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精选6篇)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第1篇
深圳金融创新政策文件全文
关于改善金融服务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唯物主义和全国金融工具主义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加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着重解决实体产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努力实现全市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金融业要时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当前,深圳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破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制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创造“深圳质量”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迫切需要金融业重点加大对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低碳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支持,推动深圳整体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趋势,深圳金融业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刻认识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为新时期深圳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市、区政府以及个有关部门、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要将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对实体产业的支持服务力度,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发现规划、产业布局规划、重大政策、重点工程立项等信息,提高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度;各区(新区)要大力支持银企合作,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构建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组织覆盖面广、多层次的银企洽谈会和对接活动,驻深金融监管机构要坚持“审慎宽容、有扶有控”的监管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支持,推动实现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的共生发展、互利共赢。
二、强化金融融通功能 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均衡增长
(三)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总量和节奏,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积极采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法人金融机构在满足信贷总量调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深圳信贷投放力度。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总公司)的支持,将深圳作为金融资源投放的重点区域。2012年,实现“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超2100亿元,增量不低于380亿元,增速不低于我市全部贷款平均增速6.5个百分点。
(四)拓宽直接融资市场资金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上市、再融资等多见广识筹措资金,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2012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30家,手法和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突破500亿元。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研究制定区域集优债等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服务方案并推动实施。2012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不低于60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累计成交金额超6000亿元,扩大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争取深圳高新技术园区纳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第二批试点范围,推动有潜质的园区企业到代办股份系统挂牌,推进前海股份交易所建设,规范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融资,率先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三、强化金融调控功能,推动经济战略转型
(五)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围绕加快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支持。2012年,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20%,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鼓励各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我市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1个产业聚集区建设,促进新兴产业聚集壮大。对战略性新兴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土地优惠、加大财政奖励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企业改制上市。2012年,力争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企业上市家数突破权势新上市家数的60%。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特点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大力发展设备租赁业务,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科技等企业对融资租赁服务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基因、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新材料、超材料等产学研联盟和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在现有信息、生物、超材料、新能源四只国家创业投资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设立前海股份投资母基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进金融创新,打造全国金融要素交易、创业投资、财富管理和中小创新性企业融资中心,培育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相关金融中介服务市场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贸易物流融资,针对供应链管理、物流总部经济、航运衍生服务等高端物流液态,探索开发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贸易融资、订单质押和股权质押等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鼓励金融资源重点投向深圳“十二五”规划中布局的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探索在前海推动金融业与航运业的有效结合,争取设立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公司,并开展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试点。
(七)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充分满足服装、中标、黄金珠宝等优势传统产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液态项目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采取联合贷款、刚刚收购贷款等形式,支持深圳传统优势产业的重点企业开展收购兼并和企业重组,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拓展和丰富上海黄金交易所深圳备份中心市场功能,探索建立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珠宝钻石交易中心等新型要素交易市场,鼓励金融
机构重点支持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旧工业园区等产业载体升级改造,促进新兴产业、高端项目落地。争取国家批准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自有资金,满足总部企业资金管理需求。
(八)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将信贷资源投向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项目、企业和产业,有限加大对我市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等信贷投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探索推动深圳排污权交易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企业排污权交易试运行工作,创新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促进低碳经济转型发展。
四、强化金融培育功能,构建小微企业服务
(九)建立和完善差异化的银行信贷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合理定价为重点,在审批机制、激励机制、风险定价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动态调整小微企业信贷监管标准。争取监管部门支持,适当将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存贷比指标按规定的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个百分点。
(十)加强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业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专业机构,鼓励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宝安区、盐田区、龙岗区以及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4个功能新区增设营业支行网点。2012年,力争权势银行支行网点不低于1450家,新增不少于30家,其中宝安区、盐田区、龙岗区和4个功能新区新增家数不少于20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名额,实现盐田区和4个功能新区各设立1家,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2012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不低于80亿元,新增贷款累计超过200亿元。规范发展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促进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相互合作,2012年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额不低于480亿元。
(十一)推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和服务创新,不断探索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担保抵押方式,争取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高薪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小额循环贷款和无抵押贷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稳步发展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采取组合担保、互助联保和支票授信等各种信用增级方式,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探索发展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资产转让市场,推动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大力推动实现中小企业贷款联保增信计划,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联保增信平台。
(十二)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引导和支持银行业机构全面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政治部规范经营的相关文件,严格遵循“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原则,坚决禁止各种附加在贷款业务上的不
合理收费,杜绝变相提高利率、搭售金融产品、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等行为,主动让利企业,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十三)探索利用保险资金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创新各类保险产品和业务,进一步拓宽保险营销渠道,根据不同企业的资信等级设置浮动费率。继续落实对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进行保单融资。积极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投资深圳小微企业项目,购买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
五、强化金融先导功能,促进实体经济自主创新
(十四)大力扶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做实做好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我市,引导更多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支持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壮大。鼓励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金融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方面的各个专门领域的专业投资基金或具有产业引导作用的母基金,助推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创新性民营企业发展和前海开发开放。2012年,力争我市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
(十五)积极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建立科技按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有效机制,完善科技金融结合的风险分担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创新我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方式,通过再担保、联保贷款、集合债、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等机制,有效保障和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信用担保,科技保险创新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在深设立专营性业务创新实验室、产品研发中心,提升金融产品科技研发和金融科技产业化发展能力。
(十六)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贷产业体系。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大力推进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付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展人民币债券,拓宽实体产业领域债务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加大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快组建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性金融机构,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畅通以资金为核心的各类要素交易环节,提升要素市场金融服务层级。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支持跨过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六、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社会民生普惠建设
(十七)切实做好普惠民生各项金融服务,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小额担保贷
款业务,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着力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金融IC卡升级运用,拓宽小额消费运用领域。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支付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发展小额消费信贷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大力推动各类涉及公共利益的责任保险发展,稳步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扩大商业车险的费率浮动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市政府投融资任务和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满足轨道交通三期、沿江严肃、抽水蓄能电站和核电站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会投资范围,引导更多社会民间资本进行水务、环保、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市、区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扩宽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和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投资和养老服务机构。
七、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外溢发展
(十九)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活动,促进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境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特点的管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深圳企业对外贸易发展需求,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力度,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深入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的需求。继续扩大以深圳为基地的跨境人民币代理行清算网络的覆盖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效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积极组织辖内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开展矿井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培训,促进深圳矿井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十)推进外汇服务和业务创造,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外汇服务水平。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提高开办外币带兑业务机构比例,便利境内外旅客货币兑换,服务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增强涉外主题合规意识,营造良好的本外币兑换环境。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格;进一步加强全球先进管理、跨境融资和离岸金融等方面的业务创新力度,综合运用国际贸易融资、内保外贷、境外融资贷款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手段,扶持外溢型企业实现汇率避险保值。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外向型企业外汇避险工具的专业业务培训,逐渐提高和增强外向型民营企业对外汇金融衍生品的认知度和综合运用,提升涉外主体的经营能力。
八、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
(二十一)充分利用财税资金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将银行参与信用再担保体系和企业互保政府增信平台的贡献度纳入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指标体系,与财政资金分存业务比例挂钩,引导银行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提升现有信用再担保体系、企业互保政府增信平台的融资服务作用。通过安排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政府增信资金,降低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门槛。鼓励各区(新区)根据辖区内产业布局,结合特建发、投控和地铁集团市级三大融资平台功能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子报体系。突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公益服务功能,重点服务战略型新兴产业内的中小微型企业。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代偿损失的补偿政策,即中小企业“集合担保信贷”计划。大力促进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参与深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再担保体系为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级政府发起并采取多方出资方式组建融资性再担保公司,加入我市再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担保支持体系。
进一步简化金融机构呆帐核销手续和审核程序。税务部门要提高审核进度和工作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资产,防止信贷收缩。全面落实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对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转型完善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进一步落实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及补充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资金企业、股权投资资金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两免三减半”和租房补贴等一揽子财税奖励和资助。鼓励各区(新区)政府制定支持股权投资企业政策措施,引导股权投资类企业为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发展方面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环境。结合小额贷款试点情况,适时研究推出扶持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平稳较快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协助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小额信贷业务的宣传力度。
(二十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驻深金融尽管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牵头,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依托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等专业机构,联合和共享信用信息,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评价制度和统一征信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十三)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政府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对高利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政权等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态势,构筑金融安全区,确保金融资本真正用于实体经济。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第2篇
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函〔2012〕5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二、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一)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二)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三)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四)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五)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六)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七)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 1
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八)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措施,分别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有关方面按程序制定。
三、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支持前海在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一)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四、加强法律事务合作。
(一)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二)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五、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机制,营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前海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二)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三)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具体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制定。
(四)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前海先行先试,具体试行办法由深圳市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六、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
(一)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二)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七、加强电信业合作。
(一)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根据CEPA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二)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三)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的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八、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环境。
国务院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第3篇
深圳前海具有深港合作区、保税港区、自贸区“三区叠加”政策优势,作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承担着国家加快金融开放创新使命。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前海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截至2015年6月,在前海注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达1273家,到2015年底,该数据上升至2000余家,占深圳市的90%以上,并呈现加速聚集的态势。
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方面,2014年初深圳颁布了《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国内首个发布实施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政策。但因互联网金融是新鲜事物,行业监管不成体系,导致因部分企业失信行为而殃及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业界将2015年称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正式告别了“野蛮生长”时代(黄震、邓建鹏,2015)。科学监管与政策支持已成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抓手,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金融的发展方向,除了优化监管措施外,仍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作保障(曹东等,2014;王曙光等,2014)。现有的政策实施效果如何,能否满足互联网金融产业可持续创新发展的需要,政策征求意见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就是应倾听企业的声音,从企业需求的角度对前海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行科学评估。本文通过对前海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前海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政策需求进行了调研,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二、调查样本情况
研究样本的选取。本调查的研究对象为注册在前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类型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以及互联网理财(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在研究样本的选取过程中,考虑到了不同业务类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占比差异、调查的可行性、调查对象的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
本调查共发放问卷65份,回收62份,剔除关键信息错答或漏答的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59份。从被调查对象的样本统计结果来看,在所调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样本中,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最多,占47%,其次是从事互联网理财业务,占41%,再次是从事股权众筹和互联网支付业务的企业;所调查企业样本中,最大股东主要来自民营资本的占71%,58%的受访企业表示其最大股东为互联网企业,42%的为金融机构;绝大部分前海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86%的受访企业表示其经营地不在前海。
三、结果分析
1.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在前海进行注册的原因
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选择在前海进行注册,大部分受访企业认为前海具有金融机构集聚、政策优惠以及地理位置优越等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选择在前海进行注册的原因,在排第一的原因中,有35.6%的受访企业认为是金融机构集中促使他们选择前海作为注册地,32.2%的受访企业认为是税收政策优惠,17%的企业认为是看好前海优越的地理位置。
由于前海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并不在前海,但随着前海加快建设的进度,未来企业将会陆续入区经营,通过了解受访企业对目前公司经营地不足之处的评价,可以为前海完善合作区政策环境建设提供借鉴。通过调查发现,受访企业对目前经营地不足之处的评价方面,排名第一的因素中,有57.6%的受访企业认为是发展空间不足,近20%的企业认为房租较贵,也有13.6%的企业认为企业税负较重。企业关于“高管及人才引进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的回答也进一步验证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在排名第一的因素中,认为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影响人才引进的企业分别达37.3%和30.5%。这意味着,前海要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需要解决企业所关心的发展空间、房租以及企业税负问题。
2.受访企业对前海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的评价
受访企业对前海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的评价方面,52.5%的企业觉得“很难说”,表示“很满意”的仅占10.2%,25.4%的企业认为“比较满意”,11.9%的企业表示对前海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不满意。这意味着前海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以增强区域竞争上的比较优势。
3.受访企业对前海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的政策需求
(1)最希望前海出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政策
当问到“如果前海计划出台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您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时,33.9%的受访企业表示最关注有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政策,20.3%的企业非常关注数据开放、征信体系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15.3%的企业则关注跨境金融相关政策。
(2)对前海所在地区政府部门的建议或要求
在对前海所在地区政府部门的建议或要求中,23.7%的企业认为需要政府加大政策创新力度,20.3%的企业则希望政府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16.9%的企业希望加强与监管部门畅通的沟通机制。
(3)公司高管对享受政策优惠的需求
对于哪种形式的政策优惠最受公司高管欢迎,35.6%的受访企业表示希望对高管个人所得税直接减免或给予补贴,30.5%的认为对于公司高管获得的股权、期权奖励在计征所得税时给予优惠,也有27.1%的认为希望能有政府人才奖励资金的支持。
但是对于是否因高管个税优惠问题而考虑企业迁移或设立新企业,受访企业大多表现出了比较慎重的态度,33.9%的受访企业表示“很难说”,30.5%的企业表示要看城市的硬件条件和发展环境来做决策,20.3%的企业明确表示因迁址很复杂而不会考虑企业迁移或设立新企业。
(4)为更好地招聘人才,希望辖区政府部门提供哪些服务
为更好地招聘人才,对于希望辖区政府部门提供哪些服务的建议中,30.5%的受访企业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住房、教育、医疗、休闲等综合配套服务,25.4%的企业则希望给予相关人才补贴,20.3%的企业希望政府能提供搭建人才招聘平台等公共服务,希望提供落户指标和人才培训服务的分别占15.3%和6.8%。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前海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抽样调查,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政策需求,大致有以下发现,总结如下:
第一,在地理位置上,前海拥有毗邻香港、位居港澳与珠三角中轴的区位优势,在发展战略上,前海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创新试验区,加上叠加自贸区的政策,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的集聚,这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看好前海的主要因素。因此,前海既需要不断争取新的政策,更需要用好、用足已有的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吸引互联网金融机构入驻,并使得入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有业务发展,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
第二,由于前海的发展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未入区经营,加上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主要在国家,大部分企业认为前海在优化互联网金融政策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以增强区域竞争上的比较优势。因此,前海应加强新城建设的紧迫感,在硬件基础设施上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才能引导企业入区经营,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区内集聚效应。
第三,前海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对政策的需求上,对于数据开放、征信体系等公共服务政策以及跨境金融等有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政策非常关注。因此,前海应对影响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外部性”、“公共性”因素进行梳理,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资金的作用,支持区内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征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等金融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的“外部性”成本支出,并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运用好前海合作区的跨境金融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强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区域竞争优势,进而形成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新高地。
第四,互联网金融作为一新型金融业态,往往面临创新与规范的平衡,受访企业认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既需要政府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还希望政府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能加强企业与监管部门畅通的沟通机制。因此,前海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环境,发挥e站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公司等服务区内企业的载体,无缝对接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沟通渠道,在互联网金融“底线”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政策创新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第五,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需要有相应的人才政策的支持,在政策优惠方面,高层次人才希望能有个人所得税直接减免或给予补贴、股权、期权奖励在计征所得税时给予优惠、政府人才奖励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更好地招聘人才,希望政府能提供住房、教育、医疗、休闲等综合配套服务、给予相关人才补贴、搭建人才招聘平台等公共服务以及提供落户指标和人才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曹东,曹巍,吴俊龙.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博弈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
[2]黄震,邓建鹏.监管新政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走向[J].中国银行业,2015(8).
深圳前海:占地不能称王 第4篇
6月初的深圳前海,还是一片被推土机翻过的黄土,仅有的几条主干道尚未完全竣工。以中国著名企业家马云为代表的财团却要入驻这里,他们将投3000亿打造“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这个被号称为“特区”中的“特区”的地方,改革的信息接踵而来,继金改、税改试点后,土地改革拉开帷幕,前海先行先试进入全面提速阶段。随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2013-2015年)》(以下简称《要点》)的出台,企业在前海占地为王的如意算盘恐怕就要落空了。
政府“出招”:土改新政落地
“世界500强企业都挤破头想往前海钻。”当地一位官员如是对《小康》记者说。前海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将前海打造为珠三角的“曼哈顿”,是深圳市政府的梦想。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网、城市道路、水上交通和口岸建设,到2020年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把前海打造成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各种先行先试政策的出台,让无数的行业巨头期望落户前海。然而,区域面积只有15平方公里的前海,将如何高效使用有限的土地面积?这无疑是执政者面临的最大智慧考验。今年5月22日,深圳市市长许勤在常务会议上听取前海规划及前海土地改革专项试点方案汇报,许勤在会议上提出了几点建议并表示认可改革方案。两天后,《要点》正式发布,土地资本化管理、弹性年限出让成为本次改革的重点内容。
深圳土改实际上启动于一年前。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土地利用处处长陈军军介绍,前海土改在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框架下,建立前海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组织前海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具体实施由前海管理局牵头负责。此次土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高效、节约使用土地,防止企业炒作土地。为适应差异化用地需求,《要点》提出,前海土地批租制度改革,实行弹性年期制度,根据产业类型和项目建设情况,约定自用或出售比例,区分自用或出售两种情况,自用部分原则上10年内不得转让,出售部分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转让。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管理局将按照产业或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经产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产业项目,给予差别化的供地方式。同时也根据产业特点和拟引进项目情况,确定首段年期和分段年期安排,对土地进行分期出让,并分段计收地价。
弹性年期:降低拿地成本
土地出让弹性年限是此次前海土地改革的重点和焦点。“让外界最为关注的前海土地改革内容之一就是土地批租制度改革,前海管理局根据产业类型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弹性年期制度。”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郭万达对《小康》记者说,这项改革打破了我国土地出让一次性住宅70年和商业40年使用年限的界定,可以更有效地展现土地价值。
如何确定一块地的使用年限?郭万达分析说,作为一家要进驻前海的企业,所要购买的一块地究竟是买20年还是40年,企业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来确定。然而,涉及到具体地块的具体年限时,企业并不能单方面确定。“这需要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协商。”王锦侠说,根据前海的整体规划和企业项目的区分,由政府和企业商议,可实现双赢。
“从目前的招商情况来看,还是吸引了许多大企业。”郭万达认为,虽然不一定是前海土地改革的利好让众多企业到前海筑巢,但配合其他方面优惠政策,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还是有足够的吸引力。
6月5日,《小康》记者来到前海,到处是尘土飞扬,大部分基础设施仍在建设之中。在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的前海展厅外,来自内地的企业家张详正在实地考察,他有意来投资,但也有顾虑,“假如我的企业用地只有20年,那企业要用的办公楼由谁来建?是政府建设好出租给我还是自己建?如果是我自己建设,只有20年的使用期,我该投入多少去建办公楼?到期后产权怎么划分?”张详说,希望前海能尽快公布操作细则,“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老板希望自己的企业只有20年或更短的生命。如果20年后再续约,那时环境成熟了,所有的条件都不一样了,地价也相应上升,续约企业的成本会大大增加。”但张详也不否认,对于刚起步且资金紧张的企业来说,土地年限缩短,首期投入较小,降低拿地成本,有利于企业发展。
广东省社科院区域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也提出疑问,前海土地改革的弹性年限,既然可以缩短至20年,那能否延长至100年呢?否则改革并无创新之处。
遏制炒作:地产商如何“接招”?
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多家地产巨头都在瞄着前海,期望能在“特区”中分一杯羹。前海的土地升值空间巨大,但《要点》的出台令地产商不得不重新衡量进退。“前海土改政策可以有效遏制囤地炒地以及房地产过热现象。”郭万达表示,《要点》明确限制土地转让年限,也明确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15%~20%划入前海深港合作区产业发展基金,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炒作行为,也保证了政府在土地升值后的利益。
“前海土地改革另一亮点是将土地资源与地上资产捆绑起来,传统的住宅开发商较难适应。”前海的土地资源还将与资本进一步捆绑在一起,实现土地、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化综合管理。前海开发投资控股公司人士表示,将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调节机制,比如企业自用和出售的地块出让,经前海管理局批准方可转让,且转让方应将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上缴前海管理局。
早在两年前,前海便已明确四项税收优惠政策,“仅有15平方公里的前海,税收很大一部分让利给了企业,那如何保证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营?参与分红土地升值利益或许是资金重要来源之一。”郭万达说,管理局以土地资本化为重点,着力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同时政府希望控制地价的上涨幅度,保证入驻的各大企业都能在前海得到合理的配置。甚至规划在特定区域降低地价,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在前海14.9平方公里用地中,未出让用地即政府掌控用地为7.8平方公里,这部分未出让用地剔除水廊道、道路及振海路公共绿地后的净用地仅3.07平方公里。此前,由于历史原因,前海片区因为靠近港口,有约4.8平方公里的土地划拨给了招商局、中集集团和深圳国际三家企业,三者合计占据前海总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被称为前海区域内的“三大地主”。
而此时,一场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角力已进行多年。早在去年,便有传言称政府正在商议收回三大地主所拥有的4.8平方公里土地,而招商局下属的招商地产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招商净身出户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尽管前海管理局之前通过媒体表示“不存在三大地主之说”,但截至今年6月底,还并没有详细方案解释如何处置三大集团所拥有的4.8平方公里土地。王锦侠也明确告知记者,关于三大集团所有地块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企业协调处理,决定权不在前海。
事实上,前海正在努力避免前海开发地产化。目前,深圳市政府的立场是希望前海土地开发要与产业挂钩,所以更偏向产业方向,而房地产却不在鼓励产业内;同时,纯地产项目难以获得,开发商要想参与前海发展,必须寻找产业合作伙伴。
在前海整个区域策划以及土地使用方面,前海管理局扮演着规划、具体项目实施的工作,具体到土地问题则由国土局和深圳市政府负责。但不管三大集团所拥有的4.8平方公里土地最终如何处理,管理局都将参与分配土地升值所带来的红利。
(《小康》实习记者黎莉芩对本文亦有贡献)
(图说)
前海新区 “特区中的特区”、“深圳中环”、“双跳板”,如此众多意义深远的耀目光环集聚于一身,面积达15平方公里的填海而成的处女地令前海在中国经济新一轮变革中越发引人关注。
深圳前海规划方案 第5篇
一、王荣,政绩可以放在哪里呢?
二、王荣的最大好:前海中心■深圳土地枯竭,前海在福田后担当二中心■18平方公里:前海是深圳目前最大未开发的区域■前海规划方案:未达到深圳一哥的要求■前海中心将区别于福田中心区■入选方案简介
一、7号方案(第一名):前海水城
二、6号方案(第二名):前海国际创意滨海城市
三、8号方案(第三名):前海城岸■前海中心受益楼盘罗列
一、位于南头半岛:
1、招商·兰溪谷(2期、国际公寓)
2、中海·阳光玫瑰园
3、宝能·太古城
4、大南山·紫园
5、振业国际商务中心
二、位于宝中:
1、鸿荣源·熙龙湾
2、高发·第5大道
3、玉湖湾
4、恒丰·财富港正文:■新一哥政绩重战之地:前海中心
一、王荣,政绩可以放在哪里呢?王荣2009年6月12日正式从苏州市委书记接任深圳代市长,2010年中有升任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前海规划方案。2009年8月份,王荣到前海中心区调研,当年11月份,王荣更要求深业集团与招商局集团一起参与到前海中心区建设中来,就组建前海开发公司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思路。2010年6月23日,王荣又亲自率队调研前海。请你在看下文之前,先记住前海中心区这个名字。对于每一位领导人来说,政绩是最重要的价值评判和衡量。具体到城市市长一级,他们的政绩中,有形的、见效最快的主要体现在城市建设上,因此每任市长必然有自己关注的一个新片区。最早期的深圳市长们,将政绩体现放在罗湖建设上,到了前中期,就是深圳高新区,到了中期则开始提出福田中心区,到了中近期提出大学城建设,到了上一任市长则以申办大运会建设大运新城为政绩,到了当任的王荣,政绩可以放在哪里呢?
二、王荣市长的最大好:前海中心龙岗中心城、大运新城、大学城、宝中、龙中、南中这些片区都已经先后被各任市场作为体现政绩的场所而实践过了。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现在留给王市长体现有形政绩的场所其实只有两处,那就是最前面提到的龙华新城与前海中心区。而其中,前海中心区处于发展前期,属于全新片区,因此是新老大做政绩的最佳之所。房地内参判断,深圳的资金、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支持将在今年开始大规模地向前海中心区倾斜,并将在2013年也就是王荣掌管深圳的第四年达到高峰期。位于前海中心地域内的:
1、南头半岛的招商·兰溪谷(2期、国际公寓)、中海·阳光玫瑰园、宝能·太古城、大南山·紫园、振业国际商务中心;
2、位于宝中的鸿荣源·熙龙湾、高发·第5大道、玉湖湾、恒丰·财富港都有福了。■深圳土地枯竭,前海在福田后担当二中心3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深圳在全国率先进入城市发展的转型期。转型的直接诱因,是土地空间的严重短缺。根据2005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深圳陆地总面积195284万㎡。其中,农用地97060万㎡,占深圳总面积的49.70%,建设用地93864万㎡,占深圳总面积的48.07%,未利用地4360万㎡,占深圳总面积的2.23%。可以说,深圳正面临土地空间的短缺。为更好发挥优势,突出各区优势,深圳城市规划提出了“差异化”的空间发展策略,即在深圳划分为11个城市组团的基础上,通过组团的融合,逐渐演化为城市核心区(福田、罗湖、华侨城)、西部滨海区(宝安滨海区和除华侨城以外的南山)、中部地区(公明、光明、石岩、龙华、观澜)、东部地区(盐田及除大鹏半岛以外的龙岗其它地区)、东部滨海地区(大鹏半岛地区)等五个“差异化”的城市战略分区。正是“差异化”的空间发展战略下,深圳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深圳将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2个城市中心即福田中心和前海中心。福田中心包括福田中心区、罗湖中心区,主要发展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职能。前海中心,包括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主要发展区域功能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总部经济。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盐田中心,主要承担部分区域或城市分区范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地区性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它们都是城市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在强化福田中心深圳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心的建设,积极承接区域性高端服务业的转移,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前海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意义重大,在深圳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它既是体现高效率的一个试验田,在区域合作上也具有示范意义,同时,它还能全方位体现深港合作,是香港高端服务业向内地市场拓展的起点,发挥着深圳走向世界和香港辐射内地的“双跳板”作用。■18平方公里:前海是深圳目前最大未开发的区域前海地区位于珠江入海口的咽喉要地,伶仃洋东侧,蛇口半岛西部,依山面海,土地及自然资源条件十分优越。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前海地区将规划建设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围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网络、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高端服务业。前海是深圳目前最大未开发的区域,上世纪80年代,深圳一直把前海作为发展备用地。据房地内参资料,90年代深圳也曾研究过将其作为高科技园区或者经济适用房开发区,但最后都放弃。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深圳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今天,这块土地显得尤为珍贵。市规划国土委去年12月启动了前海地区规划国际咨询工作,咨询范围为裕安路、新湖路、湖滨西路、宝安大道、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及建设中的海堤岸线所围合的地区,总面积18.04平方公里。同时规划考虑周边辐射地区,包括蛇口半岛、后海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大铲港区、大铲岛、小铲岛和孖洲岛在内的陆域及海域范围等。咨询活动共收到来自国内外61家设计机构或联合体的报名材料。专家组通过审查筛选,确定西班牙胡安·布斯盖兹教授BLAU建筑城市景观事务所、荷兰OMA+中建国际+维思平+麦肯锡、美国James Corner Field Operations、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ve ARUp、日本日建设计、荷兰高柏伙伴规划园林建筑顾问公司+深圳市筑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丹麦BIG+Thornton Tomasetti、美国SWA Group等8家设计机构或联合体入围本次国际咨询。同时北京白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美国NO2 Architecture p.C两家设计机构自愿参加咨询活动。■前海规划方案:未达到深圳一哥的要求6月19日,深圳前海全球借脑日前诞生阶段性成果,前海地区概念性规划国际咨询评审会在规划大厦举行。专家组经过三天的踏勘和评议,来自美国的7号方案最终得第一名。题为“前海水城”的这一方案提出,引进五条线性滨水走廊,将前海地区建设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二十一世纪新水城,规划方案《深圳前海规划方案》。但房地内参得到的权威消息表明,深圳最高层对此方案并不是特别满意,后续优化工作将较为繁重,市规划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前海地区的发展要求,对获奖方案进行深化整合,形成一个科学而完善的最终方案。这或许是设计者的负担,但却是深圳的福音。前海地区交通便捷,这一地区地处深圳、广州、珠海、澳门、东莞、中山等城市一小时交通圈内,具备深圳最好的海陆空交通资源。规划中的深港机场快线从这里经过,并与三条轨道线接驳。该快线全长约40公里,20分钟车程。在这里,将可以直接办理登机手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圳机场、香港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此外,厦深铁路西沿线、机荷连接线、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以及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1#地铁和5#地铁、前海枢纽站都将在这会合。获得第一名的是美国James Corner Field Operations的7号方案,西班牙的BLAU建筑景观事务所(6号方案)获得第二名,荷兰大都会建筑事务所(OMA)与中国中建国际、中国香港的科进香港有限公司以及麦肯锡组成的联合体的8号方案获得了第三名。■前海中心将区别于福田中心区上世纪90年代福田中心区的功能规划设计过程,也是逐渐完善的,因此,前海地区的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也是正常的。在福田中心区的规划过程中,随着地区实施的阶段不一样和深度的不同,国际咨询的方式做了多轮,最后形成了现在的福田中心区。目前,新的前海中心区在国际咨询上是第一轮,它没有福田中心区刚开始规划时的一些优良条件,前海还是一个在基础设施方面没有完全完成的建成区,按照深圳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它将成为深圳的第二个城市中心区。前海中心区的职能与福田中心区不太一样,它将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围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网络、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高端服务业。前海的发展会有一个过程,但是,以珠三角在中国大的布局背景下,前海的发展历程将对中国的城市化发挥重大影响。本次前海地区概念规划国际咨询,目的是指在通过咨询活动向国内外征集最具创意的概念性空间设计方案,以国际性视野、前瞻性的发展理念确定前海地区的空间发展结构,打造高标准的滨海城市中心地区。同时规划考虑一定的可操作性,为下一步规划工作提供系统性、框架性的设计指引。■入选方案简介
一、7号方案(第一名):前海水城作为获得第一名的优胜者,7号方案为前海地区构想了一个充满活力的二十一世纪新城,这个新城密集紧凑,丰富多样,遵循可持续的原则,并环抱着这个城市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水。方案认为,前海地区的一大机遇就是将水融入城市,并用水来赋予鲜明的区域特征。这一特征不仅是一个经典的明信片式的的港口照片,而且是一个对于基地和港口内的水体进行净化和改良的大胆构想,注重采用生态创新技术,并同时创造出类型多样的滨水都市环境,遍布整个18平方公里待开发地区。前海地区的开发将凭借品质、个性和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经济模式和文化特质,为深圳跻身于悉尼、香港、温哥华等世界知名滨海城市的行列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该方案的设计者认为,基于这一设想,前海规划方案不应该落入常规开发的俗套,应重视空间环境多于景观环境,或是重视基础设施多于生态保护。反之,出色的城市规划应该提出纲领性的发展策略,整合上述各个城市组成系统,以创造出一个强劲的、适应性强的城市机制,使之不断地发展、变化和自我更新。7号方案的整体设计为实现这一整合提出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富于创意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利用并拓宽现状流经基地的河流和排水渠,引进五条线性滨水走廊,将大尺度的基地划分为一系列易于管理且特色鲜明的都市亚区(sub-district),并且将周边的城市地区与海岸区域连接起来。这些线性滨水走廊将创新的水利基础设施和独具特色的公共空间完美结合,即净化和改善水质,同时又增大了沿水的开发面积,创造了一系列公共开放空间,起到组织和构架前海的区域开发的重要作用。此外,每个开发亚区的城市机理在沿用典型的深圳街区尺寸基础之上,引进次一级的路网和公共空间走廊,将其进一步细致划分,以鼓励步行活动,避免超大街区造成的隔绝性,并且在各个亚区创造出一系列丰富多样的城市邻里单元。设计将会带来一个高密度、注重生态的城市环境,它提供了一个标志性的海岸线、多样的建筑形式和文化娱乐场所,以及一系列方便到达又别具匠心的公共活动空间。方案提出,各个亚区的商业活动都集中布置在各自的区域中心综合体附近,这些综合体将公交设施、大型公共活动与休闲设施以及类型广泛的商住综合开发整合于一体,为各个亚区提供了一个21世纪的新型都市场所。这些中心成为各个区域人口密度最高、活动最密集的部分,也成为反映区域活动特征的典型代表。此外,这些区域中心包含深圳前海车辆段用地,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和平南铁路都穿过基地,同时提供私用与公交相关的机动车路网。一个面积充裕、连续的公共活动平台覆盖在区域中心设施之上,面积从8万㎡到16万㎡不等。在这个公共活动平台之上,座落着标志性的、超级功能复合的中心建筑综合体。五个亚区的各类的活动和地产开发从区域中心向周边辐射,在前海内部将各个亚区连接起来,并延伸至深圳其他地区、香港以至珠三角地区。
二、6号方案(第二名):前海国际创意滨海城市方案提出九大设计策略:包括:
1、给前海湾赋予创造性的优美形式;
2、前海将成为珠三角地区的重要节点;
3、独一无二的亚洲城市港湾;
4、充满活力的中心区和强有力的滨海空间;
5、前海作为深圳“高密度景观城市”的重新诠释;
6、设计结合自然,创建绿色手指;
7、城市规划平面;
8、规划一个清晰的格网系统;
9、规划策略是一个“开放系统”,由此来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不断变化的实体。方案认为前海地区的城市构想是要定义前海城市发展的支持系统,它由一系列要素组成,基于这个系统前海可以顺利发展,并称之为“基于现实的乌托邦”:用开放的胸怀,和理性而非诗意的态度来寻找乌托邦式的城市雄心。在“自然绿色手指”之间的三个片区里,城市形态被理解为一个优化的平台,开发强度的要求是固定的,在同一的强度下,片区的形态可以发生变化。通过单元形态构建的相关模型研究,形成3个具有不同密度的城市片区:中心区、高密度市区和港口园区。其共同点是其中的广场和街道被很好地定义为开放空间,以保证都市生活的质量。项目在各区布置了关键项目,这些节点的开发强度较大、周期短,同时对整个地区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持作用。它们需要在建筑设计方面非常出色。城市格网的组织形式使它们在未来的运行中可以被修改和改变,同时摆脱树状结构带来的交通拥挤和堵塞。
三、8号方案(第三名):前海城岸在面对前海复杂的现状条件时,该方案并非试图在新的发展中抑制隔绝这些使用,而是考虑他们形成新的城市身份特征的潜力。“分层”和“环带”是方案提出的核心策略,方案通过水平方向的条带带来差异性和多样性,环带提供凝聚力和连接性。分层:基地被组织成一系列东西走向的平行分层,形成一系列在建筑类型、密度和景观上不同的并置空间,试图避免任何单一特定城市结构的集中。在此框架下,前海各功能内容相互紧密编排,创造出丰富多样的组合,找到自己最恰当的位置并在整体中保持和谐。环带:以一个直径3.4公里的环带界定前海,该环包括快速路、空中列车和绿化带三层,将几条主要的快速路进行重新导向,以保证中心的连贯性,并包含一个广阔而连续的公园。基地内现有的情境将被策略性地利用,以进一步连接层次。新的轨迹被同时引入,纵向尽可能有效地贯穿分层,有效地连接条带。在此基础上,方案构建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框架,为前海的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灵活性。■前海中心受益楼盘罗列
一、位于南头半岛的:
1、招商·兰溪谷(2期、国际公寓):西依大南山、东眺深圳湾,地处深圳蛇口传统的豪宅片区,紧邻发展中的海上世界金融区,山海相伴,繁华与宁静、世俗与生态同时相随,同时,还是享有锦园公园和大南山郊野公园的双公园物业。
2、中海·阳光玫瑰园:紧邻深圳名校深大附中,拥有青青世界、月亮湾公园、大南山郊野公园、前海湾海景等稀缺的自然景观资源。项目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随着地铁1号延长线和5号线的开通,片区交通的便利性会得到极大提升。
3、宝能·太古城:由17栋高层住宅、10万平米SHOppINGMALL为主体构成,占地66112.37㎡、总建筑面积43万平米,是深圳湾口岸片区内,占地亚军、建面冠军,是片区唯一综合体、片区内唯一地铁连体物业、唯一的双站口物业、深圳唯一拥有立体连廊的项目。
4、大南山·紫园:位于南山沿山路29号青青世界旁、由21栋别墅组成,周边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有大南山郊野公园、月亮湾公园、青青世界等生态公园环绕,为环大南山的纯别墅、特区内唯一的新纯墅区、唯一的前海核心别墅,是深圳罕见的“公园物业+山景物业+地铁物业+别墅物业”的别墅项目。
5、振业国际商务中心:北临前海公园、中山公园;西侧可观前海海景;东南可远眺南山区城市景观;近处俯瞰星海名城内28米宽大绿洲,视野开阔,景观资源优越,为片区内首座甲级写字楼,建筑高度为130米是前海中心新高度。
二、位于宝中的:
1、鸿荣源·熙龙湾:东临深圳实验学校,南接规划中的小学,西邻宝安中心区规划中的景观轴,北连规划中的商业中心区,其中包括鸿荣源地产的大型购物公园。本项目扼守着珠江入海口的东岸最关键位置,在宝安中心区是一线海景物业中的第一大盘,项目南侧、西侧有山、海、公园、岛屿等永久性景观资源。
2、高发·第5大道:项目位于创业一路、裕安路、兴华路、罗田路围合处的地块,是宝中最后的纯大户高层豪宅、2010最大的纯大户供应,涵盖了两个别墅项目、高层豪宅、中户型等产品,是整个宝中区域内,面积最大、居住人口最多、档次最高、覆盖产品线最全人居板块,同时是深圳唯一紧邻大型体育中心的纯大户新盘。
3、玉湖湾:项目位于宝安西乡碧海中心区西北部,银田路与兴业路的交汇处,南靠规划中的滨海大道,西面为碧海湾公园、碧海高尔夫球场,东面为西乡体育中心、中小学、酒店及商业区。是深圳唯一同时具备“一线GOLF+一线海景+超高赠送+500米地铁圈+纯中户+多级道路的网中央+不高于2.5的豪宅级容积率+3万平米以上集中大型园林+位于中心区地段”的项目。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第6篇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境外商标注册 马德里体系
2000 欧盟、非知
10000 单一国家(不含港澳台)
5000 台湾、澳门
3000 香港
1000 国内发明专利 实审阶段
2000(已做费减510)授权
2000(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3000)首件专利授权
增加3000
境外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 美国、欧盟、日本
4万 其他地区
2万 PCT 企业
1万 个人
300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未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600 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900
知识产权贯标
20万 市专利奖
30万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万
资助对象:
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拥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3.在深圳市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福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授权专利(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
5000 实用新型专利
2000
境外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美国、欧洲、日本
3万 其他国家或地区
2万
PCT专利 企业
5000 个人
3000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万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10万
资助对象:
1、在福田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福田区户籍的居民;
3、无福田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福田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福田居住证的居民。
南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含港澳台)6000
境外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美国、欧盟、日本
3万 其他国家或地区
2万 PCT 企、事业单位
4000 个人
1000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2000
版权、著作权登记
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中国驰名商标
5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15万 广东省名牌产品
30万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20万
资助对象:
1、在南山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南山区户籍的居民;
3、无南山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南山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南山居住证的居民。
罗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授权专利(含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
1万 实用新型专利
3000 外观设计专利
2000
境外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 美国、欧盟、日本 3万 其他国家或地区
2万 PCT 国际阶段
1万 国家阶段并授权
1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00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万 市专利奖
30万 中国驰名商标 3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20万
资助对象:
1、在罗湖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罗湖区户籍的居民;
3、无罗湖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罗湖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罗湖居住证的居民。
龙华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境外商标注册 马德里体系
1000/国 欧盟、非知
5000 单一国家
2500 台湾、澳门
1500 香港
500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含港澳台)未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2000(费用减缓,并低于资助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50%的资助。)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2500(费用减缓,并低于资助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50%的资助。)
境外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美国、欧盟、日本
2.5万 其他国家或地区
1.5万
PCT 单位
5000 个人
300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未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300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30万 区专利奖
20万 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50万 中国驰名商标
10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50万 广东省名牌产品
50万
资助对象:
1、在龙华新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龙华新区户籍的居民;
3、无龙华新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龙华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龙华居住证的居民。
宝安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境外商标 马德里体系
1000/国 欧盟、非知
5000 单一国家(不含港澳台)2500 台湾、澳门
1500 香港
1000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包含港澳台地区)未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3000 委托深圳代理机构
3500
境外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美国、欧盟、日本
2.5万 其他国家或地区
1.5万
PCT 单位
5000 个人
300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00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20万 区专利奖
10万 中国驰名商标
100万 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30万 广东省名牌产品
30万
资助对象:
1、在宝安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宝安户籍的居民;
3、无宝安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宝安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宝安居住证的居民。
龙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授权专利(包含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
5000 实用新型专利
2000 境外授权专利(外观专利除外)授权专利
2万 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额外增加1万/国 国内植物新品种(包含港澳台地区)3万 国外植物新品种
5万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10万 中国驰名商标
5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20万 资助对象: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
3、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盐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专利 发明专利 实审阶段
4000 授权
4000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000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
1000
境外授权专利
2万(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对其额外资助1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00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0万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10万 中国驰名商标
2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10万 广东省名牌产品
10万
资助对象:
1、在盐田区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盐田区户籍的居民;
3、无盐田户籍,但工作单位在盐田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盐田居住证的居民。
坪山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专利 发明专利 实审阶段
2000 授权 国内
2000 港澳台
4000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
1000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
500 境外专利
授权
2万 PCT途径 增加1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00 中国驰名商标
3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30万 广东省名牌产品
30万
资助对象:
1、在坪山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具有坪山新区户籍的自然人;
3、无坪山新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坪山且领取了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坪山居住证的居民。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000 对持续有效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 2000 PCT专利
5000 中国驰名商标
50万 广东省著名商标
20万 深圳知名品牌
10万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30万 市专利奖
30万 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0万 资助对象:
1、在光明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具有光明新区户籍的自然人;
3、无光明新区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光明且领取了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坪山居住证的居民。大鹏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10万 资助对象:在大鹏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经信委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单位:元/件)境外商标
商标注册费用的50%,最高1.5万 境外专利
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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