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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精选6篇)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第1篇

附一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协会

第二条宗旨:为大学生从事文化产业学习、研究和实践提供活动平台。

第三条社团性质:本协会由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领导。是由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生、我校爱好和关心文化产业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四条服务对象:安徽财经大学全体师生。

第五条主要任务:网罗文化产业信息,提供给全校师生文化产业的了解。提供文化产业管理学术探索和交流平台。制定和开发我校潜在的文化产业项目从开发到营销的路径,创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文化产业实践平台。组织我校文化产业生产原专业和经济营销一体化。通过举办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生沟通能力和社会生存技巧,充实大学生活。

第二章 活动

第六条文化产业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党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举办影视、美术、书法、摄影、动漫、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学术研讨会。

第七条举办讲座,邀请校内外老师、专家和从事文化产业人士开设讲座进行辅导,增

加我校学生的文化产业知识。

第八条引进社会文化产业项目,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从中获得经验,为学生以后走向

社会作铺垫。

第九条与校外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和校外的一些会展业公司,画廊共同合作参与课外实践活动。

第十条协助学院和学校组织同学们参观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798艺术区,大芬

村油画村和各地区的博物馆的展出。有利于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学习生活。

第十一条协助学校和学院与文化企业挂牌实践基地,让同学们积极参加实践性活动,有

利以后的就业。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第2篇

【SMTA简介】

SMTA(Special 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即高级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班(SMTA),指学员和MTA同班学习,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MTA联考并被录取的,则所修课程的学分办理手续后可转换为MTA学分。学员修满MTA要求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获得国家承认的安徽财经大学MTA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如五年内未能通过联考,则修满学分后,可取得安徽财经大学SMTA结业证书。

【项目特色】 ●入学简单:原则上高职/大专毕业满4年或本科毕业满2年,通过资格审查即可免试入学。

●工学兼顾:在职学习,灵活授课,工作学习两不误。

●学制较短:与MTA同班学习,学制2-3年。

●升格便利:修满学分取得安徽财经大学SMTA结业证书。入学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MTA联考的,可进行学分转移,修满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即可取得安徽财经大学MTA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增益人脉:和MTA学员同班学习,与业界精英同学共进,共享优质名师资源,可为职业成长积聚广泛的行业人脉资源。

【报名方式】

1.报名与入学:与MTA同期报名,课程同步,就近编班。

2.报名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SMTA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

【招生咨询】

安徽财经大学MTA教育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552-3173129,0552-3179493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工商管理学院

邮编:233030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第3篇

关键词: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与管理,安徽财经大学

0 引言

研究生党支部作为党在研究生中的基层组织, 是党联系广大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 在引导优秀研究生向党组织靠拢, 带领研究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帮助研究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 研究生党员发展数量的减少,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传统的党支部建设和管理模式中有些部分渐渐不能适应新的变化。因此,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党支部建设, 对于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现状分析

加强和改进高校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 把优秀研究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也是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的根本要求。鉴于此, 本部分主要是概括总结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新特点及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现状, 从中发现和分析问题。

1.1 研究生发展现状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收人数不断增加, 学术型研究生人数有减少的趋势, 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增加的趋势。2014年安徽财经大学校招收研究生632人, 比2013年增长4.64%, 比2012年增长8.78%;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95人, 比2013年增长-0.34%, 比2012年增长16.60%;专业学位研究生337人, 比2013年增长9.42%, 比2012年增长2.74%, 详细情况见表1。

1.2 研究生党员发展情况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数量逐渐减少, 研究生招收数量逐渐增加, 导致研究生党员发展与研究生招生之间呈现较大反差。安徽财经大学共建立19个研究生党支部, 2014年共发展研究生党员76人, 占当年招收研究生总人数的12.03%, 2013年共发展研究生党员81人, 占当年招收研究生总人数的13.41%, 2012年共发展研究生党员157人, 占当年招收研究生总人数的27.02%, 详细情况见表2。

1.3 研究生党员及党支部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来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增加,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员的素质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与管理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主要如下:

①由于受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冲击和影响, 部分研究生入党动机不纯正。由于研究生比较分散, 支部活动开展困难, 日常教育管理的难度增大, 加上教育方式欠灵活, 教育手段落后, 教育内容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强等因素, 造成研究生入党动机教育效果不理想。

②对研究生入党前考察缺乏全面、系统的考核体系, 偏重于学习方面的表现。如过分注重学习成绩、英语六级和科研成果, 一些成绩优异但不热心班级事务的研究生往往能轻易地加入党组织, 而这些研究生很难以让人信服, 无法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③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建设缺乏稳定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由1名教工党员任书记和2名研究生党员任委员组成, 因兼任书记有本职工作, 故支部具体工作基本上是研究生党员干部承担, 而研究生党员流动性大, 每隔一年的支委补选, 新上任的党员干部均面临不熟悉支部情况、经验不足等, 造成支部工作脱节和失误。

④大多数高校党组织把培养和发展党员作为工作的重点, 忽视了对学生入党后的继续教育和管理。由于研究生在校时间相对较短, 研究生党员入党前的培养考察期也较短, 所以入党后的继续教育就显得至关重要。

⑤研究生党员数量比较多, 尽管近年来有所下降, 但当前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 有些党支部只注重传统的理论教育, 忽视对学生党员进行实践锻炼。有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缺乏创新, 研究生党员感到枯燥乏味, 大多数党支部未能真正利用丰富且受学生欢迎的网络资源去开展党建工作。

2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满意度测评分析

2.1 构建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通过资料的收集及分析, 收集各指标的相关证据, 用来反映评价指标、回答关键评价问题、支持评价结论的数据、事实和观点。遵循相关性、有效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四个方面收集证据, 并寻找证据来源。本文从研究生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构建满意度测评指标, 并通过设立关键问题, 以获取相关的判断性数据资料, 以统计方法加以评价收据资料的结果。

本研究设立22个问题, 分别从认知、认识、态度、和期望四个方面考量对研究生党支部的满意度。设计关键问题时没有排序, 也就是认为这些问题对于研究生党支部的满意度测评同等重要, 详细指标体系见表3。

2.2 满意度测评方法

本研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每一项问题的回答予以判断, 并给出相应的分值, 最终按照等权重的方法加总, 也就是对于认知、认识、态度和期望四个方面在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与管理方面同等重要。

满意度测评方法采用比例评分法, 即按照样本比例的多少赋予得分的权重,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S是满意度的分, S1是认知得分, S2是认识得分, S3是态度得分, S4是期望得分, γt是权重, t=1, 2, 3, 4。

αj为关键问题的权重, Yj为关键问题的得分

2.3 数据资料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以问卷调查形式获得。安徽财经大学2014年有研究生632人, 本次调查主要向2013级和2014级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研究生群体中随机发放120份问卷, 随机问卷有利于数据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 包括研究生党员、研究生积极分子和研究生群众, 占研究生总数的19%, 问卷调查的数量具有代表性, 实际收回111份, 其中有效问卷为102份, 本研究为了便于分析, 采用了其中的100份问卷作为样本。100分样本中, 研究生党员52人, 其中正式党员46人, 预备党员6人;入党积极分子为18人;研究生群众30人。

2.4 满意度测评及结果分析

根据本文确定的研究方法, 利用100份调查问卷获得的数据, 对安徽财经大学的研究生党支部满意度进行了测评, 得到满意度评价最终得分, 详细情况见表4。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满意度设计总分为100分, 此次调查总得分为50.89, 其中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满意度得分为26.08, 研究生党支部管理满意度得分为24.81, 二者差距不大, 说明研究生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水平比较接近, 但整体水平较低。

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满意度的测评结果来看, 认知、认识、态度和期望四个方面得分分别为12.84分、4.74分、5.77分、2.73分;从研究生党支部管理满意度的测评结果来看, 认知、认识、态度和期望四个方面得分分别为8.88分、9.19分、4.50分、2.24分。

根据本次调查样本的数据分析, 可以看出研究生对研究生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不满意, 不利于新形势下研究生党建工作, 尤其是对已经入党的研究生进行党的新理论、新的思想认识方面的宣传教育不利, 甚至会阻碍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党的先进性在研究生党员中也不能很好体现, 对于安徽财经大学党建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3 创新我校研究生党支部建管模式的建议

3.1 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结合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是支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部活动或组织生活会中, 理论学习部分往往呆板生硬, 主要运用灌输的方法, 效果不理想, 部分支部成员产生厌恶学习、害怕过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 用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等形式能够提高支部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能发挥创造性, 让研究生党员在支部生活中取得收获。社会实践也是支部活动不可缺少的方式, 研究生党支部应该重视这种手段的运用, 充分利用学校和院系的资源为支部活动创造条件, 挖掘教育载体, 如组织研究生在“五四”、“九一八”纪念日参观或祭奠英雄人物纪念碑、历史纪念馆、校史馆、博物馆等, 能重温历史, 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 往往能得到研究生党员的欢迎, 取得明显的教育效果。

3.2 建立研究生党支部的网络管理模式

随着网络媒体技术的发展和逐渐走向成熟, 国家开始倡导利用网络平台拓展支部活动的新渠道, 网络支部、支部QQ群、支部微信群大量出现, 在网络中过组织生活具有明显的优势, 组织生活方便快捷, 研究生可以在网上提交自己的思想汇报, 支部也可以动态掌握研究生党员的思想新动态, 对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向党组织靠拢的研究生提供网络指导, 针对研究生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可在网上展开讨论, 这种方式比面对面的交流效率高。

因此, 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应该创新网络党建新载体。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 我校研究生党建工作也应与时俱进, 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教育, 创新研究生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载体, 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式, 及时适应研究生的学习、生活习惯, 讲求互动性, 让研究生发表自己对党的知识及党的政策的看法、观点, 有利于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要建立和开通网络党建平台, 多渠道利用网络资源, 利用网络信息平台, 如党建QQ群、博客、论坛等形式, 将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研究生生活和学习的每个方面。网络党建给异地实习、实验的研究生学习党建知识、参与组织生活会提供了便利条件, 成为突破时空限制的新模式。

3.3 构建党建进公寓新管理模式

在现有公寓党员工作站建设基础上分等级、分类别建设研究生公寓党组织, 实现党员之间、党员与非党员之间的层次化、数量化精准管理模式, 切实发挥党员的功能。该校应按照研究生的人数和党员的人数, 在学生公寓内有效组织学生成立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一名党员带好一个宿舍, 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名同学”的基本要求, 动员公寓所有党员围绕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的工作目标, 不断丰富学生公寓党建传播载体和活动载体, 引导学生在公寓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各党小组要收集本公寓党员在帮扶结对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发展研究生入党时, 应征求学生所在公寓党小组的意见。

安徽财经大学应按照党建进公寓制度, 施行公告公示制度。发展对象在吸收加入党组织前、预备党员在转正前, 须在其所在公寓进行公示。实施联系联动制度。按照“一名党员带好一个宿舍, 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名同学”的基本要求, 动员公寓所有党员围绕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的工作目标, 不断丰富研究生公寓党建传播载体和活动载体, 引导研究生在公寓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制度, 建立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档案, 每学期向其所在党小组反馈考察档案的内容, 作为研究生党支部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3.4 完善考评制度

为改善该校研究生党员的表现, 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优越感、成就感, 结合各自单位的其他规章制度, 建立研究生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通过对研究生党员的绩效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馈, 可作为对研究生党员进行奖惩的依据。考核制度上可以分为一般考核和特别考核, 一般考核对所有研究生党员进行的绩效考核, 可分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特别考核对有特别绩效的研究生党员进行的考核。研究生党支部支委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时要做到客观公正, 要客观反映研究生党员的实际情况, 避免偏见。考核内容不仅注重党内工作的完成情况, 还要把科研、学习成绩等纳入到考核指标中。考核的结果要与评奖、评优挂钩。表彰先进, 激励后进, 激发研究生党员的热情, 提高管理效率。

3.5 充分发挥导师作用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党支部应建立党员导师作为研究生入党介绍人制度和研究生党员导师责任制, 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党建中的作用。导师在与研究生的接触中, 对其思想观念、日常行为比较了解, 导师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 对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 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专业知识的同时, 应当加强对研究生及研究生党员的考察和教育, 以自身的高尚品格感染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周晓波.学生党支部建设与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问题与对策[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5 (1) :13-15.

[2]唐东升.加强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策略[J].人民论坛, 2014 (12) :146-148.

[3]李珞山, 李樱子.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时俱进的新思考[J].学习论坛, 2014 (12) :22-25.

安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第4篇

摘 要 近年来,安徽省文化产业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安徽省文化产业总值呈现逐年增长的现象。但由于经济发展和地理位置等条件的限制,在发展自身文化产业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受到经济发展、市场经济调控、各种政策及制度的制约。本文从安徽省文化发展现状为出发点,较为客观的分析了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安徽省文化资源较为丰富,但在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方面难以实现最优化的状态。本文进一步指出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在巩固各方面文化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产业,大力开发文化旅游业。从观念和体制改革提出若干改进对策。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资源 资源配置 优势产业

随着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国内的文化产业已经充分发挥其优势,在国民经济的建设中已经凸显其重要性。“十二五”计划中指出我国未来五年的经济建设中要充分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努力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大力的扶持,包括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以及政策的完善。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平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其发展程度已经初具规模。本文根据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作了简要的分析,指出产业发展的弊端和局限性。并进一步根据自身现状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改进和发展对策。

一、安徽省文化产业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文化产业总值呈现逐年增长的现象。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迅速,并且产量也逐年增加,无论是影视服务业、出版发行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还是由文化产业所带动的文化用品、设施方面的产品具有较大程度的发展和提高。与此同时,随着居民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也呈现持续增长的状态。安徽省在文化产业建设方面,从完善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方面着手,进而加大文化产业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影视服务行业和新闻文化行业发展突出,加强巩固影视和新闻文化人才的培养,在原有人员基础上注入具有专业水平的新鲜活力人才。安徽省广播电视产业也具有着丰富的资源,其下属省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和企业为省内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广播电视业也带动了旅游业、广告业等产业的发展,初步实现了在注重事业发展的同时兼顾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局面。安徽省在文化出版方面也异军突起,在出版行业中形成较大的飞跃,存在着以老子和庄子等思想家为代表的文化资源。

安徽省地处我国中部,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地理旅游资源。随着旅游业的兴盛,文化旅游正迅猛发展。而民俗文化满足了游客的猎奇求知心理需求,因而它能带动整个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兴盛和发展。此外,有着国际著名的风景旅游胜地---黄山,这为我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充分利用好安徽省现有的文化旅游资源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安徽省文化产业的优势产业不明显

安徽省文化产业的优势产业不明显,无疑阻挠了其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及其对附属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在出版业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的发展上相对较为落后,还不具备区域性影响力。相比较湖南卫视和香港凤凰卫视而言,安徽省文化产品的题材选择明显趋于单一化,没有体现出安徽特色,并且文化品种过于单一和分散。与此同时,旅游业的带动作用不明显,难以和安徽省现有旅游文化资源相协调发展。这都不利于安徽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2.安徽省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

安徽省的文化产业建设中存在着产量小,资源分散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安徽省的文化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资源配置较为分散,难以充分挖掘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度,使之停留于表面层次。许多文化企、事业单位还处于自负盈亏阶段,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组织方式相对落后。另外,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文化产业的城乡差异显著,大部分文化产业都集中于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地区,而乡镇等地的居民文化生活发展相对滞后,并较为单一。此不平衡发展现像主要在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文化产业的统筹规划不完善所导致。

3.经济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制约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从总体上来讲,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并且民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日常娱乐和消遣,而是逐渐向高品质、高品位的文化市场进军,由此衍生出大量的音乐厅、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展馆。但是民众的文化消费水平所占比例并不占优势,在总体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文化市场建设相对滞后。这对我省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因素,无疑是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4.文化资源难以得到充分利用

我省的文化资源丰富,但难以做到推陈出新,使其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长期以来,我省的文化产品严重缺乏创新性和创造力。以影视题材和动漫题材为例,难以结合我省深厚悠久的文化底蕴来进行创作,作品所展现的创造力不足,并且缺乏原创作品。另外,安徽省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我省文化旅游业虽然属于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其产业化程度较高。但是在旅游文化业方面也存在不能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的局面。因此,把我省令人羡慕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对策及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由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资源配置问题来看,安徽省的文化资源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利用。从文化产业的长远利益来看,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

1.加强文化产业重要性的宣传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今我国社会物质水平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逐渐重视文化生活的发展。安徽省要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应进一步提高大众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可以将出版业、新闻业和电视产业结合起来做普及和宣传,加深公众对文化产业理解和重视程度。进而根据居民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文化市场。让文化产业深入民心,使民众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与日常生活的联系紧密,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更好的对公众进行服务。

2.政府应大力推行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要想改变安徽文化产业建设相对落后的局面,首先应引起政府的重视程度。适时加大政府对产业文化发展的决策及监管力度。另外,发展文化产业应从提升公众文化产业建设意识着手。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对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产业的巨大文化与经济效益有待进一步开发。

政府政策是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根本所在,任何一项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应根据本省文化产业的结构,出台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着手,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应放宽对文化类企业的相关政策。采取税收鼓励政策,吸收各类资本的投入,迅速做大做强相关产业,如音乐厅、民间戏曲艺术馆、艺术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等。逐步建立一些文化层次较高的文化产业形式。与此同时,政府应根据本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调整文化布局结构,使各产业间相互协调以及合理化。

3.深化文化产业内部的人事改革

人力资源的优化和配置对任何产业或企业的发展来说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文化事业要想得到充分的发展,必须从人力资源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并对其进行合理的配置。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建设。首先,在我省较为薄弱的出版业和新闻影视业方面尤其应引起重视,加强对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并对原有的员工实行培训制度,进一步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来制约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中的管理更为重要,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优质高效的管理队伍来协调其内部发展。使文化产业的专业建设和管理制度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机制。

4.充分发挥优势产业的主体作用

安徽省的文化产业已经初显规模,由于本省的地域和经济发展情况的限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存在着局限性,但文化旅游业尚存较大的发展空间。本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应扬长避短,在巩固各方面文化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产业,更应致力于开发文化旅游业。

安徽省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并且不乏自身特色。其中徽州文化在内涵和内容方面具有独特的风格,并且对中原一带的文化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可以进一步通过利用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另外,随着旅游业的兴盛,文化旅游正迅猛发展。而民俗文化满足了游客的猎奇求知心理需求,因而它能带动整个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兴盛和发展。通过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展演、展览以及传承人现场展示活动,展示原生态民歌、民族民间舞蹈、民族节庆风情、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等。在有效地促进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同时,能够带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可以加大对独特景点的开发力度,发挥地理优势,使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进行结合,进而吸引国内外的游客进行旅游观光。使文化旅游产业得到充分发展,进一步成为安徽省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安徽省的文化旅游业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旅游业对于地域的经济发展能做出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方成武,杨洁,杨晨,汪莉,华兴顺.安徽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思考.安徽中医学院学报.2009.5(28):7-9.

[2]束俞俊,汪传雷,汤楠.安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SWOT分析及发展战略初探.皖西学院学报.2008.6(24):47-51.

[3]沈跃春,刘永弘,何平.安徽民营演艺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27):14-18.

[4]王永明.安徽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构成简析.现代经济信息.2007.4:12-15.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第5篇

(2006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条 科研项目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按计划、按合同完成预定研究目标是科研项目管理的基本任务。为实现科研项目管理各环节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和结项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各类项目的确立应履行项目申请审批或签署协议的程序。凡已立项项目应由各院(部、所)上报学校科研处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未在学校科研处登记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认定。支持和鼓励各院(部、所)立项的科研活动,但必须将其立项情况及结项成果上报科研处登记备案。

第四条 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的途径

(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三)教育部科研项目

(三)国家各部、委各类研究基金项目

(四)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安徽省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五)安徽省厅、局各类基金项目

(六)国际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项目

(七)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八)校内资助项目

(九)其他途径立项项目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选题原则

(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应结合本单位或课题组的优势,认真选题,以促进学科优势和特色的发展,保持和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乃至国内先进水平。

(二)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掌握国内外研究信息的基础上,大力提倡创新,注意发展新兴学科和边缘交叉学科。大力支持学术研究中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新项目。

(三)选题的重点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纵向科研项目应重点围绕各类基金项目指南规定的项目,突出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望获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四)选题注意与学科发展相结合、与培养跨世纪人才相结合、与培养学术带头人相结合。

第六条 科研项目的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科研的能力,应该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和主要完成者。

2.申请人应是校内在职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在读研究生)。

3、符合基金申请对年龄、学位、职称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4、因不当的原因中止项目的申请人,自中止项目时起,两年内不能申报同类新项目。

5、无故不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而被撤项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任何类型新项目。

6.申请人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的各类在研科研项目,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请人应了解各类基金资助的范围、申请条件、资助重点和力度、研究周期和当年的申请指南、招标意向等,结合自己及课题组成员的条件,根据选题内容和需要,选择申请渠道,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三)申请书须按照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经所在单位写出评审意见或单位意见。

(四)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将电子和纸质申请书按照时间要求和所需份数统一交学校科研处。

第七条 科研项目的评审要点

(一)选题是否新颖,有无创新,有无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了解的是否清楚,立题依据是否充分。

(三)研究内容是否符合申请渠道的资助范围、意向、指南、招标内容等。

(四)应用项目应了解市场需求预测、推广计划、应用者有无支付能力、经济效益的评估等。

(五)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法是否先进,技术路线是否可行。

(六)有无研究工作基础,项目组的能力能否实现预期目标。

(七)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八)申请者已承担项目情况,有无延期、中断项目情况。

(九)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项目所需的各方面条件和时间保证。

第八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依据

(一)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安徽省各委、局下达的科研项目等纵向项目,以批准通知书、合同书或拨款通知书为依据。

(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须签定合作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需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横向项目自批准之日生效。

(三)学校资助科研项目,以学校下发批准文件为准。

第九条 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

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视科研项目的类型、项目研究的成果形式而确定: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报告的,其研究期限为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其研究期限为不超过3年。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文件或项目研究合同(协议)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

学校科研处是全校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宏观管理。检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负责汇总上报各种基金管理要求的报表、管理报告等,协调解决项目计划实施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一些重要问题的报批或备案,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结项总结工作。

受资助单位或课题组要保证项目计划的实施,保证条件、时间、人员落实、执行合同,负责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按时向学校科研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

进展报告和结项报告,协助科研处组织项目的验收和评议。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的结项与验收

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项之时所取得科研成果的分值应达到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细则》规定的该项目的分值。

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均应按照项目的不同来源进行标注,接受学校科研项目再资助的同时还应标注受“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再资助”字样。凡未标注上述字样的,在结题验收时不计入该项目成果。

科研项目的结项或验收工作应于执行期限终止之前完成,由任务来源部门确定结项或验收方式。合作研究项目,需与合作单位协商组织验收或接受其委托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为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水平,人才培养与发表论文情况。项目验收依靠专家,以专家评审为主,也可以采用通信评审,验收专家组不少于3人。资助单位不要求专家评审验收的项目,需填写结项报告和经费使用决算报告,学校科研处组织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将完成及发表的成果附后,经资助部门批复后,视为结项。

第十二条 校级科研项目的特别规定

(一)校级科研项目的类型及设立目的校级科研项目只设青年基金项目。学校青年基金项目主要为鼓励青年教研人员的学术成长及调动青年教研人员科研积极性而设立。

(二)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与立项

学校青年基金项目要求申请者及课题组主要成员于申请日之前未满35周岁。申请者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项目组成员中可以有一位超过35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指导。

项目选题采取自由申请的方式但鼓励自己的研究专长(学术研究方向)与学校学科发展的要求相符合。

校学术委员会按照高于省教育厅相关项目立项比例5—10个百分点并根据课题组力量及申请书质量决定项目的立项数量。

(三)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及研究期限

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力度为3—5千元,资助额度由校长办公会决定。学校年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在研究期间科研管理部门按照项目

申请书的要求实行中期检查和管理。

(四)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要求

校级课题一律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结题。各校级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供课题结项材料一式五份和评审费每项200元。

(五)本条没有特别规定的内容适用本管理办法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纵向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或横向项目的合同有合法的专门规定的适用其专门规定。

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第6篇

校政字〔2017〕18号

安徽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3]501号)和《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皖教财〔2013〕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由学校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学校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严格资产收益管理,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

第六条 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校内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八条 资产管理处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第九条 校财务处负责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

第十条

资产使用单位为学校国有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部门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完备交接手续,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第十一条 资产使用人是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其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 资产配置是指校内各单位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通过购置、调剂或者租赁等方式配置资产的行为。

第十三条 校内各单位的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为本部门履行职能所需,且现有资产无法满足要求。(二)无法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实现其功能。(三)无法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其功能,或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成本高于配置资产的成本。

第十四条 建立资产定额配置制度,实行标准定额管理。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了配置标准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资产。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资产配置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安徽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加强资产配置的采购管理,按照《安徽财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配置的各项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台账。经办人应及时到财务处报账。财务处要及时入账,做好资产变动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八条 房屋建筑物等自建形式配置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办理财产移交。对于无法及时完成竣工结算的,应通过暂估形式及时办理资产入账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学校依法占有使用,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价入账。

第二十条 各部门对配置的资产,须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由学校进行调剂、划转使用或进行有偿使用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进行动态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每一项资产从获得、使用、调剂、报废等整个过程要全程动态跟踪反映。对每一项固定资产都要科学编号,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并粘贴在对应资产的明显位置。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要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维护、交回等内部管理流程。第二十五条 因机构调整、内部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涉及资产转移的,由各相关资产占有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到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校人事部门应及时将人事岗位变动信息通知资产管理处,以便督促相关人员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职工调离、离退休等情况下应将占有使用的资产交还给学校。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与赔偿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学校授权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必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资产管理体制,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九条 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学校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第三十二条 国有资产应首先保证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第三十三条 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第三十四条 对外投资包括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对外投资的方式包括:

(一)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与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五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对外投资不得从事下列事项:

(一)购买股票、期货;

(二)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或金融衍生品;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占有的下列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以及上级补助资金。

(二)利用国外贷款的,在国外债务尚未清偿前由该项贷款形成的资产。

(三)当年购建的实物资产。

(四)履行职能和发展事业正常需用的资产。

第三十七条 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必须履行有关审批程序。第三十八条 对外投资,按以下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一)学校按照《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省教育厅提交对外投资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省教育厅对高校对外投资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省财政厅审批。

(三)经省财政厅批准后,依据省财政厅的批复文件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三十九条 经批准利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事项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十条 转让(减持)对外投资股权或核销对外投资损失,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应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能,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每年上报投资经营收益情况,规范收益分配,建立约束机制,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四十二条 将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物资产。

(二)闲置资产。

(三)不便调剂使用的资产。

(四)出租、出借资产不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五)利用出租、出借资产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六)按市场公允价格获取出租、出借收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占有的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一)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产权有争议的。

(三)未取得产权共有人同意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四十四条 按以下审批权限履行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

(一)出租、出借资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资产出租出借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须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厅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出租、出借资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或出租出借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由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资产出租、出借申报程序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资产出租应按照规定实行公开拍租。因特殊情况无法公开拍租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方可以其他方式出租。

第四十六条 资产出租的价格,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拍租的形式确定,必要时可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方法确定。第四十七条 资产出租在确定承租方后,应当签订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合同,并及时将合同报省财政厅备案。资产出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期间若需变更资产出租合同,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若需提前终止资产出租合同,应当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满后继续出租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学校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

第四十九条 学校不得向任何组织(含校办产业)和个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经济担保。

第五章 资产处置

第五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五十一条 国有资产处置范围主要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分立、合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二条 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

第五十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固定资产的处置,财务处负责货币性资产损失的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

第五十四条 学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前,先由使用部门向资产管理处报送资产处置申请,校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组织专人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审定同意后,学校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学校按以下审批权限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

(一)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处置,单笔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原值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批量原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资产的处置,须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厅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单笔在5万元以下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原值在20万元以下(不含土地、房屋建筑物)或批量原值在50万元以下资产的处置,由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资产处置申报程序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学校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

第五十八条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对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第六章 资产收益

第五十九条 国有资产收益包括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一)国有资产使用收益,是指经批准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以及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

(二)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是指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

第六十条 学校出租出借和处置国有资产应缴纳的税款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资产评估费、技术鉴定费、交易手续费等),在收入中抵扣,抵扣后的余额按照政府非税管理规定及时缴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第六十一条 国有资产收益及相关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章 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六十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家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由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向上级主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经营性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由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资产管理处协助办理。

第六十四条 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学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组织向国家财政部门申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申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第六十五条 产权纠纷是指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学校与其他国有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报同级或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由学校提出拟处理意见,经教育厅审核并报财政厅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第八章 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六十八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取得没有有效原始价格凭证资产的。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出售、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五)将国有资产整体或者部分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诉国有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第六十九条 学校资产评估应当委托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学校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七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资产清查的。

(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三)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改变,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五)主管部门、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学校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二条 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工作需要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学校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学校所属单位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报经资产管理处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七十四条 学校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时,应积极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清理和追索不良资产和债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七十五条 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和投资以及实物资产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九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七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七十七条 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所管理及占有使用的资产做出报告,报告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并及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第七十八条 学校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省财政厅或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上报。

第十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工作。

第八十条

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八十一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资产使用部门及其使用人都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十二条

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八十三条 校内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的文件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资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八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八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精选6篇)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学会 第1篇附一安徽财经大学文化产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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