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精选9篇)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第1篇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平遥县实验小学是全县唯一的一所省级示范小学,以先进的管理体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和现代化、信息化的办公系统而享誉三晋,获得了“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全国科学实验基地”“全国小学作文教改实验校先进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现代技术实验校”“山西省课程改革实验校”“省十一五课题研究先进集体”„„50多项殊荣。进入2012年后,学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践行“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学生人生发展服务”的价值理念,投资425万余元兴建了两幢建筑面积约3200平米现代化教学楼,成立了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该中心针对孩子成长发展的多种需求,创建了文学艺术、科技活动、健康教育三个“前沿广场”,倾心构建了书法班、美术班、合唱队、舞蹈队、文学社、跆拳道馆、乒乓球馆、吉他培训班、萨克斯培训班,科技活动中心等机构,选拔20名学校本土人才,外聘15位社会知名专家构成一支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搭建了平台。
该中心成立不到三个月,已多次参加市、县、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均获好评:在县校园文艺节活动中,选送的童声合唱《春雨沙沙》《玫瑰玫瑰红红的玫瑰》,舞蹈《火红的石榴》等四个节目获县一等奖,其中合唱队经层层选拔推送参加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在县运会开幕式上,团体操、武术操、跆拳道表演赢得了声声喝彩;在庆六一活动中,学生书法现场展示、科技创新作品展示,机器人展演„„深受前来参观的县级领导的好评。
展望未来,活动中心将迎来崭新的发展机遇和拓展空间,开启富有创意的新篇章,迈开充满活力的新步伐,用创意和卓越搭建青少年发展服务平台。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第2篇
我们很少这样去看一个演出,这更像一个博物馆,或者说,更像一次穿越。我们有时像一个看客,有时又像亲历者。在一个又一个互不关联的场景中,我们捡拾祖先生活的片段:清末的平遥城、镖局、赵家大院、街市、南门广场……从纷繁的碎片中窥视了故事倪端。慢慢地,隐藏在真实场景中的主线渐渐清晰起来:平遥城票号东家赵易硕抵尽家产,从沙俄保回了票号王掌柜的唯一血脉。同兴公镖局232名镖师同去,七年过后,赵东家本人连同镖师全部客死他乡,王家血脉得以延续。这是平遥城的仁德,也是山西人的仗义,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从这个迷宫般的剧场走出去,我们看见高大古老的平遥城墙。不忘记祖宗,不愧对祖宗,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更是这个时代告诉我们的。
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第3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邹
越
嫩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隶属教育局。中心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总投资约2510万元,教职工14人。中心设有教育教学活动室、多媒体演艺及学术报告厅、体育多功能活动室、有氧健身活动区等,大小房间共29个,可同时容纳近1500人参加活动和培训。
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工作的行政管理、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特专长教育培训、承办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民青少年健身活动。
中心通过开展书法、美术、围棋、乒乓球、跆拳道、声乐、舞蹈、口才等培训班,特色教育逐步开展。同时,中心开展有氧运动、力量器械运动、动感单车运动、跑步机运动、体操运动等,成为全县青少年儿童健身娱乐、陶冶情操的重要活动场所。
中心每年组织辅导员向各学校“免费送课100节活动”;各校推荐的“免费优秀生”可在中心任选科目、任选老师参加培训和活动;每年六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资料 第4篇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位于安达市休闲文化广场南端,远离闹市,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是2008年我市二十项利民行动之一。承担着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以及校外健娱乐、学习、艺体培训的组织管理职能。建筑面积1960m2,设有计算机、电子琴、钢琴、民乐、舞蹈、乒乓球、儿童画、水彩画、描、书法、棋艺、手工制作、图书阅览、汽车模拟驾驶、四驱车竞技、科技活动等 19个活动班(组)。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面向青年、关注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把“培养兴趣、启迪智慧、彰显个性、发展潜能”作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和兴趣好,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举办各种艺体培训和各类兴趣小组,并定期组织集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为一体的交流、参观、展比赛、演出、夏(冬)令营等主题活动,全面提高我市青少年的艺术修养、智能水平、动手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活动中心的目标办成全市青少年个性重塑的天地,开阔眼界的窗口,施展才华的舞台,开启心智的钥匙,成就梦想的摇篮。目前的合唱、书法、四车等群众性的专业已经完全免费开放。活动中心的小记者小主持人班、乒乓球班、书法班、合唱团等班团已经初具规模,坚持周周动、天天活动。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承担着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各种比赛及各种公益活动。中心已经成功举办了2009年暑假总动员主题系列活和2010年寒假主题系列活动及全市第一届幼儿才艺展示大赛。统计全市共计有1500多人参加了15个项目的比赛,有近万人次参加各种免费培训。活动中心还承办了教育系统迎庆建国建队60周年“我与祖国共奋进”大型文艺展演活动。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活动中心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中心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中心,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中心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中心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活动中心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
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 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
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为加强教师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在任教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中心书面申请,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
3、请假期间不发课时费。
二、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校外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讲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维护校外教育事业形象。
3、热爱学员:关心、爱护全体学员,尊重学员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员;对学员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学员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关心集体,维护活动中心荣誉,共创文明之风。
6、尊重家长: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与家长相处时,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员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工作中不谋私利,在中心任职不得私自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辅导员工作纪律
1、遵守教学常规。
2、授课期间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授课辅导员本人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授课人员。
4、授课期间不准吸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允许会客,上课前不得饮酒。
5、时刻关注学员的活动,保证学员出入、课间及室内的安全。
6、主动接受中心领导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课前清点学员人数,发现未到学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要马上报告分站安全管理员。放学前一节课的教师要负责组织学员站队放学,护送路队到指定位置。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
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
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
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为加强教师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在任教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中心书面申请,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
3、请假期间不发课时费。
二、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校外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讲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维护校外教育事业形象。
3、热爱学员:关心、爱护全体学员,尊重学员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员;对学员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学员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关心集体,维护活动中心荣誉,共创文明之风。
6、尊重家长: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与家长相处时,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员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工作中不谋私利,在中心任职不得私自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辅导员工作纪律
1、遵守教学常规。
2、授课期间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授课辅导员本人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授课人员。
4、授课期间不准吸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允许会客,上课前不得饮酒。
5、时刻关注学员的活动,保证学员出入、课间及室内的安全。
6、主动接受中心领导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课前清点学员人数,发现未到学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要马上报告分站安全管理员。放学前一节课的教师要负责组织学员站队放学,护送路队到指定位置。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活动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为加强教师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在任教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中心书面申请,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
3、请假期间不发课时费。
二、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校外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讲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维护校外教育事业形象。
3、热爱学员:关心、爱护全体学员,尊重学员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员;对学员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学员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关心集体,维护活动中心荣誉,共创文明之风。
6、尊重家长: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与家长相处时,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员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工作中不谋私利,在中心任职不得私自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辅导员工作纪律
1、遵守教学常规。
2、授课期间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授课辅导员本人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授课人员。
4、授课期间不准吸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允许会客,上课前不得饮酒。
5、时刻关注学员的活动,保证学员出入、课间及室内的安全。
6、主动接受中心领导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课前清点学员人数,发现未到学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要马上报告分站安全管理员。放学前一节课的教师要负责组织学员站队放学,护送路队到指定位置。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
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主 任 职 责
一、主任系中心法人代表,全面负责行政、教育教学、财务、后勤等各项工作,行使决策指挥权。
二、在地方党委及主管部门领导下,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活动中心。
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校外教育工作规划。
四、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方案等。
五、聘用教师,建设专(兼)职教职工队伍和其他群团组织;加强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全面负责内部体制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劳酬分配、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设施设备管理和经费管理。
七、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交给的任务
来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副主任职责
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分管各方面工作,主抓业务管理。
1、研究校外教育工作规律,协助主任制定校外教育发展规划,积极为中心发展当好参谋。
2、组织员工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3、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搞好教学活动常规管理,深入教学,活动第一线,正确领导教师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安排、协调、指导各部室工作,督办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5、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各部室搞好项目开发、活动设计等工作,发挥活动中心校外教育阵地的优势,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的协调发展,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中心领导下,按照办公室的职责范围,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工人事、党务、统计、档案及中心人员的考勤工作。
二、收集各种资料、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按领导的意图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中心内的有关文件,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负责安排值班,电话接、转联络,对外宣传和往来接待安排。
四、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中心大事记,综合协调各部室之间的工作。
五、做好员工的转正定级、工资晋级晋升、职称变档等工作,办理员工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
六、负责中心资产的管理,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设备购置、造册、保管、使用以及消耗管理的制度。
七、负责上级下达的各类文件的承办、传达及归档工作。
八、中心综治安全、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分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任务并检查督办落实情况。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来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培训部主任职责
在中心领导下,按照培训部的职责范围,主持培训部的全面工作。
一、负责教育、教学、教研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专业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活动计划、总结、教案、课时安排,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培训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培训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培训活动的宣传、招生、管理和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学常规检查、课时统计及培训辅导教师的工作量统计工作。
七、负责活动室的调配、管理、环境布置和设备摆放工作。
八、负责分配活动部工作人员的任务并检查督办落实情况。
九、负责制定、执行培训教学安全预案的安全措施。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活动部主任职责
在中心领导下,按照活动部的职责范围,主持活动部的全面工作。
一、负责青少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发设计、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阵地开放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负责个性活动的设备、器械的使用、维修、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时青少年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外各单位和中心内部各项比赛、演出、展览、联欢等大型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纪念日、节日假日的大型校外教育群众性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执行活动安全预案的安全措施。
八、负责分配活动部工作人员的任务并检查督办落实情况。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工作人员职责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二、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
三、要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校外教育业务学习,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不误事,不误时。
四、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服务大局,敢于创新,增强主任翁责任意识,积极为领导建言建策。
五、要牢固树立为青少年儿童服务的思想,对来中心办事的人要热情接待,用心服务,真心服务。
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向学员推销资料、文具、服装等用具。
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同志间加强团结,对组织或个人有意见时,要按照组织程序反映。
八、严禁在中心任何场所,任何时间从事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九、服从领导安排,按教育局关于精细化管理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十、坚持实事求是和务实务真的工作作风,提倡讲实话、讲真话、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和浮夸风。
十二、全体领导职工都是中心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在中心任何场所,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二、负责值班时间文件、电话的处理,确保信息流通,如有紧急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负责值班期间卫生工作,确保院内干净整洁。
四、负责值班期间安全工作,接班后应及时检查门窗、水电状况,避免事故。
五、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接班。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搞好情况报告。
七、其他要求参照《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值班制度》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活动中心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活动中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遵循“以为人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订《来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一、安全工作的总体原则和方针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教育为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全员参与,整体联动”的方针,抓好安全工作。
二、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中心主任—副主任——部室负责人——值日值守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门卫保卫”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职责,施行责任范围内“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工协作,层层负责,层层把关。
2、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中心主任对中心安全全面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中心培训部负责制定并落实培训期间安全措施,主要负责教学安全。负责教师考勤、学生考勤,保证每节课、每项活动都有教师负责组织并安全进行;蹲点值日值守领导负责落实辖区培训时段内的安全措施;培训班班主任负责落实本班培训期间安全措施;当班教师负责落实所在课堂课间安全措施,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活动部负责制定并落实活动开展期间安全措施,主要负责活动安全。负责线路勘察,交通安全,教师考勤、学生考勤,保证活动全程都有教师负责组织并安全进行;蹲点值日值守领导负责落实辖区参加活动学生的安全措施;带队教师负责落实本班学生参加活动的安全措施,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活动期间,中心领导、员工及带队教师要全力以赴参与安全管理。
——中心办公室负责教学设施、设备、仪器、用电线路的方面的安全,做到每日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维护,并严格加强门卫管理。
——门卫管理人员负责中心门口的安全管理,落实培训时段内“只进不出”措施,严禁非中心学员随意进入中心活动场地,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盘查和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扰乱教学秩序的事件发生。
三、安全预案
(一)课堂活动安全
1、实行课堂考勤制度。对于缺课学员,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学员无故旷课,任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培训部或职守领导报告。
2、学员在中心上课期间出现生病或身体状况不佳,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生病学员离开中心应有家长来接或任课教师护送,如果学员病情严重,应及时报告培训部,有中心专人护送到医院治疗,并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
3、舞蹈课、体育课、武术课要根据场地设施、学生年龄特点和生理特点以及气候变化情况进行,上课前要点请人数,允许有病或身体不适的学员不参加活动,学员活动时如遇到骨折、流血事故,应在采取简单包扎措施后,立即护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中心领导并通知学员家长。
4、美术外出写生课,要提前向培训部提出申请,由中心主任批准后,在一名辅导教师和一名组织人员带领下,方可外出写生,写生地点由代课教师提前采定,以就近、安全、易管理为前提。
5、微机课、实验课以及其他活动要使用电源、电教设备时,须有教师现场指导。课后,教师应检查电器、器材,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二)课间活动安全
1、课间活动要有秩序有组织地进行,任课教师、值日值守领导、培训部要加强课间活动的巡查。
2、学生中有下列行为者,值日值守领导、任课教师都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1)在楼道、楼梯、阳台打闹、追逐者。
(2)从楼梯护栏向下滑行或翻越楼梯护栏者。
(3)向楼下抛撒杂物、泼洒污水、吐痰、吐唾液者。
(4)触摸电器开关。
(5)带有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器械者。
(6)在院子骑自行车、踢足球、疯跑疯玩、危险性游戏活动者。
3、学生在课间玩耍活动器械时要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
4、学生在课间发生撞伤、摔伤、骨折等事故时,第一发现者要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领导,伤情较重者要由1至2名值日职守领导与1名教师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培训部要迅速安排人员顶课,妥善安排和管理其他学生。
(三)外出活动安全
1、活动部提前勘察线路、准备活动方案,报请中心领导批准。
2、活动前召开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讲清活动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分工。
3、按方案组织活动,中途不得变更方案,需要变更部分内容需报请领导同意。
4、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要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领导,伤情较重者要由1至2名值日职守领导与1名当班带队教师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活动部要迅速调整分工,指派专人妥善安排和管理其他学生。
(三)门卫安全
1、活动中心设立门卫室,门卫管理人员负责中心安全工作,做好中心安全管理及值班工作。
2、门卫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活动中心作息时间,及时开关大门。学员不得在上课期间私自外出,因病、因事要外出学员,门卫管理人员须查看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在门卫处登记由家长来接方可离开。
3、外单位或上级部门来中心办事、检查工作,要立即与中心领导联系,上课期间不允许学员家长等闲杂人等进入中心,建立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4、禁止外来车辆随意进入中心。
5、如遇滋事闹事者,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及时报告,必要时
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四、紧急联系、汇报电话
1、活动中心安全报案电话:
2、县教育局办公室:
3、紧急救助电话: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辅导教师
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在任教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书面申请,需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讲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维护校外教育事业形象。
3、热爱学员:关心、爱护全体学员,尊重学员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员;对学员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学员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关心集体,维护活动中心荣誉,共创文明之风。
6、尊重家长: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与家长相处时,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工作中不谋私利,在中心任职不得私自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1、辅导教师负责本活动室的器材使用和维护管理。
2、任何器材仅限于在活动室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带出教室或活动中心。
3、任何器材需要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乱用;对无故损坏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每次使用完器材,需亲自由辅导教师检验,经检查无损后,方可离开。辅导教师要对使用的每一件器材进行检查、清点,如有丢失、损坏要查清责任,报告中心领导,并按中心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5、辅导教师要做好器材和道具的管护工作,做到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咬、虫蛀。
6、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签字,辅导教师不得将任何器材、道具借与他人,批准外借时必须严格登记,归还时要认真清查,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按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7、辅导教师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各种设施器材摆放得体。
四、辅导教师工作纪律
1、遵守教学常规。
2、授课期间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授课辅导教师本人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授课人员。
4、授课期间不准吸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允许会客,上课前不得饮酒。
5、时刻关注学员的活动,保证学员出入、课间及室内的安全。
6、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课前清点学员人数,发现未到学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要马上报告办公室安全管理员。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辅导老师,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2、各种活动室要由专人负责,根据活动中心的方案定时开放。
3、自觉遵守活动秩序,讲究卫生,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关好电源开关等电器设备。人为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在活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不准有大声喧哗、吹哨等不文明行为。
5、外单位人员在活动室参加活动,须经领导同意,未经允许而进入的,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6、活动中心的设备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8、不定期向上级领导和家长汇报活动情况,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和征询家长意见。
永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中心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相关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中心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中心,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加强活动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中心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中心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区教育局、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中心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大姚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 第5篇
大姚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
县电视台新闻稿
大姚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201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项目,活动中心位于金龙路北侧金龙明德小学旁,总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有户外活动场地2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内设有电子阅览室、科技室、音乐室、舞蹈室、器乐室、乒乓球室几大功能室。活动中心隶属大姚县教育局,是全县唯一一所面向青少年的公益性校外教育基地。中心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今年暑假,中心在县教育局、财政局的领导支持下,举办了舞蹈、钢琴、葫芦丝、美术、武术、篮球、足球、乒乓球8个项目培训班,近400名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心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免费培训。在活动中心硬件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中心将加快软件建设,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使之成为集艺术、体育、文化、娱乐为一体的青少年校外学习的理想场所。
青原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 第6篇
青原区地处吉安市中心城区,也是江西省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关精神,应素质教育和满足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需要,青原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建设一所青少年学生的综合性校外活动中心。
青原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位于青原区正气路以东,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正东面,占地面积13亩,根据校外活动中心的功能设计要求,该中心建筑总面积4650平方米,框架五层,是集计算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科技、劳技为一体的综合楼,总投入约1200万元。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一个城市功能健全的重要场所,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丰富青少年校外课余生活的重要场所。青原区教体局自2007年起积极主动筹建青原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这个民心工程,该项目建设得到了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已争取到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列入为2008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土建240万元,设备购置60万元)。活动中心综合楼于2010年7月下旬完成了项目的招投标,同年11月底动工兴建,2011年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2012年6月份竣工,2012年11月份交付使用。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第7篇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梨树区成立了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中心,梨树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中心隶属于梨树区教育局,位于梨树区十道街,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是面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生,组织开展文化、科技、艺术、体育、德育、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的综合性教育场所。
活动中心由专职人员管理,聘用、组织全区各中小学优秀教师,为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生设计、开发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能力,掌握方法,提高全区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
活动中心全体教师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式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现开展的活动项目有:舞蹈、萨克斯、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小作家班、小数学家班、应用英语、趣味化学、趣味物理、国画、西画、书法、乒乓球、电脑程序设计、机器人编程、计算机等级认证、多媒体技术处理等。
梨树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李秋富
咨询电话:***,2481259
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简介 第8篇
模拟法庭活动是我校的特色大型活动,学生通过具体参与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可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及提高活动组织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等。现总结如下:
一、首先要制定活动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整个活动首先应有一个计划。09年外校模拟法庭活动计划如下:
模拟法庭活动实施方案
模拟法庭是我校传统的学生活动,深受学生的欢迎。模拟法庭活动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第四周到第八周,这段期间,在初二和高一年级的每个班级举行,让更多的学生能够参与。第二部分是阶梯教室举行一次全校性的模拟法庭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由第一阶段各班表现优异的同学组成。本次活动,可以让更多的学生亲身体验模拟法庭,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展开班级模拟法庭活动热身
有了讲座作理论铺垫,学生还需要一个具体的实践过程才能熟悉庭审的程序。所以第一阶段就在组成一个审判庭,让学生各自选取案例在一节课的时间里展开审判。在班级模拟法庭活动中还可以选出优秀的同学推荐到学校,为校级模拟法庭的展开储备优秀人才。
三、模拟法庭活动角色选拔
校级模拟法庭的庭审成员是在同学中选拔产生的。经过班级模拟法庭后,两个年级的同学对模拟法庭的庭审程序都有了初步的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色和对这个活动有兴趣的同学都可以报名参加选拔。选拔的形式为:参选的同学用三分钟的时间对着评委老师自我介绍和说出自己参赛的目的和角色扮演的优势,并要回答评委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参选同学经过激烈的竞争角逐后,由评委老师选出得分高的同学组成校级模拟法庭。经过激烈的竞争
角逐,其中的14位同学脱颖而出,成功入围,成为我外校模拟法庭组成人员!
四、模拟法庭案例选定
我校模拟法庭活动一贯坚持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以法维权意识的宗旨,因此,模拟法庭案例选取很重要,它必须是全国的典型案例,通过学生对这个案例的模拟审判后,对法律的认识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模拟法庭选取了我国首例姓名权纠纷案例----赵C姓名权案。这是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赵C为了捍卫自身的姓名权,把公安局告到了法庭,这是公民维权意识进步的表现;“民”能够“叫板”于“官”这也是我国法治进步的表现。民与官在姓名权上的纠纷也突出了我国立法的漏洞,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姓名权法》迫在眉睫。正是由于这起案件的诸多标志性的意义,使它在国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引起了挺“C”派和倒“C”派的网络激烈争论。同学们通过参与审理和旁听这样有意义的案件,必然有利于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五、模拟法庭庭审培训
虽然学生有了班级模拟法庭的粗浅经验,但他们的认识还是低层次的,要想在校级模拟法庭中有出色的表现,还是需要老师的专门培训指导。成功入围的同学需要参加三到四期的校级培训。09年外校模拟法庭培训分为三期。第一期,分工,每位同学扮演什么角色要确定好,并选出每组的组长。一个审判庭可以分成四组:审判庭为一组,审判长为组长;被告委托代理人为一组,包括被告委托代理人和被告证人,选出1人为组长;原告委托代理人为一组,包括原告委托代理人和原告证人,选出1人为组长;第四组,书记员一人为一组。第二期,熟悉审判程序,每个庭审都会有严密的审判程序,整个审判必须按照程序操作,否则会导致审判无效。所以每个角色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判才能良好有序展开。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审判长,他是整个程序的主导者,从开庭到闭庭的各个环节更替都由他来主导完成。所以培训时要把重点放在审判长的身上,其他人注意听审判长的指示就行了。第三期,资料收集,班级模拟法庭是学生自己选取案例,一般有现成的剧本可照读,但校级模拟法庭的案例是全国最新的典型案例,没有现成的剧本可照读,所有的资料都要学生自己收集,这也是校级模拟法庭最具挑战性的地方,更是它比班级模拟法庭精彩的原因。资料收集的培训主要是给学生案例的争议焦点,让学生按照争议的焦点去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资料。如赵C姓名权案的争议焦点就是:第一,“C是不是数字符号;第二,取名“C”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第三,公安局拒换二代证是否合法。校级的培训是紧张和艰辛的,学生既要应付繁重的学习任务又要抽出时间收集资料,更要克服法律知识不足的弱点去尽心地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收集各种的法律条文,案例等资料来辩护。但,付出总会有收获,艰苦的培训将为他们精彩的庭审辩论打下基础。
六、校级模拟法庭开庭
前面所作的一切为的就是开庭的精彩一刻。开庭审判是隆重严肃的,必须做好一些前置性工作。第一,要选好场地,外校一般选择在中学部阶梯教室,哪里主席台大,可以作为审判席,又有很多座位,可以作为旁听席。第二,要着装正规,审判长和审判员租借法官袍、法官锤,双方委托代理人统一穿着黑色西装,其他角色也要穿着与身份相吻合的着装。第三,印制旁听票,旁听席有限,但很多同学都想进去旁听,为了维护好审判庭秩序,必须只让有兴趣又守纪律的同学进入旁听。
七、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审判庭只能由十几位同学组成,但活动的目的是让所有的同学都能关注和参与,所以,活动从讲座到开庭审判各个环节都需要全程的跟踪和报道,而这一切都可以由学生来做。这样不但可以扩大学生的参与面,提高活动的影响力,还可以锻炼学生摄影、写作、采访等其他方面的能力,做到一举多得。09年的外校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制作了大型海报,一共写了二十几篇的新闻报道,拍摄了很多精彩的镜头,最后的审判还做了全程的录像,宣传报道工作做得非常充足。
八、做好活动资料保存
活动结束,还需要做资料保存,而编写模拟法庭剧本就是最好的方式。09年的外校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学生分工合作,按照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及所收集到的资料分别写成剧本的形式,最后由我来把它统一整理成为完整的一个剧本。这是外校第一次有剧本出来的模拟法庭活动,为以后模拟法庭活动的展开提供了很好的蓝本。
少年宫及活动开展简介 第9篇
寨里小学学校少年宫是我校借助学校现有各功能室创办的学校少年宫,学校现有21名教师,选任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的教师兼职为少年宫辅导员。我校少年宫为功能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有序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学校少年宫配备舞蹈健身房、多媒体教室、美术室、科技展览室、实验室等各类专用教室,各种硬件设施齐全。
少年宫开设的课程有:丝网花制作、朗诵演讲、舞蹈、体育传统项目、科技小制作等课程。少年宫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普及性科普、娱乐、文体、教育活动的公益性活动。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由学生自由选择,以艺术、体育、诵读类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少年宫的建设为学生搭建了挖掘潜能、施展才干的舞台,学生在活动中将增强求知欲,拓展知识面,提高实践能力,满足了农村少年儿童课外生活需求,让农村少年儿童能和城里孩子一样享受到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种教育;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使学生真正实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校少年宫以人为本,立足学生发展,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会有更好的明天,使少年宫成为乡村小学生们快乐学习的乐园。
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