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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档案鉴定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水利工程档案鉴定(精选7篇)

水利工程档案鉴定 第1篇

一、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鉴定

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鉴定, 是指基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部门的指导、协助下, 根据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工程的工作程序、内容、特点, 对所形成、积累的工程文件材料完整状况进行鉴别, 以确保工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成套。在鉴别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时, 项目各工作阶段、工作程序的内容应齐全、完整, 能够完整地反映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部内容和历史面貌, 既有原始依据性文件材料, 又有过程性和成果性文件材料。

二、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准确性鉴定

1. 审核文件是否为原件。

原件是工程档案作为凭证最有力的依据, 归档的文件应该为原件。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许多复印件、传真件, 大量的复印件、传真件一旦归档, 既不利于档案的长期保管, 也会给今后的提供利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该认真检查, 杜绝任何的复印件、传真件归档。

2. 审核文件的签名、盖章手续是否完备。

签名、盖章的完整与否, 直接影响建设工程档案的合法有效性;同时, 我国已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文件中的签名与盖章意味着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对工程质量所负的责任。如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试验记录、施工记录等以及往来的报批文件中出现漏签名、漏盖章现象, 就应该予以补签、补盖, 绝对不允许代签名。

3. 审核文件内容是否完整。

施工技术文件中的内容直接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是评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由于一些施工技术人员存在着重外业轻内业的思想意识, 往往会造成施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填写不完整, 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详细情况。如在原材料试验记录中, 只填写试验数据, 没有结论意见;在施工工序报审文件中, 只有施工单位申报的内容, 没有监理单位审批的意见等。所以, 针对内容填写不完整的文件, 施工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应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重新核对, 补充完整。

4. 审核文件中数据是否存在涂改现象。

工程文件具有动态性, 一些工程文件, 如工程量统计报表、计量与支付等, 会随着工程建设情况的变化而相应地发生变更, 但在工程技术人员对文件中数据进行更改时, 会出现使用涂改液涂改或用刀片刮改等不规范更改的情况。同时, 一些文件中数据虽然没有发生变化, 但由于技术人员、试验人员的粗心大意, 也普遍存在着随意涂改的现象。这些现象都会影响工程档案日后的使用。如需涂改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改正, 以保证工程文件中数据的准确性。

5. 审核文件中是否存在不耐久字迹现象。

在工程文件编制过程中, 由于工程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的随意性行为, 会造成相当一部分文件存在用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的不耐久字迹, 这些不耐久字迹会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而褪化扩散, 不利于工程档案的长期保存。所以, 工程文件应该一律用碳素墨水等耐久字迹书写, 一旦发现有不耐久字迹书写的现象, 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 审核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竣工图是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工程施工结果在图纸上的反映, 是真实的原始记录, 也是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今后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但在竣工图的编制过程中, 往往存在着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 使得竣工图无法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主要表现为:图纸没有按实际变更通知更改或更改不到位;更改的符号与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加盖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章中的内容没有填写齐全等。所以, 工程竣工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认真核对、审查, 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7. 审核文件用纸格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国家和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工程文件的书写用纸格式及竣工图的图幅格式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应按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件书写用纸和图纸格式, 做到文件标准化、规范化, 以保证归档文件的整齐划一。

8. 审核声像、电子材料是否能够有效使用。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会产生一些与纸质载体不同的文件, 如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及电子磁盘、光盘等, 针对这种特殊载体的材料应检查其存储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以保证今后的有效使用。

三、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属性鉴定

一是工程文件与政务文件的区分。区分工程文件与政务文件应遵循内容原则和整体原则即内容原则即工程文件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记录和产物, 政务文件是记录和反映政治生活和行政事务等方面活动的。整体原则即工程文件的形成规律表现在成套性上, 也就是一个工程建设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而政务文件形成的特点之一, 就是来文与复文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二是工程文件与工程资料的区分。工程文件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凭证和依据作用的历史记录。工程资料是根据某项建设活动的需要通过购买、索取、交换或复制等方法收集, 以供参考的科技知识成果。

四、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密级鉴定

档案:试析档案价值鉴定工作 第2篇

档案的价值在于其原始性、真实性、历史性。档案价值的鉴定是为解决或缓解日益增长的档案数量与档案的收藏、保管和利用间出现的矛盾而进行的, 它不仅关系着档案的“命运”, 也关系着档案的质量。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 真实记录, 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档案, 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具体而言, 它是指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过去和现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科学研究和人文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

档案价值, 是指档案与人们对它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是档案这一客体存在对人们所有的实用性和有益性。鉴定判断档案对主体有用或无用。档案价值鉴定是档案学理论与实践中一个颇为复杂的难题, 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 我们在坚持以档案来源特征为标准同时, 还要结合其内容和形式等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以全面、准确地甄别和判断档案的保存价值。所谓档案价值鉴定, 就是以唯物主义的观点, 从党和国家当前和长远利用档案需求出发, 根据统一的鉴定原则和标准, 来鉴定档案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价值和实现价值, 以确定保存和需淘汰销毁的档案;对那些需要保存的档案, 妥善保存起来;对那些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剔除出去予以销毁。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对于档案管理及其未来发展有其重要意义:其一, 通过档案价值鉴定, 剔除大量没有价值或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减少档案库房压力, 节省管理人力, 便于档案管理;其二, 通过档案价值鉴定, 对于档案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提高档案质量, 便于档案的充分、优质利用;其三, 通过档案价值鉴定, 使归档更加科学、合理, 便于系统化、现代化管理, 易于与世界接轨;其四, 通过档案价值鉴定, 将锻炼、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 使之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档案管理队伍, 同时也能强化广大干群的档案意识, 这对发展我国的档案事业, 对开掘和利用我国丰富的档案财富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根本依据

档案价值鉴定的关键是由党和国家及其档案事业管理机关确立并制订全国统一的鉴定标准, 并以此标准进行鉴定工作。1987年12月4日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都是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了统一的鉴定标准。

一般来说, 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是以档案的实际价值为依据的。档案实际价值指的是其使用价值或曰“保存价值”, 它体现在档案全面记录各种有效信息, 这些信息被开发利用后, 就可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体讲应包含档案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学术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思想价值、文化教育价值、政治价值和信息价值。也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的价值, 即史料价值、日常工作查考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所谓史料价值是指它能作为历史凭证载入史册的价值。日常工作查考价值, 指的是档案对人类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等活动具有参照、启迪、指导等等价值;而文物价值则是指有些有文物性质的档案的收藏价值和欣赏价值。

档案鉴定工作, 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 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 办好鉴定手续, 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 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切不可任意观点草率行事。档案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应是“建设”而不是“销毁”;其工作重点和重心自始至终都应放在妥善保存有价值的档案上, 其次才是销毁那些无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对于那些确实需要销毁的档案, 一定要取科学、慎重的态度, 要按法制程序, 遵循领导审批制度。销毁建国前的历史档案, 除报经主管领导机关同意外, 同时还需报请国家档案局批准。未经鉴定和批准, 一律不得销毁档案。销毁档案应注意安全保密, 一般应有二人以上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单 (册) 上签字盖章, 并注明销毁方式、时间和地点。

三、档案价值鉴定对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对于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一名档案工作者来说, 仅靠满腔热忱也未必就能把工作做好, 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 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仅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是不够的, 必须对档案工作者加强多学科的全面培训, 使档案工作者成为既是档案学专家又具有广博、深厚知识的学者。会计档案整理也是会计人员的第一责任人, 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 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 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 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中, 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所以, 做为一名档案工作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其一, 业务上, 真正做到“业务精通, 爱档如珍, 维护历史, 兢兢业业, 服务现实”理念, 通晓档案管理基础理论, 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档案价值鉴定的制度与标准, 并拥有广博的学科知识;其二, 思想品质上, 忠于职守, 有沉重的历史感和高度的责任心, 注重科学性、真实性;其三, 政治上, 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有严守机密的意识和行动, 政治性比较强, 并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水平。只有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 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 是加速档案科技进步, 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 才能出色地完成档案价值鉴定这项繁重而又严肃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李鹏.档案意识内涵谈[J].山西档案, 1996, (5) 。

[2]陈作明.论文书档案的价值鉴定[J].档案学通讯 (京) , 1996, (6) 。

唐代档案鉴定制度和档案统计制度 第3篇

一、唐代的档案管理概况

唐代的档案管理仍然没有从文书工作中脱离出来, 一般所指的档案管理就是文书制度的一部分, 《隋书》当中这样记载:“今之文簿, 恒虑复治。”[1]大致意思是说“文簿”工作就是对办理完毕的文书工作的二次加工整理, 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档案工作[2]。事实上, 从今天档案管理的角度来看, 档案工作不仅仅局限于文档归档以后的工作, 在文档制作开始阶段就已经属于档案工作的一部分, 只是这一部分内容不仅仅涉及档案管理的内容, 还因为不同性质的单位和不同级别、不同类型机关而不同, 因此很难总结出某个理论, 所以档案管理的制度和理论一般从文件归档开始。而在唐代, 文档内容较为单一, 以文书档案为主体, 同时包括图书、地图、统计资料以及司法卷宗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这样在研究的时候, 就可以从其制定阶段乃至于档案管理的职官制度方面着手研究。

就唐代的档案管理的内容上来说, 唐代的档案管理并没有与秦汉时代发生太大的变化, 主体仍然是文书、图书和统计资料, 其中文书档案的管理最为正式, 许多的制度都是直接针对于文书档案的处理, 在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上, 也都是针对于文书档案。相对来说, 图书档案的管理就没有那么重要, 但是也继承了汉代的图书管理、图书校勘等制度, 只是并没有太大的突破。

唐代的档案管理体制比汉代也有所创新。汉代的档案管理以图书管理为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上都是以图书管理为基本对象, 当时在全国各地都设置有不同规模的图书馆, 在朝廷也设置了专门的国家图书馆, 并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对于图书的查缺错漏问题, 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校勘, 在校勘过程中还形成了编目制度、分类制度等等现代图书管理的重要制度, 而文书管理则相对较弱。在唐代则走向了它的另外一面, 在体制上图书馆利包括了文书档案从制定到销毁的整个过程。体制上也凸显了这一点, 包括形成了文书档案管理的职官制度和处理程序。职官制度上, 上到中书令, 下到管理图书档案的普通员工, 都有各自的职权规定, 比如一部朝廷的诏书的出台要经过拟稿、审议和执行的程序, 先经过中书省的拟制, 在由门下省进行审议, 最后交给尚书省具体执行;对于地方上奏的奏折, 也有相应的处理程序, 先是由门下省审议, 对奏折当中谈论的问题进行讨论, 讨论之后交给中书省上呈给皇帝, 然后交给尚书省具体执行;对于地方政府之间或者朝廷部门之间文书往来, 也有相应的程序, “凡京师诸司, 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 比由都省以遣之”[3]1817。

在文书处理和归档阶段, 唐代的档案管理制度都出现了重大突破, 形成了“四禁”制度, 避讳和平缺制度, 用纸制度, 执论制度, 贴黄制度, 签押、判署制度, 誊写、用印和折迭制度, 邮传制度, 一事一文制度, 收文制度, 勾检制度, 文书的保管与移交制度, 保密和安全制度, 档案利用制度,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制度以及档案统计制度等等制度, 使得档案管理更加专业化。在这个过程中, 唐代中期制定的《唐六典》也从法制的角度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了较为专业的制度性规范, 使得档案管理也更加制度化和法律化。

二、唐代的档案统计制度和档案鉴定制度

1. 档案鉴定制度。

档案鉴定制度是现代档案管理当中的最为常用的档案管理制度之一。我们知道档案的数量很大, 档案随着时间的发展数量累计会越来越多, 同时一部分档案也会因为时间的久远而逐渐失去社会效用, 这样如果不定期对档案进行分类处理, 一方面档案会越积越多占用大量的空间, 耗费更多的经费, 也会牵制档案管理人员的精力, 使档案管理人员无法将精力放在有用的档案上, 因此在现代的档案管理过程当中, 都会定期对档案的效用进行鉴定, 被确认为没有价值的档案可能就要被销毁。

在唐代的档案管理中, 虽然没有出现专门规范档案管理的“档案法”, 但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以及在浩若烟海的立法文本当中, 出现了档案鉴定的操作性规范以及档案鉴定的制度性规范, 只是这些规范并未抽象概括作为一种管理的基本制度, 而是作为特定领域的档案管理方法。比如, 在《唐律疏议》当中就存在着对司法卷宗档案的鉴定规定, 规定“文案不须常留者, 每三年一捡除”[4]351。意思就是说, 每三年要对这些司法档案进行检查, 提出没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这样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和定期清理出档案管理的空间和场所。在零散的唐令当中也存在着类似的规定, 比如《唐令拾遗》当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凡文案、诏敕、奏案及考案、补官解官案、祥瑞、财物、婚、田、良贱、市估案, 如此之类长留, 以外年别鉴简, 三年一处之, 具录事目为记。其须为年限者, 量事留纳, 限满准处。”[5]534这一记载中, 文字内容涉及的行政事务范围非常广, 既包括文案、诏敕、奏案及考案等公共领域的内容, 也包括了财物、婚、田等私领域的内容。在操作上也是要定期进行鉴定, 确定哪些继续存留, 哪些则可以处置。从这一规范当中可以看出, 档案鉴定在唐代的档案管理当中适用范围非常广, 而且操作程序也相对稳定, 操作的规范性要求也很多, 已经成为相对专业化和法律化的制度。

2. 档案统计制度。

《唐六典》作为一部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的法律, 它以规定以公文为主的档案文书的处理程序而形成的一系列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方法。从内容上看, 包括统计制度、保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誊写用印制度、收文处理制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移交和利用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唐六典》中出现了关于档案统计的规范。文书统计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是指对档案文书数量、类别进行统计并且分类的制度。《唐六典》规定, 各机关收到的制敕和上报的计书、奏书以及收到尚书省文书的数量, 年终进行统计, 并报送尚书省。尚书省将召集令史核对数据, 如有隐瞒漏报的, 记录在官员的考核材料上。这一规定虽然主要针对档案文书, 但是这种统计制度的规定, 在后期逐渐成为了各类档案管理当中的分类和系统管理的制度, 对全国范围内的档案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除此之外, 《唐六典》中也存在着对于行政管理的专业领域的规定, 比如对于户籍档案管理, 就有这样的规定:“凡天下州县每一岁一计账, 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 州县之籍恒留五比籍留九比。”[6]65这是对户籍档案移交和保管的规定, 虽然在内容上并没有向今天这样依照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划分, 进行不同的移交程序和保管程序的划分, 但是作为一种制度, 它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 初步确立了文书档案的保管制度。而在这些档案管理程序当中, 《唐六典》将档案日常管理和档案鉴定作为同等重要的制度予以要求, 说明那时候档案统计已经是较为普遍而且是档案管理的基础性要求的制度。

唐代是中国封建史上的一个全盛时期, 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当中处于领先水平, 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也更加迅速和完善。档案管理在早期包含图书管理和文书档案两个部分, 大部分时期将文书等同于档案, 在管理上也是按照文书的拟定、审查、执行和保存为基本顺序进行。只有在汉代图书管理及其管理制度得到了空前的飞速发展, 使得图书管理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大大提升。而到了隋唐时期, 科举制度的发展使得国家的管理人员和普通民众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提升, 一方面造成了档案管理对象的丰富和文书档案数量的增多, 另外一方面也是档案管理将触角触及到了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 除了请示、汇报性质的文书之外, 户籍档案、婚姻档案、财产档案、司法档案等等在数量上都猛增, 因此此时档案管理已经成为与行政管理紧密结合的一部分, 因此唐代的档案管理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出现了档案鉴定制度和档案统计制度。唐代的档案鉴定制度是在文件档案归档以后的专业管理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因为管理人员有限, 管理空间有限, 不可能无限度、无选择进行管理, 这样为了处理无价值的档案就需要处理掉一部分档案, 这样包括了《唐六典》在内的法律就规定了如何判断档案价值的制度, 这就是早期的档案鉴定制度。到了后期, 随着档案鉴定制度向其他领域的扩张, 逐渐成为涉及所有档案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一直延续到今天。而档案统计制度也是在国家管理规范化以后必然发展方向。

摘要:唐代的档案管理从职官制度到具体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上都有了发展, 尤其是建立在行政管理体制之上的文书档案制度的发展促进了档案管理事业的整体发展。

关键词:唐代,档案管理,档案鉴定制度,档案统计制度

参考文献

[1]隋书·刘炫传

[2]蒋卫荣.关于中国档案事业史的若干问题断想[J].档案学通讯, 2001 (6) .

[3]刘昫, 旧唐书[M].中华书局, 1975.

[4]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17盗贼律[M].中华书局, 1983.

[5]仁井田升.唐令拾遗[M].长春出版社, 1989.

档案的密级鉴定探讨 第4篇

一、开展档案密级鉴定的主要依据

(一) 绝大多数档案的密级伴随着时间的向后推移而不断的递减

众所周知, 档案具有一定的保存价值。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 因为一些文件涉及到国家的安全与利益, 是国家秘密的一部分, 所以要要控制好文件的知秘范围, 标注好相应的密级。一般情况下, 当一份本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其使命完成之后, 其档案的秘密等级会丧失或者是降低。因此伴随着时间的推移, 很多档案已经丧失了保密的价值, 或者是其秘密等级会有所降低, 因此在文件转化为档案的时候, 需要对档案的密级进行重新的鉴定, 以便可以更加的科学的确定好档案的密级。

(二) 档案的密级鉴定是档案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 在进行档案鉴定的过程中, 档案鉴定主要对档案的真伪进行有效的甄别, 其次就是档案的价值的判断, 并没有将档案的密级纳入到档案的鉴定范畴之内。但是如果认真的分析档案的内涵, 就可以发现档案的鉴定其实也应当包含档案的密级鉴定。在开展档案鉴定的工作中, 进行档案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鉴定档案文件是否具有继续使用的价值和保存的价值, 而档案的密级越高则说明档案的保存价值越大, 如果没有对档案的价值进行鉴定, 也就很难确定档案是否具有保存的价值。

二、开展档案密级鉴定的意义探讨

在档案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开展档案的密级鉴定有利于促进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和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有助于更好的突出保密工作的重点, 有利于进一步的规范对于涉密档案的科学管理, 所以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档案也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 但是却和一般的信息资源不同, 档案有着凭证性和权威性等一般特征。档案信息的共享是全面、有效的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价值的重要途径, 是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利用工作所追求的十分重要的目标。但是, 实现档案信息的资源并不是无条件的, 最为重要的就是档案信息的共享不能够损害国家的利益。长期以来因为档案的密级鉴定都没有被纳入到档案的鉴定范畴之内, 这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档案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档案仍然作为国家秘密进行保护。对于档案进行保密期限的合理确定, 按时的进行解密, 不仅仅能够有效的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 而且还可以让公众最大限度的获取档案信息。因此, 在实践中开展档案密级的鉴定, 能够比较有效的促进档案信息的科学有效交流, 更好的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三、档案密级鉴定的主要方法分析

档案密级鉴定设计到档案的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两个十分重要的领域, 所以开展档案密级鉴定有着比较大的难度, 在开展工作中要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 以便能够更好的提升档案密级鉴定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一) 档案来源鉴定法

档案的来源鉴定法重要是根据档案的不同来源分析和判断档案密级变更的一种方法, 不同来源的档案, 其形成者的智能活动和工作性质完全不同, 其涉密程度也有着一定的差异, 这就需要档案工作者依据档案的形成者的实际情况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所以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首先就是要对档案的密级来源进行鉴定, 将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档案进行有效的区分, 然后再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档案的鉴定。

(二) 内容鉴定法

档案自身的密级主要是通过档案自身的内容所反映出来的, 档案的内容是决定档案密级最为重要的要素, 是档案密级变更的主要依据。一份涉密的档案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首先就是要从档案的内容上进行合理的分析判断, 分析其所记录的内容是否还是国家机密, 对其进行解密之后是否会对国家的利益产生危害。

(三) 时间鉴定法

本文所说的时间主要是指档案所形成的最终实践和档案在进行定密的时候所产生的保密时间。时间鉴定法主要是依据实践的长短以及保密的期限来确定档案的密级的一种方法。实践中, 档案的时间越长, 其解密的可能性也就会越大。档案在产生的时候因为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 所记录的也都是当时的工作和活动的情况, 目的在于服务当时的工作。在历史的使命完成之后档案也就只能作为被查而使用, 随着时间的不断向前推移, 其保密性也就会越来越若。

四、小结

档案密级的鉴定是一项十分政策性和法规性很强的工作, 必须要严肃的对待档案密级鉴定工作。本文主要结合自身对于档案密级鉴定的理解, 探讨了档案密级鉴定的几种常用方法, 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对于档案的密级进行鉴定。在档案密级鉴定的过程中, 不应当机械的、孤立的采取某一种方法进行档案密级的鉴定, 而应该综合的、可续的对档案密级的进行鉴定, 这样才能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吴金桐.谈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保密问题[J].现代农业科技, 2009 (24) .

[2]袁国安.军事科技期刊稿件的脱密加工[J].编辑学报, 2011 (03) .

[3]严雪林.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保密思想述略[J].档案与建设, 2009 (09) .

[4]严雪林.试论军队档案解密鉴定的原则[J].档案与建设, 2011 (01) .

谈高校档案价值的鉴定 第5篇

一、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重要性

档案业务工作中各项工作的关系, 常讲档案的利用是“中心”、是“纲”, 而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制检索工具等是基础工作吗?那么, 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就是基础工作的基础, 其基础地位显而易见。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 就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判定档案的价值, 确定保管期限, 并据此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的一项档案业务工作。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 它不仅能够分析和判断出档案的实际价值, 还能决定档案的去留, 对档案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在一些教科书上, 将档案鉴定作为档案管理的首要工作进行论述, 也足见档案鉴定工作的重要性。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管理水平的判断依据, 也是优化馆藏的最优方式之一, 对档案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92年美国档案学家莫斯在人民大学演讲时说:“鉴定是档案工作整个系列决定中第一个关键性决定, 是所有决定得以产生的基础, 因而是档案工作的首要职能, 鉴定的重要性位居第一”。

高校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主要包括判定档案价值, 确定档案保管期限、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 组织有关档案鉴定的工作, 是高校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鉴定可以甄别档案的价值和类别等级, 把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等拒之门外, 剔除那些价值不大, 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 使档案更加精炼, 提高保存档案的质量, 更有利于重点档案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现状

(一) 档案价值鉴定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 档案价值鉴定观念陈旧, 影响着高校的档案价值鉴定。表现在档案法规不健全,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到位, 档案人员素质不高, 档案价值鉴定标准操作性、科学性不强, 档案鉴定意识不强。

(二)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开展不够。

甚至有的高校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来者不拒, 统统归档, 或对馆 (室) 藏档案“藏而不鉴”、“鉴而不毁”。致使馆藏档案庞杂臃肿、精麸并存。结果是档案管理工作量成倍增加, 管理资源严重浪费, 积重难返的鉴定工作状况又造成档案工作的无谓压力, 严重阻碍了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 到期档案价值鉴定“鉴而不销”。

高校档案鉴定工作是按照《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及国家法定档案鉴定标准对到期档案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方法大多采用直接鉴定法。工作程序是:档案管理科室形成到期档案目录———提出鉴定意见———鉴定小组成员传阅———主管领导审核———拟写档案鉴定工作总结。对该销毁的档案实体采取原处保存不进行销毁。这不仅占用库房空间, 而且管理人员仍然要对这些该销毁档案投入管理。

(四) 缺乏科学规范的鉴定标准。

尽管有关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很多, 但相对于多种类型档案价值的多种鉴定, 显然不够系统。归档鉴定、进馆鉴定、等级鉴定、开放鉴定、存毁鉴定中, 相对来说归档鉴定的标准制定, 历史较长, 也历经多次修改。而其他类型的鉴定, 标准一直比较模糊。另外, 即使在归档鉴定标准中, 长期以来也偏重于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等。

三、高校档案的价值鉴定

(一) 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

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 其一是遵循国家有关档案价值鉴定的基本原则, 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 围绕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三大中心, 编制适用于本校的、科学的、可操作的档案鉴定标准, 具体包括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其二是对上述编制的文件档案鉴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并根据实际操作的信息反馈, 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二) 高校档案鉴定的主要内容。

其一, 在归档工作中, 根据高校归档范围和其他规定, 从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际出发, 确定哪些应该归档, 那些不应该归档, 并鉴别其保存价值, 确定保管期限。其二, 对保管到期的档案鉴定, 是否继续保存, 从而决定哪些销毁, 哪些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三) 高校档案价值鉴定的工作步骤。

高校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步骤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即业务部分的归档鉴定与高校档案馆的进馆鉴定。在此, 我们着重就第二阶段的进馆鉴定进行阐述。在高校档案进馆时, 高校档案工作者不仅需要对归档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鉴定, 还需要对其具体的保管期限进行二次确认。同时, 对永久馆藏的档案进行分级鉴定, 使不同价值的档案获得更加科学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财富.张顺涛.关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改革的思考[J].北京档案, 1998.2

[2] .李绍仁.略论档案价值鉴定标准体系的构建[J].学术界, 2005.3

[3] .刘红果.档案价值鉴定要做到六个结合[J].兰台世界, 2003.2

谈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 第6篇

一、档案来源标准

档案的来源是指档案的形成者。他在社会上以及机关内的地位、作用也能影响或决定档案的价值。1) 档案来源标准是各级档案馆确定档案收集范围的重要根据。档案馆的收集档案工作都要经过对档案源的选择, 确定接收档案进馆的机关, 然后对这些档案进行筛选, 确定具体的接收范围。2) 在鉴定档案时要区分不同的作者。通常要保存本单位制成的文件, 对外来文件, 要在分析来文机关与本机关的关系及来文内容与本机关职能活动的关系后再做评价。一般而言, 有隶属关系机关的来文比非隶属机关的来文更值得重视, 对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比非本机关主管业务、参考性文件的价值要高。3) 在本机关制成的文件中, 撰写者、制发机构对档案价值产生影响。领导人、决策机关、综合性办公机构、主要业务职能部门、人事机构、外事机构制发的文件大多能直接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情况, 具有长久的保存价值的文件比例较高。

二、档案内容标准

档案内容是档案价值主要的、本质的因素。由于人们对档案的需要来自档案的内容, 档案记载的事实、现象、数据、经验、结论等内容构成了档案的特定价值。1) 档案是对历史事实的记载, 这些事实本身的重要程度直接影响档案的价值。反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事件、主要业务活动的比反映通常事务活动的更重要;反映全面性问题的比反映局部问题的更重要;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心工作的比反映一般工作和普通情况的重要;反映典型性问题的比反映一般问题的重要。2) 档案形成者活动的原始记录, 以孤本而稀有, 具有“独一无二性”的独特性, 档案内容的独特性是决定档案特定价值的主要因素。内容独特、新颖的档案对利用者具有吸引力, 具有较高的价值, 在鉴定某全宗档案价值时, 要对具有本机关特色的档案予以重视。某一机关档案的独特性除表现在职能特色上外, 还有其他特色, 如记述本机关特殊事件、特殊人物、特殊成果及特殊传统的档案和反映本机关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开创意义的人物、事件、政策、做法的档案等, 保存这些档案, 能使档案馆形成馆藏特色, 提高馆藏质量。档案内容的独特性还包括减少馆藏档案重复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孤本”归档, 除可建立缩微件、机读件复本外, 通常不留原纸质文件复本, 以减少馆藏档案的重复性。3) 文件作为处理事务、记录事实、传递信息的手段, 档案内容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它也对档案的价值产生直接影响。根据文件内容的不同, 其有效期的长短对档案价值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有的因现行效用的消失而改变档案价值, 也有的可使档案价值量变小。

三、档案形式特征标准

档案的形式特征通常表现为文件的名称、责任者、形成时间、载体形态、记录方式等形式。这些形式特征可对档案的价值产生影响。

1) 文件的不同名称有特定的性能和用途, 可以反映出文件的价值。决定、决议、命令、指示、条例、纪要等一般用于反映方针政策、重大事件和主要业务活动, 具有权威性和重要性, 价值较高;而通知、简报等一般用于处理日常事务, 价值较低。但因有些文种的使用范围比较宽泛, 机关行文时使用文种有时不准确, 所以不能机械地使用文件名称作为判定档案价值的依据, 还要结合文件内容进行评价。2) 文件形成时间是历史的标志, 判断档案的价值要看它产生时间距今的时间和时代时期。产生时间越早, 越要多保存一些。古代的档案比现代的档案少, 能保存到现在的属于稀有, 一些看来不太重要的档案也可能具有特殊意义。文件的产生与其所处历史环境有着密切联系, 在某些重要历史时期的文件, 有些具有重大价值。我国现在保存的“明清档案”和中国革命历史档案, 是不销毁的。对建国前的档案的处置要十分慎重。“文化大革命”时期形成的文件, 特别是与重大事件、发展变化直接相关的文件, 记载了特殊年代的非凡历史, 颇具历史价值, 这些时期及其事件会成为后人研究历史的重点。3) 同一文件在撰稿、印制过程中形成了各种稿本, 如正本、副本、草稿、定稿、底图、蓝图等。不同稿本的文件, 在行政效能、凭证作用等方面是有区别的, 价值也不相同。正本具有标准的格式, 有机关的印章或领导人的签署, 是机关工作的依据, 具有法定的效能和凭证作用, 可靠性大, 其价值也大。副本、草稿、草案的可靠性差一些, 价值也就小些。某些重要文件的草稿、也反映文件的形成过程, 也有较高的保存价值。4) 文件的制成材料、记录方式、笔迹、图案等外形特点也影响其价值。如有些文件可因其载体古老、珍稀而具有历史价值, 有些文件可因书法或装帧而具有艺术价值, 也有些文件可因有著名人物的题词、批注、签字而具有纪念价值等。

四、相对价值标准

文件的价值决定于档案客体属性及满足利用者需求的程度, 从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和工作原则出发, 还有被鉴定档案与其他档案相比较而具有存在的价值。就是某些文件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可相对提升或降低。即档案的相对价值标准。它根据需求者人为地延长或缩短某些文件的保管期限, 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质量和数量, 达到优质精练。机关档案室 (馆) 的档案是一个整体, 共同反映了一定范围的历史面貌, 档案室 (馆) 在鉴定档案价值、决定收集范围时, 要考虑文件的固有价值, 同时, 也要考虑馆藏档案的丰富、完整、覆盖面全、减少重复等要求, 从档案的完整性、永久性保存地点、馆藏构成等因素出发, 确定档案的实际保管期限。

档案馆在鉴定工作中运用相对价值标准的方法是分析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把有关的文件从更大的范围内联系起来, 观察它们被保存的状况。一般以全宗和全宗群为界限, 分析它的成分。其规律是:在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保存比较完整的情况下, 各种类型文件的价值率基本正常, 有些文件的保存价值相对降低, 在保存不完整的条件下, 残存档案的保存价值相对提高, 有些本来不重要的文件也会升值。因有些文件的内容虽反映了重大问题, 但只是点滴情况, 而已有其他重要的文件全面详细地反映了这一情况, 其价值就可能不大了;而当反映同一问题的主要文件不存在了, 反映点滴情况的次要文件就会有重要价值。

在机关档案室鉴定工作中主要依据下列的情况判断档案的相对价值:保存档案的完整程度;档案内容的可替代程度;本机关是否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不需要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机关可根据本机关的需要划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机关还需要根据有关档案馆的要求确定某些档案的保管期限。在根据鉴定档案价值标准鉴定档案价值时, 要坚持辩证的思维方法, 不要机械、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 忽略其他方面。档案自身各方面的因素, 对档案的价值发生影响时, 会出现比较复杂的关系。会影响着档案保存价值的高低;某些方面相互抵消, 交错性地影响档案的保存价值;在各方面相互作用的基础上, 某一方面的因素更加突出地影响着档案的保存价值。要综合考察文件各方面的特点及作用, 全面地掌握档案的价值。

摘要: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主要有档案来源标准、档案内容标准、档案形式特征标准、相对价值标准。

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7篇

关键词:会计档案,鉴定,再次审核,销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档案工作也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尤其是会计档案[1]。在当今经济快速稳定形势下, 党和政府很重视会计档案工作, 还专门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个法规, 其是目前我国在新时期继续依法管理会计档案的重要依据。现将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再次审核及销毁工作总结如下。

1 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的任务:会计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专用材料组卷时,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2]。

1.1 加强学习, 提高对会计档案工作的认识

一是档案人员应加强对档案法规与业务的学习, 提高对档案鉴定与销毁工作的认识, 应认识到档案鉴定与销毁工作是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档案已经失去了保存价值, 还投入大量物力、人力和财力去保管, 势必造成很大的浪费, 而且这些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还会对新接档案的进馆产生影响, 进而对档案的整体工作产生影响。

1.2 加强业务学习, 把好档案的鉴定关

档案工作人员应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前提下, 熟练地对适合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进行编制, 并向本单位的主管领导上报, 为以后本单位的档案鉴定工作提供依据。因此, 为了有效地提高鉴定质量, 档案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 不断对自身的业务素质进行提高。鉴定与销毁工作的关键是鉴定, 因此在工作中档案工作者工作的态度要严肃认真, 对需进行鉴定的档案要逐一审查, 绝不能仅根据案卷的标题和目录而对其价值进行判断。

2 会计档案的再次审核

二次鉴定即对档案的继续存留进行确定。它是由档案机构提出意见并会同会计机构共同进行的工作。也可咨询专家进行二次鉴定[3]。

2.1 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档案鉴定与销毁工作

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 其档案的内容和利用价值也有所不同, 因此档案室内短期就超出保管期限的案卷还有被利用的可能。对于这样的档案, 工作者要格外留心, 绝不能轻易销毁。如其单位与外单位及个人的往来账及传票还有异议以及未结清的账目等。在对档案进行鉴定与销毁中, 档案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的工作, 灵活地对《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运用, 并从档案利用的工作出发, 尽量做好该项工作。

2.2 咨询专家进行二次鉴定

档案的销毁工作是档案鉴定工作的关键, 一旦将档案进行销毁后是无法再现的, 因此在进行档案鉴定工作时要格外认真。为了确保档案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在档案的鉴定工作中一旦遇到疑问, 绝不能草率地做出结论, 而应本着负责的态度与其他同事进行研究, 若还不能做出结论, 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求助, 咨询专家实行二次鉴定。

3 档案的销毁工作

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监督、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之一, 会计人员及档案人员对此应有正确的认识。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注意:部分特殊的会计档案如涉及到未结清债权务的原始凭证涉及产权的以及工资发放表等可适当延长其保管期限。抽出单独立卷并在会计档案目录中说明。另外, 在项目建设期间基建的会计档案, 即使会计档案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在遇到此类事件时, 档案工作人员应及时地与主管沟通。讲明实情, 防止因鉴定不准确而销毁了有利用价值的档案。

档案销毁工作应遵照《会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其销毁工作应在履行以下程序后才可进行:一是档案机关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 并对销毁的清册进行编制。销毁清册包括如下内容:序号、类别、题名、起止年月日、目录号、案卷号、页数、应保管日期、已保管期、备注等[4]。档案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 字迹工整认真填写好然后做好申请。二是单位负责人及会计科长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是档案室及会计机构共同派出人员对销毁工作进行监督, 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 销毁人员在销毁前应按照销毁清册清点核对档案, 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4 结语

档案的数量与质量对本单位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也符合环保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因此, 档案的定期鉴定销毁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销毁工作, 认真履行销毁制度, 准备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一定批准手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销毁工作。档案经过鉴定后, 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保管期已满的档案要进行销毁。为避免个人认识的局面性和片面性, 销毁工作要遵循一次鉴定多次复核的原则, 以避免发生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差错。尽可能地保证销毁的档案及时销毁, 不该销毁的档案绝不销毁。另外, 档案工作者还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较高道德素质的档案工作者。

保存档案的目的是利用, 而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保管没有任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获, 包含潜在、间接的但又不是非重要的社会效益。同时保存档案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合理也是一个客观的问题, 因为这些问题都与档案管理对本单位发展及档案部门的投资息息相关。在当前经济条件下, 单位对档案部门的投资有限, 库房内无需永久或长期保存档案。应切实加强档案销毁工作, 全面考察档案价值, 正确判断保管期限, 谨慎地把不需保存下来的档案剔出销毁[5]。

参考文献

[1]房艳秋, 孙涛.会计档案的保存与销毁[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1 (5) :147.

[2]李淑亮.会计档案的存毁鉴定[J].山西档案, 2007 (2) :29-30.

[3]吕若君.财务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电子商务, 2011 (8) :239-240.

[4]杜萍.高校会计档案管理的思考与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 2011, 40 (4)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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