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验资报告
培训机构验资报告(精选6篇)
培训机构验资报告 第1篇
一、金融机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民事责任的依据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3号)(1996年3月27日生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94号《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否承担公司资不抵债的还款责任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金融机构根据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为该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公司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除应退出收取的验资手续费外,还应当在该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金融机构按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查核实,公司注册登记后又抽逃资金的,金融机构不承担退出验资手续费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1997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0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7〕10号)(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请示》(川高法〔一九九七〕七十七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或者虚假的资金证明,公司资不抵债的,该验资单位应当对公司债务在验资报告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以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验资单位对一个或多个债权人在验资不实部分之内承担的责任累计已经达到其应当承担责任部分限额的,对于公司其他债权人则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多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受偿的,验资单位应当在其出具的被验资单位不实的注册资金、证明金额内,就其应当承担责任的部分按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法[2002]21号)(自2002年2月9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我院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验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及时审理关于验资单位因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存在偏差。为正确执行我院的司 1
法解释,规范金融机构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对前项所述情况,企业、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由金融机构在验资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范围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此种民事责任不属于担保责任。
三、未经审理,不得将金融机构追加为被执行人。
四、企业登记时出资人未足额出资但后来补足的,或者债权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无效的,免除验资金融机构的赔偿责任。
五、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实或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出现类似问题的,参照本通知办理。
二、对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简要分析
属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不属于保证责任,且属于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即有加害行为);(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验资报告是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从本意上解释,与真实对应的便是虚假。因此,虚假验资报告即指验资报告与实际出资情况不相符,包括根本没有出资以及出资额少于报告证明的数额。这种观点强调验资报告“内容真实”、“结果真实”合乎社会公众要求。因为对公众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的是来自验资部门真实的、据以决策的信息,而不是验资部门是如何工作的。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无论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只要结论与事实不符,就是虚假报告。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四条第二款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也就是说“真实性”是指验资部门履行了正当的验资程序。因此,只有违反职业准则,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报告才是虚假验资报告。这种观点的合理之处在于: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验的范围只有“合理的保证责任”,而不是担保经过审计的事项没有任何错误。因此,不能将所有不实验资都归责于注册会计师。上述两种观点并非“非真即假”、“互相排斥”的关系,不应简单地否定其中任何一种。前者所概括的应属广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一切内容与实际投资不相符的验资报告(当然包括注册会计师并无过错,但内容或结论却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后者所界定的则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仅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根据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虚假验资报告”的内涵显然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报告的内容或结论与事实不符,包括“不实”、“重大疏漏”(或遗漏)、“严重误导性”以及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其二,报告出具有弄虚作假、误导第三人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的主观过错。由此可见,依法应由验资部门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请参阅张明芳:“虚假验资涉讼若干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7月5日,第三版。)
(2)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具体有如下情形:第一,验资部门与委托单位恶意串通或明知验资内容虚假,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列举了可以判定为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四种情形: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而不予以指明的;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以指明的;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以指明的。
第二,验资部门由于过失,使得虚假的验资材料得以通过。
对于验资部门执行验资业务而言,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虚假结果”,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虚假结果。这就是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情形。也就是说,是否正确履行执业准则的要求,是判断验资部门是否有过失的主要依据。
不可否认,在某种情况下,验资部门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也有可能作出结论与真实资金不符的验资报告。其原因有二:一是,投资人欺诈手段或造假技术非常高明,而且与银行、商检、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中的不法分子串通作弊,制造虚假的验资凭证;二是,正常验资范围无法查明的不良出资、抽逃资金等。也就是说,验资部门已依据审计准则,正当履行验资程序对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进行审验,仍然出现了错误,那就属于验资固有的风险,验资部门没有过错,不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请参阅张明芳:“虚假验资涉讼若干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7月5日,第三版。)
(3)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且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方能由金融机构承担补充责任。
(4)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企业登记时出资人未足额出资但后来补足的。
(2)债权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无效的。
4.从司法对此的问题的态度上看体现出对金融机构民事责任采严格限制态度,从上述三个司法解释中体现得非常清楚。
1.“西工区审计所在对康乐园大酒店验资时,虽清点了实物并对其作价,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对实物资产的财产权归属进行了验证,其行为违反了审计验资有关规定,所出具的审计验证资金核定书中康乐贸易公司投资80万元的意见不具有真实性,该验资证明应为虚假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验资证明时承担责任的司法解释规定,西工区审计所应在康乐园大酒店对本案债务清偿不足部分,在其验资不实部分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豫法民终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
2.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以及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工行宜宾市柏溪支行应属“验资不实”。原告华光公司可以直接起诉该银行,由银行承担投资不实部分的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银行虚假验资是事实,但注册资金不实问题是3家发起人引起的,宜新公司现已歇业,应当由3家发起人对注册资金不实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原告应先向发起人追偿,再起诉银行。(李照彬:“验资单位是否对公司发起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10月25日。第三版。)
四、对司法案例的简要分析
从现有案例分析法院对此掌握的标准相当宽松,可以说只有一个条件就可以判令金融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即验资不实,好为虚假的验资证明或者资金证明。
广义的抗辩包括三种情况,即(1)通过证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而主张免责(主要由构成要件的理论解决);(2)提出抗辩事由主张免责或减责(所谓狭义抗辩);(3)提出其他事实或法律规定主张免责或减责。在第三种情况,主要是指通过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而主张的抗辩和某些违反法定程序而主张的抗辩。
对本案而言,其抗辩包括:
培训机构验资报告 第2篇
2002-2-9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2002]21号
发布日期:2002-2-9
执行日期:200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我院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验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及时审理关于验资单位因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存在偏差。为正确执行我院的司法解释,规范金融机构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对前项所述情况,企业、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由金融机构在验资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范围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此种民事责任不属于担保责任。
三、未经中理,不得将金融机构追加为被执行人。
四、企业登记时出资人未足额出资但后来补足的,或者债权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无效的,免除验资金融机构的赔偿责任。
五、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实或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出现类似问题的,参照本通知办理。
2002年2月9号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区别 第3篇
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区别【1】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
②收件人。
③引言段。
④范围段。
⑤意见段。
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⑧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2】
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范围段;
(四)意见段;
(五)说明段;
(六)附件;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
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 【3】
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签章、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报告日期等基本内容。
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1)元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讨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因而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元保留地表示满意。
元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贯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还存在着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因审讨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是指与无保留意见相反。
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贯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
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会计报表严重歪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4)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无法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第4篇
一、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的文件。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以此来证明该社会团体是否具有规定的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报告应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确切地表述验证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资报告应当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机构对自己出具的验资报告负有法律责任,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验资报告。不具备验资资格的任何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均视为无效。
验资报告的作用:(1)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
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能绝对地保证。这是因为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2)(2)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验资截止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出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保全情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关于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及有效期问题,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在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90日,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企业重新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由此可见,验资报告出具之后可用于工商登记的有效期为 90日。
二、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是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评估师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通过报告书的形式提出作价的意见,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它用文字的形式,对受托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背景、范围、依据、程序、方法等过程和评定的结果进行说明和总结,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有关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有效地对评估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完成资产评估任务之后,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评估过程收集的资料、工作记录以及资产评估过程的有关工作底稿进行归档,以便进行评估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三、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审计机关委托时,办理审计监督业务完毕后,向委托方即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情况和结果,作为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依据。
审计报告作用:
对于内部审计师来说:审计报告总结概括了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和结果,鼓励采取行动来加强控制,促进审计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为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评价提供方便,为后续审计的进行提供便利条件。
对经营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行动计划,促进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为需要高层管理者关注的事情能够得到关注提供了支持,为繁忙的经营经理了解经营情况提供了一个窗口,有助于评价经营业绩。
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其他报告所不能够提供的有关经营和控制的详细情况,提供了一些高层管理者不可能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客观信息。提供的有关审计活动的信息,可以使高层领导者判断是否很重要或高风险的事件正在接受审计,可以促进经营活动的规范化。
对其他组织来说: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信息来源,外部审计人员可借助审计报告来评估其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以避免重复工作,有助于为监管机构的利益提供保证。
四、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区别
标题不同、收件人不同、内容不同、性质不同。篇二:关于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注销报告,验资报告的一个说明。报告篇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1.哪些公司年检必须出具审计报告: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2.)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5.)外商投资企业 及分支机构一律要做审计报告
(6)用报告作其他特殊用途的公司 2.审计报告所需资料:
(1)12月份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公司全年的账本;(3)公司全年的凭证(如果太多可以少拿一些,原则是:1月、3月、6月、9月和12月的为必拿,中间
月份可以抽拿几个月。);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
代码证复印件(正,副本
均可);
(5)验资报告复印件或章程、公司上一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如果没出可以不用提供);
(6)如是外资企业需提供(外汇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外商投资
批准证书复印件).(章程复印件)
(财政登记证)外汇卡号
注:复印件需每页都加盖公章,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
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3.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3-5个工作日
4.出具时间: 每年3月1日—6月30日 5.审计流程:
1.整理资料进行审计 2.出具审计好的报告
3.送去会计师协会备案以供工商局调档查看 4.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审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就是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会计师事务所无权出具报告)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1.哪些公司需要出具税审报告
建议:凡属深圳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当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尤其是亏损企业。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需资料 1))公司最新的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如有)5))本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6))纳税申报表(或密码)本的凭证,账本。如果太多可以少
拿一些,原则是:1月、3月、6月、9月和12月的为必拿,中间 7)月份可以抽拿几个月。); 8))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出具报告时间:
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 4.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在5-7个工作日 5.汇算流程:
2.出具汇算好的报告 3.送去税务局备案
4.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三.注销清算报告
注销清算报告:指公司进行清算,税务师对公司账务以及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清算公司税务情况。
1.注销清算报告所需资料: 1)公司最新的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如有)5)本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6)纳税申报表(或密码)7)本的凭证,账本。8)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2.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在5-7个工作日 3.清算流程:
5.整理资料进行清算 6.出具清算好的报告 7.送去税务局备案
8.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四.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内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篇三: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说明
验资报告
包括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范围段;
(四)意见段;
(五)说明段;
(六)附件;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验资资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10、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计报告
基本要素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篇四:审计报告与验资、审核报告区别 篇五:审计报告网上备案制度
青岛市市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
制度的通知
各分(市)工商局、各验资、审计中介机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
一、实施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验资、审计中介机构发展较快,在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未经登记乱设分支机构,乱出审计和验资报告,有的与黑中介相勾结牟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有的黑中介以非法手段冒充验资、审计机构的名义编制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严重侵害了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也给执法单位查处“两虚一逃”案件带来困难。因此,利用互联网开展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将有力保护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对打击非法中介机构,遏制“两虚一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作用。
二、实施时间
自2008年3月1日起,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实行网上备案制度。
三、实施范围
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登记注册,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能够出具合法报告书的中介机构都应实行网上备案制度,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须逐份备案。
四、备案方法和程序
(一)备案申请
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经营主体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zjzz.qdaic.gov.cn),通过企业名称和注册号(默认密码)进入系统,填写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信息。
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联系电话、工商联络员姓名、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编号规则、企业印鉴等。
注册会计师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会计师证书编号、上传注册会计师签名图片等。(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二)提交报告
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后,登录青岛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zjzz.qdaic.gov.cn),首先输入企业的注册号或企业名称进行验证,拟设立企业输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名称序号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填写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姓名、报告编号、报告日期等,并上传该企业电子版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上传成功后,完成《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网上备案程序。(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三)报告审查
为确保《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真实有效,工商年检审查、注册登记人员接收到企业递交的书式《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后,应与网上备案信息核对。已收到电子文档的,与书式内容完全一致,且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未收到电子文档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应在收取材料当日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联络员进行核实,漏报的应及时补报;涉嫌伪造、篡改《报告》的,对拟设立或变更企业,提出严肃批评,受理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全部退回;对申报检验的企业,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五、数据维护
(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网上备案时,该系统自动认证 备案企业的登记机关和年检机关。
(二)《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出现数据传输错误,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须共同向该企业登记机关、年检机关提交更正申请,经同意后删除文档并重新提交。
培训机构验资报告 第5篇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①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
②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6.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
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
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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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不到半年就招了100多家企业入驻,主要提供公司注册、写字楼出租、上海居住证及户口办理、专项
验资报告) 第6篇
北京福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0年3月3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程建、王铨、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集装箱出口公司于2010年03月30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03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程建投资100万人民币,投资比例5%;王铨投资200万人民币,投资比例10%,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1000万人民币,投资比例50%,中国集装箱出口公司700万人民币,投资比例35%。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附件: 1 验资事项说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事务所可以出具相关的验资事项说明。此处略)。2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见后页)。
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于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王庆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南路富华大厦1506 报告日期:2010年 3月 31日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被审验单位名称:福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0年03月31_日 货币单位:元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编制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于东 填表人:张艳
篇二:验资报告范例 验资报告范例
x公司系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其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之前缴足。其中,甲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80%,出资方式为:甲公司拥有a机器设备10台,计2100万元,有效期限尚余8年的b专利权1项,计300万元;乙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甲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投入a机器设备10台,办理了交接手续,x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2100万元;同日,甲公司投入有效期限尚余8年的b专利权1项,办理了交接手续,x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与x公司尚未办妥b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x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办妥b专利权转让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乙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和23日分别缴存中国银行??市营业部人民币账户(账号45***)200万元和400万元。
abc会计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该项验资
业务,在按规定实施了所有审验程序后,于2009年11月10日完成审计工作,并于2009年11月14日编写了验资报告如下:
验资报告(拟设立)x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09年10月28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09年10月28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9年10月28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仟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实物出资21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3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
截至2009年10月28日止,以专利权出资的甲公司尚未与贵公司(筹)办妥b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但甲公司与贵公司(筹)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办妥b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其他附件
abc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中国注册会计师a(签名并盖)
中国注册会计师b(签名并盖章)
地址:中国??市 2009年11月10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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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从略)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经批准的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09年10月28日之前缴足。其中:甲公司应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实物2100万元、知识产权300万元;乙公司应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09年10月28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一)甲公司缴纳人民币2400万元。其中:2009年10月27日投入a机器设备10台,x公司全体股东确定的价值为2100万元;同日,投入有效期限尚余8年的b专利权1项,x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300万元。
(二)乙公司缴纳人民币600万元,于2009年10月21日和23日分别缴存中国银行xx市营业部人民币账户(账号45***)200万元和400万元。
篇三:2014最新的验资报告模板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晋xx验[2009]030号
水水水水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9年5月21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元,全体股东于 2009年5月21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 2009年5 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佰万元(大写)。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太原 2009年 5月 21 日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9年5月21日止 货币单位:万元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山西中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张珊(以下简称甲方)和牛连国(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现正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09年5月21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480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120万元,占注册资本20%,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09年5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乙双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甲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4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480万元,于2009年5月21日缴存xx公司在华夏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内。
(二)乙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120元,于 2009年5月21日缴存xx公司在华夏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内。
(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其他事项
-0-山西中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351-7224562 太原市新建南路79号(市工商培训中心二楼202室内)传真:0351-7553678 篇四:验资报告格式指引 验资报告格式指引
前言 验资报告格式分类
1、按投资来源地分类,分为两大类:内资企业验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
2、按公司形式分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有限责任公司验资。
3、按成立与否分类,包括设立类验资、增资类验资两个小类;
4、按出资次数分类,分为一次出资、分次出资;
5、按出资次序分类,分为首次出资,非首次出资。
以上分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的要求,本事务所应当参照指南中附录的各类格式出具验资报告。具体来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中,列举了7种格式的验资报告,包括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全部出资的验资报告;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次出资首次出资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验资报告。
具体格式略
第三章 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次出资首次出资的验资报告
包括设立类验资、增资类验资两个小类。设立类验资,又分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全部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增减变更类验资又分为增资验资、减资验资。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全部出资类
1.1.1 设立类验资,又分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全部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释义如下:
1.1.1.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全部出资。
申请设立公司时,在公司(筹)股东会决议、章程中明确,各股东出资在约定期间内全部投入到有限责任公司。
又可以称作一次约定,一次投入的出资类型。在此类型中,股东一般在筹备企业取得名称核准书后,即应当履行全部出资义务。
事务所应当在股东当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后,实施审验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附录1602-4-----验资报告参考格式----1----适合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验资报告”。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
申请设立公司时,在公司(筹)股东会决议、章程中明确,各股东出资额在约定期间内分若干次投入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成立后,各股东出资额在按约定分期分次投入。
可以称作一次约定,分次投入的出资类型。在此类型中,股东一般在筹备企业取得名称核准书后,即应当履行首期出资义务。
事务所应当在股东当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后,实施审验核实,并出具首期出资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附录1602-4-----验资报告参考格式----2---适合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
在企业成立后,股东按照章程约定,履行每次或每期的出资义务,每期履行完毕,事务所即可以实施审验核实,并出具该期或多期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附录1602-4-----验资报告参考格式----2---适合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
(2)增资类验资 1)2)
2、外商投资企业验资
包括设立类验资、增资类验资两个小类:
(1)设立类验资
(2)增资类验资
篇五:申请验资报告 文档 银行询证函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证明无误”处盖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不符”处列明不符事项。回函请直接寄至 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 邮编: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外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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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结论:
1、证明无误
2、不符:
开户核准件编号:
银行盖章: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验资授权书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工商登记管理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 位股东愿出资协商拟定设定 公司,股东已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并经全体股东认证,全体股东愿对其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特授权委托股东代表同志代表全体股东委托贵所办理验资事项,请贵所就下列所列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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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声明:
本人保证上述股东签名是真实的,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贵事务所及注册会计无关。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验资事项声明书
四川明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并 陈明强、谢秀兰 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筹)已经_ _[工商局] 字 号[批文名称]批准,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 年 月 日取得 [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现已委托贵所对本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的截至_ _年___月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本公司(筹)全体股东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并保证不抽逃出资,本公司(筹)对全体股东出资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全部责任。
2.本公司(筹)已提供全部验资资料,并已将截至验资报告日止的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注册会计师,无违法、舞弊行为。本公司(筹)及全体股东对所提供验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负责。
3.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已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评估,其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股东确认。
4.本公司(筹)股东在出资前对其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担保,已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已移交本公司(筹)。
5.本公司(筹)承诺将在公司成立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并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论对有关事项作出适当会计处理。
培训机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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