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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精选8篇)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1篇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思考

[访问次数:110][发布时间:2010-12-20][发布人:zhzx][文章来源:大石桥市公安局]

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们要全力突破制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瓶颈”问题,需从五个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要主动将公安信息化建设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对公安信息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特别是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投入和支持,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二)努力建立全警参与的格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不断采取超常举措、不断加大抓实力度,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努力营造全警参战、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一是要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前提。二是要组建干事创业的工作班子。广泛吸收各方人才,构建懂技术、精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结构班子,有效带动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要把公安信息化建设摆在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位置,以建立公安“大情报”系统、服务实战为核心,制定考核项目,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势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是要深化全警应用的技能练兵。从实战出

发,从应用出发,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大练兵,促进广大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不断提高。

(三)深化大情报系统应用。“大情报”系统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龙头项目,也是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突破口。要紧紧围绕搭建系统平台、培养专业队伍、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模型方法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建设步伐,有效引领信息化建设沿着健康的发展轨道顺利前行。一是要根据“大情报”系统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由指挥中心、治安、国保、刑侦、禁毒、网监等专业部门参加的“大情报”研判机构,选调具有实战经验和较高情报分析能力的人才,负责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为高效开展情报研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从公安实战出发,围绕情报信息的搜集、传递、评估、会商、应用、反馈等工作环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时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客观地综合评估,提前预判,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支持。三是要以服务实战为导向,从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入手,不断摸索提高网上作战能力和水平的途径,逐步建立、总结出一套贴近实战的技战法,将研判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战斗力。四是要整合社会信息资源,这是建立“大情报”系统的一个重要步骤,事关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长远发展。整合全社会信息资源,才能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警务效能,为打造平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以信息采集应用为核心的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信息质量尤为关键,没有高质量的信息作为支撑,信息化应用就不能取得成效。“大情报”系统,更需要准确、鲜活、广泛的基础信息作为支撑。为此,要重点突出信息采集、录入、维护“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努力夯实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根基。一是要将基础信息采集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会贯

通到公安基层业务工作中去,形成常态化,真正做到“信息工作日常化、日常工作信息化”。特别是重点人口、高危人员、流动人口、特业场所管理等基础信息,要坚持“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和“凡采必全”的基本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要狠抓信息采集的完成率,实现量的突破,狠抓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实现质的飞跃。二是要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为确保信息质量,情报部门要按照分工对录入平台的各类基础性信息不间断地进行质量监测,基层也要设立专职信息员,由信息员负责审查采集信息的质量,对合格信息集中录入,从源头上提高信息质量。三是要建立信息维护制度。针对基础信息变化快、基层警力有限的实际情况,民警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注意物建信息员力量,形成广阔严密的信息网,获取信息线索,及时更新、维护基础信息项目,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五)建立适应形势需求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灵活高效的现代指挥机制。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统一指挥、跨警种合成作战的指挥平台,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缺乏协调的管理方式。二是建立统一运转的情报研判机制。积极依托网上信息资源,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公安业务数据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指导公安工作的预警新机制。通过对违法犯罪数据的量化分析,做到对不同犯罪类型客观形势和发展趋势的量化掌控,为科学决策和精确布警提供依据。三是建立信息主导的基层勤务机制。积极实施信息主导下的主动警务、效能警务,加强对本地区不安定因素及违法犯罪特点等的动态分析,及时落实打击防控措施,实现“警务围绕信息转,警力跟着警情走”,力争将犯罪活动遏制在初始阶段。四是建立一套健全的快速反应机制。要以信息网络为支撑,指挥中心为枢纽,将各类信息实时、高度融合,努力在案发第一时间调度就近警力处置,并通过信息网络快速接收一线

处警信息,实施即时跟踪指挥,形成点线面联动处警格局,真正使信息网络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的中枢神经。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2篇

实践与思考 作者:袁潮涌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公安信息化建设成为了近年来各地警务改革的时代潮流,特别是在“三项”建设和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下,发展更为迅速,覆盖领域更为广泛。所谓公安信息化,是指公安机关推动的旨在促进信息技术和公安工作有机融合的变革,是对现有警务模式进行再造的一项系统工程。公安信息化建设不能单纯地理解为信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它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庞大体系,不仅包括软硬件建设、信息安全等方面,而且包括警务运作内部信息和各类相关社会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整合、运用等整个过程,还包括信息化理念的广泛树立、信息化素质的全面提高、信息化机制的科学建立、信息化优势的突出显现等诸多要点。

一、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

(一)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工作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动适应。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中,信息化建设理所当然成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其内容既包括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 用,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国家“软实力”,也包括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私务等的普及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形成,还包括打造健康的数字文化,实现科技、网络与先进文化的和谐发展等等。在此意义上,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不仅是公安机关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任务,而且也是公安机关建设现代警务机制,节约警力成本,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警力素质,改变传统社会“户籍管控”模式,建立更为“和谐”的“信息控制”模式的根本途径。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推进公安信息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有效提升公安实战能力的必然选择。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公安实战服务,即实现对违法犯罪的“精确打击”和“重点防范”,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安工作运行形式,将公安人力资源加以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因此,这是公安机关应对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的有效途径。具体来说,一是警力方面,通过实现技术代警(用技术手段解放警力)、集约用警(将警力聚焦于解决各类信息所反映出的最突出治安问题)和合成用警(信息的共享交流促进跨单位、跨部门联动),可以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的紧张局面。二是工作效率方面,通过网上进行文件、材料和各类信息的流转、传递、共享和查 询,可以直接节约人财物耗损与各项业务工作时间,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工作质量方面,通过用技术手段、软件设计来落实制度、规定,既有利于促进民警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规定、措施,又有利于促进公安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形成。四是实战成效方面,通过海量信息存储和实时研析,以及实践“网上办案、排摸、串并、查证、定位、追踪”等新战法,使情报信息最大化地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和深度挖掘,更好地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三)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强化新时期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举措。受“信息”这一浓烈时代特征的影响,新世纪、新时代下的人们社会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网络、信息等技术无孔不入地渗进学习、工作、生活领域,这要求我们在当前的公安队伍管理中充分借鉴和有效应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去适应时代的需求。管理学的信息流通学说认为,“管理的过程就是信息流通和信息结构变化的过程”。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人员差异扩大、思想更趋多元的队伍状况,队伍信息的全面掌控和及时干预,需要我们不断地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公安队伍管理的信息化为我们提供了基于网络时代新概念、新思维下的新的队伍管理模式的探索方向,可以彻底改变公安传统队伍管理方式,突破学校教学、集中授课、专题培训 等传统固有的教育培训形式,使正规化建设、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新的载体,为适应新形势下民警24小时倒班工作制创造了开放化、实时化、便捷化的教育管理模式。

二、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一直本着“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效率”的理念,加大投入,精心规划,相互学习,积极借鉴,在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软件方面均有所突破,特别是在“三项建设”工作中,全力促进基础工作的信息化和信息工作的基础化,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但不可否认,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原有警务工作模式、队伍素质等因素影响,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

(一)就建设和应用而言。信息化建设的愿望十分迫切,但信息化在基层应用的意识和环节还较欠缺,统一、完善、系统的流程和应用的制度体系亟待健全,建设成果在实战应用上的成效还不显著。这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摸索过程,来逐渐完成对传统管理制度、勤务模式和方式方法的再造。

(二)就整体和局部而言。从全国来说,“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二期建设正在启动,但各地建设的水平不一,制约了信息共享的效果;就基层实践来说,个别单位或一些业务领域信息化工作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的规模效应 还未形成。

(三)就当前和长远而言。建设意识较强,长远打算却较为欠缺。这一方面与我们的知识局限、前瞻能力不足有关;另一方面,在长远建设规划上的意识不够。这样直接带来的问题是,虽然信息系统不少,积累的警务信息也很多,但在实战功能上反映还不够,个别系统的运行和模块开发不是立足于服务实战,在功能上更多为了方便部门“考核”,导致多头输入、警力浪费。

(四)就质量和数量而言。情报信息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情报信息工作的群众优势和秘密力量建设均需进一步强化,情报的信息化与信息的情报化“双向”转化水平都有待提升。特别是社会信息利用机制没有形成,对银行金融、房产交易、中介服务、各类保险、交通运输等可以积累大规模信息资料的领域,如何开发、利用相关信息尚缺乏措施、制度,对“社会人”的“衣、食、住、行、乐、销”等流动环节的控制力度还不够。

(五)就“为己”和“为人”而言。“大情报”、“大信息”的意识还未牢固树立,保守观念、部门壁垒等让基层的信息工作还停留在“为己”阶段,信息应用在时间与空间上仍然有限,系统“大平台”支撑还未建立,信息“大共享”机制还未形成,数据“大整合”优势还未显现。

(六)就素质和能力而言。虽然教育培训不断,但队伍 素质仍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瓶颈,部分民警素质还不能有效适应现代警务工作的需要,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严重影响了基层警务信息化的进程。队伍观念和习惯的养成,以及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的提高都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 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其前进的步伐只能不断加快,探索的动力只能不断加强,才能有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为此,必须把握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立足点在于满足公安实战应用的需求,要树立信息化建设成本观,从公安实战需求和“降成本、增效能”思想出发来设计开发相关信息系统,坚决杜绝“为建而建、建而不用、运用不良”等问题。一方面,要贯彻“自下而上”的开发思路。公安信息系统开发的目的在于“用”,而“用”的主体需要定位于基层,这样才能让系统具有活力和持久生命力。因此,在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中,必须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包括基层领导和民警,“自下而上”地设计系统功能、开发信息模块。另一方面,要满足“纵横交错”的应用需求。建设公安信息系统,需要满足不同层级、不同业务的需求,做到应用需求的全面整合和有机实现。其一,层级整合:不仅 要为决策层提供公安战略谋划上的系统功能,而且要为指挥层提供战术层面的分析、辅助功能,更要为基层具体执行提供载体和抓手。其二,领域整合:应当囊括国保、刑侦、治安、交通、消防等各公安业务领域,并实现“跨线勾联”,相关信息能够“点对点”、“网状”式获取利用。

(二)坚持“机制再造”的原则。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不仅是要建设信息系统,更为重要的是要依托信息技术运用和信息平台的条件,“理通经脉”式地改造原先工作流程,形成崭新的警务运作模式。一是实现从技术系统到管理系统。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将警务内外部运作方式予以信息化,实现警务和信息技术相结合。它本质上是一个管理系统,而不仅仅是技术系统。因此,其建设过程决不止于系统的开发和简单的日常功能的应用,而应包括相应机制、体制改革的契合配套,从而用“数据流”来确保“工作流”,用“工作流”来促进“数据流”。二是实现从“科层制”管理到“扁平化”管理。公安信息化建设必然带来内部管理的进一步集约化,使原本手工模式下可能由几个人共同承担才能完成的管理任务集中到一个岗位,同时也通过网络、信息的手段,使上下层级之间的指令传达、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变得更为便利,而易于开展。因此,通过信息化建设应探索逐步减少传统科层制管理中的“金字塔”层级,更多地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现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改 变传统队伍管理局限于人员结构分析、开会思想教育、集中教育培训等静态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时畅通队伍管理信息(如个人绩效信息)的“输入”、“加工”、“输出”渠道,在实现信息的网上“流转”与“监控”中动态管理队伍,化解队伍危机,强化整体绩效。

(三)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公安信息化是“用”出来的,必须坚持“边建边用”,以应用来促进公安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完善。在此问题上要注意两点:其一,信息系统的开放拓展。人为考虑的局限性和社会发展的无限性决定了,开发建设的各类公安信息系统必须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应当具有多系统信息关联、本身模块拓展、内外功能“嫁接”等性能,以不断适应在公安实践中不断产生的应用需求,从而不断调整应用不适、“反应不良”等问题。其二,警务应用的持续改进。这不仅需要在系统开发上设计出系统管理者、使用者之间,及上下层级之间的不间断“互动对冲”,自主性形成改进意见和建议;而且要有“意识”地(即有制度、机制)去实现警务应用的持续改进。如,明确开展“从小到大”的试点,即从单一基层单位、到若干基层单位,再到分(县)局、最后到全市的试点完善过程;再如,成立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专门研发组,不断收集使用中的反馈信息,并据此来调整和完善系统功能和操作程序等。

四、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和思路 在深刻认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基础上,针对当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正确、合理的建设原则,我们对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和思路进行了一些探索,认为公安信息化的深化与完善需要囊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一是不断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求实现从“体力型”警力向“技术型”警力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舍得投入,如逐步提高公安信息网的信息传输能级、建立“覆盖全面、无缝衔接”的城市图像监控网络体系等,为公安信息化的有效运作提供前提和基础。二是持续优化警务信息软件。公安信息化基础建设不能光重硬件,软件的优化完善对于警务绩效来讲更为重要。因为只要投资到位,硬件是可以跨越式发展的,但只能保持暂时的优势,必须围绕信息的采集、流转、研判、利用和考核等实际需求,进行程序的开发设计,不断优化完善,为公安信息化的有效进行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各类警务活动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越高,就越应该未雨绸缪地注意到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攻击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潜在威胁。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维护保障措施,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网络不中断、系统不瘫痪、数据不丢失,确保各类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完善信息化警务运作。一是警务决策信息化。警 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效。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要进一步研发基础警务信息的录入载体,建立情报信息研判平台,同时利用“视频会议”等技术,形成集合决策、指挥、执行三个层面的“治安形势同步分析”、“上下一贯决策研究”等制度、机制,通过警务信息的双向实时互动交流,实现警务决策研究的集中化和任务下达的实时化,既保证决策科学、合理,又促进决策执行和理解。二是业务工作信息化。要尝试将警务工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留存到相关信息系统中,实现每个民警都在网上工作。民警的日常业务工作既是使用信息的过程,也是采集信息、维护信息的过程,在利用信息化提高民警工作效率的同时,全面实现各类警务信息的日常积累、多方共享和整合利用。三是队伍管理信息化。要通过利用现代“门禁”系统替换“上下班”考勤,用“电子巡更”代替“必到点”纸质签名,用系统自动“信息量”统计反映民警日常工作“质”、“量”两方面,用“积时积分”网上学习、“网络学校”改变公安传统教学模式等,有效实现信息化的警务监督、考核与培训。特别是要将信息技术贯穿队伍考核管理全过程,即实行电脑化的工作信息反馈和量化计分考核,突出考核的公平量化、客观公正和实时评比,全面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信息化控制手段。一是流通环节控制。市场经济是流通经济。面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 快流动的压力,加强信息化控制,为发现、揭露和打击犯罪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同时也是我们适应“流通”压力的唯一选择。要通过将金融划帐、资金存取、出行住宿、物品收寄、通信消费等流动环节的大量信息为我所用,切实掌控“社会人”的“衣、食、住、行、乐、销”轨迹,充分挖掘信息化警务在“打防控”违法犯罪中蕴涵的巨大效能。二是互联网的监控。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所具有的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跨地域无国界等特点,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加强对这一新领域工作手段、方式的研究和探索,从自身力量建设、技术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大网络信息监控、侦查工作,有效建立网上舆情引导、危机处理、“人肉搜索”辅助协查等工作机制,切实掌握网上斗争的主动权。三是图像监控。各国警务实践证明,加强对社会面的实时图像监控,是提高警方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和侦查重大案事件的有效举措。要将图像监控应用于案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全过程,比如在日常监控中要明确要害目标部位、案件高发区域等监控重点,突出监控实效,并建立向有关部门通报图像信息的制度;在案事件的紧急处置中要将图像信息与GPS、GIS系统集成,实现立体式、直观化的指挥调度,提高现场抓捕率;在案事件发生后要由专业部门负责调取图像信息进行梳理、分析,获取破案线索,固定相关 证据,为侦查工作服务。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实有人口管理方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口、房屋信息的共享交流,并在人口流动中抓住“房屋”这一“不动”因素,建立“人-房”关联,再辅以居住证件配套管理,达到“查人知房、查房知人”的目标。在治安管理方面,要有效整合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出入境等方面治安管理的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在交通管理方面,要实时监控城市动态交通流量变化,根据需要增置交通流量提示牌,合理规划道路交通线路,提高道路的交通承载能力。在消防管理方面,要建立对各类火灾、隐患的联动、跟踪、监测、排查的消防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在便民服务方面,要办好公安门户网站、开设社区论坛或“电子警民联系箱”、进行网上户口迁移、发布治安预警手机短信和防范提示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为民服务。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3篇

1 我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现状

公安信息化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是提升基层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 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 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实质就是通过公安通信工程网络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网上运作的警务信息化机制, 达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各种情况、消息、资料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 使公安信息工作日益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 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公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公安信息通信专网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基层单位, 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信息高速网络, 建设完成了计算机、有线、无线、卫星等基础通信网络, 开展公安信息应用提供了高效、可靠的传输平台。

二是“金盾工程”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积极搭建了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和公安网安全保障体系, 完成了“一机两用”监测系统、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系统建设, 初步建成了安全、高效的包括信息系统、通信系统、电子地图系统、监控系统以及把接、报、处警集于一体的统一指挥调度在内的、完整的公安现代化作战体系, 为各警种、各部门实现网络化应用和网上信息共享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是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消防部队开展了各级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研发了三个基础平台 (基础数据及公共服务平台、图像综合管理平台、语音综合管理平台) 、五大业务系统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灭火救援指挥系统、部队管理系统、社会公众服务系统、综合统计分析信息系统) , 目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会公众服务系统已在支队级投入使用, 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 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消防部队和业务部门的消防信息化框架体系。

2 我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面临的问题

公安部把“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 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基层基础工作, 提高公安信息化基层基础应用水平是上级机关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 也是基层公安机关适应新时期基层公安工作的根本需要。但是, 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民警对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 个别部门领导不够重视。

二是基础设施薄弱, 信息化总体应用水平不高。由于我省属于西部贫困省份, 少数民族较多, 经费保障能力较弱, 一些基层单位的信息化技术装备落后, 信息网络基础薄弱, 警种部门配合不协调、情报信息分散零碎, 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各地各警种之间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归口管理体系。

三是机制不完善, 管理混乱。信息化机制不健全或存在某些漏洞, 导致工作中存在类似“信息报送求量不求质”的应付心态, 大量信息有采集物传递, 有传递无共享, 存在散乱、无序状态, 甚至存在不录入、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情况。

四是公安局域网没有固定的部门提供和建立公安局域网能独自动升级杀毒系统, 没有固定的部门及时提供杀毒软件的升级包。

3 加强我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主要对策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构建现代警务机制的切入口, 是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实效为目标, 科学谋划, 真抓实干, 重新发展, 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一是转变观念, 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应注重“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加注重现代信息手段在公安工作领域的应用。获取最大范围、第一时间的情报信息为预警防控、精确打击提供依据。坚持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 推动警务实战向集约型、智能化转变, 提高警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组织和人才保障。要将公安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 领导亲自挂帅抓经费、人才、资源等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业务部门形成合力, 盯住问题抓落实、盯住效果抓落实、盯住深入抓落实, 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方案实施、升级改造、系统研发及实战应用等工作, 同时要加强培养专业性科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欠账较多, 经费缺口很大, 所以必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在投入上对公安信息化建设进行倾斜, 足额落实保障。同时, 建立以拨款为主、补助和赞助为辅的方式,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增加资金总量, 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进步。

摘要:为进一步带动和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提高执法质量, 密切警民关系,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主要阐述了我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现状、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并分别从思想认识、后勤保障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4篇

关键词:精品开放课程;公安大学;公安高等教育;开放共享

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启动实施“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均将优质资源的建设和共享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布局和重点支持,具体表现为“十一五”期间的“精品课程”和“十二五”期间正在实施的精品开放课程(包括资源共享课和视频公开课)。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为代表的全国公安院校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共享和信息化深度整合应用的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三项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新世纪首次全国公安教育训练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推进公安类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管理支持、应用支持”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积极的建设成效。梳理、总结和反思公安院校关于推进精品开放课程的实践,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相关院校信息化条件下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探索,提高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服务于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

一、公安院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综述

精品课程建设是在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及教育信息化进程不断深入背景下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导并发起和实施的一项重要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就其源头而言,它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网络课程建设的继承和创新,并可以溯至国外以MIT为首的院校群自2001年起发起实施并迅速发展的开放教育资源运动(OER Movement),是世界范围内教育资源开放共享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开放课程是原有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在资源的展示和利用形式、资源的丰富程度,信息技术对交互、测评和管理的支持等整合应用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优质、开放、共享、交互、创新、基于网络、大规模、整合应用等,成为精品开放课程令人瞩目的标签,也成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信息技术和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整合的重要特征[1]。

近年来,精品开放课程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资源共享体系已经形成,课程数量不断增加,类型不断丰富,综合影响不断扩大,以点带面、示范共享的思路得到充分体现,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已经成为高校开展信息化条件下课程建设的常态。除了作为主体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之外,还基于和部分企业(如微软、IBM等公司)合作建设特定领域的精品课程。公安部2006年起启动了公安院校精品课程建设,教育部自2007年起推进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进一步丰富了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模式、覆盖领域和影响范围。精品开放课程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资源建设方面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导和资助、自上而下为主推进实施、倡导较高质量标准、超大规模的分级分类布局、强调信息技术和教学设计综合应用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实践。当然,在精品开放课程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不足,例如课程重申报评审、轻教学应用,课程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率不高,重视课程内容结构展示而忽视学生的学习使用需求、缺少信息化教学设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版权保护机制不完善等,受到一些专家的批评和诟议。

公安院校的精品开放课程是全国精品开放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安部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推进下,公安院校全程参与了国家的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实践,其发展和实践也经历了全国精品开放课程的完整过程。为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训练水平和培养质量,公安部于2006年启动了公安部级精品课程建设,成为全国第一个行业领域发起和实施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2006—2010年共立项建设100门公安部级精品课程,其中本科层次课程59门、专科层次课程30门、民警训练类11门。为此,公安部划拨专款资助课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安院校共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58门、省部级301门、校级精品课程近千门。其中,公安部级精品课程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杠杆作用,承接并有力推动了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和建设,也极大调动了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积极性。2012年,国家启动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以后,公安部因时而动,及时启动了新一轮的公安部级精品开放课建设规划,就课程建设、资源共享和教学利用等方面提出指导性要求。

近年来,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发展迅猛并且成绩明显,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获准设立,极大提升了公安教育的学科地位;34所公安院校中已有本科院校22所(含筹建1所),本科院校的数量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相应的,推动公安院校的分类布局、准确定位、转型发展、提升质量、突出特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当前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发展的主旋律。公安大学作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公安部直属的公安高等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和其它质量工程建设在全国公安院校中走在前列。学校建设了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占全国公安院校国家级精品课程约1/7;建设省部级精品课程(北京市和公安部)25门,占全国公安院校省部级精品课程数量约8.3%。另外,学校还立项建设了校级精品课程54门。本科教学工程启动实施之后,学校获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2门。这些精品开放课程除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开放之外(例如爱课程网、网易公开课频道等),全部课程还通过公安专网向全国公安机关开放,正在全国公安院校的教师研修、公安机关高级警官培训、公安实战部门的民警培训中发挥实实在在的辐射作用。

二、“五位一体”加强公安院校精品开放

课程建设

从具体组织实施流程来说,公安院校的精品开放课程和其它的各级精品课程基本相似,以年度为建设周期,按照“先期建设-择优推荐-匿名评审-网络公示-建设立项-授予称号和拨付资助资金-质量监控和完善提高”的线性过程组织实施。结合公安行业有关课程及其内容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考虑,在课程建设和开放共享方面也采取了必要措施,确保资源的安全保密、开放共享。这里以公安大学“五位一体”的实践做法进行简要说明。

公安大学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将高质量的课程建设作为加强教学建设的核心环节来推进。自2003年以来,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经历了初建阶段(2003—2005)、快速发展阶段(2006—2008年)、提升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三个阶段,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新一轮的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和“十一五”期间各级精品课程总结验收工作。为抓好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学校采取了“政策支持、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管理支持、应用支持”五位一体的举措,形成了课程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大发展。

(1)政策支持。为加强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学校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专门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重点规划。出台了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目标、过程管理、资助奖励等措施,提出在课程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教学名师评选、教学成果评选、岗位聘任等方面均作为资格准入或加分条件。这些举措后来在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教学名师评选和教学成果评选中得到进一步贯彻,极大调动了有关单位和教师的积极性。有关单位均将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作为教学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行安排和投入。

(2)技术支持。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对信息和网络技术支持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是课程建设和信息技术整合的重要体现。课程的网站建设、运行、维护、更新和教学录像制作等均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让教师从技术支持的压力下解放出来,专心完成课程设计、成果提炼、教学准备和教学应用等擅长的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学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引进并部署精品开放课程和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投入资金建设了高质量的课程录像演播厅,课程建设全过程得到了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课程组也积极吸收教学设计专业人员就课程整体优化设计提出建议。

(3)资金支持。学校落实国家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率先投入资金加强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做到资金支持先行一步。学校为每门校级精品课程资助3万元,课程获得北京市、公安部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资助资金后,再按比例配套资助。充足的资金支持,对于课程的数字化资源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培养、教改研究、教学调研、教研交流,以及课程案例库、试题库、专题资源库建设等建设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

(4)管理支持。教务处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专项管理、过程管理。安排专门同志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做好申报组织、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技术咨询、推广交流,确保重点布局、特色引领、竞争性遴选、逐级推荐、示范共享的指导思想得到贯彻。充分发挥学校和各学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对申报材料的学术性、教学性、系统性进行审核;吸收公安实战部门专家参与课程建设和效果评估,突出课程的实践特色;依托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专家进行内容的涉密性审核,对数据、案例、录像、课件等进行重点把关,评估其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

(5)应用支持。精品开放课程的价值一方面在于资源的优质聚合,另一方面在于资源的共享应用、成果转化。提高资源的知晓度,提高资源的可获取性,提高资源和应用需求的结合,是提升资源共享价值的重要方式。学校以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为抓手,促进课程建设成果转化,在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评选等方面优先支持,有的课程成果进入了高级警官培训专题,有的课程成果在开办的公安院校师资培训班上进行展示和共享。各级精品课程已经用“五个一流”的质量标准和特色,发挥了对于全校课程建设的示范作用,成为课程建设的亮点和排头兵。近年来,随着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数量不断丰富,浙江警察学院已经在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将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的校外精品开放课程列入在校生的公共选修课程模块,公安大学等学校也在加强通识课程建设方面积极引进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等优质课程资源。

从实际效果来看,公安大学的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具有公安特色的三级课程体系,建设了一批高质量的优质课程资源,确立了精品开放课程的质量标准,促进了信息技术和教学设计理论方法的应用,锻炼了一批掌握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师资队伍,积累了推进信息化条件下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经验。从课程资源来看,精品开放课程突出实训和实践教学,不少课程还建设了试题库、案例库、课程档案,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基于公安专网的资源共享较好解决了资源的适度开放与内容保密的关系,有力服务了构建公安“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需要。这是学校多年来精心培育、建设和积累的结果,彰显了多年来重视和加强课程建设的成绩,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公安特色课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公安院校深入推进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面临的挑战

当前,信息化条件下的课程建设日新月异、不断创新,微课建设(WeiKe)、慕课建设(MOOCS)、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快速发展,正在掀起一场信息化、多元化、个性化的优质资源建设、共享、应用和创新的风暴。传统的课程建设经历了精品课程开放建设的洗礼,实质上是经历了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不断深度整合和应用的考验,既体验到技术的强大功能和传播能力,也面临着增强资源的互动性支持、导航性支持,增强对学习过程个性化需求支持程度,提高对不同学习风格学习者的适应程度等挑战[2]。

精品开放课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课程建设和质量提升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就某一门课程来说,内容需要不断创新、丰富和更新;就某一个专业或学校来说,要不断扩大和壮大各级课程体系,形成逐级推进、逐级提升的更新机制。重要的是要形成基于课程自身内涵式发展驱动的自我可持续机制,在教学理念、课程团队、教学资源、成果转化等方面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还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解决好来自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挑战。

笔者认为,未来高校课程建设的信息化程度将不断提高,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更加注重教学设计理论和方法的综合应用,更加关注学生“学”的需求和对“交互”的支持,更加强调学习过程的灵活性、移动性和个性化,更加强调突出学生的参与主体作用,并呈现出更多的混合式教学的特征。随着慕课实践、翻转课堂等新实践,学生将不仅局限于本校校园中,会扩展到课程信息系统中的“注册学生”,其年龄分步、地域分布、学习背景等也会更加多元。这是未来高校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将面临的重要挑战。

就公安院校的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来说,对信息化条件下课程形态和生态正在和即将发生的变化,在研究上、实践上的准备还不够充分。如何适应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建设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出的要求,加强课程的公安特色、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性培养,解决好实战导向、需求导向、过程导向、问题导向的关系,处理好理论体系和实践环节相结合的问题,是未来公安院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相应的,加强信息化条件下课程建设和教学应用的研究和探索,建立课程的培育机制、准入机制、质量管理机制、过程考核机制、档案管理机制等全过程支持机制,促进课程转型升级尤其是原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并促进信息技术的整合应用,不断创新基于精品开放课程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是公安院校下一步推进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 王龙,周效凰. 中国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模式研究[J]. 现代远程教育,2010(4).

[2] 王龙. 开放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分析[J]. 中国远程教育(综合版),2011(7).

[本文是北京市教委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公安大学教学及管理信息化深度整合应用研究”(编号:2013085)阶段性成果]

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第5篇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作用于公安工作尤其是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如何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战斗力的目标。现就结合我所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谈几点具体看法:

一、信息化建设进程回顾

我们**派出所组建初期,仅有一台电脑且配置不高,主要用来打字。2004年我们**公安局先后建成了“三级网”、“四级网”,并接入公安网。当时,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网上办公感觉陌生,对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与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意识,信息化建设及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处于明显薄弱的状态,对公安网的利用不多。近3年来,我所高度重视新计划建设,全所目前拥有电脑8台,基本达到人均一台的标准。特别是从2008年底推行网上办案以来,全所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均逐步提升,其中能够熟练运用的5人、基本熟练的2人、基本掌握的2人,除两名老同志外,均具备独立网上执法办案、独立操作公安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应用能力,从而进一步节约了警力,增强了战斗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以来,我们通过信息化应用,共 破获各类案件 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人,网上逃犯 人,实现了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加大硬件投入。为缓解因电脑不足及配置不高而给工作带来的不便,我们积极请示市局党委,连续三年争取到4台高配置的新电脑,所内自行购置电脑4台及时安装入网。这些联网电脑的加入,使全所基本达到了人手一台电脑,为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强化应用学习。我们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特别是市局党委提出网上办案的要求后,我们积极开展动员,使全所民警充分认识到信息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自觉参加市局举办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班,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同时在所内开展“双帮带”活动,老民警带新民警学办案,新民警带老民警学电脑,互帮互学,充分调动了民警互助互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了熟手乐教、生手乐学的良好氛围,促进信息化应用技能的整体提高。

3、实行岗位练兵。针对执法办案、户籍管理、治安检查、等不同岗位的需求,要求各岗位民警针对工作实际,立足岗位需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全能型民警。

三、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程度不够。一些基层民警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是一种资源浪费,影响了信息化效能的发挥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信息工作平台不完善。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目前基础信息工作平台一部分仍未建立,或者虽已建立但还不完善,影响了各项公安业务和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3、信息化应用能力低。有的民警只能进行简单的浏览和查询,不会打字。有的民警打字不熟练,录入信息慢。有的民警不知道公安信息库有多少可以用,不知道口令、密码是什么,工作效率低。

4、信息利用率低。目前民警使用电脑打字、在网上浏览信息的多,进行网上办案、网上研判的人少。一线民警真正运用信息侦查破案的还不多,信息化在警务实战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5、信息应用层次低。信息化应用处于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比对的低层次阶段,缺乏对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信息的预测预警和服务决策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和利用。

6、信息保密及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运用公安信息平台时,缺乏保密意识和计算机安全维护意识,往往导致泄密和电脑系统感染病毒。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真正确立“信息就是基础,信息就是警力,信息就是战斗力”的思想,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化应用知识的普及。

(二)要构建基础工作信息平台,依托社区警务室民警,深入基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保障采集、录入的信息完整、全面、准确。设立专项奖金,从预警信息提供及时、数量多、质量高等方面对社区民警进行表彰奖励。设立专职岗位,对信息库信息进行有效整合、研判,实现信息由量到质的飞越,真正提高社会治安的防范、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

(三)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取决于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高低。一方面针对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迅速,信息更新快的特点,建立长效的信息通信技术培训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使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掌握信息比对、网上作战、信息研判等信息化应用的本领和技能,适时组织各社区警务民警开展信息化技能竞赛,以赛促学,解决当前民警在运用网络和信息时 4 的盲目性和单一性,把对信息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6篇

一、信息化建设进程回顾

(一)发展前的状况2006年固始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组建初,仅有一台电脑且配置不高,接入公安网后运行速度较慢,工作效率低下。有警力21人,平均年龄27岁,虽趋于年轻化,但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不高,在巡逻执勤、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个别信息化应用水平稍好的民警,实战能力不强。同时,对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与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意识,信息化建设及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处于明显薄弱的状态。

(二)现阶段取得的成果与建队初相比,目前固始巡特警共拥有台式电脑台18台、笔记本电脑3台,达到人均一台的标准,且配置高,网速快。三年来,无论班子成员还是一线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均逐步提升,其中能够熟练运用的11人、基本熟练的7人、基本掌握的3人,均具备独立网上执法办案、独立操作公安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应用能力,从而进一步节约了警力,增强了战斗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以来,巡特警部门通过信息化应用,共破获各类案件1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网上逃犯1人,实现了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经验做法

1、加大硬件投入。为缓解因电脑不足及配置不高而给工作带来的不便,07、08巡特警先后购置高配置电脑3台,09又一次性投入资金五万余元购置电脑18台,并及时安装入网。这些联网电脑的加入,使大队达到了人手一台电脑的即定目标,为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强化应用学习。一是强化培训,以教带学。大队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使全队民警充分认识到信息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自觉参加县局举办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班,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同时大队积极搭建学习的平台,专门邀请局技术人员张巍、殷全磊等来队授课,现场指导,以面对面的教学方式对接受能力弱、基础技能差的民警进行帮助,使他们在最短时间“入门”。二是结对帮扶,以“熟”带“生”。将本单位计算机运用“熟手”谢宜斌、梅雪涛等人确定为信息化建设“小教官”,通过定人、定责、定措施的方式,让“熟手”与“新手”结对帮扶,互帮互学,并实行捆绑考核,充分调动了民警互助互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了熟手乐教、生手乐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巡特警信息化应用技能的整体提高。

3、实行信息导巡。信息是巡逻防控工作的生命线,一切巡逻工作的方式和措施都必须围绕最大可能地获取社会面违法犯罪相关信息而展开。一方面,牢固树立以信息为先导的巡逻工作新理念,大力推行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等以信息为起点的主动进攻型作战方式,积极实践网上查证、网上排摸等新战法,实现由以经验为主的巡逻防控模式向以信息为主的主动防控模式转型。另一方面,将信息战贯穿于巡逻防控工作的始终,进一步摸索、总结,丰富、激活信息主导巡逻警务活动的战术、战法,提高全体民警综合应用精确检索、模糊查询等网上作战的能力。

二、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程度不够。一些基层民警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是一种资源浪费,影响了信息化效能的发挥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7篇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0年5月,公安部确定浙江和北京、江苏、山东四省市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要求四省市在已有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步伐,全面推进,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更大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我个人理解,当好“领头羊”,必须要有高人一等的眼界、先人一招的思路、胜人一筹的举措和快人一步的进度。为此,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强调,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压低姿势认识别人,兼容并蓄做强自己,坚持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确保率先实现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公安部在山东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孟建柱部长特别强调要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nJ要求,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培训,锲而不舍、扎扎实实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实惠。结合浙江实际,笔者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了一些初步思考。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明确了七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和成效标准,涉及执法主体素质、执法工作标准、执法场所设置、执法监督考评机制、执法信息化手段、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以及执法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是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对照目标及标准,做到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一)执法主体等级化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被实施和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执行者、实施者,其执法素质、执法能力至关重要。当前,一些基层民警存在着“怕出警、怕执法”的现象,这里既有执法风险大、民警执法原动力不足的问题,也有民警执法能力弱、执法水平不高的因素。要解决这一现象,就必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民警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上。一是加强民警执法能力培训。依托“大教育、大培训”体系和“三个必训”(民警上岗前必训、警衔晋升前必训、基层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制度,科学合理设计民警培训计划与科目,确保民警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流程和技能。二是推行民警执法岗位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全面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实行等级化认证管理,并将资格等级认证与相应的政治待遇挂钩,充分调动民警的执法积极性。三是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既要补齐短板,更应拉长支杆。如果把岗位执法资格考试比作执法“门槛考试”、解决“技工技师”认证的话,那么,国家司法考试就是执法“素质考试”、解决“高级工程师”认证问题。因此,应研究出台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措施,把执法培训特别是执法技能带头人的培养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业务尖子的培养工作。

(二)硬件设置功能化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区域是功能的承载体,区域设置不科学、分配不合理,功能就无从依托和发挥。在推进硬件设置功能化过程中,必须坚持简明、实用、有序、衔接、安全的原则,对派出所实施区域物理硬隔离,设立办案、办事、办公、生活四大区域,并在各区域设立若干功能室。把原来相对分散的信息采集室、人身安全检查室、候问室、讯问室等集中到办案区,减少人所嫌疑人的流动频率,减少发生执法安全问题的几率。在办案区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对监控数据资料按规定保存。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院及相关业务警种办案场所的改造工作,责任区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等基层实战单位以及看守所、拘留所等应参照派出所实施相应的功能区改造。最好的未必是最管用的,最管用的则必定是最好的。对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内部区域实施硬隔离只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手段,应避免片面追求场所改造的豪华,而要把更多的功夫下在硬件设施的重组、优化上,注重细节和实用,体现庄重和统一。要制定完善一系列与功能区使用相配套的制度和规范,既要确保所有案件的办理工作在功能区内安全有序运行,又要确保各项功能设施运转有效。建立与功能划区相适应的实战化勤务运行机制,在派出所实行值班所领导坐堂制,变坐班为坐堂,变后台指挥审核为前台指导把关,全面履行指挥调度、指导办案、审核笔录、接待来访、监督检查等职责,在现场和第一时间解决相关问题。按照办案、办事流程设置流水线,设立指挥、处警、巡逻、办案等若干作战单元,单元化、模块化配置作战警力,强化一警多能和互补搭配,实现现有警力作战效能的最大化。

(三)执法流程标准化

程序和标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要素。没有一个标准化、程序化的执法体系,就很难保证执法结果的公正性。抓执法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就是让民警在遇到具体执法问题时,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这既从源头上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也能有效帮助民警化解执法风险,提高民警执法原动力。民警只要完整地按照制度和标准执行执法动作,即使发生执法瑕疵甚至过错,也是由制度和标准的制定者负责。从这个意义上,程序和标准不是民警的“紧箍咒”,而是民警的“护身符”。近年来公安机关的执法制度日臻完善,但问题在于许多制度规范未形成完整、严密、实用的体系。对此,一方面要抓紧对现行执法制度进行清理、整合,使之更加系统化、简约化;另一方面要坚持制度建设跟着执法问题走,针对制度建设的空白点以及新兴执法领域,制定出台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执法细则和执法标准。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各警种、各执法部门和民警的执法岗位职责、岗位业务、技能标准。二是要区分不同执法环境、不同执法岗位,统一治安、交警、刑警、信访、复议等一线和窗口单位民警的执法行为、语言规范。三是要围绕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监管等重点警种,针对受案立案、调查取证、传唤讯问、抓捕押解、涉案财物及证据管理等执法环节,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执法手段,以及窗口接待服务等方面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从源头上、制度上杜绝执法随意性。在制定制度和标准的过程中,既要做到统一,即制度与制度之间、标准与标准之间必须相互衔接,统一规范,防止出现相互矛盾、相互“打架”的现象;又要做到简约,即尽可能剔除重复的、多余的、可替换的内容和环节,提炼出高效、实用、必需的内容和环节。

(四)执法监督可视化

任何时候,执法监督都是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证。严密的执法监督,可以有效制约和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执法问题。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公安机关应充分借助信息网络手段将监督贯穿于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使民警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受到监督和约束。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最大好处在于,就像汽车上了高速公路,只能前行,不能逆行。同样,当案件进人执法办案平台,就只能按照系统设置的程序一步一步走下去,这是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最有效的手段。要不断升级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尽快启用执法监督平台和省级资源库,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并基本实现执法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电子化。进一步完善警务督察信息平台,实时摄录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办证大厅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所有审讯场所的动态图像及背景声音,通过网络,实现对讯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一线执法情况的实时监督。加快在所有处警车辆上安装视频探头,为一线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推广使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CPS定位系统和现场信息传输系统,努力实现110出警与视频出警联动、视频取证与110取证联动,提高现场证据的固定、提取和利用水平。

(五)执法方式人性化

同样的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裁量,不同的执法方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执法效果。如果执法方式粗暴简单、态度生硬,即使证据再确凿、适用法律再准确、法定程序再严格,也往往难以实现执法目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当前执法环境错综复杂,民警行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放大甚至被恶意炒作的情况下,尤其要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教育引导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同时,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坚持“态度温和、举止得体;头脑清醒、反应敏捷;讲究策略、妥善处置”,准确区分“鱼钩”和“长矛”,防止因执法动作、执法方式问题而授人以柄、引发炒作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民意引导警务,积极稳妥推进监管场所远程视频会见、110报警语音回访等工作,建立轻微治安案件公开查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方式

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已不仅限于执法办案、规范执法本身,而是在更高层面上涵盖了执法安全、办案质量、内部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各个方面,是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抓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做到强势推进、强制人轨、强力督导。

(一)坚持责任引领

责任是一种内在的驱动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警工程、系统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必须强调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所谓“全警种”,就是要变“一枝独秀”为“满园春色”,按照“全警工程”和系统建设的要求来谋划和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所谓“全建制”,就是要变“单兵出击”为“整体突围”,实行省、市、县公安机关及基层所队四个层级整建制出击和协同推进;所谓“全要素”,就是要变“物理变化”为“化学反应”,坚持软硬并举、内外兼修,在全力推进功能区改造的同时,将更多精力放在执法制度、执法保障、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的跟进完善以及执法主体能力提升等各执法要素建设上。要按照“一把手工程”和“全警工程”的建设要求,逐级领导、逐个警种、逐个部门细化分解建设责任,使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和各部门、各警种主要负责人层层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领导班子成员齐力抓的领导格局和上下互动、警种联动、法制协调、全警参与的整体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标准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制度,确保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二)坚持问题引领

任何时候,问题都是指引我们走出困境、实现跨越的向导。同样,执法规范化建设实际上就是在执法问题的引领下,从不完美不断企及完美的过程。要牢固树立“问题就是方向、破题就是价值”的理念,针对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表象,寻求一切手段,剖析问题症结,在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认真对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以及先进地区的做法经验,滚动排查各自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逐事建立问题档案,健全解决问题的责任、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针对存在隐性执法问题的情况,善于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既要发现眼前的问题,更能预见潜在的隐忧。对于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广大群众和基层民警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要提倡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问计于一线民警,使解决问题的过程实现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互通、互动,这样制定出来的规范才能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警意愿,更加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质量引领 执法质量涵盖了执法能力、执法公正、执法效率等多个方面。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应紧紧围绕执法质量这一核心,全盘谋划、统筹兼顾,按照系统建设的理念,全要素、全过程予以均衡、协调、有序推进。要像企业抓产品质量一样狠抓执法质量,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引导基层把抓执法质量监控的功夫放在平时每个执法环节上,实行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个案考评与综合考评、即时考评与阶段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制度。特别是要将执法质量这一抽象概念转化为民警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经过努力实现得了的标准体系,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执法产品。

(四)坚持标准引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法标准体系的制定,是一个从实践提炼为制度,再回到实践之中检验和完善的过程。要以明晰执法岗位职责、岗位业务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标准;以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要求和流程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行为标准;以统一执法语言规范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语言标准;以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裁量标准;以科学设定执法活动的管理、监督、保障机制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活动运行标准;以制定不同层级的执法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选树标准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示范标准等等。总之,凡是可能影响执法公正、影响执法质量的因素和环节,都要进行标准化设计、流程化改造,通过科学规范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每一道程序,确保民警按章操作、规范执法。

(五)坚持样本引领

样本就是榜样,典型就是旗帜。在各市、县公安机关以及基层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科所队中选树一批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机关的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可以充分展示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和成效,让每一类地区、每个部门和警种都有执法榜样和标杆。善于发现典型、培育样本、抓住亮点,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执法制度,并通过宣传推广使样本经验产生牵引、放大作用。对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实行“拿来主义”,善于吸收借鉴、为我所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贯彻跟随策略,紧盯住先进,实现超越。

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趋向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从浙江的实践来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与警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有效对接 信息化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警务信息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管理于无形、监督于无形、打击于无形、服务于无形。要通过信息化固化立案标准、证据规格、裁量基准和文书格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干扰,并通过人性化的操作界面和智能化的预警提示,切实提高民警执法效率。在执法办案平台中,要科学设置办案民警、法制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上网权限,实现执法办案的单轨制流程。民警只要按照系统设置的规定流程操作,工作效率就不会低,工作质量同样也不会低。建立完善网上执法培训平台,研发应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系统,为基层提供远程执法教学,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认证工作。继续办好网上执法服务专栏,开设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法制讲堂、案例点评、经验交流等栏目功能,为基层提供在线法制服务。积极探索新技术、新项目在公安执法领域的应用和实践,不断拓展信息化建设服务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向执法前端延伸

从整个执法流程上看,包括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巡逻检查、采取强制措施到案件受理、讯问审查、留置羁押,再到作出处罚或移送起诉等错综复杂的多个环节,一环跟一环、一环套一环,前一个环节出现纰漏或瑕疵都会严重影响下一个环节。如果该提取固定的证据没有及时提取和固定,或者在现场指认、作案工具查找、现场处警等环节上出现问题,对案件后续办理工作造成的硬伤都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要重视执法后端环节的规范化,更要重视执法前端环节的规范化,把规范执法行为的眼光向前延伸到执法的第一现场、执法的前端环节,这样才能在源头上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各类常发性案事件的接处警现场取证基本标准以及救援溺水者、查找失踪者等公民求助类警情处置要求,明确民警受理报案、接警处警的第一动作、第一语言。特别是要通过各种技能培训,提升民警对现场证据的固定、提取、利用水平和接处警现场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水平。

(三)坚持虚拟与实体并重、机关与基层并重

从某种意义上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关和基层同等重要,有的时候抽象执法甚至比具体执法更加关键。具体执法活动的失范,大多只会造成个案的瑕疵,而机关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设计一个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如果脱离了执法实际,将严重影响基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实体执法,文件层次越高,负面影响越大,其失误会造成一片瑕疵,或者整条业务线上的瑕疵。因此,机关的虚拟执法要与基层的实体执法一起规范。领导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事关公安执法工作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从政策法律层面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强对下执法指导、为基层提供法律政策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对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帮助基层破解执法难题。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执法流程设计、功能区设置、制度设计等必须去繁从简,否则执行和落实就会出现偏差。使用者具有优先评判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上级机关出台的制度机制、设计方案、建设标准等一定要事先征求基层意见,凡是要让派出所落实的工作,首先要让派出所民警体验并提出意见。

(四)反哺社会,惠及民生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第8篇

经过十几年建设, 山西省初步构建起了渠道畅通、反应迅速、发布及时、指导有力的植保工作信息系统, 在推进政务公开、反映工作动态、提升办公效率、服务农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1 依托网站建设, 促进交流与共享

2002年, 山西省植保站开通了山西植保网, 设立植保新闻、病虫信息、防治信息、植物检疫、药械信息等栏目, 初步实现了植保信息的网络交流与共享。2012年, 在山西省农业厅官方网站开通了子网站, 开设了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病虫信息、地市植保、政策法规等版块,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建设, 我们积极宣传自身工作, 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和防控意见, 积极推广无害化的绿色防控技术措施, 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2 依托技术手段, 提高信息采集水平

结合区域测报站和标准化病虫观测场建设, 配备了虫情测报灯、孢子捕捉仪等田间信息采集仪器, 使测报和防治工作更加精准。各市及重点县植保部门配备了GPS定位仪, 并邀请专家对蝗区、草地螟发生区的测报技术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结合GIS地理信息软件系统的运用, 提高了植保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水平。

1.3 依托网络平台, 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一是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了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 实现了病虫信息网络传输, 使测报数据填报及时、汇总方便、发布直观。二是植物检疫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网络平台的应用, 结束了植物检疫签证的人工手写时代, 使上下交流更为方便迅速, 有利于执法行为的规范管理。三是无纸化办公系统。依托山西省农业厅协同办公系统的运用, 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降低了办公成本, 提高了工作效率。

1.4 依托多种媒体, 多方位宣传

在加强专业网站和工作平台建设的同时, 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 发布病虫信息, 指导防控工作。新型传播方式也开始得到重视, 忻州市植保部门开始启用微博传递信息。2013年, 全省共制作播放电视预报346期, 手机短信发布预报388万条次, 短信覆盖用户达到23万户, 预报准确率达92%以上。

1.5 依托队伍建设, 提升信息化水平

为了加强网络管理, 设立了专门的计算机管理员, 负责网站安全管理、软件正版化和信息审核工作, 确保植保网络安全运行, 确保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和杀毒软件都是正版的, 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从2012年起, 省、市、县三级植保部门都设立了信息员, 组建了即时沟通的网络工作群, 做到了随收随发, 解决了过去信息发布不及时、网页更新慢的问题。为了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制定了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定期公布信息排行榜, 并将排行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参考指标。

2 存在问题

2.1 网站点击率偏低

近几年, 网站的网页更新速度加快, 信息量成倍增长, 点击率也有所提升, 但并没有相应地成倍增长。根本原因是定位不清, 没有把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民群众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植保业务相关的数据库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受众能够从中搜索到的有用资料不多。在网页内容上, 宣传性的多, 服务性的少;工作性的多, 技术性的少, 面孔生冷, 缺少互动, 吸引不了更多的网民。

2.2 先进技术应用滞后

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速, 可以说日新月异, 但在植保领域的应用研究开展得比较少, 与之相关的技术手段推广速度不快。

2.3 传播方式比较陈旧

一些颇受大众关注的新型传播方式应用还比较少。网页以文字、图片为主, 形式单调, 视频很少, 不够生动。

2.4 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虽然植保系统配备了一些先进的信息技术装备, 但由于部分年龄比较大的工作人员相关知识缺乏, 特别是一些农民测报员对电脑和网络还不够熟悉, 实际运用得并不好, 甚至出现了闲置不用的现象。

3 改进措施

3.1 增强网站服务功能

网站建设应克服“官本位”思想, 确立面向社会公众、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定位, 兼顾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术组织、植保企业和专业化组织。植保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组织专家与公众开展在线互动, 逐步建立和完善植物病虫图谱、病虫防治指导、检疫防控知识等数据库, 跟踪业界最新动态和技术成果, 及时更新数据, 尽可能使网民能够通过网站查阅到最新颖、最实用的资料。

3.2 加快技术应用步伐

根据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围绕智能处理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开展技术创新、平台构建和产品研发, 加快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病虫诊断和防控指挥系统、检疫审批和疫情追溯系统, 提升信息化水平。

3.3 采用新型传播方式

紧跟时代发展, 推进电信、有线、互联网络的融合, 关注新型媒体的开发与应用, 尽可能采用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大的传播方式, 为植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经逐步走向成熟, 植保部门应当在这些平台的运用上积极探索。

3.4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信息技术的应用关键在人, 应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对于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 应当加强操作技能培训, 确保装备到位, 技术到位。结合标准化病虫观测场建设, 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 特别是基层站点聘用的农民测报员文化程度较低, 既要加强业务培训也要加强电脑培训, 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4 几点思考

山西省植保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思想上的顾虑。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4.1 对于热点问题, 应当回应还是回避

近年来, 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 “舌尖上的安全”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2013年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报告, 在种植业方面, 农药残留超标与滥用问题依然是高热舆情爆发口, 关注范围已从果蔬扩展到中药材。“毒豇豆”、“毒生姜”、“滥用高毒农药”等事件相继曝光, 引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这些事件拷问的是生产环节从业人员的良心, 考验的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由于这些事件高度敏感, 很容易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为了避免深陷其中, 置身事外, 相关部门大多不愿意深入探讨。实际上, 这种态度更容易激起公众的不满情绪, 再经过发酵和炒作, 就可能上升为严重的公众事件。所以, 对于这类事件, 回避不如回应。职能部门都要担起责任, 加强监管, 一旦发现违规情况, 立即予以查处, 不要等媒体曝光以后再疲于应付。植保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 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不在规定作物上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 切实降低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由于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敏感, 有些所谓的“事件”只是由于信息不透明、不对称而造成的误解, 如果不及时予以解释, 也会被炒作成热点问题。对于这类事件更要积极回应, 现场调查, 主动请权威专家出面解释, 用事实说话, 消除公众误解, 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4.2 对于新型媒体, 采用还是弃用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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