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精选6篇)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第1篇
湖北省农产品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退(免)税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产品。
第四条 本办法实行“以销定耗、评估退税”的管理方法,即按企业销售的货物,通过采集价格、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率等指标,评估确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一节 发票管理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应索取《湖北省农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应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农产品时可开具《湖北省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
第六条 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收购发票时,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派员深入企业实地核查,了解以下情况:
(一)收购的主要农产品、主要收购地点和收购对象;(二)生产工艺和能力、仓储能力;(三)生产的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等情况。
第七条 对符合条件,需要发售收购发票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确定发售《湖北省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版面和数量,在发售收购发票时应执行验旧售新制度。
第八条 收购发票仅限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使用。纳税人如跨县(市、区)收购农产品,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可向收购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收购地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对其发售收购发票或代开发票。
第二节 收购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应设立基本存款账户,所有农产品收购货款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纳税人未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收购货款的,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第十条 纳税人在收购农产品时,如果收购价格明显高于当时市场价格和收购高价品种时,应在农产品验收入库前,告知税源管理科(所、分局)。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已填开的收购发票报税源管理科(所、分局)进行查验,同时申报本月的《农产品收购情况月报表》(见附件)。
第三节 价格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于每月上旬、下旬分别采集本地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信息,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根据采集到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信息汇总逐级上报至省局。省局、市州局、县(市、区)局定期在内部网页“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
第十四条 每月底前,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在对纳税人已填开的收购发票全部查验后,将当月县(市、区)局发布的农产品收购信息参考价格采取适当的方式告知纳税人。纳税人认为信息参考价格与实际收购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在收到告知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税源管理科(所、分局)申请核实,逾期未申请的,税源管理科(所、分局)按本办法规定评估其进项税额。第十五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根据农产品收购信息参考价格评估农产品收购情况,对高于信息参考收购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告知纳税人调整其农产品进项税额。
第四节 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根据《农产品收购情况月报表》分户、按品种、按批次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见附件),进行原材料的进、耗、存登记,报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和税政部门备查,核对原材料库存情况。
第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应不定期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巡查,了解其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人数量、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能力,准确掌握生产情况等,做好税收管理员下户工作日志。
第十八条 纳税人应如实核算和申报视同自产产品的经营情况,妥善保管购销合同、加工合同。税源管理科(所、分局)要做好对视同自产产品的认定和监管,及时对纳税人生产能力进行确认和评估,对销售数量明显大于正常生产能力的,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年初应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现场测试生产耗用实际,作好记录,填制《农产品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率峰值核定表》(见附件)报县(市、区)局。县(市、区)局根据纳税人上的生产情况及同行业原材料耗用水平,核定纳税人原材料耗用率评估峰值。
原材料耗用率=产品数量÷耗用主要原材料数量
如果纳税人当年生产工艺或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15日内报国税机关备案,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重新核定、调整其原材料耗用率。
第二十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依据上的产品销售额和已销售产品耗用的农产品收购成本,对产品增值率进行测算,填制《农产品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率峰值核定表》报县(市、区)局。县(市、区)局根据纳税人上的销售情况及同行业产品增值水平,核定纳税人增值率评估峰值。
增值率=(单位产品销售额—产品耗用单位农产品收购金额)÷单位产品销售额
第二十一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在终了或一个生产经营周期末新品上市前,指导纳税人对存货进行实地盘存清理。对盘亏部分,纳税人应将帐面虚增部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入当期销售成本;对盘盈部分不得补计进项税额;对购、产、销数量逻辑关系不符的,根据评估指标峰值进行重点评估。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应按不同品种进行分开报关、分开核算产品销售情况,准确使用出口货物的商品代码和出口退税率。
第五节 申报管理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于每月的5日前从《原材料管理台帐》中选择当期单证齐全出口货物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填报《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评估情况表》(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于每月的10日前,对纳税人申报的进项税额评估情况表进行评估,确定当期单证齐全出口货物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并将评估结果采取书面(见附件)的方式告知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于每月15日前,根据税源管理科(所、分局)评估确定的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进行增值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
(一)纳税人应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准确反映资金流动情况;
(二)凭开具的收购发票记账时,应有相应的过磅单、检验单、入库单、付款凭证、运费单据等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三)应分品种设臵库存商品数量、金额明细账,详细登记库存原材料、产成品的增减数量和金额;
(四)产品成本计算办法。按“当期销售产品实际生产耗用不同批次的原材料”采用“分批法”结转产品生产成本。
(五)应建立销售收入明细账,分不同品种分开核算内、外销产品的数量和销售收入。
第二十七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督促纳税人建立健全实物盘存制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使用“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发票依据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一)收购原材料时,纳税人将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全部计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二)纳税申报时,企业按税源管理科(所、分局)确认的“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结转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二)第6栏“进项税额”中: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三)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做冲转待抵扣进项税额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四章 退(免)税评估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国税局应对新办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内容包括:
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加工设备、仓储设施;企业财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提供完整的税务资料。
第三十条 评估指标包括:收购价格、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率。
1、收购价格评估。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应按月将纳税人本期收购的农产品单价与收购参考价格信息进行比较,对超出收购参考价格信息且无正当理由的,评估确定其进项税额。
2、原材料耗用率评估。国税机关根据年初核定的原材料耗用率峰值,按月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当期内销货物和单证齐全出口货物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数量和金额,评估确定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3、增值率评估。国税机关根据年初核定的增值率峰值,按月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当期内销货物和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评估确定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第三十一条
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和县(市、区)局应根据《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评估情况表》的内容和顺序,评估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耗用的农产品进项税额,签署评估意见。
(一)根据年初确定的纳税人所在行业出口产品原材料耗用率评估峰值,评估企业申报当期销售的原材料数量、进项税额是否与原材料耗用评估峰值相匹配。对超出原材料耗用率评估峰值且无正当理由的,评估确定其当期销售货物耗用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二)根据年初确定的纳税人所在行业出口产品的增值率评估峰值,评估企业申报当期内销货物和出口收汇价格的真实性程度。以企业实际结汇的出口产品销售价为基数,对低于增值率评估峰值且无正当理由的部分,评估确定其当期销售货物耗用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第三十二条 评估管理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不能证实购进业务真实性、携带发票异地填开、原材料耗用明显偏低等涉嫌虚开收购发票情况的,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湖北省农产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鄂国税发„2005‟134号)同时废止。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第2篇
. 制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 答: 1985 年原国家标准局为加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的管理,曾制定有《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 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由于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内容多是适应当时计划经济管理 的需要。多年来,《暂行办法》虽然对仲裁检验工作,对解决产品质量纠纷起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改革开 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很多内容已不适应现在客观形势的需要。为了加强对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 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本办法。2 .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 答:制定《办法》一是为加强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因为这项工作的最终结果是提供正确判 定产品质量状况的技术依据,出具处理产品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证据。如果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 鉴定报告出现差错,必然影响执法部门等对产品质量的判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规范仲裁检 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办法》规定了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申请人条件、工作程序和委托书内容;仲裁检验 质量判定依据,抽样要求,检验方法;鉴定组织单位资格要求,专家组成员要求及其权利、义务、责任,鉴定报告内容以及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报告异议的处理等主要内容,使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规范、一致,从而保证了工作质量。3 .《办法》与 1985 年《暂行办法》的主要区别。答:①《暂行办法》对仲裁检验内涵未作界定,只笼统地讲“产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需要对其质量 进行仲裁检验时”由“标准化管理部门执行仲裁检验”,内涵很不明确。且把仲裁验和质量鉴定两个不同的工 作混在一起。而《办法》将质量鉴定从《暂行办法》的仲裁检验中分离出来,在第三条、第四条分别对仲 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内涵作了明确确定。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承担单位不同。《办法》规定仲裁检验由“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 授权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承担仲裁检验工作,出具仲裁检验报告。质量鉴定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组织专家承担质量鉴定工作,出具质量鉴定报告。而《暂行办法》规定上述工 作由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并由其作出质量判定,出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结论 证书》,把技术性工作和
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混在一起,政事不分。③《办法》根据近十几年工作的实践,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定了仲裁检验的程序、质量判定依据、抽样方法、检验依据等内容,使仲裁检验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④《办法》明确了不予受理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几种情况,剔除了《暂行办法》中不属于 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范畴的质量争议调解内容。4 .什么是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 答: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 验报告的过程。仲裁检验有几个特征: 一是有资格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须是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 机构,并且其仲裁检验的产品范围限制在授权其检验的范围内;二是仲裁检验和一般检验一样,是“对实体 的特征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征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说检验要有依据,并将结果和依据进行比较。三是仲裁检验是针对争议产品所做的检验,仲裁检验 的目的是做出争议产品的质量判定,以作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技术依据。因此,不是任何产品检验都可 称为仲裁检验。四是仲裁检验必须由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如果仅由质量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也不能称为仲裁检验。5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 答: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 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 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二是质量鉴定是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办法》不 适用。三是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将鉴定时的产品内在质 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因此,产品质量 鉴定是一项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它区别于仲裁检验。四是由于上述特征,质量鉴定的技术 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6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 答: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
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这是朱鎔基总理针对国家质检中 心工作质量所做的重要批示,是质检机构的工作原则,也是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工作原则。公正、公平是指该项工作不受各方面包括经济的、行政的、感情的干扰,保证争议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从事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时,不偏袒任何一方;科学、求实是指调查、分析判定要以事实为依据,要尊重 科学理论和实践,不能凭主观臆断,随意下结论,不负责任的进行判定。7 .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的申请人包括哪几种 ? 答: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1)司法机关;(2)仲裁机构;(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4)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5)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其中第三款规定是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及行业管理部门,在处理质量争议和质量申诉中,有时需 要对产品进行检验。同样,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在处理投诉时,有时也需要对产品进行 仲裁检验。第五款中的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不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申 请。一方当事人申请的检验只能作为委托检验。另外,对同一产品只能由上述五种申请人中的一种申请。如法院处理的案件,只能由法院提出,仲裁机构、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不能再提出仲裁检验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8 .质检机构不受理哪几种仲裁检验申请 ? 答: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1)申请人不符合《办法》第八条规定的;(2)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3)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4)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在现实企业的生产活动中,无标生产的情况是存在的,特别是一些小的乡镇和私营企业中,其产品不但无 标生产,且产品说明、广告、合同等都没有,若有争议,往往找不到检验依据,使检验无法进行。这里的“做出生效判定和决定”是指诸如法院、仲裁机构已作出判决、裁定,而争议双方没有提出上诉,判 决、裁定已经生效的,或者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裁定的情况。9 .仲裁检验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 答:仲裁检验委托书应包括的内容有:(1)委托仲裁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委托仲裁检验的依据和检验项目;(4)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方式;(5)完成仲裁检验的时间要求;(6)仲裁检验的费用
、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7)违约责任;(8)申请人和质检机构代表签章和时间;(9)其他必要的约定。检验依据是检验得以进行的最基本条件,没有依据则无法进行检验。而检验依据又是争议双方最敏感的,因为依据不同,检验结论也不同,所以质检机构必须事先和申请人约定,以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检验 项目则涉及到检验报告完成时间、检验费用多少和对检验产品判定的针对性,也是必须事先约定的;而批 量产品的抽样方式除需满足《办法》第 12 条要求外,由质检机构抽样的还要满足《办法》第 13 条的规 定,也需事先约定。10 . 仲裁检验为什么一定要和质检机构签定仲裁检验委托书 ? 答:仲裁检验委托书实质上是仲裁检验委托方和质检机构之间的一份经济合同。因此,双方的义务、责任 都应体现在仲裁检验委托书上,并以此检查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是否履行了合同。仲裁检验委托书一旦签字,双方即应按委托书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如质检机构应按委托方提供的检验依据和项目认真检验,并按时 完成仲裁检验报告等。而委托方则应按 委托方规定的交付方式及时间交付仲裁检验费用等。如果一方违约了,即应按委托书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 任,以避免延误检验工作。因此,仲裁检验申请人申请仲裁检验时,一定要和质检机构签定仲裁检验委托 书。11 .仲裁检验的质量判定依据是什么 ? 答:仲裁检验的质量判定依据包括:(1)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2)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有关质量要求;(3)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准未作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未作约定的,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 质量要求。上述质量判定依据是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制订的。这里所指提供 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包括明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广告、说明书、图纸 等。产品质量的判定应是按照检验依据检验后用检验报告形式做出的结论,因此,仲裁检验时,应按判定依据 选用检验依据。12 .批量产品仲裁检验时,抽样有哪些要求 ? 答: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2)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没有规定的,按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3)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由质检机构提出抽样方案,经申请人确认后抽取样品。最后一款规定,是解决由于争议双方不了解抽样的有关规定,或不知如何抽样合适,又由于利益所在
,不 信任对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抽样要求,造成争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由质检机构提出抽样方案,经申 请人确认后抽取样品,以使仲裁检验能够顺利进行。13 .质检机构负责抽样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 答:产品抽样、封样由质检机构负责的,应当由申请人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到场。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到场 的,应当由申请人到场或者由其提供同意抽样、封样的书面意见。这是因为样品是检验的对象,如果争议 双方对样品的代表性有不同看法,必然会对检验结果有不同看法。因此,应尽量由申请人通知争议双方到 场。争议双方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 者不愿到场的,可以由申请人到场或由申请人提供书面同意的封样意见书,由质检机构抽样,从而避免质 检机构随意取样,防止争议双方对抽样代表性提出质疑。14 . 《办法》对仲裁检验依据的检验方法有哪些规定要求 ? 答:《办法》要求仲裁检验的检验方法遵守下列规定:(1)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3)生产方没有出厂检验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检验方法的,执行申请人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检验方 法或者申请人确认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检验方法。由于检验方法不同,会造成检验结果的差异,影响对争议产品质量判定。因此,仲裁检验所用检验方法也 应引起足够重视,按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第二款的规定实际上是企业明示的方法。第三款规定实际是为解决企业用广告、合同等方式明示了质 量要求又未作检验方法约定等情况下,解决仲裁检验时所用检验方法问题的规定。15 .《办法》对裁检验报告的有效性有哪些规定 ? 答:《办法》规定质检机构负责对批量产品抽样的,仲裁检验报告对该批产品有效;申请人送样的,仲裁 检验报告对所送样品有效;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办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上述规定和《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一致。16 .对仲裁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如何处理 ? 答:申请人或者争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仲裁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仲裁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受理仲裁检验的质检机构提出,质检机构应当认真处理,并予以答复。对质检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 的,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验检疫总局指定的质检机构申请复检,其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为终局结论。这里所指收到仲裁检报告的日期,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质检机构接到对检验报告的异议后,应认 真处理,属于检验数据错误,检验报告不规范等
,质检机构应负责的,应及时更正。不属于质检机构问题,或不属于质检机构构应负责任的,也应给予说明。17 .有权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人包括哪几种 ? 答:下列申请人有权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1)司法机关;(2)仲裁机构;(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4)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5)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这里所指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不是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另外,对质量争议涉及的产品,只能由上述五种有资格的单位中的一个提出质量鉴定申请。比如法院处理 的案件,只能由法院提出,仲裁机构、其他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一般不能申请质量鉴定。18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不接受哪几种质量鉴定申请 ? 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不接受下列质量鉴定申请:(1)申请人不符合《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2)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3)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4)受科学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5)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这里所指不具备鉴定条件是指因产品损坏;丢失;现场、现状遭到破坏等客观原因使得质量鉴定无法正常 进行的情况。19 .哪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 ? 答:《办法》规定,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质量鉴定工作。20 .哪些单位有资格被指定为鉴定组织单位 ? 答: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可以被指定为质量鉴定组织单位。但这些机构必须是与 被鉴定产品有关的、有能力组织鉴定工作的单位。这里所指社会团体主要指产品质量检验协会、产品行业 协会等。21 .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
答: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要求,质量鉴定依据;(4)完成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5)质量鉴定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6)违约责任;(7)申请人和鉴定组织单位代表签章和时间;(8)其它必要的约定。上述内容是质量鉴定委托书的基本要求,特殊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增加。22 .为什么要签定质量鉴定委托书 ? 答:质量鉴定委托书和仲裁检验委托书一样,是质量鉴定委托方和鉴定组织单位的一份经济合同,双方的 责任义务都应体现在合同上即委托书上,作为检查双方是否履行合同的依据,因此质量鉴定申请人要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第3篇
产品管理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是个熟悉而陌生的话题, 人们普遍认为银行都有产品管理, 但对于产品管理的任务、内容和责任人以及产品管理的价值, 却很少有人能够解释清楚。
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表明, 产品管理实质是以增加盈利为目标的价值管理。产品管理是影响银行盈利水平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这是由产品是银行实现收益的载体决定的, 银行所有收益的实现都是通过销售产品实现的。同时产品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管理, 国内银行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产品同质化、营销恶性竞争、财务管理粗放、业务流程不畅等许多问题, 究其原因都与产品管理落后相关, 因此改进产品管理是国内商业银行面对的重要而迫切的命题。
一、国际先进银行产品管理的内容
(一) 产品管理的任务
根据国际先进同业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 产品管理包括产品规划 (即创新) 、产品导入以及产品推出后的管理。
但由于产品规划和产品导入相对独立, 同时产品推出后对它的产品变成日常性管理工作, 由此狭义的产品管理就是指产品推出后的管理。建立广义的产品管理流程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但考虑到此项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较长, 我们应首先建立起狭义的产品管理流程, 再在此基础上扩展到全流程。本文研究的重点也是狭义的产品管理。
(二) 产品管理流程的核心步骤
虽然国际先进银行的产品管理流程纷繁复杂, 但综合来看围绕增加银行盈利性可以把产品管理流程划分为五个核心步骤, 即分析产品形势、制定产品战略、确定产品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和监督与控制五个部分。这五个部分环环相扣、相辅相成, 涵盖了产品管理日常工作中的所有核心要素。
分析产品形势。分析产品形势是管理现有产品的基础, 是制定所有产品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前必做的“功课”。根据美国银行的经验, 产品形势分析主要包括财务分析、市场分析、客户分析和竞争者分析等。财务分析通过对产品数据的定量分析, 了解产品的盈利性情况;市场分析、客户分析和竞争者分析帮助我们了解产品所处的宏观环境、生命周期和竞争状况, 并保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执行。
制定产品战略。清晰明确的产品战略指明了产品的发展方向, 有利于形成产品核心竞争力, 也有助于产品管理相关部门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产品战略主要包括产品定位、客户战略、竞争战略和品牌战略等。
确定产品目标。产品目标是指根据产品战略制定的, 在一定期限内 (如一年) 产品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产品目标可以是定性, 也可以是定量的, 可包括销售量、利润率、市场渗透率及品牌知名度等。
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围绕产品目标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 列明了在一定期限内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包括广告、促销、销售、价格、渠道、客户管理及预算等方面。产品管理相关部门通过循序渐进地开展这些工作, 逐步实现产品目标。
监督与控制。监督与控制环节的目的是跟踪监督产品目标的完成情况, 并据此评估产品管理人员的绩效。此外, 此环节还应提供产品日常维护和支持, 并对产品风险和合规情况做出定期及时的评估。监督与控制环节的另外一项重要工作是积累纪录产品相关数据, 为新的产品形势分析提供支持。
上述五个核心步骤在美国银行被分为战略性产品规划、战术性产品规划和执行三个层面 (如图三所示) , 在此基础上美国银行前后花费了8年时间建立了包含100多个步骤的产品管理流程, 整个流程框架是按照六西格玛方法设立的, 包含定义、测量、分析、改进、控制五个阶段。该流程的建立, 减少了产品管理中的各自为政和职责不清, 大幅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产品盈利能力。
(三) 产品管理日常工作的年度分析
产品管理所涉及的分析、计划、执行等复杂内容能够有计划的转变为产品管理的日常行动是先进银行的成功经验。
可以看出:战略性规划、战术性规划和执行已经转变为一年12个月内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市场调查和执行计划是持续性的工作, 每半年由高级别的领导进行审查;通过每月报表、季度业务/产品审核, 客户之声审核、市场细分和竞争局面审核等管理制度为高层领导参与产品管理并决策提供依据。
(四)
产品管理工具
(五) 产品管理辅助系统
与产品管理是跨职能团队的综合管理相呼应, 产品管理需要有一系列支持系统为辅助。首先, 需要管理信息系统, 来评价和报告产品绩效;其次, 需要管理会计系统, 来分析产品盈利性;第三, 需要客户之声系统, 定期分析产品的客户满意度;第四, 需要变革管理流程, 来促进流程优化和跨职能部门沟通。
二、国际先进银行的产品管理团队
(一) 产品管理的跨职能团队构架
由于银行内部绝大部分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都围绕产品展开, 所以产品管理与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渠道管理、营运支持等领域相互交叉。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也表明, 要做好产品管理需要建立起默契配合的跨职能的产品管理团队。通常产品管理团队是以产品经理为核心的, 包括技术、渠道、财务、风险、营销、法律、业务执行和客户服务等各职能部门的人员。
(二) 产品管理流程拥有者
当前国际先进银行多根据客户和市场细分采用条线制。各业务条线实际上也是产品的最终责任部门, 承担产品管理主要职责, 对产品的盈亏直接负责。在条线内, 大多包含客户部门和产品解决方案部门, 其中客户部门负责营销客户、维持客户关系;产品解决方案部门负责分析产品绩效、制定产品战略和计划并为客户部门提供支持。各支持部门根据条线划分成不同的团队, 根据业务条线要求提供产品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支持。这种组织架构最大限度上保证了产品相关部门的配合, 减少了部门间的重复和无效沟通。
从人员的角度看, 业务条线领导人是该条线所有产品的最终负责人。对于每种产品, 又有独立的产品经理, 这些产品经理是日常产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其工作伙伴包括客户经理及各支持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与这些人员的紧密配合, 产品经理保证管理流程的顺畅运行。因此可以说, 产品经理是产品管理中的枢纽和核心。
(三) 产品管理的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常常是管理者和员工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对于产品管理这项综合管理而言, 其绩效评价主要是通过产品的表现来衡量的。以美国银行为例, 通常用记分卡来评价产品管理团队的绩效, 具体包括产品表现指标、生命周期指标、产品流程指标三个方面的指标。
绩效评分卡充分体现出产品管理是以盈利为导向的价值管理, 首先指标设置突出盈利能力;其次通过月度对产品管理的绩效评价, 促进各项产品顺利完成年度产品计划, 从而最大程度的保证整个银行年度利润的实现。
三、对银行产品管理工作的思考
2007年, 国内某家商业银行与美国银行共同设立了“产品评估、流程优化与标准化”战略协助项目, 项目组在定义阶段对当时的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等12个部门进行了访谈。根据项目材料纪录, 相关业务部门对该银行产品管理现状的主要反馈如下:1.产品管理定义不清晰, 流程不明确且没有整体规划;2.产品开发与评估流程缺位;3.产品管理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晰;4.缺乏标准化的产品管理工具;5.产品设计、销售部门联系和沟通不够;6.总行、分行及基层行沟通不够, 导致基层行掌握的客户需求无法即使反馈到总行产品设计部门。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 银行组织架构有别于传统营销理论中的以产品、市场或职能为中心的组织, 其产品管理方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课题;第二, 传统产品管理方法、流程与工具是以分类清晰的有形产品为基础建立的, 不能完全适用于类别繁杂、较难标准化的银行无形产品与服务;第三, 国内银行商业化历史较短, 产品线的丰富也是近年才有的事, 摸索出一套标准的产品管理方法尚需时日。
在现阶段, 改进银行产品管理工作,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
(一) 建立统一、标准的产品管理流程
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已经表明, 统一标准的产品管理流程可以促进产品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团队合作, 提高工作效率、产品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目前在银行建立统一的产品管理流程需要协调多个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 工作量很大。为提高效率, 此项工作显然不能依赖各业务部门, 而是应当由专职的产品管理部门牵头完成。该专职部门应首先了解银行不同类型产品的管理流程现状, 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提取出具有普适性的目标管理流程, 牵头设计流程步骤所涉及的工具及模板, 并通过培训等方式将这些流程和工具交付给业务部门。
(二) 合理划分前、中、后台, 落实产品管理责任
在尚未建立条线制的情况下, 合理划分产品管理前、中、后台部门并明确其职责有助于确定产品管理流程各核心步骤的拥有者。一般地说, 负责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的部门属于前台, 负责产品风险控制的部门属于中台, 负责产品交割和合约执行的部门属于后台。前台管理部门通常按产品板块设置, 如零售业务部、公司业务部、贸易融资部等;中台部门按职能分工设置, 如贷款审查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后台部门按工作内容设置, 如营运管理部、会计结算部等。
由此, 产品管理流程核心的五个步骤 (即“分析产品形势、制定产品战略、确定产品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监督与控制”) 可以找到明确的拥有者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将银行前台管理部门作为产品的责任部门, 赋予其产品营销、产品定价、产品市场分析等职责, 负责管理产品经理, 协调中、后台流程和资源, 并对产品经营业绩承担责任。
银行中、后台管理部门面向所有前台部门和产品线, 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以及核算结算职责。产品规划和考核职责应由银行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为宜。产品标准、产品分类和产品目录管理由银行营运管理部门负责更为合适, 因为只有营运部门负责业务操作管理, 面向所有的前、中台部门, 便于对全行产品实行统一管理。
(三) 理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的关系
在实行总分行制的国内商业银行中, 产品经理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而客户经理多分散在营业网点, 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两者互相支持不够。
产品经理是客户经理的有力支撑。产品经理主要承担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产品经营责任, 对某个产品实施全过程管理。在其日常工作中, 应配合客户经理进行产品推介、产品培训、服务方案设计并向客户经理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支持。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应是“产品专家”和“客户关系协调人”的角色, 通过紧密合作提高产品管理效率。
客户经理是联系产品经理和客户的纽带。作为客户的直接联系人, 客户经理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的客户需求信息, 而远离客户的产品经理所能获得的信息难免相对滞后。因此客户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了解客户需求, 而产品经理则应建立起与客户经理的常规沟通机制, 定期收集客户需求并在产品战略和计划中及时体现出来。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第4篇
产品经理日常产品管理工作说明 第5篇
2.1 市场研究 Market Research
2.1.1 What 做什么
市场研究,指的是学习、研究、分析产品所针对的市场的情况,包括: 了解客户的需求——尽可能的搞清楚下列问题:
到底谁是目标客户?
这些目标客户的行业特征、技术使用特征、采购特征、决策链特征、资金特征„„?
客户到底要什么样的产品?
客户最需要哪些功能?
客户最不需要哪些功能?
市场的竞争态势分析和变化趋势预测——尽可能的搞清楚下列问题,正所谓“知己知彼”:
市场上已有哪些类似或相关产品?这些产品是由什么公司开发的? 是否构成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竞争产品各自的强项在何处?
竞争对手、竞争产品各自的弱项在何处?
发现并掌握目标市场的动向和用户需求的变化趋势,对未来几年市场上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作出预测。
2.1.2 Goal 目标是什么
产品管理并不是只研究了这个市场,了解这个市场就万事大吉了。研究市场有其最终目的,就是:发现市场机会。即发现客户真正需要、而竞争对手又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好的地方,从而把这些市场机会转化为:
对现有产品已有功能的增强、改进
或者干脆开发新的产品
2.1.3 How 怎么做
如何做市场研究?包括以下手段:
拜访用户,亲自和已有客户、潜在客户交流,亲自倾听客户的想法,收集用户的需求。
和贴近客户的同事交流,包括销售团队、技术支持团队,倾听他们反应来的客户的想法,从而收集用户需求。
学习、阅读第三方(如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出具的市场调研报告、文章 收集竞争对手的资料,试用、运行竞争对手的产品,从而了解竞争对手产品。
2.1.4 Who 谁来做
产品经理负责牵头,主要由产品管理、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具体工作实施,需要销售团队、技术支持团队、Marketing甚至行政团队配合。
2.1.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比较正规的做法是撰写一份有关business case, product strategy之类的文档,一般称之为 BRD(Business Requirements Document),或者称之为 MRD(Market Requirements Document),作为对市场研究、分析工作的总结。
2.2 产品定义 Product Definition
2.2.1 What 做什么产品定义,即定义产品到底要做成什么。一般来说,比较正规的做法是撰写一份称之为 PRD(Product Requirements Document)的文档,该文档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该产品的远景目标(vision)
目标市场和客户(target market and customers)的描述
竞争对手分析(competitive summary)
对产品主要feature的比较详细的描述
这些feature的优先级
初步拟定的实现进度安排
用例(use cases),这可以是较粗略的大致描述,未必一定要UML Use Case图。
产品的软硬件需求
产品的性能要求
销售方式上的思路、需求(直销还是渠道?直销怎么做?渠道怎么做?)技术支持方式上的思路、需求(提供什么样的技术服务?)
显然,PRD文档就是对产品的整体规划,应该比上述Market Research阶段的MRD文档要细化一些:
MRD文档主要侧重于市场机会的分析,得出结论“就当前市场情况而言,我们可以做什么”
PRD侧重于整个产品的规划,以及business方面的需求。
PRD不同于SRS(System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SRS是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是以相当技术化的语言撰写的,主要给研发人员看的。
2.2.2 Goal 目标是什么
产品定义是产品管理的核心工作。
通过产品定义:
使得公司内部所有与业务相关的部门(高层领导、研发、销售、支持等部门)都能基本清楚我们到底要做什么产品,从而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
产品定义的PRD文档,为研发部需求分析组接下来出SRS文档提供了基本依据。
2.2.3 How 怎么做
产品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研究结果,和各个业务相关部门沟通,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来进行产品定义工作。
2.2.4 Who 谁来做
产品经理负责牵头,主要由产品管理部门进行具体工作实施。
2.2.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比较正规的做法是输出上述PRD文档。对小公司或者小团队而言,有时可以把MRD和PRD合并在一个文档里描述。
2.3 产品设计 Product Design
2.3.1 What 做什么
对公司内部而言,产品管理部门是代表客户的,代表着客户的要求,因此产品管理部门应协助研发部门进行一定的产品设计工作,主要是用户界面(UI: User Interface)的原型设计、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的设计,例如图形用户界面的原型规划设计、复杂交互过程的界面设计、人机交互的流程设计等等。
2.3.2 Goal 目标是什么
产品管理在产品设计上的目标是:正确、精确的反映客户的要求,特别是客户在用户界面、用户体验上的要求,并保证客户的需求能够正确、精确的被研发部门所理解,从而能够设计出友好的、最终用户喜欢用的软件界面。
2.3.3 How 怎么做
协助研发部门,例如可以用快速的界面原型设计软件进行界面原型设计。产品管理部门应参加研发部门的UI设计评审会议,并提出评审意见。
2.3.4 Who 谁来做
产品设计工作主要应由研发部门的UI Designers or Interaction Designers实施完成,产品管理部门代表客户需求,给予辅助、提出意见。
2.3.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视情况而定,和研发部门合作,可能有相应的界面原型设计结果输出。
2.4 项目管理 Project Management
2.4.1 What 做什么
产品管理部门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指协调各方(开发、测试、QA、UI Design、Marketing、Sales、Support)的资源,从而按时、保质保量的向最终用户推出产品。
主要包括:
和各方协作,保证关键资源(人力、物力资源)的到位。
和研发部沟通协作,确定产品开发项目的基本时间规划。
产品开发过程中,和研发项目经理沟通协作,跟踪产品开发进度。
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产品开发或现场工程实施进度。
及时向项目的销售人员通知产品开发或现场工程实施进度。
2.4.2 Goal 目标是什么
保证产品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开发,按既定计划推向市场。
根据市场和客户情况变化,及时修订产品开发进度规划。
2.4.3 How 怎么做
产品经理不是研发项目经理,也不是工程实施项目经理,因此产品管理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靠和研发项目经理、销售团队等充分沟通。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靠研发项目经理和工程实施项目经理完成。
2.4.4 Who 谁来做
多方协作。产品管理部门是“粘合剂”,协调各部门一起工作。
2.4.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视情况而定,多方协作,可能有相应的产品开发基本时间进度安排书、项目情况汇报书等文档输出。
2.5 产品宣传(主要指对内)Evangelizing
2.5.1 What 做什么
这里的产品宣传工作(Evangelizing)主要针对公司内部,特别是指对sales, marketing, support and executives的宣传工作。
为什么要做对内宣传(Evangelizing)?这是因为产品管理部门负责的产品一旦研发出来以后,往往未必能够得到公司所有同事的认可,或者至少未必 能够得到同事们的完全认可。很可能包括不少直接负责该产品销售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高层,他们对该产品的信心可能不是很大。
这就需要产品管理部门进行有计划的内部游说,通过市场前景预测、产品演示、产品试用等手段来提升他们的信心,从而增强他们的销售欲望。
本质上,这就是一种内部推销。
2.5.2 Goal 目标是什么
让公司上上下下,尤其是业务相关的部门都能知晓产品当前的状态,从而能够统一大家的认识。
产品管理部门同时也要倾听公司各个部门对产品的意见,从而及时对产品定位、发展方向做可能的调整。
增加销售团队对产品的信心。
增加销售团队对产品的销售欲望。
2.5.3 How 怎么做
最基本的工作是定期的向公司内部通报产品开发进度、状态。当然,这实际上也是上述项目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主要是要以各种方式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可以安排市场前景预测、产品演示、产品试用等手段。
2.5.4 Who 谁来做
这是一项针对公司内部的沟通工作,主要是产品管理部门牵头,和各方协作。
2.5.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视情况而定,可能有相应的产品开发情况汇报书或者邮件通报。
2.6 市场宣传(主要指对外)Product Marketing
2.6.1 What 做什么
这里的产品宣传工作(Product Marketing)主要针对公司外部。
具体工作包括制作各种市场宣传材料:
white paper(产品白皮书,简要的产品介绍)
datasheets(比较技术化的技术参数列表)
brochures(宣传小册子,例如简短的宣传彩页)
web site(专门宣传该产品的网站或网页)
presentations(如各种售前介绍ppt,或者Flash格式的演示材料)press packages(发给报纸、期刊等公开媒体的稿件等)
trade shows(参加展览会所需要的各种宣传材料)
user manual(产品使用手册)
tutorials, training materials(培训材料)
还包括制订各种市场宣传策略:
Advertisement policy(广告宣传策略,寻找广告宣传公司作为合作伙伴)Media policy(和报纸、期刊等公开媒体联系,策划市场宣传方案)
具体工作还包括携带上述材料,联系、组织、出席各种相关的展览会、发布会等Marketing活动。
2.6.2 Goal 目标是什么
向公司以外的世界,特别是潜在客户,宣传我们的产品,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在对外产品发布过程中对各类媒体、分销商传达我们对产品的信心,也可以说是一种信心推销,要让外界(特别是各类媒体、分销商)知道,这个产品就是同类中最好的,是最值得推荐的。
2.6.3 How 怎么做
产品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资源,共同完成上述市场宣传材料。
2.6.4 Who 谁来做
在大的公司,一般有专门的市场宣传Product Marketing部门,甚至有专门的Marketing Communications(MarCom)或者专门负责和媒体联系的 Press Relations(PR)部门。
在小公司,由产品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资源,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2.6.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应输出上述市场宣传所需要材料。
2.7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roduct Life Cycle Management
2.7.1 What 做什么
产品生命周期是指在产品从新开发,新进入市场,到成熟期占领市场,最后到淡出市场的整个过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主要是在战略层面对产品进行管理(strategy management)。具体包括:
产品定位:产品进入市场后,定位在低端、中端还是高端?
产品定价策略:产品如何定价?按什么标准收费?
产品推广策略:如果进行产品推广?是否需要建设渠道?
产品合作伙伴策略:如何寻找合作伙伴?如何和其他公司构建合作伙伴关系? 产品线或称产品族的管理(Product Portfolio Management):是否需要把一个产品分拆成多个产品进行推广?如何把相互关联的多个产品发展为一个产品系列?
产品是否已经进入衰退期?如何应对衰退期?市场推广、销售战略如何做出相应调整?
2.7.2 Goal 目标是什么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在整个的产品生命周期内,公司各方面的策略能够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及时的修正产品各项策略,从而在总体上保证公司投资的回报(ROI:Return On Investment),保证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7.3 How 怎么做
产品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资源,共同完成。
2.7.4 Who 谁来做
战略问题是较宏观的问题,因此一般需要和公司高层领导充分沟通,并协调Sales, Product Market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等诸多部门一起制订、修订产品的战略和策略。
2.7.5 Deliverable 有无输出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预防产品质量问题,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认证体系、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的评审,进料质量管理,制程质量管理,成品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二章 质量检验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定
第一条 制定质量标准的目的在于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掌握资料管理原则,以确保产品质量。第二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检验目的 2.适用范围 3.定义 4.参考文件 5.职责
6.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 7.取样方法 8.记录表格。
第三条 检验标准的修订,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程改善,市场需要,加工条件变更或设计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以予以修订。
第1页,共6页
第三章 不合格品的评审办法
第一条 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必需及时处理,辨别物料是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为防止不合理费用的产生和节省物料储存空间。
第二条 由品保管理中心负责召集技术、生产、计划等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第三条 实施要点
(一)发现不合格品,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完整填写表单内容送交评审。
(二)现场不合格品评审时需慎重考虑,例如: 1.物料是否返工或必须报废。2.返修是否符合公司经济效益。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是否有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维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三)评审小组将评审情况及判定结果或过程填入不合格品处理单内,并经品保总监核准后,由有关部门执行。(四)评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第四章 进料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进料检验员对所有外购外协产品依进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第2页,共6页 第二条 对于来料不合格品通知供应部退货,采购经手应立即向供应商传真《供应商/服务商纠正措施通知单》。如遇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需通知评审小组对来料进行评审,以确定物料是让步接收、返修使用、挑选使用还是退货处理。
第三条 对于来料因供方原因导致的让步接收、返修和挑选使用的,依以下办法执行。 让步接收。
批量让步接收。让步接收产品将实行特采即降价5%~10%。原则上第一次让步接收扣除5%的货款,半年内同一问题导致本公司被动让步接收的扣除10%货款。 返工/返修。
产品要经过返工/返修后才能满足交付要求的产品,原则上由供应商负责返修,如因生产急需,安排本公司人员返工/返修,其返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经过本公司质检员全检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挑选使用。
(1)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我公司挑选,如因其它情况不能及时处理,由本公司安排人员挑选,挑选工时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退货。
第3页,共6页(1)供应商交付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2)在质检过程中,发现物料品质出现不稳定状态或供应商对于质检中心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不及时回复处理,质检中心应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换供货商。(3)退货产品没有通过返工/返修合格不得再交付,若发现退货产品没有通过返工/返修合格混入其他合格品交付时,供应商将按交付产品金额的2倍对公司进行违约金赔偿。
(4)退货产品采购应通知供应商于三日内来公司处理,在质检人员提出退货产品时,采购经手人需在当天传真《供应商/服务商纠正措施通知单》给供应商。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需延迟货物在公司滞留时间,应在传真中写明并回执确认.必须注明:最长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七天。若超过约定期限将对货物收取5%的滞留金,每多拖一天加收1%的滞留金,并由本公司全权处理该批不合格品。如因退货不及时影响公司生产进度将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经济索赔。第四条 对于来料未经质检检验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对仓储、生产相关责任人一次扣绩效分10分/次.第五章 过程的测量与监控
第一条 首件检验。对加工工序的批量生产时实行首件检验,每班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的前3件产品,经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后,由检验员和班组负责人根据相应的规程进行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至首件合格,检验员和班长签字确认才能批量生产。若是生产人员没有制作首件,生产人员扣绩效10分/次,其直接主管扣绩效5分/次;
第4页,共6页 如果生产人员已制作首件,而过程质检员未进行首件确认,则对过程质检员扣绩效10分/次,质检主任扣绩效5分/次。过程检验。对数控加工、总装工序检验点,班长或质检员应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填写报检单。对合格品,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停止工序并执行相关处理。
第二条 互检。下一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第三条 巡回监控。质检员应对操作者的自检和互检进行监督,认真检查操作者的作业方法、使用的设备、工装、辅具等是否正确;根据需要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操作者,并监督操作者改善,严重违规的应呈报上级领导处理。
第四条 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检验员应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改善,并注意加强控制。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品,一经查出,质检员有权停止该员工的相关作业,并扣减绩效5分/次。若造成顾客使用风险和公司损失时,其部门领导人员处以连带责任,由公司最高领导层决定其经济损失的事宜。
第六章 产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第一条 需确认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半成品测量与监控均完成,合格后才能进行成品的测量和监控活动。
第二条 检验岗位依据产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合格品附上“合格证”,方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三条 品管对公司关键部装如气体终端箱,电器终端箱等必须实行全检并有检测数据做好原始纪录,保证质量跟踪的可追溯性。
第四条
终检质检员必须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质量做到严格检验,坚持规范要求。吊装按检验规范执行,若有疑点可要求生产部加多吊装。
第5页,共6页 第五条 吊装如若达不到出厂要求质检员应及时反馈给生产部、技术部,质检中心接到信息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并汇同解决使产品达到出厂要求,经终检质检员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具入库单。
第六条 终检质检员必须熟悉订货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及相对应的产品名称,配臵要求,规格数量,准确地按照技术部制定的装箱清单要求,对进箱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原始记录,整理存档。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 质量 办法
抄送:人资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仓储管理中心、研发与技术管理中心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保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1日
农副产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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