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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精选8篇)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1篇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村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镇供电所要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安全、卫生、广播、各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本办法适用于镇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下同)以及村管电组织和广大农村用户。

四、镇级供电所和领导干部、电力技术人员、电力工人、村管电组织人员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五、对遵守本办法有显著成绩的相关工作人员,镇政府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任务

六、镇供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作为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监督管理组织,配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不断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摸索农电事故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广大用电农户做好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工作。

七、各用电村要建立健全有村干部、供电所工作人员、医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管电组织,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村社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贯彻执行本办法,制订村社安全用电公约; 3.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普及触电急救法; 4.加强法制教育,监督和检查用电安全状况; 5.负责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和消除电力设施的各种缺陷,每月组织一次对管电领域用电安全隐患的排查并跟进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镇供电所进行解决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6.组织触电伤亡事故的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向主管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用电

八、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力设备。

九、农村临时用电,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电力设备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在用电期间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

十、严禁“一火一地”用电和挂钩用电。

十一、严禁私设电网,不准用电网防盗、防窃;不准用电网捕鱼、狩猎等。

十二、不准带电维修或移动用电设备,不准使用破股线。

十三、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与电网并列运行前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签订协议,并应装有防止在电网停电作业时,向电网倒送电的安全装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十四、镇政府成立农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分管农电的领导任组长,镇经发办、供电所、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负责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督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经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五、各村均应设立农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并明确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责任人。

十六、供电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2.依法查处农村违章临时用电行为。

3.依法调查处理农村违章临时用电造成的死伤事故。4.配合上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章 事故责任划分

十七、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产权所属单位负主要责任: 1.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 2.设备失修或管理不善。

十八、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供电部门负主要责任:

1.由于设备失修造成的事故产权虽属用户,但供电部门已承担代管义务者;

2.由于供电部门工作过失,错误同意不合格电力设备投入运行者;

3.由于供电部门领导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误发令、运行人员误操作、调度失误等原因,直接造成事故者。

十九、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1.私自攀登变压器台、电杆或摇动拉线、进入公共用配电间等;

2.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失修或安装不符合规程规范; 3.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如:在计量表计外私自安装电气设备和私接电源;挂钩接电打稻、抽水等违章用电行为或使用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等。)

4.在电力线路下面私自盖房、打井和从事其它私人劳动,误触合格的带电设备;

5.使用破皮线、在电力设施(线路、杆塔、拉线等)上悬挂物品

6.违章作业,自身触电。

二十、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1.盗窃或破坏电气设备、器材; 2.私设电网;

3.私拉乱接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4.利用职权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触电; 5.电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触电;

6.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撞击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7.在电力线下盖屋、植树、堆放物品等导致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造成他人触电; 8.向停电线路上送电,造成他人触电者。

十一、在由单位组织的生产活动中,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一切事故,均由组织生产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二十二、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人身触电伤亡者,不予追究责任。

十三、凡属多种因素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者,应根据情况分清责任主次。

第六章 事故处理

十四、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供电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任何触电伤亡事故不得隐瞒。

十五、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用电单位,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深刻接受教训,认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二

十六、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其抚恤和医疗等费用由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第七章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二十七、国土所:负责本镇的建房用地审批,严禁在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把好用地许可关,确保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

二十八、林业站:不得违反本办法批准本镇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作,严禁在电力线路下种植高杆树种,确保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广大人民的用电需求及安全。二

十九、有线网络、中国电信等线路产权单位:负责在建设施工时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避免同杆架设或违章搭挂。

十、供电所: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协助镇政府制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协助做好辖区内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十一、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负责做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安全用电常识、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用电纠纷和事故的处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组织和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竹、树障碍清理工作。遇电力设施被大风、大雨、大雪等自然灾害破坏后,各村、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供电部门开展线路恢复送电的各项抗灾自救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在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以有效防止、坚决打击破坏和盗窃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中,并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涉及农电安全的所有工作。

附:

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农村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对本须知,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刷、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二、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低压线路应安装触电保安器,要合理选用保险丝,保险片或熔管,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三、不要在电线底下盖房子、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演戏、放电影,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

四、在电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五、机动车辆行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六、不在电线附近采石放炮,不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七、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线与其它线搭连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八、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挂衣服。

九、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不在电线附近放风筝、打鸟,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十、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十一、小水泵、脱粒机等临时用电,不准带电移动设备,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十二、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十三、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十四、家用电器、电线路起火冒烟时,要拉断开关,不要带电泼水救。

十五、发现树枝碰触电线,要马上找电工处理。

十六、禁止私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开关,也不要进入配电室乱动电气设备。

十八、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或用干燥木棍、干燥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不能打强心针。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安全导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农村用电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和督促农村用电客户规范受电设施的配置、建设和运维,普及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国网农电工作部是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制定公司系统加强和规范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面的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协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督导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基层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四)组织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促进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设施防护水平。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结合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审核、批复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提高农村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

(三)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宣传教育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四)检查和考评所属地市及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预

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六)上报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经验作法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六条 地市供电企业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总部、省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上级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意见和计划,汇总、上报县供电企业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情况,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落实。

(三)结合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提升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分析、上报农村用电的触电事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五)督促、检查、考评所属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六)负责城市郊区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第七条 县供电企业是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企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实施计

划,并组织落实。

(二)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审批,按照批复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三)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有关基础资料。

(四)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常识。

(五)结合农村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六)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必要时,促请政府有关部门督导落实。

(七)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及时应对或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村用电所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第三章 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第八条 市、县供电企业每年应根据农事、季节性用电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特点,制定农村用电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检查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一)检查农村配电设施防护区内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防护区内自建房等。

(二)检查线路交叉跨越、配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三)检查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齐全、规范。

(四)其它影响农村配电设施防护能力的内容。第十条 检查农村用电设施防护能力

(一)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农村临时用电装置是否完好。

(二)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用电客户整改,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三)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纠。

第四章 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配电箱或装接箱。配电箱或装接箱内配置的电器应具备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功能,包括漏电保护、短路及过载等保护功能。

第十二条 供电企业受理农村临时用电申请,接电前,供电企业应向相关用电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配电箱或装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做好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五章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坚持“应装必装”原则,加强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努力实现农村公用配变台区总、分保护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三个百分之百目标,扎实推进各级保护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县供电企业应建立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总保护、中级保护(分支保护)设备台账,定期检查测试并留存记录。每年统计运行和使用情况,并报地(市)公司。

第十五条 县供电企业应跟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及运行情况,每三年抽取同批次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依托有资质的电力科研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逐级上报检验情况。

第十六条 对短时间内多次跳闸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查明故障或跳闸原因,排查和治理泄漏电流偏大的台区,严禁随意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退出运行。对发现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立即安排处理。

第十七条 供电企业应促请县、乡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并指导用电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 在用电客户配合下,对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

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告知用电客户整改。

第十九条 每年统计、分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情况,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备案。

第六章

农村用电安全宣传

第二十条 市、县供电企业应构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县供电企业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应重点提高农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普及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防护能力。

第七章 检查与考评

第二十二条 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逐级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网农电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3篇

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压电网点多、面广、线路长, 且具有随意性、集中性、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现阶段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临时用电计量装置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在临时用电的实际管理中, 往往由用户自行提供计量装置, 但这些计量装置通常比较破旧, 即使是新的也大多没有经过计量部门的检验。虽然近年来电力企业为规范临时用电管理, 特别是对临时建房用电,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配置临时用电计量装置, 免费供群众使用, 但由于农村临时用电用户较多, 现有临时计量装置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同时, 由于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紧张, 一所房屋从开始建设到结束的时间往往较长, 有的甚至长达1年, 这也导致了临时计量箱被长期占用, 影响了临时计量箱的利用率。

第二, 临时用电私拉乱结、安全措施不完善现象严重。在农村建房、浇水等临时用电的过程中, 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尤其在大旱之际, 农民抗旱用电迫切, 甚至于忽视或抗拒电力企业对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 由此引发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第三, 很多用户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用电常识贫乏。有的用户为省钱在夜间偷偷挂钩用电, 结果却导致自身伤亡;还有些用户明知导线或设备存在隐患, 又舍不得投资更换, 在使用中, 保护器跳闸频繁, 由于用电心切, 就直接人为破坏保护器, 使其失去保护作用, 埋下了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应该通过以下工作加强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4篇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用电量明显增加。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地方电网结构还比较薄弱,农村配网装备水平和安全运行水平比较落后,有的人安全用电知识缺乏、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用电方法不当,农村用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触电事故屡有发生,农村用电安全十分重要,亟需加强农村用电专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的用电安全。

1、农村用电安全现状

随着社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生活的提高,农村用电发展很快,但是由于有的地方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老化、安全用电隐患多,很多供用电设施产权不明、维护责任不清,并且违规、违章用电现象严重,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常住老人、少年儿童居多,文化程度低,安全用电知识贫乏等情况,给农村用电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1.1安全用电知识缺乏、安全用电意识淡薄。有的人缺乏安全用电知识,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村常住老人、少年儿童居多,文化程度低,安全用电知识少,用电方法不当,易发生触电事故,农村以自建房为主,室内电气布线不规范,很多村民以“便宜”为基本出发点购买家用电器,购买使用了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致使在使用过程中短路、过负荷、漏电等现象频繁,安全用电隐患极多。

1.2电网设施及管理落后。有的地方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老化、安全用电隐患多,受产权、维护不良等多种因素影响,农田小型水利配套电力设施缺少维护,农业排灌线路产权多样,年久失修,“低电压”问题严重;个别线路对地、对房屋安全距离不够;安全警示和设备标识没有严格按规定配置,事故易发地(如易撞易碰电杆)缺少警示和安全防护设施。

1.3违规、违章用电现象严重。农网改造时,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但一些用户使用劣质产品频频跳闸,无法正常用电,最终人为将其退运。而其属于终端保护,安装在各家各户,供电管理人员不能及时监管到位。用电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农村田地浇灌和季节性临时用电设施达不到电力安全运行标准,个别乡镇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存在导线老化、私拉乱接、外壳未可靠接地等安全稳患;挂钩用电、地爬线、破股线等违章用电行为时有发生。

1.4触电急救知识匮乏。很多数村民不会触电急救,如果有人触电,由于不懂触电急救知识,不懂就地抢救,而是手忙脚乱地送医院,失去了最佳抢救时机,最后酿成悲剧,或者是操作不当,触电急救效果不好,不能达到抢救效果。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实现农村用电安全,应加强农村用电安全专业管理,根據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发挥供电企业专业作用,建设新的组织体系,强化供电企业业务、技术指导,提升农村配网装备水平和安全运行水平,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宣传,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加强高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管理,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

2.1强化供电企业专业管理。充分发挥作为供电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着力从提高家用三级保护投入率和正确动作率等方面入手,提高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水平,配电台区总保护、中级保护的安装率、投入率、正确动作率“三率”达到100%,三级户保安装率98%以上;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和低压大修技改,积极开展标准化线路、配电台区建设改造,对乡镇、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域、中小学校周边供用电设施开展绝缘化改造,对配电台区老旧设施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配齐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消除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指导群众对自有产权用电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新建住宅的规划、审批、施工管理,从源头规范农村自建房室内电气布线。

2.2发挥乡镇村居民作用。针对每个用电村安全用电环境等不同状况,逐一建立安全档案(包括基本线路设备信息、客户信息、用电负荷发展曲线图、外出打工人员信息等),成立县、镇、村三级用电安全共建组织,每个村明确一名兼职安全员,在供电企业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用户产权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电力设施保护、工程建设协调、青赔及涉电民事纠纷处理,综合整治非公司产权供电设施安全问题,形成以政府为主体、以乡镇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单元,群防群治的用电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带动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2.3加大农网改造、治理力度,提升装备和安全运行水平。加大农村配网建设改造投资力度,结合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实施,开展中低压配网负荷调查和预测,对线路、设备老化、“低电压”等问题严重的台区按照轻重缓急列入改造计划,按照农网改造升级技术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标准化线路、配电台区的建设改造。集中开展农村中低压配电设施隐患治理,对地、对房屋距离不够或线路老化断线导、建设时间较早、线径较细的线路加快改造。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依法明确供用双方的责任界面,对供电合同中双方责任和产权分界不明确、没有安全用电条款的全部进行重新签订或补签。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警示标示和设备标识,确保安全警示和设备标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事故易发地(如易撞易碰电杆)是否根据情况适当增加警示和安全防护设施。

2.4强化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教普及,发挥供电所窗口作用,采取配置用电安全宣传资料、展示漏电保护器功能、设置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栏等方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在集市、菜市场发放安全用电宣传材料。利用文艺演出、动漫宣传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页等形式,普及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得到普及,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开展安全用电常识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使中小学校师生普遍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基本安全用电技能、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

2.5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规范临时用电行为。一是严把临时用电接入关。实行申请、安装、验收、送电、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未履行程序用电、私拉乱接用电。临时用电必须满足“一箱、一闸、一表、一保护”,配电箱、导线、用电设施安装距离符合规程要求。开展季节性用电和临时用电现场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流程、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导线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外壳未可靠接地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挂钩用电、地爬线、破股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的立即采取停电措施,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用户进行整改。

3、结束语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5篇

2013年农村安全用电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农村安全用电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用电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有关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现与乡、村、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农村用电安全 第6篇

一、电气事故的危害及知识

电气事故主要包括电流伤害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雷电事故、电磁场伤害事故、静电事故及某些电路故障。(一)电流伤害事故

也叫触电事故,是人体接触电流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在高压触电事故中,往往不是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体,而是接近带电体至一定距离时,电流击穿空气造成的。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电击,一种是电伤。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和肺部的正常工作造成的伤害,使触电人员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颤、心跳骤停甚至造成人员死亡。通常所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是指电击。

电伤是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和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造成的伤害,多见于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三种伤害。灼伤即电弧烧伤肌体,是常见最为严重的一种电伤。电烙印是导体长时间接触人体而致使皮肤变硬形成的肿块,如同烙印一般。皮肤金属化是由于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之变为粗糙坚硬的现象。

1、人体触电的方式

(1)单相触电。就是人站在地面上,人体基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对于高压带电体,人虽未直接接触,但超过了安全距离,高压对人体放电,造成单相接地引起的触电,也属于单相触电。

(2)两相触电。就是人体同时接触带电设备或线路中的两相导体,或是在高压系统中,人体同时接近两相带电导体而发生电弧放电而造成触电。

(3)跨步电压触电。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接地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流散,在地面上形成分布电位,人在接地短路点周围行走,其两脚之间的电位差就是跨步电压。由跨步电压引起的人体触电,如遇电线落地,不要靠近,更不能用手去捡,应派人看守,找电工处理。2.触电事故的规律性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得很突然,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容易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国内外对触电事故的分析、研究,触电事故有如下的规律。

(1)明显的季节性。一年之中二、三季度事故较多,六至九月最集中,因为这段时间多雨潮湿,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夏秋季节天气炎热人体多汗,人体皮肤的电阻降低,易导电。由于这段时间又是农忙季节,农村用电量增加,所以触电事故较多。(2)低压触电多于高压触电。主要是因为低压设备多,低压电网广,接触的人群多,加之低压设备简陋,管理不严,因而事故多。

(3)单相触电事故多。单相触电占触电事故的70%以上,因此,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应着重考虑单相触电的危险。(4)手持电动设备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主要是由于作业时这些设备使用频繁,经常移动,工作条件差,容易发生事故。(5)电气的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由于插销、开关、接头等连接部位牢固性较差,电气的可靠性较低,人员经常接触,所以容易发生事故。

(6)农村触电事故多于城市。据统计,农村触电事故约为城市的4倍。主要原因有:农村用电条件差,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管理不严,电气安全知识缺乏。

(7)在行业上冶金、矿业、建筑、机械行业触电事故多。这主要是由于这些行业的作业现场较复杂,温度高,湿度大,移动式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8)中、青年人群及非电工触电事故多。这是由于这些人接触电气设备的机会多,有的经验不足,安全知识比较欠缺。应当注意,很多触电事故不是由单一原因所致,而是由两个以上原因所引起,触电事故的规律也不是一成不变,在一定条件下,规律也会发生一定变化。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分析和总结触电事故规律,作好安全用电工作。(二)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

电气火灾和爆炸在火灾和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于一般明火的第二位原因。线路、开关、保险、插销、照明器具、电路等电气设备等都可能引起火灾,特别是这些电气设备与可燃物接触或接近时发生火灾的危险性更大。(三)其他电气事故种类

如电磁场伤害事故、静电事故和某些电路故障等,主要在工矿企业、特定场所和特殊作业人员中易于发生。

二、农村电气安全的主要实用技术

绝缘、屏护与障碍、安全间距、安全电压、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等安全技术措施,是基本的、通用的电气安全措施。无论什么电气设备,周围环境怎样,都必须有这些措施的安全技术要求。(一)绝缘

为了防止带电体直接或间接接触人体,而将带电体用不导电的物质紧密地包裹隔离起来,用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的措施叫做电气绝缘。就像我们常见的电线那样,里面是铜丝或铝丝,外边是橡胶或塑料密封起来一样。铜丝或铝丝是导电体,橡胶或塑料是绝缘体。当我们摸到电线时并没有摸到里面的导体而不至于触电,当其外面的绝缘物损坏了,我们凑巧摸到了带电体触电的危险就很大,所以我们在购买电线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决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格产品,以免留下后患。(二)屏护与障碍

屏护和障碍是用屏护装置或设置障碍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绝开来,防止人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可以采用遮栏、护罩、箱、匣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就像我们常用的开关就是装配在绝缘的小匣里一样,手不会摸到带电体,若开关盒损坏则必须更换。采用这些方法还能起到防止电弧伤人、防止弧光短路和变于检修的作用。(三)安全距离

为了防止人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避免车辆或其他器具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事故,以及防止火灾、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电事故,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及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称之为安全距离。例如低压进户线进线管口对地面不应小于2.7米,墙上灯具不低于2.5米等要求。(四)安装过电流和漏电保护器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各种设备不断增加,用电量不断加大。在新房布线上应请有资质的人帮助设计,以决定选用多大电表和导线截面积,以及线路分配布局。旧房原有选用的电表,导线截面积普遍偏小,线路已不堪重负,应增设线路,换功率较大的电表。无论新装和扩容都应请农村电工(有资质的)帮助解决,并安装过电流、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止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其他用电安全(一)日常生活应注意的用电安全

不能在电线上晾晒衣物、悬挂其他物件;教育小孩不要玩弄电杆拉线或爬电杆,不在电线附近放风筝,不向电线、瓷瓶、变压器上扔东西,不能玩弄电气设备;不能在电线底下盖房子、打场、堆柴草、种树;在清扫卫生时,不要用湿手摸灯头、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也不要用湿毛巾去擦;换灯泡时应先关好开关,站在木凳上进行。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用电器具出现异常,如电灯不亮,电视机无影或无声,电冰箱、洗衣机不启动等情况时,要先断开电源,再作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切断电源开关,应尽快找电工处理。近年有些地区冬季枯水季节停电时,用小型发电机发电。发电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千万不能放在室内,因为发电机要燃烧燃油,要消耗氧气并排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冬季天冷,门窗关闭严实,时有多起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应当引起警惕。(二)有人触电怎么办

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痉挛或是失去知觉等原因而抓紧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必须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应当强调的是当发生事故时,要沉着镇静,用科学的方法救治,绝不能任意去抱、拉触电者。因为触电者身体带电,这时去抱、拉触电者,会导致抢救者触电酿成更大的事故。正确摆脱电源的方法是:就近有开关或插头时,可立即关断电源或拔出插头;如果就近没有开关、插头,其他在现场的人也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器具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等方法施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来处理: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的,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如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的,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应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或送医院诊治;如果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并速请医生或送医院。

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第7篇

1、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2、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低压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要合理选用熔丝(保险丝)、熔片(保险片)或熔管,严禁用钢、铝、铁线代替。

3、不要在电线下盖房子、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要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演戏,放电影,钓鱼,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

4、在电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5、机动车辆行驶或在田间作业,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6、不在电线附近采石放炮,不靠近电杆挖坑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栓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触电伤人。

7、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线与其它线搭连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8、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挂衣物。

9、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不在电线附近打鸟,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10、电线断落时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11、小水泵、脱料机等临时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12、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13、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14、电器设备起火或冒烟时,要拉断开关,不要带电泼水救火。

15、发现树枝碰触电线,要马上找电工处理。

16、禁止私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17、非电工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开关。也不要进入配电室乱动电气设备。

18、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或用干燥木棍、干燥竹竿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严禁打强心针。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用户应知道在以下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用户负责;

1、以产权分界点划分,属用户产权范围内。

2、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

3、借助电力自杀、自残。

4、盗窃电能,盗窃、毁坏电力设施。

也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第8篇

1 农村用电安全现状分析

近年来, 我国农村用电事故频频出现,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用电安全意识薄弱, 农民安全用电知识缺乏, 违章操作, 是诱发农村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遇到断电、短路、漏电等问题, 常常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自己动手进行维修, 而不是村里专业的电工进行维修。另外, 一些假冒伪劣电器经常以促销、家电下乡等方式销售到农村, 这些假冒伪劣电器常常由于短路、超负荷、漏电等原因引发事故。另外一些不法之徒为了一己私利盗窃、毁损电力设施, 不懂工程的农民进行工程建设时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 也对农村用电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还有私拉乱接、违章建筑, 架空供电线路下违规堆放柴草等更是严重威胁了农电安全及人员安全。针对这样的情况, 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农村基础电力安全管理已经势在必行。

2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实施

2.1 健全农村电力管理体系, 提高农村用电安全

随着我国农电改造步伐的推进, 很多地区已经完成农电设备更新改造, 维护及用电管理工作也转交由供电所直接管理。针对这样的情况, 农村基层供电所要认真负起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 将安全管理延伸到每一户用户的电表。建立健全的农村用电监督管理及宣传机构, 提高农民用电安全意识, 并在抄表收费过程中加强对农村用电的监督管理, 提高用电安全。并积极建立责任制度, 划分明确管理范围及职责范围, 有农电工进行农村电网的施工检修、事故处理、运行维护等, 并通过监督管理体系对农电工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促进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实施。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农网改造后农村网络、电力设备产权归属关系, 明确责任, 划分区域, 把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职工, 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并通过奖罚制度促进职工加强日常维护巡视力度。建立农村用电隐患记录, 对于存在隐患的线路、用户等进行定期检查与回放, 例如:对于中青年外出打工, 家中只有老年人的家庭要格外注重对用电安全的检查与维护, 帮助老人对屋外、室内电路进行检查, 降低隐患。对于发现隐患的, 要及时记录, 及时维护, 并由专人对隐患排除情况进行检查, 以此促进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实施。

2.2 对于农村动力用电的安全管理

由于乡镇企业用电以动力电为主, 传统用电管理是农电管理部门管理到变压器位置, 变压器变压后的供电线路归用电方进行维护与管理。但是通过多年的运行可以看出, 乡镇企业对于动力用电安全管理严重缺乏, 只要电路通畅基本不对电路进行管理, 更不要说安全管理了。常常可以见到农村动力用电企业变压器下堆积垃圾、工程材料、企业废弃物等情况出现, 一旦出现变压器打火将引起严重火灾。针对这样的情况, 农电改革后的农电工还要加强对动力用电变压器周边区域的管理, 严格按照变压器管理条款对动力用电用户的变压器进行管理, 对其周边环境进行管理, 并监督用户方内部线路情况, 严禁使用老化电线电缆进行接电, 将安全隐患消除。

2.3 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促进农电安全管理实施

为了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效果、降低农村用电事故, 农电基层部门要加强对用电安全的宣传。针对地区特点制定宣传方案, 充分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广播、宣传画板、海报等方式, 积极宣传安全用电尝试, 提高农民用电安全基本常识及方法, 促进遵章用电、安全用电。

2.4 加强农电基层人员培养及培训, 提高基层农电人员专业素质及技能

农电管理部门及农村变电所要加强基层农电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农电基层人员专业素质技能, 使农电基层人员不仅仅能够对基础线路、变电设备等进行维护与保养, 还要能够对农民家庭用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且能都帮助农民认识到安全用电、经济用电的重要性, 还要在基础检查工作当中积极宣传安全用电常识, 促进我国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5 农村临电使用安全管理

农村用电区域广阔, 为了土地灌溉等架设临电的移动用电用户较多, 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加上农电工一个人负责的区域较大, 农忙季节移动用电用户的增加使得农电工对用电安全管理疲于奔波。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体系要针对这样情况在农忙季节调配农电管理人员的工作, 增加农村农忙季节用电安全管理力度。在对移动用户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用电巡回检查及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使用户认识到用电安全重要性。针对农村灌溉用电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灌溉安全用电管理体系, 建立电工包村、包点服务制度。针对农村灌溉安全用电的薄弱环节, 采取各种措施宣传安全用电常识, 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 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与灌溉设施的产权所有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供用电协议书》, 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完善保护装置, 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进行更换;定期对农村排灌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试验, 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严重违章现象, 按程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到期未整改的依法停止供电。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实施促进农村安全用电。

3 加强农电设备防盗防损管理, 促进农村用电安全

有60%的农电触电事故是由于不法犯罪分子对农电设备进行盗窃引起的, 或由于农电设备被盗、被损后防护措施被毁导致儿童触电。针对这样的情况, 农电部门要加强农电设备的防盗防损工作, 即使发现农电设备防护系统缺陷, 降低触电事故发生。同时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 加强农电设备防盗工作, 保障农村供电的稳定。

4 结论

农村用电安全是关系到我国农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农电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积极完善管理体系, 提高用电安全管理效果。在进行农电安全管理过程中, 要始终坚持农民用电安全常识宣传工作, 积极提高农民用电安全常识, 降低农电安全事故隐患。同时我国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农村家电销售企业监管、农村生产设备监管工作, 严格控制家电质量与生产设备质量, 从使用源头做好用电安全工作, 降低短路、超负荷等情况引起的事故, 保障农民经济利益。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 农村新建房屋不断增加。农民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及闭路信号线缠绕在电力设施上, 给电力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农村电火事故的不断增加, 也凸显了我国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保障农村用电安全、降低电火隐患, 是我国农村基层电力企业工作中的重点。现就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基本常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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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静.农电安全管理模式探讨[J].中国安全产业, 2008, 4.

[3]李鑫.农电改革后的用电安全管理[J].新农村建设, 2006, 12.

[4]孙国强.农村排灌用电管理[J].国际电力, 2007, 9.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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