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精选6篇)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第1篇
会计日常工作注意事项
1、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涉及现金流量表类别
2、现金日清月结,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含签字)
3、其他应收款,区分备用金和个人借款
4、备用金项目是循环使用的,年底清零;个人借款是个人行为,代垫保险公积金等
5、会计科目的“其他”项目,尽量不要使用
6、专车成本,网络操作费用,平台操作费用
7、明确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区别,要做到不混用科目
8、平台操作费用:核算物料、面单等网管与分公司之间的物料收入;网络操作费用:核算
网管公司班车收入;专车成本:核算客户佣金或回扣项目
结账前需要检查的部分事项:
1、出纳帐、总账与银行帐之间的对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现金流量类别的检查
3、部门费用的划分,严格区分生产性部门费用与非生产性部门费用、严格区分管理费用和
营业费用,确保费用类不出现在贷方(除结转)
4、编制凭证时注意摘要的使用,特别注意敏感性字眼的使用,如税务、礼品、佣金和回扣
等字眼
5、计提工资费用、代扣个人保险公积金等科目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否有完整的勾稽关系
6、计提折旧,坏账,税金项目
7、预提待摊费用-项目
8、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9、辅助核算项目如部门、客商、项目号、单号、发票号、核销号等资料的完整性,并注意
检查往来项目的核销情况
10、结算系统数据与转入财务系统的数据是否有不符现象或其他不对应现象,系统转入的当期应收账款借方发生与收入是否勾稽,应付账款是否与成本勾稽11、12、固定资产卡片账与总账是否有对应的勾稽关系,每年两次盘点确定卡片账与实物账
一致
13、当月有调整分录的,确保所有分录都是原方向红字调整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第2篇
(1)结帐前,必需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2)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新建有关会算帐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帐时怎样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实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的统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用度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
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本钱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帐。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帐户,假如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因为这笔记实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帐时,只要在此行记实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帐时如何划线?
结帐划线的目的,是为了凸起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实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实显著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划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帐页中的金额部门划线。结账时对于帐户余额怎样填写?
一般说来,每月结帐时,应将帐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的统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本钱、用度、收入的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统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帐户记实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即是月末余额,便于帐户记实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结帐时能否用红字?
帐簿记实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帐时,假如泛起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假如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将本帐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人最后一笔帐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帐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帐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实),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帐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人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人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
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帐目已结平。
年终结账注意事项 第3篇
以下年终结账注意事项,仅供各位看客参考,如您有更好的经验欢迎回复共同分享。
在年终结账时,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提示如下:
1、现金和存货不能出现负数,现金没有收入,何来支出?而存货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是未暂估入账;
2、银行单据至少在年终后要全部及时取回,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往来款项宜进行对账,一些不再收取或支付的尾差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残值率、折旧年限和折旧额是否正确和符合规定;
5、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时,应根据子公司本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6、检查各应交税费明细账户的账面余额与实际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7、检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是否勾稽相符;
8、检查是否存在应确认而未确认的收入,老企业应兼顾考虑来年企业所得税率调整的影响;
9、检查毛利率是否明显不合理,成本结转是否正确;
10、检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收入、流转税等是否勾稽相符;
11、检查外币形态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以及以外币计价的往来款是否正确计算了汇兑损益;今年汇率变动较大,如外汇资产和负债很多,是否计算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也较大;
12、检查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如存在应交,是否在本正确计
13、检查总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是否相符,检查账表是否相符。
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包括:1.有暂估的入账的材料等,都要冲销
2.预提费用全部冲平!
3.利润要调整到或都高于税务局的要求!
4.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是否已经达到或都高于要求(工业4.2%商业0.8%)
5.各类费用的入账是否准确,有否将不属于公司的费用入账,或者提高了标准入账了,比如:招待费5%广告费2%等
6.注意公司是否没车,也把过路费,油费等车辆相关费用入账做成管理费用!但可以做福利!
7.注意工资的计提,是否已经在本内发放完成了!
注意的分录:1.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该公司是亏损的,则会计科目反之,在这步已经完成账务处理!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
3.交纳个人所得税:是利润*85%*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第4篇
现在年底,很多金蝶KIS系列用户都不知道如何进行年底结账,结过账之后不知道怎么去查询上一年的账套,特做此说明文档,以作参考。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常年开设会计实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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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蝶KIS系列采用Access数据库的软件,即一年一个账套的版本,包含记账王、迷你版、标准版、行政事业版、财税王迷你版年结:
(1)、在年结之前请备份帐套数据
(2)、将出纳系统的轧账日期调至当前的最后一天(如2009年12月31日),进行轧账处理
(3)、如有固定资产模块请计提完折旧
(4)、结转完当期损益,需要手工制作一张凭证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的相关科目。
(5)、最后进行结账处理
注:年结完成后,系统将会把本最后一期的期末余额作为下一年的年初数自动新建一个账套,新建账套的名称为原账套名称,后缀名是AIS,上一年帐套自动保存为后缀名为A+当年年份的后两位数字例:如2010年账套名为“金蝶软件.AIS”,V8.1年结后2010年的账套名就为“金蝶软件.A10”,V9.1年结后2010年的账套名就为“金蝶软件年结.AIY”,而“金蝶软件.AIS”账套就是2011年的数据了。
打开上一年帐套方法:
如果打开以前账套数据,在打开账套的窗口,将窗口最下面的文件类型改为“所有文件”就可以找到以前的账套了(后缀名为.A10、A09、AIY等)。
如果找不到A10等文件存储在那个地方,按一下步骤操作:
打开“我的电脑”—--选择“搜索”—--选择搜索所有文件和文件夹—--在“全部或部分文件名”输入“.A10”(以2010年账为例,其他年份修改后两位数字)----“在这里搜索”选择“我的电脑”,即可查询到帐套。如果所示:
2、金蝶采用SQL数据库的版本,例如金蝶KIS商贸版系列、金蝶KIS专业版、K3系列年结:
会计实务日常工作需注意的问题 第5篇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其次,银行帐的处理应该注意的地方有: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
C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也不得税前扣除,钟书补充)。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第6篇
年终时,企业应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然后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如果异常,请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如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还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或={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避免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费用入账的情况。企业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入账。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只能在所属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扣除。结账前应注意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
(一)税务罚款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倘若企业将税务罚款进行了税前扣除,在结账前应进行调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预提、待摊会计处理
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除此以外,税法规定不允许在以后摊销其它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亏属于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列示于“收入明细表”中。
(四)赞助捐赠支出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具体界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以内税前扣除。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由于其税法上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
(一)个人借款的处理
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
(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除金融业外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金融企业为5:1),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
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⑴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②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⑵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注意正确核算收入
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收入核算:
(一)视同销售核算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二)包装物收入核算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逾期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已逾期未返还的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期间不作为收入。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核算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外资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仅适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
(四)超过一年以上的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劳务收入核算
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按以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
纳税人某一纳税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应是冲抵免税项目后的余
额。此外,因纳税调整项目(弥补亏损、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境外收益、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股息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补贴收入及其他项目)引起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负数,不作亏损,不能用企业下一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企业必须特别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税法中包含的收入内容比会计规定更宽泛,所以,企业年终结账时应注意:对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销售行为,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应收金额的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而税法上规定,销售方应该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来确定销项税额。当然,如果一次性开具了发票,则应全额确定销项税额,会计准则将应收金额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此种处理税法并不认可,所以以后各期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也应 特别关注:会计上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税法上则将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作为价外收入与销售商品一起作为销售收入计缴税金。此外,由于税法和会计所依据的角度不同,价外费用在会计中没有逐一介绍其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按其性质分别计入相关科目即可。但税法上讲,不论其计入什么科目,都要计算销项税额。
会计报表的税务分析
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都会通过财务报告反映出来。所以,在年终结账时,财务人员应对会计报表进行税务分析以发现企业隐藏的财务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账实不符。比如说,企业在采购时为了控制成本,从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处采购,它不能出具合规的发票,采购回来的货物没法入账,仓库里面有实物,就会造成实大于账的现象。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日常会计注意事项与结账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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