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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精选6篇)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第1篇

张冲煤矿达乐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煤矿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宣威市嘉泰矿业有限煤矿张冲煤矿达乐井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

煤矿生产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考核全煤矿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煤矿与之相关的基层业务环境保 护管理工作,改善煤矿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负责组织全科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总工程师、后勤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局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煤矿环保处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备种污染物历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 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 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 佳方案,为全煤矿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5)负责搞好全煤矿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内“排污费”上缴工作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年检、变更工作及职业健康体系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生产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煤矿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煤矿领导、部门,到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煤矿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煤矿的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1)、生产科组织编制煤矿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煤矿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煤矿审核通过执行。

2)、生产科制定煤矿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煤矿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迂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年终进行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生产科监督本煤矿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5、环境保护宣传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实施,煤矿在 “6.5”世界环境日期间,配合煤矿职能部门开展各种

各样的宣传活动。

6、环境污染防治

1)、煤矿各环保相关单位应将环保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去,按照本单位的污染现状,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煤矿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废 气的达标率,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3)、生产科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污染事故处理

1)、各环保排污单位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 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2)、生产科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对重大污 染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3)、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积极落 实污染防治措施。

8、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1)、生产科负责煤矿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 查结果及时向煤矿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2)、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查找方便。

3)、生产科各种统计、上报的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 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生产科应对煤矿的污染数据进行环保统计分析,提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9、环境监测管理

1)、煤矿生产科负责对煤矿的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2)、生产科应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记录,并按时报出.记录做到规范、齐全、正确、准时。

l0、污染物排放管理 1)、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 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2)、适用范围

适用本煤矿污染物排放管理。3)、职责

(1)、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现场管理工 作。

(2)、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污染物日常的处理排放。

(4)、生产科负责煤矿环保污染物的监督、考核和各单位 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

(1)、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①、根据煤矿制定的环境管理工作网络,各级管理人员 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环保工作相关职工的环保意识宣 传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对于污染物长期排放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 原因造成的,由生产科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及时 处理,制定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环保工作领导组研究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处理。

④、各单位建立定期清理废水排放口及其周边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2)、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

①、各单位组织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登记,做好污染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和运行台帐。

②、做好环保设备的大修、抢修、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

③、做好本单位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 残油要进行收集以备回用,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

④、对本单位的一般固体污染废弃物、危险物品要集中 收集;重点污染废弃物、危险物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 环保员监督,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收集;收集起来的污染废 弃物、危险品要由专人管理,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⑤、严格控制液体污染物排放,收集起来的污染物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本单位负责人监督,由专人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煤矿废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利用。

(3)、各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管理

①、各单位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处理预案,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环保科。

②、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由煤矿牵头组织政府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

(4)、污染事故的处理

①、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生产科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污染影响状况,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

②、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上报煤矿领导,研究启动重大环境预案。

11、废水、废气、噪声、固体管理、废水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矿井水的循环利用,使生活废水达标准排放产。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煤矿废水排放管理。3)、职责

(1)、机电科负责矿井水使用、达标排放、管理、统计和上报。

(2)、浴室队负责本单位内职工浴室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控制。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废水达标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4)、生产科负责日常废水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水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后勤科负责职工餐厅废水排放的管理。4)、工作程序(1)、生活废水的处理

①、煤矿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浴、办公楼工作人员的卫生间涮洗生活用水,这些生活污水先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②、煤矿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的思想,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③、浴室队负责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④、后勤科负责雨水收集储存设备的管理,绿化、马路洒 水,用水合理使用,减少雨水的排放量。

⑤、各种污水必须严格日常操作,禁止跑、冒、滴、漏和 不合理排放,经常对本岗位排放废水进行检测,保证其指标 不超出规定范围。

⑥、各生产岗位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地 漏,进入煤矿统一污水排放管网,不得排入明沟。有毒废液 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5)、执行国家标准(1)生活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2)矿井水、生产工艺废水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

废气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采取治理管理措施,实现 锅炉废气达标并完成减排任务,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环 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煤矿锅炉废气排放管理。3)、职责

(1)、机电科负责本煤矿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负责停炉的脱硫除尘检修、维护。

(2)、生产科负责本煤矿范围内排放废气的总量控制、统 计和申报;负责日常废气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气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

(1)、煤矿废气主要是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通过花岗岩、钢质烟气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 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指标,方可排放。(2)煤矿锅炉现已全部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大大减少了工业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各锅炉房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为实现长久目标提供保障。并加强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气各项指标必须达标排放。

(3)锅炉严格按照《锅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调节操作,确保燃料完全燃烧,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5执行国家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l996)中二级标准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 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

噪声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居 民身体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煤矿噪声排放管理。3)、职责

(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的控制、统计和申报。(3)各班组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4)生产科负责日常噪声的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生产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选煤科负责洗煤厂震动筛等装置的噪声防治;机电科负责风井噪声的防治。

4)、工作程序

(1)煤矿噪声主要来自于选煤厂、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交通干线按4类标准,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相应限值,确认不超限方可排放。(2)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3)生产科每年年初根据煤矿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 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配合煤矿、上 级部门做好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工作。

(4)机电科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生产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管 理。

(5)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

高嗓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转,降低噪声。(6)员工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

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执行国家标准

(1)《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固体废物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采取治理措施,严格控 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 广大群众身体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煤矿固体废物处置管理。3)、职责

(1)后勤科负责煤矿的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

(2)安检科负责矸石山“三堆”的安全认定、监督、检 查。

(3)后勤科负责日常矿井的矸石排放,处置。(4)生产科负责矸石山的监督、治理、统计和申报、考 核、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

(1)煤矿固体废物主要有矿井建设、生产排放的矸石、锅炉煤渣和生活垃圾。

(2)锅炉燃煤时产生的煤渣出售作为民用建筑材料再利 用。

(3)安检科、生产科对矿井矸石山,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5)、执行国家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中Ⅰ类场要求。

(2)《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12、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煤矿生产科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上报和保存。

2)、生产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 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生产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 工作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

4)、煤矿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 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 显者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通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煤矿有 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环保考核

1)、生产科定期对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煤矿指标考核办’作为考 核依据之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的问 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2)、考核内容

(1)未有环保设施运行台帐;或运行台帐各项数据漏填、不填,不规范填写;

(2)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环保设施管理不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上级行政环保部门对煤矿处罚的和不良影响的;

(3)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措施造成一般污染事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附则

l、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 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本煤矿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煤矿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生产科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宣威市嘉泰矿业有限煤矿张冲煤矿达乐井

2017年1月9日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第2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 制:生产技术科 编制日期:2013年 5月20日

晋保煤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晋保煤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

公司环保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指导着全公司与之相关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公司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负责组织全科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县)、局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环保处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备种污染物历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

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

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 佳方案,为全公司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

5、负责搞好全公司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内‚排污费‛上缴工作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年检、变更工作及职业缝康体系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环保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矿领导、科室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3、实行矿长责任制,公司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公司的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1)、环保科组织编制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矿领导和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执行。

(2)、环保科制定本公司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生产技术科负责实施迂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年终进行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

(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环保科监督本公司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5、环境保护宣传由环保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配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6、环境污染防治

(1)、公司各科室应将环保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去,按照本单位的污染现状,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公司各科室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废气的达标率,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3)、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科室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污染事故处理

(1)、各环保排污单位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

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2)、环保科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对重大污

染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3)、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积极落

实污染防治措施。

8、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1)、环保科负责公司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2)、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查找方便。

(3)、环保科各种统计、上报的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环保科应对公司的污染数据进行环保统计分析,提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9、环境监测管理

(1)、集团公司环保处负责对公司的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

(2)、环保科应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记录,并按时报出.记录做到规范、齐全、正确、准时。

l0、污染物排放管理(1)、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3)、职责

各科室负责各科室污染物排放的现场管理工作、环保设施的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污染物日常的处理排放、环保科负责公司环保污染物的监督、考核和各科室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根据公司制定的环境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科室做好各科室环保工作相关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于污染物长期排放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环保科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制定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建立定期清理废水排放口及其周边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由环保工作领导组研究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处理。

(5)、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

各科室组织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登记,做好污染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和运行台帐,对本煤矿的一般固体污染废弃物、危险物品要集中收集,重点污染废弃物、危险物经本环保科主管领导同意,由环保员监督,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收集;收集起来的污染废弃物、危险品要由专人管理,避免造成污染事故,严格控制液体污染物排放,收集起来的污染物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本环保负责人监督,由专人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利用。

(6)、各科室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管理 各科室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处理预案,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环保科,试运行期满后,由公司牵头组织政府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

(7)、污染事故的处理

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环保科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污染影响状况,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上报公司领导,研究启动重大环境预案。

11、废水、废气、噪声、固体管理、废水管理(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矿井水的循环利用,使生活废水达标准排放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废水排放管理。(3)、职责

机电科负责矿井水使用、达标排放、管理、统计和上报,浴室队负责本单位内职工浴室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控制,各科室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废水达标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环保科负责日常废水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水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行政科负责职工餐厅废水排放的管理。

(4)、执行国家标准(1)生活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2)矿井水、生产工艺废水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

五、废气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采取治理管理措施,实现锅炉废气达标并完成减排任务,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锅炉废气排放管理。

3、职责

(1)、机电科负责本公司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负责停炉的脱硫除尘检修、维护。

(2)、环保科负责本公司范围内排放废气的总量控制、统

计和申报;负责日常废气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气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

(1)、公司废气主要是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通过花岗岩、钢质烟气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 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指标,方可排放。

(2)公司锅炉现已全部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大大减少了工业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各锅炉房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为实现长久目标提供保障。并加强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气各项指标必须达标排放。

(3)锅炉严格按照《锅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调节操作,确保燃料完全燃烧,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5执行国家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l996)中二级标准 ’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 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

六、噪声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居

民身体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噪声排放管理。

3、职责

(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的控制、统计和申报。(3)各车间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4)环保科负责日常噪声的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基建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销售科负责选煤楼震动筛等装置的噪声防治;机电科负责风井噪声的防治。

4、工作程序

(1)公司噪声主要来自于选煤楼、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交通干线按4类标准,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相应限值,确认不超限方可排放。

(2)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3)环保科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 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配合集团公司、上

级部门做好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工作。

(4)机电科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基建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管

理。

(5)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 高嗓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转,降低噪声。(6)员工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 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执行国家标准

(1)《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七、固体废物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采取治理措施,严格控 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

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3、职责

(1)后勤处负责公司的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

(2)安检站负责矸石山‚三堆‛的安全认定、监督、检 查。(3)车队负责日常矿井的矸石排放,处置。

(4)环保科负责矸石山的监督、治理、统计和申报、考 核、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

(1)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有矿井建设、生产排放的矸石、锅炉煤渣和生活垃圾。

(2)锅炉燃煤时产生的煤渣出售作为民用建筑材料再利 用。

(3)安检站、环保科对矿井矸石山,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裸露黑矸、和自燃的矸石山进行上报、监控,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5、执行国家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中Ⅰ类场要求。

(2)《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3)、环保科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上报和保存。

(4)、环保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5)、环保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工作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6)、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

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 显者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通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 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环保考核

(1)、环保科定期对各科室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指标考核办’作为考核依据之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

(2)、考核内容

(1)未有环保设施运行台帐;或运行台帐各项数据漏填、不填,不规范填写;

(2)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环保设施管理不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上级行政环保部门对公司处罚的和不良影响的;

(3)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措施造成一般污染事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附则

l、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

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本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科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谈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的环保管理 第3篇

煤矿企业在我国重工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促进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功不可没。然而, 随着新兴的一些节能产业的发展, 在世界提出环境保护的情况下, 煤矿企业对于污染的治理情况就要进行很大的改善。在我国大力倡导科学发展, 节能发展的今天, 煤矿企业的环保工作显得就十分的重要, 通过科学的手段, 科学合理的控制污染源, 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 不断在工艺上开拓创新, 对于做好煤矿企业的环保工作意义重大。由实践证明,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一条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绿色矿山指的是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矿山, 把实现开采方式的科学化、实现选煤工艺的多样化、废物处理的环保化以及规范化的环保管理作为目的, 这是一种和人类的活动以及所处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偏向洁净的生产模式。

2提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2.1 环保工作要引起领导的重视

环境保护工作和其他的产业并不相同, 它是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投入的, 但是环境保护工作又很难快速的产生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 它的成效大多数需要从整体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来体现。究竟要追求短期的较为明显的政绩, 而不顾环境遭受的破坏以及各种资源的浪费, 还是要兼顾长远的利益, 做出长远打算,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领导的决策。

煤炭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工作, 开展的时间并不算长, 这也是一个导致好多领导对于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在另一方面, 因为企业领导一般都是统筹全面的工作, 一般都会有好多事务缠身, 难免常常出现一些疏漏。所以, 企业的领导除了要加强他们自身的环境意识之外, 也应该从企业的长远利益角度出发, 把环境保护这方面的工作拿到战略发展的高度上面, 亲自抓, 负总责, 这样环保工作才能够有新的作为, 企业也才能够得到新的发展。

2.2 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

面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作为一个基层的环保工作人员, 他们在工作中就需要增加主动性以及能动性, 把“领导要我重视”改成“我要领导重视”, 积极地向领导做宣传工作、积极地反映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慢慢地促进领导对于基层环保工作的深入了解, 做领导的好参谋以及有力的助手, 使得领导更加深刻的了解、认识、理解并支持基层环保工作, 做到这些, 环保工作也就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3保证经济方面的环保投入

我们都清楚经济是一切事务的基础, 但是, 在现在的形势下, 想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一, 我们要保证具有一定的经济投入;第二, 必须集中精力, 找出重点, 予以突破, 把我们现有的有限的污染治理资金统一集中起来, 做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争取在每年都要突出的搞好一个或者两个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可以再搞一些其他的工程, 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煤炭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持续并且长久地发展。

4加强废物的治理工作

4.1 煤矿废水的治理以及利用

煤矿废水主要包括了矿井水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矿井水指在矿井开采的过程当中产生的从地下涌出来的水。一般可以通过建立井下水澄清以及地面水回灌的“矿井水控制、处理、利用和回灌及环保这样五位一体”的生态保护水资源系统, 能够把经过净化治理的矿井水应用到饮用、回灌以及生活用水等等方面, 从而实现矿井水的循环使用。被处理之后的矿井水一般可以用作矿区的生活用水, 以及矿区的工农业用水。

煤矿上的生产污水主要是以煤粉、悬浮物以及油类为主, 可以采用物化法, 例如沉淀、气浮等这些方法来除去在水中存在的悬浮物, 生产污水被处理之后可以再次回用。在煤矿的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了溶解性、胶体性及悬浮性的有机物, 所以污水处理必须具有除氮除磷的效果, 其中主要的处理工艺例如: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以及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硅藻土污水处理。在水资源十分紧张的今天, 对煤矿的工业废水进行二次循环利用十分的重要, 这样对于有效的节约水资源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并且让煤矿企业的发展更加壮大。

4.2 煤矸石以及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一般主要有煤矸石以及粉煤灰。这些废弃物如果没有得到得当的处理, 就可能对环境造成很大程度的破坏, 所以, 一定要通过综合性利用, 达到资源再生, 变害为利, 变废为宝。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不单单能够有效的实现固体废物的量度最小化和无害化, 还能够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对于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这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 需要把主要利用方向定向煤矸石发电和煤矸石建材、制品以及复垦回填这些大宗量利用方法。

5作进一步结构调整, 实行清洁生产

煤炭企业在体制上的改革, 对于环保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发展的机遇。企业可以通过对产业结构以及产品结构的详细调查, 缩减一部分污染重, 并且能耗要求较高的产业以及产品, 精心选择一批科技先导型、或者是资源节约型、没有污染抑或只有轻污染的新型项目, 从治理污染的方向转向减轻污染的方向发展, 从最开始的末端治理转向对于生产全过程的控制方向发展, 以达到减轻环境污染, 同时减少企业的负担的目的。煤炭企业应该不断地采用新型技术、新型设备、新型材料、以及新理论和新方法, 来加快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而对于在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 企业应该努力做到以废治废, 甚至变废为宝, 对其加以综合利用, 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最终实现清洁生产, 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6总结

绿色矿山建设是先前矿产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管理理念的一个实质性飞跃。伴随着绿色矿山建设这项工作的逐步推进, 矿区经济发展也将要进入一个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并更加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崭新阶段。

参考文献

[1]王一淑.推进煤矿环保构建和谐绿色矿山.《洁净煤技术》.2011年4期

[2]李晓虹.煤炭企业环保管理探讨.《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年12期

[3]贾宏俊, 彭俊, 杨明月.新形势下煤炭企业环保管理探讨.《魅力中国》.2010年19期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第4篇

在这个青山环抱的怀化双溪煤矿厂区,记者如期见到了矿长胡文光。“太忙了!太忙了!” 胡矿长一边解释一边领我们参观这个看上去管理有序的厂区。 “这位矿长是够不容易的。” 陪同的人在旁边感叹道。而后在接下来和胡矿长的交谈中,记者才更多地了解到这位“不容易”的矿长……

这个走过四十七载风雨的老煤矿,作为典型的国有工业企业。它虽然有过成长的快乐,丰收的喜悦,但面对僵硬的经营机制,落后的管理观念,艰难的步履终究抵御不了快速激烈的市场竞争。

这“四十不惑”的年纪上,让所有的“双煤”人迷惑了!

就在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本着对浸润了“双煤”几代人心血和汗水的企业的感情,胡文光、周世文等人在许多人驻足不前的情况下迎着风险,顶着风雨,接下了这样一个有着1000多职工摇摇欲坠的大摊子。就这样,这位还小着双煤十岁的胡文光和他的同事们毅然挑起了这副艰巨的担子!

面对国营企业不得不改变的现状,胡文光自己心里明白:一个企业的领导班子对一个矿是何等的重要!胡矿长向记者聊起了企业的成长艰辛、班子成员如何团结拼搏与今天企业兴旺的关系……现在双溪煤矿拥有固定资产3550多万元,员工1200多人,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因本地煤炭资源枯渴,企业及时的利用当地丰富的含钒石煤资源和先进的提钒生产技术,建成了年产300吨的五氧化二钒(V2O5)生产线,企业实现了全面的平稳转产。自转产以来,一直是怀化市煤炭行业多种经营的重点企业,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重点中型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生产的五氧化二钒产品达到国家GB3283-87标准,并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

说到此处,记者能感觉到近年来双溪煤矿所取得的成就,胡矿长脸上也流露出更多的欣慰!

就在记者还为此感叹时,胡矿长的话题又转到了企业的环保问题上。“今天的企业不仅要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还要面对人类自身环境保护的挑战。” 双溪煤矿在探寻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方向时,就坚定地把自己定位为环保型煤矿。或许正是这一选择,才使它从昔日的破败到今天的崛起。胡矿长说,该矿一直坚持着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并举的经营理念。他们把环保的观念贯彻到每个员工的头脑,把环保的机制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早在1991年,双矿就成功的研究出无盐陪烧碎取出法,消除了氯化氢气体的污染。该工艺由中国煤炭总公司组织专家鉴定,经国际联机检索认可,并于1997年凑集资金进行了设备设施的改造,使钒厂具备了年产400吨V2O5的生产能力,其中2004年生产合格的精钒352吨,2005年1-4月,月产量都在30吨左右。已成为目前国内石煤提钒行业中规模最大、工艺最先进的生产厂家之一。

在生产过程还中着重考虑到三废处理问题,其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经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的多次攻关实验,成功地研究出无盐焙烧酸浸法新工艺,用烟道水幕净化滤尘去除废气污染;废水经钒渣坪沉淀过滤集中排放到净化池用水泵返回进行离子交换回收废水中的钒产品;水进行综合利用后达标排放;废渣实行广场堆积,做钒渣砖之用……多年来,双溪煤矿钒厂三废治理有专管部门,专业人员负责按设计要求和环保部门对三废的规定进行达标排放处理,取得了一定的环保效果和经济利益。其排放的水质透明清澈,完全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尾渣的堆放更无外流现象。

煤矿环保管理办法 第5篇

(讨论稿)

为了强化公司环保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努力创建“绿色矿山”,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公司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提高,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度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陕煤集团统一部署,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以“四零”目标管理为支撑的“四大治企新理念”,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持续推进“三大转变”,逐步实现“三大目标”。抓接续、稳产能,做精煤炭主业,抓改革、促转型,做活非煤产业,煤与非煤双轮驱动。抓管理、补短板,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抓党建、惠民生,不断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矿区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保标准以内;

(二)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三)继续整治矸石山自燃现象及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

(四)环保基础管理考核达局规划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工作顺利实施,目标顺利实现,我公司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任主任。

四、环保管理办法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环境保护理念,从我矿的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展控污减排,改善环境,是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

把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融为一体的企业经营活动。各科室根据我矿环保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责编制环境经营专业领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把环境经营理念贯穿我矿各个环节。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为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负责我矿环境保护总体工作,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领导,主动分析、查找影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年度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的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规行为的考核力度。污染物排放必须遵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我矿年度环保目标。一是加大对生活污水厂设施进一步完善,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检测,坚决杜绝偷排、漏排现象,确保污水处理厂在2019年全年达标天数在98%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矸石山治理过程中,遵循“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的方针,对矸石山进行平整,放缓坡度,杜绝矸石山塌方滑坡现象;继续深挖沟渠、浇水灭火,必须有效遏制矸石山自燃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进行黄土全覆盖,局部灌浆,填实空隙,杜绝二次着火及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进行植树、种草,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三是继续进一步加强矸石山治理工作,2019年必须有效遏制矸石山自燃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不得发生人为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四是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年终考核得分达80分以上。

3、强化监管,超前防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要深入持久地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环保专题会,针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并有专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环保工作万无一失。坚持执行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要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抓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4、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梳理环境风险源分布状况,根据矿业公司要求,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应急预案,明确各层级控制环境风险内容,制定周密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一支“反应灵敏、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突发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公司要普及环境应急知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情况下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和消防设备,并加强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5、加强教育培训,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爱护环境的责任感,教育培训必须先行。通过开展环保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环境风险源辨识及评估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广泛普及环境科普知识,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氛围。

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及操作岗位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操作 技能,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引导员工日常环境保护行为的养成。

6、采取措施,切实推行节能降耗。把节能降耗工作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领导班子带头节约,以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为突破口,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逐步推进公司各个领域节能降耗,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到生产单位、机关科室及公司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确保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环境保护考核奖励

(一)环境保护奖励原则

1、奖励在环保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人员。

2、坚持重奖重罚,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环境保护考核范围 公司相关环保管理人员

(三)环境保护奖的分类 环保目标奖、环保活动奖

1、环保目标奖

公司全年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对环保领导小组成员给予奖 励。

2、环保活动奖

(非煤矿山)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 第四章 隐患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六章 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第七章 外包工程及公司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凯宏矿业安全环保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管理,有效预防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促进该项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全员隐患防御能力,强化环保意识,使我公司安环工作步入新的高度。依据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参照相近行业公司的安环工作管理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新员工培训分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2厂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组织,计16学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现状、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车间级教育由分厂(矿山由矿山部)组织,计1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3.1分厂(或矿山)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现状;

3.2 各岗位安全规程、生产工艺介绍、隐患安全管理; 3.3现场参观。

4班组级教育由车间组织,计14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4.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常识和车间劳动纪律相关制度;

4.2隐患排查管理、车间危险源管理和事故状况的紧急措施及上报程序、工艺管理等;

4.3现场实习,确定新员工试用期内安全责任人。

5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5.1我公司特殊岗的种类:电工、钳工、焊工、行车工、化验工、采样工、尾矿坝工、机动车司机以及安全员等;

5.2以上工种除参加颁证机关的取证、复审的培训学习之外,由安环部督促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行业安全规范培训考试;

5.3对于转岗、复工和休假30天以上员工,应进行8学时以上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三级教育中班组级培训内容的学习培训,培训由车间组织,要有记录、有考试。

第三章 安全检查

1日常安全检查:由安环部专职安全员与车间当班兼职安全员协同进行。

1.1检查前应制定重点项目检查表,检查表应有以下相关内容:“三违”及习惯性违章情况;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作业方法;遵章守纪情况;环境状况;高风险作业的危险预测预控情况等。

2定期安全检查:对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单位及生产辅助单位,依据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2.1

公司级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每月中旬进行,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

2.2主要检查矿区内所有生产、生活及一切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安全机构和制度及作业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

2.3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对需整改的隐患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2.4检查通知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起草,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各单位根据安全通报要求,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要求的时间内反馈至公司安环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考核。

3专项安全检查:依据有关文件,针对性检查相关项目或

设施。

第四章 隐患管理

1隐患管理与安全检查是有机的结合,安全检查是对影响安全因素的认识、分析和评价,确定隐患的存在,对其进行整改,是检查的延续、管理的延续。

2对于检查出的隐患,首先要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大、中、小三级。“大级”是“十分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中级”是“不安全”有机会停车时即进行整改;“小级”是加强监视警戒。

3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公司级采用“整改通知单”(后附)的形式送达至相关单位、部门,要求做出整改的单位、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填单报安环部,以备组织复查。

4隐患整改要坚持做到“三不交”,即班组能解决的不交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交公司。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缺陷,要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

第五章 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1工伤事故处理的原则:以人为本、及时有效、就近抢救。

2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2.1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做到及时有效的抢救伤者;

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向安环部和公司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后援,请求指示;与事故处理相关部门接到事故讯息后,必须立即响应,全力以赴;

2.2

事故发生后,首先,由公司医院治疗,当公司医院无法满足治疗条件时,按医嘱转库尔勒地质医院治疗; 2.3公司从安全环保经费中提取两万元(按市场变化调整)作为工伤事故应急抢救资金;使用程序: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提出借款申请、安环部签署意见、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次月,从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借款额,归还工伤事故应急抢险资金。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完工伤保险赔付后,将以上所借资金部分,通过财务手续返还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另外,转外治疗所需治疗费用应由事故单位与医院联系,有关付费信息送至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费用申请报告”,批复后叫人力资源部办理转账手续;

2.4工伤人员的治疗期间待遇按工伤保险有关条款执行;

2.5工伤人员治疗期在三个月以内可治愈的(按医嘱)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选厂或部门)原单位支付工资;治疗期三个月以上(尊医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核实,报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关系,由公司承

担工资;

2.6

工伤人员治愈复工或结清辞职后,人力资源部办完工伤保险手续,给安环部返《工伤情况回执单》,简要说明伤者治疗期情况、保险赔付情况及伤者身体现状等以备归档。

3事故调查程序

3.1事故调查:一般事故(轻伤)有各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调查;重、特大(重伤和死亡)事故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事故调查;

3.2调查书写内容包括:事故单位、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入职时间、调查日期时间、调查人姓名、职务、记录人姓名、职务、事故经过、签名等;

3.3事故调查笔录须两份以上(或被调查人应两人以上),不足应由直接领导按汇报情况如实记录; 3.4一般事故调查完毕,由部门或分厂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安环部审议;重、特大事故由安环部调查后与处理意见形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议;

4事故性质认定的程序

4.1事故性质认定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法认定; 4.2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4.3按事故原因的分析,找出对应原因的人及其与事件的关系,确定是否属于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5事故责任分析的步骤

5.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5.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5.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5.4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态度、对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

6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6.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6.1.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6.1.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

故的;

6.1.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6.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6.2.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6.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7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依据 7.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7.1.1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找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

7.1.“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7.1.公正、公开的原则。8

工伤保险认定依据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属于工伤保险事故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8.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8.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8.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8.4患职业病的;

8.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8.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8.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8.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病症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视同工伤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 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1管理执行的原则

1.1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1.2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

2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

2.1水污染事故:由于物料和水污染物排入水体,引起水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财产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2

噪声和振动危害事故:由于噪声或振动严重超标,造成人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3固体废气物污染事故:由于固体废气物的贮存、运输或处理(处臵)不当,引起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事件。

3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分): 3.1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3.1.1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下(不含1千元);

3.1.因环境被污染,人员发生中毒症状,但歇工不足1个工作日。

3.2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3.2.1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

3.2.因环境污染,人员发生中毒症状,但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

3.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3.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3.3.一次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中毒3人以上或死亡1-2人;

3.3.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较大影响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3.4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4.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4.2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 3.4.3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严重影响。4

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程序

4.1

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发现人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环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同时,事故发生部门(或班组)应立即采取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若有人员伤亡或中毒,应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

4.2凡发生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环境污染事故,事故责任部门应立即向公司安环部门报告,由安环部门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的报送

5.1凡发生一般级环境污染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正式书面事故报告与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登记表填写,一并报公司安环部; 5.2凡发生报公司上级主管的环境污染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15天内,公司要将事故的正式书面报告与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登记表一并报上级主管安全环保的部门。

6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内容

6.1

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或车间名称; 6.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6.3事故类型;

6.4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6.5事故经过;

6.6

环境污染范围、社会影响; 6.7

人员伤亡、中毒情况; 6.8

经济损失; 6.9

事故原因;

6.10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7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

7.1发生轻微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门组织调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会同事故发生部门查清原因,消除隐患。由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班组填写事故报告和

“四不放过”登记表,三天内上报安环部门签署意见。相关单位和部门均应做好所有轻微环境污染事故的登记存档工作;

7.2 发生公司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共同成立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报告及“四不放过”登记,10天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签署确认意见后,再报公司主管领导; 7.3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的主要领导必须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并立即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8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职责

8.1

查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8.2确定事故责任者;

8.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8.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4.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日期、类型、地点、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环境污染范围及污染

程度、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事故等级等;

8.4.事故经过; 8.4.事故原因分析: 8.4.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8.4.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4.6

附件。包括图表、照片、图象、技术鉴定等资料。

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公司安环部门是环境污染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安环部门有权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并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和有关材料有权要求按规范重新修改。

9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1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2事故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编制整改实施方案,经审查批复

后组织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考核;

9.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经济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审批权限

10.1

发生轻微环境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安环部门,安环部门应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等进行确认,无异议后由公司处理; 10.2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事故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性质、原因及处理意见等进行确认,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0.3发生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外包工程及公司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外包及新增新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到安环部门备案相关工作的《安全规程》,并由安环部查验工程资质以及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情况。

1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

1.1企管部负责制定施工项目对外包单位及公司的新

增新建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并监督执行;

1.2安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整改效果;

1.3安环部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人员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1.4本公司的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同样适用于外包工程。

2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

2.1新设新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2.2

新建项目的设备及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提前制定完善;

2.3

项目相关的应急预案要切实可行;

2.4

如果有新增加的危险源应纳入公司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清单,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不可容许风险)也应进入公司的清单,并制定相关办法做好危险源辨识工作。

第八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

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 总则

1.1

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法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矿山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摆正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保障生产安全;

1.3严格按作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三违”行为,做到“四不伤害”,、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1.4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组织安全生产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做到奖罚分明;

1.5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应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重罚;

1.6

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1.7

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奖励

2.1员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2.2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的,视其贡献给予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3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一经采用并取得一定效果的,给予50元至于100元奖励; 2.4对及时参与事故抢救,维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给予有功人员50元至300元奖励; 2.5

研究应用先进的安环科学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6

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全面完成生产计划且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按当年《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2.7

对1-5条款中的奖励,由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考核上报公司安环部,分管领

导审批后请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3处罚

3.1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3.2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500元罚款; 3.3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罚款; 3.4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

3.5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6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7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3.8

各生产单位和工程公司未按规定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9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

经考核合格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10

未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正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3.1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 3.1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处以200元罚款;

3.1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1

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1

5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3.16

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

3.17

对重大事故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18

未对警报器、消防器材、压力表、测尘仪等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不能正常运转,无记录和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罚款;

3.19

对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 3.20

未依法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

3.21拒不执行安全环保部门的安全指令和安全整改通知的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3.22

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处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罚款;

3.2

3由于设备安全附件不齐全或有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未按要求整改或发生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100

-200元的罚款;

3.2

4由于地质报告及工程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致使矿山投产,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在安全和预防职业病等方面经常受到威胁,导致造成事故的处以500—5000元罚款;

3.2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部门必须按《关于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层层上报。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单位应该在1小时内报安环部,并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在2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对轻伤或重大人身未遂事故的单位、部门必须在7日内将事故分析报告报安环部。凡未认真履行,视其情节给予单位有关人员50—200元罚款,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责任者承担;

3.26

未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27

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不服从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3.28

在工伤事故调查、取证过程中拒绝接受调查的、有意伪造现场、串供、设臵阻力的单位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29

储存、使用危险品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未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30

采场采剥作业,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边坡、台阶,通过地质破碎带或其他围岩破碎层时,未采取措施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31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3.32班检、采场、施工队日检、部室周检、公司月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凡未进行安全检查,视其情节给予10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逾期未整改、末按期反馈意见,安全检查无记录,不上报的,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3

3凡检修项目,重大项目或新投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而盲目进行施工的单位,视其情节,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

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3.3

4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3.3

5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3.36

爆破器材库未按规定堆放储存,未执行防静电等有关规定,未执行防火、防爆、防潮、防雷等安全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的罚款;

3.37

生产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不按安全要求摆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次罚款;

3.38

生产作业现场材料工具摆放零乱、文明卫生较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3.39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3.40

因忽视安全、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41损坏安全设施不及时修复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3.4

2发现立即要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下,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

以100—500元的罚款;

3.4

3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被无理刁难、打骂、陷害、视其情节给予肇事者2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4

4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3.4

5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46

凡发现酒后上岗、睡岗和脱岗的,责令停工进行安全学习,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3.47

严格遵守矿山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好爆破警戒工作,违反者视其情节对当班现场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3.48

相关涉爆人员在填写《火工材料使用登记表》时,弄虚作假、涂改的,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49

进入生产作业场所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不戴安全帽处以50元/人次罚款;不系安全帽带处以50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以100元/人次罚款;接触尘毒岗位人员不戴防尘毒口罩处以30元/人次罚款;

3.50

公司各部门或其管理的工程施工队发生事故的其

他有关奖罚,按当年《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3.51其他有关火工材料管理处罚按公司《火工材料安全管理责任条款》和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

3.5

2其他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罚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5

3未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相关手续的有关部室负责人、安环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 3.54

其它处罚

3.54.1

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属于轻伤的直接责任者给予200—2000元以内考核,领导责任者给予200—1000以内考核;属于重伤(或死亡)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3000元考核,领导责任者给予500—2000元考核,应进行安全再教育学习和反省,由安环部门考试合格后复岗;

3.54.2

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进行安全再教育后,由安环部门考试合格后复岗;

3.54.3

对未遂事故的责任者,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由安环部门考试

合格后复岗;

3.55

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罚由安环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不得重复罚款。开具的罚款通知书一式三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或工程款中扣除。4

考核细则

4.1

安环部具有2000元(包括2000元)以下考核权限,2000元以上考核报主管领导批示; 4.2

安全环保考核款项归入安全管理经费中; 4.3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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