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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精选8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1篇

摘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并进一步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议。

关键词:留守儿童;存在问题;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在农村就有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正确认识和处理留守儿童问题,对当前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出一条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新途径,这不仅仅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这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现状

1.1亲子关系疏远,孤独感很强。家庭是亲子之间进行情感交流与亲子互动的重要场所,父母在家庭中扮演着核心角色。由于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时间的分离,父母这一家庭核心角色的缺失导致家庭功能的失调,留守儿童在情感上得不到满足,导致他们对家庭的认同程度逐渐降低。以上情况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父母长期打工在外,导致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非常淡薄,所以孩子有什么事也不愿意和他们说。对于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他们不了解孩子的想法,他们只知道让孩子吃饱穿暖就没事了,所以孩子也不会主动和他们说。

1.2学习无人监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的教育最早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初期家庭教育的好坏影响人的一生,对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留守儿童而言,他们本应该和非留守儿童一样拥有着美好的生活、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但是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日常生活学习中缺乏父母及时有效的关心与照顾,社会化过程中缺少父母的言传身教,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非留守儿童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

1.3道德品行出现问题。在农村,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由祖辈教养,祖辈们的学历普遍不高,且思想观念落后,溺爱孩子的现象特别普遍。祖辈们往往重物质而轻道德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日常行为也很少去约束。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中学习基本生活技能和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阶段,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中父母核心角色的长期空缺,再加上父母的教养方式被监护人的教养方式所替代,父母无法为孩子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关照和管教,更容易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2篇

健全守儿童关爱服务

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结合实际探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模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专职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实行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探索多样化的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制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学习生活条件,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万名留守、流动儿童及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和“希望家园”等关爱留守儿童的品牌项目建设。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按要求为学校配备心理教师,完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预警、干预运行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及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防流控辍”制度,认真落实“宣传导学、依法督学、制度劝学、助困帮学、教改促学、管理强学、情感留学、生活保学”等防流控辍措施,明确依法监督执行《义务教育法》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县政府—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级组、班主任、科任老师”防辍工作层级管理责任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3篇

离开父母的孩子, 内心是脆弱的。作为教师, 我们要格外地关注他们, 对他们要关爱有加。

首先, 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做好摸底排查, 数量上确保“一个不漏”, 内容上包括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留守原因、家长务工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监护人与留守儿童的关系、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在建档过程中, 低一年级向高一年级负责, 并及时补充, 变更档案, 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状况。

其次, 确立“代理家长”, 解决亲情饥渴问题。主要是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亲情爸爸”和“亲情妈妈”定期走访, 与监护人交流, 及时反馈孩子的情况, 帮助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及时记录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点滴, 并在教育工作中对症下药, 采取多种教育手段, 因材施教, 让孩子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和“家”的归属感。开展结对交流, 搭建交友平台。对于较特殊的留守儿童, 实行学生之间“手牵手”结队帮扶, 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帮扶, 让留守儿童深切感受到朋友对他们的关爱, 增强同学之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 进而成为可信赖的朋友, 减少他们的孤独感。

再次, 强化师德教育, 真情关爱留守儿童。教师要有爱心, 将“留守儿童”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教育。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 做到留守儿童孤单了有人陪、困难了有人帮、生病了有人照顾、成绩差了有人辅导。从而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 滋润他们渴望爱的心灵。各校全面开放留守儿童之家, 让孩子们在校困惑时有机会与家长交流, 闲暇时有书籍陪伴左右, 活动时有机会与境况相同的人交心, 从而使留守儿童的人格得到健康的发展。

最后, 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座谈会, 相互交流留守儿童在家或在校的情况, 告诉家长和监护人教育孩子的方法, 达到学校和家庭对留守儿童教育的一致性。广泛开展各项活动, 为孩子们兴趣特长提供展示的平台。让留守儿童感到校园就是他们快乐的家。

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既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 我们的社会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 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第一, 让农民工子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了这样的优惠政策, 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就可以带上自己的子女去城里读书, 从制度上保障孩子在成长期不离开父母的教育。

第二, 调整产业结构, 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 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进而让农民感受到在家也能发家致富, 让农民安守农村, 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第三, 结合新农村建设, 建立温馨和谐的社区家园。建立农村公共图书馆、乡村青少年宫和公共体育设施等, 使留守儿童有丰富的图书可读, 有情趣相同的朋友相伴, 有配套的体育场地设施锻炼, 让留守儿童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来, 减少他们的孤独感。

第四, 进一步加强宣传,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宣传途径, 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社会舆论, 营造各级重视支持、人人关注关心的良好局面, 促进留守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团市委每年组织爱国主义读书活动, 积极开展征文、绘画、书法、摄影、讲故事、演讲、网上知识竞赛、夏令营等各项比赛和娱乐活动, 给孩子们以锻炼的机会和展示的平台, 增长孩子们的才干, 增添孩子们的信心。

市关工委每年开展走基层、送报告爱心进校园活动, 选派有经验的教育专家传授教法和学法, 选派某些成功人士对孩子们进行励志教育, 唤起留守儿童创造的潜能。

市爱心联合会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 每逢六一和春节等节日, 他们不辞劳苦, 走街串巷, 登门拜访, 将爱心人士捐助的资金及生活用品义务送上门, 他们的爱心感动了一个个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 相信他们的爱心接力棒一定会一棒棒地传递下去, 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和谐与安定。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4篇

离开父母的孩子,内心是脆弱的。作为教师,我们要格外地关注他们,对他们要关爱有加。

首先,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做好摸底排查,数量上确保“一个不漏”,内容上包括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留守原因、家长务工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监护人与留守儿童的关系、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在建档过程中,低一年级向高一年级负责,并及时补充,变更档案,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状况。

其次,确立“代理家长”,解决亲情饥渴问题。主要是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亲情爸爸”和“亲情妈妈”定期走访,与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及时记录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点滴,并在教育工作中对症下药,采取多种教育手段,因材施教,让孩子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和“家”的归属感。开展结对交流,搭建交友平台。对于较特殊的留守儿童,实行学生之间“手牵手”结队帮扶,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帮扶,让留守儿童深切感受到朋友对他们的关爱,增强同学之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进而成为可信赖的朋友,减少他们的孤独感。

再次,强化师德教育,真情关爱留守儿童。教师要有爱心,将“留守儿童”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教育。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做到留守儿童孤单了有人陪、困难了有人帮、生病了有人照顾、成绩差了有人辅导。从而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滋润他们渴望爱的心灵。各校全面开放留守儿童之家,让孩子们在校困惑时有机会与家长交流,闲暇时有书籍陪伴左右,活动时有机会与境况相同的人交心,从而使留守儿童的人格得到健康的发展。

最后,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座谈会,相互交流留守儿童在家或在校的情况,告诉家长和监护人教育孩子的方法,达到学校和家庭对留守儿童教育的一致性。广泛开展各项活动,为孩子们兴趣特长提供展示的平台。让留守儿童感到校园就是他们快乐的家。

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既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我们的社会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第一,让农民工子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了这样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就可以带上自己的子女去城里读书,从制度上保障孩子在成长期不离开父母的教育。

第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进而让农民感受到在家也能发家致富,让农民安守农村,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温馨和谐的社区家园。建立农村公共图书馆、乡村青少年宫和公共体育设施等,使留守儿童有丰富的图书可读,有情趣相同的朋友相伴,有配套的体育场地设施锻炼,让留守儿童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来,减少他们的孤独感。

第四,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社会舆论,营造各级重视支持、人人关注关心的良好局面,促进留守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团市委每年组织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积极开展征文、绘画、书法、摄影、讲故事、演讲、网上知识竞赛、夏令营等各项比赛和娱乐活动,给孩子们以锻炼的机会和展示的平台,增长孩子们的才干,增添孩子们的信心。

市关工委每年开展走基层、送报告爱心进校园活动,选派有经验的教育专家传授教法和学法,选派某些成功人士对孩子们进行励志教育,唤起留守儿童创造的潜能。

市爱心联合会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每逢六一和春节等节日,他们不辞劳苦,走街串巷,登门拜访,将爱心人士捐助的资金及生活用品义务送上门,他们的爱心感动了一个个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相信他们的爱心接力棒一定会一棒棒地传递下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和谐与安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的建立将会越来越完善,留守儿童的教育水平将会越来越提高,祖国的明天将会越来越辉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5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明天。近年来,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我市总人口792.62万人,其中18周岁以下儿童183.11万人,占总人口的23.10%。现有农村留守儿童 42 万人,占儿童总数21.88%。10月衡阳市妇联调研组深入**县、**县、**县,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成长环境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建设,我市经济实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启动留守流动学生动态调查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金秋助学”及“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等结对帮扶活动。社会保险制度逐步由城镇向农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已有10个县市区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争取乡镇卫生院、重大疾病防控、农村学前教育、卫生监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27个项目资金,争取中央投资21.98亿元,建成了一大批妇女儿童事业项目。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向儿童免费开放。全民健身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显著增加。从总体上看,我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留守儿童上学、就医、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在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中情感关爱严重缺失、人身安全堪忧等问题仍然突出。在情感关爱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隔代监护的占80%以上;寄养监护的约占15%;“以大带小”无人监护的约占5%。青少年时期是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而他们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几个月或是周岁后就外出务工,有的一年甚至多年难得给孩子打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在**城关一小“留守儿童之家”之“爱的诉说”——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张贴栏和心愿墙上,我们看到95%以上留守儿童最大的愿望是父母能多陪伴自己。这种生理和心理上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年幼的留守儿童都有孤单无助感和对父母强烈的思念,长年的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自卑抑郁等特征较为明显,甚至导致亲情失落,心理失衡,怨恨社会,成为违法犯罪的“问题少年”。在人身安全方面,农村留守儿童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意外事故等尤为突出。由于从家里到学校的距离有近有远,父母外出务工,小孩上下学有的由校车接送;有的监护人接送,有的无人接送。儿童好动、好玩、好奇心强,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导致遭遇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等意外伤害的机率增加,被操纵、唆使而违法犯罪的危险系数加大,也容易成为拐卖、性侵等刑事犯罪的对象。

二、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典型模式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工程,是为民之策、惠民之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关键是以政府为主导,努力探索构建留守儿童政府主导定位、父母监护到位、学校教护换位、社会管护补位的“四位”系统网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关心留守儿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调研组在实地走访调研中发现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方面已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化关爱服务。

1、政府主导定位不错位。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主体,承担着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做好顶层设计,着力完善领导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考核机制,从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社会福利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为留守儿童提供支持。我市各级党政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9月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会,举办了衡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建设培训工作会,把全市农村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在6个月以上的儿童均将纳入此次统计对象范围内。在2015年1月31日前将建成数据覆盖率100%、录入准确率达95%以上的全省首个由市州政府妇儿工委、妇联自主建立的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政府部门联动、资源平台共享、动态数据对接管理、后期项目支撑模式。**县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考核内容,并自2014年起增加团县委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预算经费各48万元,用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阵地建设,开创了政府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投入专项资金的先例。

2、父母监护到位不缺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父母监护到位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指导,倡导、鼓励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时尽量留一人在家抚养和教育子女,或返乡就近创业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另一方面强化父母责任意识,逐步树立重视家庭教育、榜样示范、情感交流和行为纠正的科学教育观。如**县突出父母监护的主体地位,搭建亲子交流平台,设立“亲情关爱日”,指导留守儿童给家人每月打1次亲情电话;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会,进行3次家访,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帮助家长全方位参与、全方面了解孩子的成长,让亲情关爱无处不在。**县成立“代理家长”队伍,建立留守儿童代理家长档案,加强“代理家长”的交流管理,定期开办临时监护人培训班,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3、学校教护换位不逃位。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和家庭教育缺失弱化问题上,学校要主动挑起教护之责,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拓展城镇中小学容量,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农村教师编制,鼓励教师担任“代理家长”,积极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和营养条件;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如**县城关一小建立五项关爱制,即信息卡制、留守儿童辅导制、留守儿童教育代理制、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留守儿童结对关爱制;每学期初对“留守儿童”开展细致调查,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详细记录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健康状况等;成立“留守儿童之家”,设立了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亲子交流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配备了电话、电视、dvd、电脑、图书、乒乓球台和羽毛球场地,定期开通亲情电话、亲情视频,开展心理咨询、情感教育等活动。

4、社会管护补位不越位。加大文化建设和媒体宣传力度,引导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精神支撑,营造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的实质性关爱和帮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共财政资源的不足,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共同构建社会管护体系。如**县依托电视、报纸、网站等各大媒体,制作留守儿童电视短片,纪实报道困难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全方位展示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关注。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招募“关爱使者”,组建了“爱心妈妈”、“爱心姐姐”等志愿服务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当地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心理辅导和爱心捐助,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了一个温暖大社会环境。2014年5月**镇**村**组一对爱心夫妻针对留守儿童创办了“**书香院”,把书院开支纳入其家庭企业预算,动员热心人士主动赞助、乡亲共同参与,通过聘请老师施教辅导,开展励志文体活动,建成了一个集中学习辅导、阅读求知和健康娱乐的公益平台,开创了一条民间个体组织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的新路子。

三、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法规政策不健全。留守儿童问题虽早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实施保护。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只是通过个别原则性条款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缺乏针对性,难以保障相关权益的维护和实现。与留守儿童相关的政策规定散见于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等规定中,缺乏可操作性和刚性,不易落实。二是工作协调统筹不够。整体上看,各级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组织,但对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单打独斗、未能形成合力.如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统筹协调部门,在整个运转中缺乏实际话语权;妇联等群众组织自身职能存在局限性,缺乏人员和经费保障;其他民间组织也受人力、物力和财力限制;加之有的部门履职不充分、落实不到位,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人人喊管人人都管,却又呈现管理主体缺位,各地留守儿童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三是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当前,除了一些社会儿童基金外,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中还没有设立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项经费。有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也没有直接的工作经费来源,只有挤占办公经费,或是募集爱心捐款。目前,已建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也由于缺少项目支撑和资金支持,普遍存在设施单

一、缺少后续运行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开放时间较短、利用率较低等问题,开展的关爱服务活动缺乏长效机制,不能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难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四是关爱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大多以节庆日为契机,集中在春节、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走访慰问和一次性捐助,对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关注解决的还不够,存在短效、小面、浅层的特点,不能长时效、广范围、根本性地解决问题。各方监督力量关爱工作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密切衔接的管护服务网络,出现了监护空白现象。五是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易建难管、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我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工作的阵地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大力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提供学习、心理、健康等关爱服务。另一阵地就是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村、社区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当然,也有部分学校也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但是,由于农村学校教育经费、教学设施、师资力量严重短缺。如**县城关一小教师现有教师131人,41个班级,学生3389人,最大班额99人,最小班额72人,每个教师平均要教26个学生,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学校背负应试教育、社会舆论和家长责任的三重压力,在其自身有限的教育资源条件下,教师无法做到对所有留守儿童的周到照顾。而村、社区的关爱服务更为有限,没有较为固定的关爱志愿者,志愿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没有资金保障,阅览室、科技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等基础配备严重不足,等等,都导致学校和“留守儿童之家”作用发挥受限,导致农村学校师生活动空间狭窄、课余生活单调、活动场所简陋、活动内容单

一、活动频率稀少。六是民间关爱服务机构缺乏政策体制支持、难以持续发展。多数的民间组织都是爱心人士自发组织,以各自特有的方式,进行助学、助困、助残、助教、社区服务、贫困救助、交通和消防安全、环保、医疗救助、青少年帮教、义卖募捐、公益性文艺宣传等爱心活动,这些民间组织对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向上的作用。然而,诸多本着公益为民的组织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却面临很多问题,既存在组织内部规范不够健全,如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或虽有完善的制度,但由于专职人员过少、财力不足等原因,其目标和宗旨难以有效实现;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国家目前对民间组织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体制设计,这种设计造成民间组织进入社会的门槛过高,使许多具有“合理性”的组织无法取得“合法性”外衣而游离在制度保护之外,影响了民间组织的设立和作用发挥;大量社会需要的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而且,民间组织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政策规定,面临注册难、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监管难、吸引人才资金难等难题。

四、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如何构建更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是当前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亟需探索、解决的新课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家庭是关键,学校是依托,社会是支撑,政府是主导,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一是在修订法律法规时增加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条款,完善留守儿童生存发展权、监护和委托监护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委托监护制度,明确儿童享受父母亲情和关爱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不让“留守儿童”变成“问题儿童”。

二是建议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维权和守法意识,强化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意识。三是建议畅通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侵犯留守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建议加大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减低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比率。

2、彰显政府主导地位,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一是建议政府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明确工作需求,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建议强化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赋予考评话语权。通过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和督查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的考评和奖惩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考评结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解决突出问题,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三是建议地方政府加快改革步伐,出台优惠政策。一方面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另一方面加快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制度改革,放宽落户、入学、就医等条件,支持农民工举家转移,让“留守儿童”变成“随行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6篇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发生发展的,逐渐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农村大批劳动力进城打工,儿童留守农村得不到特有的关爱,生活、情感、心理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关爱机制一旦缺失,对他们的成长会带来不可逆的影响。所以,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关爱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建立和完善关爱机制是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策略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现状

1.家庭学习和生活处于无序之中

父母不在跟前,学生的家长以长辈或亲属承担,一般说来这样的家庭条件较差,一旦农活较忙时,学生就要承担起相应的劳动,有时还是比较繁重的。甚至有的家庭,长辈身体不好,还要替父母尽孝道。这些监护人本来文化程度很低,有的甚至不识字,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帮助,放学后基本就是放任自流,这是一种倾向。还有一种倾向,长辈望子成龙,对孩子严加管教,信奉“棍棒之下无逆子”的信条,打骂孩子成了家常便饭。

2.心理和情感方面极易出现问题

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1-15岁之间,他们处于萌发和成长期,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正在形成,急需父母的疼爱和社会的关爱,这不仅仅是物质生活上的需要,更是精神上的渴求。如果此时缺乏关爱,就会对他们的心理和情感发展造成影响,这种影响有时是深远的,几乎延续他的一生。

3.道德和行为缺乏约束

在一定意义上说,农村留守儿童是“不健全”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的养成缺乏良好的客观环境,父母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过于抽象,家庭教育的约束力很薄弱,性格特征呈现畸形发展态势。尤其是那些基本属于“散养”状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还能受到一定的“管制”,而回到家中立刻就解除了警报,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问题原因

1.社会关爱机制不完善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给城市增加了活力,成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但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格局短时期还无法打破,务工农民还不能带着子女在城市居住,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自此发生。无论哪个父母也不愿意自己子女和自己分离,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无法享受城里人的待遇,子女的生活和求学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现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2.家庭关爱机制空白

农村留守儿童自从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的关爱机制便土崩瓦解,重建的关爱已经支离破碎,无法承担起应有的关爱责任。当然,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千方百计地在弥补着这种缺失,但是父子、母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无法代替的。祖辈人或是亲戚仅仅能够从物质上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在关爱上无法和当代父母相比,也就无法满足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

3.学校关爱机制薄弱

农村学校主要的特点就是条件简陋、师资薄弱、教学水平不高,教师在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后很难再有精力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教师一般很难见到学生的父母,和监护人的沟通也难以为继,普遍教育已经倍感吃力,有针对性地为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很难做到。尤其对于那些坏的习惯已经养成,问题较为严重孩子更加难以管理,自觉不自觉地只好放任自流了。

三、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改善策略

1.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形成有效的关爱机制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以及问题的解决是政府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必须以制度的形式给予规范,包括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实践,这是问题解决的顶层设计。第一,要调整城乡间的流动政策,在造成留守儿童问题的两端出台相应政策,把留守儿童的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把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当做一个重要的课题展开研究,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制定和出台保障留守儿童各项权益的政策和法规,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第二,加强调研工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的困难,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加速中小城镇的城市化发展,大力引进先进企业驻进乡镇,使农村劳动力就近打工,家乡挣钱,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第三,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要向农村中小学倾斜,不断改善他们的办学条件,使教学设施的现代化尽快走进农村校园。通过选聘、交流、志愿者等形式引进优质教师资源,为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提供师资的支持。

2.农村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

第一,关爱留守儿童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要根据领导小组的计划安排,教师要积极开展调研、家访、交流、谈心等活动。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困难和疾苦,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诉求,充分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必要的人文关怀。第二,在德育教育上要加强认识,充分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变化,适时地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在他们感到孤独无助时要及时伸出关爱之手,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第三,教师要担当起孩子的“第二家长”,给予他们更多的父爱和母爱,成为他们富有爱心师长和知心朋友,成为他们精神上的寄托,充分弥补亲情的缺乏给他们带来的精神压抑,让爱温暖孩子们,使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成为具有健全人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关爱机制

第一,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时间还在家里,单纯依靠学校的关爱显然不够,家庭温暖的缺失,还要依靠家庭来弥补。留守儿童的家庭关爱机制就要以村级为单位,建立起相应的教育监护机构,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落实到每家每户。第二,各村级党组织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站,有专人负责留守儿童的咨询、资助、帮教、解困等具体事务,让孩子有一个充满温暖的家,遇到困难就可以在这里找到亲人,得到关爱。第三,村委会也有责任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少年之家”、“快乐驿站”、“文体活动站”等场所,把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统筹起来。在这里不仅可以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还可以利用这里比较良好的学习条件,学习、做作业、复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4、综合社会力量补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短板

第一,要动员农村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志愿者,采取一对一的关爱活动,鼓励高校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兼职,并成为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使留守儿童不再孤单。他们可以采取微信、短信等形式与他们们产生互动,经常开展一些留守儿童喜闻乐见的亲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第二,要在城市和乡村中架设关爱桥梁,开展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手拉手、献爱心等交流活动,增进农村与城市儿童的友谊,消除对农村儿童的歧视,使他们有一个健康的心智,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挑战。第三,民政部门要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作为工作重点,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献爱心行动,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要伸出援手,从不同侧面关注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行动。

参考文献:

[1]刘慧贤.城乡结合部“全托生”关爱机制构建的探索[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6).

[2]黄诚.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社会工作,(5).

[3]黄诚.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青少年研究,2013(6).

[4]左鹏,史金玲.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障碍与社会支持系统构建―――来自四川W县的调查[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

[5]肖云.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探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策略探究论文 第7篇

摘要:文章从心理问题、学业问题、安全问题、道德问题4个方面简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针对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的优势加以分析,最后基于信息技术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策略进行设计。

关键词:信息技术;留守儿童;关爱;策略

伴随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受制于户籍、经济、入学等因素,无法随迁进城,而成为教育实践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农村留守儿童难以获得正常的生活照顾、安全保护及教育培养,逐渐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1]。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提供了创新的实践思维和丰富的技术手段。在短期返乡就业及随迁进城难以实现的背景下[2],探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概述

我国人口流动主要从农村向城市迁移,农村留守儿童因而占据了留守儿童的主要比例。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3]。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儿童出于户籍、经济、入学等因素限制,只能留在农村托养于祖父母等亲人、亲戚、朋友甚至独立生活,其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1.1心理问题

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生活,缺乏亲子交流的机会,难以获得父母的适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亲子关系表现疏离。留守儿童的苦闷、烦恼、压抑、恐惧等情绪往往积压内心,无法找到倾诉出口及途径。长此以往,容易造成留守儿童对外部世界产生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自信心不足,少言寡语,胆小懦弱,害怕与他人交流交往,以至自我封闭,变得自卑孤僻[4]。

1.2学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离开父母,托养于祖父母等亲人、亲戚、朋友甚至独立生活。一方面父母外出务工无暇关心和顾及孩子的学业状况。另一方面以祖父母为代表的托管方,更多着眼于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在面对孩子的学业问题上,由于自身较低的文化水平而表现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留守儿童因而极易对学校产生疏离,出现孤立感、无意义感、无力感和无规范感[5],具体表现为学习动机缺乏,厌学、逃学,不求上进,不服管教;学习习惯不良,自觉性较差;学习基础薄弱,学业发展产生重重困难。

1.3安全问题

首先,农村留守儿童由于自身天性好动,生活经验不足,安全意识薄弱,防范能力较差[6]的特点,极易陷入各种风险之中;其次,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及安全教育减弱,留守儿童被拐卖、受侵害、意外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最后,学校教育由于侧重文化教育,加之学习资源缺乏,面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实践薄弱,留守儿童所应具有的安全风险意识及风险防范知识较为缺失。

1.4道德问题

由于父母常年离家外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十分缺乏。家长难以通过身体力行,点滴示范,树立榜样,实现有效的道德引导,进而影响留守儿童正确是非观的树立,具体表现为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横行霸道,任意妄为。在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下,极易养成不良生活作风及行为习惯,误入歧途。

2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的优势分析

2.1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实践形式

以多媒体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能有效补充、延伸和创新传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活动,基于留守儿童关爱创设虚拟、多媒、开放、共享的协作交流、资源获取、工作管理的社区平台。活动开展形式更具时代性和技术性,使留守儿童关爱实践工作更为灵活、高效。

2.2突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时空限制

以多媒体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能有效地突破时空限制,增强信息交流的直接性和便捷性,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学校三方之间提供随时随地的同步或异步交流,创立多维的沟通交流体系,为留守儿童关爱提供了畅通的`信息交流基础。

2.3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实践资源

以多媒体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图、文、声、像多种媒体素材的高度集成以及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传输。其能满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实践工作需要,提供多媒化的留守儿童宣传素材,加强留守儿童问题的宣传效果,营造关爱关注留守儿童的氛围。此外,基于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和关爱需求,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终端,设计和开发立体化、形象化、网络化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文化教育资源、安全教育等资源,从而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实践资源,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3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的策略设计

3.1打造家校合育互动平台,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核心问题。要实现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共同努力。以学校信息化软硬件环境为基础,创建家校合育互动平台,实现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之间多维、开放、高效沟通交流,能有效改善留守儿童心理现状,健全留守儿童人格发展。首先,家校合育平台为留守儿童和家长提供了在线团聚功能,双方可利用平台的文字、语音、视频功能进行聊天、留言、评论等交流活动。多媒体信息传递,缓解了子女与父母间的思念之情,增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留守儿童在突破时空限制的沟通交流中,体会到父母的艰辛和无奈,感受到父母的关心和疼爱,进而获得心灵抚慰。其次,家校合育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媒体,过程性记录了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便于家长受孩子成长点滴,及时进行评价和鼓励。“家校在线交流”功能实现家长和学校针对留守儿童教育开展沟通交流,帮助家长深层次了解孩子心理状况,家校协助共同解决孩子教育问题。最后,家校合育平台为留守儿童提供“在线心理咨询”功能,及时解决心理问题。当留守儿童感到孤独无助、苦闷压抑时,可在线求助学校教师,通过倾诉和对话的方式,及时排解心理不适,进而投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之中。

3.2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克服农村留守儿童学业问题

学业是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核心任务,学业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践的关注焦点之一。纵观诸多因素,学习动机缺失是导致留守儿童学业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基于信息技术视角,在文化学习中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能实现儿童学习动机的有效激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其学业问题,实现学业成绩提升。首先,学校应加大投入,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使信息化教学实施与推进成为可能。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适时、合理、有效地引进信息化教学,以新颖、先进的教学形式吸引留守儿童的学习注意力。其次,教师应科学、有效地实施信息化教学。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知识内容的多媒呈现与高效讲解,激发留守儿童学习兴趣,帮助其建立牢固的知识基础,获取学习成就感。运用信息技术拓展知识内容学习,加强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及应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学习的意义所在,进一步激发学习积极性。运用信息技术变革学习形式,实现从以听讲为主的传统学习形式向基于信息技术的自主学习、小组学习等新型学习方式转变,逐步培养留守儿童的自主学习与自我规划能力,强化人际交往能力。在新型学习形式中,留守儿童初始由于学习形式新鲜参与尝试,随即在过程中获取学习成就感,体会知识学习快乐,学业成绩逐渐得以上升。

3.3巧用信息化学习资源,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由于缺乏父母的日常监护,人身安全是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传统实践上,提升留守儿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风险普及和风险知识获取,是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安全教育课程。其实施形式单一,以课堂教授、专题讲座等说教的形式为主;学习资源较为单一,以课本、简单音像材料为主;内容呈现缺乏情境性、可参与性以及可视化特征,忽视了从留守儿童学习需求及学习特点出发,进行课程与教学设计,学习效果并不理想。信息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各种基于学习者视角,强调学习者自主学习的新型学习资源不断涌现,例如目前流行的教育游戏、微课等。教育游戏以传统游戏活动为原型,通过多媒化、情境化、虚拟化的学习环境将安全教育内容以游戏活动形式进行呈现,有效激发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通过设疑、通关、奖惩等学习环节,实现留守儿童对安全教育内容的深入认知和理解。微课则是基于某一知识点或主题内容颗粒度,以一般不超过5~10分钟视频为主要呈现方式的多媒化、网络化的自主学习资源。可将留守儿童需要了解的安全教育知识加以碎片化,形成安全教育专题系列微课。其不仅适合教师用于拓展安全教育课堂的内容及资源,而且合适农村留守儿童通过计算机、手机等信息终端,在课外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的延伸、强化与巩固。富媒体化、情境化、教学设计精细的安全教育微课,有效契合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需要及特点,有助于深层激发留守儿童的学习动机。微课中内嵌的问题思考、模拟操作、练习评价便于营造安全风险场景及氛围,通过多次重复播放帮助留守儿童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深化安全教育知识的认知与记忆。

3.4建设思想道德微信平台,提升农村留守儿童道德修养

道德修养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关键因素。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修养,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教育问题。目前,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为开展思想道德课程教学。为拓展和延伸思想道德课堂,可利用当前快速发展的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社区。平台设置思想道德学习、名人成长传记、同辈榜样掠影、励志名言警句、思想交流论坛、思想变化日志等栏目。通过多媒化、可视化的信息资源推送,回顾课程讲授,感受名人成长,学习同伴事迹,感悟励志文字,让农村留守儿童浸润于思想修养的正能量环境中,进而抵御不良思想和风气的侵袭。通过思想交流、思想记录与呈现进行自我反思,提升道德修养。

4结语

关注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在心理、学习、安全、道德各个层面关爱留守儿童,最大限度地弥补情感关怀和教育缺失,才能促进其健康快乐发展。

作者:廖倩 单位:钦州学院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02-25)[-02-14].www.mca.gov.cn/article/yw/shgzyzyfw/fgwj/201602/2016080164.shtml.

[2]赵延东,石长慧.用信息技术缓解“留守儿童”难题[J].当代广西,2016(5):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7-02-25)[-7-30].www.moe.edu.cn/srcsite/A03/s180/moe_633/201508/t20150811_199589.html.

[4]卢利亚.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症候探析[J].求索,2016(11):57.

[5]倪凤琨.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疏离感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14):12.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讨论文 第8篇

随着农民进城务工大潮的继续扩展, 农村以青壮年为主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会持续且大批量涌入城市, 因此作为农民工问题“副产品”的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将长期存在, 而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也将会越来越凸出。目前通行的观点认为, 要减少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 必须彻底改革我国的户籍制度, 拆除依附在其上的教育壁垒, 让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赴打工城市自由入学, 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根本之策, 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也不具有可推广性, 其一, 中国人口基数大底子薄, 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绝非一朝一夕就能见功效, 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则迫在眉睫;其二, 拆除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教育壁垒不具备可行性, 如果说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造成了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无法与城市学生享受同样教育, 那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村儿童分薄了城市儿童本应享有的教育资源, 对城市儿童来说这是否也不公平呢?笔者认为, 无论户籍制度也好, 教育壁垒也罢, 都不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核心, 要想依靠法律的力量构筑起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屏障, 我们应当从改革基础法、做足司法保护、重视法律与心理教育三方面做起。

一、改革基础法

根据学者研究,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呈现出四个特点:第一, 主体“双低”现象, 即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低年龄和低文化程度;第二, 行为以侵财性为主, 且暴力程度日渐增强;第三, 群体性特征明显, 即形成团伙或结伙违法犯罪;第四, 性犯罪有主见增多的趋势④。

然而, 与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日渐突出不相协调的是, 我国迄今为止都尚未出台一项专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法律规范, 各种探讨仅存在于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在我国, 保障儿童权益最重要的两部基础法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前者规定了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后者为儿童健康成长设定了监护制度, 但即便是这两部基础法及其附属法律规范, 也未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和监护制度给出清晰明确的制度指引和保障渠道, 由《未成年人保护法》衍生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也没能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法律保护体系尚未建立, 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更加亟待制定和完善。

北京师范大学违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张远煌教授曾在其著作《违法犯罪学原理》中指出:“当与个体进行社会交往的人和事表明违法犯罪是有利的, 或个体无法接触或者很少能接触抵制违法犯罪的观念时, 就会产生违法犯罪”⑤。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 缺乏教育一方面导致其不能通过学习来获得正确的价值观、道德标尺和法律准则, 另一方面无法助其积累维持正常生活必备的劳动技能, 成人后生活势必处于贫困状态;而缺乏监护则导致他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言传身教, 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 一旦受到外界的不良刺激, 激发了潜在的欲望, 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希望得到的财富、欲求, 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因此笔者认为, 要用法律的力量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首先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附属法律规范这两部有关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法进行改革,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 重构监护制度。

(一) 改革《义务教育法》,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

《义务教育法》第44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 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但现实中我国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有限, 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更加匮乏, 根本无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而农村教育的落后, 又形成了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队伍, 他们或者混迹于乡间, 无所事事;或者流入城市, 但苦无一技之长又缺乏父辈的吃苦耐劳精神, 生活贫苦, 而无论在乡间抑或城市, 总有一群通过违法犯罪“发家致富”的成年人以非法获得的财富来诱惑农村留守儿童中的某些“意志薄弱者”, 引导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无教育则无人类, 无教育则无发展, 因此,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刻不容缓, 我们迫切需要改革《义务教育法》及其附属法律规范, 让农村留守儿童拥有和同龄人同等的学习机会, 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 帮助他们通过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道德标尺和法律准则。

1.对目前通行观点: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上学的不同见解

目前通行观点认为, 基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农村教育教学方式落后等众所周知的原因, 要想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 应当让他们随父母赴打工城市的学校就读, 并提出“以流入地为主, 以公立学校为主”的方针, 要求城市学校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但笔者对此有不同见解, 一来这不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之策;二来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上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应对策略。

首先,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城市的教育资源配置也随着经济能力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 提倡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上学尚有条件可实现, 但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北部城市, 上述提议无异于分薄了城市儿童的教育资源, 对城市儿童也不公平。以中部平原大省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为例, 郑州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门槛2005年已基本“削平”, 只要“五证”齐全, 打工子女入学时与本市常住户口儿童可同等对待并免收借读费, 但2010年9月新生入学时, 当地教育部门收到原住居民的投诉却发人深思, 如“某外来务工人员有3个孩子都能上学, 我们只生一个’的孩子反而无法就近入学, 公平吗”, 或者“暂住证只要与房东签个租房合同即可办理, 1元钱到劳动局买个劳动合同文本, 找个小卖部盖个章证明在那打工过, 老家政府非常愿意你学, 出证明自然痛快”⑥等等问题, 可见一味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上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

其次, 城乡二元化的差别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即便进城上学也存在着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等难题, 他们听不懂城市老师的普通话、无法融入城市儿童的交友圈, 长此以往成绩下降、滋生自卑孤独心理等等问题;再加上父母工作的流动性大, 农村留守儿童在城市上学时常要换学校、换城市, 无法保障教育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也毫无益处;更有甚者, 城市丰富的物质财富对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刺激他们的消费欲望盲目扩张, 但同时他们的家境一般较差, 缺乏合法获得财富的有效途径, 心理失衡之下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最后, 城市物价和消费水平与农村的差异导致了城市教育成本畸高, 普遍超过了进城务工人员收入的承受能力, 造成一定程度的“因学反贫”现象在进城务工人员中蔓延。他们低廉的收入无法负荷城市昂贵的教育资费, 甚至父母辛苦一个月的劳动所得尚不足交纳孩子在城市上学的各类费用, 长此下去“因学反贫”只会加剧农村父母认为“教育无用”, 农村留守儿童可能连最基本的义务教育都无法保障, 在涉世未深的懵懂之初已经踏上了父母的旧路。

综上, 笔者认为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上学不符合全国所有地方的教育现状, 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推广, 但在教育条件不成熟的城市不可盲目照搬, 相反我们应当探索出更多的途径来保障农村儿童受教育权, 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改革现有的《义务教育法》及其附属法律规范, 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并尤其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 让农村留守儿童在农村接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

2.改革《义务教育法》, 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

2010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有效遏制城乡之间教育差距的势头, 可见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已经提上日程。

让农村留守儿童在农村接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 一来有助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 二能解决进城务工父母的后顾之忧, 三可缓解城市教育的压力, 而更重要的是让教育在城乡之间实现无差别化发展, 意义深远, 一举多得。但有鉴于当前我国城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太大, 笔者更倾向于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基础上, 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

首先是师资力量的倾斜。城乡师资配置失衡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教育质量公平的瓶颈之一, 农村教师数量少、年龄大、教育观念落后、知识结构单一等等问题非常普遍, 而与之相对的是城市教师相对过剩, 师范生很难进入教师队伍, 却甚少有人愿意主动去农村, 农村留守儿童获得知识的途径因此受阻。对这一问题的解决, 笔者认为陕西制定的《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就很有指导意义, 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中选择六所院校实行师范生免费制度, 陕西师范大学为其中之一, 2011年7月首批免费师范生毕业, 在陕西的《实施办法》中除了要求免费师范生取得教师资格后要在生源地中小学服务10年, 更加鼓励其到农村及陕西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小学任教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这种以师范生免学费上学、农村学校融入新鲜血液的互利双赢模式, 探索出了一条促使优秀教育人才主动去农村教学的新思路, 给农村教育面貌带来了极大改观。

其次是硬件设施配备的倾斜。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突出体现在校舍、音、体、美场地和器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的配置上, 在城市儿童家用电脑已经普及时, 农村留守儿童可能连“电脑”是什么都不知道, 当他们进入城市后面对同龄人已经拥有自己却可望而不可及的高科技产品时, 不平衡的心理就会逐渐产生。根据某社会团体在对湖南某县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调查, 涉嫌多次入室盗窃的15岁农村留守儿童范某说:“我很喜欢电脑、手机、MP3这些东西,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见都没见过, 但是城里的小孩好像每个人都有, 还有好几个, 我觉得不公平, 就想把他们的偷过来自己用。”⑦农村学校缺乏的硬件设施对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来说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 其作用不单是为农村孩子生动形象地展示外面的世界, 更是教育他们美好的东西要通过正当的渠道获得。

最后是教育经费的倾斜。虽然近年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一直在增长, 但经费保障水平只能维持学校基本运转, 无法组织开展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课外活动, 更不用说进行农村留守儿童最缺乏的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农村教育更需要财政的倾斜扶持, 唯有它的发展壮大, 进城务工人员才不会盲目信奉城市优秀教育资源论, 盲目追逐认同城市学校, 安心让子女留在农村接受教育, 而农村留守儿童也才有与城市儿童接受同等教育的可能。

(二) 改革《未成年人保护法》, 重构监护制度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则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但纵观这两部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 其规定却无法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对监护人的迫切需要。

当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亲或一方外出打工时, 此时的监护状态有四种, 一是单亲监护, 即父或母一方留在农村与子女共同生活, 其中又以母亲留下居多, 但此时母亲既要肩负养育子女的责任, 还要承担家内外一切家务和农活, 照顾健在的老人, 母亲由于负担过重根本无力管教孩子;二是隔代监护, 即父母双亲外出打工, 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监护, 但老人已经年迈, “重养育而轻教育”, 甚至溺爱、纵容孙辈的不良行径;三是同辈监护, 即由年龄稍长的兄、姐充当监护人, 但这些监护人本身可能都未成年, 监护弟、妹的能力明显不足;四是委托监护, 由父母信任的近亲属或朋友充当监护人, 但这类监护人对管教的分寸难以把握, 而接受监护的孩子又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以上四种监护模式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 结果只能导致农村留守儿童与社会的联系愈见薄弱。研究表明, 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与社会会建立起强有力的联系, 除非有很强的违法犯罪动机将其社会联系打断, 否则他不会轻易违法犯罪;反之, 当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微弱或遭到破坏时, 即使违法犯罪动机很薄弱, 也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⑧。对未成年人来说, 在其成长阶段中与社会发生联系最重要的环节是父母, 他们对自身与父母的社会联系会产生强烈的依附感;但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却处于断裂状态, 即表现为时间上的长期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长期非面对面性、互动低频率性四大特点, 因此农村留守儿童对父母的依附感非常薄弱, 这就极大增加了他们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有鉴于此, 笔者认为需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监护制度做出改革, 重构监护制度。

1.父母监护鼓励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对未成年人来说父母监护永远是不可替代的, 但经济因素的驱动又促使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谋取较高的经济报酬, 当监护责任与利益驱动不可兼容时, 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了, 而要解决这一难题, 笔者认为根本之策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鼓励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流出地政府应当在农村地区发展小城镇和工商业, 既能繁荣当地经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 又能保证农村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 履行监护责任。

2.学校监护成立和发展寄宿制学校

然而, 鼓励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同时履行监护责任同样不是在全国任何地方都适用的。在条件不合适的地区, 当父母监护责任缺位时, 就需要发挥学校监护责任的作用, 成立和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 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功能的缺失和不足,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安全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等问题。

首先, 寄宿制学校能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由老师敦促学习, 与同学建立稳定的友谊, 防止沉迷于游戏厅、网吧等不良场所;其次, 寄宿制学校能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保护其免受社会上违法犯罪人员的滋扰, 或受到违法犯罪的不良诱惑;最后,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的管理和严格的校规校纪可以培养学生形成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素质。

3.拟制监护建立教师“代管家长制”

在已经实行了寄宿制学校的基础上, 笔者建议建立教师“代管家长制”, 由学校选取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教师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代管家长”, 一定程度上扮演父母的角色, 使远离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情感上得到关怀和慰藉, 在生活上得到关心和照顾, 在学习上得到帮助和辅导, 使缺失的家庭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填补。与此同时, 学校、“代管家长”要主动与农村留守儿童在外务工的父母保持沟通, 让父母及时掌握孩子的情况, 在春节、农忙等时间邀请返乡家长召开联系会等等。当然, 上述“代管家长制”笔者建议不妨实行有偿制, 建立激励机制, 采取教育公共部门投入一点、受益家长支出一点、学校和教师奉献一点的办法, 在此基础上再辅以定期的检查、监督制度和奖励、惩罚制度, “代管家长制”的生命力才能持久, 农村留守儿童才能真正受益。

4.国家监护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机构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将民政部门作为公职监护人作了规定, 但并未赋予其代表国家和政府承担监护监督的职责和权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国并没有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监护问题的公权力机关。而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上, 笔者认为, 国家公权力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机构, 对有能力履行监护责任却不履行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 给予明确的法律惩罚;对无法受到监护制度保护的农村留守儿童, 则由该专门监护机构承担。

二、做足司法保护

“徒法不足以自行”, 对《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附属法律规范的改革只是率先之步, 改革之后的法律规范能否不打折扣的施行下去?除了立法努力, 在现行法律环境下我们还能从哪些方面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这些问题同样值得思考, 笔者认为, 在其中司法保护的力量尤为重要。从1984年我国首次在上海长宁区设立少年法庭开始, 司法实践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治和教育就迈入了一个专业化的新时期, 但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类未成年人中的“更弱势群体”来说, 司法实践的各项工作还只是开始。

(一)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严厉打击侵害案件和教唆违法犯罪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自身的认知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较差, 自我保护能力不足, 容易受外来不良刺激的影响, 或者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人, 或者听从教唆、胁迫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因此笔者认为, 有关部门一是要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整顿工作, 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监管, 取缔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游戏厅、黑网吧;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活动, 让他们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安全有了保障, 勇敢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第三, 司法机关要建立起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和帮教体系, 对判处过刑罚的农村留守儿童定期考察, 会同学校共同帮教, 避免其陷入重复性犯罪中。

(二) 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

现行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教体系已经日趋健全, 但却并未设置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条款。笔者认为, 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后的惩教问题, 司法机关除了遵循现有的“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之外, 更重要的是结合农村留守儿童自身的特点和违法犯罪原因,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惩教措施, 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帮助恢复其与父母之间已经断裂的亲子关系, 利用亲情的力量帮助曾经失足的农村留守儿童重塑人生。

三、重视法律与心理教育

现代犯罪心理学理论表明, 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具有“不完全社会化-不良个性-不良心理-犯罪心理”这一过程⑨, 而这一过程的形成伴随着法律教育与心理教育的双重缺位, 因而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 重视法律教育与心理教育有助于抑制其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 让法律课程进入农村中小学

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意识淡薄的严峻事实, 让法律课程进入到农村中小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 法律课程不能只是对法律的机械讲解, 而应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作为重点内容, 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去编写教学大纲, 并加以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语言, 积极与农村留守儿童互动, 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去伤害别人。当然, 重视法律教育绝不仅限于一本法律教材, 更需要让农村留守儿童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笔者建议,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设校外课堂, 让办理过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司法实务人士介绍违法犯罪实例, 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学习与实践体会到自由的可贵、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二)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

父母的关爱是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但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支持系统却随着父母的长期外出打工而处于单一状态, 每当他们看到同龄人一家团聚其乐融融的景象时, 孤独自卑的心理就会产生。违法犯罪不是天生或者自己创造出来的, 而是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通过与别人的相互作用中学会的,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父母的关爱, 就会另寻感情寄托, 如果他们交往到的朋友有不良行为, 在耳濡目染下就会不知不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非常重要, 笔者建议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在农村教师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辅导技巧, 在学校建立起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咨询室, 为有心理倾诉需要的儿童搭建起沟通平台, 一旦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出现异常状况, 老师及学校要正确疏导, 悉心矫正, 有效化解。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其成因是多方面的, 而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用法律的力量构筑起一个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保护屏障, 无论对这些孩子的未来成长, 还是对解决农民工问题乃至“三农”问题, 都有着深远而重要的意义。笔者所学有限, 在这一问题的探讨上深度、广度还远不足够, 期待有识之士的继续关注, 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在美丽的中国大地上自由呼吸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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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宁.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分析的社会控制论解读[J].理论与改革, 2007,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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