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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调解 依法调解 民间纠纷 【正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为此,我对土右旗的人民调解工作做了研并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一)组织网络基本健全。

全旗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27个,其中:旗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6个,有调解人员842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

(二)发挥作用较为明显。

多年以来,土右旗乡村三级人民调委会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这些矛盾纠纷中,主要类型有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生产经营和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道路纠纷等。

(三)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近年来,土右旗司法局结合全旗实际,指导各乡镇、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印制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发放各调委会;完善了三级人民调解程序,即:一般民间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申报乡镇司法所,乡镇司法所仍不能达成协议,向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四)群众认可程度较高。人民调解制度以其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柔性强的优点,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同时,缓解了司法的压力与当事人的讼累,并使一部分法院不能受理或者无暇受理的案件投诉有门,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社会公众认识程度不够。 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现有民调主任工作熟悉程度及连续性较差。至今尚有村调委会未挂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未刻印章。二是认识不足。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意识较差,大部分调解工作仍然是依靠司法所人员和村民调主任孤军作战。三是宣传不到位。因宣传力度不大,仍有很多人不了解有民调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争议发生时往往选择拨打“110”报警,既浪费了公共资源,也不利于矛盾的有效解决。四是近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各个不同范围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但其典型事迹并未得到褒扬,使群众对调解组织及工作缺乏了解和认识。

(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薄弱,经费不足问题仍显突出。经费的制约给我旗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一是人民调解“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全面落实。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调委会没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及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长期仍以游击队的方式调处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件卷宗难以形成或不规范完整,为一段时期后协议的有效执行留下了隐患。二是培训力度受限。由于无专项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我旗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培训经费的不到位更使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对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一般是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极少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三是调处工作质量不高。许多发生在农村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多为不懂法、不用法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自行采取各种“手段”解决所致。因此,利用人民调解这一群众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正是当前农民所急需,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所必须,而作为履行这些工作职能的人民调解组织却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调解质量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联合调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不平衡。一些疑难纠纷涉及跨区域、行业,专业性较强,靠单个部门组织难以解决。目前我旗相当一部分调委会还未完全形成与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预防调解的工作机制,部分虽有工作机制,也常出现人员难集中、工作难开展的现象,单兵作战的情况比较普遍。同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缓慢,与人民调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工作要求相差甚远。

(四)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分调解员工作热情和信心不足。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全旗842名调解人员中,50岁以上占69.9%。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全旗人民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很少,占总人数的45%。三是政策不熟悉、法律知识欠缺。调解员中有相关法律知识或经过旗级以上专业培训的占比例较小,工作中多凭经验处理问题和纠纷。四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多为村委干部兼任,发生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加之人员流动和调整较频繁,导致整个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差,调解工作不能形成经验。五是缺乏工作热情。调解员工作补贴长期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加之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相当一部分调解员对工作失去信心,没有热情,认为“调好调坏都一个样,调与不调也一个样”,加上选举机制,有很多民调主任有“老好人”思想,害怕得罪人,影响继续当选,所以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三、措施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级核拨;二是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建立调解员工作补贴办法,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列入旗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三是完善奖励机制。为调解员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切实改变司法所长长期是“光杆司令”和身兼数职的现状,增强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

(二)整合力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村、乡镇、旗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继续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吸收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人员和群众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建立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新跨越。

(三)公开选任,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人民调解队伍。 一是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问题纳入村民委选举工作中,对调委会主任人选问题征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意见,力争使较高素质人员被提名为候选人。二是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吸纳党员、模范人物、老司法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调解员队伍。三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以公开选聘招考,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从而改善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民调队伍。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指导和管理。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二是强化培训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定期分级培训制度。旗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分级、定期对辖区范围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人民调解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工作制度。三是落实规范建设和管理。在限定时期内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突破我旗人民调解工作薄弱环节。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将人民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开展特定案件民事诉讼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工作,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减轻纠纷当事人的“诉累”、分流法院的诉讼压力、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

【作者】:崔剑 土默特右旗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主任,0472---8910148 【参考文献】:

[1] [2] [3] [4] 刘方权.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7) 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江伟 2003 法学杂志

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2篇

金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矛盾纠纷交办制度督查、督办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

为完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规范依法调解,切实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地方稳定中的作用,金地社区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1、在辖区内全面实行责任制,年初与各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登记,年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对片区调委会总体考核之中。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培训调解员、建立完善调解防范网络,参与直接疏导化解疑难纠纷。

3、工作站站长兼任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社区开展调委会负责调解或参与辖区内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协助社区工作站化解疑难问题和参与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4、委员兼任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受理的民间纠纷;负责对片区调委会指导,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精通业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指导管理调委会工作;指导和参与基层调委会的疑难纠纷的调解。

5、基层调委会全面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调解员采取包段、包片等责任包干的工作岗位。 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及例会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应当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体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

二、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分析例会,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进行一次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的分析,进行交流、讨论民调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每月、每季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

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8号、18号、28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

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7号、17号、27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

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三、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四、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五、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交办制度

1、县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

2、对应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

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

督查、督办制度

1、调处中心对应归口办理的矛盾纠纷实行转办、交办制度,由对口单位负责办理;

2、调处中心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督办;

3、通过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共同调解制度

为使发生在我辖区及附近单位的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妥善正确的调处,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1、不论为主持调解还是协助调解,均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

2、积极与有关各方保持联系,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或未造成者一律要执行回访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

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纠纷回访过程中,要注意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改进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的成果。

3、回访的对象主要是当事人和知情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的反映,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4、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回访时,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继续进行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督促双方履行协议。

5、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束调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主动上门回访纠纷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解决与否及发展动态,劝告当事人冷静、理智、正确对待,依法办事,不可感情用事,扩大纠纷事态,以防止纠纷扩大激化或转化。

6、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每次回访必须有详细的回访纪录并存档。

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一年两总结制度,半年初步总结,一年全面总结;

2、总结内容是: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估介,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

3、参加人员为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及各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3篇

中共渠县卷硐乡党委 渠县卷硐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规范化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落实个案补贴的

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调委会,乡属各有关单位:

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乡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直以来,我乡广大人民调解员身处矛盾纠纷发生第一线,- 1 -

都是在无偿地做着人民调解工作。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贯彻落实,对村级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补贴经费也从过去的村(居)委自行解决到纳入县财政预算。2008年我县开始对符合人民调解办案规程的案件承办人员发放个案补贴,由于我乡各村级调委会从2008年至今没有上报一宗规范化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故而全乡广大调解员至今还未享受到调解个案补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上对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个案补贴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乡矛盾纠纷管理和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报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县、乡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各村(社区)、有关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辖区和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将本级调委会、有关行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调解员组成情况报卷硐司法所备案。

二、强化业务指导,主动加强与调解工作主管部门业务联系。卷硐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与卷硐派出所共同构成我乡基层政法组织体系,是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具体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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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司法助理员具体负责对全乡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含乡辖有关行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室)及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解答、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根据需要,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协助、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对调解协议进行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序良俗的,及时指出并督促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合理程序予以改正;协助督促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实现调解执法行为和调解案件卷宗的规范化管理。全乡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含乡辖有关行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在当月内(时间截止当月末最一后周的星期四)及时向卷硐司法所汇报(信访案件、涉稳事件及其他重大矛盾纠纷同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以便录入“四川省基层综治暨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供上级分析、研判、决策、管理,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报送的调解案件卷宗材料确定个案补贴;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按照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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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理的民间纠纷,必须进行登记,制作笔录,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协议书;对形成的案件卷宗(格式由县上统一制发)于每月末最后一周的星期四定期向司法所报送,经司法所初审,上报到县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县大调解中心)审查后,由县司法局按规定发放人民调解卷宗个案补贴。领取空白格式卷宗文档、制作规范化的卷宗材料、矛盾纠纷和案件卷宗档案月报送工作以及兑现调解案卷个案补贴等具体事宜请联系卷硐司法所。

在我乡落实人民调解案件卷宗个案补贴政策,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对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关心与支持,全乡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卷硐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履职尽责,规范调解执法行为,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卷硐、幸福卷硐做出新的贡献。

2011年12月

主题词: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通知

渠县卷硐乡党政办2011年12月日印(共印10份)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4篇

货币的产生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 偶然的物物交换

原始社会时期, 人类的社会生产力极低, 所生产的物品基本只能供应自身需求, 随着工具的使用, 人类的生产力有所提高, 物质生产也开始出现剩余, 人们开始了以物易物的偶然的交易行为。

(二) 扩大的物物交换

生产工具的改造与畜力在农业生产上的使用, 使得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并且出现的社会分工, 物质生产剩余的现象扩大, 人们为了获得他人的劳动产品, 开始出现了较为活跃的交易活动。

(三) 以一般等价物为媒介的交换

交易活动的扩大化使得以物易物的交易行为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因为交易物品的特点可能无法实现分割或不方便携带, 这时人们开始采用较为稀少的物品作为交换的中介, 来完成交易行为, 贝壳就是早期人类用来交易的中介的一种, 还有皮革、龟甲、珍珠一类的中介。

(四) 货币的出现

频繁的交易行为中, 充当交易中介的物品必须具有价值稳定性、方便携带性、可分性、普遍接受性与统一性的特点, 因此以自然物为交易中介显然已经不再适用, 更为稀少的金银替代了自然物成为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包括后来出现的信用货币、纸币、硬币等等, 都是货币形式的一种。

货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易工具, 《资本论》中对货币的产生介绍如下:货币是用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商品, 它是伴随着经济交易而产生的, 主要包括:价值尺度、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五种职能, 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职能。价值尺度是指通过货币, 所有的商品都可以对其价值进行比较, 因为造成商品价值的原材料与人类劳动是通过货币购买的, 拥有一个成本价格, 通过比较成本价格就可以对商品的价值进行比较。流通手段是指在日常生活中, 一切的经济外来活动都需要通过货币才能完成, 商品的流通是由货币的流通所引起的。

二、货币与外贸的关系

随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建立, 货币与外贸的关系越来越紧密, 两者的关系是正相关的, 也就是说当一种货币的价值越高, 它在国际市场上的购买力越大, 能够买到的商品数量也就越多, 反之当一种货币的价值越低, 它在国际市场上的购买力越小, 能够买到的商品数量也就越少。而一种货币的价值大小在国际市场上主要以其汇率的大小来决定。

汇率就是指一国的货币想要换为另一国的货币的比率, 例如美元比人民币的汇率是1:6.8, 这就意味着100元美元可以兑换680元人民币, 而影响汇率的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

(一) 国际收支差额

国际收支差额是指一国从自己国家出口的商品的货币总值与从国外进口到本国内的商品的货币总值之间的差额, 当这个差额为正数时, 代表了一国出现了贸易顺差, 拥有了较多的它国货币, 本国的外汇储备量充足, 那么这国的货币的汇率就会上升。

(二)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主要代表的是货币在一国之内价值的增减, 当出现通货膨胀时, 社会上的商品少于货币, 物价上升, 人们手中的本国货币能够买到的东西减少, 货币的价值下降, 货币的汇率也会下降;通货紧缩是指社会上可出售的商品多于货币, 物价下降, 人们手中的本国货币能够买到的东西增加, 货币的价值上升, 货币的汇率在理论上会上升, 但是由于通货膨胀和紧缩都会导致政治局势的不稳定, 因此基本上对汇率都是负面的影响。

(三) 经济增长率的国际差异

经济增长率是指一国经济的发展速度, 一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较快, 产品的科技水平较高, 这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就占有优势地位, 国家货币的汇率也较高。

三、人民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是指在国际市场上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比率升高了, 人民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更多的商品, 同时他国采购中国商品时所花费的价值也会上升。人民币升值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

(一) 人民币升值对产品成本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后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原材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相比较升值之前都有所提高, 产品的成本对于国际市场来说就相比较之前价格较高, 容易影响到商品的销售。

(二) 对国内利率水平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说明国家中的外汇储备量增大, 或是可以说国家储备的大量外汇出现了贬值, 外汇的金融产品也呈现贬值的状态, 经济市场开始萎缩, 有通货紧缩的趋势, 这时为了扭转通货紧缩的趋势, 国内利率将会调低, 出口企业的借贷成本将会降低, 对企业商品成本起到一定的抵减作用。

(三) 对外贸的影响

人民币的升值带动的是出口商品成本的提高, 会对外贸出口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是人民币的升值有利于依靠原材料进口企业的生产, 同时对于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售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程度不大。

结语

全球经济一体化使我国经济得到极快的发展。从长期来看, 人民币币值的上升可以从多个角度影响到我国的出口贸易。因此, 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摘要:世界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与国际经济市场的联系日益加强, 人民币成为国际经济讨论的新重点, 它的价值变动会对国际产生影响。本文以人民币的汇率为主体, 探讨汇率变动对外贸出口的影响。

关键词:人民币,货币,贸易进出口

参考文献

[1] 冯学宏.价值、货币与纸币[J].中学政治教学处参考:下旬, 2013.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5篇

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受理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性纠纷等。

二、 工作程序

1、 申请与受理,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受理和调解。

2、 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的实施方案。

3、 进行调解。调解室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三、 工作原则

1、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 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 工作任务

1、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 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五、 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 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6篇

XX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意;二是调委会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上半年全镇调解13件(其中镇调委会调解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100%。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 1

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镇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我镇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上新的台阶。

平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XX年7月10日 2

篇二:XX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站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意;二是调委会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单位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

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站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我站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上新的台阶。

农技站

XX年7月

篇三:山东社区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山东社区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

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社区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街道调解中心。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社区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社区: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社区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

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根据街道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区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社区调解员、信息员对《人民调解法》及涉及三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公调对接机制,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解决,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目前,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山东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五星级”平安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横梁街道山东社区

XX年6月30日

篇四: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民航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民航社区

XX年12月26日

篇五: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小结

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小结

观湖社区在五松镇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区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1-6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观湖社区辖区面积较大,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较多,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社区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为基础,预防为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观湖社区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

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社区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

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特别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观湖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观湖社区有信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观湖社区

XX年7月15日

篇六: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

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XX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社区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社区辖区面积约平方公里,总户数1675户,常住居民5304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社区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

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 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社区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总支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社区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家庭纠纷9起,邻里纠纷6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四方堰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篇七:XX社区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文章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

獾某晒β省i习肽昴旯才挪槊芫婪起,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原创文秘站:文秘知音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zy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篇八: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永安社区XX

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紧紧围绕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半年以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起,已调处矛盾纠纷1 3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

老”志愿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

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XX年7月5日

永安社区XX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一年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创建,辖区内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 “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3起,已调处矛盾纠纷21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

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XX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XX年12月2日

篇九: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在新兴街道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及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 *平方公里,有住宅楼*栋,常住居民*人,总户数*户,辖区国商业点*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

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因为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调委会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篇十:XX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牟府发XX号

牟家镇人民政府

XX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二O一一年上半年牟家镇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牟家镇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牟家镇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涉及人数200余人,调处65起,调解成功100%,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1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就半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

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四级预警。镇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

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

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镇、村(社区)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 一)、统一制度建设标准。镇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

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

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

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

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

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

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

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镇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镇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

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政府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牟家”

牟家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二五日

主题词:人民调解 半年工作 总结

抄送:县司法局。

牟家镇党政办公室XX年6月25日印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

浅谈人民调解制度范文第1篇【关键词】:调解 依法调解 民间纠纷 【正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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