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体系
贫困生资助体系(精选12篇)
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1篇
当前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面对日益增加的贫困生数量, 国家和高校对贫困生工作越来越重视, 投入也越来越多, 并为此出台很多政策和措施加强对贫困生的扶持和资助, 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成为各高校教育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环。现阶段, 我国各高校已基本形成了以包括“奖、助、补、减、贷、勤”等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这些措施已经构建成了一个庞大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在为贫困生缓解经济困难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所谓“奖”, 是指国家、学校或社会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助”, 是指由国家、学校、社会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补”, 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拨出专款对家庭经济有困难学生给予的补助, 同时学校也采取各种形式对他们予以资助;“减”, 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根据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贷”, 主要是指学校或金融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制订的免息或减息助学贷款方案;“勤”, 即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一些助学岗位, 使学生通过勤工俭学, 获得一定的报酬, 贴补在校期间的一些学习和生活开支。
这些以“奖、助、补、减、贷、勤”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在帮助贫困生完成大学学业, 解决现实的经济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从现有的资助体系中, 我们不难发现, 当前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的特点决定了高校的资助工作仍以经济资助为主, 重视对贫困学生的物质资助而忽视精神帮助。
当前高校贫困大学生的现状
当前高校中的贫困学生主要来自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或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无经济来源;或家庭突遇不幸或遭遇自然灾害;或家人重病、伤残, 其中又以农村多子女家庭的学生居多。
1.当前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况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大部分贫困学生生活比较拮据, 不得不时刻限制着自己生活上各个方面的花费, 有部分学生连必要的学习用品都难以保证。为了自己的学业与生计, 还要利用课余时间, 积极寻求勤工俭学的机会, 靠勤工俭学来补贴花销。为了节约路费和赚取生活费, 有很大一部分贫困学生都曾有过寒、暑假不回家的经历。有调查显示:贫困大学生中超过三成的人生活费开支仅为普通同学的一半。但是, 重经济资助而忽视精神帮助也导致了小部分贫困学生价值观出现了偏差, 图虚荣、好攀比、追求享乐与高消费, 平时的消费能力比部分家庭条件一般的学生还强。
2.当前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状况
相当多的贫困生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发奋读书, 通过掌握知识来改变命运, 但是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他们的成绩比较不稳定, 容易大起大落。此外, 也有少数贫困大学生抗压能力差, 沉迷于网络与小说之中, 导致学习成绩下滑。因此, 当前贫困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出现了一个“两头聚堆”现象。
3.当前贫困大学生的思想状况
贫困大学生普遍具有生活、学习、心理压力大的特点。国家无偿性的资助在暂时缓解部分贫困生的困难的同时, 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贫困生心理上的依赖感以及行动上的惰性, 促成了学生不劳而获的思想和“等、靠、要”的心态, 这既不利于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 也不利于减轻贫困生的精神压力, 更不利于国家建设人才的培养。此外, 社会多元文化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学校教育体制和道德教育实效不足、加之大学生自身心理不成熟和自律意识薄弱也导致了部分贫困学生感恩意识缺失、个人诚信度不高等一系列道德问题。
4.当前贫困大学生的心理状况
大部分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与其他大学生相比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 其心理异常人数比例偏高。由于贫困造成的过重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容易产生各种心理冲突和困惑。相当一部分贫困生的情绪控制能力比较低, 遇到挫折后悲观消极, 许多贫困大学生到了强手如云的高校, 失去了从小到大的优秀生的优势, 感到失落以至产生心理问题, 他们不愿和他人交流自己的感受或者从朋友那寻求支持和安慰, 也不善于通过娱乐或其他活动来缓解内心的压力, 以至于形成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特点。如自尊又自卑的矛盾心理、逆反和偏激的心理、渴望交往却又自我封闭、冷漠的心理、焦虑抑郁的心理、错位的嫉妒心理、出人头地和急功近利的心理。
加强高校贫困学生教育引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通过研究当前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及贫困大学生生活、学习、思想及心理状况, 我们发现, 随着资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现有的资助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贫困大学生成长和成材的需要, 因此, 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教育引导,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1.加强高校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 是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观念和能力的高级人才的基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贫困与贫困意识的日益增长, 给贫困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扶贫助学工作的内涵除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困难, 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贫困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从某种意义上讲, “精神帮困”显得更为重要。加强贫困生的教育和引导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要求, 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迫切要求。
2.加强高校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对于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和制度, 健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研究当前高校贫困学生的现状, 我们发现高校贫困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普遍存在着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上的障碍, 长期以来形成的资助体系也使得学校和辅导工作者相对重视物质上的资助而忽视了对贫困大学生的精神帮助, 随着贫困学生数量的日益增长, 一些潜在的问题以及现有的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以致使很多出发点很好的工作收效甚微, 甚至产生了副作用, 进而影响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和助学工作的大局。因此, 大力加强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 已经成为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入学和成长问题的迫切需要, 对于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和制度, 健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加强高校贫困学生教育和引导工作是体现教育公平,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
高校承担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 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努力培养勤奋刻苦、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心理健康的合格人才是办学的关键要素, 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体现教育公平、建设和谐校园的基本条件, 也是维护校园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
对当前高校贫困学生的教育引导的对策与方法
1.转变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观念和资助方式
首先, 各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应改变对贫困大学生关怀和帮助的方式和观念, 应该变单纯发挥资助的经济功能为经济和教育功能并举, 即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有机结合的“双助型”资助方式。应从各高校的实际出发, 长期实施并不断深化扶贫励志工程, 在做好经济扶贫工作的同时, 也要注重在学生中弘扬自立、自强精神, 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 对贫困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激励和思想上的引导。
其次, 开展勤工助学是解决贫困生困难的重要途径和长远之计。通过开展勤工助学, 转变贫困学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 通过不断拓宽和加深学生勤工助学渠道, 引导学生通过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劳动来获取报酬, 使资助和自助结合起来, 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再次, 改进奖学金评定制度, 从支持和保护贫困生的角度, 设立贫困生奖学金项目或贫困生资助专项资金, 在贫困生范围之内进行考核评定, 不仅能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 还有助于教育引导贫困学生勤奋学习, 积极向上, 有助于激励贫困生成长成才。
还有, 社会支持与回报社会有效结合。根据实际情况, 改变以往由社会单向给予的资助方式, 有意识地将资助活动加以深化, 加强对大学生的感恩教育, 引导学生在接受资助的同时尽己所能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公益活动, 回馈社会, 变社会的爱心为自己成才的动力, 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让他们通过公益活动在回报社会中升华自己。
最后, 突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导地位。现行的资助方式多数是无偿援助, 容易使贫困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和攀比心理, 通过及时调整资助措施, 突出国家助学贷款在“经济支持”中的主体地位, 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 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 有利于推动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
2.加强教育、立足引导, 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精神资助
一是思想道德教育。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大背景下, 资助管理部门担负着双重的“育人”职责, 既要发挥自主项目对学生的激励作用, 又要开展以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在给予经济资助的同时, 应更关注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首先, 要加强贫困学生的感恩教育。通过灵活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 对学生进行识恩、知恩、感恩的教育, 通过教育引导和环境影响, 使贫困大学生形成一种感恩的心态、品质和责任, 使其知恩于心, 报恩于行。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是一个全方位的、多形式的、多场合的正面教育、事迹感染、氛围影响的一种交融体, 可以通过座谈、个别交流等形式增加感恩情怀;通过挖掘生动感人的事迹和鲜活的感恩情景, 引发学生的认同共鸣, 激发学生的感恩情感;通过借助济困助学、召开捐赠仪式、写感谢信、定期向资助方汇报学习情况等形式点拨唤起大学生的感恩心;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引导和帮助贫困学生提升感恩意识, 提高综合素质,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奉献意识和精神的大学生。其次, 要加强贫困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教育。要培养贫困大学生正确认识贫困的观念和改变贫困的意识, 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未来要靠自己争取,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才可以实现梦想, 成就自我。通过积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 寻求社会支持, 依据实际情况, 与企业、社会团体建立对贫困生的在校资助、毕业后到捐助单位定向就业的“对口支援”关系, 这样既可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 同时又保证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 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贫困生的就业难题。通过扩大勤工助学的范围, 为大学生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 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劳动观念。通过树立典型, 激励学生。每学期组织一次“自强之星”评选及先进事迹报告会, 深入挖掘资助企业中的自立自强典型, 现身说法, 使贫困学生能从榜样的身上得到启迪, 以健康和上进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挑战。再次, 要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诚信教育。诚信教育对于学生的成才和社会发展都是极其重要的。高校应给贫困学生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真诚、博爱的校园环境, 引导学生树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通过建立贫困生个人信用档案, 全面记录其在校期间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大学生自律、他律意识, 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通过开展入学教育、贷款诚信知识教育和警示教育, 将“诚信待人, 诚信处事, 诚信学习, 诚信立身”的培养目标始终贯穿于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全过程, 增强贫困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高校应充分发挥“两课”在提高贫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方面“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 让诚信走进课堂, 强化诚信的作用, 让学生树立事业心、责任心和平等竞争的意识, 独立人格和对规则的虔诚态度。通过谈论、签名的方式, 将诚信的理念融入专业的课程中, 循序渐进地、有针对性地进行诚信教育。
二是心理健康教育。贫寒的家境是贫困大学生产生自卑心理的重要原因, 矛盾心理是贫困大学生最为突出的心理特点, 贫困大学生面对经济贫困、生活困难的现实, 常常会感到自己无能为力, 在心理上采取了逃避、退缩的应对方式, 极度的自卑又使贫困生的心理长期处于压抑的状态, 得不到疏解和宣泄, 可能会形成严重的心理问题。加强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首先要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贫困观, 学校和辅导员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心理疏导和关怀, 引导他们正确地自我定位, 鼓励自尊、自信、自强, 克服自卑心理, 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其次要培养贫困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通过进行心理讲座和座谈, 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第三, 要对贫困生的心理进行适度的干预, 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 建立贫困生心理档案, 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预防物质贫困导致新的心理贫困, 遏止原来有的心理贫困进一步加剧, 为解决贫困大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第四, 应该逐渐拓宽对大学生进行心理服务的渠道, 通过心理咨询可以给贫困大学生帮助、启发、引导和教育, 解除和缓解他们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 比如开办心理咨询讲座、设立心理问题专栏、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网络信息交流平台, 帮助贫困学生及时化解心理障碍, 解决心理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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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中学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第2篇
为构建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芦村中学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是成立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管理。领导小组积极联系妇联组织、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为贫困生多方筹集善款;从申请、调查到确认、公示,再到善款监管,不断完善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3篇
【摘 要】分析“双线资助”体系的定义及意义,以广西第一工业学校为例探索“双线资助”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中职学校 经济困难学生 “双线资助”体系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B-0030-02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职教育,尤其是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广西在校中职生都享受免学费政策。既要解决贫困生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又要帮助贫困生提高生存与发展能力让其健康全面发展,是中职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双线资助”体系的定义及意义
继2007年5月全国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理念后,杨晓慧教授在《中国高等教育》发表的《高校贫困生“双线资助”模式研究》文章中提出了“双线资助”体系,国内部分学者和资助工作者就此问题陆续开展了研究,这些研究丰富了资助工作的理论,对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杨晓慧等学者对“双线资助”体系概念的总结和笔者在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笔者认为,中职学校贫困生“双线资助”体系是以对贫困中职学生进行“物质资助”为基本保障,并通过提供“精神资助”使受助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中职学校贫困生“双线资助”体系相较于偏重“物质资助”的传统体系,在当代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一,中职学校贫困生“双线资助”体系符合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中职教育发展而言,以人为本、践行全面发展观,就是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实现学生的良性和全面发展;就是要建立科学发展观的校园,为学生创造一个培养道德、开发智能、训练技能、锻炼体能的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环境。中职学校的生源大都为农村学生,许多是偏远山区的农村学生。为贫困学生提供足额的资助资金,是践行科学教育发展观的基础;为其进行心理疏导、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工作是精神层面的“资助”,这样的“双线资助”体系正是响应当代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第二,“双线资助”体系为中职思想政治教育搭建了有效平台。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立德树人”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并将其确立为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在未进入中职就读之前,大多数中职学生基础文化素质不高、思想政治觉悟不高,给中职教育工作者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而“双线资助”体系恰恰能为中职思想政治教育搭建了有效平台。通过“双线资助”体系,贫困学生在进入中职学校后,经过公平民主的评选,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获得基本的物质资助,这为贫困生能安心在校园学习和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进一步通过各类校内奖助学金和相关活动激励贫困生,使其增强对父母、学校、社会和国家的感恩,思想进一步得到洗礼;通过资助后的引导和教育强化中职学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其思想朝着“反哺社会”方向发展。
第三,“双线资助”体系是彰显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教育公平是一个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从狭义上来说,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过程要彰显公平正义,使需要资助的贫困生得到适当的资助,体现当代教育的公平正义。而在资助过程中,如果单纯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质资助”,忽视了“精神资助”,那么最终将导致“物质资助”没有达到使贫困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并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的终极目标。“双线资助”体系通过“物质资助”彰显教育公平,通过“精神资助”促进贫困生健康良性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双线资助”体系的构建
(一)以“以人为本,精细量化,公开透明”为评选原则,规范各项资助资金发放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各项资助项目划定的受助标准评选,保障“物质资助”到位。
1.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评选。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资助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以班主任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带领下,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初步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复审。各班级班主任根据初审后的名单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复审。
3.线上线下两步公示。将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复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经全国资助系统进行公示,后通过校园公布栏对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原因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物质资助”过程中,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始终认真研读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各资助文件要求的评选程序,层层筛选,为构建“双线资助”体系划好“物质资助”这条线。
(二)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对学生开展“精神资助”
在“精神资助”方面,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注重从精神方面进行引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助学资金的作用。
1.以“学生成长中心”为平台,加强贫困生心理辅导和励志教育。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成立了“学生成长中心”,对“双线资助”体系的“精神资助”提供了专业的实践平台。“学生成长中心”占地面积24平方米,环境温馨舒适,内有舒适沙发、桌椅等设施,还有相关心理、励志书籍60多本,让学生在安静、轻松的氛围中思考探索,不断提高和成长。在“学生成长中心”安排1名有全日制本科学历、8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应用心理学导师长期为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励志教育,并定期开展专项心理辅导活动。
在“学生成长中心”,贫困生可以就升学、就业、生活、学习、家庭经济困难、人际关系等问题与专业应用心理学导师进行沟通,从而从精神上对贫困生进行引导。
2.树立典型,培育“精神资助”和谐校园文化。和谐校园文化中,资助文化是其中重要的文化形式,对中职贫困生优良品格的塑造、情操陶冶、心智启迪及促进贫困生乃至全校中职生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好学生”、“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班集体”、“资助征文”等活动的评比和组织学生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中职生文明风采比赛”等活动,将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让大部分中职生融入宣传活动中,形成校园正能量,不断营造自立自强的校园文化氛围。
3.立足引导、多管齐下,开展贫困生喜闻乐见的素质拓展活动。全面实施“双线资助”体系以来,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组织贫困生参加2015年广西“教苑杯”经典诗文朗诵比赛并获三等奖;组织贫困生参加“感恩国家资助、行动回报社会”系列感恩活动,包括2015年春南宁植物园师生植树活动、2015年和2016年“雷锋精神学习月”贫困生到社区进行家电义务维修活动等;组织贫困女生参加2015年2016年“女生自强不息”女生节活动。
通过针对贫困生开展丰富的校园活动,贫困生之间的交流以及贫困生与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交流得到了强化,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的活动中提高交往能力、学习能力、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在中职学校构建“双线资助”体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一是注重“物质资助”,让中职贫困生在“以人为本,精细量化,公开透明”为评选原则下,为其解决在校读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二是注重“精神资助”,以人为本,加强对贫困生引导,促进贫困生全面健康发展。二者之间相互统一、不可分割。中职学校应发挥出资助工作的最优效能,培养出掌握一技之长、诚信感恩、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学子。
【参考文献】
[1]孙冬梅.构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双线资助”模式的思考与研究[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2]杨晓慧.高校贫困生“双线资助”模式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07(19)
[3]成宏涛.于甜.构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双线资助”模式的思考[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4]余秀兰.60年的探索:建国以来我国大学学资助政策探析[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1)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广西中职教育‘双线资助体系构建研究”(2014ZZ041)
【作者简介】韦春芳(1986— ),女,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助理讲师,商品经营专业教师兼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干事;周玲妃(1987— ),女,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助理讲师,商品经营专业教师兼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学生保卫科学籍干事。
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4篇
一、目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问题与特点
1. 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复杂性。
贫困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不仅涉及经济资助, 而且涉及贫困学生的经济利益问题, 是广大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由于资助资源有限, 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为了获取资助, 提供被夸大了的信息;无偿资助的概念, 强化了部分人不拿白不拿的观念, 更是为他们提供了上报虚假信息的动力。同时、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基于主观的不负责任和客观上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 出具的证明没有公信力, 不能对虚假信息进行有效修正。为此, 高校确定资助对象贫困程度具有很大难度。所以, 贫困生资格及贫困等级认定必须依据区域经济水平、家庭成员结构及其劳动能力进行修正;同时, 采取学生参与测评、打分、开展在校消费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实际生活水平, 并进行认定等级修正。为了确保资助目的顺利实现, 促进学生自立、自强, 有必要参考教务、思政等各部门数据, 并按照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分类不同, 对贫困资格和等级进行修正。
2. 各项资助政策的效果交叉重叠。
在我国高校, 各级各类资助政策存在较突出的交叉重复现象。以某校学校奖学金为例, 就分社工优等、学术创新, 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 金额10000到800不等。同时, 又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师范生学费减免等各方面的资助政策。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同时被减免当年全部学费, 并且国家奖学金不影响其他奖学金的获得。既获得奖学金, 又减免学费, 这部分学生重复获得多项资助, 挤占了其他贫困生获得资助的机会。
3. 贫困学生占到在读学生的20%[2]以上, 数量巨大。
要将各个方面的指标纳入到贫困学生认定标准中, 必然产生巨大的工作量, 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现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绝大多数以学校为主体, 投入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资源有限, 工作人员较少, 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更难以圆满解决需求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为最大限度地协调与贫困生认定相关的职能部门, 需要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 才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进一步推动资助工作的开展。
4. 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具有稳定性。
通常情况下,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绝大部分贫困学生从踏入大学校门到毕业, 其家庭经济情况不会有特别大的变化。所以, 一般情况, 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年都会提出贫困生资格认定申请。以某高校近三年的贫困生认定为例。20092010学年度共认定贫困学生3572人, 除大四待毕业学生后的3331名获助学生中有2988名在20102011学年度也获得了困难补助, 占到上年获助学生的89.70%, 占本学年老生的77.42%;20102011学年度共认定4769人, 除大四待毕业学生后的3472名获助学生中有2587名在20112012学年度也获得了困难补助, 占到上年获助学生的74.51%, 占本学年老生的76.22%。20102011学年度共认定4326人。分析以上数据发现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 以此为基础, 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系统, 并建立反馈机制将学生用餐、学习情况、思想品德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量化, 并纳入到中长期监控之中。
二、贫困生资助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为准确把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规律, 完善资助工作评定系统, 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重复资助现象, 发挥资助资金的最大效益, 有必要对各项资助政策通盘考虑, 制订详尽合理的资助不兼得规则, 并制订合理的资助评定标准, 做到有奖有助, 奖助结合。激励受助学生自强、自立。建立贫困生资助系统有利于平衡各方面的因素, 并提高工作效率。以SQL数据库系统为支撑, 采用BS与CS系统混搭的模式, 搭建了基于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的贫困生资助系统。
系统以贫困学生资格认定流程为主线, 提供学生申请、投诉支持, 并与校内勤工助学、思想工作、教务管理、校园卡信息管理等系统互相连接支持, 自动获取学生的相关信息, 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辅助参量。并着重理顺贫困生评定工作流程、破除资助政策交叉重叠效果、实现贫困生资助工作无纸化。与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一直的接口协议, 方便于政府统筹协调整个资助体系工作。
1.理顺贫困生评定工作流程。
目前, 高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流程主要采取“提出申请+学生代表团审议+学院审批+学校审批”的传统模式。学校启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时, 将资格认定任务下达到学院, 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将工作分配到班级, 并组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的流程。工作期间学校、学院将打印先发放各类通知, 申报学生被要求填写上报各项各类表单, 耗费了大量的时间, 工作效率低下, 并产生大量用处不大的纸面材料。为进一步理顺整个工作的流程, 压缩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的工作准备时间和工作量, 并节约资源。系统提供了从资助工作开展到审批的全程电子化、网络化支持, 从评定工作开展通知的发出到奖助学金的申请、发放, 完全依靠系统完成。其中, 尤其是三个审批环节, 依托系统完成可以将一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压缩到一周之内。
2. 杜绝资助政策交叉重叠现象。
由于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名目繁多, 且评定时间不统一、评定标准各不相同、获奖/助情况验证方面的困难等各方面的原因,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措施存在很大的重叠效应。为解决这一问题, 尽量发挥现有计算机系统的效力, 从两个方面着手改进评定工作, 一是学校制订各项奖助学金之间兼得并存细则;二是系统以学生学号或者身份证号为唯一识别标志, 将历年获奖助学生数据存入数据库, 充分发挥计算机系统的逻辑运算能力, 比对消除重复获助情况。
3. 实现贫困生资助工作无纸化。
贫困生资助工作过程中, 要求每位申请者提交一份申请表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申请贷款和奖学金的同学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家庭情况证明、获奖证明、成绩单等材料。每年收集的表单数量庞大, 缺乏保存空间, 难以统一管理, 而且事后查询困难。为此, 本系统提供表单输入模块。申请学生向校提供各项规定表单的彩色复印件, 系统对学生提供的表单姓名、学号、印章进行自动判别, 将判别结果与网上申请情况进行比照、匹配、归类。图像数据由数据库统一存储管理, 方便长期管理和查询。
4.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3]。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过程涉及违规的个人信息及时纳入黑名单, 根据调查结果及所涉及学生的经济情况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定级保存, 并对评定结果形成直接影响。每年定期对学生校园卡消费情况进行调查, 评定工作将参照在校学生三年内的消费情况进行评定结果和评定等级修正。与学生在校表现记录、学生在校成绩记录等系统形成横向联动机制, 根据奖助学金的不同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排除。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对策
经济困难是贫困生学习和生活的最大障碍。贫困生资助系统立足于现有条件, 以高校为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主体。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从根本上甄别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假。此外, 精神上的困惑、学习上的压力和就业上的无助都极易对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 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 更迫切的是人格上的尊重、学习上的关心、就业前途的指引、社会交往上的融入。为此、建立起物质帮助、精神关怀和、就业引导相结合的高校贫困生综合资助体系有着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针对经济、心理、就业等困扰贫困大学生的主要因素, 应从资助体制、经济、精神和就业等各个方面完善和发展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1. 改进资助体制, 以政府为主体, 统一协调。
根据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规定;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 以政府为主导、各级奖助中心为基础, 建立规格较高的管理机构, 统一财政、教育、民政、银行、高校等部门相关信息的交换协议,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贫困生家庭情况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2. 实行经济资助, 加强经济资助体系建设、加大对高校的投入, 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近年来, 由于高校扩招, 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高校的经费情况严峻, 不少学校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很多大学, 包括清华、北大这样的名校, 国家拨款远低于学校的预算, 不足部分要学校创收, 迫使很多高校陷入企业运作, 靠赚钱养活自己。财政状况紧张, 高校在贫困生资助上难以有大额预算支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大投入, 保障大学的资金来源, 明确大学教育的公共事业性质, 才能从根本上给高校济困助学工作拓展一片天地。
以2004年出台的更加合理、完善、国家全额贴息助学贷款新政策为依据, 推进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的经济资助体系, 加大贷款的份额和数量, 明确贷款学生和银行的法律责任,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完善国家代偿机制, 对于愿去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的贫困家庭学生, 以就业合同及履行合同情况为标准, 确定在校的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国家代偿机制, 以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 并解决艰苦地区人才匮乏的难题。
加大奖、助学金的奖助力度和覆盖范围, 积极探索设立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增加贫困学生获奖助学金的比例;扎实开展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为特别困难学生和突发性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拓宽勤工助学途径以缓解贫困大学生经济压力, 创造就业机会以使他们锻炼实践能力, 培养自尊心和自信心。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采取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措施, 鼓励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 大力开展社会互助、扶贫济困活动, 引领社会和企业资金介入高教领域, 成立各种助学兴教基金和专业学术基金及各种奖学金。高校积极与社会各界广泛沟通协调, 争取多渠道资助。各部门、各地区、各高校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社会上捐资助学的先进典型, 大力弘扬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 这样既可以满足捐资助学者追求社会荣誉和社会地位的需要, 又可为贫困大学生创造更加平等与公平竞争的学习环境。
3. 给予就业关怀, 建立完善的多元化资助制度。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要求不断提高, 而贫困生在个人的发展上又往往要承受比其他大学生更多、更大的压力。对贫困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关怀, 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并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 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最终目标[4]。开展专业的职业发展、职业规划教育, 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特点和就业形势;确立好贴近自己、符合现实的就业目标;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多锻炼、接触社会的机会, 让他们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提升综合能力;整合学校已有资源, 建立专门服务贫困生就业的信息发布平台, 帮助他们开拓就业渠道, 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探索用人单位对贫困学生的定向援助机制。一是用人单位为受助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以提升学生的社会经验和动手实践能力, 并以此为契机考察、选拔人才。二是用人单位与优秀贫困生提前签订就业合同, 并提供助学金。毕业后各项成绩、技能等指标达到合同条款规定者, 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工作;未达到合同规定者, 中止其就业合同。解决优秀贫困生的就业压力, 缓解其经济压力, 并确保了用人单位人才质量, 获得双赢的良好局面, 是值得尝试的新机制。
4. 加强心理疏导, 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精神扶助体系。
心理疏导能引导学生健康地学习、生活, 体现了对贫困生的人性化关怀。有效的心理疏导能使贫困生在生活、学习中树立起自信, 克服自卑, 为人生道路把握好方向。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应放到全校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大环境中进行, 既注意到心理疏导工作的一般性, 又突出贫困生心理疏导工作的特殊性, 从朋友、老师、专业人士三个层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精神扶助体系。首先, 围绕熟悉的环境, 建立朋友、同辈互助体制, 深入开展学生的交往和交流活动, 帮助贫困生适应和融入大学环境, 利用社交工具对贫困生进行精神扶助。其次, 负责学生工作或其他与学生有紧密联系的老师要与学生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及时掌握情况, 进行多方面引导、帮助。最后, 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 建立一支科研型的贫困生心理辅导教师队伍, 以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为课题, 结合自身实际, 开展专业研究, 为精神扶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保障。
四、结语
做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是“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的爱心工程, 同时也是一个以奖助贷为核心的, 广泛动员全国各界力量参与的工程。贫困生资格认定是做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是建设好综合资助体系的关键, 做好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是建设好综合资助体系的关键。综合资助体系建设是在更高层面上推进贫困生资助工作, 能为如何做好资格认定工作指明方向, 同时从根本上解决许多资格认定无法完成的工作。比如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等。因此, 我们既要从资格认证体系上下工夫, 改进认定流程, 完善认证系统, 提高认证效率, 保证资格认证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确保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又要从综合资助体系上下工夫, 由政府主导, 加大资金投入, 探索民政、银行、人保等有关单位紧密合作机制, 动员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建立经济、、就业、心理等全方位覆盖的完善的综合资助体系。
摘要:本文从资助工作的特点和遇到的问题入手, 详细分析了影响资助工作开展的各方面因素, 初步建立了基于反馈机制的贫困生资助系统。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论述了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贫困生经济资助工作、贫困生综合资助体系建设的辩证关系, 强调了资格认定工作在综合资助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提出了从体制、经济、就业、心理等各方面加强综合资助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反馈,综合资助体系
参考文献
[1]王超.高校贫困生资助立体型结构初探[J].科教导刊, 2012.2:246.
[2]马绍辉.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及今后的工作重点[J].高教研究, 2006, (5) :38-39.
资助贫困生协议 第5篇
甲方:兴庆区政协委员
乙方:兴庆区掌政中学 ___年级受助学生_____
兴庆区政协在参政、议政的同时,为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并对辖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总体情况进一步了解,尽个人绵薄之力资助部分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此资助协议,发挥政协委员联系、桥梁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开展资助贫困中小学生资助工作纯属为兴庆区教育事业做贡献,与上级工作要求和本委工作成绩无关。甲方委托掌政中学确定每年受助学生。
2、甲方负责组织资金与捐助。
3、甲方根据政协委员捐助情况,如实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
4、甲方有权委托校方负责监督受助学生在校成绩,以掌握受捐助学生详实材料。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每个学年结束后,乙方必须在受助期间每年7月15日前将感谢信及当年成绩传到学校,由学校转给捐助委员的邮箱。(邮箱:,联系电话:)如成绩未完全知晓者,可先传部分成绩,其余在知晓成绩后两天内传到捐助委员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本人。
2、乙方学生感谢信必须两封,其中捐助本人方一封,兴庆区政协一封,受助学生必须先传到我委邮箱备存。
3、乙方成绩必须同时附带本人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便于我委核实学生成绩。如不附带用户名及密码者,成绩将不予鉴定。
4、受助学生在掌政中学期间,更换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须及时通知兴庆区政协及捐助的委员,以便更新受助学生信息。如不及时告知,相关要求及消息将不予转告通知。
5、受助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6、乙方若违反上述1、2、3、4、5条款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此项资助,其后果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资助标准及说明
1、资助标准:中学生2000元/年;小学生1500元/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掌政中学留一份做为在学校档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拟资助年限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6篇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贫困生资助体系;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弹性学制
摘要: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缓为主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但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尚不成熟,仍存在着贫困生评定标准不规范、助学贷款拖欠还贷以度勤工助学岗位供求矛盾突出等问题。为此。应完善贫困生评定制度,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提倡实行弹性学制,将经济援助与心理援助相结合,促进贫困生健康成长。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9)05-0083-05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
近年来,根据“高等教育成本应由国家和个人分担”原则和“教育公平”原则,高等院校实行缴费上学。这一改革引发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高校出现了相当数量的贫困生。这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在国家主导下全国各高校探索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缓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1,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一般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高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等,奖学金制度是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在全国各高校开始实行,现行的奖金金额为8000元/人/年,全国每年有5万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占全国在校学生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现行的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年,奖励范围为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各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新生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奖励的额度因学校不同而各不相同,奖励范围一般为40%左右。
2,助学金制度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生活费用开支的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一般可以分为2-3档,具体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3000元。而各高校用于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补助,一般包括受灾地区学生、学生本人得了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突然变故以及物价上涨时期的一些生活补助等。这些一次性的或者临时性的高校贫困生补助和国家助学金,都是对奖学金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3,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国家为解决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于1999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重要助学贷款措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6000元/人/年,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的20%。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也由最初国家贴息一半改为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形式。今年,相关部门还尝试开展了生源地贷款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前就能在当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使学生能够以轻松的心态步入大学校园。这一政策现已在全国各地普及。
4,勤工助学制度
勤工助学是指各个高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的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等方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酬金一般为每小时8~15元不等。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3号文件)的要求,各高校应从每年学生学费中提取10%的资金,作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资金。
5,学费减免制度
199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尤其要对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收或免收学费,具体减免额度由学生所在高校依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因此,减免学费已经成为各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我国现行的一项重要的贫困生资助制度。
6,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多指企业单位为相关的专业学生或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或是提供一些资助等。一般分为长期资助型、专业奖学金、临时自愿捐助型三种类型。
7,“绿色通道”制度
近年来,为保证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顺利入学,教育部要求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那些被高校录取入学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来校报到时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学生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使他们安心地完成学业。
二、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所施行的相关资助制度,都直接或间接地为贫困生提供了经济资助,许多贫困学生不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求学的机会,减轻了后顾之忧。但现行的资助体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贫困生的评定体系不规范
目前,对于贫困生的评定没有严格规定的标准。现在对于贫困生的评定方法一般是:只要学生持有当地村级或者街道、镇级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就可以认定该生是贫困学生。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于贫困的认知也各不相同,使得贫困生变得更加难以评定;加之在我国乡土观念和人情关系较为浓厚的乡村地区,即使家庭不贫困,只要提出请求开具贫困证明或者是家里有关系的都会很容易地开出村镇两级的贫困证明。而在有些地区,只要村委开具了贫困证明,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很少会派人去实地审核,一般是直接盖上公章。而只要这三个章齐备,各高校也很少会派人去实地核查。仅凭贫困证明就可以评为贫困生,这就使得贫困生的评定中存在一些虚假成分。另外,还有一种评定贫困生的方法是依据学生的穿着打扮来评定。这种评定方法亦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比如说有的学生可能只是出于爱美而对自己进行适当的打扮,或者是为了给对方好印象以求获得勤工助学的岗位而进行打扮,这些都不能说该生不是贫困生;同时也不应把是否拥有手机等电子产品作为贫困生的评价指标,因为此类电子产品具有通讯的功能,同时价位弹性较大,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最后一种评定贫困生的方法是结合上述两种方法进行判断,就是既观察学生的衣、食、住、行等实际情况,又通过电话咨询或者信函咨询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最后再评定该生是否属于贫困生。
总之,目前贫困生的评定体系没有一个既定的标准,这就使得贫困生的界定变得比较困难,也给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2,助学贷款拖欠还贷现象严重,制约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据报道,自1999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全国申请贷款累计总人数为395.2万人,银行审批人数240.5万人;申请贷款累计金额共计305.6亿元,银行审批金额共计201.4亿元,年贷款金额将会维持在140亿元左右。这就使得许多
贫困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学业,但是也有部分大学生毕业后由于就业困难、勤换工作单位以及诚信意识较差等原因,未按时还贷,存在着拖欠还贷现象。这就人为地把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使贷款银行失去了对贫困大学生放贷的信心。这种不讲诚信的拖欠还贷行为,严重干扰了助学贷款的正常进行,不仅影响了高校贫困生享受助学贷款的信誉,还影响了贷款学生自身的信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助学贷款违约率高达28.4%,高违约率导致许多银行不愿再对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此外,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相对经营成本过高,而贷款后管理办法又存在着很多漏洞,使得银行内部认为开办此项业务只有社会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同时他们认为银行如果执行国家法定利率,利润就不能得到保证。但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商业银行又不能不贷,因而表现出被动应付的现象,办理贷款的时间能拖则拖,能不贷的则不贷,有的甚至出现了停贷现象。
3,勤工助学岗位的供给较少,不能满足所有贫困生的需求
勤工助学岗位使贫困学生拥有参与校园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机会。勤工助学不仅能锻炼高校贫困学生的工作能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并能使他们正确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挫折。但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都存在着勤工助学岗位少、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层次较低等问题。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多是打扫教室,整理图书馆资料,或者在校院办公室打字、传送文件等工作,而真正与学生专业有关联的助教、助研、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较少。同时,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相对较少,只能有一部分同学可以获得勤工助学的岗位,不能满足所有贫困生的勤工助学的需求;且待遇较低的勤工助学亦无法完全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
4,资助项目缺乏统筹管理
很长一段时期,部分高校把奖学金和助学金视为一体,把对优秀生的激励和对贫困生的资助混为一谈,使得各类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出现了资助项目难以操作等不合理的现象。另外,资助项目之间也没有统筹管理,缺乏整合,常常会出现一个贫困生同时获得几项资助而其他的贫困生却很少获得资助的现象,这就意味着资助面变小。加之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过于简单,仅根据经济困难程度来划分等级,使资助项目在缺乏依托的状况下缺乏针对性,出现了一部分贫困生得不到与其贫困状况相符合的资助,而另一部分贫困生又获得较多的资助。
5,资助体系未充分发挥作用
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但在多元化资助体系中存在着奖、贷、助、补、减的不平衡现象。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方式、资助效果在奖、贷、助、补、减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中都有所不同。不能因为重视一方而忽略其他的资助方式,要将多种资助方式进行最优组合,以求达到最佳的资助效果。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是同一高校内部的不平衡。部分高校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于不需要学校出资的资助,比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积极争取,对需要由高校自筹经费解决的,便想方设法地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挪用或挤占,导致个别高校出现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较少的现象。另一方面表现在高校之间的不平衡。在普通高校建立的资助体系的情况比民办高校要好,重点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建立的资助体系情况比一般院校或市属院校要好。甚至有些政策个别高校不能与其他高校同等享受。这种不平衡减弱了资助体系的综合实力,使得资助体系的作用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制约了贫困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策略
1,完善贫困生评定制度
由于之前贫困生评定没有具体的标准,给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应完善贫困生评定制度,使得贫困生的认定更加准确,有据可依。首先要完善贫困生评定制度,通过制定不同层面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集个人申请、诚信承诺、界定标准、贫困证明、动态建档、班级评议、公示审批、跟踪调查、违规惩戒等较完整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在贫困生认定程序上,可增加学生参与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核环节。同时,结合有关将贫困生分为生存型(这部分学生考虑的是温饱问题)、生活型(这类学生温饱不成问题,但谈不上营养和体面)、发展型(此类学生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自己提高技能和素质的要求)的研究成果,对贫困生进行科学分类,使贫困生资助项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做好助学贷款的还贷工作
高校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心中常有“信用”这一理念;同时,完善高校受助毕业生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对那些不按合约还贷的学生可以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他们的姓名、入学前家庭住址、毕业学校、毕业后的就业单位、身份证号码和拖欠贷款本息金额等信息;并建立贷款学生网上查询系统,开展助学贷款网上追款业务等,以形成强有力的还贷约束机制。此外,还可以提倡实行生源地贷款制度,这种制度可以方便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从而有效避免“有钱人申请助学贷款”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公平、公正,使真正贫困的学生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这种方法还便于银行及时收回贷款。因为,采取生源地贷款制度之后,如因学生的工作地址变更等情况联系不到毕业学生时,可以由做见证人的父母或当地亲戚提供贷款学生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地址。便于银行追收贷款。
3,提倡实行弹性学制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的学分制,在学分、课程、毕业年限等方面还比较缺乏灵活性,总体来说,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针对这种状况,高校应该彻底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推行弹性学制,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高校贫困生走出困境。弹性学制是一种以完全学分制为基础,集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学分制的一种模式。与传统的学年制相比,它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年限,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以目标管理为主。弹性学制不仅满足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选学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而且还可以满足经济条件欠佳的学生的要求。特别是自主选择学习年限弹性,本科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从固定的四年学制改为三到七年内完成,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那些因交不起学费的高校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对于高校贫困生,尤其是优秀的学生,施行弹性学制可以允许他们利用自己潜在的资质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尽可能缩短其在校学习时间,只要学生学完专业要求的学分后就可提前毕业;同时还允许高校贫困生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中断学业,待其经济和其他条件允许时,再重新开始学习。
4,将经济援助与心理援助相结合
对于贫困生的帮扶不仅表现在经济资助层面,还体现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成才等方面。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制度。要采取相关措施使贫困大学生适应从无偿性资助向有偿性资助转变,摒弃被动等待援助的思想,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在思想方面加强对贫困生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多种渠道使得贫困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班级、宿舍的整体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师生、生生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使贫困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有心理问题的贫困生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及时消除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的消极影响。此外,要针对贫困生心理特点深入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他们找出产生心理障碍的根源,并进行有效的心理辅导,以增强贫困生的抗挫折能力和自我适应环境的能力。
完善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第7篇
一、现状与问题
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 突出问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国家资助经费短缺的现实与需要资助人数的增长之间存在的矛盾。
一是由于招生规模逐年扩大, 学生总量不断增加, 如山西省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及资助额度呈逐渐增加态势。以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为例, 特困生的补助2002-2003年, 获生均500元的一等资助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 2004-2007年获生均1500元一等资助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5%。二是经济贫困导致学生心理压力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影响着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三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文化, 使学院来自经济相对落后偏远山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多子女家庭人数增加。当有些家庭同时供养两个在校大学生上学时, 其经济状况更为窘迫。四是部分城镇学生或由于工矿企业经营不善, 致使父母一方或双方处于失业状态,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或由于个别学生的家庭遭遇突发事
●黄永康王晓红
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临时性、短期性的经济困难也影响着学生的正常学业。五是对诸如艺术专业学生而言, 专业的特殊性与收费高标准,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 更是一笔经济压力相对较大的支出。最近,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 无疑是缓解包括独立学院贫困学生在内的民生政策亮点。
2. 资助政策模糊性与资助对象选择准确性之间的矛盾。
独立学院的运作完全是依靠学生学费, 为此, 学生构成有如下特殊性: (1) 由于学费相对公立大学学费较高, 学生年均消费约为2万元左右 (学费、书费、公寓费、伙食费等) , 大多数学生的家境相对富裕。以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财务处提供的学生入学缴纳学费的数据, 新生的缴费率, 一直保持在100%, 且为零退学率。 (2) 据近两年对在校生抽样调查, 家庭年均总收入大于3万元的家庭比例约为86%。 (3) 2007年至2010年申请贷款的学生数的比例呈递增趋势, 近两年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比例增加较快。基于上述的数据和近年来居民生活成本提高的推算, 独立学院贫困生约为在校生的20%, 且每年以3%~5%的速率递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长期的, 要建立长效、科学的资助体系, 就要建立政策资助的标准, 尽量减少政策资助的模糊性, 用科学规范的资助程序, 提升资助体系收益。
3. 鉴于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比较单一, 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 使资助体系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1)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仅凭学生拿来当地政府开具的困难证明和学生平时的生活消费结合起来认定是不客观的, 因为有的学生经济上不是很困难, 却能在当地很容易开到证明, 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存在很大“水分”, 学校介于种种原因对其真实性的核实也有一定困难。这样就使有些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享受了资助。 (2) 民主评议没有评判标准。一般评议困难学生也就是看困难证明, 对于同学平常生活的观察也就只凭印象, 而且在这样的印象中也有很多不客观的因素存在。有些学生有从众心理, 看到别人写申请自己也申请, 这样就会有弄虚作假, 夸大事实, 一些同学没有了诚信意识。 (3) 对困难学生追踪了解不及时, 他们每一学年的家庭经济情况都应当建档掌握第一手材料, 困难学生的建档工作还不完善。
4. 资助资金投入与收益之间的矛盾即资助作为投入与收益之间的不一致性。
国家资助的目的一是对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资助使其完成学业而成为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人才, 但有些学生对国家助学金无偿资助产生了依赖心理, 使资助的目标非但没有实现, 反而让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每年都应该得到助学金, 勤奋努力学习的意识不强, 缺乏艰苦奋斗, 自立自强的精神, 对社团活动和其它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参与性不高, 没有“自尊、自强、自爱”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同时个别学生不良心态的滋生, 使得助学育人的效果不尽理想。尽管独立学院拥有灵活的办学机制, 为有困难的学生设立了不少勤工助学的岗位用于补偿贫困生, 但随着贫困生数量的增大, 有限的岗位难以满足需求。
二、政策与视点
推进教育公平方针的实施,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公平权力。国家于2007年秋季开始, 出台了多项资助政策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 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独立学院亦被纳入这些政策的覆盖范围, 并形成独立学院新经济资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其政策视点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大学, 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校后, 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 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 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许多独立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 构建了国家资助和学校资助相结合的新经济资助体系, 成立了班、系、校三级“一把手”负责的资助工作机构。新经济资助体系的建立实施, 对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学校奖、助学金, 增设勤工助学岗
位, 对特殊情况的学生减、免、学费等措施,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资助。助学金资助的程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级认定审核公示学校批准;申请助学贷款的程序是: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 向家庭所在县 (市、区)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国家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的奖、助学金和申请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等方式来完成学业, 从制度上基本保障了考入学校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在资助工作的各环节中, 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是重要关键。
从新生入学起, 辅导员就要对学生情况进行摸底, 介绍学校资助的方式和程序。学生在校期间提出申请资助后, 从班级开始以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平时生活状况为根据, 资助机构对申请人的学费缴纳情况, 学习、生活方面的消费情况, 进行了解, 还要与学生谈话、民主评议等, 最后确定资助对象。学校的资助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审原则, 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等级、评审的过程以及金额的发放都要做细致的规定。学校的纪检部门对经济资助工作的申请、初评、评审、发放、公示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保证了学生资助渠道的畅通。有些学校还出台了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情况的临时救助办法。新资助体系导向作用显著、功能定位明确、突出了学校配合政府资助的主导作用等特点,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目前资助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贫困生政策视点, 提出进一步完善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如下对策建议:
1. 建立助学贷款的学校适度担保机制。
特别是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 在学业期限中间, 遇到的经济困难, 要采取特殊措施帮助学生申报到阶段性的由学院担保的助学贷款。同时, 通过同银行沟通, 力争拓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种类, 提升助学贷款资助的准确性、近期收益和政策收益的一致性。除对原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行系统规范之外, 拓宽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的便捷覆盖, 使其为解决独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在求学不同阶段、不同问题指向中起到关键作用, 并将新经济资助中奖、勤、助、贷等有关国家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入《学生手册》发给每一位学生, 使学生获取相关的政策知情权。
2. 利用网络与信息技术, 跟踪助学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 经济困难学生既存在稳定性也具有动态性。为此, 要加强对助学学生的管理, 通过查档、信函、生活用品档次等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调查。辅导员进入寝室与学生谈心、谈话等方法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排查。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申请资助学生平时细微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情况进行观察, 结合辅导员推荐, 采用基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学生经济行为动态观测, 核定经济困难学生, 建立准确、全面、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每年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要认定核实, 动态更新。加强同生源所在地政府的沟通和联系, 对学业优秀的学生, 实施“ (学) 校 (政) 府共赢, 共造名人”工程, 以此为结点, 获取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同时, 可以利用假期让就近同学互访或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增加调研走访困难学生的内容等方式, 根据贫困学生每一学年经济状况对其进行资助, 用好资助体系,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
3. 把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 将德育为先、利益均衡、优先保障和奖勤罚懒作为认定及资助过程中的原则。
在考虑学生经济困难的基础上, 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和生活表现要重点考核。掌握学生个体获得的总量, 保证学生受资助面和每个档次学生的资助总量基本平衡, 体现公平公正。励志教育也是拓展新时期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奖学金制度在“奖优”的同时, 也发挥着助困的作用。对自强自立, 刻苦学习,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增加激励性资助, 减少补贴性资助, 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鼓励学生通过刻苦学习和努力工作获得励志奖励和经济报酬, 即丰富了资助工作内涵, 也达到了助学育人的目的。
4. 充分发挥班级和系级资助机构的作用。
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感受要做好定期回访, 不仅要关注他们的物质困境, 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困境。通过座谈会和单独谈话等方式, 预防和干预他们出现心理健康问题, 鼓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 正确对待目前所处的贫困环境, 树立自强自立的正确思想, 正视自己的经济现状, 帮助他们从心理上脱贫, 让知识改变命运,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用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同时, 对学生资助金额的使用要监督管理, 发现用助学金买高档手机、衣物, 玩游戏等现象, 要予以追回资助金并取消其下学年的申请资格。引导督促学生用好资助金, 远离网络游戏, 不奢侈消费。
5. 整合资源, 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
目前独立学院引进用于资助困难学生的社会资金比较少, 以企业和个人冠名的助学金还没有起步, 这给我们的资助工作留下了拓展空间, 独立学院要多与企业加强合作和联系, 本着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和企业以及社会效益双赢的原则, 挖掘社会力量, 积极开通各种渠道筹集和吸纳社会、企业和个人的资金, 将社会资金与助学有机结合起来引进到独立学院的学生资助体系中, 动员社会力量的资助来缓解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 使独立学院的学生资助体系多元化、制度化、科学化, 开拓独立学院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6. 以落实全国教育规划纲要中的“促进公平”为抓手, 将“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资助”作为落实教育领域十个重大项目之一, 纳入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为提高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的资助制度的系统对接, 要加强从事资助工作队伍的培养, 提高资助工作队伍业务素质, 用创新理念、完备的制度, 研究并探求资助工作的新模式, 提升资助工作的水平。使独立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跃上新台阶。
摘要:文章基于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独立学院的现实, 针对独立学院新资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现状与问题, 就资助政策与视点, 提出了优化资金收益的政策与建议。
关键词: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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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小平.独立学院贫困工作的几个问题[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3)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的思考 第8篇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情况
1997年, 我国的高校开始实行收费改革, 学校中的一部分高等教育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因而部分家庭较为贫困的学生在学费上面就会存在一定的压力, 那么国家为了应对这样的严峻形势, 出台了相应的关于大学生贫困资助体系的各种优惠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就是利用国家资金或者各种金融手段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的完成学业。按照相关部门的统计, 在校生中大约有两百万的学生为贫困生, 其中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站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到2003年的下半年, 国家的助学贷款开始了第一批的还贷高峰, 而这同时, 也是受助学生违约的一个高峰。那么这个结局的产生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以往国家助学贷款旧机制中存在的, 为了解决这一现象, 国家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和措施, 在此基础上也对以往的助学机制进行了改进。
二、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在对贫困生的认定中存在一些辨别真假的困难。在高职院校进行助学贷款资助的工作中, 对贫困生的认定是首要工作, 如果在对其的甄别认定工作中没有做好的话, 那就会影响到资助的公平以及质量。然而就我国当前的大多高职院校来看, 学校中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界定学生是否为贫困家庭, 高职院校中对贫困生的认定一般是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这其中有两张表的登记以及相关贫困证明, 一张表是由学生当地的乡镇民政部门盖章证明, 而另一张就是由学生自己填写, 因而由于不同地方的民政部门对学生申请的贫困生助学贷款材料的标准都不大相同, 因而在给予盖章证明的时候就会比较随意, 甚至于有些地方只要在相关部门有关系就能够开到这样的一纸证明。这些情况的存在对高职院校进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同时由于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范围以及工作量都比较大, 因而有的老师在认定过程中不去进行深入的调查, 因而也就造成了资助工作的不公平性的存在。
2.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较多, 然而国家的贫困生资助名额有限。在高职院校中对贫困生上学的资助一般都是通过国家的助学贷款, 这其中主要包括“奖、贷、助、补、减”, 它的存在解决了大部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 然而由于高职院校中的大多学生都是来自于农村, 因而贫困生的人数较多, 但是国家给予的贫困生资助名额却是有限的, 这也就造成了彼此间供求出现矛盾的现象。
3.在给予贫困生物质上的资助外, 缺乏相应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对贫困生的资助中, 虽然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帮助能够缓解他们生活以及学习中的一些压力, 但是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感恩教育是不能忽视的。然而对于很多的高职院校来说, 在进行经济资助工作时, 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一般都比较忽视, 或是仅仅流于形式。而且在对贫困生的勤工俭学、就业等等方面也没有进行什么实际意义上的指导, 因而高职院校把国家贫困生资助的工作仅仅是象征性地完成了任务, 而并没有把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精神表现出来。
三、加强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的相关对策
就现阶段来说, 高职院校的贫困生以及其资助体系中仍存在着不足之处, 需要得到外界的关注。在高职院校中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本意就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并且对和谐社会的建立也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因而对于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要予以高度的重视, 同时还要落实到行动上, 从而真正帮助到那些贫困学生。
1.在给予物质帮助的同时, 还要在精神上进行扶贫。通过以往的经验表明, 单纯给予贫困生经济上的帮助是不够的, 在这同时还应该给予精神上的帮助, 甚至于这个工作更加重要。对于高职院校的贫困生来说, 他们的贫困相对来说只是一时的, 而精神上的贫困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那么就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因而对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在给予他们经济帮助的同时, 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精神帮助以及思想道德教育, 在扶贫的同时还要扶心。因而具体的工作步骤可以如下:首先, 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在其入校时就对大学生整体的心理状态做一个普查, 将普查的结果以档案的形式记录在案, 为日后大学生心理教育提供第一手的素材。其次, 要在高校不间断地开设大学生心理教育课程, 并且在学校内部专设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平台, 形成从内到外, 从课堂到平时指导的全面的、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及时发现大学生心理存在的问题, 并且给予及时的纠正, 确保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心理健康。再者要充分发挥出校园的文化建设的作用。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因而高职院校要加强文化建设, 通过校园的文化环境来感染学生们, 特别是贫困生, 让他们在校园的文化环境中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 从而在其中锻炼自身的能力, 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最后要加强学习老师对贫困生的帮助。在进行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工作中, 学校应该要积极地调动全校的老师投身进来, 对于那些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好一点的老师而言, 他们可以从众多的贫困生中选取一个来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从而让贫困生能够真正感受到社会以及老师给以自己的关怀以及帮助, 同时这样也是对教职工自身的一种提升。
2.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的助学机制。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 如今高等教育的要求已经变得大众化, 因而高职院校中实行的单一助学模式已经跟不上高等教育发展的步伐了, 因而高职院校就应该加强助学机制上的建设了, 那么建立助学机制的同时应该首先建立层次多样化的资助体系, 就我国当前资助贫困生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补助以及学校从学费中提供的一部分。那也就是说资助的经费来源是有限的, 因而就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除了政府和高校的资助外, 社会大众也都应该积极地参与进来。政府虽然向高职院校中的贫困生资助提供了最多的经济帮助, 但是它所要求的受助对象仅仅是少数的优等生, 因而这就大大减少了受助对象的数量, 对此, 政府应该要另设受助对象的其他方面的要求, 从而去加大受助对象的数量以及范围。由于高职院校中的大多数学生都是来自农村, 因而相比普通的高校而言贫困生就会多一点, 所以政府应该调整对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提供助学的比例, 加大对高职院校提供助学的比例。对于高职院校自己而言, 对贫困生给予资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所以高职院校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压力, 那么要舒缓这样的压力, 高职院校应该要积极地寻求外界的参与和扶助。其次, 要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机制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而言, 国家的助学贷款机制是相对于其他资助模式可以获得最多经济帮助的一个方式, 尽管如此, 高职院校在实际的操作中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因而, 要想使国家的助学贷款机制落到实处, 真正发挥出其所具备的作用, 那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第一, 要给每一个受到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帮助的贫困生建立一个对应的银行帐户, 这个帐户会一直跟随着受助生, 直到他还完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第二, 在生源地大力推广助学贷款的政策, 让当地政府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机制的重要性, 从而有利于贫困生在自己的家乡就能够直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受助生日后还贷, 同时也加强了当地银行对受助生的监督, 大大减少了受助生不还贷的风险;第三, 就是国家要对受助生进行定期地调查, 要依据其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他参加工作后收入情况的变化来对其制定相应的还贷标准。再者, 增加除有偿贷款的其他受助方式。在对贫困生采取资助的方法中, 不能单单是以有偿贷款的方式, 还应该加入其他的方式, 那么这些方式的制定, 前提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 贫困生要想取得该方式的资助, 那么必须通过自身去争取。最后就是加强贫困生离校后的指导和服务。相对于普通的学生而言, 贫困生在离校后的就业情况上会存在较多的困难, 因而在他们毕业离校后, 学校不能对其不闻不顾, 而是应该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服务,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业方面的指导, 对于不同情况的贫困生还要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这样才能提高贫困生毕业后的就业率。
3.提高管理的方法, 促进扶贫的成效。由以往的实际事例可知, 如果单纯地根据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来对其进行贫困资助, 那么起到的实际效果并不会太好, 因而在这一方面应该提高管理的方法, 才能促进扶贫的成效。那么首先就应该为贫困生建立相应的档案。在新生报到时, 高职院校就应该向他们讲解有关国家和学习的相关自主政策, 与此同时, 对于贫困生要收集其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然后建立对应的档案, 然后在进行贫困生资助的时候, 可以依据档案上记载的贫困生的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等等情况来给予资助。其次, 要做好资助情况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在开始进行资助工作前, 学校就应该将有关资助的信息和要求一一列出, 然后张贴出来, 让学生能够获知。然后再进行贫困生评选的过程中, 应该要对已掌握的资料进行深入的检查, 然后经过严格的筛选, 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学生以名单的方式公布出来, 这样也能使得他们受到其他同学的监督。最后就是加强日后的管理工作。贫困生家庭条件的困难可能是一时的, 那么学校就要加强对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和了解, 另外还要对贫困生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的消费行为等加强了解。高职院校对贫困生的资助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 因而在给予贫困生物质帮助的同时, 还要注重对他们进行精神和心理上的帮助, 要建立起多样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促进贫困生的健康成长。
高职院校进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 因而学校应该加强资助体系的构建, 建立起有效的政府、社会以及学校等多元化的贫困生帮扶机制, 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贫困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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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第9篇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滞后, 缺乏合理机制
目前我国对贫困生确认的标准是: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算困难学生[2]。这一标准虽然清楚但实际操作准确性差。其原因一是对贫困生资格的判定缺乏可靠的、可核实的家庭收入指标和资产数据。学校只是仅凭学生入学时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或者生源地一些部门的一纸证明, 对于什么样的家庭经济状况可以定为贫困, 以及如何评定贫困的等级, 标准把握不准。二是认证判定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高校教育系统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多方位的贫困生确认、资助制度和综合配套措施。此外, 部分贫困生有自卑心, 不能正视自己的困难, 羞于说明贫困真实情况, 从而给资助工作带来了困难, 造成真正的贫困生“漏报”, 假冒的贫困生“谎报”的现象。这样使国家的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有限的资助资金没有完全发挥作用, 同时还造成了学生对学校和国家的信任危机, 也挫伤和影响了贫困生的思想情绪。
(二) 高校资助体系中教育和价值导向缺失
目前,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 着重强调的是物质和经济上的帮扶, 发挥更多的是资助体系中的经济功能, 而对于资助体系中的教育功能和价值导向功能认识不足。相当多的高校仅停留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渡过难关, 不注重甚至忽略了对贫困生内在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熏陶、自强不息精神塑造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等环节的引导, 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工作中, 直接将助学金无条件的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缺乏对贫困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感恩教育和回报社会教育, 仅以单纯的经济资助代替了对贫困大学生的综合全面教育。
(三) 受资助学生的后续跟踪与反馈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高校资助政策规定, 受资助的学生不具备任何法律上的义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 有的学校规定了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 但这种规定大多也是以倡议的形式进行, 并不具备任何强制执行力。同时, 由于受资助面大, 有的家庭经济不是特别困难的学生拿到资助的款项后, 拿做他用, 铺张浪费, 甚至是把资助的钱拿来请客吃饭, 把助学金当成是白拿到的钱, 产生“不劳而获”的心理。这种现象使资助成了一种单纯的钱的发放, 在某种意义上削弱了国家资助政策的意义。
二.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 完善并健全高校资助体系
首先要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 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员工具有监督权[4]。其次, 要建立受资助学生信息公示制度, 做到评选透明化, 结果公示化。再次, 要加大对受资助学生的监督力度, 及时了解掌握贫困生的生活状况、学业情况和使用资助资金情况, 使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使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二) 健全大学生诚信机制
目前我国大学生信用征询系统还是一个空白, 一旦学生毕业离校, 银行就很难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 这样一部分学生钻了空子, 毕业多年仍不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针对这种情况, 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对这种失信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监督、约束和制裁。如构建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和违约人的信息公示制度, 使学生感受到信用违约将终身受到人格信誉上的惩罚, 以保证助学贷款良性运转。
(三) 落实高校资助的最终目的
针对目前存在的大部分贫困生不能正视自己的贫困现状, 学校应组织受助学生多参与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丰富和开阔受助学生的知识面, 使他们认识到与他们类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普遍存在, 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他们认识到今天的学习生活来之不易, 认识到社会的关怀, 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更加努力地学习, 将道德教育、公民教育、诚信教育潜移默化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过程中, 真正达到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目的。
(四) 积极设置各类勤工助学岗位
高校应加大对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和资金投入, 以勤工助学为主导, 倡导学生自救自助, 深化贫困生资助工作, 在增加学生收入的同时锻炼学生的能力。高校可增设助管、助研等岗位设置, 让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科研任务, 提高学生们的专业素质和学习能力。同时, 各高校还要主动和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沟通, 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用这种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勤工助学模式促进高校教学改革和专业调整, 使之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相符, 进而推进高等教育朝着良性道路迈进, 达到社会、高校、贫困学生三方共赢。
摘要:贫困生是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做好贫困生资助对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应对政策, 以期为高校深入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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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10篇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 我国已基本形成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即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社会、学生个人等多方分担, 以“奖、贷、助、补、减”为主的资助体系。高校通过落实资助政策向贫困生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 改善或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增强其受教育过程中的支付能力, 使他们不因经济原因失去上学机会。但这种资助体系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贫困生评议、认定存在缺陷
目前, 对贫困生资格的认定缺乏可靠依据, 多数学校只能凭学生填写的表格、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证明作为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背景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准确性难以把握。从学校方面来看, 因缺乏判断标准, 贫困生认定成本较高[1]。
首先, 一些高校采取按学生人数分配贫困生指标的办法, 由学校到院系、班级, 班级则采取简单的个人申请、学生投票等方式加以认定。这不仅易伤害贫困生的自尊心, 且有失公平, 导致学生贫困意识出现差异, 使一些经济上不困难的学生也想加入贫困生行列, 给资助工作带来困难。
其次, 学生参与评议、认定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学生在校的消费行为只有其周围的同学最了解,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却忽视了这一关键环节, 致使贫困生往往是由班主任、学生干部“钦定”, 不可避免地出现“假贫困”现象。
1.2 各资助项目缺乏优化, 资助对象针对性不强
首先,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设置不合理。长期以来, 高校往往把对优秀生的激励和对贫困生的资助相混淆, 把奖学和助学视为一体, 这不仅难以操作, 还易导致学生经济和学习的“双贫”状态[2]。
其次, 资助项目之间缺乏有机整合, 常出现一个贫困生同时获得几项资助而其他人却很少获得资助的现象, 导致资助面较小, 一些来自偏远地区的贫困生因缺乏竞争优势而失去资助。
再次, 资助体系是无偿的, 易使学生形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不利于学生自强、自立精神的培养。
最后, 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简单, 仅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划分等级, 未考虑到学生的贫困意识存在差异, 使资助项目缺乏针对性。
1.3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困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利用国家政策和金融手段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措施, 各高校也积极宣传助学贷款政策, 在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写明助学贷款规定, 让新生了解助学贷款政策, 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许多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如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繁杂, 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虽出台了风险补偿金, 但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配套措施的不完善, 仍存在“学生一头热、银行一头冷”的现象, 使助学贷款无法得以真正落实;即使银行同意贷款, 手续也极为繁琐。这使家长处于尴尬境地, 也挫伤了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1.4 勤工助学岗位少、内容单一、层次不高
许多高校普遍存在勤工助学岗位少、内容单一、层次不高等问题。校内的勤工助学大多是校园环境美化、图书资料搬运等体力劳动, 真正与专业相关、符合大学生知识特点的助教、助研、助管等智力型助学岗位相对较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生参与勤工助学的积极性, 同时也有悖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初衷。此外, 由于校外勤工助学保障体系不完善、贫困生校外勤工助学机会不多、高校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比较谨慎, 一些学生只有靠自己联系或通过他人介绍, 但其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1.5 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
大多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具体的操作程序不科学、不健全。目前, 高校更多地关注如何增加贫困生的经济资助, 而对于如何解决学生的精神贫困或心理问题关注较少。部分贫困生来自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 文化基础相对较差, 加之因经济困难产生的生活和心理压力严重影响其学习, 他们的学习成绩普遍较低, 在社会交往方面也缺乏锻炼。
2 对策
2.1 完善资助制度, 建立科学的评议、认定体系
贫困生认定是困扰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一道难题, 应从制度层面入手, 制定多层面配套措施和办法, 主要包括个人申请、诚信承诺、界定标准、贫困证明、动态建档、班级评议、公示审批、跟踪调查、违规惩戒等。在操作中既要有硬性指标量化界定, 又要有柔性评价人为管理, 多管齐下、共同作用, 从制度上保证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1]。
在贫困生认定程序上, 增加学生参与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核环节。对贫困生来说, 进行资格审核的应是身边最了解自己的同学、而不是教师和学校行政部门, 这易让他们心理平衡;对于负责审核的学生来说, 学校将权力赋予他们, 无疑是一种充分的信任, 更能让他们感受到学校与学生之间最质朴的权力平等。
贫困生认定机制要考虑到学生贫困意识的个体差异。参考有关研究成果, 可将贫困生分为:生存型, 这部分学生考虑的是温饱问题;生活型, 这类学生温饱不成问题, 但谈不上营养和体面;发展型, 此类学生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自己提高技能和素质的要求。对贫困生进行科学分类, 有利于资助项目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2]。
2.2 合理优化各种资助项目, 增强资助的实效性
首先, 要区别奖学金与助学金的不同对象和功能。奖学金要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其激励作用, 不应考虑学生的经济问题。事实上, 贫困生不一定是优秀生, 也不能要求他们都是优秀生。把奖学金与助学金相混淆, 对其他学生是不公平的, 等于剥夺了他们获奖的权利。高校应通过设立助学金来资助贫困生, 助学金评定在学习成绩上要求有所降低。
其次, 要优化各种资助资源, 综合使用各种资助方式。“奖、贷、助、补、减”等基本助学方式的作用是有区别的, 综合运用得当, 可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首先享受国家及学校的关怀。逐步增加有偿性资助形式, 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使贫困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实现自我解困。这既可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 又能给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避免学生产生“等、靠、要”的心理倾向[3]。
2.3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配套措施, 简化操作程序
国家助学贷款已实施多年, 它本应是我国现阶段确保贫困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一个重要措施, 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不尽人意。如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 到期不还贷, 恶意拖欠贷款、学费等时有发生。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形成时, 解决贫困生有效资助问题, 必须创新助学贷款政策:第一, 实行家长担保。家庭是大学生成才后的首要受益者, 贷款后家长要连带承担偿还货款的相关责任。第二, 允许将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存放在学校或银行实行抵押。第三, 转变贷款主体。在生源地, 允许以家长名义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承担相应贴息。在操作上, 可由学校证明学生身份, 学生家长作出贷款用于子女助学的书面保证或合约。这样不但可以规避国家风险, 而且可使不少经济困难考生获得入学希望。高校应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 让贫困生及时了解资助政策;同时,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 以降低银行机构的放贷风险[4]。
2.4 拓展勤工助学岗位, 为学生自强、自立提供更多机会
开展勤工助学是学生用劳动实现自我解困、自我资助的重要方式, 是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有效措施, 也是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起到助学和育人的双重功效。因此, 这种助学方式理应成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形式, 学校应为贫困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一是始终保证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二是进一步开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逐步提高勤工助学层次。低年级学生可以劳务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为主, 主要培养他们的自立能力、社会意识和劳动观念;高年级学生主要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管理性等工作, 侧重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三是探索校外勤工助学管理模式, 利用高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协议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缓解学校岗位有限的困难, 也能给学生提供接触、了解社会的机会。同时, 加强对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力度,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5 发挥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助学和育人功能, 促进贫困生健康成长
对贫困生的帮扶不应仅停留在经济资助层面, 还要全面关注他们的成人、成才和健康成长。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制度。同时, 要考虑贫困生的感受, 从制度上引导、鼓励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资助, 适应从无偿性资助向有偿性资助转变, 摒弃“等、靠、要”思想, 培养自立、自强精神。
加强对贫困生的教育和引导, 努力将解决贫困生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加强诚信、法制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教育贫困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学生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加强班级、宿舍的整体建设, 努力营造一个师生、生生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 使贫困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加强贫困生心理干预职能, 研究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特点, 从而消除因经济困难可能带给贫困生精神上的消极影响。此外, 针对贫困生心理特点深入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帮助他们找出产生心理障碍的根源, 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 增强其自我调适能力及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
总之,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必须努力将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并完善资助体系, 坚持经济解困和精神扶助相结合, 构建有效的政府、社会、学校等多位一体的贫困生帮扶机制, 切实解决贫困生问题, 从而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摘要: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政府和高校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政策依据, 通过分析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探讨相应对策。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助学贷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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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贫困聋人大学生资助体系 第11篇
关键词:经济困难聋生资助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从2002年开始招收高职聋生,截至2014年12月在校聋生已达到555人,持有经济困难证明并登记在册的贫困聋生人数达聋生总人数的一半以上。随着在校生人数的增加,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问题较为突出。
一、经济困难聋生资助的现状
1、经济困难聋生的现状
根据调查,大部分贫困聋生家庭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由于国家允许子女有残疾的夫妻再生第二胎,有相当数量的聋生家庭子女众多,可收入却微薄,这部分学生基本上来自偏远农村。有少部分贫困生属于家庭遭受突发事件而至经济陷入困境,例如遭遇洪灾、父母去世等。目前,南京特教学院把家庭收入较低,持有生源地贫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的聋人大学生称为“经济困难学生”;把家庭基本没有经济收入,学费和生活费基本上靠举债支付,在校生活水平明显低于普通大学生的学生称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经济困难聋生资助体系的现状
南京特教学院针对经济困难聋人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了一个以“奖、助、勤、补、贷”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并不断完善:
第一,各级贫困大学生资助,用于奖励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聋人大学生,既有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也有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联合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南京特教学院对经济困难聋生比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国家、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募集各类资助金10余项,例如南京特教学院学业奖学金和学生校外竞赛奖励、家庭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省教育厅第8党支部资助聋人大学生活动、陶欣伯助学金、成鹏飞奖学金等。但是,总体而言,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其他形式的资助金种类少且不稳定,資助人数占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比例偏低。
第二,助学贷款,主要是指学校或金融部门针对在校期间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实行的免息或减息助学贷款。南京特教学院现行的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资助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南京特教学院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聋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一个重要补充来实行,学生和家长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生源地贷款申请,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为了保证刚刚考取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南京特教学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已被录取入学的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报到注册,学费问题可以申请缓交或依家庭情况申请各种奖助学金、贷款或勤工俭学。根据2014年江苏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自2014年秋季起,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此举惠及每一位来江苏读大学的聋人大学生。
二、经济困难聋生资助的问题
虽然南京特教学院逐步建立起来的资助体系在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的环节:
1、经济困难聋生的认定
目前,国家和各省市以及各高校区分经济困难学生都有自己的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南京特教学院也不例外。笔者在多年的聋人大学生管理工作实际中了解到,由于多数聋人大学生的家庭收入和个人消费状况无法准确统计、某些地区的经济贫困证明把关不严、容易出具,导致高校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常常无法准确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现实中常常有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聋人大学生也通过家庭关系开具贫困证明以申请资助,造成有限的助学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聋人大学生身上。有时,还有部分经济困难聋人大学生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开具贫困证明,或者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困难、不愿接受公开的资助。这些原因直接影响了助困工作的深入开展。
2、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
国家助学贷款本应是解决经济困难大学生学杂费问题的最主要手段。近年来虽然有不少经济困难的聋人大学生通过助学贷款顺利地完成了学业,但这项工作进展很慢。这主要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全面建立,违约成本很低,这很容易导致聋人大学生的低信用。另外,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设计本身也有一些缺陷:助学贷款实质上是一种政策性任务,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却被置入讲求效益的商业运作轨道;贷款偿还制度设计不现实,贷款偿还期限短,还款占还款人收入比重过高,聋人毕业生在职场上竞争力弱、收入偏低、还款压力过大;经济困难的聋人学生借款毕业后工作变动通常比较频繁,常常会失去联系,对此相关部门尚无有效监控措施,这很容易导致贷款催讨无门。
3、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
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也可以为经济困难聋人大学生提供资助或勤工助学岗位,这本应是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贫困聋人大学生问题又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关注和参与。但是出于各种原因,我国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助学始终不成气候,也缺乏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
4、勤工助学机会较少
勤工助学活动作为一种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方式之一,一开始很受聋人大学生的欢迎。但是,目前各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大多设置在校内,学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安排一些贫困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图书馆或办公室的助理工作并发放一定报酬。但是,学校设定的勤工助学岗大多对交流有着较高的要求,聋人大学生由于沟通障碍原因往往无法胜任。
综上所述,针对聋人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取得了不少的进展,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建议在对经济困难学生科学认定的前提下,加强教育;其次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还要完善大学生个人信用制度;第三,鼓励与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监督经济困难聋人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最后,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开发出一些适合聋人大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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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12篇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教育公平
0 引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实行扩招和缴费上学制度以来,高校中贫困生数量增多,贫困生群体越来越大,已成为一个家长揪心、学校担心、学生分心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贫困生由于经济困难而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也逐步引起人们的关注。校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随着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入,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日益增加,贫困生群体也越来越庞大,不少学生因经济拮据而失去就学机会或难于维持学业。这种教育的非均衡发展,尤其是教育公平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和高度的关注,而学生资助体系则通过向学生提供经济援助能有效地缓解这一矛盾,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现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追求教育公平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从最初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就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民主思想。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人,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主的教育权利。这些主张的核心思想就是“教育机会均等”,包括入学机会的均等、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均等和完成学业的机会均等。现代社会“教育公平”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也是中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确立和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更是我国目前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重要理念。如何确保每一个符合接受高等教育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而不因为经济贫困失学,无疑是我国高等教育走向现代化进程中所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1]。
根据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每个公民只要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考入大学,就能够接受高等教育,即使某些人由于经济原因求学受阻时,也理应得到国家、社会的相应援助。因此构建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是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措施,而且对于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教育公平与其它社会领域的公平一样,可具体地区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平。首先,资助体系有利于贫困学生获得同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起点公平。其次,资助体系有利于贫困学生进行公平竞争,体现了过程公平。最后,科学的资助体系有利于贫困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体现了结果公平。
现行资助政策体系正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所谓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包括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子系统,消除环境中的经济障碍和社会障碍,保障其对基本公共教育资源的平等享受权,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根本任务。教育公平思想作为一种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最根本的经济关系的一种直接反映。具体来讲,公平理念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应包括这样三层涵义:一是公平意味着同等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等量资助;二是公平意味着受资助者获得资助的条件合理,即必须考虑他们的实际情况;三是公平的资助方式需要考虑受助者的预期收入[2]。
2 现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政策的公平失位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它是整个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宗旨和基本立足点。目前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经过数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大多数高校已初步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此外,还有一种辅助性的资助制度———“绿色通道”,即让经济困难的新生在不缴学费的情况下办理入学手续。但现行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还有一些相应的制度和操作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遵循公平理念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2.1 贫困生认定机制的缺陷导致资助机会有失公平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活指数差异较大,再加上收入申报制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统计制度不健全等众多因素,制定全国统一的贫困生界定标准是十分困难的,只有一个模糊的标准: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算困难学生。因此在现实中,学校无法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家庭情况,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中存在缺陷,即一些真正处于绝对贫困的学生得不到有效的资助。还由于求助者与执行者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资助标准不清、受助对象随意的情况,那些未被发现的同样需要救助者无法从这些资助中获得均等利益,造成了操作透明度不高,“应当”受到资助群体与“已经”受到资助群体的偏差,而目前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对此显得苍白无力。
2.2 资助方式操作上的偏颇造成资助力度的不均衡
现有奖、助、贷、补、免五个部分之间相互协调性不强,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从总体把握好各项政策的运用。如在给学生发放某项资助时,并未考虑到该学生已经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致使出现政策的交叉、重合:即个别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过多资助,所获得的资助超过了其在校的实际开支(任何一个学生接受资助的总额,应该以该学生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之和为限),而个别贫困家庭学生不能得到足够资助,所获得的资助却不够支付自己在校期间的合理开支。同时,高校奖学金制度以学习成绩为主要测评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这种指标设计并不科学,它并未考虑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高校大部分经济困难生来自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文化基础相对较差,再加之经济困难产生的生活和心理方面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学习;同时以学生成绩作为导向,容易使经济困难生因为关注努力学习而无暇顾及综合素质的锻炼。
2.3 资助政策的对象定位引发的社会不公问题
据世界银行专家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有关教育收益率的研究表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社会上具有明显的优势,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收益率,这种优势首先体现在高等教育可以为其带来较高的个人收益上。这实际上使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出现“一个收入转移的过程,这个过程把中低收入纳税人的收入转移给了那些由于接受高等教育而在未来获得高于平均收入的人”[3]。现行各项学生资助形式以无偿或半偿为主,渗透着传统的救济思想,把经济困难大学生视为社会弱势群体,没有充分考虑到高校学生是拥有较高预期收益的人群这一基本情况。而无偿的资助形式还会助长学生的搭便车行为。因此,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若拿包括低收人阶层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的钱作为资助,赠予未来的可以预期的高收人高待遇阶层,显然是不公平的[4]。
3 构建与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3.1 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自出台的那天起,就因其推广力度大、受助范围广而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目前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收费制度不会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只有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才能从根本上突破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瓶颈问题。可以做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优化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长期以来很多高校资助贫困生的工作模式是“学生报———教师定——学校批”,这种工作模式的每一个环节人为影响因素较大,会造成资助资金出现分配不公现象。比如学生“报”的真实可信度问题,教师“定”和学校“批”的依据和标准问题。对此,我们应科学准确地界定和评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透明度,减少随意性,动态管理。比如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费调查制度、公示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二,做好资助方式整合工作。区别不同的学生个体,通过不同形式的组合、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比如,实行“资助包”政策,把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混合成一个“包”,协同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第三,对于助学贷款,还应简化申请手续。比如在受助者确定以后,可将助学金直接汇入学生的银行账号,这样既可以降低贫困学生因为要在公众场合露面及讲话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也有利于鼓励性格内向的贫困生主动申请救助,使助学金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同时提高助学贷款的数额,实行有区别的贷款制度。
3.2 强化责任主体地位[5]
构建与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高校、社会、贫困大学生个体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虽然我国高校目前开辟了逐渐多元的贫困生资金渠道,但贫困生获得奖学金机会少,资助金额规模仍偏少,无法满足贫困学生的“经济需要”,勤工助学岗位来源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提出要帮助少数民族和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必须积极发挥主体和主导作用,创设一个良好的内外部运行环境,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助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执行各项资助政策,高校是主体,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做好相关沟通协调工作。高校应不断创新探索新的或丰富已有的助学形式,广泛开展勤工助学,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高校应当多为学生设置一些助学岗位,少聘一些临时工,加大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建设,将智力型岗位与劳务型岗位相结合,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同时,充分发挥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金融主体作用,加大宣传与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吸纳社会各界资助,拓宽资金募集的渠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等进行资助。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加强。一是诚信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经济活动的基本道德准则,同时也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通行证”,因此应教育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履行还贷义务。二是感恩教育。对国家与社会的帮扶之恩,学校的教育之恩要心怀感激,通过努力学习给予回报。三是自强教育。树立自强不息,劳动光荣的观念,强化勤俭自强意识,摒弃依赖思想。
3.3 建立新型的资助制度管理模式
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相关的新型管理模式,首先是加强学生资助法律法规建设。我国关于贫困家庭学生的法规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相关的政策文件中。但是,其对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主客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均未明确规定。这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顺利运行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加紧这方面的立法不仅能为国家助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依据和保障,而且也是国家意志在助学事业中的体现,是政策法律化、定型化的必然趋势。其次是强化学生资助的监督评估。高校助学工作的运行,虽然带有某种服务和福利的性质,但也应该有效率和效益的意识。投资社会有回报,回报理应承担成本。对这种来之于国家助学体系的“成本”,有必要加强监控、评估,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捐助人和受助人的权益,促进其健康有序地运行。第三是建立弹性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既需要政策本身设计合理,也需要外部因素的支撑。建立弹性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是指在规定范围内(在本专业必修学分之内),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不限专业,修完总学分数,即可以取得学位,拿到毕业证书。这种管理模式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自主选课,自主管理,贫困生有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边学习边打工以减轻生活负担,这不但大量节省国家和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经费,而且对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很有好处。
3.4 构建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机制
制度是否有效,还应注重其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约束都形同虚设。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也不例外。对此,第一,建立网络化资助管理机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管理机制,指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运行进行管理的模式,它包括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管理目标等方面内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管理主体主要指政府和高校,解决这个问题应当由政府牵头并吸纳其他主体来共同解决,以促进资助政策体系的良性可持续发展。第二,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的功能实现机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功能的实现机制是指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其资助功能的带有规律性的操作模式,它包括资助资金的分配机制和资助效果的反馈机制两个方面的内容[6]。资助资金的分配机制包括资助原则的确定、资助对象的筛选、各资助项目之间的协调运作等内容;资助效果的反馈机制是一个表达和扩散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成果的动态过程,包含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成果的反馈流程和管控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作,使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成果在以后的学生资助工作中得到采纳和应用,最终使资助政策实际效果逐步接近预期目标。建立有效的资助效果反馈机制是实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从决策、执行、评价、反馈到决策优化的管理模式的关键环节,有利于高校学生资助决策机制的持续优化,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决策水平,同时可以改变资助工作中管理者和参与者对资助结果的预期,提升资助决策者、执行者的工作责任心,增强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资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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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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