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精选12篇)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第1篇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为了改善学校环境,提升城市学校品位,建立学校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门前四包”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员
学校内所有班级、教师、住户、各类经营户均是“门前四包”责任人。
二、“门前四包”责任范围
学校责任班级卫生区以及各位教师、住户、经营户门前门后以左右毗邻住户界线为长度的范围及所属庭院。
三、“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各责任人明确为“门前四包”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日常工作,实现门前四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包环境卫生:
1、责任人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并保持建筑物整洁。
2、责任人要承担学校分配的学校卫生突击任务。
3、责任人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不得形成冰包。
4、责任人垃圾要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至垃圾桶中。
5、维护责任区内墙面、橱窗、标示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6、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
7、责任人庭院落要设臵垃圾箱,经营户在院内存放原材料和产品要放臵有序;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四周要保持清洁。
8、责任区院内厕所要有人管理,做到厕体完整、每日清扫、定期清掏、及时消杀。
(二)、包绿化
1、责任人绿化责任区系指卫生责任区内绿化面积。包括沿行道树及花园内所栽种的花草树木。
2、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
4、绿化树木无攀折损伤,无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钉乱搭现象。
5、禁止将污水、脏水尤其是带有腐蚀性的污水泼向花草树木。
6、责任区树木、花坛、绿地因人为或意外毁坏、死亡的,责任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指证破坏人。
(三)、包秩序:
1、责任区内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划线规范停放,首尾一致,无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校园内违规设立摊点、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公共场所、楼栋走道无乱堆乱放杂物。
3、责任人不得乱设广告牌匾(条幅)或者其它宣传品。确需设臵广告的需经学校审批。发生毁损、污染的,应当及时申报申请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4、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音响电器。
5、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四)、包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标识牌、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3、责任人负责对已硬化道路的看护。硬化区域出现人为损伤由责任人上报学校补修。
四、责任要求
1、重庆教育管理学校后勤处负责对“门前四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具体负责“门前四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责任人必须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制,认真实行门前四包义务并接受三创办的监督和管理,对不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且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实施相应处罚。
3、每月由后勤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记载于重庆教育管理学校“门前四包”检查记录本上,并张榜公布予以通报。
4、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第2篇
一、包卫生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垃圾、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责任区发生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门店产生的废弃物应自行收集,自觉放入沿街公共垃圾筒或站内垃圾筒内,不得在站前广场范围内倾倒,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凡不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
二、包秩序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责任区内不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责任方若须安装招牌,须经租赁方同意,按市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标准安装。对责任区内出现闲散人员、流动摊贩或旅客长时间堆放货物、停车的,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以上情况,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凡不遵守要关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
三、包立面
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得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店的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夜景灯光等户外设施,安装时应征得租赁方同意,按有关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四、包文明
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发生。
注意事项:
1、本责任书签订后,商铺的责任人应当将责任书放置或张贴于店铺的醒目位置。
2、接受邓州市主管部门和古城街道办事处“门前四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3、对拒不履行“门前四包”责任,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4、若违反以上“四包”要求,一项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不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取消责任人租赁使用资格。
5、本责任书作为以前有关合同的附件,具有合同的约束力。
管理方:宛运集团邓州分公司
责任区:从店铺门口向前5米,宽度与承租房屋同宽。
责任人签字:
门前四包责任书 第3篇
为真正将 “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乡容环境卫生整洁,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按乡人民政府的指示,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现和辖区内的各单位、各居民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门前四包”责任区
村辖区内所有临街单位和门店“门前四包”的责任区域为建筑立面至硬化路面(水泥路)以及建筑物所对应的路面范围。
二、“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卫生。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污水和积水,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倾倒,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蛛网、无乱贴乱画、无蚊蝇长生地。
2.包绿化管理。搞好门前花坛、草坪、绿化设施的保护,做到花草树木完好,无乱挂,无乱砍乱伐。
3.包乡容秩序。做到货物不出窗,站牌不上硬化路。无临街炉灶、无占道经营、无伸店经营、无乱停乱靠。
4.包公共设施。维护好门前各类公共设施,做到门前责任区内的盖板、垃圾池(桶)、电话亭等设施完好。门前的盖板、垃圾池(桶)破损、由“门前四包”单位进行更换、维修。
三、实施办法
1.各沿街单位、居民必须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对“门前四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村委会公示栏予以公开曝光,并按《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为加强管理,乡整脏治乱绿化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责任门店(单位、居户):
监督实施单位: 村村委会(盖章)
门前卫生责任管理制度 第4篇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创造清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积极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居环境品味,我们响应市县两级政府要求,特制定此制度。
一、卫生制度实行包片责任到人,属于单位的,包片责任到单位,做到门前“三包”。
二、门前“三包”是指对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全面负责。及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其中卫生包括建筑垃圾,责任人需负起责任,自己门口不可倾倒垃圾。若责任人未尽到责任引起的建筑垃圾堆积的,由责任人负责清理。我街责任区内的单位、门面均需遵守此规定。
三、责任人对责任区全天进行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卫生员早八点前必须清理完成。完成后生活垃圾全天不能再倒,保持全天整洁。倒垃圾时间定在下午五点半后可倒,其余时间不可倒垃圾。在责任人范围内的,责任人要起到监督作用。
四、学校门前小摊小犯不可随意摆放,对于出售的食品包装袋要自行处理,不可落地。责任范围内地面责任人做到保洁和监督作用。
为将此规定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此规定。此规定一式二份,责任人一份,本村街一份。
责任人:
门前四包协议书[最终版] 第5篇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清洁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东振社区与签订“门前四包”管理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门前四包”的范围
前至道牙,后至门店口,左右至房屋边缘。
二、沿街门店(单位)责任
1、包卫生:做到无垃圾、污水、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和乱倒垃圾现象,冬季无冰雪铺地现象。
2、包绿化:按城市绿化要求,养护门前的树木、花草。
3、包秩序:维护公共秩序,不在门前店外经营、摆放货物,乱堆物品。门前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摆放有序。
4、包公共设施管理:维护门前责任区内公共设施不损坏、不丢失。
三、监督与管理
沿街门店(单位)认真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和制度,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履行责任的,社区执法人员可采取批评教育等相应措施督促其落实,拒不改正的,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本协议一式二份,责任单位、社区各一份。社区(盖章)责任单位(盖章)负责人(签章)责 任 人(签章)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第6篇
门前四包”是指由市区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面和临街居民户在门前划定的区域内(包括地面和建筑物立面)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市政绿化维护、包设施。:
一、包卫生:
1、随时保持责任区卫生良好,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
2、垃圾倒入垃圾桶(车),无乱倾乱倒现象。
3、电杆、牌匾等做到美观,无破损、乱贴乱画、乱牵乱挂、晾晒衣物等现象。
二、包绿化:
1、按绿化要求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现象。
2、绿化树木无攀折、乱挂衣物等现象。
三、包秩序:
1、无车辆乱停乱放、占道修车、洗车等现象。
2、无乱搭乱建、占道堆放物品现象。
3、无出店占道经营,不乱设遮阳雨伞。
四、包设施:
1、对责任区内的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设施等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 第7篇
送 达 回 证
根据《***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镇环境卫生体制一体化管理》相关规定,为了美化生活、工作环境,促进早日实现我镇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村镇办、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
受送达人:年月日
根据《***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环境卫生体制一体化管理》相关规定,为了美化生活、工作环境,促进早日实现我镇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村镇办、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
**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名)
“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111 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镇旅游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XXX,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XX门店):
二、责任内容:
1、包环境卫生。室内垃圾要用垃圾容器装好,倒入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严禁直接扫出店门;不向街道和人行道泼脏水和丢弃果皮脏物等有损卫生的物品;从事餐饮业的店主要随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前不得有污染物。
2、包市容市貌。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墙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3、包公共设施。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保护门前的供排水设施,道板砖、街沿石、护栏、消防栓、路灯及通讯设施等不受损坏。
4、包绿化美化。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路灯、景观灯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
5、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必须及时举报。
三、对不履行责任处罚依据:
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XX市政执法队、牵头单位、临街单位(门店各一份)
XX市政执法队:
责任人(临街单位或门店):
门前五包,环境卫生责任制 第9篇
根据《河南省〈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了加强我市(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营造好的生活环境,沿市主次干道单位(个人)在临街牵强之路沿市和两侧与相邻单位连接处范围内,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一、包卫生。做到门前干净卫生,无瓜果皮核、无纸屑塑膜、无痰迹、无烟蒂、无粪便、无污水淤泥、无尘土沙石、无积存垃圾。
二、包秩序。做到门前公共设施完好、秩序井然、无乱摆摊点、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
三、包绿化。对门前的绿化树木和花草要精心呵护,做到无枯萎草木、误攀折树木,无践踏青草。
四、包停放。做到门前汽车停车场地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自行车摆放整齐。
五、保整洁。做到门前墙壁、店堂、橱窗、树木、线杆等物体表面清洁,无严重污渍斑痕、无乱涂乱画、无乱贴乱写、乱喷小广告,无乱摆广告牌、灯箱、无乱扯横幅。
责任路段中原路谭承春
荣校路徐猛
和平路毛锦娜
东干道岳建琴
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2020 第10篇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停及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对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举报。
(三)包市容秩序。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搭乱盖、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乱停乱放、乱摆卖、乱堆杂物、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设广告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第八条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第11篇
甲方:_______村委会 乙方: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
负责门前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无垃圾废土;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等。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将垃圾随意散扫出户外。家庭污水应倒入下水道内,禁止户外乱倒。地面和院内的污水、淤泥要及时清除。
2、包绿化
负责门前树木、花草栽植和保护,做到认真管理,及时养护,使环境绿化、美化。
3、包秩序 维护门前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四不一无”,即: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停车辆;不占道干活;无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柴堆、煤堆进院,粪堆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家禽家畜全部入户圈养,确保村庄道路畅通,做到清障还路、确保通畅,不占道建设,农作物秸秆收集有序,不焚烧秸秆。建筑垃圾按照“谁产生,谁清运”的原则,按照村规划倒入规定地点,建筑施工时占道不得超过道路1/3,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无条件搬离道路,施工完成后自行清理到位。
二、甲方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甲方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逐户建立档案,每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城镇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第12篇
为加强城市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区域
各责任单位(人)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
二、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的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管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保持花坛、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等。
3.包市容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市貌,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管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店主、屋主为门前三包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整治办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市容整洁。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管卫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城镇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管理单位:责任单位(人):(盖章)(签字盖章)
门前四包卫生责任制度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