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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qs认证范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食品qs认证范文(精选6篇)

食品qs认证 第1篇

QS食品认证申请流程

一、QS食品许可证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每个申证单元填写一套申请资料,每套申请资料包括如下书面材料:

1、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三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三份(注:以上4种资料装订成三份申请材料)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6、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审查:

1、质量科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齐全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知企业所缺材料,退回给企业,企业将所缺材料补充完整后再上报

2、质量科对收到的企业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食品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现场核查、抽样和检验:

1、核查组完成核查工作后,将核查情况报质量科。质量科收到产品发证检验结论符合发证条件的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并产品发证检验结论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质监

2、核查组作出不符合必备条件结论,或产品质量检验结论不符合发证条件且企业没有提出异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企业下发《食品生产许可

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企业《食品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经过2个月整改期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3、省局收到上报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汇总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材料保持15%抽查合格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四、发证: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局上报的材料后,保持10%抽查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批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省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食品qs认证 第2篇

一、法规依据

1、国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审查工作规定》。

二、办理程序

(一)申报:食品生产企业应持相关材料向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泉驿分局提出申请,由龙泉驿质监分局组织预审,预审合格后上报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再由市质监局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省局审查合格后再返给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通知企业持《成都市申请办理“QS”证书的报告》到省、市政府办证大厅(成都市草市街2号,86924831,86924830)五楼省质监局接待处,办理交费手续。再到省质监局(水碾河东风路北二巷4号)四楼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由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并组织产品的发证抽样检验。

(三)发证:审核合格后由省质监局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证。

(四)审核:获证企业由市局统一安排,分局组织企业参加审核工作。

三、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份;

2、有效期内按规定已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各4份;

—1—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4、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4份;

5、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4份;

6、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4份(注:特指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的企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不需提供);

7、获得HACCP论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复印件4份(注:未获得的企业或与申报产品不相关的证书不需提供);

8、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矿泉水的企业另需提供:取水许可证、矿泉水鉴定证、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各4份等);

9、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2份。

四、承诺时间:

三个月内完成。

五、受理科室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泉驿分局质量标准计量科

“风味鱼制品”QS认证经历 第3篇

申请QS认证产品定位要准确

2006年9月公司开始将QS认证列入工作计划, 但是由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 第一次申请并没有得到受理, 原因就是定位不准。公司产品是“冻烤鳗”, 生产工艺为养殖活鳗 (或海捕星鳗) 、剖杀、清洗、烧烤、蒸煮、蒲烧 (调味汁入味) 、速冻、包装和冷藏。当时公司将产品定位于烤鱼片, 从字面上看“冻烤鳗”和“烤鱼片”似乎很接近, 但是“烤鱼片”的水分标准要求低于20%, “冻烤鳗”产品的水分含量却一般在50%以上, 由于不可能达到水分标准, 所以当时的申请被撤回。

2007年9月公司第二次申请QS认证。在分类中公司着重关注了“其他水产品”中的几个单元, 概念中一直认为我们的产品是一种水产深加工品, 自认为“水产深加工品”中的“其它水产品”与“冻烤鳗”的工艺很像, 于是就套用上去。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三日后便收到了受理通知。

原以为QS认证工作已可以结束, 但几日后我们又接到评审小组的整改意见。评审小组指出我们对产品定位错误。“水产深加工品”是指胶囊或粉状等特殊工艺的产品, 在加工工艺中必须有最终灭菌设备, 而“冻烤鳗”产品则并不具备此条件, 不能通过评审。评审小组认为将“冻烤鳗”定位为“风味鱼制品”更加恰当。

通过QS认证细节工作很重要

除了产品定位的问题, 审查小组还提出了其它要求。一是体系文件上, 要求我们依据《审查通则》的要求重新制订, 着重参考其中的现场审核6大要求以及审核顺序。二是企业标准中, 我们提交的企标中缺少了几个出厂检验项目, 并建议我们参考审查指南系列中的《其他水产品加工分册》 (粉红色版本) 和《审查通则 (2004版) 分册》, 希望我们认真学习之后再继续完成QS认证的准备工作。

由于公司是HACCP认证企业, 又是欧盟注册工厂, 我们认为公司的体系文件不会有任何问题, 于是就按申请表上的要求, 将文件生搬硬套进去, 特别是在企标上, 我们认为出口的标准应该与内销标准差不多, 就把原企业标准递交上去。结果就是在企标上出了问题。

参照通则上审查细则的要求, 我们重新开始了准备工作。将产品定位于风味鱼制品之后, 我们开始查看其质量检验项目, 修改企业标准。这一过程中又遇到了很多问题, 包括产品中的水分、盐分、挥发性盐基氮等项目的限量指标和产品中的含量情况我们都不清楚, 于是采取把产品外送市质量检验所检验的办法, 并利用这段时间着手实验室出厂检验项目工作的开展。查看了“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卫生标准后, 我们标注了不需等到检验报告的指标, 之后利用等待检测报告的时间修改了其他文件, 期间联系了质监局, 确定现场审查时间。

另外, 在实验室人员的资质方面, 公司采取外聘和外送培训的方式, 使检验员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8名检验人员中, 4人获得中级证书, 1人获得高级证书, 其余工作人员送CIQ部门培训。对产品以出口为主的公司来说, CIQ实验室培训具备更强的实用性。

2007年10月, 我们已将所有文件依据审查通则中的条款修改好, 并做了进一步细化。在完成取检测报告和企业标准备案之后, 我们把全新的一套资料递交办理机构, 当天晚上便接到审查组通知:这次出现的问题是在出厂检验中未规定必检项目, 需重新进行企标备案。

修改工作完成后, 我们与审查组确定了审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日后审核工作正式开始。审查组要求我们出示HACCP的认证证书, 经查询, 因颁证部门为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中心, 审查组商定可免去前5大项目的现场审核, 但质量检验不能免去。审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又提出两项细节问题:一是产品标签需要规范化, 产品中使用的烤鳗调味汁成份复杂, 公司在产品标签中只以酱油来标注, 审查组要求公司尽快将标签整理更换;二是要求我们将“成份表”的标注方法更改为“配料表”, 并重新将标签送审。在完全按照审查组要求更正之后, 终于得到了检验结果合格的通知。

总结经验与同仁共享

总结这次申请QS的经历, 我个人认为对小量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出口型企业来说, 申请QS认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可自视其高, 需端正态度, 认真对待QS准备工作。管理文件要参考审查通则, 认真整理细化。

2.关键工序一定要做好作业指导书。QS中的关键工序和HACCP中的CCP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Q S中的C C P会显得比HACCP体系中的多一点, 主要是因为HACCP重在安全, 而QS重在质量, 所以QS包含的内容也就比HACCP更广泛。

3.产品定位要准确。必备的参考资料一定要有, 审查通则和审查指南这两本资料必不可少。

4.企标制定要严谨。尤其是其中的项目制定要规范, 指标、限量和制订量一定要有所依据, 要适合于自己产品, 又不与法规冲突;在制定过程中还应尽量参考国内的标准。

5.标签一定要经过严格审查。

食品包装标签将告别“QS”时代 第4篇

什么是“SC”?

“购买食品,请认准蓝色食品安全QS标志。”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每当监管人员提到如何鉴别食品真假时,都会说出这样的话语提醒消费者。而在此次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这也意味着QS标识将告别历史舞台,消费者今后看食品是否来自正规渠道,就要看是否有SC标识。

缘何取代“QS”?

那么,为何要把“QS”变成“SC”呢?据业内人士介绍,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消费者也可以这样理解,之前的“QS”对应的是质量安全,体现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而全新的“SC”对应的是生产,后面跟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体现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并将以往的“一品一证”变成了“一企一证”;同时,监管部门也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

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是源头。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申请主体的范围扩大了,即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均可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从申请条件可以看出,管理办法放宽了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只要场所和环境、人员和制度,设施与设备、环境与卫生等满足申办要求,即可前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管理办法的新规与旧规相比,还扩大了管理范畴,将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并由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这将有利于全面理顺目前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监管,消费者的保健食品消费将得到保障。管理办法还体现了食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的思路。新的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即从“一品一证”变为“一企一证”,这样将减少企业在申请、核报方面的流程,有利于提高审核效率。

“QS”将有3年的过渡期

长期以来,在大多数消费者心目中,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被视为安全的象征,认为通过生产许可就能够放心食用。不过,随着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陪伴消费者多年的蓝色“QS”标志将逐渐隐退市场。对于新管理办法的实施,企业关注得更多的是有多久的过渡期,会不会造成包装的浪费。而在这一点上。管理办法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

据悉,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而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按照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以“SC”为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但为了尽量避免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的浪费,2015年10月1日之前,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使用原包装和产品标签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仍可继续销售,而2015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针对许多消费者尚不了解新规,甚至对新旧标志容易产生混淆这一问题,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2015年10月1日以后,新获证企业就会立即启用“SC”标志,而带有“QS”标志的食品也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过渡期内“QS”和“SC”具有同等效力。

责任编辑:薛金萍

QS认证范文 第5篇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QS 认 证 流 程

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新近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国家强制性规定,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自2004年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明年起,包括茶叶在内没有QS认证的13类食品将不得在市场上出售,所有茶庄、茶馆也不得经营无QS认证的茶叶产品。

一、准备资料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申 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质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在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后补正。

三、审 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审核批准。

四、发 证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 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QS认证的程序及相关标准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QS=quilty(质量)Seftly(安全)的定义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就是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是什麽?

QS由三个制度组成:

a)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给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的产品。

b)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2条13条14条之规定,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这项规定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安全质量关。

12、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品。

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QS标志制度,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便于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这三个制度就是QS制度的内容。

三、申请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适用的范围(QS认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用于销售的食品生产厂属于申请认证食品质营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范围。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33号文和19号文的规定: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生产加工申证产品的单元名称。经营范围没有相应内容的,不予受理。

2、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只有批发零售的企业,不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有错误或填写不全的,不予受理。

4、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具备的生产必备条件是什麽?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包括10个方面:(1)环境卫生要求(2)生产资源要求(3)原辅材料要求(4)生产加工要求(5)产品要求(6)人员要求(7)检验要求(8)储运要求(9)质量管理要求(10)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茶叶产品必须预包装出厂)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五、申报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

共需11项材料,可在当地质检局(站)领取。

六、企业管理文件的主要内容(管理手册应包含的内容)

a)企业概况、质量方针、目标

企业概况:建立、有多少员工、规模是否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

企业要有明确的质量目标,例如:方针:质量第一,诚信服务。

目标:可以具体化例如:保证出厂销售产品100%合格,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lOOV~,顾客满意率98%等类似的表达。企业的质量目标是否贯彻、积极落实了,应有记录给员工宣惯、组织学习、重要的是员工都知道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而且要落实。b)质量管理职责

i.首先要设定好岗位,如:总经理下设生产部、技术部、品控部、采购部等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文字)及相互关系。要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鼍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制定岗位责任制,特别是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地方要把责任明确到人。特别提醒的是:要规定企业的领导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产品质量工作,同时,要有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强调要有质量管理制度。

ii.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首先要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出现不合格品如何处置?

是否进行了纠正,采取了纠正措施使不合格品得到控制使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强调的是企业要有不合格品一票否决制,既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定的不合格品不许出厂,不合格品不出厂不是由总经理决定,这是QS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点,也是相关文件中多次强调的一点,企业的管理手册中一定要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程序以及相应的质量记录。

c)生产资源提供

i.生产场所的必备条件

企业的厂区要整洁、应建立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以及有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远离垃圾、畜牧厂、医院、粪池及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ii、生产场所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车间、库房清洁、明亮;有防尘、防鼠、防蝇的设施,有更衣、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在生产车间外侧,各种废弃物应在车间外较远处。

iii、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是水泥地面),加工和包装场地要经常清洗消毒。iv.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库房,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清洁。v.干燥、无异味,不得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

vi.生产设备:分装企业的生产设备匀堆机、冷藏设施、干燥设备、包装设备、封口机等,设备的功能应良好,应有备台帐,定期进行维护的计划、记录以及维修记录。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容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SB/r。10035《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必须无毒、无害、无异味、清洁、干燥,不影响条叶品质。茶叶必须预包装出厂。

vii、人员要求:企业领导应了解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管理知识和食品生产知识,企业的技术人员应有专业技术知识,生产操作人员能正确、熟练进行操作并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健康证。企业担任茶叶感官评审的人员,必须经统一的培训,取得国家特有工种“评茶员”的职业资格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企业的茶叶加工人员应取得“茶叶加工工”职业资格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d)技术文件管理

i.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管理技术文件,保证使用部门随时可获得技术文件的有效版本。这些都要在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中规定。

ii、企业应具备生产所需的产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标准,(国标、地标、行标、企标)所有标准都要在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应有绿茶、花茶、黄茶等——标准。

iii、企业要有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工艺规程、关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并应科学、合理。

七、采购质量控制

a、企业要制定采购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有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合同)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这些要有记录。采购要有采购检验或验证证明(检验报告)如果企业对索取的证明不放心,可以自行检验或送检确保产品的合格率。b、如果有外协加工要制定外协管理制度。对于分装企业来说采购原料是非常关键的,要把好关。

八、过程质量管理

i.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有具体考核的记录。

ii.员工要按照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做,工艺文件中应规定关键控制点并有关键控制点的作业指导书。对分包企业来说关键控制点主要是原料验收、产品包装。

iii.企业必须实施关键控制点的控制程序,并做好记录。例如;进货原料的检验合格证明、包装材料的合格证明。

iv.生产过程中是否有效的防止污染的措施,操作场所的卫生条件,员工是否遵守卫生管理制度,进人车间要洗手、更衣、带鞋套等。成品库、原料库是否洁净、干燥、没有杂物及有异味的物品等等这些是否按规章制度执行了。

九、产品质量检验

a、企业必须具备规定的出厂检验设备:感官评审需要干评台、湿评台、评茶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茶器(精度1/’1000的天平)

b、水分检验:分析天平(精度1/1000),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或水分测定仪。

c、粉末、碎茶检验;电动筛分机、检验筛、天平(精度1/100)

d、净含量:电子称或天平。提醒需要计量的设备必须计‘量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e、企业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有资质证明。一般要求企业有两名检验人员。

f、企业要制定质量检验制度和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g、企业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及有茶叶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细则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并认真作好检验原始记录以及规范的检验报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置,并认真作好记录。

h、再次强调企业是否有独立行使权利的检验机构或管理人员。

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程序(QS准入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向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区县局)提交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受理部门做出是否受理书面通知书。

2、申报材料没问题进行现场审查,受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组织专家完成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当场抽样检验30日内完成发证检验,检验合格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材料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材料。

企业申请QS认证须知 第6篇

文章来源:江西质监网类别:认证认可发布时间:06-07-25【大 中 小】从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在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常用食品中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28大类食品全面纳入了食品监管。继2004年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第一批的五类常用食品正式实施“QS”市场准入制度后,第二批必须标注“QS”标志的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已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市场准入制。生产这些食品的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获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印)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届时,工商部门将会对不符合标识要求的食品强制下架,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以罚款,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其余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企业必备条件专项调查,并制定下发了13类食品的审查细则,各地即将组织开展审查发证工作。

严格自律是领先的保证,企业只有规范操作、诚信生产、严格自律,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充分理解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申请认证,企业才能保护自身生存和发展,争抢市场先机。同时,这也是对消费者、对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本期栏目将就申请“QS”认证过程中的相关要点进行解读,期待能给还在进行准备的企业给予帮助。

什么是“QS”认证制度

食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最直接地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从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有效、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从企业的生产条件上把住市场准入关。

“QS”是质量安全 Quality Safety 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最新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志。“QS“认证制度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它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它是提高食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也是保证食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产法制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适应加入WTO以后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开放的形势。

“QS”认证制度要求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

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

QS认证对生产企业的要求

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条件,内容包括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及过程、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检验设备要求、包装标识要求、储运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共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对“必备条件”的要求。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具体要求不同,这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细则》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在没有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

再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条件,《细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场所。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而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工艺过程,《细则》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能力,《细则》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凡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对产品包装,《细则》要求,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中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还应当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一般为3年。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目的,就是使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保证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最终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国外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合伙)、还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每个独立生产场所,只要其具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都必须单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具备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集团公司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产品全部由其分公司或子公司生产的,除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单独取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外,集团公司可以在各分公司、子公司全部取证后申请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第二种情况是,其产品全部委托给其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集团公司不能单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地域管辖原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地)级或者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各省要明确企业到哪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要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获得国家产品质量免检和中国名牌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否还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呢?答案是肯定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均将取得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证作为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已经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资格的企业,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将被取消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资格。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申报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

如何理解强制检验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的强制检验,是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符合规定的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或者监督管理部门为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必须开展的某些检验。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强制检验包括发证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

发证检验,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委托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的质量安全检验。发证检验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部项目特别是涉及安全健康的项目进行检验。发证检验工作由《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机关选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法定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发证的必备证明材料,发证检验合格是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出厂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之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规范和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这一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在产品出厂前依据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逐项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考虑到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便于企业组织生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分为企业自行出厂检验或委托出厂检验。

其中,委托出厂检验是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按照就近就便和双方自愿原则自主选择,委托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的食品出厂检验。选择委托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或检验协议。合同或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切实起到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是代表国家履行职责。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检查中根据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属于强制性的监督检验,生产者、销售者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检查。监督检验通常采取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产品标准要求相比较得出检验结论。监督检验有定期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多种形式,监督检验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

另外,企业委托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出厂检验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企业和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要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合理性原则是企业可以就近就便、自愿选择检验机构,检验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在选择检验机构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出厂检验工作时,企业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应当确立委托哪个检验机构承担检验工作,即确立该检验机构是否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机构名单,是否能按时保质完成检验工作;第二,应当与选定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验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当真实、明确、具体,尤其应当注意对委托工作的内容、工作要求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要表述清楚。

关于“QS”标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出厂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的标签上标注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QS”标志的作用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表明本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表明本产品经过出厂检验,三是企业明示本产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食品qs认证范文

食品qs认证范文(精选6篇)食品qs认证 第1篇QS食品认证申请流程一、QS食品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每个申证单元填写一套申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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