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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可生存性研究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网络可生存性研究(精选4篇)

网络可生存性研究 第1篇

由于拆迁补偿安置是直接关系到村民和村集体切身利益的工作之一,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清晰、补偿方式是否完善都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进行和城市化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并且,这些问题甚至还会导致激烈冲突的出现,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决定城中村改造村民可持续利益能否得到保护的补偿问题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目前城中村改造中普遍问题入手,探索改造中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使失地农民的补偿趋向合理化、标准化、持续化。

1 我国城中村改造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1.1 补偿费用不合理

1.1.1补偿标准混乱

我国各地补偿标准十分混乱,尤其是对集体土地上村民的耕地和宅基地的征用补偿。这也和我国行政体制的分设、政出多门的现状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出台了《城市规划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来规范土地及房屋拆迁,使得同样的房屋由于土地性质、项目的不同,适用政策、操作程序不同,从而造成补偿标准不统一局面。正是由于这种混乱局面,许多地方出现了村民不满意补偿费用而拒拆的现象,“钉子户”现象也频有发生。佘立中等也指出现今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中,补偿标准仍然存在很大分歧,拆迁人单方主观制定补偿标准,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1.1.2 法律漏洞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国家级法律法规。并且,对于补偿适用的条例也颇有争议——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活动,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存在争议。适用的法律不同,补偿标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会不同。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由于政府文件口径和实际行动不一致,政府获得农地地价征收和市场高价出让巨大价差经济利益,导致了大量低成本获取农地现象发生。

1.1.3 未考虑增值收益

目前,理论界从各角度分析后一致认为农民在土地征用中获取的征地补偿偏低。其实,土地征用中获取补偿高低问题从深层来看是征地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从补偿项目来看,土地补偿费是基于农业初始用途的占用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也仅是普遍意义上对房屋及劳动力损失的现时补偿,而对于农地被开发后的资产增值收益却没有计算在内,使得村民排除在城镇化带来的红利之外。

1.2 补偿不到位

城中村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其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它还承担着为农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功能的作用。而目前我国城中村改造补偿针对的只是除去土地增值收益后土地的经济价值,而对其社会保障价值和城市生态价值并没有给予补偿。这将对失地村民的后续生活带来很大压力。由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居民没有太大区别,因此他们的后续生活保障方式也应从以前的土地保障为主转向以社会保障为主。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基于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和户籍结构,导致了我国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接困难的居民,目前我国城中村改造村民变居民大多停留在户籍上的改变,却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而征地时失地农民的这部分权益损失也没有得到相应补偿。

1.3 补偿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各地区所实行的补偿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住房补偿:多由政府直接改造,根据住户原有面积市场估价直接补偿一定面积住房(农转居多层公寓),如杭州模式;地区不制订统一的补偿标准,实行“一村一策”,由各改造项目自行确定本项目的补偿标准,如广州模式;全市制订统一的补偿政策,实行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全国大部分地区采取此种方式。相对于以往的单一货币补偿方式,目前补偿方式的确有所进步,但其仍不能解决村民的可持续生存等诸多问题。一方面,改造后村民少了原有可持续的租金来源,高额补偿金产生“二世祖”现象;另一方面,集体经济发展的规范化欠缺,出现村集体经济存在产权不明、家族式管理和封闭性问题,导致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困难、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成本高居不下、生产产品无法与市场竞争等诸多问题,而目前的补偿方式也难以解决此问题。

1.4 就业问题严重

就业是失地村民获取后续生活经济来源的主要方式。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农村客观条件的限制,城中村改造中失地农民大多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缺少专业技能等特点,导致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力差、工作种类局限、工作状态弱势等现象,从而失去生活保障。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对再就业政策作了许多优惠政策,然而在许多行业和工种上都限制农民工准入,过去依靠种地获得收入的大量农民只能进入“次属劳动力市场”,如保安、保洁员、物业人员等。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失地农民就业将面临来自城乡双重就业压力、就业总量与结构互相限制、新生失地农民和失业人员交织的局面,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因此,对于城中村改造失地农民,如何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才是保障其可持续生存的解决之道,而目前的补偿状况显然忽略了这重要一点。

2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设计

基于土地价值的二元属性(即土地物质价值和土地资本价值)和土地增值来源的多样性(包括内部投资转移、外部投资转移、土地用途转变增值和其他普遍性增值)。本文认为,为了保证城中村改造失地村民的可持续生存,对其补偿的标准应主要包含土地的经济价格和保障价格两部分。土地价值二元论中,土地生态价格和用途转变价格增值可以反映到土地的保障价格上来。本文主要针对土地的这两种价格进行量化。

2.1 土地的经济价格

我国的土地基本估价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收益倍数法、成本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目前对城中村农民土地采用的是收益倍数法,虽然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这种方法并不能有效反映失地村民损失利益,从土地的经济角度看,村民损失的利益归根到底是土地收益状况的综合反映,这为应用收益还原法估价提供了可能性。而且,由于城中村土地市场的不完善以及许多地区未建立农地基准地价,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也难以采用,成本法也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因此,本文对土地经济价格的补偿主要采用收益还原法。但考虑到收益还原法应用的局限性,本文结合灰色系统模型并在目前该方法应用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进。

收益还原法是将农用土地未来各期的正常年纯收益( 地租),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资本化,从而估算出农用地价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考虑到目前我国集体土地的属性及收益水平,可以假定其收益为无限期,因此上述公式可修正为:P=a/r(式2)

公式中P-土地价格;a-土地年纯收益值(租金收益) ;r-土地还原利率。

目前,我国预期土地年纯收益值采用的是前3年土地纯收益的均值,这种静态的处理方式假设将来土地的每一年纯收益都相等,但与客观实际往往出入较大。相对于给定一个年增长率s较难确定。为此本文采用灰色系统预测模型的方法将其动态考虑,从而更加准确地预测出土地的纯收益。

灰色系统理论对农用地纯收益系统中的已知信息(已有收益数据)和未知信息(预测收益)建模和检验如下。

2.1.1 模型建立

设前n年的农用地纯收益数据为:x(0)={x(0)(1),x(0)(2),x(0)(3)…x(0)(n)};对原始数列做一次累加生成序列x(1)={x(1)(1),x(1)(2),x(1)(3)…x(1)(n)}。

GM(1,1)是单序列的一阶动态微分方程,其形式为

式中a,u为灰色系数,根据最小二乘法原理求取; 为系数向量。

其中

解出a,u之后,建立收益预测方程,并还原出纯收益:

2.1.2 模型精度检验

上述模型的应采用后验差方法检验。设第k年的残差值为

设原始数据的均方差S1,残差的均方差为S2,计算后验差比值和小误差频率,按照表1进行精度检验。

经过上述动态的收益还原方法可以较准确地得出土地纯收益。对于某些集体性质的宅基地来说,其房屋的租金收益可视为该地块的纯收益,考虑到宅基地房屋基本没有支出,所以本文认为,将该地区房屋出租租金作为未来的收益值计算出房屋价值也较为合理。对于土地的还原利率,我国农用地评估中最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安全利率,即无风险的资本投资收益率,通常选用同一时期一年期国债利率或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2.2 土地保障价格

村民失去的农用土地的社会价值也应得到个人补偿,即土地的社会保障价格。具体来说,本文认为对其补偿的价格至少应包含农民失地后的养老保险金,以及部分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教育相关费用,从而充分保障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存权利。对就业培训的相关费用,本文主要从补偿方式角度考虑;养老保险费用目前主要是缴纳养老金,所以本文主要借鉴保险公司现行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计算公式,在考虑年龄结构情况下进行补偿量化。

1参照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人均月收入,以及《农用地估价规程》,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养老保险费率计算,计算如下:

式中:年龄组人均社会保障价格;年龄组男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年龄组女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b-a年龄组男性人口总人口比例;c-a年龄组女性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年龄组农民基本生活费;年龄组月保险费基数。年龄组人均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费用。设定男性公民在60岁、女性公民在55岁时领取保险金,则年龄组的划分可按0-18周岁、18-60/55周岁(男/女)来划分。

2计算人均社会保障价格

式中为a年龄组人口数量。

3 计算单位面积耕地社会保障价格,式中为人均耕地面积。

2.3 其他补偿费用

失地农民的其他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助费三部分,有些地区会设置拆迁奖励费。通过调研和访谈,本文认为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补助费用应当能够满足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从拆迁日至迁入置换房日)当地房租的标准。另外,对于通常会涉及到的房屋附属物(如大门、厕所、院墙)、院落树木或果树移植以及家庭附属设施迁移(太阳能、电话、土暖气、有线电视安装等)费用,这些费用的补偿也应该予以明确的补偿标准。因此,本文认为补偿标准的结构图如图1所示。

3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方式研究

将城中村改造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的研究仅仅局限于补偿标准数额上的提高肯定是不全面的。当然,补偿数额也是建立在合理原则基础上,过高的补偿只会给政府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这种经济负担一般会反过来转移到居民身上,比如过高的地价和房价。总体来看,要想实现土地征用后村民的可持续生存,就要对目前的补偿方式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以失地农民的“未来收益”为立足点,将原来的土地物质产出转化为长远的财产收益权利,让土地征用给失地农民带来一系列连续的稳定的收益流,并最终实现村民改造后社会保障预期大于(至少等于)拥有土地时的保障预期,平衡国家、集体、个人对土地增值部分分配的目标。因此,只有将补偿方式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相契合,使村民生活稳定化、持续化,才能达到上述目标。

3.1 补偿方式与村集体经济相结合

目前我国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的补偿方式主要是一次性。注重对失地村民的历史利益和现实利益补偿,却缺乏集体经济组织后续发展的考虑,造成了城中村改造后集体经济产权不明、发展停滞、管理成本高居不下等问题,很难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村民的可持续生活造成威胁。相反,根据英国国际发展机构DFID建立的可持续生计框架——DFID模型,发现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会增强失地农民的物质资本、资金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可持续生存资产的积累能力;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将为推动失地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化、城中村与城市融合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目前,在我国已有城中村改造中,除少数集体涣散、经济薄弱的城中村没有保留原集体经济(如武汉市)外,对于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形式主要有股份制企业改造(如广州市)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如深圳市、杭州市)两种。这些企业大部分经营范围是城中村改造后的物业管理,也有一部分是原有村集体工商企业的继续经营和安置房的集体统一出租管理(如深圳市)。因此,结合城中村改造中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式”功能,探索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革中注意的问题,从而保证城中村改造补偿方式的持续性与自生性。具体如下:

其一,集体资产产权界定明晰。由于产权是一切权益的基础,所以改制首先遇到的便是产权界定问题。对于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投资主体明确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投资主体不明确的,采取尊重事实、依法协商的原则。

其二,资产处置公开透明。对于有别于一般企业公司的城中村清产核资工作,由于其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需要做到公开透明,以便取得村民认可。由于集体土地的特殊性质及其对村民的特殊意义,加上地价变化速度较快,对土地资产进行公开、及时、合理的处置是保障村民权益的必要之举。

其三,集体资产的股权配置考虑历史和人口等因素。由于村集体资产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积累而形成的共有财产,而各时期村民对集体资产的形成和积累所做的贡献也有所不同,因此在集体资产量化时必须考虑人口各个时期的构成和变化,以分配人口为基础,以户籍、承包土地、履行义务等实际情况为依据,坚持“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制订资产共有者的身份确认方案,并区别对待,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比如可设置人口股(基本股、户籍股)、劳龄股、特殊贡献股(奖励股)、公益股、集体股等多种股权类型。

其四,以市场化机制运营股份制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质上是对集体资产的股份化,而集体产权股份化改革的最终发展方向应是股份制企业。当今很多地方存在着村民股东大会只是听取负责人的报告和宣布事宜,人事安排、项目建设、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股东投票表决流于形式;企业的股东大会代表、董事会、监事会仍由原社区主任和书记担任,即以前村集体领导既是经营者又是社会管理者,在这样多重目标的约束下,领导就难免会出现以政代企、权责不明、政企不分、以公谋私的情况。因此,只有真正摒弃原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真正的市场化股份制企业机制来运行,才能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3.2 补偿方式与就业机制相结合

目前城中村改造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未考虑村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等权利以及土地对村民的就业属性,而就业才是村民获取可持续稳定收入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因此,考虑到这部分资金的用途属性,对失地农民的这部分补偿也不应直接发到村民手里,而是通过建立专用账户或者进行专项管理,才能确保这部分资金定向使用。只有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村民的就业技能才是解决失业问题之道。

3.2.1 增加就业渠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安置所有村民就业已然不现实。可以通过村集体股份制改造吸纳一部分村民获得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结合村民的就业情况,政府应该鼓励中小企业等一些“非正规就业部门”的发展。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中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多为非正规就业部门,“非正规部门”是指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尽管它在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但他提供就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非正规部门”就业,对于吸纳城中村失地农民就业有着重大的意义。

3.2.2 提高村民就业技能

按照DFID可持续生活模型,增加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是提高经济效率、增加其就业机会和提高其收入的重要途径。土地本身并不是使人贫穷的根本因素,而是在长久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就业形式影响下使得失地农民无法适应。其实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是决定贫富的关键。劳动力的竞争,最根本的就是劳动力素质的竞争,政府应该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从提供培训主体看,主要还是通过政府主要承担和地方企业分担结合的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来解决村民的就业培训问题,加大农民的人力资本投入,如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心定期开展技能教育培训;定期发布职业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方面的信息,引导村民进行技能培训学习;成立专门城中村闲置人员数据库,及时向企业提供劳动力输出。从就业培训模式看,“教育式”培训和“订单式”培训可以同步进行。具体操作为政府委托职业院校或教育培训机构对村民进行专门系统性的培训;政府和企业联合进行“订单式”定向就业培训——先与有关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接着进行针对性定向培训。这种培训模式使村民能够真实的感受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能,从而提高了村民对工作岗位的快速适应能力,村民再就业效果也较明显。

3.2.3 补偿方式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长期的城乡二元格局使农民被排除在国家的一般社会保障之外。目前我国在城市实行的是“高补贴、高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在农村实行的是“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济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可见,农村和市民在社会保障方面差距较大。有资料显示,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而占总人口不到20%的城镇居民却占用了社会保障的80%。因此,不仅是从村民补偿方式上,还是从城市化角度,对村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都是十分必要的,这也将对社会稳定和促进失地农民自身可持续生存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体上可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津贴等项目。社会保障体系中,我国目前对城镇职工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独特方式。即在资金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筹集模式——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但目前将失地农民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门槛过高,仍存在着资金筹措难、制度模式衔接差等突出问题。因此,本文建议村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3.2.3.1 满足最低生活保障

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社会保障的基础丧失,为村民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相当于村民拿以前的土地换取城市生活的社保。从动态角度看,村民在转为居民后的生活成本也将加大,其最低生活保障也将与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所差别。农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其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往往也被忽略,如1999 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适用范围也仅限于城市居民,而城中村改造的农民失去最后的土地保障后,理应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其最低的生活保障问题。

3.2.3.2 区别对待,因地制宜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发展情况差别较大,制定全国统一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各个地区间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存在较小差异的保障体系,因为较大的差异很容易引起制度的公正性失衡。由于社会保障方式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阶段性,因此也不宜盲目照搬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应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逐步推进的改革原则。土地的丧失使农民面临不确定的生活风险,不同类别的失地农民也存有大小不同的风险程度,如年龄较高的村民与青壮年村民面临的风险肯定是有差别的。因此,对于失地村民的社会保险可以按照年龄、就业情况、依赖土地程度等条件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人群进行不同类别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对于那些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没有收入或收入很低的人群则应给以最低生活保障。

3.2.3.3 政策先行,政府实行

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关系到他们的长远利益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其体系的建立、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法律政策的保障。目前,我国各地对其城中村改造村民的社会保障改革缺乏统一性,容易引发拆迁纠纷和补偿缺失等状况,而其根本就在于缺乏统一的纲领和指引,随意性较大,这与我国城中村改造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村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运行、管理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同时,政府宜将征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从而有效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开展。

本文通过对城中村改造中补偿标准的分析和补偿方式的探讨,对补偿机制进行合理化,这有利于村民现实利益的合理保护和可持续生存利益的保障,以此保障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从经济效益角度看,这将有利于提升城市内涵、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交通压力,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从社会角度看,这将有助于实现城中村改造中开发商、村民、政府等多方和谐,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从而在城市化进程中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摘要: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土地是村民生活的根本保障。因此对失地村民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一直是城中村改造工程关注的焦点。从分析我国目前城中村改造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可以发现主要问题包括补偿费用不合理、补偿不到位、方式单一以及就业等;以解决这些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对目前补偿标准的内在机制分析,分别采用基于灰色系统模型的动态收益还原法和借鉴保险公司现行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公式对土地的经济属性价格和保障属性价格进行量化,并综合考虑其他补偿费用,建立合理补偿标准。最后,结合村民的后续生活保障提出改进的补偿方式,使补偿与村集体经济、就业机制、社会保障相结合,提出较为完善的城中村补偿方案。

网络时代的电视生存 第2篇

[关键词]网络 电视 生存

有人说 ,19世纪是小说家的时代,20世纪是新闻记者的时代,而即将到来的21世纪则是网络的时代。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早在年会上就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DD继19世纪的报刊和20世纪的广播、电视后出现的因特网(Internet)和正在蓬勃发展的信息高速公路。当因特网裹挟着强大的科技生产力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发现从生活方式、娱乐方式、交流方式到商务模式、消费模式、经济模式都已经并仍将发生空前多样的变化。特别是随着电子版、门户站点、中文网站、网络电视等的层出不穷,对传统媒体和媒体人而言,“媒介生态”逐渐变得眼花缭乱起来。

复杂网络生存性评估方法研究 第3篇

1 复杂网络生存性研究现状

1.1 复杂网络生存性定义及测度

一般认为“生存性”是指在网络发生故障后能尽快利用网络中空闲资源为受影响的业务

一个可以接受的业务水平的能力。它主要是指通信网络在随机破坏作用下仍可继续提供服务

重新选路,使业务继续进行,以减少因故障而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上的损失,使网络维持的能力,包括期望生存性、最坏情况下的生存性、r-百分比生存性、零生存概率等。复杂网络生存性测度也有很多,主要有平均路径长度、聚类系数、度与度分布、介数与介数分布等等。

1)平均路径长度

在有N个节点的复杂网络中,节点i与节点j的最短路径定义为所有连通i到j的通路中,所经过的其它节点最少的路径的长度,记为dij。网络中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最短路径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路径长度,记为L,即:

2)聚类系数

在有N个节点的网络中,若第i个节点的度为ki,在由这ki个邻居节点构成的子网中,实际存在的边ei与这ki个节点最多能构成的边数的比值:,称为第i个节点的聚类系数。整个网络的聚类系数C定义为所有节点聚类系数的平均值,即:

3)度与度分布

节点i与其它节点构成的边的总数称为节点i的度,记为ki。网络中所有节点的度的平均值称为网络的平均度,记为。节点度分布是指随机选定的节点的度恰好为k的概率,即任意节点有k个邻居节点的概率,记为P(k)。

4)介数

设网络中节点i和节点j之间最短路径的总数为Lij,而Lij之中经过节点v的最短路径数为Lij(v),则节点v的介数为Bv:

1.2 复杂网络生存性传统评价方法

Holme等[6]提出基于最短路径长度的生存性评估方法,即用全局效率和最大连通子图大小来衡量复杂网络的网络生存性,全局效率的定义如下:

其中:N为网络节点总数目;dij为节点i和j之间的最短路径长度。

这种生存性评估方法考虑到了节点和链路的失效性,但没有考虑时延对生存性的影响,而且基于平均路径长度来衡量网络生存性,计算开销很大。

2 复杂网络生存性分析

这里给出复杂网络生存性分析的基本假设:

1)网络中节点只存在失效与未失效两种状态,除此之外无好坏之分;

2)节点间的链路也只存在失效与未失效两种状态,因而也是等价的;

3)考虑对时延的要求,即认为节点i与节点j进行有效通信其最短路径少于T跳。

4)假设每次只有一个节点失效,考虑最坏情况下的网络生存性,假设每次失效的节点都是当前网络中最重要的节点,直到网络崩溃。

5)网络的崩溃条件是当节点实效后剩余网络中最大连通子图的节点总数与初始网络的节点总数的百分比小于5%。

首先介绍一下跳面节点的概念:对一给定网络G(N,E),任意节点对之间都有一定跳数的距离,将与某一节点i具有相同跳数的所有节点称为节点i具有该跳数的跳面节点。于是节点i与其余所有节点间的路径联系转化为与其余所有节点跳面间的联系,而各层跳面之间是以串联关系连接起来。

每个跳面节点之间的连接情况反映出迂回路由情况,跳面内节点间连接链路越多,则迂回路由越多;相邻两个跳面之间节点的互联情况反映出两个跳面之间的有效链路情况,所有迂回路由都要经过这些链路,因而可反映出迂回路由的效果。为此,引入第m跳面节点到第(m+1)跳面节点间链路数归一化因子μm。设第m跳面上的节点数目为nm,第(m+1)跳面上的节点数目为nm+1,两跳面的连接链路数为Im,则第(m+1)跳面上节点数目与除一个节点i外其余节点数目(n-1)的比值为nm+1/(n-1),两跳面的链路数Im与两跳面间最大链路数nmnm+1的比值为Im/(nmnm+1),故归一化因子μm定义为:

则节点i到所有跳面的连通度之和Si可定义为:

其中T为时延限制的跳数,μ(m-1)k为k个节点失效后(m-1)跳面上的归一化因子,而网络中最重要的节点为连通度Si最大的节点。

将(1)式代入(2)式可得

现在可以给出容忍度的定义:设CM(k)为初始网络去除k个节点后最大连通子图的生存性度量,由下式给出:

其中n是最大连通子图的节点数,KT是指使网络崩溃所要去除的节点的数目,称KT为容忍度。

则复杂网络G的生存性可定义为:

3 复杂网络生存性评估方法

基于上一节生存性分析,可以得到复杂网络生存性的评估步骤如下:

第一步:根据文献[7]所提供的方法对初始网络进行抽样,得到抽样网络;

第二步:将抽样后的网络数据初始化,即给每个节点标定序号,计算所有节点的度值,并按度值给节点排序,确定时延要求的跳数T,为简化运算,这里设T=1,置零k;

第三步:计算复杂网络G中所有节点的连通度Si以及相应的CM(k);

第四步:根据Si的值判定最重要的节点,若有多个,则取序号最小的。去除最重要的节点后,判断剩余网络是否崩溃,若是,转入第五步;若否,置k=k+1,转入第三步;

第五步:由所有CM(k)的计算得到复杂网络的生存性指标SM(G)。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抽样后,网络基本上符合复杂网络的特征,同时节点数和边数由原来的16807和26589缩减至1219和2358。

计算得到CM(0)=(1/1219)*(4715/1218)。由Si判定节点4(节点4的度为185,是所有节点中度最大的)为最重要的节点,将其去除得到新的网络,得到剩余网络中最大连通子图有154个节点和183条边,154/1219≈12.6%,网络还未崩溃,继续第三步。

计算得到CM(1)=(1/154)*(366/153)。由Si判定节点129(节点129的度为112,在所有节点的度中排第2位)为最重要的节点,将其去除得到新的网络,得到剩余网络中最大连通子图有69个节点和70条边,69/1219≈5.7%,网络还未崩溃,继续第三步。

计算得到CM(2)=(1/69)*(140/68)。由Si判定节点261(节点261的度为44)为最重要的节点,将其去除得到新的网络,得到剩余网络中最大连通子图有24个节点和23条边,24/1219≈2.0%<5%,网络已经崩溃,转入第五步。

计算得到SM(G)=[CM(0)+CM(1)+CM(2)]≈0.0485

对一个网络的生存性进行分解分析有很多方法,用本文提出的方法,由于每次仅需要移除网络中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因此分解过程变得非常简单,在计算网络生存性的过程中同时确定了最重要的节点,因此节省了大量的计算时间。

该方法将节点和链路连通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提供了计算网络生存性的一种方法,并且对时延因素进行了考虑。计算节点和网络生存性的过程中,均进行了归一化处理,便于与全连通网络进行比较。当然,因为每次都是最重要的节点被移除,也就是最坏的情况发生,所以这里给出的是网络生存性的下限值。

4 结束语

该文对复杂网络生存性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一种复杂网络生存性的定量评估方法,给出了相关的生存性评价指标,但这还只属于复杂网络生存性理论的基础研究,如何将这种方法与边权、网络花费、优先级别和硬件可靠性结合起来建立复杂网络全面而有效的评价模型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摘要:该文针对复杂网络的特点,首先给出了复杂网络生存性的一个新测度——容忍度。在此基础之上,给出了生存性测度的新定义,针对复杂网络无标度性的特点,给出了复杂网络生存性评估的新方法,并以互联网抽样数据为例进行了网络生存性分析。最后对复杂网络生存性研究的思路进行了探讨,指出从网络拓扑结构出发,研究拓扑结构的各种属性对网络生存性的影响,将是复杂网络生存性研究的一个有效而新颖的思路。

关键词:复杂网络,生存性,无标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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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争激烈 个人站长如何生存 第4篇

金融危机的到来,让各个行业都体会到只要活着就是胜利。网络中每天都有无数网站新起,也有无数网站倒下,那么个人站长该如何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呢?

先分析下对个人站长的利润收入的威胁:

1,站长太多,僧多汤少。

2,金融危机,外部环境恶劣,大大减少了互联网热钱得涌入,

3,流量不由自己掌握――捏在百度和GG手中。

4,今天版权,明天低俗,国人做网站特难。

分析过后,我们该如何做:

第一,调整自己得思路,多人抢钱的地方咱不去,减少竞争。别说什么站做得人都多,是你不愿意动脑筋而已。看这个站的内容,电影网、电视剧网见得多吧,像这样断掉自己所有财路,只专心做一个剧种的站还是少数吧,虽然访问的人有限,可竞争小啊,活着就是王道。

第二,坚持自己的理想,开源节流勒紧裤腰带继续奋斗。尽量克服眼前的困难,坚持下去,明天是美好的,不要死在今天晚上。

第三,不要整天盯着百度患得患失,做出自己的特色,不靠引擎,IP自己来,才是真的来。

第四,想把网站做起来,就请认真做,不要打擦边球,不要违反相关规定,做有中国特色的站。

网络可生存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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