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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精选11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1篇

陇西县红十字眼科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1.目的: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2.责任者:医务科、药剂科。3.制度:

⑴处方点评的形式:定期对书写规范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点评,并记录在专用表格。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⑵合格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⑶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4.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⑴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⑵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⑶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⑷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⑸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⑹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⑺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⑻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⑼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⑽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⑾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⑿无特殊情况的,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⑴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皮试的; ⑵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的; ⑶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⑷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⑸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

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

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⑹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⑺有重复给药现象的;

⑻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⑼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5.处方点评的方法:

⑴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表格;

⑵采用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药师负责登记; ⑶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2篇

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计委《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中药处方点评机制,定期检查中药处方并作出评价。中药处方点评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处方的评价细则:

(一)处方书写 :

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9、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10、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11、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12、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13、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14、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5、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6、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7、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使用的合理性。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该院药剂科以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2010年2月)为依据,设计该院的处方点评系统。第一步:以药剂科具有一定临床用药知识水平的主管药师组成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按照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要求每月对全院门诊处方进行具有代表性随机抽查、点评;第二步: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将处方点评结果和不合理处方提交处方点评专家组进行最终评议;第三步:采取干预措施,促进处方合理用药。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2],记录不合理处方医师姓名,及时提醒、指正;处方点评结果和科室绩效奖金挂钩,对出现超常处方的医师进行罚款;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对处方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就处方中出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组织相关医师进行教育培训。

1.1 处方点评组织构成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由4名具有主管资格的药师组成,其中两名是从事临床药师工作的,1名是门诊调剂室专业负责人,1名是住院药房专业负责人。处方点评专家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由医务科科长负责召集,每次召集相关专家5名参与评点或投票。

1.2 处方点评的内容

根据处方点评规范中规定的从三个方面进行点评: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

1.3 处方点评的标准和依据

主要从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考虑,兼顾资料的权威性来选择参考书籍。包括《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新编药物学》(第16版)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药品说明书;WHO、中华医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用药指南和诊治标准;高等医药院校的药理学、临床药理学、药物治疗学、药物经济性教材;循证医学的证据;达成专家共识的各项合理用药评价指标等[1]。

2 结果

根据2010年3月~2010年10月共8个月的处方点评数据,结合该院情况选择统计指标[4]。

2.1 处方用药情况

见表1。从表1中可见该院3~10月份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维持在2.5左右,且微有下降趋势。处方抗菌使用有较明显下降趋势,且逐步维持在33%左右。处方注射剂使用呈明显下降趋势,逐步维持在7~12%。门诊处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在略微上升,逐步维持在40%左右。平均每张处方金额维持在100元左右,8个月下来,处方金额并不见有下降趋势,有待进一步评估其合理性。

2.2 处方不合理情况

见图1,2。

从图1中可见该院3-10月份处方合理率整体在提高,维持在84~89%。从图2中可见不规范处方3-6月份下降明显,但随后稍有反弹现象,10月份下降至最低;用药不适宜处方呈下降明显趋势;超常处方3月份较多,从4月份开始始终维持在较低。

比例0~3%,可能与3月份大力宣传学习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医院加强对超常处方管理处罚有关。

该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比较完善,门诊已推行电子处方,在处方前后记、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等均需医师在电脑上规范操作,否则药名打不出来,处方电脑自动过不去,所以这几个指标处方几乎100%合理;同时自07年始该院一直坚持处方点评工作,所以在药师审方、配方签字、医师签名盖章、一般药品用法用量不当等处方不适宜方面错误已有很大改善,这方面的处方基本达到100%。

3~10月份处方不合理主要集中在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门诊处方疗程过长、适应证不适宜的、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用法用量不适宜的、联合用药不适宜的、重复给药的、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通过药剂科、医务科相互配合严格执行处方点评管理规范逐月进行处方点评、干预,除联合用药和药物不良相互作用有时受专业知识所限无法全部找出,其他各项不合理指标都得到了很好控制和改善[5]。

处方点评过程中偶尔发现无适应证用药、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超常处方,经询问医师,均表达不是有意为之,大都由于患者问药开方,但医务处还是结合处方事实给予严厉处罚,医师大都表示理解并承诺以后改过。

3 结论和建议

3.1 执行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以来使得该院处方监督管理有章可循,其中所检查的大多数不合理指标均有很好的控制和下降趋势;个别不合理指标(如通用名、审核签名等)由于电子处方的实行和长期药学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职能等原因已达0%;门诊处方的总体合理率在逐步提高。

3.2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中关于处方点评专家组只是作了人员构成的专业素质严格要求,并没有针对不合理处方具体哪些专业人员必须参加做出明示;专家审核形式,审核标准也未作统一制定。该院具体操作时按处方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邀请相关医疗和药剂专家共同讨论或投票决定[6]。这方面可能尚需权威部门提供标准或拟定参考标准,这和不合理处方干预一样也是目前很多医院开展处方点评的瓶颈之一。

3.3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中不合理处方的分类和存在问题代码分类存在具体点评中对号入座不能明确的问题,这方面建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编发此规范的相应专业指导用书为宜。比如代码2-1(适应证不适宜的)和代码3-1(无适应证用药)、代码2-7(重复给药的)和代码3-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在具体点评中不同点评人员可能出现不同理解,但其不合理归类的严重程度大不一样。该院有一门诊处方,患者皮炎,处方中同时有盐酸左西替利嗪片和盐酸曲普利啶胶囊,两者抗过敏作用机理均和抗组胺有关。处方点评时将此处方列为3-4,属超常处方类别,后通知医师本人,其申诉应按用药不适宜2-7(重复给药)对待。

摘要:目的 探讨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程序使某二甲医院的处方点评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并起到规范、监督、审核医师处方的作用,使得医师提高临床用药的规范性、合理性。方法 本文主要根据卫生部2010年2月发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建立了该二甲医院的处方点评工作系统。并由处方点评得到的结果对该院的处方进行相应的干预。结果 与结论实施结果提高了该院处方点评管理水平和处方合理率,较好地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同时提出处方点评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吴晓玲,谢奕丹.医院处方点评模式的研究[J].医药导报,2010,29(1):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Z].2007,02.

[3]文加勇,张万智,秦媛.我院2009年门诊处方点评汇总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0,48(8):48~49.

[4]叶志雄,张爱仪,冯柳银.某疗养院门诊处方点评及结果分析[J].今日药学,2010,20(10):54~55

[5]江飞,张清文,董永华.64例药品不良反应分析[J].中华全科医学,2009,7(3):317.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4篇

关键词 门诊处方 处方点评 处方分析

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是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的必要途径和有效手段,现将襄阳市某医院2015年第一季度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

一、抽查方式

随机抽取襄阳某医院2015年第一季度(1月-3月)门、急诊处方2500张,根据《处方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该医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进行点评。

二、点评结果

(一)一般情况

共使用药品7459种,平均每张使用2.9种,使用抗菌药物处方878张,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为35.12%,使用注射剂共计1664种,注射剂使用百分率为66.56%,平均每张处方使用注射剂0.7种,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1126种,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百分率98.84%,平均每张处方金额74元。

(二)合理情况

不合理处方共计211张(表1),合理率为91.56%不合理处方主要表现为:单张处方用药超过5种,规格没写,年龄单位没标注,使用药品商品名,用法用量未注明,处方涂改未签名,开具与诊断无关药物以及不合理联合用药等,以及个别处方中出现“遵医嘱”等含糊不清用法。

211张不合格处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涂改未签名5,拉丁文、中文混写4,开具药品大于5种8,用法书写不规范 11 ,开具药品大于7日量 2 ,开具药品与诊断不符3,诊断使用缩写 4,临床诊断未写8,年龄单位标注39,处方中使用药品商用名29,规格未写77, 剂量、剂型不规范 17,抗生素类药物未注明皮试4。

三、分析讨论

点评结果基本状况符合国家卫生与计生委要求,也与去年结果接近,不做重复分析,现将特殊几点进行分析讨论。

平均每张药品品种数为种,符合《处方管理法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我们应该提倡尽量减少多种药物联用,因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不良反应的机会就越多。另一方面处方药品种数过多,处方金额过大,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患者的负担,也与我们医院惠民的政策不相符。

注射剂的使用率为66.56%,国家规定平均处方使用率为13.4%~24.1%,注射剂一经注射直接进入血液循环,没有吸收过程,且无法收回,所以使用时一定要谨慎。注射剂的使用原则是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特别是抗菌药物应该注意过敏史、标注皮试结果,掌握适应症等

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为35.12%,不符合国家卫生部要求的20%以下的标准,为防止滥用抗菌药物,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生,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我们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按照相关指征使用抗菌药物。

中成药物使用率为较高,门诊应当尽量降低中成药物的使用,因为中成药物一般为大分子有机物,抗原性强,容易造成不良反应与严重的过敏反应。

四、相关建议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制度,严禁滥用抗菌药物,使用抗菌药物时做到有指征(诊断中应体现)。

加强药房药师事前干预,对于大处方(超金额、开具药品超5种),不予以给药。

提高临床医师对处方书写、合理用药的重视程度,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

完善奖惩制度。

广州新海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5篇

3.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3.1.处方格式:

3.1.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房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的患者身份证件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 3.1.2正文无Rp或R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

3.1.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

3.1.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3.2处方书写规范:

3.2.1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 3.2.2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 3.2.3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2.4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 3.2.5处方药品名称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3.2.6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备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3.2.7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3.2.8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开开具;

3.2.9.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

3.2.10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饮片调剂与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及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名之前写明;

3.2.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3.2.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相一致或任意改动而未重新登记留样备案。3.3处方用药和理性:

3.3.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3.3.2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3.3.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不强的“大包围”用药;

3.3.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3.3.5药品用法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3.3.6有重复给药现象

3.3.7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3.3.8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3.3.9抗感染药物滥用 3.4其它

3.4.1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3.4.2不具备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品种抗菌药物资格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处方(紧急情况外); 4.处方评价方法

4.1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EXCEL表格;

4.2采用逐日全检和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专职医师负责登记;

4.3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

4.4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的频次,通过医院内部刊物《药讯》和院内网络等方式进行通报公示;

罗田县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制度 第6篇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处方点评内容遵照医院《处方分析评价制度》进行点评。

2、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3、临床药学室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药学期刊和网站上公示。

4、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与药物冶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室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5、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

博雅医院处方点评细则 第7篇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个月定期对全院的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全院大会上公示。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公示全院。3.每月对所有的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

4.每月月底以前,将评价结果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罚和奖励。

4.1处方评价的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不合理处方包括格式不规范处方、书写不规范处方、用药不合理处方。

4.2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4.3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4.3.1处方格式不规范:

(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写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的患者身份证件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

(2)正文无Rp或R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

(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

4.3.2处方书写不规范:

(5)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

(6)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

(7)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8)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

(9)处方药品名称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10)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11)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12)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开开具;

(1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1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饮片调剂与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及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名之前写明;

(15)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6)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相一致或任意改动而未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3.3处方用药不合理性:

(17)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18)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19)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20)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21)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22)有重复给药现象;

(23)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4)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25)抗感染药物滥用。

4.3.4其它:

(26)每张处方在200元以上的;(27)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28)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品种抗菌药物资格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处方(紧急情况除外)。4.4处方评价的方法:

(1)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EXCEL表格;

(2)采用逐日全检和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药师负责登记;

(3)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

(4)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的频次,依公告的形式在院内进行通报公示。

三、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临床药学科应当会同质控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我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临床药学科会同质控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处方点评结果将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

四、监督管理

1.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2.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不按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不按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以上情况,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8篇

1 处方点评制度的完善

1.1 医院对处方点评的支持

各医院现行处方点评制度是国家卫生部为规范指导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院处方质量及保障医疗安全及患者用药经济、有效、安全而制定[6]。医院处方点评的规章制度是根据《药品管理法》、《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处方点评工作是分析不合理用药的重要手段[7]。当医院管理层认识到处方点评的重要性, 就会重视处方点评工作。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制定、实施, 医院应根据自身的性质、特点、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成立专门的处方点评小组, 并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工作[8], 由药剂科专业人员审查做成适宜本医院点评表格, 由信息科、药剂科等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分类, 建立健全的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 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医院职能部门以处方点评结果作为依据, 实施医院行政的强力干预和监管, 对医院临床用药实施动态监管, 可以有效提升医师临床用药水平, 降低临床用药风险[9]。

1.2 奖励处罚制度的建立

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 将问题处方分为3类, 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制定适用于医院的自身制度。学术上的不一致及行政部门对点评结论执行力差, 将严重影响处方点评的效果[10]。应该对从事处方点评的药师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 力争做到处方评价的公正性。不规范处方包括处方的完整性、医师的签名、发药药师的签名、药物用法用量、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日月龄、处方临床诊断完整与否、抗菌药物管理等问题[11]。除超剂量的问题处方外, 不规范处方一般不会造成太大医疗事故, 处罚力度应相对较轻。用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及涉及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是我们重点点评的处方, 存在问题的处方医师应当及时通报科室, 并对每张问题处方进行适当罚款。每次处方点评结束后, 将存在问题最多的个人和科室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奖金。点评处方的工作应是医院各科室、各部门协调与合作进行[12]。

2 处方点评指导

2.1 处方点评模式

医院传统处方管理模式基本上是统计、监督、管理和提醒临床医师合理用药, 但是面对大量的医师处方, 每个月只能定期随机抽取极少部分处方来点评, 且对处方进行不合理用药的评价, 医院并没有制定统一标准, 加上处方点评人员医疗知识不同、点评方向不同等, 使得点评结果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通过现代化软件自动点评模式, 定时对处方进行抽取, 并对处方进行全面地统计, 如注射剂规格、用量用法、处方价格、用药品种数等统计, 能增加处方点评项目, 提高处方点评工作人员效率。处方抽样量、抽样方法及抽样的频率等众多不确定因素将会直接影响处方点评的结果, 导致无法客观、真实地反映医院基本用药情况[13]。

2.2 点评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医务科管理人员应制定不合格处方公示制度和适用于本医院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人员怕得罪医师、医院医务科人员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制度, 处罚与奖励措施也得不到相应的实施, 使得点评结果只作为数据, 得不到临床科室的重视, 致使许多处方问题反复出现, 导致处方点评成为一种形式, 并没有达到预期指导合理用药的目的。

2.3 人员培训

对于涉及处方点评的医师等工作人员应加强培训与学习, 第一阶段以培训处方格式和处方书写规范为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主要对医院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做更深入的学习。要强化医师执业技能培养, 端正其态度。医院应定期对涉及处方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的讲座或者培训, 并在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技能考试, 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继续培训。医院要对在每月处方点评过程中存在问题最多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还可以定期让医务人员根据开出的处方进行评比, 对优胜者给予适当奖励。加强临床药师对医师用药的指导与干预[14], 加强抗菌药物点评力度, 防止临床抗菌药物的滥用, 并对抗菌药物滥用问题进行全方位地综合干预[15]。

3 建议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第9篇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1007-8517(2009)01-0165-01

处方集就是处方汇编,加强医院处方集制度是为病人治疗选择所需的药品提供可靠的资料,帮助医师、药师,开方调配和使用的一种工作方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医药科技工作也大大的向前推进,获得批准上市的药物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处方集在用于指导临床用药的过程中,可以为药物的疗效评价,药物的选择应用和如何节约经费提供指导资料。所以推行医院处方集制度是医院药剂科发展,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1977年11月美国制定处方集收集,1978年美国医院药师协会指导委员会批准了《医院处方集指南》,1981年英国根据药物增长出版了新的处方集。我国医院处方集制度起步晚,除大医院外,有一部分医院还没开展这项工作,不少医院药事管理机制运行尚不完善。有些医院为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开大处方,开贵药、进口药,不注意处方的合理配伍,影响了药物的疗效,以至于不良反应、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增加,使疗效好的一般药物用量逐渐减少。门诊开方随意,不能按处方规范标准化进行,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医院的声誉。

1 推行医院处方集制度势在必行

1.1 医院处方集制度反映了医院的管理水平 它对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降低成本,增加医院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1.2 医院处方集制度现行目标 促进安全有效经济的使用药品,提高医疗质量。其内容包括:医院药事机构批准使用的药品资料,各药的基本治疗资料,医院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资料,例如,药物剂量规则和计算图表以及各种药物的百分浓度等。

1.3 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调整药剂检查员制度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购药及制度管理,做到定期考核,并且根据医院专科特点,就诊人数,技术设备等实际情况,有分管领导组织,以药师、医师等人组成医院处方集编写小组。

1.4 其处方集内容 包括健全完善的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如处方的调配和使用考核方面的管理制度,药房工作制度。首先,药品按性质分类,特别根据临床的需要,制定出一整套临床切实可行的院内协定处方,以减少病人的等候。其二,药品的目录是处方的主体,每个处方都要有注解,其主要内容和的大小根据需要和资料范围灵活安排,如:病人的开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法,有效期的药品以及服药的注意事项。(如混悬液摇匀再服)。

1.5 药品处方书写应规范化、标准化 列出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断、药品名称(通用名)主要作用用途,剂量、规格、用量用法等。

1.6 将医院处方集印成袖珍手册 医师、药师人员人手一册,作为开展临床用药工作的参考工具书。

1.7 推行医院处方集后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可采用两个指标来衡量 一是使用药物类型所产生的影响,二是节约经费的状况要全面的记录下来,根据数据来判定推行医院处方集管理后的工作效果,从中找出经验。

2 讨论

2.1 医院实行处方集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工作 需要人、财、物各个方面的投入和医院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所以要让每个人都重视这项工作。

2.2 处方集的实施难度大 如收集信息资料,评审论证,编写出版,都需要医院有关领导的的重视和支持。

2.3 为了便于收集、查阅、突出医院的特色 可分成中药,(包括中药外洗协定处方)中成药、西药三部分。

二级医院处方点评总结 第10篇

一.全年处方点评结果

(一).中药处方点评结果

(二).西成药处方点评结果

(三).不合理处方点评结果

全年不合理处方中药处方64张,西成药处方169张,总计233张。其中:

(四).医嘱点评结果

全年医嘱点评30份月12月=360份。

二.对于xxxx年全年处方点评结果作以下总结:

(一).门急诊处方

1.处方合格率:可以看出西成药合格率(88%)比中药合格率低(94.7%),所以在开具西成药处方,容易发生药品事故。 2.不合理处方的指标:

(1)经济:全年单张处方(中药和西成药)最低金额0.28元,最高金额3044.14元。分析产生高额处方有以下几个因素:a.单张处方开具药品用量超过规定,如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等,一般会发生在患者要求医师一次开具几天或一个月的药品或需要长期用药的情况下。b.开具大处方。c.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品或无正当理由不首先开具国家基本药品。

(2)处方因素:不规范处方数(139张)﹥用药不适宜处方数(90张)﹥超常处方数(2张)

可以看出不规范处方最容易产生,其次是用药不适宜处方。不规范处方细分为15种情况,综合看来,其主要是对处方的格式和书写的不规范作出的定义。其实这也是大多数医师最容易忽视的环节。用药不适宜处方细分9种,在性质方面主要是杜绝或避免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发生,例如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等情况,不一一列出。在内容方面,主要指导患者具体用药,直接关乎患者生命健康。出现用药不适宜的原因,多半是由药品信息更新快,医师不完全了解药品信息造成的。超常处方细分4种情况,分别从滥用药物,开具高价药品,超说明书用药,开具2种以上药理相同的药物等4个方面进一步限制和杜绝不合理处方的产生。

3.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专项整顿

全年处方中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为28.7%

(二).住院医嘱、病历处方 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合理用药

是指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情况的监控。

2.国家抗菌药物专项整顿

主要做了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监测的初步工作。

三.处方点评处理情况。

根据《红安县中医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试行)》,《红安县中医院处方评价及处罚标准(试行)》,对门诊,住院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进行一定的金额处罚及通报;对处方点评人进行奖励。

四.建议和改进。

(一)门诊处方

1.医师环节医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2.药师环节药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剂处方。

(二)住院医嘱、病历

1.完善,做好国家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

(三)拟定和细化处方点评各项指标及统计参数,规范,日常工作。

1.拟定门诊处方合格率指标数 2.拟定单张处方最大金额上限数

3.拟定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

4.拟定病原学送检率

5.开展全年门诊不合理处方医师排名工作

6.拟定住院医嘱、病历点评抽查办法(主要是从统计学的角度)

7.制定外科手术抗菌药物使用标准操作规程(SOP)。

(四)其它

医院处方点评情况自查报告 第11篇

一、总体情况。

本次处方点评随机抽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量的.门诊处方,依据《温州市医疗机构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试行)》进行点评,共点评处方6797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点评结果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处方合格率均未达到95%,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书写方面

1、手写处方普遍存在字迹潦草、使用药品商品名、未书写规格和剂型等现象。

2、处方前记内容不全。患者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缺项或不详;患者年龄,尤其是新生儿与婴幼儿年龄书写不规范。

3、临床初步诊断书写不规范,用临床表现或症状表示诊断。

4、药师只有调配签字,没有复核签字。如果是一个人上班,需要本人双签字,证明你调配的处方已再次审核。

(二)药物使用方面

1、左氧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滥用现象严重。氟喹诺酮类药物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一般不应用于消化、泌尿系统外的其他系统感染及不能做为预防用药。

2、抗菌药物给药频率或给药剂量不合理。如青霉素针剂应该一日多次给药;左氧氟沙星应该是0.2g,一日两次给药,或0.4g,一日一次给药。

3、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如“上感”、“感冒”、“咳嗽”、“关节炎”、“风湿病”、“软组织挫伤”、“腮腺炎”、“腹泻”等使用抗菌药物。

4、青霉素类口服药未做皮试;头孢类抗生素不能用头孢唑啉做皮试,应该使用原液。

5、联合用药不适宜。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一般以二联为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联合使用三种抗菌药物;门诊不建议中成药注射剂的联合使用。

6、大输液使用不合理。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等单瓶注射,中药注射剂溶媒选择生理盐水等。

7、重复用药。如泰诺与复方对乙酰氨基酚联用,酚麻美敏与复方对乙酰氨基酚联用,复方甲氧那明与氨茶碱片联用等;部分处方存在使用两种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如氨氯地平与硝苯地平合用,溴己新与氨溴索合用等。

其他方面,还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相符;单张处方药品超过5种;药品用法用量不适宜;使用剂量小数点后保留三位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书写要求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处方点评的认识。各单位要以此次点评为契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切实提高处方质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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