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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3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1篇

关键词:石油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石油又称原油, 是从地下深处开采的棕黑色可燃粘稠液体。主要是各种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混合物。石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汽油, 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的原料。对石油的寻找到利用, 大致可以总结成为四个阶段, 即石油勘探、油田开发、油气集输、石油炼制。

1 石油开采概况

1.1 石油开采的手段

(1) 向油藏注入沸水热流体, 使油层就地发生燃烧形成移动热流, 从而增加原油流动力; (2) 向油田注入一定量的高温蒸汽, 关井等待蒸汽的热能向油层均匀扩散, 在开井的开采重油; (3) 向油层注入空气或是氧气, 用电学或者化学等方法使油层达到其燃点, 并保证油层持续燃烧。通过燃烧部部分地裂解重质油分, 采出轻质油分。 (4) 把合适的菌种及营养物注入油藏, 使菌株在油藏中繁殖, 然后代谢石油, 降低油水界面张力, 提高石油采收率; (5) 向油藏注入二氧化碳或轻汽油来降低石油稠度; (6) 注入有机物的水溶液或压入可以改善油与水之间的表面张力的物质, 将油从岩石中分解出来。

1.2 石油开采的特点

(1) 油藏的情况在被开采的过程中不断的变化, 因此整个开采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了不断改进的过程; (2) 开采者通常情况下不会与矿体直接接触, 一般都是通过专门的测井来进行; (3) 油藏的某些特点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才被慢慢被了解、认识。

1.3 石油开采技术

(1) 测井工程, 把钻过的岩层和油气藏中的原始状况和变化情况的信息, 通过对地球物理方法的在经痛中应用, 用电缆传到地面, 据以综合判断, 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 (2) 钻进工程, 在油气田的开采过程中, 通常要打几百甚至几千口井, 对于不同目的性的钻井工作, 有着不同的技术要求。但都应以污染少、质量高、持续利用率高为前提进行合理钻井; (3) 采油工程, 是一种将油从井底升至井口的工艺技术。各种有效的采油措施, 都能够很好的保证油田的正常生产, 尽可能的排除结蜡、出水、出砂等故障; (4) 油气集输工程, 是一种对油气进行收集、分离、处理、计量、储存、运输全程完善合理的工艺技术。

2 石油企业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石油企业开采的工程项目特点, 其整个石油开采队伍中的工作人员、所需的机械设备、所开采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都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因此必须进行提前做出一套合理的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的适应范围为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2.1 组成应急机构

石油企业开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该是应急救援小组的第一负责人, 担任组长职务, 能够在突发紧急情况下, 做出正确的决断, 进行有条不紊的指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的设定应有组织内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员担任, 能够配合组长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对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进行处理。

2.2 应急小组各部门的职责

2.2.1 抢险小组:

设定并实施抢险行动方案, 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抢险行动, 及时向总部报告抢险进展。

2.2.2 安全疏散、警戒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无关人员的撤离疏散, 保证现场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及参加抢险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3 后勤保障部:

负责抢险器材和设备的调集, 合理的布置抢险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2.2.4 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确定受伤人员需要治疗和救护的医院, 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以及相关病害的预防工作。

2.2.5 事后处理组:

负责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对遇难家属的抚恤金及因伤入院人员的经费问题, 做好一切的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2.2.6 事故调查组:

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提出应对措施。

2.3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相关部门在接到石油开采事故的情报后, 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石油开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迅速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调查了解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工作产生的影响, 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

石油开采事故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迅速组成现场指挥部, 对现场的救援工作进行指导, 个职能部门应当服从指挥、履行各自职责。

如现场指挥部应当向指挥中心及时汇报最新抢险情况, 保持信息通畅, 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事故责任单位应当无条件的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应急指挥中心在组成现场指挥部后, 应组织石油开采应急救护队伍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竭力抢救伤员, 指导组织人民群众安全有序的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现场救援秩序, 并迅速的组织相关部门转移或保护危险区域内的重要物资和设备。还要依托已有资源, 合理布局并及时补给应急救援力量, 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物资数量、使用性能以及适当的存放位置, 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4 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 现场救援队应充分考虑实地情况、结合专家指导,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针对石油开采中出现的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特点, 应做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2.4.1 迅速组织危险区域内的人民群众按群有序的撤离, 保证群众人身安全, 稳定社会安定、维护好社会治安, 并对撤离群众的生活做好安置工作。

2.4.2 对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进行封锁, 设置警示标志, 保护相邻装置、设备, 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转移危险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 防止事态扩大引发其他事故。

2.4.3 如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 应及时调集相关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救治, 并适时转移治疗。

2.4.4 设置警戒区域、划定安全范围, 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分析, 时刻监测和预报大气环境、天气状况。

2.4.5 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做好实施工作。

2.4.6 做好现场救护人员的安全防护, 避免对护人员的伤害。

2.4.7 对重要设施和目标做好保护。

2.5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合理处置、环境恢复国家有关标准、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 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确认和批准,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处置工作合理, 应急救援队伍要有组织有纪律的从现场进行撤离。石油开采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 现场应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部要对本次救援行动进行总结报告, 报送省 (区、市) 人民政府, 省 (区、市) 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3 结束语

企业的安全化生产是其自身在新形势下可以经受考验的客观发展需求。通过不断的完善企业安全文化系统工程和应急预案的设定, 将安全生产渗透到个人的潜意识中, 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石油企业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制定, 可以在工作中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 做出迅速有效的处置, 并且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 确保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徐德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概论[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7.

[2]唐金贵.浅析石油开采企业安全培训问题[J].安全, 2009, 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2篇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143号)执行。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3篇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4篇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各种工业技术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在不断地加大。然而在各个企业不断的发展工程中, 却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企业员工普遍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不规范等一些原因, 造成不时地出现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因此这就需要加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的力度, 通过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来有效的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给人们的生命财产提供一定的保证。

2. 现阶段生产安全事故中应急预案管理出现的一些问题

尽管现阶段已经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到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和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生产安全的应急预案。然而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严格的标准, 同时也缺乏专门的部门对预案进行审查, 这就导致在各类应急预案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 预案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而且其中各要素不全, 各级做预案差距太大并且无法很好的协调, 这些都严重限制着生产安全事故中应急预案的管理, 无法使应急预案发挥出有效的作用, 另外在应急预案的具体的应急实施过程中还会受到一些物资设备的限制。

3.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一些方法

3.1 加强各行业和各企业管理人员的应急预案素质

首先, 要加强各企业全体员工的应急预案管理的意识, 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 提升他们的工作质量和监管力度, 为应急预案工作的展开提供保障。另外, 提升各行业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使他们能够真正落实监管工作。同时各企业的管理人员也需要在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基础下, 增加应急预案管理的认识。在对各企业和各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管理培训时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 要让他们对预案的编制, 评审, 报备和演练各个步骤的管理都得到充分了解, 通过提升他们的应急预案管理素质来使预案编制的可操作性变强, 使应急预案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2 加强预案评审专家的素质, 提高预案评审的全面性

现阶段由于预案评审的专家库不够全面, 导致很多地方的预案评审工作遇到了很大的阻碍, 这就需要各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实际的情况, 来健全预案评审的专家库。注意在评审专家的选取上要足够全面, 不仅需要包含各行业的预案评审专家, 还需要综合预案评审的专家, 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预案评审专家的人数。同时要对预案评审专家进行多方面的培训, 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 经常对他们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还要加强对预案评审专家的管理,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确保预案评审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3.3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管理, 做好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的展开, 监管的力度不够会导致应急预案的报备率低, 因此各企业必须要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力度, 即监管部门必须要同企业的各个部门加强联系, 充分的了解企业规模大小, 各项技术, 各项生产步骤以及各项部门各项工作的展开情况。另外还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来加强对应急预案报备工作的管理, 对应急预案报备工作没有落实的企业, 取消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实施监管工作责任制, 对监管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或个人进行警告并且给于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通过严格的处罚来落实监管工作。

3.4 通过资金各方面的投入来确保应急预案工作的有效展开

应急预案工作的有效展开会需要用到大量的救援物资和一些救援设备, 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因此各部门各企业都应该为了能够保障应急预案工作的展开而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到位后需要对应急预案工作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 通过对人员的培训来保证应急预案工作的落实。同时为了能够使预案工作能够更加有效的展开, 相关的部门也可以经常性的组织一些应急演练, 避免当安全生产事故真实发生时工作人员精神高度紧张, 手忙脚乱。企业也需要建立属于自己企业的应急管理组织, 配备一些应急需要用到的物资和设备, 并且加强对应急组织人员的应急预案的培训, 通过企业间的应急演练来提升员工的应急能力, 使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损失降到最低, 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4. 结语

综上所述,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因此各政府相关部门各企业都应该充分的重视到安全生产中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 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水平, 确保当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之时, 应急预案工作可以有效实施, 从而有效的避免更大的安全损失。

参考文献

[1]安全监管总局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J].中国应急管理, 2016, 06:45-4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xxxxxxxx0,875xxxxxxxxx)、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xxxxxxx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xxxxxxx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1总则

1.1目的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xxxxxx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xxxx78传真:28xxxxx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xxxxxxxx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一、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谭占军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李洪俊郑军波鞠录民车秀文刘兴斌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夏明娟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王秀海宫军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警:119

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在环境风险事故中的作用 第6篇

【关键词】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应急预案作用

【中图分类号】TMT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35-02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压力继续加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由环境风险、污染事件等引发的群体事件不断增多,风险防范已成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面临的形式十分严峻。尤其是最近十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规模、损害后果、污染类型等都日趋扩大,从2002年至2012年最近十年问发生了40多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是以水污染事故为主,涉及有松花江、太湖、巢湖、滇池、黄河、渤海等,有的事故发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饮水安全,有的重金属污染影响到儿童健康,有的污染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危及食品安全。如何加强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制定应急预案应当科学、严密和全面。

对于涉及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实践中,可以探索采取使用法律制度和科学管理的方法来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编制应急预案可以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

1、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2、应急预案基本内容

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了应急预案基本内容,包括: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措施等。

2.1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领导机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和专家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2.2 预防和预警机制

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通过对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来实现。普查就是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监控是对具有各类风险隐患地点或设施,实行长效管理、监控和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预警是对各类风险隐患信息进行综合、科学的风险分析后,将有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为Ⅰ级、严重为Ⅱ级、较重为Ⅲ级、一般为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对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3 处置程序

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2.4 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科技支撑。

2.5 恢复与重建措施

恢复与重建措施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和信息发布。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服务及司法援助。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和实施恢复重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应急预案的作用

3.1 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

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3.2 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

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3 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

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3.4 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3.5 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辨识城市重大风险和防御决策的过程,强调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预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发布和宣传,有利于社会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各方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4、结语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7篇

1 应急预案优化的背景

从2006年起, 我国煤炭行业开始大规模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在发展的过程中, 应急预案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应急预案体系基本达到了“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要求。但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仍普遍存在着结构复杂, 章节重复, 内容冗余、篇幅巨大和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造成预案学习贯彻困难, 编制与应用“两张皮”, 严重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究其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企业对应急预案认识不足,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不到位, 编制人员对应急预案编制中的诸多要素理解不够, 照抄照搬现象时常发生, 造成的编制质量低下。二是企业不同层级应急预案内容雷同, 集团公司、分公司预案中把大量基层单位预案中的应急处置措施列入其中, 致使“上下一般粗”。三是审核把关不严, 动态管理滞后, 使得预案的修订、培训、演练工作流于形式。

针对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应急预案“简明化、卡片化、专业化”, 实现应急预案“简明、易记、科学、好用”的要求, 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下, 神东煤炭集团进行了应急预案优化工作, 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2 应急预案优化的做法

2.1 加强培训, 提高认识

要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 首先要正确认识并准确定位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培训, 明确应急预案编制要素, 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管理能力和编制人员编制水平的重要手段, 也是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基本前提。

2.2 完善制度, 加强管理

要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就要有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明确编制的程序、评审的方法、发布时间、备案管理、培训与演练以及如何修订等工作。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是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重要保障。

2.3 动态管理, 及时修订

要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还要实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后, 不仅要通过培训与实战性演练, 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 同时, 当企业生产作业环境及技术发生变化、产生新的危险源或组织机构调整时, 也要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动态管理, 是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持续动力。

3 应急预案优化的思路

3.1 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一体化

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中指出, 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 但前三项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已经体现。基于此, 神东煤炭集团结合实际, 将专项预案中的处置措施并入综合预案, 编制了一体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 鉴于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职能重在资源协调, 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应根据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系统现场制定, 因此,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预案中重点梳理和明晰了公司不同层级间应对事故的职责和措施, 不再写入基层单位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优化前, 神东煤炭集团综合应急预案共11章30节, 每个专项应急预案共7章11节, 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共计118页, 52018字, 优化后的一体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9章25节, 46页, 16962字。相比较, 优化后的应急预案极大地简化了文本内容, 使得预案更加简洁、易记易懂。

3.2 针对具体场所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与救援的经验和教训中可以发现, 事故发生后现场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快速、准确地应急处置, 在减轻事故危害中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充分说明了现场处置方案的重要性。

以往煤炭行业采取针对一类灾害设定一个场所编制, 全矿通用的模式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这种做法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神东煤炭集团在优化应急预案的过程中, 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分析, 确定井下各个生产作业场所的灾害类别和应急资源配置, 确立了“不同场所、不同位置、不同灾害、不同处置措施、不同避灾路线”的编制思想。同时, 结合一体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模式, 合并了各类灾害现场处置方案章节中重复的内容, 优化后的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各类灾害处置措施、联系方式、注意事项和各类避灾路线图。其中避灾路线图采取受灾区域局部放大、到地面方向重点标注的方式绘制, 并注明了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避难峒室、自救器过渡站和撤离距离, 更加增强了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3.3 全面推行应急处置卡

针对预案篇幅较长, 不便记忆和查阅的问题, 神东煤炭集团编制了不同层级的应急处置卡。公司与煤矿两级处置卡根据应急预案编制, 主要明确了各部门与应急专业组的职责分工和响应流程, 其中流程以处置动作为主线, 突出该动作的执行部门或岗位, 清晰地指出了事故发生后该做什么, 怎样做, 谁来做的问题。现场应急处置卡根据现场处置方案编制, 提炼归纳了现场处置方案的核心内容, 包括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避灾路线和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卡本身并不是应急预案, 它是应急预案的延伸和有益补充。日常工作中, 无论是企业各层级负责人及各部门员工, 还是区队的员工, 都可以随时在工余时间学习、熟悉应急处置卡的内容, 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处置, 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编制的再好, 不经过检验, 也是“纸上谈兵”。应急预案优化后, 还应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性演练工作, 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同时, 检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优化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隐患,防治

1 安全隐患处理规定

1.1 项目经理部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 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1.2 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 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3 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 限期纠正。

1.4 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 保存验证记录。

2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2.1 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2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2.2.1 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发生后, 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 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 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2.2 事故处理:

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做好标识, 保护好现场。

2.2.3 事故调查:

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 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 开展调查。

2.2.4 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 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3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1 总体布置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组长汇报, 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小组开始运作, 并采取应急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若事故的发生对整个公司有重大影响, 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及现场抢救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小组, 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发生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油品及化学危险品事故时, 必须向专业救援组织求助, 防止更大的危害发生, 现场操作过程可执行《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事故、事件发生时, 若有人员伤亡的, 要首先抢救人员;事态无法控制或将进一步恶化的, 要及时进行人员疏散。事故后果将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 要迅速向当地有关部门求助, 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事态蔓延或扩大,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向当地部门求助时, 必须说明事故地点、事故大小、联系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 并派人到路口接警。遭受自然灾害时, 受到影响的部门应紧急通知有关部门对人员及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尽可能减少损失。现场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 为调查提供条件。

3.2 具体应急措施

地震:a.接上级或政府地震通知;b.以最短时间做好重大财产转移;c.以最短时间做好人员转移、疏散;d.地震过后, 组织自救, 包括人员、财产等。e.尽快恢复生产。

人员伤亡:a.若发生触电, 应立即切断电源;b.现场组织自救;c.立即打120急救电话, 向救护单位简单扼要的介绍人员受伤原因、情况, 告知地址、通讯方式, 并到路口接车;d.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e.保护好事故现场, 必要时通知公安、安全监察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f.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并做好家属接待工作;g.妥善解决受伤人员的护理、赔偿工作;h.调查分析, 编写调查报告。i.与保险公司交涉, 做好理赔工作。j.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怀疑感染“传染性疾病”:a.发现人员疑似“传染性疾病”时, 立即进行就地隔离;b.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汇报, 由相关部门派专车救护;c.组织全员检查、隔离, 做好人员思想工作;d.做好施工现场的隔离、消毒;e.确诊后,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定工作。f.调查分析, 编写调查报告。

火灾、爆炸:a.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爆炸的灭火工作;b.现场进行人员、财产的自救;c.立即拨打119、110、120进行消防灭火、人员抢救、财产抢救及现场治安秩序维持;d.向上级应急小组汇报, 取得支持;e.制定补救措施, 组织灾后补救工作, 尽快恢复生产;f.调查分析, 编写调查报告。g.与保险公司交涉, 做好理赔工作。h.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9篇

1 化工生产的危险性和应急需求

近年来, 我国的化工工业在不断发展, 大部分化工企业集中在化工园区内, 整个区域中含有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 涉及到的化工工艺非常复杂, 并储存了大量化工原料、中间体或者产品, 其中很多属于危险化学品, 且存在重大危险源, 因此危险源的密度比较大, 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此外, 很多化工生产过程在高温、高压或者低温低压环境中生产, 对温度和压力的要求很高, 如果生产环境控制不严格, 很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泄漏、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目前化工生产的规模在日益增大, 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很大, 一旦发生化学危险品的泄漏或爆炸, 会在短时间内引发周围危险源的事故, 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化工生产中的意外事故, 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并实施能够减少意外故事造成的危害。因此在化工生产中, 必须要加强对各种意外事故的管理, 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都应该给予高度重视, 不能仅仅在事故发生后才采取措施应对, 而更应该注重事故前的预防。

从化工生产的特点和危险源来看, 在意外事故发生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发生后都有不同的针对性的应急需求。尤其是在意外事故发生前, 应该根据可能发生的爆炸、泄漏、火灾和中毒等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开展风险评估、疏散和救护等, 并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善后处置措施。综上所述, 针对化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应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

2 化工生产做好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措施

2.1 全面了解意外事故的种类

对于化工生产中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首先应该全面了解意外事故的种类, 在化工生产中, 最常见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中毒事故、爆炸事故和泄漏事故。 (1) 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化工生产的原料或者成品具有一定的毒性, 毒性物质泄漏或挥发, 从而造成中毒事故, 危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在化工生产过程中, 必须做好中毒事故的防护, 通过加强生产和对意外因素的管理, 将中毒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2) 泄漏事故: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或者成品很多都是有害物质, 在转运过程中, 成品和原料容易发生撞击, 从而发生泄漏事故,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 不仅危害周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对周边环境也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因此, 同样应该做好泄漏事故的预防。 (3) 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化工生产中能造成最大伤害的事故, 一旦发生会造成重大损失, 对生产现场、工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等都会造成致命伤害。在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中, 只有全面的了解事故的种类才能更有针对性的编制。

2.2 提高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针对性

为了有效的提高应急事故预案编制的针对性, 应该根据事故的具体种类来编制应急预案, 对于不同种类的事故应该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措施, 这样才能对化工生产的意外事故提供的处理有效的帮助, 做到真正有效预防意外事故、有效处置意外事故。不仅如此, 对于应急事故预案的编制, 还应该贯穿在化工生产的全过程。化工生产的工艺比较复杂, 需要经过多道工艺, 并且生产的条件也越来越复杂, 任何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如果应急预案的编制没有覆盖整个过程, 那么会降低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 因此, 为了保证能够全面的预防事故发生, 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该贯穿化工生产的全过程。由于应急预案在化工生产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 应结合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进行编制, 真正发挥其效用。

2.3 提高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为了有效的应对化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故, 因此, 为了使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就必须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成为真正预防意外事故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首先编制过程中应该尽量采用有效的标准, 让应急预案的数据和措施科学有效, 这样才能有效的执行预案, 提高预防效果;其次, 应该对化工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如对化工生产现场进行勘查,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在此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 才能真正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满足化工生产的实际需求。

3 结语

化工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不仅给化工企业的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 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减少化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 有效降低意外事故造成的危害, 必须做好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在编制应急预案时, 应该全面了解意外事故的种类, 根据具体的意外事故种类进行预案的编制, 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并结合化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编制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摘要:近年来, 我国的化工技术在不断发展, 化工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大, 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意外事故问题严重制约着化工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主要针对化工生产中如何做好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进行探讨, 旨在不断提高化工生产的安全性。

关键词:化工生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苏航.化工企业环境风险评价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研究[D].浙江大学, 2014.

[2]曾明荣, 吴宗之, 魏利军, 多英全。化工园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探讨[J]。中国应急管理, 2009, 04:28-31.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0篇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当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 保证遇险人员尽快脱离危险而提供的一系列设施、设备、措施。既包括硬件, 也应有软件; 既应有帮助遇险人员脱离险境的设施设备, 也应有人员无法脱险时的紧急避险场所。综上分析, 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就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调用, 其中,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结构框图如图1 所示。

当井下发生灾害时, 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井下工作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进行自救, 并且根据避灾路线、避灾标志迅速离开危险区, 尽一切可能逃离井下, 并及时组织救护队伍进行救援。若逃生路线被阻断, 应选择最近的紧急避险场所, 以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需要说明的是, 紧急避险设施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包括提供简单医疗器械, 氧气, 食品和水等[1]。一般逃生避灾流程如图2

2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1 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1. 1 应急防范救援体系、程序

当工作地点有透水先兆 ( 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有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等[2]) 出现时, 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组织人员撤离, 并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汇报。

2. 1. 2 发生事故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发生水害事故后,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进行自救互救, 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事故伤害情况, 调度室立即下达撤人升井命令, 同时通知中央泵房开启水泵达到最大排水能力, 关闭泵房密闭门, 并调整好配水闸阀。矿抢险排水指挥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排水抢险等工作, 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还要加强通风, 防止硫化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给人们带来的伤害。灯房、自救器室要做好下井、升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并每半小时如实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出勤及工作地点人员分布情况也应由各区队值班人员汇报给调度室。

2. 2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 地面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并根据火势情况, 确定是否向“119”报警。

( 2) 井下一旦发现火灾事故, 必须尽快了解着火地点、着火范围及灾害程度,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利用附近电话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现场人员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措施,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 控制火势发展, 避免造成重大事故。矿生产调度室迅速向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救护大队汇报。

2. 3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3. 1 瓦斯爆炸事故报警

井下一旦发现瓦斯事故, 幸存人员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尽快了解事故地点、范围及灾害程度, 向矿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立即组织撤退井下所有工作人员。

2. 3. 2 瓦斯爆炸事故避难措施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受灾区的工作人员首先要保持冷静, 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 如果处于事故地点的进风侧要选择迎风撤退, 如果处于回风侧, 受灾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 按照就近原则躲避到新鲜风流中。

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煤矿作业规程以及本煤矿的规定的避灾路线升井, 调度室还要做好升井人员统计工作。

2. 4 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4. 1 报警措施

井下一旦发现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幸存人员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受灾情况 ( 如事故地点、范围及受灾程度等) , 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及单位立即撤事故地点、范围及受灾程度退其工作人员, 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 4. 2 避难措施

如果遇险人员处于事故地点的进风侧, 要迎风撤退, 如果处于回风侧, 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按照就近原则躲避到新鲜风流中。

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煤矿作业规程以及本煤矿的规定的避灾路线升井, 调度室还要做好升井人员统计工作。

2. 5 避灾路线

安全逃生的原则: 对于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等事故, 应向进风方向逃生, 当佩戴的自救器防护时间不足时, 就近选择避险设施进入避险; 对于水灾事故, 应向地势较高处逃生[3]。

掘进工作面或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或火灾事故时, 作业人员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并应及时进入进风巷道并迎着新鲜风流方向, 到达井底车场, 或进入设置在采区内的避险设施更换自救器后继续向井口方向逃生, 或选择在避险场所内暂时避险, 等待救援。

井底车场附近发生水、火、瓦斯灾害时, 附近人员应经井筒提升或主井梯子间逃生。

发生灾害的同时可根据灾害的性质不同和井下人员撤离情况及时关闭水泵房通道及变电所通道中的密闭门、防火栅栏两用门等, 从而保证将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矿井反风时, 原回风巷即转化为进风巷, 因此, 反风时水灾避灾路线同正常通风时一样, 火灾、瓦斯与煤尘爆炸时, 作业人员必须首先佩戴好自救器, 并应及时由胶带顺槽进入采区回风大巷, 再经回风大巷到达避险场所。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 要及时加强冒顶区的支护, 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 全力营救被岩石掩埋的人员。

3 结论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煤矿安全工作中可行、有效的新科学方法体系。该预案可以为煤矿重大事故防范、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全面的理论及技术支持。

摘要:本文从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以及避灾路线五个方面阐述了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涵盖了煤矿重大事故的各种情况, 使应急救援工作更加条理化, 系统化, 增强了应急救援的科学性。

关键词: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参考文献

[1]孟磊, 等.井工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应用与探讨[J].煤炭工程, 2011, 8:24-26.

[2]邵文岗.兰花沁裕矿采煤方法选择探究[J].技术与市场, 2014, 10:28+30.

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故未雨绸缪 第11篇

演练,为实战做好准备

一来沪旅游团50多名游客在用餐后陆续出现呕吐、口唇发紫、呼吸困难、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在一建筑工地食堂用餐的80多名工人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在上海市卫生局开展病人救治工作的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阎祖强按照《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多个工作小组快速展开工作。各部门分工明确的同时又紧密配合,全面检测食物中毒来源;了解和控制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市场流向,防止事态蔓延;及时发布事态进展以及做好后续调查工作。最终演练指挥部经研判,认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终止。

以上是根据上海市常见食物中毒事件的特点模拟的一起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整个演练分为7个阶段:事故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应急处置、事故评估、相应终止和总结,历时3个小时。

“这是我市第一次由食品安全部门完成的演练。通过完整的模拟演习,能够打通整套应急系统的脉络,对今后处理突发情况具有借鉴意义。”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郑光辉评价。

网络技术提供应急支持

在整个演练的7个阶段中,基于3G网络技术的视频传输功能被大量应用,为应急处置过程提供联络的技术支持,成为这次模拟演练中的一大亮点。

在总指挥部办公室,能够从大屏幕看到各个分小组的现场情况,拨通现场负责人电话即可进行对话。其中一个场景显示,工作人员正对事发的工地食堂进行现场调查。从画面上可以看到,调查小组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定检出违禁物品后,采样送往上海市疾控中心检验,并封存其余问题食品;此外,还对该食堂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现场加工环境和从业人员证件等进行全面盘查。现场负责人向总指挥部进行报告后,指挥部人员进行下一步指示。

各小组现场处理的情况通过视频传输的方式发回总指挥部,能够更清晰、全面地了解现场情况,便于指挥部准确制定下一步应急方案;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参与,将富有现场感和真实性的画面呈现在市民面前。

这次应急演练充分检验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的配合能力。阎祖强主任指出,要通过演习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和事故应急工作的艰巨性,各个部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保障市民的饮食健康安全。

小贴士: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技术研究 第12篇

关键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

1 引言

应急预案评审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重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系统评审,通过评审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及时纠正,充分满足应急预案发布和实施的要求。因此,应急预案评审是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完成后,决定预案能否发布和实施的关键工作步骤,规范和指导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内不少研究人员对应急预案的评审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应急预案评审的一些基本的评审类型和评审方法,为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1,2,3,4]。美国对应急预案评审是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了其应急预案的评价指标及各指标的分级标准,其选择的指标也都为定性指标,如应急手册内容的清晰性等,而分级标准则以文字形式进行描述[5,6]。关于评审的基本的方法主要有定性化和定量化的评审方法,目前国内外在这些方面均有研究,定量评价对于应急预案评审的结果确定准确性比较高,可以对预案编制质量的进行明确的分级,但这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便于操作。定性评价主要依靠相关专家对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要求进行评审,专家评估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它是从现有预案的逻辑结构、应对措施的逻辑顺序、应急资源的配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7],实际的工作当中比较多的是采用这种方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所涉及的系统复杂,尤其关于机构组成、人员培训等方面,采用定量指标难以描述,因此,目前国内外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方面,主要以定性化的评审为主,笔者也将结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实际,提出一种便于操作和应用的应急预案评审技术和方法。

2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目的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准则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以及实施的目的决定应急预案的评审出发点。有关研究人员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时,也相应考虑了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要求[8,9]。在本文中,笔者提出应急预案的评审有七大准则:

3.1 符合性准则

应急预案中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国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和《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等,因此,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其他灾种(如洪涝、地震、核和辐射事故等)的法律法规。

3.2 完整性准则

应急预案内容应完整,包含实施应急响应行动需要的所有基本信息。应急预案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下列几方面:一是功能(职能)完整。应急预案中应说明有关部门应履行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职能和灾后恢复职能,说明为确保履行这些职能而应履行的支持性职能。二是应急过程完整。应急管理一般可划分为应急预防(减灾)阶段、应急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应急恢复四个阶段,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至少应涵盖上述四阶段,尤其是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阶段,应急计划应全面说明这两阶段的有关应急事项。三是适用范围完整。应急预案中应阐明该预案的适用地理范围。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指在本区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应启动预案。其他区域或企业发生事故,也有可能作为该预案启动条件。即针对不同事故的性质,可能会对预案的适用区域进行扩展。

3.3 针对性准则

针对性准则主要是评审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从应急预案的定义上来讲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一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于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之初就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进行分析和辨识,才能实现预案更广范围的覆盖性。二是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历来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对象,在《安全生产法》当中明确要求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三是针对关键的岗位和地点。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同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生产岗位所存在的风险大小都往往不同。特别是在重大工程、危险化学品、煤矿开采、建筑等高危行业,都有一些十分特殊或关键的工作岗位和地点,这些岗位和地点在同行业中常常是事故发生概率较高,或者发生概率低,但是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却十分严重。四是针对薄弱环节。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重大事故发生,而存在的应急能力缺陷或不足的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力、救援装备等资源可能会满足不了要求,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必须针对这些方面内容提出弥补措施。

3.4 科学性准则

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编制应急预案也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决策程序和处置方案、应急手段先进的应急反应方案,使应急预案真正具有科学性。科学性重点体现在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3.5 可操作性准则

应急预案应具有实用性或可操作性。即发生重大事故灾害时,有关应急组织、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为确保应急预案实用、可操作,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机构应充分分析、评估本地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并结合自身应急资源、能力的实际,对应急过程的一些关键信息如潜在重大危险及后果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进行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同时,各责任方应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所需的人力、设施和设备、财政支持以及其他必要资源。

3.6 规范性准则

应急预案应当包含应急所需的所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如组织不善可能会影响预案执行的有效性,因此预案中信息的组织应有利于使用和获取,并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一是易于查询。应急预案中信息的组织方式应有助于使用者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各章节组成部分阅读起来较为连贯,使用者能够较为轻松方便地掌握章节安排的基本原理,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二是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应使用规范语言表述预案内容,并尽可能使用诸如地图、曲线图、表格等多种信息表现形式,使所编制的应急预案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应急预案中应主要采用当地官方语言文字描述,必要时补充当地其他语种;尽量引用普遍接受的原则、标准和规程,对于那些对编制应急预案有重要作用的依据应列入预案附录;高度专业化的技术用语或信息应采用有利于使用者理解的方式说明。三是层次及结构清晰。应急预案应有清晰的层次和结构。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面临的潜在灾害类型多样,影响区域也各有不同,因此,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或灾害的特点和具体场所合理组织各类预案。

3.7 衔接性准则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协调一致、相互兼容。其他预案的范围包括:上级应急预案,如政府、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下级应急预案,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邻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本地其他灾种的应急预案,如防洪预案。

4 重大应急预案评审的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为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可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4.1 形式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订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如表1所示。

4.2 要素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2.1 关键要素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4.2.2 一般要素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笔者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确定综合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评审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表2所示。

续表2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5 结语

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分为形式和要素评审,并将要素评审分为一般要素和关键要素,便于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中进行执行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应急预案评审质量和效率。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完成之后,还应当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及时纠正,充分满足应急预案发布和实施的要求,使应急预案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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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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