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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精选16篇)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1篇

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幼儿园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园的安全工作,我们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幼儿园,特制订本制度:

1、教师在上课时造成幼儿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幼儿园领导报告,由班主任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让其知晓。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往医院治疗。

2、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报告,同时迅速告之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往医院治疗。

3、若是园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须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报告,由幼儿园通知班主任迅速告之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往医院治疗。

4、凡是在幼儿园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上各种事故原因,都必须实行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处理。要求园内各处室职责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园长室,以便及时整改处理。

5、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1)师生中发生重大的伤亡事故。(2)师生中发生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事件。(3)师生中出现严重的违纪违法事件。

5、如有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所有责任将归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为有效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条例,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的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有序,科学预防、及时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二、上报范围:

1、校园内涉及人身及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

2、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园隐患。

三、受理部门:

1、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务安全的隐患向总务处报告,设计教学安全的隐患向教务处报告,也可以向学校校长办公室、校园口保安人员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2、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监督所等)汇报。

四、操作程序:

1、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想向各受理部门汇报。

2、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判断隐患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1)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2)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汇报。(3)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回报的,受理部门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我院产科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前的资料数据设为对照组, 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后的资料数据设为实施组。对照组, 女5 130名, 年龄21~41岁, 平均年龄28.6岁;实施组, 女5 289名, 年龄20~40岁, 平均年龄28.2岁。两组人员在年龄等方面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实施方法

实施组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具体方法为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 当事人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或护士长, 护士长于24小时内电话通知护理办, 一周内上报科护士长、护理办。上报方法为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包括护理不良事件的类型和发生原因, 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 以及“不良事件个案分析整改记录” (包括事件详细过程、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护理办每月汇总, 并将汇总结果报护理质量管理与评价部, 也可通过网络系统直报。对照组只登记发生和消除护理不良事件的经过、原因、整改措施、处理结果等, 不上报和改进。比较实施前后两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及护理不良事件隐患消除率 (本文称为避免率) [2]。

1.3 统计学方法

对两组资料进行χ2检验, P<0.05有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实施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 护理不良事件避免率也明显高于对照组, 且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见表1、2。

注:两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χ2=23.861 3, P<0.05

注:两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χ2=28.820 3, P<0.05

3 讨论

护理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系统中存在的不足, 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 提高护理质量, 保障患者安全[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后实施信息共享, 可使护士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以免重蹈覆辙。但是护理人员往往没有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意识, 在不良事件发生后, 要么因担心影响科室的考核和绩效刻意不报, 要么觉得报告不良事件需花费时间去填表[4]。而且多数护士认为, 发生的不良事件若没有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 就没必要报告。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鼓励护理人员主动报告, 使护理人员对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恐惧感消失, 明确了不良事件上报的重要意义:不仅可以为自己提供发现错误和分析学习的机会, 还可以给其他人提出警示;有利于发挥护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使其协助护理管理者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 以改进护理工作流程和完善服务规范, 做到流程合理、操作规范、沟通到位, 警示标准, 去除本科室存在的护理安全隐患[5]。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实施后,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体系得到完善。随着整改措施 (如制度、流程、系统) 的改进, 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患者护理安全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降低了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 使得护理投诉率下降, 患者满意度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应向华, 陈洁, 陈英耀.加强风险管理保障病人安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05, 12 (4) :l-3.

[2]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05—2010年) [S].2005.

[3]江涛, 郑尚荣, 顾银燕, 等.本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J].浙江临床医学, 2008, 1D (1) :1512-1513.

[4]王柳英.护理安全管理隐患分析及防范措施[J].中国中医急症, 2010 (10) :1826-1828.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4篇

近日,记者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上获悉,全国学生营养办5月4日印发并施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试点学校发生应急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办法》还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同级政府,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关于应急事件处置过程和处理结果,《办法》要求将发展变化情况和结案报告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同时,《办法》规定,初次报告必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造成影响的范围;进程报告必报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或泄漏的有害物品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有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等。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报告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白真智 杨文彦 中新网 人民网 2012年5月9日)

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上报制度 第5篇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教育局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教育局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教育局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教育局安全办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对我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控,为维护幼儿园稳定,发生重大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此制度。

1、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学校安全管理员。

2、学校应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校园坚持24小时教师值班制度,确保重大事件能够及时发现。

4、畅通安全责任信息渠道。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1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对安全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5、凡是集体离校的重大活动,各班必须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执行,否则,一律不准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出了意外事故,责任人要负全部责任。

6、节、假日和特殊性气候(冰雹、风暴、雷雨、地震、汛期)学校要安排守护校人员或值班员,24小时值班守护学校,不得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有关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通电话。

7、各班如发现了常见的传染病、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必须迅速报告学校。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预防、早治疗。

8、在特殊情况下,各班安全工作必须以班为单位每天向学校报告情况。对于不负责任或知情不报,引发责任事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7篇

为了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偶发事件、管理不善或外界人为破坏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慌乱和造成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内报告

1、当天带班领导、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安全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十分钟之内)向校长或副校长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卫生院等),如因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校长或副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现场作必要的保护。

4、一旦发生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5、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二、向上级报告制度

1、学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

2、上报事故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三、其他

1、严格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2、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旧城镇初级中学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8篇

江苏是农机大省, 各类拖拉机保有量160多万台, 联合收割机8万台, 插秧机5.5万台, 秸秆还田机5.26万台, 各种特色农机装备30多万台套。但是农民机手技术水平较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各类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由此而引发的经济损失较大、责任纠纷较多。据统计, 江苏“十一五”以来, 平均每年发生各类农机事故1 400多起, 死亡600多人, 其中道路上农机事故死亡540多人, 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近60人。2008年全国农机死亡人数276人, 受伤1 781人, 直接经济损失1 662万元。引起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度重视, 将农机行业列入全国13个重点控制领域, 下达了死亡控制指标。

然而, 农机事故统计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一直以来没有解决。迟报、漏报、缺表、数据之间矛盾和不平衡等问题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不重视。认为事故统计不是农机安全监理的重点工作, 片面认为登记、检验、考试、发证、检查、宣传等才是重点工作。二是领导不重视。安排统计人员的任务时, 职责不明确, 统计工作的组织体系不健全。三是怕麻烦。农机事故一般发生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小河、小桥等处, 面广分散, 事故双方往往私下了结纠纷, 农机部门调查、立案、现场勘察、责任认定、调解等工作量大。四是事故处理的业务水平低。农机部门不愿参与进去, 推给基层组织或公安派出所去解决, 不能主动体现农机部门的职能和作用。五是怕担责任。死亡事故一般都要查找管理环节的漏洞, 管理上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有些地方因为管理不到位, 怕受到行政处分, 因而隐瞒不报、轻报、迟报。

少报、隐瞒不报死亡案例, 表明对这项工作极端轻视、忽视, 没有真实反映各类农机事故情况, 这是主观的问题, 不是客观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加以改进完善:一是把农机事故统计作为监理业务的重要组成内容来抓。各市县监理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和统计报告情况。有事故不是坏事, 而是要掌握事故的原因和规律, 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事故隐患, 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 (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抓到实处。在此基础上, 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 同时明确一位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担任专 (兼) 职统计员, 明确和落实其工作责任。二是组织抽查重点县。走访当地保险公司、公安、安监部门和乡镇政府, 或者抽查农机安全协会资料, 或查询当地新闻媒体, 搜索农机事故, 一旦查实, 今后不再安排专项资金, 同时取消所在市的评先资格。从2010年开始, 通报各市农机事故统计数据, 查找统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同时向各市农机主管局通报。对隐瞒上报、故意迟报、漏报的,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不同情节追究责任。三是完善好统计试点县的经验, 推进各市统计工作走上正规。不及时上报事故报表的, 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说明情况, 出具证实本市无事故的材料。四是建设稳定的统计工作组织体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召开统计员会议, 评选先进个人, 同时对各市统计资料逐一过堂评查。每年编一本农机事故案例汇编, 做好农机事故分析。五是做好农机事故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 建设高素质的农机事故处理队伍;向机手宣传农机事故应当及时向农机部门报告, 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明确乡镇农机监理人员、农机服务组织安全员、平安农机创建单位及时发现和报告农机事故的职责。

事故信息上报制度 第9篇

建立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对公司健全应对紧急重要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公司在事发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切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是十分必要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工作,并长期坚持下去。

一.安全事故信息上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1、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1)、针对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设备安全运行突发事件、生产操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产品质量事故和人员受伤事件。

(2)、前场职工防暑、意外伤害等事件。(3)、职工打架斗殴事件。

2、产品运输、储存突发事件(1)、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2)、油料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3、食品卫生突发事故 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

4、自然灾害突发事故

包括雷击、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5、其他突发灾害事故

(1)、职工宿舍、食堂用电、用气等发生的火灾重大安全事故。(2)、影响公司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6、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采取的应急对策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报告的要求和时限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第10篇

1.0为了能够及时掌握各区县中心、各工程项目发生的安全生产、通信事故及第三方意外伤害等情况,并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0本规定适应各区县(市州)维护中心、各工程项目。3.0程序

3.1事故上报方式:可用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告。3.2事故报告内容:

3.2.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等级、现场情况; 3.2.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是否有人员伤亡情况、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和可能造成的对公司负面影响的评估; 3.2.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3.2.5事故处理结果 4.0事故上报流程

4.1发生工伤类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门及综合部负责人,并由各负责人逐级上报;如需报工伤备案须在一小时内填写《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交至综合部行政专员处,并上报社保局工伤科进行备案。

4.2发生第三方意外伤害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门及综合部负责人,并由各负责人逐级上报。4.3发生通信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门负责人,并由其逐级上报,由生产副总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处理并报综合部备案。

4.4对各类事故将根据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性质及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4.4.1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4.4.1.1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如违章操作等)致使本人造成工伤事故的,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在责任,其他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下者(不需做工伤认定的),事故当事人罚款200,班组(队)长、主管(子项目经理)各罚款100元;

2、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人罚款500元,班组(队)长、主管(子项目经理)各罚款300元,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罚款20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当事人罚款1000元,班组(队)长、主管(子项目经理)各罚款500元,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罚款300元;生产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4.4.1.2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如违章操作等)致使他人造成工伤事故的,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人罚款1000元;

2、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事故当事人罚款2000,班组(队)长、主管(子项目经理)各罚款300元,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罚款200;

3、医疗费用在20000以上的,事故当事人罚款3000,班组(队)长、主管(子项目经理)各罚款500元,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罚款300元;生产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4.4.1.3对于其他非人为主观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事故所在地(项目)承担主要责任,相应生产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医疗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按医疗费的15-20%比例扣罚事故所在地(项目)工资,按医疗费的5-10%的比例扣罚相应生产管理部门的工资;(针对事故所在地(项目)是按医疗费的相应比例扣工资还是按医疗费的实际发生金额扣除生产收入,供考虑,管理部门建议可按比例扣罚工资)

2、医疗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按医疗费的10-15%比例扣罚事故所在地(项目)工资,按医疗费5%的比例扣罚相应生产管理部门的工资;

3、以上扣罚金额由被扣罚中心(项目)、部门自行核算、分摊责任人。4.4.1.4因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如地震、台风等)且各中心(项目)充分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的情况下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由公司承担,不做相关处罚。

4.4.2发生第三方意外伤害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4.4.2.1因区县(市州)中心、工程项目单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等自身主观原因导致第三方受到伤害的,参照第4.4.1.2条处理;

4.4.2.2因区县(市州)中心、工程项目单位非人为主观原因导致第三方受到伤害的,参照第4.4.1.3条处理;

4.4.2.3因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如第三方的肇事者逃逸且无法破案的)导致第三方受到伤害的,参照第4.4.1.4条处理。4.4.3发生通信事故的,视客户单位对公司的处理方案而定

4.4.3.1因发生通信事故而被客户单位扣分的,在相应的核算月度内扣除因扣分而产生的产值差额,并对主管(子项目经理)、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生产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500元、300元、200元。4.4.3.2因发生通信事故被客户单位通报但未扣分的,对主管(子项目经理)、中心主任(项目经理)、生产部门负责人分别扣罚工资300元、200元、100元。

4.5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第11篇

第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定义:凡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人畜伤亡或货物损坏均称为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种类:碰撞、刮擦、翻车、坠车、碾压、爆炸、失火。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级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至五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下。

(四)特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并重伤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并重伤8人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

(五)发生车辆严重烧车、90°翻车事故(无人员死亡),企业内部按重大事故考核;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和责任无法认定的重大行车事故企业内部均按次责考核;重伤事故伤者7天后死亡的事故,企业内部按非责死亡事故考核。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非责、交通意外和责任无法认定。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事故发生地交巡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若事故处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责任认定一律以法院终审裁判为依据。

第二节 事故现场处置和报告制度

第六条 事故现场处置

1、发生各类行车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减轻或不扩大事故危害的前提下,立即停车,向所在分公司(公司)报告,向公安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车辆、人员等位置。

2、各分公司在接受、获取所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查明信息的真伪,并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处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不得逃逸、串供、谎供和伪造现场,不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不作为。

第七条 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

(一)事故报告程序

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快报”形式报集团安保处,但重伤必须迅速以电话形式报公司安保处和有关领导。

2、重、特大事故,公司立即报集团安保处,安保处立即报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特大事故应同时报董事长。

3、集团安保处应根据事故等级,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向安全、公安、交通、消防和工会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二)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肇事人姓名、伤亡情况、预计经济损失、责任和事故概况等。

第三节 事故处理和赔偿

第八条 事故处理

(一)公营车发生事故,车属单位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二)承包车发生事故,承包人可委托车属单位代为处理,但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书需明确:授权的范围、权利、允许开支经费额度等。重特大事故必须由单位负责处理。

(三)一般及以下事故,由各分公司负责处理。

(四)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并注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五)特大事故集团安委会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事故处理。

(六)发生事故后,公营车辆事故费用在2万以下由肇事驾驶员自行支付,超过2万的原则上由公司垫付,承包车辆原则上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由公司通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商议后,采取垫付事故费用等措施,但承包经营者需书面申请并写下书面还款计划。

第九条 事故赔偿

(一)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赔偿,由公司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按人身和财产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出险理赔。

(二)事故所造成的车上驾驶员和旅客伤害,由公司整理好出险材料和凭证交集团安保处审核后统一交保险公司出险理赔。

(三)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承包车的由承包人承担,其它情况按公司实际规定审批核销。

(四)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关险种时,事故赔偿及其他损失,承包车的由承包人承担,其它情况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足部分由公司在当期成本(或当年预提自保费用)列支。

(五)承包车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案或擅自处理,造成手续不全、超过有效规定理赔期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四节 保险和理赔

第十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额度越来越大,公司为了有效规避经营中各种潜在的安全事故风险,将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保险的完善化、社会化和商业化。

第十一条 机动车保险种类: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险、盗抢险、自燃险、承运人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等险种。

第十二条 机动车保险投保程序

(一)承运人责任险,由集团安保处统一负责投保,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签订保单。

(二)机动车其它险种由集团公司统一竞标、拟标,公司按集团最终确定的保险公司和保费比例投保,并落实专门部门扎口管理。

第十三条 出险理赔程序

(一)发生保险应赔付的事故,车属单位应立即向承保的保险机构(公司)报案,并与保险机构(公司)商定具体的处理办法。

(二)事故处理时,车属单位应协助保险机构(公司)确定涉保的事故损失。

(三)事故车辆定损修理,一律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单位定损修理,特殊情况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才能在外修理。

(四)事故结案后一周内,事故单位应及时办理事故理赔卷宗,向保险机构(公司)索赔,并切实整理好事故费用记录清单。

(五)保险机构(公司)的事故理赔款,一律汇入集团(公司)指定银行帐户,严禁转入个人或外单位账户。

(六)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理赔,由公司负责处理,手续齐全后,统一填写出险通知书和报赔审批表报集团公司安保处。

第五节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和责任追究原则 第十四条 事故分析、处理及四不放过

(一)事故发生后,各级安管机构、人员应按各自职责参与事故的处置、处理和教育工作:

1、积极对事故进行处置和处理。

2、勘察事故现场,查清事故情况。

3、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前因后果提出分析意见。

4、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撰写“事故结论和处理报告”并上报。

5、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二)事故处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的处理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伤七天后死亡)由集团组织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肇事单位的处理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分公司内发生二起有责重大死亡事故的,由分公司领导参加行车安全例会并分析事故;公司内发生三起有责重大死亡事故的,由公司行政主要领导参加行车安全例会并分析事故。)

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后期处理:一般事故的“四不放过” 工作,由公司按要求进行分析、整改、处罚、教育和验收,并报集团安保处备案;重、特大事故还需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行政责任追究

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责任事故后,除对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追究的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如法律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将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降级或撤职等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12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交通运输部推动了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出台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考评管理办法、考评发证实施等办法,并制定了达标考评指标。

但是,现如今我省水路运输企业的分布状况及管理等方式层次不等。我个人总结起来就是散、小、短、差。导致无突发 情况时可以正常经营旅客运输,但只要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或大事故级别以上事故时其所有人和经营人没有相对的应对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导致受害者或其家属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所谓散就是其参加旅游客运企业的分布状况分散,距海事管理部门的所在地很远,所带来的各方面安全监督管理的不便。如延边州来讲,和龙市亚东水库一家,距和龙市地方海事处办公地点30余公里,图们市吉通客运有限公司一家、敦化市六顶山水库一家,距敦化市地方海事处办公地点也是三十余公里,这两个县市是属于监管距离最近的县市。安图县雪山湖一家,距安图县地方海事处约120公里,汪清县满天星水库三家,距汪清县地方海事处约52公里并其经营者之间的陆上距离也达到了10余公里等等。

所谓小就是其旅游客运企业的规模及投入小。如和龙市亚东水库旅游景区旅游客运企业的规模是由四名投资人只拥有一艘总吨位为一吨的玻璃钢小快艇,其中两名所有人参加正常经营管理和从业;敦化市六顶山水库虽然是公司化经营,但其所有人是一人、只拥有三名长期从业人员及三艘正常营运的小型玻璃钢机动船;汪清县满天星水库经营者中的一家是二艘船、从业人员一名。企业规模的微小及从业人员的数量不足, 严重导致微小水路运输企业无法配置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应的财务人员,也无法建立正规的财务账目及财务制度。

所谓短就是经营地段地处东北地区冬季冰封区,旅游客运船舶的年经营周期短,其年经营周期最多达到6个月,平均年经营时间只能达到4个月左右。

所谓差就是因为地处冬季冰封期,其年经营周期短,外加经营项目单一等原因导致经济收入的不稳定,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船员的严重流逝。其结果是企业人力、财力的不足,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正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理念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 埋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发生大事故级别以上责任事故时责任人没有经济能力善后处理的隐患。

水上旅客运输是旅客与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的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但这个表面上的合法、合规的运输合同,其实是极不合理或对旅客极不负责任的运输合同。因为旅客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签订运输合同时,旅客处于弱势,旅客只能看经营者的经营合法性,无法了解到其他的不稳定因素。在当前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必须为其旅客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但是没有规定需要购买的最低额度或规定额度的保险或提供相应的财务担保。导致经营者为了眼前的利益只购置极低额度的保险或不购置保险。 这些行为必定要导致发生责任事故后无法给受害者提供规定额度的经济赔偿,使受害者得不到应得的补偿,也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百姓面前失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 ,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水路旅客运输规则》( 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号) 第140条规定,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的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精神要求,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由企业按照高危行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认为我省迫切需要建立水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摘要:在当前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必须为其旅客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但是没有规定需要购买的最低额度或规定额度的保险或提供相应的财务担保;导致经营者为了眼前的利益只购置极低额度的保险或不购置保险。这些行为必定要导致发生责任事故后无法给受害者提供规定额度的经济赔偿,使受害者得不到应得的补偿,也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百姓面前失信。

护理差错、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 第13篇

护理差错、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建立差错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全院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科室建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护士长及时登记发生差错或事故的日期、责任者、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差错性质、后果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三、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各科室严格执行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掩盖和拖延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五、发生护理事故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向护理部主任报告:护理部要即刻逐级上报(主管院长及护理质控中心),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协同医院进行事故调查。如果发生严重差错应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4h.六、对发生事故及严重差错的科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上报护理部,护理部上报护理质控中心。

七、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有关药品、物品等均应按《条例》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八、差错、事故发生后,护理部根据其性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事故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并制订整改措施。根据差错事故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校园安全事故上报机制 第14篇

为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的及时管理和控制,我校从本学期开始建立学校事故上报机制,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不如实上报者,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必须在3小时内向内坑镇教委办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在上报之后,学校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时了解事故的发展情况,并随时上报。同时,在每月10日之前,学校要将上一个月本地本校事故发生情况汇总上报。

安全信息上报处理制度 第15篇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地处理好发生在学校中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及时有效的传输安全信息,特制定如下机制:

一、学校发生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

1、在场的领导与老师应及时组织好学生和有关人员的疏散工作,组织好有关人员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并通知、通报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2、通讯组:协调及向上(公安、消防、社会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的报告工作(电话如下);

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7610660 晴隆县卫生局:0859 7611901 晴隆县社会发展改革局值班室:0859 7611468 晴隆匪警:0859 7610947 公安:110 消防:119 医疗急救:120 医疗救护大队:120 袁光龙:*** 江禹良:*** 江躜:*** 陈益:*** 陈代友(保卫):***

3、校内发生紧急刑事事故,值周领导及时上报校长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及时上报晴隆县教育局领导。

4、发生重大灾情与重大火灾在组织内部抢救的同时,由值班人员和校务办公室及时通报110或119电话与警署或消防队取得联系,以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及时上报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

5、学校周边报警、校内重点部位报警,事态严重,保卫及时赶赴现场并通知校内负责老师,并报110处理。公安干警接到报警后及时到校处理。

晴隆县第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教室。(2)资料室。(4)仪器室、实验室

(5)教导处办公室(配有8台计算机和2台打印机)、各教室办公室。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在教学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4、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师生员工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活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

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晴隆县第二小学电气管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二、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三、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七、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八、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教职工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九、拉接临时电源线必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晴隆县第二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在校行政会议上,听取每周相关的安全工作汇报。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三、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晴隆县第二小学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晴隆县第二小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卫生用水观念,从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和学校稳定出发,充分

认识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特制定制度。

1、学校成立饮用水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日常、紧急状态下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2、由于桶装饮用水在公共场所、家庭使用十分普遍,受到了人们广泛的欢迎。学校使用桶装饮用水提供师生用水,选择具有一定资质能力的供应商。

3、学校卫生老师专人负责加强供水期间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桶装水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用水的监督检查工作。

4、实行清洗饮水机制度,保证饮水机的清洁。一般来说,暑假和寒假请专业人员清洗两次。

5、学校定期获得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查证。

晴隆县第二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开办学生宿舍,招收寄宿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学校应当确保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成学生宿舍楼,改建工程方案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规划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 学生宿舍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廊栏板或栏杆、室外楼梯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

1100毫米,室内楼梯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900毫米;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二)走廊宽度不应小于1500毫米;

(三)厕所、走道、楼梯间的照明,平均照度不应小于20LX;

(四)学生宿舍楼内应设置厕所,方便学生夜间使用。

第五条 学生宿舍应当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门,禁止在二楼和二楼以上学生宿舍窗口安装固定式铁栅栏。

第六条 学生宿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条 学生宿舍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通道显著位置张贴人员疏散示意图,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第八条 学生宿舍应当安装广播系统或报警系统。

第九条 学生寝室应当集中在一幢或几幢宿舍楼内,便于安全管理。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参加夜间值班管理。管理人员应当包括:行政干部、保健医生、生活老师,并在上述人员中安排专人对学生宿舍进行通宵巡查值班,至少每二小时做一次巡查记录。

生活老师应当经过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学生宿舍

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学生宿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用电制度;

(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患病学生管理制度;

(五)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六)行政干部、保健医生、生活老师值班制度;

(七)通宵巡查制度;

(八)夜间点名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制订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

(一)火灾处理预案;

(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三)学生患急病处理预案;

(四)治安事件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 学校对特异体质和正在患病的住宿学生应当予以登记,并给予必要的关心。

第十四条 学生不应当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到学校,确因特殊需要带到学校的,应当在学校管理部门寄存,不带入学生宿舍。

第十五条 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寝室应当切断插座电源。

禁止在学生宿舍包括管理人员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电路超负荷。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检修学生宿舍楼内的电气

设施,对已经损坏的电气设施和已经老化的电线,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七条 严禁学生将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有特殊原因准许离开学校的学生,值班老师要做好其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的记录。

第十九条 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住校学生消防演习。

第二十一条 学校违反本规定,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本规定且整改不力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收寄宿生、停止开办学生宿舍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建平中学。

晴隆县第二小学教职工机动车辆停放

管理制度

随着我校教职工购买汽车数量的增加,私车进出校园、停放、安全行驶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私车管理,经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行政会议通过,特此提出如下要求,具体事宜由校务办办理。

1、凡本校教职工的私人车辆进出校园,均须到校务办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资料(驾驶证、行驶证),并领取车辆通行证。未经办理通行证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

2、车辆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区域、车位停放。学校不收取停车管理费。

3、车辆进出许减速安全行驶,低于每小时5公里。如在校内发生行车安全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必须即刻负责处理,确保生命安全。

4、车主应保管好自己的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和车辆。停放在校内车辆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请车主自行处理。

5、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只能提供有限停车位,如果车位满额,请教职工停放校外自行解决。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晴隆县第二小学禁烟制度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学校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组织,由校长、书记具体组织计划和实施。建立严格的禁烟规章制度,并责成专人负责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共识。

1、认真贯彻市“七不”规范,积极开展禁活烟宣传教育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通过健康教育、校会、教职工大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灌输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2、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电化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并设醒目标志,三、具体要求;

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电化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醒目标志,除特设的吸烟室外,其他地方均为无烟区,不设烟

2、各部门对外接待原则上不敬烟,不接受赠烟。

3、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在组室不得被评为当年的文明组室,把是否吸烟作为教职工文明组室的评定内容之一。

4、学校把是否吸烟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之一与学习补助评定相结合,把创建无烟学校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

晴隆县第二小学实验室使用管理条例

一、学生须知

1.遵守实验室的纪律,按时进入,按编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许可,不能触摸、摆动实验台上的实验仪器和药品。

2.以科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进行试验,课前要认真预习,实验过程中,要细心观察和认真分析实验现象,做好实验记录,保持良好实验秩序,课后要认真写好实验报告。

3.实验完毕,应按规定整理和清理实验仪器,做好实验台清洁工作。经老师允许,才能离开实验室。

4.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药品,仪器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老

师,并填写仪器损坏单,给予报损或赔偿。

二、教师须知

1.备课组长于学期初根据教学计划列出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计划并交一份由实验员备案。

2.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向实验员提出实验申请。学科教师演示实验须提前三天填写实验单,学生实验课须提前一周填写学生实验联系单。实验人员按通知要求将所需仪器、药品准备好,保证教师的正常教学和学生分组实验进行。

3.演示实验由任课教师在准备室准备好后在实验室或教室演示。

4.学生分组实验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专用教室使用登记,学生分组实验须由任课教师现场指导进行。

5.非本学科教师欲借用实验室须经课程处批准。

6.实验仪器、设备、器材借用需填写借用单,校外借用需经课程处批准。

晴隆县第二小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按程序办理,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化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剂,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实验室管理员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4、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外人不得进入化学实验室。

5、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7、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8、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9、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10、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12、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3、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

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上海市建平中学物理实验室管理条例

1.备课组长于学期初根据教学计划列出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计划并交一份由实验员备案。

2.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向实验员提出实验申请。学科教师演示实验须提前三天填写实验单,学生实验课须提前一周填写学生实验联系单。实验人员按通知要求将所需仪器、药品准备好,保证教师的正常教学和学生分组实验进行。

3.演示实验由任课教师在准备室准备好后在实验室或教室演示。

4.学生分组实验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专用教室使用登记,学生分组实验须由任课教师现场指导进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填写相关表格、资料。

6.学生应听从教师指导、正确操作。不得利用DIS配套电脑进行玩游戏、聊天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7. 实验结束学生应做好器材整理、复原工作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8.实验仪器、设备、器材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9.实验仪器、设备、器材借用需填写借用单。校外借用需经课程处批准。

10.实验室借用须经课程处批准。

晴隆县第二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

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夜自修期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晴隆县第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和组织机构

(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程红兵(校长)副组长:卜文雄(总支副书记)

组 员: 吴 敏、邹 云、黄士勇、沈正东、吴茵、张经利、孟庆济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王巧英、孟庆济

(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网络图

主管:程红兵→分管:卜文雄→协管负责人:黄士勇→张经利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吴茵

二、工作职责

(一)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

2、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应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3、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奖惩制度。

(二)分管副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

2、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3、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会议。

4、落实奖惩措施。

(三)协管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倾听和认真处理用膳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指导。

2、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三看制度”。(一看原料;二看操作过程;三看结束工作)。

3、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饮食卫生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卫生用膳。

4、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学校校长办公室,由办公室逐级上报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

5、做好有关资料的记录、保存、建立食品卫生专档。

三、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4、食堂应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5、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

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并浸泡10分钟以上;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肉类、水产类、蔬菜类食品应分别在专用清洗池、操作台中清洗、切配,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四)食堂餐具、工用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

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食品供应和留样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2、在用餐场地外就餐的,应在备餐间内分装成单人份再供应。

3、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4、每日供应的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以上,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5、每周一上午应将上一周的留样记录表交到卫生保健室存档。

(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

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一)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保健教师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

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五、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评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对于一学年内未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爆发、蔓延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通报、处罚、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晴隆县第二小学外来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来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后勤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学校后勤处查验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统一造册备案。学校临时出入证需张贴外来施工人员照片。

三、学校把安全管理须知用书面告知施工队,由施工单位对其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施工人员住校应由施工单位向学校后勤处审报,经后勤处批准后,安排住所。

六、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学校提供的住所使用电炉、煤油灯、蜡烛,不得使用液化气和住宿同处一室。

七、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外人。

八、货物带出学校需经学校后勤处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出校门。

九、学校门卫对车辆带出的物品作查验和登记记录。

学校校园网监管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但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止不健康信息在校园传播,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侵犯他人权利、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和单位信

誉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

第四条 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全校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树立正确态度,倡导健康网络意识和品德,真正使网络成为学校广大师生加强学习、增强知识的广阔平台,为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发挥积极作用。

二、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维护所有校园网络设备,对网络运行情况做如实记录,校园网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不得低于6个月。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每日上班后十分钟内检查网站运行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如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好记录。如问题严重不能及时排除,应当上报新区信息中心或向集成商保修,并通知各年级组和教研组,维持日常教学工作。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服务器的防毒和杀毒工作,每周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 学校论坛由论坛管理员负责管理,监控学校舆论动向和网络信息,对校园论坛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过滤不良内容,保持学校纯洁氛围。

第九条 学生要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建立合理的“学生上网制度”,规范学生上网。

第十条 校园网安装合适的软、硬件来杜绝暴力、反动、黄色

信息从互联网上流入,创造绿色上网环境。加强内部的管理,防止垃圾信息及不良信息在局域网内传播。

第十一条 网络用户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学校中心机房,也不得通过网络在服务器上做任意改动。

第十二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内使用。如网络用户微机上发现病毒,应先自行杀毒,然后通知网络管理员,以避免病毒扩散。

第十三条 各教职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沉溺于网络或玩游戏,也

不得浏览不良站点。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动预设的网络IP地址。

第十四条 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如有需要对校园网做大的改动时,必须向学校领导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校园网各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管员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六条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管员必须在24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及教育信息中心报告。

第十七条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

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9、认真执行凭《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入学制度;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种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

10、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

浊的药品。

学校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要求餐饮公司的相关资质齐全,具备区卫生行政部门颁

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学校要求餐饮公司作出确保所供盒饭安全卫生的承诺。

三、学校要求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

格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遵守操作程序。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四、学校要求餐饮公司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配备食堂卫

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时发现生产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原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不予使用。

五、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由教师、学生、家长、供餐单位参

加的学生营养午餐听证会。

六、学校校医负责对食堂的进出食品进行监督,凡腐败变质、油

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及出售,并做好记录;学校卫生管理员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食品加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和要求,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整改。

七、学校要求餐饮公司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对主副食品、粮油、调味品等的供货商提供相关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学校做好备案。

八、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非高温灭菌盒饭留样

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在冰箱内存放至超过保质期限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克;高温灭菌盒饭应保存至超过保质期限2天以上,每批次产品每个品种主食和菜肴的留样量分别不少于100克。

九、健全食堂检查和食品验收台帐,各项检查内容应做好记录,保留1年以上,备案。

建平中学班级空调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给班级配上空调。为使用保管好空调,提高空调的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请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一、空调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拆卸、移动、开关、触摸和随意调整空调,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树立爱护空调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学校电工负责空调的供电和断电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三、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指定教师如有工作调整,要及时把遥控器交到生活中心,不得擅自将其转交他人。使用空调时应关好门窗,有阳光时应拉上南侧窗帘。

四、每个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保管室,以便下学期正常使用。

五、如发现空调被恶意损坏将追究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开除和记过处分。

六、空调开放为当日最高气温超过28℃或低于5℃时由专人负责打开配电箱的开关,并短信通知老师,各班方可使用空调。

七、炎热夏天空调温度应设定为26℃左右,寒冷冬天应设定为18℃左右。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

安全乘电梯须知

当你在侯梯厅时:

◇ 根据需要选择 “上升” 或 “下降”呼梯按钮 ,然后请在厅门旁等候;

◇ 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开层门;

◇ 不要在层门前嬉戏打闹,不要依靠在层门上等候电梯;

◇ 电梯开门后让出开门前通道,先出后进;

◇ 如果电梯满员,请不要挤入;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第16篇

国家卫计委一直十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2002年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卫计委又下发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定期上报重大医疗事故信息,并对已收集的不良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发布警示和提出改进措施,这一做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自实施以来,临床一线人员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均采用纸质上报,主管部门对上报的信息再进行审核,最终归集到院医患沟通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

多年来,采用手工报表或办公室自动化(officeautomation,OA)固定报表的形式,统计上报及审核分析均需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数据的统计、分析缺乏准确性[1]。为了提高临床科室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医患纠纷,提升医疗质量,在院医患沟通中心的需求下,本人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设计了基于Delphi技术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该系统接入HIS服务器后,运行良好,得到了临床科室和主管领导的充分肯定。

1 系统开发环境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采用服务器/客户端[2]架构模式,开发工具为Delphi 7[3]。Delphi 7语言支持第三方报表设计工具Rave5,这样可以灵活制作页面报表和多页数据库报表。后台采用数据库SQL Server 2005[4,5],它具有管理简单、存取效率高、稳定性好等优点。服务器为企业版Windows Server2003[6]。

2 系统设计的关键技术及其实现方法

2.1 读取 HIS 接口参数

登录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用户均通过了工号和密码的身份验证,若登录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用户无需再次进行身份确认,保证了上报后的不良事件不会被其他人恶意篡改,起到了保护隐私的作用。此外,连接服务器数据库亦不宜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而是运用Ado Connection控件进行关联[7]。

其中(1)为ZTMain提供的OLE接口调用模块;(2)为调用ztapp连接串并赋给用户定义的ADOConnection Blsj控件,此时用户只需关注HIS数据库的地址即可,与客户端连接方式无关。

2.2 数据存储

数据控件有ADOTable和ADOQuery 2种,但两者之间差别较大。通常运用ADOQuery控件,可以灵活应用SQL指令以实现对数据的存取。下面以插入数据SQL指令为例:

2.3事件上报期限控制

临床科室事务通常比较繁忙,一旦不良事件发生,必须及时上报,这样才能起到警示和教育的效果。在系统中通过Delphi提供的函数Days Between()可以实现控制发生到上报之间间隔的天数。若超过规定的时限,系统将自动拒绝上报,并给出相应提示:

2.4 变量传值

Borland Delphi 7 Studio集成开发环境(IDE)的控件板中取消了Qusoft公司的Quick report 3.0项,取而代之的是Nevrona公司的Rave Reports项。RaveDesigner5.0设计报表要同时具备Rv Project、Rv System和Rv Data Set Connection这3个控件。 其中Rv Project.Set Param ()函数实现数据集成变量向RaveDesigner的传递:

2.5 系统功能的输出接口

插件Hall由一个独立工程所创建,每个插件独立使用各自工程,并创建以DLL为后缀的DLL Wizard。以下为系统输出接口函数代码:

其中过程名blsjsbrout为入口函数,并将生成的.dll文件传给App Name。最后,执行Menu2Sql即可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接入HIS服务器。

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应用效果

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自2013年实施以来,在医患沟通中心的统一管控下,临床各科室积极主动上报,全年累计报告327例。图1为主管部门(沟通中心)的统计打印界面,涉及查询条件筛选、信息修改和保存、单事件打印、导出Excel、多事件报表打印和退出等功能。

3.1 提高不良事件上报效率,降低人员成本

传统的不良事件上报需要人工登记发生的事件明细,一旦出错,必须重新录入,工作效率低下,而且数据统计很不方便,需要消耗较多的人、财、物等资源[8]。数字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的应用降低了临床科室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手工查询、统计需占用很多时间才能完成,现利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省去了人工统计时间,即刻可生成汇总报表,操作简便,而且不易出错。

3.2 减少医患纠纷,提升医疗质量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事件处理流程很透明。事件上报后,主管部门(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等)能及时查看并给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质控部门可在线审查主管部门对不良事件的关注度和处理的及时性,以便实现对不良事件的落实和处理进行管理。同时,临床科室可查询到主管部门所给出的整改意见,起到警示、教育和再学习的作用,有利于减少或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从而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院整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 结语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在基于可视化编程工具Delphi 7及结构化查询语言SQL Server 2005的基础上,结合医院信息资源HIS4.0管理平台,大大方便了临床医生进行不良事件上报,同时也为管理部门提供了统计、汇总及审核的功能。本文对构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阐述了其具体实现方法,以期达到经验分享和学术交流的目的。

摘要:目的:实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其管理质量和效率。方法:运用数据库开发语言Borland Delphi 7并结合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设计和开发一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电子上报系统。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应用为临床科室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使不良事件上报、查询、统计与汇总更快捷,效率更高。结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的建立和应用,有助于促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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