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精选7篇)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第1篇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作者:东莞办 文章来源:驻穗机构报送信息 点击数:976 更新时间:2009-8-7 17:52:18
按:目前,吸引更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总部入驻,发展总部经济特别是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的重要发展目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在这一方面已先行一步,取得了重大进展。基于此,我办与东莞市委办公室信息科联合组织收集了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该系列综合信息在东莞市委办公室《工作交流》上全文刊发。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副市长顾春芳等市领导做了批示,并转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阅办。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上海利用外资增长态势良好,总部经济不断扩大,至2009年3月,在上海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38个,外商在上海累计设立总部经济机构676家,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24家,投资性公司178家,研发中心274家。另外,有8家中央大企业总部,100多家中央大企业地区总部、重要生产基地或营运部门,24家“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总部,上海的总部企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超过30%,发展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取得了重大进展。
早在2002年,上海就出台了《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鼓励境外有实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并对公司的规模和中国境内投资额做了相应的条件限制;2003年,上海市政府又首次将“降低综合商务成本”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增强上海在吸引企业总部的区位竞争优势;2007年,上海总部经济促进中心发布了首张总部经济地图,“圈定”了16家将予以重点扶持的“总部经济”基地。主要有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淮海路总部楼宇区、徐家汇总部楼宇区、南京西路跨国公司总部、张江高科技园区、宝山区的钢铁总部基地、松江区的大业领地—企业总部花园等,勾画出上海“花开四处”的“总部经济”战略。其中,陆家嘴—淮海路/南京路/静安寺—徐家汇—虹桥,这条总部经济的“黄金走廊”积聚了全市70%的总部经济能量,产生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至少占全上海服务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而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创造的GDP已占浦东新区GDP总量的1/3。
2009年,上海继续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全面落实2008年出台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该规定旨在“降低准入门槛、弱化审批程序、优化运营环境”,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努力降低商务成本、加大人才储备力度,突破现有户籍政策、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上海提出力争5年内使各种总部企业超过3000家,进一步拉长总部经济地带。
一、明确定位,重点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经济。上海因其特定的经济位置的作用,决定可以积极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上海设立。20世纪80年代后,特别是在1990年,浦东开发区开放后,上海定位于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总部经济迅速发展。2003年后,上海市主要吸引三类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研发中心,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基本形成了由城市CBD地区、高新技术园区、近郊生产性服务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新型创意产业园为基本构成的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网络。目前的重点转向吸引两类总部,一是跨国公司营运总部,二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总部,同时鼓励已落户的地区总部申请国家性总部。
二、统筹规划,创造良好的综合环境。近年来,上海注意从依靠优惠政策逐渐向发挥综合环境优势来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上海的综合环境优势是其它城市不可比拟的,比如,产业结构均衡、门类配套齐全;拥有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3大金融市场)等;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良好的社会安全稳定体系;国际化程度颇具规模;信息化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拥有一批高端人才等。这些都为上海发展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上海不但重视改善硬环境,也高度重视改善软环境,特别是狠抓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建设, 比如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使更多的跨国公司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上海;目前正加大力度,狠抓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
三、专门机构,助推总部经济发展。2006年4月,上海市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上海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承担促进上海总部经济发展的职能,为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总部经济提供了一个综合性平台。随着更多企业总部入驻上海,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中介机构,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日益显现。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
1.提供决策建议。总部经济促进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负责上海市总部经济相关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区政府制定总部经济促进政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为上海市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和政策提供决策支持。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提供的可行性建议将为上海市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和总部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组织总部招商。促进中心将积极支持各区县招商工作,按照上海市重点扶持的16家总部经济基地布局地图,配合上海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积极吸引中央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上海市招商体系总体发展更加完整,尤其对产业带动作用强和影响力大的企业总部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总部的聚集度和辐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3.协调总部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以服务企业总部为抓手,促进政府、园区和总部企业交流沟通,协调解决企业总部发展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推进企业总部楼宇及园区开发,为符合条件的基地授牌,据此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刺激不同的企业总部不断向更高层级提出申请,促进总部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三是权威发布总部经济发展信息、总部园区政策及服务,保证企业总部基地获得及时、可靠的重要信息资源,为企业总部的正常运行提供便利条件。
四、政策到位,出台各项优惠措施。上海在2002年出台的《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为上海吸引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发挥了突出作用。2008年7月,上海重新修订出台了《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这个规定与2002年的规定相比有4个特点:
1.放宽准入,弱化审批。新规定将原来的“在中国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改为1000万美元,以符合服务业跨国公司的需要,对于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门槛”大大降低;新规定弱化审批环节,改原有的审批制为认定制,一经认定即向地区总部颁发认定证书。同时将原来30天的审查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向商务部进行备案以及地区总部必须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的要求。
2.突出导向,拓展功能。新规定允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从事的经营活动和所承担的功能更加丰富。除保留旧规定中地区总部在“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以及员工培训与管理”方面的业务范围,新规定新增地区总部可以从事“国内分销及进出口、货物分拨等物流运作和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另外,新规定在地区总部的资金管理的规定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境外放款等试点业务。投资性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可以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集中财务管理服务。”
3.优化环境,提供便利。新规定吸收了近年来各部门出台的新政策,特别是部分在上海先行先试的政策,如浦东外汇9条政策等,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人才引进、资金管理、物流运作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如方便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国内优秀人才,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4.降低成本,奖励升级。新规定新增了“资助与奖励”的条款,用财政资助和奖励替代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新注册及新迁入的以投资性公司形式设立地区总部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自注册或迁入本市的起,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开办资助资金;对国家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年营业额首次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性公司,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首次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另外,上海新增了对跨国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境外放款等试点业务。这些大胆创新的举措,进一步扩大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范围,有效缓解了人民币资本项目管制问题,有利于提升这些总部的功能,实现资金在各子公司之间的自主流动。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第2篇
摘要:从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构建生产组织体系和循环生产技术体系等八个方面,概括总结了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并通过对我国现实情况的分析得出相应的启示,对加快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经验,启示
1990年代以来,德国、日本、美国、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都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并积累了很多经验。因此,认真总结和借鉴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少走弯路,减少损失,降低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德国走在世界的前列。1972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废弃物处理法》,但当时仅强调废物排放后的末端处理。1986年的修正案将其改称为《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从“怎样处理废弃物”发展到“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在此基础上,1991年颁布了《包装条例》,规定了包装物再循环利用的目标。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通过立法规范生产厂家废物回收的责任。1996年又制定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循环经济的高度,并建立了系统配套的法律体系。
日本自1991年起,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包括《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废弃物处理法》、《特种家用电器循环法》等。2000年12月又出台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作为推动循环型社会发展的基本框架。目前,日本已经成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
美国在1976年通过了《资源保护回收法》,1990年制定了《污染预防法》,后又经过多次修改,但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不过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俄勒冈、新泽西、罗德岛等州先后制定促进资源再生循环法规以来,现在已经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法规,如加州于1989年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在2000年以前,50%的废弃物要通过资源削减和再循环的方式进行处理。威斯康星州规定,塑料容器必须使用10%-25%再生材料等。
党的十一后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颁布了多部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很不完善和系统,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制定《废物处置法》和(资源促进利用法》,修改现行的综合法。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配套的《资源利用促进法》等。二是制定有关各种特定物质循环利用的专项法规,目前的重点应放在报废汽车、建筑材料、废旧家电的循环利用立法上,通过立法规范生产厂家废物回收的责任、废物拆解利用应遵循的制度等。三是在循环经济发展的条件成熟时,借鉴日本立法经验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
二、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1.生产资源节约政策。(1)征收新材料税。美国许多州对超过循环经济立法规定新材料使用标准的企业,通过征收新材料税的方法限制其对新原材料的使用。(2)征收填埋和焚烧税。美国对公司和企业征收垃圾填埋和焚烧税,从而限制和减少了企业对原材料的投入和使用。(3)征收生态税。目前德国已经开始征收生态税,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都要收取生态税。(4)减免税收。法国通过实行这一政策,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型设备和利用太阳能及使用电能清洁汽车。
2.消费领域管理政策。(1)垃圾处理费预交制,美国的一些州和欧洲一些国家对饮料瓶的处理采取了这一政策,按垃圾数量收费,目前美国的200多个城市实行这一政策。(2)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日本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实行了这一政策。(3)收取污水治理费,德国居民水费中含有污水治理费,同时,市、镇政府必须向州政府交纳污水治理费。
3.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政策。(1)税收优惠政策。美国的亚利桑那州从1999年开始对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限内,除了普遍退税外,还按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2)实行押盔制”。欧盟成员国对有害环境的产品实行严格的“押金制”;促进废物的回收。
目前我国虽然在生态环境的治理方面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有些政策与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已经不相适应,并且存在着某些政策的明显缺位。因此,应抓紧进行循环经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政策创新。一是要加紧制定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鼓励和限制政策,促使企业向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二是制定消费领域环境保护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可持续消费,促进社会生产的良性循环,三是调整和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政策,对原先制定的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清理和调整,加强政策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并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政策的实施力度。
三、注重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
1.日本的废旧物品回收情报服务机构。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日本大阪有关部门专门建立了废旧物品回收情报服务机构。该机构出版的《大阪资源信息循环月刊》,定期发布各类废旧物品方面的信息。同时,该机构还定期组织废旧物品调剂交易会,通过及时沟通信息、调剂商品余缺,推动垃圾减量运动的发展和消费的节约。
2.加拿大的社区服务组织。蒙特利尔市政府定期与社区服务组织签订环境维护与废弃物回收合同,由该组织动员社区群众和志愿者担任区域内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3.英国的环保团体。英国环保团体在推进循环经济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组织是环境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其职责是对国家制定的环境法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并帮助当地政府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贯穿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项目当中去。同时,监督企业以更加积极自觉的态度保护环境。
目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专门的中介服务组织机构还很少。同时,社区服务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也没得到很好的利用和发挥。因此,一是要加快建立国家和地方性的专门的情报服务机构,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并为政府制定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二是各地方政府要通过各种方式发挥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使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通过该组织得到贯彻和落实;三是积极支持现有的环保团体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环保团体还主要局限于北京,而且这些团体在组织资金、人才方面还十分欠缺,使环保团体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因而应从政策上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其发展。
四、增强公众循环经济的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1.通过舆论传媒和教育方式增强公众循环经济的意识。例如,日本大阪市经常结合城市美化宣传活动,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集活动,普及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的知识,增强广大市民的循环经济意识;英国的环保团体也通过各种方式来普及环保知识,促进环境信息的交流,倡导有益的消费方式。
2.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一是法律赋予公众环境权(包括环境知情权、参与环境事物决策权和环境诉讼参与权),通过法律方式,使公众能够行使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环境行为的监督,二是公众参与环境评价,例如,英国环境影响评估项目中规定必须有公众参与,这是政策制定过程不可缺少的步骤,三是实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自愿性协议,这是目前英美等国家正在实行的一种新兴的环境管理模式,其特点在于企业直接参与国家环境制度的制定,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在环境管理中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公众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特别是在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赋予公众环境权,尽管某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环境权的某些内容,但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很难加以实施。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公民的环境权应当得到法律的正式确认,给公民参与环境事物更加广阔的空间,二是环境评价中要强调公众参与和执行的力度,我国2003年9月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使公众参与的机制得到加强,但是要真正产生实际效果,还要通过加强执行的力度,使其逐步得以落实:三是尝试实行有企业参与的环境制度制定方式,增强企业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减少企业因被动遵循环境规制而带来的成本提高和竞争力下降;四是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参与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建不同层次的生产组织体系
从各国的实践看,循环经济生产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和三种典型模式。(1)单个企业的循环经济——杜邦化学公司模式。这是循环经济在微观层次的实现方式。(2)面向产业生态链的循环经济——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在具有产业生态链的相关产业部门间进行物料循环,这是循环经济在中观层次和范围上的实现方式。(3)基于社会再生产层面上的循环经济——德国双元回收系统模式。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循环经济在宏观层次和范围上的实现方式。
近年来我国在企业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但目前我国还没大范围推广循环经济,因此,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生产组织体系。一是要大力发展生态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工业企业必须在产品设计、工艺采用、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积极建设生态工业园。要在不同城市和不同工业行业部门,大力推广“绿色制造模式”形成各种形式的生态工业园。在生态工业园区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生态工业链中的横心资源的稳定性与核心产业的发展前景。在生态工业园的建设上,要注意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及行业间的产业链和产品链,应在各产业间建立起多通道的产业连接,并形成互动关系。三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构建社会化的再生利用系统,推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的建立。
六、建立循环生产技术体系,为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
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些国家还积极建立循环生产技术体系。例如,美国于1995年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目的是鼓励支持那些循环生产技术的创新者。2003年美国又正式提出了将制氢、CO2回收和填埋耦合集成的新计划,预计在未来10年内投入10亿美元完成。日本政府于1993年提出旨在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阳光计划”涉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化石燃料高度利用技术、能源输送和储备技术、速效性革新性能源技术等研究。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对采取革新性的清洁生产或控制技术的企业,其投资设备按1年期折旧(其他投资的设备折旧期通常为10年)。
目前,我国高新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不断发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技术条件。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将循环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放到重要的地位,虽然循环生产技术的各种要素并不缺乏,但由于没有进行自觉的开发和组合,一定程度上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技术上的制约.因此,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要加强循环生产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等,对重大技术项目要组织国家级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并从资金和人才上予以支持;二是对技术开发和创新者实行奖励政策,以提高科研技术人员不断进行知识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加快建立循环生产技术体系,包括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安全化无害化处理技术、资源替代技术、资源恢复技术、资源耗用减量化技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都要参与循环生产技术体系的构建,形成全面完整的循环生产技术体系,四是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七、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这是世界一些发达国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例如,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初着手进行的工业结构调整,其调整目标就是将核心产业转向以低能耗、高效益的技术尖端行业。到70年代后半期,日本的电子工业逐渐占据主要位置。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也通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单位GDP能耗 1981年与1973年相比,英国和德国下降了37.5%左右,美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四国都下降了20%以上。
我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二产业产值比重高达49%,而且工业行业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工业产值不足20%,但能源消耗却超过工业用能总量的60%。因此,必须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是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提高环保效益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为重点,加快纺织、冶金、石化、机电以及能源、原材料、交通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的设计和制造水平,二是坚决淘汰技术落后和超过市场容量的过剩生产Q8力,关停技术水平低、耗能高、生产工艺落后、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三是加快发展资源消耗低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建项目要尽可能提高技术起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并按照合理的经济规模组织建设。
八、建立资源环境核算体系,使循环经济有序发展
目前,在发达国家中,加拿大的资源环境核算体系相对比较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1)环境资产核算,(2)每两年进行一次环境调查,(3)基础环境统计调查,(4)社会经济和环境空间分析项目(即地理信息系统一GIS)。对环境资产的核算工作,目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然资本存量核算(包括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以及木材、土地笋),(2)原材料以及能源流量账户,主要反映自然资产的耗减和降级,(3)环境保护核算,即保护自然资产的投资的核算。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第3篇
1 京沪经济发展比照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京、沪两地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调结构转方式的艰巨任务,虽然在战略定位、发展环境、发展阶段等方面均取得斐然成绩,但还是存在细节性的差距。
1.1 战略定位
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注重发展“高精尖”经济——高级、精密、尖端。反观,上海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城市,重在打造“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可见,北京重在提高全球配置资源能力,逐步增强自身的国际影响力,而上海重在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热点,不断挖掘经济增长新动力。
1.2 发展环境
投资方面,京沪近年来投资环境日益改善,吸引外资不断涌入,2015年北京实际利用外商投资130亿美元而上海实际吸收外资184.59亿美元。产业方面,北京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上海重在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精品钢材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六大重点行业。创新方面,北京力推为企业营造技术、组织、管理、标准和商业模式等多维创新环境;上海积极营造创新体系建设环境,形成共建研发机构、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多种模式。整体而言,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与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2015年《GN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结果均显示,上海排名高于北京。
1.3 发展阶段
2008—2015年,北京人均GDP由0.91万美元增加到1.71万美元,而上海由1.04万美元增加到1.65万美元。据世界银行2014年收入分组标准,京沪均迈入高收入发展阶段。2015年,北京三次产业比由2008年的1.1:25.7:73.2变为0.6:19.6:79.8,而上海由0.8:45.5:53.7变为0.4:31.8:67.8;京沪城市化率均达到85%以上;京沪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均在10%以下。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钱纳里与赛尔奎经济发展阶段划分标准,京沪同处于后工业化阶段。可见,虽然同处于高收入发展及后工业化阶段,但无论是人均GDP还是城市化率,上海与北京都存在差异,且京沪的产业发展特别是二、三产有所差异。
2 上海经济发展经验剖析
针对经济发展困境,上海及时捕捉经济发展战略机遇,紧扣战略指向不偏离,积极采取有关出口、投资、制度、产业等有效措施,多维举措促进上海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反观,北京也存在类似于上海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2.1 突破出口投资困境,适时启动经济增长新引擎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上海经济逐步从2007年15.2%的高速增长向2015年6.9%的中速增长过渡,尽管2010年出现小幅上升达到9.9%,但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源于上海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的投资与出口拉动效应减弱。2008—2015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连续七年低于10%,而2010年与2011年该数据更是低至0.8%、0.3%;出口额增速由2007年的26.7%变为2015年的5.3%,其中2009年更是下降到16.2%,如下图所示。可见,上海投资与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
对此,上海积极转变经济增长“三驾马车”思维。一是转变投资发展思路。2011年,在《上海市“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固定资产投资从预期指标中剔除,提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基本思路,加快向创新经济转变;上海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新36条”和《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优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投资发展环境;2012年,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商务委印发的《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上海市在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中要突出“五个更加注重”与“八项重点任务”。二是加大R&D支出力度。上海R&D支出占GDP比重由2007年的2.46%直线上升到2015年的3.7%,共上升1.24个百分点。三是打造服务业为主引资结构。上海自2007年后在引进外资上逐步加大服务业的比重,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占比由2006年的60%提升到2015年的86.3%。四是创新扩大内需发展机制。2008年12月,上海专门出台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八项措施;2012年,上海把体验式消费列为“扩内需”“促消费”重要内容。
反观,北京也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经济增长也逐步从2007年的14.5%高速增长向2015年的6.9%的中速增长过渡,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2007年的17.6%变为2015年的5.7%,出口额增速由2007年的28.9%变为2015年的12.3%,如下图所示。可见,北京经济增长对投资与出口依赖度也在降低,亟须转变经济增长引擎。
资料来源:数据来源于京沪两地2007—20 15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2 精准把握发展动态,积极寻找制度改革突破口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在经济下行大趋势下,上海原有的一些经济制度及相关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上海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条件,紧抓世博会、自贸区建设的战略发展机遇,大胆实施新一轮先行先试,破除经济增长阻力,探索出新时期改革开放新路径。
首先,以全面服务世博会为改革契机,多维举措健全经济增长制度体系。紧抓世博会机遇,上海2009年陆续出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措施:发布首部《上海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确立以市长质量奖为标杆、以质量金奖为基础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完成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等建设;基于2008年发布22项服务企业措施,再推出12条帮扶举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调整47项,提高了审批效率;制定出台《车用汽柴油》等13项节能地方标准,并启动节能环保标准化试点工作等。
其次,以自贸区建设为改革机遇,开启制度创新与改革新阶段。基于浦东四家海关特殊监管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于2013年成立自由贸易园区,陆续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制度文件,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不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促进上海经济在新探索中持续发展。
反观,北京正处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关键阶段,面临举办2022年冬奥会盛会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战略区域提质增效的重大发展机遇,也亟须挖掘制度潜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2.3 注重产业衔接融合,构建新兴服务型产业体系
随着高新技术超加速发展,上海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0.8:45.5:53.7变为2015年的0.4:31.8:67.8,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但为保障制造业可持续发展,上海优化产业结构并不放弃一、二产业,而是加速产业间衔接融合,尤其注重营造二、三产业共同发展格局。
上海重点从自主创新、结构优化、效益提升三方面突破制造业对外依存度较高、制造技术基础及创新能力薄弱和重工业企业抗风险较差等发展困境,实现传统制造业与智能制造之间有效衔接;聚焦重点领域、通过产业关联实现重点服务行业之间的功能耦合,提高传统服务业技术含量,实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与保持传统服务业优势之间有效衔接,加速转型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仓储、邮电、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航运、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新兴服务业;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有力地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变“资源依赖”为“创新要素引领”,促进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生态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反观,北京三次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1.1:25.7:73.2变为2015年的0.6:19.6:79.8,凸显典型服务型经济特征,更需保障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加速产业特别是二、三产之间的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产业间相互促进衔接作用,以新兴服务型产业体系支撑经济发展。
3 加速北京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基于上海经济发展经验,北京正处于工业化向发达经济迈进的关键期,亟须挖掘经济发展潜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培育共享经济商业环境;优化产业内部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增强改革动力韧劲,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全方位打好经济提质增效“组合拳”。
3.1 挖掘经济发展潜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基于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拉动效应弱化,北京应把创新作为发展基点,积极发挥首都科研院所众多,高等院校集中所带来的科技资源优势,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创新资源整合,优化创新资源空间布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高端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力度,实施以企业为主体、重大项目为牵引的发展战术,促进自主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的创新型企业,大幅提高首都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性。
3.2 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培育共享经济商业环境
随着北京经济加速发展,加上全球资源状况日益紧张,北京凸显资源“瓶颈”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应活跃经济思维,营造良好的商业气氛,大胆创新“分享经济”商业模式,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通过建立弹性连接的机制体制,整合北京及其周边经济闲置资源,进一步优化区域分工,完善经济利益各方的合作体系,全方位构建经济资源的弹性供应网络,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商品运营成本,促使“分享经济”商业模式切实增强北京核心竞争能力,助力北京经济增长。
3.3 优化产业内部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依据资源禀赋与自身发展特色,北京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产业内部结构的基础上,尤其需要警惕产业“空心化”,在保障适度规模的工业的同时,促进工业体系的全面均衡发展和多点支撑,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引领经济发展能力。为此,北京应紧抓新产业革命机遇,有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不断拓展传统优势产业服务化发展形态,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强有力提高工业智能制造水平,大力促进具有服务型制造业特征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快速发展,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层次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与服务业制造化步伐,全面促进北京经济超加速发展。
3.4 增强改革动力韧劲,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北京应紧跟我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大趋势,推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精确定位国际市场,健全对外开放新体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与合作管理机制体制,积极创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化贸易结构,加快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大力推动高端装备出口,健全售后保养维修等服务体系,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全方位提高北京经济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北京经济快速增长注入新动力。
总而言之,经济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北京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深度思考如何把握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制定好可持续健康发展战略、破解经济发展困境、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首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摘要:北京与上海分别作为我国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是国内经济发展最受关注的两大城市,而二者在战略定位、发展环境以及发展阶段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对此,文章重点剖析了上海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在出口、投资、制度、产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其应对措施,并基于上海经验对北京应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创新,共享经济,改革
参考文献
[1]黄珊燕.基于灰色系统的四川省区域协调发展分析[J].中国市场,2011(18).
上海应错位发展总部经济 第4篇
而进驻这些商务楼的,多半是将其总部设在上海的世界级著名企业。
总部经济别具活力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2008年底时曾有统计:外商在上海累计设立总部机构676家,已成为除香港特区外我国吸引外资“总部经济”项目最多的省份。进入2009年,虽然时逢全球性金融危机,但入驻上海的跨国企业集团总部仍在增多——今年2月,全球500强、国际最大的电机集团企业美国雷勃电气公司地区总部敲定在徐汇区落户。尤值一提的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徐汇区跨国公司总部不仅无一“跳槽”,且又新增了美德维实伟克、日本富士电机等4家地区总部和一家投资性公司(佛吉亚)。
与此同时,上海“总部经济”的含金量也在明显提升之中:入驻企业正由生产型总部,向投资型、管理型、研发型总部转化,如英特尔公司渠道产品事业部全球总部、ABB公司机器人事业部全球总部和美国霍尼韦尔公司电子材料部全球总部等。
面对“总部经济”如此高速的发展,上海各区纷纷增加优质办公场所的供应量,从硬件上改善“总部经济”投资环境。在浦东,金桥OfficePark2将兴建通用汽车中国园区,届时通用汽车将把亚太区总部、中国总部等办公地点整合至此,与此同时,计划投资2.5亿美元的通用汽车前瞻技术科研中心也将落户于该园区。与此同时,其他各区也不甘落后,黄浦、卢湾、静安等土地资源稀缺的“总部经济”发达地区,纷纷着手对现有资源加以优化组合:黄浦区加快外滩老大楼置换,徐汇区加紧衡山路老洋房“腾笼换鸟”,卢湾区淮海中路东段楼宇群落将逐步开展重新装修。而杨浦、虹口、闸北等“总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建设高标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吸引生产型、研发型跨国公司总部前来筑巢,创智天地二期、北外滩航运及国际游艇总部基地、长风生态商务区、市北工业园等知名园区,均计划在2009年扩大规模。
总部经济不要陷入“红海”
“一幢商务楼创造GDP(税收)超过一个县”。作为一种成功的经济模式,“总部经济”正吸引着来自各方的关注。很多地方,也都将其作为发展本地经济的首选模式。但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工业发展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锡健提醒道,“总部经济”是一种不可复制的商业形态,因而不应该也不可能作为一种具有普遍价值的模式去推广。“总部经济”也好,“楼宇经济”也好,它只能是依托一些超级大城市与国际间迅捷的市场信息沟通、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以及良好的金融服务等优势才可实现。而这些优势是具有独特性的、不可复制的,因而决定了“总部经济”不可能遍地开花。
董锡健说,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特别是相邻的区域,论资源条件和投资环境,都不成问题,但就是长年处于“走不出困扰、创不出新路”的尴尬境地。这些地区存在着一个“通病”,那就是无论招商引资,还是项目开发,都习惯于“模仿”、“追风”,结果造成重复立项和引进,同行、同业陷于低水平竞争,人为地为外资外商造成了“货比三家”的被动格局,成为了一片“红海”!相对于当前在“总部经济”中存在的同质化竞争,董锡健认为,应该引导和帮助部分区域跳出“红海”,施行错位发展,而这首先应该根据宏观经济态势,有创意地研发项目。
错位发展:总部经济未来的空间所在
全球著名大学在华机构总部集聚区去年,国家教育部曾发布了一条重要信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有逾100万学生到海外留学,其人数为世界各国之最。这一信息显示,今天的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留学生生源输出国家。而这些大学每年最大的注意力,就是关注中国的高考和来自中国的留学生,致使每年中国高考结束后,便在中国的各大城市爆发海外大学争夺中国留学生大战。
董锡健说,由于绝大多数的境外大学在中国没有常驻机构,有些虽已设有中介代理机构,但往往信息不对称,结果造成纠纷不断。因而那些国外著名大学迫切期盼中国能够为他们提供定向的服务集聚区。正是基于这些因素,催发了董锡健设计“全球著名大学在华机构总部集聚区”的构想。他说,“全球著名大学在华机构总部集聚区”应该能够承载这样一些主体功能:形成全球100家一流大学在华常驻机构的总部集聚地;形成中外大学国际交流和合作中心;成为国家和“长三角”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国际办学和海外留学事务办事机构的集聚地。这个项目,最后“落地”在上海西部一个拥有国家级教育资源的生态商务区内,全部投资建设开发均由新加坡某著名的置业投资集团通过招标承担。
国际行业协会总部办事处集聚区
当前,各地在倾力构建跨国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争夺“总部经济”的资源,但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即一味瞄准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集聚或迁入,而忽视了海外另一个体位更大、功能更强和影响更为广泛的“总部概念”和“总部现象”,那就是在国外具有极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国际行业协会及组织的总部。这些行业协会,在国外被誉为“二政府”。
董锡健说,纵观上海和国内其他地方,至今尚未有率先构建“国际行业协会总部办事处集聚区”的城市性大项目,这是一个巨大的国际元素导入的“空缺”。反观世界各地,千方百计邀盟和引入国际行业协会和组织,已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扩大城市影响、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城市经营战略。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建言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主管部门,尽快构建“上海国际行业协会和组织总部集聚区”,同时在适当的区域进行探索,帮助相关区域构建国内第一个国际行业协会总部集聚区。他说,世博会址,正是未来发展这个项目最好的区域性平台。
“上海国际研发港”总部集聚区
早在2007年,联合国公布的《世界创新报告》就已认为,在未来的3年中,全球3/4以上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将落户在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新兴市场国家。预计到2010年,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总部型研发机构将突破400家。然而,在此大背景下,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作为承载基地,除了相关的鼓励政策及法规外,似乎还缺乏足够的载体准备,至少到目前为止,上海还缺失一个或若干个带有标志性的和强势品牌概念的“国际研发中心集聚基地”,或称“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服务集聚区”,显然,这与拍岸而来的“全球研发机构转移大潮”不相适应。
青岛市发展总部经济的经验做法 第5篇
近年来,青岛市把招商引资和拓展高端服务业聚焦于总部经济,大力引进和培育知名总部企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特色总部集聚区。该市2009年1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每年引进2-3家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或派出机构,6-8家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力争驻青国内外知名企业地区性总部达200家以上;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民营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科技研发为主的总部经济体系,打造总部基地城市品牌。2010年青岛市总部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3%以上,对地方税收贡献度在26%以上。据《2010-2011年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青岛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综合评价中排名第10,其中政府服务居第2名。在2010年“中国500强企业十大总部所在城市”排名中,青岛位居全国第8位。青岛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主要做法:
一、出台总部经济发展规划
布局发展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集聚区和总部经济产业园区,以市南、市北、崂山、黄岛和高新区五区为先导,依托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以四方、李沧和城阳三区为支撑,根据产业特点和服务业集聚区功能要求,重点发展职能型总部;以即墨、平度、莱西、胶州、胶南五市承接总部生产加工基地为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产业总部集聚地的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格局。综合性总部集聚区,严把新建商务楼宇规划审批关,统筹总部企业对商务楼宇功能和设施要求,完善现有商务楼宇功能配套和管理服务,改造完善楼宇智能、商务、动静态交通等设施,增强总部集聚区对各类总部企业的吸引力和服务支撑力。职能型总部集聚区,鼓励置换出的工业厂房、场地优先引进发展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并在规划、土地、资金、配套设施等方面重点扶持。对采取融资方式和由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工业园区,给予贴息扶持和配套建设资金补助。特色产业总部集聚区,根据各区域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加快商务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引进具有总部职能企业入驻发展。依托各级经济园区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主动与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大企业集团对接,吸引知名总部和知名品牌的区域生产配套基地落户园区。目前市南、市北、崂山和开发区等区域入驻了全市70%以上的大型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加快聚集并带动服务业发展成为城区经济的主体形态,总部经济聚集发展效应逐步显现。
二、制定扶持鼓励政策
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全国500强和民营50强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对于营业期限、纳税规模、员工数量达到一定条件的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所购土地实际支付地价款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购置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设立研发中心扶持政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到青设立独立核算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按税法规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实现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取得的收入,经批准后免征营业税,其研发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优秀人才,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及研发中心引进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且所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缴纳所得税额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为期三年的补贴,用于购房、购车补助。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并协调解决其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满足经认定的总部
企业用地需求。
三、实施总部经济定向招商
立足总部经济发展基础和优势条件,明确招商市场、渠道,整合优势资源,实施针对性招商。2010年1月出台《关于加强总部定向招商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力争到2012年总部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25%以上,对全市税收的直接贡献达到30%以上。吸引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青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逐步形成跨国公司在中国北方地区的金融总部、研发总部、采购总部、营销总部、贸易总部和制造总部或区域生产基地。引进中央直属企业、国内500强以及在行业中居于龙头带动地位的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在青设立华北地区及山东区域总部或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区域生产基地。重点引进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以及物流、销售、采购、交易、研发等总部型机构,引进山东地区优势民营企业总部。建立总部定向招商考核及表彰奖励办法,实施总部定向招商责任分工,明确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市引进总部项目绩效考核指标。2009年以来,引进了瑞穗银行青岛有限公司、森达美(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10家;大唐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中金国际青岛分公司等国内知名大企业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25家。
四、建立总部经济协调促进机制
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
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总体工作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建立总部经济统计测算和预测分析制度,会同统计、财税等相关部门,将全市总部企业增加值和实现税收等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定期统计测算总部企业的经营水平、税收增长情况,预测分析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实行总部动态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完善总部信息交流平台,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依据。引进总部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引进总部纳税奖励激励机制,主城区增加引进总部企业考核权重,各市增加引进企业总部设立生产基地考核权重。
五、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环境
健全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城市品牌影响力,构建国内集产品制造、设计、研究、展览为一体的信息发布中心,吸引相关行业展会和研究机构集聚,打造特色产业总部聚集城市。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着力发展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构建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以及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专业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培育总部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第6篇
1. 金融服务产业有一定集聚。
金融产业集聚是金融中心的微观基础,它对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乃至金融中心的建设非常重要。目前,随着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大量金融机构将其地区总部设立在上海陆家嘴。如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等国际投行,还包括花旗、汇丰等国际传统商业银行,使上海金融国际化程度提高了很多。2007年新增各类金融机构100家。其中,银行业机构27家,保险业机构39家,证券业机构4家。目前,全市有各类金融机构604家。其中,银行业机构109家,保险业机构261家,证券业机构94家。至2008年末,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31家。其中,年内新增25家。在沪经营的外资银行及财务公司84家。其中,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45家。外资银行及财务公司资产总计7567.11亿元。其中,人民币资产总计3884.61亿元。其证券市场交易额单项指标已经接近香港中环和新加坡总部聚集区。
2. 上海在发展金融服务业上进展缓慢。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就金融业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的比重看,纽约高达13%,伦敦为8%,东京7%,而上海仅为1.9%(2007年数据)。统计数据表明,上海近几年金融业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如下表)一直呈递减趋势,无法体现出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态势。
造成这样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上海对发展金融服务业的方向不够明确;二是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是国家开放比较晚的领域,至今政策性限制还很多;三是上海第二产业制造业的基数比较大,要对整个城市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转向金融服务业的难度较大,而且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必须要结合城市经济特点和既有的产业特点;四是上海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全球化和国际化的程度还比较低,外资金融机构对我国本土的金融服务产业的影响还比较低。
二、上海总部经济对金融服务业影响研究
1. 总部经济对金融服务业集聚的影响。
众多跨国公司总部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聚集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和外部性,使公司总部能够以较小的代价获得战略要素资源,享受高质量专业的金融配套服务,促进金融服务业集聚:一是产业基础方面,引导城市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演变,为金融服务业集群发展奠定产业基础;二是服务支撑体系方面,围绕总部经济的集聚发展,大量服务于总部经济的财务、金融等机构快速发展,并吸引了商务楼宇、星级宾馆、商业设施及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的合理集中,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以企业的总部经济活动为中心,以一系列现代金融服务业为支撑体系的具有较强金融服务业集聚能力的区域。
2. 总部经济对金融服务业环境的影响。
上海总部经济的发展必然为上海城市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上海总部经济的繁荣必然会带来更发达的金融服务业,总部密集的地区也能够为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提出更强烈的需求。一个地区发展总部经济,必定会带动金融服务业与之配套,而金融服务业的集群又会反过来促进当地总部经济的发展。
3. 总部经济对金融服务业创新的影响。
总部经济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以及知识溢出、学习效应,有助于金融服务业产品、服务的创新。企业总部集聚在上海陆家嘴地区将吸引一批为其服务的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总部跟随,企业总部的空间集聚将为金融机构创新提供更多容易捕捉的机会,金融机构能够更加接近市场,了解客户特定的服务需求,减少金融机构的学习成本,强化企业的知识溢出效应,促进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创新。企业总部与金融服务业之间,金融服务业之间的互动是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要因素。而具有较强外部性的或溢出效应的金融机构,其创新或服务区位的选择往往是企业总部聚集的中心区域,也即集中布局在企业总部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上海总部经济与金融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之路
1. 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从理论上讲,由总部经济和现代金融服务业集群构成的“知识产业集群”会通过“知识溢出”和辐射作用对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发展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因此,为了使“金融产业总部集聚”达到最佳规模,上海市政府应当通过税收减免或给予补贴的办法支持总部企业和现代金融服务业企业的发展。James C.Davis和J.Vermon Hcnderson(2004)利用美国1977年至1997年总部经济统计数据对美国主要中心城市总部集群和现代金融服务业集群进行量化实证研究后认为,政府应当给予总部企业相当于其产出水平乘以其溢出弹性的补贴,这个溢出弹性经测算大约等于0.17;同时,政府还应当给予现代金融服务业企业相当于0.26倍总部产出水平的补贴。
2.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重点建设一批为金融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积极举办一批有国际影响的重大赛事和节庆活动。二是要结合总部企业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形成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网。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活环境,构筑优质、方便、人性化的服务体系,并为来沪从事金融服务工作的外籍人士提供生活上的便利。
3. 商务区规划方面。
一是要围绕上海城市功能的升级,结合黄浦江、苏州河两岸开发,重点打造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功能与形象的黄浦江、苏州河总部经济与金融服务业集聚带,以及延安路世纪大道为轴线的上海金融走廊。二是要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强势产业,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总部与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4. 制度完善和创新方面。
一是要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服务业改革和发展。二是要加快清理并及时废止不符合入世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三是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信用评估机构的设立和引入,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四是要健全各行业的管理规范,抓紧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监管办法。五是要加快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方便跨国公司进行外汇资金的集中管理及跨境运作,促进总部企业与金融机构在更多的领域加强合作。
5. 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
一是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全面推进沪港金融服务人才的交流合作,切实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计划和“世博人才”开发计划。二是要加大领军人才开发力度,制定分类开发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能胜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工作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并在金融服务业引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三是要加快金融服务业紧缺人才培养步伐,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金融专业教育,积极组织实施金融人才能力培训工程。四是要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健全金融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质管理,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为金融服务业发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五是要鼓励职业培训、金融培训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企业总部及金融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知识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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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第7篇
一、碳排放权交易相关问题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内涵
一般而言,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就是把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即多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从少排放的企业那里购买配额(碳交易的商品为碳配额),最终达到总体减排的目的。具体说,就是由政府给每个企业一定的排放额度,若企业实际排放低于该额度的话,就可以到市场上把余下的“卖”出 ;如果高于该额度,就得到市场购买排放权。由此通过市场交易的办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目前,全球主要有三个碳排放机制——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
(二)国际碳排放交易的主要模式
国际碳排放交易的主要模式有“欧盟模式”、“日本模式”、“澳大利亚模式”等。“欧盟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前期免费发放配额,中期部分配额免费发放、部分拍卖,后期逐步减少免费配额 ;欧盟碳交易市场于2005年建立并开始运作,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日本模式”的特色在于企业在第一阶段没有完成减排目标,在第二阶段必须按短缺部分的1.3倍减排 ;日本碳交易市场2008年启动自愿排放交易体系,2010年4月,东京都总量限制交易体系作为亚洲首个碳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这是全世界第一个城市总量限制交易计划。“澳大利亚模式”的亮点是排放量不设总量限制,企业可以购买欧盟碳排放权配额 ;澳大利亚在2012年7月1日起对矿业、交通、能源等行业的500家大型企业开征碳排放税。目前国际碳交易大多集中在国家或区域(如欧盟内部),统一的国际市场尚未形成。
二、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展情况
(一)上海市碳排放概况
上海市作为常住人口达2380万、GDP逾2万亿元的特大型城市,碳排放总量大、密度高。2011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约1.15亿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总量2.3亿吨左右。全市人均能源消费量近5吨标准煤,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吨,高于发达国家同期水平。全市区域面积6340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的能耗为1.8万吨标准煤,远高于国内其他特大型城市水平。最新数据显示,上海市工业用能占全市用能约56%,其中重化工行业用能占全市用能近40%,远高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水平。
(二)上海市碳交易市场情况及做法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7个省市开展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上海市成为7个试点之一。作为首批碳交易试点城市,上海市发改委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下,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标分配规则制定,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办法,交易市场平台构建,配套制度健全及能力建设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继2013年6月18日深圳开启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之后,11月26日,上海碳排放交易也正式鸣锣开市。开市首日就入市购买配额的,都是碳排放“大户”企业,包括申能外高桥第三发电厂、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成交情况,2013年配额(SHEA13)、2014年配额(SHEA14)、2015年配额(SHEA15)分别于启动后成交,首笔成交价格依次为27元 / 吨、26元 /吨和25元 / 吨, 成交量分别为5000吨、4000吨、500吨。首日累计成交量为1.2万吨,成交金额31.7万元。截至2014年3月,交易量20多万吨,交易额700多万元,日均交易量1000—2000吨,交易情况比较平稳,交易价格在40元 / 吨左右。
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上海市公布首批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和率先纳入了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191家企业,既包括钢铁、化工、电力等工业行业,也包括了宾馆、商场、港口、机场、航空等非工业行业。二是在2013—2015年的试点阶段,上海采取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免费发放这些企业2013—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超额部分企业将自行购买。三是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 ;每年3月31日前,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核查报告。五是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据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审定的上一年度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六是对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未履行报告义务、未按规定接受核查、未履行配额清缴义务、未上缴碳排放报告的将有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三、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同时,组建上海市碳排放交易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上海市组建专门人才队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企业碳排放盘查,调研企业的意愿和建议,并提出了实施方案。如在核算方法出台后,上海市组织了7家机构用近4个月时间,将191家试点企 业2009-2011年碳排放 量进行了全部核查,得到碳排放基础数据,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为确定企业配额分配方案提供了前提。
(三)因地制宜提出试点方案
上海市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差别和特色,如选择试点的行业范围、纳入交易的企业、配额分配的方法和标准、允许抵扣的自愿减排指标比例、登记注册系统的设计等,充分体现了“量体裁衣、因地制宜”的原则,如在分配方法方面,上海对电力和航空两个行业采用行业基准线法分配,其他行业均采用历时法,全部为免费分配,一次发放三年配额。
(四)注重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
碳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是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碳交易市场合法、有效的基础。碳交易试点既涉及各项要素,也涉及各类主体行为。为此,上海市抓紧研究出台了《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以及《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等一套制度规定,对企业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清缴、交易以及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等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将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配额管理范围,并设定了试点期间企业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要求。同时,还制定出台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及配套业务细则,明确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组织开展碳排放交易活动,交易标的为2013年至2015年碳排放配额。交易方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竞价或者协议转 让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通过市场形成。
四、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启示与思考
(一)要从战略高度认识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
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表明,相比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减排机制,运用碳市场来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具有其独特的机制优势。为此,在节能减排领域,我国应该转变治理思路,从单纯的政府强制调控或行政力量推动逐渐转变为市场调控或市场价值驱动。这是因为,当前仅依靠企业的环保意识来实现节能减排并不现实,而强制性实施减排则会增加社会成本。建立碳排放的市场机制不仅能给企业提供明确的激励,树立“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发展观念,形成节能减排、内生增长的发展模式,而且也能减少社会摩擦,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全社会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化减排。可见,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不仅是转方式、调结构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一项基于市场机制的重要制度创新。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进一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降低全社会节能减碳成本,同时促进制度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政府对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推动力
碳排放权交易涉及方方面面,仅仅依靠发改委等几个部门推行起来有难度。为此,必须加强政府对碳排放交易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全面部署,把碳交易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放和完善碳资源使用权市场。明确碳交易领导机构及其职权范围和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加快推进工作衔接进程,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间长期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切实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推动碳排放交易工作的快速开展。
(三)建立碳交易的法律保障机制
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来自政府法律强制性设立的排放上限,同时碳市场的运行更需要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为此,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加快制定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和保障碳市场运行的地方法律法规,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碳排放配额分配体系、监测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以及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只有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制规章,才能使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所约束,才能激励企业主动节能减排,保证碳交易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四)完善市场化节能减排的配套政策
实践表明,运用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手段,能最有效地做到节能减排,但必须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国家资源品价格改革,稳妥地推进煤、油、气、电、水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将能源与环境的成本内化到企业的生产决策中去,将节能减排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自觉地实施节能减排行动。要不断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 ;要通过严格的土地、信贷、项目审批等政策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同时,要切实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这些政策能够得以贯彻。
(五)要注重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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