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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发展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银行保险发展范文(精选12篇)

银行保险发展 第1篇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几点问题

(一)产品单一。由于银行保险不易体检、不易过于复杂、要方便及时出单等特点,银保产品都不适合有很高的保障,2004年以前我国基本上是清一色的3~5年趸缴分红型产品,而2004年以后则以固定收益类为主,保险功能弱化,片面强调收益率,与储蓄、债券、基金等投资理财类产品在同一领域竞争,很难给保险公司带来利润。此外,由于保险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各家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创新也没有热情,导致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银保产品也是大同小异,缺乏特色。

(二)手续费过高。随着进入银行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银行网点和客户资源开始成为保险公司争夺的稀缺资源。各家保险公司产品高度同质化,导致了费用竞争成为了保险公司主要的竞争武器。银保合作中,银行仍然占据着优势地位,要求的代理手续费也就随着各家保险公司的竞争而越来越高。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在银保这条销售渠道上几乎已无利润而言,有的甚至已经亏损,银保合作只是为了获得现金流和占领市场份额。

(三)合作关系松散。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由于缺少股权合作,所以合作关系比较松散。银行会在各家保险公司之间选择,保险公司也会在各家银行之间博弈,合作都是短期的行为,这样无益于银保合作的深入开展。双方除进行销售环节的代理合作外,在产品开发、售后服务、利益分享方面基本没有合作,合作层次很浅,处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初级阶段.

(四)销售行为不规范,银行风险外溢。由于银保产品在银行销售,很容易被客户误认为是银行的产品。银保销售人员的位置也比较特殊,往往会出现一定的误导现象,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相比,有时甚至干脆说成是“高利率的储蓄产品”,套用储蓄产品的本金、利息等概念说明保险产品。如果客户在中途退保时发现损失较大或是满期给付时发现收益比银行存款低时,就会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即便是客户认识到是保险公司的产品也会因为在银行购买而增强对产品的信赖感。目前各家银行几乎都存在着风险外溢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影响银行、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正常经营。

(五)监管制度不健全。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中,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并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别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相对独立。银行保险是金融一体化过程中混业经营的产物,但我国对混业经营的监管还缺乏合作和经验,也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银行保险也难以有大的发展。

二、对我国银行保险未来发展几点思考

(一)合作模式应与现实条件相符合。我国的银保合作在最近几年确实是突飞猛进,工行绕道海外入股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纷纷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等也正在一步步促进着银保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但银保合作绝非是越深化越好,关键在于符合市场,制度的环境,符合公司的长远策略,而不是盲目跟风投入,跨越发展。平安2002年与中行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失败,花旗集团2005年彻底放弃旅行者集团都是教训。银保合作的模式可按融合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分销协议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合资企业模式、金融集团模式.那些实力雄厚希望在银保方面有长期发展的保险公司,在经验、能力、市场、法律环境都具备的情况下可逐步深化与银行的合作水平,成立合资企业,搭建金融集团,监管部门也应该鼓励.但一些规模较小、仅仅将银保视为迅速切入保险市场渠道的公司则不必盲目投入,而是应该先将低级别的合作做好,等时机成熟时再慢慢发展。所以,我国银保市场正常的状态应该是各种层次的合作模式并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阶段性地向前发展。

(二)低层次合作模式下的保险公司应更加注重投资、规模与利润的关系。在如此竞争的银保市场,处在低层次合作中的保险公司必将面对无利润可言的状况,投资收益是回补这部分损失的途径,现实中的大部分公司也确实是这样做的。所以,低层次合作中的保险公司要更加注重投资回报与规模的关系,投资所得利润如果难以维持盲目扩张占有的市场份额是非常危险的。此外,在现金流的质量上,也应该注意增加期缴和各种保险期限的险种,提高现金流的稳定性,避免出现保费收入短期内迅速增加然后又在未来几年内集中给付的情况。

(三)高层次合作模式下的保险公司要加强在产品、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和提高。低层次的银保合作模式缺乏紧密型、长远性,保险公司与银行在后台作业、电脑技术、销售管理及培训等方面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显得力不从心。而在高层次的合作模式下,保险公司与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银保之间更多的不再是简单的利润分配,而是如何想办法提高整个业务的利润水平。在产品上,银行可利用其完备的客户资料库,设计不同的保险产品适应不同的客户。在服务上,改变目前银保合作“重销售、轻服务”的误区,让客户可以在银行获得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 第2篇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

本产品保密并受到版权法保护

Confidential and Protected by Copyright Laws

内容简介: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交叉融合和混业经营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国际上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并主动适应这一变化。作为该变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银行和保险的融通和合作应运而生,并产生了一个新的领域-银行保险。我国是分业经营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签订协议在业务层面进行合作,由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我国银行保险在上世纪末兴起后经过短短十几年的发展,获得了高速成长,现在已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在现在这种“协议销售”的银保合作模式下,我国银行因为大多数都有雄厚的资金支持,众多的营业网点和客户资源,所以导致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不对等地位,银行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这种不对等地位致使保险公司和银行都不愿意投入过多的资金和技术。没有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就缺乏新产品的研发,缺乏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此外还有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所以只能说我们国家的银保业只是处在一个初级阶段。

本专题——《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主要阐述银行保险业务含义、特点、发展现状和机遇,以及通过对国外成熟的银保业务来对我国银保业务的一些启示,阐述我国银行保险业务面临的发展问题。并深入研究我国银保险行业务发展的对策。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 银行保险业务概述

本章对银行保险业务及其发展现状做简要的概述,分析银行保险业务的内涵,介绍银保的业务范围及其特点。并且详细说明了银保的发展历程及我国银保发展的阶段。

第二章 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银保业务在我国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的银保数额比重也越来越大,当然同时也伴随着很多业务问题凸现出来,本章就是描述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四大方面问题。

第三章 国外银行保险营销策略分析与借鉴

通过《第一章银保业务的概述》能够初步了解银保的概念与发展史,而第二章又能了解到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业务,而本章主要是通过介绍国外各个银行银保业务的发展及经验,了解他们的优势和不足,进而对我国银保业务有启迪、借鉴作用。

第四章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本章是通过前三章的基础上,对我国银保业务的可持续良好发展提出一些建议。主要是五个大方面,从合作模式的转变,银保产品的更新和创新,以及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内部体系建设以及完善法律法规。

目录:

第一章 银行保险业务概述

一、银行保险业务的内涵

(一)银行保险业务的定义

(二)银行保险的业务范围

(三)保险与其他业务的不同之处

二、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一)银行保险发展的动因

(二)银行保险历史的发展阶段

(三)我国银保的发展进程

第二章 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

(一)银保合作模式的影响

(二)营销方式的影响

(三)营销人员业务素质的影响

二、银行保险营销方式落后

三、银行保险业无序竞争

(一)销售渠道的争夺

(二)政府监管的弱化

(三)缺乏科学的经营理念

四、银行保险业营销手段失当

(一)保险公司自身管理问题

(二)银保合作协议不健全

(三)功能趋同引发销售误导

(四)政府监督管理不力

第三章 国外银行保险策略分析与借鉴

一、欧洲各国家银保发展历史

(一)法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二)英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三)意大利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四)西班牙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二、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经验

(一)完善而宽松的法律监管环境

(二)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合作模式

(三)公司文化与激励制度

(四)合理的产品设计

(五)多样的营销渠道

(六)寿险市场传统销售方式的影响

三、国外银保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分销协议模式

(二)战略联盟模式

(三)合资企业模式

(四)金融控股集团模式

第四章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银保模式,深化银保融合(一)适时调整金融管制政策

(二)探索深化合作的可行途径

二、着力打造银保信息平台

三、推动银保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加强银保联合,深化改善技术条件

(二)运用政策支持,结合先进经验

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一)加强合同及其手续费支付的管理

(二)严格自律,切实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五、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

(一)加强银监与保监部门的协调

(二)完善银行保险相关法规体系

(三)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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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在广东的发展与对策 第3篇

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状况;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

一、银行保险在广东的发展状况

银行保险,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业务交叉,彼此渗入对方领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是国际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世界经济全球化、规模化,金融服务个性化、创新化、便捷化的必然产物。

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出现银行保险业务。而广东(不含深圳)银行保险业务开始于2000年,在国内属于较早开发银保市场的地区之一。目前,广东省银保市场尚处于不断成熟时期,这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

1.2000-2004年是广东省银行保险的起步阶段。主要表现为发展开始加速,增长十分迅猛,规模日益扩大,银行代理业务保费收入已全面超过团险业务;以及大部分业务集中在珠三角地区,银保业务已在全省20个城市全面展开,但是非珠三角地区的业务量增长较慢,全省的高增长率主要靠珠三角地区拉动;市场开始出现无序竞争的倾向。

2.2005-2009年,银保业务增速放缓,进入业务结构调整阶段。表现为增长速度趋缓以及外资成为市场亮点等现象。

3 .2010-2014年,银保是加快业务调整力度,步入风险保障型业务阶段。

表现为产品结构有所改变,例如期缴和续期产品大大高于趸缴产品的增长速度。万能型和投连型产品增长速度较高;中资公司与外资公司市场定位有所差异等等。

二、对银行保险的发展策略分析

银行保险正处于从分销协议形式阶段向合资企业甚至金融服务集团这样较为高级的阶段发展,其股权层面的渗透与合作将不断增强。因此,各监管部门要利用市场发展的新形式创新监管手段,调整监管策略,增强有效营销,提高服务创新,进行有效的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市场营销组合策略

市场营销组合策略是指产品策略、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的有机结合. 根据这四种策略的不同分析,从而可以对公司制定出多种多样的市场营销决策。

1.产品策略

保险市场营销的核心是营销策略,而保险产品策略是营销策略的基础。保险公司在设计银保核心产品时,首先必须明确核心产品能给客户带来哪些利益。设计出可以分为提供生活保障、子女教育基金、养老费用、保险投资分红等功能。通过不同组合,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定价策略

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首先公司在制定费率时,应体现“薄利多销”“让利于民”,并要遵循价格价值规律,保险公司与银行应建立深层次的合作机制,并且定价时要广泛收集信息,对比分析竞争者和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特色,然后再做出价格决策;其次要实施低成本策略。公司可以通过降低保险费率来降低保费,并通过加快“银保通”建设的进程,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有效减少非正常的业务费用支出,防范经营风险。

3.渠道策略

根据广东省的现状,公司要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以及各类产品的特征,制定行之有效的渠道发展战略。首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其次要考虑经营成本。总之,要将有限的资源运用在最佳的渠道设置上。

在加大原有柜面渠道建设的基础上,银保双方还应重点加强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渠道的推广,在银行保险业务渠道的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并且积极拓展银保合作新领域。

4.促销策略

促销是营销中的重要部分,它包括拉销和推销两种,有效的促销策略是两种的结合。拉销策略,是利用现有的客户去发掘潜在的保户,在提高服务中要注意把关系营销的有关策略引进服务工作中去,有效的提高现有保户的满意度。其次,推销策略,是指产品依次通过生产者推向中间商到最终消费者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广东省内各家保险公司应充分运用内部营销的方法。可以采用加强培训,以培训促推销,并加以科学的激励措施,同时改善营销人员的福利待遇等方法。

(二)创新策略

经济金融全球化、信息化步伐加快给保险业带来新的经营风险,也给银保业务的发展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保险创新的诸多领域中,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在银行保险的发展领域里显得尤为迫切。

1.产品创新

保险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务的起源,也是其它业务赖以存在的基础。目前,只有加快产品创新,才能够与市场的其它主体竞争,才能在市场上独领一面。

因此,应加大开发新型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多元化的保险需求,稳固保险保障对消费者的贡献,使保险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另外,银行必须积极参与和配合产品的开发,充分发挥自身在储蓄和投资型产品上的优势以及对客户的了解,设计出既满足客户对全方位金融服务的需求,又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的保险品种。

2.服务创新

服务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而保险销售的就是一种无形的产品,优良的服务成为打造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團的发展方向,通过优良服务创建服务品牌,从而达到“服务创市场,服务应客户”的目的。

首先,广东省各家保险公司要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树立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客户满意度为中心”的经营思想。

其次,要积极全面推行CRM。客户关系管理(简称CRM)是选择和管理最有价值客户关系的一种商业策略。CRM就是充分利用客户信息资料,获得客户的忠诚,并在已有的业务基础上,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同时还要针对客户需求,适时动态调整企业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达到并超越客户期望,为客户创造更高的消费价值,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要,从而不断的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广东省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省份保险公司要积极推行CRM,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与客户、竞争、品牌三要素协调运转,使公司在客户服务、市场竞争、销售支持等方面形成彼此和谐的全新关系实体,为公司带来长期的竞争优势,保持市场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1].郑方辉、张文方、李文彬.《中国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 理论方法与“广东试验”》[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

[2]. 黄洪.《广东保险产业发展改革报告2005》[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6年.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探析 第4篇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进入了转型阶段, 发展比较混乱, 各种矛盾与冲突接踵而来, 银行保险业务也引起了高度的关注。现阶段,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 缺乏对银行保险的认识, 合作层次较低

银行保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于合作所发挥的效应, 这也就要求了保险公司和银行必须进行长期规划、合作, 从对客户需求的分析、产品的开发, 乃至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共同投入, 做出努力。然后, 在当今认识水平中, 银行保险只被认为是:银行只是在帮助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 根本没有从共同合作开发并且提供更高层次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上来认识。就目前而言, 多数商业银行仅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中间业务, 将银行置于边缘地位。从根本上讲, 没有把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看作是向金融一体化迈进的重要方面。

(二)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单一

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除了销售环节是代理行为外, 在分析客户需求、开发产品、整合销售渠道、售后服务以及利益分享等方面合作甚少。

我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仍处于协议合作的初级阶段, 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的销售网络, 而银行代收保费, 双方的短期性合作、短期利益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 银行销售人员不具备保险代理人的资格, 经常会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合作的不稳定, 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为争夺银行网点销售, 以较低的手续费来竞争, 从而产生恶性竞争和违规、腐败等问题, 造成适合客户的银行保险产品较少。

(三) 产品单一, 同质化现象严重

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方式决定了银行保险产品缺乏有效地研发, 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基于短期性合作、短期性利益来发展银行保险业务, 不注重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以及创新, 所推出的银行保险产品不论是分配型、万能型、投连型的产品, 基本上都是以获得收益为目标的产品, 保险保障功能较低。

(四) 营销方式单一, 服务质量较差

目前, 我国银行保险产品多以柜台和理财的方式销售, 并且销售人员多数是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的培训, 容易误导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理解, 造成误导宣传的问题出现。销售人员夸大利益, 混淆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 但银行只是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而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实际上只是与保险公司发生了经济关系, 这使得日后引来更多的纠纷, 而银行不对此负责, 导致客户得到的服务质量较为低下。

(五) 银行保险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 监管不统一

我国现行有法律规范文件虽对银行保险有了初步的监管, 但是仅存在对商业银行兼业代理资格、手续费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法律规范条数很少, 只是为银行保险市场提供了一个大体的框架, 其缺乏更加具体详细的条款来对银行保险进行监管,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漏洞, 直接影响着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效力。

二、完善我国银行保险的建议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 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提高对银行保险的认识, 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深度和广度

提高对银行保险的宣传认识, 从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高度充分了解银行保险业务, 树立现代金融理念, 避免短期性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应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银行保险的发展, 并就合作的发展目标包括合作模式的选择、业务与经营模式的创新、硬件及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达成共识, 双方能够充分发挥银保的合作优势效应, 共同进行长期规划、投入, 加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 根据国情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

银行保险的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 也没有保证其成功的方式。所以, 选择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诸如国家的法律制度、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程度、文化背景以及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不仅如此, 依据国外成功的经验, 各种合作模式都应该是能够经受住长期共存的考验的。同时, 合作模式的选择要同时受到外部因素和银行、保险公司内部本身战略选择的双重制约。

一方面, 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背景下, 可以通过合资、控股或战略联盟的方式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更加重视银行保险的合作发展, 调动银行保险发展主体的积极性, 提高效率, 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改革创新。

另一方面, 从我国现阶段的运行来看, 可以在强化代理销售、代收代付、存款以及资金结算等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之上进行局部层面的战略联盟, 扩展业务范围由网点销售到联合开发产品、融资合作, 并且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等。

(三) 注重创新, 提高产品的研发

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长期性合作, 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关于银行保险业务的利益紧密相连, 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开发银行保险的新产品。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应加大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力度, 不断地进行创新, 开发出多样化并且适合大众的银行保险产品, 促进银行保险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四) 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水平, 加强机构、人员资格管理, 提高银保业务准入门槛

银行保险人员通过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 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准入门槛, 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银行保险产品销售人员的保险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 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银行保险服务。同时,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建立一套奖惩制度, 有效地化解银保的操作风险。

(五) 完善银行保险法律监管体系, 加强监督协调统一

一套完善的银行保险法律监管体系是银行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 政府应当尽快制定相关的银行保险法律法规来改变我国现行银行保险规章层次力度低下、规章制度不完备的种种缺陷, 提高法律法规在银行保险业务上的权威性。同时, 作为具体实施监管的机构, 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机构也应制定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配套的细则来完善、补充现有的规范文件。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 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即银行、保险和证券正在逐渐融合交叉, 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的方向迈进。其中, 银行、保险业的合作尤其突出,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了新型的合作互利共赢的关系。近年来, 我国银行保险迅速发展, 已经成为人身保险的重要支柱。加快创新的步伐, 探寻适合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任务。本文就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探析其存在问题, 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 从而促进我国银行保险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银行保险,法律监管,分业经营

参考文献

[1]魏华林.保险学 (第三版)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2]胡浩.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

[3]杨戈.国内银行保险合作路径探析[J].价值工程, 2012.

[4]黄泽亚.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J].金融天地, 2012.6.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浅析22 第5篇

2011-1-20 15:16:07MSN理财共有评论1条进入理财大学

作者:王晓枫

关键词:银行保险 兼业代理 功能型监管

内容提要:目前银行保险的兼业代理形式不符合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趋势。本文对制约银保业务发展的因素作了简要分析,提出了一些应对建议,如建立战略联盟、加强联合监管、加强创新和激励等。

一、引文

银行保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如今已经发展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深层次合作所表现出的一种新制度。银保一体化使得银行与保险各自服务范围都得到了拓宽,彼此利用对方的技术、经验、客户基础和分销渠道,使二者优势互补,占有更大的市场空间。然而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是在回避权属融合的前提下谈银行或保险,实践中表现为: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以自身业务之便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属于保险的兼业代理形式,不符合世界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趋势。现就制约我国银保业务发展的因素和应对方案浅析如下。

二、制约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

1、兼业代理模式使银保合作无法深入

国内的银保合作主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代销协议,保险公司依赖银行丰富的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银行通过代理保险产品获取中间收入。这种兼业代理模式使双方在合作之初便形成了关注点的分歧:保险公司要抢占银行市场,扩大保费规模;银行要获得更多的手续费获得中间收入。结果便是保险公司同业之间形成手续费用的恶性竞争,而银行也没有把银保合作摆上经营管理议事日程,只是单纯作为增加中间收入的一种渠道,在营销机制和手段上没有加强创新,仅利用网点机构柜面强制个人推销保险的传统销售方式,造成银保合作只能停留在表层。

2、银保产品品种没有吸引力

我国人均保险覆盖率较低,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保障型保险的市场最为广泛。而在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中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产品,万能险、两全险,保障功能设计不足;产品同质性较强,无法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年龄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投资功能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十分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加上拓展银行市场支付较高手续费,成本提升,必然影响到产品的盈利。

3、销售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保险技术原理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使得保险产品的学习和掌握具有一定的难度,而保险公司培训时多数避重就轻,精于营销话术,致使销售人员对产品本身缺乏辨识度,保险产品原理及内容的掌握不够到位,盲目营销,无法与客户需求匹配,更不能专业解答客户提

出的问题,多数成交保单均为保险公司协助完成,产生售后异议的概率较大。

4、没有科学有效的激励考核制度

由于银行在代理过程中处于优势,绝大多数情况在签订合作协议的期间内,保险公司只能通过阶段性激励机制(手续费收入)框定保险销售业务的目标,但对于具体目标计划数的落实没有话语权。有的银行一方面没有具体下达任务指标和具体考核和激励措施,另一方面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全部进入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大帐,也影响到网点销售人员的营销激情和能动性。

5、分业监管弊端

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虽然有对银行保险合作比较完善的监管规定:如手续费支付管理,协议签约主体限定,银行寿险兼业资格及销售人员资格,售后回访及风险评估等等,但规定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实践中实行分业监管银保合作,银监会和保监会在各自的领域内发挥监管作用,无法“越权行动”。虽有规定,但没有明确跨机构跨业务该如何合作加强监管,无疑就出现多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情况。

三、应对建议

1、建立长期银保战略联盟,联手提供产品和服务

银行保险双方应建立在长远、战略的高度来选择合作伙伴,这样合作双方的地位平等,才能在联合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维护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更利于建立和培养一支相对专业、稳定的销售队伍,集中精力开发有利双方合作的销售体系,最终双方能够找出一个的共同点来关心、发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作的模式不是单纯签订产品的短期代理协议,而是银行只跟某一家或两家保险公司建立长期战略联盟,银行可以主动参与银保产品的创新,结合客户需求,联手开发集“储蓄性、保障性、投资性”于一体的特色银保产品,优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流程,实现共赢局面。

2、加强产品开发创新和人员专业培训

银行应该主动参与到银保产品的开发工作中,给保险公司提供思路和建议,丰富银保产品的内涵:如兼具保障和信托,投资和年金等特色;也可以根据银行所在地区实际情况,设计满足区域客户群需求的特定产品项目,划分市场,有针对性拓展银保业务。

保险公司对银行销售人员保险专业知识、银保产品销售策略、银行代理专业化销售流程、柜台营销等内容进行培训;销售人员必须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并且按时进行继续教育及产品学习,使其对银保产品像掌握其他银行理财一样清晰;对台柜面人员培训积极主动转介绍客户及高效配合销售人员完成销售操作流程。

3、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的考核为业务开展提供指引导向,而合理的激励机制更是调动能动性的助力。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商定销售人员的考核办法,采取奖励与销售业绩以及目标完成率相挂钩的方法,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银行可将收入大帐的保险手续费收入按一定比例发放给到销售员工;保险公司可以将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产品而降低成本所获得的利润适当的与代理银行分享,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代理保险业务突出的人员,并将保险的销售额作为评价银行分支机构业绩的标准,调动哦银行及其员工销售的积极性。对于员工的激励和考核可以不仅局限于直接销售人员,还包括进行客户转介绍的柜员和其他条线的银行员工,对于他们参与团队营销给予充分的肯定,促进合力推动产品销售。

4、完善银保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从长远来看,金融一体化是银行保险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应逐渐突破现行分业监管的模式,实行功能型监管制度。可以根据金融产品的功能即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而不管这个业务由哪个金融机构从事,即由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转变为针对金融产品的监管。一方面在出现金融业务交叉现象时,可以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整体监管,使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关注视野放大,另一方面鉴于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据此建立的监管体系和规则更有连续性和统一性,从而有效地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避免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现象的出现。

四、结语

银行保险发展 第6篇

关键词:混业经营; 银行保险; 机遇; 挑战

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分业经营已经很难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混业经营成为世界金融的发展趋势。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业在诸多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已迫在眉睫。2008年伊始,国务院对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请示文件的批准,标志着我国金融业朝着混业经营方向迈出了跨越性的一大步。

一、混业经营的现实意义

(一)对于金融业自身而言:实行混业经营可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强金融机构内在稳定性和竞争力。一方面混业经营可使金融业务范围扩大和业务品种增多,业务范围的扩大和业务品种的丰富有利于降低金融业风险;另一方面混业经营可以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和客户资源共享,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共享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机构内在稳定性,进而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并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二)对于客户而言:实行混业经营可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并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一方面混业经营可以为个体消费者提供一条龙的消费、储蓄和投资等服务,满足个体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并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建立起长期的客户关系;另一方面混业经营也为各大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和多元化经营提供了便利和更为安全的保障。

(三)对于政府而言:实行混业经营可以有效的降低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一方面,混业经营下的信息披露更为透明、金融法规更为完善和统一;另一方面,真正意义的混业监管可以避免分业监管下的监管交叉带来的监管真空问题,以上两方面为监管成本的降低、监管力度的增强以及监管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实行分销协议主导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

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关系还比较松散,具体表现为:一家银行为多家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同时一家保险公司委托多家银行代销保险产品。这自然就导致双方在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无法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滋生出产品同质、手续费恶性竞争和服务性质缺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制约了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步伐。

(二)呈现出大起大落的发展态势

自1996年至今,我国银行保险已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保险业统计的相关数据资料显示,在这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银行保险大致经历了高速增长、增速放缓、负增长率、缓慢复苏和高速增长几个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呈现出的大起大落的发展特征,与欧美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稳步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对我国银行保险的进一步开发提出严峻的挑战。

(三)产品单一

目前,我国推出的银行保险产品品种较少,不能较好的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虽然单一的银行保险产品在业务发展初期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长期来看,产品的弱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代销协议的非稳定性。

(四)渗透率低

目前,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银行保险渗透率分别达到64﹪、71.8﹪和88.3﹪,而我国当前的银行保险渗透率大约25﹪。与欧美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保险渗透率过低,而且两者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因此,引导银行保险的持续稳健发展和促进银行保险的有效深化,是中国银行保险急待解决的问题。

三、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银行保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毋庸置疑,混合经营给我国银行保险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必然带来更多的挑战。具体来看,我国银行保险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混合经营后我国银行保险面临的机遇。

1、挖掘了潜在市场。国际上,银行保险通常采取保险公司借用银行、邮政网络、银行与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银行收购保险公司或者银行通过培训自己的职员设计保险产品直接向自己的原有客户销售等方式经营与发展。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邮政网络销售保险产品,庞大的银行和邮政营业网络代销保险可以为广大居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优质的保险服务,同时还能挖掘农村保险市场的潜力。由此可见,混合经营充分开发了潜在市场。

2、降低了销售成本。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个人代理保险的成本较高,而通过银行(邮政储蓄)销售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因为保险公司既不必支出人员培训和管理费用,也无须支付场地费用,但仍可以有效地保证客户来源,增加保费收入。由此可见,混合经营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销售成本。

3、扩大了盈利空间。自上个月连续加息后的首次降息以来,我国中央银行连续3次降息,保险公司投资资金的收益率也面临着严峻考验。相比较而言,证券投资尤其是股票投资却具有较高的长期收益。同时,人口的老龄化为国家的养老带来沉重的压力,而寿险的发展却可以缓解这一压力,政府无疑会为寿险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来为其打造更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混合经营以及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银行保险提供更大的盈利空间。

4、顺应了国际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历来主张混业经营的欧洲许多国家,银行保险业务的市场渗透率仍在逐年增多;而长期以来推崇分业经营的美国,更是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大力加强银行保险的发展势头。由此可见,金融业混合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中国保险业要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条件之一就是必须顺应这种国际趋势。因此,银行、证券、保险的混合经营有利于中国保险业顺应国际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二) 混合经营后我国银行保险面临的挑战

1、市场体制不健全和不完善。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过大的综合性集团会产生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这不仅会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而且还会带来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在大力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同时,我们还应加大力度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体制。

2、信息成本居高不下。过去10多年里,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并此起被伏,但令人惊讶的是规模经济效应在金融企业的兼并中失灵了。究其原因,还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合理。由于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金融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通讯系统技术落后和企业经营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信息成本的降低。因此,在大力发展银行保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来降低信息成本,真正实现规模经济。

3、产品设计能力有限。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经验表明,一方面银行保险的产品应以简易标准化产品为主,另一方面银行保险产品适合与银行核心业务配套销售,尤以融资与偿还类保险产品为典型。然而,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产品不仅涉及面颇窄,而且品种单一,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缺乏特色和必要的产品创新,这与我国产品设计能力有限有很大的关系。在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我们应大力开发多样化的、适合各种消费群体的、简易型标准化的银行保险产品。

4、硬件设施有待完善。金融业混合经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各行业间的高度协作关系,这就必然对金融业硬件设施的技术水平提出相当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缺乏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技术的落后使得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国际金融业强烈的技术冲击。面对强烈的技术冲击,我国金融业应该加大硬件的开发和投资力度,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

5、监管力度更须加强。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实行混业经营可以有效的降低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而且真正意义的混业监管可以避免分业监管下的监管交叉带来的监管真空问题。然而,由于我国金融监管存在各种复杂的体制性因素,从而使得监管资源浪费、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方式落后,最终不能很好的实现监管成本的降低和监管效率的提高。鉴于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监管机构应该抓紧建立健全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提供绿色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结束语

银行保险在世界领域的产生与发展告诉我们:银行与保险由竞争走向合作是合乎金融市场客观发展要求的,两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利益共享的特点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中国金融业作为世界金融业的一部分,应吸取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牢牢抓住机遇和勇于面对挑战,大力加快银行保险的发展,争取早日与世界金融业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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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韧强.国外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8(6)

[5]魏华林,杨霞.银行保险的中国实践:发展历程与前景预测.武汉金融.2008(7)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探讨 第7篇

在我国, 作为一种新型的寿险业务, 银行保险也逐渐受到业内外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银行保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合作的形式, 由银行承担代理实施保险业务的工作, 主要包括销售相关保险产品、代理支付保险费用金和代理收取保险费等。这种合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银行具有高端信用形象, 由银行代理销售相关保险产品, 从该环节中获取到手续费用。而保险公司则通过同银行之间的合作, 代为销售产品, 能有效提升销售总额。但近几年银行保险在我国却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亟待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合作, 予以有效解决。

2.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经历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探索阶段, 从1995年至2000年之间。自1995年起, 刚成立起来的部分保险公司都将经营目标设定为占领保险市场以及扩大自身保险业务, 为实现该目标, 哲学保险公司开始寻求蹊径, 与各家银行签订相关的代理协议, 正式加入到银行保险这一行业当中。直至2000年, 几乎所有的国内保险公司都先后建立起了同四大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 承担代理和销售保险业务的责任。这一阶段银行保险主要的形式是代为收取保险费用, 因此合作模式与产品形式都十分的单一。

第二个阶段则是高速成长的阶段, 从2000年至2003年之间。这一阶段国内的保险市场已经处于竞争异常激烈的时期, 保险公司迫于生存压力, 急需开拓一条新渠道用以推动销售业绩, 银行同保险进行合作的方式也随之应运而生, 并发展成为银保合作热潮。随着保险业市场的渠道被打开, 两者之间合作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业务量增长趋势十分明显。

第三个阶段是瓶颈结合深层合作的交接阶段, 从2004年到当前。尽管银行保险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但受市场间竞争不规范以及产品结构十分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 两者之间的合作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加之国家颁布了相关法令法规, 因此保险同银行之间的合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不再局限于业务往来, 已逐渐渗透到股权结构方面, 朝着混业融合整体趋势发展。

3.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3.1 银行保险相关产品的结构趋于单一化

银行保险相关产品的种类和结构都十分单一, 加之产品内嵌产业价值非常有限, 保险公司能够从中获取到的利润额度相对较低。国内银行保险以分红型保险为主要形式, 该产品的价值高、期限短, 保险公司能在税前计提的费用就很少。但同时保险公司却要承担高额的管理费用、人力资源费用以及手续费等, 因此盈余及其薄弱。同时, 期限较短这一特征使保险公司的运作资金处于狭窄的渠道中, 影响了资金收益。就近几年而言, 保险资金的运作收益率仅有4%, 远低于西方国家。而客户对其能够收取的汇报存有较高的期望, 要求达到国债的基本收益水平, 这无疑给大多保险公司都带来分红压力。

3.2 银行同保险之间的战略合作认识出现了偏差

保险公司以及银行都是市场主体,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 银行同保险之间的战略合作认识存在的缺失会对其产生负面影响, 于是银行对于保险市场的建设就缺乏应有的引导性、积极性以及主动性, 再加之保险公司几乎都强调追求市场份额, 这种片面的思维导致银保市场交易的整体环境出现恶化。银行保险尽管是一种新兴起来的业务类型, 也能给银行带来手续费方面的收入, 而较之传统业务, 银保业务往往是作为附带收入的形式存在着, 因此在银保合作当中, 银行都会把短期的手续费当做考量标准, 而严重缺乏对银保业务进行长期规划。此外, 我国在保险市场方面的整体发育水平都十分有限, 保险公司往往会十分重视其发展规律, 却忽略了风险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

3.3 银行保险的监管政策无法满足当前需要

与银行保险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保险法》, 该法律文件中与银保业务相关的条款主要是兼业代理等方面, 然而, 银保业务正在不断发展进程中, 保险公司同银行之间的合作也在进一步的加深, 两者之间不再局限于兼业代理关系。在此发展北京在之下, 我国还未制定与银保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仅使银行保险监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同时还使监管工作处于潜在风险之中。

4.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改善措施

4.1 不断丰富银行保险相关产品的结构

银保业务想要长期有效的发展, 其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开发适销银保产品, 并保证该产品既符合消费者的需要, 又能适应银行的柜台销售。由于我国的消费者普遍拥有的基础性保障不足, 且健康以及养老等方面的产品都非常稀缺, 这就需要保险公司结合这些实际情况, 不断研发多种适销产品, 符合大众需求, 并提升期缴型产品与保障产品之间的比例, 使产品结构处于不断优化的结构中。同时, 保险公司同银行之间也应加强合作密度, 改革保险公司独自开发以及闭门造成的传统模式, 联手创新适销产品, 使其适应市场需求。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仔细分析和研究客户需求, 确保研发产品能结合储蓄性、保障性以及投资性, 从而适应客户对于金融服务所提出来的要求。此外, 银行保险的双方也应该适当加强合作力度, 形成对产品进行联合开发的相关机制, 从中发现市场与客户的实际所求, 使银行重新恢复积极性。

4.2 加强银行同保险之间的战略合作沟通

当前, 国内银保的一体化模式还处于表面融合现状下, 双方的实际融合度非常有限, 因此需要加强银行同保险之间的战略合作沟通。在银行方面, 银行应当提升对银保业务最基本的重视程度, 关心其健康发展与否, 并通过提高工作人员激励机制、考核力度, 使工作人员能主动提高自身销售理念, 并主动参与到自我技能规划和培训中。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 同时需要增强产品投入的重视度和投资力度, 使产品朝着银行百姓所需以及银行发展所需的方面发展。再采取有效途径使产品销售的渠道拓宽, 促使两机构之间建立起较为亲密的战略合作联盟。

4.3 更新和完善银行保险的监管政策

银行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给相关监管机构带来了挑战。鉴于此, 各个监管机构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不断完善与银保监管有关的法律及法规。针对新兴的网络保险与银行保险都需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标准, 确保法律法规的适应性。此外, 银监会同保监会之间还应加强合作, 并形成合作机制, 将其合作拓展到产品开发、风险管理以及信用评估等层面。通过合作开发信用评级的相关机制, 使其既适合企业, 同时也适合消费者。

5. 结束语

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实质上已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 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其发展现状不容客观, 这就需要不断丰富银行保险相关产品的结构、加强银行同保险之间的战略合作沟通, 以及更新和完善银行保险的监管政策, 从而确保银行保险能够得以长期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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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家勇.加快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 2012 (3) :60-65

[3]杨甜婕.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建议[J].时代金融 (下旬) , 2013 (3) :124

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监管分析 第8篇

一、银行保险的历史和发展

从理论上说, 银行与保险的合作与渗透有两种基本形式:第一, 银行保险在银行环境中出售保险, 可能是有银行自行承保, 也可能是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第二, 保险银行通过保险公司的分销渠道来出售银行产品, 可能是由保险公司自己的银行开发的, 也可能是保险公司代理银行的产品。在实践中, 银行兼并保险公司或代理保险公司产品的现象更普遍。

银行保险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1980年以前, 银行保险仅仅局限于银行充当保险公司代理中介的层面, 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保险尚未出现。第二阶段大约开始于1980年, 银行开始全面介入保险领域, 因而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起源。在这一阶段, 法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最为突出。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 银行保险逐渐从战略联盟转向资本融合, 银行推出的保险产品有所增加, 介入保险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第四阶段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 此时银行保险的发展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趋势:一是银行保险继续迅猛发展;另一趋势是一些原有的金融集团将保险业务从银行主业中分离出来, 重新实现专业化经营。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国际比较

(一) 纵观银行保险的形成和发展历程和其一体化程度, 银行保险的模式可分为代理销售, 战略联盟和资本合作。

代理销售的销售协议是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非正式的合作意向或协议建立合作关系或销售联盟, 保险公司处于主导地位。战略联盟指银行和保险公司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的目标, 通过各种契约结成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的网络组织。资本合作是银行保险发展的高级模式, 它使银行和保险通过资本的纽带实现协同发展。

(二) 不同国家金融体系的特殊性的特定市场条件, 如监管、文化因素和基础设施等, 也对银行保险的模式选择有较大影响。

法国银行保险是成功的范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法国银行在保险市场上所占份额迅速上升。法国大多数银行都和寿险公司订有销售协议或者交叉持股的协议。银行拥有保险公司的模式有新建子公司和收购其他保险公司两种方式。美国的银行保险是通过组织创新绕开法律限制, 由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 但银行与保险间的战略联盟是主要的银行保险模式。银行保险在亚洲虽然是刚刚起步, 但是发展势头非常迅猛。随着亚洲地区金融改革的发展, 银行销售保险逐渐占上风。在亚洲银行保险最流行的方式是一体化程度最低的销售协议和战略联盟, 占银行保险业务总额的69%, 而采取金融服务集团的形式 (包括新建、控股公司与金融集团等) 相对少见。

(三) 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业新生事物, 给银保双方带来了新的风险。

从世界范围看, 银行保险的监管面临着诸多挑战:银行保险的资本融合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引发了监管套利与规避, 监管协调不足引发监管空白, 消费者的利益也可能因此受损。

在世界各国和地区中, 欧洲队银行保险的监管最为宽松, 多数欧洲国家既允许银行销售保险产品, 也允许银行投资保险业。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后, 在制度层面上清除了银行保险发展的障碍, 促进了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联合经营。近年来, 亚洲国家和地区纷纷放松对银行保险融合的限制, 绝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保险监管当局都允许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分销渠道。

三、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分析与建议

中国银行保险业务的起步相对滞后, 但发展速度很快。1993年之前, 我国金融业事实上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制度。这一阶段的银行保险模式主要是银行通过保险公司的投资获得相应得股权。1993年之后, 由于受《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的限制, 商业银行将在保险公司中的投资转移给了其他投资者, 割断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资本关系。从1999年开始, 中国金融业出现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浪潮, 合作规模逐渐扩大。2002年至今, 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加强了合作, 逐步开始建立银行保险的战略联盟, 此时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也开始尝试进行资本合作。

从总体上说, 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还是限于单一的银行兼业代理经营保险, 即销售协议模式。保险公司通常与多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形成“多对多”的合作现象。这种松散的合作模式稳定性较差, 银保双方只是代理关系, 合作基础比较薄弱, 缺乏长远的共享利益, 使合作只流于表面和短期。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金融交易的复杂化, 客户需要的是多样化的金融产品, 这些是金融机构的简单合作无法实现的。仅仅依靠国内“金融专卖店”的合作将很难抵挡外来“金融超市”的竞争。

目前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积极探索资本合作的可能性和其形式, 监管部门也给予鼓励, 可以预见在全球综合化经营的浪潮下, 资本合作将成为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重要趋势。金融控股公司将是中国银行保险模式的发展方向。

金融集团的出现给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监管漏洞。我国在实施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时, 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 加强监管协调, 应该加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大部门的互相合作, 并加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的沟通, 打破三大监管部门的封闭体系; (二) 强化银行保险金融集团的市场准入和治理结构的监管; (三) 强化银行保险金融集团内控制度的监管与检查; (四) 加强银行保险金融集团的资本充足及其关联交易状况的监管。

摘要:银行保险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 发挥各自的优势, 为客户提供兼备保险和银行特征的金融产品的一种综合化服务。本文首先论述了银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然后对国内外银行保险的发展与监管进行比较, 最后提出了发展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式及对其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合作模式,银行保险,金融监管

参考文献

[1]、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5.

[2]、郭清, 胡巍.我国银行保险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保险研究, 2006, (6) .

[3]、胡浩.银行保险——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及趋势分析 第9篇

银行保险是近年来在金融服务融合、金融服务一体化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一个概念。狭义上, 银行保险主要指银行利用己有的销售网络, 推销保险产品。广义上, 银行保险是指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 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 为共同的客户群体, 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服务, 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目前, 银行保险的含义更加广泛, 合作的形式更加高级化, 是一种融“产品、服务及组织创新”为一体的金融创新。

银行保险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 产品新颖。银行保险产品可大致分成两个层次:传统保险产品和特殊产品。具体来说, 传统产品简单, 如信用人寿保险或简单的储蓄计划。特殊产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融资和偿还型产品 (信用保险、透支保险、资本偿还) , 储蓄产品 (储蓄者保险、目标达成保险) , 简单的标准化套餐式产品。

(2) 操作简单。银行保险的购买手续很简便, 客户只需到银行柜台填好保单、提供银行存折帐号或转帐号码就可以完成投保过程。近期, 各家银行纷纷着手“银保通”系统的开发。“银保通”系统可以在柜台上实现实时出单、在线核保、续保费、犹豫期退保、保单信息查询、补打单证和批量代收代付等功能, 极大地便利了客户。

(3) 服务到位。“金融超市”一般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 客户购买更快捷, 更安全可靠。银行拥有遍布大街小巷的营业网点, 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很高, 只要银行人员足够专业且与客户维持良好的关系, 消费者就可在任何一家银行享受便利服务, 满足自身交易便利性的需要。

(4) 双方受益。从银行方面来说, 由于金融资产的同质性, 可在不增加新投入的情况下, 通过经营范围的扩大和内部效率的提高, 获取手续费的收入, 形成稳定的利润来源;对保险公司来说, 充分利用银行营业网点和庞大客户群优势, 可扩大市场规模, 增加保费收入, 节省客户开拓成本。

(5) 合作多样。银行保险的合作形式就推进进程来说, 有三种模式:协议合作、战略联盟、资本融合。初级形态一般表现为保险代理, 由保险公司主导在各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高级形式则表现为资本融合模式, 指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一定的股权关系形成资本纽带, 以更紧密的方式共同开发和销售银行保险产品。

二、我国银行保险SWOT分析

SWOT是一种分析方法, 用来确定企业本身的竞争优势 (strength) , 竞争劣势 (weakness) , 机会 (opportunity) 和威胁 (threat) , 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结合。本文将运用此方法简要分析影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几个因素 (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 , 并有针对性的制订相应的策略。

运用SWOT分析制订策略的包括:

(1) SO策略, 即最大和最大策略, 重点考虑优势和机会, 努力将二者趋于最大。可采用银行保险多渠道营销策略, 在充分利用银行网点网络资源基础上, 积极探索利用保险代理人、职业经纪人、金融理财师、互联网及电话方式拓展银行保险销售渠道。同时, 深化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程度, 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认识银行保险, 在管理、研发、组织等方面积极探索银行保险营销渠道与发展模式, 推动银行保险的发展。

(2) WO策略, 考虑劣势和机会, 使劣势趋于最小而机会趋于最大。可采用产品创新策略, 一方面是改变银行保险目前产品单一的现状, 另一方面是细分目标市场, 了解客户多样的产品需求, 创新产品如短期健康保险、短期以外保险等。而且, 通过产品的创新, 银行与保险的利益趋同, 从而使二者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WO策略还需强调的是营销人员培训及人员结构调整, 这是发现客户需求的定位及创新产品能否投入市场的关键。

(3) ST策略, 考虑优势与威胁, 使优势趋于最大而威胁趋于最小。相对于优势, 外部的威胁一般是系统性因素影响。而在应对替代性销售渠道及外资金融集团的冲击时, 我们所强调的仍是人员策略、服务信息化策略及经营模式创新策略等。

(4) WT策略:考虑劣势和威胁。可采用目标市场细分策略及风险管理策略, 强调二者的最小化。目前, 我国银行保险的营销策略简单粗放, 缺乏应对经济周期变化的基本条件。同时, 面对替代产品, 银保也缺乏积极的应对措施。所以, 细分目标市场细分, 在充分考虑客户群的年龄结构、消费习惯、消费能力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营销措施及手段将有助于摆脱这些困境。同时, 由于集合了两大不利因素组合, 风险管理策略此时尤显重要, 我们有必要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 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 防止负面因素的冲击或减少因负面因素冲击所带来的损失。

三、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前景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 银行和保险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已经成为全范围内一个十分显著的趋势。不论是目前的分业经营, 还是将来的混业经营, 银行保险的发展将以不可逆转的形势向前发展。近几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 将成为我国保险业增长的主要源泉和有力支撑。

第一, 银行保险业务中的合作主体将不断发展。由传统的寿险公司、财险公司扩大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业健康险公司、养老金公司及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相互式保险公司等主体, 同时将有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市场中发挥影响力。银行保险业务将从代理销售、代收代付、存款、资金结算等传统合作领域向保险资产托管、资金融通等领域进一步扩展, 银行保险的内涵不断延伸, 为银行保险业务向更深、更广的业务领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第二, 银保产品结构将有较大调整。2004年以来, 银行保险产品的同质化问题已引起业内的关注。产品结构单一, 主要产品一般为期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 这不但给保险公司、银行带来一定经营风险, 从长远来讲, 也不利于银行保险业务长期持续发展。近两年, 调低手续费的上限, 有利于使保险公司调整在银保渠道的产品结构, 对稳定整个保险市场可起到积极作用, 以后可能更多地调整为期缴和传统保障型。期缴的收益更稳定,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润也更高, 更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联系, 发现问题也便于及时沟通解决, 使售后服务更加完善。传统保障型保险也可以更好地回归保险产品的保障本质。

第三, 随着银行与财险公司合作的不断深入, 财险代销业务在银行业务中的份额将有所增加。从以往银行与财险公司的合作情况看, 尽管财险代销业务对银行而言回报率很高, 但由于财险业务资源较分散、保单标准化程度低;财险代销的业务规模一直较小。未来银行保险在财险产品将表现出以下几个发展方向:在产品相对简单的大型个险市场与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对接;与银行结算等功能对接, 实现与银行业务类似或互补的产品创新;更加注重保护银行和消费者利益及建立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的产品开发;结合银行卡及住房按揭等银行核心客户, 尝试分散业务的批发化销售;通过标准化保单或卡式保单组合出诸多“一揽子”保险产品。

最后, 银行保险业务的渠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近两年来, 银行保险业务渠道从业务发展初期的柜面销售为主, 发展了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直邮销售等多种渠道。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柜面渠道一直是银行保险业务的主渠道, 其他渠道所占份额很小。随着今后银保产品的结构调整, 由单一的分红险转变为多种银保产品组合, 柜面己不能满足相对复杂的保险产品的销售需要, 通过理财中心、网上、电话、直邮等渠道可以有效弥补柜面销售的不足, 同时扩大银行销售的半径。

摘要:银行保险主要是指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 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 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 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 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本文首先论述了银行保险的内涵及经济特征, 然后利用SWOT方法分析了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最后探讨了我国银行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银行保险,SWOT,金融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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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浩.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银行保险发展 第10篇

1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1 规模发展迅速,业务量增长较快

近几年来,我国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量一直在不断增长,整体呈现积极发展的态势。国家放开了银行代理保险“一对一”的限制,允许同一银行网点代理销售多家保险产品,从而使保费收入大幅上涨,深入各个省市地区的商业银行销售网点为银保产品提供了广阔便利的销售平台,使得银保产品的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不断扩大。同时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要根据协议将其优质客户群主要信息全无保留地交于合作保险公司,从而使得保险公司获得广阔的分销渠道,业务量获得增长,借助商业银行强大的品牌效应,银保业务迅速立足新市场。

1.2 合作方式多样,内容不断深入

在银行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平安保险率先与工商银行合作,委托其销售人身保险,业绩不俗。随后中国人保、太平洋等保险公司也先后与各大商业银行合作,委托商业银行为其销售保险产品,开拓营销渠道,实现优质客户的信息共享。随着银保业务的深入发展,银行保险公司双方通过联合营销活动,互相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双方营销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初级阶段的单一代理销售,逐渐转化为专业人员推介。银行积极借助保险公司的专业培训力量,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及营销理念,全面加大银保产品营销专员的培训,促进了银保业务的深度发展。

1.3 客户服务不断完善

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由于所面对的客户群参差不齐,其对产品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对此,银保双方以优质客户群为服务主体,对其展开包括现场咨询、契约保全、在线服务、网络销售、投诉处理等内容,不断完善银保服务。制定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回访等后续服务方式,对客户资源加以多次有效开发,使得当前的银保业务客户服务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2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2.1 产品创新风险

银保产品的创新风险主要体现在银保产品缺乏创新,种类过于单一,过度依赖单一险种。当前,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主要围绕的是代理产品本身开展业务,通过银行销售的银保产品大多是储蓄性的分红保险产品,这种模式可以使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银行的代理手续费过高,则使保险公司无利可图。而这种合作基本上是互为业务上的代理行为,在开发银保产品时,未能结合双方优势,造成银保产品种类单一,不能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无法形成银保双方共赢格局,双方并无深层次的战略合作联盟模式,创新不足,使银保业务存在可持续发展的风险。

2.2 信誉保障风险

信誉保障风险在银保业务代理过程中主要表现为,由于保险公司宣传上的误导,导致商业银行优质的个人客户或公司客户的流失,直接损害商业银行的信用和经济利益。

由于商业银行的集约化经营导致网点减少、对外服务窗口减少,加之各种渠道建设的滞后,为了追求市场利润,保险公司在宣传是往往存在误导,本属性能全、产品多、复杂程度高的保险产品,应作全面的宣传与推介,但因网点工作人员的业务量大、劳动强度大等因素,往往冠以“银行保险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来销售。此外,将保险产品表述为储蓄产品,混淆保险利益和储蓄,夸大产品预期收益水平,未告客户知重要事项的保险条款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一定程度误导部分保险产品的购买者。

目前,银行保险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内部的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要,一旦处理不好,行业内部信用风险将快速蔓延,进而危及全行业的发展,后果不堪设想。

2.3 利益分配风险

当前,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单纯停留在业务代理方面,银行方面依靠代理保险产品所获取的手续费收入。银行根据代理保险的不同产品签定不同的费率。而这并不作为银行综合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银保双方缺乏资本联系,这使得银保双方利润分配的空间很小。

此外,现阶段激励机制与利益分配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柜台人员销售保险没有实质性奖励,代理保险对其个人收入影响不明显,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柜台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因此,一些保险公司为保证银保业务的发展不得不采用口头协议等各种变通方式,私下给柜台人员好处,以调动其积极性,但这种方法不仅不利于银行的规范管理,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同时极大地破坏了代理市场的经营秩序。

因此,银保双方应由销售代理关系应逐步上升为产品开发联盟,由信息共享角色转变为股权合作角色,最终达到业务经营上的一体化,建立完善的银保业务利益分配体系,促使银保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3 银行保险业务风险管理对策

3.1 以市场为导向,提高银保产品创新水平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银保产品种类较少,能够切实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的产品不多,且均由银行代理销售,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实际需求了解甚少,因此保险公司应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树立导向意识,提高银保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注重作为销售主体的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通过多种方式融合双方的专业人才,组成联合产品开发团队,开发创新水平较高且符合市场实际需求的银保产品。将产品开发流程逐步由从保险公司的传统产品中挑选转变为专为银行业务量身打造,从而改变银保市场上险种单一的局面。

此外,银保产品应以简单易行,操作简便为原则,设计出易于客户理解的银保产品,从而满足大众客户群的需求。对于拥有复杂需求的富裕客户群,在改善产品本身的同时应设计相应的人性化销售流程,通过多种销售方案来实现差异化服务。

3.2 制定信誉保障体系,提高客户服务与售后服务质量

信誉风险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保险相关信誉体系,从而约束银保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将信誉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建立信誉保障体系规定保险费费率波动范围、银行佣金的比例,以及双方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内容。

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能够保障客户的服务质量,这就需要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相互协作,明确责任,完善信誉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系统,依法理赔以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第一时间掌握银保产品的反馈信息,进而维护和改善银保产品质量。在保障已有客户群的同时,通过带动效应,挖掘潜在客户,切实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3.3 建立银保双方业务线一体化,深化银保合作

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建立一体化业务线,有效地将消费者实际需求,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商业银行的业务优势贯穿一体,实现消费者,保险公司,银行的三方获益。即顾客在享受金融产品服务的同时得到增值服务,银行通过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获得手续费收入的同时增强综合理财服务能力,保险公司获得潜在客户群,扩大了产品销售规模。

而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利益分配均衡是实现双方深化发展,业务进程一体化的根本。银保双方都应从整个合作的最优角度出发,实现全局的最优化,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如银行在获得代理手续费以外还可抽取保险业务的部分利益,同时为银行员工制定一个良好的激励制度,明确利益分配比例,使柜台销售人员切实享受到代理保险业务的实惠。从而使银保双方都能意识到银保业务能为各自带来长远的利益,使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促进银保业务长期深入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混业经营模式作为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势。银行保险业务作为混业经营这一金融交叉现象的创新产品,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市场份额迅速扩大,但由于各方面管理的相对滞后,该业务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亟待解决。本文分析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探究银行保险业存在的风险,进而提出对银行保险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现状,潜在风险,对策

参考文献

[1]胡浩.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张琳,曹龙骐.中国商业保险市场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3]刘凤军,梅宁.银行竞争与营销创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4]李殿君.保险业九大课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周道许.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下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6]孙祁祥,郑伟.金融综合经营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制度演进、模式比较与战略选择[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银行/保险 第11篇

5月25日,英国渣打银行正式宣布在北京全面启动个人银行业务,为北京市民和海外人士提供广泛的产品、服务。

由渣打投资专家精心设计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汇利系列投资账户”和“市场联动系列投资账户”。专门的客户经理将根据客人的日常财务所需,时刻提供专业、全面的理财服务.包括渣打首创的“24小时外汇委托交易”及其它增值服务。“优先理财”客户更可享受多项个人化的尊尚权益和各种生活礼遇。

同时,渣打银行的房贷服务将为在京的境外人士提供多币种(美元、港币、新加坡币和人民币)的贷款服务和富有竞争力的贷款利率。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外汇理财产品“春夏秋冬”隆重上市

“春夏秋冬”理财系列与一般理财合约不同,突破了目前市场上各类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的局限性,由一系列固定期限、固定收益、在未来某一天起息的标准化合约组成。根据起息日不同,分为春系列(3月15日)、夏系列(6月15日)、秋系列(9月15日)、冬系列(12月15日)。每个起息日的持有期间又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5年多种形式。每年3月、6月、9月、1 2月的15日既为付息日也为发售日,在这4天中国银行将公布新一期系列价格。从“春夏秋冬”理财产品发布日起至起息日前1个月,银行将每日公布一次认购价格;自产品发布日至起息日的前1个星期,将每周公布1次赎回价格;产品起息后,每个付息日结清利息并公布当天的赎回价格。

首期“春夏秋冬”产品每份金额100美元,50份起购,上不封顶.从6月1日开始,在中国银行所辖10家理财中心发售。

民生银行“钱生钱”9币种轻松理财

面对日益强烈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需求与政策限制下有限创新空间,民生银行开发了“钱生钱”理财账户系列产品。

“钱生钱A”账户提供的智能账户,根据客户自主选定的理财套餐,自动实现活期转定期,实现轻松理财。并对临时有资金需求的用户,实施当日免息透支的优惠.并为客户实现利息损失的最小化。该账户可以满足收支频繁、资金沉淀期限较长、日常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资金管理的中产阶层和企业白领的需求。

“钱生钱B”账户,支持人民币及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8个外币币种的个人理财,在通知存款基础上,开发了自动通知、自动转存、T+0资金使用、账户关联等功能。客户只需办理简单的申请手续,即可自动获得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提供的期限短、流动性强的人民币1天和7天理财,以及外币7天理财,理财收益率根据情况高出活期存款利率的0.5~5倍。该账户适合拥有较多本、外币闲置资金(5万元以上),又难以确定存期,随时有支付、转账需求的客户。

瑞泰人寿推出“绚丽人生”儿童教育金计划

从6月起,瑞泰人寿推出瑞泰财富工程——“绚丽人生”儿童教育金计划。它是一种兼具投资和保障功能的创新型保险计划,为孩子规划未来。

瑞泰“绚丽人生”主要按不同比例投资于混合型和债券主导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为投保人提供股债平衡、进退自如的平衡型投资账户,在资金的平衡中,深度挖掘价值增长的潜力。

每份瑞泰“绚丽人生”儿童教育金计划的初始投资同时,此计划还具备保费豁免、为2万元,每月投资500元,同时,此计划还具备保费豁免、保费返还、灵活支取等特点。

瑞泰客户服务部门将以账户管理透明、信息及时反馈为目标,采用在线投资咨询、账户价值电话查询以及客户理财沙龙等附加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理财资讯和选择。

安联大众推出理财新品

继成功推出万能险之后,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日又推出第二个投资理财型银保产品——联众福佑人生“年年红”理财金计划。

该产品的特点是集投资理财和意外保障于一体,既有银行储蓄“保本保息、灵活提取”功能,又有股票基金等投资方式“浮动利率、回报丰厚”的优点。在承诺客户最低2.5%的保证年利率基础上,公司还提供浮动的投资收益,以应对目前升息对收益的负面影响。每笔存入理财金账户的保费持续满5年,公司将一次性发送该笔保费的1.25%作为“祝福金”;满10年,客户可至少领取未提领保费的5%作为特殊的“持续奖金”,所有收益免缴税金。针对客户的不时之需,“年年红”理财金计划提供账户价值15%的免费现金提取,方便性如同银行的活期存款,不影响保单有效性,而且提领和追加都可直接在银行柜面办理。在保障方面,“年年红”理财金计划免费赠送最高2倍账户价值的高额意外保障,使客户在分享公司投资收益的同时更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目前该产品已在上海交通银行的26家支行网点上柜销售

民生银行正式发行信用卡

6月16日,民生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民生VISA普卡及金卡、民生万事达普卡及金卡,以及民生银联普卡及金卡共6种产品。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可先消费后还款,一卡双币、全球通用,免息期最长51天,信用卡年费120%增值返还。

安全性方面,民生信用卡提供三重保障:刷卡凭密码加签名或仅凭签名两种方式可选;持卡人可在每笔交易后收到手机短信确认;当信用卡遗失时,持卡人只需拨打民生信用卡24小时客服专线电话即可将卡片挂失,挂失后的账务风险均由民生银行承担。

便利性方面,民生信用卡将在节假日、客户出国期间主动为持卡人提高临时额度;当持卡人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时,拨打万事达卡或VISA国际组织全球救援专线,即可获得国际组织的及时帮助。

增值服务方面,民生信用卡不仅提供旅行机票、酒店折扣预订服务,而且赠送持卡人及同行配偶、子女业内保额最高的航空意外保险;提供全国24小时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浦发推出短期高收益美元和人民币双币理财产品

5月30日,浦东发展银行“汇理财”短期高收益美元和人民币双币理财产品上市。这款理财产品以1万元人民币和1000美元捆绑销售,通过人民币投资保证本金安全,同时以短期美元理财争取最大收益。6个月到期后返还人民币本金,收益实现双币种支付方式。

该产品设计为“金字塔”型收益结构。由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一般为1.9%左右,浮动不会太大,而浦发“汇理财”将美元投资部分与汇率区间挂钩,划分不同美元利率区间,结合人民币收益,建立投资区间保护塔,投资者可以获得7.38%、5.1%、3.12%、2.08%和1.49%不等的投资回报,是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收益较高的一款。

银行保险发展 第12篇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2009年前三季度,银行保险市场呈现业务规模和业务占比双下降趋势,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主体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代理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邮政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代理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各家保险公司已经意识到趸缴产品的内在价值比较低,所以大都在极力推期缴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存在。一方面,部分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衔接环节需要完善,尽管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开办银保通或者邮保通,实行现场出单,保监会对银保实行严格监管,宣传资料上不允许出现类似银行、储蓄的字眼,而且销售人员挂牌上岗,但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衔接环节仍需要完善。

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代理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代理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代理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代理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银行业经营的不足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这也有利于培养忠诚客户。

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代理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代理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1、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2、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1)、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2)、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3、销售活动向专业化、组织化方向发展

现有银行保险销售网点一般采用两种销售模式,一是协管员模式,二是客户经理模式。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前者类似个人营销员,覆盖网点少,实行低底薪业务提成制;后者为保险公司正式员工,覆盖网点多,主要负责培训银行网点的柜面人员,实行高底薪提成制。从实际情况看,无论是银行员工还是保险营销员,都存在缺乏专门培训和相关资质认证问题。在高额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往往出现误导销售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并带来很高的契撤率。因此,销售队伍的专业化势在必行。今后一些大中型寿险公司会通过加强培训力度、增员筛选、跟踪督导等措施,提升营销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将由简单代理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代理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三、总结

国际经验表明,银行保险的手续费收入可占到银行利润的10%以上,保费收入可占到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20%以上。对于如此重要的一项业务,理应提高其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目前有的保险集团公司已在开始考虑整合销售力量,搭建统一销售平台的问题。有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则加快了银行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通过开发适合银行的业务处理系统、银行与保险公司联网等措施,提高业务处理能力,解决保单流转缓慢、售后服务不佳、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可以预料,未来银行保险销售队伍的专业化、销售活动的组织化将成为业内一个普遍的发展趋势。

摘要: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关键词: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1]、裴光,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银行保险发展范文

银行保险发展范文(精选12篇)银行保险发展 第1篇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几点问题(一)产品单一。由于银行保险不易体检、不易过于复杂、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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