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000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000字(精选1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000字 第1篇
平淡的生活中,人们容易错过很多东西,诸如美丽的风景,善良的人们,难得的缘分等,一旦错过,就很难弥补,这些只能成为美丽的遗憾。所以要学会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不论是机遇、情感,还是生命本身。哈罗德先生正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虽经历了诸多苦难波折,却收获了心灵的救赎,不但超越了自己,还影响了他人。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的成长!
成长:需要孤独与反省
忍受孤独和自我反省的过程将会赋予成长新的含义。当哈罗德踏上一个人的朝圣之旅,“旅店已抛在身后,零星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哈罗德,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渺小,孤零零一个人连手机都没有带,如果不小心摔倒,如果有人袭击他,谁会听见他呼救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一个人的力量确实有些渺小,一个人的行走确实有些孤单,但一个人的旅途却是自由惬意的,充满趣味的,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勇气和自信,尽管前面有太多的未知让人心生忐忑,而正是前方的未知,让人心怀憧憬。65岁的哈罗德开始向远方的目标迈进
他在旅途中接触到了很多陌生人,并有了自己的发现,原来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属于自己的栖息地,或美丽动人,或不堪回首。奇怪的是,有时我们会有一种想向陌生人倾诉的渴望,那应该是一种无所顾忌的释放,正如银发绅士。而有时,我们会作为一个倾听者,不断地从中受到启示,还会反省自己,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成长方式。
哈罗德终于开始敢于正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一生在不幸中度过,童年时,妈妈离家出走不负责任,爸爸酗酒成性不务正业,儿时的他寂寞无助;成年后,儿子瞧不起他,妻子也恨他,成年的他平凡卑微;到老年,婚姻名存实亡,亲情渐行渐远,老年的他失败孤独。用回忆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这就是哈罗德独特的行走方式。或许这次能让他有“峰回路转”的改变。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深深触动了我,“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揭幕了。”
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的人把它看作一项重复的工作,时间久了就会感觉索然无味,于是时常听到他们“无趣,无聊”的抱怨声;有的人会把每天都看做一个新的起点,要超越昨天的自己,因为面对的班级不同,学生不同,即使相同的教学内容也会讲出不一样的精彩,这才是真正踏上了成长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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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必经痛苦与磨难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成长:应对喧嚣与平静
哈罗德没想到,本是一个人的行走,却影响到了很多人,甚至惊动了媒体。“第四十七天,哈罗德的队伍加入了一个中年女人和两个孩子的父亲。哈罗德的故事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希望,哈罗德听着旅伴们的争吵,既感恩又觉得有趣,但也有一丝不自在。他已经一个人走了那么久,突然多了这么多同伴,其实挺累人。但既然他们选择了与他同行,支持他的计划,他就感觉应该对这个小小的团队负责,仿佛是他主动请他们加入的,一定要听取他们的要求,保证他们一路平安。”多人的加入与追随让哈罗德感到责任重大,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引领者。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困扰,因为经常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建议,有时就会迷失自己。这时需要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的内心,我想要什么?我的方向是什么?而那些心血来潮的追随者在行走了一段时间,一段路程之后,发现他们和哈罗德的目标和想法并不尽相同,于是,他们又陆续地离开,最后,被“遗弃”的哈罗德又是一个人了,他终于可以平静地开始自己的最后一段旅程。此时的哈罗德“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这样的境界和道家的“天人合一”有相通之处,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事顺应了自然规律,就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走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成长:收获回归与美好
哈罗德在行走途中和不同的人结下了友谊,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有时真的很单纯,也许只是一番倾心的谈话,也许只是一件平凡的小事,也许只是一个理解的眼神,彼此的心中已经埋下了友谊的美好种子。哈罗德的出走和旅行不仅改变了他自己,拯救了他的心灵,而且影响到了他的妻子莫琳,她也开始了自己的改变,“莫琳给自己立了一个挑战:他不在的每一天,她都要尝试一件新事物。她把那堆未结的账单和支票本放到厨房桌子上,开始清理。她打电话给哈罗德的保险公司,确定他的健康险还未到期。她把车开到车房,检查了车胎的气压情况。她甚至在头发上绑了一条旧丝巾,像从前一样。”莫琳原本死气沉沉的生活突然焕发出了新的生机,这是多么奇妙的事啊!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历经艰辛和痛苦,既使自己获得了心灵的救赎,也使莫琳打开了封闭的心门,还给濒临生命终结的奎妮一份圆满的安慰。结局如此美好,生命走向欢笑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000字 第2篇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 ,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从《一个人的朝圣》看英国人性格 第3篇
一、全书内容介绍
小说开篇直入,主人公哈罗德今年65岁,是一名从当地酿酒厂刚刚退休的老人,他的一生平淡无奇,没有多少朋友,自从儿子自杀以后,他与妻子的关系也日渐冷淡。一日他收到一封信,是他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从疗养院寄来的。信中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借此与他告别。震惊不已的哈罗德马上写好回信去寄,但就在将信插入邮筒的一瞬间改变了主意,他脑中回忆着奎妮的点点滴滴,因而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而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他要徒步走到贝里克郡,为的是让奎妮有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匆忙到来不及回家和妻子告别。87天,627公里,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有他走下去,奎妮就会坚持活下去。每天从日出走到日暮,走路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却让哈罗德回忆起很多:儿时难忘的日子,与妻子的点点滴滴,同儿子的纷繁往事……快乐的,痛苦的,愿意去想的,不愿回味的通通交织在一起。一个人的朝圣已不仅仅是去挽救好友奎妮,更是对自己灵魂的救赎。
二、作品所反映的英国人性格
在大家的印象中,传统的英国人虽具有绅士风度,但似乎总给人一种刻板,冷漠的感觉。诚然,英国位于欧洲北海岸的北大西洋中,虽然只是岛国,但其曾“辉煌”的占有全世界四分之一的领土,并号称“日不落帝国”,这一系列丰功伟绩使他们养成了孤傲,排外的性格。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一座座古老的,漆黑幽暗的基督教堂,加之这里连年阴雨昏暗的天气,使人时时感到一种宁静,压抑的氛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英国人泠漠,固守传统的性格。但在这部小说中所反映出的现代英国人性格虽与其相似却又不尽相同,现将其一一列举如下:
执着。这点在小说中显而易见,主人公哈罗德的执着精神贯穿于全文始终。英国人执着的性格自古就有,在等级森严的英国社会,传统,无论是节日还是礼仪都被严格的传承下来,在贵族阶层尤为显见,英国王室留存至今,这其实是英国人一种执着的表现形式。“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许有一天你会做一件在别人看来毫无道理的事,他们会问你为什么,那时你会想起我,并坚持下去”。文中像这样鼓舞人心的句子太多太多,其目的都是在鼓励人们要执着的去追求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此外,主人公也在小说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世间万物都可以改变,但执着的精神永远存在。
冷漠。我们都知道英国是一个相对保守的国家,它不同美国的人的热情大方,古板的传统礼仪使英国人看起来更冷漠一些。在这部小说中,哈罗德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第一面总是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沉默着喝下午茶,不苟言笑。但后来我们发现,双方一旦开口便如老友一般,也正是这些只匆匆见了一面的路人在相当程度上鼓励着哈罗德,并支持他继续下去这个伟大的事业。由此我们得知,在英国人冷峻的外表下往往都有一颗热忱的心,他们愿意去倾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也愿意将自己的故事适当地同他人分享,外表的冷漠不代表他们内心也如此,这可能是现代英国人不同于传统性格的一个表现。
崇尚自由。英国人虽自古以来就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但这从未阻止他们追求自由的脚步,这种性格更多表现在他们好独立,渴望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即使在拥挤的火车上,英国人也会努力为自己营造出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此种性格在主人公身上也有所体现,哈罗德一直以来都被工作,家庭所束缚,他是一个平凡到再不能平凡的人。但是,当他迈出步伐的那一刻起,表面上看是为了挽救奎妮的生命,实则也是对自己灵魂的解放。漫漫长路他想了很多,步履沉醉却身心自由。最后当他返回家中,与妻子莫琳打开了所有心结后,可以说这是其灵魂自由的升华。“走到最后,你终于成为了你本该成为的那个人”,这或许是对哈罗德追求自由的最好诠释了。
总而言之,随着时间的演变,传统英国人的性格也在略微发生着变化,他们没有曾经那样保守,固执,却越来越执着的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们不像过去那样注重隐私,却越来越崇尚自身的灵魂得到解放。这便是《一个人的朝圣》所带给我们的现代英国人性格,有助于各国跨文化交流。
摘要:《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全书以平静却诙谐的语调讲述了一个笑中带泪的故事。本文欲从这本书入手,深入剖析主人公一路上的所做所想,并由此归纳出英国人的性格。
关键词:《一个人的朝圣》,英国人,性格
参考文献
[1]蕾秋·乔伊斯.黄妙瑜译.一个人的朝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3.9.
一个人的朝圣 第4篇
哈罗德·弗莱,一个因种种原因“被阉割”的儿子,难以成长为一个父亲,他的种种失败、懦弱、犬儒……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写?自弗洛伊德以降,文学作品中还缺少这样的形象吗?但是作家以独具深意的目光去关注了这个失败者—一事无成的退休老人—再次成长的努力与困境。这一主题在以往的文学作品中并不多见。
《一个人的朝圣》中读者面对的人物可能是一个心理治疗师所要面对的“偏执狂”患者:哈罗德·弗莱,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默默无闻,“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退休后隐居乡间,不但和妻子谈不上相濡以沫,而且丧子之痛始终笼罩着二人,所以夫妻间疏淡冷漠。本来以为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走完这“无意义”的人生。但二十多年前的同事奎妮因患绝症写信向他告别,这竟然促成了哈罗德的一次偏执的“疯狂之旅”:他独自一人历经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在旅程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会走过来,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哈罗德一个人,甚至没带什么行李,就要纵跨整个英格兰,所以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但他最终成功地见到了临终前的奎妮,这是他第一次找到了“存在感”。不仅如此,他在旅途之中,还遇到了很像死去儿子的年轻人,因此象征性地“修复”了父子关系,也回忆起与妻子的爱情,因此夫妻关系也终于“破冰”。名为“朝圣”之旅,意味着哈罗德因此获得了“救赎”。与半个世纪前的凯鲁亚克笔下狂暴、愤怒的反叛青年不同,哈罗德以一个老人的执拗“平静”地完成了旅程,找到了自我,而与《在路上》相通的是,这个自我仍然是“绝世独立”,不与世事合流的“另类”。
其实,每一个读者,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就加入了哈罗德的旅程,并在阅读的过程中,与哈罗德一路同行,寻找各自的“救赎”之路。救赎这个概念所含的意义也许不必局限于宗教,在个人自我幽暗深长的隧道中何时能够遇上一束光亮,可以照见自己的内心,并开始面对恐惧与真实,进而寻求解答,无疑是救赎在人生中更加丰富的内涵。显然,乔伊斯把有关人物可能的救赎探索放在一种与外界能量交流的信念上,这鲜明地体现在她坚决摒弃常见的封闭自我的心理描写,她在哈罗德的旅程中所用的闪回往昔的处理与人物行进中得到的激励甚至启示息息相关。一方面,蕾秋·乔伊斯试图探索人物对自然的关注与创伤修复的关系,并借生命个体对自然的感悟来表达个体自我意识的状态;另一方面,回到人群的指向也是有所保留的。这两个方面的探索展现了作家良好的自我控制力。
尽管《一个人的朝圣》并非一个俄狄浦斯式的古典悲剧,但它又确乎以精神分析的方式讲述着“无法成长的男人”的故事。在一个六十多岁的成人躯体中,我们能一眼识别出来这是一个始终被遗弃的小男孩,尽管这个小男孩在时间的节点上恋爱、结婚、工作、生子,一步未落后,但他始终被忽视,被遗弃。从断断续续的闪回来看,我们可以将哈罗德的人生情节拼图如下:童年,他的母亲出走,抛弃了哈罗德与他的父亲,这个母亲并未做好为人母的准备(这个家族的基因后来传递给了哈罗德—他从未准备好做一个父亲);哈罗德的父亲,似乎认为正是儿子的出生使妻子出走,因此开始了他自己的堕落,他轮番地将许多“阿姨”带回家,从不避开哈罗德。父亲自暴自弃的行为实际上是告诉儿子哈罗德,他的父亲也是一个被遗弃的人。哈罗德从他的童年开始就背上了他因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的原罪。“童年时代的结束让他如释重负。虽然他做了所有父亲没有完成的事—找到工作、娶妻生子、赡养家庭、深爱他们,即使只是刚刚做到—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直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内。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你也不会改变。”男性主体的特征无从建立,对于缺位的父亲的能指无从呼唤,这也许是他最深重的苦难根源。一个被母亲遗弃、被父亲放弃的儿子无法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父亲。他非常努力地想逃离“失败的父亲”的命运,他最不想成为自己父亲那样的男人,所以他努力工作,养家糊口,承担责任。但哈罗德的儿子戴维却自杀了。作为哈罗德唯一的孩子,戴维读完了剑桥大学,但却酗酒吸毒,在一个中产阶级核心家庭的幸福表象之下,是三个互相不能理解的灵魂。正如哈罗德在路途中的反省:“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戴维已经看出,哈罗德是个孱弱的父亲,父亲没有能力拯救他,因为他是一个无法拯救自身的失败者。而戴维的绝望在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哈罗德第二,他将跟父亲一样,无能为力,如果他结婚生子,将是另外一个失败的父亲。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命运,他选择了结束生命,结束这可怕的接力。从这点来说,他在最终一刻,超越了哈罗德。
海德格尔说过,危机出现在哪里,拯救就出现在哪里。虽然可以持有这样的信念,无路可寻却是一种常态。丧子之痛,并未彻底激活哈罗德。真正促成哈罗德走上自我救赎之路的是奎妮的来信。这再次回到我们前面强调的一点:救赎,完全在父子内部无法完成,而必然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比如自然、比如异性。小说极其鲜明地显示了女性的召唤、指引以及救赎的力量。
首先,有关哈罗德再成长的发动,来自奎妮,过去一位女同事、一位即将离开人世的女性的告别信。女作家把这位女性派来激活哈罗德未走完的人生—这是哈罗德被动出走的起因。他的出走是一次没有预谋的出走,一次不自觉的上路。紧接着,哈罗德在延缓投递信件的路上经过加油站,蕾秋·乔伊斯让加油站女孩担负起指点迷津的天使角色,她告诉哈罗德,人要有信念,你要相信那个人能够好起来。如果你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在哈罗德敬畏地看着这个女孩的时候,他有这样的感觉:“她看上去就像是站在一团光中央,好像太阳转了一个方向,连她的发丝皮肤都明亮清晰起来。”因为女性之光的照耀,这样一场有关这个男人的自我与他人的拯救得以发动起来。其次,再成长的路途中,还是一系列女性人物给予他实在的帮助,她们的形象、气质、内涵以及力量,传递给哈罗德的同时也传递给了读者大众。正如前面分析提到的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以及那位来自斯洛伐克的女医生玛蒂娜,女性的亲和、涵养以及细致的救助,没有这些,这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的再成长是难以想象的。第三,女性既是男性成长的毁灭性力量—如哈罗德的母亲以及妻子莫琳的所作所为,而当这些女性以某种方式回归母性的时候,她们再次成为男性再成长中不可缺失的支撑性力量。比如作为妻子的莫琳,在第一章中,我们读到她每晚轻轻关上儿子戴维房间的蓝色窗帘,每天打扫房间,每天这些重复性的动作,让我们看到莫琳早已程式化生活在失去戴维的阴影中。如果说哈罗德是一个失败的父亲的话,莫琳也不是一个成功的母亲。她甚至不知道儿子酗酒吸毒,在儿子遭遇溺水事故的时候,哈罗德假装系鞋带以逃避,她除了挥动双手也同样无所作为。所以戴维之死,使得莫琳也陷入了自我毁灭的深渊。但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却没能相濡以沫。当她得知哈罗德的疯狂行为之后,“莫琳就这样一个人坐着,坐了许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琥珀色的灯光映入夜空”。她终于明白,“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她和哈罗德必须在一起,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获得救赎。莫琳的冷漠开始消融:她在哈罗德打来的电话中告诉他,她已经从客房搬出来,回到主人房睡了;她在自己的花园中种下二十株小小的豆苗;她甚至赶到路上看望哈罗德并鼓励哈罗德完成他的旅程。最后,她帮助哈罗德面对了奎妮的死亡。这些情节设置,使得作者在叙述复杂与扭曲的家庭关系中给予两性以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书写了两性携手获救的美好期冀。最近刚刚翻译出版的《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是蕾秋·乔伊斯的第二部小说,虽然她说,这本既不是前传,也不是续书,而是第一部的一个“伴儿”,但奎妮的故事写出来,或许作者的女性意识会得到更有力的体现。
这部打动千万读者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小说写下的成长、再成长的困境,而且更在于作家对于困境突围的独具特色的探索。无论这一次成长来得有多么晚,这部小说演绎的是一种对成长执著的信念,是对人性努力的瞭望与守候。无论成长的觉悟来得多晚,对于个体的价值与意义都令人感叹与感动。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为数极少的一部触及老年人的再成长以及心灵救赎的小说,其引发的对老年人的身心问题的关注,对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学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5篇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6篇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7篇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平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平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一个人的朝圣 第8篇
赫尔曼·黑塞说过:“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路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觉醒的人只有一项任务:找到自我,固守自我,沿着自己的路向前走,不管它通向哪里。自己选择自己走,走向心中属于自己的神圣殿堂。”
那条长长的英国省道上,哈罗德在穿行,他走的正是一条无人走的路。他的样貌因疲惫辛苦而显得苍老,与众人格格不入,但他不顾非议,兀自前行。为了老友圭妮,为了妻子莫琳,也为了自己,87天,627英里,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一切,只凭着他的一个信念。他的步履之所以如此坚实而笃定,正缘于心中那份死死坚守的目标,这目标鞭策他在朝圣路上义无反顾。作者蕾秋·乔伊斯塑造了哈罗德这样一个穿越时空隧道旅行的人。我们都需要哈罗德那勇敢而安静的陪伴与激励。
“朝圣”,是个充满神学与宗教色彩的词,但这也正让它具有宗教品格和童话精神,充满生命美学的价值。一个人,之所以那么特立独行,是因为心有坚守,且深谙那份坚守的意义。想起塞林格名作《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那个守林人,或与虫鸟嬉戏,或与大地、清风为伴,他就在那儿,默默地,也习惯了。世俗的纷扰没有动摇他宁静的心。他始终是个守望者。守望是个角度,他便在这个角度上坚守着精神的高度。他的坚守来自于心中对精神高洁的庇护,坦然于物质的清贫,却是出于精神上的高贵与诚实。他要守望的,不仅仅是这块麦田,更是这片精神净土的无瑕。这便是他坚守的意义。
与之类似的,著名文豪福楼拜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说,自己坚持每天看日出。这是一种对太阳光辉的坚守,对精神明亮的追求。看日出。虽只是一个平凡的习惯,却是对生活态度的坚持。正如前苏联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在《金蔷薇》中谈道:“那到了冬天,我就到列宁格勒那儿的芬兰湾去,那里有全俄国最好看的霜。”像这样对自然之美的追求。更意在保住业已泯灭的童心。于此。“朝圣”的神圣感淋漓尽显。
尽管朝圣的目标不同,但那份坚守的品质却是相同的。而明白了坚守的意义。便会朝理想的更近处进发。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做的,是要明白自己真正缺失的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想好了,便去坚守,怀揣着目标与理想,向着成功义无反顾地前行。也许一路独行,但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告诉我们:“多少年后。我将回首往事,一片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是的,也许独行意味着冒险,但有了坚守,就会通往理想的方向。里尔克也说过:“挺住意味着一切。”是的,坚守,坚定,坚持,要懂得“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在人生的交叉路口,也许没有红绿灯,但有自己的朝圣路,便不会迷失。
走在一个人的朝圣路上,所经之处必会熠熠发光。
点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9篇
奎妮替他承担下纳比尔的怒火而辞职时,他没有站出来承认错误,连道别都没有,就与奎妮失去了联系。
莫琳因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会和去世的儿子对话,莫琳一直责怪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也手足无措无法安慰妻子,以至于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么多年,夫妻两人各自悲伤,互相折磨,喘不过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的旅程,只有一个人在独处时,才能直面自己不愿承认的错误,尽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个人在孤独无措时,才知道自己最应该珍惜的是什么生活不可能是完美无憾的,过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间,现在的我们想起来都可能后悔没有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么多人想要一场哈罗德似的朝圣,却没有勇气逃离现实,跳出生活圈。当哈罗德听多了看多了各式人们的生活之后,反而能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写出给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认错误很难,放下过去很难,哈罗德的自责内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细节,不是不爱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内心,而这场朝圣之旅开始之后,所有的爱都渐渐清晰。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0篇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1篇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2篇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3篇
主人公哈罗德之名,被代以“一个人”的泛称,个人经验普世化,而“朝圣”行为被突出放大,应该说,是更趋向于迎合大众心理的,乍看上去,很像又一碗以“宗教、信仰、救赎”为卖点的心灵鸡汤。但正如书中疯狂追随哈罗德脚步的粉丝们所误解的那样,它可以看起来像鸡汤,其实并非鸡汤。
实话实说,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还在为这到底是一本很精彩的通俗小说,还是一碗加足料的心灵鸡汤而踌躇。说“通俗小说”,并无贬低之意。好的通俗小说难写,好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阿加莎克里斯蒂、斯蒂芬金、大仲马一样姓名恒久流传。即使死硬派纯文学爱好者,也多半不会拒绝一本精彩通俗小说带来的快乐悠闲时光。
在这里的作者,是一位经验丰富、有耐心的故事叙述者,疑云密布,层层解扣,摇摆迂回的叙事,让即使具有丰富阅读经验的人,也心存好奇,如猎犬跟随兔子的气味,翻山越岭,穷追不舍。这是一个愉悦而刺激的过程,而且,居然用一个普通人的平凡人生,就塑造出了惊心动魄、啼笑皆非的阅读效果。略可惜的是,作者偶尔会克制不住自身的说教欲,跳将出来,借人物之口,大谈其人生领悟,解释人物行动的意义,自然流畅的阅读快感被打扰,读者蕴积中的情绪跳闸,颇收适得其反之功。这也是它之所以给人造成“心灵鸡汤”错觉的原因被一部分读者抛弃,又被另一部分读者热爱的原因。
“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好在,虽让书中人说出了此类豪言壮语,作者还是用无数细节的真实,以肿科大夫面对病人家属式的委婉之辞,暗示理智尚存的.读者,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微乎其微。就如同被宣告罹患恶性肿瘤的病人,结局已注定,尽管可以尝试各种医疗手法,但通常所能做的,其实只有等待了。
人生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明白这一点不容易,明白之后又会很绝望。主角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被绝望俘获的普通人:古板、怯懦、无趣,无特长,永远着装整齐,坐了一辈子的办公室,循规蹈矩老好人,打婚后就未有过像样的旅行。如今六十五岁了,拿菲薄退休金,住在小镇上等死。
现在,他要去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由南往北横穿英格兰,全程约一千公里,看望一位身患癌症即将死去的老友。为的是达到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的:以走路前往这种行动,来挽救她的性命。这个莫名其妙的信念是加油站一个小姑娘灌输给他的。头发油乎乎的小姑娘,有意无意地骗了他。这欺骗,不太粗心的读者,从行文中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从不运动,肌肉松弛,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据怀疑还有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他的全副装备是:衬衫,领带,防水外套,帆船鞋舒适、防水、防滑、排气,底薄,赤脚穿着,适合水上运动的帆船鞋,绝非长途步行的可选项,却差不多成了本书的次主角,相当于堂吉诃德的桑丘,弗罗多的山姆,受尽磨难,毫无怨言,陪主角走到最后。另外还有一副老花眼镜、一个钱包。
哈罗德老头上路了,有两条路。一条是徒步路程,一条是内心之路。路途中,有壮阔优美的风景、不断出场经过又离开的人物、陌生人的故事,交织着深藏内心的回忆,一点点思想起,不能释怀的,不敢触碰的往事他到底对奎妮做过什么?他们什么关系?他的儿子去了哪里?他和妻子之间的秘密是怎样的苦楚与隐痛,折磨着他,才如此轻率如此执著地走上这条通往不可能之路?
结局绝对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作者是资深编剧,确实将职业长处带入了小说,拿捏故事架构与述事节奏的分寸极佳,巧妙地把握住了戏剧性与日常性的平衡,并最终给出一个意味深长,悲欣交集的剧终。
这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更无关宗教,无关信仰,哈罗德根本就不信宗教。这是一个人以及与他紧密相关的人们,在走入生命的最后时光之际,终于达成和解,对命运有了心平气和的接受。而这绝非任何一个普遍意义上“人”,所都能做到的。这个不可能,只能由本书的主人公,这个平凡又独一无二的哈罗德老头来完成。但是,对于一个同样在生老病死中挣扎的普通人,它也会带来令人感伤和宽慰的一些东西,能够让你平静地去面对在某些时候变得很可怕很绝望的生活。
弗尼吉亚伍尔芙曾说过:“亲爱的伦纳德,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这段话如果作为这本小说的题辞,太合适不过了。
“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即使打开心扉,也只是有点希望而已。相信某种生命中的“不可能”,也只是为了让自己产生这一点“希望”。希望不会生长奇迹,但可以重新塑造我们的心灵,使我们重获一些爱与勇气以及,在某些时刻学会放弃。如果看完全书,你会发现,“放弃”也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可能是最终的,也是最重要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4篇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5篇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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