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精选11篇)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第1篇
著名相声演员掌管+真实权威专家+现场观众互动
为了能吸收更多消费者的眼球,起用了著名相声演员刘伟担任访谈的掌管人,加强的节目的看点,同时相声演员诙谐和诙谐的言语,能让观众(消费者)轻松的收看,不枯涩,访谈的节目方式还增加了可信度,可谓恰如其分。
以权威专家来解答现场观众的发问,这很容易让在收看电视节目的观众产生激烈的信任感,胡佩诚教授(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导师、中国性学会秘书 长、著名男性学专家)等三位真实的著名医学专家,这些专家你能够在网络上都能搜索到,真实的专家教授更能让消费者对其加坚信任。只要信任才干坚决购置的信心。
现场观众的设置不只契合访谈类节目方式的请求,而且掌管人、权威专家、现场观众的三方互动,更是带动了电视机前观众的间接参与与互动。同时,让 有代表性的不同职业、不同类别的现场观众把一个个中心疑问问题和购置疑虑通通提出来,为专题片掀起了一个不小的高潮,我们置信这也绝对电视机前观众(消费 者)想问的,这些问题和疑虑经过权威专家的有高度、有深度的专业解答,使的看完片子的观众顿时会产生激烈的购置激动。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第2篇
药品是传统热门行业,打开电视报纸,我们眼前呈现众多药品广告,但在这其中,不难发现,都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型药厂,也就是说一些中小型药厂根本打不起传统广告,同时,一些特殊药品也不适合做传统广告宣传。锐洋网络网络网络曾经就接到过一个男性药品客户,由于资金,以及药品本身,都不适合做传统广告,于是想到了网络营销,锐洋网络网络为其定定位为口碑营销。
一,负面处理,软文给力
医药行业是负面信息非常多的一个行业。我们的这个客户就存在这样的问题,锐洋网络网络查询了一下网络信息情况,发现有大量负面新闻,而且已经都是陈年旧事,但是百度特别喜欢这类的信息,所以一直保留快照。客户是一个实力中等的药厂,国药准字,而且是中药保护产品,但是得承认,不是所有人群服用药品都能达到神奇的效果。这其中负面就包括一个年龄很大,又有心脏病的老人吃完药,没有达到理想的效力。客户很急问锐洋网络网络能否删贴,我们给出了见意,因为这是不道德的,同时也不能真正还自己清白。于是我们在大量了解了药品的相关信息,以及负面新闻情况,并咨询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得到结论后,我们编辑了大量的文章,给以解释与说明,从患者本身的年龄,病史,以及自身产品的特性,并且把产品的副作用也清清楚楚的告诉给大家,没有一种药品是没有副作用的。通过这些软文的发布使大家明白了,也为客户换得了良好的口碑。
二,消费人群,问答给力
其实任何一个企业做网络营销都是想直面消费者,让他们了解自己,将这种认知转化成购买。我们这个男性药品客户最大的需要就是销售。所以我们针对产品特性,以及人群心理分析,选定了一些问答平台与医药网站论坛,还有就是建立了博客,加了很多男性圈。这些都是最直接的面对消费者,问答时一定要以自己是病人,自己患病后的心态与苦恼为切入,这样你的问答才能让搜索者感觉亲切与信任。而博客中,我们则已一些婚姻感情文章为主线,讲故事是的问寻方式来吸引男性朋友,吸引有需求的人群。而不是生硬的介绍产品。这都是拉近消费者,与他们沟通的很好桥梁。用情感打动,用例子说明。同时我们在网站在线咨询上也下了功夫,对于咨询者给予最诚肯的回答,并记录每个来访者的病例,和过往病例,以示参考。这也是客户对锐洋网络网络网络此次的网络营销最满意的地方。三,产品销售,服务给力
因为是男性药品。这涉及到隐私,那么网络销售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在网络营销进行的同时,在线销售取得了很大的效果,每天能接到不少全国各地的网上订购,所以锐洋网络网络见议客户在销售这方面一定要做到人性化,私密化。客户的信息一定要保存好并且不公开,给客户送药品的时候,一定要将包装做到很隐晦。同时附加一些小礼品。在包装里还有一些男性知识和一些夫妻生活技巧,相处法则,和一些国内外的小笑话。但都是绿色健康的。这不禁让消费者感到安全,安心,更安慰。所以这个药品现在非常火爆。很多用过的消费者都给予了良好的口碑。客户也给予锐洋网络网络网络很大的肯定。
锐洋网络网络网络如今已经结束了与这个客户的合同期,但平日里也经常搜索一下该企业的信息,关注他们的动态。并且有时给一些小见议,我们现在已经成为了朋友。所以锐洋网络网络想说,网络营销是一种双赢。它是网络公司的赚钱技能,也是客户发展企业的有利东风。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第3篇
一、药品广告违法现状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由于医药行业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绝大多数公民的用药知识都极为匮乏。虚假医药广告正是利用人们对医药知识的不了解以及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而采取欺骗的手段进行违法宣传。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官方发布的统计数据,2009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告违法广告共计6.28万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4.05万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95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9004次。2010年全国共监测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3万个,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1152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242个。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药品违法广告的数量大、比例高,并且近年来没有减少的迹象。
二、违法药品广告的表现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违法药品广告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共同的特点是广告主通过各种不当手段达到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药品从而获取暴利的目的。常见的违法药品广告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甚至无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到期作废”。而现实中,不少医药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公然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更有甚者如东北虎药业有限公司竟然发布无批准文号的“蛹虫草菌粉胶囊”广告。
2. 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的语言
药品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的语言现象较为普遍,此类违法广告通常含有“国家级新药”、“最新研究成果”、“最高科学”、“革命性的突破”、“最先进制法”、“品质保证,无效退款”、“治愈率百分之百”等字眼,通常以此来误导广告受众。
3. 药品广告违法宣传,使用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医疗
机构或专家、医师、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广告以及将儿童作为广告的诉求对象
如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其功能主治为“清讧血。用于血热头痛,口渴目赤,中暑”。广告宣称“清血八味配方好专治人的心和脑,救心脏、除血栓、心脑疾病全赶跑;要想心脑好,快给血液血管洗洗澡;专业治疗中风偏瘫、脑血栓、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高血脂”等。该药品为非处方药,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 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但事实上众多处方药却能无视此法律规定,依然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如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珍珠通络丸”,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5. 发布国家命令禁止的药品广告
《中法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麻醉药品、防疫制品、试生产期的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艾滋病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用药、戒毒药品等不得发布广告。然而上述药品广告在众多媒体上随处可见,尤其以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为甚,不仅违法发布,而且有大肆传播色情的嫌疑。
6. 非药品宣传药品功效
《中法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但保健品通常会被以药品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以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如某保健用品在其广告中宣称:“日本奇妙眼贴、轻松治眼病,一贴就好。
7.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但现实中很难被真正遵守。如济源市太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降糖清毒贴”其适用范围为“对于II型糖尿病引起的血糖控制不良,气短懒言、夜尿频多、健忘、手足畏寒、肢体麻木、肢体疼痛症状有辅助治疗作用”。广告宣称“中医泰斗谈穴位化糖疗法’3至6月可实现无药生活,遏制并发症;并发症康复率达到97.7%;国家药监部门高度认可新糖人贴的卓越效果”等。该产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外,常见的违法广告形式还有:通过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内容中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药品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的需要,或增强性功能内容;通过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画面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等等。
三、典型的违法药品广告案例及分析
1. 违法广告案例:养血补肾同仁堂横扫男性障碍
广告主: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媒体:大众卫生报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2月28日
部分广告正文:三百年同仁堂首次公开的养血补肾奇方,对男性障碍有特效,一吃见笑。只因服用了同仁堂的一个三百年补肾秘方,63岁的大学退休老师陈教授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变得精神抖擞、动力十足、绵绵不断,而且满头花白头发竟然开始变黑。于此同时,脸色也越来越红润有弹性,行走健步如飞,感觉怎么也不像63。
同仁堂首次公开三百年的补肾奇方。男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不行”。过去很多人依靠伟哥类西药来支撑,明知道伟哥长期服用会有巨大的副作用,可苦于没有很好的方法,很多患者只好将就着服用。现在好了,只需服用同仁堂乐家老铺这个神奇的天然养生配方,据反馈,大部分人3天就能见效,已有数万患者感受到了它的神奇疗效,服用者无不惊奇。
同仁堂乐家老铺公开了这一配方:何首乌161.3g熟地黄161.3g黄精80.7g牛膝80.7g野料豆80.7g黑芝麻(炒)40.3g菟丝子(炒)40.3g桑椹清膏161.3g蜂蜜(炼)360g。
让女人幸福有了“秘密武器”。同仁堂的中医专家指出:肾亏则不举,血虚则气萎。而这个方子考虑得很全面,既补气、又补血,既补虚,又补肾。临床已经证实具有强大的养血补肾、抗氧化、疏通人体微循环的奇特功效,它能充分地将血液中的营养成分输送到男性血管末端,呈而起到治疗男性功能障碍的作用,所以服用不到3天,就感觉每天激情燃烧、情趣高昂;15天左右动力十足、绵绵不断,夫妻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一个月后,男人巨变,夫妻生活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非常和谐美满!据调查,同仁堂将此方公布10年来,已有几十万的中老年朋友在坚持服用此方,服用2-3个月,大部分人都能恢复年轻态。
终结男性障碍,男人快乐无极限。英国和法国的科学家对同仁堂乐家老铺的这一补肾秘方极感兴趣。他们用配方的原理作为培养基,从微生物的角度分析,发现这个配方中含有20多种氨基酸,其中有8种人体必需、15种头发长必须肽类、14种维生素、30多种矿物质、近100种酶和活性物质。从微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男性功能障碍的根本原因在于肾虚和血虚以及由此引起的血管末端的微循环障碍。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导致人体出现不同程度的肾虚、血虚,人的末梢微循环功能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以至最终端的男性功能出现障碍。
男人巨变,此生不白活一回。这些成分组合在一起,能最大限度的打通细胞之间的供养通道,畅通末梢微循环,保证进入血液的营养能完整输送血管最末端。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服用同仁堂的“养血补肾丸”,不但能让你恢复年轻时的强壮,治好男性功能障碍,白发变黑,还能让皮肤年轻红润的“怪事”,一些经常加班,夜生活丰富和麻将爱好者们评价:服用后会明显感到体力、精力旺盛,熬通宵都不觉得累;50岁以上怕老的男人评价说,皮肤皱纹减少,人看上去更显年轻。除此之外,科学家认为,畅通人体微循环的好处远不止这些,它甚至对男人前列腺引起的尿频尿急、对女人的早衰、更年期都有极好的改善作用。
2.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为一起典型的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首先,该广告经营单位发布内容含有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之规定。其次,该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服用不到3天,就感觉每天激情燃烧、情趣高昂;15天左右动力十足、绵绵不断,夫妻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一个月后,男人巨变,夫妻生活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非常和谐美满!”。绝对化的宣传功效,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第三,此药品广告含有一定的色情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七条第七款“广告中不得有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四、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原因分析
1. 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督处罚力度不够
首先,目前我国规范药品广告的法律尚不健全,具体操作性差,因此导致违法虚假广告的查处比较困难。其次,审批权与监管权相互分离为虚假药品广告的发布提供了机会。第三,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太小,违法成本过低,因而不能对违法广告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2. 公民医药知识匮乏,容易轻信盲从为虚假药品广告提供了巨大的潜在违法收益
医药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一些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打着普及医药知识、免费健康大讲座等方式现场进行药品广告宣传活动,使不少与会者上当受骗。另外,由于获取用药知识及用药信息渠道有限,大部分公民只有通过药品广告才能获得相关用药信息。普通消费者的医药保健知识普遍缺乏,不易看穿所有虚假药品广告的虚伪本质。即便是药品广告存在夸大疗效等违法情况,一般公民也无从知晓。更重要的一点是公民普遍具有“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虚假药品广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大肆宣扬广告药品的神奇功效。一些无法根治的慢性疾病及不治之症是违法药品广告救治的主要对象。一些患者和和患者家属可能也意识到了广告的不实,但为了摆脱病痛的折磨,还是会抱着一线希望去购买违法广告药品。
3. 利益驱动促使企业、媒体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漠视法律法规
违法广告所带来的巨大收益促使医药企业和媒体无视法律法规,不惜铤而走险。
五、结论及建议
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是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经济利益面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与媒体丧失了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将获取不法收益建立在广大患者的痛苦之上。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监管机制尚不健全也为违法药品广告的刊播提供了可乘之机。更为重要的是,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消费者药品知识普遍匮乏,加之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作用,使违法药品广告刊播之后总会有大批广告受众上当受骗,客观上为违法药品广告提供了有利的生存土壤。
基于以上分析,解决违法药品广告问题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可采取的解决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主体的监管与惩罚力度,使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面临着严厉的惩罚,高昂的代价可促使广告主放弃发布;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广告审查制度,实行事先控制;三是健全药品广告发布机制,强化媒体的责任,对于媒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五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合理用药的宣传与教育,建立我国公民用药知识普及机制,提高消费者识别虚假药品广告的能力,让消费者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药品广告的诱惑,从而断绝违法广告获取不当利益的可能。
参考文献
[1]秦勇,于洁.我国患者就医选择的实证研究[J].商业研究,2011,10(上):95
[2]秦勇,袁红霞,李明晖,等.非处方药品消费者信息搜寻行为的实证研究——以天津地区为例[J].商业研究,2009(7)(上):41
[3]张道中.浅议药品违法广告[J].法制与社会,2012,1(中):296
[4]王涛.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N].中国医药报,2007-03-12
[5]于树玲,王洪欣.药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J].齐鲁药事,2006,25(7):399
[6]许安琪,许中伟.我国违法药品广告现象的法律及经济学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8,8(上):125-127
[7]姚海.药学专业期刊中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及讨论[J].中国药房,2006,17(16):1250
[8]养血补肾同仁堂横扫男性障碍.大众卫生报数字报刊平台[EB/OL].http://epaper.voc.com.cn/dzwsb/html/2012-02/28/content_464578.htm20120228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第4篇
案例教学法动物药品制剂学教学实践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把精选的案例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展示给学生,激发学生探究案例的热情,让学生在案例的导引下去探讨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为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打开思路的大门。本研究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动物药品制剂学》教学中,分别采取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并对教学效果进行比较,为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取辽宁医学院畜牧兽医学院2010级全日制動物医学专升本47班40人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教学法授课,以2009级全日制动物医学专升本49班40人名学生为对照组,采用传统的常规教学法授课。
1.2研究内容
选取《动物药品制剂学》课程中第四章注射剂(Injection) 内容进行研究。
1.3研究方法
1.3.1筛选案例
依据授课内容中“注射剂的质量要求”,筛选2006年6月的“欣弗”事件做为本次研究的讨论案例。相关消息网址:http://news.163.com/08/1010/12/4NT4KCR80001124J.html。
视频下载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6-08/16/content_4966588.htm
根据授课内容,应突出事件的原因及结果,授课教师根据需要对视频进行剪辑,以便提高课堂效率。
1.3.2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1.3.2.1导入案例
注射剂是直接注入体内而迅速发挥药效的一种制剂,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质量标准,对细菌、热原、澄明度、pH、渗透压、安全性及稳定性均有严格的规定。其中,对细菌和热原的要求是:无菌,无热原。以多媒体手段导入“欣弗”事件,使学生对事件的前因后果有直观深入的了解。
1.3.2.2案例分析和启示
“欣弗”事件的起因为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缩短灭菌时间,致其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导致全国16省区共报告欣弗不良反应病例93例;死亡11人(不完全统计)。通过对事件的发生原因的了解和分析,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做为注射剂无菌和无热原的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严重后果,引起警示,提起注意。
1.3.3效果评价
研究内容结束后,知识掌握程度采用笔试成绩进行评价;学习态度采用李克特五点数尺度测量法,分数为16~80分;学习动力采用Keller在研究和实践中以ARCS为理论指导编制的“教材动机性问卷”(Instructional Material Motivation Survey,简称IMMS问卷),分数为27~135分,分数越高则学习动力越高。
1.3.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ASS13.0软件单因素方差分析(one way ANOVA)进行差异的比较。P<0.05,表示有显著性意义,数据表示用((X±S)表示。
2研究结果
以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进行对比试验,结果表明,与传统教学法组相比,案例教学法组学生笔试成绩显著提高(P<0.05);学习态度和学习动力得分明显高于传统教学法(P<0.05)。详情见表。
3讨论
案例教学法即以案例为引导,使学生在了解、分析临床实践中典型案例的同时,从中得到警示,拉近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认知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本次研究精心筛选选典型案例,真实可信,使学生变单一被动地接受理论知识为积极主动地消化理论知识,从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不仅使学生既轧实课堂内理论知识,又将知识拓展到课堂之外。在教师适度启发下,鼓励学生将案例与教学内容融合起来,学生印象深刻,提了高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贾建刚.审计案例教学法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5):159-160.
[2]郭世奎.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运用[J].文理导航,2010,(22):12.
[3]鲍关华,李艳辉,蒋己兰.结合综合讨论的PBL教学法在药理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华医学杂志,2008,8(1):28-32.
OTC药品益安宁丸营销案例 第5篇
——————益安宁丸如何做OTC药品营销
一、如何做好品牌益安宁产品的渠道维价工作:
首先品牌产品的维价工作必须解决的是认知问题。
1、必须得到企业老板思想上的高度的认可和支持,并从思想上根本意识到维价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能够正确看待当前销售量与未来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有决心有信心彻底整改市场现状,并有以牺牲当前暂时销量为代价来换取市场价格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2、品牌产品的维价工作还必须在企业内部达成高度一致的认同度,尤其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各区域市场的负责人。
3、区域市场所有一线基层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统一,以确保维价工作在各个环节执行过程中能够强有力地执行下去,不打折扣。
二、成功的otc药品营销,了解市场是前提。
作为OTC生产厂家,必须要了解中国医药市场形势的严峻性,尤其是OTC市场的特殊性,在产品定位上要审时度势,避重就轻,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进行正确的产品定位。益安宁表示作为医药企业,既要研究竞争对手,以己之长,攻其所短,更要充分了解市场,不是我能生产什么就卖什么,而是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营销要以市场为导向。好产品不一定是好商品。
因此,企业在产品立项前就应该以大量详实的市场调研作为依据,把握时机,适时推出市场真正需要的产品,才不会犯主观臆断的低级错误。总之,通过对消费者药品消费习惯影响因素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可以发现新形势下一些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机会点,这对OTC营销具有重要意义。
三、成功的OTC药品营销,终端组织执行是关键。
对OTC企业来说,药品零售非常重要,因为各种药品最终都是通过药店传递到消费者的手中。如果没有这一价值交换行为,医药企业就无法实现销售,也就无法获取利润。因此,OTC产品上市时一定重视药品的终端工作,这样不仅可大大加快销售速度,还可为产品从上市走向旺销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药品生产案例 第6篇
一、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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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更改药品生产批号案
【案情简介】某药厂是一家有着30年历史的医药企业,然而长期以来,这家企业却把退货回场的旧批号药品进行翻新再出售,他们洗掉了这些药品原来的生产日期,印上新批号,经过重新包装后再返回市场销售。
经查,该厂从1998年开始就存在更改药品批号的行为。从1998-2002年9月,共更改药品批号22个品种,508个批次。
2001年12月1日-2002年9月,更改了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碳酸氢钠注射液、氯化钾注射液、硫酸镁注射液、酚黄乙胺注射液等15个品种,109个批次的药品生产批号。
2001年12月1日前,该企业更改了有效期药品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5个批次的药品生产批号,2001年12月1日前还更改了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等21个无效期品种,394个批次的药品生产批号。该企业更改批号的行为由来已久,涉及品种之多,批次之广,企业管理之混乱非常惊人。
2002年9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洗不掉的恶行》为题,对该企业更改药品生产批号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极为重视,要求作为大案严肃查处。
【问题与思考】
试对该制药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
案例二:“亮菌甲素注射液”案
【案情简介】2006年4月22日和4月24日,广东省某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2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后证实是由于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截至5月19日16时,黑龙江省共查封、扣押“齐二药”生产的药品3243750支,其中5个有问题品种8476支。共涉及8个省份、5个品种、6个规格、24个批号、2058600支药品。
齐二药违反有关规定,将“二甘醇”冒充辅料丙二醇,药桶上贴的合格证是中国地矿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出据的,但产品是常州华格尔有限公司的,而购货发票却是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也就是说这批三合一的东西,在原辅料阶段就构成了假药。
假辅料通过采购、验收、检验并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丙二醇检验方法是红外光谱检测,但因没有标准图谱使这项关键的检测就是形同虚设,从而使假药流向市场,导致多人肾功能急性衰竭甚至死亡。然而,齐二药的一车间和二车间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通过了国家GMP认证验收,其中仅一车间GMP工程建设的花费就达1600万元。同时,该厂的化验室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和检测能力等方面也都是经过GMP认证通过的。
【问题与思考】
请根据本章所学内容,说明上述事件反应出这两个企业通过GMP认证后,在实施GMP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案例分析】生产者虽然都是通过了GMP但却没有严格执行GMP,没有严格要求生产药品的各个环节。其共同特征就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环节出现问题。
“齐二药”事件发生的原因是:
(1)生产和质量管理混乱。
(2)没有遵守GMP 要求对物料供应商和物料来源进行合理的评估。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第7篇
案例2:“复方蚂蚁活络胶囊”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四平神农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发布媒介为襄阳新闻广播、白山评书广播、白山新闻综合广播。
案例3:“天麻追风膏”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发布媒介为哈尔滨电视台都市资讯频道、铁岭电视台公共频道、铁岭电视台综合频道、西宁电视台新闻频道、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
案例4:“活力源口服液”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发布媒介为黑龙江新闻广播、朝阳新闻综合广播、赤峰汉语综合广播。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第8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使用本院自行研发的药事管理系统从HIS系统中调出2013年7~9月销售排名前五名药品的电子处方, 使用如下药品处方张数如下:单唾液酸神经节苷脂28张, 磷酸肌酸钠25张, 注射用兰索拉唑钠64张, 注射用丙帕他莫55张, 长春西汀10张。
1.2 处方点评依据
处方点评的依据和标准是合理用药的依据, 包括:药品说明书;药典;国家制定的各项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WHO、中华医学会以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用药指南和诊治标准;各种高等医药院校教科书以及药理学、药动学、药物治疗学、药物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循证医学的证据;达成专家共识的各项合理用药评价指标[2]。
2 结果
不合格处方张数如下:单唾液酸神经节苷脂12张, 不合格率42.9%;磷酸肌酸钠14张, 不合格率56%;注射用兰索拉唑钠41张, 不合格率64.1%;注射用丙帕他莫54张, 不合格率98.2%;长春西汀5张, 不合格率50%。
3 典型案例分析
处方1患者男, 25岁, 临床诊断:软组织损伤。处方:
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st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60 mg/st
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st
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2.00 g/st
处方点评: (1) 适应证不适宜: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能促进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功能恢复。作用机理是促进“神经重构” (包括神经细胞的生存、轴突生长和突触生长) , 对损伤后继发性神经退化有保护作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对“软组织损伤”无效。 (2)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丙帕他莫不是基本药物, 说明书限“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 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 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 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本院具有解热镇痛药中的基本药物有:赖氨匹林、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醋氯芬酸、复方乙酰水杨酸等。
处方2患者女, 23岁, 临床诊断:低钾血症心律失常。处方:
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qd, 静脉输液
注射用磷酸肌酸钠3.00 g/qd, 静脉输液
0.9%氯化钠注射液500.00 ml/qd, 静脉输液
10%氯化钾注射液1.50 g/qd, 静脉输液
10%氯化钾注射液1.00 g/qd, 冲服
处方点评: (1) 适应证不适宜:磷酸肌酸钠不是治疗“低钾血症心律失常”的适应症 (磷酸肌酸钠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 (2) 用法用量不适宜:氯化钾注射液不应口服给药。
处方3患者男, 42岁, 临床诊断:腹痛。处方:
0.9%氯化钠注射液250.00 ml/qd, 静脉输液
注射用兰索拉唑30.00 mg/qd, 静脉输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50 g/qd, 静脉输液
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10.00 mg/qd, 肌肉注射
处方点评: (1) .处方临床诊断书写不全:腹痛不能作为单独的临床诊断 (腹痛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无法用药) ; (2)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腹痛不是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3)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如果不是消化道溃疡不应使用兰索拉唑。
处方4患者男52岁, 临床诊断:高血压病。处方:
5%葡萄糖注射液250 ml塑瓶250.00 ml/qd, 静脉输液
舒血宁 (5 ml) 注射液15.00 ml/qd, 静脉输液
5%葡萄糖注射液250 ml塑瓶250.00 ml/qd, 静脉输液
长春西汀注射液20.00 mg/qd, 静脉输液
处方点评: (1) 无适应证用药:长春西汀用于改善脑梗死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严重缺血性心脏病, 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4 结论
从点评结果看, 本院排名前五药品在门急诊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应用情况, 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经药剂科提出整改意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同意: (1) 暂停单唾液酸神经节苷脂、磷酸肌酸钠、注射用兰索拉唑钠、长春西汀在门急诊的使用。 (2) 对相关医生予以处罚。 (3) 停止注射用丙帕他莫的临床供应。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 卫医管发[2010]28号.
国家重拳治理药品市场 第9篇
药品注册制度更加严格
由于国内药品研发以仿制已有标准的药品为主,对于仿制的管理相对较松,于是一些企业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出现“走捷径”、“造数据”、“假试验”等弄虚作假行为。再加上个别人违反药品注册管理制度,造成药品注册的不良风气,扰乱了正常的药品注册秩序。自2004年起,我国每年的药品注册批件均超过1万件,其中不乏弄虚作假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无疑是隐患。为了扭转这种局面,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组成38个工作组,对128家企业和234个新药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各地方局对24610个药品品种进行现场核查,严肃处理和纠正药品注册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在此期间,企业主动撤回药品注册申请和品种3049个,药监部门组织查处违规案件30件。药监部门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1000余个注射剂品种,提出了4000项标准提高项目要求。
2007年伊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方案》,对药品注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不再限于药品生产企业和待审品种本身,而是延伸到新药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单位,重点核查药品生产、研制现场,研制、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严把新药上市关。
加大GMP认证情况的检查
2006年发生的“齐二药假药案”和“欣弗劣药事件”,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但其共同特点是两个药厂都违反了GMP操作规范。2007年新年伊始发生的广州佰易药业公司免疫球蛋白质量问题,也是违规生产。
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第10篇
2014年03月28日 发布
3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坚持民生导向,始终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整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年各地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名,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发生,有力维护了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受违法犯罪的暴利驱使,滋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因素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特别是随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持续不断的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主要表现在:一是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从原料的生产销售到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制售网络遍及城乡各地,各环节异地分散,发现查证成本高。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随着物流行业、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明显增多,扩散性、欺骗性更强,消费者更容易受骗。三是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如制售、使用瘦肉精犯罪,以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为主要手段的“瘦肉精”犯罪生产源头基本打掉、主要销售网络基本摧毁后,犯罪分子变换手法,又先后出现在屠宰环节给生猪注射瘦肉精、在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现象,发现查处难度加大。
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始终绷紧保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紧密配合,大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建立了线索共享、案件移送、协同查处、联合督办、共同发布信息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针对一些传统重点领域犯罪根治难度大、多反复、易反弹的特点,坚持行政主管部门源头治理、日常监管与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双管齐下,积极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遏制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经过各部门持续不断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仍多发易发,治理难度加大,新的问题还不断出现,打击整治任务仍然繁重艰巨。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工作,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对食品药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公安部已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活动。
在广大群众的有力支持下,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保持食品药品领域法治诚信的良好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河南民权“5.24”特大病死肉案。2013年9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河南、云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生产、销售病死肉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查扣病死牛马肉80余吨,摧毁一跨7省区犯罪网络,查明2008年以来云南昭通、曲靖等地犯罪嫌疑人从当地农户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牛、马、驴,屠宰加工、贩运到省内外农贸市场、熟食摊点等,案值9000余万元。
湖北武汉闵某某等生猪非法注射沙丁胺醇案。2013年6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案,一举打掉以闵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端掉6个“黑窝点”,查获有毒有害生猪525头及注射器、沙丁胺醇药水等作案工具,抓获涉案人员38人。经查,2012年下半年以来,闵某某犯罪团伙在武汉城乡结合部控制6个屠宰点屠宰生猪,并向生猪注射沙丁胺醇。该犯罪团伙直接经营其中一个窝点,并负责向另外5个无证屠宰点供应生猪,销售“沙丁胺醇”注射剂,按每头猪40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案值3000余万元。
陕西西安李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牛肉案。2013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下,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牛肉案,抓获嫌疑人45名,捣毁“黑窝点”6个,当场收缴成品、半成品假牛肉17.5吨,案值6000余万元。
山东枣庄盖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3年6月,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移送线索,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现场查获未经检疫牛肉制品54吨,查明盖某等人通过非法渠道经由香港购入未经检疫的巴西牛肉制品,再通过物流公司运输至山东等多地,案值1400余万元。
辽宁本溪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2013年3月,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下,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缴获生产设备2套、原材料胶囊200余万板、包装物60余万套、生物降压素牌双参胶囊等20种伪劣保健食品、药品20余万盒,捣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黑窝点11处,案值2000余万元。
江苏沛县蒋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2013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江苏沛县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深海鱼油案,打掉 “黑工厂”6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假劣鱼油胶囊180万粒,查明犯罪嫌疑人蒋某从山东、江苏多家公司利用废弃深海鱼油下脚料生产伪劣鱼油250余吨,案值近1亿元。
广西柳州“5.17”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5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生产、销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捣毁生产、销售假药黑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案值2000余万元。
广东深圳“7.29”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7月29日,根据前期主动梳理排查的线索,广东深圳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联合行动,捣毁销售假药窝点8个,破获案件6起,刑事拘留14人,缴获“易瑞沙”等抗癌类假药8600余盒,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视频通话的方式低价购入高价售出,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销售假药,案值1600余万元。
湖南隆回孙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5月,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案件,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孙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查缴假药生产线2条、制假设备6台,缴获假药6000余瓶及各类假药商标、包装盒2.8万余套,查明该团伙2007年以来生产加工“骨刺风湿宁胶囊”等假药销售至湖南、湖北、广东等16个省市区,案值1000余万元。
江西省食品药品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第11篇
1、制售有毒有害豆芽案
2014年6月,江西省食药监局发现南昌市部分超市、菜场商户所销售的豆芽产品中检测出非食用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江西省食药监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跟踪排查,初步锁定了南昌市郊4个有毒有害豆芽的可疑加工地址。
2014年7月17日凌晨3时,江西省食药监局派出18名稽查人员在南昌市、区两级公安机关50余名民警的配合下,对可疑有毒有害豆芽生产加工点进行突击稽查。现场共查获了无根素260支、AB粉水剂370支、豆芽速长剂181支、豆芽多效增白王12袋、多菌灵4袋。公安机关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8名。目前,涉案的3名黑作坊负责人已被法院判刑。
2、销售有毒有害假牛肉案
2013年6月~2014年8月,瑞昌市食药监局在该市十五连菜市场内,查获50余斤未经检疫且颜色异常的冻牛肉,经DNA检测,为猪肉,且磷酸盐严重超标。食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联手,经过五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掌握了这一全国销售假牛肉的网络。2013年11月20日晚,江西南昌、山东、河南等地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扣有毒有害肉制品80余吨。2014年10月27日,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刑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添加罂粟壳火锅底料案
2014年10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西省食药监局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家狗肉火锅店中,查实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壳”,现场查获740克“罂粟壳”。经江西省食药监局行政处理后,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目前,当事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下一步将依法提起公诉。
4、制售有毒有害饺子皮案
2014年4月30日,新建县人民法院对3起饺子皮中掺硼砂案进行了集中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3名黑作坊负责人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2月,南昌市食药监部门对某高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在饺子皮等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硼砂”。经过跟踪排查,2013年12月25日晚,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新建县长堎综合大市场可疑饺子皮生产加工作坊突击检查,发现三家小作坊正在使用“硼砂”加工制作饺子皮、馄饨皮等。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2台生产设备、100多公斤硼砂、4500多公斤面粉和4台电子秤等物品。
5、网售假冒减肥保健品案
2013年12月~2014年2月,金溪县食药监局接到线索,境内有人通过淘宝网销售假冒减肥产品。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果断出击,在金溪县云林路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万某抓获,缴获假冒减肥产品胶囊成品10万余粒,半成品、成品的货值金额高达110余万元。
经查,万某于2013年4月份开始通过淘宝网购进含西布曲明、酚酞等成分的药粒、药粉,并将上述药粉加工成“纤体抑制食欲”、“强效蓝莓中药减肥产品”、“日本减肥”等假冒减肥保健产品,然后通过其经营的“中医日本蓝莓瘦身”淘宝店销往全国20多个江西省份和地区进行非法牟利。2014年2月20日,万某被金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已提起公诉。
6、销售假药白虎活络膏案
2014年3月,赣州市食药监局对赣州开往泉州东的5217/5218次列车上贩卖标示越南生产的假药白虎活络膏进行了查处。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在5217/5218次旅客列车上雇佣周某、王某、陈某等人销售白虎活络膏;嫌疑人罗某、吴某在5217/5218次旅客列车上雇佣方某、包某、肖某等人销售白虎活络膏,或者在火车站站台直接销售给旅客。
2014年3月25日,赣州市食药监局与铁路公安干警联合采取收网行动,分别在赣州火车站、赣州市章贡区龙鑫华城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罗某、吴某,并深挖出他们的上线。6月11日,假药源头的上线犯罪嫌疑刘某归案,该案涉案人员已销售白虎活络膏40余万瓶,涉案金额220余万元。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报捕,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之中。
7、网售假药“易瑞沙”案
2013年6月~2014年11月,莲花县食药监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查处了一起利用QQ聊天销售治疗癌症假药“易瑞沙”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詹某父女俩自2008年以来在山东江西省济南市从北京等地购进治疗癌症的印度产“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多吉美”等假药,然后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通过手机、QQ等联系方式,利用快递将假药销售给广东、湖南、江西、山东等多江西省的客户,销售假药金额高达2048万元。
2014年11月,莲花县人民法院判处詹某父女俩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网售假药“神效脚气喷剂”案
2014年6月,吉安市吉州区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了网售假药“神效脚气喷剂”案。2014年7月18日,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安福县城某出租屋内查获该生产、销售假药的窝点,当场缴获“神效脚气喷剂”成品药105瓶、“神效冻疮喷剂”成品药65瓶、乙醇消毒液30瓶、粉碎机一台、灌装机一台、打码机一台,拘留嫌疑人1名。当事人因无证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9、非法经营含麻黄碱药品案
2013年6月~2014年3月,南昌县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莲塘镇澄碧湖边有非法交易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俗称“摇头水”)行为。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送货人被抓获,执法人员当场在其送货的面包车内查获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28件3360瓶。
南昌县食药监局顺藤摸瓜,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某小区内,查获其同伙储存“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等药品的仓库。执法人员跟踪尾随另一犯罪嫌疑人至南昌市青云谱区的居住民房内,查获储存“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的仓库,查获30多件含麻黄碱易制毒类化学药品,货值金额达40余万元。2014年3月,该案主要人员熊某、于某、胡某被南昌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等有期徒刑。
10、非法买卖易制毒药品案
药品市场营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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