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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精选8篇)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1篇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70-2005)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气体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建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

5.1.2 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5.1.2.1 经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1.2.2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1.2.3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5.1.2.4 竣工报告。

5.1.2.5 设计说明书。

5.1.2.6 调试报告。

5..1.2.7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5.1.2.8 系统组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5.1.3 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场所和设备:

5.1.3.1 防护区和贮瓶间。

5.1.3.2 系统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

5.1.3.3 与气体灭火系统联动的有关设备。

5.1.3.4 有关的安全设施。

5.1.4 竣工验收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的表格形式可按气体灭火系统的结构形式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1.5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气体灭火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2 防护区和贮瓶间验收

5.2.1 防护区的划分、用途、位置、开口、通风、几何尺寸、环境温度及可燃物的种类与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5.2.2 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2.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5.2.2.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5.2.2.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5.2.2.4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5.2.2.5 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5.2.3 贮瓶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及地下贮瓶间机械排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5.3 设备验收

5.3.1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灭火剂的充装量和贮存压力,以及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2 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应按实际安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总数(不足5个的按5个计)的20%进行称重抽查。

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贮存压力应逐个检查。

5.3.3 集流管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和集流管上泄压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4 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气动驱动装置中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气动管道的规格、布置、连接方式和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5 选择阀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固定和标志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6 设备的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名称的耐久标志。手动操作装置均应有加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

5.3.7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和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8 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喷孔方向,固定方法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4 系统功能验收

5.4.1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下列试验:

5.4.1.1 按防护区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进行模拟启动试验。

5.4.1.2 按防护区总数(不足10个按10个计)的10%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5.4.2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时,应先关断有关灭火剂贮存容器上的驱动器,安上相适应的指示灯泡、压力表或其他相应装置,再使被试防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接受模拟火灾信号。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2.1 指示灯泡显示正常或压力表测定的气压足以驱动容器阀和选择阀的要求。

5.4.2.2 有关的声、光报警装置均能发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信号。

5.4.2.3 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5.4.3 模拟喷气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和第4.2.4条的规定。

5.4.4 当模拟喷气试验结果达不到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时,功能检验为不合格,应在排除故障后对全部防护区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2篇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为抑制作用,灭火药剂遇高温自行分解,并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使空气中游离氧的数量减少,阻止燃烧链,使燃烧不能继续。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操作规程

1、系统的启动方式为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手动控制三种。

一般情况下使用手动控制,在保护区无人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自动控制,当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不能执行时,应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建议不采用)。

2、自动控制:按下灭火控制器上的“自动”

键,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情时,温感和烟感给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灭火控制器接收到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发出联动指令,经过30 秒,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与保护区域内相应的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3、手动控制:按下灭火控制器上“手动”键,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可按下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的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状态时,若发生误报等现象时也可手动按下控制器上的停止及复位键将报警关闭)。

4、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时,灭火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离现场,拔出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上的安全卡套,压下圆头把手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实施灭火。

(因储气罐压力较高,手动操作危险性很大,一般不建议手动操作)。

5、当控制器发生误报、或在延时时间内发现异常情况下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器上停止按钮或紧急控制盒内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停止灭火指令的发出。

6、本系统灭火使用后,应及时通知维保人员对下列部件进行复位,方可继续使用:

1)控制盘复位(详见说明书)2)电磁阀更换新膜片,恢复原工作状态。

3)启动钢瓶重新充装启动气体。

4)将被释放过的选择阀复位。

5)检查单向阀是否复位。

6)容器阀恢复原工作状态。

7)重新充装灭火剂。

8)所有拆卸过的管路,必须安装正确,保证密封。

三、灭火系统检查和维护

(一)、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灭火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密封要求严。为了确保工作的可靠性,(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二)、应按规定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对系统的定期检查应做好记录,记录由检查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每月一次对本系统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对储存容器、选择阀、灭火剂流动管路单向阀、压力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部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每个储瓶内灭火剂的压力指示值应在绿色区域内。

3、启动瓶氮气的压力指示值应在5MPa 以上。

(四)、每年二次对本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查规定外,还包括:

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灭火剂储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压力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现象。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无损伤与堵塞现象。

6、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7、用标准压力显示器检验储瓶内压力和检漏用压力显示器的准确性。

(五)、每五年一次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及年检查规定外,还应包括:

1、对管网系统进行强度和气密性实验。

2、对管网阀件及启动瓶组件进行拆洗重装、重新实验。

3、对全系统重新进行调试。

四、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环境温度为:-10℃~50℃,相对湿度≤95%(40℃±2℃)。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3篇

1 国内外气体消防产品标准及规范

随着气体灭火系统的广泛应用,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工业发达国家先后颁布了气体灭火系统的相关产品标准和应用规范, 为规范气体灭火系统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1989年起, 我国在参考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气体灭火系统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的经验, 先后起草并发布实施14个气体灭火系统的产品标准和应用规范, 其涵盖产品类型、技术要求及相关设计标准基本和国际、国外标准保持一致。同时, 根据我国气体灭火系统产品设计和应用的实际经验, 部分技术条款中也增加了适合于我国国情的条款。对于部分气体灭火产品, 如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探火管灭火装置等, 国外虽然有相应的应用实例, 但还未制订相应的标准或规范, 我国已完成了上述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 为这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依据, 促进了产品的广泛应用。

国内已颁布的气体灭火系统产品标准和规范有:GB795-1989《卤代烷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796-1989《卤代烷灭火系统喷嘴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 13-2006《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GB14103-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选择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4-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单向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5-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阀驱动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6-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压力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669-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70-2006《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 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19572-200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312-2012《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ISO及工业发达国家已颁布的气体灭火系统产品标准和规范有:EN 12094-1~20《固定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部件》, ISO 6183:1990《消防设备室内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与安装》, ISO 14520-1~15:2006《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 NFPA 1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标准》, NFPA 12A《哈龙1301灭火系统标准》, NFPA 200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标准》, VDS 2380《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VDS 2381《卤代烃气体灭火系统》, UL2166《卤代烃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标准》, UL 2127《惰性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标准》, CEA 4007《CO2灭火系统设计及安装》, ISO/TS 13075《气体灭火系统预设计灭火系统流量计算方法及验证试验》。

2 国内外标准、规范相关技术指标比对分析

2.1 NFPA 2001 与GB 25972-2010 和GB 50370-2005的对比

(1) 新型灭火剂的要求。NFPA 2001表1.4.1.2中列出的灭火剂中增加了两种新型灭火剂, 分别为FK-5-1-12 (俗称“NOVEC1230”) 和HFC Blend B, 并明确了选择并使用新型灭火剂的原则。我国标准中还未提及上述两种灭火剂。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01年颁布的公消[2001]2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FK-5-1-12 和HFC Blend B未包括在内, 主要是因为这两种灭火剂是近几年研发出的产品, 其中FK-5-1-12已经在美国、欧洲、日本等有广泛的应用, HFC Blend B灭火剂的应用还未见到详细的报道。

据国外资料报道, FK-5-1-12具有良好的灭火性能和环保性能, 其环保性能优于我国目前使用的七氟丙烷、三氟甲烷灭火剂。建议尽早开展这两种灭火剂的研究和评价工作, 确保能科学、合理使用新型环保灭火剂。

(2) 对人员疏散的要求。NFPA 2001中规定, 当人员疏散的时间大于30s但小于1min时, 使用的灭火剂浓度不应超过LOAEL值;当使用的灭火剂浓度超过LOA-EL值时, 人员应在30s内完全撤离;预报警和延时时间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我国相关规范中仅规定, 灭火系统启动前应有30s的延时时间。实际应用中, 有些场所的灭火浓度超过LOAEL值, 但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这一条可以在今后的相关规范制订中参考。

(3) 暴露时间规定。NFPA 2001表1.5.1.2.1 (c) 中列出了人员能够安全暴露在不同七氟丙烷浓度下的最大允许时间。七氟丙烷浓度越大, 人员暴露在其中的时间越短。GB 50370中虽然未提供人员暴露在不同七氟丙烷浓度下的时间, 但规定设计浓度不应大于七氟丙烷的LOAEL值, 这样能够确保人员的安全。

(4) 锁止阀或紧急停止机构。NFPA 2001中3.3.17提到的锁止阀, CEA 4007中提到的紧急停止机构, 都是指在气源和喷嘴之间的管道上应安装能手动操作的阀门, 通过关闭阀门阻止灭火剂流向保护区域。设置锁止阀的目的是当系统发生误启动时, 可通过人工操作截止灭火剂喷向防护区, 防止造成保护区内人员和财产损伤。我国标准或规范中未对此做出规定, 其原因有以下几点:操作人员通常距离储瓶间较远, 不能立即到达储瓶间关闭锁止阀;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喷射时间较短, 如卤代烷烃类灭火系统喷射时间不大于10s,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喷射时间不大于60s, 一旦灭火系统启动, 操作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到达现场;通过手动关闭锁止阀截止灭火剂流动, 如果设置不当, 对操作人员存在潜在的危险。因此, 标准中设置锁止阀可以在灭火系统误启动时提高保护区内人员的安全性, 但也存在一定的危险, 应根据需要适当制订相关条款。

(5) 灭火剂要求。NFPA2001中4.1.2分别对卤代烷烃灭火剂、惰性气体灭火剂、HCFC Blend A灭火剂、HFC Blend B灭火剂进行了相关规定。对卤代烷烃灭火剂分别规定了灭火剂纯度、酸度、水分、残留物;对惰性气体灭火剂分别规定了不同组分的成分、水分;对HCFC Blend A灭火剂规定了不同组分的含量;对HFC Blend B灭火剂规定了不同组分的含量。我国气体灭火剂标准分别有GB 18614-2002《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和GB 20128-2006《惰性气体灭火剂》, 其他洁净气体灭火剂未制订相应的标准。NFPA 2001 中仅对气体灭火剂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定, 未对其他性能提出要求;我国气体灭火剂标准不但规定了共性的要求, 而且对气体灭火剂的其他性能进行了规定。建议制订其他灭火剂时参考NFPA 2001中的相关规定。

(6) 惰性气体灭火剂温度压力要求。NFPA 2001表4.2.1.1.1 (a) 中规定了减压装置上游的压力和贮存压力为30 MPa的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而GB 25972-2010中未对30 MPa灭火系统进行规定。压力等级30 MPa的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输送距离长、瓶组数少等优点, 建议开展相关研究, 并进行可行性评价, 探讨其在我国应用的可行性。

(7) 通风开口关闭。NFPA 2001中规定不能关闭的开口或通风管道应作为全淹没系统的一部分;通风系统不关闭时, 增加药剂补偿量维持相应的浓度, 确保灭火安全。GB 50370中3.2.9 条规定“灭火剂喷放前, 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其要求就是要防护区内所有开口在灭火剂喷放前均关闭。但实际工况中, 有很多开口都存在不能关闭的状况, 且GB 50370中未规定开口的补偿量的计算问题。关于开口补偿量的计算问题也是规范制订中需要研究的课题。

(8) 不同火灾浓度的确定。NFPA 2001中规定了A、B、C类火灾的最小设计浓度的确定方法, GB 50370标准中3.3.6条规定“实际应用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对A、B、C类火灾未做详细规定, 此项可作为我国今后制订标准或规范的技术依据。

(9) 灭火剂量计算。NFPA 2001的5.5.1*中表述了哈龙灭火剂量的计算公式, 公式中包括了由于气体膨胀而在空间中产生的允许泄漏, GB 50370中未规定此项参数。实际试验证明, 气体遇火后能膨胀, 考虑气体膨胀产生的泄漏是合理的。

NFPA 2001的5.5.2*中表述了惰性气体灭火剂量的计算公式, 公式中包含了一般的泄漏, 还有两个等效变化式, 也可以用来计算惰性气体灭火剂量。这两个变换的公式在国家标准中还没有出现过, 在以后标准进行修订的时候, 可将这个公式作为参考。

(10)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喷射时间。NFPA 2001 的5.7.1.2.2*中规定: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对A类火和C类火喷射时间延长至120s, B类火喷射时间60s。惰性气体扑灭A类火和C类火时, 喷射时间越长, 灭火可靠性越高。因此, 对A类火和C类火喷射时间延长至120s, 这一点也会是我国标准下一步修订的关键技术参数。

(11) 容器检查。NFPA 2001 的7.2 中规定:美国DOT、加拿大CTC或类似机构规定, 自上次检查之日起, 使用5年以上的压力容器如果没有进行重新检验不应进行再充装。对贮存卤代烷烃类灭火剂的压力容器, 应按照49CFR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处于准工作状态且没有释放过的压力容器, 如果需要, 每5年或更高频率地对容器进行外部全面检查。外部检查应满足CCGA C-6第3部分的要求, 除非容器带压不需要清空或打标记。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检查应满足如下两条要求:每个容器应有永久性标记;提供适当的检查报告。应为系统的使用者或权威机构代表提供一份完整检查报告复印件, 系统使用期内应完整保留检查报告复印件。当外观检查发现容器有损坏现象, 应对容器进行额外强度试验。国内标准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 对容器寿命、外观检查等都未做相应的规定, 且容器的检查、检验也是气体灭火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一项难题。我国在制订相关标准时可参考采用该项条款的技术要求。

(12) 保护空间检查。NFPA 2001的7.4中规定:至少每12个月对洁净气体保护空间进行检查, 以确定保护空间是否有渗漏而导致灭火剂泄漏的情况, 或其他改变保护空间容积的情况发生。当检查发现保护空间不能维持灭火剂浓度时, 应重新对此进行修正。如果还存在不确定情况, 应对封闭空间重新进行试验以满足相应的要求。对保护空间的检查要求, 国内标准没有规定。实际应用中, 保护空间有可能会出现改变容积或出现开口的情况, 这样, 原来的设计就不能满足要求, 应重新进行设计计算, 防止出现灭火剂泄漏或浓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

2.2CEA 4007 与GB 16669、GB 19572、GB 50263、GB50193-2010的对比分析

(1) 封闭空间泄压口的计算公式。CEA 4007 附录A9中列出了封闭空间泄压口的计算公式, 是计算泄压口的通用公式, 可为制订其他气体灭火系统泄压口的计算提供技术依据。

(2) 保护空间耐火性能要求。CEA 4007的2.1.7中规定:如果保护物或保护空间有开口, 且在发生火灾时处于开启状态, 保护物距离墙壁距离小于5m, 建筑物的墙壁应至少承受30min的燃烧或由不燃材料制造, 确保封闭空间完整直至抑制时间结束。国内规范中对此没有做具体规定。

(3) 备用设置原则。CEA 4007的2.5中规定了与设计量等同的备用量设置原则:保护5个或以上防护区的系统;在36h内无法更换的系统。GB 50193 中的规定“3.1.5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 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 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 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国内外标准规定技术条款基本相同, 只是在备用量及更换时间上有区别, 建议采用国外标准规定的技术, 避免火灾发生时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2.3 UL 2166、UL 2127与GB 25972-2010的对比分析

(1) 流量计算。UL 2166、UL 2127中都有具体规定, 国外进行系统认证时, 将灭火系统硬件和流量计算软件一并提交给权威机构进行验证。我国对气体灭火系统的认证模式目前是型式检验, 按照GB 25972的要求仅对系统及部件进行相关试验, 而对灭火系统软件不做认证要求, 这也是我国与国外标准的最大不同点。

软件和硬件均是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基础, 只有二者相互配合, 才能科学、合理地设计灭火系统, 确保系统有效扑灭火灾。GB 50370 提供了七氟丙烷和IG541 灭火系统的通用计算公式, 各个厂家阀门、管接件的等效长度各有差别, 在通用公式的基础上, 还应完善各自的计算程序, 但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未做到这一点。2013年, 我国制订了灭火系统软件认证工作的标准, 该标准等效采用了ISO 13075国际标准, 这一标准的颁布将会近一步推进气体灭火系统软件的认证工作。但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建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适时将流量计算的要求纳入到GB 25972-2010中。

(2) 30d温升试验。UL 2127和UL 2166的26.1中规定的30d温升试验, 考虑到了灭火剂瓶组在运输和储存中可能存在的两种状态, 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GB25972中没有专门的30d温升试验, 而是将这项试验与温度循环试验结合进行, 只在垂直方向进行试验, 在标准的修订中应考虑此项内容。

(3) 阀门工作可靠性试验。UL 2127和UL 2166的29.1中规定的阀门工作可靠性试验要求完成500次循环动作试验, 而GB 25972中要求是常温下100次, 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下10 次, 我国标准规定的严格程度没有UL标准高。可靠性是灭火系统动作的关键, 提高系统阀门可靠性是保证系统正常动作的关键, 建议我国标准中对可靠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4) 阀门的密封试验和加压试验。UL 2166 和UL2127的24.1和25.1中对阀门进行密封试验和加压试验时, 保压时间都是1min, 而GB 25972要求是5min。由试验经验可知, 1min时间太短, 不能完全说明部件的密封性能和强度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GB 25972的要求更为科学、合理。

(5) 超压试验。UL 2166的25.6和UL 2127的25.4中超压试验规定系统不设泄压装置的, 在至少小于或等于8倍的21°C温度下的最大工作压力下系统中的部件不得被冲出来。GB 25972没有针对系统不设泄压装置的试验要求, 而是要求系统必须要设置泄压装置, 以防超压造成部件或者容器破裂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项考虑更为全面、科学和安全。

对于部分气体灭火产品, 如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探火管灭火装置等, 国外虽然有相应的应用实例, 但还未制订相应的标准或规范。我国已完成了上述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 为这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依据, 促进了产品的广泛应用。

3 结束语

笔者分析对比了国内外气体灭火系统标准规范技术水平、产品涵盖范围、计算软件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对差异较为明显的标准进行分析比对, 对国外标准中先进的条款内容进行了评价, 并提出学习借鉴建议, 同时, 对我国标准中先进的内容进行了肯定, 为标准管理者和制定者提供相关信息, 为积极开展相关产品的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摘要:介绍国内外现有的气体灭火系统产品标准和规范, 并通过翻译、整理和研究, 分析比对, 分析了国内外气体灭火系统标准规范在产品涵盖范围、技术水平、计算软件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分析, 评价了国外标准规范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专业技术、产品及标准规范的影响, 提出了对制修订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标准规范的建议。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4篇

【关键字】气体灭火;安全性;设置

实际生活中为满足一些电力行业的特殊功能区域的灭火,传统的灭火系统将被新型的气体灭火系统所取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气体灭火系统的种类众多,但仍然无法做到十全十美。虽然各自都有相应的优缺点,但我们可以物尽其用。通过对常用各种气体灭火在电力系统应用的了解,更好地应用于各种场合。正如人们环保意识的变化,气体灭火技术也在向人们预期的方向发展,并在未来的消防补救措施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气体灭火系统安全性问题

如果气体灭火系统生产厂商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那么由于气体灭火系统各组件强度问题而引发物理爆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下面就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来进行分析。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在允许的储存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为27.6±1.4MPa。标准中要求对IG-541混合气体储存容器和容器阀在型式试验时进行60MPa的超压强度试验,并要求对每只进行30MPa液压强度试验。这些试验是部件强度的保证。为了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标准还要求在容器阀上设置27.6±1.4MPa动作范围的安全泄压装置。这也就是说在非正常升压情况下,容器内的压力最高可达到29MPa,这相对与液压强度试验压力还是小的。为了保证集流管与管网的安全,标准也要求在集流管上设置动作压力范围27.6±1.4MPa的安全泄压装置。从受压容器的角度分析,其物理爆炸的危险性还是存在的。比如十分严重的机械撞击就可能引发物理爆炸。对管网而言,由于平时处于非受压状态,不存在物理爆炸的前提条件。如果管网不按规范进行选材和施工的话在灭火剂释放时就会可能产生物理爆炸。

2、气体灭火系统的特点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采用化学抑制的灭火机理,灭火效果相对较好,虽然对臭氧层没有损耗,但是有一定的温室效应,而且七氟丙烷在高温条件下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HF,故一般系统设计喷放时间都会比较短,同时留有不少于30S的延迟启动时间,方便大家逃离火灾现场。惰性气体(IG-541)灭火系统不同于前者,是由窒息作用达到灭火效果,降低氧的浓度,窒息燃烧扑灭火灾。高压二氧化碳(CO2)灭火系统和低压二氧化碳(CO2)灭火系统,在灭火时不仅隔绝空气中的氧,而且在吸热过程中降低了室内的温度,可是却是温室效应的主宰者。高压CO2储压较高,充装密度60%~68%,设计压力为15.0MPa,灭火剂释放时容易造成围护结构和被保护物的损害。虽然原料造价非常低,且没有有害气体的分解,但是对设备有一定影响。同时,CO2浓度过高使人窒息,故只能在人员稀少的场所使用。二者不同之处相对而言,前者使用压力高、占地面积大,后者的维护管理费用较高。气溶胶灭火系统目前较多的是热气溶胶,通过灭火剂的燃烧反应,产生的高温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热气溶胶以负催化,窒息等原理灭火;灭火后有残留物,属于非洁净灭火剂,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呈电中性,虽容易清除,但残留的微粒尘中含有的金属氧化物、碳酸盐、碳酸氢盐,在遇到水分时呈弱碱性,对特定的设备也可造成一定的损害。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同于气溶胶产生的高温会引起一定危险,因为灭火剂是干燥、流动性好的微细固体粉粒,且可在瞬间灭火,更好地保障了人员的财产安全。既不污染环境、方便清扫,又对人体无毒害。可是价格昂贵,在灭火过程中可见度低,影响人员逃生。

3、气体灭火在电力系统中应用分析

3.1最新成果分析

电力启动60E——新型S型气溶胶灭火剂是目前国际市场上技术最为领先的一种灭火产品,其中防护于A、B、E类火灾其设计用量需100克,当防护于C类火灾,其设计用量仅需70克。S型气溶胶灭火效率也远高于其它灭火系统,灭火效率大约是CO2的17倍、混合惰性气体的13倍、七氟丙烷的9倍、海龙的4倍。其特点为,绿色环保产品:洁净性好,大气臭氧层破坏能力指数=0,全球温室效应能力指数=0;不锈钢合金钢瓶不会被腐蚀、无泄压、无泄漏、低维护保养;通过天消所灭火测试与认证;灭火无残留:2um以下的灭火药剂释放,易于消散在空气之中。其微粒量比一个月内闭计算机房自然降落的灰尘量还少;体积轻巧:较其它灭火系统体积及重量可减少90%,不占用防护区间;易于安装:不需要高压容器或是复杂配管网,节省空间及昂贵的安装成本;设计方便、适应范围性广;使用年限长达10年,优于其它同类S型气溶胶。主要适用于电信机房计算机房通信基站中继站中继站配电柜数据处理室远程控制室精密设备配电柜、电缆隧道电缆井电缆沟狭窄空间发电机房绝缘油库变电站UPS系统各种发电厂设备内、轧机设备间电子仪器控制室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变压室、可燃性液体储存区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隧道电缆井配电柜开关柜、列车机车铁路源线信号站变电所车站信号楼高速公路信号站汽车引擎间涡轮机房船舶引擎室以及NC和其它高价机器高价移动设备。

3.2设计参数分析

气体灭火系统具体到某一工程设计中有不同的设计方法,当然要以满足我国现行的设计规范以及某一工程的特点为原则而设计,其中系统的设计用量,灭火剂喷放时间,喷嘴及管网布置,管网尺寸,喷嘴型号更为重要。通常在设计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灭火剂喷放时间应遵循规范要求进行选取,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选取喷放时间时应注意到固体深位火灾与表面火灾的区别等。二是灭火系统管网设计应充分考虑系统释放时灭火剂在防护区内的均匀性,并认真进行设计计算,以计算来确定管网尺寸和喷嘴型号,并对灭火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在符合灭火剂喷放时间的前提下,管网尺寸越小越经济合理。

4、结束语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5篇

江边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制: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一、工程项目概况

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部九龙县,是以发电为主的高水头引水式电站。电站闸址距九龙县城约62km,距州府康定308km,至凉山州冕宁县148km,至成昆泸沽火车站183km,闸址和厂址边均有215 省道通过,对外交通比较方便。

配套特种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分别安装于地下厂房中央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营地中央控制室共3套IG541钢瓶灭火系统;四号主变室、营地电气库房、弱电机房、档案室共配置5套七氟炳烷预制灭火系统。消防钢瓶设备于2011年安装至今,未进行过气体钢瓶检测。依据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第69条规定,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IG541气瓶、二氧化碳气瓶、七氟丙烷气瓶)消防中常用三大气体钢瓶属于其中。为防止气瓶出现不安全事件,需要对特种消防钢瓶进行检测。

二、服务范围

地下厂房、营地区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气瓶及启动瓶检测充装

三、技术标准

本次检测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的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行政法规))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0004-2009 6.《特种设备安全法》;7.《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0.消防用无缝钢瓶检测相关标准及规定;

四、服务内容

1.本规范书提出该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项目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检测项目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检测前,应挨个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2.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如果供方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投标方应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

4.供方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供方方须在报名后第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方索取钢瓶技术参数,及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6.供方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性文件进行了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规定正规报告

7.供方提供“三证”以外,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取得公安部认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提供3年内至少有实施过与本招标检测相类似业绩,并提供三个以上。

8.本投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9.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文件、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10.11.12.13.14.15.16.17.18.19.气瓶装车、卸车、运输、登记、将检测完毕的钢瓶装车运输至现场; 无缝钢瓶瓶体厚度;气瓶水压和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 气瓶爆破安全系数;

瓶体金属材料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 瓶头阀维修、密封件更换、安全泄压装置测试; 钢瓶除锈补漆; 气体充装。

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协商确认。

五、服务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检测前,应挨个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1.外观检查:

应挨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夹层,皱褶,腐蚀,热损伤等缺陷。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层等缺陷的,按报废处理。2.音响检查:

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瓶,应逐个进行音响检查。用木锤或重约250克的小铜锤轻击瓶体,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韵律感,则此项检验合格。3.瓶口螺纹检查:

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对高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两牙的缺口。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它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可用符合GB/8336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4.内部检查:

应用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逐个对气瓶进行内部检查。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层或凹坑的气瓶应报废。5.重量与容积测定:

气瓶必须逐个进行重量与容积检查。气瓶现重量与制造标志重量的差值大于5%时,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时,气瓶报废。6.水压试验:

气瓶必须逐个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装置,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GB/T9251的要求。气瓶在试验压力下的保压时间,不少于两分钟。水压试验时,瓶体出现渗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的气瓶应报废。7.内部干燥:

气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采用内加温或外加温方法进行内部一般干燥。干燥的温度控制在70-80度,干燥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8.瓶阀检验与装配:

阀体与其它部件 不得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严重损失,有这些情况的,必须更换瓶头阀。更换瓶阀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在装配瓶阀之前,必须对瓶阀进行气密性试验。9.气密性试验:

气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必须逐个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装置和方法应符合GB/T12137的要求,试验压力应等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盛装高纯或混合气体的气瓶,应用浸水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气瓶浸水保压时间不少于两分钟,保压期间不得有渗漏或压力回降现象。气瓶气密性试验时,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渗漏的气瓶应报废。10.检验后的工作:

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出具检验合格证。11.充气:

对合格的气瓶,充装合格的混合气体。按流程先充装液态二氧化碳,在充装氩气,在充装氮气,称重合格后,保压24小时,压力在绿区范围内。

六、服务时间

消防气体钢瓶检测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七、报告出具及其它事项

1.需方提供特殊消防钢瓶原始资料参数。

2.一次性提供,所有需检测的消防气体钢瓶所对应规格型号的临时替用钢瓶,临时替换出现场的所有需检瓶并运走检测,检测完成后再运到现场恢复安装。3.供方中标后自行将钢瓶拉运至投标方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气瓶检测工作。

4.供方出具国家质监部门颁发认可质量保证程序书及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资质文件及报告,并盖检测部门公章。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第6篇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验收项目分类验收项目

验收

结论

技术资料审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中间;

3.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4.竣工报告;

5.设计说明书;

6.调试记录;

7.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8.系统组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9.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防护区和

贮瓶间检查

1.防护区的设置条件;

2.防护区的安全设施;

3.贮瓶间的设置条件;

4.贮瓶间的安全设施;

管道和系统

组件检查

1.管道及其附件的型号,规格,布置和安装质量;

2.支,吊架的数量,位置和安装质量;

3.喷嘴的型号,规格,标志和安装质量;

4.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数量,型号,规格,标志,安装位

置,灭火剂充装量,贮存压力和安装质量;

5.集流管的安装质量和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

6.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标志,安装位置和安装质量;

7.选择阀的数量,型号,规格,标志,安装位置和安装质量;

8.贮瓶间设备的手动操作点标志;

系统功能试验

1.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2.模拟喷气试验

验收组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组长签名: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7篇

FM-200灭火系统一、概述

在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仓库设有一套全封闭组合分配式FM-200型气体灭火系统。在仓库内分为三个防护区。设置组合分配式FM-200型灭火装置一组(195kg/600LB气罐4个)。产品为进口美国KIDDE公司产品。与仓库的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为单独的系统,采用美国NOTIFIER公司的RP-1002一套。

本工程施工前期、中期及交工验收必须遵守国家公安消防有关规定,听取*****市消防支队的现场指导,竣工后经****消防支队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执行依据和标准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045-95)

2.《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 116-88)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7.FM-200型气体灭火系统及NOTIFIE RP-1002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产品说明书

三、系统组成及功能

1. 本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有组合分配式一组,分别有195kg/600LB的FM-200气罐(储瓶)4个。装有FM-200灭火剂1172kg。每一组均配有检修阀、瓶头阀、集流管、泄压阀、选择阀、管路、喷嘴、手动操作系统。还有压力传感器与NOTIFIE RP-1002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系统。

2.仓库的储瓶组设置于-1F。

3.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系统为美国NOTIFIE公司的RP-1002系统。火灾探测器采用感烟型和感温型。本系统包含气体灭火系统所需的全部联动设置。

⑴气体灭火系统设置与大仓库SIMPLEX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联动的的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系统。

⑵仓库分为三个保护区域,共有3个防护分区。每个防护分区划为一个火警探测区。

⑶ 在主防护分区设有一台NOTIFIE RP-1002,完成全部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控制。在消防中心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可以显示各个气体灭火防护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状态。消防中心联动台上,可以显示及控制各气体灭火分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的动作。该处安排消防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监视火警,及时处理火警。特别是准备随时到气体灭火控制间,紧急手动施放灭火气体进行灭火或警急切断误动作对灭火剂释放的启动。

⑷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在保护区设置

感烟探测器及感温探测器探测火警。在每一个火警探测区都能产生两个互相独立的火警信号。在一个气体灭火保护区内任何一个火警探测区内出现感烟探测器报警信号时,该区的声报警器报警,同时,消防中心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并指示出火警部位。

⑸ 消防联动

①在一个火警探测区内只出现感烟探测器报警信号时,NOTIFIE RP-1002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则根据用户设定值判断自动灭火动作,同时发出报警信号通知值班人员。

② 在一个气体灭火火警探测区内出现感温探测器报警信号时,NOTIFIE RP-1002立即指令该区的声光报警器报警。在设定的时间隔后,NOTIFIE RP-1002打开相应瓶头阀、选择阀向所在气体灭火保护区施放FM-200进行灭火。此时,NOTIFIE RP-1002根据喷气压力开关的动作,显示出FM-200的释放,点亮气体释放灯。同时,向消防中心集中报警器报告施放FM-200的保护区代号。

③在一个火警探测区内只出现感烟探测器报警信号时,NOTIFIE RP-1002指令该区发出声报警。并联动SIMPLEX主机使本层及相邻仓库层发出声光报警,停本层及相邻仓库层空调,截断本层及相邻仓库层非消防电源,并接收显示反馈信号。

现场机柜室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探讨 第8篇

针对上述项目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 防护区特点

根据设计要求,石油化工厂区内的现场机柜室等机房正常时通常无需值守,只有在开工期间或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检测、维修、调试期间技术人员才会因工作需要而做短暂停留。由于现场机柜室的面积及空间相对较大,厂区配备的消防员、安全员距离较远,当有火灾险情发生时,无法及时救援,且很难仅靠机柜室自配的小型灭火器扑灭已燃起的大火。因此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配备和安装可以及时有效的保护机电设备及辅助设施。

机柜间着火后危险性大、损失严重、危险等级为中级,火灾种类为A、E类。根据相关火灾数据表明,工业厂房火灾相当部分是由电缆引起的。机柜间大量使用电缆,由于电缆起着输配电、传输信号的功能,其本身携带巨大能量,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不易控制。一般情况下成组电缆着火易发展成为深位火灾,由于受到上部或周围电缆或电缆桥架的遮挡,当底部或中间的电缆着火后,灭火介质难以到达,火灾不易扑灭。美国电缆耐火研究实验表明阻燃电缆不仅支持燃烧,而且其火灾比普通非阻燃电缆即含聚氯乙烯的电缆更难扑灭。电缆的深位火灾需要较高浓度的灭火浓度和长时间的灭火剂浸渍才能被扑灭。

2 灭火剂的选用

灭火剂的选用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被保护对象的特点,灭火剂的适用范围、灭火效率、灭火剂的用量及储存、灭火剂的毒性、管网造价及总投资等。目前市场上气体灭火剂主要包括卤代烷烃类、二氧化碳、新型惰性气体、Novec1230等。

卤代烷烃类气 体灭火剂 中七氟丙 烷HFC227ea应用较为广泛。七氟丙烷为无色无味气体,常温常压下密度约为空气密度的6倍,在大于2. 4 MPa的压力下呈液态储存,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良好,释放后无残留物。其优点是扑救范围广、效率高,能有效扑救A、B、C类及电气火灾,毒性较低,臭氧层消耗减潜能值( ODP值) 为0,不会破坏臭氧层。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首先是药剂较贵,其次是其灭火机理为打断燃烧链,灭火时遇热分解会产生大量高浓度的氟化氢气体。

二氧化碳( CO2) 是一种传统的惰性气体,常温下无色无味,具有不导电、不助燃、不燃烧等特点。其灭火机理为通过吸热气化、窒息的物理灭火,适用于扑救A、B、C类及电气火灾,可用于局部应用灭火以及扑灭深位火灾。灭火时不会产生有毒害气体,不会对设备造成二次伤害,而且价格便宜。其缺点在于对人体有窒息作用。若需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安装使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新型惰性气体主要有四种: IG-541、IG-55、OG-01和IG-100。其中IG-541在我国应用广泛,技术上相对成熟。与二氧化碳灭火机理一样,IG-541灭火剂的灭火机理为窒息作用的物理灭火。灭火剂由大气层中现有的二氧化碳、氮气、氩气混合组成,灭火时无热分解物质产生,无残留,无腐蚀性。通常状态下,大气中氧气( O2) 含量为21% ,二氧化碳 ( CO2) 的含量约为1% 。当释放IG-541灭火剂后, 防护区内 氧气的浓 度降至12. 5% 以下, 而二氧化碳 ( CO2) 的浓度上升至2% ~ 5% 。实验表明人在这种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仅仅是心跳加快,出防护区后很快能够恢复正常。IG-541灭火剂的组成为无色透明的惰性气体,喷放时不会降低能见度妨碍现场人员火场逃生。但是由于IG-541灭火剂组成均为惰性气体,其在15 MPa压力下储存状态为气态,导致钢瓶、释放软管等设备多、造价高、储瓶间占用场地大,在空间紧张的地方受制约严重。

Novec1230灭火剂化学名为全氟己酮,化学代号为FK-5-1-12,分子式为CF3CF2C ( O ) CF( CF3)2,属于氟化酮类,是美国3M公司于2001年开发的新型环保灭火剂。其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绝缘且无腐蚀性; 沸点仅为48℃,挥发性强,喷放后会迅速汽化并以气态形式存在。液态储存、环保、无毒是Novec1230灭火剂突出的优点。其符合NFPA 2001标准对清洁灭火剂的有关要求,在欧美国家已经被广泛使用。其缺点是Novec1230灭火剂还没有实现国产化,价格相对其它灭火剂较高,同时中国没有颁布相应的设计规范。

以上比较了七氟丙烷、二氧化碳、IG-541、Novec1230等灭火剂的优劣。虽然本文论述的项目选用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但总体来说,二氧化碳更为环保、便宜,可有效扑灭成组电缆的深位火灾,同时对设备无二次伤害,适合无人值守的防护区。因此,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该是更优的选择。

3 气体防护区划分、管网灭火系统与预制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

根据《气体 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 ( GB50370—2005) 中第3. 2. 4条第1点“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防护区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其条文解释中对含吊顶和地板下的空间防护区表述为“对于含吊顶或地板下的防护区,各层面相邻,管网分配方便,在设计计算上比较容易保证灭火剂的管网流量分配,为节省设备投资和工程费用,可考虑按一个防护区来设计。”因此机柜室只能作为一个防护区考虑。

同时,规范第3. 2. 4条第3点“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1 600 m3”。上述项目防护区容积为1 853 m3,因此不宜采用预制灭火系统。为了保证灭火效果,根据喷射流量、工作压力和保护半径等,需均匀布置喷头以满足灭火要求。

因此,本项目中的现场机柜室防护区内宜采用管网系统,在吊顶上、机柜室和地板下分别设置喷嘴,当防护区内的任一区域着火时,吊顶内、机柜室和地板下应同时喷射灭火剂,以全淹没方式进行灭火。当确定采用管网系统时,宜提前与相关专业配合按照规范规划和设计储瓶间。

4 灭火剂量计算

根据《气体 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 ( GB50370—2005) 第3. 3. 14的公式以及该条的条文解释,计算公式如下:

系统灭火剂存储量W0= W + ΔW1+ ΔW2,其中:

ΔW1为储瓶内的灭火剂剩余量;

ΔW2为管网内的剩余量。

将相关参数带入公式中可快速计算出灭火剂用量,上述项目虽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计算,但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考虑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参照NFPA2001做适当修正:

1) 开口补偿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中3. 2. 9条规定“灭火剂喷放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其要求就是要防护区内所有开口在灭火剂喷放前均关闭。但在实际工况中,防护区内不少开口都存在不能关闭的情况,如电缆通道、风道等,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未规定开口补偿量的计算问题。故可参照NFPA 2001中的规定,对于没有封闭的开口应作为全淹没系统的一部分,增加药剂补偿量维持相应的浓度,确保灭火安全。

2) 不同火灾灭火浓度的确定

《气体灭火 系统设计 规范》 ( GB 50370—2005) 中3. 3. 6条规定“实际应用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 1倍”,但未对A、B、C类火灾做详细区分。实际计算中,可参照NFPA 2001中规定,确定A、B、C类火灾的最小设计浓度。

3) 气体膨胀产生的泄漏补偿

NFPA 2001中给出了由于气体膨胀而在空间中产生的允许泄漏量,同时还给出了2个等效变化式,用来计算惰性气体因膨胀问题产生的泄漏补偿量。

5 泄压口的安装位置选择

上述项目在设备材料表中给出了3个大小一样的泄压口,在设计说明中写道: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中第3. 2. 6条“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 200 Pa”,第3. 2. 7条“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 /3以上”,以及第3. 2. 8条“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而以上规范条例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如在设置泄压口位置的实际应用中,若机柜室的外墙是防火墙,泄压口的位置选择会影响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问题,相邻建筑失火的热辐射有可能会通过泄压口引燃可燃的泄压口封闭物,甚至是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 亦有不少项目考虑到建筑立面的美观问题,一般会将泄压口设置在公共走道内,而选择设置在外立墙面上的情况较少,但在气体灭火过程中,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多集中在建筑上部,所以设置在灭火区域上部的泄压口所排放的气体往往为高温气体或含有大量浓烟或火焰,这不仅会影响人员的疏散,而且会导致火灾的蔓延。为解决上述问题,可将疏散通道上的泄压口通过防火管道排放至室外,或者通过非防护区泄放,或者通过相邻的防护区泄放。当防护区分吊顶上、吊顶下时,为防止灭火剂喷放造成压差破坏吊顶,需在吊顶上、吊顶下根据体积大小分别计算,设置泄压口。

故泄压口位置的设置及排放方式需经过全面的考虑,必要时需与相关专业沟通,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6 结 语

综上所述,机柜室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首先应做好防护区防护对象的火灾分析,设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灭火剂的选择、预制系统和管网系统的选择、灭火剂量的计算、泄压口安装位置选择及做好与其他相关专业密切配合,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气体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气体灭火系统也在不断地进行产品和技术革新,国内外相继出现了很多新型灭火剂。气体灭火剂种类的多样化,以及气体灭火系统规范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给设计人员带来一定的困难。结合具体项目对现场机柜室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进行分析和讨论,从机柜室的火灾特点、灭火剂的选择、预制系统和管网系统的选择、灭火剂量的计算、泄压口安装位置选择以及与其他相关专业密切配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和建议,以期为其他项目设计提供参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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