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队伍范文
法官队伍范文(精选6篇)
法官队伍 第1篇
狠抓队伍建设树立法官形象
范县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借助“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的东风,按照年初确定的“五抓、五促、五治”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立足教育、强化管理、创新机制、注重引导,采取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竞争上岗等措施,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树立法院和法官形象,收到了点滴成效。下面我代表范县法院将我们不成熟的做法,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找准症结,立足教育,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以“治散”为目的,抓团结,促和谐,做好“保垒工程”建设。团结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风气是一个单位的无形财富,团结出风气,风气树形象。抓团结,就是要抓好班子团结和队伍团结,打破团团伙伙,做到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这个重点,落实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一般干警逐级管理责任制,确保县委、上级法院各项政策和指示精神在法院畅通。一是围绕服务大局抓政治教育,坚持执行和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党组每周 1
一召开例会,对县委和上级法院召开的会议,及时向干警传达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运用。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职责,分别有计划地组织部门干警参观和学习先进法院相应工作的经验做法,使干警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审视和思考法院工作,“跳出法院看法院”,找准思想差距,不断树立和增强大局观念。并主动邀请部分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献计献策,干警的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立足转变作风抓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作风建设。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教育干警进行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组织开展“走访困难户”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密切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面对面沟通服务”活动,主动深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辖区乡镇征求意见,与执法机关、农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实开展学习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活动,作为规范职业道德和工作行为的基本准则,改变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素质,提高能力,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以“治懒”为目的,抓效能,促效率,做好“活力工程”建设。大力加强效能建设,促使全院干警履行职责更加严谨细致,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全
院形成“讲学习、重绩效、求上进、比贡献”的浓厚氛围。一是采取措施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积极参加上级法院法律业务培训,并鼓励干警学习深造,在学习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二是开展案例评析会,实行每月审执结案件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评查出的共性问题不遮不掩,重点对二审发改、重大信访案件,分析一审中问题出在哪里,为什么出现问题,总结教训,寻找避免再次出问题的办法,进行相应的整改。三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做好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并对各审判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和各个审判环节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行协调,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建立审限预警机制,采取督办到人、通报到庭的“钉人”方式,达到提升案件审理速度,缩短审理期限的目的。从严掌握院领导审批延长审理期限的自由裁量权,从根本上督促审判人员提高效率。五是建立绩效奖罚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同法官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设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奖项,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审判业绩差的人员采取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予以惩戒。
三、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努力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以“治乱”为目的,抓制度,促规范,做好“秩序工程”建设。重视制度建设,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有一套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付诸实施,是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之一。为此,我们一是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先后出台了涉及审判、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印发到庭室和每名干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制度确立后,制度落实是关键。为此,法院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带头讲政治,把准方向;带头讲团结,顾全大局;带头讲正气,以身作则;带头讲实干,乐于奉献。充分发挥党组分工责任制,对分管部门及干警违反制度规定,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真奖真罚。今年一至六月份,2名干警不按规定请假,11名干警开会迟到,被点名批评,写出检查,并全院通报,对相应分管负责人也提出批评,要求加强管理。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岗位目标管理体系,构建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出台了《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定岗、定责、任务细化到月、到人,分综合、审判业务两大部门,按百分计分,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每月兑现奖惩;年终,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评先的直接依据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有效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
四、立足基本,明确责任,抓关键环节保案件质量
以“治劣”为目的,抓责任,促质量,做好“生命线工程”建设。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精品案件”意识和“铁案”意
识,围绕“公正和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把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防止错案发生,保证案件质量。一是实现日常审判管理精细化,在宏观管理上,实行规范立案、规范庭审、规范调解、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卷宗装订的“五规范”审判管理制度;在微观管理上,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五大分类入手,从最基础的环节和法律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制定诉讼的各个环节精细化操作规程,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审判根基。建立审委会观摩庭审制度,不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发现的审判问题,当场点评,给予指导。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审判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对评价考核结果实行每月汇总通报制度,让干警纵向看进步,横向看差距。实行个案跟踪检查制,推行“一案一跟踪”,由案件承办人填写附卷。建立责任追究程序,由纪检组、审判管理办公室等联合对发回重审、改判、当事人反映强烈等案件从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错案,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不姑息迁就,不搞下步为例。
五、加强监督,形成合力,树立法官队伍良好形象
以“治腐”为目的,抓作风,促廉洁,做好“防护网工程”建设。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着力点,坚持立足勤政,突出廉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突出解决“吃、拿、卡、要”和“有利就上、无利观望、见责任就推”的问题。一是严肃工作作风,不定期在全院召开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心通气,互相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干警转变作风。二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廉政工作,做到日日讲、时时提,坚持“廉政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做到对廉政工作逢会必讲,把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推行分职分责管理,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庭室长对本庭室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做到切实履行“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的领导责任。四是严格廉政考核,制定廉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廉政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在内部局域网发布廉政信息和廉政法规等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队伍素质的提高,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止目前,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案件审结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案件质量和效率较去年都有大幅度提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新范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官队伍 第2篇
作者: 姜旭
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以贯彻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强化民事审判法官的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行用“情感”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新任院长刘静荣认为:作为法官,必须认清当前我们国家的政治形势,克服官僚作风,克服仅凭死抠法条审理案件的教条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审判权,为我们国家的政治稳定服务,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官,仅有良好的理论素养是不够的,也要具备洞察社会公序良俗和当事人内心世界变化的社会综合素质。
为此,院党组首先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细化指标,严格考核。要求民事法官一定深刻领会民事审判会议精神,转变民事审判作风,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情感”调处纠纷,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化干戈为玉帛,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达到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和谐的目的,党组要求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处理好民事审判工作各种关系,把司法和谐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
坚持司法公正 严格审判程序
以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是每个法官必备的基本要求,清正廉明、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是每个法官的基本素质。法官首先自己要忠诚、信仰我们自己执行的法律,要有严格的自我约束意识,以自己的良心、良知、良行时刻自省自己的道德修为,老老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尊重并切实保障各个诉讼主体行使诉讼权利,依法行使释明权,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能力,特别是加强民事调处工作能力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改变机械的法条主义审判作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亲和力;注重提高调解工作能力,把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精髓,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民俗,引导公众崇尚法治理念;通过自己对人生社会的正确理解,结合风土人情,本着人文的精神,用真挚情感调处矛盾,化解纠纷。妥善审理好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房屋买卖、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以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同时,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与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协调,化解矛盾。对事关稳定大局和改革政策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汇报、通报、沟通,依靠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予以解决。近期将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基层民调和辖区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三个座谈会,以前移民事审判工作的关口。
发扬无私奉献、勤勉为公的精神 高效为民司法
鼓励法官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弘扬无私奉献、勤勉为公的精神,合理整合审判资源,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和智慧,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便民作用,在探索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的最高追求。
强化工作责任心 提高司法权威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强化工作责任心,加强社会人情风俗知识的积累,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理论水平精湛、社会经验丰富的具有全方位知识、高综合素质的民事审判队伍。
坚持重大、疑难案件,由分管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或主审,坚持对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对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长或党组报告。
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探索调解与判决的最佳契合点。树立审判质量第一的意识,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能力和司法调研工作能力,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尽力减少上诉率、发回改判率和当事人的投诉率,维护公正裁判的既判效力。
加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 强化监督评查
对往年案件评查工作中,因掌握标准较宽泛,以至于去年没有评出一件错案及瑕疵案件,而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质疑。结合这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我院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组织落实审委会委员对去年发、改的23件案件重新进行再评查。严格按照省高院《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严格打分、分级,规范评查,责任到人。保证评查工作的公正性。
论法官职业伦理 第3篇
孟子曰: “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1]法律本身并不能自动的运行, 必须要通过专门的法律人才能践行法律。法律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主体, 是秩序和公正的最具权威的维护者, 是平衡人民和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利益的中立裁判者, 法官通过践行法律构建起从法律到公平正义之间的桥梁, 因此法官在实现法律本质要求的道路上显得尤为重要。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是指与司法职业活动紧密联系, 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对于一个民主法制国家, 作为国家与人民权利的居中裁判者, 构建法官职业伦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显而易见。
二、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容
在联合国全球反腐败计划中, 由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促进国际透明度及司法公正组织起草了《The Bangalore Principles of Judicial Conduct》[2]即班加罗尔司法行为原则, 该原则在包括了法官良好行为的七个原则, 分别是: 行为得当、独立、正直、公平、平等、能力与勤奋和责任。这些原则形成了一个整体的轮廓, 下面我会将其归类, 使其更清晰的呈现出来。
( 一) 法官的善良品德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曾告诫法学院新生:“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法官的天职是裁判案件, 化解矛盾, 面对错综复杂的纠纷, 形形色色的案件, 要心怀仁德, 内心坦然, 善守中立。让我们用实例来说说法官的善良品德。王军华是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从业27 年, 化解5000 余起民事纠纷, 付出的不仅有艰辛和汗水, 还有数不清同情的眼泪。她说: “做基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 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 他们勤劳、真诚、善良, 但是在遇到侵害时, 他们却往往是诉讼中的弱势群体。做民事调解时一定要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际问题放在第一位, 要设身处地多为当事人着想, 多做些延伸服务, 让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在得不到争执利益时仍能心理平衡, 不过于失落, 这样才能案结事了。”[3]能够体察人民的疾苦, 了解人民的冤屈, 这就是一个法官最基本的素养。
( 二) 法官的公正无私
法官不仅要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肠, 更要有一颗公正无私的心。否则在利益的驱使下, 也会拨动天平上的砝码, 使其失去平衡, 最终导致司法的公信力下降。东丰县法院审判员王宝胜, 就是一位公正无私的“铁法官”。说王宝胜是“铁法官”, 因为他秉公执法、铁面无私, 从事法院工作29年来, 他办理的近3000 起各类案件, 没有一件是错案, 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领导评价王宝胜, 说他“办案如铁、意志如钢、品格如水、境界如山”。他自己却说: “神圣的法律是我一生的信仰, 我要用自己有限的生命, 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的光荣使命! ”[4]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第 ( 二) 款明确规定了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秉公办案, 不得徇私枉法。可见公正无私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 三) 法官的法律素养和智慧
法官的司法实践必须以法律知识为前提, 法官既是法律知识系统, 同时也是司法行动系统。这就要求法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 还需要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所了解, 有所学习, 要能够准确把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当前的政治形势, 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深刻体会民心与疾苦。
三、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法官职业伦理体系的构建和培养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需要相关部门以及法律人不断地的努力和奋斗。对于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 应该从法律学生进阶到法官的三个阶段着手。首先, 对于在校法律学生进行职业品德教育培训, 使职业伦理内化到学生的法律骨髓中去, 用正确的伦理观念塑造学生的法律品格。第二, 在法官的遴选上要严格把关, 加强职业伦理方面的考察, 注重道德品格以及专业素养的考察, 选出品德过硬, 专业素养过强的法官, 提升我国法官队伍的整体质量。第三, 加强对在职法官的德育教育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在职法官也要完善自己的品格, 不断充实各个领域的知识, 武装自己的头脑, 使在职法官当得更专业更称职。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绝非易事, 但只要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 一定会看到最纯净的人心和最美丽的风景。
摘要:法律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司法又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主体, 是秩序和公正的最具权威的维护者, 是平衡人民和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利益的中立裁判者, 因此法官的个人品格以及法律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者的结合构成了法官的职业伦理, 本文从法官职业伦理的必要性、内容以及职业伦理的培养三个方面论述法官的职业伦理。
关键词:职业伦理,司法公正,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2]The Bangalore Principles of Judicial Conduct, 2001.2.
[3]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3-03/10/content_6955122.htm.
试论中国法官队伍素质建设 第4篇
关键词:法官队伍素质建设;任职资格;遴选制度
中图分类号:D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23-02
一、中国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实然状态
著名学者王利明指出:“司法改革千头万绪,核心还是人的素质问题。因此,法官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法官队伍建设包括法官素质的提高、法官地位的保障、法官审判机制的完善、法官工作环境的独立等多方面内容,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今天,法官队伍素质的建设实属重中之重。
(一)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历史回顾
1、在法官的遴选和任职资格
隋、唐以前主要是通过举荐选拔官吏,许多纨绔子弟成为了“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将政治素质高而法律水平和专业素质未达标的人员吸纳进了审判系统。
79年至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颁布、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颁布,法官来源进一步得到明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9条规定对法官资格予以了明确规定。
2、法官队伍的监督机制
法官就任后,在业务素质培养上,清朝以前都主要是通过奖惩、监督制度对法官素质进行間接性的提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的考核、奖惩、培训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法官队伍再教育
我国法官的职前教育主要是,各高校承担着培养法律人的重任。对于法官的在职教育,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和国家教委联合创办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官素质的提高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当前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不足
基于对法官队伍素质建设历史性的回顾,笔者对于目前法官队伍建设的不足有以下几点认识:首先,法官来源鱼龙混杂,学历低是导致法官队伍素质低的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初,法官来源同样较为凌乱,工、农、商、学、兵都可以成为法院工作人员甚至是法官。其次,法官队伍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法官自律系统没有充分建立。一是监督主体众多;二是监督权的行使不够规范;三是过多过泛的监督由于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往往有碍司法公正。再次,法官再教育具体实施步骤没有细化,再教育内容有待更新。一是基层法院培训机构和基地不健全;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三是培训经费严重不足。
二、西方法官队伍素质建设概况
以下笔者试图从法官的遴选与任职资格、奖惩与监督、法官再教育等方面分析西方各国在此领域的发展状况,试图探究其精华以弥补中国法官队伍建设之不足:
(一)英美法德法官的任职资格及遴选制度
英美国家与法德国家产生法官的制度有三点基本的差别:第一,英美法官是从有相当实践经验的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中选拔,而法德是从法学院的毕业生中直接选拔;第二,英美法官多数是行政当局任命产生,而法德是在通考合格者中择优选取;第三,英美不同级别的法官都是由行政当局直接任命,高级法官可能来自于低级法官,也可能来自于非法官职业,而法德的高级法官是从低级法官依年资和实绩逐渐晋升。
(二)英美法德国家法官队伍的监督制度
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法官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不但任命的主体极高,就是在应当被弹劾时也要有繁琐的程序。
在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官的惩戒不但有弹劾,而且有惩戒。德国规定了法官应当受弹劾的事由和程序。一方面这样严格的处罚制度保障了法官的司法独立,另一方面对于法官的错误行为给予了有力惩处。
(三)美法德国家法官队伍的再教育制度
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注重这方面的工作。法国设立的国立法官学校,其任务之一就是负责对在职法官的培训。在德国,从1973年开始设立了德意志法官学院(theDeutscheRichterakademie),每年约有10%的法官和检察官在该学院学习。
三、完善我国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几点思考
通过与西方国家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比较,笔者通过仔细思考将值得借鉴的经验与中国实际情况做了有机结合,就此对我国现阶段法官队伍素质建设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任职门槛应小幅度提高
通过前两部分的论述,比较发现,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法官的任用资格的门槛较低。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在查证多方资料的基础上,最终的结论是法官任职资格有必要提高,但就目前中国现状来看,不宜激进,将法官候选人的法律从业经验提高到6年较为合理。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法治蓝皮书》指出: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西南政法大学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其研究生部毕业的1273人中有870人通过了司法考试。解廷民则表示:“虽然没有确切统计数据,但据说去年本科生有500人通过司法考试,研究生的通过比例可以达到90%。”如此多的法科学子,在他们通过艰难的司法考试后,法官必然是一部分人甚至可以说是多数人的选择,6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既可以使这些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在工作中历练自己实际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又可以使他们在较为合理的时间内走进法院,成为法官中的一员,使法官队伍素质从根源上得到提高。
(二)建立法官自律组织,加强内部监督
在法院内部,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法官惩戒委员会,依照联合国《关于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司法独立第一次世界大会《司法独立世界宣言》的规定,法官惩戒机构应是永久性法庭或委员会,其组成为法官并且该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自律组织的建立既能避免多监督主体带来的困扰,又能达到审判纠错的高效。前文已经提及,目前对于法官的监督主体多种多样,监督方法不尽规范,法官自律组织的建立正是使法官监督体制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举措。
在具体实施上,一方面对于担任自律组织的监督者们,必须要求是有多年司法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士,这样可以保证纠错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在实施手段上,要注意结合现代化技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通过互联网建立全国法官纠错平台,实现良性互动,通过网络各级各地法院还可以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审判质量,为推进法治社会进程努力。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法官自律组织的建立重点不在于对法官的惩罚,而是希望通过对法官们的监督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在惩罚措施上,自律组织应有别于目前的行政式处罚,以教育为主,这样的想法主要基于法官审判独立的考虑,以免法官惧怕受到处罚而不敢对案件做出应有的判断。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
现行《法官法》第24条规定:“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笔者建议在注重理论和业务两方面培训的同时,将部分精力放到培养法官职业思维方式上来,树立法官崇法型思维,去除思维道德主义;树立中立型思维,去除片面情感偏向;树立逻辑型思维,去除直觉模糊分析判断;树立独立性思维,去除请示上报现象。力求使法官在人格素养上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也是司法独立与防治司法腐败的必由之路。
另外,基层法院培训机构和基地应进一步健全,基层法院在全国法院中所占数目最多,根据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的指示,近几年国家将把部分精力转移到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上来,因此基层法院法官再教育培训机构也应成为建设工作中的重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苏婧(1991-),女,内蒙赤峰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参考文献:
[1]胡传省.司法公正的实现途径[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2]温树斌,魏斌.走向司法公正[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法官队伍 第5篇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作为司法活动中的裁决者,如何在新形势下迎接挑战是摆在我院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院领导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法官的党性修养;通过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法院形象,为司法工作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加强学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严格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成效。深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培养全体法官忠诚法律、公正敬业、文明服务的崇高职业道德。
二是本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相互促进的原则,扎实组织党组一班人和全院干警开展学习活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宗旨,着力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三是在丰富学习内容方面,广泛开展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办案、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大讨论,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水平和审判质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讲政治与讲法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增强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开展法院工作的自觉性。四是在学习形式方面,通过每周五政治学习日,院领导讲课、专题研讨会、观看电教片、集中培训、考核测试等形式,努力把学习引向深入。五是着眼于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社会阅历的磨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我院开展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院党组书记讲党课、举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讨论等活动,更进一步明确党员职责,营造廉政氛围,激发工作热情,树立良好形象。六是立足法院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调动团员青年走向街道,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七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加大了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力度,推动了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截止目前,共编写各类法院工作简报22期,“大学习大讨论”专刊8期,及时上报中院及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被上级法院及各类新闻媒体采用65篇,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八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创建层次。我院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创造和谐型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活动相结合,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力度不减,办事机构不削,工作职责不变,工作要求不松,日常检查不少。制定争创文明庭室、文明法官活动细则,实行动态考核,力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首先是做好领导班子建设,法院领导班子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坚持正确方向,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分工不分家,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维护、相互支持配合。院党组讨论重大事项,能够在充分商量、充分协调中求大同存小异,力求原则上的一致,思想上的一致,出发点上的一致。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承诺制的要求,公开对外承诺,认真接受监督。其次是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活动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增强学习效果。认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要求,严格依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今年以来,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中层领导岗位,并从旗县法院选任优秀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习惯,对环节干部实行了动态,得到了全院上下的一致肯定。各庭室领导调整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机关总支和各支部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针对法院工作特点,实行支部建在庭上,庭长既是业务上的管理者,又是政治上的领导者,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使中层领导做到“一岗双责”,既抓党建,又管业务,保证了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细化分解创建内容,明确考核细则和验收标准,推动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认真对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要求支部、党员个人加强整改,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结合我院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我院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机制和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工作学习内容。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执法
抓好法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院廉政建设,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年初,院领导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和认真分析情况,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订《纪检监察考核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突出问题和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等方面,将其纳入院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初的法院工作会议上,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领导责任制的分解和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长、党组书记是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的廉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院长对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既管审判,又管廉政;既抓业务,又抓廉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出现问题,连带追究。我们还以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营造反腐倡廉文化氛围,不断强化法官反腐倡廉思想观念和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弘扬反腐倡廉的法官文化。近几年,我院先后对4名违法违纪干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并对4名信访反映多、办案效率低或司法不文明的法官调离审执一线,进行待岗培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五、加强法院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和改进法院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法院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亲和力的重要环节。我院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始终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信访等方面都时刻注意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1-10月,我院在办公楼被拆、办公条件较差、开庭场所不足、审判人员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共受理各类案件1533件,审结1192件,结案率77.76%,共审理各类执行案件597件,执结447件,执结率74.87%,执结标的额600.8749万元,为海拉尔区的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坚持依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建立诉前劝导、庭前庭审调解、判后释疑和执行和解制度,努力把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我院以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及时排查化解涉诉非正常访、越级访案件工作。年初,我院接办呼伦贝尔市中院、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交办信访案件52件,对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召开院长包案会议,分别包到各分管院长头上。对这52件案件,我们逐案分类甄别,研究化解方案,分别采取不同工作措施处理。截止目前,息访36件,息访率占全部信访案件的69%,剩余案件也做到了有效稳控,正在积极与上访人员做工作,争取尽早服判息诉。目前已有一件案件的上访人表示今后不再上访。上访案件逐一向政法委、中院做了汇报。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认真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让他们打得起官司,我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3.9万元,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把司法关注民生付诸于审判实践。为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对每个庭室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结合中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强调以制度规范行为。制定我院通过不断完善量化考核制度,以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结合实际工作特点,按照简化、必要、适用的原则,认真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审判与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审判与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案件质量检查办法》、《案件审查制度》、《案件分析制度》、《法院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纪检监察考核办法》等,并创新性的将《关于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纳入审判与管理的相关规定中,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纪检各个方面,形成了我院工作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对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干警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理念,全面提升了法院工作水平,确保法院人员的每一项活动都依法办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而且还强化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发回改判案件加大督查力度,对确认违法审判的,严肃追究责任。
继续抓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为了全面落实好上级法院关于潜力推进法官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要求,我们通过工作经验交流、调解现场观摩、办案能手评比、案例赏析、法律文书评比、法警封闭技能培训、速录员技能比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干警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各类纠纷的本领。同时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对法官的远程学历教育、后本学历教育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管理。
六、目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组织保证。近年来;我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能力不断增强,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目前我院干警队伍的整体面貌、素质、能力、作风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机关工作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党组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谋划发展、开创新局面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干警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淡薄,作风拖沓,纪律松弛,形象不好。
这些问题的产生,归根到底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没有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解决好政治上强的问题,没有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放松了主观的改造,没有把自己定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位臵上。职业道德方面,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司法不规范、不廉洁甚至司法腐败的行为屡有发生;职业地位方面,法官薪酬待遇偏低、职业尊荣感不强。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审判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一个业务素质不高的法官是很难适应的,更别说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所以法官业务素质不高,也是产生问题的原因之一。第三,我们对法官和对审判业务在管理和监督上仍存在不到位、不严密、不科学的问题,始终在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保障大局和加强领导方面存在两难和犹疑,一些制度和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第四,优化司法外部环境,提高司法权威,增强社会认同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七、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法官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抓好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做好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明确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内涵。法官职业化,就是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培养法官的职业素质,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司法水平,使人民法院法官担当起历史责任,成为依法治国的促进者,我们应当把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到法官队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这一问题。要做好法官职业化建设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多年来,我院利用多种教育活动平台,教育广大干警,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现在法官活动方式和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而多元化又必然会带来不同的张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也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地腐蚀着大众的心灵,阻碍着他们的发展和进步;法官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最直接;法官最容易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稍有不慎就成为腐败的俘虏。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前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职业化的不断推进,对法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关键,我院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在人民法院内部的吸引力,培养广大干警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并着力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等问题。教育干警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通过学习和实践,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修养,锻炼意志品质,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力,教育法官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适应形势的合格法官。要利用此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搞好法院队伍建设,重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应当通过多角度、全方位不断加强班子建设,使班子成员在处理问题上认识一致,行动上步调一致,成为团结和谐的领路人。第一,讲民主。民主是和谐发展的动力,是凝聚人心的有效手段。对法院重大事项,院党组应做到公开透明,努力实现法院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监督。第二、讲作风。“领导就是向导,班子就是样子”。要求法官做到的班子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做好,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处理问题公平合理,一碗水端平,为带好审判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讲大局。在工作中,班子应不断通过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
一方面是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进一步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严把“进口关”、“源头关”确保新选任的法官在政治上、业务素质上都达到较高水平,当前进行的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就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措施。另一方面是对在职法官系统地、有计划地进行政治、业务、综合知识方面的强化培训,这要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各级党校、及有关院校大力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言行端正、德才兼备、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法官。同时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性培训为主的转变,注重培训实效,注重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提高,增强法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审判业务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股票、债券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只有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才能审理好案件,因此就有必要举办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研讨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将培训内容引入考核、任用机制,增强干警的业务钻研精神,也就才能造就一支专家型的审判队伍。另外还要做好出人渠道,对政治、业务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的人员,要调离法院,以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四)推行法官助理制度。
法官的职业化建设不能孤立进行,法官助理制度是重要的配套制度,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本身没有审判权。通过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应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审判,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从优化司法外部环境上增强社会认同度。
正确处理依法服务大局与严格职能定位的关系。坚持依法独立审判、适当延伸司法职能、以卓有成效的服务保障工作赢得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态度必须坚决;正确处理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审理案件中畅通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吸收舆情民意。
建设高素质高水平法官队伍思考 第6篇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法院文化是完成这个任务不可缺少的、建设性的举措。在推进“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先进的法院文化, 必须能够充分激发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大限度地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一、建设法院文化,坚持用文化育人,增强法官队伍素质。
法院文化是法院的灵魂,是司法工作者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要建设优质的法官队伍,提高法院队伍建设的水平,推进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必须倡导积极、健康的法院文化,并坚持用先进的法院文化培育高素质的司法人才。
首先,发挥政治文化的导向作用,培养具有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和法治理念的法官队伍。
对文化的政治作用,邓小平曾做出过精辟的论述:“无论哪一种势力或哪一种派别的文化工作, 都是服从其政治任务的。”要发挥先进政治文化的导向作用,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既懂法治、又懂政治的法官队伍,我认为应从以下两点切入,让“司法为民”的意识深入人心,以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院文化阵地。
1、理论教育。坚持不懈地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形式政策教育、指导思想教育、国情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法院文化的政治方向和法官队伍的政治觉悟掌好舵。人民法院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原则,用政治建院,深化“三个至上”、“科学发展观”教育,在法院中形成具有共产主义信仰的政治理论体系和文化观念。利用科学的政治理论使广大司法干部明确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发展,是在政治上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基础性步骤。
2、实践巩固。创造性地辅以理论研讨、学习先进、法官论坛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调动法院干部的热情,号召全员参与,为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的法官队伍铺好路。各部门每周安排固定的时间进行理论学习,通过集体学习、讨论,深入把握新形势、新问题、新政策,不断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以便更好领悟上级精神,更好地实践“为人民司法”。同时,发挥工会、团委和法官协会的作用,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的等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循序渐进地在行动中增强法院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素养和意识形态。
其次,发挥道德文化的约束作用,培养具有高尚道德操守和职业修养的法官队伍。
英国作家毛姆有句名言:“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我国古语也有云:“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官的品行是能否践行“司法为民”的关键,法官职业道德包括: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底线;忠诚。法官要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对法官来说, 除了法律以外没有别的上司,除了民情疾苦以外没有别的顾及;廉洁。能否做到两袖清风,是人民法院兴衰成败的关键,是人民法官得失民心的标尺,必须以清廉、俭朴为美德;勤勉敬业。法官无论职位高低, 分工如何,都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应尽的职责, 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主动为人民服务,为司法贡献。
《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准则》等等都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为全国法院的群体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然而把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规范,只能是一种外在的约束, 当外在的强制力弱化或利益引诱加大时,职业道德规范的筹码就会减轻,它就很难稳固持久地作用于法官职业生活。所以除了将职业道德外化为形式,如以职业道德为标准,对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更要将职业道德转化为一种文化观念,甚至一种信仰,深深根植在司法者的意识深处,如影随形地约束、指导其行为。优秀法官蒋庆、清廉法官宋鱼水,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道德楷模, 就是因为他们已经将职业道德视为自己的文化信条,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自己的司法行为。
第三,发挥物质文化的承载作用,为形成文明的法官队伍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
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是法院文化的载体,是法院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也是推进精神文化持续发展的外在保障,被称为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直观形象,它不仅影响法官,对于社会公众也有无以替代的感知和接纳作用。所以要让法院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充分体现本院的院风院训、法院的文化观念和司法宗旨,使其对法官的司法意识产生积极影响,并在社会和民众的心中形成公、正、廉、仁的公信。具体做法可以有以下两点:
1、注重将法院设施建设与文化内涵相结合。庄严神圣的审判法庭、办公楼大厅两侧的的壁画和浮雕、大厅墙壁上的中外法学家画像、法理名言、法制宣传册、摄影照片、院史陈列室以及端放在大厅的方鼎……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物质都承载着深刻的法文化,营造出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让司
法工作人员走在法院办公大楼的每一个地方,都能感受到庄严、公正、仁爱的气息,不忘自己的神圣使命,这对于匡正司法行政人员的信念、警醒司法行政人员的行为起到了熏陶渐染的积极作用。
2、加强硬件对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好图书和网络的教育、宣传作用,创建图书馆、资料室、开放阅览室,购买政治、法律、文学、社科、哲学等多种类型图书,增强干部知识储备,拓宽文化视野;建立法院网络交流平台,创造多元途径,利用现有局域网,广泛开展富有思想文化特色和积极向上、洗礼心灵的一些文化栏目与网页板块,加强文化交流,传播法文化,增强文化互动和探讨,为法官的文化学习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创建荣誉室、院史陈列室等,培养法官荣誉感和集体主义精神、使命感和责任心。
第四,发扬人本文化的辐射作用,培养具有仁爱之心和良好形象的法官队伍。
人本思想是营造法院文化的重要准则,古诗曰:“曲尽法度,而妙在法度之外。”真正高水平的称职的法官,不仅仅是固守法律,而是能超出“规矩”之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法条,切实解决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和谐统一。要做到这点,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意识层面。增强法官的人文关怀,中国自古崇尚儒家的“人本思想”,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一直贯彻“教育为主,惩治为辅”这一原则。法官既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依法裁判,又要体味人民群众的甘苦,办案时,积极地在德治和法制之间寻找合适的切合点,获取最优结果。
二是行动层面。发扬走向社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优良传统。我们曾举办法官进社区活动,号召法官转变作风,摒弃“官老爷”心态,扭转民众对法院持有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印象,体察民情,注重法律知识和社情民意的结合,在心中给“人民”二字留够充足的土壤。
三是政策层面。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最高院和有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意见》就是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保证冤苦的人民能打得起官司,能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及时了解民众在新时期的新要求、新期盼,推进司法民主有序进行,真正做到 “为民掌权、为民司法、为民服务”;实施便民措施,为上诉上访民众以及当事人设置休息室、提供茶水、纸张笔墨等,用这些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二、培养优质人才,重视用人才兴院,提高法官队伍水准。
要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必须以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灵魂,是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竞争力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终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法官队伍,才能实现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的理想和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要注重法院优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的支持和保障,培养精专的人才。“国以才立, 政以才治, 业以才兴,”高水平的审判人才、高素质的行政人才是法院科学发展的法宝。人民法院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推行“逢进必考、逢晋必训、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新模式,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广、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精干的人才队伍。
一要重视学历教育。学历是一个人知识的标示,是一个法院整体学识的衡量标尺。我们要重视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工作人员进修学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目前为止,我院基本已经普及大学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仅有三人,硕士及研究生的占比在不断增加,已接近三分之一,并已有两人取得博士文凭。这种良好的势头需要保持、发扬,法院也要对学历进修给予时间和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环境造就人,要争取在全院形成一种良好的求学求知氛围,浓厚的学习氛围,会让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自觉地朝前走。
二要重视能力锻炼。学历不等于能力,要切实加强锻炼法院干部的专业水平,每一个法院干部都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懂得人生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知识,掌握高超的司法技巧和艺术。这就需要自觉地广泛涉猎综合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增强学识和见识,通过自学和培训双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行政能力。
三要重视干训教育。法官晋级、干部晋职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另外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利用网络视频,进行多层次培训,提高其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拓宽对新人的选拔录用渠道,全方位吸收有潜力的人才。法院要发展,就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拓宽进人渠道,积极争取编制,招收和录用高学历、高素质、有潜力的新人来充实和活跃人才队伍。近年来,全区法院以考录的方式,全方位接收了一批踌躇满志的综合型新人,有适应现代办公需求的网络技术人才,文字功底较扎实的文秘人才以及结合地方实际所需的蒙汉兼通人才,高院又通过遴选的方式从基层法院吸收了一批有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和扎实水平的审判人才。对这些新人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培训,不断挖掘他们蕴含的潜力,使之成为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强大不竭的后续力量。这种扩大人才队伍的方式还在行之有效地进行着,这将成为一种建设法院人才队伍的新模式。
(三)、引进竞争制度,保持人才队伍的内在活力。要落实“人才兴院”战略,除了要不拘一格发现、培养综合人才外,还要用好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因此,要积极推进竞争上岗机制,出台一套完整的考核用人机制,避免 “以领导好恶为标准”的用人模式。去年,高院就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一批有为的副处级干部。另外可以学习山东东营中院的人才管理模式,为有突出工作业绩的人建立“优秀人才库”。
(四)、进行岗位练兵。司法能力需要知识也需要实践和经验,需要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解决突发情况的能力,这就需要扎实有效地推进岗位练兵活动,不断促进司法能力和实践本领的提高。今年,全区法院将启动“三个一千”工程,组织干部轮训、挂职锻炼,同时继续部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这些形式将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水平。
法官队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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