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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精选6篇)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第1篇

xxxx教育局 管 理 手 册

xxxx教育局 2018年1月

目 录

一、部门职能····························································(2)

二、内设机构····························································(4)

三、政策法规···························································(12)

四、管理制度···························································(13)

五、考核检查·························································(214)

万柏林区教育局管理手册

根据区委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手册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全区性的教育法规草案,报批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二、制定区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负责直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支部换届和党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直属学校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四、主管全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普通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小学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和乡(街)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组织对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主管全区各中小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

八、指导各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负责本局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工作。按干部 管理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任免、报批学校领导干部。

九、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和主管全区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装备和电化教育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十三、拟订全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基础教育、成人教育、教法和教学规律进行调研、检查和指导,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和 “推普”工作。

十五、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接待、车辆、保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行政许可;负责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三)宣讲团

负责管理全区宣讲工作;负责科室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负责管理科室行政日常工作;负责科室综合性文件、材料撰写工作;研究提出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负责会议、信息、档案、财务、统计、宣传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协助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

(四)督学办

负责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发现、推广先进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体卫艺

负责监督各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教育科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令,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负责全区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学校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的完成情况;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各校的招生范围,调整学校学位,指导和实施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章程进行学籍管理,办理转学、插班、休学等手续及中小学毕业证验印;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发展规划科

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机构)代码维护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数据汇总、核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初中招生计划汇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小学招生计划制定、修订工作。

(八)工会

负责管理全局所属学校的工会工作;研究拟定工会管理中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工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会工作;负责工会管理中的其他工作;负责推进工会建设工作;承担工会的所有职责。

(九)师训科

制订本区教师培训方案和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政府关于教师继续教育方针政策。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干部(校长园长等)的培训与提高;负责本区教师各类提高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验印工作;组织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指导本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核和评选工作。

(十)安全办

制定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机关各职能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状况;负责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应急工作预案,根据事故、灾情,建议启动安全预警预案,指导各学校开展应急技能演练;负责制定全区学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制定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负责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备案;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省、市级“平安校园”“安全能力建设示范校”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助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做好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总结等材料上报和资料归档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对口处室及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十一)学生资助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拟提出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方案等;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做好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彩票公益金)金监督、管理和发放等工作;资助政策宣传工

作;其他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负责完成其他相关学生资助工作。

(十二)社区教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荐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拟定全区关于创建学习型城区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关于创建学习型城区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学习型城区建设;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学习型城区体系;承办万柏林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德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德育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德育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德育工作调研活动,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校内外德育基地建设,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德育工作的网络化建设,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做好德育管理常规工作。

(十四)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便民服务接待工作、上级部门转办件的协调处理答复工作、信访台账归档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等日常工作。

(十五)党工委

负责起草党工委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党工委领导的重要讲话,起草、校核、上报、下发、归档党工委的各类文件;负责管理党工委印章,确保党工委印章安全;开展调查研究,向局党工委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以党工委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党工委做出的决议、决策、决定等进行催办、督办;负责上级党委公文、公函及机要件、急件的收发和处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的管理;负责编印《万柏林区教育局党建工作简报》;协助局监察室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完成局党工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人事科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调配、离退休审核等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工作;负责本地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信息的更新审核;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七)计财科

宣传、贯彻和落实《预算法》、《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教教育局、区财政局有关财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和修订局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执行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编制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告;筹措、安排、划拨所属学校(单位)的各类经费,指导、检查所属学校(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布置、审核、汇总所属学校(单位)各类财务报表,编报市教育局、区财政局布置的各类财务报表和编制教育系统学校教育设施设备配制计划及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计划,负责设备配置、基建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负责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和使用的指导、管理和学校(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核、报批和备案,负责学校(单位)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布置、审核、汇总所属学校(单位)学年度教育统计报表,编制《教育统计手册》。

(十八)新闻中心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全区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亮点特色、先进人物等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项重点工作的影像采集、编辑、保存,制作各类宣传画册;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树立区教育局良好的社会形象;负责收集新闻媒体对区教育局的报道、评价资料。

(十九)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幼教科

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对全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办好示范幼儿园,组织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组织指导幼教科研、教研工作,并承办全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审批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二十一)成教科

负责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本地区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培养和培训各类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办好示范民办学校;组织指导民办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承办全区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并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二十二)考核办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检查、督导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并指派兼职督学

实施教育督导,完成区政府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十三)基建科

负责拟定教育局范围内基本建设年度及近期(或远期)基本建设规划,编报基本建设项目报表。对申报建设项目学校实地调查,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基本建设情况和建议,对施工图及预决算专业性审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四)国学办

负责对学校国学经典教育进行引领和指导以及国学教育培训,发现、推广先进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并对学校国学经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政策法规

涉及本部门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 《2016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

《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四、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

《万柏林区教育局公文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对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第五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标准执行。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二章

公文类别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

适用局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第七条

局机关公文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由局办公室统一制定发文代字,统一进行审核、编制文号。

(一)万柏林教育局党组文件:主要用于局党组对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和决策,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区委报告、请示工作等。

(二)万柏林区教育局(文件文头):主要用于发布重要教育行政举措、政策、重大决定事项、通报事项、请示与批复、重要工作部署,向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请示工作,转发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文件等。

(三)万柏林区教育局(函件文头):主要用于发布有关事项,批复直属单位的请示事项,办理上级单位批办件、督查件、领导批示件的情况报告。一般性或常规性工作的联系、安排、通知,与有关部门、单位商洽事项。

(四)万柏林区教育局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重要专题会等会议的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行文规则

第八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严格掌握公文制发规格,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一般不发文。

第九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机关。

第十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不得以“请阅件”、“呈阅件”等非规范形式报送。

(二)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三)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局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局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第十一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

(二)需经区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区政府同意后可以以局名义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区政府同意。

(三)涉及多个科室或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主动征求相关科室、部门意见,请其负责人会签。相关部

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第四章

公文拟制

第十二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三条

局机关公文拟稿工作由相关科室具体承担。拟稿科室负责人应做好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把好政策关,做到文稿内容符合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把好内容关,做到文稿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把好文字关,做到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用语规范。规范性文件需经过征求意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核。

第十四条

拟稿科室审签前,要使用统一印制的发文笺,并认真填写好文件名称、主送单位、校对人员、拟稿日期、公开选项等有关内容,并将相关文件和附件附后。拟稿需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第十五条

主办科室审核或与相关科室会签后,应送办公室对文件拟稿进行初核。如需做较大改动的,办公室应与主办科室协商提出修改意见,由主办科室修改。改动较大的文稿,主办科室清稿后,再予审核。

第十六条

局党组文件、教育局文件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可委托其他负责人签发。纪要由召集会议或主持的负责人签发。

第十七条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

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签发。撰稿、修改和签批公文,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要使用铅笔、圆珠笔。

第十八条

局机关与外单位联合发文,按本办法规定起草、审核,送局负责人签发后,由承办科室组织与有关单位的会签。外单位与我局会签文件,由局办公室登记,交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由科室送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交回办公室。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第五章

公文办理

第十九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一)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来文的签收和登记。签收时应当对来文进行初审,查看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所涉部门全部会签等;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登记内容应包括收文日期、发文字号、公文标题、密级和保密期限、发文机关等。

(二)批办性公文由办公室填写文件处理单和拟办意见,报局负责人批阅后,送有关科室办理。一般性公文报分管机关负责人批阅,重要公文和密件报主要负责人批阅。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承办科室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科室办结后,应将办理结果向局负责人汇报,并送回办公室存档。

(三)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有领导批示的,可参照批办性公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一)公文签发后,由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由拟稿科室安排专人进行校对。发文日期以局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二)文件印制后由主办科室送办公室加盖印章,由主办科室分发。凡属局正式文件,主办科室须将发文笺、局负责人签发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4份交办公室存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文底稿由主办机关归档。

(三)文件印制应在文印室或指定地点进行。第六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公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

第二十三条

涉密公文应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办理,个人不得私自复印、留存、销毁。涉密公文办结后,应及时移交办公室统一保存或销毁,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二十四条

凡带秘密等级公文的定密、印发,必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局负责人同意,各科室不得自行印发涉密文件,不得在发文中私自标注“秘密”“机密”“绝密”等字样。

第二十五条

实行公文管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科室负责人为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因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具体解释由局办公室负责。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区教育党委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区教育局党工委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区教育局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区教育局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区教育局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党委委员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区教育局党工委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万柏林区教育局党务公开通报机制》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万柏林区教育局民主党员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

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工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支部每个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和区教育党委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工委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党委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万柏林区教育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工作汇报

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灵敏,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能及时掌握,协调处理,妥善解决,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现制定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内容和范围

1.学校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流行疫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校内外意外人身伤害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处罚案件,师生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违法事件。

3.各种原因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罢工、罢课等事件,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4.师生出现比较严重的病情、伤情,以及出现各种原因的死亡等重要情况。

5.师生未经学校允许,擅自未到岗到校,擅自离校、失踪时间达1天以上。

6.学校自行组织安排的大规模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以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7.学校组织安排师生赴本市以外的开会、学习、培训、考察、实践等活动。

8.学校安排基础建设、购置大宗物件以及其它直接关系到学校工作大局和影响学校形象的事件。

9.本市乡、街道、市直部门以上主要领导、其他省市领导及教育同行来学校参加活动或学习考察,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来学校采访。

10.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行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情况,以及师生受到重大奖惩的情况。

11.学校领导班子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2.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校园稳定、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13、学校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拟开展的各类公益或

非公益合作事项。

二、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由教育局办公室统筹管理。重要事项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统一批转,报请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

2.重要事项报告要坚持第一时间、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事项。

3.偶发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单位应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主要情况电话报告教育局办公室以及局领导,两个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连续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危害程度、采取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直到该突发性事件处理完毕。处理完结后,要写出整体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将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向上级转报工作。

4.偶发突发事件,如果发生在下班时间或双休日、节假日,可以直接向教育局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5.带有请示或审批性质的报告,需提前2天以上上报详细书面报告,经局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其它报告事项,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上报。

6.做好相关重要事项的保密工作,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要严格限制阅知范围,并通过密传方式上报。

三、督查与问责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要事项报告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要对重要事项报告工作负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要求对学校重要事项进行报告,确保局领导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情况,并对事情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3.如果对重要事项自作主张,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信息,致使局领导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妥善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4.教育局办公室牵头,安全办和人事科配合,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督查和问责。

《万柏林区教育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务车辆,是指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严格车辆管理。公务用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

第七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限站、限车号的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严格车辆运行审批程序。出车地点若在本市范围内,由用车领导或科室具体安排。

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车。车辆与驾驶人员不予外借。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十二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和指定点维修相结合的办法。因公出差,在外地如遇故障确需及时修理,电话请示后再行修理,所需费用由乘车领导签字后,按有关程序报销。

第四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车辆管理人员凭批准的《车辆维修申报表》定期结算,按程序报销。

第十六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按程序审批报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七条 驾驶员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机关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守有关机密,维护团结。

第十八条 驾驶员岗位纪律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驾驶员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执照不符的车辆。严禁开私车、外借车辆和酒后驾车,此类情况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全年补助,聘用人员直接解聘。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支付,单位不予报销。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一、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

三、要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狠抓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对重点对象和敏感人员进行细致排查,严管严控。

五、要落实学校巡逻值班制度,尽快配齐、配强学校保安人员,对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增加公安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

六、要强化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和请假、销假制度,禁止将各种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七、要严格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

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八、要切实保证学生交通安全,严格校车管理,严禁无牌照车辆和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九、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各种违章经营摊点。

十、要强化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现象。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太原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根据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遵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太原市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强化制度落实、坚持立足防范、强化监督管理、排查整治隐患,创建平安校园。

第三条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是: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内外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

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组织健全,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明确。

第四条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协调各方、标本兼治。

第二章 工作体系

第五条 管理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人代表为本部门、本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设置相应的单独的工作机构;没有单独设置工作机构的要明确具体的负责科(室)。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领导组与当地政府的综治办、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集中研判所属学校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相互配合、条块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并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人员必须是从事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头抓的分层管理体系;学校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

管理;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监管体系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网络,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与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第七条 责任体系

各级各类学校的每一名教职员工都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在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预案的同时,必须在学校法人、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各工作区域责任人之间,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全面建立“责任书面确认防范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管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第八条 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救援救护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事故调查工作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

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应急疏散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学期不少于2次);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九条 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四统一”建设警务室并建立完善的平安校园报警系统;按照“在校学生1000人应聘用3-5名保安”的要求聘用经过正规培训的专业保安,配备必要的警械器具。各级各类学校应指定1人负责学校警务室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严禁学生擅自离校外出。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严禁学生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动物、管制刀具、棍棒及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6.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警务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警务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警务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

绝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室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 值班制度

1.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值班

带班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 《安全日志》制度

1.《山西省中小学安全管理日志》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日志》上,及时报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3.学校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建立工作台帐。工作台帐与《安全日志》的记载相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表现形态,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敢于碰硬、敢于顶住干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决不放过。

5.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6.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

场所作为检查重点。第十二条 通报制度

1.通报制度是全体教职员工向学校领导或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相关事项,以及校方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况的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学生在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学生及其监护人通报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规定、学生缺课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学校要做好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3.全体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4.各级各类学校每季度要书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5.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6.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7.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

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一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8.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第十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明显标志和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上报整改结果。第十四条 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安全标准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由专业工程公司负责安装、撤除。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同时应加强用水、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第十五条 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计算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排练厅、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

自动用。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火警报告的责任与义务。全体教职工有参加灭火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按照寄宿生每生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设置餐厅,并配置一定数量的餐桌。食堂应距污染源25米以上。

3.所有学校的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并有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食堂的设施配备完备,食品原料的存放、食品加工及出售场所要相对独立。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4.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

生集中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学校食堂与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验收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食品原料索证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样品的留存时间必须保持在24小时以上。

5.食堂加工操作间及其装修符合有关标准,且安全、卫生、实用,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的贮藏分开、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使用煤气或天然气可不分开)。

6.食堂应当有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消毒、冷藏(冻)等设备。厨具、餐具等应定期定时消毒。采用化学消毒时,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

7.校园内原则上不得开设商店、小卖部、饮食店,如确需开设的,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对已存在以上场所的学校,要规范其经营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进入校园。

8.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学校须配置满足师生饮水需要且安全的开水房。

9.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并在当地卫生防

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第十八条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2.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规定,组织开展好各模块的教学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4.学校要坚持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进课堂、逃生演练全覆盖的原则,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每学期有计划的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要结合地域特点,依托各类载体,内容涵盖交通、消防、溺水、防盗、人身防护、安全用电用水、实验用品、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防火、防震、防洪、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内容。

6.学校校(园)长、教师、班主任、后勤服务、保安等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9月 30日。各级各类学校在汛期内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4.防汛排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第二十条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44,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军训)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第二十二条 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O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2.学生宿舍布局合理,远离有害气体、噪音、垃圾场(站)等污染源,避开易发生雷电、山洪、滑坡、泥石流、基

础性塌陷等自然灾害地段和交通要道。无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易燃易爆设施、河道等穿越校园,校园内无无线电发射、传播等设施。

3.符合消防要求,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学生宿舍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有条件的应在宿舍公共地带、走廊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4.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保证每生一个床铺,床铺符合《国家家具(床类)主要尺寸标准》,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不得把危房、地下室等作为学生宿舍。

5.学生宿舍按男、女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严禁女生公寓楼入住男生和配备男性公寓管理员。有满足学生需要的盥洗室和厕所。厕所在宿舍外的,最远距离不得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6.学生宿舍一般应采用暖气取暖,并保持通风良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使用的“小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方能使用;采用电暖气取暖的要设置专用线路,并安排专人巡查,严禁私扯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7.建立入住学生信息档案,实行午间、夜间巡查、值班制度,晚上实行点名查铺制度。小学寄宿生必须安排生活管理人员夜间陪同住宿。学生宿舍内不得设置超市、饭店等经营性场所。

8.根据学生入住实际情况聘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勤劳有爱心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学生公寓管理员。

9.学生公寓本着清洁卫生、舒适优雅的原则,每天清扫3次,每天必须通风2次。做到无异味、窗明几亮、无垃圾死角、设备设施洁净。

10.宿舍内要标有入住学生的基本情况,张贴宿舍公约、应急疏散图、消防常识图。不许在墙壁上乱写乱画和张贴其他个性画像。

11.学生衣柜、洗漱用品、学习书籍、被褥、衣服鞋袜、碗筷、暖瓶水杯等用品摆放整齐。

第二十三条 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协调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协调机制,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工作。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定期汇总上报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信息,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黑出租”、“黑校车”、“黑网吧”,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稳步推进“三防”建设,在学校门口、学生宿舍楼的出入口、围墙周界及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平安校园报警系统要全覆盖,并要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

1.学校以及周边有敲诈、勒索学生现象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整治,并做好配合。

2.学校发现区域内或者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

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3.学校发现周边区域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现象,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门予以整治。

第二十四条 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四章 职责及要求

第二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第二十六条 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片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

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学校对教育教学设施在使用前必须严格逐项、逐点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参加检查的各方代表、人员必须签字认可,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新建学校或者改建的学校,应当按照建设鉴定工程程序和有关规定,予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使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细化到点,区域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个楼层过道、楼梯、楼道都要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保证学校所有教室、过道、楼道及一切建筑设施室内外电源、电线、开关、插线盒、灯具、电器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办公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的检查,一切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定期排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教室物品、门窗玻璃、电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证室内学生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实验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检查、药品管理及使用,电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加强使用过程中室内学生的安全监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第2篇

为加强房产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矿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组织机构

1.1成立三基建设管理组 组 长:赵义靖 常务副组长:邬建斌

副 组 长:陈永安 孔凡红 刘 阳

成 员:乔美丽 冯 军 段军节 黄显莲 王伸义 张拥军 白 莉

管理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产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邬建斌兼任。

1.2管理组职责

1.2.1负责房产物业公司“三基”建设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公司“三基”建设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公司“三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

1.2.2对公司各队组“三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讲评、奖罚。1.2.3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1.3公司各队组需成立“三基”建设管理组,制定各自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2检查办法

2.1每周由办公室组织领导组成员,对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周一、四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和每周的安全例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制度处理措施。2.2每月由公司安全三基建设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队的三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月底进行一次统计排名,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安全讲评会上向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讲评和通报。3.考核办法

公司对各队三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马兰矿后勤系统“三基”建设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执行,并按照以下项目和内容进行逐项打分。

3.1精神文明(100分)

各队组按照《马兰矿后勤系统“三基”建设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相关规则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学习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实矿及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及职工个人的基本功建设,记录要详细。

3.2工作任务(200分)

各队组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开展矿及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不等不靠、不拖不误,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3.3现场管理(200分)

工作现场按规程作业,把设备安全、作业环境、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的特殊保护等纳入现场管理,出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习惯性违纪、违章行为等,酌情扣分。3.4安全管理(200分)

积极组织并参加矿“安全生产月”、“决战四季度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各项活动,开展日常安全隐患问题的检查和整治工作,对隐患问题进行分级管理并“三定”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3.5综合治理(200分)

在各自辖区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民爆、综治、交通等情况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把握职工动态,与职工家属进行良性互动和沟通,避免发生纠纷、上访事件。3.6劳动组织(100分)

班组长能够起到兵头将尾的作用,班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良好,劳动纪律好,班组有凝聚力和活力,工作完成好。4.考核奖罚

三基建设量化管理新思路 第3篇

近年来, 储运销售分公司葡北油库在三基建设过程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但同时也依旧面临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难题, 如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很多员工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缺乏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干与不干一个样, 员工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弱等等。

2 三基建设量化管理的基本内容

2.1 实施星级员工评比, 提高员工基本素质

三基工作提升员工队伍基本素质是关键。2007年我们从岗位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团队活动、创新创效、综合测评等六个方面, 每季度对操作类员工进行量化考评。

(1) 考评方式

小队每月组织一次考核, 各考核组每季度组织考核, 考核组负责成绩评定和汇总。考评内容 (1) 岗位业务知识。 (2) 安全生产规范。 (3) 劳动纪律履行。出勤情况、三穿两戴、执行岗位职责、岗位资料填写完备、后勤管理制度履行等; (4) 员工创新创效。 (5) 团体活动参与。 (6) 员工综合测评。

(2) 问题思考

(1) 持续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任何一个好的管理办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激励作用和效果会越来越差。为保证激励作用我们在每一个评比周期内都召开员工座谈会, 在员工的提议下, 对于积极参与评比, 但没有评上星级的员工, 为了鼓励这部分员工参与积极性设立了综合进步奖, 保持了体系持续激励效果。

(2) 不同岗位员工可比性。岗位的不同, 管理要求也不同, 在评比初期, 我们将临时性工作作为评比因素, 但这项因素只适合大班岗位, 小班员工没有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机会, 这样我们将临时性工作参评取消。我们采取了以小队为基本参评单元, 按岗位管理业务相近, 岗位要求、岗位技能要求接近, 进行了评比平台界定。

(3) 增强参评员工积极性。因受年龄、身体素质等原因影响, 评比中参评员工在团体活动参与上表现为不积极, 致使活动参与率不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评比分值进行了量化, 特别设立了适合年龄偏大员工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

2.2 开展班组达标建设, 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三基工作提升基础工作管理水平是重点。我们通过三位一体标准化班组建设, 标准化党小组, 优秀工会小组这个载体, 用简洁清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去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实现了基础工作有形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 考评方式

三位一体标准化班组建设的开展, 围绕油库生产、经营、党群、后勤四路工作, 突出重点, 具体分8项内容。

(2) 问题思考

(1) 实效性。开展三位一体标准化班组, 标准化党小组, 优秀工会小组建设。应注重处理好长期性和实效性的关系, 应明确今年做什么, 做到什么标准, 明年做什么, 达到什么效果和要求。创建初期我们没有很好的执行, “写是写的, 做是做的”, 出现了“两张皮”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注重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 及时修订了工作流程, 形成了一个标准版本的量化评价标准, 实现了一起建设, 一起量化, 一起评比, 基础工作的执行力有了很大提升。

(2) 操作性。再好的方案不注重可操作性, 很难有效起到操作效果, 如果方案可操作性不强, 如要求过量、执行不当、无效引导和激励等, 可能导致方案执行低效、无效的结果, 甚至成为加重基层班组日常工作负担、束缚干部员工思维、影响油库可持续发展的“罪魁祸首”。因此, 在方案执行操作时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标准化班组在建设可能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方案可操作性打基础;同时我们在现场管理、班组经济分配等方面赋予班组长管理权力, 促进了各班组基础工作上水平。

(3) 针对性。人的因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培养素质高、心态正、士气足的员工队伍是基层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 在三位一体标准化班组创建之初, 我们将工作重心下移, 有针对性的把抓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搞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作为标准化党小组和优秀工会小组的创建目标, 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思想觉悟, 帮助干部员工实事求是地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 把干部员工的思想引到正确的方向, 筑牢基础工作根基。

2.3 量化评价小队业绩, 提高基层建设水平

基工作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是核心。2008年我们以安全生产作为主要指标, 同时还选取党建工作及员工队伍稳定情况等六个方面代表性指标。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对小队实施年度综合业绩量化评比。

(1) 考评方式

(1) 安全生产检查成绩及自查整改组织: (2) 党群建设及员工稳定情况: (3) 员工创新:0分起评, 出现创新、合理化建议由考核组讨论决定加分分值。 (4) 各种学习、活动组织有效性: (5) 员工业务知识掌握及培训组织: (6) 员工信任度考评:本队员工以个人身份对本队班子整体进行打分。

(2) 问题思考

(1) 解决好科学量化。员工创新创效考评项个别队评比方法、目标不明确, 造成排名落后, 员工精神不振, 队伍士气低迷。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修订了量化评比方法, 从工作量、创新程度、数量、创新效果 (效益) 等4个方面作为评比标准, 同时在评比时以百分制对参评项目进行科学量化评分。大家知道哪些是评比的重要因素, 就有了目标, 参与的劲头足了, 使得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2) 人均指标选取。由于受队伍大小、管理性质、运行方式不同等因素影响。在评比初期, 安全生产检查及自查整改组织情况评比项, 量化评价分解不充分, 造成评比结果信服认可度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工作目标, 并根据队伍大小、管理性质、运行方式不同, 以油库人员最少的基层队为基准系数“1”, 用基准系数“1”来确定其他基层队安全生产检查成绩及自查整改组织量化评价系数, 使评价标准在基层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

(3) 把握角色转换。小队综合量化评比初期, 出现了干部量化考评不深入、不会管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帮助基层干部转换角色, 找准定位, 将各队量化评价指标进行了分解, 充分细化, 按照小队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确定每个人身上的管理指标, 并对管理中的责任问题, 实行了责任分级追究制度, 把上级下发的考核结果按照责任权重逐级考核。

3 三基建设量化管理的实施效果

(1) 员工规则意识逐步形成。工作中减少了“凭经验”、“想当然”的作业,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标准化作业, 干得又好又安全, 让领导很放心员工规则意识逐步养成。

(2) 基层党建实现了制度化。油库不同岗位的党员都能够情系岗位, 心系安全, 在尽职尽责中确保油库实现本质安全。

强化班组建设服务三基管理的做法 第4篇

关键词:班组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

1.引言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二处把班组建设作为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战斗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常抓不懈,创建的班组管理办法适合矿建施工队伍管理,为企业科学、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2.强化班组服务三基建设的做法

2.1持续改进抓基础,不断丰富班组建设内涵。

班组建设既要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实际,又要随着时代和市场需要不断丰富建设内涵。二处在班组建设起初,由党委书记带领工会、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反复深入现场,与项目部的同志共同研究探讨班组建设如何开展才能符合实际、具有实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班组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班组建设以班组长的选拔任用、“一筹多挂”班组考核、开展“师带徒”活动三项中心工作为抓手,细化创建标准,同时,成立帮扶小组分片包干,对项目部进行帮扶督导。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加强了企业基础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企业连续五年实现产值超亿元规模递增。随后,二处又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九项建设”内容,重新修订了班组建设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新的实施意见确定班组建设以区队为单位开展,由项目部党总支负责,20项具体责任全部分解到项目部班子成员和“三组一站”(综合组、经营组、工程组、安监站)负责人头上,一改过去班组建设由党组织单一负责,使得加强基层工作、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成为大家共同的工作,力求实现班组建设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的“五化”要求。

2.2一酬多挂抓考核,运用经济手段调动职工积极性。

二处在班组建设的考核,起初基本上是处考核项目部,项目部考核区队,对班组和个人基本不考核。在实践中,二处领导班子体会到,最能调动职工各方面积极性的手段,就是经济考核和及时兑现。为此,二处将“一筹多挂”考核作为班组建设的核心内容。“一筹多挂”就是将工资奖金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挂钩,个人每班10分制,根据工作业绩有加有减,当天记分并公布,月末按照得分多少计发工资奖金。“一筹多挂”考核的开展,将二处考核工作向纵深推进了一大步,实现了处考核项目部、项目部考核区队,区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到每个人的全方位考核体系,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的生产、安全积极性。山西高河项目部把月度施工计划分解到区队,区队再分解到班组,项目部对区队每周一考核,区队对班组每班一考核,奖罚尺度按计划超减10厘米为计算单位,每天进尺多少,加上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考核情况,工人基本就能知道当天的收入是多少,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项目部连续五年施工产值超亿元。甘肃金昌项目部工程造价比矿建工程大约低20%,为实现效益最大化,项目部突出班组成本管理考核,在职工中大力弘扬“节约一分钱,比挣一分钱容易”的理念,将定额内6大类主材、21种辅材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对耗材实行闭环管理,节奖超罚,全项目部成本节约蔚然成风。孔庄项目部在千米立井施工过程中,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阳光化”,增加了班组管理的透明度,职工干的明白,心情舒畅,干群关系融洽,在连续通过12个含水层的情况下,实现7个月成井超百米,杜绝了轻伤以上事故。

2.3以师带徒抓培训,努力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开展师带徒活动,是二处对培训工作的深化。各项目部选拔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师傅和安心工作、有培养前途的徒弟,签订师徒合同,少则4个月,多则一年。师徒同时下井,同时工作,手把手的传帮带。为防止师带徒活动流于形式,每对师徒都有一张考核表,每月先由师傅对徒弟写出评语,再由班组进行一次考评,合格后师傅才能领到每天5-10元不等的津贴;师徒合同期满,由项目部考核组进行考核,认为徒弟可以独立操作方可出徒,否则延长合同期,并对师徒进行相应处罚。全处先后培养伞钻工、大抓司机、机电工等12类紧缺工种500余人,其中高级工就达到200多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熟练工不足的矛盾,满足了安全生产需要。

2.4不断推进抓关键,全面提升班组建设总体水平。

在建设中不断摸索、不断改进。一是班组长选拔培育。选准了一个好班长,班组建设就成功了一半。二处按照民主选举或区队推荐的原则,班长由项目部审核决定,报处人力资源科备案。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班组长业务培训,处里每年分批将班组长送出去培训。对全处200余名班组长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建立了班组长档案,优先择优留转、晋升技师、入党和提干。先后共有42名班组长光荣入党,占新发展党员的2/3。为了充分发挥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二处将班组长安全结构工资改为安全风险预奖,班组的安全状况与班组长的安全预奖紧密挂钩。例如掘进班长的安全预奖为800元/月,副班长为600元/月,极大地提高了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管理安全的自觉性。二是典型引路,不断总结交流。首先,利用《二处通讯》开辟班组建设专栏,每期都刊登一些班组建设的好实例,供其他项目部学习借鉴。其次,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师徒”,每年评选一次“十佳班组”和“十佳班组长”。再次,二处党委每季年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将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作为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家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结束语

二处通过加强班组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先后被省市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基层党委、党建工作创新奖;连续两年评为煤炭行业(部级)优秀等级处”、“煤炭行业优秀施工企业”。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第5篇

实现新突破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安部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活动成果,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而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2007年是“三基”建设的关键之年,直属一大队在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深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紧迫性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大部署的认识,加深了对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面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三基建设,狠抓基础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公安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实现了崭新突破。笔者就以直属一大队“三基”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为例,浅谈一下基层公安交警部门如何立足“三基”建设,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突破。

一、推动警力下沉,在解决基层实力上实现新突破

基层所队作为公安交警部门机关最基本的工作实体,担负着服务群众、保障畅通的重任。增强基层实力,首先就是要推动警力下沉。直属一大队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中“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出详细实施方案,加强警力资源配置的调查研究工作,准确了解基层警力需求情况,制定出符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的警力配置标准。在增加警力上,一方面积极向支队机关争取,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试行聘用文职人员,解放警力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坚持新增警力全部充实基层一线原则。二OO五年以来,直属一大队陆续新增警力53人,全部充实到基层和一线实战部门。二OO七年七月,直属一大队又积极从支队机关争取了3名警力,也全部充实到一线,使大队基层警力配备达到全部警力的91%。

三是建立警力下沉的利益引导机制。直属一大队认真总结近年来人事工作经验,在干部选拔任用、民警福利待遇、表彰奖励、装备保障等方面,形成有效引导警力下沉的利益机制,鼓励民警安心基层、扎根基层,立志在基层建功立业。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基层中队长岗位上来,为基层基础建设注入活力。

四是加大基层投入,强化警务保障。直属一大队从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角度出发,把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有效结合起来,按照建设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勤务科学化的要求,坚持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钱往基层花的原则,从装备、经费、待遇等各个方面不断加大对基层一线的投入。集中力量建设好基层所队,从机制上保障基层所队必需的办公用房、汽车、电脑等基本装备和民警个人防护装备。大队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对基层中队营房进行了改建和维修,增配更新了部分中队警务用车和警用摩托车,为部分中队添置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增强基层中队战斗力和民警安心基层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苦练基本功,在提升基层民警实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如何,直接关系到队伍战斗力的强弱。直属一大队始终把苦练基本功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按照“科学练兵,循序渐进”和“干什么,补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精心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四个强化”保障了岗位练兵的制度化,经常化。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日常练兵和集中训练制度。根据直属一大队工作实际,大队积极引导和推动基层所队建立早训晚练,战训结合等练兵制度,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到位。根据大队的部署和要求,各基层所队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到基础练兵经常化,岗位练兵专业化。在抓好业务练兵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重点抓好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以及应急救援处置演练,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各条线的要求,结合大练兵实施方案,实施专业练兵。为确保集训不走过场,提高民警的练兵积极性,直属一大队以贴近实战,服务实战为目标,以练促战,以战促训,对集训科目进行精心设计,制定了警体技能,队列,体能,计算机操作技能的集训方案,确保了岗位练兵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领导带头制度。在大练兵活动中,直属一大队领导坚持以身作则,走在练兵前列,积极参与计算机操作培训,坚持进行队列和擒敌拳训练等,通过领导带头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中层干部民警同训练,同考核,为民警树立榜样,形成了全队苦练基本功的良好氛围。领导的率先垂范极大的激发了基层民警岗位练兵的积极性和热情,民警们自发组成学习小组,经常组织座谈讨论,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地探讨,促进了民警法律知识进一步丰富,以及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强化科技练兵制度。直属一大队把信息化引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三基”建设关键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获取和控制大量信息上,在增强信息实效上下功夫,提升信息为现实工作服务的能力。面对大队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水平不高,交警信息平台录入参差不齐的情况,大队把计算机技能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从汉字录入水平入手,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信息应用技能的练兵活动,选派2名有一定计算机知识基础的民警作为信息化培训教员,负责民警的培训任务。要求在年底之前,全体民警打字速度要过关,录入速度50周岁以上的民警每分钟10个字以上,40-49周岁的民警每分钟20个字以上,39周岁以下的民警每分钟达30个字以上,并要求民警通过自学和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进一步提升大队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逐步推行网上办案,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强化练兵保障激励制度。直属一大队把苦练基本功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了组织保障。把苦练基本功活动情况与效果列入对各单位的绩效等级化考评,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经济利益,选人用人等直接挂钩,把民警参加练兵的情况作为晋升,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对成绩突出的民警给予奖励,年底前考核成绩达标人数比例低于85%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优,以此来激励各单位和广大民警积极投身苦练基本功。

三、做实思想工作,在增强基层民警工作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灵魂,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交警部门真正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取得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胜利的有力保障。交警大队作为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基层单位,是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针对对象,由于基层民警业务训练紧张,执勤任务繁重,客观上给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为把基层政治思想教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直属一大队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政治思想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对公安交警队伍中涉及的难点和顽症的思想问题,做到了多思考,多研究,多想对策,舍得花时间,下功夫,逐渐形成规范民警思想意识的无形之网,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形成有利于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强化政治建警,政治强警的思想。直属一大队高度重视交警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将加强民警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民警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民警政治理论素养,坚定民警政治立场信念,作为交警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在组织上予以保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基层干部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科学设定思想教育的长期计划和具体目标,防止以小概全,以长官意志代替科学决策,避免随意性,使政治思想教育规范化、系统化,保持长久,而发挥长效。

二是创新管理手段,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亲和力。直属一大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中,也始终贯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体贴人的原则,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树立民警的主人翁地位。采用人本管理、柔性管理的原则和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人本主义管理模式,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紧贴民警工作、生活实际,引导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受教育,在爱民活动中受教育,在警民共建中受教育。通过形象化、情感化的理论灌输,教育者为人师表的人格感召,先进事迹感天动地的心灵震撼,警示教育触目惊心的沉痛教训,引导民警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

三是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灵活性。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方法上,直属一大队注重结合民警的工作特点,改变内容单

一、形式沉闷的做法,努力实现从“说教式”向“引导式”、“启发式”的转变,在手段上积极创造条件,力求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培养民警接受教育的兴趣。同时细化内容,丰富手段,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向心力。破除“政治思想教育必须集中大块时间搞”的观念,充分利用训练、例会、执行任务动员时机,将教育穿插其中,做到教中有管、管中要教、教管结合,把大教育分成小教育,把集中教育分散在日常教管中,实现教育的“小型化”和“轻便化”。化大为小,将大题目分解成若干个民警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小题目,这样具体形象,有血有肉,便于操作。既贴近民警实际,又便于接受。或是变深为浅,将深奥的变成通俗的,将抽象的变成形象的,将要解决的问题明朗化,将要达到的目标具体化。在形式上注重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相结合,与民警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民警的业余生活和家庭生活相结合,采取人性化管理、以情感人的办法,寓教于乐,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四是注重贴近实际,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实效性。大队领导时刻注意摸清民警的思想实际,找准政治思想教育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做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对民警的情况能够了如指掌,对民警的特点一清二楚,对民警的内心世界明察秋毫,对民警做到知情、知性、知心、知变。把服务基层、服务一线、关心民警疾苦当作责无旁贷的义务,注重把政治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保护民警的政治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经常与民警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民警思想脉搏,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真心实意为民警排忧解难,做到“五必谈”、“四必访”。“五必谈”,就是下属遇到困难、晋升职务、调动工作、家庭发生矛盾、思想不稳定时必须谈。通过谈心、交流的方式,以情感人,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四必访”就是:民警出差在外,生病住院、家庭遇到重大困难,发生重大变故时必访,把民警现实存在的家庭困难问题、伤病问题、婚恋问题等作为教育中需要重点解决的大事来抓,经常关心过问,及时帮助解决。做到因情施策,因人施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免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环境。通过这些方法,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做实,以思想政治工作、去凝聚警心,使民警精神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切实提高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狠抓日常养成,在树立基层公安交警良好形象上实现新突破。

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归根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实践执法为民思想。基层所队处在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活动的最前沿,队伍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形象。直属一大队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从“四个提升”入手,狠抓日常养成,培养民警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和规范的言行举止,有效解决基层公安交警形象欠佳的问题,全力打造一流执法环境,筑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展示德州交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一是推行执法责任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直属一大队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责任制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常抓不懈,重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有不按法律依据办事被群众投诉举报的,要立即组织专人调查,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确保执法责任的落实;同时围绕行政职能中涉及到的自由裁量权,对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等进行细化分解,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创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着力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直属一大队按照***部长“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四句话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以《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道路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为准绳,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在工作职责、执勤执法、执法监督、廉洁勤政等方面,制定明细的规章制度,做到以制管人、靠制管事。切实纠正服务态度“冷、硬、横”、纪律作风“稀、拉、松”、内务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促进民警的作风养成,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同时细致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不放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最根本目标,要求全体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着装规范,文明用语,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法律程序完备、处理恰当。对服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直属一大队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口,创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和谐型”五型警队为抓手,以服务理念、专业素质、职业精神为三大支柱,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加强交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变以往执勤执法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的狭隘思想,切实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变管理为服务,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从全方位、多角度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对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承诺服务制等便民举措。为给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大队还在各窗口部门推出“六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声再见送行,做到让“群众四少”即“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少一次麻烦”等承诺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努力使群众处处感到方便、热情、快捷,切实树立人民交警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监督机制,提升公众满意度水平。直属一大队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回访,认真执行绩效考核、警务公开、承诺服务等制度,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收集和充分倾听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群众监督的力度。首先是舆论监督。主动加强工作透明度,将警力、警务及一系列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群众、媒体监督、举报,广纳良言,逐项汇集,认真研究整改,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群众监督。以行风评议等活动为契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作为警风警纪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座谈、建议、讨论等形式,主动将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再次是内部监督。大队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实行互相监督、互相评议的体制,在上下级之间、民警之间形成层层监督的网络,制约民警执法行为,同时坚持不定期地对民警的执法活动、警容风纪、内务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执法不公、履职不认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旦发现立即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干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真正确保广大民警把法规政策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

物资管理项目建设论文 第6篇

一、铁路项目工程物资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相关制度不健全

以甲供物资为例,因制度的不健全经常使得无法有效地对各种签认工作进行规范,造成甲供物资中账务信息、材料型号及设备卡等与要求不符。又如,铁路工程物资数量庞大、复杂,在工程管理中,因企业制度问题或施工周期紧张、人员懈怠等问题,导致物资产品缺乏正确的验收和检查工作,使得有关的资料签认情况难以落实,不利于物资的清算,进而会影响到项目施工进度。

2.缺乏应急物资采购措施

应急物资多出现在甲供物资管理中,通常在项目招投标完成之后,因为建管部门因受到招标日程安排的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甲供物资。而现行的铁路物资管理政策中没有对该部分应急物资的采购予以明确规定,这样就导致许多项目建设中遇到该问题时不知所措,不敢贸然自行采购物资设备,进而影响到工作效率。

3.工程物资计价结算问题

铁路项目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因此物资结算对于项目建设有着重要影响。我国目前多数铁路项目均采用季度末验收结算的模式。而甲供物资则是以月结方式进行的,这样就使得工程验工计价和加工物资结算不同步,造成施工方在验工计价时存在占用资金过多的问题,从而给后续物资管理带来很大影响。

二、提高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1.做好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供物资采购作为工程投资和控制的关键性环节,对于施工进度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铁道部门对于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批复及时处理好工程物资设备的招投标采购工作。另外,甲供物资的设备采购既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同时也需要遵循《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中相关规定,并确保物资设备招投标计划的合理性,避免出现随意扩大采购范围的行为发生。

2.做好工程物资计价的集中估算

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物资供应商多,且计价金额大,采用传统的月结方式不利于供应商结算,并且还会增大物资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因此可考虑通过使用集中结算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到了结算的截止时间时,各物资供应商可利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计价结算单和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对账”,在确认结算单无误之后由建设单位选择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协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物资部、财会部等一起进行签认,办理相关的结算手续,这样便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完善合同的管理

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物资数量大、规格种类多,尤其是对于牵引供电类或者通信信号的材料设备,因技术要求的不同往往会出现多个规格型号,其价格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为此,在物资管理时需要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结合商品中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内容,以提高工程物资质量为核心来严格予以管理。同时,严格遵循合同的会签与备案制度以及物资的供应厂家要求,依法签订正规、有效的物资采购合同,重视合同的管理,进一步降低采购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此外,企业内部还应当定期对合同的管理台账记更新,积极收集并且整理有关物资合同的资料并存档,统计并分析合同执行的情况。

三、结语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物资管理三基建设(精选6篇)物资管理三基建设 第1篇xxxx教育局 管 理 手 册xxxx教育局 2018年1月目 录一、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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