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精选6篇)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第1篇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烟草、盐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形成竞争性市场格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摘自“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彭镇秋代表(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垄断必须尽快打破。在活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旦企业拥有垄断利润,往往缺乏创新动力,这样,部分垄断行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将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在现实中不乏其例。
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重新配置资源。比如,电信行业的主动拆分组建、民航业引入社会资金、铁路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等,大多成效显著。
不过,由于垄断行业一般都有资金、技术甚至公共安全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我认为打破垄断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将呈现一个渐进式的过程。现阶段,政府应该通过放宽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消除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环境等方式,逐步深化各垄断领域改革。
(本报记者 朱华夏)
郭廷标委员(辽宁省政协主席)
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我国目前的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垄断行业打破垄断、增强活力已迈出较大步伐,在政企分开、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企业产权形式改革三个层面上已取得一定进展,效果有目共睹。
垄断行业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形式多元化”,其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的关系。其次要处理好打破垄断和关注民生的关系。再次要处理好对国家垄断行业改革措施和对地方垄断企业改革办法的关系。我们反对一些地方大搞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地方性垄断,实行市场封锁。
(本报记者 徐元锋)
花建慧代表(安徽蚌埠市委书记)
建立新的监管体制
打破垄断行业的垄断“坚冰”,必须建立新的监管体制。
监管机构的设立,可分成两种模式,一种设在现有的政府机构内,它的行政效率可能会高一些,但可能会导致政监不分;一种是政府之外的专门监管机构,这种架构有助于政企分开、公正行事,但机构本身的运行费用可能较高。今后,我国设立新的监管机构时,应有足够的前瞻性,不使某些过渡性的机构和机制固定化和长期化。
将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到新的监管机构,尽可能避免部门的职能交叉,赋予管制机构“权责对等”的管制职能。建议将价格管制权和市场准入管制权由经济综合部门调到专业性的管制机构;政监分离、依法管制。
(本报记者 盛若蔚)
南存辉代表(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
四方面着手打破垄断
打破垄断要触动利益,难度不小,要下大力气。依我的看法,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要深化改革。我国的行业垄断现象,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因此破除垄断必须从体制上入手。二要观念先行。首先要打破狭隘的部门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垄断部门一定要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着眼于全行业发展。三要引入竞争机制。破除垄断的突破口是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按照国务院“36条”规定,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让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竞争。四要健全法制。打破垄断必须健全法律法规,改变以权代法,排除权力对市场竞争的不正当干预。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第2篇
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用。规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常见方式。对自然垄断领域进行规制,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做法,但传统的规制方式积弊甚多,亟待改革。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基本概念
在现实生活中,所谓“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公用事业为主的特殊行业,如供水、供电、煤气供应等,也包括与之相辅的特殊产业。这类自然垄断行业的初始投资一般都十分巨大,如果任由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政府如不加以适当规制,极易产生不利于资源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改进的后果。自然垄断行业通常具有的特征是:面对一定规模的市场需求,与两家或更多的企业相比,某单个企业能够以更低成本的商品供应市场,并由此而形成垄断性经营。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更合理地配置稀缺资源,世界各国政府都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规制的做法。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概念与类型: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是指在竞争很弱的自然垄断产业领域中,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和措施,建立一种类似竞争机制的激励机制,作为导向垄断型企业的经济决策;或者制定强制性措施,对垄断型行业的市场准入、价格、产量、质量、环保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自然垄断行业规制,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属于经济性规制;另一类属于社会性规制。自然垄断行业无规制的后果,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后果是:市场竞争无法实现优胜劣汰,任何企业都达不到经济规模,恶性竞争持续不断。另一种后果是:市场竞争达到了相对均衡,某个企业独占市场份额,达到规模经济,商品生产成本因此而大幅度降低,但是无数其他企业被淘汰。
二、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合理性
1、自然垄断企业的目标具有双重性。自然垄断行业一般都具有普遍服务性特征,这就决定了该类行业中的企业应将公益性目标放在一定的位置上。作为一个企业,其重要目标是追求利润(经济效益)。因此,对企业如不进行适当规制,垄断性企业就会倾向于制定垄断高价,掠夺消费者。
2、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相对于垄断生产者,其它生产者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垄断生产者,消费者更是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地位。
3、市场经济秩序的条件缺失。毋庸讳言,在市场经济条件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对生产者如不加以适当规制,则难免会出现垄断欺市、特权经商的现象。营造公平交易的秩序,需要“规制”来作为行为规范的依据。只要“规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就不可能被完全取消,其本身变化的只是适应合理性需要的规制形式。
三、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
深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是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主要理由: 一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自然垄断性领域竞争的引入将不可避免,竞争因素将日益增多,垄断性市场结构必然被竞争性市场结构所替代。市场的参与主体,将不再是国有经济独此一家,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国有经济将更多地参与进来。
二是竞争性市场结构将逐步向曾经的自然垄断领域延伸,而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变化,必然进一步催化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体系和规制方式的创新。
三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与合作,正在日益催促我国加快改革传统的规制体系和规制方式。例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WTO的规则要求每个成员的国内市场规制必须与其接轨,不得设置开放国内市场的歧视性障碍。
当前,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任务:
1、规制改革的取向与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体系和规制方式,已显示出不适应甚至不合理的矛盾越来越多,尽管改革已经启动,但总体上的收效尚不尽如人意。
推进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体系和规制方式深化改革的战略取向是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重经济性规制向社会性规制与经济性规制并重转变;二是由注重生产者主权向尊重和着力保护消费者主权转变。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重点是:要改革现行规制与国际惯例不对称的政策与措施,尤其要注重调整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利于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与措施。要改革现行规制中一些虽有明确的规定条款,但实际执行时难操作甚至易引发偏差的政策与措施。要改革进入规制、价格规制等易造成不该垄断而强化垄断的政策与措施。要改革执行经济性规制易与社会性规制相抵触的政策与措施,特别要注重调整和完善旨在增进广义社会福利的社会性规制,如环保、卫生、教育、文化和体育等公共事业方面的政策与措施。要改革虽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但规制本身易造成垄断租金,特别是企业凭借规制不完善或有缺失的规定条款,易引发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政策与措施。
2、剔除设租性规制。在推进体制转轨阶段,新的制衡约束、监督检查制度尚不完善,权力寻租还不可避免,尤其是“行政审批”这类常见的规制方式,由于审批权限的自由裁量空间难以控制,极易引发在实际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因此,自然垄断规制改革应当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建立规制的主旨并非是为“设租”。
自然垄断规制改革应剔除的主要内容:一是必须将自然垄断已不再明显的产业里继续排除竞争、以行政力量支撑垄断地位的一些没有合理性的规制,坚决予以废止。二是必须将垄断性企业的利益凌驾于消费者利益之上的一些没有合理性的规制,坚决予以取消。三是必须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现行规制中易被收买又难以监督、制约的政策和措施,凡无必要的,坚决予以剔除。
3、填补规制真空。首先,在体制转轨中,易出现制度(规制)缺失或真空。例如:旧的规制被废止,新的规制在建立过程中没有完全涵盖应调整的主体和事件;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规制体系和规制方式不断提出新的调整或修正的要求。第二,出现规制真空,必将导致无法可依。因此,在推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应包括填补规制真空。第三,垄断性行业规制,原来所依据的多为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及各种内部条例、内部规定,既不公开也不透明,这类规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应再用,而要遵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范授权,进行重新制定规制。第四,在制定新的规制过程中,必须高度注重程序公正的问题,要让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并尽量照顾处于信息劣势的消费者。
4、强化对规制者的规制。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体制和机制,必须建筑在完善的法治条件下,而法治则必须通过其两个作用来为市场经济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依法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即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二是依法约束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即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竞争。结论:强化法治的第一个作用至关重要。
一些人反对政府干预或规制,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当法治的第一个作用不能保障时,政府规制市场难免滥用权力。当前,一些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现象,与规制权被收买不无关系。
我国垄断行业运营模式改革研究 第3篇
随着世界范围内自然垄断产业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长期滞后的中国垄断产业改革中所遇到的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市场结构、规制结构、运营结构等一系列问题都急待解决, 尽管每一方面的改革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进程, 但是单方面的改革都存在不足, 因此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市场结构、运营结构、规制结构应该并重, 对于各个方面加以系统的设计, 并在政策上相互协调、取长补短, 才能积极、稳妥、有效地解决自然垄断产业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从而顺利且快速地实现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就目前港口行业的运营现状而言, 中央把港口经营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后, 中国沿海城市都形成了自己的港口行业, 他们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竞争, 但是竞争很不充分, 港口集团公司各自构建和形成了基于地域性质的产品提供和服务网络, 画地为牢, 由全国性综合垄断商变成了区域性综合垄断商, 使得垄断低效率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 本研究提出对港口业的运营模式改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完善横向拆分、实现港口企业间的有效竞争;第二阶段是实行纵向拆分, 实现各个运营环节上的有效竞争。第三阶段是开放式运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一完善横向拆分的运营模式, 实现港口企业间的有效竞争
1.我国港口业横向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港口业运营模式采用的是横向拆分后纵向一体化, 是对原有港口业的传统全业务一体化运营模式进行横向拆分的结果, 如图所示, 港口企业的投融资、技术的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的采购、港口服务的提供、环境保护等都实现企业的纵向一体化。
纵向一体化模式的优点在于:
(1) 有利于港口之间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2) .有利于港口之间明确分工;
(3) 有利于港口之间资源的整合, 弥补各自的不足, 提升整体实力。
缺点在于:虽然我国港口业都实行了权力下放, 横向拆分, 但是港口企业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横向拆分的效率关键在于拆分后纵向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之间彼此间自由进入从而形成有效竞争态势, 在竞争的环境中, 企业才能发展壮大。而目前港口企业地域垄断, 竞争行为尚未市场化, 缺乏创新的动力和压力, 技术的引进和创新基本上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展的。由于没有外部对手和竞争环境, 企业自身的创新动机不足, 可以说港口业放权让利的改革虽然形成了中国港口地方自治的市场格局, 但并未实现港口业的有效竞争市场环境。因此横向拆分后的纵向一体化规划的结果同市场的需求有较大的偏差, 因此产生的实际效果不理想。
因此, 港口业运营模式改革的第一步是对港口业横向拆分的运营模式改革的进行深化, 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而营造港口业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关键在于打破行业的地域垄断性和产品竞争的非交叉性。如图1所示
2.完善横向拆分模式的具体方式
完善横向拆分, 形成有效竞争的运营模式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
(1) 资本渗透
纵向一体化模式虽然可以很好地协调港口之间地直接竞争, 但是其协调的结果往往同市场需求相偏离, 因此必须同时采用“资本渗透”模式相辅佐, 构建复合式的组织模式, 既避免了前两者与市场之间的偏差, 又避免了纯粹采用“资本渗透”模式而导致的重复建设问题。企业“资本渗透”模式的优点在于:通过市场的调控, 协调港口的发展和定位, 使得港口同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密;同时, 改变了港口竞争只是港口层面竞争的局面, 将港口之间的竞争引申到企业层面。这一改变, 将使得港口之间的服务水平趋同化, 有利于提高港口群整体竞争力。
(2) 加强港口之间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相邻、相近港口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 如建设可连接港口之间的桥梁、铁路等基础设施, 目的是可以更紧密的联系港口, 使港口资源一体化, 进一步加强港口企业之间的渗透, 为整合港口资源打好基础, 同时, 加强了港口企业之间的竞争。
(3) 建立共同的信息系统平台
建立共同EDI平台, 从而实现信息共享, 目的是能够辅助港口资源整合的实现, 一旦有港口拥堵, 可以将船只疏散到其它闲置港口, 不仅充分利用资源, 同时提高了港口作业效率。信息共享提高了港口之间的协同效率, 使得港口企业之间联系紧密。
(4) 技术交流以及资金支持:
政府应该积极为港口之间的规划建设提供技术交流的平台;开设专门研究港口群问题的项目, 为港口群整体规划提供指导;为港口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解决港口发展的资金问题。
(5) 规划港口群集疏运体系
港口企业之间形成竞争需要便利的交通条件, 只有交通便利, 才能有助于港口企业之间的互动和联系, 政府应将公路铁路网络的建设同港口群规划建设相协调, 一方面提升港口群整体的集疏运能力, 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使得港口企业之间的距离缩短, 打破港口企业地域垄断的优越性。
二纵向拆分:实现港口业不同运营阶段的有效竞争
第二阶段纵向拆分运营模式目标是实现不同运营阶段之间的竞争, 同时, 保证港口企业集团全业务运营模式。如图所示, 通过拆分纵向一体化的经营企业, 形成港口设施生产、延伸产业、港口运营、维护、建设等不同运营阶段的有效竞争。强化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动力, 形成港口设施生产与制造企业之间的直接的有效竞争, 降低生产企业成本, 实现生产的集约化;形成技术研究院所之间竞争关系, 实现技术研究院所的科技创新职能;实现不同港口延伸产业、港口企业集团港口建设、维护、运营之间的竞争关系。如图2所示:
具体的路径就是
(1) 将相关科研单位、港口基建、延伸产业和港口建设、运营、维护等部门从纵向一体化的经营企业中分离出来, 成为独立的法人企业, 各自行使自身的功能, 在纵向各个阶段形成运营企业。以便于形成港口运营不同阶段的有效竞争。
(2) 港口企业集团实行集团管控, 对下属各个企业进行管理。
集团管控是指企业集团总部在管理下属企业中, 通过管控部门的设置、管控流程设计以及集团文化的传播来影响下属经营单位的战略、营销、财务、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内容。港口业纵向集团管控由三个组成部分:集团管控模式、管控流程与组织架构、集团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从内容上看则主要包括集团内部边界划分和管控运作体系规划两大部分, 其中管控运作体系规划又包括对治理、管控子功能、组织发展模式的前瞻规划;管控流程制度与组织架构则是根据管控模式的大原则, 继续细化集团管控子功能的运作, 因为集团治理、战略、财务、资本运营、研发、供应链、审计、信息、风险管理等管控子功能最终的运作是表现为流程运作的。如果说管控模式设计解决的是管控基本准则、运作机理问题, 那么管控流程制度与组织则解决了管控到什么程度, 如何管控的问题;集团的战略集团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是从管控流程制度体系中剥离出来的一个单独的管控模块, 与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一样,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支持并影响其它管控流程制度的运作。
三开放式运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通过前两轮运营模式的改革, 逐步形成港口行业垄断环节有效竞争、可竞争领域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由于改革初始时所设计的拆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管理体制、交易关系、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实际需求, 原始的拆分方案最终在经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后, 拆分后的企业之间往往会重新组合、兼并收购, 从而形成全新的市场格局, 此时的行业市场是全面开放的, 企业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演变为竞争较充分条件下的开放式运营模式。
开放式运营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带动下, 在核心技术的“产学研用”创新机制的运用下, 港口行业发展表现出竞争性、技术密集性以及知识密集性的特点, 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技术创新的竞争, 在技术化、信息化、知识化带动下, 港口行业的运营模式表现出新的趋势, 维修与服务网络由于技术的升级、创新和应用以及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相互间信息透明度的增加, 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 使得维修与服务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的成本降低, 多增加一个维修与服务网络带来的竞争性效率收益有可能要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组织成本及交易成本, 竞争性的多网络的运行成为可能。机车车辆维修服务网络最终将向既具有商务服务性又具有科技服务性特点的“机车车辆生产性服务企业”转变, 也就是说, 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在港口行业的日益渗透和发展, 维修服务网络将从行业产业链的末端分离出来, 成为满足港口设施生产与制造企业的维修与服务需要, 另一方面, 港口设施、基建、延伸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之间;演变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 这是竞争的深化与专业化分工的结果, 企业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 形成差异化的既竞争又合作的态势。无边界合作将急速改变传统的港口行业经济, 分工将进一步细化, 产业链继续延伸, 每一个企业在产业链上都找到自己相应的合适的位置。港口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共赢与竞争, 将有可能经过竞争、融合形成基于竞争基础上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值得指出的是, 基于竞争基础上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正是各国港口行业发展的经验所在, 是竞争市场优胜劣汰的实现过程, 是“适者生存”、“强者恒强”的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的充分体现, 经历了这一过程, 才能有效实现综合性港口企业大而强、专业性港口企业小而专的目标。这种通过竞争的行为获得的垄断市场结构, 是优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的, 是经济效率的实现和体现, 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是在真正经济意义上实现行业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关联经济。
摘要:本研究以港口业为例, 深入分析了港口业的运营模式, 并借此阐述自然垄断行业的本研究所论述的港口业的运营模式, 不仅仅包括港口企业的经营, 而且还包括了产业链上, 从投资、经营、服务、维护等整个过程。运营模式的选择, 对港口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服务的安全性和普遍性, 产业的效率和市场绩效有着密切而巨大的影响。港口产业以城市为核心、以腹地为依托, 很难超出城市这个范围形成更大的超越城市的网络。所以, 港口业必须以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 在保证安全性、公益性的基础上, 选择合适的运营模式。
关键词:垄断行业,运营模式,港口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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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行业垄断要实际点 第4篇
近年,雖说铁路、石油、高速公路等领域在城市经济建设方面逐渐引入了多种经营体制参与市场竞争,使得行业垄断导致的利益分配有所改观,但仍是收效甚微。企业市场化经济发展本应遵守“优胜劣汰”的生存机制,以“千帆竞争,各领风骚”的态势逐步成长,但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下,国家以政策导引的方式参与其中对市场施行宏观调控,使得某些企业在资源占据优势的情况下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由此产生的行业垄断局面因此衍生诸多问题。
收入不公
决策者更多的是把扩大消费和缓解政治压力当作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目标。但学者们却指出,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主要不是“分配不均”,而是“分配不公”、权力参与分配等问题,这是当前政治结构的必然结果。而客观上存在的权利腐败也是人为造就贫富差距中不可预估的力量。有的官员过年给孩子压岁钱,出手就是8800元。而民工们的孩子,得到百八十块压岁钱,转手就给大人。有人认为这不属于贫富差距,称之为“富裕程度不同”。
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导致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在资源垄断的巨大利益下,权力参与市场活动,与资本相结合而获得很多不当利益。加之现行的收入分配机制不够完善,行业收益更是乱象丛生。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我国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而职工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也相当显著。
据《产业经济研究》调查,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缴存只有11元,相差580多倍。企业的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下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职工教育经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董事会费等。由此可见,在此科目下,占据了一大部分的便是与企业职工相关的费用,管理费用能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职工的隐性收入和隐性福利。此外,权力部门、行业垄断部门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增加“隐性收入”;少数高收入群体面对应交付的税收,违规转嫁或逃避等。收益方式的乱象和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都使收入分配不公的路越走越远。
按劳分配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也促成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对于新中国来说,市场经济是从无到有,逐步建立的过程。在市场化不同的具体阶段会形成不同的、与之对应的相对富裕的社会群体。这些群体不可避免地同依旧在计划经济体制内的社会群体在收入上拉大差距。但人为淡化按劳分配原则也是拉大这一差距不可忽视的原因。近年来,原本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不被重视,反而“效率优先”、“多种分配形式”被片面强调,在几近以私有制为主导的企业里,按资分配成为理所应当,劳动者变为商品成本的一部分被严重压低。甚至一些地方以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为名,将劳动者以等级划分,诸如正式工、合同工、聘用工、临时工等。虽然做一样的工作,却拿不到同等的报酬,他们的劳动所得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也同样被忽视。这一现象如果不加以遏止,必将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平等竞争
市场资源垄断局面下,其他行业难求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恶化了中国的投资环境,不利于吸引外资的同时也导致诸多不平等竞争。
不平等竞争表现在很多方面,最突出的即是通过垄断经营获得垄断利益或高额利润,因此最终形成了非常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如一些借助国家特许经营的垄断行业就获得了“暴利”。对此有人提出应打破行业垄断,改革市场经济。但垄断性行业多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可能导致“蝴蝶效应”。消除行业垄断不能单兵突进,必须多管齐下。世界各国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基本潮流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而这也是科技发展、市场需求变化等的必然趋势,垄断行业要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也必然参与市场化竞争。改革垄断行业不应照搬照抄国外所有的案例做法,因为中国行业垄断的形成和发展、问题与矛盾等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应在改革大方向上顺应国际潮流,自然垄断部门的国企改革必须在充分体现中国具体国情上继续发挥重大作用,不能只是单一的实行民营化,否则很可能造成“淮橘为枳”的恶果。
面对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中国政府最应该做的不是响应民粹,强行剥夺富人的财富以降低贫富差距,而是应该让权力退出市场,为人民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平等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平等的税收,为市场竞争主体提供比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严厉打击以各种方式获取非法收入和不正当收入的竞争行为,对垄断企业建立资格审查及事后监督机制,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力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行为,从而实现生产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配置,这些措施也许不能显著地遏止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但一定能改变人们对此的接受程度和看法,从而缓和社会矛盾。
垄断行业改革问题研究 第5篇
东华大学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1203 姚靓君 120730308
摘要:垄断行业自古以来就存在,无论是中国还是别的国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与此相适应,是要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 域,这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
2.1何谓垄断行业
在古代,人们在市集上做生意。许多行业,都是不只一个商人做的。有些商人想包揽所有客人,就在市集上做高台,叫做垄,他们居高临下能获得许多便利,包揽了许多客人,这种行为称为垄断。
垄断行业分为两种,一种在凭借技术上的优势,进行行业上的垄断,如美国的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因为深厚的技术优势,垄断了全球各国的电脑操作系统。另一种是由国家控制下的垄断行业,如,我们国家烟草、电力行业,由国营垄断,私人不可经营。
一般来说,在发达国家,提倡公平竞争、自由经济,垄断行业比较少。发达国家垄断行业一般为技术型的,不过,即使一些现在看来依然是带垄断性质的公司,如美国微软,垄断也难以长久,谷歌正在研制新的操作系统,快就要面世了。自然垄断行业的有自来水、电力、公交等等,这些垄断行业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因为存在规模效应、外部效应和进入门槛。
如果一个城市存在多个电网系统向同一群消费者提供电力服务,即竞争的话,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些领域如果不是垄断结构而是多个生产者竞争的话,对我们消费者的影响也不会是好的。最终的结果是厂商最终将退出市场不再提供产品。垄断形成垄断利润和消费者损失。政府通常对垄断行业实行垄断价格管制或者进入许可。当然由于市场上只存在一个供给者会造成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但是要通过引入竞争来解决也很难。通常最后形成一个合谋的垄断集团,寡头垄断。
在古代也有垄断,如海盐的垄断,矿石的垄断,兵器制造的垄断,剩下的便是一些官场的“灰色收入”。清朝就有一任清知府十万花花银之说,显然当官的除了有一份不菲的俸禄外,还有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进贡”和“孝敬”.多成为公开的秘密。据典籍所载,当时社会“灰色收入”已发展到极致,是一些平头老百姓所没有的特权者,多可牟取一份额外的好处的好方法。
2.2垄断行业需要改革垄断行业必须改革,因为是对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和对公平竞争秩序的损害
平等保护原则的终极意义在于追求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的平等。即所谓的“机会上的平等”。
虽然说市场和平等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行政性垄断给予了某些产业、企业和个人以特权,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和个人在市场竞争中,有了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特权。例如目前在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投资“禁区”,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则尤其如此。过多的由行政性的机制来垄断本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对特定的经营者实行优惠待遇,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构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歧视,造成了限制竞争的后果。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应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则的意蕴在于,只有由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的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也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原理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从学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不得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限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有效率地发展经济,推进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等经济政策目的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借此尽可能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在阻止政治权力恣意扩张的同时,分散私人的经济权力,通过确保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和企业的平等机会和自由,来实现民主的经济秩序。因此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的核心目的就在于捍卫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例如日本《禁止垄断法》第1条明确规定:“本法的目的,是„„促进公平的、自由的竞争。”
实践中的诸多行政性垄断是以直接排斥、限制竞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从微观层面考察,行政性垄断往往通过直接禁止某一产品或某地产品进入某一特定的产品市场或地域市场,改变了特定市场上竞争者的地位,造成了不公平竞争与垄断局面的出现。从宏观方面考察,行政性垄断损害了公平竞争秩序,将本应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市场分割为彼此封闭、互不联系的条块结构,妨碍了全国开放、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与完善的进程。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月6日到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周铁农说,当前垄断行业改革明显滞后,造成不公平竞争,建议《报告》稿增加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黄孟复说,要明确时限,抓紧出台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配套政策。
温家宝说,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与此相适应,是要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这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在专家、学者座谈会开始时,温家宝说,第一,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无论是经济结构性问题,还是分配不公问题、反腐败问题,都得靠改革、靠制度性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第二,要把民生问题解决的更好。第三,应对今年的经济困难,有两个途径非常重要:一是支持实体经济。二是放活民间资本。这条路非常宽广,潜力巨大。
2.3垄断行业的改革
金思宇说过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研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基于目前不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不一致,同时考虑到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协同推进,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应实施有步骤的“精细化改革战略”。
一是要分类推进改革,对于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开、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石油、石化、民航等行业,要继续完善相关改革措施,重点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重组行业结构,增进企业效率。加快推进铁路、邮政和盐业等企业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改革。同时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监管体系,改进垄断行业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要对每个垄断行业及产业链条各环节的性质(自然垄断性、国家安全和战略的关系
等)进行梳理,从国有经济布局的角度研究这些行业及产业链各环节对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根据影响程度来分析这些行业和领域的重要性,并针对不同重要性类型行业分别确定国有企业的控制程度,确定国有企业的股权权重。
三是根据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数量,并根据每家企业的使命和发展战略,选择不同的公司治理和管理方式。
四是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并完善监管办法。
深化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可以概括为六个字:“惠民、强企、兴国”。所谓“惠民”,就是要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的和更加满意的公共产品服务,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所谓“强企”,就是要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谓“兴国”,就是要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
据此,深化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就是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加强监管,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垄断行业改革或是中国经济转制突破口。
2.4学者对垄断行业改革的看法
新京报:转制改革已成为市场共识,你也多次提到中国经济需要转制,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和方案?
陈道富:由于中国经济起步晚,有后发优势,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经济一直是“集中资源办大事”的跑马圈地扩张模式,包括政府金融机构、财税体制等,迅速把各个要素整合在一起做事,但是效率并不太兼顾。
这种高投入高产出的增长模式到今天负面效果逐渐累积。比如现在超发的货币导致的高房价,由此带来的房租上涨、商务成本和生活成本逐步上涨。如果按照这样的轨迹继续发展的话,难度会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
未来的增长机会在哪?需要更加精细化、提高效率、提高产业的集中度来加大分工、降低成本。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工资、提升流程和管理、把不擅长的工种分配出去,分工合作之间的协调越来越多。中国经济需要进入成本节约、效率提升、分工深化的精细化发展新阶段。
结构调整的背后是发展机制的转变。转型往往伴随着动荡,是创造性破坏的过程,有“破”才能有“立”,有“立”才能真正“破”。
新京报:怎么“破”,又如何“立”?
陈道富:很多,这些改革千丝万缕,垄断行业的改革可能是破局的突破口。
对中国现在来说首先要做三件事。
一是,重新树立社会的信任度,特别是政府的公信力。纵观世界各国,政府的支出在整个国民支出的占比越来越大,但是政府支出的效率取决于公众的信任度。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的体系,交易成本就降下来了。
二是,中国经济要经过充分的调整,只要有过两三年的调整,中国可能是最有潜力的经济体。美国还能更好吗?很难了。而中国依然可以通过变革创造无限潜力。
三是,通过某一件事统一实现这两个目标。
而打破行业垄断是可行的,打破垄断,特别是部分行政垄断,真正放开民间资本的不公平准入约束,正是启动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让大家觉得正在沿正确的方向做事,更好的凝聚人心,以推动市场化的过程。
但并不是最根本的,最终的依然是制度的转变。
新京报:打破垄断就意味着破坏很多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
陈道富:一开始还做不到打破所有的垄断部门,而且很多垄断行业确实是自然垄断,比如资源型的、通讯、电网。
但可以从局部破坏,选取其中的一个领域,比如三网融合,比如铁路交通领域,抓住一个部门引入竞争因素,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从哪里破坏、怎么破坏,这需要政府来设计和思考。破坏后新的体系成长后,就会产生新旧体制的不协调,这就需要政府引导。
政府应该发挥恰当的作用,其实大家都希望政府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并不希望政府替代市场,特别是做既不该市场做也不该政府做的事,比如设租、寻租的事。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第6篇
——基于SWOT分析方法
[摘要]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中国目前已进入重大利益关系调整的攻坚阶段。当人们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化解经济增长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时,垄断行业的改革事实上已经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由于垄断的经济效用有其两面性,因此,对垄断的经济效用的理解是搞好垄断行业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角度出发,首先,概述了垄断及垄断行业相关概念、理论;其次,回顾了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历程并提出改革现状;再次,从SWOT分析方法入手分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最后,在肯定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的同时,指出了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关键词]垄断行业;垄断理论;改革;SWOT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加强。由于垄断行业中的绝大多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对国计民生有着重大影响。但是,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的步伐与路程仍任道而重远。因此,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的任务势在必行。
一、垄断及垄断行业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垄断的定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引起垄断。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集中之后,企业数目变少,易于达成协定,少数的大公司联合起来,其所占的份额非常大,足以操纵该部门的生产和流通。首先,生产集中使大公司产量剧增, 为了保持和扩大利润,大公司必须结成垄断组织以调节生产;其次,大公司规模巨大,资金雄厚,中小企业难以与之抗衡,使得自由竞争受到限制,形成垄断的趋势;最后,大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就会产生谋求暂时妥协、达成垄断协定的必要。
(二)垄断行业的涵义及分类和特点
1、垄断行业的定义
垄断行业,顾名思义就是指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从而控制社会生产,操纵和独占市场的行业。我国的垄断行业相当广泛,涉及食盐、烟草及公用事业中的电力、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公共汽车与地铁、邮政、电信、公路、铁路运输、管道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
2、垄断行业的类型1
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其一,自然垄断。所谓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范畴经济, 使提供单一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如自来水、电力、公交公司 1 吕祥永: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道路选择 《理论学习》2006年第3期 等部门。其二,经济垄断或者行为垄断。一个经济中称得上是自然垄断的行业是很少的, 更多的情形是有数个具有相当市场力量的寡头企业生产该行业的大部分产量,由此产生的垄断就是经济垄断或行为垄断。它主要包括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其三,行政垄断。主要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基于法律和行政权力而产生的独家或少数企业对市场的垄断。
3、我国垄断行业的特点
其一是中国垄断行业的形成,不是由于竞争出现生产集中而形成垄断,而是由国家所有制、政府某一部门单独经营而形成的;其二是中国的垄断与政府部门结合得非常紧密,它不是靠经营形成垄断,而是由政府的一个部门转化而来,如石油、石化、电力、电讯等,是靠政府权力来行施垄断;其三是中国的垄断行业是高度集中和垄断,一个行业中企业很少,往往是一个企业,如铁路、石化等。即便有外资进入,如石油,不是来参与竞争,而是来享受垄断利润;其四是中国的垄断行业已经形成集团利益,普遍都享受垄断利润所带来的高工资和高福利。
(三)垄断的作用及经济效应
1、垄断的作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 垄断的作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 垄断导致生产和技术发展呈停滞趋势, 垄断组织的垄断地位使得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动因消失;另一方面垄断的形成和发展客观上也对生产力起了促进作用。
2、垄断的经济效应
关于垄断的效用问题,人们往往把它放在与经济效率相对立的角度去分析,而很少把它作为一种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去分析,因此往往看不到垄断也会提供较高的经济效率,也会带来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因此,如何看待垄断在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中的效用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更是搞好我国垄断行业改革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首要问题。(1)正面效应
其一,垄断可以带来规模经济;其二,能够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垄断尤其是通过纵向一体化而形成的垄断,能够使一定的外部性转为内部化,从而降低和节省市场上发生的交易费用;其三,垄断有利于技术创新。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需要大的厂商存在,在这方面完全竞争企业的效率通常是不高的。因为小厂商通常不可能为技术开发与研究支付大量费用。加尔布雷斯认为,大厂商是引致技术进步的最完整的工具,因为研究与开发的过程是一个消耗时间的过程,而小企业由于它没有足够的财力,以致不能等待一种被推迟的报酬。(2)负面效应
其一,垄断会带来低效率。对此亚当·斯密曾举出三个理由:垄断将导致产量的减少,从而导致福利的下降;资源将被用于获取、维持和扩大垄断,从而造成资源使用的浪费;垄断在技术上是低效率的,给定相同的投入量,垄断的产出将少于竞争者的产出。经研究表明,垄断还会产生另一种额外的成本——寻租。即垄断企业为从政府获取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在疏通游说活动中投入资源,利益受损企业亦可以采取同样行动。这两项在某种程度上彼此抵消的开支,从社会的角度看都是一种浪费,因为它们力图阻止福利的正常转移,而不是增加财富。其二,垄断造成福利损失。它通常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来衡量。在任何市场出清的价格上,都有消费者享有的消费剩余和生产者享有的生产者剩余。如果垄断厂商把产量 2 限制在某一较小的数量上,使价格在较高点均衡,那么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转移,所以生产者剩余可能增加,净损失的只是消费者剩余。
二、我国垄断行业改革历程及改革现状
1、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历程
虽然,我国不同垄断行业改革的起始时间、方式方法都不尽相同,但总的说来,可以将改革历程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从80 年代中期开始,在不改变垄断行业基本体制框架的条件下,逐步放松价格和市场准入,赋予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以提高企业效率和吸引社会投资者;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开始,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很大变化,进入了以政企分开、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加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阶段。目前垄断行业第二阶段改革正在推进中, 垄断行业的管理体制、企业组织结构、市场格局都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1)垄断行业改革的第一阶段(80 年代中期——90 年代中期)同许多发展中国家相同, 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初始动力来自于对发展的迫切要求,来自于对资金短缺的压力。改革开放以前,垄断行业采取的是国有企业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并且考虑到这些行业的公益性质,采取了低价格、高补贴的运行机制。由于这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内在缺陷,在20世纪80 年代初中期,提供重要基础产品和服务的垄断性行业一度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已无法满足市场高速增长的需要。为了解决供给短缺和投资不足的问题,吸引社会资金、放松价格和市场准入就成为这一时期合乎逻辑的政策选择。
(2)垄断行业改革的第二阶段(90 年代中期至今)从党的十五大开始,垄断行业改革开始触及深层次体制性矛盾,新一轮改革的目标是改变计划垄断体制,引入适合行业特点的市场竞争体制。这一时期,中国垄断行业改革最突出的动向就是加快引入市场竞争的步伐,特别是通过直接拆分的方式形成市场竞争新格局。根据党的中央文件从十五大到十七大的提法都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具体理论过程包括:其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其二,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这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要求的一个重大措施,是完成国企改革的一项艰巨任务。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其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其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其五,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现状
(1)部分垄断行业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在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实现了新组建公司与 3 相应行业管理机构的脱钩,政府管理职能基本移交至政府相关部门,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重要垄断行业的行政性垄断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2)市场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通过重组和进一步引入竞争,多个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如电信行业重组后,大集团公司在拥有已有业务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可以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并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基本形成了分业务市场竞争的局面,价格高、服务质量低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在竞争环境中引入竞争机制,电价、电力投资及电务监管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建设稳步进行。民航业通过联合重组,形成了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和三家民航服务保障企业集团,机场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中统一管理的空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3)部分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一定进展。电信、民航、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组建了一批特大型公司或企业集团。其中电信、石油石化等行业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引入了多元股东,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4)垄断行业的现代监管体制正在探索。电力体制改革首发其端,组建了电力监管委员会,开创了我国垄断行业进行独立、专业化监管的先河,对于形成市场开放条件下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 建立相适应的维持公平竞争的支持性制度,实现政府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管分开制衡,改善和提高政府监管能力等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SWOT分析
1、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优势(Strength)
(1)重视垄断和竞争的理论研究,为科学制订垄断行业改革方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垄断行业改革,尤其是90 年代中期后的改革,就是在充分理论研究和科学地制订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展开的。我们早期关于垄断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采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国家垄断资本,这种研究对象和方法对于指导垄断行业的改革相距甚远。
(2)遵循渐进式改革的一般规律,稳妥有序地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对于垄断行业,我们已经进行的改革也是相当谨慎的,无论在引进民间资本、民营化改革、放松监管和建立新的监管机构等方面,都没有采取激进地大推进改革方式,而是以渐进的方式逐步深化的。这种渐进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上,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渐进式改革战略,我们将垄断行业改革作为改革攻坚放在了改革的后期。由于垄断行业对于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初期没有经验的情况下,不应该盲目推进。这样的改革次序安排,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另一方面,对于垄断行业自身而言,改革也是分步骤、分难易渐进展开的。首先,各个垄断行业改革存在着明显的阶段性。每一个阶段在改革的目标和总体思路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次,某些垄断行业的改革采用了增量式改革战略。“增量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保存量、动增量,先培育体制外的力量、再逐步改革旧体制, 这种方式也为我们的垄断行业改革所采用。电信改革之所以相比其他垄断行业,能够获得比较大的成功,与成功运用了这种改革策略有很大关系。电信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在没有直接拆分中国电信的情况下, 先扶持培育了新的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虽然,中国联通成立时的规模和实力远远不能和中国电 4 信相比,但是联通的成立宣告了我国只有一家电信运营商时代的结束。通过成立联通来推进中国电信业的改革,而不是一开始就将中国电信进行拆分,是一种典型的“增量调整激活存量”的渐进式改革路径。目前,我们的垄断行业改革主要还是以现有厂商的分拆重组为主,新进入者以及潜在竞争还重视的不够。因此,未来的垄断行业改革应该充分借鉴“增量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放宽准入,进行必要的非对称扶持政策, 由体制外的增量倒逼体制内的存量改革。
(3)妥善处理垄断行业改革与特定发展阶段的关系,制订适合中国国情的垄断行业改革方案。我们垄断行业的改革背景和初始条件与国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垄断的成因不同,我们往往是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纠缠在一起;二是行业外部环境不同,我们的垄断行业面对的是非市场经济或不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三是垄断行业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不同,我国垄断行业改革之初都是国有的, 产权结构十分单一。四是垄断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较低。垄断行业并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因此,我们的垄断行业改革面临着国有经济布局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双重难题。这就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照抄国外改革的标准处方。另外,在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方面,我们也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特殊国情。
2、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劣势(Weakness)
(1)改革的范围和层次较窄。一是目前的改革仅仅集中于带有网络性质的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民航、油气、城市供水、铁路、邮政等行业,这些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特征,其改革关系到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相关行业的发展。二是已经开始改革的行业还停留在行政性拆分的层面,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准入制度。
(2)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垄断行业进行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拆分的结果是,部分行业呈现出从独家垄断转换为地域性垄断的倾向,竞争逐步演变为软预算约束的国企之间为强化市场垄断地位而进行的恶性竞争,政府管制的改革尚未提到议事日程。(3)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垄断行业中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明显滞后,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垄断行业国有资产在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中占有很高比例,并在整个行业内占据绝对控制地位,如何有效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一些领域逐步对社会资本开放等还需进一步研究。
(4)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一方面,除电力外其他垄断性行业如电信、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均未建立明确、独立和专业化的管制机构,责任主体不明,职能分散,管制低效果。另一方面,政府管制职能并没有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改变,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问题仍很严重。政府对相关管制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许多领域的管制职能没有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明确授权,管制无章可循,人为因素大,决策过程透明度低,寻租风险加大。
(5)立法滞后。立法先行是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的基础。当前许多方面存在着法律真空,或者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建立竞争性市场的要求,使得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企业间竞争和交易关系、竞争方式的混乱,如电信业价格竞争无序、人为设置互通障碍,电力行业因缺乏“竞价上网”的制度,各发电公司之间难以在短期内开展竞争。
3、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机遇(Opportunity)
(1)新旧“36”条的出台。2005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 5 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文件对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表述: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而新36条是指“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次文件的核心思想是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内容也都是降低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并且在市场在市场准入的条件、范围、扶持政策、投资等方面作了更明确、宽松、开放的规定,对允许进入的6大领域18个行业作了更明确、更细致、更具体的安排,是“老36条”政策的延续、深化、拓展。
(2)反垄断法的出台。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此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给我国垄断行业改革带来的启示有:第一,反垄断法不反对更不禁止企业合法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只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第三,反垄断法在禁止垄断协议的同时,对中小经营者为提高经营效率、增强竞争力所达成的协议则不予禁止。第四,反垄断法通过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有利于企业对全国乃至全球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有利于中国企业做大做强。
(3)西方国家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经验借鉴。20世纪80年代后,大多数西方国家在放松规制的同时都引入了竞争,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具体治理模式从过去的严格管制,转向实行私有化、引入激励性规制。其一,放松规制、引人竞争。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先后对电信、运输、金融能源等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以放松规制、引人竞争为特征的改革。所谓放松规制, 意味着放松和取消诸多规制条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如: 放松进人退出规制, 取消价格规制和投资规制等。其二,激励性规制。在规制经济学里,把具有不同激励强度的成本补偿机制称之为激励性规制。主要包括标杆管制、区域间竟争制度、社会契约制。其三,不对称管制。由于自然垄断行业需要巨额投资, 资产专用性强, 因此, 新企业进人自然垄断行业之初,需要筹措大量资本,逐渐建立和扩展企业业务网络。行业内原有企业经过多年经营,拥有相当大的经济规模,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相当的市场垄断力量。因此,新企业与原有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种竞争能力不对称竞争。
4、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威胁(Threat)
(1)行政性垄断改革难以突破。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行政垄断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因为有关行政部门与垄断行业有着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如果要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活,恐怕首先要面对的不是垄断企业,而是相关的行政部门、行政权力,这里要涉及到的就不再 6 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而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了。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远比经济体制改革的难度大得多,这也是为什么政治体制改革不论是在起步还是在进度上都远远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原因。二是目前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的初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成熟,各种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短期内难以形成能与业已存在的垄断企业相抗衡的新的竞争对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门槛”越来越高,这无疑对有效竞争的形成造成了很大障碍,更何况我国的垄断行业都是由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其资金之雄厚、规模之大、网络范围之广,而且多年来一直通过行政手段排斥竞争,维持着它们的垄断地位。因此,即使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开始建立的今天,即使我们抛开行政因素,仅从经济因素来看的话,短期内也难以形成对原有垄断企业真正构成威胁的新的竞争对手,垄断行业原有企业的垄断地位还会维持相当一段时日。同时,我们也可以从2010年5月的“新36条”的规定得到验证,它主要在以下两方面没有新的突破:第一,没有明确提出打破行政垄断,没有明确要求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第二,没有讲清楚谁来监督落实。
(2)自然性垄断行业具有双重性质。我国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纠缠在一起,形成的复杂垄断, 实际上是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计划制度和市场制度双轨共存同时发生冲突的产物,双重性质垄断或双轨垄断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社会福利损失巨大、收入差距扩大等种种现象,构成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的严重障碍。我国当前的自然垄断更多与行政垄断有关。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虽然都会在行业准入方面设置壁垒,但是自然垄断的自然壁垒并不阻碍后续厂商的进入,而行政垄断最大的弊端是排斥竞争,直接后果是消费利益群体受损,行政垄断给自然垄断行业带来了丰厚利润。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垄断所普遍具有的双重性质,使得与其他国家相比,改革难度更大。
(3)面临大量“国进民退”舆论的压力。当前社会各界对“国进民退”的争议不断,出现一股“国进民退”现象的风潮。从问卷结果看,79.5%的专家认为存在不同程度的“国进民退”现象。其中,认为这一现象非常突出的专家占14.97%,认为较为普遍的占47.74%,认为只是个别现象的专家仅占29.66%2。他们认为国企垄断和国进民退阻碍了私营企业发展空间,影响了通过扩大民间投资刺激内需的作用。自2004年至今,一些新自由主义的鼓吹者们借上世纪中叶有一段时间国有经济因多种原因一度出现低潮为背景,提出什么“国退民进论”、“国企低效论”、“国有资本流失无害论”、“彻底退出垄断论” 等错误言论,力图把垄断行业改革引入歧途。由于中国目前还是一个转型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远未完善,而且渐进式的改革留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在利益结构日益固化的情况下,这些“硬骨头”形成了阻滞改革的“顽症”。比如垄断行业长期排斥民营经济的进入,虽然早在2005年3月国务院就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提出对个体私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其投资经营垄断行业,但时至今日,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依然障碍重重、举步维艰。并且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调整、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国有垄断行业还没有突破,民营经济仍需发展,处在这个关键时期,“国进民退”是不利于巩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对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是不利的。
(4)外资大量的进入。与国外的行业大鳄相比,我国的许多垄断企业只是规模较大,在竞争力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外资进入国内垄断行业后,势必与国有垄断企业一起争夺国内消费者。在这个关键时期,改进服务、改善公众形象对垄断行业来说不是轻松的作秀,而是紧 2匡贤明,何冬妮《“十二五”改革主线:加快发展方式转型 》上海证券报2010年3月
迫的任务。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引进外资,全方位扩大开放,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如果一分为二地总结经验教训,也应看到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外国资本本家来中国投资办企业,其目的是为了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获取高于在本国取得的利润。有关资料表明,从1990年到2004年的15年中,外资从中国汇出的利润达2506亿美元,约42%的外资公司在华利润率超过其全球的平均利润率。引进外资符合邓小平所讲的三条“有利于”的标准,让他们赚取高额利润也是合法的,无可非议的。但外国资本在中国发展中,不断兼并中国品牌企业,形成垄断地位,就需要警惕。
四、加快推进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垄断行业面临的现实矛盾出发,需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来加快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
在垄断行业,我国政府同时扮演了社会管理者、市场管制者和企业所有者三重角色。如果政府一方面是企业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是社会的管理者、市场的管理者,就会存在深刻的角色冲突。首先,从政企关系上看,企业从属于政府,没有竞争的压力,政府做了许多企业做的事情。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垄断控制和操纵下,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不是真正的企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从市场准入、原材料的提供,到价格的制定、产量的规定以及产品的销售,垄断部门都直接进行干预和控制,凭借行政手段实施垄断经营。其次,从产权结构看,我国绝大部分垄断行业的企业都是国有的,虽然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并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完全按商业化原则进行考核和管理。再次,从业务范围看,既承担政府下达的政策性任务,也从事一般的商业性经营。正是因为承担着政府的政策性任务,垄断企业才有了低效率经营的借口,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即使亏损也能够依靠政府补贴生存。由于这三重角色之间的冲突,政府很难承担好其中的任何一个角色。要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就必须转变政府的职能,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制,割断企业与政府的直接联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
2、加快垄断行业社会资本的引入
垄断行业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而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完善就需要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进入,尤其是产权明晰的社会资本的进入。一方面,如果在一个垄断行业中只有少数几个国有企业经营,其结果要么是竞争发展不起来,要么是竞争后几个企业很快达成新的垄断。因此,为适应垄断行业开放竞争的进度,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大力推进垄断行业投融资活动的市场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对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仅靠政府投融资很难解除“瓶颈约束”,对沉淀成本较少或已能够通过经营活动得到补偿的、自然垄断性质已经弱化的垄断行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入就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而且投资垄断行业受益期长且稳定,项目的社会影响大,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开辟一定融资渠道,将社会资本引入垄断行业是可行的。
将社会资本引入垄断行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企业形式的进入。即从宏观上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减少以至消除社会资本进入这些产业部门的体制障碍和人为限制,引导非垄断行 8 业的企业合理进入。二是资本形式的进入。即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入股。虽然这些年来社会资本不断发展壮大,但绝大多数规模和投资能力十分有限,很难以企业的形式整体进入,再加上技术问题,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不可能很快消除。因此,资本市场就成为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最佳制度安排。为了尽快引进和加强竞争机制的作用,推动资源有效配置,较大幅度地启动社会投资,就必须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有效形式,加快垄断行业的股份制改革。对于一些盈利性的运输、通信、能源等垄断行业,应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逐步地、普遍地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于能够改造为规范的股份公司的,应争取早日上市;对于不能整体改制的企业,应采取分类、分解的办法,逐步实现股份制改造;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企业应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分阶段实现股份制改造;此外,在条件成熟时,应扩大社会债券发行的范围,以多种形式实现垄断行业投资的社会化,为垄断行业的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
3、建立健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通过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等,加快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在保持自然垄断环节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逐步将大多数国有独资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条件的企业尽快整体上市。严格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大型集团公司要理顺内部产权、人事和财务关系,形成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命和管理方式,改进对代表所有者权益的董事会成员的管理。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改革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职工收入分配的工资化、货币化和公开化,规范职工收入结构,抑制垄断行业企业职工收入过快增长。积极探索经营者持股、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办法,建立有利于对经营管理者和科技骨干进行长期激励的机制。
4、设立监管机构的新模式
政府监管机构较常采用的模式有二种:特定行业模式和宽行业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利弊。设立特定行业管制机构可以增加可获得信息的总量,并可以通过相关行业的管制机构进行比较,减少信息不对称。从理论上讲,设立特定产业管制机构可能提高管制的效率,但是,特定产业管制机构也往往可能更容易为它们所管制的产业所俘获,并且,不同行业管制政策之间的不协调,尤其是当它们适用于可以相互替代的领域时,如公路、铁路和航空等,有可能会导致被管制对象投资行为的扭曲。设立宽行业管制机构虽然可以共享资源,防止特定行业管制机构对某个被管制行业施加过多的控制,降低管制机构被俘获的可能性,并且可以通过协调一致的方式减弱行业间的竞争程度,从而降低了经济扭曲的风险。但是,宽行业的产业管制机构也有一些固有的缺点,如缺乏足够的技术专家或技术中心,对一个机构的过度投资会增加管制失灵的可能性,等等。在我国垄断行业,管制权配置的过度分散是最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管制机构设置过于狭窄,缺少综合性与全局性,彼此有内在联系的被管制行业往往被人为地分割在不同的管制机构,如在交通运输领域,交通部只管理公路与水路运输,民航、铁路各自有独立的管理部门。另一方面,统一的管制权往往被分割在行业管制机构与其他综合政策部门或执法部门之间,垄断行业政府管制机构在进入、价格、互联互通、标准、经营等方面的主要管制权,实际上由计划、财政、工商、技术监督等众多部门分管,这样 9 不仅加大了执法成本,而且还会导致管制秩序的混乱,降低执法效率。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考虑设立宽行业的交通(包括铁路、公路和水运、民航)、能源(包括电力、煤气等)和通信(包括电信、广电等)等独立管制机构。
5、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垄断行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监管机构要依法管制,其职能、管制方式、决策过程要有法律授权,提高管制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实行规范的听证制度等。依法禁止和防止垄断,是市场经济下形成公平有效的竞争制度和秩序的根本性措施。鉴于现行制定和出台的《反垄断法》,依法规范和约束企业间的竞争和交易关系、竞争方式、管制机构的行业和决策过程等。同时,对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进行修订,包括修改和完善《电力法》、《航空法》、《铁路法》等,避免部门利益被法制化,加快《电信法》、《石油天然气法》等的立法进程。
五、结论
改革开放30多年,尽管我国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发展,企业竞争具有了不小的空间。然而一些重要行业对市场资源的垄断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行业垄断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最大障碍。而且近年随着内外部环境对经济增长压力的不断增大,行业垄断有更为集中和强化之势。比如目前的石油、电力、银行、电信、铁路运输等行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垄断经营。鼓励民资进入的政策出台了不少,可要真正进入垄断行业,民资仍需面对各种看不见却摸得着的“玻璃门”或“弹簧门”。但是,从根本上说,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彻底,现在的国企名义上是企业,实际上具有半行政半企业的性质,国企对社会资源垄断的实质是政府的行政垄断。虽然《反垄断法》已出台三年多,但经济管理体制不改变,单靠一两部法律条文,根本不可能解决破除行业垄断的所有问题。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垄断行业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在于能否在深刻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找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突破点或主攻方向。垄断行业改革难,原因当然很复杂,特别是经过多年经营,垄断行业已形成强大的利益群体,对其任何改革都必然要涉及到相关方面利益的流失,改革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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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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