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精选16篇)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篇
社保补贴政策须知
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1、具有我市常居户口,以个人身份在省、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为用工单位(个体经营者)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我市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最低档的60%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年随缴费基数变动调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2、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申报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武昌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
2、个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即“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原中央、省属在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的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省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申报核定单”(原件)。
3、灵活就业证明;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为个体经营户帮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雇佣人双方签订劳务协议;从事家政服务者,提供户主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和户主签名,就业地所在的社区需签署意见盖章;流动摆摊,提供证明人签字、地址和联系方式,就业地所在的社区需签署意见盖章。
4、个人提出社保补贴的申请;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与本人一页)。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要注明:本人自愿办理工商银行卡,本人签字并盖手印)(审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5、6、7页)。
8、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低保证;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买断协议书。
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街道社区服务大厅及当事人户籍所在社区。杨园街社区服务大厅电话:027-8681266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2篇
社会保险费补贴操作流程
现就我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申报社会保险费补贴制定如下操作流程:
(一)补贴条件
1、持有经困难认定《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九类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非个体经营者,从事合法的社会经济活动,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或经街道、社区帮扶介绍从事灵活就业;
4、领取个体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持有经困难认定《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营业执照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主动向所在社区申报灵活就业登记。
(二)补贴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前一个季度携带经困难认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单位)》原件向所在社区申报灵活就业登记。
每季度末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前,向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并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
(3)《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单位)》。
2、社区受理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需对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登记。申报补贴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核实申请人是否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否属于就业困难对象、是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去向证明,是否申报灵活就业登记满一个季度,在社区公示3天,对无有效投诉的,于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前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街道核实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社区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复核,在《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报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汇总后于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前报区人社部门。
4、区人社部门审核
区人社部门负责对街道上报的灵活就业人员条件予以认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区财政。
(三)补贴标准、期限
按照我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3篇
一、基本现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
从本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构成来看, 主要分为几大类:一是随着国有集体企业关停改制, 在这些企业年龄相对较轻的职工, 通过经济补偿方式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转换身份为灵活就业人员, 占灵活就业实际缴费总人数的60%;二是在劳动年龄阶段的非正规就业人员或在私营企业短暂就业人员, 占20%;三是从事较稳定的非正规就业, 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律师等, 占20%。
二、对策措施
1. 允许中断缴费
不允许中断缴费, 降低人们的参保意愿。在不允许中断缴费的政策规定下, 本地缴费水平历年一直以10%以上比例递增, 即使收入目前还较高的灵活就业人员也会心有所忌, 而对于大部分收入较低就业不固定人员来讲就更不愿意参保;此外, 不允许中断缴费, 对于一些目前年龄尚轻的灵活就业人员, 有很多还曾因短暂就业而随同单位参保, 由于距退休时间还长, 面对不低的缴费门槛, 更倾向于选择当期的消费而放弃为以后养老需求参保续缴。为了提高参保率, 兼顾灵活就业人员自身利益, 允许中断缴费, 不失为“双赢”策略。
在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中, 有很大一部分可能有参保愿望, 在缴费标准不断高升的形势下, 因对以后缴费标准增长大幅增长而难以负担的不确定预期, 不想过早去背负参保带来的压力, 即使目前有能力缴费但也不愿意参保。
2. 允许补缴欠费
我国的灵活就业是市场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压力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已经成为新增就业的一个主要渠道。特别是近年来, 大量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在原国有、集体企业等正规部门就业容量减少, 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了新成长企业。
灵活就业形式有其显著特点, 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固定”:一是劳动关系不固定。二是收入水平总体偏低, 绝大多数人员属低收入人群。三是工作时间不固定。四是岗位不固定。
我区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直采取的是允许其补缴欠费即中断部分的政策, 主要考虑到这部分人群多数属于失业人员或工作收入不稳定人员, 笔者认为, 这对于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和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国家可适时调整政策, 考虑灵活就业人员实际情况, 允许中断缴费, 允许在经济状况好转时补缴中断欠费, 但不得补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时之前的年份, 并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3. 允许异地缴费
从全国看, 不少地方对参保年龄及范围作出规定, 凡属本区户口, 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有劳动能力, 在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 有合法经济收入人员都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据调查, 许多此类人员感到长年在外, 尤其是夫妻二人长年在外的个体工商户回原籍参保不方便。能否打破地域限制, 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更加方便, 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应当作为建立正常社会保险关系的一种方式, 以缴费而不以有无劳动关系、是否本地户籍来确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简化程序, 使灵活就业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加省时、灵活。
针对目前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 地方利益“壁垒”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以及存在制度缺陷等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养老保险管理模式由统账结合模式转变为记账式大账户模式。所谓记账式大账户模式就是将目前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通过充分发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功能, 可以建立联接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及家庭责任的管理系统, 一生一卡通天下、管终生的效用。
4. 允许降低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存在制度性缺陷, 按照江苏省下发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随着各地社平工资逐年增长, 每年的社保缴费也水涨船高,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 因无固定工作单位, 其社保缴费都是个人承担, 负担相对较重。以本区为例, 2012年7月缴费基数下限1973元, 参加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 缴费至少达到每月670.82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基数和比例与职工缴纳有所不同。按照国家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是“一刀切”, 与职工缴纳规定一致, 以当地的社平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为20%, 医疗保险为11%, 失业保险为3%全部由个人承担;而职工则是以个人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8%, 所属单位缴纳为20%,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2%, 所属单位缴纳为9%,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为1%, 所属单位缴纳为2%。相对来说, 职工收入越高缴费越高, 但灵活就业人员则无论收入是否达到当地社平工资, 其缴费基数都是按照当地的社平工资, 对于广大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 每月的负担较重。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4篇
【关键词】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是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一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其中灵活就业是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他们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想通过用人单位录用存在一定的困难,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但是对就业困难人员来说,他们的就业机率还是相对较少的,所以他们只能选择自谋职业或者灵活就业,由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关系不固定、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也就造成了他们的生活来源不稳定。
根据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有关文件精神,更快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我区自2006年以来,开始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给予所缴费用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还超过3年。
三年来,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数从2006年的277人增至2009年的3498人,补贴人数逐年增加,补贴金额由原来的16.6万元增至2009年的536.6万元。截止到2011年底共有7200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这一政策。随着政策的深入人心和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不断完善,大部分的就业困难人员都加入了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范围。城镇登记失业率也由2006年的2.5%左右降至2.3%左右。灵活就业成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特别是2009年以来执行的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和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已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顺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这对提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积极性,推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决心,降低了失业率。
随着市场就业机制逐步形成和完善,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就业形式已经淡化,通过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事例,使就业困难人员逐步认同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就业形式,既达到宣传政策的效果,又促进了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连年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2)提升了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素质。
就业困难人员本身家庭负担重,文化水平较低,又没有一技之长,自卑心里比较严重,,再次就业就成为了难题,为能顺利就业,他们不得不面对自身现状,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国家通过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这一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机会和决心,他们纷纷通过再就业培训,掌握了一些技能知识,使自身的素质也得到了提升,对生活也充满了信心。
(3)调动了就业困难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积极性。
由于灵活就业本身收入不稳定,工资水平底,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标准又不断的增加,无疑对他们来说是雪上加霜,很大一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面临“断保的风险”。通过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了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调动了就业困难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补充了社会保险基金缺口。
(4)对稳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2001年新一轮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新分流的人员直接进入社会,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失业人员再就业已经成为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就难上加难。为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国家、省、市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多次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促进作用,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我们区于2012年7月份,组织了一次“社会保险补贴满意率调查问卷”对我区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2000多人进行了社保补贴满意率的调查,调查问卷共涉及7个问题:其中第3项,你认为社会保险补贴对你实现就业帮助大不大?第6项,按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您是否希望社会保险政策能进一步延长?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被调查人员都认为对实现就业帮助很大,希望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延长。
通过以上调查问卷,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灵活就业人员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的依赖性较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旦结束,社会保险费又会对他们造成比较大的生活压力,往往是政策享受结束就面临失业和社会保险断缴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社区管理。
在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同时,也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增强再就业援助力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并为他们制定就业援助方案,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有什么样的技能,并为他们签订援助协议,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跟踪服务卡,每月进行走访一次,并根据他们个人的情况推荐就业。使就业困难人员能实现充分就业。
(2)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加强宣传力度,严把政策入口关,加大补贴申领管理,全面落实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税费减免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经营场地等项服务,结合当在实际情况,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使就业困难人员从灵活就业不断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转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使他们从收入不固定逐步转向稳定。
(3)加大监察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灵活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的不稳定以及流动性,社会保障覆盖存在一定的难度,虽然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保障范围,但还不能很好的地适应灵活就业发展的需要,比如,就业困难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能一刀切,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与职工缴纳有所不同,按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是“一刀切”,以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0%,全部由个人承担,无论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是否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其缴费基数都是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这对于广大的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每月的负担较重,随时面临断保的可能。为此,要着眼于既促进灵活就业的发展,又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
(4)完善和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向稳定就业转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领取条件 第5篇
要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和门槛,只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才能申请社保补贴,具体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具有参保地所在地的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比如你是上海市户籍的,只能在上海所属区县的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是河南户籍的,只能在河南所属的县市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按照户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保。而且只能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由于在缴费时国家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补助,所以不在补贴的范围之内。补贴的范围除了养老保险以外,医疗保险也属于补缴的范围。
3、在法定的年龄,从事灵活就业,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社保的。有的人虽然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社保,但是本人是有工作单位的,只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缴纳社保的也不属于补贴范围。
4、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比如以前虽然是在用人单位工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人根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明,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也是属于申请补贴的范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怎么领取
第一,补贴申请的渠道,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去进行申请,也可以去到社保局进行申请,通过网络申请还是比较方便的,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微官网等渠道去进行申请。
第二,补贴申请的时间一般都是有限制的,第1次申请需要在当地法规的时间内去进行申请,逾期不候。
第三,补贴申请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供就业困难的证明,灵活就业社保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资料。对于特殊的人群,比如说残疾人群需要持有残疾证等去进行办理。
什么是灵活就业?
是指档案在街道存档,并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哪些情况会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个人原因主动停止灵活就业保险补贴;
3.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超过30日以上的人员;
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人员;
5.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6篇
辖区各居民:
我社区将于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10日开始办理“40、50”人员灵活就业补贴,请办理补贴的居民按以下要求准备好资料,交到绿茂社区居委会社保员处。
所需资料如下:
1. 城镇失业证或职工失业证原件
2.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 本人身份证正面与失业证一起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 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5. 就业情况相关材料(a.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b.申请人在个体工商户雇佣的,需提供雇主营业执照和
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及劳动合同复印件;c.申请人是从事家政服务的,提供用工协议和雇主身份证复印件;d.申请人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工作,需提供一份手写的灵活就业证明书及2名证明人
身份证复印件)
6. 就业情况证明书
7. 提交养老保险存折户头页和存折上2011年1-6月的缴费明细一起
复印到一张A4纸上。(如办理了医保的居民请把社保卡复印一份)注:请相关人员尽快到社区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绿茂社区居委会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7篇
大红的通知贴在了服务大厅门上,宣传单也摆在了柜台上,有前来办事的居民,工作人员都会及时提醒他们注意。昨日,记者在城区各大社区发现,20灵活就业人员可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活动受到广泛关注。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岗位、工作时间、收入和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认定范围是具有本市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在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下列人员:“4858”大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男1957年出生,女1967年出生);“4050”人员(男1965年出生,女1975年出生),同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有劳动能力就业的残疾人员;、已申报并享受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8篇
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凡沈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的毕业两年以内的残疾人毕业生从事家庭教育等实现灵活就业的, 并以个体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 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有关人士解释, 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沈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12%;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 补贴期限暂定截止到2011年6月。
对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实行见习补贴政策, 引导其到基地见习, 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根据规定, 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实行非正规劳动组织社保补贴政策。政策规定, 对残疾人毕业生到非正规劳动组织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市财政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12%给予补贴, 其他部分由本人承担;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8%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暂定截止到2011年6月。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9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
近年来,马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实际,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办法措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事务代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事务代理科负责,帮助其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
从2011年7月起,灵活结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传统、单一的现金缴费方式转变为办理社保卡,每月委托银行代为扣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缴费方式上的重大变革。经过四年来的运行,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经过调研和思考,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改变的原因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自由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续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参保登记审核,完善管理服务措施,使参保、续保人数大幅提高。将城镇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凡符合参保条件(从1996年起计算,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个人补缴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经村、乡、区审核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即可通过劳务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城镇保险的覆盖面,截止目前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在库人数已达7万人,其中养老在职5万多人,医疗在职3万多人。
(二)人们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
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强化养老、医疗保险策宣传,让参保人员了解养老保险缴费的时间长短、缴费基数高低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医疗保险间断缴费会影响住院费用的报销。使参保人员认识到社会保险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大家庭安定团结、平安健康的重要保障。
(三)避免出现缴费高峰期
下一年度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出台。而医疗保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只能提前交纳,而不能事后补缴。所以每年的7~9月份、12月份都会出现一次大规模的缴费高峰期,特别是医疗保险。全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突破3万人,要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续缴、部分养老保险续缴和补缴工作,工作量非常之大。我们采取了加开办事窗口、增加咨询台、提前上班时间、延迟下班时间等措施,但依然难以满足缴费高峰期的供需平衡。前来缴费的群众总是要排上几个小时的队,才能办好业务,疑问也不能得到最详尽的解答,这其中也不乏老人和孕妇,人身安全受到极大挑战。
(四)现金缴费的安全隐患
参保人员携带大量现金前来缴费,特别是遇到缴费高峰期,缴费人员多,常常要排上几个小时的队,才能轮到自己办业务,难免身体上有些劳累,思想上有些懈怠,这就会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盯上了老百姓省吃俭用用来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血汗钱,把他们罪恶的双手伸向了老百姓的口袋。办好业务交钱的时候,猛然发现自己的钱不翼而飞,急的声泪俱下的例子屡见不鲜。特别是窗口单位现金缴费也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每天现金量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没有固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金的安全,都很难实现保障。
二、社会保障卡扣缴社会保险费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人员的思想意识有待改进
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当中,有的年龄较大(比如给自己孩子缴纳保险的中老年人),有的文化层次较低(比如下岗失业人员),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思想比较保守,不容易接受并使用新鲜事物。他们觉得每年来一两次,以现金的方式缴纳保险,一手交钱,一手拿发票,直观、方便。现在把钱交到银行,还不知道哪天扣,扣的对不对也不知道,钱扣了,一时还拿不到发票,不放心。所以对于办理社保卡,由银行代为扣缴每月的保险费,存在抵触情绪,宁愿每月到窗口来排队交现金,为推行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了解社保办理程序
办理社保卡,由银行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怎么去使用它。参保人员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被用人单位重新招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金领取完毕等情形的,不知道先要携带相关证件到窗口办理停保或续保手续,以为把钱存在卡里就行了。
(三)养老、医疗代扣混为一谈
有的参保人员,以为养老保险一张卡,医疗保险一张卡,手上办了两张社保卡,自己不知道钱应该存在哪张卡上,劳动事务代理实施扣款卡号和社保账号对不上,造成扣款失败。有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15年或由于近期生活困难,不想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但医疗保险还想继续缴纳,没有到窗口办理养老保险报停手续,卡里却只存了医疗保险的钱,结果把医疗保险的钱扣成养老保险了,造成医疗保险缴纳出现中断或停保等问题,导致其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也只能自己承担了。
(四)参保人员对扣款情况不够关注
有的参保人员把钱存在卡里,不经常去银行打印扣款明细了解自己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情况,有时会因个人存款不足、未和银行签约、卡号不对、未开通保险或存钱时间晚于扣款时间等情况而影响银行按时足额扣费,而自己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察觉到。这样也会容易出现社会保险中断或停保等问题。
(五)银行每月的扣款时间不確定
自2011年7月,采用办理社保卡,由银行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以来,每月银行的扣款时间不一致,有时一月扣几个月,有时几月不扣,有时月底扣,有时月头扣,这就容易出现参保人员因存款不足、存款时间晚于扣款时间等原因而造成扣款失败,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原本应有的社保待遇。也加大了我们窗口工作人员对此类问题解释的工作量,有时还容易迁怒与我们,造成矛盾。
(六)购买居民医疗人员无法代扣社保
劳动事务代理人员购买了职工医疗保险,因未满一年不能享受,同时又购买居民医疗的,在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后,又不及时将居民身份转换为城镇职工,造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无法代扣。
三、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出现问题的幾点建议
(一)加大保险政策与流程宣传
印制宣传单页,分派到各个社区,再挨家挨户派送单页,由社区具体负责宣传工作。使参保人员逐渐接受办理社保卡,由银行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同时也可以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力量,对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对提问率较高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做到人人关心社保,人人了解社保。
(二)加大社区工作人员培训
由社区抽调专人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的相关培训,在各社区设立社会保险咨询和查询点。这样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就近咨询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也缓解了我们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查询社会保险的工作压力。
(三)利用银行网点有力资源
目前,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由劳动事务代理科负责。全科共有10人,面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8万人,显然供需不成比例。办理社保卡,由银行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可以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优势,分散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扣款情况的查询需求。可以自己在银行自助打印扣款明细,及时关注自己社会保险的扣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固定银行每月扣款时间
一旦银行确定每月的社会保险扣款时间,参保人员就应该在每月的扣款日前,存够自己当月的社保费,一旦出现因个人存款不足而造成的扣款失败,后果也只能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会极大地减轻我们窗口人员对类似问题的解释量,减少矛盾。
(五)建议银行设立自助查询系统
如果能让银行和社保系统联网,窗口工作人员就能及时判断参保人员是否是因存款时间晚于扣款时间而造成的扣款不成功,是否给予补缴,不用参保人员再去银行打印扣款明细。银行也能及时判断是否因未签约或卡号不对而造成的扣款不成功,及时给予签约或修改,不用参保人员来窗口查询完再去指定的窗口签约修改。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解决因社保卡代扣社会保险而出现的种种问题。
(六)及时更新网上社保查询系统
让信息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及时更新网上和自动查询机社保查询系统的数据。如果参保人员能在网上查询到自己最新的社保缴费情况,并和自己掌握的情况一致,会消除他们心里上的恐慌。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自己的社保情况,也是一项极大的便民举措。
四、结束语
通过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转变情况具体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对现阶段劳动事务代理工作有了一个全面而客观的认识。对此,本文作者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可行性建议,希望对缓解劳动事务代理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焦克源,刘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J].理论前沿,2007,(1).
[2]颜少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劳动者权益保护[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4).
[3]程艳.和谐社会视野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J].政治与法律,2007,(2).
[4]张弥,王谢勇.对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的问题分析[J].科学社会主义,2011,(3).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费事项 第10篇
发布时间: 2010-09-20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珠海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不包括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人初次参保年龄须年满16周岁,并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参保的险种范围: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只参加养老保险但不能只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费事项一览表(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
备注:所在地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高新区、保税区的纳税人可到辖区内的办税服务厅或在香洲、吉大、夏湾三个办税服务厅办理;香洲、拱北的纳税人只能在香洲、吉大、夏湾三个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缴纳社保费
参保人于每月15日前务必在银行扣费账号存够足额扣缴社保费的金额。个人参保,无需上门申报。
四、办理时限半个小时
五、办理须知
1、灵活就业人员存款不足或账户错误等导致连续6个月未能成功扣款的,第7个月停止扣款转为“非正常户”状态。参保人连续欠费达六个月的视同参保人办理停保,停保达两个月再参保并且清缴停保前欠费的其医疗待遇按新参保处理。
2、灵活就业人员原定缴费工资按照社保费政策调整缴费限额的,地方税务机关于每年6月30日前,调整下一年缴费年度定额并由地税局统一公告。如需打印最新定额通知书可到地税服务厅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再与地方税务机关、银行三方签订《委托银行扣税(费)协议书》,并须送回一份协议书到地税服务厅(含社保厅)留存,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银行开户人名称须与参保人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应保证每月银行扣费账号金额足额扣缴社保费,若银行扣费账户余额不足,缴费人应及时在银行扣费账户上补足存款、到前台刷卡补缴或将应缴社保费及时存入 “待解账户”。
4、办理登记后,参保个人必须持《社保缴费登记表》到以下银行开设扣税(费)账号:
备注:任何银行的信用卡都不可以进行委托扣款。另外,中行账户需办理与纳税编码的捆绑手续方可扣缴税费。
5、灵活就业人员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3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华润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无需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12333。
6、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个人参保,转为单位职工参保,先由本人到地税服务厅注销个人缴费登记,然后由缴费单位(雇佣单位)为其办理增员手续;单位职工如需在单位停保,然后办理个人参保,先由原缴费单位为其办理减员手续,然后由其本人到地税服务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1篇
市直下岗失业人员在广东省范围内灵活就业,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清远市社保局缴交社保费发票、当地(清城区、清新县)城镇《户口簿》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即可领取社保补贴有关申请表格。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5、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补贴年龄界限至2007年底截止。
(三)提交如下材料
1、《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原件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形式劳务证明》原件一份;
4、《再就业优惠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5、“当期市社保缴费发票”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当事人页)一份;
7、本人户名清远开户的农行活期存折帐号复印件一份;
8、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剪下,自行贴于申请表中;
9、本人小一寸半身照片2张自行贴于申请表中。
(四)补贴原则
按时缴交社保费,分期补贴。即先交费后补贴,超过期限补交费不补贴。
【例如:1月份缴交1月份社保费的,当月可享受社保补贴;如果2月份才补缴1月份社保费的,即不能享受1月份的社保补贴】。
(五)补贴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在补贴范围)。
(六)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标准=社保月缴费基数×补贴月数×50%。
(七)申请补贴受理和截止时间
1、每年1--6月份的补贴受理时间:6月起至7月31日止;
2、7-12月份的补贴受理时间:12月起至次年的1月31日止;
3、享受补贴时间从2007年1月开始,每人不超过三年。
(八)审核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2篇
从济宁市就业办获悉,我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由每人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期限为3年至5年。20xx年市直首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审批结束,共有232人通过审批。而且,今年我市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系统”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领取过失业金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
家住阜桥街道的王大姐今年45岁,是原市第三毛纺织厂的一名职工,企业破产后,王大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我老公身体状况不好,需常年吃药,再加上孩子正上大学,家里的开销加大。申请社保补贴后,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有了社保补贴,王大姐一家的生活宽裕不少。
与往年不同,今年我市首次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上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自愿接续社会保险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共有九类人员纳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范围,分别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系统’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领取过失业金的登记失业人员、‘4050’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以及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社保补贴时,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每年只需申请一次,申请当季度即可领取当年度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一般享受3年社保补贴,同时为重点照顾大龄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最长可享受5年。”
据市就业办就业科工作人员周勇介绍,自20xx年我市实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至今,市直已有6114人申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去年全市共为3146人次累计发放社保补贴359.86万元。此外,20xx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最低缴费额6295.2元,社保补贴额度占养老保险年最低缴费额的56.25%,极大降低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接续压力。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3篇
(一)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按季核发。符合申报条件满3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就业创业证》等资料,向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本季度补贴申请,填写《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审核
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实申请人就业困难状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灵活就业去向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上报的材料予以复查,并对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抽查。
区人社部门对街道(镇)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
(3)复核
市人社部门对各区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复核汇总,将汇总表报市财政部门。
(4)核拨
市财政部门审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关于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条件与补贴以及申报程序]
★ 优秀党员推荐材料
★ 纪委委员候选考察材料
★ 优秀党员事迹
★ 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 优秀党员鉴定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4篇
1、问:什么叫灵活就业?
答: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
2、问: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问:社会保险补贴的最长年限是几年?
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最长年限为3年。
4、问:怎样进行就业登记?
答:需要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每月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进行一次就业登记,确认其就业情况。
5、问:申请社保补贴有哪些程序和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6、问:社保缴费凭证如何出具?
答:
(一)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于当月扣款后,到银行打印当月扣款记录,凭存折原件和存折上的扣款记录复印件作为缴费凭证。
(二)以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专用收据或参保查询结果为缴费凭证。
7、社保补贴的月标准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补贴按季申报,补贴的项目为基本养老费和基本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灵活就业,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的70%确定。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5%)×(70%)。
1(二)持《再就业优惠证》和持《失业证》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的40%确定。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5%)×40%。
8、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领取社保补贴?
答:每季度,对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经就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其上一季度的社保补贴划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银行存折上。
(一)对于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保补贴将划入代扣的银行存折内;
(二)对于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划入本人提供的在工行、建行、农行开户的个人储蓄存折内。
9、问:哪些情况将中止社保补贴?
答:已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一)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
(三)中止就业;
(四)未缴纳社保费;
(五)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六)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满3年。
10、问:骗领社会保险补贴如何处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如中止就业或变更就业形式,应在15天内向社区和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报告情况。如故意隐瞒实情骗领社保补贴的,已经查实,由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收回已支付的全部社保补贴并及时上交市就业局,并取消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格。
11、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5篇
2012-02-07 17:21点击: 273
一、申报的范围1、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1年。
2、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1年。
3、2011年以前从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包括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其中女满45岁、男满55岁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的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最长享受3年。
二、申报需提报的资料
1、《垦利县灵活性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垦利县灵活就业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
3、《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发票;
6、本人开户银行账号及证(卡)复印件;
7、2008年12月前失业的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夫妻双方失业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单亲需提供户口本或离婚证明或社区证明;零就业家庭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享受低保的需提供低保证明)。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的外均需一份,表格网上下载。
三、申报的期限
2012年2月10日开始申报,4月30日申报结束。
四、材料报送:县职业介绍中心(退管中心)
联系电话:256893
5附件:
1、《垦利县灵活性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垦利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第16篇
1、社保补贴对象:
(1)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持有效的《就业失业证》和《低保证》,就业前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2)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本次申请补贴时限为:1月至206月为期6个月。
3、申请接收时间为:年4月5日至4月13日(逾期概不接收申请)。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本年度上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
2、《九龙坡区灵活就业证明表》;
3、《九龙坡区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报表》;
4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交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居住地址)
5、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6、个体工商户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雇工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7、从事家政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规范的劳务协议;
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在华夏银行缴费的,除提供本人缴费银行卡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缴费明细单);
9、医保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11、《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核定表》或《医疗保险核定通知单》复印件;
12、劳动局和街道(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备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转移至九龙坡区,各村、居才予接收申请。
九龙镇龙泉村社区居委会
2012年3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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