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精选12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1篇
(一) 西方议会制度的确立
在近代的西方, 随着国家领域的拓展和人口的增加以及个人权利的不断增长和政治权力博弈, 公民不可能直接到场参与决定国家事务, 社会不同主体的权利都希望能得到实现, 迫切需要有一个代议机构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国家权利。在17、18世纪, 英国和法国的一些启蒙思想家的启蒙思想, 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加快了代议制度的确立。
(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
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后, 开始建立新的人民政权及其组织形式的探索与实践, 1931年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明确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毛泽东同志写下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 第一次提出“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概念, 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这种“代议制”理论的正式确立。1954年, 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 后来又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摧残, 直到1978年重新恢复。
二、两种代议制度的形式
(一) 代议机构的法律地位不同
由于在组织国家机关的原则上的根本差别, 西方国家议会制实行的是权力的分立制衡机制, 而人民代表制则以议行合一作为组织国家政权机关的基本原则。在分权制衡机制下, 通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三种权力的总体平衡来达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目的。在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 人民代表大会制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种设置表明:代议机构是一切国家权力的第一责任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 它领导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国家司法机关。
(二) 政党和代议机构的关系不同
不论西方国家还是当代中国, 政党对代议机构都有重要作用, 但两者不同的是:第一,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下活动, 西方国家政党在议会中活动。为了实现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一套组织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中建立党委;在常委会中建立党组。西方国家的政党只能在议会中开展活动, 其政党作用的发挥, 主要是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实现的。第二,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领导地位是法定的, 西方国家政党是通过竞选在议会中取得领导地位。中国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地位。在西方国家, 议会与政党的关系是通过议会选举和政党对议会的渗透决定的。
(三) 代议机构的组织结构与组织机构均有不同
在代议机构的组织结构上,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多实行两院制, 而出于“议行合一”的考虑,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
三、关于未来两种“代议制度”发展的思考
(一) 西方议会制度的困惑与未来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演变, 国家干预和管理社会经济事务职能的不断扩大, 议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权威性日趋下降。尽管议会政治继续面临着行政集权的强大挑战, 但以议会制为核心的代议制政体仍然是现代国家的主要的统治形式。正如密尔早已指出的那样:“代议制议会的适当职能不是管理———这是它完全不适合的———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的行为公开出来, 迫使其对人们认为有问题的一切行为作出充分的说明和辩解;谴责那些该受责备的行为, 而且, 如果组成政府的人员滥用职权, 或者履行责任的方式同国民的明显舆论相冲突, 就将他们撤职, 并明白地或事实上任命其后继人。”
(二) 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与效率更为科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 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人民, 受人民监督, 因此, 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确保民主方面, 主要是指民主制度对参与者的容纳程度和制度运行的民主性,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从目前代表的资格、构成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从制度的完善和运行看,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用, 保证了民主的真实性和高效性, 但是代表只能在所在的代表团活动, 不能跨团活动;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只有两次发言机会, 时间都很简短等等, 这些都客观地限制了人代会制度的科学发展, 这些方面也必将成为我们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努力方向。
在兼顾效率方面,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代表规模和素质规范、人大机构设置和职能职权规范等方面, 不断地在进行探索和实践。“代议制”作为现代民主制的主要形式, 它继承和发展了先前所有民主制的一切合理内核。当前, 我们必须全面地、清楚地看到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异同, 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主制度, 是中国改革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们才能反对照搬西方的“议会制”、“三权分立制”, 科学地吸收其优点, 以利于我们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英]密尔.代议制政府[M].商务印书馆, 1982.
[2]张佩侠.浅谈欧美代议制度的产生和发展[J].史学研究, 2004 (11) .
[3]刘杰.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的比较研究[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05 (11)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2篇
【教育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识记:①我国的政体;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理解: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运用:运用实例分析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优越性
2、能力方面
①培养学生自学、阅读分析、综合归纳教材的能力
②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觉悟方面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提高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的认识,感知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增强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
【教学重、难点】
1、重点:(1)民主集中制的表现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学方法】
1、教法:情境教学法,多媒体辅助教学、讲授法;
2、学法:探究式学习,合作交流式学习,讨论法。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今年3月6日至14日全国上下乃至全世界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生: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
师:你最关系的人大话题是什么?
生:(略)
多媒体展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全国人大作报告图。
师:组织学生探究讨论: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审议说明了什么?
生1:人民当家作主
生
2、全国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生
3、全国人大的职权
生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及其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多媒体展示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图
师:我国的国家机关除中央国家机关还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机关的完整体系。
推进新课
(一)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多媒体展示我国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让学生宏观了解我国国家机关体系,及其相互关系。请学生自己概括。
多媒体展示图片及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规定。师:探究讨论:对“一府两院”关系的上述规定有什么意义?
生:保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师:这里,我们所研究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及它们是如何行使各自权力的问题,这就是政权组织形式问题,即政体问题。
(二)、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师:请学生阅读教材59页——60页,填充横线上的内容。
(由学生阅读教材60页最后一段,在书上划下来。)。
(1)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注意: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离开民主的集中和离开集中的民主就会导致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2)表现
由学生阅读教材P59—P60第4段,分析在下述3个关系中如何体现民主,如何体现集中的?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想一想: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与会代表对各议案、报告 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修改、审议,3月14日会议表决通过7项决议草案,说明了什么?
生: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国人大职权,全国人大地位,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3、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含义(教师指导学生看书划书)
比一比: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区别: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个完整的政权体系,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适合我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伟大创造、必然选择、共同利益、共同愿望
2、决定因素:国家性质(国体)—— 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讨论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3、优越性
胡锦涛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3)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4)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多媒体展示三组画面(十届人大代表的组成,少数民族代表,吴邦国的讲话)
请学生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结合自身所了解的事例及上述三组画面,对上述结论作出说明,并填充表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4、实践证明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特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主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课堂总结】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3篇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選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4篇
教学要从现实生活出发。作为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 要带领学生深入生活, 接触各种不同的事物, 扩大学生的视野;关注社会热点, 从社会生活中寻找灵感,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学会如何正确对待生活。而生活中的事物是如此的丰富, 社会热点是如此的众多, 选择怎样的素材能够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最重要的根据就是课程标准。研读课程标准, 分析课程标准,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来选择教学素材。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学中, 教学目标有三点, 分别是:了解政体的含义和我国的政体;把握民主集中制及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体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对照教材内容, 本框题的教学重难点是后面两个。而要实现本框题的教学目标, 笔者手中有三个可以使用的教学素材。
素材一:教材中提供的四个镜头。镜头一, 讲述在某省人大会议上, 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报告时质询该省财政厅厅长;镜头二, 全国人大在改革开放以来绘就了共和国的法制蓝图;镜头三, 2001年, 辽宁省沈阳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否决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镜头四,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笔者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些素材, 原因在于:不能全面地反映本框题的教学目标;素材陈旧;“某省”与“沈阳市”距离学生太远。
素材二: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信息。经对已有素材的分析, 笔者也放弃了此素材,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信息比较零散, 难以集中反映本框题教学要求。当然, 全国人大距离我们中学生还是有点远的。
素材三: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信息。既有会议新闻视频, 也有相关的文字稿。笔者决定使用本市的这个资料, 但用文字稿还是视频呢?文字稿能够较长时间地展现在学生面前, 可以反复阅读, 发掘其中的有用信息, 但对学生积极性的激发不够理想;视频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但内容一“放”而过, 不易从视频中获取有用信息。考虑到学生主体性的发挥, 最后选择了视频。
视频时长11分钟, 而且其中一些内容与本框题教学要求无关联, 于是笔者对视频进行了剪辑, 保留了江山新闻的内容介绍, 激发学生的兴趣;人大代表审议与表决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报告, 用于引出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市委书记傅根友的讲话内容 (主要是强调本届人大所起的巨大作用) , 用于引出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郑鹏彪的答记者问 (主要是强调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会议的内容带给选民, 让选民得到实惠) , 用于引出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剪辑后视频长度为3分5秒, 适合课堂教学要求。
从本次教学素材的选择来看, 一个比较合适的教学素材, 需要满足两个原则:
效用最大化原则。新课程要求建构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课程模块。这种课程, 主张用富有意义的素材来呈现问题, 提供问题发生的情境和分析问题的思路, 以帮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活化知识。为了尽可能地活化知识, 选择素材时, 必须尽可能多地与教学目标建立对应关系, 通过对素材的有效分析, 可以实现绝大部分的教学要求, 甚至是全部的教学要求, 也就是一些政治教师提出的“一例到底”的要求。视频“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不仅可以实现“把握民主集中制及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体现”的教学要求, 而且可以实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的教学要求, 而这两个要求就是本框内容的主旨。
时空最近化原则。我们知道, 知识来源于生活实践, 运用于生活实践。选择“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教学案例, 不仅会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而且会给学生呈现一个真实的世界, 使他们具有走进社会、面对挑战、规划人生的真实本领。放弃素材一与素材二, 不仅是因为达不到效用最大化, 也是因为距离学生现实生活较远。而视频“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不仅仅是本市的事例, 也是半个月前刚刚发生的事情, 符合“三贴近”原则, 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 有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 也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创造了条件。
二、对照教学目标, 设置科学巧妙问题
教学素材选定之后, 第二步就是设计问题,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怎么问才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 而且让学生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学中, 当笔者决定使用视频“江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这个素材之后, 设置了三个问题:
(1) 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凭什么审议并通过我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 郑鹏彪代表为什么要“及时把会议的内容带给选民”? (3) 结合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所起的作用, 谈谈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这三个问题中, 设问 (1) 主要是表现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设问 (2) 主要是表现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笔者希望通过这两个设问解决《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提出的教学要求把握民主集中制及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体现;设问 (3) 主要是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笔者希望借助这个问题解决“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教学要求。
但在实际教学中, 笔者发现, 这三个问题即使离开了视频, 学生只要熟悉教材也能解决。而且, 设问的表达不够准确, 会产生歧义, 致使学生答非所问。于是, 笔者对设问作了如下修改:
(1) 我市人大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哪些内容?能体现什么道理? (2) 我市人大代表郑鹏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些什么内容?为什么要这样做? (3) 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对江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什么积极作用?结合江山人大的作用, 谈谈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学生面对这三个修改之后的问题时, 他们认真观看视频, 作了一些必要的记录, 并能够积极而且比较准确地回答。这说明, 科学巧妙的设问, 可以激发学习兴趣, 调动学生的思维, 培养学生的能力, 发展学生的智力, 提高课堂的效率。
而要作出科学巧妙的设问, 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优化设问层次。相关问题的设计必须有一定的梯度, 先易后难, 体现层次性, 符合学生的思维习惯。本课中的三个设问, 原来都是要求学生直接回答出知识点的, 不符合学生思维习惯, 即使学生从教材中找出来, 也仅仅停留于识记水平。而修改后的三个设问, 均把一个大的问题分解成现象与本质两个小问题, 符合常规思维, 于是, 学生先从视频中获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作的现象, 再通过对现象的分析、解读, 归纳、整理出人大制度的本质内容, 从而达成教学目标。后者不仅能较好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实现知识目标, 而且通过对素材的解读, 提升了获取信息能力, 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优化设问方式。教师所提的问题必须是具体的, 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让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高理解能力。原先的三个设问, 学生照读教材就可以对付, 没有什么思维价值, 难以真正开启学生的心智。而修改后的三个设问, 能够引发学生思维, 而且思维也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深度。通过对修改后三组问题的思考、回答, 学生不仅获得了应该掌握的知识, 而且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等能力, 在情感上也会产生共鸣。
三、结合两个实际, 合理呈现素材设问
选择了有效的教学素材, 设计了科学巧妙的问题, 接下来就必须结合教学要求与学生实际, 选择合适的时机与方式将素材与设问呈现于学生面前, 尽可能地使素材与设问发挥最大功用。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学中, 在播放视频之前, 笔者将三个问题逐一展示出来, 让学生带着问题看素材, 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视频中获取其中的有用信息。当然, 针对不同的情况, 我们也可以在学生阅读、观看素材后出示设问, 还可以在阅读、观看素材的过程中适时插入设问。但无论如何, 一般情况下, 应该符合两个要求:其一, 素材与设问的呈现应符合日常逻辑顺序。它有利于学生正确理解教学内容, 提高教学效率。本节课中, 素材与问题的呈现虽然简单, 但如果先播放视频, 再提出问题, 恐怕学生对素材的把握就要差多了, 导致学生很难从视频中获取相关信息, 无法实现教学目标。其二, 素材与设问的呈现应符合学生的心理需要。当我们在恰当的时机呈现素材或设问, 问学生之所问, 解学生心中之困惑, 使素材或问题的出现符合学生心理需要, 会使得教学效果大幅度地提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5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案
课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班级:高一x班
授课教师:xxx
课时:1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能力目标
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资料用于学习。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教学难点与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过程:
1、导入环节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知识,知道了我国人民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决定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务的。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2、讲授新课环节
一、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教师提问:引导学生阅读教材58页“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材料,同时思考教材所提出的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这一组镜头反映了我国国家机构中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我国人民是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建国家机关、开展管理国家的各种政
治活动的。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我国的政体
1、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也就是通过什么方式、制度来组建国家政权机关的。
教师提问:引导学生阅读教材59、60页“专家点评、名词点击”材料,同时思考:国家机构一般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我国的国家机构的组成情况是怎样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国家机构一般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组成。不同国家在具体设置上有所不同。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并同其他国家机关共同组成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了解』: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一个国家的政体总是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为维护国家性质服务。
2、我国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政体只能是采用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
教师提问:引导学生阅读教材59-60页,思考:什么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它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活动:阅读、思考,积极回答问题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是: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形成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保障,只有统一人民的意志,才能维护人民的根本权益。离开民主的集中和离开集中的民主,就会导致专制独裁和无政府主义。
(2)表现: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法予以罢免。
这表明我国权力机关具有广泛的民主基础,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
第二、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教师提问:引导学生阅读教材60页“名词点击”材料,同时思考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这表明我国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国家机关分工实施,各司其职,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权力制约和监督。既有利于权力机关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统一行使权力,又有利于其他国家机关在集中指导下依法行使民主职权。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这表明我国中央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地方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分工实施。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
教师提问:根据上面学习的内容,请同学们总结一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学生活动:讨论、总结、发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师提问:请大家阅读教材61页“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简表”,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关系?
学生活动:积极讨论并踊跃发言。
教师点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得以实现。可见,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二)、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建立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4、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3、小结环节
人民代表大会
1、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基石政体与国体及其相互关系
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重点与难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的含义
决定因素
3、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内容
(重点)
优越性
4、课堂练习环节
[例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C)
A.依法治国B.对人民负责C.民主集中制D.三权分离
[例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制度。这表明
(D)
①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了人民民主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④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
[例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这表明(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C、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5、课后作业
思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代议制的异同点
附板书
5.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2、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与完善 第6篇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平演变;团结统一
1949年的10月1日,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城楼向世界郑重宣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至此,中国翻开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弹指一挥间,中国走过了六十年的沧桑岁月,六十年来,有血泪、有心酸、有欢乐、有歌唱——中国正一步一步走向成熟,走向世界,向世界人民展示着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中華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茁壮成长。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遵循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借鉴巴黎公社和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在带领人民为推翻三座大山而浴血奋战的同时,对建立新型人民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为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历程, 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性结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一看国家政局是否稳定,二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三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新中国成立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充分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历史的正确选择,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好制度,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感。
早在1940年,毛泽东同志就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和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期,曾明确强调:“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述及:“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他多次讲起:“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清楚地告诉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每当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时候,社会主义民主就比较充分,决策就比较符合实际,国家政治生活就比较和谐稳定,因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反之,忽视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或者这一制度一旦遭到破坏时,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遭受损失,人民群众就陷人灾难。
所以,我们一定要铁了心,心无旁鹜的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我们铁了心,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西方那一套“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所迷惑,不被各种异端邪说所左右。
当然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西方国家对我们的和平演变,糖衣炮弹的攻击。“战争可以灭国,文化可以灭种”,在当今相对和平的年代,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足迹无处不在,美国好莱坞的电影一度占领我国的最高票房,他们宣扬的大多是个人主义、英雄主义、资本主义社会的优越性;美国的总统的大选,全世界的人都在关注,仿佛他们的制度就是最民主的,我们一大批中国民众都被迷惑了,当前还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不顾本国国情,盲目推行西方的民主政治模式,并没有使本国走上富强的道路,反而造成了政局的动乱,国家的落后,人民生活的贫困,他们的实践也告诉我们,如果在政治制度问题上被西方和平演变的攻势打开口子,就势必在经济、文化上全盘西化。这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对共产党否定的逆流,我们决不能让它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泛滥。
祖国六十载的发展历程,全中国十三亿同胞一同见证了她的辉煌,通过我们自身的不懈努力,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要向世界展示并奉献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要让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认同我们的民主政治,使中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历史使命。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教育 第7篇
北京四中的教育理念是“以人育人,共同发展”,从共青团活动中更能体现其处处皆教育,时时在育人。组织举办学生代表大会,从策划和准备开始到具体实施和呈现的全过程,再到结束后的总结与反思,作为团委书记要认真思考,并且能够敏锐地发现蕴藏在每一活动环节中的价值教育契机,即最适合的价值教育途径、方式有哪些。学生代表大会的目的不仅在于总结工作,选拔人才,其根本目的是让学生意识到作为四中人要充分关注和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会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能够在机遇与竞争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完善素养。
一 、在真实体验和感受民主,培养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
学生是家庭成员、学校成员,同时也是国家成员。今日学生关注学校,热爱学校,把自己当作学校的主人,明日走向社会,他们才有能力、有热情参与国家建设,做国家的主人。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刘长铭校长对“民主”进行解读:什么是民主精神?民主不是无拘无束,为所欲为,不是个人利益至高无上。民主的形式不仅仅是言论自由、全民投票,民主更不是无政府、无法制、无约束。民主精神的核心是对他人的尊重,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尊重,是对社会公共道德与规则的尊重,是确保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能力与热情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公共行为规范。因此,民主精神是大家成为现代社会优秀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品质,是四中精神的重要内涵。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是我们参与社会事务的开始,是一次重要的人生体验和社会实践,可以学习和实践国家的政治制度。四中的教育所给予大家的不仅是具有知识、能力、情感和健康的身体,还包括作为杰出中国人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即国家责任与民主精神。
在学生代表大会中,哪些过程和内容可以体现学生践行民主呢?第一,会议议程的设定,充分体现学生的民主参与和民主决议。学生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包括:全体代表聆听和审议本年度学生会工作报告;学生代表向本届学生会就本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或者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质询;学生代表聆听新一届学生会候选人竞选演说,并现场进行质询;学生代表现场投票产生新一届学生会正式成员。会议议程均需要学生代表的参与,并且正确地行使自己学生代表的民主权利。每次大会中,学生代表的质询环节最为热烈。学生代表大会质询环节这一民主过程,既是对学生领袖的一种考验,又是对学生代表的一种展示。
第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一届团委会学生会的民主产生过程。各班学代会代表由学生投票民主选举产生,由班干部和普通学生联合构成。新一届团委会学生会干部经过报名、基本考核、实践考核、面试、自我宣传、现场竞选演说,最终由全体学代会代表民主投票选举等环节产生。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民主过程,学校严格规范投票计票程序,由随机软件当场抽选监票人,监票人来自台下就座的学生代表。现场抽选的四名监票人进行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投票、封票、计票(机读卡计票)的过程进行监督。整个投票、计票过程结束后,向学生代表如实介绍全过程,让学生代表体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学生代表大会的议程设计和规范严格的投票程序使学生代表在参与大会的真实体验中感受到民主,培养其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
二、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促进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
每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从策划、筹备到召开,完全由当届团委会学生会干部自主完成,教师仅起到引导和把关的作用。
1.提升组织策划能力
学校要求学生干部严谨地、高标准地设计和落实大会组织的实施细节,拒绝冗长和低效。大会追求高效率、高质量,要公正,要务实。每年4月,学校会开始启动新一届团委会学生会的报名工作,结合学生活动实践考察以及面试进一步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候选人。暑假期间进行团委会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撰写和章程修改报告的整理,以及对一年活动材料的整理。9月,进入召开前的最后筹备,直至学代会的召开到闭幕。这一过程是对学生干部组织策划能力的极大考验和挑战,让学生干部在历练中成长和成熟,理解团队、协作、高效,精益求精。工作报告,数易其稿;座次安排,井然有序;考勤记录,严格规范;灯光、音响、P P T,反复调整,精确无误。高质量的会议,注重对细小环节的“吹毛求疵”,但这些要求不是由教师提出,更多的来自学生干部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他们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2.激发竞争意识与创新能力
每一次学代会上,学生代表最期待的是新一届学生会候选人的展示。学生在公众面前勇敢地推销自我,并以新颖的自我设计进行展示。候选人进行现场竞选演说彩排时,对自己即将演讲的内容点到为止,有所保留,因为这是一个激烈而公平的竞争舞台。竞选演说大会上,很多候选人精心设计,有的候选人将PP T时间控制精确到秒,三分钟刚刚好。语言简明扼要,语气慷慨激昂,要从众多佼佼者中脱颖而出,无形中会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赢得代表支持和认可的候选人的演讲绝对拒绝平庸,会惊艳亮相。这一过程不断挖掘候选人的潜能,激发竞争意识与创新能力。
3.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大会,大会的组织者是学生,参与者也是学生,展示者还是学生,服务对象仍是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到最恰当的体现。在学代会的预备会上,组织者不但要向各班班长下发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材料,同时也要反复动员,让学生了解学生代表大会在四中的意义和大会要求,践行自我管理。学生代表大会利用放学后的时间进行,在第二天的会议中完成全部候选人的竞选演出,同时完成全体学生代表投票,机读选票,当场宣布票选结果。所以,当天会议时间较长,组织者会向学校食堂提出申请,希望能够配合大会在机读选票时间增加茶歇,以免学生代表挨饿听会。在点滴中为参会代表考虑,践行同学服务同学!
大会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学生能力,有效地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
三、充分发挥教育者的教育示范作用,引导自主发展
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反馈大会是由组织部门按学校行政部门整理学生代表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由各部门领导集中向全体学生代表反馈的大会。每年的提案反馈会,是代表们最关注、最盼望的活动。此项活动的最大教育契机,不是对具体提案的解决和反馈,而是参与反馈的各部门主管领导所展示出的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示范教育会带给学生更多的触动和思考。在本届的学生代表提案中,涉及学生处、总务处、教学处、体卫处、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7个部门,共计147条。这使各部门的工作有的放矢,高效完成。
提案反馈会可以让学校的很多制度及设施得以完成和改革。如手机管理制度、晚自习管理制度、月考制度、食堂设施、卫生间设施等。在面对面的提案反馈会上,各位负责人诚恳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屡屡赢得学生热烈的掌声,反响非常好。学生感受到学校和领导对他们真心的尊重、对提案的高度重视、对问题的坦然面对、对学生和学校利益的忠心维护及对原则的执着坚守。这种润物无声的示范是对学生长久的心灵滋养。
四、充分挖掘情感教育功能,分享感动,珍藏感激
任何卓有实效的教育活动,离不开教育过程中师生心灵深处的情感共鸣,离不开学生真实的情感体验。抓住一些教育契机,可以使学生获得高尚的情感冲击,让他们因为感动而有更深层次的领悟和思考,把信念和责任根植在最真最纯的情感之上。
学生代表大会不能要求学生去完成一道道设定好的程序内容,生硬、乏味、枯燥,这只会让学生倦怠和反感。一个成功的学生代表大会一定会留下一段段的学生愿意回忆和讲述的故事。
其一,良策献母校,真情驻心中。学生提案可以促进学校的工作。比如,冬天时在卫生间加装热水宝,在大门上装棉帘等。这些温暖人心的提案得以实施,会让提出者有一种归属感,四中就像他的家一样。每当学生用热水洗手时,无论是受益者,还是献策者,这都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是他们共同的四中情。
其二,竞选学生对四中未来的热情与憧憬。每位候选人在三分钟的竞选演说中,肯定会提到,如果他成为学生代表,这一年他会……省略号是候选人对未来一年为同学服务的憧憬,也是他们许下的郑重承诺,没有天马星空,不着边际,而是更接地气、务实求真的卓越追求。
其三,团委会学生会干部的付出与不舍。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大会上,上一届团委会学生会16名学生干部眼含热泪的告别演说,充满对团委会学生会工作的热爱、依恋和不舍。他们共患难建立的深刻友谊,为同学服务的赤诚之心打动在场的所有学生,这是学生代表大会情感最浓重的一笔,也是学生代表津津乐道的温暖话题,为新一届团委会学生会干部树立好的榜样。
浅析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第8篇
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侵害了公司权益, 而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时, 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态。[1]我国新《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公司法领域最具特色的一种诉讼制度, 它的确立对我国众多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 往往大股东凭借其强大的表决权优势或者通过安排特定人员进入董事会等手段, 控制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定, 使其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 为其自身谋求利益, 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 自然而然使得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在公司遭受侵害却因种种原因怠于或拒绝行使其诉权的情况下,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保障股东, 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 提供了一种最有效的救济方式。[2]对于中小股东而言,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实现股东权利, 弥补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和其他救济方法不足的必要手段。
作为公司投资者的股东, 提起代表诉讼是以公司利益受损为前提, 行使权利使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而且诉讼所产生的后果, 无论是获得利益还是承担损失, 都由公司承受。
可见, 股东代表诉讼对于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等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制约, 限制公司大股东的权力, 维护公司及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特质
股东代表诉讼的性质是代位性和代表性。股东代表诉讼的代位性表现为少数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利益的侵权人提起诉讼。[3]这种权利的行使如果胜诉, 对于公司利益的维护和损失的避免就具有积极的意义。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 主体特定性。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主体必须为公司股东, 且以自己的名义, 一人或多人均可, 且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定资格限制。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 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适格原告可以分为下列两类: (1) 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一股东。 (2) 股份有限公司中持股时间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诉前确定性。
只有在公司的利益遭受侵害, 而公司又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进行诉讼的前提下, 股东方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4]也就是说, 凡是公司依法所能享有的诉权, 只要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 且无正当理由, 具备法定条件的股东均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三) 对象专一性。
股东代表诉讼的救济对象是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 受侵害的一方是公司, 而不直接是原告股东, 且原告股东胜诉后获的赔偿都归公司所有, 并非归提起诉讼的股东。
(四) 程序特殊性。
股东代表诉讼有特殊的程序要求。比如股东代表诉讼一般要经过前置程序, 适用的前提是公司内部救济手段的用尽, 即股东在公司遭到违法行为损害后, 不能立即直接提起诉讼, 而必须先向公司监督机关提出由公司出面进行诉讼的请求, 只有在请求已落空或注定落空、救济已失败或注定失败时, 股东才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三、股东代表诉讼在我国公司法中的应然价值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调控公司治理结构的最有效工具, 不仅成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而且是弥补公司自治缺陷时的一剂良药, 在现代公司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5]它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而彰显出制度存在的作用。
(一) 拟补公司固有缺陷。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日益成为权力的中心, 不可避免导致股东和经营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引发“内部人控制”的现象。[6]大股东的控制往往会对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股东代表诉讼目的是使小股东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公司权利, 从而弥补大股东原则可能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带来的损害。因此,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对公司大股东原则固有缺陷的一种制度补充。
(二) 事前抑制, 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公司的部分高层领导在谋取个人私利的时候, 不得不想想身边的监督机制及之后的结果, 一旦其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他将有可能受到起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督促着他们善意和忠诚地为公司服务, 对其行为进行预警, 有事前抑制作用。[7]这种抑制作用, 就可以规范公司的运作机制, 使公司趋于一种良性的运行发展。
(三) 事后救济,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股东代表诉讼旨在维护公司利益, 当公司不能主张救济时, 公司利益必将受损。此时,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绿色通道, 其价值也就彰显, 打击损害公司利益的不法之人, 有力地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救济的过程, 客观上也完善了公司法人的有效治理, 使其平稳、合法、有序地运行。因此有学者称:“在以经营者为本位的公司治理结构中, 由股东对经营者施以内在的或外在的控制也就十分必要。”[8]
(四)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孟德斯鸠曾说:“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 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使中小股东通过国家赋予的司法力量追究侵害公司利益的人, 惩处利用职权为谋私利的高级管理人员, 从而制衡董事和控股股东, 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主义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纠正董事或多数股东的不正当行为, 维持经营管理所能够采取的最有效的甚至是唯一的手段。[9]因而, 它的存在可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为救济中小股东的权益开辟了“新航路”, 更为切实地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控股股东权利滥用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其在运行中的发展完善可以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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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卫国, 向长胜.试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7, (1) .
[4]葛声波.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 2009.10, (上) .
[5]于维同, 齐伟.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理论探究[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12, VOL12, (6) .
[6]徐文芳.试论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J].证券市场导报, 200-10-30,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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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郭富青.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权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J].法律科学, 2003, (4) :57.
人民陪审制度价值思考 第9篇
1陪审制度的公正价值分析
公正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概念, 公正即公平、正义、公道。它是历史的产物, 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秩序, 所以, 公正也被认为是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学家张文显曾说“正义说成是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变化无常、随时可以呈现不同形态, 并具有极大不同的面貌”。这说明从不同的角度议论, 公正呈现不同的价值形式。比如从公平的角度来看, 公正意味着各得其所。查士丁尼《法学大全》就是持有这种公正的观点, 即公正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永恒的愿望。公正从形式上来看是一种平等, 平等是一种外在的, 最显现的价值状态, 而且人们首先关注的也是平等。主张陪审制度者认为陪审制度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性, 便是从公正的这个价值层面来说的。诚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给予每个当事人平等的保护, 维护司法公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与司法公正相对立的则是司法腐败, 确实在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法官迫于多方面的压力, 不能做到公正司法, 甚至是枉法裁判, 制造冤案。法律不是某一个人一时处于某种状况的一种偏好, 而是基于道德之上的一种正义和平衡。法律有着自身的本质和特征, 它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对此, 马克思有着深刻的阐述, 他认为“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 并且从来不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还是市民立法, 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司法而言也是如此, 作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 也必须有具有专业素养和专业法律思维的专业法官来把守, 否则很难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 进而维护公权力的社会公信力。所以, 应当保持法院法官队伍专业性、稳定性、自主性、中立性。我们不难发现专业法官更能严谨适用法律程序和领会法律精神, 更容易依法办案, 从而维护司法的公正。而陪审员有时会影响这一点。一些陪审员不懂法律, 没有受到法律的熏陶, 更谈不上领会法的精神, 没有法律信仰, 在他们的价值观里, 忠于法律并不是应有之义。一个不懂法律、没有法律信仰的人, 却要用法律来判断是非曲直, 这样难免让当事人产生疑虑。在这种情况下, 司法公正从何谈起?
2陪审制度的民主性价值分析
法治和民主政治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可以说,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如果民主不存在, 法治也会名存实亡。正是基于这种理论前提, 主张陪审制度者认为, 陪审制度有效吸收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民众来参与坐堂办案, 是最为直接的民主, 有利于体现司法民主。这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知道, 现代民主政治在运作上是代议民主或者叫做间接民主。除了古代个别小城邦能够实现直接民主 (即公民都是国家权力机关、执法、司法机关的组成人员) 外, 其他国家, 特别是像我们这样有着十几亿人口国家, 要实现直接民主简直难以想象, 这也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规律。民主政治的模式是通过代议民主, 即人民群众通过各级选举产生采标, 再由代表选举产生国家机关, 民众将自己的管理权让渡给这些国家机关, 包括司法机关。司法民主是一项独立的民主制度, 也只能是代议民主, 不可能是有普通民众可以参与的民主。人民陪审制度把把一部分公民吸收到司法的过程中来, 将他们提高到法官的地位, 这实际上就是陪审制度通过非代议民主, 把管理社会的权力置于一部分公民之手, 这本身就是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另一方面, 主张陪审制度的人认为, 人民陪审员是来自社会各行各业, 能够最大限度地接触社会, 分别熟悉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 他们参与审判, 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考虑问题, 对法官来说, 有时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做到兼听则明, 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事实果真如此吗。以笔者本人所在的法院为例, 全院人民陪审员中, 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占80%。这样的陪审员职业构成比例, 我想很难做到“熟悉社会各种生活, 从多角度来看待案件事实”。其实我们现代的司法独立也能较好地保障司法的民主性, 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我们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它的代表是经过了最广泛的民主方式选举出来的, 这种立法民主保证了司法的民主。其次, 从法官的产生方式来看也是民主的。社会以公平方式产生职业法律从业人员, 将审判权交给他们, 这也是民主的。不能为了民主而让一般的社会公众来行使审判权, 就好像不能为了体现民主而要求人人去当市长一样。
3陪审制度的监督职能价值分析
陪审制度的保留者认为, 对于人民陪审制度来说, 它所具有的监督功能, 主张保留陪审制度者认为, 实行人民陪审制度, 可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 健全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机制, 这对于避免冤假错案, 减少金钱案、人情案, 维护司法公正, 预防司法腐败是一条有效途径, 可以监督司法, 抑制腐败。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知道即使在美国这样陪审制度高度完善的国家也经常出现陪审员被贿赂的现象, 更不要说陪审制度起步如此之晚的我国了。所以陪审制度在我国所起到的作用就可想而知了。显而易见, 以上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 从我国现有的规定来看, 在四级法院中, 只有基层法院才有人民陪审制度, 如果陪审制度能有效解决司法腐败问题, 那么对于缺乏人民陪审制度的其他三级法院来说肯定是司法腐败泛滥成灾了, 而事实并非如此。中高级法院因为有着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及相对完备的预防司法腐败体制机制, 司法腐败现象倒是更低于基层法院;第二, 目前, 我国基层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领域, 素质良莠不齐, 各种限制法官的法律法规对他们又无规制, 生活中接触的人群复杂, 轻易就能被当事人接触到, 为司法腐败提供了较好地温床, 而法官要接触当事人则会受到限制。所以陪审员更容易受到当事人的威胁和引诱。而且这种腐败很快就能感染法院专职法官。第三, 从陪审制度在现实的运行来看, 法官在庭审之前的调查取证等活动陪审员是无权参加的, 这种情况下, 陪审员对案情又能知道多少?在不知案情的情况下又何谈参与审判。在我国, 大量的基层法院在庭审之前对所要审理的案件已经先人为主的形成了定论, 仅在审判时陪审员和法官并排坐坐, 走走过场, 即司法现实中为大多数人所诟病的“陪而不审、法官唱独角戏”。所以, 实践中陪审员在陪审中所起的监督作用就可想而知了。最后, 由于有陪审员的存在可能使得审判员的责任心会降低。我们知道, 人都会有惰性, 因为有陪审员的存在, 法官可能有依赖陪审员的心理, 前面已经分析过了, 陪审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非常有欠缺的, 因此可能产生错误。因此, 本人认为, 人民陪审制度非但不能减少司法腐败现象, 反而为法官坠入各种人情案、金钱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4陪审制度教育功能分析
支持人民陪审制度的人认为:陪审员参加对案件的审理, 可以很好的体验到法院办案的过程, 这本身就是很好的法律教育课, 不仅可以增强人民陪审员自身的法律意识, 还可以通过人民陪审员影响到他们身边的小社会, 提高他们法制观念, 能更好地稳定社会次序。事实上, 从某种意义来说, 我国的陪审制度真能起到这种作用, 陪审员通过参与陪审能受到法律教育, 得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但是那样的话代价也太大了。首先, 为了增加陪审员的法律知识而让那些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欠缺的人民大众去行使审判权, 这将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其次, 如此久而久之, 人民对国家的司法公正产生不信任, 以后人们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将不再是法院, 而是去寻求自力救助。退一步说, 组织法制宣传, 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对提高广大民众法律意识, 增加法律知识所起到的作用比陪审制度应该会大得多。
摘要:人民陪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吸收法院自身职业法官之外的普通民众、政府公务员等民众参加由法院组织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一审案件审理的一种司法制度。我国的陪审制度移植于前苏联, 1954年我国宪法首次规定了人民陪审制度, 发展到今天已有半个多世纪。客观来说, 中国的陪审制度有其历史功绩, 但是人民陪审制度有着自身存在的文化、法制土壤, 在一个国家发展很好的制度在另一个国土上并非就一定能有好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 诸如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聋子的耳朵”、“法官自己在唱独角戏”等评价不绝于耳, 人民陪审制度各种缺陷在现实中暴露出来。可见陪审制度不适应我国现代法治的要求, 其程序价值应受到质疑, 使它近年来成为研究的热点。
关键词:陪审制度,价值,程序,否定
参考文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10篇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重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第一, 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 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 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 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 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第二, 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 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 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的问题, 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地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 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第三, 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 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 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总之,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 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 适合我国的国情。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立足于从民主制度上解决问题, 这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精华所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 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制度。在我国的民主制度中, 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已经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国人民、同共和国的命运息息相关。能不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真正发挥它的伟大功效, 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 党和国家的决策是否正确, 经济和社会事业能否健康发展, 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能够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保证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实现, 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 从根本上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是:社会的民主法制更加完善,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的落实, 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与保障。同时指出,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制度是公平的根本保证”。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
首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安定有序、长治久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 长治久安的社会。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把我们党的主张和决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成法律和法律性决定, 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防止出现严重失误和损失,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而且能够把现阶段各阶层人们的意愿和诉求通过人大代表及时集中、反映、表达, 最大限度地解决各社会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冲突, 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再就是发挥其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特别是通过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保护人民的权利, 约束和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 防止权力滥用, 有效地抑制被人民深恶痛绝的易于引发社会动荡的腐败现象, 建立清正廉洁政治, 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其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既持续快速又协调健康发展。和谐社会是经济繁荣、百业昌盛的社会。就像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样, 贫穷落后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发展是硬道理。“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 关键是要靠发展”。只有通过生产力的发展, 物质财富的积累, 才能保证人民生活走向共同富裕, 这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却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兼取民主和效率两者之所长, 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民代表大会在保证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同时, 明确划分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使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能够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协调一致的工作,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避免过多的牵扯。另一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是促进经济既持续快速又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依法行使其职权, 保证国家各级机关依法办事。在制度建设层面, 按照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程序, 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国家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用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营造公平竞争、共谋发展的法制环境, 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又快又好, 协调健康发展。
再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把生态和环境纳入法制轨道。和谐社会是生态良好, 环境优美,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而那种先污染后治理, 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视做法, 是根本上损害全体人民利益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的工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制定《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同时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 维护国家环境权益, 通过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完善生态环境法制实现依法治理。当然, 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问题, 因此, 针对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瓶颈, 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体系, 健全和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破坏生态环境重大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真正把生态和环境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逐步推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在此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完善, 从而释放出它所蕴含的所有能量, 最终促进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的发展,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其重要作用。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并被实践证明了的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权组织形式,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使其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关键词:和谐社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考文献
[1]尹中卿.人大研究文萃.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
[2]徐久刚, 冯进成.中国民主政治研究.人民出版社, 1991.
[3]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11篇
1.分清人民与公民的概念
学生总是认为人民就是公民,把两个概念等同起来是不对的。公民强调一国国籍,有我国国籍的人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民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部分的,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拥有我国国籍对社会历史起阻碍作用的人就不是人民。因此,人民范围比公民小。公民还包括敌人,人民与公民是不同的。有的学生认为“广大公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句话是不对的,而应该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2.分清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教材第55页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由此可见,人大代表他们仅是人民的代表,我国的一切权力还是属于人民的,人大代表如果不能很好代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的话,人民有权依法行使他们当家作主的权力,予以罢免不合格的人大代表。
教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学生在这时会认为国家权力是由人民直接行使的,那就错了,而是由人大代表直接行使的。
3.分清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学生往往把人大代表的职权也回答成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这边学生又会出现错误,比如认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对的,而事实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漏了“全国”两个字。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有些学生认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立法权”,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并且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因此,县(不含民族自治县)人大及常委会、乡(镇)人大是不拥有立法权的,而且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也没有。
教材第57页采用三个镜头为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权”,包括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这几个权力。其中,提案权必须提出一定议案,因此学生在做题时如果要判断是提案权的话就要看有没有提出议案;质询权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他有一定监督的意思在里面;还要注意提案权、质询权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提出的。
4.分清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有些学生认为“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这句话是对的。这其实是两个概念认识不清。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二者性质不同;学生学习时应该注意多“制度”两个字,少“制度”两个字的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必须要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得以实现。可见,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6.分清国体与政体
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些学生回答政体是什么,却回答国体;或回答国体是什么却回答政体。还有的学生回答国体是什么,答的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应该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在两者的关系上,学生也常出现错误。有些学生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对的。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国体,即有些学生认为“政体决定国体”,这应该是错的。
7.分清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司法等其他国家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表明我国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各国家机关分工各司其职,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权力制约和监督,既有利于权力机关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统一行使权力,又有利于其他国家机关在集中指导下依法行使民主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共同组成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总称国家机构。可以看一下教材第60页“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简表”。要注意其中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而有些学生认为它不是国家机关,而是个人,是错误的。还要注意其中行政机关即政府,它是与人民联系最为密切的机关。
学习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死记硬背就行的,要在理解、分清知识的基础上记忆,这样才能记得牢、记得好,在练习时少犯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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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仁质.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任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2期.
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 第12篇
1 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与积极方面
从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我国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但是在运行中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单一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特点。自从1997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一直在保持在1美元兑8.20元左右,并且外汇资产以美元计价。在200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做出了重归“有管理的浮动”的改革,它对汇率及其形成机制进行了部分的改革。目前这种汇率制度的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经常账户项目下的贸易以非贸易收支实行结售汇制;对部分单方面转移支付项目和所有资本账户用汇实行审批制。
2)建立统一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银行授权交易中心集中管理外汇交易,然后中央银行会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干预。
3)实行会员制交易主体。会员可以进行自营和代理买卖。
4)对非中央银行会员核定其周转外汇头寸限额。
5)交易中心对外汇的每日汇价浮动范围进行限制。
6)交易日结束时,会形成一个市场加权平均汇率。经中央银行公布后,就是下一个交易日的基准汇率。在外汇折算上,2005年7月21日以前是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为基础形成。2005年7月21 日以后是参考一篮子货币形成。
7)中央银行作为市场交易会员之一,在上海交易总部可以随时参与外汇交易,没有最高持汇额度限制。
以上特点说明:我国的汇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意志,政府对汇率的形成具有很强的控制力。这样的汇率制度在形成机制上没有充分体现市场意志。汇率的形成主要依靠中央银行对汇率市场形势的信息掌握程度并进行判断。然而,中央银行对信息的收集往往是不充分的,因而难以对汇率市场的形势做出准确的判断。在这种条件下,中央银行很难对汇率市场进行有效的干预,汇率也就很难保持在均衡汇率水平。
2005年7月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国的汇率制度有了很大改善,具体体现在:①汇率变化弹性增加,中间价表现出波动加大的趋势;②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完善;③形成汇率的外汇市场进一步发展。
2 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虽然较以往的汇率制度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现行汇率制度依然存在一定不足。
2.1 人民币汇率制度中非对称性依然存在
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增加,表面上看是国际收支双顺差和外汇储备增加所致,因此国内外许多学者纷纷从国际收支顺差的现实、构建的人民币均衡汇率模型、我国进出口贸易结构、FDI的大量流入和我国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等层面来解释形成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原因,却忽略了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汇率制度中的非对称性。
2.2 外汇市场的服务功能还很不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缺乏一定的市场支撑
外汇市场是汇率形成机制的物质基础,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离不开完善的外汇市场,外汇市场的完善程度决定着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程度。尽管汇改以来央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发展外汇市场,但目前为止我国外汇市场的服务功能还很不完善。同时,我国外汇市场还与其他金融市场相隔离。另外,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汇率变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能否实现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汇率形成机制主要是要看市场力量的强弱和汇率形成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的多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机制是以外汇市场的完善为支撑的。事实是,目前我国的外汇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资本流动受到管制,这就使得外汇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供求并不能真正体现市场的意志。大众对人民币汇率的不确定性更容易强化升值预期,而这种预期又能造成公众的短期行为,从而带来大规模的资本流入。由于汇率的形成规则不明确和未来的汇率变动不确定,这些都将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2.3 汇率波动区间不足
现行汇率制度的波动区间较小,汇率波动较小从而使外汇市场难以活跃。我国央行采取这项措施主要是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承受汇率波动的能力还相当弱、落后的国企外汇风险意识不强、民营中小企业抗击外汇风险能力较弱、货币当局无相应监管经验和监管能力不足。波动区间较小同时也会使汇率形成市场化程度低,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挑战,央行干预外汇市场力度和管理汇率成本增大[2]。
3 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制约因素
总体来说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对我国经济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使名义汇率反映真实的均衡汇率水平,从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然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还不能一步到位,它受很多因素的制约:
3.1 我国对外贸易及国际收支不平衡
我国长期的国际收支双顺差是国际上其他国家攻击人民币汇率的主要依据,它使国际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非理性预期持续高涨。许多经济学者认为,如果单凭市场力量来决定中国的汇率,人民币将大幅升值。理由主要有:一是中国每年高额的贸易顺差;二是外国投资和国际游资快速涌入中国。这种外汇供给的不断增加和由此形成的非理性预期制约了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如果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则预期自我实现,这会引发新一轮投机行为,那么人民币汇率不是被低估,而是被大大地高估,对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危害都很大。因此,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要顺利进行,一是要纠正贸易收支及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二是要彻底消除所有不合理的预期。而要消除所有不合理的预期,主要在于纠正贸易收支及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3.2 资本项目开放速度
只有人民币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两方面都实现可自由兑换后,才能真正形成外汇供求关系,从而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均衡水平。但我国现在尚不具备全面开放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一是因为人民币升值的非理性预期高涨;二是因为我国金融、外汇技术和管理水平,都无法摆脱和有效规避资本项目全面开放的风险冲击。因此资本项目的开放必须有序进行。
3.3 国内的金融体制
国内的金融体系比较脆弱,与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金融机构还存在差距,再加上监管体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各种类型的金融市场发育还不成熟,这些都限制了金融市场为人民币汇率确定合理价格的能力。另外,金融市场缺乏一定的汇率避险工具,不足以支持大幅度的浮动汇率,再加上私人部门还不具备规避汇率风险的管理能力与经验,因此,浮动汇率只会对金融市场安全与宏观经济稳定带来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人民币汇率要实现自由的浮动,需要各种类型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和支持,而这取决于国内金融市场改革的全面推进。
3.4 汇率管理的习惯性思维
我国外汇制度一直是中央政府掌控外汇供求、央行决定人民币汇率,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也习惯于外汇管制和固定汇率制度,不具备承担外汇风险的思维及能力。虽然这一状况在改变,但这种习惯性思维还在延续,其影响仍在。
总之,我国要不断深化汇率制度改革,形成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富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就需要相关配套改革的同步进行,包括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完善、金融体系的建设、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和宽松的国际舆论环境等。当今我国汇率制度改革是在包括市场体制在内的各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使得改革的过程没有现成的理论和经验作指导,对改革的后果也无法很好的预期。因此,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急躁、冒进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切实际的[3]。
4 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1)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是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对世界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当前亟需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巩固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目前人民币已在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实现广泛流通。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管制逐步放松,金融制度不断健全,这些都为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在推进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过程中,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为人民币早日成为国际性货币而努力。
2)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稳定。另外,在推进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主动性,就是根据我国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决定汇率改革的方式、内容和时机。可控性,就是人民币汇率的波动要在宏观管理上能够控制得住,既要推进改革,又不能失去控制,避免出现金融市场动荡和宏观经济大的波动。渐进性,就是根据市场变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地推进汇率制度改革。
5 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对策选择
在借鉴我国以往汇率制度改革的经验以及遵循汇率制度自身演变逻辑的基础上,人民币汇率制度在进一步改革过程中还必须坚持以下几个要求。
首先,根据以往的经验,政府主导的强制“渐进性”的制度变迁是我国汇率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因此,在人民币汇率制度在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渐进性原则。
其次,鉴于我国汇率制度改革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初始的改革步骤会对以后的改革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过渡中的初始步骤和后续措施必须保持与最终目标的相对一致性。
最后,为了使退出盯住汇率的成本最低,退出时机的选择也很重要。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汇率制度的作用,规避可能带来的风险,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金融和贸易环境,我国仍然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推进人民币汇率制度进一步改革:
5.1 加强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等基础建设
逐步放宽目前参与外汇交易的银行必须经中央银行严格审批的限制,改变外汇交易主体构成单一的局面。应逐步放宽行业限制,规范入市条件,使得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按照入市条件逐步审批入市。当然,随着企业制度的健全,也可以考虑让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进入外汇市场。另外需要培养外汇交易经理人。现有外汇指定银行周转额度较低,外汇指定银行灵活运用外汇资产余地也较小,不便于内资银行参与金融业务的竞争。应逐步取消外汇周转额度最低比例,用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式取代额度管理方式。
5.2 制定合理的汇率波动区间,增加人民币汇率灵活性
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一系列因素,如实际有效汇率、月度交易余额、季度国际收支余额的变化、国际储备的充足性与变化趋势和人民币利率水平等。针对汇率波动区间不足的现状,应适度扩大汇率浮动区间并分步骤实施。
5.3 改进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逐步将目前国内企业的强制结售汇制过渡到意愿结汇制。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要素不足,其关键在于现行的强制结售汇制。改革强制结汇制度和实行经常项目的意愿结售汇制度后,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企业、银行和个人,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独家承担,减少了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投放,有利于改善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提高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4]。
更加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改善贸易条件。从降低外汇储备增速的角度考虑,也应该给人民币汇率更大的空间。从更长远和全面的视角看,汇率改革有助于打通资源配置优化、增长模式转型、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价格扭曲“结点”,进而从整体上增进国民福利[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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