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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精选8篇)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1篇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2010年第1期

苏州市常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目录

工作动态:我市召开食安办主任会议„„„„„„„„„„„„„„

1我局喜获“苏州市文明行业”称号„„„„„„„„„„1

2009年常熟医药工业经济增长喜人 „„„„„„„„„

2我市接受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2

我局召开行风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3市场监管:我市开展食用菌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督查活动„„4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顺利完成„„„„„„„„4 提醒市民:保健食品“赐富牌化维纤胶囊”夸大宣传被查处„„ 5 信息通报:常熟市2009年12月重点食品抽样检测公告„„„„„„52010年1月27日印

【工作动态】

我市召开食安办主任会议

1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市食安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学习贯彻苏州市食安委办《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并讨论通过了《2010常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要求各部门围绕国家确定的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和保健食品八大整顿重点,结合常熟本地实际开展整顿和监管工作。

会上还研究了2009食品安全工作先进表彰事宜,并部署了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部门组织好节日市场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全市群众饮食安全。

我局喜获“苏州市文明行业”称号

近日,常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06-2008“苏州市文明行业”称号。这是我局自2002年起,连续七年先后被评为常熟市文明单位、苏州市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和江苏省文明行业。

近年来,我局把创建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目标,制订措施扎实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创一流工作业绩,塑五型药监形象”、“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等主题活动,团员青年开展了“青春献药监,文明创一流”为主题的争创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加强廉政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局至今,全局始终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局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授予“学习型支部”称号;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实现优质服务,先后制定实施《“构建和谐机关,争创一流业绩”积分卡

制度》、《行政许可内部监督制度》等多项制度,重新修订《稽查工作考核办法》、《政务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制定贯彻《有关纪律问题的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确立文明执法理念,实行亮牌上岗,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实行咨询“一口清”、办事“一条龙”、服务“全过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度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实施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个人廉政承诺,开展“学条规,算清帐,走好人生每一步”主题教育,制订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廉政格言、书画进科室活动,营造廉政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2009年常熟医药工业经济增长喜人

近期我局完成了2009常熟市医药产业相关数据的统计,从统计数据来看,2009年我市医药工业经济增长喜人:2009年我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收入37344万元,比上一年同期增加46.8%,利税3803万元,同比增加30.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收入35079万元,比 上一年增加18.7%,利税3660万元,同比增加86.0%。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医药产业已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步入较快发展时期,而目前,诺华制药、同禾药业、俞氏药业等制药企业正进行生产能力的扩建,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市的医药产业有望得到进一 步的发展。

我市接受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

1月13日,苏州市食品安全考评组对我市2009食品安全

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督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副市长钱向宏汇报了常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2009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期间,考评组仔细查阅了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各环节部门的台帐资料,并按照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分四组进行了现场实地检查。

考评组充分肯定了我市2009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政府重视,领导有力;二是新法出台,应对积极;三是基础工作扎实有力;四是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五是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同时还对我市加快食品安全体制改革和加大检测投入力度提出了建议。

我局召开行风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近日,我局召开行风监督员工作座谈会。行风监督员在听取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汇报后,对我局在行风建设和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我局监管工作执法有力、重点突出、监管到位,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缩短机构改革融合期,做好融合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二是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处臵能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用药指导,服务重点下沉,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药学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注重社会宣传,努力提升行业形象。

殷恭局长对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

请监督员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时表态,食品药品监管任重道远,职能部门责无旁贷,虽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职能面临重大调整,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只会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该局将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继续履职到位,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市场监管】

我市开展食用菌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根据苏州市食安委办《关于开展在食用菌、水产品中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熟市农林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在此基础上,1月19日,常熟市食安委组织农林、工商、质监、食药监对食用菌、水产品中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进行工作督查。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常熟市田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蘑菇种植基地、莫城农副产品交易城、常福集贸市场等食用菌销售摊位,重点检查食用菌产品是否有生产纪录,投入品使用情况,是否有荧光物质添加等,督查组同时还对我市基地生产和市场销售的食用菌进行了现场采样,未发现荧光增白剂等禁用物质

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顺利完成日前,我局全面完成辖区内205家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的到期换证工作,通过此次换证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整体硬件设施。

一是提高了整体的硬件设施,通过对换发许可证标准的宣传学习,多家硬件条件不符合标准的通过及时改造和整合达到换证标准;

二是完善了各企业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了各药店的计算机管理;

三是疏理了各企业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企业办理药师的再注册及上岗培训。

【提醒市民】

保健食品“赐富牌化维纤胶囊”夸大宣传被查处

浙江赐富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赐富牌化维纤胶囊”在《参考消息》、吉林的《新文化报》、黑龙江的《新晚报》和《生活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夸大宣传,宣称“研制出首个安全逆转纤维化的纯天然生物制剂,其疗效是Y干扰素的两倍以上、纤维化没了,老肺病好了、老肺病救命之术、92%的患者取得明显效果,53%的患者彻底康复”等功效,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不符,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收回了“赐富牌化维纤胶囊”产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其再发布的广告均是违法行为。

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对夸大疗效的要提高警惕,谨慎购买。

【信息通报】

常熟市食安委2009年12月重点食品抽样检测结果公告

根据《常熟市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品种抽样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部署,常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组织常熟工商局对我市生产和市场销售的炒货、干果、速冻面米食品等进行抽样,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现将本月重点食品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本月重点食品抽样检测共80批次,检测结果有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2.5%。其中抽检炒货43批次,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干果17批次,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速冻面米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2篇

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2011年4月20日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三统一”规范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为为了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餐饮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认真贯彻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三统一,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为,严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首道关。三项措施,一是坚持标准,加强请示。要求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查与核查人员必须坚持按照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和省市局文件精神执行,对拿捏不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合理合法。二是严密程序,服务为主。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初审到核查,必须严密程序,严格审查,始终本着为企业服务,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原则,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三是严肃纪律,廉洁办事。要求审批人员把好权力关,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用国家局、省市局禁令及相关工作纪律要求

自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该办就办、不卡不拖、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接受各方监督。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3篇

近年来,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探索信息化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的应用, 打造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 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据悉, 目前, 全市系统已建立起市县各级联网的办公自动化和监管业务系统、与管理相对人联网的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全面覆盖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 基本构建了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 提高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着力打造“一个平台”、“四个系统”、“六个中心”

近年来,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科学规划, 稳步推进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科学架构, 打造网上监管和办公自动化平台;科学实施, 提高系统信息化建设质量;科学运用, 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如该局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确定了由四大系统组成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的基本构架, 即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药械业务办理系统、药品网上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4篇

摘 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建设过程的顺利与否、建设目标的成功与否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要成功的建设并实施信息化系统,必须充分认识并具备掌控这些因素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规划;探讨;分析

一、引言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统一信息标准,提高共享水平,逐步实现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信息化系统对接。《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2015年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保障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最有力地打击假劣药品行为、最快捷地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最大化地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帮助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而且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追溯和召回,为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在当前食品药品质量事件多发、监管手段缺乏和基层监管力量单薄的情况下,加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显得尤为紧迫。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和探讨成为重要的课题。

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探讨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加速发展,很多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的建设思路、建设模式、应用推广等很多方面可借鉴之处。

2.1领导重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规律

信息化工程必须是“一把手”工程,组织高层领导对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介入的程度,对系统的成功与否由直接的影响和决定作用。随着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与实施,对系统内固有的工作思维、工作模式、流程制度等都会有较强的冲击力,会在极大的程度上改变工作思维及模式、工作流程也会有相对应的重组与改变,以适应计算机信息化的要求和融入先进的管理思想。因此,信息化的建设不仅仅要求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身参与,率先垂范,更需要全体机关职工在思想上进行充分的认识,审视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喜欢,理解信息化工作所带来的机会与挑战,要吸纳信息化所带来的便利,就必须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迎接新的挑战。信息化建设其规划、建设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和约束要求。

2.2明确目标,界定工作范围和任务

目标的确定是系统规划、设计的出发点,合适的目标有利于提高规划、开发的成功率。目标的设定会涉及多种因素,但较关键的因素是投入的限制。需求概况、人员素质、基础硬件等同时对系统目标进行影响。因此,系统的目标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并能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匹配。明确的目标,确立了信息化建设的地位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

2.3科学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与标准规范制定

科学完整的顶层规划设计、健全可扩展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是信息化规划的核心内容。信息化规划对后续的系统建设、开发实施起到了规范性、指导性的作用,是整体信息化建设一盘棋、规范化、统一化的保证,是后续监管数据大统一、大融合、实现充分数据共享利用的保障。因此,必须强化顶层设计规划工作和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先行领航定位。

2.4成立小组,建立项目管理机制

成立总体规划项目小组负责对整体规划的实施工作,引入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对总体规划项目小组进行管理和协调。总体规划项目小组应有领导协调组和实施组构成,领导协调组主要有单位主要领导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总体规划项目的进度的监督、问题协调以及成果的鉴定;实施组有技术人员和各业务处室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需求搜集的整理、数据信息资源的规划以及标准规范的制定的具体工作。

2.5分步实施,依据需求缓急进行建设

信息化建设重点就是要工作落地,形成可见、可用、可发挥效能的信息系统。实施工作即是按照前期的规划内容和标准规范进行信息系统的设计、编码、部署和应用工作。信息化实施工作必须在按照规划内容和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按照组织的需求缓急情况,战略分级目标分层、分步进行相应的实施工作。分步实施的重点是对规划的内容进行拆分、细分,根据现状进行优先级安排,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信息化建设对初期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又有一个促进和完善的过程,即保证了全盘信息化建设成果的统一,又保证了系统功能先进和需求满足。

2.6强化组织,培养专职信息化队伍

随着信息技术在组织中的应用水平和作用的不断提升,信息部门在组织机构中的位置和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具备一支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专职信息化队伍是信息化工作在组织中长期发挥重要作用并不断提高的保障。专职信息化隊伍可以负责药监局各业务系统的需求汇总审查、技术开发、系统维护以及开发商的管理等工作,保证了各项业务系统的顺利运作和日常维护升级的需要。

2.7制度保障,强力推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科学管理是组织信息化的基础,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监管服务,必须有一套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管理制度做匹配,用制度约束信息化建设的各个过程,为信息化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信息化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循遵循统一制定的相关标准;对各业务处室提出需求进行汇总整理,从全盘进行考虑,站在全局的角度上按照规章对需求进行满足并统一实现;各业务系统由对口的业务处室负责进行推广和培训,并制定绩效标准对各业务处室进行考核,这保障了信息化成果的推广利用并极大程度的调动了业务处室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总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工程,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消除监管盲区,是化解监管矛盾,帮助各级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也为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我们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上应该广泛、积极借鉴经验和不断总结探讨,并加以创新。

参考文献

[1] 国发〔2012〕5号《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2] 国办发〔2012〕36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

[3] 国食药监办〔2012〕64号《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5篇

为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13〕32号),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先期组织编制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等10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现通过总局官网发布,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在编制过程中,总局采取开门编制的原则,充分借鉴相关部委经验,认真听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的意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送征求意见稿等多种方式多次征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意见,通过总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同时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10项标准进行了论证。

本次发布的10项标准,包括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术语(信息技术、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总则、机构人员、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总则、机构人员、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共享与交换接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应用支撑平台通用技术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库设计规范和食品药品监管软件开发过程规范。

这10项信息化标准的实行,是总局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是统一食品药品信息化标准规范的重要依据,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保障。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要积极采用10项标准,对于已经建成使用的信息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6篇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食药监食监三〔201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现抽检全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覆盖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重点是大型企业生产且全国流通的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茶叶等重点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情况,制定省级抽检计划,被抽样的企业要避免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复,力争覆盖本省(区、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并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企业之外较大规模企业的抽检。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注意对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抽检对象名单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二、突出检验重点。检验项目要突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

三、规范抽样行为。抽检的样品应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分别在全国范围、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通企业中抽样;市、县抽检的产品,应当在当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中央厨房、餐饮单位购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以及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交叉抽样、异地抽样和专项抽检等多种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规范送样和检验行为。样品购买后,要有专人送达检验机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选择具有相应检验资质、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确保检验过程规范严谨、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省级及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采用实验室检验。不具备检验条件和能力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采用一定比例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进行检验。

五、加强风险监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检验要同时满足抽检和监测需要,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效率。要加强抽样布局和抽检结果的分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排除风险隐患的措施建议。

六、加强复检监督。严格执行复检程序和复检报告接收时限。生产经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复检所需样品,由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指定专人送达检验机构,并专门保管。取样检验应在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鼓励初检机构赴复检机构实验室直接观察复检实施过程。如复检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要组织初检机构与复检机构及外部专家一起进行分析研判。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应及时立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复检申请人不得停止履行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义务。

七、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同一企业被抽样样品全部不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部分样品不合格的,可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视情停业整顿,同时增加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其他批次产品的抽检频次。对产品不合格较多、且安全危害较大的,可采取全部产品下架、封存,检验合格的批次重新上架恢复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的责令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报告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外地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在责令经营企业采取退市、召回措施时应及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根据风险情况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依法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清理库存、召回市场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对检出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检验情况,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八、及时公布检验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检验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同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抽样布局及检验结果。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检验结果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并报送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检验的信息应包括产品合格的企业和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合格与不合格的检测值、生产企业及抽取样品的地点等。对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的解读。公布检验信息时应同时发布抽样检验结果的新闻稿。不合格产品风险情况、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均应在新闻稿中注明,并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九、监督企业整改。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其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经原抽检部门或原抽检部门委托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相关产品生产经营。

十、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企业应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抽检样品真伪发生争议的,如销售企业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由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料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同时不能出示采购原辅料记录的,要加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第一时间启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工作,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十一、严肃工作纪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报送检验结果。工作人员如有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瞒报、谎报检测数据,利用抽检结果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保密纪律泄露相关抽检信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建立抽检数据统计制度。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视抽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将抽检计划、组织实施、抽检经费等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抽检数据系统,每月报送抽样检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核查处置情况和信息公布等情况。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对外公布抽检结果的同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送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汇总审核,并且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格式和方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公布上月食品抽检汇总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每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上月汇总分析情况。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和信息的发布,要明确牵头处(科、股、室),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统一结果利用。对于抽样企业、抽样地点、检验单位的选择,样品运送保存,抽检结果的发布、通报、上报,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理,均应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并经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批准。要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确保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6月8日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7篇

近日,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十一五”规划时期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1年的工作和“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项目,为努力在新的起跑线上谱写食品药品监管新篇章。

在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期间,是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上有着不平凡的5年,在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作为中心任务,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要务,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局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形成了科学监管食品药品的监管理念。正确处理好群众利益与商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食品药品安全这一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进一步好转。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实现了100℅的药品网点配送覆盖的药品供应体系,消除了全市药品供应盲点,达到了“农民买药不出村”的目标,药品质量整体水平明显上升,药品价格普遍下降,供应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公众对以“临床必须、质量稳定、价格低廉、供应保障”特征的基本药物可获得性明显提高,100℅的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监管网络,消除了监管盲区,药品监管覆盖率达100℅。2008年获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先进单位。

药品监管方式向科学化转变。由过去的人海战术、救火式监管转向电子化、预防性为主的良性监管,有效杜绝了药害事件的发生。为适应新形势,我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加强信息技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监管的技术含量,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远程在线监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药品稽查,以“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为载体,稽查人员通过无线通信网络现场快速检索药品质量信息,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提高稽查工作效能,降低药品安全风险,提高药品安全水平;建立药品快检室,添置必备的快检设备,利用现场快检技术筛查可疑品种,有针对性抽样,提高药品抽检阳性率,为查处假劣药品提供技术支撑。

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政型机关。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创建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作为目标,通过抓班子建设、抓学习培训、抓制度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在执法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在案件初审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时,认真做到“十看”,“四把关”及“人性化执法”,实行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每个案件的处理从立案、处罚到最终结案都层层把关,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几年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现有重大差错,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引起不良影响的案件。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按照控制源头、分层管理、反应快捷、控制到位的原则,我局围绕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卫生院和药械批发企业,利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了分层分级管理的快速排查模式,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将核查信息通知到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快速控制“问题食品药品”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并成功举办了“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五年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000余人次,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面100℅,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72件,涉案物品总值42万余元,查获假药73批次,劣药 128批次。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针对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重拳出击。几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品GMP和GSP专项检查、药品质量、药品购销渠道、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对市、乡、村三级药品经营、医疗网点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全覆盖。五年来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2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1份。

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食品安全放心乡镇”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食品质量检验工作,五年来检验食品及餐具13000余批次,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理,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我局与政府办、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成功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8篇

「转变思路迅速融合」

新食药监局组建后,该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食药局和方城县委县政府对食药工商体制改革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拥护食品药品和工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原两单位工作办公场所、执法设施设备、相关业务股室科学整合,高效便捷开展业务。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真诚交流,彼此了解熟悉,相互协作,压缩磨合期,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和市场管理等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改革意图落到实处。依据新的职能和班子成员自身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经集体研究明确了各班子成员临时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在机构整合、改革推进的关键时期,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火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按照分工大胆工作、不推不拖,主动克服困难,直面矛盾,遇到困难不回避、不推脱、不上交,扎扎实实,一抓到底,勇于担当、遵循规矩、密切协作、坚守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方城县食药监局工作规则》,完善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印章使用、物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订了三章十节九十条的《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各股室队所法定职责、办案程序、行为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自从新局组建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上下一心,树立“发展、培育、服务、规范、监管、打击”相结合的监管理念,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及高压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1358多家,餐饮服务单位1146多家,学校食堂168家,医院68家,药店111家,抽检食品样品160多份,送检40多个批次,对318多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64起,刑拘、羁押60余人,对24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媒体公示,查处没收过期食品300余公斤。

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组织各基层所建立监管台账,对经营“四品一械”的监管服务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对监管服务对象手中有账,心中有数。经排查,基本摸清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目前方城县共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6490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50家,食品生产企业78家,食品经营企业3212家,餐饮服务单位187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0家,化妆品经营企业34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和流动摊贩412户。

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新局整合组建后,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专家讲、师徒帮、典型引、法规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措施进行培训。三个多月来,先后组织20人参加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人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竞争执法专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结合新职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餐饮许可管理办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规培训。同时,编印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教材,对监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止目前已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456人次。

加强监管重点,突出关键环节该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特点和监管实际,确定了整治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管,着重对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店、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对餐饮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民工食堂等餐饮服务从业者的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行为,从源头堵住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即食食品和各类保健用品为重点,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办理力度,在检查、抽检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摄违法分子,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为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该局组成4个执法联动队伍,采取“领导带队、局所联动、所所互动”形式,分辖区进行联动执法检查,解决基层所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对内通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简报、OA办公系统等途径,营造“交流、交心、交融”的良好氛围;对外通过“随心呼”短信平台、方城网,方城消息报、方城贴吧、公众微信号、社区论坛等媒介,宣传监管执法成果,展示两局整合后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利用“12315、12331”举报投诉电话、消费者来信来访、日常监管、暗访、职业打假、新闻监督、群众茶余饭后杂谈、贴吧论坛、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收集案源,掌握各类制假售假的来龙去脉,专门成立举报投诉中心,具体负责各类案件线索的搜集,发现案件及时移交相关股室查处,并跟踪督办。在今后几个月,方城县食药监局将以全市农资等重点民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方城县农资等重点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巩固和扩大“三查三保”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农资等流领域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安全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流通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对象纸质和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注重痕迹化管理。积极探索督促企业自律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全面推行约谈、“黑名单”、质量授权人等制度,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和监督抽验,使企业更自觉地抓好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食堂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大中型酒店等聚餐集中单位的专项检查,抓住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外购半成品以及高档食材等重点品种,加强整顿规范,督促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力争实现动态监督公示全覆盖。

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抓好信息化建设,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来说,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们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搞好外宣工作。充分借用网络媒体平台,反应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展示食药监管人的风采。二是搞好内宣策划。每个乡镇(办事处)要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永久性标语,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的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活动。编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广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讲组,深入学校、社区、机关、农村宣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是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收集整理食品药品典型案列和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情况,组织文字、音视频材料,在方城电视台、方城信息报等媒体专栏刊播。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以农资等重要民生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充分发挥整合后的执法资源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注册登记的效率,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助力,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标注册、专用权保护意识,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开展商标维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比活动。引导企业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创建评比活动,促进全县企业形成良好的信用观念,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信用度、市场竞争力。

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深入主导产业企业,了解他们在信贷、融资方面的需求和困难,主动引导他们以企业机器设备作为动产抵押担保,进行融资贷款。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监管水平」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把队伍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素质提升。积极参加省、市局举办的教育培训,以执行能力、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不间断的学习培训活动;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监管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监管视野、丰富监管思路。要加强依法行政。着力完善法制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执法文书案卷评议。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及时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要强化工作作风。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股室和乡镇(办事处)所多下乡、多关心、多指导、多过问、多解难;各所向局班子成员和稽查大队多请示、多咨询、多汇报、多研究、多交流。班子成员要经常在执法一线了解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多听群众、行政相对人以及一线执法人员的真话、实话和心里话,以良好的作风集聚监管正能量。以“三查三保”活动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宗旨,在许可时想到把关口,而不是设卡子,在监管中想到求实效,而不是搞形式,在检查时想到促安全,而不是刁难人,在处罚时想到促守法,而不是创收入。要始终脚踏实地地工作,自觉抵制庸懒散奢,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拖沓懈怠、草率马虎的消极作风,坚决摒弃地方保护、办关系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不重科学、不依法规、不守程序的错误做法。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精选8篇)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第1篇常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010年第1期苏州市常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录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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