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师绩效考核
中职教师绩效考核(精选6篇)
中职教师绩效考核 第1篇
中职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初稿)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与履职考核两部分,共设100分,其中师德占20分,履职占80分,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务处、政教处考评。考评采用扣分和加分制。考核细则如下:
1、扣分项目:
第一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扣10分:
(一)不爱护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的;
(二)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
(三)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的;
(四)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
(五)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以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
(六)无完整教学方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七)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或请假不按时销假的。
第二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一)上班前饮酒和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三)语言不文明、侮辱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
(四)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五)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第三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一)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在校外兼课的;
(二)参与各种有偿办班补课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四)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七)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的。
(八)一学期内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5天以上。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3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事件,奖励5分。
(3)综合表彰加分:校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二】履职考核8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每学期全勤者记10分。国家法定假不扣分,由各部、教务处、督导组评分。
有旷课、请假者按以下规定扣分:(1)旷一节课或例会一次扣4分。(2)迟到、早退一节课或例会一次扣2分。(3)请事假一节课或例会一次扣1分。
(4)请病假一节课或例会一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和期末评议相结合。由各部、教务处评分。
(1)备课:按学校制定的《常规制度》,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导处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三等级分别给5分、3分、1分。
(2)教学:根据《学情调查表》,每月由学生考评给分。教学效果通过学生考评,取参评学生评分的平均分值分三等给5分、3分、1分。
(3)辅导:本着面向全体学生,培优辅差的原则,采取面对面和课堂辅导、订单式跟踪辅导、并有辅导计划与效果,由学生评议,取参评学生评分的平均分值分三等分别给3分、2分、1分。
(4)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质量高低,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导处检查分三等级给分:3分、2分、1分。
(5)考试:每单元后认真制卷并及时做好检测,认真阅卷、认真讲评给2分。
(6)研析:及时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2分。督导组、部办查实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记0分
(一)教师上课高中班有5人以上、中专班有10人以上睡觉的。
(二)高中班有5人以上、中专班有10人以上不交作业的。
(三)有3人以上学生联名反映教师教学有不负责的。
(四)有3人以上学生要求调换班级的(中专正常调换专业除外)。
(五)被政教处认定为管理混乱班级的科任教师。
3.教育教学效果(4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部办《教学评估条例》由部办评分。
4.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参加省、黄冈市、麻城市、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3分。由教科室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5.教育教学贡献(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2分)
(2)参与开发校本课程。(2分)
(3)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1分)
(4)帮带年轻教师。(1分)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及使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一般分为A、B、C、D等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量化评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其中A等为85分及以上,B等为75—84.5分,C等为60—74.5分,D等为59.5分以下。
(二)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取消绩效考核。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未完成学校本学期规定的工作量或岗位任务的;
2、职业道德考核有一票否决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6、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7、全期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或旷课(工)累计达到5天或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
8、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或收受家长钱物的;
9、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11、病假6个月以上或事假3个月以上;
(三)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中职教师绩效考核 第2篇
(2011年1月第三次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晋人字[2009]55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教人字[2009]51号)和区教育局《迎泽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升教师工作绩效水平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激励先进,优绩优酬。向教育教学骨干和班主任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管理,校长负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及实行原则
1、每学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以学校人数为单位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作为学校绩效考核奖励的专项资金。
2、奖励性绩效经费不得截留或挪用,必须全部用于发放教职工的绩效奖励。
3、绩效奖励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每月公示当月考核项目的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四、考核对象
双西小学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专任教师绩效考核
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师德和德育工作占25%(师德和德育15%、出勤10%);教学工作占50%(工作量20%、教育教学过程20%、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占25%(教研活动10%、教学改革与论文10%、专业发展5%)。班主任工作另加10%,副班主任工作另加2%,工作实绩(教师获奖)另加5%。
1、师德和德育考核(25分)(1)师德和德育(15分)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廉洁从教、团队合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德育;积极开展和参加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活动;加强家校联系,针对性对学生进行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出勤考核(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鼓励出满勤,满勤者奖励1—3分。病事假1天减0.5分,迟到早退5次减0.5分。本项得分减完后继续请假者,从总分中核减,即病事假1天核减1分,迟到早退5次核减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
2、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1)工作量考核(20分)
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量参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均衡。
满工作量计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减。完成工作量计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2)教育教学过程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考核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批改、辅导补差等情况。
(3)教育教学效果与其他考核(10分)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考核教师考试实施与效果、课外活动组织与效果情况。
3、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25分)
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后反思,自我研修及对学生成长过程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况。
(1)教研活动(10分)
教研活动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常规活动的情况,及听课、议课、评课、反思等的情况。
(2)教学改革与论文(10分)
考核教师承担课题情况,接受课改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构建高效课堂,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情况。考核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的编写及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级部门获奖。积极参与教具、课件的制作并使用等。
(3)专业发展(5分)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育理论等各类学习的情况,学习笔记、学习交流情况,读书活动情况,参加各种培训、研修及考试取得合格证等的情况。
4、班主任工作考核(10分)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的考核在学科教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考核可从班主任的培训学习、任职年限、班级常规管理、班队会开展情况、班级文化建设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工作实绩考核(获奖情况)(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绩考核分值参考工作中获奖情况及家长、学生对教师工作评议及社会反响。
本荣获国家、省、市、区、校各级教育部门以上个人综合奖或在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荣获集体奖、为校争光者分别给与奖励分值。取最高奖项,不累计。
(二)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职业道德占30%(工作态度5%、关爱学生5%、服务意识5%、学习与活动5%、出勤10%);履行岗位职责占50%(工作量20%、工作能力15%、工作过程15%);工作效果占20%(工作质量15%、满意度5%);工作实绩另加5%。
1、职业道德(30分)(1)工作态度(5分)
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守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爱岗敬业,工作负责,服从安排,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关爱学生(5分)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现有损坏集体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的现象能挺身而出。
(3)服务意识(5分)
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做到记载详细、过程性资料齐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学习与活动(5分)
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活动,学习笔记记载认真;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会议,并积极组织落实。
(5)出勤(10分)
主要考核出勤情况。鼓励出满勤,满勤者奖励1——3分。病事假1天减0.5分、迟到早退5次减0.5分。本项得分减完后,从总分中核减,即病事假1天减1分,迟到早退5次减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
2、履行岗位职责(50分)(1)工作量(20分)
以学校行政后勤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满工作量计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减。完成工作量计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2)工作能力(15分)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各种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善于动脑,思路新,方法多,能创造性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过程(15分)
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的按文件精神办事;能认真制定分管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活动; 出满勤,干满点,分管的工作井井有条,过程性资料完善,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分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受到师生、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3、工作效果(20分)(1)工作质量(15分)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务。(2)满意度(5分)
教师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记5分,85%以上记4分,80%以上记3分,60%——70%记2分,59%以下不计分。
4、工作实绩(5分)
依据本获得的荣誉考核,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加5、4、3、2、1分。取最高奖项,不累计。
(三)学校校长、书记的考核由迎泽区教育局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
六、总计分及绩效奖金核算办法:
1、对教师的综合考核要与学生评价和出勤相结合。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90%以上,考核总分记100%;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85%——89%,考核总分记98%;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60%——74%,考核总分记90%;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60%以下,考核总分记50%;
2、职称:高级职称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中级职称(小教高级)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
3、副校级在考核总分中加4分,中层、大队辅导员、后勤管理人员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教研组长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
4、超代课及加班补助根据未完成工作量的减分情况核定。
5、核算办法:个人奖金数=(奖励经费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全体人员总得分×个人得分。(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50元,以全年12个月计算。)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考核结合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极性评价相结合。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评价。
具体考核程序为:
1、述职。组织教师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低年级教师的绩效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每个班级一定数量的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教师与学科组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教师平时考核量化得分,结合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在考核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 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执行。
八、考核结果及使用
1.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率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要进行重奖,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考核不称职的无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有旷工现象或请假每学期累计超过2个月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5)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被追究责任的;
(7)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8)有损害教师形象或声誉其他行为的。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评模评先的主要依据(具体办法依据太原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教职工,不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学校仲裁组申诉。
九、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和仲裁组。
领导组 组长:王宪云
组员:孟焕珍 张彩云 陈 晔 潘高燕 监督组 组长:张艳蕊
组员:陈建峰、各学科教研组组长 仲裁组 组长:魏 斌
组员:王春梅 黄 梅 穆秀萍
2、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后实施。
十、纪律要求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
1、校长是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完善绩效考核方法,严格考核程序,杜绝平均主义,确保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认真做好考核后的复核及申诉答复工作。
中职教师绩效考核 第3篇
关键词:中职,教师绩效考核,难点与原因
教师绩效考核是在学校领导获得足以客观考核教师工作状况的资料, 掌握了具有相当效度和信度的信息后进行的。考核者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技术, 对照考核标准, 检查和了解教师在履行职责、遵守学校制度方面的情况, 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训, 鉴定教师的工作效果等方面, 以客观地、合理地区分出教师之间不同的工作绩效, 使他们中的优秀者得以发展, 不称职的予以培训进修甚至调离。教师绩效考核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绩效考核在中职学校很重要, 但是教师的绩效考核对大部分的中职学校来说, 一直都是一个难点问题, 不仅存在理论上的难点, 在构建与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难点, 根据对重庆市十几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行调查问卷, 总结归纳出中职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质量的评定
教学质量的评定在教师绩效考核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它关系着教师的切身利益。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的高低对于教师的期末考核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一次完整的考核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学生学习的真实水平, 可能还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教学质量能不能只用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而且考核成绩的质量怎么确定, 分数高就代表质量高, 分数低就代表质量低?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教学质量的好与差应该用同一个标准吗?因此, 由于教学质量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评定教学质量的好与差就显得尤为重要。
2 “两个权重”的确定, 即奖励性绩效如何确定
所谓“两个权重”是指绩效考核制度中必须要规定两个比例, 一个是不同考核指标的权重, 一个是考核者的权重。在考核指标的争论中, 一直困扰学者的是行为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比例。中职学校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学校自主、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但是由于中职学校的特殊性, 存在师生比严重不符规定, 教师少, 学生多, 教师的工作量大, 那么奖励性绩效应该怎么来分配?学校的“合理超高部分”应怎么来体现?领导的绩效应怎么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是实行中职教师绩效的一个难点, 权重分配得好对于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作用。
3 如何将不同的考核对象统一在同一个考核制度下
一所学校拥有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 可以分为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后勤人员, 也可以分为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 或者是理论课教师和实训课教师。显然, 对于不同的工作人员, 应该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 不同的考核方法, 但学校作为一个整体, 考核制度应适用于所有的考核人员, 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 浪费人力和物力, 同时也给部分教师造成不公平的感觉。因此, 对于学校来说, 如何将不同的考核对象统一在一个考核制度下确实具有一定的难度, 是应该分类考核还是统一考核, 需要管理者的慎重考虑。
4 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难
反馈性原则作为绩效考核的原则之一, 一直具有较大的作用与意义。反馈性原则即考核的领导应在考核结果出来后与每一个考核对象进行反馈面谈, 其重要意义在于, 不但指出被考核者的优点和不足并达到一致, 更重要的是要制定改进计划并落实到书面, 以杜绝不良绩效的再次发生。学校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晋升、评职的依据, 但是绩效的过程却不公开透明, 让老师对绩效方案存在不信任, 对在绩效过程中教师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给予反馈, 不利于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
学校在进行绩效考核设计时, 就考虑了考核结果与什么挂钩, 对于被考核者来说, 不同的考核结果会有不同的影响。但决策者往往有了想法, 却不能具体地落到实处, 并且不能直接与有关制度 (薪酬、升迁等) 建立联系, 所以就出现了光打雷不下雨的情况, 这样做既增加了考核的成本, 又流失了考核的成果。虽然有的学校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职称评定、薪酬、岗位调整等建立了联系, 但由于考核过程中的不公平性, 使考核结果也失去了一定的意义, 让教师对绩效考核失去信心, 从而对学校的政策方针不闻不问, 使绩效考核制度在实施时缺乏切实可行性。
因此, 应在中职学校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绩效方案, 来克服上述困难, 使绩效考核方案在中职学校能够切实可行的执行下去。
参考文献
[1]李琦.绩效考核难点分析[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13) .
教师绩效考核现状调查 第4篇
绩效考核现状
绩效考核满意度
在被调查的教师中,对绩效考核结果满意的仅有6.5%,不满意的有34.9%,16.7%的教师对考核结果非常不满意,34.4%的教师对考核结果的满意度处于满意和不满意的中间地带,对考核的认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绩效考核有改善工作的空间和必要。选择“一般”的教师对“没有满意原因”做出了选择。认为绩效考核指标没有量化的任课教师有34.4%,教师在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时趋同的体验是考核指标难以定位到教师工作的具体表现,难以做出客观、公正评价。教师的优秀之处,在绩效考核的指标中难以找到匹配的量化指标内容,不同程度上模糊了基本称职、称职和优秀之间的界限。评价权转向了职权拥有者,给“领导说了算(18.3%)”留有太大的自由操作空间,造成教师认知方面的偏差,误导教师努力工作的方向,偏离了我们一直提倡并为之不懈努力的制度管理。有17.7%和29.6%的受访教师认为考核维度和指标不全面,考核维度中忽视了同事评价和学生评教在综合评价中的权重,没有实现绩效考核对教学管理的柱石作用。考核维度是否全面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考核指标的全面程度,但是考核维度体现着管理者对绩效考核的管理思维和操作方式。
绩效考核指标的普识性通过调查发现,知道绩效考核内容的任课教师有23人,占12.4%,知道部分考核内容的有77人,占41.4%,剩下的86位(占46.2%)被调查教师不知道具体的考核内容。根据目标设置理论可知,目标的设置对教师的行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目标越清晰,导向作用就越明显,清晰的目标是更容易实现的目标。部分知道或不知道绩效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教师工作的努力方向。教师的努力一旦与学校的期望不一致,导致努力方向迷失,将严重挫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在绩效考核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对考核结果知晓情况的调查中,知道自己考核结果的教师有18.8%,有时知道考核结果的教师占37.6%,不知道自己考核结果的教师占到被调查教师的43.5%。调查结果表明,知道自己考核结果的教师人数严重偏低,使考核行为严重脱离考核目标和本质。教师不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就无法知道自己工作努力是否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无法知道自己工作中需要改进和坚持的内容。导致54.3%教师不知道自己工作行为的优缺点。
调查发现,教师对同事绩效考核结果知道的有28人,偶尔知道的教师有57人,占30.6%,不知道的有101人,占54.3%。其中“知道”和“偶尔知道”的教师中多数是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公平理论认为,教师常把自己的投入和产出与他人的投入、产出进行比较,他们感到自己的评优比率与比较对象等同,则为公平状态,教师会认为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公平的。当教师感到这种比率不同或不知道自己同事的比率,而只知道他人的收益多于自己时,就体验到“公平紧张感”。浙江省民办高职的绩效考核现状,只有15%的教师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是很效考核系统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
绩效考核有待优化
明确绩效考核定位绩效考核的核心思想是要不断提升和改进学校、部门和教师三个层面的工作效率。考核、奖罚、晋升都是激励形式,不是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归根到底是要改进工作。一个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由绩效计划、绩效辅导、绩效诊断、绩效评价、绩效反馈几部分组成,并形成一个全封闭的循环,是实现学校预期目标的重要管理通道。从学校和部门层面来说,表现为绩效管理循环,即通过计划、实施、辅导、检查、报酬来引导员工实现公司和部门绩效目标并提升其绩效水平;从教师个人层面来说,通过教师和部门领导的共同参与,通过绩效辅导、检查等几个环节实现教师技能的不断提高和绩效的不断提升。
健全和量化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对考核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取得什么样的考核结果的落脚点,指标的全面难产生公平感的。
在对教师反馈途径的调查中发现,领导告知的占22.4%、同事告知的占48.2%、自己查知的占23.5%,通过其他途径获知的占5.9%。这表明中层管理者中存在一定的自利性选择,为了规避工作难度,选择报喜不报忧和降低反馈难度的反馈方式。考核就是要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迎难而上,解决问题是提高绩效的选择。目前各个高校存在的选择性反馈,降低了反馈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使整个绩性和量化程度反映考核结果的真实程度,同时绩效考核指标设置要具有可操作性。全面性包括对岗位考核维度的全面性和单一维度指标的全面性;量化的指标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对任务绩效的评价通常可以用质量、数量、时效、成本、他人的反应等指标来进行评价,对工作结果造成影响的因素,但并不是以结果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容,采用详细的行为性描述方法,则可以进行客观的评价,减少考评者的主观判断,最终以绩效考核表的形式体现出来。
实施全方位考核方式并科学分配绩效考核权重建立360度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维度的全面性可以有效地弥补考核设置的缺陷,考核权重分配应遵循“相关方”原则,依据利益相关程度进行权重分配。有效规避评价中的晕轮效应、居中趋势、松紧倾向等现象。教师绩效考核的利益相关方有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成员、学生、自我、教学督导等。其中与教学工作最相关的是学生,学生评教应该体现到教师整个评价中,并占有较大的权重。
做好绩效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学期或学年绩效考核目标后,人事部门对系,部级考核人员针对考核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培训,系、部对下一级考核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层层分配考核任务,使被考核者清楚考核内容及权重,强调考核中需要注意事项,使考核双方有统一的思想认识。
建立考核结果面谈反馈和申诉制度建立绩效考核的面谈反馈制度,规范反馈形式。教研室主任以单独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将绩效结果直接反馈给任课教师,要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面谈反馈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客观的工作数据进行面谈,如出勤记录、工作量、学生评教数据,不要主观臆断,在事实面前便于沟通;二是鼓励教师表达,实现双向沟通,增强反馈的有效性;三是不要绕弯子,开门见山,体现反馈的坦诚和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有效的沟通是缓解教师内心压力和激发教师创造力的重要方式,学校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规定,规避反馈的自利性选择。绩效反馈面谈在绩效考核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绩效考核反馈,就没有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效果的改善。建立申诉渠道,教师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通过面谈反馈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系、部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用科学的态度对待申诉,不能对申诉行为带有傲慢和偏见,要给教师一个自我评价的空间,充分体现高校人性化管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第5篇
1.师德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5%用于师德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2.教学业绩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业绩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评细则。
3.教学行为考评(备、教、改、导、辅):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行为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行为考评细则。
4.考勤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考勤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考勤考评细则。
5.控流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控流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控流考评细则。
6.课时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课时考评,总课时除以总教学人数为人平课时,高于人平课时的部分为超课时,办法是:
总额10%
————×教师超课时=教师超课时津贴,若平均一节超课时津贴小于现行标准
总超课时
(8元/节),按8元计算。
7.成果奖考核: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成果奖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成果奖励细则。
8.学校领导、班主任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领导、班主任工作考评,考评办法见班主任考评细则,领导靠蹲点年级班主任的平均数。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09]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 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二)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中职教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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