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处理工程范文
影响处理工程范文(精选12篇)
影响处理工程 第1篇
关键词:水处理工程,气浮工艺,影响因素
1 前言
气浮工艺具有处理装置简单, 占地面积小, 处理速度快, 使用方便等特点, 因此, 气浮工艺在污水处理技术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实际上, 气浮工艺是指:水处理人员利用在水中形成的微小气泡, 让小气泡年付颗粒, 形成气浮颗粒上浮至液体表面, 最终达到污水净化效果。而水处理人员在使用气浮工艺的过程中, 应该注意:由于气浮工艺的关键是颗粒与气泡吸附而形成的共聚体, 其主要是增大污水与共絮体之间的密度差, 因此, 水处理人员应该等颗粒与气泡的共聚体上升到液面后, 使用刮渣设备从液面将其刮出, 从而实现分离结果。
2 水处理工程中气浮工艺的影响因素
2.1 温度
温度对气浮工艺的物化性质 (包括:溶解度、吸附、泡沫稳定性等) 影响较大, 而温度对气浮工艺的影响主要应该看气浮工艺的种类。例如:在离子气浮工艺中, 温度的改变对不同气浮体系有不同效果, 物理吸附占据优势时, 吸附过程放热, 吸附随温度升高而减少, 但当化学吸附占据优势时, 升高温度可以提高分离效率[1]。再如:在沉淀气浮工艺中, 尽管温度升高可以使粒子长大, 但是同时也增加了沉淀的溶解度, 使泡沫稳定性降低。另外, 在溶剂气浮工艺中, 鉴于吸附是放热的过程, 气浮工艺的分离效率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降低, 当温度降低, 浮悬物在气泡上的吸附力被增加, 因此提高了分离效率。
2.2 絮凝体颗粒大小
气浮工艺并不需要大的絮凝体颗粒, 经过长期的研究后发现:当絮凝体颗粒尺寸与微气泡尺寸接近时, 二者的吸附率最大, 因此为了保证吸附效率, 使用气浮工艺的过程中, 只用将絮凝体颗粒控制在气泡直径的范围内既可。一般情况下, 气泡直径在10-100 微米的范围内。
2.3 微气泡大小
大部分学者认为, 如果要提高颗粒的附着效率, 则气浮工艺中的气泡应该做到尺寸小, 数量多。但是, 实际上过小的气泡对于气浮会产生不良影响。当水中悬浮物达到一定数量时, 气泡越小, 水中絮体上浮所需要的气泡数量就越多, 则絮体粘结性会受到影响, 增加了气泡与絮体粘结的困难。与此同时, 气泡越小, 所需要的供气系统应该提供的压力会随之增加, 其能耗也会逐渐增高。另外, 浮渣的处理成本高, 难度大, 一直作为气浮工艺中难解决的问题, 当气泡小、数量多是, 增加了浮渣处理的难度和工作量, 降低了工作效率。通过研究和实验, 气浮工艺中的微气泡应该大小适当, 将其控制在40 微米左右可以达到最佳效果[2]。
2.4 搅拌强度
通过研究者的研究与实验, 研究者认为气浮工艺并不需要尺寸大的絮体颗粒, 因此, 在使用气浮工艺时, 可以通过适当的提高搅拌强度来保证气浮效果。通常情况下, 较高的能量输入可以降低絮体小颗粒的数量, 从而进一步保证气浮净水效果。另外, 气浮工艺的搅拌强度依赖于混凝剂的类型。
2.5 空气注入量
在气浮工艺中, 高压可以让空气融入水中, 进而通过减压的方式将水中的空气释放出来, 产生微气泡。通常情况下, 气浮的进气量大于空气在水中的溶解度, 当空气在水中处于过饱和状态时最为合适, 而气体进气量如果过校, 额会导致气泡量不够, 不利于气浮工艺的使用。如果溶气罐中存在大量为溶解气体, 降压释放时, 这部分为溶解的气体会产生大量的气泡, 是气浮系统受到影响, 进而降低气浮效果。另外, 有部分研究者认为, 气浮技术需要的气泡量与原水的浊度有密切关系, 原水浊度越高, 所需气泡越多, 则空寂注入量也应该随之增多。
2.6 溶气压力
通常溶气压力越高, 空气在水中的溶解度雨大, 则形成的气泡会小且均匀, 这就使气泡分散度升高, 气泡与污染物的粘附机会大大增多, 提高了气浮的效果。在气浮工艺中, 为了保证气浮效率, 一般将溶气压力控制在0.3-0.5Mpa范围内。
2.7 气流速率
气流速度是影响气浮过程的关键因素, 通常情况下, 在离子气浮和溶剂起伏中, 应该使用孔径稍小一点的布气板。当气流速率较低时, 分离效率会随着气流速度的增加而提高, 但气流速率较高时, 分离效率与气流速率不成比例。导致不成比例的原因是, 气泡直径会随着气流速率的增加而不断增长, 进而降低了单位体积的气液界面, 另外由于大气泡拥有了更好的上浮速率, 因此减少气泡在始终的停留时间, 总的来说, 如果在保证气泡尺寸的基础上, 提高气流速率, 有利于提高气浮效果。
2.8 药剂投入
在气浮工艺中, 投入的药剂对气浮效果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采用气浮主机、发泡剂等可以大大提高气浮工艺处理采出水效率, 通常情况下, 疏水性物质容易被气泡粘附, 则容易气浮, 而亲水性物质不易气浮。因此, 针对不易气浮的亲水性物质。为了让污水中的亲水性浮悬物质上浮至液面, 可以通过投加化学药剂的方式, 改变悬浮颗粒表面的湿润性, 让其异域粘附在气泡上, 进而上升至液面, 进行除渣处理。总的来说, 在气浮工艺中, 通常选用极性或非极性的表面活性药剂, 以便增加其吸附性和润湿性, 而为了提高气浮的除油效率, 在气浮之前可以增加混凝剂、破乳剂, 使气泡粘附在絮体颗粒上, 保证气浮效果。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对污水处理的要求会逐步增高, 因此, 水处理机构应该针对现有技术工艺的不足之处, 不断完善工艺系统和处理方法, 利用多种方法联合分级使用, 充分发挥各处理单元的优势。为此, 水处理人员必须深入掌握气浮工艺的影响因素, 从温度、微气泡大小、搅拌强度、空气注入量、溶气压力、气流速率、药剂投入等影响因素入手, 研究进一步改善工艺, 优化装置措施策略, 以稳定城市发展, 提高经济效益同时, 保证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李俊.气浮技术用于含油污水处理的研究进展[J].广东日化, 2015, 42 (07) :103-104.
影响处理工程 第2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不良地基;影响与处理
1前言
影响处理工程 第3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影响因素;处理措施
1、勘察的四个阶段
1.1选址勘察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对拟建场地稳定性和适用性作出评价。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收集场址地区的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资料和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在搜集后分析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场地的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1.2初步勘察
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对场地内各不同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和地基土的岩土技术条件,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为建筑物总平面布置,选择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和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对策提供依据,对可能采取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初步勘察的内容是初步查明地层,地质构造,岩石和土的物理学性质,初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及冻结深度,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成因,规模分布范围,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对设计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的建筑物,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1.3详细勘察
详细勘察的目的是对建筑物地基做出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工程地质评价,并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深基坑开挖,不良锡渣现象的整(防)治工程提供资料和建议。
1.4施工勘察
施工勘察主要是与设计、施工单位相结合进行的基槽检验,桩基工程和地基处理的质量效果检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现场检测和必要的补充勘察,解决与施工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并为施工阶段地基基础的设计变更提出相应的岩土工程资料。
2、影响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因素
2.1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岩土工程地质勘察中,人员是决定工作质量的首要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先进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设备、仪器、技术、方式不断涌现,进而要求岩土工程地质勘察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技术,具有实际操作的能力,这样才可以保证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全面落实。在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一般均是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搭配多数农民工,导致地质勘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低下,在专业知识、安全意识、综合素质等方面也存在着严重不足,无法确保地质勘察工作质量达标。
2.2市场因素
从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市场看,当前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着市场不健全、制度缺失、调节制度失灵等实际问题。目前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数量上有逐年增长的态势,并且有大量皮包公司和外挂单位活跃在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市场,这就形成了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市场内激烈的业内竞争,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采用压低报价的方法挤占市场份额,这给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带来了偷工减料、不正当竞争等风险。
2.3制度因素
在制度建设方面,由于当前阶段中勘探市场中的所有单位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钻机,而私人老板和操作工人为了最大限度的提升钻机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要求钻机每天不停的钻探,这种情况下,勘探的结果显然无法真正意义上的达到相应的标准,影响工程施工整体质量和工期。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工程出现安全风险,危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4野外监理制度
目前我国国内的岩土工程勘察作业中,监理制度方面仍然有着较大的空白。必须认识到,如果仅仅通过施工人员的经验,是无法真正有效的提高勘察效率和勘察水平的。这种情况下的客观存在,主要是由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市场的客观规律要求勘探人员必须提供更为优质低价的产品,那么土工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监理制度作为支持,那么依靠制度上的漏洞获取经济收益也就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此同时,由于行业内部的整体监督管理力度不足,为这种行为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土壤和温床,甚至成为了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只有按照这种去进行勘探施工,才能够在市场中顺利的生存与发展。
3、控制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的方法
3.1地质勘察队伍强化的选择
在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人为因素是影响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强化地质勘察队伍的选择,保证其队伍整体素质与专业技能符合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要求。要想选择好的地质勘察队伍,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地质勘察队伍作为长时间开展地质勘察劳务工作的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与地质勘察工作要求,選择两支以上的优秀队伍,并且根据施工质量与进度,对地质勘察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构建完善的奖惩制度,在保证地质勘察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达标。
3.2市场制度健全
现阶段,市场中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越来越多,并且为了获取地质勘察项目,均将精力放在价格战上,进而对地质勘察质量有所忽视,不仅会对地质勘察市场秩序产生影响,还会导致岩土工程施工后期楚雄巨大的损失。所以在此形势下,必须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全面落实。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勘察单位资质的审查,并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缔一些无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实现净化地质勘察市场的目标。其次,对地质勘察招标流程与细则予以明确,保证地质勘察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出现,同时,提高实力雄厚地质勘察单位的中标几率,为岩土工程施工提供可靠依据。最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一些内容详细并且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地质勘察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职责,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行为予以明确,结合双方签订合同内容,全面落实地质勘察工作。
4、结束语
岩土工程地质勘察作为一项复杂而专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监理工作难度。在此形势下,必须构建符合国家标准的监理制度,按照地质勘察任务要求展开具体工作,提高地质勘察工作质量,确定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格。针对地质勘察中获取的数据展开有效的检查,极大的提高地质勘察结果的有效性与准确性,为岩土工程施工提供参考依据。
影响处理工程 第4篇
新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 新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初期, 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中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管道设施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从结构安全以及功能正常使用角度来讲, 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 (构) 筑物开裂破损、整体变形以及市政管道破裂引发次生灾害等。2008年7月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也颁布《减少基础设施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试行规定》 (沪建交联[2008]511号) [1]。有关新建工程影响房屋检测鉴定的具体内容, 上海市各检测单位和主管部门已有丰富的经验和条文规定, 以下仅介绍受新建工程影响的受损房屋在受损初期和修复阶段处理方法的一些经验和建议。
上海电力学院近年来在浦东新校区及长阳路校区建设过程中, 有些项目在工程建设前期未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预先检测鉴定, 在工程建设时不能对居民群众给出房屋处理对策和最终解释。在周围居民住宅楼发生损伤后, 工程建设方缺乏处理问题的措施和手段, 一直到工程结束后, 才由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和解决, 造成后期工作被动、难度很大。在处理此类问题过程中, 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予以技术支持, 很好地处理了各个受损房屋, 化解了居民矛盾, 维护了居民群众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好的工作方法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 房屋受损初期的处理方法
新建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避免, 只是影响程度的大小不同, 这也是新建工程建设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主要的施工影响来源有四点:
1) 桩基础施工中沉桩的影响;2) 基坑开挖的影响;3) 基坑围护止水不到位的影响;4) 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自身沉降带来的影响。
新建工程施工对居民楼的主要影响表现为:1) 房屋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倾斜;2) 结构构件, 如墙体、梁柱、楼板等出现开裂, 非结构构件出现破损, 如瓷砖、地砖、地板、玻璃等, 另外还有门窗开启不便、下水道排水不畅等。受损房屋居民的一般反应为:1) 聚集议论;2) 向物业、居委会、信访等部门反映;3) 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和要求停工;4) 部分居民对房屋安全提出担忧。
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得到居民反映后, 深感问题的严重性, 无处理经验时就会束手无策:停止施工会影响工期, 带来很大的损失;强行施工会激化施工方和居民之间的矛盾;由于房产是居民的大宗财产, 简单调解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此时根据经验, 应采取如下措施:
1) 政府主管部门协调。
建设单位作为当事方, 很难和居民进行很好的协调, 其保证往往得不到居民群众的认可。此时建设主管部门不能推诿、不作为, 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此类事件, 目的是为了尽快复工, 因为上海市很多重大市政工程工期紧、任务重, 许多工程涉及到国计民生以及重大事件的时间节点, 如世博会等。政府主管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和居民代表进行协调, 拿出处理意见, 确保尽快恢复施工。
2) 房屋质量检测单位介入。
作为第三方, 房屋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结论具有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容易被居民接受。建设方应立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房屋现状进行检测鉴定, 首先回答居民房屋现状是否具有危险性, 如房屋已构成危房或有出现危房的趋势, 应立即停工予以处理。房屋检测鉴定单位也可从技术角度向居民解释恢复施工的必要性, 尽快完成施工, 尽早结束对房屋安全的影响。房屋质量检测的最终报告应在施工影响结束、受损房屋变形完全稳定后给出。在此过程中, 为保证公正性, 也可提请居民挑选房屋质量检测单位。
3) 建设方承诺妥善处理。
对受损房屋的最终处理应在施工结束以后进行, 前期为消除受损居民的担心, 有关部门, 特别是建设方应对居民做出承诺。保证在施工结束以后, 对受损房屋依据检测鉴定的结论进行处理, 对居民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
4) 改进施工方案。
按现在通行的建设程序和惯例, 设计和施工对周围环境中的房屋的影响有所考虑, 但是往往不能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采取的措施可能不到位。在新建工程周围房屋发生破损以后应采取补救措施, 修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措施。例如, 设计减小主体结构的沉降量、改变基础桩基类型、改变沉桩顺序、减慢沉桩进度、在预制桩沉桩前应设置防挤沟和应力释放孔、加强基坑围护结构止水措施和加强基坑围护结构的水平刚度等。
5) 加强受损房屋监测。
施工监测应予以加强, 大型工程一般会考虑对周围环境中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管线、基坑围护结构、坑外地下水位的监测, 小型工程往往会忽视监测工作。在周围房屋出现破损以后, 应加强对受损房屋的监测, 主要是针对房屋沉降和倾斜的监测, 监测频率应安排为至少每天一次, 并设置合理的报警值, 一旦所测得的数据过大, 应立即会同各方具体分析、予以处理。
2 受损房屋修复阶段的处理方法
在施工结束和受损房屋变形最终稳定以后, 应着手对受损房屋进行处理, 这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以下措施可供参考。
2.1 把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地铁施工造成居民房屋受损, 给房屋带来了安全隐患和正常使用不便 (如渗漏水等) , 给居民带来了心理不安和生活不便。房屋是居民的大宗家庭财产, 受损房屋住户主要有以下担心:担心房屋的安全问题;担心由于房屋受到损伤以后带来的品质下降;受损房屋能否得到完全修复和合理的经济补偿。也有极个别的住户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很高、不合理、难以满足。
1) 保护居民知情权。公示房屋检测鉴定报告的结论, 拟定《告居民书》, 告知房屋的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说明房屋加固修复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强调政府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实施加固修复工程的目的和意义, 争取居民的支持;
2) 保护居民的选择权。对受损房屋的定性结论是唯一的, 但是加固修复方案并不唯一, 加固方案涉及到技术、经济、工期、造价和规划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 设计单位可提供多套加固修复方案供全体居民选择, 这也是一个居民参与建设的过程。多种方案形成《房屋加固修复方案征询单》, 请居民自行选择加固方案, 实施大多数居民同意的加固方案;
3) 依法维护居民权益。拟定《配合加固修复工程协议书》, 明确责任义务, 维护居民利益, 保障加固修复工程顺利开展。有些房屋在进行加固修复工程时, 需要居民撤出大楼在外租房过渡, 为保证过渡期内居民能合理安排生活、工作, 为保证居民能及时搬回原住所, 与居民签订《房屋加固修复临时过渡回搬协议书》, 保证了居民在外过渡时的费用支出;
4) 照顾特困户。有个别家庭由于下岗、重症疾病等原因,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房屋受损后更加困难, 经程序文件认定后, 一次性发放帮困补助金;
5) 让居民多得益。除经济补偿到位外, 加固修复方案尽可能让群众多得益:有的居民楼年久失修, 原先设计标准低, 经加固修复后能满足现行国家和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程要求, 等于房屋得到了重生;在规划容许和加固方案需要的前提下, 有些房屋进行了扩大面积加固, 多出的面积按成本价由居民购置, 房地产部门协助办理产权证;有些房屋在加固修复的同时, 进行了“平改坡”改建, 经修复后的房屋外貌焕然一新, 居民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达到居民安居乐业、房屋安全使用的目的。
2.2 注重政策、法律和技术依据
处理由于基础工程施工引起的房屋受损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政策、经济、技术、法律等的方方面面。处理不好会带来不良的后果, 从社会层面来说, 影响社会稳定, 引发社会矛盾, 造成恶劣影响;从技术经济层面来说, 造成居民财产损失、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在处理此类事件时, 每项措施的出台均要有政策、法律和技术依据。
1) 以上海市和各区已出台的相关文件为政策依据。对已有政府发文的政策文件一定要遵照执行, 对无文可依的措施出台应参考相似政策文件。如对扩面积加固房屋所增加面积的计算、成本核价可参考旧区成片改造所使用的计算标准。
2) 以检测报告、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措施为技术依据。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受损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以检测鉴定结论为依据进行加固修复的设计、施工, 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结论应再通过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的专家组认定;委托有资质且有丰富加固修复经验和良好声誉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必要时委托上海市建委科技委组织专家组对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认证。受损房屋处理过程中涉及到对居民进行补偿的费用计算应有依据, 比如装潢损失评估、修复费用评估等均由专业房产估价公司进行评估;其他如过渡费、搬迁费等均依据同地区的市场价格。
3) 所有涉及合同、协议、文告等的发布、执行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处理市政工程受损房屋过程中所出具的文档均由法律顾问仔细认定, 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
2.3 总结出的几条处理原则
在处理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引起居民房屋受损问题的过程中, 总结了几条在实际操作中应掌握的原则。
1) 兼顾全局的原则。在处理单体房屋时应兼顾全局, 既要考虑全市处理此类房屋的大原则, 也要考虑区内所有房屋处理时的政策的一致性。所有受损房屋在处理时应统筹全局, 根据房屋不同的受损程度, 分清轻重缓急, 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居民的诉求。
2) 主体认定的原则。在处理受损房屋的过程中, 法律认定的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政府是为矛盾双方 (建设方和居民) 服务的, 不是法律认定的责任方。建设单位在处理受损房屋加固修复过程中的态度和方法有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其他新建工程损伤邻房的事件中, 就发生过由于开发商开始时回避、推诿、不承认、在费用上斤斤计较、到款不及时, 在时间上拖拉、悬而不决, 这时就会激化矛盾, 造成居民阻扰施工, 给政府解决矛盾带来了极大不便。
3) 尊重历史的原则。有些受损房屋使用年限接近设计使用年限, 年久失修、原设计标准低、房型设计陈旧。遭遇施工影响后, 有些居民要求推倒重建或大规模户型改建、有些物业公司要求建设方更新所有管道设备, 这些要求对新建工程建设方来讲显然不公平, 这时要尊重历史, 居民受到损失的部分一定要补偿、居民得益的部分要支付, 物业公司对更换管道设备的费用要有所分摊。
4) 因地制宜的原则。每幢受损房屋所处的地段不同、房屋建设年代不同、房屋结构不同、房屋受到损伤的程度不同、前期已有处理的内容不同, 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不能搞“一刀切”, 应分门别类, 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同时每户居民受到损伤和损失的程度不同, 在进行房屋检测时, 要进行普查, 做到调查结果“一户一表”。
5) 属地处理的原则。以属地处理为原则, 整合各方力量, 形成合力。在具体实施房屋加固修复时, 以街道为主操作比较妥当,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班子, 通力合作、各司其职。
6) 修复为主的原则。在房屋受到损伤后, 有些居民提出先行赔偿, 或推倒重建, 或予以动迁等各种要求, 在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出台之前均难以答复。如受损房屋被认定为危房, 应按上海市有关紧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其他情况均遵循修复为主的原则。对个别居民提出的只赔不修的要求应不予采纳, 主要的理由在于:a.结构构件的损伤形式和内容千变万化、十分复杂, 尚无加固修复工程的定额标准, 费用评估的准确性较差;b.房屋加固修复是针对整幢房屋安全的一个整体性工程, 不因个别居民的不执行而终止, 比如说几户居民不修复就会带来整幢大楼的安全隐患;c.对居民提出的自行委托修复的要求, 在施工单位资质认定、施工方案认定和费用认定均可的基础上, 可以考虑发放费用让居民自行委托维修, 此时双方一定要签订《居民自修承诺书》, 确保发放费用用于房屋修复上。房屋修复工作以实际损坏为准, 适当考虑居民合理诉求, 不任意扩大修理范围。
3 有关房屋加固修复方案和相应经济补偿内容的建议
房屋受到损伤后, 针对受损房屋居民最担心的问题按性质分为三类:1) 结构安全性能下降。房屋受到损伤后, 结构构件出现裂缝、拉断、错位等, 房屋整体出现倾斜、不均匀沉降等;2) 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如地板、地砖或磁砖出现开裂、起壳和脱落, 门窗启闭不便, 门窗玻璃破裂, 下水管道排水不畅等;3) 房屋品质下降。担心房屋的市场价格会因此受到影响。一般来说, 修复加固方案中, 保证房屋能正常使用是最基本的要求。房屋安全性能和品质一般会因为加固修复得到改善。表1给出可能的房屋加固修复方案, 方案按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排列。表2中给出相应经济补偿内容的建议。
另外, 需要对房屋加固修复和经济补偿项目中以下几种情形予以解释:
1) 为了让居民多得利, 加固方案有时建议同时进行多层房屋的“平改坡”工程, 进行房屋外立面的美化装修, 即所谓“穿衣戴帽”, 发生的这部分费用一般不向居民收取。
2) 上海市有许多房屋年代久远, 部分接近设计使用年限, 进行整体抗震加固后, 房屋能达到7度抗震设防要求, 即房屋的安全性能和品质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居民得到较多实惠, 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行政策无规定, 据此向居民收取费用, 尚无可操作的依据和方法。
3) 对于由于房屋变形引起的管线破损修复中, 如果原有管线年久失修, 基本达到或列入物业大修计划时, 此时的管线修复费用中应由物业公司分摊一部分。
4) 由于整体结构加固方案的需要 (主要为外套框架加固) , 部分房屋需进行扩大面积加固, 所扩出的面积, 按“谁得益、谁付费”的原则, 居民应支付这部分费用, 收费标准不能参照市场价, 应参考如旧城改造项目的标准执行。
4 结语
由于受新建工程影响的房屋检测鉴定和后续的受损房屋处理工作涉及到政策、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其成熟实施有一个过程, 应积累实践案例和经验, 形成经常性建设制度。
摘要:结合实践经验, 对受新建工程影响的房屋的处理措施进行了探讨研究, 介绍了房屋受损初期的处理方法, 并从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论述了受损房屋加固修复阶段的处理途径, 为新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新建工程,房屋,处理方法,修复
参考文献
[1]沪建交联[2008]511号, 减少基础设施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试行规定[S].
某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承诺书 第5篇
工程承诺
1、本投标人按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污水处理设备招标书》的要求,提供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备、材料、电气控制,并负责安装调试。
2、本投标人负责实施的重庆今普食品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经处理后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即按设计的有关指标),保证一次达标,并保证一次通过环保验收。
3、本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4、本投标人负责实施的重庆今普食品污水处理工程,其设备采购及制作、工艺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工期共为50天。因本套污水处理系统以生化法为主,需对菌种进行一定时间的驯化培养,因此整套污水处理系统调试合格,并达标另需30天。
5、由于本投标人造成的工期逾期,由本投标人按每天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方。
6、整套污水系统运行后,由于本投标人造成污水不能一次验收达标,由本投标人负责交纳监测费,并一直达到合格为止;若半年内,不能达标验收,本投标人赔偿招标方全部标的损失。
投标人:重庆市XX环保研究所
影响处理工程 第6篇
在工程建设中索赔是经常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有:
1.设计方面: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2.施工合同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3.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变得复杂和管理模式难度增大。当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会引发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
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是按照我国建设部、财政部下达的通用条款,规定按以下原则进行索赔: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三、施工索赔
(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要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面三刀方南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
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
(2)设备费用的增加;
(3)材料费用的增加。
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
(1)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1)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2)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二)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及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
(1)不同类型工程拖期的处理原则。工程拖期可以分为“可原谅的拖期”和“不可原谅的拖期”。可原谅的拖期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不可原谅的拖期一般是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工程拖期。这两类工程拖期的处理原则及结果均不同,详见表1。
(2)共同延误下的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
①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②如果初始延误者是业主,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③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时间段内,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革命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四、索赔技巧
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格外重要。索赔技巧应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考:
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2.商签好合同协议;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5.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
影响处理工程 第7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超概算,影响因素,处理策略
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体系重要的构成要素。工程造价能够为投资方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建设进度产生影响。以往工程实践经验认为:传统工程造价意识滞后以及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偏低是导致工程造价超概算的最主要因素。为提高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文章重点针对工程造价超概算的影响因素以及处理策略进行分析。
1 工程造价超概算的影响因素分析
造成工程建设期间造价超概算的影响因素众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工程造价预算工作人员缺乏对施工资料以及关键信息的了解, 没有深入分析施工期间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 造成预算造价金额误差巨大, 也可能在施工期间出现资金支出项目遗漏的问题;2在造价预算编制缓解中, 施工人员对相关要素 (如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劳动力变化趋势、施工条件变化) 的分析不够准确与深入, 造成难以准确造价的问题;3造价控制缺乏整体性。当前大部分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均将造价控制视作一个单独环节, 仅在投标以及竣工验收的环节中对预算进行控制, 但忽略了在设计、施工阶段中预算控制的重要性, 进而可能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2 工程造价超概算处理策略分析
2.1 设计阶段处理策略
在对工程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后已经可以基本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与标准, 然后进入影响成本最为直接与重要的一环, 也就是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为控制工程造价的超概算问题, 可采取的措施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可引入价值工程概念进行超概算控制。在价值工程理念下, 工程造价、项目功能水平以及使用成本三者间的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结合图1可见, 为提高价值, 可采取的路径包括:在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功能;在功能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成本;在功能极大提高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成本。
(2) 可引入限额设计理念进行超概算控制。在设计阶段超概算问题的处理中, 限额设计要求重点关注对设计的审核工作, 将设计审核作为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重要措施, 规范设计人员中专业经济人员的构成比, 以提高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水平。同时还需要设计人员多展开经济分析, 及时发现限额偏离的问题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避免经济与技术出现脱节的问题。
2.2 施工阶段处理策略
在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 并将其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投资额进行对比。一旦发现实际额与目标值出现偏差, 及时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 并制定纠正偏差的措施并予以控制, 基本思路如图2所示。
由于工程项目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后, 已经基本确定了工程的成本控制目标, 因此工程建设进展中可以将其作为依据分析费用偏差, 以作为制定纠偏措施的依据, 期间可采取的处理思路是EVM即赢得值法。赢得值法要求提供三个重要参数用于分析概算执行情况, 包括已完工工作预算费用,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 以及已完工工作实际费用。经赢得值法分析认为, 施工阶段产生费用偏差的原因主要包括物价上涨、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以及客观原因这几个方面。根据费用偏差的产生原因, 制定合理的纠偏控制措施, 但在此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一点是:通常来说压缩已经超支的费用而不损害其他目标的难度是比较大的, 必须当所制定的措施较原计划措施更加有利, 或减少工程范围、提高生产效率, 才能够得到控制成本的目标。故综合赢得值法参数分析结果, 可以指导工程实践中对纠偏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已完工工作实际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已完工工作预算费用且进度偏差、费用偏差均<0。在此工况下提示工程效率偏低, 施工进度缓慢, 投入超前。针对该问题, 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优化施工队伍。
(2) 已完工工作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已完工工作实际费用且进度偏差、费用偏差均>0。在此工况下提示工程效率过高, 施工进度过快, 投入滞后。针对该问题, 继续观察, 若偏离不大则维持现状即可。
(3) 已完工工作预算费用>已完工工作实际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且进度偏差、费用偏差均>0。在此工况下提示工程效率过高, 施工进度过快, 投入超前。针对该问题, 需要抽出部分施工人员, 适当放缓建设进度。
(4) 已完工工作实际费用>已完工工作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且进度偏差>0, 费用偏差<0。在此工况下提示工程效率偏低, 施工进度缓慢, 投入滞后。针对该问题, 需要在施工队伍中增加一定比例生产效率高的人员。
3 结束语
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将直接影响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水平的实现, 同时也是决定企业发展、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 造价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对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的有效控制, 能够显著提高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水平, 对改善工程效益水平有重要意义。文章围绕建筑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的影响因素以及处理策略进行探讨与分析, 望能够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促进企业整体效益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肖浚.浅析工程造价超概算原因及解决方法[J].工程经济, 2002, (3) :18-19+27.
影响处理工程 第8篇
一、地下水分类及某岩土工程概况
1.地下水分类
地下水从广义来说, 是指赋存在地面下的岩土空隙当中所有水, 饱水带和包气带当中所有的岩石空隙当中的水都属于地下水。而狭义的地下水是指其中饱水带岩土空隙当中的水。一直以来, 在进行岩土工程施工勘察中重点对岩土浅层饱水带空隙当中的重力水进行勘测, 而地下水的含水介质和埋藏条件是地下水的主要赋存特征。
2.某岩土工程概况
某岩土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 工程所处地域潜水、承压水均有一些分布, 且各个含水层中没有绝对的划分, 工程所处地域浅层地下水水位很浅, 地下水因为地貌、地形及开采等原因使得地下水分布很是复杂, 另外不同的地域下的地下水介质也有一定的差异, 使得该工程水文条件极为复杂。所以, 面对这种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 进行详细的勘察以提供科学、准确的地质数据对工程施工就变得很重要了。
二、岩土工程施工中因地下水而导致的主要危害
1.地下水的水位变化引起的危害
地下水通常有着很强的季节变化性和区域性, 但是因为地下水位通常就算变化也幅度很小, 但是近几年来, 因为很多人为因素使得很多地方的地下水表现出了很大的不规律性, 这使得岩土工程设计、建造变得更加复杂。当前为了更加清晰地掌握地下水对岩土工程造成的危害, 在进行工程前期勘测时添加了潜水测定、静水位测定、承压水位测定及含水层测定等, 其中做静水位测定能够掌握地下水位的变动, 为勘测结果提供一些依据。地下水潜水位的变化会危害岩土地基, 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其一为潜水位上升。潜水位上升是指在当地下水流流通不顺或者地下水出现下渗而导致的潜水位上升。潜水位上升一般会造成如下几点危害: (1) 使得潜水位地区土壤、盐碱化、沼泽化; (2) 会导致山体下滑、坍塌; (3) 使得岩体结构受到破坏, 进而导致岩体崩解、松软, 有些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岩体砂化、液化或者岩体流砂的出现; (4) 会导致工程地基内充水, 使得工程结构失去稳定性。其二为潜水位下降 (通常是指潜水位突降) , 通常情况下, 地下水位下降时, 周边地下水会自动补给, 当自动补给不足时就会使得水位下降, 地下水水位下降会使得地基下沉、坍塌危险增大, 使得工程建筑结构稳定性明显降低。总之, 地下水位的升降都会使得岩土出现膨胀变形, 有时甚至会导致岩层出现断裂, 大大影响建筑结构质量。
2.地下水动水引起的危害
通常情况下, 地下水动水压力较小, 但是当进行岩土工程施工过程中, 一些地下水动水压力会出现一定变化, 这些变化会使得工程地基结构受到很大影响。通常情况下, 建筑工程大多数都为基坑地基, 基坑下必然会有承压含水层, 当建筑建成之后必然会给予地基强大的压力, 此时就有可能导致含水层动水压力上升, 进而压力会挤压基坑底板, 严重者将会导致喷涌或流沙, 进而使得建筑工程混凝土性质受到极大影响, 使得建筑稳定性受到影响。
3.岩土地基遭受地下水侵蚀危害
一些地下水中有腐蚀性成分, 这类地下水会不断侵蚀工程地基, 通常情况下, 这类地下水会和地基中的混凝土和钢筋等材料发生反应, 最终使得地基受到侵蚀, 严重者可能导致地基脱落分层, 使得建筑地基地下结构不稳, 最终影响建筑稳定性。另外一些地下水, 其在天然情况下水力作用较为微弱, 但是一些人为工程活动使得地下水原有的天然动力平衡被破坏, 常常会导致基坑突涌、管涌及流砂等严重工程危害。如一些高层建筑的深基坑开外过程中, 当深基坑下部存在承压含水层时, 因为随着基坑开挖使得承压含水层上部覆土厚度减小, 进而使得覆土对承压含水层的压力变小, 当覆土压力减小到一定程度之后, 承压水压力必然会将上部底板顶裂或冲毁, 使得发生突涌现象。
三、岩土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勘察要点
1.认真做好相关水文条件检查
对于该方面的检查, 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 对区域性的气候资料, 如工程所处地区蒸发量、降水量、历史水位、地下水补给条件、水位动态变化、地下水和地下水间的补排关系等; (2) 含水层主要分布、埋深和厚度, 隔水层和含水层所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方向及水位; (3) 工程施工及周边在建工程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等。
2.做好对水文情况的评价
对于水文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在查明地下水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对其可能对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影响做出预测; (2) 根据地下水可能对工程实施造成的影响, 找出应对这些影响, 应该进行的防治措施; (3) 结合工程建筑类型, 如 (边坡工程、基坑工程及桩基工程等) 及施工要求, 明确相关水文地质问题, 找出要使用的各项水文参数。
3.对地下水测定给予足够重视
在进行岩土工程地质勘测过程中, 凡是遇见有含水地层时, 一定要对地下水位进行测定, 在测定过程中, 一定要严格根据测定顺序及注意事项, 如测定观测时要统一观测静止水位, 使用泥浆钻进, 要事先将测水管打入含水层中或者要洗孔之后再进行测量。
四、岩土工程地下水勘察处理措施
1.严格根据勘测顺序, 加强静水位的测量
首先在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都应该做好对地下水的勘测, 并对勘测所得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 以预估地下水对建筑的影响程度, 做出预防方案, 尽可能减小地下水对工程的危害。为了尽可能确定地下水实际情况, 在进行静水位测量时, 应该做到足够重视;勘测时, 按照分层测定原则, 制作好测定时间表。另外在工程前期勘测结束前, 还应该再次对静水位进行测量, 在测量过程中, 一定要保证将测水管下放至含水层20cm,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获取有效的数据, 另外还要严格根据勘测顺序, 做到科学、系统勘测预防。
2.加强水理性质分析
在进行岩土工程先期勘测时, 应该做好岩土水理性质和自然地理条件的共同勘测, 其中水理性质一般包括地下水作用给予岩土一些应力而导致的土层性质变化, 主要有岩土的胀缩性、崩解性、软化性、给水性及透水性等性质。而所谓的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勘测地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环境, 在实际进行勘测过程中, 一定要重点加强对水利性质作分析, 通常使用抽样检测的办法, 通过分析所得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工程设计, 最终尽可能减小地下水对岩土工程的危害。
3.根据地下水具体危害原因, 制定对应的处理措施
(1) 根据地下水造成的危害, 进行岩土工程现场勘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重视, 其中对于地下水勘查时, 要严格观察地下水潜水层、含水层分布及水位留存状况, 并通过这些数据来进行地下水影响预防, 进而制定合适的预防措施; (2)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查过程中, 还必须要从整个工程角度上对可能影响工程结构稳定性的水文状况做勘测, 并做好地下水位人工控制升降预防措施, 以尽可能避免地下水位升降对工程的影响; (3)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要根据地下承压含水层实际情况做设计, 根据这一点需要在基坑开挖结束之后做好承压水动水压力冲击底板相关数据的分析, 并做合理布置, 地基设计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地下水动水压力对工程的影响, 最终有效降低地下水动水压力对工程基底板的侵蚀, 提高工程质量; (4) 在进行工程施工前, 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如果地下水确实含有一些腐蚀因子, 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抗腐蚀材料, 增强工程基底抗腐蚀性, 最终有效延长工程寿命。
五、结论
影响处理工程 第9篇
1 影响工程施工的主要因素
机淤固堤工程施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包括多个环节, 主要有前期设备进场、基础处理、围堤修做、淤沙主体工程、包边盖顶、附属工程等, 一个环节影响多个环节。
1.1 设备进场及调试阶段
机淤固堤工程施工设备比较多, 开工前期准备、设备进场快慢十分重要, 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吸泥船体积比较大, 一般采取在黄河河道内由机动拖船牵引到位, 所经过浮桥需要拆除个别浮舟通行, 新造船只或在其他水域的船只需要汽车运输方式到位。排泥管数量比较大, 线路比较长, 涉及村队较多, 安装到位受移民迁占、赔偿等因素制约, 往往拖延时间比较长。
1.2 基础处理及围堤修做
工程开工前, 首先要进行基础清基处理, 包括树株、农作物、草皮、建筑垃圾等, 将清除的垃圾杂物需运至弃渣场。基础处理一定要达到设计标准, 防止漏清、少清、或不清现象。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要管打管用, 杜绝一边干一边修的怠工误工情况, 确保一次全部清理完成, 为下一步工序创造条件。工程第一期基础围堤是影响淤沙施工的先决条件, 修筑标准要高, 坡度、压实度要满足设计要求。遇有房屋搬迁地段、重要建筑物等, 需要等待搬迁, 往往时间跨度较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先绕行建筑物修筑基础围堤, 待拆迁完成后, 再进行施工, 避免中间停机等待现象。
1.3 船位及沙场的选定
施工船位是决定出沙量及施工效率的关键。自2002年黄河调水调沙以来, 黄河下游主河槽得到了冲刷, 河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根据往年施工经验选取的位置, 都达不到施工出沙量要求, 船位确定非常困难, 浪费了大量施工时间。为此, 必须做好提前考察查找沙场, 并进行移船测试, 在确定沙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跨河施工, 但施工安全风险比较大、投资大, 须进行投资分析比较, 并做好相应基础资料。坚决杜绝低含沙量运转, 一是经济效益低下, 二是严重推延工期。
1.4 淤区渗水影响
随着淤区高度的不断增加, 围堤开始变软渗水, 至第二期、第三期围堤的修筑, 使用的土料为沙土, 造成渗水脱坡, 底部缓坡坡度为1:4~1:6, 个别段落脱坡长度10m以上, 甚至超过征地外边线。由于淤区高度高于地面4~6m, 致使渗水通过地下渗水层渗透到征地外边线以外20~30m, 尽管开挖截渗沟, 仍不能阻断渗水通道。渗水造成附近农田土地湿软或积水, 农作物减产或绝产。当地群众对此情况, 往往采取阻止工程施工的方式, 向施工方索取赔偿, 同时延误了工程施工。
1.5 施工尾水排放
施工尾水排放也是制约施工进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施工排水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时间长、线路长、排水量大, 排水经过的村庄也比较多, 出现排水不畅, 排水受阻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当地地形基本平坦, 排水沟比降非常小。夏季遇到大雨, 排水沟中水平面甚至高于群众农田地面, 造成农田受淹。一是给群众土地造成减产;二是群众截断排水沟不让排水, 阻止工程施工, 往往造成长时间停工;三是由此产生的赔偿给施工方带来极大损失。
2 主要处理措施
2.1 加强管理, 提高运转效率
机淤固堤工程施工的多个环节相互制约, 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因此, 加强管理, 促使各个环节相互协调是非常必要的。首先, 施工企业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应该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 整理好施工场地, 组织机械设备进场。其次, 管理人员要到位, 深入到施工现场, 掌握实际情况, 对周围的施工环境、机械设备状况、生产效率等掌握清楚, 制定应急施工方案,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防止久拖不决。第三, 施工方保持与迁占办的联系, 定期汇报施工中存在的涉及移民方面的问题等, 做好与相关村队负责人和群众的日常沟通协调, 防止突发性事项停船。
2.2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维护, 提高保障率
机淤工程主要施工力量是机械设备, 因此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正常运行非常重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维修养护规程》操作等制度, 做到随时维护、定期保养、超前计划, 对于电机、泵的主要零部件要有储备, 一般零部件在不储备的情况下, 与供应商协调妥当, 随时能够用得上。防止关键部件买不到, 造成停机等件的事项发生。对于排泥管漏水的维护, 能修的就修, 不能修的就换的, 坚决不要搞临时绑扎, 将就应付措施。
2.3 做好施工排水、渗水问题, 防止群众干扰
机淤工程施工直接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与附近村队协调, 繁琐而复杂, 制约因素比较多。群众阻扰施工情况一旦出现, 可能是多个问题的集中表现, 也可能是老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最后都会造成停船结果, 少则三五天, 甚至十天半月。新排水沟开挖或利用村队现有的沟渠排水, 一定要疏通好, 定期清淤或疏导, 夏秋季大雨期间, 停止施工, 避免施工排水造成损失。由于各种原因群众阻止施工, 要把问题找准, 及早处理, 能当场解决, 决不能拖延, 不要给群众形成心理上的敌对状态。
3 结束语
影响处理工程 第10篇
1 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施工裂缝的影响因素
第一, 收缩裂缝。混凝土产生的收缩裂缝一般分布在混凝土平面部位, 为平行线或者网状浅细裂缝 (宽度0.05-0.20mm) 。混凝土发生自身收缩也会造成裂缝的产生。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有水泥的用量、水用量等。当水和水泥的用量较高, 那么混凝土的收缩量就越大。不同种类的水泥干缩与收缩程度不同, 由于混凝土内外水分蒸发的不同, 就会造成变形而产生裂缝。收缩缝还会影响混凝土的抗渗性、降低混凝土承载能力, 造成钢筋锈蚀等。
第二, 沉降裂缝。公路工程建设中沉降裂缝产生有两种情况, 一是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骨料与水泥发生自动下沉, 或者还伴有泌水现象, 进而使混凝土产生裂缝;二是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骨料与水泥下沉会受到钢筋等其他预埋件的阻碍, 以及模板发生移动, 进而使该处的混凝土产生拉应力与抗剪应力, 导致混凝土产生裂缝。这种沉降裂缝通常发生在公路混凝土浇筑后1~3h内, 属于硬化前裂缝。沉降裂缝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沉降, 而沉降则通常是由施工场地土质不均、地基积土松软、进水、模板缺乏刚度造成支撑底部移动、支撑间距过大等因素造成的。如在冬季, 模板支撑在冻土上, 而冻土融化后也就会产生不均匀的沉降, 使混凝土产生沉降裂缝。
第三, 温度裂缝。混凝土温度裂缝通常发生在较大面积的混凝土表面, 或者混凝土结构中温差较大的部分。由于混凝土浇筑完成后, 硬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水化热, 由于水化热不容易散发而凝集在混凝土内部造成内部温度快速上升, 而混凝土表面散热却较快, 因此较大温差的产生, 使混凝土内外的热胀冷缩程度不一, 导致混凝土表面产生拉应力, 拉应力一旦超过混凝土抗拉极限, 就会产生裂缝了。温度裂缝通常出现在公路工程建设混凝土施工的中后期。
第四, 化学裂缝。在公路金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 当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质量不高, 或者钢筋保护膜较薄, 就会造成部分有害物质进入混凝土, 并引发钢筋的锈蚀、膨胀, 造成混凝土的胀裂, 出现裂缝。这种裂缝通常沿着钢筋的位置出现, 属于纵向裂缝。
2 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施工裂缝的处理
2.1 打好路基
公路的质量受到路基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 路基的强度、稳定程度直接影响着公路路面的平整与承受能力。因此, 在路基的施工中, 应考虑周围的环境 (温度、湿度) , 做好排水工作。由于混凝土路面对地基的稳定性、均匀度有着很高的要求, 所以基层需要用水泥进行稳定, 对细料进行严格的控制, 从而增加地基水稳性。做好地基的验收工作, 为公路的后续施工奠定基础。
2.2 对混凝土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确保混凝土的质量与工程质量, 必须做好混凝土材料的质量控制, 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最好选用发热量少、收缩量小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者硅酸盐道路水泥;禁止混合使用不同厂家、批次、标号和种类的水泥;禁止使用安全性差、强度不够、有利氧化钙超标的水泥。选用合格且含泥沙量较少的材料, 禁止堪忧机制含量超标的集料。严格根据配合比进行配料的拌制, 水泥用量准确 (误差<1%) 。对集料的含水量进行及时的测定, 并保证水灰比, 控制用水量 (误差<设计值的1%) , 同时可掺入适量 (低于2%) 外掺剂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
2.3 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做好养护管理
在混凝土的拌和过程中, 当集料的温度较高, 需要及时进行降温, 然后继续拌和。当选择洒水进行降温时, 需要对混凝土的行水量进行有效的测定和控制, 以确保混凝土的水灰比不便, 同时在混凝土的施工中, 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的操作, 应尽量缩短混凝土的运输路程, 减少凝土搅拌到成型的时间, 防止混凝土过早凝聚而产生裂缝。在常温下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混凝土的浇水养护, 而在高温与低温下则在浇水后进行适当的覆盖, 防止暴晒与风吹。
2.4 采用科学的压浆工艺, 创新灌缝的管理
在裂缝出现后, 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如对纵向裂缝处理可采用压浆处理, 可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在1.5Mpa以上注浆压力下进行施工处理。而横向裂缝的处理可采用普通混凝土或者SBS改性混凝土, 在150~160℃下现场加热并用专用容器灌注到混凝土裂缝中。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 公路工程建设混凝土施工裂缝的产生是由多种内外因素造成的, 因此需要综合考虑, 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混凝土裂缝的预防与控制。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施工裂缝属于较为常见的问题, 为保证施工质量, 确保公路能够进行安全可靠的运营, 本文在对公路混凝土施工裂缝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了解决处理的对策。
关键词:公路,混凝土,施工裂缝,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张合川.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裂缝的问题分析及处理[J].门窗, 2014, (2) .
[2]安庆河.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的裂缝成因及应对策略[J].交通世界 (建养.机械) , 2014, (Z1) .
路桥工程常见病害及其处理技术 第11篇
摘 要:路桥工程是国家基础的交通设施项目,对人们的出行和地方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及人为因素,路桥工程病害的发生越来越多,影响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从施工质量控制和后期的养护管理入手,减少混凝土裂缝、地基沉降和钢筋锈蚀等多种病害的发生。
关键词:路桥工程;混凝土裂缝;钢筋锈蚀;地基沉降
1 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路桥工程设计水平不断提升,在承载力和使用寿命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由于工程自身的特点、运行条件的影响、人为因素等多种原因的作用,路桥工程的病害表现日益突出,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2 路桥工程常见的病害
2.1 路桥工程常见病害的类型
2.1.1 结构性病害。路桥工程整体结构或路面组成具有一定的缺陷,可能会对整个路桥工程的结构或者承载力造成一定影响,从而给行车和行人带来一定的危害性。
2.1.2 功能性病害。功能性病害主要是啃边、裂缝等一系列病害形式,主要是由路桥工程的预期设计的使用功能遭到破坏造成的。
2.2 路桥工程常见病害表现形式
2.2.1 混凝土裂缝。温度和荷载的变化,都可引起路桥工程混凝土的裂缝。当前路面铺装层的主要结构为半刚性结构,温度变化较大时,可能由于热胀冷缩导致裂缝产生;另一方面,路桥上行驶的车辆存在超载现象或者频繁急刹车时,路面磨损严重,也将引起路面裂缝;施工过程中,混凝土配比、养护管理等也是造成裂缝产生的原因。
2.2.2 地基不均匀沉降。路桥工程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将严重影响路面的受力情况。在进行路桥工程项目修建时,若不对路基填筑进行严格的把控,将很容易出现过渡段不均匀沉降的现象;施工过程中,对路基填料无法做到绝对的压实,填料间存在一定的空隙,重载作用下产生地基沉降;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没有进行严格把控,也将有可能导致工程在投入使用后,产生沉降。如台背填土速度太快、压实程度不够、路基填料前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等均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
2.2.3 钢筋锈蚀问题。路桥工程中,钢筋的使用是必不可免的,一旦钢筋出现锈蚀,将严重影响桥梁内部结构的承受力。在钢筋混凝土桥梁结构中,钢筋主要受混凝土的保护,当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缝时,空气中的氧气、水蒸气等化学成分将逐渐侵入到混凝土内部,与钢筋长期接触产生化学变化,导致钢筋出现不同程度的锈蚀,若外界环境发生不良变化,如硫化物或氮化物成分较高时,将进一步加快钢筋的锈蚀速度,从而影响整个桥梁的安全性。
3 路桥工程常见病害的处理技术
3.1 裂缝的处理 首先,做好路桥工程的地基处理。地基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基础,地基的稳定性,对于整个路桥工程的质量控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良地基土产生的不均匀沉降是造成工程上部建筑构件产生裂缝,影响工程安全性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地基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地基的变形,可提高路桥工程的质量,减少裂缝的发生。其次,控制好原材料的配比。现在的混凝土原材料多为商品混凝土,为确保材料的性能满足施工工艺水平的要求,应对原材料进行必要的监控,确保材料的质量。控制水泥用量,并对原材料中的材料等级、水灰比等各个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根据路桥工程的施工要求进行材料选择,从源头上控制好路桥工程的质量。为减少裂缝的发生,可在满足工程施工标准的基础上,尽量采用水化热小的原材料。最后,提高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技术。混凝土工程可通过提高施工技术,减少裂缝的发生。施工前,对工程的各道工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安排,把握好技术间隙时间。对于大体积的混凝土工程,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降低混凝土内外表面温度差,减少由于温度剧变造成的裂缝。
3.2 地基沉降问题的处理 地基沉降问题可通过控制路桥过渡阶段施工质量和路基施工质量的方法进行有效避免。我国软地基处理工艺较多,且均已经达到成熟水平,在对软地基进行处理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程设计标准,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最大限度的提升地基的承载力,有效减少沉降的发生几率,并缩小桥台与路基的沉降差;台后填筑时,尽量保持搭班和桥面上的面层结构与厚度的一致性,减少沉降差;台背排水工程的施工,应充分考虑台背填料类型、降雨、渗水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采取合理的排水方式,确保台后填料水分排出的及时性;台背回填土工程,尽可能与相邻路基同时施工,若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则应该避免直上直下的填筑方式,可采用倒台阶的施工方式,台阶应逐层加宽10cm以上。路桥工程路基施工方面的控制:路基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对桥梁的承载力具有直接影响。在施工阶段,应控制过渡路段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在路桥交界处,采用连续的斜坡式沉降代替错落式沉降;控制路桥间差异沉降。
3.3 钢筋锈蚀问题的处理 钢筋的保护层主要为混凝土,因此做好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控制,就可有效减少钢筋的锈蚀。可通过增加混凝土的厚度来提高其对钢筋的保护作用;在混凝土表面刷涂覆盖层、渗透层、隔离层、封闭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层等系列保护层;通过改变材料配比或适当增加外加剂,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从而提高混凝土的抗渗透性,一般常用的掺合料为掺硅辉、矿渣、粉煤灰等超细矿物材料及其他外加剂;采取措施减少混凝土的裂缝,如加强养护管理、温度控制、采用纤维混凝土或聚合物改善混凝土性能等。
4 结束语
随着路桥工程使用时限不断延长,车辆荷载不断增加,路桥工程病害出现的几率越来越大,给交通运输体系带来了极大的负担。为减少路桥工程的病害,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并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加强养护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给行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闫兵,王涛.道路桥梁工程的常见病害与施工处理技术[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4(22):197-199.
[2]崔辉.道路桥梁工程的常见病害与施工处理技术[J].科技风,2015(05):150.
[3]杨燕明.路桥施工中的病害处理简析[J].中国建材科技,2015(02):60-61.
影响处理工程 第12篇
1 概述
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 津秦客运专线工程线路途经的天津市及所辖的各区、县至唐山市区, 沿线地表均不同程度存在区域沉降问题, 其中, 今年以军粮城、汉沽两个漏斗区沉降变形尤为显着, 我二标段正处在汉沽漏斗区。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 已发现地表区域沉降导致基准点 (工作基点) 高程发生变化, 进而导致如桥墩垫石等高程不满足原设计要求不得不进行重新调整标高的问题, 沉降观测过程中也时常发现线路闭合差 (实测高差与理论高差之差) 难以满足规范要求的现象, 其中就有区域沉降的原因。
虽通过沉降观测和一定的技术处理措施, 可测出某阶段线下工程总体沉降变形, 但因区域沉降问题的存在, 并直接影响工后沉降预测值的失真;基于以上背景和原因, 如何解决区域沉降问题对线下工程沉降变形的影响, 进而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运营, 成为本工程必须正规、绕不开的课题。
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专项区域沉降监测, 尽可能消除区域沉降量对线下工程自身沉降变形的影响, 进而确立本工程区域沉降段无渣轨道铺设通过评估。
2 区域沉降对线下工程结构变形的影响
由于区域沉降问题的存在、区域沉降范围很广, 且该高程系统周期为每年复测一次, 此期间线下工程沉降观测基准点本身发生了沉降变形, 同时, 区域沉降同期沉降量可能比建筑物自身变形量大, 且区域沉降不均匀。除给观测本身造成困难外 (符合差不满足规范要求) , 往往掩盖了线下工程自身沉降变形规律, 无法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预测, 预测结果、特别是工后沉降很容易超过规范规定的限值要求 (如工后沉降<15mm) ;
3 区域沉降处理方法
基于上述原因, 根据铁三院的区域沉降观测成果, 采取了以下方法, 对线下工程基准点和监测点变形进行以下处理:
(1) 对于2010年4月以前的累计沉降量, 根据高程控制网复测结果, 对其进行改算。
(2) 在区域沉降范围内, 所有线下工程监测点以区域沉降监测网点为基准点 (平差计算起算点) , 每次区域沉降监测周期观测后, 对所有平差计算起算点高程随之更新 (为避免不要要的混乱, 可根据误差理论对本周期沉降变化量进行判断, 变化量仅因观测误差引起, 工作基点本身在此周期内未发生显著变形时, 可暂不更新, 仍采用上一周期高程为起算点) ;
(3) 对于工作基准点两次 (周期观测) 观测之间监测点周期观测数据 (恒载期间一般每7天1次) 的改算;首先, 按时间间隔, 对工作基点两次观测变化量按时间间隔进行均匀内插, 计算出监测点每次周期观测时刻工作基点的理论新高程, 然后以此新高程为基准, 重新平差计算, 计算出监测点此时的最新高程, 进而与其基准高程 (起始高程或参考基准) 进行比较, 计算出此时监测点的实际总沉降变形量。
(4) 剔除区域沉降量, 计算线下工程自身 (本体) 变形, 按以下步骤进行: (1) 首先判断监测点附近区域沉降监测点 (基准点) 变形的可靠性 (尽可能不利用因标点自身扰动或观测误差大导致沉降变化的点或其它明显不是因区域沉降导致变化的点) , 根据相邻点的沉降趋势情况, 确定计算基准点。 (2) 两个工作基点之间的线下工程监测点理论区域沉降值的计算:将两个基点之间的区域沉降差按距离基点进行先行内插, 计算出每个监测点该周期内总的理论区域沉降值。 (3) 按照时间间隔对当期总的理论区域沉降值进行时间内插, 计算出监测点每次周期观测时刻的理论区域沉降量。 (4) 从监测点总沉降量中分别减去每周期的理论沉降量。 (5) 在还没有进行新的区域沉降观测前, 所有监测点起算高程仍然沿用上期高程值。
4 沉降变形评估结果比较
4.1 桥梁 (墩) 沉降变形比较分析
本段为中铁大桥局JQ-2-2003评估单元, 评估区段的里程范围DK077+976.67~DK081+404.02, 全长3427.35m, , 桥梁 (墩) , 架梁时间超过1年, 该段区域沉降量较大, 平均超过20mm, 部分监测点计算结果如下:
(1) 双曲线计算结果。用本方法进行回归预测后发现, 剔除区域沉降前, 工后沉降大多在25mm左右, 远大于规范规定的要求;但剔除区域沉降对工后沉降影响后, 工后沉降明显减小, 基本能满足规范要求;此现象与监测点本身相对较小、迅速趋于稳定有关。
(2) 指数法计算结果。用本方法进行回归预测后发现, 剔除区域沉降钱, 工后沉降大多在15mm左右, 大于规范规定的要求, 但比双曲法预测值要小的多;剔除区域沉降对工后沉降影响后, 工后沉降明显减小, 均能满足规范要求。
单位:mm
4.2 比较分析结论
在数据真实可靠, 具备一定观测精度要求的前提下, 通过本段情况的计算分析, 结论如下:
(1) 由于区域沉降的存在, 对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过程变形规律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不剔除其影响, 评估预测结果部分指标如工后沉降等不可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 通过实例计算, 从总体上看, 区域沉降量越大, 评估对结果剔除其影响后, 对改善计算结果的效果越明显;未剔除其影响时的回归计算结果主要反映的是区域沉降的趋势, 当区域沉降不大且总体变形亦不大的情况下, 剔除区域沉降变化影响也是必要的, 它避免了对监测点数据序列的干扰和混乱;
(3) 为尽可能掌握线下工程本体的真实变形规律, 区域沉降监测保证一定的有效观测密度 (目前每3月1次) 是必要的, 在此前提下, 按照本文技术处理办法, 能够很大程度上消除区域沉降对监测点数据序列的影响, 使评估计算结果基本能满足评估规范的要求;
(4) 在剔除区域沉降量后, 监测点序列观测值突显离散, 主要是监测点观测误差所至, 故要求数据序列保证一定的精度;
5 建议与存在问题
(1) 为尽可能了解线下工程沉降变形的真实过程, 通过采取区域沉降监测、加密工作基点观测频次的手段是有效的, 目前每3月1次观测频次也是基本满足需要的, 但应保证每次观测的有效性和必要的观测精度, 同时保证观测方案的稳定性和唯一行;
(2) 为满足评估技术指南要求, 对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进行评估预测时, 建议剔除区域沉降的影响, 侧重于本体变形的评估;若不然, 应取消工后沉降不大于15mm的限制, 侧重相邻断面和沉降漏斗边界区域不均匀沉降指标的控制;
(3) 为保证高速铁路的运行安全, 基于区域沉降的事实, 评估工作完成后, 应继续加强线下工程的沉降观测, 为运行期维护积累技术数据。
6 存在的问题
(1) 因施工干扰等外界原因, 工作基点局部时常缺失或非区域沉降造成的扰动, 加上观测数据处理不及时, 造成了部分数据混乱;
(2) 由于区域沉降变化过程的不可预知和复杂性, 理论上的剔除与实际的变形量必然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还会对局部预估结果可能造成一定不利的影响, 甚至导致评估无法通过;
(3) 鉴于沉降区域范围内线下工程变形的复杂性, 要求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7 结束语
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工作是无砟轨道铺设成败的关键, 必须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连续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测量中实行“人员、仪器、测量方式 (路线) ”三固定, 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必须树立“零”观测的理念, 以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必须重视变形观测网的建立和复核工作。在实施过程中, 应定期或对出现观测数据普遍异常现象的及时复核观测网, 特别是对工作基点的复核, 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津秦客运专线——《津秦客专沉降评估细则》.
[2]《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 (铁建设[2006]189号) .
[3]黄声享, 尹晖, 蒋征.变形监测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 1.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S].TB10601-2009.北京, 2010.
[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S].DD2006-02.北京, 2006.
[6]津秦客运专线——铁四院《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方案》.
[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7-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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