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遏制无证行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打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厉打击“黑B超点”和“黑B超车”等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单位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科目的超范围行医、任用非卫技人员、发布无证医疗广告及违规医疗广告等不规范行医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
制定下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调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辖区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各村(社区)、非法B超点和其他非法行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非法行医点详细情况,为下阶段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监、卫协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实非法行医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完善非法行医定期排摸与报告制度,采取发现一家打击一家的形式,建立打非台帐,对打击过的窝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非法行医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街道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本街道内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尽心尽职,密切配合,争取形成部门合力,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注重程序。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查实非法行医现象,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同时要注重执法程序,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的通知》(**卫监[2006]21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指挥部,分别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办医、个体行医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政风行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从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三、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区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委、计生局联合行动,各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又相互配合,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全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医生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各级各类机构、单位、个人105户次,出动监督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25辆次。查处无证行医5户次,取缔5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诊疗范围2户,罚款2550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30元。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氛围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编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信息2期,在《阳泉矿区报》刊登信息1期,制作版面2块,条幅2个。
四、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省、市督办案件
根据省、市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区卫生局及时组织监督人员对举报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落实,依法取缔非法行医2户。。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无证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缺乏必要的摄像、照相等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计生、科技、工商、监委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省、市交付的和各项任务。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首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打建并举,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一方面对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积极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医院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医院内不合格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敦促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资格,杜绝非法行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龙门县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 第1期 2010年5月20日
◆ 6月份前完成查漏补缺阶段工作 ◆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见成效
◆ 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6月份前完成查漏补缺阶段工作
根据《惠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龙门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 提出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
4月至5月,我所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对经过整治效果不理想、非法行医仍然存在的进行重点整治。我县药店坐堂行医多,主要分布在县城、平陵、永汉等地,执法人员重点对上述乡镇进行多次反复的监督检查。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见成效
我县非法行医普遍表现为无证行医和药店坐堂行医两种现
象较为突出。打击非法行医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除了由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动,实行综合执法、突出检查外,县卫生监督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自09年10月份开展打非行动以来,共出动人员205人次,车辆53辆次,检查医疗机构38间,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4间,取缔无证行医窝点19间,行政处罚18宗,罚款金额10.8万元,没收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货值1.2万元。
2 从整治情况看,我县非法行医场所正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究其原因,是我县卫生服务站的增设、调整和医疗费用的下降、可报销部分比例的提高以及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认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挤压了非法行医生存的空间。但是,少数非法行医者虽经多次取缔,依然我行我素,仍在暗地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并通过采取诊疗场所与接诊场所分开、药品与诊疗场所分开等卑劣手段来躲避执法,给查处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少数新外来人员由于不了解该县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初来乍到即非法行医。对此,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坚持开展巡回监督与定期集中整治的办法,点面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行医的高压打击。同时,将继续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依托覆盖城乡的网络,与非法行医展开“游击战”,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着力净化全县医疗市场。
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日常监督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医疗机构执业档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执业档案,对其日常违规行为、群众举报查处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实行量化管理。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整改的,实行延缓年检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建立“黑名单”曝光制度。对查证属实进行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劝告患者不要到该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建立特别督查和暗访制度。县卫生局采取特别督查或明查暗访的形式,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在全县通报;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
4 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中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及时设立并公布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县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07527980700。
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聂志平常委、林炳强副县长。
送: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监察局、计生局、科教局、整规办。 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医疗机构XXX个,其中医院X个,门诊部X个,乡镇卫生院XX个,村卫生所XX个,个体诊所XX个,民营医疗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X个,卫生人员XXX人,其中执业医师XXX人,执业助理医师X人,执业护士XXX人,乡村医生XXX人。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宣传
打击非法行医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医疗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为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深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项红春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高建新为组长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力出击,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新闻媒体相结合,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了广泛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公示和宣传。
(二)严格准入,优胜劣汰
今年,县卫生局利用对全县医疗机构换发新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之际,即时召开了医政工作会议。对各级医疗机构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对个体诊所准入方面重点检查: ①人员资质方面,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②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m2。③三室分开。处置室必须有紫外线灯,实施无菌操作。现有两家个体诊所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被停止执业。
2、对县、乡医疗机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①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②医院是否存在租赁、科室承包和变相租赁等现象。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为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要求每位执法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共同组织学习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文件汇编》,提高业务素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三禁止”,即:禁止违反程序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停止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禁止以工作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吃请,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整顿,突出重点,成效显著
根据市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县的特点,在全面检查、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对无证行医和药店“坐堂”行医进行了打击。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车辆XX台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XX余户,取缔无证行医X户,查处药店行医X户,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价值XXXX余元,罚款XXXX元。并建立档案,对XX户医疗单位提出了改进意见,较好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诊所和医疗单位执业许可证未按时校验; 二是开设诊疗科目与审批类别不一致,主要是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时进行输液打针;
三是坐堂医实行“游击战”,你查他走,你走他坐; 四是个别诊所聘无护士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输液打针; 五是大部分诊所面积普遍较小,三室难以分开,特别是处置室,设置面积小或者没有;
六是诊所制度建设、消毒隔离、医疗垃圾回收、门诊登记等工作不够规范;
七是无专职的医疗卫生监督员,监督力度难以适应全县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活动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离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克服,为继续引深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做出不懈努力,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批评指导。
非法行医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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