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作学习范文
非合作学习范文(精选10篇)
非合作学习 第1篇
很多人在谈到大学英语教学时, 总是倾向于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教学目标的差异研究, 而忽视两者本身都是关于语言的学习, 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求同存异, 让两者的学习相互融通, 则更有利于扩大英语专业学生的知识面, 减少非英语专业学生过多关注自身在语言学习方面的非专业性。与此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双方学生取长补短, 成为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沟通的桥梁。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的合作学习是由现实需要催生出的。TCL合作互动评估便是合作学习的探索之一。
一、理论依据
合作学习, 西方国家研究中一般称Cooperative Learning or Collaborative Learning, 前苏联季亚琴科称“集体教学”。美国当代著名教育评论家埃利斯和福茨 (Ellis, A.K and Fouts, J.T.) 在《教育改革研究》中断言:“合作学习如果不是当代最大的教育改革的话, 那么它至少也是其中最大的之一 (转引王坦) ”。根据这一理论, 外语学习仅靠学生自我专研式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师生、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只有通过合作学习, 学生的语言能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培养与提高, 学生的语言潜能才能得到充分发展, 语言的社会属性才能的得到充分的体现。
G.D.Long把合作学习的好处分为五条: (1) 在小组学习中学习者使用目的语的总量增加; (2) 学习者使用的目的语的质量提高; (3) 老师个别指导的机会更多; (4) 学习语言的环境更轻松; (5) 学习积极性提高 (李霞, 2007) 。
二、政策指导
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2000年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认为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 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2004年, 国内大学英语的大纲规定:“大学英语是以英语语言知识与技能、学习策略和跨文化交际为主要内容, 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 并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特别是听说能力, 使他们今后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 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 提高综合文化修养, 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朱骅, 2008) 。在不同的培养目标中英语所占的地位虽然不同, 但两者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相互借鉴。
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中形成性评估是教学过程中进行的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估, 即根据教学目标, 采用多种评估手段和形式, 跟踪教学过程, 反馈教学信息,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性评估包括学生自我评估、学生相互间的评估、教师对学生的评估、教务部门对学生的评估等。TCL合作互动评估探究就是在这一政策指导下进行的。
三、方法介绍
谈到TCL, 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创办于1981年的TCL (Today China Lion, 今日中国雄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国内最大的消费类电子集团之一。然而文中所提到的TCL (Today Ceramic Institute Language Learning) 是由其最先试验班级的专业名称而定的。T表示热工系 (Thermal Energy Engineering) , C表示信息系 (Computation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 L表示法学系 (Science of Law) , 最下面的“一”, 与英文字母“E”谐音, 代表英语系 (English Department) 。从中可以看出, TCL属于非英语专业教学, 一属于英语专业教学。
以笔者为例, 在一学期的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布置十次作业, 158名学生就需要教师批改1580次作业。就语言学习来说, 出现完美无缺的作业简直少之又少, 每次批改作业后, 都需要教师进行再次修改。那么教师则需要修改15802次作业, 这其中还不包括英语专业的学生要适当加大作业量, 每一次给学生留作业的同时, 实际上是教师在为自己加大工作量。考虑到这些无休止的工作量, 难免就会出现教师只给简单的“好、中、差”评语再加日期的批改模式, 学生也日趋不再关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每次评价一个样, 看与不看一个样, 改与不改一个样。最终导致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与学习过程中出现大量重复且无用的劳动。
由此可见, 寻求行之有效的、真正帮助学生进步且有助于减轻教师批改作业负担的方法, 已经刻不容缓。学生作业涉及到两个参与者写作业的学生和批改作业的教师。如果能够找到第三方来帮助教师完成批改作业的任务, 就可以大大缩减教师的工作量。
TCL合作互动评估法将帮助师资力量薄弱但教学任务繁重的教学机构在完成教学任务时, 不仅注重量的完成, 更加强调质的提高。
四、TCL (Today Ceramic Institute Language Learning)
实验对象:
T专业人数37
(Thermal Energy Engineering)
C专业人数27
(Computation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L专业人数64 (Science of Law)
E专业人数30 (English)
(共158人, TCL属于非英语专业教学, E“一”属于英语专业教学)
作业步骤分析:
1、与全体学生签订公证诚实协议;
每位学生既是写作业者, 又是审阅作业者, 因此要求每人签订两份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Jingdezhen Ceramic Institute (1)
Course Title:
Instructor:
Injustice:
Justice is the concept of moral rightness based on ethics, rationality, law, natural law, fairness and equity Injustice is the lack of or opposition to justice.
Warning:
Each paper must be treated as fairly as possible.Declaration:
I solemnly declare that the material I have read will not be treated unfairly.
Students’Signature:
Jingdezhen Ceramic Institute (2)
Course Title:
Instructor:
Plagiarism:
Plagiarism is defined as the act of stealing another person’s writings or ideas and making them appear to be his/her own work.
Warning:
Students must clearly identify any quotation from published or unpublished works of other people and provide their sources accurately and as fully as possible.
Declaration:
I solemnly declare that the material I have submitted does not contain plagiarism.
Students’Signature:
2、学生每周作业 (学生不得写真实姓名, 只能标注学号) ;
3、TCL班级的作业交E班级初评作业, 在每份作业上标注批改者学号;
4、教师回收经过E班批改后的作业;
5、教师与E班学生讨论批改中存在的问题;
6、E班学生对作业进行再修改, 将批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向教师汇报;
7、E班批改者选出最佳作业后, 作业分发到TCL学生本人, 教师讲明本次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8、对评语有异议者, 学生可与教师进行磋商;
9、最佳作业者发电子稿给教师;
10、修改电子稿, 电子稿修改后, 学期末装订成册。
这个过程解决了TCL班级的作业批改问题, 同样, 我们可以将E班同学的作业分发到TCL班级。TCL与E班学生比例相差悬殊, 可以把E班作业按比例分给其它三个班, 重复上述过程即可。
五、结语
TCL方法倡导在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英语基础教学阶段加强双方的合作。本文中的合作互动学习, 采用学生自我评估、学生相互间的评估、教师对学生的评估等多种评估手段和形式, 让学生参与到整个评估系统, 经过实践, 笔者认为本方法有以下可取之处:
1、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 让学生自己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2、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互动性, 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实际上可以提升自己, 找到并纠正同龄人犯的错误, 会让学生提醒自己注意, 藉此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同理, 看到同龄人指出的自己的错误, 学生的感触会更深, 这也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学习。
3、加强专业间的交流, 增进师生、学生之间感情, 学生的语言潜能才能得到充分开发, 语言的社会属性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4、因为专业不同, 各班学生性别比例明显不同, 英语专业女生数量占绝对优势, 而在工科班级男生占绝大多数。采用这种评估方式, 可以巧妙利用学生急于在异性面前表现的心理, 学生做作业时更认真, 评作业时也更细心, 从而在整个过程中得到提高。
5、我校属于多专业设置的学院, 专业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边缘学科的发展。作业可于无形中反映双方的思想, 相互正面影响对方。
6、学生分担教师批改作业的负担, 教师在互评中减轻工作量, 将精力集中于难点问题的解决上。
本方法今后可以推广到兼任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课程的教师的教学中, 帮助学生在互评体系中, 提高语言技能, 提高使用目的语的质量, 得到教师更多的个别指导机会, 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通过探寻科学的统筹方法, 为非英语专业院校的师资划分与配备提供借鉴。
摘要:从合作学习的角度, 探求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的合作互动学习方法。TCL合作互动评估法是在景德镇陶瓷学院英语教学实践中总结出的方法。通过介绍TCL合作互动评估法, 帮助学生在互评体系中, 提高语言使用技能, 使用目的语的质量提高, 得到教师个别指导的机会增多, 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同时通过探寻科学的统筹方法, 为非英语专业院校的师资划分与配备提供借鉴。
关键词: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合作互动,TCL
参考文献
[1]李霞:《关于大学英语合作互动课堂的教学模式探讨》, 《企业家天地》, 2007年第3期。
[2]卢志鸿:《“以学生为中心”的互动教学模式》, 《外研之声》, 2007年第1期。
[3]王坦:《合作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研究》 (http://mnb.guangztr.edu.cn/lswj/search/2005001.doc) .
[4]张汾喜、阎玉枝:《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研究概述》, 《中国高教研究》, 2001年第10期。
模糊非合作博弈的算法研究 第2篇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和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开始全球化,企业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技术的进步和需求的多样化,使产品寿命周期不断缩短,因而企业面临着缩短交货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改进服务的压力。如何以更高的产品价值、更优的产品质量、更低廉的成本、更快捷的市场反应速度和更满意的服务与竞争者抗衡;如何占领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也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供应链的产生改变了现代企业的竞争方式,使得企业间通过加强合作来提高竞争力,共同将利益蛋糕做大,建立一种“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中,由于利益的原因,双方之间往往存在着策略的对抗和竞争,或对某一种局面的对策选择,因此须对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采用非合作博弈的方法去分析。
现在非合作博弈在经济管理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Nash均衡作为非合作博弈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所有应用领域中希望得到的最优状态。虽然理论上已经证明了它的存在性,但是并没有给出求解Nash均衡的一般性算法。尤其是对规模较大的问题,现有的方法很难给出解。随着现代优化算法的发展,人们开始把遗传算法引入到均衡求解中来。2001年,陈士俊等[1]提出了一种求解Nash均衡解的遗传算法。仝凌云等[2]运用双种群自适应遗传算法解决了虚拟企业伙伴选择的问题。王成山等[3]以改进的遗传算法为基础,提出了一种适用于输电网投资博弈的均衡分析方法。以上这些算法都是对经典的Nash均衡设计的。2004年,曾玲等[4]针对产品价格为模糊变量的一般递阶资源分配问题,设计了一个求解Stackelberg-Nash均衡解的基于模糊模拟的二层遗传算法。本文将在此基础上为模糊非合作博弈设计一个求解模糊均衡的基于模糊优先关系的遗传算法,并通过一个实例进行验证。
一、模糊非合作博弈
定义1局中人的集合为,局中人的策略集为,当每个局中人选定一个策略()后,就形成了博弈的一个局势;对于每一个局势 ,局中人 有一个模糊支付函数,则为一个模糊非合作博弈。
定义2设是模糊非合作博弈的一个局势,如果
,
则称为的一个均衡局势。
定义3对于模糊非合作博弈,为局中人的模糊占优策略的隶属度为
.
定义4对于模糊非合作博弈,局势S为的模糊均衡的隶属度为
.
定义5对于模糊非合作博弈,如果对隶属函数有
,
则称局势为的最优模糊均衡。
二、求解模糊均衡的遗传算法
对于模糊非合作博弈,其最优模糊均衡满足。显然这是一个组合最优化问题,随着局中人数量以及策略集元素的增加,求解最优模糊均衡的计算量是指数增长的。这是一个NP-hard问题。
我们将每个局势看作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物体,每个局中人的策略看作是生物体的不同染色体。正如生物体的生存性质与染色体组的基因关系,最优解也将是算法过程中的最优模糊均衡,从而获得有限n人非合作模糊博弈的最优模糊均衡。在此我们假设所有局中人均有m个策略。
首先我们对问题进行编码。根据非合作模糊博弈的特点,本文采用常规码,对于局中人,其策略集为,向量是局中人的决策向量,其中表示局中人没有选取第个策略,表示局中人选择了第个策略。所有局中人的选择构成了博弈的一个局势,则局势可以用向量表示。
随机选择个局势作为初始群体,
由定义4,可知衡量最优模糊均衡的指标函数为:
又由定义2,3,局势为模糊均衡的隶属度是:
现在问题转化为求的最大值。作适应函数:
计算概率
并以此概率分布从中随机选一些染色体构成一个种群(集中可能重复选中的一个元素)。
因为前面采用了常规编码,而局势的变化随每一个局中人策略选择的变化而变化,所以选择交配规则时,我们采用单亲遗传法。
从1到中随机选取个数,对于每一个,将第个分量与第个分量交换当时,;得到新的,组成新的局势。将中所有染色体进行上述交配,得到。
以某个较小的概率p发生变异,得到,令,,形成新的群体,循环计算。
当或者迭代次数达到某个次数时,终止程序。
简单遗传算法有可能不收敛到全局最优解,因此需要简单遗传算法作一点改动,每次记下当前最优解并在群体状态最前增加一维存放当前最优解,则遗传算法收敛到最优解。
改进后的遗传算法其主要特征是:进化的每一代,记录前面各代遗传的最优解并存放在群体的第一位,这个染色体只起到一个记录的功能不参加遗传运算。
现将模糊均衡的改进遗传算法叙述如下:
步骤一:给定群体规模,初始群体;
步骤二:对群体中的每一个染色体计算它的适应函数
,;
步骤三:若停止规则满足,则算法停止;否则,计算概率
,
以此概率分布从中随机选一些染色体构成一个种群;
步骤四:通过单亲遗传法进行交配,交配概率为,得到;
步骤五:以一个较小的概率p,使得一个染色体的一个基因发生变异,形成;在中记录当前最优解,,形成一个新的群体;
返回步骤二。
三、实际应用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实例来验证一下算法的有效性。
假设现有同行业的两个制造商甲和乙,他们希望建立供应链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过程中,各自有3个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他们的选择结果是互相影响的,根据不同的情况,甲和乙的收益矩阵如下:
遗传算法的参数选择:群体规模=3;交配概率为0.5;变异概率为0.2;算法终止条件为:迭代次数达到100或者当均衡隶属度高于0.5算法停止。通过计算,我们得到上述问题的最优均衡局势为甲选择策略3,乙选择策略3,即局势(3,3)为模糊均衡的隶属度为0.214。
四、小结
本文先给出了具有模糊支付的非合作博弈的定义,以及求解模糊均衡的定义,但是发现当局中人数量较多,或策略较多时,依靠枚举法进行求解是非常繁琐的,这是一个NP-hard问题。为了求得最优模糊均衡,在一个求解Stackelberg-Nash均衡解的基于模糊模拟的二层遗传算法的基础上,为模糊非合作博弈设计了一个求解模糊均衡的基于模糊优先关系的遗传算法,并给出了求解最优模糊均衡的改进遗传算法,最后通过一个实例进行了验证。
[1]陈士俊,孙永广,吴宗鑫.一种求解Nash均衡解的遗传算法[J].系统工程,2001.19
[2]仝凌云,陳增强,袁著祉,安利平.虚拟企业伙伴选择的双种群自适应遗传算法[J].计算机工程,2006.32
[3]王成山,吉兴全.输电网投资规划的Nash均衡分析(二)[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2.26
非合作学习 第3篇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 对人才要求更为实际, 所以提高大学英语的实效, 改进教学成为必需。
2001的《英语课程标准》指出英语教学的重点是“改变英语课中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和传授, 忽视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培养的倾向。强调课程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出发, 提倡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与任务型的教学途径, 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民办学生普遍应英语基础较差, 而且缺乏学习方法和策略指导, 所以首先是帮助他们提高元认知能力。
英语学习中的情感因素越来越受到关注。Krashen (1982) 提出“过滤”设想, Dulay (1997) 提出“情感过滤”。要激发民办高校学生尤其是大一学生学英语的动力, 培养积极的态度, 树立自信心, 关键是共同协作创建和谐的语言环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教学已成为主流趋势, 以培养学生合作自主的学习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将自主学习引入外语教学的是Henri Holec (1981) , 他认为, 从学习者角度看, 具备自主性学习能力意味着获得确定的学习目标、内容、材料和方法。学习自主就是学习者“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的一种能力”。Nunan (1995) 也认为这种能力至关重要:“能够确定自己的学习目标并创造学习机会的学习者, 可以说是自主学习者”。
大学阶段除了学习语言掌握技能外, 还需要培养学生自己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即自主学习。它是指学习者自觉确定目标, 选择学习方法, 积极自觉地监察、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过程。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问题
本研究旨在探讨针对于民办高校大一学生通过合作学习来建立自主学习意识和习惯的实效性。具体问题如下:
1) 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意识怎样, 经过指导后有何变化?
2) 经过合作学习方法指导后的自主学习者与成绩是否有相关性?
2.2 研究对象
青岛工学院2011年非英语专业新生 (管理系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十个专业) 随机参加了本次实验, 其中54人被分配参加了合作学习方法的指导, 163名学生进行了关于英语学习策略和教学方法的调查问卷。在发放的163份调查问卷中, 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在这145名学生中, 73%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22%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在70分-90分, 另外5%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在70分以下。
2.3 实验方法和材料
本研究所用问卷、访谈和测试的形式。问卷参考文秋芳 (1996) 关于大学生英语学习和策略的调查问卷, 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一般背景情况, 包括其姓名、年龄、性别、专业以及高考的英语成绩。第二部分由30道题组成, 分别调查学生对英语的自主和合作学习的观念、策略的了解、学生自己的英语学习时间安排、策略和成效进行研究。笔者先于2011年10月向他们发放问卷。
通过调查, 在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活动中, 老师在分组时应把基础比较好和基础差的学生搭配分组, 要求小组成员要互相监督, 自觉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
进行合作学习小组的分配和培训:
1) 实验班分成固定小组, 选出组长
课前, 学生按照老师提出的目标, 预习教材、讨论、分工协作处理教材中的重、难点。课内、课后, 教师指导协助学生组织、合作完成练习、复习、巩固、提高等任务。
2) 小组活动
学生组成固定小组, 每周聚会几次, 口语操练, 进行英语活动、互批作文。小组长由小组成员轮流担任。
2012年6月第二次对实验班54位学生发放问卷, 以第一次问卷为基础, 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关于个人信息, 第二部分涉及英语学习策略的意识和感受。
进行测试的对比分析。将实验班和非实验班的平均成绩进行横向对比, 又将实验班的学期末的平均成绩与高考平均成绩纵向对比。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数据统计
2012年1月, 两个班共11名大一学生参加统一的教务处安排的全校的期末考试, 将成绩输入, 笔者运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 (SPSS) 对问卷调查所得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随后连同问卷结果进行分析、整理。
表3中显示出了两个班的分别在高考和期末考试中整个英语水平和差异。非实验班的高考平均分 (91.4304) 从百分比角度分析比实验班 (88.8536) 的高出2.5768。但是非实验班的标准差比实验班稍高。标准差显示了该班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期末考试实验班的英语平均分仍然低于非实验班, 但是两个班的平均分的差距缩小到了0.679, 当然标准差还是非实验班较高。但事实显示, 实验班的确纵向成绩比较起来有了进步, 而非实验班从标准差来说, 没有太大变化。合作的小组学习计划和培养在笔头测试中占有了一定的优势。
3.2 小组合作学习策略的培养与英语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 (2-tailed) .
表4显示期末考试与高考直接的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001, 显著性小于0.01, 所以期末考试与高考成绩存在正相关, 所以对于期末成绩来说, 高考成绩起到了比较大的影响。所以在学期初的时候, 英语水平的高低还是会决定后来的学习效果和程度。54个受试者的英语水平受到了高考时的英语水平的很多影响, 说明两者是有联系的, 而且这两个成绩是正常水平的体现, 但是通过表3和表4表现出来的两个班的差异, 可以看到实验班的进步以及非实验班比较来看出现停滞或退步。
3.3 问卷调查对比结果分析:
1) 高中时, 大部分学生的英语学习方法都是比较被动孤立的。有40%的学生选择“老师布置任务, 自己用功做练习”;26%的学生“没有什么学习方法”。
2) 对于“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 80%的学生表示都听说过, 但是了解的不是很深刻。希望大学老师能给他们多提供一些自主学习、自由讨论的机会。
3) 关于对“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认识”, 大部分学生的感性认识还是比较正确的。对于“合作学习”, 大多数同学一般会选择如下选项:合作学习是“大家一起讨论”, “互帮互助, 取长补短”, “师生共学”;对于“自主学习”, 而在二次问卷中只有3人认为“自主学习就是自己学, 不需要别人的帮助”。
4) 在自主学习方法方面, 二次问卷中85%同学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 端正的学习态度, 并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并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 找出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在成绩不理想时能暗暗鼓励自己不要泄气, 并在遇到困难时积极寻求帮助, 逐步树立学习英语的信心。对以上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 对于英语学习方法, 大一新生在高中时就已经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大学开放自由的学习环境, 没有严格的监督。教授大一新生的英语老师, 应该认真分析新生们的学习心态, 在新生中实验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方法, 让学生通过小组学习, 互帮互助, 取长补短, 互相监督, 共同进步。
4 结论
本研究是对于民办高校的非英语专业学习者的小组合作学习指导后的研究之一。结果发现, 虽然效果从书面成绩上变化不是很明显, 但是合作学习的指导为学生提供发展的空间和学习方法的初步引导。
合作强调协作和分享荣辱, 既互教互助交流知识, 又互帮互爱情感沟通, 增强了自信心, 降低了孤独感, 尤其是那些学习习惯不好、不爱参与的学生, 小组合作给他们提供了参与的机会和空间, “学习者不得不思考他们的目标, 做出选择并记录下来, 这样鼓励学习者对他们的学习负责, 并帮助他们提高积极性去完成他们关注的自我认同的需要。” (Gardner&Miller1999) 。自主学习中, 学习者学会在与他人积极合作的过程中加深对自身的了解、解决自身的问题。因此, 合作学习是自主性学习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徐锦芬, 彭仁忠, 吴卫平2004)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 (试行) 指出:“教学模式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生个性化学习方法的形成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合作必须向主动合作转化, 小组监督应该向自我监督转化, 由接受任务向主动探究转化, 由他人的监测向自觉评估转化。只有这样合作才不会流于形式, 自主才有实效可谈。
摘要:通过对山东省青岛工学院163名非英语专业大一学生进行了关于英语合作和自主学习策略和教学方法的调查问卷, 测试了其中54名学生一学期进行合作小组学习后的成绩, 使用SPSS软件, 结合语言学习策略、元认知等语言学、教学等方面的理论, 分析论证此方法有一定的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特别是在自主学习的意识上有了较大进步。
关键词:合作,自主,教学模式,大学英语
参考文献
[1] Nunan D.Collaborative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2] Dulay H, Burt D.Language two[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3] Holec H.Autonomy and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M].Oxford: Pergamon Press, 1981.
[4] Gardner D, L Miller.English SelfAcces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5] Krashen S.The Input Hypothesis:Issues and Implications[M]. New York:Longman, 1985.
[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 (试行) [S].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4.
[7] 文秋芳, 王海啸.大学生英语学习观念与策略的分析[J].解放 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1996 (4) .
[8] 徐锦芬, 彭仁忠, 吴卫平.非英语专业大学生自主性英语学习 能力调查与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4 (1) .
非合作学习 第4篇
非谓语动词作状语是高中英语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学重点和难点。学生往往对非谓语动词的概念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语法功能难以理解,进而影响到非谓语动词作状语在英语学习中的实际应运和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怎样才能有效提高学生对非谓语动词作状语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呢?我发现:要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和合作探究精神,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探究规律,并合作解决问题。以一节课(45分钟)为例,我在教学过程中做了如下教学模式的创新。
一、教学目的
了解并掌握非谓语动词作状语的语法功能。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非谓语动词作状语的内在规律。
三、教学工具
自制课件。
四、教学过程
用“30+15”模式组织教学,即用30分钟让学生发现下面例句中的问题,并合作探究其内在的规律。
问题1:
A.Walking through the park,we saw a lot of daffodils.(正确)
B.Walking through the park,the daffodils looked very beautiful.(错误)
C.Standing on the tower ,we could see the whole city.(正确)
D.Standing on the tower ,the whole village could be seen .(错误)
学生通过比较上述的例句则可以发现:(1)分词作状语与句子之间都有逗号。(2)A句与C句正确,是因为现在分词表示的动作(状态)是从句子主语发出的。(3)B句与D句错误是因为现在分词表示的动作(状态)与句子主语无关。
发现这些问题后,引导学生通过合作讨论形成了如下的规律:(1)现在分词作状语时通常都表示主语正在进行的另一个动作,来对谓语表示的主要动作加以修饰或作为陪衬。(2)现在分词表示的动作(或状态)是同时发生。(3)现在分词作状语其作用则相当于一个从句。
问题2:
A.Having already seen the film twice,she did not want to go to the cinema.(正确)
B.Seeing the film twice,she did not want to go to the cinema.(错误)
C.Having already finished the work,Tom went home.(正确)
D.Finishing the work,Tom went home. (错误)
学生则可以发现:(1)A句与C句正确是因为现在分词状语与句子主语的谓语动词动作(状态)有先后性。(2)B句与D句错误是因为现在分词作状语与句子主语的谓语动作是同时性的。通过引导学生讨论后,学生则会形成这样的规律:如果分词作状语与句子主语动作有先后性时,则现在分词要用完成式即:“having done.”
问题3:
A.Followed by a student,the teacher came in.(正确)
B.Following by a student,the teacher came in.(错误)
C.Seen from the hill,our city is very beautiful.(正确)
D.Seeing from the hill,our city is very beautiful.(错误)
学生发现:(1)A句与C句正确是因为过去分词作状语与句子的主语是一种被动关系。(2)B句与D句错误是因为现在分词作状语与句子主语是主动关系。经过讨论学生不难发现:当分词作状语时,如果状语所表示的动作或状态与句子的主语是被动关系时,则要用过去分词的形态。
问题4:
A.Interested in the book,he read it again .(正确)
B.Interesting in the book,he read it again .(错误)
C.Devoted to the work,he forgot to go home.(正确)
D.Devoting to the work,he forgot to go home.(错误)
学生发现:虽然分词作状语与句子主语有主动关系,但这时的分词性质已经发生变化,再也不能适用于问题1、2、3所总结的规律了。讨论后,则形成以下规律:当遇到be interested in,be devoted to等系表短语结构作状语时,一律用过去分词的形态。
问题5:
A.Judging from his facial expression,he is very happy. (正确)
B.Judged from his facial expression,he is very happy.(错误)
C.Considering his future,he worked very hard.(正确)
D.Considered his future,he worked very hard.(错误)
学生则发现问题1、2、3总结的规律也不能用于问题5,通过讨论则形成了这样的规律:当遇到Considering, Judging from和According to这三个表达作状语时,则一律用“ing”的形态(其实问题5所涉及的词汇中学教材也仅限这三个词)。
五、当堂巩固
“30+15”模式中的后15分钟,让学生做2008~2013年全国高考非谓语动词作状语的有关试题,加以巩固。
总之,高效课堂的真正主体是学生,主导是老师。只有把课堂的学习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并适当而科学地加以引导,学生一定会爆发出惊人的学习潜能。
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涉税争议 第5篇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 (简称“出地方”) , 2010年4月将企业拥有的一地块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简称“出资方”) 合作开发青年公寓, 该地块系划拨用地。合作建房合同约定, 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负责项目的报建、施工和报竣, 公寓共投资5 000万元。
合作建房合同约定:2012年5月公寓建好后, 由房地产公司缴纳200万元的契税, 房产证办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 该公寓的预计净残值为0, 预计使用年限20年, 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寓建好后第1年到第5年的租金收益全部归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 第6年至第10年的租金实行分成, 房地产开发公司60%, 出地单位40%, 第10年租赁期满后, 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偿将公寓移交给出地单位。
2012年6月,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公寓出租给一家快捷酒店, 出租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 000万元, 合同签署当期一次性支付3年的租金3 000万元, 该笔租金款项房地产公司已通过银行转账收讫;租赁期10年;其余各期租金按年支付。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适用税率12%, 国有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房地产公司与国有单位就公寓取得的收入和折旧, 征求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税务处理。
1. 出资方的税务处理。
2012年6月~2017年5月, 公寓出租预收租金应纳营业税=3 000×5%=150 (万元) ;公寓出租年收租金应纳营业税=2 000×5%=100 (万元) 。公寓出租应纳房产税=5 000×12%=600 (万元) 。公寓共计提折旧= (5 000÷20) ×5=1 300 (万元) , 这部分折旧可以在计算出资方企业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2017年6月~2022年5月, 出资方的税务处理。公寓出租分成租金应纳营业税=5 000×60%×5%=150 (万元) 。公寓出租分成应纳房产税=5 000×60%×12%=360 (万元) 。公寓共计提折旧= (5 200÷20) ×5=1 300 (万元) , 这部分折旧可以在计算出资方企业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2. 出地方的税务处理。
2017年6月~2022年5月, 公寓出租取得分成租金应纳营业税=5 000×40%×5%=100 (万元) ;公寓出租取得的分成租金, 无需缴纳房产税。2022年6月取得该公寓的产权, 该公寓的账面价值为2 600万元, 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青年公寓26 000 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9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 500 000。
出地方办理20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将2 600万元的公寓作为接受捐赠所得, 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
该国有企业的控股母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该企业应该按照融资租赁来处理本次交易, 上述税务处理方法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
二、涉税争议
1. 营业税税务处理争议。
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规定的应税劳务, 需要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就本案例而言, 不管是出地方还是出资方, 只要存在对外提供房屋出租行为, 就应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应税税目计缴营业税。本案例中, 该公寓的所有权在2022年6月1日之前属于出资方, 出地方对外提供了什么应税行为而获取了相应的“给付对价”?
2. 房产税税务处理争议。
2022年6月1日之前, 公寓的产权属于出资方, 出资方负责对外招租和提供公寓物业管理,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从租计征房产税。这一点在税务处理上没有争议;争议主要在于同一财产, 同样的租金收入, 在时间维度上负担不同的房产税:前5年, 按照租金的全额缴纳, 后5年仅按照产权所有人的分成收入缴纳, 导致房产税收入的流失。
3.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争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利得应该计缴企业所得税。但就本案来说, 出资方会无偿捐赠资产给出地方吗?在两者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往来的前提下, 这有违商业惯例。出地方向出资方以什么方式, 提供了什么性质的经济利益的认定将对本案例的税务处理产生重大的影响。争议主要原因在于, 如何协调“形式征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两个原则不同的架构关系, 导致两种不同的观点及税务处理方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基于税收产生的渊源, 税收只能是在民事主体从事的经济活动基础上的二次分配。各种经济活动或经济现象构成税法的课税对象, 经济活动或经济现象无不以私法行为进行。国家法律应该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法律行为。税法作为“侵权法”, 理应根据民事主体签订的契约——合同的外观形式, 以及合同的结果来适用税法。在税收征管中坚持“形式征收”的绝对优先地位, 只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为反避税的补偿原则予以应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坚持“形式征收”原则的基础上, 应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为税收征纳的一般原则, 而不单单作为反避税原则应用之, 以保持税收立法的及时性和适应性。税收征管应该主动赋予纳税人, 按照交易实质申请税务处理的认定权和调整权。对复合交易或新型商业模式, 税务主管当局有义务及时启动交易实质的审核程序, 按照审核后的交易实质进行征税。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本次交易的性质应确认为融资租赁, 租赁资产是青年公寓, 出资方为出租方, 出地方为承租方, 双方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出资方的行为属于资金的借贷行为, 应该就其取得超过投资的利得收入, 按照“金融保险业——融资租赁”税目计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无需计缴房产税;出地方应该按照分期付款购置公寓办理税务处理。
三、基于“以物易物”认定的税务处理分析
1. 出地方的税务处理分析。
(1) 按照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该交易为“以物易物”, 即出地方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出资方的房屋所有权, 出地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 计税依据按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
本案中, 出地方在企业有效经营期内仅拥有该土地的用益权。提供国有土地的用益物权取得收入, 该如何确权, 是否应直接确认为政府利得收益?政府利得收益一般不具有可税性;如果界定为企业所有, 则应正常征税。在征税情况下, 出地方出租土地租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公寓的建造成本5 000万元, 还是办完房产证时的5 200万元 (200万元为契税) , 还是其他核定价格, 核定价格势必包含土地的价格。
在整个交易中, 出地方获取经济利益为两项资产, 一项是10年后的公寓, 一项是2017年6月~2022年5月间的应收账款——租金分成。该经济利益的金额4 600万元 (10年后公寓的账面价值2 600万元和租金分成2 000万元)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出资方应该按照收到的经济利益4 600万元, 确认出租土地的计税金额。这样就出现了一笔交易两个不同的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的时点国税函[1995]156号文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地方获取经济利益的时点有取得公寓所有权时, 分期取得租金收入时, 按照形式征收原则, 应该按照不同性质的收入分别不同纳税时点处理。
(2) 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 本案既没有开发产品分配, 也没有合作开发项目利润分配, 不能适用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 只能套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般规定。“以物易物”交易, 双方应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 确认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格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格一致。出地方没有任何换出资产, 在本次交易中实际取得4 600万元应全部视为利得收入,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出资方的税务处理分析。
(1) 本案中的房屋只有房产证, 房产的价值不包括土地价值。出资方根据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 计税依据是按照公寓的建造成本5 000万元, 还是办完房产证时的5 200万元 (200万元为契税) , 还是其他核定价格?
出资方“以物易物”, 只要取得了交易对价——土地的使用权, 就应该视为取得了本次交易的经济利益, 在合作建房合同签署的当期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在没有取得任何收入或利得基础上, 就要缴纳税款, 按照交易形式生搬硬套税收法规导致的荒谬, 可见一斑。按照国税函[1995]156号, 对同一交易, 交易双方在计税金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上产生了明显差异, 税务纠纷的产生在所难免。
(2)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出资方租赁期满后将公寓无偿移交给出地方, 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一笔交易按照交易形式, 在营业税上界定为“以物易物”, 在土地增值税上却确认为“无偿移交”的非交易性类型, 这与实际情况不符。出资方在本次交易中以“租金形式”总共获取了8 000万元的收入 (其中资产转让收入5 200万元, 利息收入2 800万元) 。这种税务处理方法导致税制体系内部的割裂和自相矛盾。
(3) 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 出资方以公寓为换出资产, 交易的总收入为8 000万元, 公寓的计税基础是5 200万元, 应确认2 800万元换出资产的处置所得。交易双方应该以交易成交价格为基础确认各自的应税收入, 出资方为8 000万元, 出地方为4 600万元, 这怎么可能?按照“以物易物”来界定本次交易的性质, 导致交易双方在所得确认基础价格上的不一致。
四、基于“融资租赁”认定税务处理分析
按照第二种观点, 本次交易的性质应界定为“融资租赁”, 出资方为出租方, 出地方为承租方。在承租方没有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对价支付义务前, 公寓的所有权一直归属于出资方所有, 价值为5 200万元, 租赁开始日为公寓投入使用的日期。
1. 出地方的税务处理。
首先, 出地方作为承租方, 在租赁开始日, 按照5 200万元确认一项资产的增加,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2 800万元作为融资费用, 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最低租赁付款额8 000万元, 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 出地方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本案例中应由出地方计提折旧2 600万元,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次, 公寓2012年6月~2022年5月10年间的租金收入, 属于出地方的经营性出租收入, 租金总收入10 000万元, 应确认一项资产——长期应收款, 由出地方计缴营业税和房产税。出地方出租公寓应纳营业税=10 000×5%=500 (万元) ;出地方出租公寓应纳房产税=10 000×12%=1 200 (万元) 。
营业税发票统一由出地方向快捷酒店开具, 避免快捷酒店与出资方签署合同, 向出资方付款, 却取得两家单位开具发票的尴尬, 不利于税务发票的使用管理。
由出地方全程缴纳房产税, 避免了一项房产的出租行为, 在租赁期内房产税负担不一致性。
再次, 出地方应付租金8 000万元, 通过让渡应收账款方式抵付。超过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2 800万元, 应作为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内分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向出资方索取发票, 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 出资方的税务处理。
出资方投资5 000万元和缴纳契税200万元, 建造融资租赁资产, 通过“在建工程——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核算;投入使用时由“在建工程——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转入“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融资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 200万元。这样处理实现了出租方与承租方资产计税基础计量工作的衔接, 保证了一项资产在不同单位流转计税基础的一致性, 避免出现税收漏洞。
出资方出租租赁资产, 按照8 000万元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本案例中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确认2 800万元 (8 000-5 200) 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结转为租赁收入, 计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案中出资方没有取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 按照租赁业缴纳营业税。出资方应纳营业税=2 800×5%=140 (万元) 。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1. 结论。
(1) 基于传统、简单的商品交易而制定的税收规则, 对以融资为目的复合型商品交易类型表现出较差的适应性, 税法规范的法律价值降低。 (2)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将本案交易性质界定为“融资租赁”, 更符合交易的本质, 简化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减少了税收收入的漏损。 (3) 我国现有的合作建房税收政策, 缺乏清晰的应用测试标准, 容易引致适用上的混乱。
2. 政策建议。
其一, 在我国经济继续金融深化的大背景下, 商品、服务的销售和消费方式不断创新, 传统税制一般不能很好适用于创新的商业模式。在现有的税收司法体系下, 应该将“实质原则”作为税收征纳的一般原则。一方面税收主管部门应开展对新型商业模式定期审查, 另一方面赋予纳税人按照“实质原则”对纳税事项进行重新申请认定和调整的权利, 有助于提高税收法治效率。
其二, 合作建房不是以销售为目的, 不是为了盈利或者只能获取政府规定的利润。纵观我国的住房改革, 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是方向和基础。为此调整现有的合租建房税收政策, 对于实务中凡是以销售为目的、利润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的合作建房一律正常征税。
其三, 非转让型合作建房, 出资方一般是通过注入资金或供应实物或提供劳务, 并以此为对价换取一部分合建房屋的使用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合作建房各方一般不改变合作建成的房地产权属。基于非转型合作建房的特征, 应该单独制定有别于以销售为目的转让型合作建房税务处理办法。
其四, 为了简化不动产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建议所有的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 不再区分是否有政府监管部门批准, 一律按照“金融保险业——融资租赁”应税项目征收营业税。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制定融资租赁税务管理办法, 系统规范融资租赁交易中所有当事人, 租赁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方法, 本案建议通过签署三方合同方式, 解决发票开具难题。
摘要:合作建房与一般的商品房开发在税收政策上存在差异, 导致两类房产在销售和持有环节具有显著税负差异。本文通过实际案例中的涉税争议, 结合现有税收政策, 分析了不同税收处理原则, 对合作建房的出地方和出资方的税务处理差异, 并在此基础上, 提出对非转让型合作加强税收征管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合作建房,税收征管,争议,研究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4
[2] .张红.税法房地产金融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
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研究 第6篇
“囚徒困境”自产生至今一直是博弈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现在的法学界也有许多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囚徒困境反映了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
个体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 而不愿意改变决策 (改变决策的结果是不划算, 招了之后惩罚严重) , 导致整体利益最小。这样的情景就是个体与环境博弈的结果, 这种状态就是博弈论中所讲的纳什均衡’”。[1]“纳什均衡”虽然是由单个人的最优战略组成, 但并不是一个总体最优的结果。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的情况下, 各人追求利己行为而导致的最终结局是一个“纳什均衡”, 也是对所有人都不利的结局。
因此, 我们可以在“囚徒困境”中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一种制度 (体制) 安排, 要发生效力, 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 否则这种制度安排便很难成立。
在立法过程中, 立法参与者对于所立之法的争夺, 实则是对未来权利的争夺, 此一过程实质是利益之间的博弈和民主参与的价值理念的彰显。而博弈的基础在于“承认不同利益主体的独立性, 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 博弈机制就失去了其动力源泉, 而不同的利益主体正是通过博弈机制进行诉求表达、利益维护和全力争取的。但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有时是此消彼长的, 一方的过度扩张必然导致另一方的权利收缩, 其结果就必然是一个讨价还价, 各享利益又各分负担。
因此, 博弈机制就成为不同利益间的制衡与平衡的平台和媒介”。[2]在立法过程中, 立法机关考虑利益之间相互影响的前提下, 兼听错综复杂利益主体的呼声, 甄别哪些利益是应当得到承认的, 哪些是不应当在立法中保护的, 最后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以及通过实施给与确切的保障。
博弈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的参与者, 如行业协会、私营企业与公民大众, 都希望一切利益竞逐依法进行, 将是非交由程序正义公断, 无论立法结果如何, 民主参与的现代法律价值理念已经得到了体现。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没有人民的参与, 没有人民的力量, 现实的法律很可能就不是人民需要的法律, 甚至可能是恶法。所以, 惟有民主立法才是法治的保障。“立法博弈在根本上体现的也就是民主参与的价值理念。
因此, 不论是对于己方利益的主张, 还是对于竞争者主张的驳斥, 各方均应以法制为凭, 引经据典, 证明自己的立法策略才是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3]
2 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过程分析
基于立法理念在各个利益主体间的趋同, 各利益主体之间在己方立法方案内通过参与立法博弈的方式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彼此策略内找到各利益群体均衡点, 是立法博弈的重要基础, 也是立法参与者各方共同的利益追求。法律的制定是建立在各立法者之间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共同利益的高度认同基础上的, 而每一次立法博弈结果的实行又必定会引起利益格局的重塑, 所以在立法方案和立法草案的形成过程中, 立法参与者各方必定有一番利益博弈。下面我们借助非合作博弈模型来分析立法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探究他们各自博弈策略均衡点。
根据非合作性立法博弈模型, 在立法博弈过程中, 各立法参与者是代表各自利益群体的理性人。例如《反垄断法》的制定过程, 就是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和发改委相互博弈的过程, 虽然最后因竞争激烈由上级机关国务院组建“反垄断委员会”而告终, 但是在随后组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中, 上述三个机关均分得了部分权力, 分别成立了反垄断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价格监督检查司, 从而达到了“纳什均衡”, 这不能不说是立法博弈的结果。但是, 因为基于理性的立法参与者, 如果双方存在误解, 或无法准确判断对方博弈策略, 抑或害怕自己的立法策略不够完善而有可能损害到现有的利益, 那么结果就将是采取不参与博弈的策略, 因为只有选择不参与立法博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策略, 这种策略也是对对方不博弈策略的最佳回应。
但是, 立法博弈并不必然带来一部良法, 只是提高制定出良法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不同群体参与立法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垄断企业天然地具有优势;而普通民众则处于劣势。弱势群体往往是多数, 代表多数人利益的群体组织不易形成, 而且即使存在这样的组织因为人数的繁杂也不太容易充分发挥作用。”[4]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立法参与者力量弱小, 则产生的法律完全可能只体现在立法中占有优势立法资源的立法参与者的利益, 这样的法律因为过分注重权利或利益的分配而离良法相距甚远。此外, 立法博弈仅仅是利益群体众多博弈中的一个, 社会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不可能仅仅靠制定法律就可以完全解决。立法博弈只是提供了一个程序正义的平台, 实质的正义才是人们最终的追求。因此, 笔者认为, 既然问题是在博弈过程中出现的, 那么用非合作博弈理论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也未尝不可。
3 解决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缺陷的途径
在利益群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 利益表达的问题, 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 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大量的公共问题以及法律与社会严重脱节的情况, 各立法参与者都应当认识到, 传统“闭门造车”式的立法模式必须向开放式的博弈立法模式转变。但由于各立法参与者不同的认知程度和利益权衡, 导致彼此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存在较大的差别, 这些差别是导致各方在立法过程中不参与博弈的起因。
在现有的体制下某个立法参与者在立法过程中可能占有绝对竞争优势地位, 于是就不愿制定法律来撼动其优势地位, 或者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优势来压制其他参与者。这样立法机关所制定出的法律可能因与社会脱节, 或者未能反映其他群体的利益需求而沦为“恶法”或欠缺社会基础的法。在立法博弈中处于劣势的利益群体也可能因立法程序的不公正性而放弃积极的参与态度, 这样, 立法机关最终制定出的法律将大打折扣。欲使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立法, 立法者和占据较优立法资源的参与者应当做到:
第一, 使弱势群体认识到制定民主参与的法律不仅仅是营造出有利于彼此的环境, 更强调法律秩序下的合作与发展;
第二, 承诺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弱势立法参与者的正当利益, 采取适当利益倾斜手段, 这样可提高弱势参与者积极参与立法的意愿;
第三, 设立理性的表达机制, 这一机制应当使弱势民众、利益群体的参与有切实效果, 而且还需要将民主参与化为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制定法律的必经程序。法定的权利是利益的最好保障, 由此, 在立法中进行的利益博弈对利益群体就显得尤其的重要。
而且, 各立法参与者通过长期的协商交流, 会逐渐形成一种合作意识, 这种合作意识的形成有利于使各立法参与者的立法逐步顾忌到社会共同利益, 并且随着合作意识的增长, 特别是对开放式博弈立法模式认知水平的提高, 各立法参与者之间将逐步进入深层次的沟通。
参考文献
[1]郭鹏, 杨晓琴.博弈论与纳什均衡.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J], 2006年第4期.
[2]徐大程.试析立法过程中的利益博弈[D].长春:吉林大学, 2009年.
[3]许章润.从政策博弈到立法博弈——关于当代中国立法民主化进程的省察[J].政治与法律, 2008年第3期.
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 第7篇
某国有企业(简称“出地方”),2010年4月将其拥有一块划拨地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出资方”)合作开发一公寓。已签订合作建房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该项目全部开发过程,该公寓投资总额5 000万元。
合同约定:公寓2012年5月竣工验收后,由房地产公司缴纳200万元契税,获得该房屋产权。预计该公寓使用年限20年,净残值为0,以直线法折旧。公寓建好后,第1 ~5年租金收益全归房地产公司,第6 ~ 10年租金实行分成,房地产公司为60%,出地方为40%,第10年租期届满,房地产公司将公寓以1 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出地方。
2012年6月,房地产公司将该公寓出租给一快捷酒店,签订10年期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 000万元。合同签订当期一次性支付前3年租金3 000万元,房地产公司已通过银行收讫。其余各期租金按年收取。不考虑相关税费。
二、案例分析: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经济实质
本案例非转让合作建房属于出地方与出资方联合投资开发房地产业务。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可分离,因此,本案例合作开发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属于出地方,房屋所有权属于出资方。对开发完成的房地产,根据其投资方式和金额划分归属。
双方联合投资开发房地产,以获得投资回报为目标——收回投资本金、获取投资收益,表现为分享所开发房地产协议期经营收益。这里涉及如何分配该收益问题,根据《公司法》等规定,投资双方应根据其投资方式、金额等标准进行分配。对本案例而言,在房地产协议经营期,出地方以其土地使用权份额、出资方以其开发投资房屋份额为标准来分配该投资项目经营收益,协议期满出资方将房屋有偿转让给出地方。为此,在房地产协议经营期,出地方通过部分让渡其使用权的收益权,以在协议期满“购买”出资方房屋所有权。因此笔者认为,本案例业务经济实质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协议期满实现非货币性交换的远期交易,其不同于一般即期交易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理,出资方亦可理解为:以其开发房屋市价为出资额,协议期间,按其出资份额分享该项目经营收益;协议期满,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出地方,视为处理该项投资业务,退出该联合投资项目。
三、分期收益分配率确定方法——估值技术
如本文前述,非转让型合作建房属出地方与出资方联合投资业务,在协议经营期,房地产总收益应包含土地使用权收益和房屋所有权收益两部分。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交易案例易于搜集,因此,笔者以为,对开发房地产价值的拆分方法,可比照房地产评估中“剩余估值技术”来确定。
具体步骤为:1以市场法确定房地产每期净收益(A0);2根据市场法确定房屋价值,为了简化,需作年金化处理(VB);3运用市场法确定房屋资本化率(RB)、土地资本化率(RL);4采用剩余价值技术确定土地使用权价值(VL),即5根据2和4计算合作建房双方房地产收益额分配比率,即2÷4。
四、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思路
1. 出地方的会计处理。出地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时,由于其为划拨用地,因此不需进行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完成后,双方签订远期合约,约定经营收益分享计划,出地方按其出资额享有该投资项目协议期收益权。案例中,该房地产协议期经营性质为经营性出租——出地方让渡土地使用权、出资方让渡房屋使用权,两类权属收益构成该房地产项目总收益。协议经营期初,出地方按其在协议经营期应分享收益总额计入“长期应收款”,由于其投资是分期收回,所以笔者以为应通过“递延收益”账户,核算出地方在协议期分期确认应分享的经营收益。协议经营期间,出地方根据其出资额分期确认应享有房地产收益,该收益可视为分期回收土地使用权投资额(不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在协议期内按直线法确定每期回收额)、获得投资收益,其中,收回本金部分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超额部分记入“投资收益”科目。根据协议,协议期满出地方以其尚未收回投资额(即“长期应收款”余额)权益、货币资金等与出资方房屋进行对价交换,以实现期权性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记入“固定资产——房屋”科目(以房屋公允价值即市价入账),同时转销“长期应收款”账户余额,因本案例属投资业务,故该分录借贷差额应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 出资方的会计处理。如前所述,出资方将房地产开发完成后,拥有建造房屋的所有权,按照投资协议约定,以房屋公允价值为出资额参与该房地产投资项目收益的分配。由于该项目采取经营性出租方式运营,因此出资方所开发房屋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协议经营期初,将其开发成本等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协议经营期间,一方面,该房屋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期为其整个使用年限),另一方面,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其投资收回额,各期按其出资份额所分享投资收益额与投资回收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出资方参与该房地产投资项目所获投资收益(利润)。协议期满时,出资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出地方,属于对其投资业务的处置,由此产生净损益为投资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关于案例的会计处理解析
结合上述估值技术要求,本文对案例补充如下信息:经年金资本化估值技术处理,测算该房地产每年净收益为600万元,市场法确定该房屋价值为6 000万元,房屋资本化率8%,土地资本化率6%。协议期满时,该房屋转让市场价为1 500万元。
1. 出地方会计处理。
(1)确定土地使用权价值及收益分配率。根据,即出地方以价值2 000万元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公司联合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完成后,双方按其出资额分享协议期房地产收益,该分配率为2 000∶6 000=1∶3。因此协议期间,出地方每年确认分享收益=1 000×1÷4=250(万元);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协议期按直线法确认每年投资回收额=2 000÷10=200(万元)。
(2)会计处理。协议期初:会计分录:借:长期应收款2 500(250×10);贷:递延收益2 500。
协议期第1 ~ 5年:按权责发生制要求,每年会计分录:借:递延收益25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投资收益50。
协议期第6 ~ 10年:每年实际收取租金=1 000×40%=400万元。按权责发生制要求,每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400;贷:长期应收款400。借:递延收益25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投资收益50。
协议期满:长期应收款余额=2 500-400×5=500(万元);房屋市场价值为1 500万元,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房屋1 500;贷:长期应收款500,银行存款1 000。
从整个协议期看,如不考虑时间价值,出地方累计实现投资收益=50×10=500(万元),即以价值2 000万元土地使用权投资,获得2 500万元收益,实现投资收益500万元;协议到期时,出地方以其尚未收回收益权500万元和1 000万元货币资金“换取”出资方房屋,取得完全产权。
2. 出资方会计处理。合作开发房地产完成后,房屋所有权归属出资方,出资方根据其投资份额,每年应确认经营收益=1 000×3/4=750(万元),协议期共确认7 500万元(750×10)。
(1)协议期初。根据协议约定,其会计分录:借:投资性房地产——房屋5 200;贷:在建工程5 000,银行存款200。借:长期应收款7 500;贷:递延收益7 500。
(2)协议期间。第1 ~ 5年:出资方每年获取租金1 000万元,每年收回投资额6 000÷10=600(万元)。每年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 000;贷:长期应收款1 000。借:递延收益750;贷:其他业务收入600,投资收益150(折旧分录略,后同)。
第6 ~ 10年:出资方每年获取租金1 000×60%=600(万元)。第6 ~ 9年,每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600;贷:长期应收款600。借:递延收益750;贷:其他业务收入600,投资收益150。第10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600;贷:长期应收款100(7 500-1 000×5-600×4),投资收益500。借:递延收益750;贷:其他业务收入600,投资收益150。
协议期满:出资方转让房屋,视为处置该投资业务。投资性房地产余值=5 200-5 200÷20×10=2 500(万元),会计分录: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 600,银行存款1 000,投资收益1 600;贷:投资性房地产——房屋5 200。
整个投资过程,如不考虑时间价值,出资方累计实现投资收益=150×10+500=2 000(万元),即出资方投资6 000万元(以开发房屋出资),获得8 000万元经营收益,实现2 000万元投资收益,协议期满转让房屋时损失1 600万元,因此投资全过程实现投资收益=2 000-1 600=400(万元)(会计上);但从财务上看,出资方实际投入开发资金为5 200万元,其实际投资利润=(6 000-5200)+400=1 200(万元),投资回报率=1 200÷5 200=23.08%。
摘要:对非转让合作建房这类特殊业务,现行会计准则没有明确提出会计处理规范。王震(2014)在《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涉税争议》一文中从税务角度对此进行分析,认为该业务属“融资租赁”性质。本文以该文中案例为基础,经适当调整,尝试从投资及运营管理角度分析该类业务经济实质,并提出其会计处理方式。
关键词:联合投资,分配率,收回投资,递延收益
参考文献
王震.非转让型合作建房的涉税争议[J].财会月刊,2014(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非合作A/C应答解码及识别 第8篇
二次雷达是现代交通管制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利用机载应答机应答地面询问机发射的电磁波对目标进行探测定位[1]。空管雷达系统中的二次雷达就是它的典型应用, 空管二次雷达常用的基本工作模式为传统的A/C模式和S模式。A模式提供飞机的识别代码, C模式提供飞机的高度码。传统的A/C模式多采用滑窗法进行解码, 但该解码方法仍然存在较多的目标幻影、 多目标的混叠和异步串扰等问题。
本文针对传统解码方法的缺陷, 在传统滑窗法的基础上, 运用了相关处理的方法, 一定程度上提高了A/C模式解码的准确率。
1 A/C模式的应答格式
A模式、C模式的应答码格式相同, 应答码由16个信息码组成[2], 这些码位的代码依次是F1、C1、A1、C2、 A2、C4、A4、X、B1、D1、B2、D2、B4、D4、F2和SPI, 如图1所示。
每个码元有两种状态, 即有脉冲和无脉冲。有脉冲时为“1”状态, 无脉冲时为“0”状态。F1和F2叫做框架脉冲, 其0.5电平处脉冲前沿间隔为 (20.3±0.1) μs, 它是空管二次雷达回波的标志脉冲, 恒为“1”状态。X位是备用位, 恒为0。两个框架脉冲之间的其余12个码位为信息码位, SPI码位是特殊位置识别码, 一般不用。当2架飞机互相接近或者应答码相同时, 调度员可以要求其中一架飞机增加一个SPI脉冲以便可以准确识别[3]。
2算法的分析与对比
2.1算法思想
对于一个标准的A/C模式应答码, 首先F1和F2作为应答模式的框架脉冲是恒定不变的;另外备用位X, 它的值也是固定的, 恒为“0”;而对于其他的12个信息码位, 每个码元的前0.45 μs是不固定的, 但后1 μs的数值是固定的, 应恒为“0”;而SPI位只会在A模式中存在, 且一般不用。
根据应答码的上述特点, 可以将一条应答码中确定的位提取出来组成一组新的数据, 作为相关算法的标准码元。将采集到的数据与该标准码元进行相关运算, 来判断是否检测到有效的数据。
采样时钟[4]为20 MHz, 这样每个码元将会有29个采样点。一个完整的报文将会有415个采样点。对于有效的A/C模式应答码, 其中每个码元的第10~29个采样点的数据在理想的状态下应都为零, 不过由于各种干扰的存在, 这些采样点采集到的数据会出现不为零的状态, 为了减少这种干扰的影响, 可以采用相关处理的方法, 来统计采样点中“0”的个数。对于有效的A/C模式应答信号, 这些采样点为“0”的个数应该是相当多的。 另外F1和F2作为应答模式的框架脉冲是恒定不变的, 它们的29个采样点中, 前1~9个采样点应恒为“1”。另外还有备用位X, 它的29个采样点应都为“0”。
2.2算法实现
工作流程如下:以20 MHz的采样频率采集 (20.3+0.45) μs的时间, 得到一个长度为415位的数据, 先判断这415位数据是否存在一个框架脉冲, 如果存在, 再进行后续的判断;如果不存在, 则直接舍去, 重新进行新数据的采集判断。
如果存在框架脉冲, 则将所有码元的第10~29个采样点的数据提取出来, 组成一个新的289位长度的数据, 将该组新数据与一个长度同样为289位且值为“0” 的数据做相关处理, 计算采样数据中“0”的个数, 当“0” 的个数超过某一门限时, 才认为检测到了有效的数据。
最后, 判断各个码元是有脉冲还是无脉冲, 即为“0” 还是为“1”, 取各码元的前1~9个采样点数据, 为减小干扰, 取中间的3~4个采样点, 判断是否都为“1”, 若为 “1”, 则该码元的值为“1”, 反之, 则为“0”。
解码流程如图2所示。
2.3算法对比
传统的滑窗处理技术在简单环境和飞机数目分散的场合, 应用较方便, 但当飞机的数目多于两架或者更多时常会产生虚假判断或信息丢失的问题, 所以滑窗法一般限于同时处理两个应答的情况。它处理的机制为: 第一个应答被检测, 随后21 μs中检测到的应答作为临时检测, 如果另外又发现了一个重叠应答, 这个临时检测就被取消, 随着每一个应答的临时检测会因为出现一个重叠的应答而被取消的过程不断进行, 最后一个应答不再取消, 因为没有其他的重叠会影响它[5]。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检测到的框架被认可, 而中间的 “虚假”应答被忽略。如果存在3架飞机, 位于中间的飞机将不能显示。
对于相关法, 因数据采集是连续不断的, 且每采集一个新的数据, 所有原来的数据依次往前移一个, 数据的长度保持不变, 即舍掉时间最早的一个采样值, 所以产生丢点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另外滑窗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框架脉冲的检测, 而相关法不仅判断框架脉冲, 还判断一条应答码中各个码元的部分确定位, 所以相关法的准确度相比较传统的滑窗法来说, 要高的多。
3 A/C模式应答信号的识别
机载应答机发出的A/C模式应答信号采用相同的格式, 根据两种模式信号的编码规则和应用的意义, 总结出了一些识别的方法。
A模式为飞机的识别应答码, 信息码排列顺序为:
A4A2A1B4B2B1C4C2C1D4D2D1
C模式为飞机的高度码, 信息码排列顺序为:
D1D2D4A1A2A4B1B2B4C1C2C4
识别方法如下[6]:
(1) 检测是否存在SPI位, 如果存在则代表是A模式;
(2) 如果D1=1, 则为A模式;
(3) 按A模式解码, 如果为7700, 7600或7500, 则是A模式;
(4) 根据海拔高度与高度码的对应关系表分析, 如果C4C2C1的解码结果为0, 5或7时, 则为A模式。
4结语
针对传统二次雷达A/C模式解码存在的缺陷, 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相关处理方法来检测应答码, 该算法提高了A/C模式的解码能力, 能在相对复杂的环境下正确地提取目标信号。同时提出了几种识别A/C模式应答码的方法, 解决了A/C模式应答码的识别问题。
摘要:传统二次雷达A/C模式解码都是基于询问-应答的合作模式, 且有空间滤波, 解码相对容易。对于非合作的纯接收系统如何对A/C应答进行解码, 提出了一种在基带进行相关处理的解码方法, 可在非合作的情况下对A/C应答进行有效解码, 同时还可以通过改变门限的大小来满足不同场合的精度要求。另外还提出了A/C模式应答码的识别方法, 该方法在多点定位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二次雷达,A/C模式,相关法,多点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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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鑫伟, 陈颖琪.复杂环境下的A/C模式信号处理算法及其实现[J].航空电子技术, 2011, 42 (1) :4-8.
非合作学习 第9篇
环顾世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任何一个大国要想搞好周边外交,都不是件容易事。国际政治的“无政府性”总是导致小国对身边大国产生天然的恐惧感和怀疑心。而一些大国在处理与紧邻弱小国家的关系时,也难免有“马基雅维利式现实主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倾向于认为,要稳坐“江山”,就得在“让人爱”和“令人怕”之间做选择,而选择后者,可能更有利于维持整个地区的“长治久安”。
1954年缅甸总理吴努访华期间讲的一段话生动诠释了地区小国对身边大国的心态,挪用到南亚也合适。吴努对中国领导人说:“中国好比大象,缅甸好比羔羊,大象会不会发怒,无疑会使羔羊时常提心吊胆”。吴努又说,“蚂蚁虽小,也会爬到大象的鼻孔里,噬咬其最柔软的部分,使大象感到瘙痒不安。”缅甸也是印度的邻国,在一些问题上像重视中国的态度一样重视印度的态度。
印度在南亚,就好比羊群中的大象。南亚小国之于印度,也像大象鼻子里的蚂蚁。那年在IDSA的会议上,南亚小国纷纷抱怨印度经常对邻国“颐指气使”,在地区问题上“骄横跋扈”。印度学者则指责众小国“心态敏感”、“忘恩负义”。不过,南亚小国们也承认“邻居无可选择”,在相当程度上把南亚的未来寄托于印度能够善待邻国并在次大陆合作中发挥正确的引领作用。
在南亚,对印度最“又怕又恨”却也“无可奈何”的,非尼泊尔莫属。而对尼泊尔的对外政策取向最在意的,非印度莫属。尼泊尔是夹在印度、中国两个大国之间的山地小国,印、中、尼三方之间的互动总是跌宕起伏,足以让人洞见国际关系的趣味所在。
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遭遇严重地震灾害。印度和中国分别在第一时间对尼泊尔展开了大规模的紧急救援,外界和印度报章将其渲染为一场“在喜马拉雅山展开的竞争”。在这场“竞争”中,印度可谓下了血本,自感赢得了“胜利”。
一个月后,印度总理莫迪首次访华。中印双方在此访期间发表了《联合声明》,其中第28条写着:“双方同意就扩大边境贸易商品清单问题进行磋商,采取措施扩大两国在乃堆拉、强拉/里普列克山口和什布奇山口的边境贸易”(“强拉/里普列克”是位于中、印、尼三国交界处的一个喜马拉雅山口)。尼泊尔媒体和国内各派随即对这个声明表达了不满,认为强拉/里普列克是尚有争议的三角地带,尼泊尔的网络上还出现了向中国领导人请愿的公开信。印度学者认为,尼泊尔的不满不是冲着中方来的,而是为了将中国因素卷进印、尼两国的边界争议,增加自己对印度的谈判筹码。
2015年9月尼泊尔通过新宪法后,印度与尼泊尔的矛盾陡然上升。印度支持马德西人(取得了尼泊尔公民资格的印度裔人)在与印度接壤的特莱平原建立一个“马德西人的邦”的要求。尼泊尔则从主权和国内政治立场出发,拒绝了马德西人独立建“邦”的要求,还把特莱平原正式划进北部山地省邦。印度为此不惜采取“半禁运”方式使得尼泊尔举国陷入油气荒,尼转身与中国签署了油气输入协议。
记得1989年尼泊尔曾因购买中国武器受到印度制裁,这一次印度还有办法对尼实施有效“惩罚”吗?要知道,当年中国几乎无力助尼解套,因为喜马拉雅山阻断了中尼之间的大规模货物和石油运输。这些年随着西藏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发展,特别是青藏铁路的开通和中尼公路的修整,中国向尼供应物资的能力大为提升。甚至,西藏与尼泊尔之间开通国际铁路大通道也已不再是梦想。2014年年底王毅外长访尼时,两国就青藏铁路由日喀则延伸至尼泊尔边境达成了可行性研究协议。2015年4月尼外交部发布公告称,中国西藏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对到访拉萨的尼总统亚达夫表示,青藏铁路将在2020年延伸至中尼边境。
改变正在发生,脑筋需要转换。中国目前在南亚事务中扮演的角色,长远看将逐步推动印度平等而真诚地对待弱小邻国,进而如王毅外长所言,推动中印发挥各自优势,帮助尼泊尔稳定和发展,将尼泊尔发展为中印互利合作的舞台,而不是竞争博弈的赛场。
非合作学习 第10篇
水是万物之源。没有水, 社会将寸步难行。然而生活中, 总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临时停水, 给人们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解决不可控因素下多方供水需求, 单独的救急中心远远不够, 必须调度多个救急中心的应急资源。由于各需水点对应急资源存在竞争关系, 因此, 寻找一种能够反映各个需水点的缺水严重程度和救助响应时间的应急资源调度策略和模型, 以达到利益均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调度策略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建立
(一) 模型假设
在解决本文提出的不可控因素发生时对应急资源合理调度的问题前可以做出如下假设:
1.对各子系统在相同情况下对应急资源的需求量做出分级, 1表示严重缺水, 2表示重度缺水, 3表示中度缺水, 4表示轻度缺水。
2.现实中单一救急中心往往无法解决所有需水点对水资源的需求, 因此需联合多个救急中心。假设当某一区域的应急资源难以解决问题时, 可从邻近区域调水。
3.成本函数作为一个多元复合函数, 其影响因素包含很多, 比如本事件中子系统的缺水程度, 资源调度到救援响应的时间以及需水点到救急中心的距离等。因此在解决问题前需要对各子系统 (即需水点) 对救急中心的调度成本进行从大到小的排序。
(二) 博弈模型的相关参数与数学表达式
1.调度成本函数Cik
理论上以其为调度策略的依据。Cik的函数表达如下所示:
公式中, Hi表示需水点i的缺水级别, Yik表示需水点i到救急中心k的距离。
2.效益函数Pi
在实际调度过程中, 收益函数等于调度成本的倒数:
其中k∈M。公式中, △Cp表示需水点i在救急中心k未能得到资源而从其他救急中心进行资源调度而产生的额外成本。需水点i从全部救急中心集合M中调度其所需资源的效益函数满足叠加定理。
三、非合作博弈模型的算法求解
(一) 求解水资源调度的非合作博弈模型Nash均衡解的步骤
1.对救援资源初始分配, 确定各需水点向救急中心调度资源所产生的成本;
2.不考虑各救急中心可提供水资源的上限, 按成本最小化原则向各需水点分配资源;
3.考虑各救急中心实际资源量, 若可以满足同一级别各需水点, 则按需分配。若不能, 同级别各需水点对该救急中心的资源将产生竞争, 形成博弈;
4.构造非合作博弈调度模型, 求解Nash均衡解, 并按Nash均衡解对救急中心的水资源进行调度;
5.同一级别的需水点若存在按照Nash均衡解分配后仍不满足需求的部分, 则按成本最小化原则从其他救急中心调度资源, 直到满足需求;
6.重复步骤 (3) 。
(二) 求解纳什均衡
根据纳什均衡的定义, 对所有纯策略组合进行逐一检验, 得出纯策略纳什均衡。应用最多的一种算法称为迭代算法。
在实际迭代计算中可以从任意的s (0) ∈S (策略空间) 开始, 假设初始点s (0) 与纳什均衡点s*之间的距离为d (0) , 经过m次迭代以后, d (s (m) , s*) ≤ζ0d (s (0) , s*) =ζ0md (0) , 因为0≤ζ0≤1, 因此可以采用迭代公式s (m+1) =Xs (m) 来任意逼近纳什均衡点s*。
四、实例计算与分析
问题描述如下:现因某地区发生山体滑坡塌方, 导致自来水厂源水浑浊度超标, 从而导致城市G临时停水, 期限不明。城市G有四个区a, b, c, d, 分别报告了不同的缺水程度。城市G市内只有一处救急中心A, 邻市F有两处救急中心B、C。为了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 现有关部分组织进行水资源救助工作。数据假设如下。
现假设四个区域向各救急中心调度水资源所产生的成本是相同的。运用3.2提出的求解纳什均衡解的迭代方法可以求出该博弈的纯策略Nash均衡解:
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可求得:
总成本Ci, p=Ca, q+Cb, q+Cd, q=10+15+17+18=60是为最优化成本调度策略。
根据公式可求得此组合策略的各个收益函数, 将各个需水点的收益函数代入公式, 可得总的效益目标函数为:
综上所述, 利用迭代算法求得的Nash均衡解:
s*a= (10, 0, 0) ;s*b= (1, 5, 2) ;s*c= (2, 5, 1) s*d= (0, 0, 6) 可以实现向区域a, b, c, d进行水资源公平合理调度, 并且能够保证调度策略的成本最小, 效益最优。
五、结束语
该论文本着实用性原则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临时供水不足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论文方法通俗易懂, 且延展性较强, 相关的思想方法也可以用来处理类似求解最优化组合的问题, 比如解决自然灾害发生时, 不同地区受灾点的资源调配问题或者用于公司经营中解决客户售后服务的技术人员调配问题, 商业中物流配送问题等。不足之处仍然存在, 但客观讲, 本文思想方法仍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值得广泛推广。
摘要:现实生活中, 突发事件的发生防不胜防, 由于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供水不足问题频繁存在, 不当的处理可能会对居民以及工业生产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后, 在救急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如何对缺水地区进行合理的资源调度是一个非常现实而棘手的问题。本文基于如上现实场景, 将其抽象为存在纳什均衡解的非合作博弈调度模型, 从而把资源调度问题转化为求解非合作博弈调度模型的Nash均衡点问题, 并给出了相关求解方法。
关键词:资源调度,非合作博弈模型,纳什均衡,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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