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是广告的核心
文稿是广告的核心(精选10篇)
文稿是广告的核心 第1篇
一辩立论
评委老师好,对方辩友好!
我是反方一辩辩手,我们的论题是:广告是视觉垃圾。立论点如下:
一、何为视觉垃圾?
垃圾是无价值的污染环境之物,而视觉垃圾就是不值得去观看的东西,让人厌烦的东西,污浊视觉的东西。现在有太多的空有其表的广告,甚至有的广告利用浮华的外表来掩盖其中的虚假糟粕,甚至掩盖着损害人民身心的隐患,就像药企修正的明星代言假胶囊事件,其损害之大何止于污染视觉?
二、在不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不合适的地点的东西,其价值也会因此大幅削减,亦是垃圾。
在节目间的大段广告,甚至是在墙壁楼道出现的小广告,那是一度被定义为牛皮癣的东西。本就是垃圾的存在此时更为扎眼,不更应该归为视觉垃圾吗?
三、大多广告既不提供技术参数,又有无谓的重复和一味的夸大渲染,是不值得看的视觉垃圾。
广告其原本主要价值之一就是信息的传递,而信息的价值则集中体现于准确性和时效性。但是如今的广告投放市场无疑处在畸形的状态,这一点各方面评论中曾有叙述,这些已经使信息价值被削弱得太多,而变成了单纯的甚至蛊惑性质的对购买的诱导,使消费者难以借广告判断同类商品孰优孰劣,往往是越看越糊涂,倒不如自己做功课来得快,不仅如此,大多广告还会多次重复,仅剩无几的价值又在重复中消失得太多。如此情况之下,在人们心中,广告就更加不值一看,在出现广告的时候,电视节目的观众会顺手换台,浏览网页的网民会顺手关闭,不知你是否有如此习惯。这与人们面对垃圾的态度相同,既然如此,广告作为一种透过视觉通入大脑的无价值的媒介不是视觉垃圾吗?!!
文稿是广告的核心 第2篇
广播广告利用电波传播信息,以声音诉诸听众,因此,广播广告要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声音的优势。
广播广告由广告词、音乐、音响三方面的要素构成。除了注意恰当地发挥音乐、音响等要素的作用外,广播广告词的写作,至关重要。广播广告主要通过声音传递有关信息,因此,广告词首先就要让听众听得清楚、明白,易于理解和记忆。
文稿是广告的核心 第3篇
关键词: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
1 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的意义
数字影视广告的核心信息就是通过数字手段所要传达的基本主题信息, 也就是广告业界所倡导的“你要说什么?”。如果把数字影视广告比喻成一条珍珠项链, 那么核心信息就是贯穿珍珠的线, 它使影视广告中各信息点有机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诉求作品, 这是数字影视广告成败的关键。我们可以将核心信息理解为广告中的基本创意或中心观念, 围绕这个核心信息就可以具体组织影像、音乐、解说、演员、道具、色彩等各类影视表现因素完成广告的制作, 所以说, 有了核心信息就有了成功的数字影视广告基础[1]。
数字影视广告有了核心信息, 也就具备了给观众留下特色印象的条件。根据心理遗忘与记忆规律, 人类在对文字素材的记忆中, 核心信息遗忘得最少, 情节内容其次, 文字词句忘记的最多;而对图形的记忆过程中, 图像素材遗忘的最少, 外形轮廓次之, 细节忘记的最多。从这规律中可以看出:独具特色的广告核心信息, 可以有效的提高人脑的记忆。核心信息是贯穿整个数字影视广告的主线, 核心信息与其它分支信息构成了完整的影视广告艺术品, 做到高于原创者想要表达的广告创意内容, 并给受众提供进一步了解、记忆和参与的环境基础。
2 核心信息的产生与形成
2.1 核心信息的产生
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的产生, 一般是由影视广告创作人员自己所创造和决定的, 当然更多是由专业广告制作团队的工作流程中产生的。一个影视广告商业诉求核心信息的构建通常是以企业营销战略作为背景的, 由广告需求单位、广告公司的策划部门、技术和创作者共同参与论证来集体确定的, 所有的广告决策都是基于对企业、市场和接受群体的调研。对商业影视广告而言, 深入调查消费者的购买动机、行为特点以及市场竞争等多方面的情况, 凝炼特点、突出优势是尤为重要的策略。
例如:脑白金的影视广告最初制定的是针对“企业白领和精英”的销售核心信息, 其结果并没有讨上消费者的好, 因为在很短的时间内消费群体就发现在国外, 脑白金主要在老年人群中使用, 年轻人偶然使用可以达到睡眠好、肠道好的效果, 但长期使用会导致很多副作用。所以这一销售核心信息自然被白领、精英们认为企业有隐瞒、商品自然不靠谱。企业通过市场调查, 找出原因后发现, 这并不是因为脑白金品质上有什么不好, 而是销售核心信息定位出了问题, 之后, 脑白金产品改变了核心信息, 定位成“爸妈今年不收礼, 收礼就收脑白金”, 一系列数字影视广告作品通过这一鲜明核心信息的视听表述, 很快打开了国内市场。
从这案例我们可以看出, 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的产生, 一是源于广告产品, 二是源于对产品的客观定位。只有通过对产品进行详尽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论证才能产生有效的核心信息。尤其是商品广告, 它对应的营销市场与消费者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 但不管它怎样变化, 只要通过详尽有力的市场调查和分析, 终究都会找到一些共同的信息点。常见的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企业性质、市场情况、消费群体等方面, 最后形成的调研结果就是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产生的基础。数字影祝广告创作团队依据这些调研结果展开头脑风暴, 产生出很多好的广告核心信息。
2.2 核心信息的形成
2.2.1 广告目标。
它是根据企业的营销计划, 经过广告策划后制定出来的, 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就是为实现这个计划而服务的。所以要在研究数字影视广告目标的同时, 结合研究企业的整体营销目标, 这是核心信息形成的大前提, 也是核心信息形成的目标困素。
2.2.2 产品信息特色。
它是指广告内容所传达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特色, 在产品或服务趋于同质化结构的时期, 强调产品信息特色尤为重要, 否则会流于一般化而被大量的影视广告信息所淹没。因此, 产品信息特色便是形成核心信息, 并使之成为富有特色的重要因素之一。
2.2.3 消费群体需求心理。
调研产品需求心理不仅是探求消费者有什么需求, 更重要的是掌握他们的消费行为和购买习惯, 因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不以数字影视广告的意志而转移的, 而是按他们自己特有的消费行为而产生的。这一点对广告核心信息的形成极为重要, 是广告核心信息形成的促销因素。
广告目标、产品信息特色和消费者需求心理这三者决不是简单的相加, 而是互相有机的融台。面对错综复杂的广告需求, 数字影视广告要确立正确的核心信息, 就要根据广告目标, 结合产品或服务、消费市场、消费者需求等综合信息, 从中找出产品本质的特色和消费者所期望的主题, 才会形成个性鲜明的广告核心信息。
肯德基推出过系列企业形象数字影视广告, 其广告的核心信息制定就是按照这种方法产生的, 根据中国的市场环境和自身快餐特色, 将消费群体定位于生活节奏快的年轻人, 同时兼顾儿童的购买需求, 不断推出符合消费群体的特色产品广告。它的广告目标就是配合营销计划以一种新颖的创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可信的餐饮形象, 具体来说就是, 肯德基根据企业的营销目标全面进入中国主流城市市场, 发挥其传统优势产品和服务特点品种多、环境整洁、快捷方便, 趁着同类快餐行业影视广告多忙于宣传产品的空隙, 大量投入企业形象类的数字影视广告, 形成了自身的广告核心信息优势。
3 广告核心信息的要求
数字影视广告包含以影视及网络多媒体媒介来传播的视频广告, 也包括用影视语言和技术制作出来的视频广告, 可以说影视广告是目前所有媒介中覆盖面最大, 传播力最强的、影响力最大的主流媒介之一。其特点和优势主要表现为:具有动态视听艺术的丰富表现能力;普及率高, 很容易将某类产品信息传播到不同的受众群体, 可以实现一夜之间家喻户晓的传播效果;可以实现影视广告“重复播放”这一常用的传播手段。
根据以上特点, 数字影视广告团队要实现将商品信息瞬间传达到位的目标, 就要求数字影视广告的核心信息必须做到定位准确、创意独特和便于记忆, 选三点是高质量影视广告核心信息的基本要求。
3.1 定位准确。就是指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要准确定位, 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广告策划的意图, 而不能与广告目标和战略有丝毫的偏移。
3.2 创意独特。这是指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要独具特色, 避免重复前人作品, 这是广告成功的前提。
3.3 便于记忆。
它是指数字影视广告核心信息要使人过目不忘、容易记忆, 因此, 数字影视广告创意要尽量减轻观众认知与记忆负担, 才能使他们瞬间记住广告的内容。优秀的数字影视广告要能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同时, 使观众自然产生“信赖”的感觉, 增强了消费信心, 从而达成广告目标。
4 结束语
虽然数字影视广告是当下重要的传播媒体, 但是它自身也是存在很多缺陷, 如播放时间短、没时间让观众反复思考, 使用频繁重复策略时又造成广告绝对成本增高等, 因此, 广岛人只有遵循广告信息核心要求进行有效创意, 才能制作出品质优良的数字影视广告作品, 才能在业界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曲兆东.浅析数码影视编辑中的镜头组接规律和技巧[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 (11) :52-53.[1]曲兆东.浅析数码影视编辑中的镜头组接规律和技巧[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 (11) :52-53.
新《广告法》的核心与消费者权益 第4篇
《广告法》的修订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
《广告法》在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承担着保护消费者信息真实和免受过度信息侵扰的独特的价值功能。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了首位。广告是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宣传、介绍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行为。现代社会人们接受消费信息的途径主要依赖于广告(包括网上信息提供)。消费者接受商品和服务在质量、功能、功效、使用方法、服务标准、价格等方面的信息渠道主要是广告。
为保护消费者,使其获得完整正确的信息并做出合理选择,各国均通过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立法对信息的提供进行规制,防止以不适当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不适当的信息,维护公平市场秩序,防止欺诈的发生。
广告在消费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广告信息的准确与否决定着消费者所采取行动的对与错。科技越发展,新产品增加越多,以广告、标识为中心的信息的作用就越显得重要。许多消费者在消费时不是因为能够辨别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而是通过广告相信这些商品是高功能、高质量的产品,实际上最终决定消费者是否选择的不是产品自身的质量,而是广告中所展示的内容。从企业营销的角度,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商品的质量竞争主要是通过广告进行的,消费者是以广告作为媒介选择商品的。
随着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信息差别的扩大,无论是对消费者来说,还是对企业来说,广告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都得到了提高。但是二者需要广告的理由、目的不同,消费者作为商品、服务的最终利用者,希望了解包括缺点在内的商品和服务的全部事实真相。与此相反,企业为了能让消费者选购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在做广告时,只说好处,不说缺点,只说一部分内容,不提供全部情况,如果让消费者了解了全部事实真相,消费者就有可能不选购自己的商品。因此,掩盖事实真相、蒙骗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屡禁不绝。消费者上当受骗往往源于不能准确地了解全部真实信息,因此,广告内容是否可信成为问题的关键。
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所有企业理所当然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许多消费者由于广告的误导或过度宣传,错误地购买了某种商品。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存在和发生,就需要依靠国家立法和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规制。考察发达国家对广告的规制,其方式主要包括:法律调整、行政规制和行业自律。在法律调整方面,各国普遍颁布了相关法律、规章,规制的重点是广告的真实性和适度性、正当性,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维护广告的真实性是广告立法的最基本动因。目前许多国家都在法规中规定了一系列维护广告真实性的条款,并予以严格执行。如在广告业发达的英国,有40多个法律、法规中涉及广告的内容,禁止对产品和服务作欺骗性表述,特别是对医药广告的规定比较详细。我国对广告的法律规制主要依靠《广告法》,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法》等特别法中也有对虚假及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的法律规制。
新修订的《广告法》
精确定义了虚假广告
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该法自1994年颁布21年以来的第一次大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止虚假和过度的、不正当的信息提供,保护消费者权益将起到重大作用,是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规制消费信息提供的新利器。
从《广告法》修订的内容看,此次修订紧紧围绕广告立法的初始目的和终极目标,将整治虚假广告放在重要位置,对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虚假广告进行了精确定义,该法第28条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惩治力度。
关于虚假广告,1994年颁布的《广告法》中对广告真实性的要求仅在总则第四条列明: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样的条款过于原则、抽象,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操作性。而新《广告法》第28条除了对虚假广告给出了定义,“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还列出了虚假广告的五种情形,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影响广告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经济秩序,是广告领域性质最为恶劣的违法行为之一。这次修改《广告法》,总结实践经验,以定义加列举的形式对虚假广告的含义和具体情形进行了概括, 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了惩罚力度。通过对虚假广告做原则性规定加上典型列举,让执法部门能够更好地识别、判断虚假广告,既便于对“典型情况”的执法操作,又为“非典型情况”留下灵活操作的空间,修改后的条款在立法技术上显示出成熟,比原先的条款有了明显的进步,通过设立一个总的原则条款,加上5种典型情形,对虚假广告的定义更加精确了,相当于划了5条红线,只要触及红线就构成虚假广告。
在法定的5种典型情形中,第一种是“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系指虚构了商品或服务本身,则广告虚假无疑。
第二种是“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这一条的表述分两层意思:一是广告中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的各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这些信息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即消费者受广告宣传影响实施了购买行为。在具体认定这一虚假广告行为时,这一典型情形要与该条中的定义条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结合起来理解,与原《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定义相比,新《广告法》对对虚假广告的概括定义增加了“引人误解的内容”,结合起来不难发现,“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既有可能是完全或部分虚构,与实际情况不符,也有可能并非虚构或并非完全虚构,但采取了一些引人误解的表述,两种情况都导致了一个后果——“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即消费者受广告宣传影响实施了购买行为,而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属于虚假广告。
第三种是“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此种典型情形主要是针对目前一些广告中存在的假借科学之名的伪科学现象,如一些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美容产品和服务广告中经常出现穿着白大褂冒充专家的人,然后配上字母或声音“科学研究证明,实验数据显示,科学家研究发现”,但这些所谓的研究、数据、发现,却往往是子虚乌有。科学实验必须是能够重复验证的,如果只有一次实验结果,无法重复再现广告宣传的效果、结果、依据,这样的“科研成果”也属于无法验证的。以这样的科研成果作为广告的依据也属于虚假广告。
社会上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一般消费者对 “科学权威”、“国外研究”容易相信的心理,采用伪造科学结论、编造权威说法的方式,开展虚假广告活动,欺骗、坑害了众多善良的消费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此条就是针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对症下药,这些情形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虚构、伪造的情况,不存在所谓的科研成果或者调查结果,属于无中生有的编造,却放在广告中作为依据;另一种是广告主可能从某种渠道得到某种信息,符合其期望,但是没有经过严格的考证,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就用到了广告中以增强广告的可信性。两种情况都属于虚构、伪造的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等信息。
第四种典型情形“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是指商品或服务本身没有此种效果却说成是有此种效果的情况,如减肥药广告虚构疗效。
第五种“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是指上述四种典型情况之外的,法律暂时无法明确列举的其他情形,属于立法上的兜底条款。
由于虚假广告种类繁多,表现形式多样,而且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的规制,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也会不断变化和创新,列举的典型情形不可能完全概括,有待于实践中不断总结,因此需要一个能够在较大范围内兜住其他更多情形的条款进行概括,以便于实际执法,也为以后行政部门出台治理虚假广告的行政法规、规章留出了立法空间和依据。
新修订的《广告法》对广告的适度性、正当性进行了重点规制
此次《广告法》的全面修订特别关注了广告的适度性和正当性问题,禁止以不适当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不适当的信息,包括修订完善和新增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内容准则,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规定广告荐证人自己未用不得代言等,并规定了较严厉的法律责任,解决了长期困扰消费者的广告提供方式和内容不适当的问题,保护了消费者(包括未成年消费者、农村生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受非法伤害。
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为例,1994年《广告法》中,只明确了5种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4类公共场所(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禁止烟草广告。
新法在严控烟草广告上有多个亮点:除了传统媒体外,还禁止在新媒体上发布广告,增加了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及户外发布广告的规定;增加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的规定等。在立法层面严控烟草广告,既是我国履行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举措,更是考虑民族长远发展、保护人民健康、预防青少年吸烟的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深远。
由于旧的《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发布行为存在不少漏洞,给一些烟草企业发布广告提供了不小的空间,不利于控烟行动的深入推进,尤其是一些烟草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做广告,让“严控烟草广告”成了一句空话。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法律没有给烟草广告留下任何空间。新修订的《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媒介做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笔者认为,烟草广告未来能否受到有效约束,还取决于新《广告法》涉及烟草广告的表述中“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在实践中必须达成共识,并在执法中形成统一标准。为了杜绝烟草广告,防止烟草企业直接雇人向其私人处所散发广告或发送广告短信,应结合新《广告法》第43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这其中显然包括了烟草广告。
新《广告法》的另一大亮点则是彻底禁绝对未成年人的烟草广告,表明了立法者青少年吸烟问题的重视。
近年来,烟草专卖店已成为烟草业推销烟草制品、发布烟草广告的重要场所,烟草专卖店分布密度呈越来越大的趋势,装潢设计和陈列也日趋醒目,致使青少年不仅容易获得烟草制品,也容易接触到烟草广告,应当引起关注。有关行政部门在制定《广告法》配套的实施细则时应考虑适度控制烟草专卖店的布局密度,并明确烟草专卖店属于不特定人均可进入的公共场所,适用新《广告法》“不得在公共场所发布广告”的规定,以进一步压缩青少年与烟草广告的接触空间。
变相烟草广告也是此次新《广告法》规制的一个重点,明文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目的是禁止企业变相宣传烟草品牌或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和品牌的认知度,进而扩大烟草的消费者人群,因此明令禁止此类广告形式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关于禁烟,法律的规定只是设定了红线,指望一部《广告法》就能让烟草从公众面前消失是不现实的,要禁绝烟草广告还需要社会各界形成禁烟控烟共识。
总之,新《广告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是我国社会经济和消费生活的一件大事,新法也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止虚假广告及不适当广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前所未有的作用,是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规制消费信息提供的不可替代的法律。
自媒体:广告不是核心竞争力 第5篇
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这给一些自媒体大号带来了一丝了隐忧。因为从今以后,无论是软文,还是其他形式的商业推广,都必须在显示位置明确标识这是广告,否则最高可能被罚10万元。
靠软文行硬广之实,是当前一批自媒体大号变现的最主要方式。有调查显示,自媒体大号转发的广告,对28.4%受访者的购买行为会产生影响。如果揭去“自媒体”的画皮,再戳上“广告”的标签,这财路岂不是要断?
如刚刚又拿到4000万A+轮融资的We Media,本质上就是一家内容营销和广告服务公司。它除签了500多个自媒体大号外,还自营了近300个账号,在几乎每个热门的垂直领域,都有2-3个自营的自媒体在源源不断地推出带有商业推广性质的内容。这些全职内容团队生产和运维的内容,如果显著地标上“广告”的印记,你猜猜会是什么状况?
但之所以说是隐忧,而不是财路已断,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软文与硬广如何界定,这里面的模糊空间很大。弹性越大鉴定越难,会有争议,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标准。这直接引出第二点,执法难度大的话,执行力度就会成反比。
说起来,自媒体能快速发展,算是中国的特色之一。因传统媒体理念和生产方面的教条,受众需求长期存在着短缺。微信公众号这一产品出现后,为个人写作提供了传播和交易的平台,自媒体能迅速用比较鲜活和自由的表达,提供更为市场所接受的内容并变现获益,所以短短几年间,基于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突破千万。其中,保持着较强活跃度,具有相当商业价值的自媒体账号,达到了2万个左右。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实现了跨平台融合。
分析自媒体的影响力来源,一是比照传统媒体,自媒体从受众的角度生产出了接地气的内容,每个账号都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优势,在垂直领域日益形成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同时,借新媒体这一载体的势能,在传播上具有技术优势。本质上讲,自媒体是分众的,他们持续而独特地对自己的粉丝发挥影响力,在某个角度,或者某个场景。比如说,专读金庸的六神磊磊,或者只推销小黑裙的奢瑞。
理论上,自媒体与广告逻辑相反。自媒体分众,广告要的却是覆盖;自媒体对特定的人群有深度影响力,而广告要求尽可能大范围地曝光。但吊诡的是,不知不觉地,这两者合流了。广告主以为,通过自媒体能够精准地实现营销转化;自媒体呢,拼命追热点做10万+,扩大粉丝数,提供曝光率,获得承接更多广告的机会。
自媒体妄图靠粉丝数(发行量)来获得覆盖面,会丧失自己的说服力。广告主寄希望自媒体的转化率,但曝光度却是硬伤。两者结合,都背离了彼此初心,导致了一个尴尬的结果:自媒体的打开率越来越低,转化率更不敢提,除了少数金字塔顶端的账号,大部分很难接到广告。而广告主呢,奥迪Q7发布,包了数百个账号统一发布,但被广泛传播的,是试车陷在海滩的“花边”。国外也一样,宝洁把大量预算投在Facebook和Twitter上,但发现销售量反而下降了。自媒体的影响力来自于他真实的表达,一旦被通稿购买,价值立即归零。粉丝不是脑残,只是关注了这个账号而已。
营销的核心是产品 第6篇
在营销方面,看不到太多的进步。
刘维东
历属大型国际车展,对于汽车爱好者来说,绝对是一场视觉上的饕餮盛宴。而对于参展的汽车企业来说,如何在车展中脱颖而出,让每一个现场观展的消费者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象,则是对车企的一种考验,也是车企综合实力的一种体现。
因此,俊男美女的车模组合、身价千万的豪车以及名目繁多的精美礼品,已经成为了常规武器。2010年第十一届北京车展也不例外,在经济危机后,中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汽车第一产销大国,中国汽车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也因此更加受到世界各汽车厂商的重视。
各展台前所请车模的名气越来越高,车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且车模的服装都由原来的租赁,变成为车模量身定做。而豪车的数量也超越历届车展,最抢眼的当属是超级跑车布加迪,此次它带来的威航16.4 Grand Sport售价达到4DOO余万元人民币,展出当天就被选购。
所有这一切都是历届车展不可缺少的,也是每个参展车商常用的营销手段。但是每届车展你都会发现一些进步。大到车展周围环境,小到一个展台的变化。
从国际品牌来说,在合资品牌中,本次车展营销做的较好的应该是大众,其把全系列的产品,不同的品牌都放在一个馆里面。同时展示一些最新的产品,包括他们最新的发动机技术,最新的车型,以及未来发展中在中国能够展示的投放的力度,产品的丰富性方面。以及一系列产品从上到下整体的覆盖。
作为经济危机后中国举办的第一个大型国际车展,不仅国际汽车品牌很看重,中国的自主品牌也很看重,每家企业都使出浑身的解数,希望能赢得观众的目光。但是在营销创新进步上,从自主品牌从总体来讲,没有看到明显的突破。
营销的核心还是在产品,营销的手段只是辅助,锦上添花的,关键是做好优质的产品,客户认可的产品,而这里面自主品牌的产品,在研发阶段其实并投有了解市场的需求,或者自己内部平台的一些定义,都是按照自己的战略考虑,没有结合市场,这样就会出现品牌之间的定义不清,一个品牌还没有建立好,接着另外一个品牌就出来,这种交差,相互之间的影响,变成内部的一种竞争,对产品定义不清,就变成对细分市场拥有多款产品,另外就是对产品的卖点,客户不清楚的情况下也不能带来很好的销量,在产品研发阶段不够清楚,后面营销的难度也加大,营销的效果也不是很好。
以新能源车为例,在本次车展上几乎每一个展台前停放一款新能源车,但是实质上以后真正能够投入市场的笔者感觉就没有,而展出来的还是一些概念性的东西,从电动车本身来讲很多的技术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包括充电后持续里程、速度、舒适性的、速度转化中动力的转移、充电问题、电池的维护更新等一系列问题。产品本身还不成熟,就算再好的营销也起不了作用。
语感是语文素养的核心 第7篇
语感是言语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语感是指对语言活动进程和方式或自发或自动地直接起稳定、快速的调节控制作用的个体心理特性。狭义的语感是指言语活动中的心智技能。说它是一种能力,是因为它具备了能力的多重特征。
一是语感具有稳定性。语感一经形成,就会伴随一个人言语活动过程的始终,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即使一个人离开熟悉的语境,语感能力也不会消失,一旦原有语境出现,语感能力马上能够恢复。
二是语感具有主体性。语感是一种个体的经验,是一个人在言语活动中通过学习、实践而形成的主体能力,因而它具有主体性。语感不能像知识一样可以用物化的形式传递,而是靠一个人在言语活动过程中主动建构而形成。
三是语感具有累积性。语感作为一种能力,是一个人在语言活动中不断地体验、模仿、反复练习、多次积累中形成的。语感的习得绝不是与生俱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语感是个体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反复熏陶而逐渐形成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语文能力中最核心的因素,离开了它,听说读写能力的形成便没有了基础,因此语感也是语文素养的核心。
语感是学生学习语文的重要前提。为什么有的人在判断一句句子是否正确时,不需要经过语法的分析,就能直接说出它的问题?为什么有的人面对同样的一句句子,在读了几遍后,仍然不知道它的对或错?其中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原因是语感强弱的问题。语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程度,体现着学生对语文能力形成的实际水平,体现着学生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运用的技能技巧及良好习惯。
语感在学生学习母语和掌握母语的复杂过程中是一个核心的因素。母语学习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学生在形成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能力的同时,也会养成人文精神,而语感恰恰在两者之间发挥着重要的媒介和链接作用,即通过语感这种心智技能来实现母语学习中科学性和人文性的自然而然的统一。语感是学生学习母语的重要目标,也是学生学习母语的重要展开方式之一。
语感是提升语文教学效率的重要抓手。语文教学的本质是要不断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而语感是语文素养的核心,学生的语感水平高低会影响到语文教学效率的高低。我认为,培养学生语感是语文教学的首要任务。语感在语文教学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能,抓住了语感,也就抓住了语文教学的核心。
语感作为一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学习和培养的。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去培养学生的语感。对中小学生而言,培养语感的最佳途径就是语感实践。教师可以通过听、读、抄、背、讲、写等形式,对学生的言语器官反复进行语言刺激,在学生大脑皮层上的脑细胞之间逐渐形成牢固的神经联系,当这种联系系统达到熟练化和自动时,就形成了语感。在语文教学中重点要抓住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训练。
加强朗读和背诵,通过声情并茂地朗读和背诵,可以让学生感受到文章作者用词的准确,造句的精妙,从而增强语感。在一遍一遍的吟诵美读中,学生不仅可以理解文章的内容,而且可以领略文章难以言传的韵味。
城市的核心是人 第8篇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成效卓著,优化了城市治理,也撬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比如批发市场外迁、工业企业转移、垃圾回收场搬走等等。
然而,据《人民日报》报道,在良好的局面中,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在北京一些街道、社区,大家常年光顾的菜市场面临动迁,街边小店纷纷清理,极大地影响了群众日常生活。更可疑的是,这些动迁和清理,也打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旗号。
菜市场搬到远方,但是居民的灶台却还在身边,新鲜便宜的菜买不到,会直接增大民生焦虑。菜市场是非首都功能吗?群众的疑问并不难解答。按照标准说法,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才被认为是非首都功能,归纳起来有四类: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批发市场,部分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菜市场显然不在此列。城市再瘦身,也不能影响人吃饭,又怎么能缺少菜市场呢?
从另一层面看,一些街道、社区清理菜市场和街边小店,客观上也搬走了一些做小买卖的外来人口,有助于控制北京人口总量。但是,同时搬走的,也是生活的便利。城市发展不能只要白领、不要蓝领,只要脑力劳动、不要体力劳动。生活少了便利、多了负担,最终也可能导致人才的流失。控制人口总量必须坚持,但同时也要防止结构失衡,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既需要高层次人才,也需要一部分人来维护城市的运转。
古人云,“城,所以盛民也。”人们聚集到城市,是为了过美好的生活。只有城,没有市,生存尚难,何言生活?其实,对于菜市场等民生设施,北京市的定位是相当清晰的。北京市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疏解非首都功能腾退出来的空间,要解决“缺停车场、缺菜市场、缺便利店超市”等民生问题;北京市政府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急需的菜市场不能一刀切”;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也强调,“区域性批发市场是疏解对象,但农贸市场是生活必需环节”,不是要搬走,而是“加强管理、逐步升级”。疏解非首都功能,原本就是为了治好“城市病”,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给菜市场贴上“非首都功能”的标签,与最初的目标可谓南辕北辙。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12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从这样的视角来看,治理北京这样一个超大型城市,确实有复杂的问题、现实的纠结甚至难言的隐衷,但是再难,也应该保住最基本的民生底线。毕竟,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城市工作的价值指向;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美好,是评价一座城市的根本标准。
中央提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摆在首位的就是“和谐宜居”。“和谐宜居”究竟是什么样,或许言人人殊,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如果人们早上起来不知一日三餐何处安放,即使住在高楼大厦,也难称“和谐宜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李克强总理要求树立大局意识,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中国模式的核心是什么 第9篇
什么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简单地说就是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国家对关键的经济领域起着直接作用,国有部门承担着国家的很多功能,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对随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危机、平衡市场的力量等。西方经济模式就不是这样。西方是全部的私有化,因此垄断组织垄断社会生产,操纵和独占市场,以攫取高额利润。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
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并不是从全面的国有化转型到全面的私有化。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即由共产党领导,以国有经济为基础,联合各种私有经济而组成的经济,与西方的经济模式是有本质区别的。为了实现这一经济体制,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布署,在财政、金融、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观念更新,使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机遇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变通意识大大增强了。这些改革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的形成。这样,中国的各种经济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也日趋活跃。
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必须全方位地推进对外开放。扩大开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外向型经济是建设现代化开放城市的本质特征,实践证明,哪里早开放,哪里早受益;哪里大开放,哪里大发展,上海、广州、深圳就是很好的例子。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有计划的,它的计划性机构就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国务院,负责确定和协调经济、税收等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各项改革计划,确定所有的国家战略重点,批准每一项重大计划并确定发展速度。有了这个委员会,就能确保国家决策得到良好执行,确保国家的政治目标得以胜利实现,这也是中国模式的一个特点。
中国经济成功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有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虽然也有腐败分子,但它的整体确实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者,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制定了国家长远的发展规划。这一规划作出以后,全党和各级政府全力以赴地执行。而不像欧美,当政党上台之后,国家发展政策立即改变,要么实行大规模的国有化,要么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在美国,偏左的民主党执政,一般就采取对富人增税、对财团开刀、对穷人补助的政策。如克林顿和奥巴马政府力推的“医疗保险改革”就是典型的一例。偏右的共和党执政,则采取对富人减税、扶持财团的立场。每一次的摇摆都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欧美的每个政党执政只有四年或八年,因此,他们都是在炒短线谁还管得了四年或八年以后的事情。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因此对出现的挑战和机遇能够迅速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特别是在应对突发灾难事件时。如中国为迎接奥运会建造的三号航站楼三年完成,这在西方连审批程序需要的时间都不够。2008年发生汶川地震灾害,中国高度有效的动员能力震撼全球。2009年海地发生地震,第一个到达灾区的竟是万里之遥的中国,比海地的邻国美国提前了两个小时。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全民利益的党,与西方的政党完全不同。在西方的多党制下,每个政党代表的利益群体是不同的,或代表大众,或代表财团,他们上台之后,施政只能偏向支持自己群体。造成多党制无法代表全民的另一个原因是选举,一个群体的利益要想得到保护和重视,就要想方设法甚至舞弊来选出代表自己的人上台。中国则不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政策总体来看没有特别地倾向任何一个利益群体。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农村最早受益。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出现了下岗群体,国家又开始建立保障体系,到现在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又废除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新农合,试点农村退休保障。这一切在任何所谓的民主国家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三个代表”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政治人材特别是高端政治精英必须有足够的基层历练,并且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遴选、任命制度。再看看西方社会,他们选拔人材是靠选举,表面看来很民主,其实不然。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中,影响选举的因素很多,如宗教信仰、性别、种族、形象、做秀和演讲才能、金钱支持和政治裙带,而最重要的能力和德行却被边缘化。另外,由于这些国家有不同政党存在,因而这些国家的政治人材被分割成几个集团,并随政党共进退。一党获胜,即使原来的政务再有能力,也统统大换血,这一方面造成了人才的短缺,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人才的浪费,更严重的是造成党派之间的恶斗。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起飞期和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影响了党的威望。但中国共产党是属于“三个代表”性质的党,因此,对腐败官员能够进行严厉的打击,实名举报制度、官员公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遏制腐败是有作用的,这些制度在所谓的民主国家是没有的。在中国,任何形式的权钱交易、色情业、赌博业都是非法的,都要被取缔并受到打击。但在西方国家却有可能是合法的。这实际上是权钱交易、色情交易在起作用。在西方,实际是金钱决定一切,因此,政党要想方设法拉拢财团。西方的民主,必须有选举,而选举必须有钱,要有钱就必须拉拢财团,政治人物接受了财团的支持,获胜后,必然要给予回报,这就是西方民主的实质。这在中国是绝对违法的。
“政策+季报”是炒作的核心 第10篇
周五,前期提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新材料中的磁材股正海磁材、银河磁体、江粉磁材出现集体涨停或大涨。受益于即将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讨论审议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事件推动,天舟文化连续三天涨停。中小板中次新新材料股大连电瓷更被资金疯狂拉升,一周上涨超过30%。另外,三季报预增的富临运业开盘不久即被大单封停。
纵观近日表现强劲的小盘股,基本上符合两个条件——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或事件刺激和第三季度业绩出现预增或增长。这是近期热点所在,对未来潜力股的挖掘应以此为基点展开。
技术上看,中小板跟随大盘反弹,走势跟主板趋同,中小板指数在短暂跌破5000点后出现反弹,未来5200点附近有一定压力。如果量能能持续上升并能站上5200点,则又可能展开一波中级反弹,否则有可能会探底或在5100点附近进行震荡。操作上在上冲5200附近短线可适度减磅,再根据未来走势考虑是否继续进场或观望。
本周创业板同样表现强劲,部分个股出现持续拉升,赚钱效应明显。创业板指数在短暂跌破800点创773点新低后,出现反弹,未来阻力位在850点的前期缺口附近。如未来上冲量能达到100亿左右,可看高一线。如量能下降则震荡调整可能性大,但个股机会多于中小板。考虑到十二五新兴产业政策未来将出台,对创业板有一定支撑,相关受益股将持续活跃。
从周五公布的9月经济数据看,CPI仍在高位,但未来再创新高可能性小,政策松动仍需等待。由于欧债危机正在解决当中,基本面仍有些不确定因素,未来大盘仍有调整可能,但幅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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