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精选12篇)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第1篇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
农村金融服务不同于传统的城市金融服务, 各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也不尽相同,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具有如下特点:
1. 金融服务的周期性
农村金融本来的服务对象就是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本身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这一点在黑龙江省的气候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 这一特性使得涉农金融活动变得难以预测。由于农业生产的大跨度周期收入与支出, 以及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 一方面使农业生产者对生产性融资产生普遍依赖, 另一方面有可能造成融资的巨大风险。
2. 需求的多样性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农村企业, 此外还有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仅从农户来看, 农户家庭经营的多样性决定了农户金融需求的多样性。首先, 大多数的农户具有对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给他们资金的需求。其次, 农户不仅需要资金来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 更多的农户则表现出对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类型的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 这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结算、汇通、转汇等, 部分富裕农民产生了金融理财服务需求, 出现了买车、建房等消费性贷款需求。农户不仅需要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还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表现出强烈的需求, 比如有证券投资的需求、保险的需求等。再次。农户也表现出对短期融资、即期融资、跨期融资以及季节性、临时性的金融服务需求。
3. 资金的匮乏性
由于资金具有逐利性的特点, 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 从农村流向城市, 从农业流向非农业, 导致农村金融资金匮乏。同时受到气候、劳动力的流动、就业机会的增减及非农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造成了农户收入的非稳定性。同时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升、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改善生活的需求及对父母赡养投入的增加, 使农民生产支出和消费支出都不断增加。收的不稳定及支出的不断增加, 使得农民资金的获取越来越难, 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在农户资金需求方面, 以政策性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为主,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三农”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 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 但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1. 资金供需状况
黑龙江省在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引下, 积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连续三年在机构个数、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及法人机构个数方面均有所增加。 (见下表)
资料来源:2010、2011、2012年《黑龙江省金融运行报告》
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及规模的增加, 部分地缓解了农村春耕生产的资金缺口情况。但是对农村地区来说, 还存在生产资金筹措难的情况。以鹤岗市绥滨县为例, 随着该地区水田开发力度的加大, 土地规模经营户逐年增加, 由于土地流转价格高, 水田投入大等原因, 生产资金周围慢。特别是今年由于该地区金融部门贷款指标减少, 贷款“门槛”提高, 九乡镇838个规模经营大户, 资金缺口达1.5亿元。
2. 涉农信贷投放状况
截止2013年一季度, 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0%, 全省金融机构保障性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1.6%, 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5.7%, 现代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2.0%, 而全省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0%, 低于同期的其它行业贷款余额增速。
3. 贷款需求期限状况
由于黑龙江省大多数农户的农业生产以传统方式为主, 经营规模小, 因此在资金量的需求上也相对较小, 同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 大多数的农户在当年或次年秋季就能归还贷款, 因对贷款的需求期也较短, 1年以内的贷款基本就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因此大多数的农村金融机构将贷款期限控制在短期内, 仅能满足一般农户的贷款需求, 满足不了资金周转期限长的特色农业对资金的需求。
4. 金融需求地域状况
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表现。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地区, 对金融服务需求较强烈。表现资金需求规模较大、期限较长、金融产品种类更多, 金融服务也要更全面。而相对偏远地区, 仅对基本的金融服务有一定程度的需求, 较容易获得满足, 这样的地区信贷比普遍较低。
5. 涉农信贷风险状况
随着农村地区经济形势的变化, 由于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健全, 当前涉农信贷风险逐步显现, 使得部分涉农机构贷款逾期率上升, 部分涉农金融机构开始缩减涉农信贷规模,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农信贷资金的供给。截止6月末, 农发行、农信社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95%、9.9%, 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4.61个百分点和5.56个百分点。
三、完善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1. 扩大“三农”信贷投放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拓宽, 同时要求加强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监测考核, 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 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积极的作用。
2. 改进金融机构服务方式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只有银行服务, 而且产品结构和金融工具也十分有限, 存贷款的创新品种少, 结算服务渠道不畅, 难以满足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和各类经济组织对金融服务的需要。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努力完善信贷、资金、结算及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资询等服务功能, 大力开展中介服务, 改进服务方式和自身经营状况, 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同时优先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配置金融资源, 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偏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 对暂不具备设立标准化网点条件的少数乡镇, 不断优化多种形式的简易便民服务。
3. 开发多样性信贷方式
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具有多层次性, 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农村地区金融需求的多元性特征。
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 开发多样性信贷方式, 满足不同类型农民的信贷需求。特别是农村金融产品应不断创新, 从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 开发适合不同农业产业模式和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 促进各环节之间共同利益机制形成, 实现对全省农业尤其是特色农业产业的有效支持。
4. 提升法人机构内控水平
针对当前农村区域信贷风险较大的情况, 法人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 加强风险控制, 优化风险控制指标, 积极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如提高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同时加强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特别是要加强如何防控涉农信贷风险方面的研究, 做到在满足涉农信贷需求的同时, 降低步农信贷的风险。
5. 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自然灾害每年给黑龙江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中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以往救灾主要靠财政资金和社会捐助, 补偿金额有限, 农业保险则可使农民得到更多的保障。同时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对农业保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黑龙江省应根据农业《保险条例》, 加快促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积极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 开发出新的农业保险险种, 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 稳定农民收, 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辰.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J].对外经贸, 2013 (3) :109-111
[2]熊德平, 余新平, 等.中国农村金融效率与农产品对外贸易[J].中国软科学, 2011 (10) :36-45
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及政策分析 第2篇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形式和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金融基本上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基础,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一,正式金融。在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中,这样的金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其主要特点就是除邮政储蓄受到国家邮电局的监管外,其他的金融组织都受到国家金融当局的监管。在正规的金融组织中,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外,其他的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涉及农业的业务很少;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而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所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均由原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而成;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储蓄,它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第二,非正式金融。该体系主要泛指存在于个体、家庭、企业之间,在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外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包括民间借贷、民间互助会、地下钱庄、地下投资公司等。其主要的运作形式有合会、私人钱庄、当铺、集资、贸易商放款和商业信用、民间票据机构等。这些金融组织通常建立在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基础上,带有互助合作的性质。它们既没有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又没有纳入政府部门监管,所以归入非正式金融。部分以农村扶贫为中心的小额信贷活动也可归入。非正式金融的运作嵌入于社会网络和传统型制度环境中,基于社会网络中的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即信任关系。从知识论角度看,非正式金融比任何正式金融更能发现和利用分散在各地的局部知识,而且许多局部知识不能通过正式金融机构的标准化操作所发现和利用。加上非正式金融都建立在明晰的私人产权和无限责任基础上,所以改革开放以来,非正式金融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一)正规金融服务机构缺位 在农村的正规金融体系中,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的业务涉及到农业。其中,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才是一家真正和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但农村信用社由于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服务手段落后等因素制约,无法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应有作用。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于农村信用社。仅仅靠农村信用社是根本无法满足所有农民、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的。中国农业银行建设的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实际上农行的业务基本上与农业农户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它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户,而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它的支援农业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只吸收储蓄,而不进行放贷,其结果是更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大量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进而从农村流向了城市,直接导致农村资金供给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二)非正规金融机构受到抑制 正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收缩农村阵地,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来越少,农民的信贷需求不得不转而依赖于非正规金融。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于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金融金融市场。据统计,仅在浙江温州市,地下金融的规模就已达到600亿元人民币之巨。(三)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 目前,我国虽然已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是现在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就是少征营业税。相对来讲,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民保险意识和保险承受能力差,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不足,险种适用性不强,业务发展规模不大。(四)相关的政策机制不完善 一是社会信用环境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缺失严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各地农村基本上没有什么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观念的相对淡薄和法律意识的欠缺,使得我国农村很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二是社会担保体系不够健全。社会担保体系的建立对于解决农民和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通过大大降低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潜在成本,从而对农民的信贷产生激励作用;三是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物的市场机制。农民要获得贷款,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物品作担保或抵押。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农民的土地是不可抵押的,农村的房子也不可以抵押。另外,农村有大量的乡镇企业占了很多地,但没办国家征用手续,就不能抵押农民可抵押品十分有限。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四是抵押评估手续繁、环节多、费用高、时间长、有限期短,影响了贷款的正常发放。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需求;供给
一、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上升并日趋多样化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农业经营和发展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因此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变化。
(一)是大额化。伴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传统的小额贷款需求正在向大额信贷过渡。农户除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外, 消费性需求和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对农业信贷资金的需求已超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范围,同时特色农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大额资金的需求更是显著增加。
(二)是长期化。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金融需求不断迸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资金投入期也相对较长,一般在3 年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设备投资等也需要银行提供大额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过去以短期为主的贷款期限结构正悄然发生变化。
(三)是多元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一系列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农民收入增长,农民生活已经逐步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农业生产也已经由原始生态的农业种植向非农业转变,农民生产资金需求额大量多,呈现出多元化取向。主要表现为对二、三产业等非农需求增多,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消费性需求增多,对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也在持续增长。
(四)是链条化。随着农业产业化趋势不断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正在从之前以单一客户为主向一个产业链条中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面服务转变。
(五)是均等化。实现信贷的机会公平和金融融资享用权公平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自1979年开始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也悄然萌发,形成了一套在法律约束之外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与正规金融体系并存。由于多年来农村金融机构各自经营均存在着缺失,所以导致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以农信社为主体,呈现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
(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1、国有商业性银行。由于受到利润最大化的驱使和入世后竞争压力的担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大量撤出。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从业人员逐渐精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
2、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开展的业务也仅限于对国有粮、棉、油的流通提供信贷服务。而急需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业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投资却无法得到足够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其“发展功能”严重缺失,未能承担起扶持农业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
3、合作金融机构及邮政储蓄。合作金融机构一般属于民间性的互助合作金融机构,我国由于特殊原因,各级政府过多介入,从日常运营、管理制度、业务结构来看,我国的农信社是一个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混合体,导致农信社产权不清,内部人控现象相当普遍,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商业化倾向也导致合作金融投向农业资金呈下降趋势;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而且邮政储蓄的迅猛发展直接分流了农信社存款来源,按照商业化原则,通过邮政储蓄与农村金融机构办理大额存款协议,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对“三农”的支持毕竟有限。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
非正规金融机构与正规金融机构是相对应的,往往是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或缺失部分来发挥金融功能的机构,主要依靠信息优势、成本优势存在于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它的存在普遍以地缘、血缘关系为依托,决定了它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发挥作用,无法形成规模化的网络,为农村资金融通提供公开化、市场化的交易平台。
政策性金融支农不足,商业性金融远离农村,合作性金融支农乏力,民间金融无法取得合法地位而不能有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四部门共同构成了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结构,注定了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特征: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一方面需求上升且日趋多元化,一方面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在这种长期的金融抑制条件下,为了从金融领域内获得高额利润,大量的民间资金以“灰色”身份参与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难以寻找到正规的发展渠道,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为资金的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可见我国农村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国际经验表明,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广泛设立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诸如村镇银行之类的微型商业金融机构。
三、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对策分析
(一)培育新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吸取过去农村基金会、储金会等的教训,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约束,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要积极引导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遵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和金融规律,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强化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促进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金融机构要从农村金融市场的新需求和新变化出发, 加快金融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创新, 以满足农民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对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增加, 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同时, 政府应提供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政策环境, 制定与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通过立法引导农村金融创新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三)加快农村金融网点的覆盖
虽然近些年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网点的布局工作,但是,截至2009 年底,全国金融网点空白乡镇还有2792个,金融网点空白行政村超过94.53%。此次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农村仍存在大量的金融空白点,接近40%的金融机构离村民的距离在3 公里以上,“金融网点少、离家距离远”是农民普遍不满的问题。2010 年中央1 号文件要求实现三年消灭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目标, 但是, 这一目标仍仅限于乡镇, 并未覆盖到村。不少地方由于乡镇规模太大, 仍给农民造成不便, 增加成本。应加快农村金融网点建设, 合理布局, 给农民提供更便捷经济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 1 ] 李建英. 论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错位[ J] . 经济与管理, 2006.(6)
[ 2 ] 杨松梅.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供给创新[ J] .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2008, (2)
[ 3 ] 和广文. 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五大不对称[ J] . 经济研究参考, 2003, ( 6)
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4篇
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完全消除,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 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否是我国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 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和“三农”问题的解决起着重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把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作为今后金融工作的重点, 努力健全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农村金融组织作用,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此, 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以及2009、2010年连续2个中央1号文件都把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是金融体制改革始于1993年, 至今已有20年的发展历程, 改革之初便明确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方向: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于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 把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进行撤并, 上收了贷款权限。作为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 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农村金融市场后, 并没有选择业务上的空白, 反而也采取了紧随其后的收缩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措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都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 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截至到2010年末,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服务网点达到了13万家, 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2/3, 县域贷款余额为12.3万亿, 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 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6万亿元, 占涉农贷款余额23.1%, 新增涉农信贷2.63万亿元。据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已批准筹建114家, 在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751亿元。农村金融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 但据调查, 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融资和服务水平所限等问题, “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在农村极为普遍, 约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 许多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 也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
三、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
(一) 服务功能弱化
相对于城市, 农业收益低, 农民收入不高, 农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等, 造成对农业农户及农村企业的贷款无利可图甚至亏损, 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十分缓慢, 尤其是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面临着逐年萎缩的窘况。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基本还处于机构设置不灵活、业务单一、管理粗放等问题, 其改革进度远远滞后于城市金融, 难以满足服务“三农”的要求。
(二) 功能定位不清
目前,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单一, 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这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 从农村中吸收到的资金又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而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机构功能和性质又不够明晰, 支农服务水平不高, 对农村中得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资金支持难以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 由于业务范围相对较窄, 机构设置较单一, 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 抗风险能力弱
据统计, 截至2007年末, 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6.13%, 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54.11%,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也达到了16.19%, 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此外, 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 基本都是负数。
(四) 经营环境差
与各项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竞争环境相比, 农村金融中一般属于低水平竞争, 而且恶性竞争比较严重, 由于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 逃债现象较为严重, 加之执法环境差, 信用环境建设落后, 在监管环境方面, 农村金融主要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这为监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地方行政干预会不同程度存在。
四、对策
(一) 培育农村金融发展的良好宏观环境[1]
良好的宏观环境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 当前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 理顺“三农”产品和要素价格, 政府要从财税、贸易、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调整力度, 彻底改变农业和农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不合理现状, 使农业比较收益合理, 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要鼓励多方位建立与地方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农村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保制度, 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转移支付, 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化、可操作化, 以此来增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后劲。
(二)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 充分发挥政府能动作用, 出台各项政策措施, 给予农村金融发展的大力支持。为此, 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财政支持的制度设计, 秉着专款专用原则, 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资金支持;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适当剥离这些地区金融机构中的不良贷款, 以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制定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
(三) 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对农村金融机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要侧重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发挥其财政作用;而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则要加强引导,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地区的投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则要立足于为社区发展服务, 同时政府在政策和管理方面也要加强对合作经济制度的保护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此外, 还要按照多元化和竞争性标准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四)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国家银监部门要严格按照资本约束、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 切实加强对基层尤其是县域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 针对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 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方法。针对目前我国县域地方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状况, 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总要求, 加快探索构建小额贷款公司、民间互助组织等机构的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体制, 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 明确由省或地市人民政府对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和实施非审慎监管, 中央层面主要负责制定试点政策、明确发展规划、开展动态监测、引导服务方向和防止系统风险。
(五) 加强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2]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力度, 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法规体系和完善的资金回流激励机制。目前, 重点要在加快配套制定出完善的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优化提供法制环境,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来进一步明确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以此来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推进担保法律制度的完善, 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灵活具体化。
(六) 完善农业经济风险分担机制[3]
农民经济实力薄弱, 抗风险的能力差, 并且我国现在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风险高而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因此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 要时刻注意风险管理。把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覆盖到全部的信用业务, 当前要尤其注重: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借以提高和加强政府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管理。
摘要:农村金融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否能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服务弱化、经营环境较差等现状。本文通过对存在这些现状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抑制,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褚继田.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金融, 2010 (22) :63-65
[2]宋根节.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其完善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 2008, 24 (10) :570-574
农村基本金融服务发展现状及前景 第5篇
摘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显著改善,但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还不足以满足农村人口对金融的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只尔滨东升村基本金融服务的覆盖与使用进行调查,经数据分析后发现东升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均存在一定问题。为完善东升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三点关于改善东升村基本金融服务的创新型建议:一是改善东升村金融环境,发展合作金融、民间金融。二是健全东升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普惠工作。三是积极探索东升村金融服务创新。
关键词:东升村;金融服务体系;供求关系;服务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6-0035-02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据2010 年《黑龙江金融运行报告》数据显示,当年粮食播种面积高达504亿公斤,畜牧业产值高达966亿元,但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全国金融的平均水平,金融供求不平衡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1]2015年深入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东升村实地调查,关于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与使用问题。通过此次调查,对当地金融基础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提出建议。
一、东升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与使用的现状
(一)自然情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东升村临近市郊,距离最近公路只有0.4公里,并已实施“村村通”村级公路路面硬化,但公路质量不尽人意。全村常住人口3,200人,共860户,其中五保户五户,低保户53户,100%用户使用自来水。去年该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有2560人,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2,20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53户。村内有四个卫生室,一个广播站,一个图书室和二个文化活动室,公共活动场所较多,一年举办文化活动可达20次以上。
(二)经济情况
现有砖瓦住房860座,总耕地面积7,740亩,均以旱地为主,农业产值达7,000万元,农作物生产全工程机械化率达100%。蔬菜作为该村主要经济作物每亩产值约12000元,而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的每亩产值为1,200元。除了农业作为该村第一大产业外,旅游业对该村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巨大贡献,虽是新兴经济支柱但年产值达100万元。去年最高家庭收入可达1,000万元,最低家庭收入约一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一万元,在红旗满族乡中属于高等水平,现有企业单位18家,产值9,000万元,利润6,000万元。
(三)金融服务供求情况
经走访调查得知,东升村的基础金融服务的供求现状并不乐观。像东升村这种距离市区仅不到30分钟车程的近郊农村却没有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只在镇上有一家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信用社,村民去距离最近的银行网点办事需要步行30分钟以上。经调查可知东升村没有布放POS机和ATM机,也没有互助会等民间融资方式。而本村的互联网金融使用也较少,只有不多于30%人了解或使用。由于本村中、青年外出务工人数约为1,000人,占村内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而留守家中的多为老人及孩子,所以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不大。
东升村居民的主要金融服务需求是存取款及贷款业务。除了居民收入外,村民还领取政府发放的农业补贴,并主要以银行存折的方式领取。从东升村村民申请贷款用途来讲,主要是为了租地和经营副业,少量用于购买车辆与机械。而东升村村民对于这些小额短期贷款的申请金额通常较少,表现为贷款需求量不大。再者东升村并没有任何政策性保险,也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在东升村安排代办员。调查发现,东升村村民除了购买少量车险以外并无购买其他财产保险,尤其是农业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几乎无人问津。
二、东升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农民所需产品
1.银行、证券和保险是当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产品。农村金融大多以银行业务中存、贷款业务为主,资金投资渠道单一,很少涉及证券、保险等中间业务,股票、国债、基金等投资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虽然村内会举行金融知识通识培训,但大多数农民并不能理解。从东升村文化程度来看,大多数人为高中毕业,少数大专学历。所以东升村农民的日常金融服务只局限于存、取款,很少有人参与证券投资等金融活动。
2.小额短期贷款是农村金融贷款的主要表现形式。生产类型差异下,农民资金需求也不同,小额贷款不能全方位满足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且受春耕较长的时间影响,农民的收入受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威胁。[2]同时,农户贷款需求的额度越来越大,进一步表明资金需求的目的已经不是主要为了满足购买种籽、化肥、农药等,而是为了寻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实现经营转向发展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的需要,在金融服务需求的种类上也逐渐转变为对于结算、汇兑、金融咨询、租赁、信托、保险、信用卡、有价证券的代理买卖等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3.就当地经济环境来讲,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出现行业分化。本应是最主要的第一产业需求不足,而新兴第三产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又激增。农业作为东升村的第一大产业,其经济地位不言而喻。但由于东升村村民贫富差距较大,而土地又都在农民自己手中,缺乏统一协调,所以机械化自动化农作模式的全面开展进程缓慢。一些贫穷农户的耕地机械化水平很低,其原因是这部分农户不愿意申请贷款用于机械购买等农作相关活动上。另一方面,村内没有集资企业,也没有互助会等组织,仅有新兴的满族乡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对于金融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第6篇
关键词 农村普惠金融;需求;供给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30.040
1 农村普惠金融需求分析
1.1 从收支情况看存在借贷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中央政府政策对“三农”的支持,近年来农村地区居民在收入增加的同时支出水平也在逐渐增加,收入与支出发生变化,必然引起借贷需求的变化。我国农村地区居民在2013-2015年的人均收支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支出近年来一直差距较小,如果出现紧急事件需要资金,便产生借贷需求。农村的借贷需求主要表现在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方面。例如,兰庆高等多位学者对山东地区农村进行连续几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山东农村地区农户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在2015年为42.8%,比2012年的15.66%增长了27.12%。农村地区表现出来对小额贷款强烈的需求。
1.2 从收入情况看存在金融服务需求
由图1可以看出,近些年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而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户对资金的用途也会发生改变。凯恩斯提出,人们持有资金有三种动机,即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若手中持有资金超出这三种动机的部分必然会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运用。因此,随着农户收入的不断增加及金融知识的普及,人们不再局限于把资金存入银行,更不局限于只是通过银行存取款和汇款,而是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如理财产品、教育基金、人身保险、养老保险等。
1.3 农民存在融资需求
城镇化发展的结果是农民越来越远离土地,国家劳动保障部课题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预计2030年,我国将会有1亿人的土地由于城镇化发展而被征收。另外,农民外出务工拥有了一定的资金,同时农民在务工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一些技术并拥有了对市场的洞察力。当这些农民回到家乡,由于其土地被征收,本来就有创业想法的他们更加迫切需要通过创业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创业过程和中必然需要资金作为支持,会产生融资需求。
2 农村普惠金融供给分析
2.1 农村金融机构逐渐增多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已从过去的农村信用社这个唯一的金融机构发展为现在的多个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及其从业人数在逐年增加。主要的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数见表1。
我国政府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缺乏问题,2009年初,政府以微支付类为主导,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缺乏地区进行金融机构建设,当时我国农村地区缺乏1249个金融机构,缺乏金融服务708个。随着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截止到2014年年底,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达到8791家,比2013年增加12.14%,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数比2013年增加56.3%。截至2014年底,金融机构网点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
2.2 农户贷款覆盖面逐渐扩大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出现可观的持续增长现象,到2015年12月31日,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1.61万亿元,比2014年增加2.23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0%。同时,与2014年的增长速度相比低了1.2%,且少增加2251亿元。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中有6.15万亿元的农户贷款余额和3.51万亿元的农业贷款余额,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7823亿元,增速为14.8%,比2010年相比增长了36%;农户贷款余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1897亿元,增速为5.2%,比2010年的2.3亿万元增加了52.61%,年均增长率为10.52%。各项存贷款数据见表2。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6。
3 农村普惠金融需求与供给矛盾分析
3.1 农村居民的贷款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图2结合表2数据,可知我国农村贷款余额非常低,农户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在2010年为5.4%,2015年为6.5%;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在2010年为4.8%,2015年为3.7%。图2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农户贷款余额及农业贷款余额的增长速度都低与全国贷款余额的增长速度,并且与全国贷款余额的差距越来越大。
3.2 农村地区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农村地区金融人才的匮乏,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缺少必要的金融人才来创新适合农村地区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外,县域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分行由于其自主权受限,只能根据总行的统一规定对农村地区给予金融产品服务,不能因地制宜地提供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金融产品服务。因此,农村地区对符合自身发展的多样化金融产品服务的需求的不到满足。
3.3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未能满足农户的需要
在已成功建立并运营成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除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外,其他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大都设置在县城地区,如村镇银行、小的贷款公司、贷款公司的经营网点都不在农村地区,因此,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十分有限。部分新型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及做大做强企业,其市场定位出现改变,呈现金融服务偏离“三农”、远离农民和农村的态势,使得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乡镇、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3.4 农业保险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对保险的需求日益旺盛,虽然现在不再是靠天吃饭的时代,但农业发展与天气、气候、水土仍有很大的关系,且是不可控制的。因此,为维持农村地区农户的生活水平,农业更加需要进行保险。2015年底,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74.7亿元,参保农户约2.3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近2万亿元,但与我国67万亿元的农业生产总值相比,其保险水平还是很低。同时,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保险业承保农作物增加到18种,但与我国拥有200多种的农作物相比,农作物保险范围过小。
参考文献
[1]Hermes N, Lensink R, Meesters A.Outreach and Efficiency of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J].World Development, 2011,39(6):938-948.
[2] Shashank Bansal. Perspective of Technology in Achieving Financial Inclusion in Rural India[J]. Procedia Economics and Finance,2014,11(14):472-480.
[3]李明賢,叶慧敏.普惠金融与小额信贷的比较研究[J].农业业经济问题,2012(9):46-51,113.
[4]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32-45.
[5]邓振姣,向静,陈琳.关于普惠金融的相关文献综述[J].思想战线,2013(S1):104-107.
广西农村沼气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 第7篇
笔者于2010~2011年采用文献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广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服务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以期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 方法与过程
采用文献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实地调查于2010年9月~2011年9月在广西生态家园项目区进行, 涉及的区县有:桂东地区的藤县、苍梧;桂西地区的德保;桂北地区的兴安、恭城和平乐;桂南沿海地区的防城, 具有很强的区域代表性。调查对象主要有项目区沼气池农户、沼气服务站 (网点) 负责人、沼气项目组织管理人员。调查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面向沼气池农户的问卷共回收228份, 有效问卷174份, 有效回收率为76.3%;面向沼气服务站 (网点) 负责人的问卷共回收39份, 有效问卷36份, 有效回收率为92.3%;面向沼气项目组织管理人员的问卷共回收32份, 有效回收率为100%。调查内容涵盖沼气服务方式、服务分布、开展服务情况以及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2 结果与分析
2.1 沼气服务方式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得知, 目前广西生态家园项目区农村沼气服务主要采取农村沼气能人、村级沼气服务队的方式进行。也有部分为村级站服务和农户自行服务, 采取协会、合作社、服务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方式开展服务的几近空白。项目区沼气农户对沼气服务方式的认同度存在较大差异, 只有部分用户认为沼气服务的最好方式是农村沼气能人、村级服务队、村级服务站, 多数沼气用户对此持不确定态度。
而另据文献调查, 目前广西面上推行的沼气服务方式除了村级服务队 (站) 外, 还有农村沼气协会 (如北流市) 、“公司+农户” (如恭城县) 、小区物业化管理 (如容县) 、专职技术员 (如兴安县) 、民主化经营管理 (如武鸣县) 、全托管服务 (如南宁市西乡塘区) 等模式[4,5]。
2.2 沼气服务分布调查
根据调查, 藤县现有1个县级沼气服务站, 29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占全县266个行政村的11%。防城区有1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 49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占全区141个行政村的35%。德保县有47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占全县185个行政村的25%, 县级沼气服务站正在申办之中。兴安县现有35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占全县119个行政村的29%。恭城县现有1个县级沼气服务站, 9个乡级沼气服务总队, 117个村级沼气服务队, 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平乐县现有1个县级沼气服务站, 54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苍梧县现有35个村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 占全县193个行政村的18%, 县级沼气服务站正在申办之中。此外, 项目区沼气用户中约有79%的用户享受到来自沼气服务组织的后续服务, 尚有21%的用户只能依靠自有条件开展服务。
2.3 开展沼气服务情况
根据项目区调查, 目前主要由县、乡、村3级沼气服务站 (网点) 承担沼气后续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建池服务、沼气池维护、配件维修更换、清理沼渣、“三沼”综合利用、种养技术培训等。隶属于当地农村能源办的县级沼气服务站主要为乡村两级沼气服务网点提供技术支持、配件供应、培训组织及服务监管等职能。乡级服务网点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村级服务网点的申办、筹建、管理以及为周边沼气用户提供服务工作;村级服务点则按照乡级服务网点的部署负责所在村屯及周边村屯的沼气池建管护工作。每个村级服务网点现有资产约2.5万元, 均为政府专项补助, 主要包括运输车、模具及配件等。管理维护的沼气池从几十到几千座不等, 管护人员少则1人, 多则3~4人, 可视实际聘请临时工。采用个体私营制, 负责人多为村干部, 且具有建筑施工经验以及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资格证。服务网点通常设在负责人自家院落或在乡镇集市租房营业, 开通服务电话, 采取随叫随到的方式开展服务。服务网点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收取建池及维修服务费以及配件销售等, 年收入几千至几万元不等。每年县乡两级服务站组织沼气生产工集中培训2~3次, 面向沼气用户的培训主要是建池、维修, 由服务网点技术人员现场讲解。
从服务效果调查来看, 有34%的农户表示很满意, 有47%农户表示满意, 有17%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 仅有2%的农户表示不满意。存在问题主要有政策补贴少;人员待遇低;服务装备落后及宣传和培训跟不上等。
2.4 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调查, 近年来广西在狠抓农村沼气建设的同时, 也十分注重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试行) 》的有关要求, 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机制建立、资金补助、农户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截至目前, 已初步建成覆盖县乡 (镇) 村的3级沼气服务网络, 从业技术人员达2万多人, 这些基层服务网点为当地的沼气用户提供了快捷、方便、周到的服务。
但与此同时, 广西农村沼气服务滞后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沼气服务机构不健全, 即服务组织类型单一、服务机构职能模糊且管理混乱、直接面向农户的服务网点数量少;二是沼气研发技术落后, 建池、产气、配套服务、综合利用等环节技术保障能力不足;三是沼气服务机制不完善, 突出表现在投入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四是缺乏高级专业技能人才, 目前全区沼气高级专业技能人才不足30人;五是农户自行管护能力差, 如沼气池综合利用率不高、缺乏必要的日常管理能力、安全意识淡薄等[3,4]。
调查中还获悉, 近年来因沼气服务体系不完善引发的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严重影响了广西户用沼气建设和推广。
3 小结与讨论
沼气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 开发利用沼气是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沼气池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 目前国家对沼气池建设给予补助, 各级财政也有金额不等的补贴, 对于多数农户来说, 建池并不困难, 难的是后期维护。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 近年来四川、山东、河南、湖北、甘肃、陕西、安徽、内蒙等地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在农村沼气后续管理服务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 因地制宜地创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村沼气服务模式, 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 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沼气建设面临的突出难题[6,7,8]。通过调查表明, 目前广西主要通过建立县、乡、村3级服务站 (网点) 来解决沼气后续服务问题。其中村级服务站 (网点) 为主推模式, 但普遍面临政策补贴少、人员待遇低、服务装备落后、宣传培训跟不上等问题。广大农户对沼气服务的认知较模糊, 现阶段沼气服务覆盖率为79%, 尚存21%的服务“真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沼气池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较突出。因此, 应大力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沼气服务机构、强化沼气服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沼气服务的投入及激励机制、加快沼气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沼气服务宣传与培训力度等措施, 不断提升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实现“十二五”提出的基本普及沼气的目标,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服务保障。
摘要:采用文献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广西农村沼气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广西主要通过建立县、乡、村3级服务站 (网点) 来解决沼气后续服务问题, 村级服务站 (网点) 普遍面临政策补贴少、人员待遇低、服务装备落后等问题。现阶段沼气服务覆盖率为79%, 尚存21%的服务“真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较突出。应采取积极的措施, 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为实现“十二五”提出的全区基本普及沼气的目标,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和服务保障。
关键词:农村沼气,服务,调查,广西
参考文献
[1] 肖超.广西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富民计划”[J].中国沼气, 2000, 18 (4) :35-36.
[2] 曾广宇, 李金怀, 魏世清, 等.广西农村沼气建设的做法与经验[J].广西林业科学, 2011, 40 (1) :72-75.
[3] 梁俊娜, 韦丹辉.广西户用沼气物业化管理模式探析[J].农业工程技术 (新能源产业) , 2008, (6) :28-31.
[4] 王洪涛, 黄宜清.广西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广西农业科学, 2010, 41 (10) :1 142-1 144.
[5] 钟小兰.广西开展农村沼气“全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工作[EB/OL].http://news.gxnews.com, cn/staticpages/20111026/newgx、shtml, /2011-08-20/2011-10-26.
[6] 许新清, 邢承玉, 程素林.农村沼气建设及后续管理对策探讨[J].农业技术与装备, 2007, (10) :41-42.
[7] 周兆霞.北京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构建研究[D].北京:北京化工大学, 2011.
洪洞县农村金融现状分析及对策 第8篇
洪洞县人口约85万人,是临汾市最大的县,村共有463个,可用耕地面积约6万hm2。农业自始至终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同时农业又是最薄弱的环节,近年来虽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及产量也确实有了大幅上升,但总体水平依然处于很低水平。
与城郊农业相比,城郊农业有相对较高的现代化水平,据调查,洪洞县城郊农业机械化程度高达75.6%,更显著的特点是资金融通能力强,借贷成功率87.3%。但农村农业一直以来机械化程度非常低,以洪洞县侯村为例,每100位农民,仍有68位农民实行手动播种、施肥、除草、收割,机械化水平相当低。为什么差距这么大,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在农村农民们并不是不知道农业的播种收割可用机械来操作,但首要问题是村中没有可用的机械或者只有一两辆,在农忙季节农用机械根本来不及调度。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农民们缺乏足够的资金去购置相关的农业机械用具,拥有农业用具的也是极少数相对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民。而农民们购置农机械的资金大部分也是来自于民间借贷,很少有人会去农村信用社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2 农村融资难的原因
农村金融是指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我认为农村金融就是促使资金从盈余的经济主体那里有效转移到资金紧缺的经济主体那里,从没有生产需要的经济主体那里转移到有生产需要的经济主体那里,因此一个运行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可以促进农村资金的良好运转、促进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而长期以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不能有效运行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2.1 融资机构较少
二十一世纪以来,四大银行相继撤出县级以下的村镇地区。从而导致农村金融供应机构以及农业资金供应出现严重缺口,农民融资的渠道减少。洪洞县最大的镇是赵城镇,因此我们以赵城镇为例进行说明。方圆84km2,耕地面积4 067hm2,41个村委会,居民80 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6.8万余人。如此庞大的镇域,中国银行1所,建设银行1所,工业银行1所,农村信用合作社1所,且这些金融机构都集中位于镇内,附近村民来这些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活动相对比较方便,但对于离镇中心较远的山区村民来说,不仅交通成本较高,成功借到资金的可能性也较小。而这些金融机构近两年也有打算迁离镇中心的趋势。如中国银行从去年开始,其工作人员都转移到了洪洞县城中,而赵城镇中只留下了ATM机。
2.2 交易成本较高
对于农民来说,想要寻找金融机构进行相关借贷行为,镇中的金融机构很难为其提供相关的服务,所以需要去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城市寻找相应的金融机构,再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比较。以赵城镇侯村的一位果农李某某为例,李某某因年轻时在山东烟台一所果园种植苹果,因此学到了种植苹果的相关技术。因此现如今李某某回到村中后,打算自己征用村中2hm2地进行苹果的种植。苹果树种植按每3m种一颗,667m2地可以种148棵果树,每颗果树进价1.2元,共需5 328元。果树种植两年后可结果,第一年需投资施肥、浇水等相关管理费用10 000元,第二年需15 000元计算,共需25 000元。进行了简单的果园规划后,李某某在村中专门找到了那些因上了岁数而无心经营庄家的老人们协商后,也确实征集到了2hm2地,征集到的土地按每667m2每年7 000元补助,若果园盈利,按净利润的2.5%分红,因此目前李某某需有210 000元支付第一年的土地使用费。因此李某某目前至少所需资金240 328元才能修建果园。随后,李某某来到了镇上的银行希望能贷款3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可是由于镇上的银行规模太小而不能为其提供融资服务。李某某又辗转来到了县城的银行,与银行进行协商后,虽然有银行愿意将资金借给李某某,但却只愿意借给李某某20万元。随后,李某某又来到了市里寻找融资机构,可是市里的银行虽然也能为李某某提供借款,但贷款利率为7%却又太高,超出了李某某的承受范围。如此周折往复,时间过去了3个月之久,李某某最终决定选择县里的银行进行融资,贷款三年,利率6.78%。他认为虽然资金较少,但负债压力也相对较小。最后,除去李某某为借贷资金所花费的成本3 000元,他实际只借到了197 000元,实际借贷成功率只有65%。他所借到的钱根本不够种2hm2苹果树所需要的资金,因此他只能缩小果园建设规模,减少种植面积。这样的例子在其他村中也有很多,农民们借到的金额往往低于自己所需的金额。长此以往,农民们面对的现实与其所期望的存在落差,导致农民逐渐失去了对借贷融资的信心。
2.3 信息不对称
农村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农民在从事资金借贷活动时,农民对自身的情况拥有较充分的信息,而金融机构却对农民的了解少之甚少,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农民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农民借不到资金的一个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直接给农民贴上了“高风险”、“低回报”的标签,从而使各金融机构对农民借贷的意愿很低甚至为零。在交易之前,农民越是紧需资金,越是急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借贷,金融机构就越有理由相信其借贷风险较高回报率较低,从而不愿意将资金借贷给农民。交易之后,相对于规模庞大的企业来说,金融机构相对不容易对农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较难确保农民是否如实按照合同内容从事相关农业活动而发生道德风险,增加金融机构的损失。
2.4 预期收益不确定
预期收益又称期望收益,是指在现今状态下,人们根据过去的信息对未来收益的推测。当人民预期收益较高时,便会增加生产投资,但若预期收益较低,人们便会缩减支出。同样,当金融机构预期借款人所从事的生产活动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有较大的收益的时候,金融机构往往更愿意将资金借贷出去;若预期借款人的生产活动不能产生较大经济收益时,一般不愿意将资金借贷出去。
众所周知,农业生产活动在自然环境中才能得以发展,因此当一年中光、热、水等条件较好时,农作物产量就相应较高,农民的预期收益高,农民便会增加对农业的生产投资。但是天气经常具有不确定性,一场冰雹或提前的霜降都会给农业生产带来灭顶之灾。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并不能对一年中的天气做出正确的预测。而各金融机构也深知这一点,因此当银行知道李某某借贷是为了从事果园建设后,便对是否借贷产生了疑问。
3 农业金融发展迟缓对农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3.1 融资机构少,服务不健全,导致存多贷少
如上所述,在镇中心仅存有4家正规金融机构,且规模相对较小,不能支持大金额的借贷活动。对洪洞县侯村进行统计后发现,侯村现有住户1 650户,共计5 800人,耕地面积297.2hm2。可是据统计,2016年前半年,村民储蓄约2 475万元,而借贷融资金额大约只有130万元,其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只有85万元,只占总储蓄金额的3.4%。因此在农村,存在严重的存大于支,从而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使本身就资金短缺的农村更是举步维艰。
3.2 资金供不应需,造成资源浪费
金融市场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进行资金的转移,将资金从那些收大于支而积蓄了资金的经济主体那里转移给那些由于入不敷出而急需资金的经济主体,从而有效使用资金,完成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缺乏活力的农村金融,使资金失去了从缺乏生产性投资机会的经济体手中向拥有生产投资机会的经济体手中转移的可能,难以对农业资金进行合理的利用,从而使农业资源产生浪费。
3.3 滋生非正规金融业
在农村,农民的收入大部分是用作生活、子女教育支出,当农民打算进行农业投资,入不敷出时,农村金融发展欠缺,农民必然会寻求其他方式进行借贷,有需求便会有供应,此时非正规金融机构便会相继而生。现实确实是这样,由于农民信用等级较低,正规金融机构不愿将资金借给农民,农民只能转而向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借贷。正规机构的缺口,使非正规机构日趋活跃。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出现虽然来自于农民的生产生活的客观需要,但由于非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正规的营业执照,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一旦发生了信用风险,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3.4 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欠缺,监管缺位
由于政府及法律对农村金融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活动时,只考虑自身的盈利状况,而不考虑农业的经济需求,不能根据我国政策安排为农业发展提供相应的生产发展资金。
4 建议与对策
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有利于资金的充分利用,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有义务而且必须完善农村金融体制,使其步入正轨,促进农村经济有效运行。针对以上的问题,我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4.1 创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融资渠道,降低交易成本
规模经济能够减少每一单位资金的投资成本,而共同基金则是能有效发挥规模经济的典型。因此政府可在县级城市设立金融中介机构针对县域以内的镇创建共同基金,而镇政府同时又可向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村创建相应的共同基金。这样,各个镇可将筹集到的资金共同交由县内的金融中介机构统一进行投资。
与上述建议相对应的便是统一借贷,即由村中不定期的计算各个季度所需贷款的人数及所需贷款的金额,并将其所需金额汇报给镇政府,再由镇政府将各村全部所需的金额上交给县级政府,从而进行统一借贷。这样由于借贷资金规模大,又有各级政府作担保从而可以享受较低的利率优惠,减少单个村民承担的负债压力。
4.2 信息的私人生产与销售
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借贷问题,其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便是贷款人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自身实际的相关信息,增加金融机构对自身的了解,促使其发放资金。但若由申请资金贷款的农民自行提供自身信息,很容易出现为了使自己更容易得到贷款而捏造虚假信息,夸大自身信誉的情况,从而进一步加大农村融资的难度。因此,可由镇级政府自主设立相应的信息生产机构,专门从事对本镇范围内村民们信息的搜集,专门对村民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与监督,并由各村村委会定期对村民的信誉度进行排序,对信誉度低或信誉度持续降低的村民进行警告或相关惩罚。将每个季度的结果上报给镇政府,再由各镇政府为县级或县级以上城市的各金融中介机构提供更可靠的关于村民资信状况的信息,增加农民的信誉度,方便农民更好的融资。
4.3 增加信息的政府监督,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即使由镇政府作担保,也难免会产生政府为了本镇经济的发展而生产虚假信息,产生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必须增加政府对信息生产机构的监督。
政府是一只隐形的手,推动着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因此政府有动力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各种违约风险。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信息生产机构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并对其隐瞒,欺骗的不法行为处以罚金,并进行有效的刑事惩罚,从而提高信息生产的质量。
4.4 高净值资产作为抵押品,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之所以会干扰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主要是因为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约定的金额,并严重损害了借款人利益。抵押品,是指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并交由贷款人处置的资产。抵押品的存在减少了贷款人的损失,因而降低了逆向选择对贷款人造成的危害。由于有抵押品的担保,所以贷款人更愿意发放贷款,并且由于抵押品降低了贷款人的风险,使得借款人更容易获取贷款,而且可能得到一个十分优惠的贷款利率。同时,抵押品的净值对借款人而言越高,其违约发生的概率就越小。因此当农民向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贷时,金融机构可事先借助5C法对农民做出评估,即对品质、能力(还款能力)、抵押、环境与资本(净值)的评估,并要求其将净值较高的资产作为抵押品,从而降低违约风险。
4.5 贷款专业化,增强金融机构的信息管理
一般而言,银行贷款有一个令人费解的特征,即银行经常专门向当地企业或能源等特定行业发放贷款。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行为意味着银行没有实现贷款的多样化组合,从而会遭受更大的风险。但是由于银行需要花费巨大的信息成本去甄别出信贷质量较差的借款人,降低自身损失风险。而企业收集并确定当地企业的信息要比收集地处遥远的企业的信息容易的多。同样,金融机构对当地某项生产活动进行长期的资金往来,便能建立有效的长期客户联系,使金融机构更容易对该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根据其经营状况及时做出判断。因此,各村镇可选择就近的金融机构向其进行长期借贷,与该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客户联系。
4.6 增强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农民的预期收益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与农业借贷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有生产积极性的农民进行借贷活动。于此同时,政府也应鼓励各金融机构在面对农民贷款时,应积极对其身份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应当及时为其发放贷款,并使用较低贷款利率。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该项贷款带来的经济收益也应采取税收优惠,降低金融机构的借贷成本,满足金融机构的相关利益,才能有效促进资金对农村的回流。
结束语
农村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村经济的发展除了需要政府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外,还需要通过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特别是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措施,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多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扶持功能。农村经济能否得以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建设能否健康、稳定、持续的向更好地方向发展,更关系到了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成功,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不断为农村注入新鲜的资金血液,促进农村稳步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燕宇.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发展路径选择——以广西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0(01)34-35.
[2]张玮,曾国平,何勋鲲.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统筹城乡收入区域差异研究[J].商业研究,2010(01),50-53.
[3]安强身.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商业研究,2009(10),56-59.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第9篇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制度现状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渐深化,支农作用发挥明显
一是农贷投入持续增加,农贷投放每年增长16%以上。截至2009年末,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共有网点2 181个,资产总额1 386.8亿元;各项贷款557.4亿元,比2004年8月末(改革试点前)增加443.4亿元。二是拓展服务对象,将农贷服务对象由家庭传统耕作和养殖户拓展到从事专业种养、规模经营的产业经营户、多种经营户、个体等。养殖业的贷款最长期限可放宽到3~5年。三是提高农户贷款便利度,同时推广多种形式信贷品种,提高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贷款满足率。
(二)调整改革农业发展银行职能,适当拓宽业务范围
2004年9月,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开办了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2006年7月,进一步将该项业务的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范围内从事生产、流通和加工转化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截至2008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总额850.3亿元,其中,中央储备粮贷款153.2亿元,粮食收购贷款226.63亿元,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9.24亿元,农村小企业贷款2.77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23.1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0亿元,农业科技贷款0.6亿元。全年信贷投放448.4亿元,信贷收回227.78亿元,同比多投放221.8亿元,多收回3.02亿元,信贷投放能力大增,支农领域进一步拓宽。
(三)邮政储蓄改革成功启动
通过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不断推动,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转存存款利率从4.131%下调到1.89%;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已批准建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并已开始办理相关业务。截至2008年12月末,黑龙江省储蓄银行各项贷款21.63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3.4亿元,私营企业和个人贷款6.17亿元,中长期贷款1.59亿元。
(四)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良好
自2005年以来,黑龙江省首先在全省垦区开办农业保险。2007年黑龙江省财政拿出2 500万元作为农业保险补贴,在全省21个县(市)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全省投保玉米、水稻、大豆和小麦四种粮食作物295.6万亩,母猪保险11.5万头,奶牛保险1.8万头。当年全省理赔资金总额达3 922万元,参保农民通过农业保险获得补偿3 035万元,户均523元。2008年,农业保险面向全省,各县市区采用自愿申报的方式获得补贴。全省共计划补贴四大农作物面积2 216万亩,中央、省、县级财政保费补贴的比例分别为45%、25%、20%,农民负担10%;补贴母猪155万头,各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的比例分别为50%、20%、10%,农民负担20%;补贴奶牛36万头,各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的比例分别为30%、30%、10%,农民负担30%。
今后黑龙江省将继续增加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险种,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为全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接融资占融资结构的比重偏低
过度依赖银行信贷融资是中国融资结构的一般性问题,但这一问题在黑龙江表现得更为突出。在黑龙江省的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几乎占到了全部份额。其中,2004年为100%,2006年为97.3%,2008年为95.4%。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所占比重偏低与近几年来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数量徘徊不前有直接关系。2004年全国共有上市公司1388家,黑龙江有33家;2006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 434家和30家,全国增加了37家,黑龙江减少了1家。2008年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更锐减到26家。
(二)面向中小企业及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地区50%的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但在黑龙江省只有20%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直接相关的是,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欠缺。黑龙江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只有50家,与浙江省的245家和江苏省的507家相去甚远。并且在保资金仅为30亿元,只占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的0.8%,且银行认同度不高。
(三)商业化金融改革带来的农村金融抑制
随着前几年的金融改革,商业化经营压力迫使相当部分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市场,同时纷纷撤并机构、收缩业务、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县域及农村金融网点急剧减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使农村金融日趋边缘化。
三、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制度问题成因剖析
基于“制度决定论”的观点,我们认为,导致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效率低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条件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结构不够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贫弱地区农村金融制度绩效研究课题组通过对贫弱地区农村金融制度绩效研究,得出结论:(1)无论是从农户信贷需求满足程度体现出来的资源配置效果,还是从信贷市场分割、利率管制下的金融抑制以及农信社财务上的不可持续等,所体现出来的农村金融组织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缺乏来看,贫弱地区农村金融制度的绩效均是堪忧的。(2)由于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在全国近乎统一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条件下,这种制度供给相对于需求的错位和不足显得更加突出,进而表现出更低的绩效。
政府过多的农村金融管制是制约农村金融的关键因素。政府在农村金融制度构建方面的主导性势必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正常发育,同时也必然限制农村金融生态内在调节机制的正常运转,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及其内在调节机制完全处于在政府规制范围内的“非自然演进”状态。除政府行政、法制等外部调节力量外,金融运行的外部经济环境无疑也构成了另一种外部调节因素,迫使饱受市场压力的农村金融资金外流。
摘要: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直接融资占融资结构的比重偏低、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抑制等。导致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效率低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条件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结构不够协调。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制度,帕累托条件
参考文献
[1]谢欣.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良性农村金融生态[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8-34.
[2]柳德才.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构建我国农村金融生态[J].生态经济,2009,(3):132-135.
[3]郭静.东北地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9,(3):70-71.
河南省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现状分析 第10篇
大中原经济区建设以来,河南农村经济活动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使得金融需求主体也越来越多样化。目前,河南对农村金融服务有需求的主体大致如下。
(一)农户的金融需求
1.普通农户。此类农户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一般比较讲求信誉。其借款的主要用途,一是用于生产经营;二是用于医疗费用、子女教育、建房、婚丧等刚性消费支出;对于资金的需求农户首先选择亲戚朋友间无息借贷,其次才选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又因为缺乏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担保物,往往贷不到钱,没办法就会选择贷款成本较高的民间借贷。这类主体的贷款频率较高,又有一定的季节性。
2.种养大户。此类农户主要从事种植或养殖业,具备一定的规模水平。这类农户一般具有一定的资本规模,他们在经营初期、更新品种、扩大规模以及进行流动资金周转时就会有贷款需求,并且其规模相对很大,而且这类农户不仅仅需要存贷款服务,而且对资金支付结算、汇兑业务也有一定的需求。
3.新型农场主。新型农场主是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批新型农民,他们通过土地流转制度,创办家庭农场,打破原来一家一户的小块土地的种植,把土地整合起来,使用现代机械化对土地进行耕作,对于这样的农户来说,大面积的土地种植需要大量资金作后盾,单纯依靠自己的积蓄很难完成这样大规模的耕作或者种养殖。新型农场主急需大额贷款,周期性贷款,能够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同时实行降息贴息的方式来发展壮大农场规模。
(二)农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村教师,农业科技工作者,乡镇企业职工等的金融需求
该类需求主要是生活方面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不过需求总量较小。
(三)农村个体工商户的金融需求
此类主体数量很大,他们在农村市场上促进农副产品的购销,提供农民生产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大大活跃了农村商品市场的流通,属于农村中的富裕群体。他们对金融的需求服务多样化,存贷款、结算、汇兑、现金使用等等,需求资金量大,贷款期限呈现期限短、频率高等特征。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
该类主体与前三种主体相比数量相对较少,但需求总量较大。该类经济组织的需求金额一般较大,期限长短不一。能够提供一定的抵押品,正规金融机构也乐意给这类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以满足其需求,但是和城市主体相比规模较小,相对分散,风险水平高,因此大的商业银行也不愿意为他们提供贷款。随着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这类主体的金融需求今后将会快速发展。
(五)对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的需求
2014年对河南省农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251户农户中,28.3%的农户认为没必要,仅12.4%的农户认为有必要购买农业保险,还有59.4%的农户认为无所谓。现阶段农业保险需求针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大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保险需求是农村最基本的保险需求。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供给分析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的成立宗旨,主要承办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专供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等业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成了专门的粮食“收购银行”;随着农村粮棉油市场的逐步放开,其政策性金融功能慢慢淡化,支持三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主要是面对涉农企业,所以从农户的资金需求角度,很难通过政策性金融获得生产性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只在全省的47个县设有支行,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很低。
(二)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河南农村地区,商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邮政储蓄和河南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以前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造成农村资金大量流失,在农村无法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农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驱使,放弃农村,进军城市。由于资金的趋利性、加之农村缺乏规模经济的客观实际,河南农业银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以及规模小而分散、缺少抵押担保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目前,河南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主要是面对农村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工程和大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目前本地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互助合作金融机构,其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农村信用社是河南省农村地区存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新型金融组织的供给
2010年以来,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及贷款余额快速增长,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有力地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村镇银行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民间金融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供给
民间融资是产生并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被称为“草根金融”。对于河南不少地区的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据调查,河南约有85%的农户都曾经有过民间借贷活动,而且借贷用途越来越广泛,民间融资已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
(六)农业保险的供给
20世纪末,河南省一度走在了国内农业保险的前列,创造了农村互助统筹保险模式,但这种模式并没能延续下来。目前,河南省的农业保险的经营仍没有有效的经营发展模式,大部分保险业务都是有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农业保险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需求主体总体金融意识淡薄,财务资金管理运用欠缺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但是其主体还是从原来比较落后的经济水平和知识水平下发展过来的农民或者是农民企业家,无论他们的文化水平,还是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金融体制的理解都相当肤浅,很难有效利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金融法、保险法、银行法等法律财税制度意识淡薄,更谈不上能够很有效的遵守和运用,信用水平相对较低。
(二)农村金融市场各类金融主体供给不足、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对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及其消费支持力度不够,他们在农村地区收益有所减少,风险却有增无减。正规金融提供的有效供给不足,服务网点设置不足、功能不全并且业务覆盖面窄,服务产品在农村地区比较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同时金融创新不足,效率低下;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缺乏新意,市场份额发展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间金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
(三)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体制建设滞后
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或者信息平台,同时,金融法规以及财政税务制度不够完善,现在还没有针对农村金融的农村金融法以及农村商业银行法,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农业保险的发展先天下滞后,不能有效服务于农村的保险需求。
四、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培养和健全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
良好的基础环境是农村金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首先要做到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抵抗风险的水平,积极降低涉农金融服务的风险程度;其次就是尽快完善农村财产权利制度,积极创新农村抵押担保制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最后通过完善对农村养老、教育以及医疗等支出的保障,建立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紧张的现状。
(二)完善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推进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
1.采取措施提高农村需求主体的金融信用意识
面对农村地区金融主体的现状,当地政府和金融主体联合起来,从整体上提高需求主体的金融意识,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农民讲座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关于金融服务,金融工具、金融贷款等各项金融服务,让农民深入了解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功能,引导农户选择合适的融资和投资方式,为农村需求主体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更大的便利。
2.培养和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河南省农村金融主体中农村信用社占据重要的地位,根据这种情况,农村金融改革首先从农信社开始。第一,支持和推进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步伐,提升农信社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服务水平,从而尽快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引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第二,鼓励农村金融市场向多元化发展,开拓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和多样化的农民融资方式,引领各种金融供给主体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如建立村镇银行等,鼓励有条件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金融多元化的体系构建。第三,各类金融供给主体积极主动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提供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根据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现状,按照农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涉农企业主体特点,积极推出符合不同生产经营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继续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
首先,建立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现代化的市场主体,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建立顺畅的农村金融资金流动渠道,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其次,大力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完善,使农村金融市场在创新、开发、提高等方面都有顺畅的体制和有力的制度做支撑。最后,建立失信惩罚体系,加强金融司法力度,彻底解决金融债券诉讼执行难的现状,通过外力消除金融失信,建设优良健康的农村金融环境。
摘要:随着河南省农村金融改革深入开展,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改善,直接影响到河南省农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给。因此,现阶段在农村金融问题的探讨上,要从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着手,分析农村地区供需矛盾根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大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需求,供给现状
参考文献
[1]彭宇文.中国农村金融供给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0,(1).
[2]吴晨映.河南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问题思考[J].征信,2011,(1)
从邻水现状看农村金融改革 第11篇
邻水农村金融服务向好
——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从近三年的数据看,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135.54亿元、 165.61 亿元、190.37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48.02亿元、62.28亿元、77.46亿元。近三年累计投入涉农贷款达150亿元,较好地支持了涉农、惠农、利农的特色经济支柱发展,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互动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先后投入金融服务终端设备1381台,POS机1185台,打造无障碍金融一条街6个,ATM实现“镇镇通、乡乡通”,累计发放银行卡133.7万张,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银联卡系统,加入了全国“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开办了小额支付、个人跨行通兑、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身份证核查、财税库横向联网等。为行政、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提供了高效、方便、快捷的现代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效果。近年来,农信社通过积极开展信用户、乡镇、信用村,推行“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信貸流程,信用户贷款实行“一次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农户贷款提供了方便,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农村金融改革主要问题
——资金困扰。在需求方面,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需要资金用于扩大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化、更新大中型农业设备、加大技术投入、支持农村科教事业等,而且很多个体工商大户及中小企业都处于创业初级阶段,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在供给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体系资金外流状况严重,农村金融市场上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存贷差的不断扩大反映出资金从农村流向非农地区及产业。
——农村金融体制不健全及功能不完善。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还是粗放型的,只是简单量的增加,忽视了质的提高,导致服务分化仍然不足,且功能不够完善,农业保险日益萎缩和风险投资金融严重缺乏,加之信用担保不健全,银行设置的贷款门槛较高,使得农村龙头企业只能暴露在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之中,融资困难。
——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造成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较为关键的是农村法制环境的缺失,具体表现部分党政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执法机构调查不力,融资企业和农户缺乏金融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即所谓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样的法制建设显然不利于农村金融的发展。
——扶持性政策不给力。面对农村地区的特殊性,政府尽管已经给予了极大的扶持,但具体的鼓励性政策及优惠措施仍显得力不从心,一方面政策制定者缺乏实践经验,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没有切身体会,虽然理论是科学且完备的,但政策的可行性不强;另一方面,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扭曲和变形,一些政府未能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过度干预农村金融,使得原本应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性政策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一是社会信用意识不高导致社会信用文化缺失。有少部分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仍有存在,使农村金融机构债权难以维护;二是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规范化程度不够。目前部分银行业机构重新回到农村金融竞争的行列,尤其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出现无序竞争的问题。
政企银农四方通力合作
——提高财税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作用,实施以扶持性为主的财政政策。一是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规模、比例,涉农贷款相关利率的设定以及财政的利率补贴给予规定,同时明确一些优惠政策。二是尝试通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提供财政补贴,调动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性。三是废除禁止社保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存入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规定。四是通过财政贴息,以扶贫性信贷利息补贴或每年划拨一定比例扶贫贷款资金,再通过农村金融机构以低息或无息的方式投放,来满足农村中低收入和弱势群体金融需求。
——推行积极有效的货币金融支农、惠农政策。一是建立城乡有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设定比城市金融机构低,以支持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把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三农。二是对愿意向农村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给予存款准备金率降低的同时,还可制定贷款和业务准入批准优惠政策,以支持农村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三是尝试建立一个合法的借贷平台,对民间借贷要加强登记管理和监测,以保护和规范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改善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借助舆论宣传,开展诚信教育,为开展农村信用村,农村信用家庭评比,在农村倡导诚信、有序、守法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为银行与政府、银行与企业、银行与农村等之间进行合作,促进银行与企业融资创设良好环境。三是加快农村信用村镇的管理与建设,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等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
——创建农业保险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更好地保护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利益,政府对涉农保险机构应给予相应的补贴,在此前提下,保险机构应不断创新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业务品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农村金融相关机构还可设立针对风险补偿的专项基金,解除农业投资者对于自然灾害和事故损失的后顾之忧。
——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建设步伐。一方面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法制环境不佳的问题,国家应通过立法和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性政策来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和金融服务的投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建立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置和救助制度,推进农村金融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扰乱农村金融秩序和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第12篇
体育公共服务是指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要为目的,着眼于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既给市民提供基本的体育文化享受,也提供并保障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体育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公共服务具有社会属性,它反映社会的公平情况,也体现政府是否真正服务与群众生活。而建立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提高全民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实现国民经济与体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群众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研究。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公共服务体系的子系统之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不仅有助于保障社会公众基本体育权益,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体育权利的制度安排,是促进体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和谐;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可以尽可能地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不因年龄、性别、出身、地狱、户籍等因素而受到不一样的待遇,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实现相对公平和平均等;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根本任务,以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可以全面提升江西省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加强全民健身意识,提高农村体育事业发展水平。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和利用各种纸质体育书刊、报纸等途径查阅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相关文献,收集、整理有关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研究资料。
2、问卷调查法。
根据江西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理论体系相关内容设计调查问卷,经有关专家评定,问卷内容结构合理,符合调查要求,能够准确详细地反映江西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发出问卷600份,回收问卷590份,回收率为98.33%,其中有效问卷575份,有效率为95.83%。
3、访谈法。
对发放问卷调查的8个县,60个乡镇,230个行政村的体育组织管理部门人员、非政府健身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
三、现状分析
1、了解江西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结构现状。
通过对江西省农村乡镇机构统计,发现各个乡镇都配有相关的体育文化管理部门,都有专人负责体育文化活动的开展,各基层政府体育组织设施健全,但多数由政府文化宣传部门干部监管体育工作,有的则有团委监管体育工作。村屯体育组织管理系统不完善,难以有效地发挥其功能作用。同时,以盈利为目的的俱乐部和群众自发组织的健身团体占有相应的比例,基本形成了以乡镇政府体育管理部门为主体、体育协会、俱乐部、体育团体组织等非政府组织为辅的乡镇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管理体系。这种基层农村体育组织形式很步稳固,不仅管理效率低下,而且使农村日常性的体育活动缺乏长期有效的政府组织指导,使得政府体育组织机构在基层没有落脚点,体育工作很难伸展到各个村屯。
2、了解江西省体育公共服务场地设施现状。
调查了江西省近10年的体育公共服务情况发现5年前,江西省农村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缺少,较大的群众性健身场地缺乏,造成了江西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水平较低。近几年,江西省政府有计划地加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逐渐完成乡镇的体育公共设施全面覆盖,并开始向村屯延伸,逐步实现体育公共设施村屯全面覆盖,使农民真正可以享受到体育公共服务。江西省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势头较好,各乡镇均有综合文化站,且设施良好,为农民进行体育文化活动提供了场所保障;江西省把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作为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和重点来抓,切实保证推进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为农民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设施。
四、提出有效策略
1、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应尽的职责,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发挥体育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社团性体育组织为辅导、群众性健身组织为基础、经营性体育俱乐部为补充的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切实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责,逐步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尽快形成覆盖城乡的体育公共设施网络;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的培育,确保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加强全民健身的宣传和教育,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体育健身锻炼,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丰富农民群众业余生活;引进专业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人才,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
2、引导农民提高参与健身的意识和自觉性。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教育,向广大社会大力宣传政府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方面的民生举措。强化体育健身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多元功能,实现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通过普及健身知识提高农民科学健身素养,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倡导养成自觉参加体育健身的习惯,在全社会形成乐于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风气,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感受到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享受到体育健身带来的身心快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夏俊彪.我国长三角地区城乡居民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2.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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