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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精选6篇)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1篇

网贷知识普及手册

1.什么是P2P网络借贷?

答: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2.P2P网络借贷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3.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名称一般叫什么?

答: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P2P网络借贷有哪些禁止的行为?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5.在P2P网络借贷的网站注册时需要实名吗?

答: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6.对参与网络借贷的借款人都有哪些要求?

答: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三)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四)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7.对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都有哪些要求?

答: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8.P2P网络借贷机构可以开展线下业务吗?

答:不可以,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9.对于P2P网络借贷机构的信息安全有什么要求?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10.P2P网络借贷机构可以直接从借款人支付的利息或本金中扣除费用吗?

答:不可以,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11.P2P网络借贷机构需要报送征信信息吗?

答:需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报送、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12.P2P网络借贷机构可以代出借人或借款人做出相关决策吗?

答:不可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

13.对于P2P网络借贷机构开展业务时风险控制方面有什么基本要求?

答: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14.对于P2P网络借贷机构的档案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15.P2P网络借贷机构如果停业,那么之前已成立的借贷关系受影响吗?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6.如果P2P网络借贷机构破产,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受影响吗?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财产。

17.P2P网络借贷机构有义务揭示风险吗?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18.在开展业务时,P2P网络借贷机构怎么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在当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19.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有资金与客户的资金需要隔离吗?应存放在哪些机构?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20.如果客户之间或机构与客户出现利益纠纷,有什么解决问题的途径?

答: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当在其网站上向出借人披露哪些信息?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

(二)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

(三)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

(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

22.P2P网络借贷机构需要在其网站披露业务开展情况吗?

答:需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及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

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等。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23.P2P网络借贷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资金存管机构承担什么职责?

答: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依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出的指令,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方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24.P2P网络借贷机构在出现哪些重大风险时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25.P2P网络借贷机构需要在规定时间报送审计报告吗?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上一会计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

附件2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2篇

在我们选择网贷系统的时候,首先我们需要注意到不同的系统之间是存在非常大的不同的,所以我们在选择之前一定要认真的识别,从而发现哪些系统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哪些是我们不能够选择的,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的关键的,因为一旦我们选择了,那么就要使用。但是如果其中出现了任何的纰漏,那么你会发现我们是需要自己对这些情况进行负责任的,所以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的关键的。所以选择之前进行一些必要的了解是非常的关键的。

其次,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人在使用这种系统的过程中,有些时候明明是发现了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就是对这些问题装作是视而不见,这样对我们今后的使用来说是有非常大的弊端的,因为一旦我们没有处理这些问题,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了今后我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了。所以虽然我们选择的时候已经是格外的小心了,但是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对这些事情也不能掉以轻心了,这样对我们未来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3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的渗透到各个专业领域, 互联网技术渗透到金融行业, 形成了金融行业的新兴产物———互联网金融, 这一新兴产物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P2P网贷即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主力军。

自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 各类的P2P网贷平台相继出现, 占据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半壁江山。据《2015年上半年P2P网贷行业运营简报》, 截止2015年6月, 我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已经达到2028家, 其中, 新上线平台接近900家。这一数据无疑的表明了P2P网贷平台在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中的蓬勃发展之势。

P2P即peer-to-peer, 个人对个人的借贷, 即将个人的小额闲置资金聚集起来, 借款给有融资需求的个人的一种借贷模式。P2P网贷指的是由第三方网络信贷公司作为中间平台, 借助互联网技术, 提供资料发布和融资交易的网络平台, 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资金借入和资金借出的需求连接起来。与一般的小额贷款公司相比, P2P网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借助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技术, 使得借款过程中的各项流程, 包括资料的完善和审核, 贷款的审批, 信用评级, 贷款利息的收取和方法等等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实现。

大量增加的P2P网贷平台显示了P2P网贷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之势, 为个人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增加了多样的选择,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监管缺失等各类原因, P2P网贷存在的风险不可忽视。

二、P2P网贷与传统银行直接融资的区别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金融服务形式的重要产物, 与传统的金融服务有很大的区别, 在融资上, P2P网贷与传统的银行直接融资相比, 主要有以下的不同。

(一) 借贷主体

在传统的银行直接融资里, 银行是贷款者, 社会公众是借款者, 银行直接将资金贷款给相应的社会公众, 完成资金的流转;而在P2P网贷模式下, P2P网贷平台作为第三方的平台, 既不是贷款者也不是借款者, 不撮合借贷双方的交易, 只是为借贷双方的金融交易提供网络平台。

(二) 信贷审查

传统的银行直接融资中, 银行的信贷审查比较严格, 银行多是抵押文化, 即要获得贷款, 需要有各类抵押物的支撑, 同时对抵押物以及借款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借款人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 周期通常较长, 这使得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需要有一个时间周期, 无法快速的从银行获得贷款来解决时间紧张小额流动性贷款需求;而P2P网贷做的是信用贷款, 即不需要抵押物也能够进行融资, P2P网贷审查是, 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中心, 教育部的信息数据源和一些法人数据等的交叉验证, 获得借款人的基本信息, 然后审查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通常审查较快, 可以快速的获得贷款, 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解决短期的小额流动性融资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 贷款成本

根据2015年10月24日最近的贷款基准利率, 我国现行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是一年期 (含一年) 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为4.35%, 一年至五年 (含五年) 的中期贷款利率为4.75%,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利率为4.9%, 传统的银行直接融资的贷款利率通常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标准进行上下浮动, 因此利率较低,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 融资成本较低;而在P2P网贷中, 按照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即P2P网贷一年期 (含一年) 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只要在17.4%以下, 一年至五年 (含五年) 的中期贷款利率在19%以下,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利率在19.6%以下, 就都是合法的。如果再加上P2P网贷平台在中间收取的手续费等费用, 借款人从P2P网贷中获得贷款的融资成本相对而言较高。

三、P2P网贷的操作模式

P2P网贷有其具体的操作模式和操作流程, 综合总结各个P2P平台, 总的而言, P2P网贷的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1反应的是P2P网贷的操作流程,

1.由借款人在网上注册填写详细资料;

2.由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提出借款的申请, 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等;

3.借款人在平台上上传各类资料, 包括身份认证、工作认证、信用报告、收入认证、其他可选报告等, 这些资料的完善可以增加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4.P2P网贷平台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核, 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中心, 教育部的信息数据源和一些法人数据等的交叉验证, 验证借款人的基本信息, 然后审查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5.审查没问题后, 即可在平台上发布借款人的借款信息, 包括借款人的信息以及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等, 形成各类借款人的不同的借款列表;

6.贷款者可以在P2P网贷平台上注册, 根据借款列表选择自己投标需要的借款进行投标;

7.等到一个借款满标后, 一个借款人对一个或多个贷款人的借款关系就成立, 生成给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电子凭证;

8.到期满后, 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本付息。

这就是一个P2P网贷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在整个过程中, P2P网贷平台作为网上的中间平台, 只负责帮借款人和贷款人完成信息的对接, 逾期贷款的追偿等工作。

四、P2P网贷平台的风险分析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主要方式, 为社会公众在传统的银行直接融资以外提供的融资的另外一种方式的选择, 收到金融政策的鼓励,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 由于新兴事物的不成熟性, 导致了P2P网贷的一系列风险。

(一) 风控风险

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风控意识和风控手段上, 与完善的传统银行的风控相比, 薄弱许多。这种风控风险主要体现在借款信息的审核、资金管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等问题上。传统的银行有央行以及证监会诸多的指标对其进行风险控制的监管, 同时银行本身由于长期稳定的发展, 风控意识和手段都趋于成熟, 较为完备。而P2P作为新兴事物, 发展时间较短, 风控手段不成熟, P2P网贷没有央行征信系统的使用权, 同时其数据也没有被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 这削弱了P2P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信息的掌握, 使得P2P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信息的掌握远没有银行丰富, 增加了借款信息审核的难度, 提高了审核失败的概率, 审核信息来源的难度导致了P2P网贷平台在审核过程中偏向于审核借款人提交的既有资料, 如工资单、信用卡账单、资产状况等来审核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这些资料造假的可能性, 导致了P2P平台上优质借款人的比率偏低。

(二) 流动性风险

在现在正常运营的各大P2P网贷平台中, 为了保障贷款人的利益, 通常都设有资金保障计划, 每期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保障金存于银行内, 当借款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贷款人偿还本金以及利息时, 由P2P网贷平台向贷款人垫付本息, 然后再向借款人追偿本息。P2P平台上优质借款人的低概率导致了借款人违约风险发生的概率增加, P2P网贷平台缺乏监管措施, 无法保证借款人的每笔资金都得到合理的利用, 一旦资金利用不当, 大量借款人出现集体违约风险, P2P网贷平台垫付的资金超过其本身的资金实力时, 平台将无法继续履行对于贷款人偿付本息的承诺, 贷款人将会大量撤出资金, 这就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造成平台的瘫痪。

(三) 道德风险

目前, 有大量的P2P网贷平台以理财为名义, 开设中间账户, 将贷款人的资金吸收到自己的资金池中, 再用这些资金寻找愿意出更高借款利率借款人, 从中赚取差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有效的对其账户内的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的时候, P2P平台很容易挪用贷款人的资金, 涉嫌非法吸收存款, 存在着道德风险。

(四) 法律风险

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发展还较为不成熟, 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于进行制约和监管。首先, 缺乏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 导致现存的2000多家P2P网贷平台质量参差不齐, 资金比较薄弱的平台面临的风险更大;其次,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约, 使得P2P网贷平台可能触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的法律底线。

这些风险导致了P2P网贷平台存在着大量倒闭跑路的情况, 因此, 必须加以关注和重视。

摘要:P2P网贷作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行业相互渗透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 自成立以来, 发展迅速。本文分析了P2P网贷与传统银行直接融资的区别, 介绍了我国现行P2P网贷的操作模式, 同时, 就P2P网贷平台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P2P网络贷款,操作模式,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叶湘榕.P2P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 2014, 3:71-82.

[2]卢馨, 李慧敏.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 2015, 2: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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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果, 蒋莎莎.论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异化及其监管[J].新视野, 2015, 5:29-37.

[5]刘绘, 沈庆劼.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 2015, 1:52-59.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4篇

作为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以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虽然其整体规模在金融行业微乎其微,但因其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特性,因而在今天“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互联网精神”无处不在的发展浪潮下备受各界关注。但任何事情的出现都要分两面看。对问题平台的热炒甚至是一定程度上的夸大曾一度让投资者感到恐慌,但同时也给了行业从业者当头一棒,让各大平台主动或被动地进行着“自我反省”,这才有了今天行业对风控的重视,才有了所有平台逢人必讲“风控”这一可喜转变的出现。

遇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地认识并解决问题。企业需要从自身找原因,而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则是从整个行业、整个金融体系的角度,来看待网贷的发展。对于网贷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对于风控能力建设问题,对于行业呼声一直持续的“监管政策落地”问题,郭大刚有着更为透彻的洞悉。

:你怎样看待网贷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郭大刚:作为金融服务的“最后1公里”,网贷行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满足了一般投资者对消除金融专业信息不对称的需求;在资金时效性和获得性上,通过大数据风控和精准营销方式,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从原有的信贷静态管理方式演变为动态过程管理方式。尽管在过去1年中网贷行业出现了各种问题,但我们也很欣慰地看到行业正在不断完善,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虽然2014年网贷问题平台已累计超过300家,但简单算一下,这300家平台放在2000多家总体数量中,淘汰率还不到20%。餐饮业发展了几百年,其淘汰率曾经高达50%。所以现在网贷行业的淘汰率不是太高,而是太低了。

:提升网贷平台的风控能力,当前最缺的是什么?

郭大刚:当前行业最缺的是基础设施的建设。

要使平台成为投资人可选择的常态的、合理的投资平台,信息披露是首先要做的,这包括平台信息和产品信息两方面。只有充分的信息披露,才能让投资者了解平台、理解平台的产品,并根据自己的风险耐受程度选择产品。

除了平台主动披露信息,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还需要通过适当的工具来判断风险。目前网贷行业的信息是高度割裂的,没有进行统一的数据管理,这让投资人无法合理地选择投资产品。因此,需要加强大数据、征信、招募、支付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只有将这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起来,投资人才能在投资过程中利用这些工具进行风险定价,进而将网贷产品作为常态的、合理的投资渠道。而对于网贷平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立,能够使平台很方便地获取借款人征信状况,可以通过大数据对贷款项目进行判断,适时掌握资产状况,从根本上提高了平台的风控能力,从而大幅提升整个网贷行业的风控水平。

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国家需要加大在这些方面的投入。而行业协会也应加强这方面的相应工作,以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最近又出现了监管政策即将落地的声音,对此你怎么看?

郭大刚:监管政策总有一天会落地,但不可能是强监管。首先,目前,网贷总体规模只有几千亿元,在超过120万亿元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占比极小,不存在系统风险,不会影响到整个中国金融安全,因此,强监管是不必要的。

其次,网贷的几千亿元业务分布在两三千家平台里,假如对它们进行监管,而且是强监管,其成本是很高的。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约8800家小额贷款机构,尚且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网贷规模甚至连小贷都不如,将它纳入强监管根本不可能。

再者,现有的监管方式和监管体系实际上能够满足网贷发展需求,法律层面已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这种约束体系和管理体系已经能够把网贷管理起来了。

:从你的观察来看,如果监管政策落地,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郭大刚:这要从几个角度来分析。对企业来讲,监管政策的明朗十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监管,行业就有很强的政策预期,才会有好的投资回报,资金才会进入行业,企业才有资金进行能力建设,才能不断发展起来。

从行业的健康发展上来讲,合理的监管政策能有效引导投资行为,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当前,投资网贷行业的多数是风险偏好型、抱有赌博心态的投资人,合规投资人、常态投资人少有进入这个领域,这就决定网贷本身不是一个合理的、常态的投资品,这样怎么能让行业发展起来?但平台如此多的标的,卖给谁?所以就出现了拆标、期限错配这些现象。而监管政策的明确可以从政府层面对行业进行规范,从而起到引导合规、常态投资人投资这一领域的作用,进而促进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而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角度讲,也应明确行业发展预期,这也是金融创新和基础设施投入的前提。这其中涉及反欺诈、大数据风控、征信、支付等IT、通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没有明确的政策引导和行业发展预期,是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投资不足、短期套利行为猖獗的根本原因。

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行业的一个微乎其微的增量,业内的专家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政府部门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才有现在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包容态度。现在国家要做的是如何管好传统金融机构,怎么解决其面临的问题,而不是对互联网金融这个增量进行处理。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要严控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网贷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系统风险。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5篇

日前, 央行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称《通知》) , 要求各地分支机构尽快选取首批接入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 并在年底上报接入工作年度报告。

《通知》规定, 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自行选取省级平台一口接入、直接接入、通过商业银行间接接入、上门查询等方式, 将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客户信用数据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但是, 上述两类金融机构暂时不能向央行直接查询客户的信用数据, 仍需借助人民银行柜台查询, 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央行提出个人、公司的信用信息查询请求。因此, 首批接入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 准入门槛相当高。

值得注意的是, 新生的P2P网贷产业, 并未被央行纳入征信系统的建设范畴。

3月份, 众贷网开业不足一月就宣布破产, 主要原因是其没能发现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已被多次抵押, 借款人拿款“跑路”后, 众贷网不得已自掏腰包赔付投资者。由于P2P网贷产业缺乏明确的金融监管主体, 要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绝非易事。目前P2P网贷公司能做的, 是自建征信数据库排查借款人的恶意违约风险。

2012年底, 上海多家P2P网贷公司发起成立“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自律公约”, 其中的一项合作措施是打算建立一个违约借款人的“黑名单”, 帮助P2P网贷公司识别贷款风险。

操作系统争霸 第6篇

ERIK LARKIN

多重个性的PC

今天,用户对所用操作系统的选择依旧是个很重要的决定。不过未来计算机在此却无需让人大伤脑筋。鉴于虚拟化技术领域呈现出显著发展的势头,由此也使得用户能将一台电脑模拟成数台,从而同时在其上运行多个操作系统。在这样的环境中,自然是每个操作系统都会独占一台“电脑”。而在5~10年内,人们选择操作系统的情形就可能变得像现在选择Web浏览器一样:进行“混合搭配”。

这当中起推动作用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硬件领域的创新,这使得现有虚拟化应用运行得更为平滑、高速。目前,AMD与英特尔两家芯片巨头都正向市场推出带硬件支持虚拟化技术的处理器产品,而苹果公司之所以在自己生产的电脑上采用英特尔公司的处理器,也就是看中其能对多操作系统功能提供良好支持。该公司的BootCamp软件允许实现双系统启动模式,并可进入Windows环境。

Parallels公司的虚拟机软件也可以让苹果电脑运行Windows等其他操作系统。如果要举更多的例子,那么运行在Windows、Linux中的VMWare及Xen等软件都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这样下去终会有一天,虚拟化技术能将人们从旧模式下解放出来,从而达到在任何操作系统里随时运行任何程序的完美境界。

小荷已露尖尖角

酷到底的视觉效果:PC显示性能骤长,3D界面也随之普及。早期有诸如NooFace这样由第三方开发的3D桌面程序,但它们所做的事情以后都将由操作系统凭借自身功能来实现。这样将更高效、也更标准,也不用顾及与新型的文件系统相兼容。

文件系统的质变:Ideas国际公司负责研究操作系统行业的分析师Tonylams认为,下一代文件系统最终要取代已主导10年历史的目录树存储结构,而新文件系统的表现更会带有数据库式风格。虽然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曾经提倡的WinFS文件系统已经宣告“死亡”,但它的创意:“仿效网络搜索”,依旧会被后来者继承及发扬。

WEB硬盘:在线存储正变得日益便宜且功能渐丰。几年后,你的操作系统将能够无缝地互动访问你所需的在线存储,无论它在天涯还是在海角。

WEB操作系统

浏览器中的PC:

对操作系统进行维护是让人惟恐躲避不及的事情。来自网站YouOS.corn的暗示表明,会有一种完全在线的桌面系统出现,它的运行过程与每天层出不穷的线上软件相仿:工作在一个浏览器内且无需安装。无论是从办公室到家里,还是从笔记本电脑到桌面电脑,对用户的程序与文件来说,它们所处的环境并不会发生改变。

我们正走向一个虚拟机时代。

-ROB ENDERLE,ENDERLE集团优秀的个人技术分析师

不能否认的是,目前我们的家庭娱乐中心更像是由一堆功能单一的“黑箱子”拼凑起来的“大杂烩”,其实一个媒体中心或机项盒就可能很好地囊括这些内容。对高速无线技术的利用将会让家庭影院背后一大堆纠缠不清的线缆成为过往云烟。而这期间,更会涌现出众多新颖的便携设备,它们会让你无需待在家中便能享受到家庭娱乐之美。

数字革命

不久以后,电视将不再只充当娱乐中心的角色,它们会成为用户掌管家中所有媒体的枢纽。甚至像语音邮件、短信、RSS提要等信息的管理也在其能力范围之内。AT&T公司以及Verizon公司正在缓慢推进综合视频、语音、数据等通讯方式IPTV服务项目,而其他某些地区性的信公司,像位于美国东南部的Knology以及位于中西部的Everest公司也已经提供类似服务。它们目前都是通过现有的机顶盒将来电号码和语音邮件直接传送到用户的电视屏幕上。

末日之物

日渐沉寂:数码照相机

生于:1975 终于:2012?

数码相机终将因久病不愈,最后“医治”无效。宣告死亡,享年37岁。不过它的灵魂会由数码摄像机来继承,毕竟不管是拍摄连续运动画面还是静止画面,后者都要得心应手许多。另外也不要忘了手机上的摄像头,虽然它曾被捣蛋鬼们在严肃的音乐会上滥用,但其活力不容小视。而数码相机的“葬礼”则不会有人在意,让它宁静地安息吧l

Integra5公司的首席运营官Meredith F1ynnRipley认为:“在未来,电视、PC机以及电话之间的界限将完全被打破。”作为有线电视网络接入设备提供商,数据融合技术最终将确保通讯服务的顺利进行。她继续说道:“到时候人们将能随心所欲地登录并选择这些服务与设备。”她还估计目前大约有100万家庭已经通过自己的数字电视获取来电显示或RSS摘要等信息,至于这方面的语音邮件与短信服务则被认为会是2007年的新宠。

SimpleDevices公司商业外发副总裁Axel Fuchs认为:到2007末,我们会看到一类多功能型的PC,就像是布置于客厅内的媒体中心一样,可以播放DVD、CD,并能让你在房内收看流媒体。苹果公司即将发布的iTV系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与Verizon公司的DVR(数字录像机)相似。而发展到最后,像这样的媒体中心将会与家中所有设备相联,包括照明与供暖系统、手机/媒体播放器以及车载信息娱乐系统。就像摩托罗拉公司已经展示过的机顶DVR,它就能向Razr V3x发送信息内容,只是该项服务目前依旧没有正式开通。

家庭影院好助手根据Park

Associates调研公司的预测,到2010年,美国家庭中高清电视的保有量会接近1亿台。不过当高清电视开始取代前辈的位置时,你也许还要在客厅里多预留一个空位给:高清电影播放器。2006年分别有蓝光与HD DVD播放机的次登台亮相,但不少消费者都持观望态度,他们害怕30年前VHS与Betamax之间进行的格式大战再度重演。当时VHS取得了最终胜利,厂商与市场随即迅速抛弃了Betamax。由此,数以千计使用这项短命技术的用户都成了“冤大头”。想必直到整合有这两项技术的播放机出现后,这种窘境才会有所改观。理光公司当前已经开发出一种能对这两种格式文件进行读取的激光,但对经销商来说,他们依旧需要提出一个有关这种双模式播放机该如何销售的方案。

不过对于这些联线DVR/机顶盒产品,制造商们将很可能会让它们放弃对预录高清内容的支持。到

那时,为了填补由此产生功能盲区,用户也许会不得不在家中的娱乐平台上添置另外一件设备。

环绕立体声也在进步之中,但推动者并非是新出现的音箱。虽说前段时间杜比公司曾同时使用22个独立音箱与2个低音炮的组合来演示环绕音效,但接下去的日子里家庭影院里的音响标准依旧属于5.1或6.1声道系统的天下。不过杜比实验室的全球技术讲师Jack Busser认为,能取而代之的将会是建立在“心理声学”基础之上的智能音响,其原理是利用人耳的机理,使其相信声音出自真实环境而非音箱之中。

未来的“沙发马铃薯”(指成天坐在沙发上操控电器,靠吃薯条为生的人)们也需要一种更聪明的方式来操控手头大堆的数码电子装备。像环球电子公司推出的产品--NevoSL,就是个基于LCD触摸屏并且具备Wi-Fi无线功能的通用型遥控器;还有Hillcrest Labs推出的产品-The Loop,外形像个油炸圈饼。其实是个内置运动传感器的小玩意,当它与Hillcrest另外推出的Freespace软件配合工作时,就像个不带鼠标垫的鼠标,从而让用户通过手势来操控机顶盒菜单。使用The Loop的产品有望会在年内推出。而随着时间推移,相信这样的遥控器将能支持更多类型的设备。

下一代居室的中心将会是网络,设备与设备间的内容传输也继而会变得更为迅速。如今有不少像飞利浦Streamium WACS700、Sonos数字音乐系统这样的产品能利用Wi-Fi无线网络以流媒体形式传输音乐。不过在这以后,宽带上所承载的将是越来越多的高清视频、环绕立体声音乐等更为精彩的东西。但他们要怎么样才能达到这一步呢?来自供应商A的设备是否能与制造商B那里的东西相匹配?他们是否能输送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等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观察!

Freescale半导体公司多媒体事业部总经理Berardino Baratta为未来的家庭无线网络预想了三种可能。首先是基于目前已有的802.11n Wi-Fi标准,它可以实现Web内容入户。但对DVR来说,直接过超宽带(UWB)连接技术将大体积视频文件传输至高清电视上,比Wi-Fi还要方便。此外,Freescale的ZigBee标准,也能让第三方的网络控制你家里从电视到烤箱的任何电器。该无线技术虽说功率很低,但足以应付短距离、小数据传输任务。

Airgo Networks公司负责商业开发的副总裁Beau Beck认为:“最后的理想状态是,当你还没进入到室内,iTunes便会在有Wi-Fi无线功能的播放器上自动更新音乐播放列表,而在你的旅行车被停进车库时,它也会将最新的电视剧下载到车载DVR中。”这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的公司曾经倡导的多人多出(MIMO)技术如今已经被广泛用于高速Wi-Fi无线网络中。

未来虽然美好,但前进的道路依旧曲折,不时会遇上这样或那样的障碍。首先是两种超宽带(UWB)连接技术之争纠缠不清,究竟是选择Wi-Media联盟的无线USB技术还是Freescale公司的UWB技术,现在还无法见分晓。加上802.11n标准依旧处于频繁变动中,其第二份草案仍无法正式出炉。虽然在经过艰难抉择后,制造商们仍旧推出了802.11n样品设备,但这些产品也许无法确保与其他的样机或最后的标准相兼容。不过值得庆幸的是:2007年中期Wi-Fi联盟将开始对这些试验性质的产品进行认证,以确保它们能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兼容。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消费电子产品公司也许会选择使用家庭内现有的电力线作为载体,以实现数据输送及设备控制。但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标准也试图分享这杯羹,比如FireWire(火线)技术可以用作设备间音乐与图片的传输之用,而蓝牙技术则可以对数码电子产品进控制。

Accenture咨询公司的常务董事Al Delattre补充说,还需要有一种简单的方式以在不同设备间对媒体文件进行有效管理,“它至少应该能轻松地将电脑上的音乐文件移动至iPod播放器或家用立体声音响上。但对于手机、闪存等其他设备来说,其作用则会很有限。”虽然已经出现相应的解决方案,比如SimpleDevices公司推出的SimpleCenter软件,它能让用户在任何一个联网设备上查阅已存储的内容信息,并在其他与之兼容的联网设备上进行演示播放,比如你能用一部Wi-Fi手机拍照,然后通过机顶盒将照片显示在电视上;或者使用一个通用型遥控器将电脑里的MP3音乐发送至立体声音响上。到截稿时为止,这款软件已经适用于Nevo公司生产的各类遥控器飞利浦公司星联(Streamium)系列设备以及诺基亚公司的N80手机等。但该公司的商业开发副总裁Axel Fuchs表示,根据之前由数字生活网络联盟(Digital LivingNetwork Alliance,DLNA)确定的方针,其最终目标是能兼容所有设备。至于此处提到DLNA组织,虽然创立时间较晚,但它的成员却已经囊括各大主要消费电子生产厂商以及众多高科技公司。Fuchs预计在明年会有大量出自DLNA联盟成员的产品上市。

内容为王

对娱乐来说,家庭还不过是个起点。存过去的岁月中,娱乐的概念已经有条不紊地跨出了家门所划定的空间界线,继而依附到诸如苹果iPods、巧克力手机等其他数目众多的移动设备之上。

正如TiVo与ReplayTV推出的电视节目录像软件给成天窝居的“沙发马铃薯”们制造出时间穿梭机功能,而与此相对应的是,SlingMedia公司也为从厌恶沙发的人们准备了相应的“位移”功能。一旦使用了Slingbox,任何人只要通过能接入宽带网的设备(包括PocketPC在内)便能看到自家定制的有线电视节目。TiVo公司的TiVo2Go软件与同厂生产的装备配合使用也能提供类似服务。随着众多新颖而又能进行Wi-Fi无线连接的音乐播放器纷至沓来,人们在享受诸如MusicGremlin、索尼的Mylov微软的Zune等数字产品所带来的快感时,也会不知不觉地将这种“位移”的概念引入主流应用模式。

Anystream公司销售的系统可让像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或MTV音乐电视这样的媒体公司在网络上以流媒体形式不断传输视频节目。Geoff Allen作为该公司的奠基人、现任公司主席,提醒我们,首先要达到的目标应该是能通过任一设备,在任一时间或地点收看到任一节目。“在未来5年内,不少

人会把时间与金钱投入到来自不同渠道且数量种类庞杂的信息内容之

末日之物

生于:1995终于;2015?

与VCR录像机的命运相似,DVD播放机也只能活到20岁左右。取而代之的将是HD DVD与蓝光高清标准。相信要不了多久,以光盘为载体来播放电影的行为就会和今天你突然看到有人仍在使用每分钟78转的留声机一样令人惊诧。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便宜快捷的宽带以及新型影像服务的出现。中,究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消费者们愿意!要是这条供应链不能合法地提供内容,那么他们会想尽办法甚至不惜用窃取的手段。”

从短期角度来看,便携式数字娱乐装备在发展上所面临的最大阻力并不是来自自身硬件的制约,而是好莱坞。2005年6月,Cablevision公司放弃了其基于DVR服务的网络项目。在这之前,已经有多家主要的影片公司正准备对其提出有关版权侵犯方面的控告。Sling Media公司也面临同样的境遇,不过到发稿时为止,整个诉讼还未有什么进展。

SafeNet公司主要为内容提供商们提供有关安全与版权管理方面的服务,其负责数字版权管理产品的经理Simon BlakeWilson认为,现子好莱坞的态度正在迅速发生改变!“在过去12到18个月,我们已经看到那些内容所所有者对于移动音乐与电视的态度发生了急转,这当中部分原因是有由于数字版权管理得到了改善,以及苹果公司在推出的iTunes 音乐服务上所取得的成功。但不能否认的是,那些所有者也愈来愈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分发节目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没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它前进的脚步。”

但不管怎么说,电影公司从前那种变着花样让用户重复购买相同内容的手段已经成为昨日黄花,它们现在正谋求与用户达成妥协。不过对方的要求是一次购买,任意播放!但这实现起来确实有些难度。苹果公司在视频下载服务上取得的成功尽管已经让电影公司对数字内容另眼相看,但不要高兴得太早,比如你下载的歌曲就不能脱离iTunes的约束而直接放到另一部LG巧克力手机上欣赏,即便是想将其传输至Sonos无线数字音乐系统上也不成,而这一切全是源于其中的数字版权管理办案在发挥着作用。

Allen相信这个问题终将得到妥善解决,但前提是好莱坞退下旧有的戒心,而且内容所有者与技术公司要在开放标准上进行通力合作。不过也许没必要那么大动干戈,可能只要改变一下公司编制,增加更多对科技潜能有着深刻理解、并愿意摆脱旧有经营方式束缚的员工。在这期间,消费着也许要面对一系列“带围墙的花园”,如同iTunes这样的内容站点仅对某些特定设备或文件格式进行支持,从而迫使消费者为了体验不同设备对相同节目内容的演绎效果而接受资源重复下载的现实。

有个问题是,在哪能容下这所有的音乐、视频及其他娱乐内容?答案是遍地都行。可以在你的家用媒体服务器上、便携式数码装备上,或者依靠像Sharpcast公司这样的服务商,它采用基于Web的技术,由此在不同设备间实现数据同步更新。Sharpcast公司的首席执行官Gibu Thomas解释说:“这个想法是要让你无论身处何处,都能别无二致地浏览自己的娱乐资源。假如在我的家用PC机上拥有iTunes服务,我应该能从手头的移动设备上进行登陆并看到相同的节目列表。”但话虽这么说,可眼下Sharpcast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还仅限于照片同步更新。为此,Thomas表示说笫三方开发商正在开发建立在Sharpcast服务基础之上,能对视频与音乐进行同步更新的解决方案,但由于DRM数字版权管理机制的束缚,这种功能在同步受保护内容上依旧受到严格限制。

此外,类似Rewer及YouTube这样的网站均接收用户自创的内容作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电影公司与服务提供商留下的空白。Rewer公司的首席执行官Steven Starr认为这将会搭建出一种全新的娱乐构架,而该公司目前也正在与几家无线运营商进行谈判,以期向他们的移动订户提供自己的视频节目。

Kurt Scherf公司的首席分析师Park Associates认为:“故事编得好才会有人喜欢,这就是现在热播的那些肥皂剧为何能流行的原因。而娱乐的另一面其实就是你想对这个世界讲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所有的客厅都有可能成为‘美国滑稽家庭录像’(美国著名的搞笑节目)里的场景。”

游戏的将来时

对于未来游戏的向往与憧憬一定是不少人的心结,不过要想体验那种感受,最好先看看自己的口袋。

市场调研公司Parks Associates内负责宽带与游戏领域研究的主任Michael Cai称,与电子娱乐界走的道路一样,游戏领域将朝着日益移动化、社会化以及联通性方面发展,“类似任天堂公司的DS或索尼公司的PSP这样可以直接对游戏进行无线下载的掌上游戏机,将会改变我们看待多人联线游戏的态度,”伴随内置的远程无线功能,玩家们可以访问他们最喜爱的虚拟在线世界,并与自己的朋友进行对战,所有人都不必关心自己处在什么地方,而游戏的发行商与服务提供商们也能通过无线发送的方式,向那些便携游戏机传输自己的数据。

目前正在使用中的这类设备,其内置部件能对Wi-Fi、宽域W1Max(能覆盖一个完整的城市)或下一代4G手机宽带技术进行支持,不受地域限制的玩家们将能参加像RuneScape这样,具有大数据传输量特点的多人在线游戏,也可以进入像C1ubPogo.com这样的游戏站点,寻找并联系与自己兴趣爱好相仿的玩家。

更有意思的是,甚至连游戏本身也将会发生改变,因为软件会将开发的权利授予玩家,比如像Second Life这样的虚拟在线游戏,在里面生活的“居民们”已经创建了属于自己的领地、角色和情节主线。另外一个流传很广的例子是,几年前,玩家们将流行游戏“半条命”改为更火暴的“反恐精英”。最近,微软就为自己的Xbox游戏机推出了相应的软件开发包,这样Xbox玩家们将有希望另建一个新的游戏库。

用户自创游戏的下一个巨大契机也许会在今年夏天到来,EA公司旗下“模拟XX”系列游戏的创造者Will Wright到时将携万众瞩目的游戏“Spore'’登台亮相,在这个耗资3000万美元打造的世界里,玩家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设计出由自己想象的生物,它们会在屏幕上复活并迅速进化为新的“人类”,若达尔文在天有灵,看到如今的虚拟世界里也贯彻了其理论,想必也会含笑九泉了。

——PC World[美]Dan Tynan

在线号外

更为灵活的数字版权

要是没有数字版权管理机制对内容所有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共存关系进行调配,那么不受设备限制随时访问任何内容的梦想就绝不会实现。当今占统治地位的DRM数字版权管理方案是苹果公司的FairPIav系统,用户从苹果lTunes站点上购买的音乐被其允许一次可最多在5台经授权的电脑上进行播放。当然,所有iPod播放器也在其许可播放硬件之列。但是。要是你想在iPod上播放一段WMV格式的视频,或是在诺基亚手机上欣赏一首来自iTunes的音乐。那么很不幸,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它们之间的DRM数字版权管理方案互不兼容。

不过,若是一首歌曲的数字版权归属不由设备来定,而追随的是用户身份,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你就能随意联入播放设备欣赏这些内容了呢?这个设想来自Sun公司提出的开放媒体公共计划,其基础是一个名为DReaM的管理系统,意为“随处可用的DRM数字版权管理”。其特点是开放源代码、且拥有免税权。该公司负责团体与产业策略领域的主任Stefan Rust表示,该计划一旦实施,消费者可以连接上一个通用身份管理系统,在任一台支持DReaM的设备上播放相同的媒体文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有谁宣布计划采用DReaM系统。

另一项依靠DRM数字版权管理方案来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的系统也让人看到了希望。来自硅谷的Navio公司启动了一个计划,由此来自福克斯体育频道到沃尔特·迪斯尼网络集团的节目内容都能实现在线分发。此外还有受索尼、松下、飞利浦以及三星等公司支持的Marlin DRM数字版权管理方案,其被设计成可让用户使用任何与其身份相关联的设备访问网络内容。

DRMwatch.COrn是一家专门研究版权管理问题的网站,其编辑BillRosenblatt认为;“只要人们都拥有能被任何设备或服务读取的在线通用标识符,那么这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就会成为现实。”但现在前方存有几个障碍,包括缺乏用于管理用户身份的统一标准、对硬件与软件进行认证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以及隐私问题。他补充说:“隐私保护者都对此无比憎恨,他们认为这无异于将一个庞大的身份证数据库放置于毫无遮蔽的半空上,让人任意查看。”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网贷系统操作手册(精选6篇)网贷系统操作手册 第1篇网贷知识普及手册1.什么是P2P网络借贷?答: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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