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精选6篇)
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第1篇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二)GB2811-2007 安全帽
(三)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四)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 NF E52-122:1975,NEQ)(五)GB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一)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二)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第四条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一)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100t。
(二)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40t至≤100t。
(三)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40t。第五条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吊装质量>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没有《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吊装作业。
(二)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85。
(三)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四)吊装质量≥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五)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公司设备部及安全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动力能源部负责审核吊装作业机具和吊物与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六条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一)公司设备部及安全管理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二)公司设备部及安全管理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三)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四)实施吊装作业单位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五)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1996的规定。
(六)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第七条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一)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2007的规定。
(二)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三)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四)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公司设备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五)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六)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七)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八)利用2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第八条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一)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二)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三)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四)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五)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六)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七)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八)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九)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十)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十一)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见表1),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表1 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输电线路电压V(KV)<1 1~35≥60 最小距离(m)1.5 30.01(V-50)+3(十二)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十三)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十四)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十五)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十六)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第九条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一)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二)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三)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四)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第十条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
(二)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在《吊装安全作业证》上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核实确认,经公司动力能源部及设备部分别审核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
(三)经审批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单位交吊装指挥持有;另一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备查。
(四)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五)应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六)《吊装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
附件:《吊装安全作业证》及《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第2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查。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部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把关。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区域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交给设备检修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须到安全环保部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
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作业证》的管理
7.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作业证》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作业证》一式三联,一联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留存,一联由检
修单位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人员持有备查,检修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公司安全环保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证》对作业单位罚款200元;《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证》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证》的审批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或安全主管工程师负责。
8考核
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和个人。
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附则
9.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9.2
海上试油安全作业规范研究 第3篇
1 海上试油安全作业的影响因素分析
1.1 缺乏成体系的内部管理规范
作为海上试油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最首要也是最主要的手段, 内部监管在试油作业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尽管当前现有的相关海上油田作业管理机构都针对试油作业内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且细致的工作, 但从油田的实际实施情况来看, 这些问题仍然是客观存在的。其具体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如在实际试油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较为科学的、系统的作业规范, 实际试油管理作业过于形式化以及安全监督部门的岗位因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捉襟见肘。
1.2 试油作业中安全管理形式化
由相关的案例调研分析可知, 大多数试油作业事故是由于把安全管理当成一种可有可无的形式。因而, 相关油田监管人员有必要提高对试油作业的重视度, 海上试油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严肃的, 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事故, 这些血的教训使相关管理机构及作业人员认识到必须从试油作业的现场实际出发找出隐患、处理隐患, 然而当前大多数油田的试油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做到从根本上去重视它。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试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安全检查本身应当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手段, 但是在当前大多数油田的实际安全大检查工作中, 油田试油作业人员往往会在获取消息后提前做好应付的准备, 在检查过去之后就再次回到形式化的安全管理工作。
1.3 油田投入资源不平衡
作为国家的重要能源生产部门, 油田的主业是进行油气开采及炼化工作, 因而在油田的实际生产工作中其他辅助工作, 诸如试油工作等, 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因而投入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也相对较少, 这是由油田生产本身的性质及实际发展所决定的, 但是, 这一投入失衡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对一些辅助产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以试油作业为例, 作为油田生产的辅助产业, 试油作业的生产费用、设备投入情况要远低于勘探、开采部门, 而资源投入的不平衡也间接的影响到了试油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试油作业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研究
2.1 更新试油作业安全理念
由试油作业的工作特性可知, 试油作业的安全保障在油田生产中是十分重要的。应该在油田试油工作中切实落实十七大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安全保障理念, 充分考虑试油作业的每个可能发生危险的细节, 从问题的根源出发, 考虑问题、解决问题。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个人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要在管理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 也就是将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为管理的主体, 基于这样一种考虑, 在进行管理工作时就要从思想上来高度重视人的生命和安全, 并通过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来实现这样一种理念, 这对于整个油田安全隐患的彻底整治和安全理念的全面推广都是很有好处的。
2.2 深化、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在试油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安全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在试油作业的监管工作中, 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下属试油作业管理人员能够很好的按照预定计划来切实执行其监管职能, 并在实际的生产环境下结合需要来进行必要有效的调整和处理。油田的相关技术发展到现在, 一方面是技术本身更加先进, 另一方面是由于涉及专业面的增加使得监管工作的内容和深度都一定程度的增大, 这就更需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在现代的技术背景下,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最为核心的任务就是要尽力的减少生产环节中的薄弱环节。
2.3 尽量避免过场管理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 对于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安全检查, 且安全检查的重心应放在质量检查上, 这样一种要求的目的是极为明确的, 质量好无疑就意味着生产过程的安全程度较高, 反之则基本上就能够断定生产或者是监管不符合要求, 仅仅是走过场。想要在生产过程中较好的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 可以通过随机检查和专业检查这样两种方式来实现, 其中随机检查的好处在于能够避免检查双方教矜丁的问题, 而专业检查则可以避免大规模粗糙生产的问题。当然, 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将这样两种方式予以良好的结合会更好。
2.4 保障资源投入平衡
管理机构的资源投入平衡主要包括:一是适当的加大油田辅助行业, 诸如试油作业的资源投入, 二则是尽量利用现代技术来实现设备的快速更新换代, 尽量以科学技术设备来代替试油作业中的人工操作步骤。实际试油作业常分为射孔作业、压裂酸化作业、高压差、高排量试油作等几个部分, 而前期的射孔作业、压裂酸化作业作为整个试油作业的基础, 其实际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辅助性, 因而在实际试油作业中常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及资源投入, 进一步造成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失衡。
因此, 在实际试油作业过程中管理机构就不能够根据其自身的看法和意见而盲目降低试油作业的基础投入, 而是应该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衡量和处理试油作业管理中每一个细小的环节, 并考虑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并通过合理的设计、评审和建设充分做到试油作业的有理、有据、有节的试油安全作业管理工作。
2.5 增加海上试油作业安全管理奖惩机制
相关研究显示, 在国内外海上石油生产施工过程中己经出现了很多与海上试油相关的奖惩措施, 然而, 这些奖惩措施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因而十分有必要开展海上试油相关的奖惩措施相关的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如, 提高奖惩额度, 加大对那些对试油安全规范提出合理的个人及单位的鼓励额度, 将奖惩的状态调整到一个动态平衡状态。
2.6 完善管理制度
除了按照油田相关规程要求进行正常试油作业管理外, 要求各个油田下属的试油施工单位根据实际规程情况, 制定、补充、完善实际试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因地制宜的试油安全作业规范提高对实施石油作业单位的管理。在此本文特别调研了国外石油项目的试油监督制管理, 国外大多数项目部通过在每个作业点设有相关监督人员, 监督人员受上级管理机构直接管辖, 他们代表上级主管单位管理作业点的各项作业活动, 如出现不合规程的操作工作可跳过施工单位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情况。除此之外, 每天要求试油作业单位必须有班前班后安全会, 每周每月每年必须要有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总结分析会, 通过这些会让每一位作业员工了解自己、了解别人的安全动态, 从而从自己做起, 保障自己的安全、保障他人的安全。同时, 驻每个作业点的安全监督代表可随时抽查会议纪要,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会议纪录, 安全监督就被要求管理、督促施工经理组织好各种安全会议。同时, 下属试油作业单位要设有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协助作业单位的安全进行管理。并按照完善的安全作业规范要求自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提出具体整改内容、期限, 未完成则上报上级管理单位, 令其停工整改。每个月管理机构要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大检查、召开月度检查会, 并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通过这样的程序, 使施工单位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上述管理机制不仅对我国油田管理工作可起到一定的借鉴、指导作用, 也可为我国试油工作管理机制的完善起到补充对比的作用。
3 结语
海上试油作业因其独特的工作环境及特有的高危险性有别于油田其他工作, 海上石油生产企业因通过加强生产过程监督, 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加强对人员违章的教育和处理, 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 推行标准化作业, 才能从根本上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更好地促进石油行业的安全生产。本文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更进一步的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希望能够对够工作在一线的试油作业管理、施工人员有所帮助。
摘要:海上试油作业有别于油田其他工作, 由于其独特的生产环境特点和特有的高危险性, 以此为出发点, 海上石油生产企业通过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深、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尽量避免过场管理、保证合理的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激励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理念确保海上油田试油作业的安全进行, 减少海上试油作业事故发生。
关键词:试油,安全规范,影响因素分析,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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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第4篇
一、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及施工作业规范化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工作是现代化管理工作之一,它最根本的意义在于规范人的行为,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工作,它是强化安全监督体系的具体方法之一。
推广标准化工作可以让我们安监人员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安全生产,它对所有安全方面的工作通过规范的标准和要求而建立完整的安全监察标准体系,使安监人员避免工作中的忙乱或考虑不周,有条不紊地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而施工作业规范化工作则是有效防止和杜绝现场各种习惯性违章现象的“良药”。总结几十年来电力生产事故的教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无票工作,监督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当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所造成的。推行现场作业规范化以后,就可以使整个作业的全过程处于受控制的状态,保证每次作业都能在周密的安全措施下进行工作,从而有效地防止和杜绝现场各种习惯性违章现象,克服一些凭经验办事,工作不按标准、马虎了事等各种弊端,最终大幅度降低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们国内一些电力企业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用新的思维方法来代替传统的管理。如: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性评价、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作业指导书等;一些电力企业已经开始大力推行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化工作。实践证明:凡认真开展这些工作方法的单位,都取到了超前控制事故的效果。安全生产形成迅速好转,安全状况呈现一片良好的前景,广大员工开拓了视野,促进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的效益。因此积极推广安全管理标准化及施工作业规范化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中势在必行的任务。
二、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基本内容和编制办法:
1、制定标准化的条文依据:
根据国家及电力工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的依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2、制定标准的原则:
做到管理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明确到人,权限清楚的原则,
3、要求做到:
条文规定明确,办事程序精简明了,比较容易执行,事后便于检查等。
4、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管理标准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到位标准
(3)安全生产奖惩标准
(4)工作票、电气倒闸操作票管理标准
(5)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实施标准
(6)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7)安全网活动标准
(8)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标准
(9)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标准
(10)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工作标准
(11)障碍、未遂,异常分析报告标准
(12)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标准
(13)多经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14)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15)特种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16)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标准
(17)安全生产文件管理标准
(18)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19)安全工器使用及管理标准
(20)临时电源管理标准
(21)安全监督通知书管理标准
(22)安全设施标准
(23)运行安全管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以上23种标准各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增加和减少。
三、施工作业规范化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
1、施工作业规范化的编制要求:
所谓现场规范化作业就是在执行某项工作时把工作任务、作业程序、人员活动范围、应做好的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的程序、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的服装、在执行任务时可能会发生的不安全因素等,按“安规”及有关规程的要求,融合在千起,编制成一个结合实际的作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工作人员必须按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同时要有专人来监督程序的认真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际效果。
编制作业规范化条文,应由生产技术部门牵头组织安安监人员、基层单位的有关专责人员及有经验的人员组成,对各种作业编制出不同的规范化作业程序,要求做到规范、标准、准确、齐全,然后在实践中进行检验、总结、再完善,它是一个工作量比较大的安全系统工程。
2、编制作业规范化的基本内容:
(1)任务:在什么地点执行一个什么样的任务,名称要确切,工作范围要清楚。
(2)组织措施:有多少人参加,谁负责,其他人员分工要明确。
(3)安全措施:明确哪些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完成,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4)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包括临时电源、起重作业、高空作业时的注意事项,电气作业时应遵守的规定,常用工器具及安全工具、用具的使用,平台、施工围栏的安全设施等。
(5)施工作业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对策。
(6)检修现场的文明管理
生产线作业规范 第5篇
1.規定
處理
2.規定
3.空的4.關於
后
*能區分是良品或是不良品.*能區分是必要品或是非必要品.5.放置零件的空箱要反轉並做整理.6.良品放在標有綠色標簽的箱子里,不良品放在標有紅色標簽的箱子里.7.要投入修理品的人必須先確認是否有修理人的印章,不良症狀data的原因以及是否已修理,之后再做投入動作.8.已修理的東西流到自己的製程里時,必須要確認自己所有的作業內容.9.在基板完成的最后一個制程,必須區分已修理和未修理的東西.10.在組立段必須先投入已修理的東西(十臺以下),確認品質無誤之后才可以投入下一批已修理的東西(十臺以下).11.拿前一站制品時,在作業之前先確認好前一站制程是否已經結束,之后才可以開始作業.12.自己的作業結束之后,務必檢查自己的作業結果,ok才可以進行下個制程.13.確認自己使用的所有零件,必須是ok品.14.所分配的零件是否是正確的東西.*一箱一個
*一袋一個務必做樣品
*一束一個
對照sop里面所記載的零件號碼和所拿到的零件號碼.所拿的零件與正確樣品做比對.如果顏色,形狀,尺寸,所定樣式等等有不同時,即判為ng禁止使
用.15.由班長確認所使用的治具是否正確,并記錄在點檢表,例如:斜口鉗,烙鐵,鑷子,刷子
16.測量烙鐵的溫度是否在所指定的溫度內,由班長做確認并做記錄.17利用樣品(ok及ng)確認測量器,治具是否正常運作,并做記錄.例如:ict,ate,hi-pot
18利用樣品(ok&ng)確認測量器,治具是否正常運作,由班長做確認并記錄.“在線品”的放置位置,貼標簽明記其機種名,在線品內容,數量, 日期,負責人,不能有任何垃圾及塵埃等等.零件,治具,空箱,零件退貸箱等等的位置,并以標簽標示.tumpler務必要反轉放整齊.放置的零件,成品,半成品,治具,設備等等,希望第三者看了之
例如:ict,ate,hi-pot
21.關於dip的溫度,助焊劑比重,要在指定的範圍內由班長做確認并
記錄.22.aging要按所定的電壓下,所定的時間及方法實施,由班長做確認并
記錄.23.重量測試是否在所定的規格內,要做確認并記錄.*總重量*每一個的重量*紙箱收藏數
24.在重量測試中,如未滿足以上3項者, 不能將東西放置在”合格放置
處”.25放置在”不合格放置處”的紙箱由ipqc,班長做確認并記錄.26.有serial no的制品時,必須將serial no一個一個記錄在記錄簿
里.27.有serial no的制品時,在紙箱所收藏的serial no里,記錄當日連
號紙箱號碼.28.將qcd的成果記錄在管理柏拉圖里,對於未達成的項目做原因分析,報告明天的對策.29.靜電環必須每天早上作業開始之前做通電測試,由班長做確認并記
錄.30.確認明日所用的標簽是否正確,準備所需要的數量并交給當天的作
業員.31.作業員發現不良,修理人員要修理時必須通知標簽管理負責人,然
後做以物換物的動作.32.作業結束后,將制程上所有的標簽取回并核對數量.33.標簽管理負責人由班長擔任,每天將數量記在管理登記簿里并核對
數量.34.核對后發現有問題時立即報告上司,上司必須下令做所有的檢查和
追蹤.35.標簽管理負責人必須追查相關人員和原因,採取對策并以文書呈報
給上司.36.依零件需求製作”限度樣品”,并展示在所需的制程內.必要零件case,label,端子板
必要工程安裝制程,去污制程,檢查制程
37.針對點膠劑等的抹量,必須要製作*點膠量下限度*點膠量上限,*標
準點膠量 的樣品并展示在所需的制程內.38.彎折腳時,必須沿著pattern做彎腳動作.39.在dipor焊錫后,零件的剪腳要一個一個剪.40.班長,組長,課長在生產當中,針對完成品要每幾個小時,五台以上
親自做確認.*品質是否按照規定
*是否有出現以前發生過的不良症狀
*是否有出現以前所指正過的症狀
41.零件的腳徑如果比基板的穴徑還小時,必須要注意焊錫的流量狀
況.*針對在零件腳和基板之間的空隙,烙鐵放在較寬的接觸面,焊錫
放在較窄的接觸面進而做焊錫的動作.42.用氣槍,斜口鉗等做剪腳的動作后,必須將散落在作業臺上的焊渣
等清除,之后再做下個動作.43.用刷子刷基板等的焊錫面后,必須將散落在作業臺上的焊渣等清除,之后再做下個動作.44.零件剪腳后,零件腳的長度不是核對所規定的數字,而是邊核對標
準零件邊剪腳,剪完腳再做核對.45.丟落的零件必須要放入”遺失箱”,揀到者即放入此箱.46.放在” 遺失箱”的零件需由班長確認,判為良品的零件必須放回該
當使用制程的零件箱.47.必須要規定出放置不良物的箱子.48.領班提前10分鐘進車間作好生產前的點檢工作,確認材料,設備,治工具是不否符合生產所需.49.作業時必須有sop,并按sop作業,沒有sop任何人不得上線作業.50.在產線拿取基板時一定要戴手套,靜電環.51.有靜電標示的工位,一定要戴手套(指套),靜電環.52.材料,半成品,成品,治工具存放要規劃區域,并標示清楚.53.在規定的存放區域內存放材料,半成品,成品時,標示一定要正確,清楚,一物一卡(標示包括:機種,制令,狀態,數量).54.生產線必須擺上良品,不良品靜電箱,并用綠色,紅色標示牌標示.55.從生產線檢查,測試出的不良品要標示清楚或填寫流程卡.56.合格品,不合格品要有指定的存放區域,不合格品區域用紅色膠帶
標示.57.修理ok的產品一定要從第一站投入,如發現不良應再次從第一站
投入,每站必須確認.58.技術員修理好的產品要蓋印章.59.作業時必須確認前站作業是否完成,如果沒有完成或不良立即放回
不良品的箱子里.60.作業完畢后, 自己要確認是否正確,否則不可流入下一工站.61.尖/斜口鉗,靜電烙鐵,儀器,儀表,治工具在檢查或使用中若發現異
常,即時報告.62.產線錫珠,板邊,塑膠類,紙絮,佈頭等,必須分類存放,每兩小時清
理一次.63.外箱用完后,必須用刀片將紙箱割開平放.64.下班后對儀器,設備,工作臺,流水線,靜電箱,地面等要徹底清掃干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第6篇
GB ×××××— 202×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surveying and mapping personnel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发布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 次
前言iv |
范围 |
术语 |
总则 |
内业生产 |
4.1作业场所 |
4.2安全操作 |
外业生产 |
5.1 出测前准备 |
5.2 行车 |
5.3 饮食 |
5.4 住宿 |
外业作业环境 |
6.1 一般要求 |
6.2 城镇地区 |
6.3 铁路、公路区域 |
6.4 沙漠、戈壁纵深地区 |
6.5 沼泽地区 |
6.6 人烟稀少地区或草原、林区 |
6.7 高原、高寒地区 |
6.8 涉水、渡河 |
6.9 水域作业 |
6.10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
6.11 高空作业 |
6.12 地铁作业 |
6.13 南北极地区 |
6.14 机场作业 |
6.15 文物测绘 |
测绘技术 |
7.1 一般原则 |
7.2 应急测绘 |
7.3 无人机测量 |
7.4 航空测量 |
7.5 移动测量 |
7.6 精密工程测量 |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
8.1 一般原则 |
8.2 食品卫生 |
8.3 交通事故 |
8.4 触电 |
8.5 动物伤害 |
8.6 高空坠落 |
8.7 中暑 |
8.8 雪崩 |
8.9 火灾 |
8.10 山洪泥石流 |
参考文献 |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30)测绘分技术委员会(SC2)归口。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测绘生产中与人身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测绘生产中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与防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安全 safety
没有危害;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2.2
测绘生产单位 production unit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测绘生产法人单位。
2.3
测绘作业单位 work unit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承担测绘生产的部门、中队、分院等。
2.4
测绘作业人员 work personnel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测绘作业单位的各类工作人员。
3.1测绘生产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保障及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2测绘生产单位应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用于野外人员定位系统配备、维护,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宣传、培训、演练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3测绘生产单位应根据内外业作业环境、人员安全风险等级及单位实际情况等为测绘作业人员购买相应保险,进行体检等。
3.4测绘生产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安全保障装备,如野外安全防护装备、常用药品、应急通讯设施、消防器材等。
3.5测绘生产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如交通安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相关培训、卫生(心理)健康培训、防疫培训等。
3.6测绘生产单位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如采用短信、即时通讯软件安全提醒,配备安全管理或定位软件,执行安全日报制等。
3.7测绘作业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各工种和作业区域的实际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细则,指导和规范职工安全生产作业。
3.8测绘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员,建立相应的安全员制度,安全员应经过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测绘专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9测绘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装备,服从安全管理,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外业人员还应掌握和了解必要的野外生存、避险等基本应急知识和技能。
4.1.1 照明、噪音、辐射等环境条件应符合作业要求。
4.1.2 计算机等生产仪器设备的放置,应减少放射线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
4.1.3 作业场所中不应随意拉设电线,谨防电线、电源漏电。应使用具有安全认证的电源插线板且不得超额定功率使用。计算机、通风、取暖、空调、照明等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
4.1.4 人员密度较大且面积大于100 m2的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并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通道、楼梯等,应设明显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1.5 作业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小于40m2的重点防火区域,如资料、档案、设备库房等,也应配置灭火器具。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有效期和能否正常使用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4.1.6 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警告)标志:如配电箱(柜)警告标志、资料重地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吸烟标志、119火警电话标志、120急救电话标志、安全应急示意图、上下楼梯警告线以及生产区玻璃隔断墙安全警告线等警示标志,且保证标志完好清晰。
4.1.7 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在生产作业场所吸烟、就餐。禁止使用明火或明火取暖。使用电器取暖,不用时应切断电源。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断开电源。
4.1.8 作业区禁止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和办公区。
4.1.9 外业测区需要集中进行内业生产时,作业场所的要求参照以上执行。
4.2.1 测绘生产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同时要建立有关的检查、维护、使用以及定期保养等制度,禁止超负荷用电和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
4.2.2 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凡对人体可能构成伤害的危险部位,都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力动力设备,应按照规定埋设接地网,保持接地良好。
4.2.3 作业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要操作的仪器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未经批准,他人不得动用各类仪器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2.4 禁止用手或金属物件接触仪器设备裸露的通电部分。禁止用湿手拉合电闸或开关电钮。
擦拭、检修仪器设备应首先断开电源,并在电闸处挂置明显警示标志。修理仪器设备,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由于特殊情况而不能切断电源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且有两名电工现场作业。
4.2.5 因故停电时,凡无UPS用电防护设施的仪器设备,应立即断开电源。
5.1.1 针对生产情况,应对进入测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并制定安全预案。
5.1.2 了解测区有关安全作业危害因素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社会治安、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资源、医疗卫生现状、疫情等级等状况,拟订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5.1.3 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测区具体情况添置必要的野外救生用品、药品、通讯或特殊装备,并应检查有关防护用品及装备的安全可靠性。
5.1.4 掌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避免作业人员进入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应的地区作业。
5.1.5 应组织赴疫区、污染区和有可能散发毒性气体、辐射地区作业的人员学习防疫、防污染、防毒、防辐射知识,并注射相应的疫苗和配备防污染、防毒、防辐射装具。对于发生高致病的疫区,应禁止作业人员进入。特殊区域作业人员返回驻地后,应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必要时建立数据库。
5.1.6 所有作业人员应熟练使用通讯、导航定位等安全保障设备,以及掌握利用地图或地物、地貌等判定方位的方法。
5.1.7 生产用车前,应制定行车计划,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5.1.8 所有作业人员和车辆,应配备统一的安全管理系统。
5.2 行车
5.2.1 基本要求
5.2.1.1 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的各种要求,具备野外环境下驾驶车辆的技能,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技术性能、技术状况、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或技能。
5.2.1.2 驾驶员应了解所运送物品的性能,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防止碰撞、泄漏,严禁危险物品与人员混装运送。
5.2.1.3 汽车人货混载时,应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防因货伤人。货车附载临时作业人员时,严禁超过货板高度乘人。
5.2.2 行车前的准备
5.2.2.1 应根据测区情况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
5.2.2.2 应编制行车计划,明确负责人。单车行驶,应配有押车人员。
5.2.2.3 外业生产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和通信设备。
5.2.2.4 驾驶员应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油、水是否足够,轮胎充气是否适度,应特别注意检查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灯光照明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发现故障即行检修,禁止勉强出车。
5.2.2.5 机动车载货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重量。运送的物资器材须装牢捆紧,重量应分布均匀。
5.2.2.6 在戈壁、沙漠和高原等人员稀少、条件恶劣的地区应配备专职驾驶员或五年以上驾龄的、有经验的驾驶员,采用双车作业,作业车辆应加装安全监控系统,配备适宜的轮胎,每车应有双备胎。
5.2.3 行车
5.2.3.1 行车途中车上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停车休息或就餐离开车辆时,应锁好车门、关闭玻璃窗。
5.2.3.2 夜间行车要保持灯光完好,降低行驶速度,充分判断地形及行进方向。
5.2.3.3 遇有暴风骤雨、冰雹、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行车。视线不清时禁止继续行车。
5.2.3.4 在雨、雪或泥泞、冰冻地带行车时应慢速,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避免紧急刹车。
5.2.3.5 高温炎热天气行车应注意检查油路、电路、水温、轮胎气压;频繁使用刹车的路段应防止刹车片温度过高导致刹车失灵。
5.2.3.6 高原山区行车应注意车况信息。气压低时应低档行驶,少用制动,严禁滑行。遇到危险路段如落石、滑坡、塌陷等,应仔细观察,谨慎驾驶。
5.2.3.7 沙土地带行车应停车观察,选择行驶路线,低档匀速行驶,避免中途停车。若沙土松软难以通过,应事先采取铺垫等措施。
5.2.3.8 车辆穿越河流时,要慎重选择渡口,了解河床地质、水深、流速等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安全渡河。
5.2.3.9 收测时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制定行车计划,禁止夜间行车和疲劳驾驶。
5.2.3.10 乘坐或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应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时应注意与其它交通工具,尤其大型货车保持车距。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小心通过,行驶途中避免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5.3 饮食
5.3.1 禁止食用霉烂、变质和被污染过的食物以及野菜、野果、野生菌菇等野生植物。禁止酗酒和暴饮暴食。不接触和不食用死、病畜肉。禁止饮用异味、异色和被污染的地表水和井水。
5.3.2 生熟食物应分别存放,并应防止野兽、鼠等动物侵害食物。
5.3.3 使用煤气、天然气等灶具应保证其连接件和管道完好,消除漏气和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禁止点燃灶具后离人。
5.4 住宿
5.4.1 室内住宿
5.4.1.1 外业作业人员借宿民房或住宾馆(招待所)时,对住宿的房屋应进行安全性检查,了解住宿环境、安全通道、消防设备位置;禁止入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5.4.1.2 住宿时应注意用电安全。应使用具有安全认证的电源插座和充电器,并不得超出其额定功率;避免使用同一条线路给多个大功率电池或设备充电;对超过安全容量的充电设备充电时应专人值守;使用便携式发电机应置于通风条件下使用,做到人、机分开,专人管理。
5.4.2 野外宿营
5.4.2.1 应尽量避免野外宿营。
5.4.2.2 必须在野外宿营时,应备好防寒、防潮、照明、通信等生活保障物品及必要消防物品。
5.4.2.3 搭设帐篷时,应了解地形情况,选择干燥避风处,避开滑坡、雷击、崩陷、山洪、高辐射、觇标、枯树、大树、独立岩石、河边、干涸湖、输电设备及线路、虫蛇出没地等危险地带;帐篷周围应挖排水沟,在草原、森林地区,周围应开辟防火道。
5.4.2.4 宿营地位于治安情况复杂或野兽经常出没的地区,应设专人值勤。
5.4.2.5 应注意用火安全。严禁在仓库、木质建筑以及易燃物周围堆放可燃物或在其附近用火。
6.1.1 应持有效证件和公函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进入军事要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林区、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特殊防护地区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派人陪同。了解当地民情和社会治安等情况,遵守所在地的风俗习惯及有关的安全规定。
6.1.2 进入单位、居民宅院进行测绘时,应先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再作业。
6.1.3 遇雷电天气应立刻停止作业,选择安全地点躲避,禁止在山顶、开阔的斜坡上、大树下、河边等区域停留,避免遭受雷电袭击。
6.1.4 在高压输电线路、电网等区域作业时,应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人员和标尺、测杆、棱镜支杆等测量设备靠近高压线路,严禁使用非绝缘的标尺、测杆、棱镜支杆等。
6.1.5 外业作业时,应携带所需的装具、水和药品等用品,必要时应设立供应点,保证作业人员的饮食供给;野外一旦发生水、粮和药品短缺,应及时联系补给或果断撤离。
6.1.6 外业作业时,所携带的燃油应使用密封、非易碎容器单独存放、保管,防止暴晒。洒过易燃油料的地方应及时处理。
6.1.7 进入沙漠、戈壁、沼泽、高山、高寒、岛礁、人烟稀少地区或原始森林地区作业前,应认真了解、掌握测区水源、居民、道路、气象、方位等情况,并及时记录。应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保持个人与小组、小组与中队的联系;应配备必要的判定方位的工具,如导航定位仪器、地形图等。必要时可聘请熟悉当地情况的向导。
6.1.8 外业测绘必须遵守各地方、各部门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在铁路和公路区域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进入草原、林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防火法律法规及当地的安全规定;下井作业前必须学习相关的安全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和安全保护规定。
6.1.9 安全员应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6.1.10 人烟稀少地区外业测绘严禁单人夜间行动。发生人员失联时应立即寻找并尽快上报,同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6.1.11 涉外(境外)测绘时,应携带相应工作证件。严禁未经批准外出或作业。外出或作业时,须专业人员陪护,并配备通讯设备。
6.2 城镇地区
6.2.1 在人、车流量大的道路作业时,应穿着色彩醒目的安全警示反光马夹,必要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墩),并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迁站时要撤除安全警示标志牌(墩),肩扛器材时应纵向,防止发生意外。
6.2.2 作业中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等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行为。
6.3 铁路、公路区域
6.3.1 在铁路和封闭式道路作业前,应征得主管单位同意。
6.3.2 沿铁路、公路作业时,应穿着色彩醒目的安全警示反光马夹。
6.3.3 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作业时,应注意作业窗口期。严禁使用非绝缘标尺、测杆、棱镜支杆等。
6.3.4 在桥梁和隧道附近以及公路弯道和视线不清的地点作业时,应事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墩),必要时安排专人担任安全指挥。
6.3.5 工间休息应离开铁路、公路路基,选择安全地点休息。
6.4 沙漠、戈壁纵深地区
6.4.1 应配备卫星电话、容水器、绳索、地图资料、导航定位仪器、风镜、药品、色彩醒目的工作服和睡袋等。
6.4.2 在距水源较远的地区作业,应制定供水计划,必要时可分段设立供水站。
6.4.3 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防止沙漠寒潮和沙暴的侵袭。
6.5 沼泽地区
6.5.1 应配备卫星电话、色彩醒目的工作服、必要的绳索、木板和长约1.5m的探测棒。
6.5.2 过沼泽地时,应组成纵队行进,禁止单人涉险。遇有繁茂绿草地带应绕道而行。陷入沼泽时应沉着冷静,及时采取妥善的救援、自救措施。
6.5.3 应注意保持身体干燥清洁,防止皮肤溃烂。
6.6 人烟稀少地区或草原、林区
6.6.1 在人烟稀少地区或草原、林区作业应携带手持导航定位仪器及地形图,着装要扎紧领口、袖口、衣摆和裤脚,防止蛇、虫等的叮咬。要特别注意配备防止蛇、虫叮咬的面罩及药品,并注射森林脑炎疫苗。
6.6.2 行进路线及点位附近,均应留下能为本队人员所共同识别的明显标志。
6.6.3 禁止夜间单人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两人以上。应详细上报去向,并携带电源充足的照明和通信器材,保持随时联系;同时,宿营地应设置灯光引导标志。
6.7 高原、高寒地区
6.7.1 进入高海拔区域前要进行气候适应训练,掌握高原基本知识。
6.7.2 应配带防寒装备和充足的给养,配置氧气袋(罐)及高原反应防治专用药品,有条件时可配备高原医生,注意防止感冒、冻伤和紫外线灼伤。在高海拔区域一旦发生高原反应、感冒、冻伤等疾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及时撤离高原地区送治。
6.7.3 在冰川、雪山作业应选择合适的时间、气象条件时进行,作业时应戴雪镜、穿色彩醒目的防寒服、配备卫星电话。
6.7.4 应按选定路线行进,遇无路情况,则应选择缓坡迂回行进。遇悬崖、绝壁、滑坡、崩陷、积雪较深及容易发生雪崩等危险地带时应该绕行,无安全防护保障不得强行通过。
6.7.5 在高原、高寒地区作业前应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配备专用的应急救援车辆。
6.8 涉水、渡河
6.8.1 涉水渡河前,应观察河道宽度,探明河水深度、流速、水温及河床沙石等情况,了解上游水库和电站放水情况及最近上游降雨情况。根据以上情况选择安全的涉水地点,并应做好涉水时的防护措施。严禁从有流水的滚水坝上过河。
6.8.2 水深在0.6m以内、流速不超过3m/s,或者流速较大但水深在0.4m以内时允许徒涉。水深过腰,流速超过4m/s的急流,应采取保护措施涉水过河,禁止独自一人涉水过河。
6.8.3 遇较深、流速较大河流,应绕道寻找桥梁或渡口。通过轻便悬桥或独木桥前,应检查木质是否腐朽,可通过时应视情况采取逐人通过、架防护绳等措施。
6.8.4 骑牲畜涉水时一般只限于水深0.8m以内,同时应逆流斜上,不应中途停留。要了解牲畜的水性,必要时给牲畜蹄上采取防滑措施。
6.8.5 乘小船或其他水运工具时,应检查其安全性能,并雇用有经验的水手操纵,严禁超载。
6.8.6 暴雨过后应特别注意山洪、泥石流,严禁在无安全防护保障条件下和河流暴涨时渡河。
6.9 水域作业
6.9.1 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避免单人上船作业。
6.9.2 应选择租用配有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安全防护救生设备和必要的通信设备的船只,行船应听从船长指挥。
6.9.3 租用的船只应满足平稳性、安全性要求,并具有营业许可证。雇用的船工应熟悉当地水性并有载客的经验。
6.9.4 风浪太大时段不能强行作业。水流湍急地段要根据实地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9.5 海岛、海边作业时,应注意涨落潮时间。
6.9.6 海上码头、港口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在船头进行安全监控,协助船长航行,防止发生碰撞;严禁单人外出下水作业。因船体空间狭小出舱活动时,应穿救生衣、戴安全头盔、系安全绳,避免磕碰或落水。
6.9.7 海上航行作业过程中有人员发生严重晕船反应且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时,应尽快安排其离船并就医。
6.9.8 应避免海上作业夜晚留宿,必须留宿时应选择附近港口内湾或浪小、水流稳定的区域抛锚,并在船体四周吊挂闪烁警示灯。
6.10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6.10.1 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或履行相关测绘作业手续,禁止进入情况不明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包括地下管道、矿井、地下隧道等。严禁进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地下有限空间开展测绘作业。
6.10.2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并配戴防护帽、安全灯,身穿安全警示工作服,配戴通信设备,并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信畅通;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作业设备和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6.10.3 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在地面或入口设置安全隔离警示标志装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隔离阻断危害作业安全的气体、液体、物品或装置、人员、设备等进入作业区域,并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夜间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光设备。
6.10.4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在实地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并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设备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超标时应打开连续的三个井盖排气通风半小时以上,经批准及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进入。
6.10.5 严格禁止在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点进行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用于测量的测距仪、陀螺经纬仪和电池等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
6.10.6 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作业。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接地。
6.10.7 作业中应严格按相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对人员核查、气体检测、作业设备检核等关键环节等应设立专门检核登记控制流程或制度,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任何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事件时应立即撤离。
6.10.8 作业完毕后应迅速撤离作业区域,及时清点人员、测量工具、安全保护装置、设备等,确保作业区域无人时撤离安全隔离警示标志装置及有关作业安全举措。
6.10.9 进入相关企事业单位厂区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遵守相应企业安全防护规定及要求。
6.10.10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在保障救援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施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禁盲目施救、谎报、瞒报、不报。
6.11 高空作业
6.11.1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眩晕、深度近视、恐高等高空禁忌症以及酒后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6.11.2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防护带和防护帽,不得赤脚。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攀登工具和安全防护带,保证完好。安全防护带要高挂低用,不能打结使用。
6.11.3 应事先检查树、杆、梯、站台以及觇标等各部位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损伤、腐朽和松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经过修补正常后才能作业。到达工作位置后要选坚固的枝干、桩作为依托并扣好安全防护带后再开始作业;返回地面时严禁滑下或跳下。高楼作业时,应了解楼顶的设施和防护情况,避免在楼顶边缘作业。
6.11.4 传递仪器和工具时,禁止抛投。使用的绳索应结实,滑轮转动灵活,禁止使用断股或未经检查过的绳索,防止脱落伤人。
6.11.5 造(维修)标、拆标工作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在行人通过的道路或居民地附近造(维修)标、拆标时,必须将现场围好,悬挂“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场地半径不得小于15 m。
6.12 地铁作业
6.12.1 在地铁停止运营后的深夜进行监测作业。作业前应提出申请,经过地铁运营方同意并安排好时间后才可进行。
6.12.2 应由地铁运营方专人带领,戴安全头盔,穿绝缘鞋,携带仪器进入地铁运行空间内部进行作业。
6.12.3 作业前应对所有人员、带入设备进行照相清点。在作业工段两头设置安全警示信号灯。
6.12.4 作业期间如需动火动电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批准。
6.12.5 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核对所有带入物品完全带出,不能遗留任何物品在地铁轨道上,以免对地铁运行造成安全隐患。
6.12.6 参与地铁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固定,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才可进行。应遵守地铁运营方其它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6.13 南北极地区
6.13.1 南北极地区装载卸货时应注意与起重吊车保持安全距离。采用雪地车转运货物至考察站时,应注意行车路线避开冰裂缝。
6.13.2 外出时应提防鸟类如贼鸥的偷袭。北极测绘应注意防熊,可用枪支或采用易于携带的熊喷。
6.13.3 极地气候多变,外出作业要多关注气候变化,备足至少作业时长两倍的补给。随身携带一些巧克力或糖果以备不时之需。
6.13.4 极区常年大风,应特别注意室内防火。
6.13.5 室内空间有限,上下楼梯及体育活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摔碰伤。
6.13.6 乘坐小艇外出时,应听从安排,注意涨落潮时间。上岸时应固定好小艇防止冰山崩塌引起的冰山海啸冲走小艇。
6.13.7 建议南北极测绘作业人员携带足够自用药品。
6.13.8 从极昼转入极夜时,由于久不见阳光,极易对人心理造成影响,可适度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心理疾病产生。
6.14 机场作业
6.14.1 进出机场应出示机场方经过安全审核后提供的相关证件。作业人员凭证件进行安检程序进出机场。
6.14.2 应遵守机场相关安全规定,进入机场区域内禁止携带火种、大容量充电宝等设备。
6.14.3 作业人员在机场内的活动,应严格按照地面警示线、导航线或场内指示牌标示来进行,禁止随意走动,以免影响机场内部飞行器正常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6.14.4 飞行器启动后,飞行器外的作业人员与飞机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站立在飞行器正前方扇形区域及正后方强风区域。
6.14.5 安装在飞行器上的航摄仪需要进行通电测试、维护、调试且需要长距离接驳电源时,应注意用电安全,通电前认真检查整条电路电线外包绝缘胶的完整性。
6.15 文物测绘
6.15.1 进入文物测绘现场作业时,应保障作业现场通风,防止有毒气体。
6.15.2 因作业需要接触文物时,应配带手套、口罩等防护装备,防止霉菌伤害,保护文物安全及自身健康。
6.15.3 进入文物测绘现场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工地有无地面塌陷及边壁坍塌等危险源,并防止地面湿滑摔倒。
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2 应急测绘
7.2.1 根据应急测绘内容及要求,搜集任务区相关的现场地形条件、交通疏导线路、天气情况、环境条件等资料,避免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7.2.2 驾车赶赴应急测绘作业区域时,应避免长时间行车。确需长时间行车时,应安排多于一名司机进行交替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7.2.3 应急测绘中应配合应急现场指挥的统一协调调度,密切关注灾害现场灾情发展,严防次生灾害对人身安全的伤害。
7.2.4 因环境条件缺乏,作业环境只能在人多混乱的场地下进行,应安排不少于一名作业人员进行疏导工作,注意周边环境出现突发状况,及时通知其他作业人员;燃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合理安置。
7.2.5 应急测绘用无人机等燃油设备进行燃油抽取、吸入过程中禁止抽烟,禁止明火。
7.3 无人机测量
7.3.1 无人机测量应取得测区相应空管单位的空域申请许可,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人机的任务。在融合区域内如没有按照规定申请空域则只能使用微型无人机(7kg以下)在高度120m以下空域进行视距内(斜距500m)作业。
7.3.2 无人机外业作业前应做好天气情况、作业环境的资料收集工作。每架次起飞作业前,应检查并紧固各设备附件,以防附件掉落伤人。飞机通电时,应确保人员远离螺旋桨,并检查遥控器状态,以防螺旋桨转动伤人。
7.3.3 无人机外业选择起降场地应在空旷且无风口处,保证起降场地远离居民区上空,远离高压线、雷达站、信号塔等强磁场源,以免无人机内部传感器受到影响,造成安全事故。现场作业应时刻关注天气状况的变化,做好突发热雷暴、低空风切变等状况出现的准备。
7.3.4 操控人员应具备航空管理部门或机构所认可的安全操作资格。起飞时,无关人员应远离起飞地点20m开外。飞行作业时,应时刻关注飞行监控器状态,防止由于突发情况飞机失去控制危及人身及相关财物安全。
7.3.5 无人机电池充电时,作业员不应长时间离开,禁止在人员睡眠期间进行充电。单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电路电压的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电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
7.3.6 无人机作业人员及无人机应购买相应保险。
7.4 航空测量
7.4.1 严禁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眩晕等航空测量禁忌症的人员从事航空测量作业。
7.4.2 作业人员应按照航空管理部门或机构的安全要求持出入通信证进行飞行器管理区,随身穿戴反光马夹沿着人员特定的安全线路行走,注意车辆、飞行器等避让。
7.4.3 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测绘仪器的通电线缆,每天工作结束时,根据实际需求,切断电源。
7.4.4 作业人员在空中作业时,应听从驾驶员命令,系好安全带,不得在机舱内随意走动,不得乱按机舱按键。如出现呕吐、眩晕等不适症状或突发情况,应尽快报告驾驶员。
7.4.5 作业时应根据飞行任务高度估算高空温度,携带足够的耐寒衣物,并根据自身条件按需配备氧气。
7.5 移动测量
7.5.1 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行驶作业过程中,应在交通工具上设置醒目的作业警示标志。
7.5.2 移动测量作业交通工具通过隧道、桥洞等的特殊区域时,应关注限高、限宽、限速、限载等限制性要求。
7.5.3 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并紧固各测量设备紧固件,防止设备滑落发生。
7.6 精密工程测量
7.6.1 应根据不同测量环境及现场要求,在安全员引导下,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7.6.2 严禁将镜头对准太阳或其它强光源。严禁眼睛直视激光光源。
7.6.3 大风及雨天应停止作业。扬沙扬尘天仪器套防沙防尘罩,人员带护目镜。
8.1 一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确保发生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8.2 食品卫生
8.2.1 现场人员应视情况予以现场救援。如发现口服危害物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危害物吐出。
8.2.2 现场人员在开展现场救援的同时,应立刻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事故者送往医院治疗。
8.2.3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3 交通事故
8.3.1 现场人员应视情况开展现场救援,同时应立即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8.3.2 现场人员应注意保障自身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现场的,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8.3.3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4 触电
8.4.1发现有人触电,现场人员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快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具体做法包括:
a)切断电源,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b)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剥离,或者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c)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
d)若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8.4.2现场人员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情况立刻开展施救。现场人员在开展现场救援的同时,应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触电者送往医院抢救。
8.4.3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5 动物伤害
8.5.1 被猫狗咬伤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a)用绳带等在距伤口上下方5cm处紧紧勒住,用火罐等将伤口内的毒血吸出;
b)用清水、20%中性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溶液反复冲洗伤口,至少半小时,必要时切除被咬的浅表组织,冲洗后,用70%酒精涂擦局部,禁止包扎、缝合伤口。
8.5.2 被毒蛇咬伤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a)伤员应就地休息,不要惊慌乱跑,减少体力消耗,防止毒素扩散。
b)用绳带、手帕在伤口的近心端5cm-10cm处勒住,以阻断混有毒素的静脉血、淋巴液回流,结扎后每20min-30min放松1min-2min,防肢体因缺血坏死。
c)立即用冷开水、肥皂水冲洗伤口,有毒牙应拔出。
d)用火烧消毒小刀,在伤口处切开一个“十”字形伤口,只切到皮下,不宜过深,再在伤口周围皮肤上开小口子,促使毒液外排,然后用拔火罐、吸引器、无伤口的口腔反复吸吮伤口,同时挤压伤处以加速排毒。
e)用冰块、冰水冷敷伤口周围,可减缓毒素扩散。
f)按要求使用蛇药,也可用半边莲、鬼针草、白菊花、金银花、雄黄、大蒜等草药治疗。
8.5.3 被马蜂、火红蚁等叮蛰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a)视情况可用肥皂水清洗,并涂抹清凉油或皮康霜。
b)若伤口出现脓包,不要弄破脓包,防止二次感染。
c)如出现过敏反应,出现发热、头晕现象时应到医院就诊。
8.5.4 现场人员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的同时,应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
8.5.5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6 高空坠落
8.6.1 现场人员应视情况开展现场救援,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的处理:
a)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b)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时,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c)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好。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在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和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8.6.2 现场人员在开展现场救援的同时,应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坠落者送往医院抢救。
8.6.3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7 中暑
8.7.1 当有人发生中暑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中暑人员进行如下救治:
a)立即将患者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如走廊、树荫下休息。
b)尽快用物理方法降温,使体温下降到38OC以下。让病人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或松开患者的衣服。如果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净衣服,同时打开电扇或空调,以尽快散热。
c)经过降温处理后意识清醒,可以给患者服用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食物和饮料;
d)可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
8.7.2 如果中暑者出现昏迷症状,可针刺人中、十宣穴等人体穴位,现场人员在开展现场救援的同时,应联系车辆或拨打120,及时将严重患者送往医院抢救。
8.7.3 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开展后续工作。
8.8 雪崩
8.8.1 避免大雪刚过或者连续几场雪后上山。必须穿越时,应选择十点以后;作业时应留意雪崩先兆,如冰雪破裂声或低沉的轰鸣声,雪球下滚或仰望山上见有云状的灰白尘埃;在高寒雪山行进和休息时,严禁大声说话,避免因空气震动触发雪崩。
8.8.2 如遇雪崩,应向山坡两边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逃生,逃生时应抛弃所负仪器物品,加快逃生速度。
8.8.3 雪崩无法逃生时,应闭口屏气,防止气浪伤害;雪崩强度不大时,应抓紧近旁稳固物,如矗立岩石、树木等,待冰雪泄完脱险;被雪崩冲下山坡时,应尽力爬上雪堆表面,平躺,用爬行姿势在雪崩面底部活动,休息时宜在身边造一个大的洞穴。
8.8.4 崩雪凝固前,应尝试到达崩雪表面,增大逃生机会;被崩雪掩埋,应奋力破雪而出,避免雪崩停止数分钟后碎雪凝成硬块导致手脚活动困难,降低逃生机会;崩雪雪堆过大,一时无法破雪而出时,应双手抱头活动,创造最大的呼吸空间,让口中的口水流出,确定自己的真实上下方位,然后往上方破雪自救。
8.8.5 遇险无法自救时,应尽快与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取得联系,报告自己的方位和险情,寻求救援。
8.9 火灾
8.9.1 外业点篝火或使用炉具时,应派专人看管,用毕应熄灭火源,宜用沙土覆盖,避免死灰复燃。
8.9.2 建炉灶时应选择避风和距水源较近地方,并准备一桶水。若发生火灾,可迅速取水灭火。
8.9.3 在草木较多的地方用火,应将周围的草木清理干净,在四周开出2m左右的防火道,避免火星飞溅。
8.9.4 风力较强时,应在避风的沟、坎下面点火,或修建防风墙,避免强风吹散火堆,或将火苗吹出引起火灾。
8.9.5 发生火灾,应使用消防设备或就近取水灭火。周围无水源时,应用麻袋、衣服和沙土等将燃烧物盖住,隔离氧气灭火。
8.9.6 燃烧面积较大、小规模救火措施无效时,应顺风跑出一段距离,除去草、木等可燃物开辟防火隔离带。
8.9.7 内业火灾初起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拨打119报警。
8.10 山洪泥石流
8.10.1 山洪泥石流多发季节,应及时收听相关预警预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8.10.2 及时认真收听天气预报,同时根据山洪泥石流以下前兆来判断:
a)看。河(沟)床中正常流水突然断流或洪水突然增大并伴有较多的柴草树木时,河(沟)上游极大概率已形成泥石流。
b)听。深谷或沟内传来类似火车轰鸣声或闷雷声,极大概率泥石流正在形成。另外,沟谷深处变得昏暗并伴有轰鸣声或轻微的振动声,极大概率沟谷上游已发生泥石流。
8.10.3 泥石流防范:
a)在泥石流多发地区出测前要留意暴雨预警预报,选好躲避路线,留心周围环境,警惕周边土石崩落、洪水咆哮等异常声响,做好防范准备。
b)上游地区作业人员,如发现泥石流症状,应设法立即通知泥石流可能范围内下游作业人员;
c)沟谷内作业,遇到大雨、暴雨时,应迅速转移到安全高地,严禁在低洼谷底或陡峻山坡下躲避、停留。
d)泥石流袭来时,应向与泥石流方向垂直的两边山坡上面爬,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e)严禁在泥石流中横渡。
8.10.4 遇险无法自救时,应尽快与测绘单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报告自己的方位和险情,寻求救援。
参 考 文 献
[1]GB/T 20000.4-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2]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3]AQ/T 9007-201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4]CH/Z 3001-2010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5]《测绘、岩土专业野外作业安全手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6]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7]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17]中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19]《野外地质调查安全手册》2004年地质出版社出版,中国地质调查局
[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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