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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61

出入境人员范文(精选9篇)

出入境人员 第1篇

随着国家各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部的对外办公机构与来政府机关办事的人有了频繁、紧密、多方面和多层次的交往和交流。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行政单位、重要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化管理,同时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无纸化办公、自动化办公以及访客信息的长期有效保存、即时查询等,因此智能访客管理系统就成为了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迫切需要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访客管理的必需设备。智能访客管理系统可以安全、可靠地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不仅可以保障各个政府机关单位的安全,更可以提高政府机关单位的电子化访客登记水平和形象。

基于这些要求和特点,为满足现代安全信息化管理,应对日趋复杂的安全需求,在进行了基础调研后,我公司结合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自主开发了访客管理系统,该系统技术先进、操作简单、性能可靠,完全可以成为政府、军队大院、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公安、院校安全保卫管理的得力助手。

2 客户需求

2.1 硬件要求

访客管理系统、验证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通道管理系统。

2.2 软件要求

规范内部人员的进、出;规范外来访客的出、入,并实现实时查询功能。

在政务大厅配备访客机易访客,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易访客通过对来访人员的各种证件进行扫描,利用摄像机对来访人员拍照,打印进门凭条,只需点击几下屏幕即可完成对来访人员的智能管理。抛弃了传统的手工登记,改用电脑登记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升了企业形象。

2.3 功能要求

(1)证件扫描和识别,自动录入访客信息;

(2)发放门禁卡和打印凭条(打印格式可自定义)功能;

(3)访客只有通过临时卡或凭条才能进门;

(4)黑名单管理,预约功能,增强了对来访者的身份管理;

(5)自动电话拔号、客户端提示功能,省去查分机的时间;

(6)实时拍照功能,保存访客的实时信息;

(7)门卫的监视功能,防止其他人替代访客;

(8)查询和统计功能;

(9)设置门的详细信息,包括权限、胁迫码、超级密码等设置;

(10)设置时段信息、常开常闭、节假日等;

(11)数据的备份和还原。

在国土资源部机关大院设置人员通道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内部人员刷卡进出,访客通过扫条形码进出,如图1所示。

在安装验证机的地点,保安人员可以通过在验证机上读写ID卡或扫描凭条,验证访客身份。

在国土资源部主楼安装门禁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管理,仅供内部人员刷卡进出,如图2所示。

3 系统设计方案

3.1 设计依据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 J79-19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适用图形符号》(GA/74-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IEEE802.3 10/100Base-T以太网规范》

3.2 设计原则

(1)先进性

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发展趋势,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采用国际和国内通用的先进技术,要保证本项目达到较高档次。设计中采用先进的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以数字化的主流产品为核心设备,保证系统在技术上领先,成熟稳定。

(2)成熟性和实用性

采用被实践证明为成熟和实用的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现在和将来的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耐久实用。

系统管理功能全面,能充分满足本项目自身各种业务的管理要求。应具有完全的操作环境,界面简练、友好,功能健全有效。

(3)服务性和便利性

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对于来自本单位内外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存储、传输、检索、查询,为本项目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为用户和管理人员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高效、节约的工作环境。

(4)经济性

在实现先进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达到较高的性价比以及经济的优化设计,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要在确保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具有良好的性价比。在充分考虑产品性价比方面,对关键的产品应以性能的先进性为主要考虑因素。

(5)外观的友善性、使用者形象的展示性

智锐政府机关访客系统以亲善和友好的客户界面,给使用的政府机关带来的是在公众面前树立起亲和、友善、平等的公众形象,还要体现政府机关在办事效率、办事能力、事情处理的严谨和公正、公示。

3.3 系统工作流程

(图3)

3.4 政府机关访客管理系统示意图

(图4)

3.5 人员出入管理系统组成框图

(图5)

4 访客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4.1 第一步:录入访客信息

访客来访时,使用对方提供的“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件”,通过阅读二代身份证,扫描身份证、护照等,录入访客信息,如图6所示。

点击图6中的“访客信息录入按钮”,正确阅读、扫描身份证件,读取到访客身份信息。

4.2 第二步:核对并保存访客信息

读取到访客信息之后,如图7所示,核对访客身份信息。信息准确安全之后,点击右侧“保存”按钮,系统将提示“保存访客信息成功”,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操作,如图8所示。

注:当内部人员登录了访客机客户端软件后,在“选择被访者”列表中背景显示为绿色,未登录人员则显示为白色。

4.3 第三步:选择被访者

完成“基本操作”设置之后,易访客就储存了单位内部人员的信息,以供本步操作选择。点击右侧“选择被访者”按钮,系统就会弹出被访者的全部名单,如图9所示。

4.4 第四步:征求被访者意见

如上一步所述,当被访者登录在线时,被访者电脑操作系统会弹出如图10所示的界面。被访者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

4.5 第五步:发放临时访客卡(ID)或打印访客凭条

访客被同意进入后,政府机关访客机可通过发放临时访客卡或者二维条形码凭条记录访客信息。

(1)发放ID卡前,请确保鼠标光标位于卡号显示框内。将ID卡置于易访客读卡器上,易访客将自动识别ID卡,并将访客信息赋权给ID卡。点击右侧“发放门禁卡”按钮,ID卡发放完成。

(2)直接点击右侧“打印凭条”按钮,打印访客凭条。

以上操作完成后,访客方可进入。

4.6 第六步:访客的身份验证

访客系统配置了验证机以后,则在安装验证机的地点,可通过读写ID卡或扫描凭条,验证访客身份并记录访客或内部员工的进出时间。

4.7 第七步:过门禁,通道等控制端设备

4.8 第八步:离开

访客访问结束后,刷条码通过机关大院门口的人员通道。通过在通道机读卡器上再次阅读ID卡或扫描凭条,读取出访客的访问信息。同时把访客的访问信息储存在数据库之中。

5 使用后的效益

运用该系统进行管理后,能够大幅提升机关出入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使机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彻底跃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令来访宾客感到备受尊重。具体产生的效益如下:

(1)对机关单位而言

出入管理服务水平大大提升;

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来访登记,机关形象大大提升;

方便为机关安全事件处理提供精准依据。

(2)对保安而言

信息化登记提升保安个人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形象;

新入职保安工作熟悉快,大大增强工作自信心;

历史登记资料自动引用,缩短登记时间,减轻工作压力;

历史登记资料自动显示,省去重复询问,降低工作难度。

(3)对管理者而言

解决工作人员更替,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老大难问题;

足不出户动态掌控宾客进出,轻松实现数字化精准管理;

新管理手段减少安全漏洞,优化工作调配,更好服务于单位;

原始登记数据即时访客流量查询、统计,方便辅助决策;

轻松应对上级领导安全工作检查,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4)对来宾而言

感觉备受尊重,不必每次接受询问;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 第2篇

招聘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边检文职人员”)?

答: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以下简称边检文职人员)是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所属边检站文职岗位上工作,对边检执勤工作和内部事务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边检执法权力和对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边检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文职人员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边检文职岗位上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

二、边检文职岗位分为哪几类?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边检文职岗位主要分为技术保障和辅助管理两大类。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图像监控、技术设备维护和协助巡查等工作,实行轮班工作制;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出入境辅助管理、文书助理等工作,实行轮班工作制。

三、本次边检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本次边检文职人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本市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972年1月1日以后(含1972年1月1日)出生。图像监控岗位招聘一部分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和中专毕业人员;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四、应届毕业生是否属于此次招聘报名范围?

答:应届毕业生作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不符合本次边检文职人员的招聘条件,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五、边检文职人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

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测验》2个科目。

面试。考生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后,参加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织的面试。

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参照招警办法进行考察。

聘用。经过考察合格者,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相应附件),接受派遣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边检站文职岗位工作。初次上岗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

六、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等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等内容有疑问应主动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直接联系。

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的咨询电话6233494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

可选择“中共党员”。

七、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的身份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需持有学历证书、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资料。

八、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通知其参加面试。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九、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十、本次考试是否有专门的参考用书?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招考者需要参考书,可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自愿选购。

十一、边检文职人员采用什么形式的用工制度?

答:边检文职人员实行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工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招聘的文职人员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接受派遣的方式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岗位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为文职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具体使用。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考

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续使用。对于使用期间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文职人员,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退回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

十二、对边检文职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边检机关试行文职制度提供保障,文职人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四金”由政府财政保障。文职人员薪酬主要项目为根据岗位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根据业绩发放的奖金。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不同岗位最低为1300元左右,最高为1600元左右,转正后正常薪酬按不同岗位最低为2000元左右,最高为2400元左右。以上标准均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四金”和所得税。

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文职人员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带薪假期。

十三、边检文职人员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种待遇?

答:边检文职人员工作时间及加班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四、边检文职人员上下班交通问题如何解决?

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供文职人员往返市区的班车。

十五、聘用为边检文职人员后,如果其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通过一定程序直接转为边检机关人民警察?

出入境人员 第3篇

1 人员进入缅甸

1.1 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国内手续包括护照、签证、边民证等,国外手续包括通行证、工作准证等。缅甸政府要求除边境口岸持有边民证的外国边民在规定的地域活动外,其他一切外来务工人员均须取得进入缅甸的通行证。护照和签证、边民证有多种分类,根据出国的目的选择性办理。表1将详细介绍入缅的国内手续。

进入缅甸务工人员可选择办理因公护照或者因私护照,签证类型则根据在当地的停留时间来决定。倘若停留时间大于70 d,则需将护照再次拿到缅甸驻我国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延期签证。

边民证是边境两边的人们出入境的证件,使用很方便,持有者不需要护照、签证及通行证就可通行,但对口岸和活动范围有限制。

1.2 人员通行证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通行证申报需提供的信息为人数、人员姓名、护照号、学历、职称、行走路径、日程安排、停留时间。

通行证又称批文,审批周期为25 d,通常是将申报提供的信息报送给缅甸政府,经层层审批后,最终由缅甸国防部将通行证下发到缅甸相关部门并安排人员清关。例如,某工程的相关部门是缅甸第三矿业公司,则缅甸国防部将通行证下发到该公司,由公司派人至指定口岸和规定的时间接关。

1.3 计划和控制管理

根据工期计划和进度安排,在每个工期节点前预先组织工程所需人员办理出入境手续。例如,输电线路工程按照时间排序分为两个大阶段: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需进入工程现场的人员有来自总承包方、施工分包商、厂家等人员。明确这2个阶段的大致时间,于每个阶段提前40~50 d向各相关单位落实进场人员,并组织其办理国内手续及申报通行证。

2 投资型材料入境

投资型材料是形成实体的一些材料。输电线路工程投资型材料有以下11个大类:水泥、钢筋、塔材的角钢、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光缆、光缆金具、普通金具、玻璃绝缘子、瓷绝缘子、合成绝缘子。

2.1 投资型材料进口许可证的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初期,根据同类项目的工程经验和实际踏勘情况估算出本项目需要的材料类型、材料数量和材料总金额,并将其以一定的比例系数放大后整合成一张投资型材料总清单呈交给业主,然后由业主统一向缅甸政府申报,经缅甸政府审批后出具批复总表,即同意以上材料进入缅甸,但只能用于该输电线路工程,并且只限制于批复总表中的材料类型、材料用量和材料金额。该规章严格控制了材料的进口。缅甸政府总表审批周期为2个月左右。

批复总表是获得材料进口许可证的第一个步骤,下一步是根据项目工期计划申报材料分表,即罗列出每个阶段所需材料的类型、数量及金额,入境口岸等信息,分批向缅甸政府申报。分表的审核周期为45 d (长的时候达到2个月),因此需在每个阶段提前60 d着手申报材料分表工作。分表中的材料须在总表的控制范围内;若有超出(比如,工程变更会导致所需材料的规格和品种发生变化),则单列一张材料新增补充表,经缅甸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进口。材料分表经过包含缅甸投资委员会等8个政府职能部门一一审核后,最终会由缅甸海关联合中央银行出具材料进口许可证,这才走完一套完整的材料进口许可证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为了能及时通过缅甸政府对材料总表和材料分表的审批,申报时可将材料规格和品种的概念模糊化,大众化,并在申请报送后及时向缅甸政府追踪审批进展直到落实。另外,需特别注意材料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入境口岸,一般有效期都是从批复日起往后顺延90 d,个别材料例外,但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安排材料进口,则需在这张进口许可证过期前办理批文延期(延期手续的办理时间是25 d),因此需提前制订计划。入境口岸是根据运输路线决定的,缅甸的常见口岸有2个,即一级口岸姐告和二级口岸垒杰。三级口岸仅限于有边民证人员或其驾驶的车辆通行,如弄岛口岸等。

2.2 运输计划的制定、调整和报送

取得材料进口许可证后可着手运输计划的制定,并于起运日前15 d将该运输计划报送给业主和货代公司,以便给其充分的时间安排运输事宜。货代公司必须是具备出口资格的运输公司。

运输计划的核心是货物口岸时间、出关时间、出关后运到目的地时间、现场对材料的需求时间需衔接好。

必须和生产厂家、设备材料供应商约定好货物到口岸时间,除考虑完成包装的(包括制好唛头、填好装件单与装箱单、附照片)时间、出厂时间、国内至口岸的运输时间外,对一些特殊的材料如水泥、导线、瓷绝缘子,还要有口岸检验局检疫检验凭条(不同的材料,取得的时间各不一样,如水泥需10d左右)。

货物到口岸时间肯定是制约出关时间的首要因素。此外,出关时间主要是货物吊装的时间(一般为2 d)、出中国关和进缅甸关办手续的时间(一般为2 d)。出关时间选定要错开2个边口岸的法定节假日。

对于出关后运到目的地的时间要考虑2个因素,一是缅甸的交通状态普遍较差,每天计划运输的路程仅按70 km考虑,二是有很多地段大车无法通行,必须卸货下来换小车运,大车转小车所要倒运的时间也要考虑进去。

运输计划受制约因素较多,一旦某制约因素发生变化,就需立即调整计划。材料运输的管理很大部分在于不断地调整运输计划。一旦完全确定计划后,就应马上上报业主和货代公司,由货代公司去实行运输。

2.3 缅甸清关人员的用途

进入缅甸的每一批货物,出关时都需要一名缅甸籍的清关人员在场协助清关,清关人员带着材料许可证原件协助完成缅甸方的清关,并跟随运输车辆将货物押运至目的地。目前缅甸各个地方政府都会对路过车辆严加盘查,因此运输路途中会遭遇很多次检查,缅甸籍的清关人员无疑起着对货物保驾护航的作用。

2.4 物流程序

2.4.1 材料出厂和包装

对于材料出厂和包装,需按照海关的进出口要求对材料进行严格包装,根据设备的不同形状和特点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能安全、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例如,包装箱为木质箱的需经熏蒸,并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

2.4.2 出口商品检验

出口货物需对照商品海关税则(HS)编码确定是否进行商检,例如瓷绝缘子属于商检范畴。商检流程:准备好报检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报检委托书、厂检单到商检局,先预录单并让官员审单,录单,缴费,最后换取换证凭单(本地出货)或换证凭条(异地出货)。

2.4.3 国内段运输

国内段运输由厂家将货物运至货代公司指定的口岸仓库,经仓库负责人签收后,按照“先出外放,后出内放”的原则将货物妥善入库并保管。

2.4.4 报关

报关所需单据为商业发票、详细装箱单、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3个阶段。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联是报关员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对实际已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收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重要凭证[1]。

2.4.5 国外段运输

国外段运输是指委托一家具备丰富国际货物流经验的货代公司负责从国内指定仓库至目的地的运输。每种材料的入境口岸需和进口通行证即上述分表的批复保持一致。

2.4.6 装卸及保管

出关时的装卸由货代公司负责。缅甸现场装卸及保管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负责人需接货、卸货、点数、验收、登记及签字确认并将货物保管好,倘遇货物缺损、包装毁坏,要在货物返回单上予以标明,必要时将照片存档。

2.4.7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针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产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用于输电线路工程的材料都是以业主的名义出口,部分享有退税政策的货物在退税时仍然要以业主的名义办理。总包方向业主出具增值税发票和建安发票,业主即可代办退税业务。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2]。例如:货值7 00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70 000 000/1.17×0.13=7 777 777.7元人民币。

2.5 控制和跟踪管理

根据工程现场对材料的需求时间倒排计划,并按照图1流程图做好材料生产的组织管理、物流控制、通行证跟踪及各环节的协调。

3 可撤回型设备工器具进出境

可撤回型设备主要是指用于工程中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车辆、工器具等。

申请许可证所需信息较材料更严格,除了关于设备类型、数量、金额、入境口岸等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实物照片及中英文对照说明。缅甸政府对外来设备非常敏感,审批周期长达1~2个月。其余的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和投资型材料大致相同。

设备物流程序分为国内段运输、国内仓库保管、报关报检、国外段运输、目的地卸货及保管、退税、撤回国内。

根据工程现场对设备的需求时间倒排计划,并按照图2流程图做好设备生产的组织管理、物流控制、通行证跟踪及各环节的协调工作。

4 结语

鉴于缅甸国情,工程中人员、材料、设备机具通关的程序繁琐,在申报和实施中一定考虑它的周期特点,制定好计划并予以跟踪和调整。从某输电线路工程的实践可以看出,在遵守缅甸政府的相关规定,并对其国情及工程现场情况充分掌握的前提下,制定出可靠的进出关计划及实现方案,用国内的人员、材料、机具开展缅甸工程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杜青林.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和手续[J].中国乡镇企业,2000(2).

南京市出入境人员体检管理流程图 第4篇

供稿单位:管理员 时间:2012-09-18 14:59:27 被点击:

健康检查及预防接种流程 一 楼

1、咨 询——咨询台;如需要,自行进行相关咨询。

2、填 表——大厅填表处;表格在填表处,根据需要自取; 1)《健康检查申请表》 ——(各类体检者均适用); 2)《疫苗接种或预防接种申请书》——(需接种者填写)。

3、受 理 ——1、2、3号窗口;递交填好的申请表及二代身份证(或 有效证件)、2张二寸免冠照片。

4、收 费 ——

4、5号窗口。三 楼

1、体 检 ——根据《健康检查指引单》的项目,完成相应体检项目。

2、注 意 ——抽血、B超需空腹检查。一 楼

1、交 表 ——1、2、3号窗口、咨询台;递交已完成的《健康体检指引单》,并领取《领证通知单》。

2、接 种 ——预防接种室;根据《疫苗接种或预防接种申请书》上的项目进行相应疫苗接种。

3、领 证 ——6号窗口;于体检完三个工作日后下午,凭《领取通知单》,领取《健康检查证明》。

4、填写外文诊断书 ——1号窗口、咨询台;周一至周五下午,凭《健康检查证明》、《疫苗接种与预防措施国际证书》及境外院校提供的外文表,递交医师填写并缴费。

出入境健康检查及预防接种流程单

1.依次办理咨询和体检及预防接种登记、录入、交费(大厅前台)。

2.对体检项目和预防接种有特殊要求者,请在办理时提前告知,并提交相关文件或外文表格。3.办理体检及接种(区域见下方诊室分布表)。

4.项目完成后,请务必将表格交回大厅前台,并领取《取证凭单》。体检、接种诊室分布表

 贴心提示:

o 体检前需空腹,采血和B超检查后可进食,其他项目检查不分先后。o 尿检时应留取中段小便半杯,肝胆胰脾肾脏B超检查无需憋尿。

o 《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黄皮书)是预防接种记录,应长期妥善保存。o 对外提供的《艾滋病检验报告单》自检查之日起,有效期三个月。

 取证须知:

出入境人员 第5篇

关键词:出入境管理体制,新出入境管理法,非法出境,人才计划

一、新出入境管理法的变化

(一) 法律法规的综合化、一体化

新法是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出入境相关法律所规范的内容进行了整合。

(二) 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

将人体生物识别技术引入出境入境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 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 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做出规定, 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以及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此外强调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三) 管理部门的服务化、人性化

新法规定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 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公正执法, 便民高效, 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新增了公民出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的条款;新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凭护照证明身份的条款;外国婴儿办理停留或居留登记的时限从一个月内改为六十日内;以及增加了有关难民的相关条款。

(四) 法律条款的具体化、合理化

1.新增了中国公民不准出境情形, 新增了港澳台通行证相关条款, 增加了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调查和遣返两个章节的内容, 具体化了相关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 具体化了行政处罚的细节, 提高了部分行政处罚的上限, 增加了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并处罚款等情形。

2.规范和完善了来华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查验和住宿登记以及就业方面的制度。如严格签证签发制度, 加强外国人停留于居留管理, 规范外国人在华工作, 规定了非法就业几种情形, 以及调查、遣返“三非”人员措施与法律责任。

二、我国出入境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一) 进一步整合出入境管理法律, 明确进行权力划分

1.设立统一的移民法

无论是大陆型, 海洋型还是混合型的出入境管理体制, 很多国家一般都有一部完整的移民法。例如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统一规定所有涉及移民的法律问题。我国应该吸收所有涉及移民有关的法律, 设立我国一部真正的移民法。

2.中央统一管理出入境事宜, 部分地区现役转化为职业化

中国内地目前采取混合式出入境管理体制, 我国应将作为中央事权的出入境管理权力收归中央统一进行管理。美国护照法把护照管理权授予国务卿, 同时, 允许国务卿将护照管理的相关权力依法授予国务院所属护照处、派遣国外的外交或领事官员、法官等特别指定的人员。我们可以将全部的空港口岸边防检查职能逐步纳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体系之中, 再根据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 进一步保护我国公民出入境的权益, 打击非法出境者

1.强化服务职能

出入境管理工作事前的信息收集、分析、利用非常重要。我国要转换思维, 特别是中国大陆公民来往于港澳地区, 可以采用日本发行IC 卡的方式, 以谋求出入境手续的简便化、快速化, 大幅度提高便利性, 方便使用者。新出入境管理法明确规定服务和管理职能, 所以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一方面履行移民和出入境的依法监管职能的同时, 另一方面更要强调为民服务。

2.打击非法出境

建立高效率的现代出入境管理制度, 重点要明确职能范围, 将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最重要的出入境管理职能上。在我国新出入境管理法中, 明确规定了几类禁止出境的情形, 应予以坚决履行。最近国内频发偷漏税者及众多银行行长逃往国外现象, 可借鉴韩国出入境管理制度, 禁止偷税漏税者及金融机构负责人随意出入境。

(三) 进一步加强外国人管理, 积极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1.增加难民的认定及异议申请法律条款。

新法对难民虽已有所规定, 但是没有最基本的认定及管理方法, 我国可以借鉴韩、日等近邻关于难民的相关认定及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 从而体现我国人道主义理念, 为今后可能来自朝、越等国境的难民, 提供法律依据。

2.综合运用高科技管理, 加强普通民众举报非法居留者

对于外国人可以采用日本管理经验:出入国境的外国人都有义务提供指纹等身体信息, 市、町、村三级政府的外国人登记制度。应鼓励普通民众举报揭发非法居留者, 特别是非法就业的相关情形, 以提高揭发各种违法活动的效率。

3.积极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吸引高素质人才

一个国家的强盛关键在于人才, 而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对于我国经济发展, 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无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无论是西班牙的高素质移民计划, 还是韩国降低外国投资商或专业人才 (所有博士学位者) 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门槛的F6专用签证, 都体现了吸引人才这一核心理念。我国也可以降低这些高素质人才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门槛, 但是相应的也要保证我国公民的权利, 强化工作雇佣外国人的管理措施, 实行申报审核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出入境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2]张明新.出入境边防检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3]杨祥大.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论文集[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4]申健.日本政府出入境管理政策新动态[J].武警学院学报, 2006.12.

[5]胡秋实.加强科技应用创新, 提升边检服务水平, 公安理论与实践[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 (1) .

[6]马振东.探索适合上海特点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模式[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公安理论与实践) , 2002, 12 (5) .

内陆边防出入境管理问题研究 第6篇

1 建立出入境的重要性

1.1 出入境的主要作用

出入境的检查工作是由公安部门直接管理领导的单位,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出入人员的自身安全及本国居住人员人身安全。其主要工作是对出入境申报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严格核实, 同时做出明确批示, 审查合格后提交到相关公安部门进行严格复审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避免可疑人物出国或是到国内来, 成为祖国重要的安全隐患[1]。同时出入境在检查过程中, 应及时发现可疑问题, 并对该现象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及时解决。

1.2 出入境建立的优势

出入境的成立的作用是保障出入境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失, 主要由司法部门进行裁决。中国规定的司法保障手段有两种, 一种是行政司法保障手段, 另一种是司法程序保障手段。行政司法是指公安机关对中外公民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的申诉。要求所作出的裁决、裁定等处理的制度。司法程序是指中外公民为了保护其法定权益, 可以运用中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中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对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都有明文规定, 既保证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利, 又可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合法权利和利益。

出入境建立另一作用是保障各国人们方便往来。现如今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 成为国外友人较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 因此频繁的出现各国友人相互往来的现象。与国外友人不断往来不但增强着我国经济建设, 同时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 有利于国家迅速发展。

2 我国出入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出入境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

在我国出入境管理过程中出现较为明显的问题之一便是礼貌服务问题。出入境成为祖国的窗口, 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祖国文化修养。我国出入境管理方面普遍出现将管理职能放在首要位置的现象, 这直接体现出我国在出入境管理方面只看重管理与控制, 忽视了人们尊严与理性服务的概念。在出入境的管理方面我们应秉承人性化管理原则, 让外国友人深刻体会到我国是人情味较浓的国家, 同时为出入境人员带来方便、贴心的服务, 让外国人深刻的体会到我们热情的一面。

我国出入境管理过程中还缺少先进的科学服务体系。为使出入境检查工作圆满的完成, 必须拥有一套科技性较强的管理方针。我国在出入境管理中出现较为明显的疏忽, 惩处与奖赏制度不协调现象, 现如今我们处于人性化管理的良好政策中, 管理方面要具备惩处与奖惩政策, 出入境管理方面只注重惩罚制制度, 导致出现工作效率低、优质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2]。我国相关部门应对出入境管理方面制定出明确规定, 在规定中注明惩罚与奖赏, 这样能带动员工服务的积极性, 对出入境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比较落后, 其主要体现在迁徒权方面。迁徒自由是指本国居民将无条件前往他国或地区, 从事公事或私事的人身自由权, 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中对该项都有明确规定, 加拿大宪法中明确表明任何一位加拿大公民都有随意进入、离开加拿大的权利。因此可见由于我国相关规定的落后, 直接影响着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体现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后, 因此在迁徒自由权方面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并且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政策, 方便我国公民出入境自由。

2.2 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国家, 针对出入境管理方面, 相关部门进行了大力度调整, 并且管理效果较为明显。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我国做出了相当大的调整, 最为明显的便是公民按需申领护照, 这一政策的推出, 直接影响着人们正常出国手续, 加大出国经济负担。在这规定颁布后, 我国出现出境人员偷渡现象,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时间便是“5·17”事件, 由于出入境公民想节省时间及金钱, 船上100多名人采用偷渡形式进入台湾海峡, 然而在靠近海岸时, 被台湾海询人员发现, 偷渡人员为了保障经济不受到损失, 大多数选择跳入深海中, 这一事件造成37名人员伤亡。通过这一现象足以证明我国出入境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办理出入境手续繁琐, 并且出入境审批工作较难[3]。

总结:就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较多, 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完善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是应与世界接轨、为公民提供方便的同时, 保障国家安全。出入境成为祖国的窗口, 完善的管理制度可提升我国的知名权, 因此可见出入境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现如今出国已成为热门话题, 出入境成为出国的必经之路, 因此出入境管理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出入境主要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外或国外人员进入中国安全设置专门的检查通道,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本国居住公民的人身安全, 出入境成为保护祖国安全的重要检查口。本文将对我国出入境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出入境,管理探讨

参考文献

[1]任英达.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管理问题[J].研究设计科学, 2012, 1 (01) :520-650.

[2]李建斌.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J].出入境考察, 2013, 6 (03) :102-301.

浅析我国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现状 第7篇

关键词:植物检疫标准,基础标准,检疫检验,检疫处理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 在这种情况之下, 我国的各项进出口贸易正在努力与国际接轨, 出入境植物检疫工作也是如此。但是, 由于出入境植物检疫工作的特殊性, 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主要表现为检疫标准方面。基于这一方面的考虑, 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充分了解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的现状, 并由此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有效预测。

1 检疫基础标准

在目前的检疫基础标准之中, 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植物检疫标准制定规则标准、植物检疫术语标准、植物检疫实验室标准以及植物隔离检疫圃场标准, 下面针对这四个方面的标准进行简要的阐述。

1.1 植物检疫标准制定规则标准

要求对进出境植物检疫编写进行有效的控制, 所编写的内容应当与《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以及《出入境植物检疫规程、检验鉴定和除害处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相符合。

1.2 植物检疫术语标准

就目前状况而言, 植物检疫术语标准主要参考两项指标, 分别为国际《植物检疫术语》以及行标《寡毛实蝇类害虫分类学术语》。

1.3 植物检疫实验室标准

目前状况下, 已经制定完成并作出一定程度实施的植物检疫实验室标准, 分别为《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植物检疫》以及《基因检验实验室技术要求》。

1.4 植物隔离检疫圃、场标准

在植物隔离检疫圃、场标准这一方面, 目前状况下已经进行实施的相对较少, 主要有植物隔离检疫圃分级标准。

2 检疫检验标准

对于检疫检验标准而言, 它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风险分析、疫情监控以及检疫管理。在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中, 又包含了多个方面的标准, 在本文的论述中, 选择了其中较为重要的三个标准作一定程度的论述。

2.1 植物检疫有害生物的检验与鉴定标准

对于检疫鉴定而言, 它在植物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甚至从某种角度看检疫鉴定工作发挥了最为核心的作用, 因为鉴定的结果将对把关的有效性造成较大地影响。就目前状况而言, 检疫鉴定所涉及的有害生物主要包含有如下几种:杂草、病毒、细菌、真菌、线虫、昆虫螨类等。下面就针对这几个方面的相关标准进行阐述。

2.1.1 杂草检疫鉴定技术标准

就目前状况而言, 现存的鉴定杂草标准主要有7种:分别为列当、毒麦、假高粱、菟丝子、南方三棘果、美丽猪屎豆、具节山羊草。从具体的鉴定角度来看, 主要是对种子、小穗、颖果、小花到呢个形态特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鉴定。

2.1.2 植物病毒检疫鉴定标准

就目前状况而言, 现在已经制定的相关标准主要有16个, 其中较为常见的主要有:烟草环斑病毒、马铃薯黄化矮缩病毒、马铃薯帚顶病毒、可可肿枝病毒、水稻条纹病毒、水稻矮缩病毒、水稻黑条矮缩病毒等。从鉴定方法的角度而言, 主要是对酶联免疫吸附法结合分子生物学方法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使用, 并由此来进行综合鉴定。

2.1.3 植物真菌病害鉴定标准

当前状况下, 植物真菌病害鉴定标准之中主要存在着3个国标以及21个行标, 其中国标主要有烟草种子霜霉病、小麦矮化腥黑穗病菌和烟霜霉病菌3个。对于标准而言, 一般情况之下都是采用以分离培养、寄主表现症状、孢子形态、菌丝菌落形态进行鉴定, 当然也存在着少数是对PCR鉴定, 技术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使用。

2.1.4 病原线虫检疫鉴定标准

对于病原线虫检疫鉴定标准而言, 目前状况下主要存在着10个行标, 这10个行标分别是植物病原线虫针对水稻茎线虫、鳞球茎线虫、松材线虫、甜菜胞囊线虫、椰子红环腐线虫、穿孔属线虫、马铃薯白线虫、马铃薯金线虫、拟松材线虫、伪哥伦比亚根结线虫。然而对于这10个行标而言, 都是运用传统的形态学方法对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鉴定。随着人们在这一方面研究的日益深入, 已经能够对分子生物学技术进行广泛的使用。这种生物学技术能够对传统的形态学鉴定方法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弥补。

2.1.5 昆虫及软体动物类检疫鉴定技术标准

这一方面的技术标准主要存在着3项国家标准以及50项行业标准, 其中3项国家标准分别是地中海实蝇、谷斑皮蠹、红火蚁。

2.2 植物产品中转基因成分检测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转基因逐渐流行起来, 因此做好植物产品中的转基因成分检测十分重要。目前状况下, 在植物产品中转基因成分检测中, 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有:蜂蜜、植物性饲料、棉花、小麦、大豆、油菜籽、植物及其加工产品、马铃薯、玉米、烟草、番茄等。对于这些内容的检测而言, 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定性检测, 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主要为普通PCR或实时荧光PCR方法。然而这些方法在分析的精确度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欠缺。

3 检疫处理标准

3.1 检疫处理的要求以及相关方法

就检疫处理标准方面而言, 目前状况下所涉及的标准主要有如下几项:国标《检疫处理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准则辐照处理》《植物检疫证书准则》和行标《TCK疫麦环氧乙烷熏蒸处理方法》《出境林木种子有害生物检疫除害处理方法》等。

3.2 检疫处理操作规程

就目前状况而言, 已经制定的检疫处理标准主要有10个行业标准。

4 对存在的问题分析

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 我国植物检疫标准制定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植物检疫标准制定起步相对较晚, 虽然自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 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 并加快了相关标准的制定。但是, 就当前的实际状况来看, 与检验检疫工作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距。除此之外, 就当前状况而言, 一部分检疫项目中, 还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规程以及标准进行有效的制定, 其中较为重要的两项是风险分析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外来生物入侵控制标准。所以, 我国的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制定工作任重而道远。基于这一现状, 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快建设, 对有害生物进行有效的控制, 防止对我国的生物造成危害, 从而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有效的保障。

5 结语

文章主要针对我国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现状进行研究与分析。首先对检疫基础标准、检疫检验标准以及检疫处理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阐述, 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当前状况下我国的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制定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张培.我国出入境植物检疫技术标准及研究现状[J].植物检疫, 2007 (S1) .

[2]曹侠.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及建议与对策[J].养殖技术顾问, 2012 (11) :264.

[3]侯翠丽, 马新华, 龙阳, 等.植物检疫实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J].福建热作科技, 2013, 38 (3) :71-72.

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的现状与对策 第8篇

关键词:非法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边防检查体系

出入境边防检查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必要环节, 而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在于非法出入境所存在的隐患, 特别是随着我国出入境政策的调整、国民申请普通护照逐步的方便, 非法出入境的问题就更显严峻。通过了解出入境的边防检查可以窥视到整个出入境边防检查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非法出入境执法的现状

在通过对各处口岸边防检查站在非法出入境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汇总, 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

(一) 打击境外转道非法移民第三国法律存在空白区

从近几年各口岸获取的遣返案例中可看到, 境外转道非法移民第三国的比例非常大, 但该问题在我国现存的法律上仍属未明确界定范围, 很多人都认为这种行为与偷渡类似, 但是又属于合法范畴, 因为它并没有违反现存的相关法律条款, 不会给予任何的律法追究。

(二) 边境检查机关对伪证或签证的鉴定没有条款规定

一般边检中所遇到的持有伪证照或签证出入境是现存非法出入境的主要表现形式, 而对于持有人所持有的护照、证件的真假鉴定会成为定案的关键性环节, 然而我国现存法律中, 并没有对证照、签证等证件的司法鉴定有明确的权利归属界定。而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物证检验方面又集中在一般的物证的真实性和差异性的鉴别, 而对于护照、签证的鉴别研究尚为不足。边检机关虽然拥有国家授予的检查各类证照的职权, 然而却没有给予其司法鉴定的权利, 这样对其执法的合法性上大打折扣。

(三) 各类证照、签证的多样性给边检工作带来的更多的考验

各国的证件、签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并且数量较多, 频繁的细节和整体的变换让边检人员不能及时辨别出真假, 特别是多样的变换下, 公安或有关部门没有将其变换的信息及时通知到边检部门, 这样就更容易导致边检工作的滞后性。并且对于无法辨别真假的情况下, 放行或阻止出入境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样就容易造成执法过程的差异性, 不利于推行依法治边的理念。

二、我国非法出入境问题所产生的影响

(一) 加剧国际非法移民问题

由于我国对境外转道非法移民存在的法律空白, 导致全国各相关执法部门各自为政, 对边检工作的认识不一, 对于边检的实际操作没有统一标准。而当实际工作中出现当事人提起申诉、复议或诉讼等问题, 一般部门相关人员会不予追究, 这必然引起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并且有助长之势。

(二) 让边检工作存在管理上的隐患

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境外转道非法移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管束, 因此各口岸的边检工作中一般采用较为短期内的政策和规定进行执法, 这样有可能导致非法出入境人员或其幕后组织者通过多样的办法去拉拢贿赂边检人员, 让其非法出入境变得合法。此外, 边检人员依法扣审非法出入境人员后, 由于取证难和各种执法认识不一的问题, 往往让该类案件以释放而告终。

(三) 加大了边检执法人员心理压力

边检人员处理出入境检查工作一般通过简短的询问和判断来完成, 在处理上主要依靠边检人员的判断来完成, 同时问题的处理上要受制于现行的规定, 让边检人员承受了较大的精神压力, 特别是非法出入境人员根据现行情况, 针对边检的实际情况来制造出多样的应变手段, 让边检人员更加难以辨别。此外, 由于非法出入境嫌疑人在移交后台审查后, 由于取证难等问题无法立案, 容易给人留下边检人员工作能力差的印象, 并且当嫌疑人在他国被查为境外非法转道时, 又会被有关国家认为本国执法人员存在买关卖关的嫌疑。

(四) 极易导致边检执法行政诉讼的败诉现象

因为我国现行的边检法律中没有对伪假证照或签证的司法鉴定权的明确界定, 因此容易让边检机关存在着非法出入境取证难的问题, 一般只有口供, 而没有其他有效证明, 特别是当涉案人员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 边检机关作为举证的主体便会显得非常被动, 很可能会承担败诉后的国家赔偿责任。

三、德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的现状

(一) 前移战略

前移战略是通过对信息的多方面收集与分析来加强预防非法出入境的活动。德国会派驻官员到各国的使馆和机场收集情报, 同时与航空公司紧密合作, 联合做好防范工作。德国在出入境的检查上特别注重人员信息的收集、分析, 以及投入到实际的运用中, 特别是使用航空公司的旅客信息和各使馆所签发的签证信息等进行有预防性的检查。此外, 德国还设有专门的背景分析和风险评估机构, 可以指挥下设的警方评估、情报分析和数据库资料, 有效地综合各方力量运用到实际的边检工作中。

(二) 边检工作突出重点, 措施先进

德国的边检工作重心在于对入境的检查与管理, 而入境检查管理中, 又以对非欧盟国家的入境检查为首要任务。这种现象主要是与其边检法律制度相关。德国对于重点航班采取指定停靠位置的方式来加强其入境的检查强度。边检现象对欧盟国家人员设置了专属通道, 并进行简易的边检程序, 而对于行动异常的人员采取重点抽查和审核。一般检查欧盟国家的人员用时大概在20秒, 而检查非欧盟国家的人员会多一倍, 大概在40秒左右。

除了人工边检方式外, 德国联邦警察还会使用生物科技和其他有效的现代科技技术, 如可采用自助型的查验程序, 有效地提升边检检查的数量、质量和速度。因此, 在旅客经过自助查验通道时可自行进行所持证件的扫描和虹膜信息的对比。而持有电子生物护照的欧盟国旅客不需要采集信息, 就可以通过自助查验系统完成整个边检程序, 有效地加快的边检工作的效率。

四、德国边检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 完善法律制度, 明确指导我国边防检查工作

目前我国所使用的边检法律制度还要追溯到1985年全国人大第13次会议通过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而直接指导边检工作的法律来自于1995年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中通过的《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它明确了边检工作中边检机关的职责范围, 对边检工作各方面开展作了细致的规定。而最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是2012年6月全国人大第27次会议通过的新边检检查条例, 该条例还在制定中。通过对比与借鉴德国的边检工作制度, 我国需要完善下列边检制度。

1. 对国外人员的出入境管理检查。

如德国边检工作中所展现, 对非欧盟国家的人员的入境检查管理为重点, 我国应加大对非本国国民的入境检查管理。当下, 随着我国的经济逐步的开放, 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公民想移民到我国工作、居住、发展。然而我国的国家资源有限, 同时我国人口数量庞大, 就业压力长期存在, 如果采取鼓励外来移民的措施, 势必加大本国国民内部的人口压力问题。另一方面, 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的长期存在和不断扩张, 我们需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入境检查, 从而来保障本国的安全环境。因此, 在边检工作中需要加强对非本国公民的入境检查力度, 在欢迎外国人员来我国的同时, 也要控制其外来人员对我国的安全和生产环境带来的影响。

2. 边检工作要充分考虑本国国民的出入境权利, 简化国民出入境手续。

德国的《护照法》充分关注到德国公民的入境问题, 规定边检机关不得拒绝德国公民的入境要求, 而对出境的控制上主要针对的是特殊对象。国家对本国公民颁发了公民护照, 就应该充分保障其公民权益, 为公民多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而我国对于本国公民严格的出入境限制则显得相对不合理。国外签证、护照等证照种类繁多, 没有统一标准, 在审核这些证照上需要更加的专业, 和花费更多的精力, 因此为了做好对国外证照的检查工作, 对国内人员的检查工作减少流程可以更好地节省人力, 提高工作效率。

3. 提高边检工作技术性, 为先进技术开辟绿色通道。

《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在2008年2月13日经由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并且经过了民航总局的同意, 在2008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旅客信息预报系统为出入境边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提升了边检的防控能力。而其他的防护措施, 如电子生物特征检查、自助查验通道等都可以通过法律完善来为我国边检工作提供有效的执法依据。

(二) 改革我国边检机关设置, 展现中央事权属性, 建立统一的检查和服务体系

当下我国的出入境边检机关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在1998年经过改制的北京、上海、深圳等9个出入境边检总站归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接管辖, 其他的边检站为现役部队, 归属于各省的公安边防部队管理。而在德国, 没有单独的出入境边检机关, 联邦警察总局在全国设有9个地方联邦警察分局, 其中法兰克福国际机场就是9个分局中的一个。其职能相当于我国北京边检总站、机场公安分局、武警三支队、国际空警大队和安保公司的总和, 这样形成了统一的立体式出入境边检管理体系。

在德国边检体系的参照下, 为了让我国出入境边检体系体现中央事权属性, 应该将所有的边检口岸进行全新的改制, 在各省设立出入境管理分局, 独立于各地的地方领导, 统一归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依照我国国情, 像法兰克福机场分局那样可将安检、边检、警卫、空中和地面安保功能集合到一起的做法并不实际, 但是这样的统一立体式边检管理体系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可以做的是, 加强各口岸执法机关的合作, 让所有有效信息可以得到共享。而当下, 在各地已经展开了一些具体的实际合作, 且成效较好。例如, 2010年, 北京出入境边检总站、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海关缉私分局就共同签署了《加强首都口岸管控跨警种合作框架协议》, 尽可能地发挥了边检单位在检查工作中的优势, 达到了优势互补的效果。

(三) 完善我国边检体制, 突出边检重点, 采用先进技术, 加强国际警务合作

随着出入境人数的增加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存在, 我国各边检单位的边检工作压力日益加剧。借鉴德国的现存模式, 我国应积极派遣人员到国外收集有效情报, 建立全面的外国人签证信息资料库和出入境人员资料库, 设立专门机构对资料库和出入境人员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 对风险问题进行预估和预防。突出出入境边检工作重点, 主要放在对外国人入境边检工作上, 重点放在网上追逃人员, 偷渡线路旅客的处境检查。积极推动先进生物特征检查、自助查验通道等先进管理技术与方法的运用上。加强与世界各国出入境边检工作单位的联系和合作, 更多地展开证件研究工作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安翠丽.德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制度研究[J].辽宁警专学报, 2013, 2:89-92.

[2]才玉娜.关于打击非法出入境执法中疑难问题的思考[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 1:87-88.

出入境边防检查英语翻译原则初探 第9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越来越频繁, 英语在出入境边防检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年来, 通过积极开展边检英语培训, 边检人员英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一线检查人员的英语水平与新时期的执勤执法要求仍不相适应, 特别是对边防检查中的许多专业词汇不知如何翻译。由于边检英语明显区别于其他文体, 其涉外敏感性和翻译现状决定了翻译时需遵循语言等效, 译名统一和专业表达的原则。

1 边检英语翻译的三大原则

1.1 语言等效原则

鉴于边检英语在对外交流中的敏感性和民族独特性, 在对外翻译时应将“语言等效”原则放在首位。其内涵是:边检英语翻译必须准确、忠实反映源语和说话者的思想和语境, 还要用接受方所能理解的译入语表达, 使双方得到等值的含义信息, 使译文具有与原文相同的作用和交际功能。如近几年边检机关提出的“人本、专业、安全”的服务理念, 并未按西方国家传统逻辑将“人本”译为“humanism”, 而是另辟蹊径, 将之译为“putting people first”, 这是一个较为贴切的译法。表面上看“人本”和“humanism”十分对称, 但两者所蕴含的价值观和政策倾向则根本不同:前者体现的是集体主义, 重在为广大出入境旅客服务;而后者代表的是个人利益, 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另外, 要实现语言等效, 除了准确表达源语的内涵外, 还应重点考虑译文读者的反应和可接受性。如边检机关在翻译常用口岸术语“打击偷渡”时就巧妙借用西方英语语言国家易接受的“反对、抵制”之意, 将关键词其译为“Antismuggling”, 赢得了广大服务对象的积极反响和一致好评, 堪称语言对等翻译的典范。

1.2 译名统一原则

当前, 口岸交流活动日益频繁, 在边防检查领域仍存在着译名不规范、不统一现象, 对边检英语的语言等效翻译产生了一定影响。一般来说, 译名统一原则力求“一名一译”, 而不是“一名多译”。概念和术语的唯一性和单义性决定了其在目的语中的译文应是唯一的, 而不是多个译本。以“边防检查站”翻译为例, 在两种译法“Frontier Inspection Station”和“Immigration Inspection Station”中, 笔者认为后者为最佳译法。原因如下:从语境上来说, “immigration”系中性词, 泛指出入国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出入国边境行为, 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译文等效;它还能与“inspection”搭配, 符合英语表达习惯。前者译法则不够贴切, 原因如下:“frontier”一词的语气和情感色彩都比较强调“国土、边境”意义, 容易让人联想到国家主权含义, 具有一定的“threatening” (威胁性) 。虽然边检机关曾对多个译名进行过统一, 但因语言习惯和约定俗成等原因, 仍存在译名翻译和使用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 给口岸对外交流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困扰。

1.3 专业表达原则

根据语言的表达习惯和文体特征, 应将专业表达列为边检英语翻译的重要原则。这项原则就是指译文的表达和措辞要专业、简洁, 符合语言的习惯用法, 译文既不能太俗气, 也不能太长。如果译成俗语或大白话, 就犯了“以俗语译概念或术语”的错误, 违背了在译入语中有对等词的情况下“以概念译概念”、“以术语译术语”的原则。这就要求译者不仅要了解中国的边检政策, 还要熟悉西方国家的语言习惯。如“口岸问题现状”, 译者将关键词“现状”译成“status quo”是非常专业和贴切的。该词源于拉丁语, 系正式场合专业用语, 常指事件的发展局势和现状。如果意译为“the existing condition or state of affairs”, 就显得拖拉冗长, 不符合庄重的交流语境。再如在日常执勤工作中, 检查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了帮助, 西方人会表示感谢, 此时我们会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直译成英语就是“It's my duty”。西方人听了就很不愉快, 误认为你的帮忙不是出于本意。只有译成“You are welcome.”或“It’s my pleasure.”才是得体的回答方式, 才符合西方英语语言国家的文化背景和交流习惯。

2 边检英语翻译三大原则之间的关系

要翻译好边检英语, 必须处理好以上三大原则之间的关系。总体来说, 这些原则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关系。最理想的译文符合以上所有原则。如在与出入境旅客交流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敏感词汇“南海 (问题) ”和“东海 (问题) ”, 若分别译成“the South China Sea (issue) ” (南中国海问题) 、“the East China Sea (issue) ” (东中国海问题) 就是比较理想、标准的译文, 符合以上三大翻译原则。两者均含有关键词“China”, 这种译法既表达了中国政府对其拥有主权的政治立场, 又符合语言翻译习惯和英语术语表达规范, 让西方读者读得懂、知其所指。绝不能漏掉“China”一词, 因为“the South Sea”、“the East Sea”在国际上往往意指其他海洋地名, 前者代表朝鲜半岛东部的海洋“日本海”, 后者则表示“南太平洋”或者英国的“南海”。

当翻译原则之间出现冲突、一个对应词翻译无法满足以上所有原则时, 语言等效原则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其他原则可以做出让步和牺牲。如在涉及地名翻译时, 应坚持以语言等效为主、其他翻译原则为辅, 常采取音译为主的译法。以“藏南地区”为例, 应音译为“Zangnan Area”, 或直译为“South Tibet”。绝不能译成印度或西方国家的惯用语“Arunachal Pradesh” (阿鲁纳恰尔邦) , 它是英国殖民时期的旧称, 象征英印的版图。再如“口岸开放政策”一词, 英语里没有“open policy”这种固定表达方式, 但不能简单地对译为“port open-door policy”。这种译法容易让人联想起近代的“门户开放政策”。应从我国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出发, 将之直译为“open policy” (opening-up policy) , 不能因为一味地迎合西方读者的语言习惯, 而牺牲译文的语言等效含义。

3 结束语

边检英语是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必不可少的工具, 是边检人员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由于培训机制和个人基础参差不齐等原因, 部分一线检查人员英语运用和翻译能力尚未达到当前对外开放口岸执勤执法工作的需要, 也不能顺利完成与外籍服务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因此, 在今后的英语学习培训中, 笔者认为可充分考虑运用先进信息化技术设备 (网路学习室、投影仪、声像资料等) , 引入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应用等, 把文字、声音、图像等多种信息融合于一体, 全面培养边检人员的学习意识和听、说、读、写, 尤其是翻译能力。同时, 建立英语培训长效机制, 通过开设“英语角”、每周选定一天作为“英语日”和开展边检英语翻译竞赛等形式, 营造浓厚的语言学习氛围, 提高人员英语学习的趣味性和有效性, 推动整体英语语言能力和翻译水平的提升, 强化边检人员的服务素质与基础, 为驻地口岸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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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英姿, 许宏.中国古代及近现代译名研究回顾[J].外国语文, 2009 (4) :139-144.

[3]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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