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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规模化经营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机规模化经营(精选12篇)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1篇

1.1总量快速增长

盐城市现有农机户15.65万户, 其中农机原值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有3 649户。现有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921个, 其中农机行业协会26个 (会员数达1.62万人) 、农机合作社521个。合作社共有社员5.62万人, 拥有资产17.06亿元, 入社农机具5.37万台套, 全年完成作业面积1 615.53 khm2, 总收入达14.9亿元, 服务农户100万个。在农机合作社中, 开展单项作业服务的有306个, 开展一条龙服务的有161个, 服务高效设施农业的有54个。合作社参与承接土地流转面积达47.97 khm2。

1.2 创办主体多元化

合作社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格局。由农机大户创办的324个, 村干部牵头创办的63个, 农机部门牵头创办的82个, 企业创办的5个, 其他创建主体创办的47个,

1.3 规模不断扩大

全市现有国家级农机示范合作社7个、五星级示范合作社6个、四星级示范合作社10个、三星级示范合作社60个。有12个农机合作社被省农委命名为“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35个农机合作社被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

2存在问题

2.1 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

除射阳县良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建湖县正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少数几个合作社发展较为成熟外, 相当一部分的农机合作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资本投入不多, 发展规模不大, 机具配套不全, 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服务配套跟不上, 尤其对高效农业、特色农业机械化服务滞后, 大多数农机合作社只能开展单项作业服务。

2.2 组织化程度不高

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处于一种松散自发的状态, 经营发展存有盲目性, 资源整合不科学, 效益不高。由于忽视对农机市场的宣传和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部分地区出现多个合作社“抢饭吃”、互相压价的现象, 既影响合作社自身的效益, 又影响作业质量。

2.3 运营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队伍中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真正懂经营、有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 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运营管理水平不高, 市场竞争力较弱, 经营效益难以提高。

3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 培植先进典型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纳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发挥大农委的优势, 建立帮扶机制, 充分调动农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领办与参办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工作, 大力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示范合作社, 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到2015年, 实现全市农机合作社乡镇全覆盖, 农机合作社机械作业面积比例达70%以上, 农机户加入合作社的比例达50%以上。

3.2 强化业务指导, 引导规范建设

深入开展“五好” (服务成员好、利益分配好、管理民主好、经营效益好、示范带动好) 示范社创建活动, 以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发展目标, 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指导, 引导农机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 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内在动力。

3.3 加大扶持力度, 壮大发展规模

在部级示范社、星级合作社创建上, 继续给予合作社一定的奖补;在农机购置补贴上, 优先补贴合作社;在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上, 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承担和实施;在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上, 重点向规范发展、规模经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社倾斜, 每年帮助合作社建立一批标准机库;在金融信贷政策上, 进一步落实民生银行惠农信贷工作, 帮助合作社建立稳固的信贷合作关系。

3.4 开展“企社共建”, 促进互利双赢

积极搭建“企社共建”平台, 促进合作社科学发展。本着社会、企业、农民“三赢”的思路开展企社合作共建, 让农民受益、合作社受益、企业受益。建立一批维修服务基地, 培训一批操作、维修人才, 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实力和后劲。

3.5 承接土地流转, 推进规模经营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2篇

欧阳明勇

常宁市罗桥镇三合村农机大户曾四清,自2006年以来,与本村李冬牛、胡冬生、曾冬生等人一起,每户种田都在100亩以上,不仅是三合村没有抛荒田,邻村许多水田也都让他们种下了。这主要得益于他们的农机合作服务,拓宽了服务门路,不仅减轻了种田的劳动强度,而且节省了作业成本,保证了作业时效,不仅种下了这许多良田,也给他们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曾四清对笔者坦言:

近几年,由于种田成本较高,收入相对较低,加之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要就业门路,种田已不受农民欢迎。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这些农田抛荒让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无比惋惜和心痛,想要种起来吧,一个人种几亩田都很吃力,种多了更是力不从心,因而总在思考着如何才能改变这一状况。2005年,全市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我听到这一消息后,兴奋不已。于是找到胡冬生、曾冬生合计,决定买来收割机,这台收割机就成了联络我们的红娘。7月份,我们筹资4.2万元买回了第一台收割机,由于我们都是拖拉机驾驶员,对农机操作都十分熟练,不久就掌握了操作要领,驾驶收割机也得心应手。1个月内收割了500亩早稻,当地群众都感觉满意,请收割机代收的越来越多,我们觉得1台收割机还不够用。8月份,又赶紧买回了第2台收割机。我们的2台收割机同时下地,当年就完成收割1500亩,获利10万元以上。一年的实践,我们不再担心抛荒田种不了了,有了收割机能节省不少劳力和时间。初尝甜头以后,我们认定了这种作法的正确性,我们要把这种合作继续下来。为了巩固和扩大合作关系,各自将家里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和耕整机作为公共资源,实行集体管理,耕地一起耕,收割一起收,运输一起跑,不仅是资源共享,大家也好有个照

应,而且可以最大化地发挥机械效益和集体的服务功能,同时下地作业,一天可以耕地30亩、收割80亩,再不会因为个人疲劳而影响农时季节。第二年,我们3人就种下了村里撂荒的150亩水田,同村李冬牛见此情景就大胆地种下了200亩水田。由于耕种及时,管理有方,亩产稻谷都在1300斤以上。如今,全村的水田没有一处抛荒的,还有人到邻近几个村去租种别人的田,种田超过50亩的家庭已大有人在,超过100亩的也有5户。这几年,我们种田得丰收,开展合作服务增加了作业量,每年机耕、运输和收割收入都在30万元以上。

又是一年春来早。今年初,我们已经筹划着在去年人平收入10万元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增加收入,并要将合作方式规范化,计划再添2台收割机,同时还要正式组建合作社,挂牌营业,将这种合作合法化,扩大服务规模,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促进规模化经营 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土地流转。

西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淮北平原驻马店市北部,境内东西长60千米,南北宽30千米,总面积1089.7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7.89亿平方米。现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国营农场,284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86.72万人,农村人口76.39万人。

西平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和粮食生产大县,是河南省和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小麦、玉米是我县两大优势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3.3亿平方米左右,总产稳定在8.66亿千克以上。近年来,随着西平县新型农民培育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进一步促进西平县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西平县新型农民培育情况

西平县作为新型农民培育试点县,培育对象是选择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意愿、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性、有相应科学文化素质的务农青年、返乡农民工和新生劳动力。几年来西平县已培育新型农民近千人。生产经营型粮食种植500人、养殖300人,蔬菜、食用菌种植200人。针对西平县农业主导产业研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开展教育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产学交替,多形式教育培训职业农民。结合实际,创新培养方式,强化培训手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培训,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培训效果。组织专家教授、推广人员、培训教师结合农时季节,进行现场咨询、田间培训、入户指导等相关服务。

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

西平县通过近几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形成了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全面推动西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了西平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数量不断增多,规模逐步扩大。截止目前,全县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1300多个,其中种植业890个,家庭农场150多家,涉及农户9000多户,辐射带动3.5万户农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200多户,市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初步形成了以种植业为主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纽带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突出亮点。

三、农业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作用

1.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整合、流转,使零散的小块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打破了户与户的界限,田间龙背和水沟经过整理复垦,间接增加土地面积13%左右,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化配置,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传递市场信息、提供购销服务,促进了集约化、专业化生产,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已经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例如西平县宏发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张建桥作为第一批新型农民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社长张建桥学到了种植技术、农业法律法规、土地流转政策、种植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内容密切联系实际生产生活,能够很好的指导合作社的甘蔗、红花种植。通过培训也与相关专家建立长期联系,得到了技术支持。由初租地3.3万平方米,投资5万元,以种植甘蔗、中药红花为主。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合作社现已发展种植面积66.7万多平方米,形成以种植作物、化肥经营、技术指导、种植农药为主一条龙服务。目前合作社拥有员工58人,农艺师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8人。

2.解放了劳动力,推进了城镇化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使农民逐步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上解放出来,能够安心外出,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为城镇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农民外出劳务收入不断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2013年我县外出务工劳动力21.6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5.2万人,外出劳务收入191418万元。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实现了劳动力价值的最大化,加快了城镇化发展。

3.提高了机械化水平,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 新型经营主体的兴起,创新了生产模式,生产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购销,提高了耕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节省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销售价格,增强了农业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和外出劳务双向收入。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大型机械设备的应用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促进农业良性发展,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了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保证了农产品质量,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把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成员及群众,通过技术服务,把新技术、新品种送达到社员手中,加快了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成为农业科技在农村推广的理想平台和重要载体。例如2011年西平县永建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社长李凤云经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逐步改变小农经营意识,顺政府扶持之势和各方面优惠政策,在地方政府部门和农民大户的合力下,种植面积由去年的3.3万平方米扩展到现在的16万平方米,吸纳本村几十户农户。利用经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到的新品种、新技术使合作社的土地达到统一整地、统一施肥、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带动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节约了种植成本,促进劳动力的转移。合作社以种植优质强筋小麦和玉米为主,安置了农村剩余劳动力20余人。

四、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下步工作

1.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挂钩的机制,树立为培育服务的观念,研究制扶持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稳定的制度。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2013〕38号)》的有关要求,县农口各单位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工信科技、科协、工商、税务、民政、商务、交通、金融等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把职业农民获证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紧密挂钩,新增的农业补贴优先向获证职业农民倾斜,在承担农业项目、土地流转、基础投入、金融信贷、税费减免、信息服务、加工营销推广等方面使获证农民享受优先权并给予最大的倾斜。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定期免费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获证职业农民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财政补助和贷款支持。对实行持证上岗的技能服务行业岗位优先由获证的职业农民承担。

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展规模经营。

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在对土地需求方面,鼓励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保证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规模利用;在资金方面,支农项目资金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2013年直接或间接扶持进行资金扶持,各类财政资金扶持总额达100多万元;基础建设方面,农林、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为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重点实施项目,推进新型经营主体顺利实施。政府及有关农业职能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运作情况高度重视,对全县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强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是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和农业劳动力现状的需求,在全县树立了开展较好、有一定带动能力、收益明显的示范典型,起到点带面,逐步推开。

3.健全服务体系,开展好技术指导。

为使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西平县逐步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2013年农业部门利用阳光工程、科技入户、科技人员下乡等方式方法,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全年共培训20多期,受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农机部门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新型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与签定农机作业服务协议,优先提供各类适用小型机械为新型经营主体做好机耕、机播、机收服务;供销部门加强销售服务,积极引导与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产品销售市场、商场等实行产销对接,协调、解决新型经营主体销售难问题。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4篇

近年来, 随着农村和农业的不断改革发展, 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和阶段, 农机化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 农机化水平已经从初级阶段进入到了中级阶段。目前, 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就要围绕合理组织使用生产对象 (土地) 和劳动工具 (农业机械) , 以及围绕完善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关系进行研究和改革, 进行农业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 最终达到适度规模经营, 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农机化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1 农机化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目前, 农机化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农业生产单位的土地经营面积过小, 土地分散;农户、农机经营组织的经营规模较小, 规模效益较低由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存在的矛盾引起,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土地分散经营, 不利于农机化大规模机械化生产

改革开放以来, 家庭联产承包后, 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 但户均经营面积太小, 就全国平均水平来看, 一个经营单位 (农户) 的耕地面积不到6亩, 不足以产生规模效益。小农户生产, 生产成本, 机械利用率, 技术适用性等方面都限制了某些机械化技术的运用。另一方面, 经营地块大小、形状和垄长直接影响拖拉机组的工作效率, 从而影响拖拉机功率的合理利用, 根据农场的生产经验, 拖拉机的功率越大, 在大地块、长垄的条件下工作, 机组越能获得较高的生产率, 其单机作业量有了很大提高, 空运转率明显降低。通过农业规模经营以后, 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农业市场化、组织化程度, 而农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也需要农业规模化生产, 需要生产土地的适度集中。规模经营也是为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改造传统农业, 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这也正是农业生产适应国际化、市场化、标准化的要求, 发挥规模效益, 充分发挥机械化大生产的优势, 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

1.2 油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 农机作业成本较高, 影响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属分散经营, 大片作业受到限制, 农户经营规模小型化和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的矛盾突出。据调查表明, 户均土地1333.33~3333.33m2, 而且约80%的农户土地分2~3块, 每块面积约为666.67~2000m2。如果采用小地块, 小型机具作业, 由于同比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 必然导致农机作业费用升高, 由于油料涨价、机车空行程多、机车老化耗油增大等诸多因素, 农机生产效益下降, 使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降低、在调查中发现, 目前构成农机作业各项成本中, 油料成本已变成主要成本。

1.3 农机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不高, 制约规模效益的实现

目前, 农机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 农机社会化服务程度不高, 服务体系不健全。乡、村农机服务网络缺乏服务手段, 特别是在农机具作业过程小更显得无所作为, 使服务水平与农机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 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发展, 严重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需要。然而, 现代农业要求以专业化协会为组织形式, 机械化、信息化为生产手段, 生产国际化标准化的农产品, 这就需要生产规模的适度集中, 发挥分工协作的优势, 以实现规模化效益。

2 促进农机化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中央文件指出“现代农业表现为先进和装备, 核心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经济组织。”正如马克思所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 不在于生产什么, 而在于怎样生产, 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也就是说农机装备情况和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组织发展水平, 反映了农机经营规模, 体现了农业的发展水平。因此, 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引导农机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采取农机用油料等补贴政策, 降低作业成本, 促进农机运用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培训与推广, 促进服务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快农机服务业发展, 促进农机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 实现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跨越。

2.1 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步伐, 促进农机化发展

土地规模化经营比地块分散经营更有利于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连片作业, 减少频繁调车次数, 减少机车空行时间, 增加作业时间, 提高作业效率, 降低油料消耗成本。土地规模经营也有利于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分散经营有一定的局限, 因为规模太小、不能集中资金, 也不利于信贷投放, 也不能握市场趋势、不能大量使用农机化进行产品开发;分散型的小农生产, 制约生产效率的提高, 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优势难以发挥, 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 限制了规模化经营。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普及推广先进的农机化生产技术是必由之路。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 可以带动大型农机装备的需求, 农业机械的运用, 可以充分发挥机械化大生产的优势, 发挥机械化生产效率, 使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 标准化。

2.2 农机化的快速发展, 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条件

农业机械化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必须依靠农业机械化。大规模的土地生产有别于小农户家庭生产, 如果没有农业机械化, 仅仅依靠传统耕作方式, 无法完成大面积的耕作任务。也就是在生产方式上单靠原始的手工劳动是不可能完成的, 劳动资料需要用农业设备代替传统的手工工具。另一方面, 是否土地流转和集中, 取决于能否找到一个使农民满意的经济利益, 取决于土地的收益, 土地是否规模化经营和农产品能否顺利销售都会影响效益。在土地集中连片的有利条件下, 农业机械化可以通过优化配置、合理编组, 结合农机农艺新技术的实施, 就能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作业效率, 就能降低生产作业成本, 不断增加农产品产量, 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 在农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 包括全国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部分农村, 土地流转的情况就比较多;而在另一些地区, 农机化水平偏低的地方, 农产品流通较慢, 农业生产成本较高, 影响规模经营的收益, 不能形成普遍的土地流转和集中。

2.3 农机化科技的不断创新, 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平台

农机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的实施, 解决了一批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关键技术, 促进了农业机械的规模运用, 发挥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科技创新项目实现了农业生产项目的集中规模生产, 在项目实施区内, 平均每项工程项目生产面积达到200~666.67hm2, 按照农业生产标准配套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 土地和农具形成了有机的结合, 农机设备得到了充分的运用, 减少了非生产作业成本, 农业产品形成了批量。

2.4 农机服务业, 服务组织的蓬勃发展, 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化专业经营大户在一定程度上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的代表, 具有精力专注, 注重农业技术, 讲求经营的特点, 能够对其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有较为长远的打算, 在购置大型农机具等先进科技手段的能力也都较强, 可以说, 农机服务组织就是一种现代农业服务企业。调查表明, 农机化经营组织、经营大户的生产手段, 对生产要素的利用整合能力, 获取的经济效益普遍高于一般生产农户, 同时, 他们对有关市场信息较为专注, 紧跟市场组织生产, 大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 可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因此, 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发展, 培育形成农机社会化服务龙头组织, 引导有一定规模和服务功能较强的农机服务组织, 不断完善服务措施, 增强服务功能, 创新服务形式。

3 结论

土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是促进农机化发展, 提高农机使用水平, 提高农业生产率的重要因素。农机化规模生产与土地规模经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农机化规模生产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土地规模经营为农机化规模生产提供舞台。因此,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促进土地流转, 并在此基础上组织高效的农机运用, 组织现代农业高效大生产, 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 是提升农业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

摘要:在当前的农业产业政策下, 通过分析农机化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协调农业生产关系、改善生产工具, 探寻农机化规模经营之路, 农机化规模生产与土地规模经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农机化规模生产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土地规模经营为农机化规模生产提供舞台, 从而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 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以规模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第5篇

周顺增

现代农业的本质是集约农业,要求生产资料、科学技术、金融资本、农业装备的集中使用和有效管理,藉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近年来,唐海县抢抓曹妃甸港区建设机遇,以打造临港城市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为目标,以四个集中”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种养大户(农业公司)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集中为总揽,大力推进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进程,积极向规模化要效益,向专业化要产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工增收。

一、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国有土地“统”的优势,以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各场镇农业公司为平台,加速土地经营权流转,2010年土地流转面积8万亩,流转率达到30%,位于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彻底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生产观念,让更多土地(资源)向规模经营户和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组织集中,培育优势产业基地。目前,全县有100亩以上的种养殖户510户,200亩以上的种养殖户175户,500亩以上的规模种养殖户67户,1000亩以上的种养殖大户36户,其中有龙头带基地、园区加农户、科技种养加、全程机械化、休闲农家游、农机服务类等十余种基地建设类型,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实施科技管理,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按照“区域设置、综合建站,科技引领、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全县建成了一、四、八、十、十一农场五个基层区域农技推广站,每个推广站下设农业站、林业站、水产站、农机站、新能源站、土地流转站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站7个专业分站,区域农技推广站建设位于全省前列。我县与河北省农科院合作建设的滨海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面向曹妃甸港区建设需要,大力实施科技攻关,现已培育出耐盐碱苗木、蔬菜、耐旱作物以及水稻优新品种四大类、50余个,通过积极示范推广,达到了一个品种成方

连片经营,一种养殖模式千亩以上示范,全县水稻优新品种覆盖率达到70%。今年农业部对我县国家级水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组织验收,平均亩产达720.52公斤,超额完成国家水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田700公斤/亩产量指标。

三、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在巩固唐丰米业、三旺食品、京东鸡场等龙头企业基础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狠抓国际绿色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万亩有机水稻生产加工基地、农业高科技生态园区、唐山红日畜牧养殖加工等一批新上项目规划开发,以龙头带动基地建设,现已培育出千亩以上的优质稻米种植基地11个,年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园区42个,年存栏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园区19个。特别是顺应曹妃甸发展大势,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纵深发展,九农场依托场内果菜批发市场,带动棚菜种植达10000亩左右,农工年人均增收8000元;唐海镇立足城郊优势,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工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吸纳民间资本6000多万元,吸引种植大户建设千亩设施棚菜种植项目,推动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园区内智能温室、日光温室、生态餐馆、千方沼气示范区、休闲垂钓区、新型猪场示范区、污水处理示范区、农技培训中心以及花卉交易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等功能区全部投入使用后,将以公司加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机制,建设龙头,带动基地,创建品牌,培育产业。

四、加强农业装备,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围绕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我县每年都要投资数千万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都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尤其是抓好水稻规模化经营、高效旱作农业发展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近两年来,我县抓住国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机遇,广泛宣传,因势利导,掀起农机购置热潮。全县现有各类农机具2.7万台,累计购置插秧机223台,联合收割机33台,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近两年争取市以上补贴资金1100万元,拉动农工投资4000余万元。四农场、唐海

镇两个场镇实现了水稻全程机械化,全县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60%,机收割达到80%以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6篇

关键词:土地规模化经营;好处;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12.002

1 土地规模经营的优点

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持有者的整体实力,有利于吸收外资和扩大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从事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可以获得更多的扶持和补贴,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是最容易获利的经营方式。

土地规模经营,使用机械化耕作,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城市化发展进程;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的使用和推广,降低了人的劳动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大大增强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土地规模化经营便于使用大型农业机械,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致富。

2 如何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农业与其他产业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农业规模化发展已不再是农业的自身问题,而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以应该积极采取对策,加速土地规模化发展。本人根据国内外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逐渐实现土地集中

分田到户、土地由农民零散经营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土地再逐渐集中,规模化、连片作业也必将是发展方向。

在目前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可以用增加土地租金和延长土地租用期限的方式,促进农民扩大经营规模。这方面法国、丹麦、德国等国政府都采取土地继承法等来阻止土地分割。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家庭小规模经营土地的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定措施,直接投资并参与土地调整与合并,对弃耕或耕作不良的土地,国家有权征收土地税或令其出租。促进土地相对集中和有效利用土地。

2.2 促进劳动力向非农转移

只有劳动力从土地中转移出去,才能有剩余土地用来扩大规模经营。

政府采取补贴政策,鼓励零散农户放弃少有的土地,去从事其他产业。对离开土地的农民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帮助他们就业。同时,在农民转移再就业过程中发放生活补助;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使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人口的比例下降,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土地集中。

2.3 大力发展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通过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从事农业生产;二是在农户自愿前提下采取土地互换方式,把细碎零散的土地集中连片;三是企业租赁农户个人土地,实现承包地连片经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实现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但必须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农机合作组织。德惠市目前在册的农业和农机合作社近400个,数量不少,但很多没有真正合作,他们只是使用几个农户的身份证到工商部门注册,实际上既没有土地,也没有机械,所以很多合作社没有实际意义,达不到土地集中的效果。有的人只是利用合作社之名买地、建房从事“非农”活动。要探索和建立规范的工商企业租赁土地承包准入和监管制度,防止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田非粮化和非农化,及时纠正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政府要积极参与、规范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的市场管理,建议有关部门应该规范合作社的标准,把好合作社的准入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规模经营。土地确权和农村法治建设能够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经营保障。

2.4 逐步完善“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

这种管理经营模式目前已在很多地方实施,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缺陷,但只要不断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制度,增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就会使这种模式逐渐成熟完善。

2.5 鼓励农民使用大型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化必须以土地的规模连片经营作业来支撑,近些年国家在这方面已经采取了措施,鼓励农民购置大型拖拉机,如水稻插秧机、玉米和水稻收获机,中央和地方都在财力上给予大量的补助。但实际上有些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很高,使用积极性并不高,购买的大型机械被倒卖外地,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并没有全部用于当地的农业生产,在这方面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保证大型机械在当地发挥作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大型机械的使用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互相推动,互相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二者缺一不可。

2.6 扶持农业规模发展的其他政策

对于土地出租者和转让者给予补贴,如法国政府土地规模经营中就设立退休补足金制度,对转让土地并脱离农业生产的经营者,可提前退休的农业经营者,政府可发给退休金和补助金;购买(或租进)土地补贴或低息贷款。

制定有利于规模经营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以一定规模农业合作组织或农场的生产成本作为参考,制定出不利于小农户生产发展的农资购买和农产品销售政策。让小农户无利可图,迫使小农户退出农业经营,刺激农户土地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7篇

据2011年上半年统计, 吉林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86个, 入社农户1 038人, 拥有农机具1 164台 (套) , 农机总动力达到163万kW, 固定资产达到4 835万元, 服务总收入2 151.94万元, 作业面积近2.2万hm2。2011年全市粮食总产量有望突破50亿kg (100亿斤) , 创下吉林市历史新高, 农业的规模化、精准化、水利化、产业化、组织化以及农民纯收入等都得到了大幅提升。

现代农业的本质是集约农业, 但如何使一家一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 如何使一家一户小农生产顺利地转向现代农业, 做法之一就是组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以此来实现对生产关系的重构和对生产要素的重组。

1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1) 盘活了土地, 推进了农业规模化。农机专业合作社使农户与农户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觉流转了土地, 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了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如蛟河市新站镇五家子村是朝族村, 有400多人。该村先后有120多人去国外打工, 200多人去南方打工, 留在家里的基本都是妇幼老人, 大量土地闲置, 没人耕种。特别是一些地块零散, 大机械用不上, 劳动强度大, 不光年轻人不愿种地, 就算和土地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老农民也不愿种了。2009年, 农民黄金太为了使广大农民共同致富, 使农业机械化更好的发展, 他组织10多户村民, 集资30多万元, 注册了蛟河市新站镇五家子村玉米专业合作社。以自愿为原则整合了本村及周边土地140多hm2。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了成本, 提高了效益。现在有社员55人, 大股东11人。合作社成立理事会, 理事会聘人搞经营。合作社以年为单位进行收益分红, 一年的所有收益全部按每户入社土地数分配给每户。离地不失粮, 使广大农民可以更放心地从事二、三产业, 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不愿出去打工的农民还可以在合作社负责农机作业和技术管理工作, 每年还能得到2~3万元的工资。2011年, 合作社预计实现纯收入70多万元。今后, 要充分发挥农机推广部门与乡、镇、村级组织的协调作用, 采取季节性托管和转租、股份合作、长期租赁经营等多种流转形式, 鼓励、引导和扶持广大农民接受“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 让农机合作社集中成片租田种田, 或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 着力解决农户一家一户分散种植和机械化大规模作业之间的矛盾, 推进农业标准化作业、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 提升农产品规模经营效益。

(2) 创新了技术, 推进了农业精准化作。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 不利于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 而农机专业合作社则能利用自身组织载体的优势, 在引导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机具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实现农业与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成功嫁接。

当传统耕种模式与现代农业农机化发展走到一个“遭遇的交点”时, 寻求突破成为舒展农业的关键。昌邑区依托农机合作社, 颠覆传统耕种模式, 解放劳动力, 挺起现代农业的“脊梁”。昌邑区昌全农机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能够紧紧围绕合作社的宗旨和广大农民的需求, 始终把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强化技术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两次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运用、检修和保养技术交流培训班, 每季度举办一期农田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安全培训班。在吉林市农机推广中心组织帮助下, 合作社成员又多次参加吉林省和吉林市的农机化现场会、农机博览会, 并到山东福田重工、延边插秧机厂参观、学习和交流。通过学习, 使会员们充分了解了最先进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 丰富了业务知识, 提高了会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增强了为农服务能力。

多年来, 该合作社始终注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 强化农机农艺相融合。合作社引进购置了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收获机、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水稻搅浆机、旋耕机等设备, 在市农机推广中心帮助、扶持和指导下开展了多项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技术试验。一是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一体化技术。主要通过大棚工厂化软盘育秧, 使用手扶式和乘坐式插秧机完成生产过程。从种子处理、营养土配置、软盘选择、播种机播种、秧苗管理直到秧苗起运、大田机插等全过程, 实行农机与农艺相融合试验示范。2011年昌全农机生产专业合作社为全村0.3万hm2农田全部应用了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一体化技术。二是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技术。主要是秋季利用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水稻, 调高收割留茬高度, 使留茬高度不低于20 cm, 利用高留茬巩固土壤, 保护土壤免于风蚀;次年春季, 不进行铧式犁翻地作业, 在插秧期前3~5天进水泡田, 灌水深度不少于15 cm, 在泡田2~3天后利用水田搅浆机进行浅机耕作业, 将稻茬压入泥土中, 进行秸秆还田, 增加土壤肥力, 沉淀1~2天后直接进行机械化插秧。2010年, 共示范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械化插秧40多hm2 (600多亩) , 为农民致富传递了新的信息, 使广大农民进一步认识了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也是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

2009年, 吉林市农机推广中心通过努力争取到了吉林省水稻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项目。合作社作为此项目的试验示范基地之一, 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两年来, 合作社和市区农机推广站一起先后召开了4次全市水稻保护性耕作技术现场会, 受到省市农机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视, 并得到项目建设资金63 535元。新增了水稻插秧机2台、水稻收获机1台和水稻搅浆机4台, 实现水稻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面积0.02万hm2 (0.3万亩) , 辐射带动周边农户130多户。在他们的示范带动下, 两年来昌邑区新增水稻插秧机120台、水稻搅浆机55台、水稻收获机12台和大中型拖拉机140台, 为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 整合了设施, 推进了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在成立合作社之前, 吉林市的大农机利用率不到10%, 一年2/3时间闲置。舒兰市平安镇是吉林省10强镇之一, 几年来十分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目前, 全镇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 农机大户10个, 他们组织本地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材料农机作业服务队, 实现“三统一”即统一联系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和统一调配机具。不仅合理配置了机械设备, 优化了存量机械装备结构, 而且通过联合增强了融资、团购能力, 还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使集成配套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有效地提高了机具的使用效率。全镇共整合大中型作业机具100多台, 年作业面积达到500多hm2。特别是金星村农机合作社, 机具达到20多台 (套) , 固定资产2 300多万元, 年作业面积达到200多hm2, 辐射周边10多个村, 基本实现了水稻耕、种、收 (一条龙) 全程机械化作业, 受到当地农民的普遍赞誉。

(4) 盘活了经营, 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吉林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五统一”管理, 即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产品销售、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收费价格和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并严格了生产监控检测, 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使规模经营得到了保证。官马朝族村“隆丰精米”专业合作社成立后, 带领周边农民, 整合土地资源, 发挥集约优势, 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收费价格、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和统一产品销售。农民主要以自己的承包土地入社, 自己土地的生产产品归自己所有, 使用农机设备, 按社员优先、社员优惠的原则, 农机具统一调配运营, 集中生产。以服务成员、利益共享为宗旨, 本着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风险公担的原则, 保证了合作社制度化运作。在服务中, 严格做到“五统一”。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合作社得到发展。一是为方便管理, 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先后投资建设办公室、培训教室和农机手休息室, 配置了电脑、办公桌椅, 安装了固定电话, 确保了与外界的信息沟通。二是实行入社的机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方式, 各种机械的维护、保养、挂牌、检审、保险和使用调配都由合作社统一组织, 所需经费实行公开透明的民主化管理。服务经营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年多的实践证明, 这种管理和经营方式省时、省工, 节约开支, 并有效解决了以往农忙季节争机械、农机作业市场秩序混乱和贻误农时等问题。三是合作社对入社的成员实行优惠政策, 2010年作业期间, 合作社的水稻机械化插秧为成员插秧一亩只收80元, 对外服务经营每亩收费120元;水稻收获机为成员收割一亩只收费90元, 对外服务经营每亩收费140元。四是规范了农机作业秩序, 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社成立以来, 由原来的机械松散型作业转化为现在的统一紧密型经营, 实行代理制一条龙服务, 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农民群众找机械、争机械和误农时现象没有了, 使140多名劳动力向韩国输出劳务创收2 100万元, 使转移人员无后顾之忧。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5) 盘活了市场, 推进了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在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效能, 使市场与农户生产实现了有效对接, 从而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田里的玉米还没长成就有了买家, 这看是出奇的事, 近几年还真实地发生在身边。农民企业吉林市丰满区吉星和冷冻厂2011年就打破了地域界限与吉林市1 000多个农户和合作社签订了订单。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实行统一种子、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价格收购和统一销售的管理模式, 农产品销往全国10多个城市。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为广大农民带来了福祉。据丰满区旺起镇农民郑全国讲, 他家的玉米2011年每公斤比别人多买了2角钱, 他家种了40 hm2的甜玉米, 共收获50多万kg, 靠订单农业, 现已全部售出, 比往年多收入10多万元。这是标准化、组织化和产业化种植帮了忙。过去, 一家一户种植, 不仅规模小、产量低和市场信息少, 而且每家产品的成色都不一样, 买家不愿意购买。现在坐在家里, 还供不应求。这是“小生产”对接“大市场”的一个现实路径。农民通过农业组织化、产业化, 紧紧扣住市场的脉搏。以农机合作社为纽带, 农户为基础, 企业为龙头, 实现了强企和富民的双赢。

2 建议

(1) 要用公司化的理念去经营产业。这是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发展既定。组建股份制的农机合作组织, 应以《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规范, 按照有限责任公司体制进行整体设计, 使农机合作组织从开始组建、启动和运营就具有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

(2) 解决好权属利益关系问题。把体制确定明晰, 首先要解决资产归属问题。是集体控股个人参股, 还是农民股东控股、集体也持有股份, 或者完全由农民股东自发组建, 权属一定要明确, 利益分配一定要合理。

(3) 加强农机合作组织的管理。首先是各级政府要重视支持, 其次是农机合作组织的内部要加强管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作业现场管理、机具维护管理、配件储备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和用工管理等制度。确保按照这些制度进行生产经营, 这是保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长治久安”的关键问题。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 推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既提高了农机专业生产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又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得以充分发展。吉林市在向现代化农业的迈进中, 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

摘要:本文从5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吉林市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并对今后农机合作社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为各地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农机化生产

参考文献

[1]吉林市农机统计报表.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8篇

现结合我区实际, 就农机适度规模经营作用、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谈一些看法。

1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必要性与作用

1.1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必要性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建立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二是农机的适度集中配套,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应相互促进、相互适应。长期以来, 一方面,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经营权的规定, 户均土地面积小, 适度规模经营受到限制。另一方面, 农机投入多元化的进程继续推进, 农户个体拥有农业机械的比例加大、范围变广。就我区来说, 从九十年代中期的乡镇企业转制开始, 村、镇就将农机折价转给农机手个人。前几年, 新增农机也多数由农民个人购买。因此, 农民个人或农机户拥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数量占全区总拥有量的98%以上。个体的分散经营,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投入经济效益的增加与农机使用社会效益的提高。因此, 探索并发展农机适度经营模式, 对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农田作业成本, 提高农产品价格的竞争力, 满足土地规模经营及农业组织化要求, 显得尤为迫切, 十分必要。

1.2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的作用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正是以农机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为载体, 以市场需求作为主要调节手段的一种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需求。农业机械化属于生产力范畴, 适度规模经营属于生产关系讨论的范畴, 两者的结合, 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选择和调整。对现代农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及重要的作用。

2 农机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分析

2.1 农机规模经营程度不高, 处于逐步扩大与增长阶段

目前, 我区的农机规模经营程度还不高。据统计, 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拥有的机具数量还不到全区拥有量的10%, 农机合作组织只有一家。作为农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载体, 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还满足不了土地规模经营的要求。这种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在跨区作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 由于农机作业社会化进程加快, 一些关键农机化技术的突破, 农机作业成本大幅度降低, 农机作业收费相应下调, 许多农机作业服务价格已经低于雇工价格, 农民使用农机作业的积极性高涨, 农机服务供不应求。正是在这一良好的市场需求推动下, 大部分农机大户及农机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规模都不同程度的扩大。同时, 也扩大了服务范围, 提高了服务能力。

2.2 资金仍是制约发展的瓶颈

虽然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由于农民的经济能力有限, 融资渠道不多, 抗风险能力不高。所以, 资金仍然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是农机大户及合作组织共同存在的问题。资金问题既包括启动资金, 也包括发展资金。目前, 农机经营的启动资金几乎全部依赖于自筹。对于有经验而没资本的个人, 从事农机服务经营起步困难;对于希望购买政府补贴范围以外的其它大型农机的农机户, 独立筹集资金购买农机不太容易。

2.3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的配套环境与发展不同步

从农机服务组织自身的产生及发展来看, 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及环境给予保障。而且,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大, 发展规模的扩大, 农机服务组织法律意识的加强, 对上述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目前, 农机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还尚未完全确立, 农机户获得农机新技术等信息渠道不多, 农机保养、维修存在技术与资金困难, 农机没有统一的仓库停放, 农机作业成本上涨但农机作业收费无法同步上涨等都未能得到很好解决。配套环境与发展不同步, 使有些问题越来越显得突出。

3 农机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对策

3.1 明确发展目标, 加强宏观调控

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不是追求农业机械规模的最大化, 而是追求农机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和农机结构发展的最优化。单纯的鼓励扩大农机规模, 不仅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 也会给农机化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所以, 应加强调控, 在给农机服务组织提供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 也要注意引导, 防止低水平重复性投资, 避免农机结构及农机分布的过度不均衡。

3.2 加强政策扶持, 增加融资渠道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一定的农业贷款、减免各项税收等, 从政策上对农机社会服务组织予以扶持。这些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考虑到农机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对农机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推动和完善, 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加上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信贷机构对个人服务的限制多、范围窄。诸多原因造成了信贷、补贴等, 仍然是农机大户和农机经济合作组织最关心的问题, 需要政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现有的农机用油补贴、农机作业补贴都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对此。建议将上述两项补贴应补给农机规模经营者, 以调动他们发展农机化事业的积极性。

3.3 完善配套体系, 营造发展环境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9篇

一、土地分散经营出现的新情况

改革开放伊始, 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积极性, 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近些年来, 土地的分散经营与农机化发展出现了新的矛盾, 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农机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剧

在一些交通发达、经济条件好的镇、村, 农户纷纷购买农机具, 造成农机具局部过剩。而经济条件差一些的山区、丘陵地区, 一些农民有购买欲而无购买力。就是在同一地区, 有机无活干与有田无机耕的矛盾仍然存在。

2、农业机械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分配责任田时好田与孬田搭配, 田块零碎分散, 相互穿插;加上各家各户作物茬口不一, 以及机耕路被挖, 农业机械在转移田块时很不方便。据调查, 双抢中转移田块所占的时间约占总出勤时间的1/5。农业机械作业中空行程过多, 既耗费了油料, 也不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效益。

3、集体“统”的功能削弱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 容易使他们滋生“各人自扫门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保守心理。他们往往以宗族为纽带自由组合, 以关系亲疏提供不同服务。对于抢收抢种、排涝抗旱、水利兴修等突击性生产作业, 集体较难组织分散的农机投入;对农机作业中“有忙坏的, 有闲坏的, 有盼坏的”现象也无力调剂。土地细碎化、小规模经营, 是导致目前农业生产成本高、生产规模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低、科技含量低、农业比较效益差、农民增收困难的关键因素。

4、先进适用农机具难以推广应用

家庭承包制条件下农业小规模生产, 导致田地规划混乱, 机耕路、水利灌渠等农田基本设施被损坏。虽然近年来在农村实施村村通工程, 但也只是修了通往村部及集中村庄的水泥路, 田间道路仍没有大的改观, 大型先进适用农机具下不了田, 因而难以推广应用。

二、提升农机化水平必须实行规模化经营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 是广大农村摆脱传统生产方式、采用现代生产技术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实现农业机械化可以提高单位劳动效率, 而规模化的农机作业可以释放更多的农业生产效率, 如劳动力、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满负荷工作效率等, 从而有可能去经营更多的土地。目前我国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走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已经成熟, 我们应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没有一定的规模经营, 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就很难推广, 将土地集中, 统一作物品种、统一耕作、统一播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割, 这样可以降低成本。研究规模经营问题, 最终还是一个土地流转问题, 承包者承包权不变, 但是经营权要进行合理流转, 以便通过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

三、实行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前, 我国各地农业生产实践中出现了以下几种切合实际的土地流转模式。

1、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主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 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 以经济效益为纽带, 以特色农业为指导, 生产者一般是通过承租大面积土地经营的农户和一般农户。

2、农业合作组织模式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有利于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自我调整的机制, 这是我国现阶段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3、集体经济模式

依托集体经济组织, 采取生产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及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形式, 农民不再直接经营土地, 而是靠土地或成员身份获得收益。

4、实体经营模式

这种类型的实体 (包括大型农场、垦区) , 代表了我国农业经营的较高水平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水平, 他们的土地早期一般是自有或划拨为主, 后期主要是转让或租赁为主, 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5、示范园区模式

农业科技示范园一般以科研实验、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学习等公益性为目的, 兼顾观光旅游、产业开发等投资价值立项投资建设的综合性项目, 土地来源除建设单位自有土地之外, 目前一般由地方政府和当地村级集体组织通过租赁或反租倒包等形式获得。

近几年来, 在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扶持下, 农民的购机热情高涨, 农机装备水平有较大提升。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 已经出现种粮大户和农机大户。他们转包或租赁了耕地, 利用机械作业, 大幅度提高了组织化程度, 提高了机械效率。例如桐城市双港镇练潭村的周五七, 承包52公顷耕地, 购买了东风454大型拖拉机、VP6型高速插秧机、开沟机、旋耕机、各类柴油机、增氧机、饲料投饵机等机械20多台套, 年收入达100多万元。其他如双港镇的严曙东、范岗镇的方怡青、孔城镇的王书启等, 他们都是在获得转包土地的基础上, 购置了大中型农业机械, 通过机械化作业, 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四、实行规模经营是农机化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而实行规模化经营, 可以加快推进农机化, 并实现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 为现代农业打下基础。实行规模经营, 可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中存在的“三多三少”问题, 促进农机与农艺的协调, 促进农机化配套设施建设与农机化发展相协调, 并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 逐步淘汰更新能耗较高的老旧机具, 发展节约型农业。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10篇

黑龙江省在2003年开始建设农业合作社。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得知, 想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就必须要首先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如果农业的机械化没有实现, 那么农业的现代化就实现不了。农机化生产的水平最能体现农机化的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决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农产品大市场的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已经由种养业不断向其他领域拓展, 基本实现了农村各业全覆盖。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2557个, 占总数的54.2%;养殖业合作社5021个, 占总数的21.7%;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合作社2864个, 占总数的12.4%;从事技术、信息、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等服务的合作社2708个, 占总数的11.7%。合作社服务内容由初期的生产技术服务为主, 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 许多合作社经营活动已扩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 覆盖良种引进、农资采购、生产经营、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品牌建设、资金互助等领域, 并逐步向实体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步伐。

二、黑龙江省基本情况及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 黑龙江省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东北的省份, 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 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7%。, 农用地面积3950.2万公顷,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黑龙江省盛产大豆、小麦、玉米、马铃薯、水稻等粮食作物以及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

(二) 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

黑龙江省资源丰富, 自然条件良好, 更是有着优越的地理地势。全省可耕地面积大,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特别适于大面积耕种, 为大型农机具的使用提供了基本条件。自2003年黑龙江开始建立农机合作社并发展迅速, 从最初的18个发展到2012年的总量接近800个。2012年, 新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全部按照投资1000万元、3万亩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 配备了200马力以上拖拉机4台, 100马力至200马力拖拉机3台。同时配备了与之匹配的深松整地机、播种机、中耕机、喷药机和收获机等, 满足了现代农机合作社全程作业的需要。到2012年底, 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完成收获面积2057万亩, 占全省机械化收获面积的18%, 秋整地面积2958万亩, 占总数的38%。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生产, 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 农业保有量大, 所以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经营农业, 使农业经营, 利润空间就不会很大。特别是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广泛实行, 在一般的情况下, 农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想要找到新的增长点, 使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 是黑龙江省农业经营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面对的一个重要的过程问题, 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如何解决机械化和效率提高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三、促进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工作

(一) 提高对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的认识

1. 加大土地出让合同开展工作的认识。

虽然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 但整体水平还不高, 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合作社整体规模较小。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只有1785万亩, 平均到每个合作社土地面积不足1000亩。二是部分合作社发展不规范。黑龙江省大部分合作社是近几年刚刚组建的, 大部分合作社不能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资金和人才瓶颈突出。据统计, 2011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贷款195亿元左右, 但金融机构累计对合作社放款仅48.43亿元。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稀缺。只有在农民自愿, 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 才能有条件实现农业产业化, 规模化, 集约化经营。从某种意义上说, 有没有合适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形式, 就直接影响中国的农业现代化。

2. 促进合作社开展工作的土地出让合同的优势。

促使农民不断增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农机合作化生产。农机化生产不仅可以很大程度上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还可以使为农业剩余的劳动力以多种形式地向非农业领域转移, 既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农机化生产的不断推进也可以解决农业发展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机合作社如果能够把农业生产的过程全部包下来, 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将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资源, 产生了很好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承包工作。

3. 充分认识农机合作社, 开展土地流转承。

合作社要想可持续发展, 必须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合作社代耕农民土地, 既没解决组织化也没解决规模化, 经营模式是被动的;租赁农民土地, 虽然解决了规模化, 但组织化没有解决, 利益上与农民是对立的;土地入社, 既解决了组织化也解决了规模化, 合作社与农民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农机合作社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土地入社, 农机具是劳动生产工具, 没有劳动对象就不能生存。针对新拟建的千万元级现代农机合作社我们提出四个基本要求:一要在原有种植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二要入社土地要达到1万亩;三要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投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社员的份额和提取公积金的份额必须计入社员个人账户, 作为盈余分配的依据;四要真正实施民主管理, 入社成员一人一票。随着农机化生产的不断推进会发展更多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二) 努力解决好合作社在流转承包土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 农民自身的因素。

一是在认知上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的不够明确。农民把地视为生命, 认为只要有了土地, 生活中的一切就有了保障, 所以宁可粗放经营, 也不愿将土地承包出去。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 表现为口头协议多, 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 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形式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 规范的少等。二是地块零散。农户一般地块零散, 如果把其中一块地流转出去后, 其他地块还要自己耕种, 付出同样的经历。三是农民大多具有机械。由于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 农民自主购机热情高涨。那么如果将土地流转出去后, 农业机械就会闲置, 经济损失较大。

2. 农机合作社因素:

农机经营规模小。没有一定的规模经营, 就谈不上效益, 是一条众所周知的经济法则。农机化也不可能例外, 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 将始终是制约农机化发展的重要障碍。若能将适当规模的土地统一起来, 同时进行一种农机作业, 那就会大大降低成本。研究规模经营问题, 说到底还是土地流转问题, 承包者承包权长久不变, 但是经营权可以进行科学合理流转, 这样才能规模经营推进农机化。

3. 农民保障方面因素。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间相对于城镇来说较晚, 且保障项目不够完全, 基础也很薄弱。因此在农村, 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了社会保障和工作。由于当前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待遇水平低下, 农民又无法获得与城市的相同的社会保障, 决定了农民不会那么轻易地离开珍贵的土地, 仍然把土地是为最珍贵的。他们认为拥有了土地, 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即使外出打工或者在从事别的工作过程中没有赚到钱却还可以回来种地, 依靠土地养老, 心理踏实。所以农民即使从事了别的工作, 宁可把土地进行粗放经营, 也不愿意把土地转包出去。

4. 农机利用率不高。

购买农业机械, 有个利用率的问题。如果购买农机是用来商品化服务的, 那么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如果不是用来搞商品化服务赚钱的, 只是自己一家用, 尽管政府补贴了10%, 或者30%, 甚至60%, 那么自己还会出一部分钱。如果利用率不高, 在当前农村经济状况下, 农民购置农机要算到买农机比养牛种田更合算, 才会有更高的搞机械化的积极性。

四、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工作的益处

一是节约了资源, 提高了效益。农机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后, 克服了自给自足型小农经济生产模式, 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解放了生产力, 提高了机械利用率。二是可以使农民增收。据统计, 现在进入非农产业的务工农民已经达到两亿多人, 农业的机械化生产可以把农村劳动力从繁忙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拓宽了农民增加财富的途径。农机化的生产可以使农村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一个农户从收到种一般只需二三个小时, 赢得了宝贵的农时, 奠定了丰产的基础。机械化的生产在稳粮增收中的作用凸显。三是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随着不断进步的农机化生产, 不仅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 种植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农机服务组织队伍不断壮大, 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机服务业的发展。在形式上,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也在不断的创新, 形成了许多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例如: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作业公司等。四是节省了很大的农村劳动力资源, 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五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机使农村人才发挥其作用, 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农民们也通过农机组织增加了收入。

五、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流转经营的建议

农机合作社作为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载体, 必须以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 这样才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使农民增加收入。,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 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 加快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加强宣传引导, 提高农民认识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大支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 以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为主要形式, 形成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进一步提高扶持资金的数额, 扩大扶持面;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扶持各地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组建专业联合社;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 政府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几个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完善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机制。

(二) 坚持政策扶持, 调动农民积极性

新政策的不断推出大大降低了农机生产成本, 进一步调动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加速农机化生产的发展。土地集中运作的能力增强了, 农民才能真正认识到土地流转的益处, 才能不断地推动农业种植的规模化, 生产的标准化。

(三) 坚持行政推动, 强化组织指导

农机化生产组织已经逐渐成为推动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精心准备, 部署想事, 不断落实, 通过各种宣传, 有效的指导农民开展农机化生产。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奠定思想基础。

(四) 坚持典型带动, 培植市场主体

仔细总结成功经验并将其推广, 使农机化生产不断发展壮大。同时还要不断地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 完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加强机制体制管理等措施, 有效地推动农机合作社承载土地规模经营步伐。

参考文献

[1]张立光.黑龙江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研究[D].2008-04

[2]周景宇, 陈长治.发展农机合作社推动农机化和土地规模经营[J].农业机械, 2011 (33)

[3]邹志君.农机合作社如何承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J].农机使用与维修, 2010 (5)

[4]李月荣.如何发挥农机作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中的作用[J].农机使用与维修, 2009 (2)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11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22.023

面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指明了方向。然而,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因此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调研先行,尊重民意,稳步推进。

1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1.1 优化农村耕地资源配置,促进耕地合理使用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够让广大农民放心到城市里经商与打工,这使广大农民既能增加日常的收入,又能防止已经承包的耕地大面积闲置荒芜,从而减少耕地资源浪费,充分有效的利用耕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1.2 改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科技化发展

实现“大包干”以来,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不高、抗自然灾害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低,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导致生产成本高。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可以使原土地经营权人得到较为丰厚的转让金,还可以使土地经营权的购买者扩大农作物种植规模,降低农作物的种植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方便了农业科技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农业机械化的普及。

1.3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流转期限和流转方式。有效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推进农村地区耕地的确权与登记,让广大农民切实行使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力,从而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2 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

2.1 土地流转承包金逐年上涨

由于近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越来越多,推动土地流转承包的同时,也带动了土地承包金持续上涨,2010年较肥沃的土地承包价格是一亩地300元左右,到了2015年已经达到了一亩地550元,价格将近翻了一倍。这种情况就导致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宁可田地撂荒也不愿流转出去,即使是流转,也不签订长期土地经营权合同,只愿意签订一年或二年的短期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2.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透明、不规范

大多数农民一旦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意向,往往不知道怎样办理流转手续,也不知道向谁流转,找不到流转渠道,只能委托村干部或熟人办理。这种情况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这样的运作方式容易导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遭受损失,也让广大的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生产成本提高。

2.3 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难以解决

当大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大部分土地会集中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身上,但还有很多农民不愿外出打工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些农民就成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失地农民,得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转让金难以支撑起全家的日常支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将难以找到适应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也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3 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3.1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最大程度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检查与监管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双方进行细致的调查,了解双方的基本经营情况,严格限制中间商介入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交易结束后,仔细检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者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土地,所有检查记录写入档案装订保管。从而有效遏制不法中间商恶意炒地行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3.2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当前形势下,许多村镇干部为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完成相应目标,不断向农民施压,做农民思想工作的时候态度生硬,不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还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今后将严格监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流转过程是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的。各地村镇干部或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时,要注意工作态度,要本着为农民着想的原则,帮助农民解决后顾之忧,绝不允许外力去强推。

3.3 积极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以后,就成了失地农民,仅靠土地流转金无法满足其生活开销,进入城区寻找工作机会成为必然。但社会在不断进步,城市里大多数工作岗位都需要用到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设备,而失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就凸现出来,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推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同时,就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着手为失地农民提供培训机会,有针对性的精选培训课程,加大培训力度,联系中介机构和工厂企业,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农机规模化经营 第12篇

从事农机作业服务队发展成合作社

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海斌是一名退伍军人。1994年转业后, 王海斌曾和朋友一起干过工程承包。2002年, 他毅然放弃了上海的工程承包工作, 回到老家溧阳市别桥镇, 购买了6台农业机械, 成立了机耕服务队, 开始了他的农机服务生涯。

为增加收入、降低风险, 服务队承包了210亩抛荒田, 开始规模化种植水稻。服务队不仅自己进行机械化作业, 还为周边的农户提供作业服务。随着农机服务队越来越成熟, 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 希望带头做一些新技术的推广。2004年, 溧阳市开始推广水稻插秧机, 许多农户认识不高, 不接受。而王海斌的农机服务队则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2台插秧机, 在自己的承包田里进行作业。秋收时, 实行机插秧的田块, 每亩产量提高了150多斤。第二年, 就有很多村民要求服务队帮助他们进行机插秧。于是, 服务队又增添了4台插秧机, 当年为农户机插秧860亩, 获得较好的收益。

随着要求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户越来越多, 服务队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附近一些农机手纷纷要求加入王海斌的农机作业服务队。2006年, 王海斌联合27名农机手成立了“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 他本人当选为理事长。合作社社员用自己的农机入股, 添置新的农机具, 社员按股出资, 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目前, 合作社共拥有各种农业机械159台 (套) , 其中, 中型拖拉机7台, 手扶拖拉机22台, 水稻插秧机48台, 各种配套农具38台 (套) , 高性能喷雾机18台,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1台, 各类农业机械总值达375万元。

提供“保姆式”服务全程作业上规模

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机户变成了利益的共同体, 提升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海斌合作社成立后, 农机作业服务范围从土地耕翻、整地, 扩大到育秧、插秧、植保、机收等水稻生产全过程。于是, 合作社开始开展订单作业, 为周围农户土地提供“保姆式”服务。合作社一般在冬春季节与农户签订好农机作业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 农忙季节开始按照区域整村地开展作业服务。这样,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改变, 且粮食收获后全部归农户, 合作社只是受委托开展统一耕种收等农机作业服务, 并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作业费用。起初合作社与农户直接签订作业合同, 随着作业量增多, 发展成与行政村统一签订作业合同, 提高了农机作业规模化程度。仅2009年, 合作社与别桥、溧城两个镇的玉华山、后周、黄金山、湖塘等10个行政村的4668户农户签订了农机作业服务合同, 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达1.15万亩, 作业服务收入286万元, 获利185万元。为了保证农机作业质量, 合作社还制定了各种农机作业质量标准, 设立专门的作业质量检查员, 对各机组作业实行跟踪检查, 并及时解决农户提出的质量问题。

其实, “保姆式”服务已涉及水稻生产耕种收的全过程, 合作社使分散农户土地, 形成了规模化种植。据了解, 农机合作社在开展“保姆式”服务时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提供种子 (如机械化插秧的秧苗) , 统一作业质量验收, 统一技术指导, 统一收费标准, 统一机具调度指挥。这“五个统一”使粮食生产的良种、先进技术 (如机插秧) 等得到推广, 使机械化作业质量、技术指导和农机具等均有了保障, 必然使分散土地的产量也有了保障。王海斌告诉笔者, 合作社仅用两年时间帮助玉华山、东胜等5个行政村实现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推进土地流转合作社成为产粮大户

成立合作社开展全面的农机作业服务, 可以创出农机作业品牌, 放大品牌效应。同时, 由于合作社拥有的农机具量大且配套设备齐全, 有条件流转大片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粮食生产, 既可以增加合作社的收入, 又能进一步提高机具使用率。为此, 2009年初, 合作社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 制定了土地流转办法, 规定凡愿意以土地入股进社的农民, 均可将自己的责任田估价入社, 按股分红, 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规划进行种植, 并保证入股土地最低分红收入不低于每亩500元。入股后的农民可在合作社打工, 也可外出打工。另外, 合作社也接受农民转包的土地, 并根据土地状况约定每年租金, 一般在每亩350-400元。目前, 持土地入股的农户已达236户, 合作社流转的土地面积已达2600多亩。合作社流转的土地还是用来粮食生产, 成为真正适度规模粮食生产的范例。海斌合作社流转土地的年限一般在5-20年之间, 于是合作社投入一定的资金, 将入股的土地或长期转租的土地, 进行小田变大田、多边田变四方田改造, 这样既增加了土地利用率, 又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据王海斌介绍, 流转的土地经过平整改造后, 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 亩均效益比散户自种自管提高约20%左右。

有了流转的土地, 怎样放大土地的产出效益?为了加快发展, 经合作社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经社员大会通过, 2010年初投资300万元, 建设了一条年加工精米1万吨的精米加工流水线, 注册了“苏溧牌”大米商标, 与江苏省农科院、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合作, 栽培有机大米, 延长了农机服务产业链, 提高了土地产业率, 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仅去年“苏溧牌”精米, 销售收入就达380万元, 占合作社收入的30%。王海斌介绍说, 在“十二五”期间, 合作社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争取达到2万亩以上, 再争取流转1万亩左右的土地。

农机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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