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精选11篇)
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 第1篇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组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领域(副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规定项目健康检查,并将相关资料(体检表、一寸照片二张)报县卫生局确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办理健康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并办理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3、在市、县机构改革未完成前,继续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职责,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审查、现场监督。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事实、职责权限依法查处或固定证据报县卫生监督机构立案查处。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及时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2、掌握辖区内职业健康危害单位基本情况,每季度对职业健康危害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
3、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不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2、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
3、每季度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制水工艺流程是否规范、混凝剂和消毒剂索证及投加是否规范,常规检验开展情况及记录),并填写卫生监督报告卡。
4、每两月督促供水单位主动与县疾控中心或取得相应试验室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联系,进行一次水质抽样送检。
(四)学校卫生服务
1、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晨检午检实施及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学生健康档案)、饮用水卫生(自来水、饮用水索证及水质卫生现状)、托幼机构保健(一人一巾一杯、洗手消毒设施、幼儿个人卫生习惯、幼师健康证明及幼儿健康档案)、教学设施(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及学生生活设施(寝室人均面积、水冲式厕所、洗手设施)以及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填写经常性监督报告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部门。
2、指导学校定期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课程表、教材教案);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3、协助开展对学校学生食堂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告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立案查处。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被监管单位医疗废弃物处置、传染病报告基本情况统计表。
2、每季度对辖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和传染病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经常对辖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每月提供可立案处罚非法行医信息不低于1件);对非法行医流动摊点给予现场处罚每月不低于2件;每季度组织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专业知识培训。
(六)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辖区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登记一览表;每月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被监督对象填报《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报告卡》;
2、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对辖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相关法律和卫生知识。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公共场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3、督促辖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审查,按要求规范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
4、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禁烟措施,在大堂、包间张贴禁烟标识牌,教育业主和服务人员主动劝诫消费者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报政府法制办认定后,明确其协管员身份,办理相应的行政执法证件,明确职权范围,提供工作经费,健全卫生监督体系,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提高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利用会议、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业务工作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四)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职能,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业务工作具体考核内容以《南江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准。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3.南江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 第2篇
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主要按照量化表内容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二)是填写完整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其中报告内容必须写明隐患具体地点、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大体因素等;(三)是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1、主要检查内容
(1)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2)公共场所单位是否有公共用具专用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是否符合量化要求;(3)公共场所单位通风、采光情况是否符合量化要求;(4)宾馆、旅店等是否设有合格的布草间是否符合量化要求;(5)公共场所单位卫生间是否符合量化要求;(6)公共场所单位顾客用茶饮具否符合量化要求等;
2、检查方法
必须及时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理发店、美容店、旅店、宾馆、公共浴室、足浴店、飙歌城等)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程序为:(1)必须携带“现检查场笔录”、“卫生监督指导意见书”、“公共场所单位摸底一览表”、“照相机”等;(2)对每户检查时必须有影像材料,检查后必须书写“现场检查笔录”;
(3)对存在问题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指导意见书”;(4)对新开业单位必须准确填写该单位“公共场所单位摸底一览表”中各项内容;
(5)回单位后及时在“公共场所单位摸底一览表”中增加该单位信息;
(6)每天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如何解决等必须在“工作日志”中记录;
做好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第3篇
黑龙江省林甸县是全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率先启动县,我们四合乡卫生院是全县试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试点院。针对如何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我们通过在实践中的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按照省市县卫生监督所设立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要求,我四合乡卫生院负责全乡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推广各村屯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具体做法:一是制定了四合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四合乡卫生协管工作领导小组,乡卫生院具体负责卫生协管日常工作。二是对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工作纪律做出了规定。三是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工作内容.如考核内容标准、监督和评估方法等,作出了规定。以上三方面结合,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卫生监督协管新机制,促进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一是转发了上级卫生部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各村卫生所进行学习。二是组织召开了四合乡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会,并邀请县卫生监督所专家到会,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概述、目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目标、工作机制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了讲解.并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内容、有关工作要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考核内容进行详细培训。另外,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了仔细讲解。三是分批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到县卫生监督所跟从专业人员实习一周。
(三)落实人员、完善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在每村卫生所聘任一名信息员,承担本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村卫生所设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室,配有电脑、办公用品用具等,并统一卫生监督信息员标识,创造条件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严格考核、绩效挂钩。
乡卫生监督协管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深入村屯开展不定期的指导服务,督促落实。积极参与市县卫生局组织的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行的考核评估,其考核结果与村卫生所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严格挂钩,有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发展。
(五)加强宣教、收集信息。
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村卫生所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核实上报等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
二、取得的成效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各村卫生所设置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室,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组织机构.且信息员职责分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上墙,卫生监督管理服务室对村屯指导检查落实到位。
(二)档案健全,记录准确。
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非法行医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基本档案,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巡查,且记录完整准确。
(三)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健康服务的自觉性增强。
乡卫生院,各村卫生所在诊疗活动中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在供水单位进行人员培训,在学校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问题、学校卫生问题、非法行医问题、公共场所卫生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信息员们在打击非法行医上屡屡建功。
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信息员的主动服务获得了广大农民的信赖,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成效显著。
(五)确保了村屯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信息员积极开展村屯卫生监督巡查和报告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及执业卫生防病知识、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对村屯供水情况、学校卫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逐一建档。通过日常巡查,村屯生活饮用水、学校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状况都有了改善,村屯公共卫生安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
(六)改变了农民卫生意识。
由村卫生所负责人担当的信息员就像村头的“消息树”一样,通过日常巡查,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信息都被及时上报,并得到迅速处理。有的学校需要加强卫生管理,在他们的建议下.学校厨房增设了防蚊蝇的设施,还装上了紫外线消毒灯,一些村屯饮用水取水点也开始使用了消毒剂,农民卫生意识得到增强。
(七)确保了大灾之年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现状与对策 第4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128—0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新增的一个项目,其机构设置、服务范畴、服务模式有很大的理解空间,各地有不同的诠释,根据常熟市制定的方案,结合莫城管理区实际运作情况,汇总与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1 对象与方法
1.1 調查对象
常熟市虞山镇莫城管理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现状。
1.2 调查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设置、服务范畴、服务模式、服务效果、经费管理。
1.3 调查方法、资料来源
以常熟市卫生局编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方案为蓝本,结合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室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工作资料汇总,进行分析评价。
2 调查结果
2.1机构设置
由常熟市卫生局制定协管政策,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扎口管理。市卫生局在各镇、管理区统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协管室挂牌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统一培训、考核后,卫生局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持协管证上岗,每年年检注册。其中各镇、各管理区公共卫生与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一名协管员,作为当地政府部门主管工作;其余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原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构成,负责日常工作。
无专职人员、无统一的着装、无统一的交通工具,无统一的影像采集设备。
莫城管理区设5名协管员:管理区公卫中心1名、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3名、医务科一名,所有协管人员为兼职,同时还担任其它医疗、公共卫生工作。
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在各服务站下设1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共11名,收集有关协管信息,向中心上报,充分发挥网底作用。
2.2 服务范畴
常熟市协管服务方案在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协管两部分内容,其余服务内容同国家规范。
服务内容扩展: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协管工作内容扩展为对所有餐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巡查并记录、指导,一年每户3次以上,发现无证经营、有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卫生监督所。非法行医协管设两级哨点,一级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为其下辖的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设一名兼职哨点信息员,发现信息报告一级哨点,由协管员巡查核实后上报。
2.3 服务模式
以服务、指导为核心,常熟市卫生局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下设兼职卫生协管人员,日常工作按常熟市统一工作方案实施;统一制定10项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并上墙;在门诊大厅公示协管服务项目内容;统一采用市卫生局制订的各类巡查指导、信息报告文书。信息报告使用网络即时报。卫生监督协管室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日常卫生监督与代办许可证服务,协助对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办理培训证。
2.4 服务效果
莫城卫生监督协管室按常熟市统一的服务规范要求,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开展此项服务。根据莫城协管室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工作资料汇总得到以下数据。
2.5 经费管理
按开展的协管工作完成数量与质量,经市卫生局考核后,市镇两级财政各占50%拨付,2012年共下拨88850元至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将经费按30%拨付到村级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余经费中心专账使用,使用项目有交通费、培训、宣传资料费,剩余部分列入绩效考核。按每季中心考核小组打分,结合市局年终考核得分,与各卫生监督协管员、各信息员年终收入挂钩。经费专账管理与核算。
3 讨论与建议
3.1 服务效果评价
优点:常熟模式工作范畴有所增加,在国家规范上,增加了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协管内容,消除了服务死角,且上述工作内容原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因此没有工作上的难点。常熟各协管室采用全市统一的文书,规范了资料工作。食品、公共场所协管工作分担了市卫生监督所的大量日常工作,优化了卫生监督效能。学校卫生与非法行医协管工作解决了往年零散的工作模式,更为常态化、规范化,发现与配合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有大幅度的提高。财政经费拨付到位。
缺点:无专室、无专职人员、无统一的着装、无统一的交通工具,无统一的影像采集设备,使整个队伍在形象上缺乏严谨性与严肃性。职业卫生指导较少。各服务站协管信息员工作质量不高,一般只是体现在非法行医线索报告上。
3.2 建议与对策
完善与优化:应专室、专职、统一着装、统一交通工具、统一影像采集工具,树立严谨科学的形象,提升在服务对象心目中的信任度与重视程度。采用移动办公,现场巡查工作资料实时上传到上级主管部门,杜绝资料的做假,消除信息报告的延迟,使协管工作更为高效、真实。
生活饮用水卫生协管巡查内容 第5篇
1、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的建立
2、水质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建立
3、索取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等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在水源保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
5、配备水净化设施、设备,配备消毒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
6、水质消毒方法及消毒记录是否有负责人签字
7、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8、每年通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水质进行检验,并保存水质检测报告书
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协管工作计划 第6篇
(一)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1、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展开卫生审查,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对无卫生许可证查处率达100%;从业职员健康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要到达95%以上。
2、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证制度,强迫配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加大消毒餐具的推广力度,确保消毒餐具使用率达75%以上,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率达100%。
3、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大卫生监测力度,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展开餐具消毒监测工作,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4、强化对小餐饮单位卫生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小餐饮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5、切实做好食品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查处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监管
1、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品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品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卫生列为监管重点。
2、深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展开巡防,发现题目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展开学生健康教育。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学校相干职员的业务培训。
3、以学校集体供餐、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透风,学生宿舍的透风和学校周边环境为监管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无事故。
(三)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力度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调剂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从为企业职工培训、替企业职工维权上寻觅突破口,推动职业卫生工作进度。
2、在医疗服务过程当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要展开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分。
(四)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
1、加强全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展开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供水单位从业职员查体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1、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历、执业范围及医务职员的执业资历、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辖区内个个体诊所等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展开巡访,发现相干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干工作。
4、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 第7篇
一、名词解释 1.卫生监督协管: 2.食物中毒: 3.职业病: 4.二次供水: 5.非法行医:
二、单项选择
1.建立城乡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即()
A.建立市、县、乡镇、村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B.建立省、市、县、乡镇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C.建立省、县、乡镇、村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2.下列不属于卫生监督协管职能范畴的是()
A.医疗机构管理 B、非法采供血C.学校卫生巡查 D、职业体检机构执业行为 3.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餐饮服务许可证C.卫生许可证 D.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的工作内容是()
A.从业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情况B.从业单位履行监督、协管整改意见的情况 C.主动收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安全隐患信息并及时上报D.以上三项 5.食物中毒与其他急性传染病最重要的区别是()
A.多人同时发病 B.时间相对集中C.吃过同一种食物 D.以急性肠胃炎症状为主 6.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信息报告时,需填写以下表格:()A.《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B.《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C.《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D.以上都不是 7. 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A.卫生监督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公共场所经营者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 公共场所室内的 “ 新风 ” 是指()。
A.室外空气 B.室内经过净化的空气C.走廊的空气 D.机房内的空气 9.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A.嗜肺军团菌 B.酵母菌C.肺炎克雷伯氏菌 D.军团菌
10、理发美容毛巾的消毒应首选的方法是()A.100 ℃蒸汽或煮沸 15-30 分钟 B.75% 酒精湿抹或浸泡C.约 270nm 波长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 D.微波照射
11、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A.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B.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C.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D.痢疾、伤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1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个体工商执照 C.卫生许可证 D、职业许可证 13.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 处理。()A.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B.超范围执业 C.不处理 D.违法
14.中医坐堂医诊所内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A.1人 B.2人 C.3人 D.4人
15.设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的法律是()
A.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B.传染病防治法C.水污染防治法 D.城市供水条例
三、多项选择题
1.济南市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依据()
A.卫生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B.卫生部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C.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城乡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的实施意见”D.以上都不是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
A.辖区内居民 B.辖区内劳动者 C.辖区内中小学生 D.以上都不是 3.卫生监督协管主要服务内容:()
A.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B.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C.学校卫生服务 D.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报告。E.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
4.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内容包括:()A.收集信息。通过定期巡访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B.报告信息。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时,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C.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查处效果进行监测,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反馈监测信息。D.以上均不对 5.职 业卫生咨询指导内容包括:()
A.开展对社区居民和就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B.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做好信息登记。
C.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D.发现并治疗职业病患者 6.公共场所卫生涉及()
A.空气卫生 B.饮水卫生 C.微小气候D.公共用品用具 E.食品卫生 7.为保证公共用品的消毒效果所必须采取消毒程序为()A.去污清洗 B.消毒 C.清水冲净D.保洁存放 E.浸泡消毒
8.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所引起的人群健康危害主要包括()。
A.空气传播性疾病 B.过敏性疾病 C.水性疾病 D.食源性疾病 E.不良建筑综合症 9.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包括()。
A.卫生监测 B.图纸审查 C.卫生技术指导D.建筑布局 E.行政处罚 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A.集中式供水 B.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C.二次供水单位 D.矿泉水E.瓶装纯净水
11.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包括()
A.净水工 B.检验员 C.水池、水箱清洗消毒人员D.单位会计 E.取样人员
1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 , 并将检查结 果如实告知劳动者。A.上岗前 B.离岗时 C.在岗期间D.应急性 E.随时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A涂改 B出卖 C转让 D出借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证行医查处:()。
A.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B.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诊疗活动的 C.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 D.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15.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A.执业地点 B.执业类别 C.执业范围D.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四、判断题
1.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2.卫生监督协管考核指标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3.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可提出整改意见,并行使行政处罚权。()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中的乙型肝炎患者不得从事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5.通风换气是保证公共场所空气卫生质量的重要措施。()6.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己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围。()4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每两年进行健康查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8.采用氯消毒时,.消毒剂应与水接触30分钟,出厂水余氯不低于0.3mg/L;管网末梢水余氯不低于0.05mg/L。()9.涉水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卫生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10.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内,向原发证行政部门提出申请。()1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1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
13.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可以向社会开放。()
14.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15.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五、简答题
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哪些内容?
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3.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4.美容美发场所的设备与工具有何要求? 5.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的要求有哪些?
第十部分 卫生监督协管试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文书监督及相关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巡查(访)、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宣传指导以及调查处置等活动。
2.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了被致病菌、化学性或生物性毒物污染的食物以及动植物天然毒素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类疾病的总称。3.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二次供水: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在读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5.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
1.A 2.D 3.A 4.D 5.C 6.C 7.C 8.A 9.A 10.A 11.B 12.A13.A 14.B 15.B
三、多项选择
1.ABC 2.ABC 3.ABCDE 4.ABC 5.ABC 6.ABCD 7.ABCD 8.ABE 9.ABCE 10.ABC 11.ABCE 12.ABCD 13.ABCD 14.ABC 15.ABC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12.√13.× 14.√ 15.√
五、简答题
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①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②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③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答: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可以解决目前基层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①及早发现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与可疑传染病、职业病患者,及早处理隐患,及早救治病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②通过卫生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③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3.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和粉尘,物理因素如噪音、电离辐射等,以及生物因素,如
炭疽杆菌、布鲁菌等传染性病原体。②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过度精神或心理紧张以及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工具不合理等。③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污染等。4.美容美发场所的设备与工具有何要求? 答:(1)美容美发场所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美容美发工具,美容场所毛巾与顾客床位比大于10:1,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2)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示,一客一消毒。
财务协管员职责内容 第8篇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要求,负责各项费用支付单据的审核及账务处理;
3、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上报领导;
财务协管员职责内容 第9篇
2、完成会计岗位的全盘业务;
3、完成成本核算、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
4、完成纳税申报、会计报表工作;
药品协管员培训内容 第10篇
一、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要经过审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二、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选择合法的购药渠道。医疗机构要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或者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作为自己的供应商,除此之外的一些非法来源的药品要予以拒绝。选择合法的、信誉好药品供应商,在发生药品质量事故时医疗机构可以顺利实现追索赔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追究到造成药品质量事故最终责任者。反之,如果从非法的渠道购进药品,哪怕是购进质量合格的药品,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2.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合格的药品首先必须合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合法的药品必须是具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具体品种必须获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如是国家限期强制要求通过“GMP”认证的品种,还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证书。其次要有合格证明。药品出厂必须批批检验,医疗机构购进时要索取生产企业的质检合格报告书或合格证,或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检所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如是进口药品,要验明和核实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
3.验明药品其他标识。即对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外观性状进行检查。检查药品包装是否适合药品的运输和贮存,有无破损,检查最小包装单位是否印有或附有说明书;对照药品质量标准,检查药品名称是否和标准一致,说明书用法、用量,特别是禁忌和不良反应是否详细、准确标明;药品的外观、性状有无异常。进口药品还要有中文包装和说明书,特殊药品还要特殊药品标识。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村医生购入药品要从合法渠道购入。要检查首次采购是否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推销员证书、身份证等证件。严禁从药贩手中购入药品。
三、药品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特别是乡村医生,一定要注意药品贮存条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药品。
四、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五、乡村医生不得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加强卫生监督协管 第11篇
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的重点是保障各种社会活动中正常的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近年来,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职能转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概况
(一)卫生监督机构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新区地域的扩大,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管委会于2006年3月30日正式成立东湖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编制8个人。
现区卫生监督所除了开展日常大量监督监测工作外,还要应对市疾控中心6个中心所及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性和指令性任务,配合及参与高新区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依据及涉及的公共及专业法律法规达60多部,主要职能包括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卫生、二次供水(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和医政监督管理,重大活动、会议、节日期间的卫生保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配合市区各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2010年行政区域调整后,我区管辖区域扩大近一倍,达到518平方公里,辖区内设有8个乡镇街,户籍人口25.5万人。卫生监督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由于种种原因,高新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于2011年1月1日才正式交由开发区药监局管理。面对这么大的工作量,仅靠卫生监督所有限的几个监督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保证卫生监督任务的完成,我区积极探索实行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构建卫生监督网络,明确责任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公共卫生科,根据《武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的要求,在公共卫生科设置监督协管室,由医院推荐2-3名专业人员,经卫生局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只授检查权,不授处罚权,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的同时,从事本辖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接受区卫生监督所的指令,执行卫生监督的任务。具体任务有:
1、建立辖区内卫生监督本底档案。
2、监督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及时劝阻一些违规行为,4、发行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5、协助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督促被处罚单位整改到位。
6、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能力,卫生监督所将协管员纳入到卫生监督员培训范围,每年特意邀请不同的专家,重点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医院感染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医疗执业的监督管理等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定期对制作的各类文书,集中点评,讨论案例,直接锻炼了学员的现场监督执法能力。通过培训,学员普遍认为,卫生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健康卫士”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完善制度,强化绩效考核
1、机构任务明确,制度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室既然是机构,就需具备和完善三要素:人员、任务(职责)、制度。在这三方面,人员的培训、法律法规的掌握、综合素质的提高十分重要,是战略工程。职责的履行、人物的明确十分必要。制度的建设十分需要。
卫生监督属执法范围,其人员代表执法者的形象。社会各界、管理相对人搞不清也不会问你是不是“监督”还是“协管”,人们只知道你在从事公务。因此,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此岗位上仍要按卫生监督员的相关行为准则规定执行,在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程序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将工作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密切联系起来,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细化,指标责任到人。结合日常工作、半年考核及年终考核的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卫生监督协管考核成绩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总成绩,同时结合到单位个人绩效考核:如果考核为不合格,则在单位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如果考核为优秀,则在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十分。如此操作,极大地调动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提高全局意识,增强执法合力
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有效的形成一个整体。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一来可以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二来可以提高卫生监督能力;三来可以加强卫生监督员及协管员之间的配合。
三、存在问题
1.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行政区域调整后,管辖区域扩大近一倍,相关监管对象大量增加,以致执法力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需要依托各位公共卫生科监督员及协管员,但是目前我们监督员的监督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2.卫生监督设备不能满足客观需求
在卫生监督工作中要求提高监督覆盖率和频率,加大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要快而准,而目前仅有1辆监督车辆,各类监测仪器和监督取证设备欠缺,造成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3.新兴行业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公共场所相关行业如酒吧、咖啡吧、茶座、书吧、会所、游艺厅、按摩房等大量出现,给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和要求,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城乡结合部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问题仍存在,为我区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执法成本高、处罚难度大等困难。
4.少数生产经营者卫生意识较差,有待进一步加以宣传教育和引导。
少数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缺乏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单位卫生管理不到位,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隐患,也增加了监督管理的难度。
四、建议与对策
1.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行政执法职能。实现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管理,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和充实卫生监督力量,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体制。实行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在不能增加监督员编制的前提下,要加强卫生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卫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既要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又要注意减轻相对管理人负担,避免重复检查,杜绝乱收费和乱处罚。
3.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要做到学习多样化、责任网格化、执法人性化、管理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责任制度化。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和频率,普及公众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人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氛围,不断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及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工作是一项动态的长期性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作风,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全区的社
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