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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精选14篇)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1篇

1、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暂用我市统一的社保软件系统以省外转入方式开具接收函,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2、申请人持接收函到原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完善表格内容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持完善手续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明细表》,经办机构根据具备签章手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转出可抵扣金额抵扣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人缴费后完成转入接续手续。

4、如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明细表》上填写的转出可抵扣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则由社保和城乡经办机构联系参保人员共同处理。

5、社保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内完善参保信息时,在备注栏备注为“城乡居保转入X年”标识。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2篇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2)3)4)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2)3)4)5)

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

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2)3)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在“申报日期”中选择需要查询的申报业务的日期区间,点击“查询”,也可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查询单个人的申报情况,若查询结果四险和医疗显示“导入成功“即可,改员工社保减员操作完成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3篇

按照目前项目进展进度, 江门将能顺利按计划完成社保卡发放任务。但社保卡的发放只是社保卡项目建设的一部分, 如何将各种社保待遇按时准确发放到社保卡上, 使社保卡真正能被使用, 也是整个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以江门地区为例, 介绍江门社保待遇发放的情况。

一、结算中心集中发放模式有效解决对账风险高、工作量大、效率低问题

江门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人社局”) 每月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包括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工伤五险) 将全部发放到社保卡,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支出;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对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支出;支付给医院、个人的职工医疗、城乡医疗、异地就医、特种疾病、公务员医疗补助救助等报销支出;各险种的多收社会保险费退款;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支出 (市外支付) 。

据2011年统计, 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每月支出约120万笔, 其中零星支出每天均发生, 人社局工作人员每天需向财政局申请支出资金, 并携带纸质支票到银行进行资金汇划。按此做法, 要求各市 (区) 人社局、各市 (区) 财政局、6家合作银行各市 (区) 分 (支) 行都须有一各或多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单位之间每天必须进行资金申请、支票汇划、清算、对账工作, 资金清算对账风险高、工作量大、效率低、人力成本高。待社保卡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对辖内三区四市近四百多万张社保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业务量比现在更加庞大, 各参与机构将难以承担如此巨大工作量。

基于上述原因, 为了有效解决江门市社保卡项目实施后发放社保待遇的效率和效果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结算行为,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 保证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 经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行”) 、江门市财政局、人社局共同研究, 确定通过江门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以下简称“结算中心”) “缴费一户通”系统 (以下简称“一户通”) 统一发放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二、传统代收付系统业务模式无法满足政府的发放要求

在传统代收付系统 (即一户通) 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中, 银行基于资金安全以及利息的问题, 业务处理的原则是银行不垫款, 在付款单位支出账户上扣款成功后再进行支付。如使用传统批量代付业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流程如图1所示。

(一) T日

1. 人社局将代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

2. 结算中心将代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3.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代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 T+1日

4. 结算中心在次日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5. 营业室将代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分别清算到各家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

6.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

7.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信息包发往合作银行;

8.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代付处理后, 将处理结果 (成功和失败) 返回结算中心;

9. 结算中心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

(三) T+2日

1 0. 结算中心在第三天将代付失败的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1 1. 营业室将代付失败资金从各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的备付金账户;

1 2.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

1 3. 结算中心下发企业入账信息给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银行将代付失败资金进行企业入账。

但根据江门市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1]30号) 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采用“参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做法, 代发银行先垫付后与财政清算”的模式进行。于此, 上述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不能满足社保待遇支付的业务要求。

三、创新设计开发“批量垫付”业务流程满足社保待遇发放要求

根据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的要求, 以及深入了解人社局实际业务需求后,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业务流程进行修改, 创新设计开发了新的业务流程, 并命名为“批量垫付”。

“批量垫付”简化了业务流程, 从两次清算改为一次清算, 即只对成功垫付的资金进行清算, 较好满足了如社保待遇发放等国库集中支付类国库拨款业务的需求, 其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一) T日

1. 人社局将垫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

2. 结算中心拆分后将批量信息包发往合作银行;

3.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垫款后, 将成功和失败的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4. 结算中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和将成功垫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5.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垫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 T+1日

6. 结算中心在次日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7. 营业室将成功垫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

8. 营业室清算完成后, 通知结算中心;

9. 结算中心下发企业入账信息到合作银行, 银行将成功垫付资金进行企业入账。

另外, 各市、区人社局若发现有错发或多发社保待遇时, 可以通过一户通的“批量代收”功能扣回, 但需先与参保人签订协议, 确保参保人同意在其账户扣收。

四、通过结算中心“批量垫付”模式集中发放社保待遇的优点

(一) 提高效率, 降低风险

“批量垫付”模式将人社局一对多的工作简化为一对一, 仅面对结算中心即可, 业务流程简化, 大幅减少人社局与多家合作银行的支付、清算、对账方面的工作;同时结算中心稳定、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服务功能, 可降低资金清算的风险;合作银行社保待遇发放、清算、对账工作并入原标准的代收付系统业务中, 有效减少合作银行的人力投入和工作量。

(二) 人社局集中管理资金, 市民准时收到社保待遇, 银行及时收回垫款

大力推进农村社保工程 第4篇

制定农村社保全覆盖的政策体系

——对广大农民出台了“太仓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对已达到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无养老保障的农村老人直接由市财政发放每月80元的政府养老补贴。农村养老金和政府养老补贴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

——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出台了“太仓市企业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实行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参保政策与城市逐步接轨。

——对被征地农民出台了“太仓市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意见”,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全面实行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按征地时间把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四个年龄段:16周岁以下为第一年龄段:女16至35周岁、男16至45周岁为第二年龄段;女36至49周岁、男46至59周岁为第三年龄段;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为第四年龄段。对第二年龄段以上人员。改变过去将征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直接结算支付给本人的做法,统一为他们一次性置换城镇养老保险;对第四年龄段人员直接计发城镇养老保险金。2006年又出台了“太仓市被征地农民住院及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按缴费基数5%征缴医保基金,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后享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报的同等待遇。

——对农村内河渔民出台了“关于促进内河渔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明确由政府扶持,将农村内河渔民也纳入农村社保的范围。

——对政策性户口农转非人员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部分政策性户口农转非人员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允许他们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基本养老保险按不低于每月495元标准计发,医疗保险可选择性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

——对外来农民工出台了《关于调整(太仓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意见》,规定外省市户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在同一单位工作年限2年以内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先为其办理过渡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第三年起必须转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效地化解了外地农民工社会保险难覆盖、用人单位不愿为其投保的矛盾。

建立农村和城镇社保政策的无缝对接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凡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折算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加转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折算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加转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加延期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均可办理农村社保转入城镇社保。

城镇养老保险转入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转入农村养老保险。其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实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入农村养老保险,并与新建立的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被征地农民“土地换保障”后与城镇养老保险的对接。对原已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人员,原缴费年限与“土地换保障”的置换年限衔接计算,置换年限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额与实际缴费后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对原未参加过城镇养老保险的,置换的养老保险年限和置换后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衔接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额与置换后实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对原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并已享受养老金的人员。置换后将安置费折算为养老金与原养老金合并计发:对原已享受了城保供养费的人员,置换后供养费停止发放,直接发放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对接。对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直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对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性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直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对选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转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激励型的农村社保帮扶措施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对纯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府每年按缴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时已超过规定参保缴费年龄的老年农民,政府直接发放养老补贴:对农村特困、残疾人员,本人养老保险费只需按缴费总额的28%缴纳,72%由市、镇财政按比例补贴;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后符合规定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按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对2003年底前失地的被征地农民,置换城镇养老保险时由市财政给予置换总额30%的补贴:对被征地农民置换城镇养老保险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缴纳养老保险费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记个人账户按最低缴费基数,其养老保险费缴费差额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对用人单位使用大龄被征地农民。市财政也给予补贴。

建立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补贴机制。对逐年缴医疗保险费的被征地农民,政府每年给予征缴额50%的补贴,最长补贴15年;对女60周岁、男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补贴。

建立失水渔民的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失水渔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时政府按补缴总额的60%给予补贴;对符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年龄退休的人员,政府给予发放养老补贴。

建立中断参保封存人员续保激励机制。对因失业而终止缴费的封存人员,中断的年限按启封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比例补缴。

推进以培训就业促保障的联动机制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规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每培训一名失业职工或失地农民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政府购买其培训成果。采取推荐岗位、联系岗位、挖掘岗位、挤让岗位等方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工作。明确社区保安、道路保洁、绿化管理、河道保洁、交通协管等采用公开招聘形式,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鼓励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应的扶持。

注重进行载体建设。在全市建立20家培训基地、20个实习基地,充实师资队伍,大力推进农民实用技能培训。构建了三个层面的就业服务平台:第一层面是市区劳动力公共职介市场,第二层面是镇区劳动力分市场,第三层面是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政府主导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把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范畴。比如与市委组织部门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与市工商局联合落实岗位定向安置被征地失业人员等等。

健全农村社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机制

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村村通。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村村通工程,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一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做到获取就业信息在社区,接受教育培训在社区,办理社会保险在社区,享受社会化服务在社区。

实施社保信息资料动态管理。建立了“劳动保障卡”制度,整合完善我市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并为每一位劳动者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开发出了集个人档案信息记载、持卡就医、办理社保业务、劳动事务代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劳动保障卡,现已发卡48.3万张。

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在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上实行与财政、税务、银行的联网:在社保基金的监管上实行社保与审计部门的实时联网审计,这一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

推进社保业务便民服务。社保缴费与银行联网,参保人员可就近缴费;社保经办业务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所,参保对象可就近办理,尽可能地方便群众。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5篇

基本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一、每月18号前,企业将当期《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汇总给我中心;

二、每月20号前,我中心将当期《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及汇总表》发给企业,企业确认无误后,通知我中心申报当期各项社会保险;

三、每月25号前,我中心持《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及汇总表》及保险票据送达企业,企业将当期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通过银行或现金方式交付我中心;

四、我中心于每年七、八、九月将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账单交付企业职工。

办理石家庄市保险流程及材料

 新建养老保险:1寸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复印件2张 ; 工本费 3元  新建医疗保险: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 ;户口页复印件2张;

工本费17元;

 转移养老保险:带养老保险手册去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中断手续,再交来我处

(市属企业保险);带养老保险接受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去原缴纳社保局办理中断手续,再交来我处(市属灵活就业保险);

 转移医疗保险:带医保卡去原单位办理中断手续,再交来我处。(我处医保编号:8128) 新建档案人员须知:

1、本市城镇户口人员(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户口页原件(单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一寸彩照4张;

2、河北农村户口人员(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户口页原件(单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暂住证;一寸彩照4张;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6篇

公司给员工买社保的流程

在深圳,公司给员工买社保的流程是什么?

新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社保开户和办理社保登记证流程 第7篇

一、文件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259号)第八条之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流程概述

新成立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该按如下步骤:

工商成立手续完结→社会保险开户→银行帐户托收协议→增员→如有必要,做补缴→首月月报→以后的正常业务。

社保开户主要是明确该单位的工商等信息,并明确银行帐户托收等。开户完结后,社保中心会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这就表明单位在社保中心有户头有信息了,可以办理社会保险了。

但是开户之后是个空户,户头里的人员还得做增员增加进去。所以接下来就是增员手续,北京社保目前是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合一,医疗保险是单独系统,所以增员需要分别做四险增员和医保增员(两套系统)。

如果有单位成立早,但开户晚等特殊情况,增员后应立即做补缴。

增员之后就可以按月跟月报核对,按月银行托收社保费了。以后有新增的再做增员,有离职的再做减员。

如果不清楚,可以先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办理须知等材料:一般包括

1、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2、各险种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说明表

3.一套填报表格(单位信息登记表表

一、个人信息登记表表

二、参保人员增加表表

十一、缴费月报表表七)

三、社保开户具体流程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2、外企、驻京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特殊单位还需提供材料:

①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

②外商机构和港澳台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B5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

③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和法人单位开据的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4、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

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5、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6、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7、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

(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

(3)凭录入完毕的表

(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条件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新建社保单位流程 第8篇

2.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局征缴科41、42U盘考取相关模版。

3.填写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申请登记表,新参保人员花名册、有模版。

4.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鉴定花名册(在劳动科处办理)。

5.将上诉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局征缴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征缴科提供给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编码即个人编号和单位编号以后缴费报单位编号。

6.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在征缴科办理缴费业务。

7.单位缴完费后凭缴费发票在征缴科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参保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手册回去填写、贴照片后拿回加盖社会保险管理局公章。缴费基数的确定:每个参保人员都有自己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单位申报,每年一月单位要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的确认是根据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一般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每年自治区有个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没到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填报,超过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填报。例如2012年平均基数为3004最低基数为60%即1803最高基数不超过300%即9012。

下表五项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情况表

保险类别缴费基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缴费比例单位个人229020%22908.00%22902%22901%22901%合计单位缴费个人缴费8%2%1%0%0%458183.245.822.922.9732.8183.245.822.900251.9合计641.222968.722.922.9984.7 备注:右边合计为各项保险的缴费合计下方合计为单位和个人分开的缴费合计最后为总合计

上海社保办理流程 第9篇

2、服务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

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

【补充说明】:

1、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

2、一张社保卡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

3、申领社保卡之前可打电话到街道社保服务站进行电话预约。

延伸阅读

医保卡办理流程及方式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方式二: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补充说明】

1、参保人医保卡不慎遗失需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东城社保补缴流程 第10篇

一.当年补缴: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及每年上一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1.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中所写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补缴申请(一份)、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复印件)、补缴期间职工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封面、首页、劳动合同期限页和职工签字页复印件一份)、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时间内),填写《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到补缴审批窗口办理。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其中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还需加盖财务章)

2.审批合格,携带审批合格材料并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号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

二.历年补缴:补缴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及之前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历年。

1.到局养老科(311室)进行审批补缴养老保险

2.到医疗保险科(208室)进行审批补缴医疗保险

3.填写:《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携带《社会保险补缴行政审批单》(养老科补缴批件、医疗保险科补缴审批件)到补缴审批窗口审批。

4.审批合格后,携带《社会保险补缴行政审批单》、《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内补缴:在每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告》中公布确定的公告期内,用人单位发现问题主动提出补缴当年及上一自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用人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到社保中民稽核部门进行审批补缴养老保险

1.携带稽核部门审批材料(《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到补缴审批窗口审批。

2.审批合格后,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

填表说明:以下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下限,如缴费基数高于下限请在基数后填写实

际工资。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单位名称(公章):

1.附:单位补缴申请、行政部门批复、单位成立、存续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2.此表一式两份,单位及社保中心各留存一份。3.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

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号码:

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中心

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

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号码:

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中心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附:单位补缴申请、行政部门批复、单位成立、存续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

件等)

重庆社保办理流程 第11篇

重庆企业社保代理办事流程

----①企业登记范围及材料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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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表》或《重庆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

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20%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 2%1% 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 ——

生育保险 1%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

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重庆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重庆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重庆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

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重庆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

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重庆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重庆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转社保:

原单位已经给办理了社保,但后期转入其他单位 可以转保

1、先在新单位开具同意接受转入的证明;

2、将同意迁入的证明交到原工作单位;

3、原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持你交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为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期限等资料;

4、将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资料交给新单位办理社保的同事手里。

无锡社保转移流程 第12篇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

(3)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转移用)、《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参保人员凭此材料再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异地转入: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转移用)、《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

(2)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保人户口簿;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此表可直接网上下载或向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索取,并由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宿州社保转移流程 第13篇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延伸阅读 社保的好处

1、关于养老保险

很多人说养老金交得多,实际退休的时候拿得少。其实他们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忽略了一点:养老金最终是以本人退休年份的社平工资做为养老金计算依据。比如:退休就是按20的社平工资计算退休金。假设你是20年前按60%的档(1994年)缴纳的社保,20年一共交费约7.6万元。收回“本金”也就是五六年的时间,这还不包括本人百年以后,国家给的安葬费、抚恤金等相关费用。如果你加强锻炼,活到100岁,恭喜你,“赚大了”。您觉得划算吗?

2、关于医疗保险

如果您按最低比例缴纳医保,大概每月返到您医保卡上的钱约为80元左右,一年接近1000元,而且,您如果生病住院,报销比例为80%左右,大病医疗报销更为可观,高的可达20万左右。

3、关于生育保险

女职工连续交满六个月,生小孩儿有相关的补贴和报销政策,大概10000多元。如果夫妻双方中,只有男方交纳生育保险的,可享受定额补贴。

4、关于工伤保险

这个容易懂。凡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岗位上受到的伤害,可以以工伤的名义报销。

5、关于失业保险

社保开户流程 第14篇

一、进行社保登记;准备资料;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二、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四、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保开户流程:

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

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4、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

5、到建设银行(有的地方为农行)交钱。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农村社保服务流程(精选14篇)农村社保服务流程 第1篇1、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暂用我市统一的社保软件系统以省外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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