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精选12篇)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第1篇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经验总结, 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 也是我们党保持纯洁和活力的生命线和传家宝。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坚定地走群众路线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当毛泽东同志把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概括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时, 他同时强调:“群众路线”是“三大法宝”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后, 中国共产党实现了角色转换, 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 转换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一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 因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 在现实实践中, 极易出现脱离群众, 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象。其典型表现就是体制僵化和政治腐败, 导致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变为少数干部“替人民做主”。在“替人民做主”过程中更是裹挟着利益输送和权力腐败, 使依法治国无从体现。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腐败行为将权力作为资本和再生资源进行运用, 使党的诸多方针政策无法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腐败行为中的权力寻租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以致人民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腐败与特权相伴而生, 特权使法律成为白纸, 不能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腐败不但会恶化生存环境、毒化社会风气, 更会损害党的执政形象, 削弱党的公信力和感召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 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 甚至亡党亡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党中央决定自2013年6月起,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问题之一便是腐败。
事实上, 我党自成立之日起, 就一直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我党始终强调人民群众是基本的反腐力量, 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 秉持依靠人民反对腐败的一贯策略。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与苏区的反腐败斗争中, 共产党就已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1945年, 在陕西延安杨家岭的窑洞里, 当黄炎培向毛泽东询问如何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周期循环时, 毛泽东对黄炎培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 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 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 才不会人亡政息。”在1951年12月开始的以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中, 中共中央就发出了要大张旗鼓地发动广大群众的号召。随后, “为民、务实、清廉”既是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也是2013年6月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 群众路线是反腐倡廉的主要门径。我们反腐倡廉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是借助群众之力反腐, “到群众中去”意味着反腐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反腐倡廉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一种体现。归根结底,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一直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最近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例,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其中, “形式主义”是滋生腐败的思想根源, “享乐主义”是孕育腐败的社会诱因, “官僚主义”是腐败发展的组织因素, 而“奢靡之风”则是腐败漫延的直接表现。显然, 群众路线可以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创造出人人反腐的社会氛围, 进而可以利用高压反腐的震慑力和典型案件的社会影响力, 让掌权者不能腐、不敢腐和不易腐。 (1)
二、网下反腐的局限性与网络反腐的必要性
在互联网尚未出现和普及的时候, 传统模式的反腐主要是在网下进行的。其方式方法不外乎以下二种:一是政府主导开展政治或社会运动进行反腐倡廉。二是通过专门的党政部门, 比如, 纪检委和反贪局专职反腐。这两种反腐方式都可以归结为体制反腐。
传统的体制反腐在当今时代已略显滞后, 并日益显示出其固有的局限性。首先, 反腐倡廉不能走几十年前“运动”的老路。历史经验教训证明, 用“一窝蜂式的群众运动”只能搞乱社会秩序, 造成生产停滞及不必要的社会损失。其次, 由专门的党政机构组织负责的反腐是一种典型的制度内反腐。这种反腐方式因为裙带庇护、脉系牵绊、攻守同盟和官僚层级机构的掣肘而举步维艰。并且, 这种制度内反腐大多局限于查办案件, 其社会效果始终差强人意。
近年来, 反腐败斗争出现了一个新特点, 就是广大普通网民已经成为日趋活跃的反腐监督力量。从“表叔”“房叔”“香烟局长”“微笑哥”到重庆的不雅视频, 互联网在揭露腐败违纪违法行为中, 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央电视台2014年播放的纪录片《互联网时代》第四集《再构》解说词所讲的那样:“人类社会一经诞生, 就有金字塔一般由层级堆累起来的醒目中心。在互联网时代, 金字塔塔顶上的那块石头, 已经可以轻松地触摸它基座最深处的那一粒岩石, 不论哪一个位置上的石头, 都拥有了新时代的上帝之手。”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下的反腐利器。网络反腐不仅弥补了传统体制反腐的不足, 甚至还倒逼体制反腐进行改进和完善。我们看到, 随着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网络举报平台,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部分省 (区、市) 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2009年还开通统一的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目前,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等主要“官网”均在首页开设了网络监督专区。
互联网最基础的功能是汇聚信息, 从而形成价值无尽的信息流。在这个拥有巨大信息流的平台上,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被物理空间所约束, 社会存在的方式也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执政党与时俱进地转变执政理念和提升执政能力。当前, 经济社会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呼之欲出的改革迎来了大思维阶段。中央电视台纪录片《互联网时代》做出了精辟的评析:互联网解构并重构着社会结构, 深刻影响着各国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施政方式。因为, “信息传播技术创造了绝对少数也不能被忽略的可能, 每一个声音都面对着世界, 每一滴水珠都等同于大海。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有与之匹配的执政智慧, 修补社会机制。”互联网要求高度透明, 不透明的既得利益群体是它的天生敌人。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阶段, 这个阶段意味着改革进入深水区, 反腐也进入攻坚战, 而互联网就是打胜这场攻坚战的天助神器。在借力网络反腐方面, 我国也无疑具有优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统计, 截至2013年, 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45.8%, 网民数量世界第一, 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
实际上, 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信息汇聚功能和快速传播功能已使我国的网络反腐风生水起。我们看到, 十八大前后落马的诸多贪腐官员中, 不少是因为网络举报而案发的。通过互联网, 小小鼠标也能撼动“巨贪”。“蚍蜉”之所以可以撼动“大树”, 是因为对于监督举报人来说, 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权威平台和正规渠道来举报腐败, 与通过网络爆料腐败相比, 无论从效果还是安全性方面都应该更好。可见, 只要实现体制外反腐和体制内反腐的有效对接, 网络反腐完全可以弥补体制反腐的局限与不足, 成为体制反腐之外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门径。毕竟, “知屋漏者在宇下, 知政失者在草野”。
三、开拓网上群众路线, 推进反腐倡廉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 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 网络反腐的优势日趋明显。互联网已成为群众意见表达的最大平台、热点难点问题的集散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渠道。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突发期, 与时俱进地把群众工作拓展到网络空间尤其重要和紧迫。我们应把互联网当作捕捉公众注意力的最佳平台, 因为这个平台不是做加法, 而是做减法, 它能减掉不必要的资源消耗, 减掉一切阻碍直接沟通的任何屏障, 减掉导致信息传递失真的中间渠道。在这个平台上, 治理者可以直视社会群体的公众诉求及社会怨恨, 从而可以避免因为吸引不住公众注意力而导致群体突发事件, 乃至社会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讲, 鼓励党政干部“上网看看”“在线聊聊”和“网上蹲点”就显得尤为必要。
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工具, 一种文化, 一种工作和生活的状态, 最重要的是, 互联网还是一种思维。互联网思维正成为现代社会真正的基础设施之一, 就像电力和道路一样。互联网不仅是可以用来提高效率的工具, 还是构建未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设施。互联网思维具有开放性、互动性。互联网会带来价值观的变化, 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威权主义价值观会逐渐让位于以“平等、参与、分享”为核心的互联网精神。互联网精神会把每个个体的创造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最终, 互联网精神会把社会压平和压扁, 扁平化的社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心, 去中心化的社会要求政府管理者不能漠视普通大众中任一个体所提供的信息源。这是大数据时代我们必须开拓网上群众路线的理由和推进反腐倡廉的起点。
在网络时代反腐, 互联网有一个明显特点让人顾虑, 那就是其信息的制造和传递有着极大的随意性。但是, 我们不能因此而惧怕社会正义和事实真相会被网上的“沉默的螺旋”卷走。 (2) 我们要看到, 国人对互联网的理解已逐渐由肤浅走向深刻, 他们不只是看到了热闹和喧嚣, 互联网思维会激发他们对规则与秩序及生存方式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毕竟, 互联网具有平等、开放、互动及迭代的特质。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不可取代;开放意味着连接越广、连接越厚, 价值越大;双向意味着无尽的网民互动不可避免;迭代意味着通过一轮又一轮网民互动, 我们最终能接近事物的真实状态。在互联网上, 虽众说纷纭, 但也言无不尽。就反腐倡廉而言, 互联网让每个人有了与丑陋和肮脏相抗争的机会和能量。因为, 个体通过网络监督公共权力运行需要付出的直接成本是很低廉的。因此, 除政府网站之外, 在其他商业网站开设网络监督专区也很必要。更开阔的视野、更宽广的平台更有利于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筛除不实信息与网络流言、抵制网络暴力和网络哄吵, 最终营造出一种理性反腐、依法反腐的良好氛围。
当然, 开拓反腐倡廉的网上群众路线任务艰巨, 我们有诸多棘手和琐碎的工作要做。如何保障网络反腐的举报或民意能够被及时受理、核查、处理与反馈;如何保证对网络举报和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做到件件有着落, 个个有回应;如何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漏, 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进行有效保护;如何奖励对查处案件做出贡献的实名爆料者和惩处不怀好意的造谣中伤和恶意毁谤。目前, 当务之急是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用法律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 保护正常的网络表达权, 保证任何一丝微弱的呼声不被人为淹没;二是打击各种违反法律的网络犯罪, 维护网络内容的安全, 抵制各种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传言混淆视听和兴风作浪。三是尽快制定个人隐私权法, 用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四是在顶层设计上推动网民个人素质提升, 即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规范网络参与的行为和秩序, 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提升网民个人素质。
摘要:反腐倡廉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一种体现, 群众路线是推进反腐倡廉的一种主要门径。在网络时代, 反腐倡廉需要摆脱传统群众路线的“制度依赖”, 与时俱进地开拓网上群众路线。
关键词:网络时代,群众路线,反腐倡廉
参考文献
[1]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2.
[2]参见http://jingji.cntv.cn/special/internetage/01/, 最后访问日期:2014-10-19.
反腐倡廉做合格党员时代光华答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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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八届中纪委()次全会提出,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 A B C D 三 四 五 六
正确答案: D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A B C D 廉洁公正
廉洁为民
廉洁从政
廉洁勤俭
正确答案: C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 A B C D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实事求是、解放思想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正确答案: B
4.()反腐成本低,新媒体时代,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终端设备更加便利、便宜。√
A B C D 信件
网络
信访
电话
正确答案: B
5.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一员。√
A B C D 特色
特别
普通
一般
正确答案: C 6.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A B C D 特权 职权 全权 无法确定
正确答案: A
7.()举报、揭发和监督,是新时代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反腐败的利器。× A B C D 信件
网络
信访
电话
正确答案: B
8.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是()。√
A B C D 全体党员
各级领导干部
一般干部
基层干部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9.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的难点问题,需要做到()。× A B C D 加强发展党员的宏观调控 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
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
严格党纪国法,制定死刑
正确答案: A B C
10.网络反腐的优点是()。× A B C D 多平台,灵活低成本、低风险
举证倒置效率高
多元主体多数监督少数效果好
全天候全天时多形式
正确答案: A B C D
11.以下对“三严三实”的核心理解正确的是()。√
A B C D 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不要假心假意
要不折不扣地向人民负责,不要“唯上、唯书”
要真心实意地让人民作主,不要搞“长官意志”
要自觉自愿地受人民监督,不要搞特殊化
正确答案: A B C D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规范。√
A B C 公与私
廉与腐
俭与奢 D 苦与乐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13.当前反腐形势严峻,作为立法机关的地方人大和全国人大也都有涉及腐败的省部级官员。√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4.明晰党内法规体系是党员的基本常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5.2015年1月13日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正确
错误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第3篇
关键词:网络监督;反腐倡廉;双重作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9—0148—03
随着网络的发展及网民的增多,网络监督以其方便快捷、安全隐蔽等特点和优越性,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因为网络的虚拟性、片面性、随意性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有其局限性甚至负面作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并辩证对待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用好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
一、网络监督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有其必然性
信息化时代网民规模的不断增大和民众公民意识的不断增强,推动着网络监督的发展。而网络监督安全、快捷的特点和优越性,以及十六大以来所形成的反腐高压态势和良好环境,使网络监督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
1.网民规模的不断增大为网络监督提供了主体要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了4亿大关,达到了4.2亿,较2009年底增加3 60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我国成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这些借助于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根本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规模不断增大的网民群体,为网络监督的不断发展提供了主体要素。
2.民众公民意识和“仇腐情结”的不断增强为网络监督提供了内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精神,尤其是广大民众的心中存在着强烈的“仇腐情结”,因而当其他沟通、宣泄渠道不够通畅时,方便快捷的“网络监督”与“网络反腐”就成为一个最好的选择,从而为网络监督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
3.网络监督的安全、快捷是其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的关键因素。网络监督之所以得人心,关键在于网络监督的安全和快捷。一是网络监督方便快捷。传统的举报监督形式,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反馈缓慢;但网络传播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操作便捷等优势,为公民提供了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使网络监督变得迅速及时。而且,网络特有的互动性,使举报受理机关可通过网络直接与举报者交流互动,有效提高信息反馈速度[1]。二是网络监督安全隐蔽。传统的举报监督,举报人身份容易暴露,使举报人心存顾虑,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或带来其他负面影响,导致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而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规避了举报风险,使举报人通过网络举报监督能够畅所欲言,而不必有所顾及,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网民参与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
4.有利于反腐倡廉大环境的形成为网络监督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提供了重要要条件。我国反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反腐败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提出 “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两个“加大”的举措。反腐败之剑高悬,一批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被严厉惩处。2010年,中央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若干规定,对新形势下产生的各种“隐性腐败”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反腐败进入“深水区”。一个有利于反腐倡廉的大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并为适应信息时代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监督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双重作用
作为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重要途径的网络监督,对于反腐倡廉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作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表现在网络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网络监督也具有局限性甚至对反腐倡廉建设产生消极作用。
(一)网络监督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1.网络监督拓展了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形式和空间,增强了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效果。网络监督给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新机遇。网络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网络媒体的功能不断增多,给反腐倡廉的舆论引导工作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使宣传功能多样化。丰富的共享信息资源和多姿多彩的信息形式,有利于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辐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极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的空间,扩大了舆论宣传的覆盖面。及时跟踪和查处网络监督信息,并向公众交待处理结果,也为执政党向外界展示自身形象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所具有信息传播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宣传教育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使通过网络公开的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尤其是通过网络监督获取信息而得到查处的腐败案例的公开,更具有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
2.网络监督调动和保护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扩大了监督的范围和影响面。网络监督所具有的方便快捷、安全隐蔽等特点,相对反腐败的其他渠道来说,更受广大群众的喜欢和信赖,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同时,网络监督的主体,也就是网民的广泛性,也拓展了监督的范围,使群众监督较传统监督方式而言,更具效力。尤其是,各级纪监机关日渐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并逐渐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和保密措施,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更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广东省湛江市共收到网络举报729件,全市纪检监察月举报量约120件,占信访月总量比例约20%,网络信访、举报和投诉数量呈增长的态势,网民对网络监督寄予的希望越来越大[2]。网络监督对广大群众反腐倡廉积极性的提升,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3.网络监督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有助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近年来,因网络监督而受处理和惩治的官员增多,一个又一个“问题官员”在网民的举报下,在网络媒体的压力下相继落网。据网友统计,2009—2010年3月,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已有近十名[3]。公正、客观的网络监督,使一些腐败官员的劣迹在网上曝光,并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网络的有效监督,必然对各级领导干部产生强烈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教育他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共产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警示他们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腐蚀和影响,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周久耕事件”后众多领导干部的行为方式乃至衣着穿戴,都出现了重大变化,就是网络监督警示和教育作用的明证。
4.网络监督降低了监督成本,为调查核实腐败案件提供了关键的线索,提高了监督质量和反腐效率。网络监督是民众参与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政党、社会组织等其他监督方式相比,具有网民参与的积极主动性和线索来源的广泛性等突出特点,这些有力地配合了公权机关的监督,减少了监督机关的工作量,节约了监督成本[4]。尤其是网络平台的公共性和自由性,为最大限度地揭露各种腐败现象提供了条件,使得在非网络环境下不易被发现的腐败现象及时曝光,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机关提供了大量直接的反腐败线索,使一些复杂隐蔽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大大提高了监督质量和反腐效率。原南京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被查处,“钓鱼执法”事件被依法处理,都是网民提供线索,有关部门关注、重视网络监督,按网络上举报的线索认真依法查处的结果。
5.网络监督的“恐吓”和震慑作用,有助于减少腐败行为[4]。网络监督创设了一种新的信息获取渠道,代价小、门槛低且能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这使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突破在传统监督方式下信息获取渠道窄,处理能力相对较弱的局限性,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促进反腐肃贪法律和纪律的实施。网络监督在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力并实质上提高反腐和违法行为被查处概率的同时,还会对腐败者和潜在的腐败分子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通过网络增强其信息能力没有上限,这会导致腐败者和潜在的腐败者降低其核算的违法收益;而且腐败分子还会担心被检举而时时处于恐惧之中,这种精神上的压力和物质利益上的损失,会减少其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产生。
(二)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局限性及消极作用
1.网络特殊的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影响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效力。由于网络监督具有快捷性、自由性、匿名性等特点,使网民敢于通过网络自由、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言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也给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留下可乘之机,滥用网络自由,随意甚至恶意发布或转载网络监督信息,制造谣言和虚假信息,使网络舆论严重偏离了网络监督应有的客观公正轨道,造成了人们认识上和思想上的混乱。而且,由于网络监督具有某种放大镜的作用,虚假的腐败信息和谣言现身于网络后,往往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信息误导,甚至会诱发一些极端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虚假的腐败信息和谣言还增加了甄别腐败线索的难度,对实际调查形成了掣肘。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到网络监督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效力。
2.网民的非理性行为尤其是“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把网络监督引向歧途,对反腐倡廉建设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网络监督主体也就是广大网民虽然广泛但存在着代表性不够充分、理性思考不足的问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我国4.2亿网民队伍中,10岁以下的网民占1.1%;10~19岁的网民占29.9%;20~29岁的网民占28.1%。也就是说,近60%的网民年龄在29岁以下。网民学历结构呈低端化变动趋势,初中和小学以下学历网民分别占到整体网民的27.5%和9.2%,增速超过整体网民;高中学历网民占40.1%,大专及以上学历网民占比继续降低,下降至23.3%。从以上数据可知,网民队伍在构成成分上主要以年轻人为主,以低学历者为主,网民的非理性现象较为突出,判断力较弱、分辨是非能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监督的代表性不够充分。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的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过激言论,甚至恶意运用“人肉搜索”,将正常的网络监督演变成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正常生活受到干扰,也把网络监督引向歧途,使人对网络监督的合法性产生怀疑,不仅不能以此推进反腐倡廉,还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3.对网络监督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以及监督执行力打折,挫伤网络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影响网络监督作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的功能发挥。网络监督的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在现实中,虽然大部分干部欢迎并自觉接受网络监督,甚至还出现了以官员博客的方式主动回应监督的现象[5],但也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对网络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敌视的问题:如认为网络监督不利于社会稳定,影响和谐发展;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这种监督方式置若罔闻、反应滞后;有的甚至敌视网络监督,称其为胡说八道,更有极个别地方或部门通过公安机关查找网民IP地址,追查持批评意见的网民身份,实施打击报复,甚至进行跨省追捕等等。另外,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主动回应、及时介入直至依法查处,监督执行力打折,导致监督乏力的问题也较为普遍。网络监督的主体是作为普通民众的网民,往往没有能力和权力去进行公开调查,他们要搜集到相关信息,往往费尽千辛万苦。因此,网民总是期待他们的监督信息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采信得到被举报的官员被处理的结果,至少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而以上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但影响了反腐工作的效率,也挫伤了网民的监督热情,影响网络监督作为反腐倡廉重要途径的功能发挥。
4.网络监督缺少制度化的规范和管理,不利于网络监督向良性发展,不利于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网络监督强大的舆论力量要在反腐败中健康发展且走得更远,必须有制度保障。目前,不少地方都在探索网络监督的制度建设,并有可喜的成果,如湖南株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监督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湖南常熟市纪委出台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督制度》。但从总体而言,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也无法解决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境。例如,在如何界定网络监督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方面的界定和区分[6],给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扰,甚至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影响。网络监督这种缺少制度化规范和管理的现状,不利于网络监督向良性发展,不利于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作为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双重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并辩证对待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这种双重作用,既不能因为其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就将其看做无所不能的反腐“利器”;也不能因其具有局限性甚至负面作用,就因噎废食,而是要通过有效引导网民、加强监督执行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措施去健全和规范网络监督,抑制和消除网络监督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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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EB/OL].人民代表网,http://www.rmd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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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瑞娟.网络监督:反腐倡廉的新途径[J].理论探索,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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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慢.发挥网络监督的反腐作用[N].湖北日报,2009-09-21.
网络舆情与反腐倡廉建设探析 第4篇
一、有效发挥网络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要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强化法制意识,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既维护群众权益,又坚决制止诽谤惑众等非法行为。
首先,要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网络舆论中存在的侵权、诽谤、无序现象,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加以防范和调控。要从保护和规范群众网络监督权出发,明确网络舆论监督权的法律界限,包括保护群众网络监督权的法规条例、规范以及惩罚措施。要加强对互联网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平台信息采集和发布的审核制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站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惑众、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网络环境的纯洁性。
其次,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网络是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平台,要以积极的心态建立健全引导网络舆论的机制,确保其和谐有序发展。要整合资源,建立引导网络舆论的领导机制,把宣传、网管和互联网管理方等相关主体纳入到队伍中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把握规律,建立引导网络舆论的处置机制,把握舆情发展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不断完善舆情信息监测、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应急、处置等一整套机制。要注重舆情信息的“第一信号”,“第一时间”进行介入。要注重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引导网络舆论中的作用,加强新旧媒体的互动和联系,形成良性发展的舆论生态链。要注重网络舆论工作的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强和民间“意见领袖”的沟通,积极培养官方“意见领袖”,强化网络舆论主流言论,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正确方向。
第三,要构建网络宣教服务载体和平台。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要求我们必须更新理念、创新思路,为群众在网络上获取反腐倡廉服务提供便利。要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网络阵地,发布反腐倡廉的最新政策和信息,搭建博客、论坛、聊天室等丰富的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和网民的互动,在交流中引导网络舆论;要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的平台,搜集网络上的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征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设立为民服务的网络窗口,推进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反映合理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政府主办的反腐倡廉网站打造成在网民中有影响力、有生命力、有威信力的网络平台,引导网民合理、有序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
二、加强法制建设是反腐倡廉之根本
虽然近年来网络媒体成为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国家也在通过立法等形式不断完善网络反腐的功能。但是反腐败从根本上说要依靠制度建设。制度反腐是相对于道德反腐而言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具体管理条例来控制腐败。对此,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就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早在两千多年前,韩非就提出了以法治国,法贵当严的思想。他说:“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韩非子的“以法治国”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禁”、一个是“防”。他不仅论述了“法治”的重要性,提出“严刑”、“重罚”等主张,也说明了“仁义爱惠”之德治的乏力。
制定法律必须与政体、环境、气候相适应,宽严与否必须与当时的情形相联系。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必须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现象,坚持从严立法,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以保证社会有序运转。
(一)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
《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四》中形象地指出:“无棰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为治。”——他用了“造父服马”需要鞭挞驾驭马的威势及装备,王尔“成方圆”离不开圆规角尺的规范和墨线的端直这样两个例子说明没有威严的权势、赏罚的制度,虽然是尧、舜也不能治理国家。
韩非子话古理不失,当今时代,大到治理国家,具体到反腐倡廉建设,都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而现有的廉政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且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因为反腐斗争的形势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样式和类型的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和发现,因此需要不断产生相应的法律条文以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发展。网络媒体的反腐只能是在这一系列法律体系保护之下的反腐倡廉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不是主要途径和重要平台。
(二)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
如果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么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是一纸空文,只有做到违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贯彻所制定的各项廉政法律。且法律监督体系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程序和一个职能健全、功能强大的执法监察组织作为支撑,否则就会陷入另一种新型腐败的泥沼。在近几年通过网络揭发的腐败事件,虽然大多都已经法律程序查明并作出相应的处罚,但是,也有个别现象,借助网络舆情进行人身攻击。因此,健全法律监督体制,不仅可以将真正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也可以避免恶意中伤行为猖獗。
(三)要作好法制宣传,防患于未然
所谓反腐倡廉的“防患于未然”,就是指预防腐败犯罪。这种预防具有两种不同的属性。一种是通过执行刑罚,对犯罪者以外的第三者进行威慑,抑制犯罪。预防的对象不是犯罪者,而是可能走向犯罪的第三者,或称为“犯罪可能预防”。另一种是对未然阶段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以防止其在犯罪完成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预防的对象与其说第三者,不如说是犯罪的行为,而且是萌芽阶段的行为。目的是提前防止犯罪行为的最终完成,称其为“犯罪完成预防”。这两种预防,不可能述诸法律,因为从行为本身而言,是属于“未然”性的。但这种“未然”的行为,如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成为“已然”,滋生犯罪事实。
因此,我们要做好法制宣传,使每一名干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个群众以及相关的舆论监督单位都了解廉政法律,做到法制普及,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全民动员的环境,不给腐败现象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参考文献
[1]何军.网络舆情引导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学理论,2012年23期.
[2]张维平,魏伟.信息化时代我国完善网络反腐的政府作为[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5期.
浅谈反腐的新途径——网络反腐 第5篇
摘要:当今社会,我国腐败奢靡之风愈演愈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让众多政府官员频频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却犹不自制。腐败体现了现代某些官员思想的陈腐和行为的堕落,是当今法治社会坚决不能容忍的一种行为。腐败害人害己,对党、对国家和社会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于是,反腐行为在现在就显得尤为重要。网络,是“信息时代”消息传送的绝佳工具,它让各种各样的信息在网民之间得到很好的传播,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和对话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网络反腐,以其独有的快捷性和全民性已成为现今社会防治腐败的重要方法。今天就让我们走近网络反腐,更好地了解网络对我国实现法治的重大影响。关键词:反腐;网络反腐;党的建设
1.引言
2012年,网络反腐可谓风生水起、格外耀眼。
人称“表哥”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因在车祸现场“微笑”引起网友注意,被“人肉”出戴十几块名表,继而被陕西省纪委查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今年8月,有网帖称在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招录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中山市人社局纪委书记梁国影指使他人调高了其子林某对外公布的笔试成绩。8月6日,梁国影被“双开”。
10月30日,有网民发帖称,山西省孝义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任林生名下,有“豪车十几辆,价值超过2000多万元”,还有“豪宅别墅十几套,总价值近两亿元”。帖子称,任林生有宝马一辆、奔驰四辆、路虎一辆、丰田一辆、雷克萨斯两辆、林肯领航者一辆,大众辉腾一辆,“听说还有辆白色路虎,因为没见过不敢确定”。
近日,网友发帖称,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主任周伟思在当地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过20亿元。周伟思称是他人故意中伤自己,其名下有多少房产自己也不清楚,但随后又承认6套房产属实。
记者28日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了解到,深圳社区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一事的举报人周某某已于27日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被该局逮捕,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与其举报周伟思无关。
2.网络反腐的影响
依托互联网的大平台,网络问政风生水起,网络监督亦风起云涌。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会选择网络曝光。回看过往,从当年的孙志刚事件到一波三折的艳照丑闻,从黑砖窑官员的撤职、复职、再撤职到“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被立案调查,从公务员出国“考察门”到“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被曝光后半月成为阶下囚,网络一次又一次展示出巨大的能量。在网络面前,人人都是新闻记者,一个全民反腐的时代已经到来。网络,这个信息来源的多元聚合体,极大地增加了反腐败信息的来源度,同时也很好地实现了信息的共享,信息共享就会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潮”,“舆论潮”增加了某个问题的曝光度、透明度以及被公众广泛的知晓度。
表哥、房叔都落马了,雷政富的艳照也传遍天下了,网络反腐的号角越吹越响,腐败贪
污的资产数额也越曝越大,雷政富的问题还没有定论,20亿资产又成为网络反腐的最新议题。其中,涉事官员的级别之高,纪检部门的回应之快,又是之前的网络反腐所不及的,可以说在现实影响力上又上了一个台阶,让“围观改变中国”更加深入人心。
3.网络反腐的利弊
3.1网络反腐的优点
(1)在相对虚拟、隐秘的互联网上,很多人平时在现实社会中不敢说、不方便说的话与事,往往都能原汁原味地展现在各级政府官员面前。这些海量、及时、真实的网络原生态信息,使中国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与扩展。
(2)小鼠标可以拉下大贪官,低成本也可以催生高效率,网络反腐以其独特的现实魅力正在感染着更多的人,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现行的反腐格局。网络给当下的官场生态带来了巨大压力,傲慢与跋扈都可以点燃民意,进而促使网民寻找巨额财产和男女关系方面的线索,以官员最忌惮的方式对其进行惩戒。这种随时可能引发“灾难”的反腐手段,让官员变得低调,更主动地去倾听民意,也让普通人感觉到了公民的力量,让“以弱胜强”成为可能。
(3)一个人的呐喊从来就是无比单薄,再有“利”度的声音没有“通行证”都难以穿透那堵厚重的红墙。人们有力无处使,眼见民间疾苦却只能顾影自怜。而如今,网络反腐已成为当今监督腐败行为的重要途径。在网络这个发达的自媒体平台上,每一个围观者都是事件的参与者,公民声音以小见大,一则网络几十万次、甚至上百万次的转发量就是舆论发酵最天然的培养皿。
3.2网络反腐的缺点
(1)虽然网络上不乏真实的原生态民意,但网络本身的虚拟性既是其先天优势,也是其内在缺陷所在。
(2)网络的开放性、即时性,问题官员既可以一夜“成名”,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介入,也可能会随着事件本身变化和时间推移或新噱头的产生,关注度骤然降温,乃至一夜间归于沉寂。现实中,问题官员一旦被网友“盯上”,待东窗事发、激起舆论风浪后,一般当事官员很快会被“严肃处理”。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待舆论的风头一过,高调复出者有之,悄悄异地为官有之,官位革去待遇不变者更是不在少数。
(3)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网络反腐基于网民爆料,真实性无法保证,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现象,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或骚扰他人生活等问题。另一方面,爆料人常为了保护自己而拒绝透露其真实信息,由此带出来的信息真实性也就无法考证、责任无法追究。
(4)网络反腐的出发点不明确,具有偶然性。很多情况下,网络反腐只是舆论关注某一现象的附属品。在表哥杨达才的案件中,网友关注他最早并不是因为他手上的那块表,而是他在事故现场的微笑。对其人肉搜索后爆发出的贪污受贿情况,只不过是网友对其“微笑”行为不满的一个赠品而已。
4.网络反腐的前景
十八大上习近平主席讲到,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
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这是一番诚恳的讲话、一个鼓舞人心的信号,人们可以从习主席的讲话中看到一颗要跟腐败斗争到底的决心。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近日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通知精神,带头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反腐问题上的不断发声,凸显了党和国家对于此问题的重视程度。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反腐道路上,网络反腐还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但要明确的是,反腐最终还是要依靠合理、合法、合情的透明制度。网络反腐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力和副作用,我们不能过度依赖它。
如果不是因为极其偶然的线索而被曝光,“表哥”和“房叔”们可能依然稳坐泰山。也就是说,在网络反腐和现行反腐制度之间仍有巨大黑洞需要弥合,与偶发性的网络反腐相比,常态化、制度化的反腐体系可能更加有效,也更加有利于建成一种前置型的防腐机制。
正因如此,纪检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表态固然值得肯定,但比当下严厉查处更重要的,恰恰就在于平日如何主动发现和有效预防。与网民的“定点清除”相比,针对所有官员的反腐大网才是解决腐败的根本之策,无疑也会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实践效果。
5.结束语
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是规范网络反腐的关键问题。网络反腐制度必须法治化,包括制定法律保障对举报线索限时回应以及举报人安全,调查进展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这要求网民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互联网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网络反腐同样需要恪守法律。
同时,政府应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对一些确有根据的质疑,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及时、详尽地公布调查结论。
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网络监督只是补充性、非常态的,而反腐败却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反腐败要依靠网络,但是却不能依赖网络。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反腐败体系才是反腐问题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曹振华.我国网络监督的现状及负面效应研宄[D]:[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2012
网络反腐的困境 第6篇
然而,网络反腐正在发挥越来越明显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个又一个的困境。
就在中国矿业大学的副教授王培荣在网络上不屈不挠地揭发“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并赢得了举报者的胜利时,却也付出了一个公民的尊严,遭遇到了变相或直接的打击报复:他曾被暴打住院过,被抢走手机,也“莫名其妙”地失去教席。
网络反腐还面临着资本的破坏与封杀。一方面是一些论坛出于自保的本能害怕引火烧身,往往主动将这些帖子删除或不予放行,或者被打了招呼后不得不刪除。另一方面是“删帖公司”的从中作祟,删除网帖成为他们的生财之道,被美其名曰“网络危机公关”。“香艳日记的主角”就曾拿出15万元给网站公关删贴。如今的我们打开互联网经常看到这样的事情,先一分钟还正常显示的新闻,下一分钟就会出现“你搜索的贴子不存在”。
甚至在“周久耕事件”以后,慑于“人肉搜索”的威力,许多腐败官员学会伪饰自己,把网上举报信息当做设防或出逃的“消息树”。而有些部门也在获知网络举报后“闻风而动”,对问题官员急忙免职,以行政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这等于变相屏蔽腐败行为。
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网络反腐,更不可能将一些网民的过激言论形容成“多数人暴政”。因为,官员毕竟不是普通公民,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缺乏有效制度保障和问责机制的情况下,网络反腐恰恰就成了一个有效的补充。与以往“平面”反腐相比,网络的快捷性、虚拟性正极大地改变着普通公民反腐“话语权”的行使。虽然网络发帖、发博也存在诸如情绪化、非理性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其大众化和匿名性的特点,在监督权力行使主体、揭露腐败现象的同时,容易造成不良信息的迅速传播,甚至侵害公民的权利;其个体素质的参差不齐,其对事物的判断受视野、情绪、利益、情感等因素的影响,加之跟帖者往往缺乏全面充分的信息,由其营造的网络舆情也容易失真,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由于一些制度性因素包括我国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反腐败的保障制度上的缺失而造成的反腐败机构独立性和执行力不足,以及新闻媒体的管理制度、网络媒体的监管制度以及诚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也就是说,网络媒体上的问题,并非网络本身带来的。如果其他制度性问题解决了,网络本身是可以为社会发挥正面作用,而减少负面作用的。
此外,网络反腐所面临的重要困境,将是法律应该如何在“腐败分子”的人格权与公民的言论自由及舆论监督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将对网络反腐的成败产生决定性作用。
因此,我们首先要建立必要的网络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应当视网络信息的危害程度让网站运营机构承担或连带重要责任。只有这样,网站运营机构才会有积极性监管网络上的信息,监督管理网民的网络行为。二是要明确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在网络反腐中的地位与作用。在政府内明确网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给予网络媒体软硬件装备技术条件及专业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撑。只有这样,政府管理机构才能真正施行其监管制度。三是要建立网络反腐与专门机关有机衔接的制度。在反腐事件中,应建议由高级别的机构直接负责追查。要建立、完善群众监督的法律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媒体管理制度。倘若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群众通过网络反腐的需求就会下降,管理也就相对容易。四是要建立网络反腐奖励与网络反腐特殊保护制度。对于网络反腐有功之人,未来立法可以给予其特殊的奖励和特殊的保护。五是应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要想使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得以有效行使,其前提条件是政务信息透明、公开;官员财产信息透明。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第7篇
一、现代社会中网络监督兴起的原因
网络监督主要指普通公民 (主要是网民) 借助网络监督公共权力的监督。网络监督的兴起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1.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为其奠定了物质基础
网络的普及为网络监督提供了可能性。“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达3·38亿之巨,继续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已经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公权力监督的基本权力,但是由于现实的制约,使得这项权力长期被虚化。网络的普及,相当于每个国家主人翁的家门口提供了一个专用监督信箱和不记名的监督卡,填补了群众监督之物质手段不足的短板。同时在互联网这个大平台中,它自身拥有开放性、互动性等特征,这样就有利于消除传统监督方式的种种不足和监督者的顾虑,为网络监督提供了可行性。
2. 当今社会腐败现象不断增多和反腐机制不健全为网络监督奠定了现实基础
中国特定时期出现的腐败现象虽然具有转型社会的共性,但是腐败的猖獗却远远超出了其他国家“转型腐败”的严重程度,严重威胁到党的领导、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2003年1月—200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6570件、157569人,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大案8216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1557人,地厅级干部791人,省部级以上干部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7·76亿元,这仅仅是贪污贿赂方面的腐败,如果加上其他形式的腐败案件以及没有被查处的腐败黑案,形势更为严峻。”腐败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与现行的反腐机制不健全有着直接关系。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制定专门的《廉政法》,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更多的是长依赖于党的政策和红头文件,与法治国的理念不符。预防腐败以内部监督为主,没有建立效的外部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机制。司法独立难以得到真正贯彻,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职务犯罪预防、侦查和处理的不当干预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存在党委定性、纪委办案、司法机关走过场的现象。
3. 人民民主意识觉醒、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和公平正义观念的驱动为网络监督奠定社会基础
人民意识觉醒和参政议政意识加强是网络监督最大的原动力。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进程始于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以触及每个社会成员生活的方式实现了社会成员由客体到主体的转变,人们的民主观念得到增强,参政议政意识逐渐提高。如今网络改变了政治的权力结构,网络用户之间的公开性、公平性使得政治权力结构及权力运行过程发生了变化,任何一个政治权力都很难在网络中获得垄断性的地位。这种权力分布的特点必然冲击社会制度的更新,要求建立一种广泛平等基础上的政治协商制度。这种监督将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加快和法制的完善而得到不断扩大。
二、网络监督在现代社会反腐倡廉中的优势
网络监督的兴起是的我国公民的的监督权、知情权等得到了进一步的利用,它的不断发展成熟,逐渐弥补了传统防腐手段的不足,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与传统反腐手段相比,网络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
1. 开放性。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媒体可以像互联网一样,使个体在完全不受控的情况下向全球的受众快速发布信息,从而实现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快速转换。互联网是个开放的世界,它模糊了地域和空间的概念,文化中心被消解。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详尽、准确、真实的信息,并充分利用网络传输的快捷化,主动将除涉及机密外的一切信息迅速及时公之于众,积极引导舆论动向,主动将政务透明化、公开化,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也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
2. 透明性。
网络是一个高度开放、透明度极强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上举报了谁,揭露了什么问题,任何人都看得到,让人无所遁形,网络监督的生命力就在于“公开透明”,这有利于老百姓的参与,补充材料和提供线索。。
3. 交互性。
任何网民都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其被动地位消失,接受信息已经转为互动式。在网络中,不仅是媒体对网民传播,也可以是网民对媒体传播和其他网民之间的传播;网民可以主动选择需要的信息。在网络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论坛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布消息,包括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根据个人需要进行粘贴、编辑和链接,及时便利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真正拥有了言论的自由。这种言论的自由只要正确引导、运用得法,就会成为一种社会舆论,在反腐倡廉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成为反腐败的有力武器,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
三、当前网络监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事物的发展总有两面性,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反腐倡廉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我们不清楚地认识到这些问题,加以完善,那就很难发挥出网络监督的最大效能,达到防腐倡廉的效果。这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
1. 网络只是反腐败的一种工具和载体,本身无法辨别是非曲直,更不能甄别事情的真伪。
所以,网上流入的海量信息真伪并存,真实性、可靠性没有保证,久而久之就会容易出现“狼来了的现代版童话”,造成反腐功能的弱化和“喜剧化”、“闹剧化”。另外,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一个问题,在网址查寻日益方便、搜索功能日益强大的今天,如果网络安全没有保障,网络反腐者的身份同样极易暴露,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很大。
2. 虽然网民对网络监督热情高涨,但是,在意向表达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非理性表达。
为了吸引公众眼球,经常使用“雷人”的语言,甚至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发布信息,夸张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放大腐败面,煽动社会情绪,造成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二是法律意识不强,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隐蔽性随意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暴露他人隐私,甚至诬陷他人。三是急于求成。有些网民对于网络公布的消息,一时见不到结果,就进一步制造更大的网络舆论,向治理腐败职能部门施加压力,甚至从网上走进现实生活,组织公众与政府对立,这既影响网络反腐败的效果,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3. 有些党政部门排斥网络监督。
有些党政部门及其干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之持怀疑和排斥态度。这方面的表现多种多样:有的反应滞后,被网络舆论牵制而丧失主动权;有的缺乏必要的反馈,“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动辄采取“躲、堵、压”的做法,个别甚至对发帖者进行追踪和报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种态度和做法,使一些网民产生畏惧心理,严重影响了网上举报的积极性。
四、新形势下完善网络监督的对策与措施
当前无论网络监督目前存在怎样的缺陷与不足,都不能抹杀它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独特功能与特殊贡献。但是如果对网络监督的问题掉以轻心抑或视而不见,也绝非明智之举。总的来说,以下几点举措是及时且必须的。
1. 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网站“把关人”。
通过技术手段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目标舆论,并过滤和屏蔽非理性舆论是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前提。这就需要科研人员努力创新,针对实际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改进舆论监控系统,将恶意攻击他人、社会或国家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的不良言论过滤或屏蔽在网络之外。目前我国网络舆情的主要信息源是论坛、博客以及具有新闻评论功能的网站,深受政府部门青睐的网络舆情监控。
2. 适时立法,规范网络监督体制,实现网络反腐有法可依。
网络只是反腐倡廉的一个新渠道。然而,作为这种反腐新渠道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网络监督,到今天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这对于依法治理腐败显然是不利的。因此,立法部门、网络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要认真研究和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3. 不断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治理腐败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确保网络反腐的健康进行。
社会网络反腐的高涨热情需要正确引导,如果失去了道德和法律底线,不仅达不到反腐目的,还会引起许多负面效应。因此,网民要自觉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网上反映腐败问题要有事实依据,要理性表达,不能损害他人的隐私,伤害他人的尊严,更不能夸大其词、捕风捉影、污蔑陷害。网络反腐败同样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网民还要有耐心,对治理腐败职能部门要有信心。同时,治理腐败职能部门也要不断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对网络上披露的反腐信息作出即时回应,尽快查明事情真相,给网民一个说法。
4. 不断扩大公权的透明度,提高网民的知情权。
在推动网络反腐过程中,各公权部门既是执法的力量,也是被监督的对象。这就要求公权部门要公开自己职权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目的,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正如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实时交流时所讲:“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公权活动的公开透明,会更加有利于提高网络反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更加有利于树立公权部门公正廉洁的形象。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第8篇
青岛市反腐倡廉舆情监测系统于2009年9月正式开通启用, 通过技术手段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 对于有效监测、搜集、整理、处置网络舆情发挥了重要作用。青岛市创新性地提出了推行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网格化管理就是依托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将全市1762名市管干部和820名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名单作为“人权”监督关键词, 打造网格化管理的“经线”;将各单位风险防控点细化提炼成591个“事权”监督关键词, 打造网格化管理的“纬线”, 编织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舆情监测网络, 提高网格精度和监测针对性, 增强网络舆情监督能力。
青岛市委专门成立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由市纪委牵头,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和12区 (市) 纪委组成的联席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进一步理顺了网络舆情工作的体制机制。
在建立市级舆情监测系统的基础上, 指导各区 (市) 建立了自己的舆情监测系统, 实现了市、区 (市) 两级联动。各区 (市)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都设置了“经线”、“纬线”关键词, 舆情事件发生后, 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和涉及干部的级别, 属于市级层面处理的, 各区 (市) 第一时间上报;属于区 (市) 处理的, 各区 (市) 及时自行处置。形成了舆情处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全域覆盖的良好局面。
市纪委反腐倡廉网络监测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 提高了监测效率。
相比传统人工监测, 网络舆情网格化管理监测系统,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词, 准确筛选, 及时发现可能或者已经成为网络热点的舆情事件, 第一时间发出预警, 实现被动监测向主动预防转变, 提高了监测的准确性和监测效率。
(二) 为干部任用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干部选拔任用前期,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需要, 搜集整理相关领导干部网络舆情信息, 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
(三) 敏感事件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2011年12月5日, 舆情监测系统通过设置的网格, 监测到某区干部“李某香艳短信门”网络舆情, 该舆情短时间内在凤凰网等各大网站点击率过10万。市纪委迅速启动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 并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领导的批示, 形成中央、省、市、区四级工作联动机制, 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积极应对, 审慎处置, 较好地平息了这一热点网络舆情事件。这是青岛市第一起从网上走到网下的反腐案例, 是网络舆情与案件侦办的有机结合, 拓宽了打击腐败的渠道, 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了有益的尝试, 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 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慵懒散慢拖瞒”问题。
关于网络反腐的思考 第9篇
一、网络反腐的含义
《中共党建词典》在2009年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词条, 说明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被人们熟知的反腐形式, 它同样受到群众监督, 但更加的透明化。就主体性而言“网络反腐就是广大网民和国家专门机关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就过程而言网络反腐是在网络上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倡导, 并听取网络公民的心声和反腐败工作的反馈, 与此同时还包括网络公民的举报投诉等的处理, 也就是受理与处理相互互动。网络范围内的政府及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更加透明化地起到了监督、信息化等的作用。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与局限性
(一) 网络反腐的优势
网络反腐通过网络信息的迅速传达以引起社会的舆论效应, 以达到对政府执行力的监督预防、遏制腐败行为的效果。较传统反腐有以下优势:
1.受众率高, 极易引起关注
2010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一则调查统计报告, 中国网络的覆盖率由以前的几万人达到了现在的4.2亿, 居世界之最, 同时其普及率呈持续增长态势。如此大规模的网民团体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群众基石, 一个小小的新闻就会迅速传播开来, 由一股小风形成最终的龙卷风, 势不可挡, 受众率不断攀升的情形下, 这种强大的推动力很容易引起政府机关和相关机构的重视关注, 进而对不利人民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2.信息量大, 透明公开
网络包含大量的信息, 且透明度高, 政府在反腐进程中, 完全可以将其合理利用, 将有效信息公布在网上, 让公民知情并随时了解反腐过程中的种种信息, 并关注和引导舆论方向。网络透明化体现在信息一旦公布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让传统反腐的信息垄断弊端不复存在, 使政府的各种决策在群众监督下行使地更加公平、公正。
3.隐秘性强, 安全互动
网络不仅具有普及性, 同时具有隐秘性, 网络公民的真实身份不容易被发现, 所以在网络上, 网民可以没有顾忌地发表观点, 解除了检举后的后顾之忧, 这就大大激发了网民反腐的主动性, 各种真实情况被披露出来, 有利于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各级政府和机关的网络平台可以与网民进行沟通互动, 了解各种信息的同时与公民的相互关系更加的融洽, 争取了更大规模的群众基础。
(二) 反腐成本最低, 效率时效最高
传统举报需要各种程序繁杂和有不安全的方式让举报的公民望而却步。网络反腐则不同, 操作简单, 没有时间、空间限制, 其安全高效, 随时随地都可以将腐败官员的种种作为发于监督网站或论坛, 这种反腐形势更能深入人心。信息一旦发于网上, 就有会变成巨大的舆论攻势, 进而对腐败官员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
(三) 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最近几年, 通过网络反腐处理的问题可圈可点, 成就巨大, 同时造成的舆论声势与社会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 这种方式让人们越来越认可, 但网络反腐毕竟是一个新型事物, 还处于成长阶段, 上存有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
1.负面谣言与暴力的存在
网络反腐的隐秘性特性, 会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 进而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如有些人打着网络反腐的旗帜发布一些并不真实的谣言, 某网站或论坛的管理者对其审查的滞后性或疏忽性, 导致谣言没有及时甄别出来, 网民看后将谣言迅速传开, 最终造成公民的恐慌, 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如现如今网民经常使用的“人肉搜索”, 它的起初的揭露腐败的正义之想, 可能会成为一种侵犯隐私、名誉、人身自由等各种权利的道德沦丧行为。这些已经超出了一般、正常的网络反腐行为, 触犯了法律规范制度。
2.网络反腐发力的局限性
网民自发兴起的网络反腐行为具有随意性、不彻底性、不成熟等缺点, 这就激发了网络反腐的本身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引导性能差, 网络更新速度快, 导致一个腐败问题没有被及时关注和处理时又出现另一个事件, 网民们目不暇接, 形不成一种持续的督促力量。网民揭露的腐败问题由于不是正规部门所发起, 所以震慑力不够, 需有关责任人对网络反腐问题进行介入管理, 这样网络反腐才不会流于形式。
3.网络反腐缺乏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在我国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官方反腐行动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具体实施, 导致举报人不能依法进行保护。政府官员可能会利用公权查出举报人然后进行打击报复。其次, 即使有反腐线索在网络上举报出来了, 相关机构的处理却一再滞后, 操作性差。网络中没有公众监督介入网络反腐情况和进度的机制, 这种滞后的情况急需改进, 若得不到及时改善, 公民对网络反腐也会没有热情, 同时对政府相关机构失去信心。
三、完善网络反腐的对策
(一) 观念更新, 积极接受网监
当今网络信息化迅猛发展, 政府官员的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一种必经之路。对网络监督的观点应运用公平、公正的眼光去看待, 用多种角度去辩证思维, 作为政府官员, 一定要认清这种形式, 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对网络反腐端正态度, 肯定其积极作用, 并给予支持。敢于面对这种独特的反腐形势, 并利用好这个迅捷、便利的沟通平台, 提高监督实效。
(二) 信息公开, 政府透明化
网络反腐有其特殊之处, 其中信息的完全公开, 真正做到了透明化政府, 提高了反腐的准确性、可靠性。网民通过网络平台看到信息, 及时地了解了政府信息, 并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反馈回来, 沟通透明化。官员对舆论坦然对待, 接受监督, 防止暗箱操作, 积极应对政府的各种决策。充分赋予公民知情权, 这样可有效避免“人肉搜索”对于公众造成的伤害。
(三) 网民自律, 反腐理性发展
我国如此大规模的网民队伍, 其素质左右着网络舆论走向, 但网民素质参差不齐, 看法观点很难达到统一, 但对网络反腐的问题也很难说都能达成一致。由此, 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就成了当务之急。但如果实行起来却有一定难度, 网民规模如此之大, 施行集中培训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需要从舆论导向中倡导网民的自律精神, 对自己所说要谨言慎行, 提高责任意识, 倡导有理有据, 让网络舆论一直朝着纯净的方向发展。政府相关机构对网民经常开展网络普法行动, 让他们对网络有深入了解的同时, 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 让网络反腐能顺利健康发展。
(四) 网络反腐法律法规建设的规范化
反腐倡廉需要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过程和环境, 建立法律法规就是为的创造和保持这种稳定。当前我国处于对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尚不明确阶段, 甚至有些细节问题还是空白, 这就造就了网络反腐的不好掌控。相较与西方网络反腐的发展来看, 中国网络反腐制度太不完善, 网络反腐法制化发展进程缓慢而滞后, 应明确规定和肯定网民举报、议政等行为的法律作为, 对网络反腐中出现的侵犯别人隐私权等问题也不能袖手旁观, 进行一系列改革后制定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惩处, 对举报人或跟帖发帖的人除进行保护外, 还要有相应奖励。同时完善举报制度, 在反腐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公民, 政府除鼓励和支持, 还要根据立功大小进行相应补偿。
四、找出抓住网络反腐工作的规律
网络信息更新很快, 只靠个人来抓住新闻和反腐信息是不可能, 这就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反腐信息进行筛选、选择传播和控制调整信息, 把有价值的信息进行传播, 引导公众的舆论导向, 并将其存档, 以便以后查阅。同时对网络宣传反腐问题的规律进行研究并运筹帷幄, 通过研究了解网民心理、满足网民需要, 根据网民的兴趣爱好来让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反腐网络形式。
五、建设一支网络反腐团队
网络盛行的今天谈到网络反腐, 就要以毒攻毒, 政府需要注重培养一批IT高端人才, 专业化强, 在网络管理、安全、软硬件等方面的业务都很熟练才行, 这些技术性人才组成一支专业化的网络反腐团体, 需政治觉悟高、对宣传规律有所研究、立场坚定等, 能对网络反腐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迅速地分类整理, 已达到信息使用的最大化, 进而利于掌控和处理。
六、结束语
总之, 网络反腐作为当今信息社会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势, 对传统反腐形式提出了挑战, 同时它是传统反腐打击贪污的一种补充。政府对网络反腐的舆论导向做好疏导作用, 使其沿着有利于国家、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 让其在反腐道路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 2007-10-25 (01) .
[2]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EB/OL]. (2005-01-16)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1/16/content_2467898.htm.
广东佛山建网络反腐联盟 第10篇
中旬, 张喜平接到佛山市纪委的邀请, 参加佛山市网络反腐联盟的启动会议。此前, 他并不知道佛山市将成立此联盟, 对联盟如何运作、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也一无所知。
2013年3月19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张喜平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教授刁生富一同受邀参加了网络反腐联盟的启动会上。张喜平教授以《防治基层腐败行为的有益实践》为题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推介佛山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方面开展的多方面探索和实践, 刁生富教授曾在一个项目中深入探讨了佛山网络问政和政务微博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此外, 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宣传部门人士、公安部门代表、党校学者、媒体代表以及知名网友, 成员数, 是动态的, 会不断增加。
佛山市预防腐败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 网络反腐联盟将形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 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成立反腐联盟目的在于探索网络反腐机制, 但由于运行方案尚未敲定, “联盟如何运作, 民间如何参与”仍然未解。
佛山市预防腐败局科长周冬平在2013年1月份的一次座谈会上谈及网络反腐联盟, 他建议网络反腐联盟有三个层面:一是内部联盟;二是机关联盟;三是社会联盟, 即在机关联盟的基础上, 加强与网络信息平台、媒体杂志等企业之间的联系互动, 共同反腐。
佛山市成立官方版网络反腐同盟, 让人不禁想起曾热闹一时的民间反腐网站。借鉴印度的成功经验, 2011年6月, 印度国内出现了多家民间反腐网站, 其中以“我行贿了”的名气最响。反腐网站的设立激发了网民的举报热情, 有的网站甚至因访问量过大导致服务器瘫痪。正当人们寄望于这些网站助反腐工作一臂之力时, 打击却接踵而至, 先是相关人士称这类公民反腐网站不合法, 而且网友举报容易“打草惊蛇”, 后来, “我行贿了”网站通过备案不到一个月又被注销备案。
佛山市成立官方网络反腐联盟当然是值得欣喜的。首先, 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来做这件事, 体现了官方对民间反腐热情和网络反腐败力量的重视, 正在积极拓宽反腐败渠道;其次, 这相当于官方认可网络反腐, 客观上为网络反腐“正名分”;然后, 在官方的指导下, 网络反腐有望走向规范化、常态化, 尤其是纪委、监察局牵头, 可以实现民间反腐与纪检反腐的对接这一点非常重要, 民间反腐网站的困境之一便在于, 这边网友举报沸反盈天, 那边纪检监察部门不予理睬, 官方版网络反腐联盟则可以化解这一问题。
看国外如何网络反腐 第11篇
时下,中国各省市都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市(地)一级的开通率达到94%,同时建立信访网站,如中国廉政网、中纪委信访举报网站等。但与中国政府主导的网络反腐不同,在国外,最受人欢迎的是那些民间反腐网站。
网上倒苦水
在印度班加罗尔一家非盈利组织建立的、网址为ipaidabribe.com(意为“我被索贿了”)的网站上,印度普通民众大倒苦水,揭露官员们有多么贪婪。
新德里的一个网民说,他向警察行贿300卢比(1卢比约合0.14元人民币)才从警察局要回自己被偷的摩托车,一名退休人员每年要交出1000卢比才能得到退休金,有家长说为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向市政局的工作人员额外支付250卢比。通过网站的信息,人们发现,在很多城市,办理护照过程中都要向警察行贿。
虽然去年8月才成立,但该网站已公布了8500桩行贿案,总额近3.75亿卢比。
印度贪腐如宝莱坞电影般精彩:英联邦运动会去年在新德里举行,事后不久就发现了英联邦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卡尔曼迪的贪污案,他被指控贪污公款。
而印度前电信部长拉贾被指贪污一案也闹得沸沸扬扬。移动通信牌照卖出白菜价,致使所得利润减少1.8万亿卢比。一项为穷人提供食品和燃料的援助计划中,仅在印度北方邦,就有400亿卢布援助资金去向不明。印度的腐败不仅存在于政界,也在体育界中滋生。据称,印度多名亿万富豪和宝莱坞明星已卷入板球联赛洗钱案。
为了避免腐败问题影响到下届竞选,国大党宣布将针对国家官员出台新的反腐败法案。但评论家表示,诸如此类的承诺无法消除百姓的怒气。资深社会学家阿文德·柯内瓦尔说,“每次欺骗都损害了人们心中的信念,人们会将这种愤怒在媒体上释放出来。百姓们尝试示威抗议但毫无用处,对政府只会越来越失望。”
于是,反腐网站Ipaidabribe,com应运而生。“目的并非追究个人,而是追究这种现象的根源。”其创始人之一东尼帕在接受英国《卫报》采访时表示。
该网站管理者百勒(AwantiBele)说,最难的是克服人们的恐惧心理,保证用户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不会面临诉讼。另外,这个组织还必须确保该网站的软件能够删掉投诉中的具体姓名和能够确认身份的信息。
百勒说,网站近12万名访问者对贿赂的申诉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比如,网站所在的卡纳塔克邦(Kamataka)运输和公路安全部部长就要求与网站管理人员会面,就如何简化程序以减少腐败咨询意见。百勒说,这位部长从网站提供的信息中看到他所在部门受到多桩贿赂投诉后,主动与网站方面联系,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虽然如此,但因为印度网络的普及率不高,而且网站使用英文,所以影响力很受限制。针对这种情况,网站正在思考该如何推出该网站的手机版和固定电话版。百勒说,“印度只有2%左右的人使用互联网,我们要照顾到剩下的98%。”
俄罗斯的“阿桑奇”
成立于2006年,专为揭露政府、企业腐败行为而成立的网站“维基解密”已卷入大约100场官司,这也让其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闻名世界,而俄罗斯的“阿桑奇”——阿列克谢·纳瓦尔尼(AlexeyNavalny)却鲜为人知。
这位俄罗斯律师兼博客作家因为致力于打击俄罗斯商界和政界的腐败而名噪一时。现年34岁的纳瓦尔尼身形颀长,一头金发。在自己的博客上,纳瓦尔尼不遗余力地揭露了俄罗斯大型石油公司、银行和政府机构的假公济私行为,他将此举称之为“用一根尖刺戳向这些腐败机构”。2010年,纳瓦尔尼又推出了一个名为RosPil的新个人网站,专门用来揭露政府腐败,他号召网友们审阅政府公文以寻找渎职证据,并将调查结果张贴到RosPii网站上。
俄罗斯是少数几个在透明国际年度排行榜上稳步下滑的国家之一。在2010年接受腐败调查的178个国家中,俄罗斯排在第154名,和柬埔寨、几内亚比绍以及中非共和国这些不入流的国家旗鼓相当。
近几年来,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公开宣布要打击腐败。但俄罗斯内政部经济安全局的统计数字却表明,自梅德韦杰夫任总统以来,一般性贿赂的数量翻了三番,很多在建的国有工程已经成为各方渔利的利益中心。
比如,承揽2014年索契冬奥会黑海度假村修建工程的贸易商们据说已经付出了高达50%以上的回扣。
纳瓦尔尼通过调查还发现,俄罗斯的“官二代”问题非常严峻,石油重镇巴什科尔托斯坦(Bashkortostan)的执政官不但将该地区的石油工业尽收囊中,而且还把自己的儿子任命为联合企业协会的主席。
索契所在的克拉斯诺达尔州州长年仅22岁的侄子拥有一家资产达到数百万美元的管道公司、一家家禽加工厂和多家商业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斯威尔德洛夫斯克州(Sverdlovsk)州长18岁的女儿也拥有一家胶合板加工厂和几十家其他本地产业。
纳瓦尔尼经常带着讽刺口吻自嘲说,RosPii网站实际上是在替梅德韦杰夫行使职责。自RosPil上线以来,因被披露而遭到取消的招标工程总价值达到660万美元(1美元约合6.5元人民币)。这些工程的分布范围颇为广泛,其中既有俄罗斯军方要求开发的奇特数据系统,也有莫斯科大剧院报价过高的主页设计项目。
最近的例子是,俄罗斯达吉斯坦共和国财政部长申购一辆防弹奥迪A8轿车的要求,这辆车价值30万美元。“我敢说很多国家的元首都未必能坐上这种豪车,”纳瓦尔尼在网站上写到。帖子发出5个小时以后,申购计划就被取消了
今年2月,纳瓦尔尼对外宣布要为RosPil网站寻求赞助。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募集到了12万美元。鉴于俄罗斯社会现在盛行的犬儒主义,这种踊跃的捐款实属不易。
网络反腐的利弊及其引导 第12篇
一、网络平台是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渠道
网络平台式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渠道。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在深刻地改变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推动着反腐方式与路径的转型。《中国青年报》近年的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有75.5%的参与者选择“网络曝光”作为“最愿意选择的反腐参与渠道”。接下来依次是:“举报”(58.2%)、“媒体曝光”(53.8%)、“信息公开”(48.0%)、“信访”(30.6%)、“审计”(30.1%)。而在2009年人民日报与人民网做的另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反腐也是政府相关反腐败结构开展工作提高效率的有力手段之一。网络信息的影响日益巨大。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和开通网上举报几乎同时起步,2003年10月1日中国政府举办的官方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正式开通,与此同时,“中国民生申诉网”、“中国百姓喉舌网”等民间反腐网站也相继成立。中纪委、监察部和各个省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各种网络渠道,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提供了丰富、直接且不易丢失的反腐败线索,使得网络平台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反腐参与途径。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在刚开通的第一年,网友互动栏目点击率就已经超过460万次,留言达15000条。网民在这些网站上发布的举报信息,往往能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不断得到后续浏览者的支持、补充,从而形成由个体行为转向集体行动的浩大局面,进而直逼事件的真相,并敦促问题的处理。网络平台之所以成为当前我国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要渠道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首先,网络的开放,使得网络信息的影响日益巨大。胡锦涛曾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历史任务。”将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足见党中央对反腐败的紧迫感和腐败危害的危机感。由于网络的普及,网络反腐成为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的主要平台。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努力,也体现出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其次,网络的虚拟性和隐秘性特点能够较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可以在网上没有心理负担地畅所欲言,全面地披露信息和完整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信访、上访等传统反腐途径难以比拟的优点,而且举报人可以方便地在网络上获得相关举报的反馈信息并免遭被举报人的阻挠和打击报复。再次,网络反腐具有高效能和低成本的优势。网络反腐快捷便利、影响范围广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吸引众多民众对于腐败问题的关注,集聚非常强大的舆论压力,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网络反腐还具有低成本的优势。只要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网民就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对各种腐败问题进行揭露和评论,这与传统的反腐渠道相比在成本方面有明显优势。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
比较传统的举报、调查、组织审查等反腐方式,网络反腐因其独有的特点表现出诸多的优越性。
1. 网络平台具有巨大的信息提供功能。
近年来,因网络发动的反腐成功案例很多。“白宫书记”张治安、“荒唐书记”董锋、“滞留不归书记”杨湘洪等,都是率先被网络“揪出来”的。许多腐败官员与事件的曝光,都有网络舆论监督的功劳。网络因其遍及各地、连接亿万百姓而成为了各行各业的无尽资源宝藏,网络披露正在成为我国获取有关腐败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
2. 网络反腐是党政职能部门的有益补充和有力督促。
网络反腐是传统反腐途径的有益补充和辅助,它的不断发展也促使政府职能部门加快自身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的完善。鉴于网络平台之于惩治腐败的显著效用,2005年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这系列举措表明党和政府已经正式引入网络反腐机制并对其有效性给予了高度的认同。
3. 网络反腐有着巨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由于网络的受众面广,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关注、对于涉案事件、人物等的持续曝光、追踪、评论可以迅速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不仅能有效推动案件的及时公正处理,而且,对于全社会也是良好的警示教育。
三、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1.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
网络信息的来源具有不可控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CNNIC)统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国的网民数已达4.57亿,居世界第一位。网民的构成中,24岁及以下的人数占近58.2%。有66.8%的网民收入都在2000元以下。年轻、易冲动、缺乏辨别力、社会财富占有少成为这一群体的显著的特点。他们不是社会的主导者,却又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欲,网络成为了他们发泄对社会不满的主要途径。愤世疾俗情绪支配下提供的网络信息,非理性的缺陷极其明显。利用网络的隐蔽性随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是肆意暴露他人隐私,甚至诬陷他人。即便是有事实存在,但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一些网民常使用煽动性的语言,甚至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放大腐败面、煽动社会对立情绪。这些良莠不霁的信息不仅让有关部门难以分辨真伪,而且,会给他人的生活造成破坏性的影响,甚至极易酿成难以控制的网络群体事件。
2. 网络暴力倾向难以控制。
目前,大多数人的网络法制意识不强,加之管理部门不能实时对各种信息发布者予以有效监控。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网络舆论,尤其是关于腐败方面的舆论一旦被煽动起来,就会形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这股力量绝不只是仅仅指向当事人,对于政府和社会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如果这一倾向继续扩大,从虚拟网络走向现实生活,就直接表现为骚乱事件,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3. 不实网络信息损害政府形象。
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无障碍性和信息共享性特点,虚假、不实的反腐消息因为传播迅速、散布广泛,极易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与不信任。而发布到网络上的不实举报信息,由于其全球共览,还会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增加西方对中国的疑虑误解,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四、对网络反腐的规范和引导
正如前述,网络反腐有积极的方面,也有局限之处。人类早已进入了信息社会。网络作为信息社会里主要交流手段之一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引道网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别是引导网络反腐,就成为了目前需要面对的问题。网络反腐显然有利但也有不足之处,鉴于网络反腐将长期存在,笔者认为,应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扬长避短。
1. 技术先行,加速网络监管科技建设。
互联网逐渐成为运用先进技术服务于大众的主流媒体,而如何利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对互联网进行监管,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并保护用户不受这些信息的侵害,引导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行为,已经成为互联网服务商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课题。要实现网络反腐的扬长避短,就必须提高互联网的监管技术。监管策略可以多元化,尤其要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制造社会动乱的一切言论与信息严加监管。目前,在整体上中国在这方面应该还是做得比较好。但是加强网络监管技术建设,还应该对发布海量不实信息的人、网站进行监控。即时确定信息发布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以便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反应,快速应对。
2. 强化法纪规范,推动网络反腐在良性轨道上运行。
早在2008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市、区进行的调查显示:66.9%的公众认为应该立法使网络反腐制度化;67.4%的公众认为要切实保护举报人信息,保证“尽其言,不获罪”;还有39.5%的公众赞同人大监督机制介入网络反腐。可见公众对网络反腐制度化的迫切期望。中国从1994年起就制订了一系列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这对于规范网络传播行为和秩序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但是,为了应对网络反腐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国家还应该适时对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完善和补充。既要鼓励和尊重广大人民参与反腐的愿望和需求,又要确立一个网络合法表达的边际界限,明确网络侵权的责任。
3. 完善传统反腐与网络反腐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
网络反腐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它本身并没有直接惩治反腐的能力,它只是形成一种舆论压力对政府施加压力、形成舆论监督的目的。网络反腐的最终结果需要通过传统反腐的渠道找到出口。要使两者无缝对接,才能加强网络反腐的效力。既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给反腐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要依靠传统反腐等其他反腐方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总之,网络反腐是人们群众参与反腐的新渠道,是对传统反腐模式的新补充。但是要使网络反腐发挥充分的监督力还需要克服许多现实阻力和技术障碍。我们可以多加学习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吸取发展中的教训,完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促进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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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治安升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党委书记后.主持建造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政府办公大楼让其有了“白宫书记”的绰号.
[5]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生活作风长期不正, 利用职权疯狂敛财.举报人在网上发帖《江苏徐州:区委书记演绎荒唐‘一夫二妻’制》, 董锋由此而网络闻名.
[6]浙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因公率团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并在网络闻名.
[7]《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1年1月18日.
[8]“对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72.8%的民众略了解一点, 24.7%的民众一点也不了解。”李一:《网络行为失范》,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406.
网络时代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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