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原则范文
评估原则范文(精选10篇)
评估原则 第1篇
“口译是一种通过口头表达形式,将所听到的信息准确且快速地由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进而达到传递与交流信息之目的的交际行为,是人类在跨文化、跨民族交往活动中所依赖的一种基本的语言交际工具。”[1]自口译行为诞生起,人们就不断探求作为评定口译质量的标准问题,虽然切入的角度不同,口译标准的侧重点也存在差异,针对口译即时性的特点,人们普遍将口译的标准归结为“准、顺、快”。之后,鲍刚于1998年提出了“全面”、“准确”、“通畅”的口译标准。[2]2000年台湾辅仁大学的杨承淑指出,口译评估指标可以量化为忠实占50%(准确、完整),表达占30%(流畅、明确),语言占20%(语法、选词)。[3]而梅德明在2003年将“准确”、“流利”列为口译评估的两大标准。“综合古今中涉及口译质量评估的标准,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指标:可信度———主要是指译文信息转达完整、准确、忠实于原文内容;可接受度;简明度;多样性;迅捷度;技术性。众多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以上六个标准中,最重要的是信息的可信度”。[4]
AIIC(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曾通过一项调查来研究用户对口译服务的评价,调查表明最重要的标准是口译人员对源语言信息的忠实性。根据法国释意学派理论,忠实性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忠实于发言人、忠实于目标语、忠实于听众。首先,忠实于发言人是指口译人员的口译要准确、全面、清晰、连贯地反映发言人的意愿。其次,忠实于目标语要求口译人员的口译需要忠实于目标语的习惯表达方式。再次,忠实于听众指口译人员的口译要能使听众以最方便、最舒适的方式地理解目标语,从而获得发言人表达含义。简而言之,三个忠实指代口译的应传达度、可接受度、可理解度。
除“准确”以外,口译质量的基本标准还有“及时、通畅、悦人”等。“及时”或者“快”强调口译人员反应的迅捷度。这里的“快”不是指口译过程中任意加快语速,也不是口译人员随意的抢译。“及时”强调口译人员在“准确”基础上,及时翻译,避免拖沓、延迟的情况。因为议题多、任务紧、日程安排紧等原因,时间要素对于口译十分重要。因此,口译人员在帮助双方达成有效交流的前提下,应将所用时间降到最低,这成为衡量口译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通畅”或者“顺”指代口译人员的目标语表达的通顺流畅程度。口译人员在口译时应做到脱口而出、一气呵成,避免磕磕绊绊、词不达意的情况。口译人员的语言表达是否顺畅不仅仅是时间问题,还会对交流氛围、交际者的心态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整个交流活动的效果。
“悦人”是指口译人员的一切行为、仪态,包含口译表达的内容、方式,语音语调,行为举动,风度气质等。一名合格的口译人员应在确保“准确、及时、通畅”的基础上,起到赏心悦目、优化气氛、促进沟通的效果。
二、评估原则
1. 忠实性原则
口译的可信度主要通过忠实性原则来体现。
(1)忠实于发言人———应传达度。应传达度是指口译人员应该传达发言人发言意愿的程度,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理解的准确性,即口译人员的理解是否与发言人的意愿相一致。第二,理解的全面性,即口译人员的理解是否能够全面地反映发言人的意愿。这里“准确”强调“质”,而“全面”则注重“量”。
当然,众多因素会影响口译人员对发言人意愿的理解,如口译人员本身的语言水平、认知水平;口译人员对口译内容,尤其是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情况;发言人自身的语音、语调、逻辑、口误;发言现场各种突发事件及干扰等。
(2)忠实于目标语———可接受度。可接受度指口译人员的口译表达可以被目标语规范接受的程度,主要包括:发音、语调;术语规范;语法规范;内在逻辑四个层面。具体说来,口译人员的目标语表达应该符合以下要求:语音标准;语调合理;术语使用地道、规范;语法结构规范;话语层次清晰、逻辑连贯。
(3)忠实于听众———可理解度。可理解度是指口译人员的口译表达能够被听众理解的程度。也就是说,口译人员要在充分反映发言人发言意愿,并且充分尊重目标语表达习惯的基础上,适当调控目标语言的表达,以便于让听众更为轻松、顺畅地理解。很多因素会影响听众对口译表达含义的接收,如表达准确性、完整性、连贯性;表达与目标语习惯的统一性;听众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水平;文化差异等。
2. 交际性原则
法国著名口译研究专家Daniel Gile也曾阐释过口译的忠实性原则,但他同时强调忠实原则不应该是从作为语言产品的译文出发,而是从交际的实际效果出发。Gile明确指出口译是:“有着沟通目的和功能的服务活动!信息和第一信息一定要在目标语里翻译出来。”这里,Gile将“信息”(message)定义为发言者希望传达给听众(话语接受者)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够帮助达成双方成功交流的目的。这时的口译不再仅仅是一个单纯处理话语文本的过程,口译质量评价的重心不是发言者的目的或听众的理解,而是看其是否能达成交流方之间有效的沟通。
以交流为目的口译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涵盖多个参与者,不仅仅是发言者(源语言产出者)、口译人员(话语解码发出者)和听众(目标语接受者)同时还包括翻译服务的委托方,即主办方。因此,不同群体如发言者、口译人员和听众对于口译质量的评价和侧重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群体内部由于个人标准和侧重点的不同,也会对同一口译活动有着不同的评价结论。
台湾辅仁大学的汝明丽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她向专业口译人员和听众(目标语接受者)发出问卷调查,并根据主题的不同将国际会议分为商业、工程、宗教三大种类。调查结果显示:首先,无论是口译人员还是听众,都更为重视翻译的内容而不是形式,但普通听众对口译的要求则随着他们所参加会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例如,与其他类型会议相比,商业会议的听众更为重视术语的准确性。其次,听众对于口译人员在口译过程中担当的角色持有不同观点。和普通听众相比,口译人员尽管也认为译员应该尽量模仿发言者并且尽量忠实于源语言,但依然需要一定的自我权衡空间。当源语言存在明显错误时可适当更正;当源语言结构松散、语言破碎时可以摘译、概译;当源语言内容缺失时可以自行增加解释、注释等。而普通听众则更希望口译人员充当发言者忠实的传声筒。另外,不同类型会议的听众对口译人员充当的角色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商业会议的听众对口译人员的忠实度要求最高,希望口译人员不要做任意改动、添加或概括。工程会议的听众同样也希望口译人员充当忠实传声筒,但同时也同意口译人员拥有一定的自由衡量的权力。而宗教会议的听众则赋予口译人员较大的行动空间。
台北师范大学的何慧玲将研究对象分为:口译人员、发言人、听众和主办单位,研究这四组人对于之前的口译使用经验有何感受以及对口译的期待。结果显示,四组人群对于口译的整体持满意态度,但口译人员对自己的表现呈现更多的不满意。而听众对于专业口译人员和学生译员的表现评价却相差无几。至于对口译的期待,发言人、听众、主办单位的看法基本一致,即口译使用者最注重翻译内容的正确性,然后才是翻译形式。
三、结语
从理论或理想角度来看,口译质量的基本标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口译人员对发言人发言的应传达度、目标语表达的可接受度、听众的可理解度、译员反应的迅捷度、表达的通畅度以及口译表现的悦人程度。“准”代表应传达度、可接受度和可理解度,是口译质量的核心和根本前提。“快”、“顺”是指迅捷度和通畅度,是口译质量的重要保证。“美”强调赏心悦目的效果,是口译质量的重要砝码。而我们凭借忠实性原则和交际性原则可以更准确、全面地评定口译质量,衡量口译活动的优劣。同时,应该借鉴多学科的理论,更新研究的方法、手段,从而不断完善口译质量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梅德明.高级口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3-18.
[2]鲍刚.口译理论[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8:151.
[3]杨承淑.口译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校本作业开发的基本原则及其评估 第2篇
关键词:校本作业;开发;评估
许多老师和专家对“校本”都有解释说明,版本很多,说法很多,但我认为郑金洲博士的说法较为全面:所谓校本,一是为了学校,二是在学校中,三是基于学校。为了学校,是指要以改进学校实践、解决学校所面临的问题为指向。校本作业的开发有三个特点:一是学校积极引导并要为校本作业的开发在时间、学习和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二是学校老师应当提高认识;三是学生的课业负担得到减轻但学习的积极性更高,信心更足,效果更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更大的提高。基于以上认识,本人将就校本作业的开发原则和评估两方面谈谈个人看法。
一、校本作业的开发应当遵循的原则
1.针对性原则
校本作业的开发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在调查分析学生的学习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知识缺漏编写出有针对性的作业和适当量的作业以解决学生在学习中所存在的某一知识缺漏。针对性原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原则,但是这种教育要与分层次教育相结合,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的作业。以三明市区的三所一级达标学校(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和三明九中)为例,个人认为一中的学生在创新性和开放性思维方面有专长,二中的学生双基扎实、学风稳健,九中的学生在艺体上更加突出,而这三所学校也都能就各自的特色开展教学,因而三所学校都有了各自的收获。如果面再放大一些,就福建省来说,不同市区一类学校的特点也各不相同,如三明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和福州一中等也各不相同,所以校本作业必须针对各自学校的生源特色而编写。
2.多样性原则
就现在的学生而言,他们思维活跃,对网络和时尚很敏感,所以学校要根据学科特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发出能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校本作业。作业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朗诵、背诵记忆,读书报告,讨论与辩论,也可以模拟央视的“开心辞典”、江苏卫视的“一站到底”和浙江台的“中国/校园好声音”,还可以是学生个人和小组间的PK赛、影视鉴赏汇报、社会调查、创作设计、手工制作,等等。作业具有多样性,才能更好地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信心。
3.实效性原则
校本作业的开发和使用必须服务于教学,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生、老师和学校的发展,所以要编写出好的校本作业,首先就要明确学生的缺漏是什么,学生最急需充实哪方面的知识。在明确了学生所需要补充的知识后,学科教师就要集中讨论,理顺思路,分工协作。每位教师都要依据自身的优势承担一定的工作量,在一定的时间里大家都应及时地完成各自的任务,然后再进行集中讨论修订。在讨论初稿的过程中,可以选派部分学生代表参与,在吸取学生代表的建议之后,对校本作业做进一步的修订,最后再加以实施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4.发展性原则
不同时代的学生有不同时代的特点,学生的思想水平也大不相同,如果我们给学生的作业不能与时俱进,那势必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但是有了一套完美的校本作业并不意味着老师就能一劳永逸了,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各不相同,教师的教法通常也要依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而做出相应的调整,所以一套成熟的校本作业也应当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修改或增减,这样才能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校本作业的评估
对校本作业的评估应当包含学生、老师和检验成绩三个方面。在对校本作业的评估中不能只有老师的评价,校本作业的开发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应从学生中来,最后再回到学生中,所以在对校本作业的评估中一定要有学生的参与,因为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最明白自己的困惑和收获。让学生对校本作业做评估更有利于教师今后对校本作业进行改进,也有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完成一套校本作业之后的检验测试也是很重要的,检测的方式可以是多元评估——定性、定量或是两者相结合(优秀、良好、中等、需努力四个层次)。
学生姓名_________学号_________检测/学习成绩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郑金洲.走向校本.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6).
[2]刘芳.教师专业发展之策略.教育探索,2003(9).
[3]钟日祥.老师转化后进生的9大技巧.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04.
政府绩效评估的原则和目标 第3篇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原则,目标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政府部门不断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抨击,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的存在和规模扩大,大量占用原本可供私人部门使用的经济资源,政府部门的行为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私人部门的行为,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1]1993年美国副总统戈尔在《全国绩效评估》报告中,也对现行官僚体制下的政府部门问题进行评述,“从30年代至60年代,我们建立了庞大的,组织、控制、管理严密的,集权化的官僚制组织从事政府事业。它们仿效当时的企业结构:在等级森严的官僚制组织中,其任务被分解为简单的部分,每一部分都由不同层次的雇员负责,每一部分都按具体的规则和规章加以限定。由于严格执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垂直的指挥链条和标准化的服务,这种官僚组织十分稳定,但行动迟缓且程序繁琐。面对当前迅速变化的世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激烈的全球竞争和要求众多的顾客,庞大的组织、控制、管理严密的、集权化的官僚制组织已经不能正常运行了”[2]。对政府部门的规模、范围和方法进行抨击,所产生的明显结果就是削减政府部门和改变其管理方式,其前提就是对政府绩效进行有效评估。
政府绩效评估应紧紧围绕政府组织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目标展开工作。在此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是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政府部门在进行绩效评估时,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评估标准,针对客观评估资料进行评价,绝不能主观臆断,无中生有,或编造事实,也就是说,要做到“用事实说话”:所谓公正,即对被评估者都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是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绩效评估工作收到实效的保证,若背离了该原则,则不仅使评估结果失真,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政府部门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引起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不满,使绩效评估工作失去权威性,甚至严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因此,管理者在评估过程中必须牢牢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坚持用联系的观念、历史的观念和发展的观念看人,而决不能用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观念看人;必须养成公道正派的作风,实事求是,对被评估者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一位被评估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才能调动广大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民主公开原则。所谓民主,就是指在绩效评估过程中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积极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公开,则表现为绩效评估的透明度,即在绩效评估过程中将评估对象、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事关绩效评估的重大事项告知所有人员,不搞暗箱操作,防止绩效评估的神秘化。评估对象公开,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评估程序和方法公开,提高民主化程度,有利于群众直接参与;评估结果公开,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而准确地选拔任用人员。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归根到底是为了保证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在进行绩效评估的过程中,管理者必须通过有效方式或程序使本部门的公职人员积极参与评估过程,包括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等,使绩效评估工作具有深厚的民主基础;与此同时,在绩效评估过程中,应让每位被评估者都了解和明白每一个评估细节,使绩效评估工作具有透明度。另外,政府部门还应设立相应的机构或程序,以保障被评估者对评估结果提出申述的正当权利。
三是注重实绩原则。所谓注重实绩原则就是指在政府部门绩效评估过程中要注重考核被评估者的工作实际成果,包括所完成的工作项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和效益等。工作实绩相对于德、能、勤这三个方面来说,更加具体、明确,易于量化,具有明显的可比性,是公职人员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和知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是成果、效率、效益的统一体[3],能较准确、真实地反映公职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理应成为确定评估结果的直接依据。注重实绩是坚持绩效评估客观公正原则的内在要求。遵循注重实绩的原则,增加了评估工作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绩效评估中虚假的、不真实的现象出现,杜绝工作人员说空话和假话的习气,鼓励和培养工作人员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利于培养廉洁、高效的公职人员;同时,也对公职人员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四是结果兑现原则。所谓结果兑现原则就是指绩效评估的结果应与后续相关管理环节“挂钩”,使绩效评估持续地发挥作用。[4]绩效评估作为对公职人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一方面,应及时把评估结果反馈给被评估者本人,就评估结果对其进行说明解释,肯定其成绩与进步,并指出不足之处,提供今后改进的参考意见等;另一方面,还应依据评估结果奖优罚劣,从而充分体现其激励功能,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如果评估结果不能兑现,则不仅使评估工作失去了意义,而且也易挫伤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严重影响组织整体绩效。
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是当前政府部门最重要、最广泛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作为政府管理的一个中心环节,绩效评估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对政府部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行为模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管理手段和过程,其根本目的并不在于评估管理部门的工作绩效,而是旨在通过掌握政府部门的绩效,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其潜能的最大发挥,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共同成长。所以,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目标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定未来目标及行动计划。传统意义上的绩效评估只注重对组织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其评价的对象是组织过去的业绩。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绩效评估方式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局限性开始逐渐被人们认识。Spangengerg在1992年指出,传统的绩效考核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通常与组织中的组织目标和战略、组织文化、管理者的承诺和支持等其他背景因素相脱离。[5]这也就是说,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能够通过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统一,达到提高组织竞争力的目的。因此,绩效评估只有与组织的战略目标密切联系才具有实际意义,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不应该仅仅为了评估公职人员的业绩而开展评估工作,而是通过对政府过去业绩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其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改进绩效;通过分析政府中存在的哪些问题,确定政府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目标与行动计划,进而推动政府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为政府管理其他环节提供客观依据。绩效评估作为支撑政府部门管理的有力工具,在政府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多项管理决策都需要使用到绩效评估的相关信息。没有科学严格的绩效评估,其他管理环节也就缺乏依据。绩效评估能使政府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充分发挥管理的综合效应。例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应为公务员的培训和发展需要提供重要信息。如某部门的工作要求其具有技术方面的写作技能,但他在该条件上仅得到了一个勉强合格的评价,那么就有可能要求其在书面交流方面需要进行额外的培训[6]。通过识别那些对部门成员业绩有不利影响的缺陷,管理人员应制定出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方案以允许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优点,并使其缺点最小化。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应为薪酬提供合理决策的依据。目前,物质奖励仍是激励部门成员的重要工具。为了增加报酬的激励作用,在部门成员的报酬体系中有一部分是与其绩效紧密挂钩的,杰出的工作业绩应给予明确的加薪奖励。此外,通过绩效评估,应能为政府部门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若某公职人员在某方面的绩效突出,就可让其在此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若在某方面的绩效不够好,也很可能是目前他所从事的职位不适合他,则可通过职位的调整,使其从事更加适合工作。
第三,加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管理。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另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不断增强政府的自我管理的能力,提高其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造就一支适应组织改革与发展的现代公务员队伍。由于绩效评估给组织成员强化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使其责任心大大增强,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做才能更符合组织期望,因此,通过绩效评估,公职人员应从中寻找差距,包括自己的目标与现在能力的差距、他人的评价与自己目标的差距以及现在目标与未来目标的差距。找到差距以后,便可知道自己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这些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就是今后培训和发展的空间。
第四,构建政府内部相互沟通与反馈的平台。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公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而这一目的实现是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反馈实现的。通过绩效评估,在内部构建一个相互沟通与反馈的平台,为上下级提供一个相互沟通、反馈和建言的契机,有助于上级更好地了解下属的想法,也有助于下级更好地了解上司对他的工作期望,增加上下级之间的相互信任,促使组织成员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弥补自身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绩效水平,从而促使上下级之间更加目标致、配合默契,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文化氛围,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创建持续学习、不断创新的新型组织。
第五,不断发掘部门工作成员内在潜力。绩效评估必须对未来和开发员工以及达到组织目标的行为和结果给予一些关注,这就涉及到员工潜能的评价。[6]政府部门应从绩效评估中获取有关其本身发展潜能的信息,并利用该信息来规划公职人员未来在组织内部的发展计划,通过充分利用“伯乐相马”的机制,不断发掘组织内部公职人员的潜能,将富有潜质的公职人员调到更有挑战性或更能发挥其潜能的工作岗位,给其一个发挥潜质的平台,并使其明确职业生涯发展方向,从中确认尚待加强之处,推动组织与个人一起成长。
参考文献
[1]华民.政府经济学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38.
[2](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李文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235.
[4]许法根.国家公务员制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109.
[5]石昌.绩效管理综述——兼谈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改进[DB/OL].www.boraid.com,2005-11-10.
评估原则 第4篇
【内容摘要】班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保证和具体实施,本文主要阐述了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实施和保证评估有实效。一是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基本内容,二是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原则。
【关键词】班主任工作 评估 基本内容 原则
班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单位,而班主任是管理、组织班级的责任人,班主任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而班主任工作评估是督促和激励班主任做好工作的保证和推动力。那么班主任工作评估的科学、合理、规范就显得很重要,要能够发挥评估的价值和意义,就必须规定好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基本内容,掌握好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原则。
一、中学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基本内容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指由学生干部组织,每天对全校各班级进行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检查,并进行计分,包括班级的卫生管理、纪律、晨读、两操、课间、黑板报等的检查。
2.簿册记载
簿册记载检查是由学校分管领导对班主任工作的簿册定期进行的检查,一般一个月检查一次,簿册记载的内容较多,检查班主任簿册记载是否全面、认真、及时等,簿册记载的主要内容有:班级活动计划,班级活动总结,周工作记载,家访记录,班级学生家长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内容的记载以及是否按照制定计划进行实施,记载是否详细,规范。
3.班队教育课
班队教育课,是指班会和队会,即主题班会和队会、晨会。主题班会是每两周一次进行的,主要由班主任将两周来的班级情况,作为素材进行设计,确定一个明确的主题,以课的形式,进行展示,对学生进行教育。
队会也是两周一次,通常与主题班会间隔进行,交错进行,主要由学生组织、策划并主持的教育活动课,一般根据学校计划或班级计划,确定一个主题,让学生自主设计、完成的教育活动。可以以唱歌、舞蹈、小品、相声等表演形式展示,达到教育的目的。
晨会,通常是每天一次,在两节课后的课间,对学生进行的短暂的教育形式,主要是由班主任针对班级情况进行的学生教育,如班级最近发生的主要问题、个别学生思想波动或者对学生进行鼓励、批评,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特点。大约十分钟时间。
4.其他
其他方面主要是学校各部门对班级的检查、考核。如总务处学期结束时的财产管理、学校的各项竞赛活动、班级的环境布置、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
二、中学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实效和意义,一定要对班主任工作评估进行规范,明确,保证可操作性,这样班主任工作评估才能顺利进行,也更有效。所以应该有一个评估原则,并且让班主任明白。当然在制定班主任工作细则时,也应该让班主任积极参与,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讨论交流,从而制定出更合理、更有效的可操作细则。
1.统一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是指班主任工作评估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就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然后根据细则进行对照评估,不可随便改变。评估的计分一定要与具体细则统一,按规范计分,不留私情。评估的系统一经确立,就要在实施中尊重执行,减少偏差的出现,引领班主任朝正确的方向努力。当然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和评估工作的改进,也就慢慢改进和完善评估系统,使其与目标更加一致。
2.可操作原则
可操作原则是指设置的标准发布符合中学教育工作的实际水平,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保证能让班主任工作可操作、可实施。在制定标准时要考虑准确的区分度。可操作性原则要求标准自身的信息必须有充分,不然大家对此标准难以进行评估,而使标准失去意义,成为一纸空文。还要注意标准的实际意义,也就是如果标准要花费大量的投入,包括物力、人力等,甚至影响正常工作,那这条标准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3.对比性原则
对比性原则是指制定的标准在操作过程中具有易于比较的特性。对比性标准要求标准做到量化、细化。量化细化的标准,更精确、更具体工作。班主任工作是比较抽象的,无形的,复杂的脑力劳动,比较难于进行定量评估,如班主任的思想道德、工作态度等,那就必须进行细化量化处理,方可为评估的实施提供可能。
标准的对比性有相对和绝对之分。如评估班主任的工作效果,除了评估当前的工作是否达到目标,还要评估在原有基础上提升的情况。前者是绝对对比,后者是相对对比。评估时要将两者结合评估。才更具合理性、公平性。
4.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制定的标准要具有全面性和系统的完整性,也就是制定标准时,尽量全面,不遗漏,不缺失,狠抓主要的、重点的指标,准确反映标准的本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次要的标准适当放宽、放松要求,或者放弃一些次要的标准,遇到特殊情况时,也要有选择地舍去重要但难以实现的标准。
5.激励性原则
激励性原则是指评估的标准要具有一定的激励功能,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班主任进行工作,更好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这样才能保证班主任工作的质量。通常可以进行一定的奖励,可以有精神上的鼓励和物质上的奖励。精神上可以颁发奖状、证书,物质上可以用奖金、奖品来进行。另外还可以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这样才会调动班主任更加积极、有效开展班主任工作,从而提高教育的质量,为培养国家优质人才做准备。
评估原则 第5篇
一、对县教育工作评估设置应当遵循的原则
1.体现政府行为原则
县教育主要是基础教育,实行的是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办学管理体制。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县政府在教育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制定教育施展规划、设置充足的学校、确保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提供足量合格的师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接受完规定年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政府对发展教育事业应承担哪些职责尚不完全明确,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因此,在设置县教育工作评估时,应先突出政府行为原则,依法将政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其中,以让各级政府明确职责,从而主动履行职责。从目前法律规定和工作实际看,至少应将教育的战略地位、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师资建设、校舍建设、设施配备、财政拨款、经费筹措、社区教育、综合改革、少年儿童入学保障等内容作为考核政府的直接目标,以促使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困扰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
2.体现阶段性目标原则
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督导指导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发展教育,保障教育事业各项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教育工作评估体系须设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既要促进教育战略地位的落实,又要促进某一阶段政府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一般说来,目标设置要体现教育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对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规范,又要把近阶段的教育发展具体目标分解到各项日程内,化解为下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具体工作,全部赋予评估,以确保目标贴近工作实际。以笔者之见,借鉴国家推行五年计划和县政府任期五年制,以五年的教育发展目标为一阶段目标为宜。
3.体现重点评估的原则
督导评估如果对一个县教育工作覆盖不全面,就不可能在评估中准确反映被评估单位的教育整体工作面貌和水平,但突出重点的评估,就会违背教育督导工作的根本目的。既失去了教育督导工作的正确导向,也会冲淡甚至妨碍县教育发展重点项目的实现。因此,作为县教育工作评估的设置,既应当覆盖全面工作,以体现整体工作面貌,又要根据实际,确定重点评估,加重赋值,以体现工作导向。如“两基”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督导评估设置中必须予以重点突出,加重赋值,以确保“两基”的“重中之重”地位的落实。
4.体现分类要求原则
由于经济、教育基础的不平衡,同一县内教育事业发展也会不平衡。因此,设置教育工作评估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一刀切”,在确保县教育整体目标的前提下,确保经济、教育基础,予以分类要求。如果不加区别地统一要求,即不体现政策导向性激发积极性,也会限制甚至阻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一般来说,可采用两种办法来体现分类要求原则:一是“区别要求,分类考评”,直接按经济、教育的发展基础,对不同地方分别提出同类指标的不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二是采用“统一指标,分类加权”的办法,在同一评估中,根据不同地方赋予不同的权利系统进行考核。
二、对县教育工作的评估方式,应当采用“两级考核、综合评价、统一奖惩”的方法
1.要实行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政府教育工作的“两级”考核
以往教育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往往把范围对象定位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上,而忽视了政府教育行为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对县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机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化对政府教育行为到位情况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评估,促其到位,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既是政府对县教育工作领导和决策的参谋部门,又是实施政府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还是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协调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所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的教育事业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对其职责履行情况,必须予以考核。然而,很多事情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必须解决。
2.要实行教育水平的综合评估
一个县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社会整体效能的综合指数,既包含政府强有力的行政行为,又有教育部门的积极参谋、协调和实施行为,还有社会、家庭、学校的具体实施行为和积极参与。因此,对县教育工作的评价,为了突出可操作性,可在对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行为分别考核的基础上,把两者的分值相加,作为县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评价依据、予以奖惩。
3.要统一奖惩
考核的目的是要对教育工作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价,并予以奖惩,从而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对教育工作考核之后,可以分为先进、良好、一般三类。
(作者单位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教育局督导室)
评估原则 第6篇
一、导向性原则
各医学院校和医院可选择组织与管理、规范化建设、带教实习生、实习考核成绩四个主要因素作为评估体系的一级指标。
1. 组织与管理。
这一指标从宏观角度反映了教学(实习)医院领导和管理水平,是搞好实习工作的基本保证。就组织与管理而言,我们可从实习管理网络、关心实习生成长和实习生进点教育等三项二级指标着手,建立健全实习管理网络,以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规范化建设。
实习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教学(实习)医院将实习工作推向正规化的措施之一,指标体系中可设立实习管理、查房、出科考试三项二级指标。相应科室要完善制度,畅通信息,建卡上机,及时采集资料,统一标准,规范带教和实习工作。
3. 带教实习生。
带教实习生是搞好实习工作的关键,是多项工作的基本落脚点,直接影响临床实习质量。在制订评估指标时,各医学院校和医院要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把重点放在“三基上”,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病历书写、基本操作技术、常见手术(如阑尾手术)、接生、讲座等五项二级指标。
4. 实习考核成绩。
实习考核可分为临床基本知识和临床知识技能两部分,各医学院校和医院可结合病例讨论对其进行考核。因考核是对学生的一次性测试,故这一指标的权重不宜过高,目的是对实习生实习效果进行监督。
二、科学性原则
制订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工作成败的关键,指标体系要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实习质量。
1. 突出重点。
影响临床实习质量有许多因素,各医学院校和医院要尽可能地保证指标内涵明了、准确,在权衡分值时,对近期内要求教学(实习)医院做到的内容适当增加权重。
2. 注重量化。
评估指标尽可能量化,对不能量化的指标要明确其内涵,以能客观地评判为度;对能量化的指标要最大精度地进行统计,以准确地反映实习大纲的执行情况。
3. 可比性。
对参评的所有教学(实习)医院进行横向比较,在确定指标时,各医学院校和医院必须选择与实习管理、带教工作密切相关的并且具有共性的内容进行比较,使其纳入竞争机制。
三、可行性原则
在评估中,各医学院校和医院要尽可能使评估指标简明扼要,容易操作。
1. 简化指标。
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各医学院校与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不断的探讨、调查、分析,保主去次,删繁存精,简化内容,以使其指标体系更准确、可行。
2. 提高可操作性。
评估采取直观计分的方法,每项指标按等级分值计算,这样可降低操作的难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统一性原则
各教学(实习)医院在规模和特点方面均有不同差异,因此评估的时间断面和项目应一致,内容方法要统一,以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合理性。
1. 时间内容的合理性。
评估应框定一定的时限、项目和内容。各参评医院评估指标应一致,参评医院的规模、科室、医护力量、项目、内容应在同一水平上比较,防止评估条件产生人为的偏差,保证评估的合理性。
2. 实测方法的统一性。
在实测过程中,不论医院规模大小,水平高低,实测的各种量、表应统一,不能随意变更指标体系和实测方法,否则就会失去其统一性。评估应采取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使测出的每个数值都真实可信,以维护评估的严肃和公正性。
五、目的性原则
评估不是一种形式,而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1. 加强实习管理,增强带教意识。
评估要有明显的导向作用。评估能推动各教学(实习)管理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的带教意识,充分体现出教学(实习)医院在临床医学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 促进临床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现代医院管理要求实习工作也必须进行规范化建设。医学院要通过评估来促进各教学(实习)医院制定和完善各种实习管理制度,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在一些重要环节上,如查房制度、业务讲座、出科考试等,都能充分而又真实地反映实习工作实际情况,从而使管理更具规范化。
3. 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实习质量。
以往评判实习质量的好坏,从实习检查、召开实习经验座谈会等方面来进行,这不失是提高实习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但如果医学院校把这些较局部、较单一的方式与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就能更加客观地评价实习质量;就能有利于各医院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就能更好地调动各医院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竞争意识和工作热情,为提高实习质量创造条件。
4. 完善制度,推动医院目标管理。
评估是全方位的,能使参评的医院在师资培养、教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得到加强,以满足实习带教的需要,保证临床实习质量,从而推动各教学(实习)医院的目标管理。
评估原则 第7篇
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指标选取、指标标准及数据采集方法等应符合科学研究规律, 同时又能对事实状况进行客观准确地反映。整体性与细节性相结合: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整体, 应能系统地反映和揭示综合档案馆建设、管理及服务的总体性特征。在确定具体指标时, 必须依据其内在的逻辑性, 体现出合理的结构的细节性。过程性与结果性相结合:综合档案馆文化功能建设、管理及服务是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逐步推进的一个过程。没有对过程的规划与监管, 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结果, 同时目标规划、结果预期也会对过程形成一定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因此, 在评估时, 结果和过程都要重视, 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并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对于难量化的指标, 要进行定性分析, 先弄清其指标属性, 然后再转换为其他的参数指标, 纳入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原则 第8篇
一、国际评估准则的演进过程
经过30年的发展, 国际评估准则从早期的以不动产评估为主, 演变为一部综合性的评估准则, 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国际评估准则的演进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 初始 (起步) 阶段 (1985~1993年) 。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后就着手制定国际性评估准则文件。在对有关国家评估准则和评估执业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 于1985年制定了《国际评估准则》第一版, 并根据评估业务发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发展。第一版以不动产评估为主要规范内容。
2. 扩张阶段 (1994~1999年) 。
1994年、1997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修订并发布了《国际评估准则》第二版和第三版。尤其是第二版中将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并确定了市场价值定义, 此定义至今仍有效。而第三版则将准则逐步扩大到其他资产, 包括企业价值、无形资产和金融权益。
3. 快速发展阶段 (2000~2007年) 。
国际评估准则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是2000~2007年, 《国际评估准则》制定和修订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逐步确立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准则综述、应用、指南和技术文件的准则结构。2007年第八版国际评估准则包括3个准则、3个应用和15个指南。
4. 国际适当程序约束阶段 (2008年至今) 。
2011年7月19日, 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了第九版的《国际评估准则》。新版IVS是IVSC为期三年不断改善和已经受到的全面的国际适当程序约束的结果, 是IVSC重组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成果, 将对国际评估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新版《国际评估准则》覆盖资产估值、金融工具、不动产、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 包括对常用评估方法、概念和原则的解释以及专业评估人员在工作中所应遵循的程序, 旨在提高对诸如金融工具、不动产、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等资产的评估质量, 而其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使用者对评估服务以及评估成果的信心, 并提高评估流程中的一致性和透明度。新版准则自2012年1月起生效。
二、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内容介绍
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由框架 (Framework) 、通用准则 (General Standards) 、资产准则 (Asset Standards) 和评估应用 (Valuation Applications) 四部分构成, 简化了第八版的结构和样式, 旨在实现同类别内不同标准之间布局设计的连贯性, 以及在准则和规则间取得平衡, 力求繁简得当。如图1所示:
1. 框架。
框架部分包含了国际评估准则所依据的已得到普遍接受的概念、原则和定义, 在遵循国际评估准则时需要考虑和应用这些概念、原则和定义。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2. 通用准则。
通用准则部分对评估做出了一般意义上的规定, 其适用于大多数评估目的下对各类资产或负债的评估, 除非在资产准则或评估应用中另有规定, 对所有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的评估都须遵守。通用准则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3. 资产准则。
资产准则是根据某些资产的特点, 对通用准则中的规定进行了一些修改或者补充, 以适用于评估这些特定类型的资产。此外, 这些准则还提供了对其所涵盖资产的基本描述和对价值产生特定影响的注释, 并且对通用准则中设定的原则该如何应用与有争议的资产类别这一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资产准则辨识并简单解释了普遍接受的评估法则和评估不同类型资产所用的方法的性质, 但并未就如何评估给出详尽的方法论或者指导。
资产准则有6项, 具体包括《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 (Businesses and Business Interests) 》、《IVS210无形资产 (Intangible Assets) 》、《IVS220厂房和设备 (Plant and Equipment) 》、《IVS230不动产权益 (Real Property Interests) 》、《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 (Investment Property Under Construction) 》、《IVS250金融工具 (Financial Instruments) 》等。上述准则都根据自身特点对通用准则的补充或修改, 以及解释说明的注释构成。其中《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还特别增加了一项附则──历史性不动产, 从历史性不动产、历史性不动产的保护、历史性不动产对评估的影响、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七个方面做出了说明, 阐明了对具有历史意义的不动产进行评估时需考虑的因素。
4. 评估应用。
评估应用包括《IVS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Valuation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和《IVS310抵押贷款不动产权益的评估 (Valuations of Real Property Interests for Secured Lending) 》。每项都由准则部分以及评估应用指导两部分内容构成。准则部分与资产准则相似, 都是根据各自的特点对通用准则中的工作范围、评估的实施以及评估报告的修改或补充。指导意见部分则与资产准则中的注释内容类似, 提供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和抵押贷款不动产权益的评估的背景资料, 并说明如何将通用准则中的原则运用到这两类评估中。
三、新版《国际评估准则》的主要改变
1. 避免重复与重构准则框架。
在早期版本中, 很多概念和定义在各个单独准则中整段反复出现, 第九版准则已做修正, 使准则更简明而易于阅读和理解。同时, IVSC强调在第九版及以后的版本中, “国际评估准则”这一词应该包含所有声明, 而不仅仅是一个有限的数字, 且所有的声明都应该具有同等效力。之前在各类文件标题中关于“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评估指南”的区别应当去除。不过, 准则还是被划归为不同的目录并被定义为通用准则、应用准则和资产准则, 旨在提高准则的整体可读性和全面性。
2. 以原则替代规则。
关于原则导向或规则导向的标准, 前者的优点在于, 它提供一个或多个可应用到许多情况和新发展中的原则, 要求评估师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 将原则应用到不同情况和新发展中, 这与基于规则的标准中常见的打钩做法大大不同。后者可能包括相同的原则, 但也涵盖了它们在应用上的详细规则, 进而使得这种标准可能不足以灵活适应不同的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 虽然一些规则有时不可避免, 但不可能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况套用规则。早期IVS版本是一个对于不同评估协会评估规范的汇总, 导致在某些问题处理上的惯例与国际背景下的大前提显得不合时宜。第九版准则减少了对于程序性规定的描述, 以使基于原则的准则更好在国际间得以应用。由此可见, 为提高IVS适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 基于原则导向的标准就成为IVS制定的首选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3. 监管侧重点的改变。
第八版及以前的版本包含许多对评估师的指导, 然而, 客观上IVSC并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人遵守它的标准。IVS的有效性来自于他人对它的认同和适用。基于这点认识, 第九版乃至今后准则的目标是建立国际公认的适用于各类评估对象的评估要求, 至于对评估师的监管将由各国/地区相关机构负责。
4. 删除评估方法的论述。
评估准则应该是为评估提供一个框架, 而不是一套关于评估的指导或培训手册。而早期版本中一些对于几个评估方法的讨论也被纳入了准则, 第九版仅明确主要的评估方法和途径, 但对其应用并未作详细的描述, 已经在第九版中删除。为了满足评估行业欠发达的国家, IVSC将作为单独的评估技术指南出版, 以提供更多的细节。
5. 弱化不动产偏向性。
基于1981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成立者为当时全球主要的不动产评估组织/协会的历史渊源, 最初IVS仅涉及不动产方面。尽管IVS多年来已囊括了其他资产类型, 但第八版IVS的结构和内容仍未改变IVSC对不动产评估的侧重程度, 不动产偏向贯穿于第八版IVS的部分内容。第九版IVS对此作出了回应, 使不同准则更加兼顾和平衡, 以反映更广泛的评估行业。
6. 缩减词汇表。
第八版及以前版本均有一个庞大的术语词汇表, 其中很多并未在准则中使用过。新的词汇表仅包括: (a) 被使用时具有特定的、一致的含义; (b) 在多于一个准则中出现。不包含那些与在一般字典中解释相同的词汇, 而仅在一个准则中出现的术语将在其所出现的章节中予以解释, 显著地缩减了术语的数量。
7. 金融工具。
以前版本的IVS中包括了关于金融利益的有限讨论, 但并未涉及关于金融工具的评估。第九版IVS包含一个关于金融工具的简要准则, 分析了相关影响金融工具价值的参数、不同的评估方法的优缺点以及旨在提高评估透明度和客观性的程序。
8. 工作范围。
第九版IVS顺应需求提出一个单独的准则, 作为通用准则的一部分。该准则指出, 应在评估开始阶段, 明确评估范围和应该被解决的问题。确保评估师和评估服务的接受者对评估目的、主要假设和将要开展的调查工作有清晰的理解, 确保评估满足评估目的并被双方完全理解。而之前版本中未被涵盖。
9. 强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修订了动产构成的定义。
以前版本的IVS的目标包括了与会计行业人员一起致力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准则。目前, IVS的覆盖范围已延伸并超出了这些既有的, 并向其他的评估应用发展。不过, 第九版IVS的结构仍然反映了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强调。此外, 鉴于以前版本的IVS中动产构成定义过于宽泛, 第九版对其进行了修改。
四、总结和启示
综上所述, 与之前版本相比, 第九版的《国际评估准则》实现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 在框架体系与具体内容上都有较大改动, 这对于我国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具有借鉴意义。比如在框架部分, 国际评估准则综合了经济学、法学及资产评估和相关学科的理论、观点, 对一些重要概念、评估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 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对于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来说, 可在基本准则中对这些概念作出说明, 这样可以使得各具体准则的制定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共同的基础和口径。另外, 还可引入工作范围概念, 工作范围是评估师执业的核心所在, 包括明确评估问题、明确所需要进行的工作 (研究的种类和程度) 、在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后如何应对以及对工作范围的披露等内容。工作范围的决策贯穿评估程序始终, 只有恰当确定并执行工作范围, 评估师才能恰当完成评估业务、形成可信结论。
参考文献
[1].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国际评估准则.2011-07-19
[2].陈少瑜.新版国际评估准则更适应评估实务需求.中国会计报, 2011-12-23
评估原则 第9篇
一、收益法评估的定义
收益法, 又称现金流量贴现法, 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利等口径表示。一般情况下收益法适用于对成立时间较长、历史经营情况稳定, 尤其是经营和收益状况稳定、未来收益可预测并由较强可信度的企业进行评估。
二、收益法评估的基本结构及应用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就是基于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之和的理念, 具体做法是将目标企业预测期内的现金净流量按照一定的资本成本率折算为评估基准日下的现值, 并以此为基础评估企业的价值。
收益法下影响目标企业价值确定有三个重要因素:预期现金净流量、折现率、预测期。其中, 现金净流量可分为:1)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由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即支付了有价值的投资需求后能向股东和债权人派发的现金总量, 其预测公式为:现金流量= (息前税后利润+折旧与摊销-营运资本增加) -资本支出;2) 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即是企业支付所有营运费用、再投资支出、所得税和净债务支付 (即利息、本金支付减发行新债务的净额) 后可分配给企业股东的剩余现金流量, 其预测公式为: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利润+折旧与摊销-经营营运资本增加-资本支出-税后利息费用+债务净增加。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用于计算企业的股权价值, 其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区别是扣除了与债务相联系的现金流量。
收益法评估能直接揭示企业的获利能力, 反映了企业价值的本质含义, 在理论上被认为是最科学最成熟的估价技术, 在实践中亦被广泛应用。但该种方法评估也存在折现率、预测期等较难合理确定、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准确性及可信度等不足。因此, 采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需要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 尽可能保证预测或假设的合理性。
三、收益法评估下的几个“匹配”原则
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总结得出, 在构建和运用收益法模型进行价值评估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匹配”原则的应用, 以准确使用收益法评估或据此检验和修正收益法估值结果:
(一) 收益与资产匹配
收益与资产匹配是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础。未来收益预测时考虑了哪些资产所带来的, 则评估结果里就包含了该等资产的价值, 而没被包含进来的则属于“溢余资产”。比如说, 未来收益预测如果没包括定期存款的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金的股息或利息、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可能产生的收益、大片闲置土地或空地 (可扩建新的项目) 的租金收益、闲置设备的处置收益、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与经营无关的借款等等, 相对应地基于未来收益预测的价值评估亦不包含该部分价值, 而应把这些资产当作是溢余资产或非经营性资产另外加以考虑, 以全面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
当然, 如果在收益预测时已经考虑了在建工程完工后可能产生的收益和追加投资, 那么这个在建工程就不“溢余”了, 无需另外考虑;另一方面, 可能遇到相反的情况, 就是企业不仅没有溢余资产, 反而为了达到所预测收益时还得追加投资。也就是说当收入不断增长时, 应注意考虑现有存量资产产能不足可能导致资产和收益的不匹配, 此时在预测中需要考虑追加投资。
(二) 收入和成本匹配
在预测期内往往预测了价格或收入规模的增长, 以此同时, 则要相应地考虑成本的匹配问题, 比如因收入的增长导致的材料、人工等直接生产成本的增长, 或其他可能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等, 以及是否考虑需要募集更多的运营资金而产生的利息成本等。总的来说, 在预测期内应该保持收入和成本的匹配性。
(三) 负债与资产匹配
预测期内因资产规模、经营环境、筹融资环境等的变化, 企业需要考虑未来经营中目前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 是否需要归还原有借款或新增借款, 以保持在未来预测条件下的企业负债与资产匹配, 维持合适的财务杠杆。
(四) 现金流和折现率匹配
收益法下的预测现金流量分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或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两种现金流量口径下的项目构成、计算方法和原则都有差别, 与此同时, 两种现金流下的折现率的选取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应考虑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WACC) 来确定;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则对应CAPM下的权益资本成本。
(五) 预测期与企业性质等匹配
预测期的确定是收益法评估下的一项重要工作, 评估时应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合理确定收益预测期间。一般应将企业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资产的收益期限作为整体企业的收益期限。收益期的确定通常要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主要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经营者的素质、外部环境的影响如竞争对手的变化、国家投资政策的变化等。预测期与企业经营性质、行业环境等相匹配, 同时预测期确定后, 还应恰当考虑预测期后的收益情况及相关终值的计算。
四、小结
评估原则 第10篇
一、问题的提出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与关键, 它对教学评估的引导和导向功能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4年, 教育部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评估合并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这虽然有利于国家在新形势下对高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把握和宏观管理, 但存在用同一把尺子 (标准) 来衡量所有高校办学水平的现象。由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在培养目标、规格、任务上都有很大区别, 所以其评估标准也应不同, 这样做容易带来两个问题:一是用同一个标准衡量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背景的学校, 容易造成高校间评估的不公平, 不利于学校特色的培育、合理定位与发展, 评估结果的可比性有待商榷, 不利于高校间的有序竞争, 相反容易起消极误导的作用。二是设置评估标准的视角有待商榷。评估虽然考虑了学科类的差异, 但并没有考虑高校类型的差异。
与此同时, 高校内部的评估指标也存在着不能很好地体现学科 (专业) 特点的现象。如果用同一标准来评估高校各专业的定位、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就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基础性专业和应用型专业特点体现不够。二是未能打破学科壁垒。三是未能注重艺术类专业的学科特点。因此, 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有效性, 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 分层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为适应高等院校发展日趋多样化的特点, 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需要进行分类指导, 以引导不同层次、类型、科类、地域的大学办出自己的优势与特色, 要求评估方案满足分层次的要求, 指标体系和实践工作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 鼓励同层次高校之间有序竞争, 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与优势, 使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更有实效性并起到应有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研究型院校
研究型院校培养的是各种专业的精英, 进行的是原创性的科学研究, 指标体系的设计就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特征。这一层次的指标应在硬件要求、科研要求、学生培养目标要求等方面以建成我国一流大学为目标。其评估指标的设置应注意这几方面: (1) 专任教师的师生比和学位要提高; (2) 教授上本科生课的比例要提高; (3) 双语教学的学时数要增加; (4)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放程度要提高; (5) 对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考察上要注重学生的创新思想、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6) 学生考研率要提高; (7) 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投入要加大, 鼓励学生进入实验室。
2.教学型院校
此类型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所占很大比重, 属于高等教育的基础部分, 而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升是其核心, 对这类学校的评估沿用现行的《方案》就可, 核心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办学特色上。但也要充分体现学科特点, 满足不同科类的特殊要求, 将现有的教学型院校按科类进行合理划分, 再制定与此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此外, 还应加强同类高校的部分专业评估。
3.应用型院校
应用型学校培养的是学生动手能力强, 职业能力高。此类院校的评估重点是“建设”, 即在办学条件、教学环节、教学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上, 使其进一步确立“本科”意识。其评估指标的设置应注意这几方面: (1) 增设“资金利用情况”指标, 以加强资金利用率的考察, 注重办学效益; (2) 降低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 (3) 加强对教师的技能性考核; (4) 注重教学内容的专业性和职业性; (5) 提高就业率的标准等。
(二) 建立多元化的校内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 (学科) 专业分类特点, 制定多样化与统一性相结合的评估标准体系, 保护和发展的学生个性与差异, 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需求, 是当前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以黑龙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等为例, 阐述如何体现学科 (专业) 分类指导原则, 使规范性与个性化的教学评估指标达到有机结合。
1.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学校自1998年开始开展校内教学评估工作, 最早实施的是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最初使用的标准是一种评价表, 即《黑龙江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质量、课堂组织和特色等四个一级指标, 将教师的有效教学行为特征作为评价标准, 共设13个评价标准, 认为这些行为标准体现了学校人文、理工、外语、实验等不同类别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 将之作为一种共性的、所有教师必须遵循和达到的基本教学规范。这样的唯一指标使用起来的确方便, 便于管理人员收集评估数据, 进行横向比较, 可操作性强, 为下一步激励教师投入教学提供了现实依据。但是, 在实施过程中容易给教师带来这样的误会, 认为课堂有效教学行为模式就以此为准, 大家努力向它看齐, 这样不利教师形成具有个人特色的教学风格。于是, 学校自2000年开始不断探讨体现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的评价标准, 于2006年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1) 体现学科分类特点。建立适合人文类专业、理工类专业、外语类专业理论课教学使用和和独立设置实验课教学使用的四种评估指标。 (2) 兼顾规范性与个性化。在5个一级指标中, 前两者为通用指标, 是对每个教师的基本教学要求, 在评估总分值中占63%;后三个指标鼓励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在总分中占37%的分值。 (3) 体现评建结合的指导思想。通过设置“创新能力培养、使用外语授课和使用多媒体授课”三个观测点, 引导和拉动教师投身教学改革, 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更好地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
2.本科专业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学校自2004年开始开展专业评估, 2006年重新修订了评估方案, 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体现专业类别, 设置6个一级指标, 若干个观测点。
(1) 适合文、理科基础类专业使用的标准。在一级指标中设置必要的测点并调整等级标准, 以此来强化基础教学, 加强对学生的科研训练, 使培养的学生的理论素养高, 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如在“教学效果”中的观测点“考研录取率”比例提高到≥30%, 高出其他类专业 (≥8%~10%) 。 (2) 适合文科应用类和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标准。在一级指标中设置必要的观测点并调整等级标准, 以此来强化专业基础, 提高应用能力, 突出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 夯实学生的人文科学基础, 锻炼其实际应用能力。如增设“社会性”观测点;使“双语教学”的等级标准达到教育部的要求等。 (3) 适合理科应用及工程技术类专业使用的标准。在一级指标中设置一些观测点, 以期实现加强专业基本理论教学, 增强学生应用技能, 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 提高其实际操作与设计能力。如设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和“实验开出率”等观测点。 (4) 适合外语类专业使用的标准。在一级指标中增减一些观测点, 注重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学、研究能力、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如将增设“外语技能课”、“语言环境”观测点;删除“双语教学”观测点等。 (5) 适合艺术类专业使用的标准。在一级指标设置一些观测点, 强化专业理论知识, 使培养的人才具备艺术表现力和具有开拓新精神。如降低“专业负责人”、“队伍结构”和“研究成果”以及考研录取率的等级标准等。
3.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在2003年制定2006年修订的评学方案中, 制定了三种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第一种是针对一年级学生以制使用的定学业规划为主的“引导性评学”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第二种是针对二年级学生使用的以优化学业规划为主的“改进性评学”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第三种是针对三年级学生使用的以实现学业规划为主的“综合性评学”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形成了由大一到大三, 空间上并存, 时间上继起, 周而复始地循环进行, 跟踪评估, 依次推进, 不断深化, 三年不断线的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4.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在2001年制定2006年修订的评管方案中, 制定了两种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一种是以专业教学为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特色项目等7个一级指标;另一种是以全校公共课教学为主院 (部)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马列教研部、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使用) , 在一级指标中, 用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替换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其余的指标与第一种相同, 但在二级指标中标准适当降低或调整等级标准, 尽量反映公共课教学的特点与实际状况。
摘要:不论是教育部开展的外部评估还是高校开展的内部自主评估, 或多或少存在着分类指导不够、评估指标单一, 评估标准一元、评估结果的可比性有待商榷等问题。为此, 急需构建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的多元化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原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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