传统媒体相比, “新媒体”不再是昂贵、一对多的广播, 而是廉价、多对多的“群众书写”, “新媒体事件”因而可以绕过既有新闻体制让普通百姓说话。新媒体不仅具有信息传播的功能, 同时还为使用者提供了参与行动的平台,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媒介使用”与“政治参与”之间的清晰界限。在厦门PX事件中, 网民曾利用论坛、博客、QQ群等多种网络社区组织参与到抵制化工项目建设的行动中, 与政府力量进行博弈和周旋。对于厦门PX事件, 《南方周末》一位记者评价道:“在这场运动中, 新技术为民意的组织贡献了力量。网络和手机短信将信息广为传布, 将素不相识的市民凝聚到一起, 民意的力量由此不可阻挡。这正是一个公民社会的起点。”

政治功效感是普通公民自我感知到的影响政治过程的能力, 是民主社会健康运行的基础性指标, 包括内部功效感、外部功效感以及近年来被提出的集体功效感。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个人对集体的义务, 忽视了人们本该享有的权利, 同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又是封闭式的, 不鼓励普通民众参与政治, 因此传统中国社会是个低功效感的社会。随着国家权力对社会渗透的松动, 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 大多数网民拥有了自己的微博和个人空间, 并时常在网络论坛浏览和发言。如此, 新兴媒体的出现促进了“公共空间”的成长, 民众表达对热点时事的意见、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政治进程的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从厦门PX事件到宁波镇海反PX事件, 网民积极利用微博、博客、BBS等新媒体扩充自身政治参与的渠道, 同时通过对官方网站的回帖、转发和投信等方式迫使政府做出有效回应。可见, 新媒体的出现提升了公众的政治功效感, 扩大了既有的公共领域, 因而也将促进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发展。

2、新媒体构建社区认同感

新社会运动是人们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寻找自我认同的结果;反映的是传统认同感 (阶级意识) 日渐式微的态势下, 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认同感的兴起。对这种集体认同感的建立, 大众媒介有特殊作用, 因此西方学界开始关注新媒介与社会运动之间的关系。学者Garrett认为, 从动员结构上看, 新信息技术降低了参与成本, 有助于集体认同的建构, 因而能够促进动员, 同时加速运动的扩散, 并提供新的行动方式;从框架建构方面看, 社会运动的组织者可以通过新媒体来建构框架, 而不必依赖主流媒体。

新媒体为中国公民提供的新表达空间是传统媒体不能比拟的, 近年来这种新的表达空间逐渐以虚拟社区的特殊形式呈现出来。虚拟社区成为人们获取社区信息、参与社区事务的有效渠道和重要平台。借助新媒体平台, 在越来越多的新媒体事件中, 以媒体人、学者、作家、商人、明星等为代表的意见领袖打破内部不同集团利益的间隔, 形成了新的网络虚拟社区。以情感交流、共同兴趣或利益为纽带形成的虚拟社群, 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民众进行民意表达的能力。在意见领袖的驱动下, 新媒体用户积极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评论和转发中, 公共议题从而加速扩散, 影响吐”等网络表情来表达自己的态度。这些誓与政府强权对立, 维护自身权益的草根用户占据网络群体事件参与者的绝大比例, 他们的转贴、附和或评论不仅增强了社区意见领袖对抗官方叙述的话语权, 同时也为网络公共空间注入活力, 催化了社区和集体认同的产生与发展。

3、政治功效感、社区认同感与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

当代的中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公民社会, 尽管公民内部对个体理性和个人价值诉求越来越强烈, 公民作为独立个体对于社会生活的参与感逐渐形成, 但不成熟的公民社会使这种个体声音被忽视和湮没。在这种情况下, 媒介的积极参与能够使分散的个体意志凝结成为集体意念, 借助于媒介形成社会力量影响政治社会生活。

一方面, 作为公共领域的局部呈现, 新媒体已经成为社会公共生活中不可忽视的监督力量。当下, 新媒体的娱乐性与通告琐碎生活的功能已逐渐被弱化, 取而代之的是传播内容偏政治化。博客和论坛培养出了一批公共知识分子, 这些平台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非官方性、非盈利性使社会公民的意见产生了独立于官方意志的社会影响力。当微博进入人们的视野后, 表达和行动的权利更多地转移到普通民众手中。随着越来越多的“草根”通过新媒体介入公共事件并最终扭转局势、影响政治决策和进程, 中国公民的政治功效感得以提升。

另外一方面, 新媒体依托网络论坛形成的“虚拟社区”减少了因地理位置和社会地位不同带来的阻隔, 为公众提供了新的沟通和组织媒介。新媒体的传播超越了“熟人圈子”的框定, 人们借助新兴媒体平台可以超越现实关系的束缚和制约, 找到具有相同利益诉求或相似价值观念的同道, 形成虚拟社群。即使现实生活中的“陌生人”之间也能传递和共享信息, 分享彼此对公共议题的看法。除了在网络上的人际交流中分享价值和规范, 虚拟社区同样具有现实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新兴媒体的信息发布者不再是专业的媒体人士, 而是来自民间的“公民记者”, 这就打破了传统把关人垄断信息的特权, 释放了普通民众的话语空间。此外, 新媒体的双向甚至多向传播模式允许受众自由地参与到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中, 调动了用户的积极主动性, 弥补了传统媒体在构建公民社会方面的不足, 为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奠定了民众基础。

三、公民社会的发展刺激新媒体的发展和被采用

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认为, 公民社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是它的要素的多样性, 即存在很多的组织和机构, 人们能够在其中实现他们在各方面的生活利益;第二是很多组织和机构的自治;第三是公民有礼貌、宽容、无暴力。在第三个特征中, 达仁道夫特别强调公民意识, 他指出, 在这个意义上的公民, 并不问别人, 尤其是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 而是自己能有所作为。公民的自豪感、公正不阿的公民气概——它们与描写公民社会成员美德的各种各样的字眼有关联。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 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控制者和分配者, 对几乎所有的传播媒介都有着绝对的控制力, 完全掌握了社会话语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随着国家职能的逐步改变和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 国家开始让渡一部分话语权力。因此, 普通的民众和民间组织在话语表达的权力和自由上有了很大的提升。政府对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视使公民意识有了长足的发展, 公民逐渐建立起自律、自主、自立意识, 责任意识, 参与公共事务意识, 权益保护意识以及道德观念与价值取向等的身份意识。

施拉姆曾说, 媒体一经出现就参与了一切意义重大的社会变革。反之, 当公民意识不断觉醒、公民参与不断增加、公众表达空间不断扩展, 即公民社会向前发展的进程中, 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也开始有了发表观点、参与政治的权利, 形成公众舆论。新媒体时代, 公民意识的提升使得网络舆论更为活跃。至2012年6月人们的社会表达, 又实现了信息的快速流动。

一系列新媒介运动显示, 在新媒体公共空间的讨论形成了网络公众舆论, 从而给缺乏信任和安全感的中国公众提供了一个释放浮躁心理的平台。“新媒介运动”的参与者是以社会“公民”的身份出现的, 他们以某种社会公共议题为核心展开公共协商或抗争运动, 并借助“新媒介”特有的便捷性和聚合性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 从而影响或迫使政治国家以及相关权力机构通过执行或者改变政策方针等形式, 以达到维护社会公民或群体权益的目的。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对公共问题的参与以及各类社会团体的频繁联系都促进了新媒体向前发展, 新媒体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实际上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结合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 公民社会的发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促进网络舆论的繁荣, 从而刺激和带动新媒体的发展。首先, 社会运动和网络抗议离不开新媒体传递信息, 组织和机构要实现相互交流, 组织社会活动, 必然会最大限度地使用新媒体;其次, 公民社会的初步发展必然带来民间声音的传播和放大, 但现有中国新闻体制下, 传统媒体难以容纳更多民间声音, 新媒体则可以填补此项空缺;第三, 公民社会的精髓是公共生活中的公民参与, 网民参与公众生活的激情提升了新媒体的政治功能, 促进了新媒体的普及和发展。随着公民社会的成长, 许多官方机构或网站惯于就某些热点问题展开网络调查, 这种常见的政治参与方式提供了新的公共话语空间。在中国, 网络舆论不仅对公众感情和公众舆论产生实质影响, 还直接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 因此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新媒体平台来表达和扩散民间舆论。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公民社会初具雏形, 同时新媒体以强势的姿态进入人们生活中。一方面, 公众借助新媒体进行个人表达、参与公共生活, 提升了自身的政治功效感和社区认同感, 从而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发展;另一方面, 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的提高使公众参与网络表达的积极性提高, 对新媒体的需求也随之增强。文章试图探究新媒体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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