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精选8篇)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1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也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虽然整体经济运行效率得以提高,但是社会就业、养老等问题也日趋突出,社会不稳定的风险也在增加。因此,构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下面我列出一些我自己对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
(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并存,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保障水平差异过大,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大多数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应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分别设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附加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的储蓄性保险,还应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发展私人养老、医疗保险等,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3)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对此,我国目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借鉴国外经验,确立由社会自治组织经办社会保险的方式,实行社会保险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二是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参与社会保障管理,关键是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对社保资金实行全程监督,加强对社会保障结余资金的管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与保值增值。三是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网。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实现现代化管理。
(4)多头并举,开辟新的筹资渠道。首先要硬化征缴手段,扩大社保资金规模。其次搭建社会保障新平台,开辟新的筹资渠道。最后对特定企业适时减免或加成征收社保费。
(5)尽快完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法制化,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加快立法建设。一是根据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具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实际进展情况先分项制定法规。然后在制定单项法规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等,明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与权限,使社会保险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立法。三是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在健全法制的基础上,加快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人民在社会保障中真正得到实惠。
(6)加强宣传,增强全国人民的社会保障意识。一是克服依赖思想。对国有企业职工加大宣传力度,使其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不再为职工的生老病死承担全部费用,而是由企业与职工共同分担。社会保障程度高低不仅影响职工的现实生活水平,而且会影响他们的未来生活水平。二是克服侥幸心理。对于那些心存侥幸舍不得花钱买保险的人,从各个层面分析社会保障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对社会保障有一个新的认识。三是纠正部分领导对社会保障的误解,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2篇
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义主义和谐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二者缺一不可。其中,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不断增强的企业竞争力是维持经济发展的两大支点,而良好的社会保障机制则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常效“稳压器”。因此,不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这里使用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广义概念,狭义的概念则主要指社会保险。
一般地说,社会保险又进一步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险种。十七大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努力实现让全国人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所以,在我国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势在必行。
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社会保险改革只有走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要充分地体现出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
其次,在发展道路上循序渐进的方式要坚持,在稳妥有序改革的条件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最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既需要远看德国与北欧,更需要重视我们亚洲近邻发达国家---日本、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及我国的台湾与香港地区,因为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有些特色与我们国家具有相通性。
二,加强五个险种的规范化管理
必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将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到省(直辖市)一级,顺乎民心、尊重民意,消除了跨省、甚至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着的政策性壁垒。此外,还应逐渐缩小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的差异,建立更加有效的养老金缴费激励机制,继续进行扩大做实个人帐户的试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有大量没有被医疗保险覆盖的人口,为这些人提供适当的医疗保障,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国在促进社会公平和削减城乡差距方面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同时,在投资的时候也必须要促进平等和推进绿色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与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首先要扩大事业保险范围,将所有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等都纳入保险范围。其次要及时增加事业救济对象。最后,与劳动部门配合,加强对事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应该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体制特点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筹措使用及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积极促进立法规范
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成熟做法,应及时根据社会保障实践的需要,出台社会保障的法律、颁布规章和制定政策。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就是出台《社会保险法》,这是国家规范社会保险行为、构架社会保险框架的基本法。与之相配套应该颁布《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条例》,实行垂直型管理,与这些条例相配套应该有一些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形成一个符合国情、内外协调且具有开放性、可操作性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之间也要相互配套,明确责任层级与
主导者,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安排。
对于我国而言,完善社会保险法体系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如何恰当而合理地确定适用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群体进行可操作性的立法。例如在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农民工都将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群体而存在,但至今尚无一部农民工保险的全国性专门法规或规章,全国性立法只有笼统地将农民工纳入其适用范围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社会保险的单项立法空间则更大,法规体系的开放性要求也更高。
《社会保险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形成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更加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社会保险意识、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强制性。
四,增加国家的财政支持
资金是社会保险体系运行的“血液”,没有稳定的“血液”供给,社会保险体系就会 “营养不良”。我国已经借鉴了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资金筹集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就业者单位、个人和政府共同出资。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我们可以按照规定加大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强化基金支付能力,建立规范、稳定的筹资机制。
从完善筹资机制的角度看,政府财政出资需要规范的是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数额。来源方面,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投保人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政策杠杆效应,调动企业和个人通过保险机制参与社保的积极性。
数额方面,规范的办法就是加强社会保障的预算管理。尤其是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使用办法。严禁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为。
五,加强政府的管理和监管力度
中国在社会保险方面有很多要做的事情,特别是要系统性地进行信息收集,并且确保那些进行迁移或者改变居住地的人们也能够享受社会保障体系的好处。
现在的社会保证体系只保障了一部分人的养老和医疗等问题,还有绝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没有进入到这一行列,而且保费的基数还总在调整,使得效益不好的企业利润更低了。而且,农民工由于在社会医疗、养老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他们首当其冲受到了失业的影响。加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趋势又是在养老与医疗方面逐步增加个人的负担比例,致使他们越发不敢消费。因此,要尽量避免从地域、职业甚至所有制出发来作出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下,必须由政府出面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除了政府以外,其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具备这样的号召力,都不能够在这方面行使强制权,但从制度运行的成本方面考虑却不一定要政府来亲自操办。社会保险的成功实践表明,可以将具体业务交给代表政府的社会机构去经办,政府的角色和职责就是制定法规、政策,负责监督。因此,社会化服务是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服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收发业务服务,就是按照有关规定收缴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险金。二是基金管理服务,尤其是在实行基金积累制的社会保险模式下,保险资金会越滚越大,解决资金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就需要有这方面的服务。三是信息服务,包括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测算、统计、预警等工作。只有建立了这三个完善的服务系统,我们才可以说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险体系的监督管理分为两种:一种是业务政策的监督,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另一种是资金收缴、发放、投资运营的监督,维护基金安全,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这是社会保险体系监督管理的核心。业务政策监督的部门可以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的部门是合一的,由社会保险政策制定者负责实施,但资金方面的监督就不可能由社会保险部门一家承担了。社会保险资金运营必然要进入金融市场,运营机构的进入和退出以及日常的投资行为都要受到金融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社会保险是公民生活的基本保障,解决了公民的后顾之忧,是为每个公民提供的福祉,是衡量
一国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准之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尽快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让老年人有钱享受养老服务。在继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府补贴制度。包括:完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的政府供养制度;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支持低收入且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民办公助制度,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给予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为老服务。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助洗等服务。包括:福利性服务、公益性服务、互助性服务和商业便民服务。
(三)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集中照料需求。在养老机构建设上,要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政府主要保“基本”,重点建设以收养“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为主的颐养型、护理型和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
四)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一是拓展社会融资渠道。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三是保障土地供应。四是提高医疗服务资质。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查合格后,要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五)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四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制度,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活动。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3篇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提高保障水平, 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规范管理, 分类施保, 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 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 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 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积极培育慈善组织, 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2011年~2015年) 规划纲要》]■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新时期,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各大型国有企业均设立有自己的社保机构和管理中心。这些社保部门有责任为企业职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并且有义务就建立健全大型国有企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言献策。
一、要切实保障失业分流职工的基本生活
1.做好离职分流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困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冗员过多。实行减员增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我们在做好减员增效工作同时,也要注重失业分流人员的安置为题,这是关系的社会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规范职工离职程序,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需求,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减轻社会的就业压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和效率。
2.严格按照“三三制”原则落实资金。对社保资金筹集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就业者单位、个人和政府共同出资。在这里,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个人是第二责任人,政府是最后出面人、兜底人。现阶段,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单位和个人的交费比例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按照这些规定加大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强化基金支付能力。筹集资金是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实行企业、社会、财政各自负担的办法落实资金。
3.搞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对停岗、离职职工在进行再就业培训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条保障线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形成当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积极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1.广开就信息渠道。当前及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开辟新的就业信息渠道。一是保持国有经济的稳定增长。扩大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中央提出增加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解决就业问题。二是积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四是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如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临时工、计时工等。五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
2.加快转变就业观念。各基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培训,提高失业职工再就业能力。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同时,减缓就业压力。引导失业职工彻底摆脱各种传统择业观念,树立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自强创业的观念。用人单位也要转变用人观念,社会各方面都要理解、尊重失业人员。
3.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为失业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同时,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因地因时引导和促进失业职工进入市场,逐步形成企业富余人员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新机制。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决贯彻落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医疗,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
1.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依法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力度,依法将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同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对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和拒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坚决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形成保障项目完善,群众普遍受惠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2.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他们解决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3.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加快改革步伐。
4.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不断增大,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提高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加强基金征缴、努力开拓新的基金来源渠道的同时,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5.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要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全额缴拨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由社区管理有关事务。
四、结论
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而社会保障功能是政府的一大功能。这个功能我国是放在财政预算外,而不是放在财政预算内。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不应是标签,要具有实质性内容,这个实质内容之一就是以社会保障为前提的市场经济,如果没有社会保障作前提,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空谈。所以,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实际上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上,也就是政府能不能把第一职能的社会保障职能承担起来,也只有充分认识到政府能多大程度承担保障职能,才能谈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程度。
参考文献:
[1] 王贞琼,甘德安.民营企业社会保障的困境与突破[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04).
[2] 代晶.对健全企业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04(01).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5篇
【摘 要】当前,师宗县正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有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认真分析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现状 对策
农村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生产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商品化社会生产而产生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新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技术服务、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贷和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医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服务。
一、师宗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师宗县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866”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取了一定成效。
(一)服务组织发展迅速
近年来,师宗县按照“加大扶持强龙头,依托基地建龙头,多元投入活龙头,创新机制舞龙头”的思路,着力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引进发展工作,先后引进了振华食品厂、华海木业、新繁食品加工、中药饮片厂等一批内联农户、外接市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目前,全县已发展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32户,其中省级以上2户、市级以上6户;组建了以烤烟、蔬菜、畜牧、林业等为主的产业协会和合作组织24家,在全县形成了各大主导产业都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的格局,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提供配套服务,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由产中服务向产前和产后服务两头不断延伸,由产业服务向社会服务不断延伸。产前服务:通过“珠源农网”、“四下乡”活动、“星火科技”专栏等平台,初步为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单位提 1 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产中服务:随着基层技术推广机构的整合完善,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技术服务部作用,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了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不断朝纵深方向发展。产后服务:一批加工龙头企业的引进投产,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大同木材深加工基地和木材交易市场、大同综合交易市场等一批专业市场的建立,为农产品流通拓展了渠道。同时,社会化服务也由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拓展,农村医疗服务、农民就业服务、农民培训服务、法律援助、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由公共服务、合作服务和各类企业性质服务的农村服务体系。
(三)服务成效逐步显现
先后引进了一批粮油、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和畜禽品种,粮油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建设各类农业基地7个,农业综合示范园区2个,全县农业生产水平逐年稳步提高。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方面,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万人春风行动”,培训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劳动力转移输出的质量和数量都有了较大水平的提高和增加。2007年以来,全县共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8330人,实现劳务收入3亿元。
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还不健全
目前,师宗为农业提供服务主要以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为主,政府的资金、政策等扶持措施也重点倾向于这类服务机构,对民间合作组织和其他服务组织缺乏必要的支持,致使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服务环境。特别是村一级服务组织的缺乏,致使一些村落仍然存在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范围不广、服务领域不宽的情况。
(二)农村社会化服务系统性不强
目前,师宗各类服务组织尚无法为农业的产销提供配套化、系列化的服务,产前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新技术和新品种研究与推广,产中的病害测报与防治、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采收,产后的处理、加工与销售等服务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甚至脱节。实际生产中主要以提供生产技术指导等产中服务为主,对农户生产不能做到“五统一”,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服务没有有效的措施,农 2 民只能根据以往经验和滞后的市场需要信息来安排生产,导致农产品产销关系长期波动不定。
(三)农村社会化服务部门之间协调不够
长期以来,农村社会化服务主要是执行上级计划和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很难也不可能根据随时变化的生产需要来制定服务工作安排,各部门之间的生产任务没有形成统一的计划,农科教、产加销、贸工农等各环节、各部门协调运作困难,各类服务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和实际需要联系得不够紧密。除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外,其他大部分民办服务组织特别是各行业协会尚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开展服务只重视单项的、现存的需要,缺乏配套性和前瞻性。
(四)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欠缺
全县建立在大量的合作组织,但由于缺乏应有的规范和引导,其功能不是被弱化就是被替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应有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路对策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和完善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标准化、外向化、现代化发展要求,以创新为农服务方式为手段,按照“政府引导、完善网络、强化主体、转变职能、创新方式、市场运作”的运营模式,立足县情,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村科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治、农村现代物流、农村金融支持、农村信息服务和农村社会保障六大服务体系,充分整合资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服务,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探索出一条适合师宗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
(一)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农技推广服务包括耕作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农产品采收、农民技术培训等服务。健全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为平台,逐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户四级农村科技服务网络,大力扶持和组织特色产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县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协 3 会)五十个,使得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整合农民素质培训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民素质教育科技培训协调机制,实行项目捆绑、资金统筹,构建“政府组织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村组三级整体联动”的农民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县农广校、县职校等作用,突出务工技能培训和农业优势化产业项目,力争每年培训三万人。
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以农业综合示范区为龙头,加快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尽快建立一批农业示范园区和养殖示范小区,推进农业规模化种植、规模化养殖和规模化加工,力求在规模效益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探索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带编带薪创办农业科技服务型公司或农业生产公司,鼓励农村“土专家”经营农业科技服务公司,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城市工业企业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生产型企业。
(二)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服务体系
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立乡地动物疫情测报点和农村集贸市场动物检疫申报点,健全动物疫情测报和建议申报制度,使乡村动物疫情测报点和农村集贸市场动物检疫申报点覆盖率达100%。健全乡镇动物防疫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动物防疫站办公条件,使每个乡镇动物防疫站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基本的物资储备和诊断设施设备,每个基层动物防疫员都有基本的防疫工具。建立养殖小区、扩繁场、引进畜禽水产品种检疫服务所,及时免疫、定期检疫,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完善动物防疫员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动物防疫员的技术技能,力争3年内动物防疫员培训面达100%。建立专业化畜禽水产品交易市场,整合城区农贸市场、大同综合农产品交易市场资源,规范畜禽水产品交易,集中管理,强化市场检疫和消毒,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杜绝病、死及有害畜禽水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建立健全农村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包括农用物资供应体系、农产品运销加工体系,健全农村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构建通畅、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一是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供销社“二次创业”,广泛吸纳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办网点,发展农 4 村小型超市,形成小超市、小网点、大网络的连锁经营格局。加快整合乡、村两级销售网络,有步骤地加快对基层供销社门店进行超市化或加盟店改造,择优吸纳一批农村社会网点资源加入供销社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构建以县级店为中心、乡级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体系。
二是构建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探索建立由县财政适当贴息,建立化肥储备制度,建立县农资仓储物流连锁配送中心,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以连锁加盟为主要经营形式,构筑全县统一布局、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力争3年内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确保农资质量和市场安全。
三是构建农副产品购销服务网络。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抓好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按照“加大扶持强龙头,依托基地建龙头,多元投入活龙头,创新机制舞龙头”的思路,着力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引进发展工作,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网络,力争三年内发展到五十户,实现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产加销”企业对接,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四)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进一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将业务范围向农村延伸,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一是创新融资渠道。建立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多形式融资渠道,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在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投资参股,采取引导和争取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组建农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促进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二是创新担保方式。成立县农业担保公司,重点为农村中采取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组成的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信用担保。
三是创新抵押方式。推进林权、果园、集体土地、房屋等资产抵押,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将业务范围向农村延伸,为涉农服务搭建绿色信贷平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五)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成立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部门和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村级信息服务点,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建好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和远程教育等信息网络的作用,集成农业、林业、水务、科技等各涉农部门的农业农村信息,科学设置实用栏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全面的各类涉农信息,使之成为广大农民沟通外界、联系市场的重要平台,有效指导从事农业生产。组织专家定期解答农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并根据农时农事定期分析、研究、预测农产品市场变化,增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完善信息服务方式,整合现有农村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短信、填报等多种媒介,创新网上、网下有机结合的信息服务方式,把农民急需的技术、市场、劳务、政策、法律等信息送到农民手中。
(六)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失地少地农民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保险、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参合覆盖率,力争达到98%以上。提高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85%以上。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设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切实解决特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培训,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针对现存的问题,瞄准目标,抓住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扎实稳步地推进各项工作,使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成效更加明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参考文献
[1]胡维国: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湖州科技信息网,2005年8月;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6篇
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村人口占了全国总人口的70%左右。广大的农村,特别是一些内地或西部地区的农村,生活环境极其艰难,人民生活得不到保障。据资料表明,从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资力度来看,占全国人口70%左右的农民只占总数的5%;人均占有方面,199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30倍;从覆盖面看,城镇已达91%,而农村只有2%。面对贫穷的农村,国家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这个问题。其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首先应当根据宪法尽快制定社会保障立法体系。这一体系,应当包含公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法案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劳动保障法、医疗保障法、老年保障法、军烈属保障法等专门的社会保障法案。并可以考虑条件成熟时单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社会保障法案,以反映我国农村变革中的现实和复杂情况及其不同于城市的显著特点。只有有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驾护航,农村社会保障才能顺利进行。
第二、提高农民自我保障能力。一方面,要提高农民自我保障意识。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民参加农村社会保障的意识和积极性,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家庭的保障功能。家庭养老一直是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因此要使家庭养老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加以落实,同时通过舆论监督,促进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此外,对农村的老弱孤残人群,国家应健全和完善地保救助和慈善救助体系,以统筹帮扶为原则,以福利院和救济金的形式,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第三、理顺关系、健全机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网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民政部门主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救济、社会福利;卫生部门主管农村合作医疗;残联主管残疾人保障,形成多头管理的格局。建议:在市(县)级成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府办、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残联、财政等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联系会议,对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在乡镇一级设立农村社会保障事务所,列入事业编制,配备专门人员和机构,经费由国家预算予以保障;在村级设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各项保障工作程序。
第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元化筹资机制、严格基金管理。
1、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拓宽资金投资渠道。资金的来源可以有以下构成:(1)财政拨款,这是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据资料统计,我国社会福利费用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20世纪80年代的0.05%~0.06%,到20世纪90年代反而下降到仅占0.04%。而20世纪80年代欧美共同体的社会保障费用开支占国民总产值的27.1%。(2)发行福利彩票。据国际彩票组织公布,美国每年发行彩票筹集的资金达364亿美元,而我国还不到8亿美元,可以说,我国的彩票发展空间还很大。(3)社会捐赠。(4)农民自筹。在养老、救灾救济等方面让农民自筹一部分资金。(5)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是社会应对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一项义务。另外,国家必须出台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优惠政策,确保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2、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管理机构的内部监控,健全基金监督检查的正常机制。建立对社保基金收支和财政社保资金预算执行考核、决算审查制度,强化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从而确保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
第五、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群众救助体系。在扶贫工作中,国家还须加大努力:第一,国家扶助。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合理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做到还富于民。第二,走农村城市化道路。要大力建设小城镇,同时有计划地将农民引入城市。第三,走农村加企业的道路。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特别是民间企业到贫困地区进行投资开发,在实行优惠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注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便利环境。第四,加大人力资源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志愿者就是一支价廉而至高的队伍,如大学生
支援西部计划,既可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又为西部建设提供了人才。第五,选取优秀干部到农村工作。给予农村一种创新精神,突破保守。第六,对农村生活实在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差额最低生活保障。第七,支持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不要单一的“以粮为纲”。一到农民种植多种经济作物,提高收入水平。
2、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自90年代初我国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参保人人均累计保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约3.5元,显然难保其基本生活。从今后一个时期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注意:第一,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和农村老年人口比重都相当高,而且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从长期趋势来看,农村养老还应以家庭养老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相结合,这是低水平农村养老保障的必要手段。其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之农村老龄人口数量庞大,国家难以包揽农民的养老保障,因此依靠农民自身及其农村集体的资金积累是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基本途径。其三,考虑到农村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应该允许在农村各地存在一些差异,切忌养老水平和筹资标准的“一刀切”。鼓励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互助,以及农村中高收入行业与低收入行业的互助。
3、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费1979年为1亿元,1992年下降到了3500万元,仅占卫生事业费的0.36%,农民人均不足4分钱。农民自身也没有建立互助共济及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成为完全自费医疗的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建议:(1)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医疗卫生费用基金,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的医药及预防保健费支出。此外,政府仍应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用于补助农村合作医疗,重点用于购置一些医疗设备器械及培训乡村医生。(2)增大农村卫生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卫生人员培训,构建到村级的三级医疗保健网,实现从“重治轻防”向“以防为主”的转变。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使农民能够获得基本的预防保健服务,是农村居民健康保健的重要支柱。(3)加强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农村医务人员的准入关,健全农村药品供应制度,保障农民用药安全。降低农民就医费用,为农民提供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保证农民安全就医。
4、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近十多年来,约有24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在未来10年中还将至少形成2600万失地农民。土地大量征用,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因农民失去土地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已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一大隐患。建议:首先,建立类似于“通存通兑”的保险账户,使农民的保险账户在异地顺利得到接续。其次,改革农村征用制度,将社保作为土地征用的前置条件。适当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土地开发中筹集资金,用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失地农民转为市民的政策制度。第三,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尤其是增加用于失地农民低保的专项资金。第四,农村养老应扩大到农民个人,尤其是要明确农民工中的自由职业者可以以个人名义纳入参保行列。第五,要多渠道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失地农村经济发展。
5、建立教育保障体系。一方面,国家应制定保障措施,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做到真正的免费教育。这项工作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一方面,建立工资专户,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农村教学的顺利进行。
6、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目前城市已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多少就保多少这一点,但农村却还遥遥无期。其实,我国并不是没有应保多少保多少的能力,而是没有把钱花到这一块上来。2002年中国的税收收入是12000多亿元,我们只需在社会保障上投入政府收入的百分之十,同时有一半是投入在农村,那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必将是一番新的面貌。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汇报 第7篇
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和“五保合一”为主要框架,以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其主要成效表现为:一是“两个确保”不断巩固。1998年-2003年,我市累计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6.1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6.21亿元,“两个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三条保障线”相互衔接。至2003年底,全市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已达到1.2万人,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达到8.1万人,保障率为8.9%,基本上做到了“三条保障线”政策措施相互对应、保障对象不留空档、保险关系及时接续。三是“五保合一”机制初步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五保合一”、“五费一单”、一票征收运作,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晰、资金去向明确、记帐分帐无误、利息分配正确。
(一)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发挥最大效益,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金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完善内部基金监管体系。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录制度,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内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项基金收支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二是建立完善基金行政监管体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点对所属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监管,主要看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征缴、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入帐、基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参保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费等。财政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进行监管,主要审查经办机构的预决算,监督经办机构上报的基金支出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监督地税部门收缴的基金是否及时存入国库。通过实施监管,确保基金足额收缴和及时拨付。审计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的基金收支进行审计,定期对财政部门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使基金收支及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8篇
关键词: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1 引言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党在十八大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重要引导,便于有效地推动整个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当然,要想真正让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功能,并健全覆盖到每一位城乡居民身上,需要面对一系列难题,只有结合这些问题,然后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分析
2.1 社保体系城乡发展不均衡
由于城乡发展一直存在一定的差距,致使二者在社保体系建设上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城市社会保障覆盖面较之农村更广。同时,随着国家对社保关注程度的提高,城市社保往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由国家和个人双方承担社保费用,在减轻城市居民社保费用的同时,也便于社保覆盖面的增大。这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有效保障。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保障范围却比较狭隘。首先,农村的社保对保障对象有一定的要求,名额有限,且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费用多以农村居民个人缴纳为主,无形中给农民增加了经济负担。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有很大差异,城镇居民得到保障项目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而农民的保障项目仅为特困救助和五保供养等项目。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项目的巨大差异,使城乡居民生活也产生了巨大差异。很多城镇居民在生活上有所保障,而一些农民在生活上缺乏一定保障。
虽然在农村的一些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推进,但是由于推进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也是很难保障农民的生活。例如,在城市的老人生活是有保障的,而一些农村的老人却缺乏生活保障。这使得农村面临着巨大的民生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给农村的青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对于农村的社会稳定也是有着巨大的威胁。之所以存在社保体系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一个原因是户籍制度。鉴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就有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区别。二者在享受的待遇和政策是有一定区别的。因此,这也造成了社保体系城乡发展的不平衡。
2.2 相关部门职责不合理,缺乏健全的社保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但由于部门职能的差异,使得相关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信息共享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这大大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得一些相关政策、工作也出现不合理、不协调的情况。而正是这些不协调影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程,影响了工作效率。工作的不协调也使工作分工不合理,导致重复工作,有些工作没有人做,严重影响社会保障体系理性设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前提是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设计,在科学合理的设计指导之下,才能够使体系的建设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人民群众造福。实践证明,部门职责分工只有科学合理,才能够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3 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养老基金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危机。
城镇化是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程,旨在打破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用全新的现代城市发展取而代之,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逐渐缩小了城乡居民的生产水平差异,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可能。然而,世间所有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除了看到其带来的优势与机遇外,也不能忽略其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城镇化的加快,迫使大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失去了生活的依靠,无法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劳动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大量的剩余农业劳动力面临着生存困境。也造就了农民工与失地农民两大群体的出现,如果无法顺利解决剩余农业劳动力的生存出路,这两大群体就很容易成为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威胁。同时,这两大特殊群体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流动性较强,不利于形成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由此可见,城市化水平应该适当地放慢脚步,并与剩余农业劳动力的增加相匹配,才能在加快城市化的基础上,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便于城乡统筹发展。同时,也可以通过一些制度、法律等手段来解决广大剩余农业劳动力的民生问题,这也给政府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透明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确保民众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以便拉近民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政府只有加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生存转移的力度,才能进一步获得民众的信任支持,提升民众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发展的目的。
3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3.1 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城乡居民社保体系中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医疗制度,都是一些关乎民生的制度体系。这些体系的建立,可以使城乡居民老有所依,也能够解决一些老龄化带来的生活问题。还可以解决居民生活中的一些医疗问题。养老和医疗两大问题的解决,可以减轻城乡居民的生活压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3.2 有利于社会稳定
城乡居民的生活有了保障,就会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按部就班的工作和生活,这对于社会稳定是有着极大的帮助。倘若居民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个生活保障,很容易发生一些犯罪行为,对于社会稳定有着极大的威胁。社会上的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因为生活所迫。因此,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实现社会稳定的一个有效途径。居民在享受保障后,才会对政府有一个信任的态度,真正激发民众的社会建设维护积极性,共同参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在有效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的同时,用法律等相关武器维护民众自身权益成为重中之重。
3.3 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也促进了企业“五险一金”制度的健全,从而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有了有效的保障体系,才能够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能够让他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够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人力资源。这样一来城镇的劳动生产率也将提高,就业压力问题也可得以解决。
4 关于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措施的探究
4.1 加快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农村居民缺乏完善的社保制度,是导致城乡体系发展不均衡的一大原因。为了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势在必行。针对当前社保的实际情况,农村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其他补充养老保险为辅最佳,能够最大化的保障人民的生活。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一些农村老年人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因此,应当效仿城市养老保险模式,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城镇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逐渐推广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医疗保障,享受同城市老年人一样的社会保险制度待遇,以此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农村居民的生活只有得到有效保障,才能够解决当地青年人的负担,才能更好地拥戴政府,才有利于社会稳定。政府还应该自觉提升自身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提供服务。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重点针对基层民众,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用严格的制度政策来提升管理效率。二是借助现代社会信息技术,通过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来确保社会保障服务的及时性,解决缴费难、收入难等问题。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推广,在积极宣传社会保障卡功能的同时,教会群众如何通过一卡通来查询自己的收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提供一定的便利服务。
4.2 强调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有效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它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一定的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所谓的财政责任,主要指的是政府作为为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的存在,对那些低收入群体需要承担社会救助的责任。而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的社会救助对象也有所增加,除了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一些低保户,给政府财政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其次,由于社会群体的构成不同,一些群体难以公平的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时政府就需要通过对相关制度政策的完善,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这是社会赋予政府的责任。政府只有解决好这些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才能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而所谓的监管责任,更多的是指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打造强有力的监督队伍,能够对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完成财政和监督责任的同时,政府还应该逐步有计划地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这对于有效解决剩余农业劳动力的参保问题,促进农民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需要加大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工作,成为投保行列的一员。
4.3 加大对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的利用
政府固然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不能忽略社会资源及市场机制的重要性。一定要全面综合地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弥补公共资源的不足,最大化地保障社会福利落到实处。而加强市场机制的利用,能够有效促进社会保障的效率,满足社会群众多元化的需求,稍加严格的监管,就能有效避免广大民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 结语
国家和政府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上给予了极大地关注,为了有效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当然,这一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有在不断解决各种难题及探索总结下,才能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保障,并最终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胡晓义.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J].中国人口科学,2014(1).
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