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型纪录片评析范文
犯罪型纪录片评析范文第1篇
刑民交叉案件, 是指因案件中的特定事实或者要素的联系而导致出现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叉、竞合的案件。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刑民交叉案件进行分类时, 并未形成统一标准, 本文认为, 可以以法律关系、法益保护以及最终法律责任承担者的不同, 将刑民交叉案件划分为以下三种:
(一) 案件事实具有刑民交叉之外观, 但实际上, 只是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 行为只侵犯了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 因而仅应受到民法或其他部门性法律的调整, 其并未冲破法益保护的第一道防线而无需由刑事法律进行调整。
(二) 案件事实具有刑民交叉之外观, 但实际上行为已经冲破民事法律的保护范围, 而进入刑事法律的领域, 受到刑法与民法的同时评价, 行为侵犯的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与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的指向具有同一性。
(三) 案件事实具有刑民交叉之外观, 但是行为同时侵犯了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与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 因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 但是被侵犯的法益发生了交叉或者分离, 导致这两种法律关系是横向、并行的。
二、财产犯罪中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
为了进一步探讨财产犯罪中的刑民交叉案件问题, 本文将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的财产犯罪 (共十五条) , 从刑民交叉案件的三种类型, 即单纯的民事关系型刑民交叉案件、纵向递进型刑民交叉案件和横向并列型刑民交叉案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 “徒有刑民交叉之外观, 实为单纯的民事关系”的刑民交叉案件
本文认为, 该类型的刑民交叉案件主要是罪与非罪之区别, 也就是未构成犯罪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因而仅需在民事法律范围内对行为进行评价与调整, 主要有以下类型:
1、民法所保护的法益不值得刑法保护;2、主体不符合刑法的要求而只能通过民法对其进行民事上的调整;3、民事身份关系阻却犯罪的成立;4、民事法律行为对犯罪成立的阻却犯罪的成立;5、对于使用诈术而侵害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是采取了欺骗手段进行民事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 该种类型下的民事权益均为合法利益, 当客体是违禁品、非法给付等, 虽然民事法律不予保护但是在财产犯罪中, 对于既定占有者的占有仍然应当予以保护。
(二) 纵向递进的刑民交叉案件。这类案件广泛存在与财产犯罪之中
当行为冲破民事法律的范围, 进入刑事法律领域而被评价时, 由于该类案件都是对财产法益保护具有纵向、递进关系, 属于刑事包含民事的关系。
该类案件应当采取“先刑后民”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评价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 在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宜采取“先刑后民”, 即在刑事诉讼审理完毕后,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评价和处理。由于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因而, 可以看出, 刑法并没有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中, 所以本文认为, 在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后民”,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对犯罪行为进行民事法律的评价与处理。
(三) 横向、并列型刑民交叉案件
行为同时侵犯了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与刑事法律所保护的法益, 因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 但是被侵犯的法益发生了交叉或者分离, 导致这两种法律关系是横向、并行的。对于这类案件应当依照“分别调整、分别评价”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财产犯罪中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相互影响
(一) 刑事法律关系对于民事关系的影响
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犯罪行为会对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
1. 民事责任的产生。
对犯罪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 法律往往作出特殊规定, 如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的规定, 如果雇员的行为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根据该法第二条, 一般过失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2. 民事责任的转移。
未成年人犯罪, 由于其在民法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而, 因其犯罪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将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3. 盗赃物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影响。
通常善意取得制度是排除了盗赃物的情形, 也就是说当交易的客体是盗赃物的, 该民事行为应当归于自是无效, 而应当返还被害人财物。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 如是支付合理对价, 通过公开的市场购买, 持有合法发票或者相关手续, 则受害人在支付对价后才可将财物取回。
(二) 民事行为对于刑事法律关系的影响
1. 民事法律行为对于犯罪定性的影响。
如甲本受乙之托将财物转交给丙, 甲以非法占有之目的, 将财物侵吞, 故即便甲有使用诈术的行为, 其行为仍构成的是侵占罪。
2. 民事事件对犯罪定性的影响。
由于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故事件可能会成为行为人犯罪的要件之一。
综上所述, 本文仅通过对刑民交叉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责任承担以及法益保护为标准, 将刑民交叉案件划分为三类, 即单纯民事法律关系型, 纵向递进型和横向并列型财产犯罪, 并通过逐一分析每种分类下出现的财产犯罪中的刑民交叉类型, 进一步探讨刑事与民事交叉案件的不同的处理方式。
摘要:本论文在学界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刑民交叉案件划分为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型、纵向递进型、横向并列型刑民交叉案件。以刑民交叉案件的这三种类型为视角来进一步探讨财产犯罪中的刑民交叉问题, 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刑民交叉案件分类,刑民交叉案件处理
参考文献
[1] [日]大谷实.刑法概说 (总论) [M].冯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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