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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博弈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利益的博弈范文(精选10篇)

利益的博弈 第1篇

1 国内外的理论依据

需要促使人产生行为, 关于人的需要, 中国古代思想家有很多的讨论。如《论语里仁》中讲“子曰: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处也”。《读四书大全说》:“盖凡声色, 货利、权势、事功之所欲者, 皆谓之欲。”那么人究竟需要什么?除了以上种种答案外, 笔者认为人最终需要的是满足, 不断的满足。最常见的如对食色、财富和权势等的追求, 就是满足, 持续的满足。

需要促使人产生各种各样的行为。然而, 同样的需求, 为何人们表现出千差万别的行为?马斯洛在重新考察本能理论及需要的层次中指出, 人们对需要的追求各有差别, 同一需要对不同的人重要性、迫切性不一样, 对行为的影响不一样。德国心理学家卢因融合各派理论之长, 认为人的行为是环境与个体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同一需要、同一动机为何能引起不同行为?马斯洛的答案是重要性、迫切性不同, 卢因的答案是环境不同。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人类最主要的动机是自己的私利;竞争的“看不见的手”自动地把许多私利转变为共同的社会利益。即“每个人都只打算赢得他自己的利益”。那么, 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唯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亚当斯密的答案:人对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最终将促进社会的利益, 实现国民财富的增长。也就是说, 同样的需要, 各自的私利不同, 因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

然而以上的几种理论都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展开的, 没有考虑个人对社会的责任, 也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不相符。在这里, 笔者提出利益平衡理论:“人们最终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是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间博弈的结果。和谐社会接受和赞美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行为和社会利益大于自我利益的行为, 而制止和摒弃自我利益大于社会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传统的以亚当斯密理论为代表的行为模式为:

加上社会利益后的行为模式为:

社会利益作为一种实践精神、一种行为规范, 始终都是特定利益关系和私利要求的反映。也就是说私利, 即个人利益是道德最直接的根源, 是道德的基础和归宿;而社会利益是道德的标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不同关系构成了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道德形式。

2 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间的博弈与社会上的各种现象一一对应

人们在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行为前, 会有一个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间的博弈, 结果无外乎三种:取利、取德或平衡。限于篇幅, 这里引用2008年的部分大事件来论证。

在2008年春的南方雪灾和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的8级大地震中, 人们表现出的各种各样的行为。无论是大雪还是地震, 都有无数电力职工、警察、民警及解放军战士日夜奋战在第一线。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行为?私利吗?显然不是, 因为以前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谁也没法去想这样做后会得到单位多少奖金或提升。那么是对工作的责任吗?或许有一部分, 只有部分。因为没有哪个岗位职责要求人夜以继日地工作, 在这和平年代里, 没有哪个岗位职责要求人无私奉献生命。这种超出工作责任的表现, 这种对受灾群众的爱正是道德的力量, 是道德促使他们产生这样的行为。也有相反的行为, 如“著名”的“范跑跑”。这种只考虑私利而不顾对社会利益的行为, 是不符合人们的道德观念的, 是遭到唾弃的。如果仅用安全需要来解释, 那又怎样来解释那些拼死保护学生的英雄们?马斯洛还提出了自我实现的需要, 可在那危急关头, 有谁想到要伟大到牺牲生命、垂名青史, 有谁会想到他人生的价值就是要在那关键的一刻来表现。英雄们更多地考虑的是学生的安全, 他人的安全, 他们完全可以悄悄地做“范跑跑”, 可他们没有, 他们对学生的爱, 对他人的责任本能地让他们做出牺牲自己来保护学生的行为, 这是道德的力量。取德而产生的行为, 可能会产生双赢的结果, 但双赢并不是促使行为产生的原因, 而是结果。

2008年让无数家庭痛心的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 也是取私利后的行为。企业本身是利益体, 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行为。但企业同时也是道德主体, 在实现利益最大化时必须承担道德责任。从2008年5月17日田文华获知“三鹿婴幼儿奶粉有问题”到9月11日开口承认。笔者认为田文华之所以表现出“捂着盖着”、“拒不承认”的行为, 而置消费者利益不顾, 是因为她的内心深处没有社会责任, 一心想的还是三鹿的私利。还有之前的苏丹红、瘦肉精、多宝鱼等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非食品业的造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可以说取私利后数不胜数。取私利而产生的行为, 可能会产生双输的结果, 但双输并不是促使行为产生的原因, 而是结果。

而2007年11月的重庆家乐福发生的踩踏事件。踩踏事件的主角都是普通的老百姓, 为的都是一点折扣, 一点小利而失控。可见亚当斯密的理论:“人们的实际行为是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被再次证实。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利益平衡理论中发生的最多的行为是取私利的行为。大多数的经济行为都是这种行为。

2008年11月20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等做出判决。以李大伦为核心的班组成员在权衡利益时, 都惊人地把党和公众的利益抛之脑后, 为了私利搞权钱交易。历朝历代取利行为是无法统计的。可历朝历代, 同样不乏人民的公仆, 他们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如当代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祁爱群当然, 大多数的政治行为是利益平衡后的行为, 是通过利他而合理地利己的行为。

3 结 论

当前人类面临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人们追求的是和谐社会, 道德至上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 没有道德基础的利益是为人们所抛弃的。道德能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 因此我们的政府能对现阶段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道德有一个新的整理、编制和规范, 将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特点的道德形成文字, 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来积极地引导社会道德的发展, 把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素质的“个人利益”提高到道德的高度来追求, 达到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间的平衡, 达到人与人和谐, 人与社会和谐, 那将是成功建立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1]张德.组织行为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44.

[2] (美) 亚伯拉罕.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210-215.

[3]亚当.斯密.国富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9:59.

[4]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高管受审———审判持续14个小时[N].人民网, 2009-01-01.

利益的博弈 第2篇

这不,日前江苏、广东两省电信侵权行为最终惹恼了广电,一纸诉状,广电将两省电信公司告上法庭,这一举措在业内激起千层浪,难怪业内人士纷纷预示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在“三网融合”上的利益博弈已经从暗斗发展到了明争。更有悲观者预言,“三网融合”遭遇重重困难,最终或将夭折。

各方博弈,为哪般?

“三网融合”遭遇重重困难,追根问底还是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难以协调。广电系统内部的利益权衡自不必说,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的利益博弈则更是白热化。

就“三网融合”应该由谁主导这一问题,广电与电信至今依然僵持不下。目前,电信相继在全国多个城市独立发展IPTV用户,对此有广电高层批评“他们既没有落地资格,也没有传输资格”;电信人士则称,国家正在组织一项“三网融合”课题,“明确由我们主导负责”。

目前,“三网融合”陷入僵局,广电步步紧逼,电信则施展拖延战术。此次,广电状告电信,业内人士认为实质是广电借此向外界传递出这样一个重要信号:广电手握着互联网电视和IPTV牌照,掌管电视内容制作、播控权,电信运营商必须与广电IPTV播控平台对接;否则,擅自播放视频就视为侵权。其实在技术层面上,电信运营商的平台已经具备了与广电对接的能力。对于广电而言,和电信合作IPTV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广电播控平台只需要提供内容;传输、运作维护、用户、市场等都可以由电信运营商操作。但是对于电信而言,一旦与广电播控平台对接,电信运营商将彻底沦为“管道”,因此电信的担忧不无道理,而这也是“三网融合”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广电拿着内容制作、播控权,掌握信息源;电信拿着互联网宽带出口和IDC(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源,占据传输管道。双方各自握紧手中的王牌,相互觊觎对方的好处,又不愿丧失自身的利益,千方百计阻击对方对自身业务的渗透和进入。利益博弈中,“三网融合”,究竟路在何方?

“三网融合”,路在何方?

其实,“三网融合”总体上的方向和目标,各方已基本达成共识,台面上貌似停滞的“三网融合”进程,实际上内部早已波澜再起。广电、电信正围绕“三网融合”积极弥补自身的不足,实质性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广电正弥补自身互联网提供能力,各地省网整合也正在加快,数字化转换、双向改造开展顺利。电信方面则围绕宽带带宽和覆盖,已在推进大规模宽带提速扩容,来强化自身视频服务提供能力。

去年初,国务院已明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时间进程表,今年国家又多次就“三网融合”召开会议,这显示国家对“三网融合”的重视,“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近日搜狐新闻关于“‘三网融合’,你最期待什么?”的网上调查显示,分别有1/4的网友期待“整体资费下调”和“打破垄断,运营商提高服务质量”,而“打电话、上网、看电视,一机搞定”和“加快网速,光纤到户”则分别占20%。显然,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让资源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产生更大的效益,尽早实现“三网融合”利民利国。

独立学院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博弈 第3篇

1. 利益差别

利益关系在社会关系当中是各个主体之间的最主要的关系。不同的利益方对利益的追求角度也是不一样的, 而对利益的追求关系上的差异是产生利益抗衡点的一个现实性的根本出发点。在独立学院的政策转变上, 利益追求主体包括了申请方、合作方和主管方这三个方面, 这三方之间的利益追求点是不一样的, 利益关系是这三方的主要性关系, 三方之间的对垒就是在这样一个利益关系之上建立的。

因为在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当中, 有着明确的规定就是独立学院的申请者必须要是普通类本科院校, 这对独立学院的申请方的资格又做了更严格的要求。而在相关的文件中还要求了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学校必须要有良好的办学资源, 要具备博士学位的授予权。因为在我国的独立学院上能够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并不多, 那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独立学院的申请方要是公立的本科类高等学校。申请方利用这一关系就会对独立学院进行收费处理, 寻求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在我国的公立高校当中的高层领导, 多是由上级直接派任的, 所以受上级部门的制约性很强, 而这些由上级直接派任的领导层自身也有着了良好的自律性, 其次, 我国教育的一个公益性原则也反映了它有着一定的社会效益性。

独立学院的主管部门包括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等一些有着高度政治色彩的政府单位, 在独立学院的一个发展过程当中, 这些主管部门占着一个核心的地位, 起着仲裁和制度设定这样一个角色。在中央政府颁布了任何相关文件后, 地方支付要督促独立理学院按照中央相关文件严格的执行相关的操作。在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的利益诉求来进一步的将政策进行一个改良。这是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立足点的差异, 中央政府追求的利益是全局利益, 而地方政府是要谋求一方的利益, 范围更小。

2.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

关于政策的执行这样一个概念, 就是指政策执行的主体通过各种手段对政策的运行实施各种方案性设计要求, 把书面的文字效力转化成一种实际的力量, 达到对政策目标的一个实现过程。

2.1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差别。

中央政府对独立学院的一个政策转设是从全方位进行考虑下的一个决策, 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一个良好有序的发展, 所以改变独立学院的政策的转设是对全局发展的利益的一个综合考量。这样的政策对地方的利益是有影响的, 就像是牺牲下部分的利益换取更大部分的利益, 在中央的政策下是允许的。而地方政府为了能够让地方这一部分有所发展, 必然对中央的文件会有异议, 采取上下不一的政策, 将中央下发的文件按照自身的发展要求来更改。当然这只是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中西部地区, 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 地方政府还是会对中央文件进行一个良好的贯彻的。

2.2 地方政府与合作方、申请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地方政府因为占尽了地理优势, 所以起到了一个对独立学院的政策转设的全权设定的角色, 地方政府按照本地的利益发挥在那来对独立学院进行一些政策和制度上的约束, 那么就会对独立学院的政策转设上不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这样独立学院在政策转设上就会存在困难, 很难良好的执行下去。合作方和申请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有分歧的, 合作方为了不给申请方每年的利益补贴, 是愿意执行相关政策, 转变成民办类普通高等学校的, 可是申请方就不愿意这一转变的实现, 希望能够继续与合作方保持着一个利益上的关系。

3. 进行制度的创新

3.1 协调各方的而利益关系。

只有协调好了各个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 才能够将政策很好的执行和贯彻下去, 把利益诉求点均衡一下, 取最大化经济效益。要做到这一效力, 就必须让资金出力方能够收到经济效益, 让收回来的资金多于付出去的资金, 才能够让出资方愿意继续出钱进行办学。还有就是申请方的一个高额收费的现象问题, 让独立院校不再像申请方支付高额的申请费用, 真正进行一个独立化的发展。

3.2 增加决策组织的一个创新力度。

因为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这方的对于利益的一个追求, 所以在设定和执行一些文件的时候就需要把各方的利益关系都考虑进去, 做到一个利益的最大化。枞阳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注意多和地方进行交流沟通, 使政策不要脱离实际, 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做到真正的全局利益兼顾, 不牺牲任何一方的利益。在执行时也要多和地方磨合, 使政策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地的一个发展现状。

结语:由于每一方都有着不一样的利益追求, 所以对各方利益的立足点也是不一样的。在独立院校的转设过程当中, 要做到各方利益的一个相互平衡, 就需要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努力, 寻求一个利益的切入点, 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陈强胜.独立学院行为主体的利益博弈与产权配置.教育评论[J].2007 (03) : (11) [1]陈强胜.独立学院行为主体的利益博弈与产权配置.教育评论[J].2007 (03) : (11)

[2]罗昆;李道先.独立学院转设政策的利益博弈及其治理.现代教育管理[J].2011 (04) : (11) [2]罗昆;李道先.独立学院转设政策的利益博弈及其治理.现代教育管理[J].2011 (04) : (11)

电摩标准:利益集团的博弈工具 第4篇

最近,电动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一波三折,最终以国家标准委的暂缓执行而落幕。在此前,尽管各种反对声音巨大,国家标准委还是两次在自己的官网上强硬声明,一定要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次电摩标准出现巨大的波动,关键还是背后各种不同利益集团在进行着激烈的博弈。

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的第一台轻型电动车面市开始,它独有的属性——节能、环保、便捷、价廉,使得它的市场日益扩大。中国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增加到两千多家。2005年到2008年,随着“禁摩”城市的大量增加,电动自行车由于不属于机动车,使用成本低廉,没有进入门槛。自然成了众多收入不高的中国民众代步的首选工具。目前,我国拥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保有量。如果按每辆车3000元均价来计算,市场总量这到3600亿元,这是一个极大的蛋糕。既然有了巨大的利润蛋糕在面前,各大利益集团肯定会垂涎三尺。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谁掌握了电摩行业的标准,谁就抓住了市场巨大的“利润蛋糕”。为此,国家标准就成了彼此博弈的工具。

这次电摩国家标准主要的博弈双方是:摩托车生产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这几年,和电动自行车的火爆相比,是摩托车的日益萎缩。在此态势下,不少摩托车企业转而开始进军电动摩托车市场,欲分得一杯羹。作为资产规模和进入门槛远高于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摩托车行业而言,如果能够通过国家标准的修改,把电动自行车的领域划为已有,那么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质量大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生产电摩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按照这个标准,目前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中,达到申请标准的企业只有1%左右。也就是说,2010年可能将会有两千多家电动车生产企业面临倒闭。如果目标达成,摩托车业利用标准这一利器,达到了不战而胜。

当然,作为电动自行车这个阵营而言,肯定也不会这么容易“投降”。毕竟,接受这个新标准,就是在让自己走向灭亡。于是,他们忘记了以前为了市场份额而展开的激烈厮杀,抱团作事,共同捍卫自己的利益。为此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成了他们共同利益的代表。不过,这次处于弱势的电动自行车协会之所以能够逼迫国家标准委让步,最重要的因素来自1.2亿电动自行车的用户。这个庞大的群体发出来的反对声音,不得不让国家标准委为之顾忌。

利益的博弈 第5篇

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委托-代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企业经营者和其所有者财务利益关系的很好的分析框架。在经济学中, 我们将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 不具信息优势的一方成为委托人。在企业契约中, 代理人即为企业经营者, 委托人为企业所有者, 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 代理所有者管理企业, 所有者要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承担风险。所以,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所有者向企业投入非人力资本, 并委托经营者管理, 期望经营者努力工作, 以促使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 但他们处于信息劣势无法观察到经营者的努力水平, 并也就是说, 企业所有者还要承担经营者的“不努力”风险。而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 由于他们处于信息优地位, 可以选择努力程度, 获取固定合约收入和部分企业剩余, 但经营者的剩余还包括控制权收益, 其总的收入所得与其努力程度不对称, 他们可能为了获得超额控制权收益采取机会主义行为, 违反与所有者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侵蚀所有者的权益。于是, 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财务利益冲突就产生了。

下面我们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企业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的财务利益冲突, 我们假设:

(1) 经营者的工作水平有两种努力程度, 用α表示, α取值H (努力) 或L (懒惰) , θ是不受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π (α, θ) 表示企业年度总收入, x (α, θ) 表示企业所有者的收入函数, 它也是经营者努力程度α和外生变量θ的函数, s ( (α, θ) ) 表示经营者的收入。

(2) 随着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不同 (α=H, L) , π的密度函数分别为fH (π) 和fL (π) 。

(3) c表示经营者的工作付出, 取c (H) 和c (L) ;undefined为保留效用, 即经营者的机会收益。

于是, 企业所有者的问题就是最优化激励合同s (π) 。

undefined

其中, IR是个人理性约束, 又称参与约束, 即经营者接受委托的期望效用 不能小于其机会收益, 经营者的机会收益取决于人力资本市场。 IC是经营者的激励相容约束, 在企业所有者不能观测到经营者的努力程度α和θ自然状况 , 在既定的激励合约下, 经营者将选择最大化期望效用u的努力程度α, 企业所有者只能在经营者α的努力程度上获得收益。于是, 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契约必须在经营者和所有者最大化期望效用中求得一致。

为了求解经营者与所有者博弈的赢得矩阵, 我们再假设参与人为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者的行动有激励和不激励两种;经营者的行动有努力 (H) 和不努力 (L) 两种选择。于是, 博弈矩阵为:

其中, v1, v2, v3, u1, u2, u3由企业经营者的期望效用函数和所有者的两个约束条件得来。v1>0, v3>0, u1>0, u2>0, v2<0, u3<0如果经营者工作不努力, 即使所有者采取激励决策, 其期望收益为负;如果所有者采取不激励行动, 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期望收益也为负。

所以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收益:第一, v1, u1为 (激励, 努力) 时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收益;第二, v2, u2为 (激励, 不努力) 时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收益;第三, v3, u3为 (不激励, 努力) 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第四, 博弈行动为 (不激励, 懒惰) 时, 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都为0。

于是, 纳什均衡为:

第一, v1v3, u1u2时, 纳什均衡为: (不激励, 懒惰) 。即:在激励不当的情况下, 所有者的效用还小于经营者在没有激励时的效用时, 这时企业所有者将选择不会激励。没了激励, 经营者将选择不努力行为, 进而出现了 (不激励, 懒惰) 的纳什均衡;

第二, 当v1≥v3, u1u2时, 博弈均衡为: (不激励, 懒惰) ;即虽然所有者采取激励行动, 但是经营者努力工作还是不能得到足够回报;

第三, 当v1≥v3, u1≥u2时, 此时博弈将出现 (激励, 努力) 和 (不激励, 懒惰) 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由于 u2>0, v3>0, 理性的双方会选择 (激励, 努力) , 所以剔除劣战略后, 最终将得到唯一占优均衡: (激励, 努力) 。所以, 要获得 (激励, 努力) 均衡结果, 关键在于要确保v1≥v3和u1≥u2成立, 于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

(1) 经营者的努力水平α。在委托-代理的博弈模型中, 各种收益寒暑, 如π (α, θ) 、x (π (α, θ) ) 、s (π (α, θ) ) 、u (π (α, θ) ) 都是关于α的函数, 而c (H) 和c (L) 是两个特定值。一般来说, 在外生随机变量变化 不大的情况下, 企业经营者的工作越努力, 所有者的收入就越高, 此时经营者的经营付出也越大, 经营者的报酬s就高。

(2) 激励约束合约。由上述分析可知,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经营者的不努力行动时常发生, 在实践中, 这是可以通过激励约束合约来解决的。主要包括对经营者的如奖金、股票激励或期权激励等物质激励和如声誉等精神激励。

(3) 经理人市场。一般来说, 职业经理人市场越发达, 经营者越注重自身的声誉, 所以经营者采取“不努力”的行动概率就越小, 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财务利益冲突也会相应降低。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博弈分析: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贷款银行是其主要的债权人。所以, 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指向其提供贷款的银行。因此, 企业与债权人的财务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企业与贷款银行的博弈上, 银企的这种博弈由主要贷款发放与贷款偿还两个阶段组成。

(一) 贷款发放阶段。

首先, 企业根据自身的融资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然后, 银行根据企业的贷款申请书对企业实施资信调查。综合考虑后银行如果认为企业资信良好, 将可能向其发放贷款, 否则拒绝。在这一阶段中, 企业资信是银行决策的关键考虑要素。显然, 银企关系处于不完全信息下, 是一种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于是, 我们假设再贷款发放钱, 银行效用为0, 对一个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放贷款后获得的效用为100, 企业由于获得贷款, 也将得到100的效用;银行将贷款发放给资信状况较差的企业, 银行将得到-100的效用, 此时的企业获得100效用;在两种资信下的企业受到银行拒绝贷款后的效用为-50。为此, 我们得到如下博弈矩阵 (如表2、表3所示) :

令企业资信良好的概率为x, 此时银行的期望效用为100x+ (-100) (1-x) , 当x≥1/2时, 银行的最优行动为提供贷款, 贝叶斯纳什均衡为 (借款, 接受) ;反之, 当x1/2时, 贝叶斯纳什均衡为 (不借款, 不接受) 。于是, 我们可以认为, 银行效用最大化的关键在于对企业资信类型的合理判断。

(二) 贷款偿还阶段。

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 企业便成了银行的债务人, 银行便成了企业的债权人。合同到期, 企业有两种行动选择:要么按时还贷, 银企业博弈结束;要么违约, 并且以追加新的贷款为条件偿还旧的贷款。这一阶段的银行也可能有两种行动选择, 要么不向企业追加贷款, 这种行动我们成为硬行为, 要么向企业追加贷款, 这种行为称为软行为。银行的类型, 对银行自身而言是已知信息, 对企业而言是未知信息, 企业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行为观察银行才能判断银行到底采取“软行动”还是“硬行动”。所以这个阶段的银行与企业的博弈是一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为此, 我们假定当事人有甲乙两企业和银行, 乙企业贷款还未到期, 甲企业贷款已到期, 乙可通过观测甲不还款时银行的反应来判断银行的类型。

首先分析银行与甲企业间的博弈。

假设甲企业不按期还贷, 并且以追加新的贷款为条件偿还旧的贷款。如果银行追加新贷款, 企业归还旧贷款的概率为 ;如果银行不追加新贷款, 企业还贷概率为b, 0

(1) 银行采取硬行动的先验概率为P (B) =p, 于是, 采取软行动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2) 银行软行动下的企业还款先验概率为P (F/B) =a, 于是, 不还款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3) 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先验概率为P (F/B) =b, 于是, 企业不还款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4) 在银行行动类型未知的前提下, 企业还款的概率取决于银行“硬行动”的概率p (B) , 假设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概率为P (F/B) , 于是, 银行采取“软行动”的时, 企业的还款概率为undefined。

此时, 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概率

undefined

假定企业已向银行归还贷款, 那么, 此时银行采取“硬行动”的后验概率为

undefined

采取“软行动”后验概率为

undefined

如果undefined, 则:

undefined, 于是, undefined, 故, p>0.5, 即:

p>0.5时, undefined, 银行采取“硬行动”;

p<0.5时, undefined, 银行采取“软行动”。

利益博弈对城市社区的影响 第6篇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社区和社会利益的整合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重义轻利”的思想一直被中国人所信奉。计划经济时代, 这种思想被国家高度政治化, 整个中国社会呈现利益高度一体化的格局。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立, 人们的利益意识和主体意识觉醒, 追求个人利益成为人们最紧迫的目标, 利益关系也成为人与人最基本的关系, 其他社会关系也是建立在利益关系基础之上的, 人们出现了利益观念和行为上的混乱, 整个社会发生严重的失衡, 危机四伏。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社区利益冲突也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社区利益主体行为上的表现。其中经济利益矛盾是所有矛盾存在、发展、激化、解决的总根源, 是制约着其他矛盾发展的主导性矛盾, 经济冲突往往引发文化、政治利益的冲突。目前社区内发生的利益冲突, 也多是社区利益主体的经济矛盾引发的。由于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色, 利益主体对个体经济利益高度关注成为其必然结果。当个体的经济利益无法达到自身预期的目标或受到阻碍, 而当时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又整体失衡时, 利益主体的心态就易发生严重失衡, 导致行为上的冲突和博弈。博弈各方虽然在能力、社会资本的拥有上有强弱之分, 所采取的策略也有优劣之分, 但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博弈, 利益主体的利益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 策略在不断改进和调整, 并对其他利益意识较弱的主体产生示范和鼓舞效应, 带动越来越多的利益主体参加到博弈中。在面对利益矛盾时, 弱势群体不再忍气吞声, 也敢于和强势群体进行利益抗衡和博弈, 积极争取自身利益。而博弈各方是利益相关者, 一方利益的实现在某种程度上还要依靠相对方的行动策略, 这样, 强势群体在受到弱势群体抵制的过程中并不总能顺利地实现其利益最大化, 因此他们在决策时不得不考虑到其他博弈方的策略和行动。这样各博弈方会最终达成妥协, 采取相互配合的态度和行为, 以争取较大社会总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 正和博弈在逐渐成为社区利益博弈所追求的目标。而这种合作博弈会不断打破现有的不公平的利益格局, 使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朝更合理化方向发展, 社会资源也在各利益阶层中不断分配和流通, 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矛盾不断被整合, 这就能有效抵制垄断和专制, 维护社会的公平, 以实现社会的整体平衡和稳定。

2.合作性博弈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 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

公民社会是善治的现实基础, 没有一个健全和发达的公民社会, 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治。对于公民社会来说, 广泛和有序的参与是其重要特征。利益博弈强调双方的互动性, 特别是合作性博弈强调双方的合作与协商, 在一定程度上能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这将有助于政治参与机制的健全, 有利于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形成。

近几年城市频繁发生的物业纠纷和业主维权现象说明了利益主体的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在逐渐提高。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在与其他利益主体进行利益博弈时, 为争取自身利益, 也开始采用越来越理性的策略和行动。此外, 由于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在社区冲突中的监管不力或不作为, 已引起了政治精英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反思。他们在指导社区建设的过程中, 越来越重视社区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和利益关系, 制定公共政策时更注重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这样有助于政治体系不断调整和完善。而政治体系的完善和良性运行, 会反过来激发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会导致他们更积极的政治参与。

二、消极影响

1.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 易使社区利益主体的政治参与发生畸变

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易使社会关系商品化、金钱化, 利益观念功利化、个人化, 使得一些人特别是贫困阶层容易把政治参与作为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 如居民委员会为推动直选, 而不得不发放各种物品来带动社区居民投票, 有的甚至在私下给与选民一些经济报酬而让选民出卖选票等。 此外,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成熟和不规范, 政府仍掌握着大量的资源, 资源的配置主要是由政府来进行, 因此一些官员出于个人利益往往进行权力寻租。

需要指出的是, 在城市化进程中, 许多城郊的村庄被并入城市, 大量的农民“农转居”, 住进了安置小区。在这类小区中, 必然存在着更多更复杂的利益冲突。这些小区的居民是刚摆脱农民身份的人, 各方面还处在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阶段, 他们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加上城市消费较高, 而自身的文化素质、技能素质较低, 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就显得格外迫切, 如果政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类人群的就业安置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 就极易造成这类人群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增多。

2.非合作性博弈不利于社区乃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社会转型期, 一些强势群体由于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本、唯利至上的观念及淡薄的法律意识等, 任意剥夺和侵犯社区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作为社会的一员, 弱势群体也要求分享改革所带来的好处, 如果他们的愿望长期得不到实现, 就会使其相对剥夺感不断强化, 当这种剥夺感达到忍无可忍的程度时, 他们就会对强势群体的侵权或违法行为有所反抗。如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利益矛盾、社区居民与社区单位间的利益矛盾等。如果社区弱势群体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可以很好地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 政府也能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而且侵权方又愿意退让和配合, 维护社会利益的话, 那么他们之间就能实现利益均衡。但是在社会转型期, 强势群体往往为获取较多的经济利益而不遵守种种协议和承诺, 经常侵犯弱势群体的利益, 从而造成非合作博弈。如果弱势群体选择制度化的利益参与方式, 由于沟通渠道的阻塞、法律设计的缺陷及自身社会资本的匮乏等的影响, 他们的利益表达和维权往往被忽视、漠视, 其结果有可能就是零和博弈, 甚至是负和博弈 (会承担巨大的诉讼成本) , 而选择集体的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或维权, 其成功率会比较高, 因为法不责众, 并且政府出于巩固其政治合法性, 往往能给以及时的解决。因此弱势群体倾向于选择越级上访、静坐等非制度化的参与。

如果在社区总是发生着不合作博弈, 势必会在各利益主体间产生强烈的冷漠感、隔阂感、距离感, 如此以来滋生权钱交易、利益分化、个人主义至上, 最终导致贫富分化和社会矛盾尖锐, 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和控制, 不仅会影响社区自治的进程, 更会影响社区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三、小结

由于利益博弈会对社区和社会的发展产生正反影响, 而纳什均衡即合作博弈是社区所希望达到的目标, 为此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选择合作是保证结果最优的最佳策略。社区利益主体都考虑对方的利益, 愿意部分让渡自己的利益时, 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各自的利益, 这是由于双方的利益相互联系和制约。只有双方互谅互让、协商合作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才能实现双赢和营造和谐社区。

参考文献

[1]孙立平.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DB].http://b log.soc iology.org.cn/thslp ing/arch ive/2005/06/25/2095.htm l.

限定继承制度是利益博弈的产物 第7篇

一、继承方式的历史渊源

自然人死亡后, 于民事财产关系方面必然产生两个问题:死者遗产的归属问题及其生前所欠债务的清理问题。为解决这两个问题, 尤其是对后一问题的妥善安置和理论探讨, 继承制度经历了从概括继承到限定继承的历史演变, 并在其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价值取向以适应人类自身的生活需要。

所谓概括继承, 源自古罗马法, 即继承一种概括的权利或者权利和义务的全体。亦可表述为:当一个人接受了另一个人的法律外衣时, 一方面需要承担其全部义务, 另一方面享有其全部权利。[2]换言之, 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一切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都由继承人来承受, 其不仅要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 而且对不足清偿部分还要以自己的固有财产偿还。对继承人来说, 继承人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但亦应负担其生前的所有债务, 换言之, 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债务人的“身份”;而债权人则不用担心债务人的死亡而危及债权。诚然, 这样做主要是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计的, 并将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和财产看成一个整体。这也就是古代宗祧继承中的强制继承原则, 即正统继承人无继承选择权, 他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即“身份”的延续, 这种身份作为被社会认可的地位和家族嫡传的象征) , 为被继承人清偿全部债务, 这种义务的强制性, 使得继承人丧失了是否参与继承的选择权, 无论是遗产, 还是债务, 都强加给继承人。从此可以看出:古代继承法并不承认亲子的独立人格, 其只有在继承了“家长的身份”之后, 才被赋予人格自由, 但这种自由需要承担巨大的债务风险“身份”亦“枷锁”。这种枷锁不仅是社会对继承人精神上的一种束缚, 而且是继承人的一种财产负担:假如继承人有清偿能力, 则除了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外, 尚可维持生活;如果继承人无清偿能力, 那将是一个沉重而长期的负担, 以至于终年劳累也难以偿还被继承人欠下的债务, 必然会出现影视作品中卖儿卖女的现象。[3]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 法学家阶层开始对概括继承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检讨, 提出了新的主张。到罗马共和国时期, 大法官就赋予继承人以拒绝继承的“不参与遗产权”, 即在遗产有不足以清偿债务危险时, 继承人可以声明不参与处理遗产, 通过将遗产交由遗产债权人处理的方法, 免除承担责任。[4]这样, 继承制度就从概括继承演变为单纯的财产继承取代了全部法律人格的继承, 并赋予个人民事主体资格, 承认每个人生而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时的继承制度已不再是增加给继承人的负担, 而是通过有限原则约束了遗产义务承担的范围, 从而使继承人彻底摆脱了参与继承的恐慌以及世代承受的精神负累。实质上, 这样的改变是对统治阶级利益的一次挑战, 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限定继承制度诞生了。

二、限定继承的含义

限定继承, 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留债务只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 对超出部分的债务, 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这样就使得继承人同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部分”脱离, 在用继承份额偿还之后, 即使余有不足, 也不再以自己的固有财产清偿。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人格独立、责任自负的观念, 也实现了理性人意思表示自由的初衷, 割断了先有身份而后才能为相应行为的传统观念的束缚。设立限定继承, 就在于既保证了遗产首先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又保护了继承人的权益, 维护继承人的固有财产不被强制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 无论是概括继承, 还是限定继承, 都是在债权人利益和继承人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的一种利益平衡方式, 其目的就是要做到使债权人和继承人都同时得到相应的利益选择, 并付出可接受的利益成本和必须承担的较为合理的法律风险;同时, 为了达到这种平衡而做出的选择方式还要能被社会民众所接受和认可, 并逐渐形成一种默许的良规, 也就是必须达到社会规律的适应性要求。在这个利益冲突和妥协的过程中, 最终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为目的的概括继承被以维护继承人利益为目的的限定继承所代替。但需要说明的是:限定继承在维护继承人利益的同时, 并未忽略债权人的利益, 其仍然承认交易的合法性及存续, 只是为继承人和债权人分别设置了更为合理的抗辩权和催告权。

虽然继承人只以继承额为限清偿债务, 从表面上看似乎对债权人不利, 其实对于债权人而言, 其债权额并未因继承人承担有限责任而减少。换言之, 债权人仍可以就其债权额之全部请求继承人偿还, 只不过继承人享有以遗产为限承担责任的抗辩而已。这样就促使债权人于被继承人生前积极行使债权请求权以保护其自身利益, 从而缩减其债权风险, 保护交易利益的可持续性。倘若继承人以自己的固有财产清偿遗产债务, 则由于债权为有效存在, 遗产债权人的受偿并不构成不当得利, 继承人事后不得以其不知享有抗辩为由要求返还。[5]这就是我国许多学者提出的“个人破产”制度的特殊形式, 即对死者而言, 因其死亡事实的发生, 其个人财产处于一种“破产”的状态, 其对债权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不能完全清偿, 则适用破产免除其偿债义务, 同时也不会将这种义务连带给其他人, 这也是我国法律承认父与子人格相互独立的一种表现。

三、我国限定继承制度的不足及完善的建议

第一, 对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保护的机制失衡。

在我国, 继承人仅以遗产总额为限负清偿责任, 对不足清偿部分概不负责。从我国历史来看, 这种制度既无须继承人另作意思表示, 也无须为此开具遗产清册, 简单易行, 是新中国继承法较以往旧民法前进了一大步。[6]但从现实情况来看, 没有与限定继承制度配套的遗产清册制度, 使得遗产和继承人的固有财产难以分离, 造成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足。所以, 有限责任继承原则的核心取决于能否准确划定遗产范围。生活中, 继承人经常采用将遗产与自己财产混同来抗辩清偿责任, 而债权人又难以举证证明继承人的混同行为和被继承人的具体遗产。这样就使本应平衡的机制倒向了继承人, 因此, 从证据法的角度观之, 遗产和遗产清册作为继承人抗辩遗产债权人的证据, 在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利益冲突上, 应当由继承人举证更为合适, 但我国目前对此规定仍由债权人举证。可想而知,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与遗产的分离, 债权人又岂会知道, 这只会途增债权人的交易成本, 无异于削足适履。因此, 改变传统的举证模式, 在限定继承制度已经对继承人利益做出让步的同时, 也应为债权人的利益提供切实的保障。

第二, 对遗产的管理和处理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继承法制定时, 以破除长期压制在人民心目中的身份继承的阴影为出发点, 取消了身份继承和宗祧继承, 把是否继承和参与分配交由继承人来自由行使, 所以并未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对于公民按自己意思处理继承问题的制度已经非常成熟, 规范继承行为的制度却一片空白, 一旦出现存有遗产的继承人或其他人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如何追究民事责任, 却无所适从。[7]因此, 设置遗产管理人已非常必要, 但需要说明的是:若要求每个遗产的继承案件都设立管理人, 确实增加了继承人的支出, 而且以传统观念分析, 对于家庭内部的事情一般不太愿意由外人介入, 对设立遗产管理人可能未必支持。但是, 从交易安全性和减少纠纷的角度来看, 遗产管理人的设立可以解决在划分遗产与家庭财产及遗产分割方面的纠纷。

第三, 遗产债权的清偿缺乏对债权人保护的特殊程序性规定。

当遗产不足以支付继承费用和债务时, 程序的作用就凸显出来, 而清偿程序的缺位, 就必然导致继承人隐匿、转移遗产现象的出现, 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难以查证, [8]即使继承人隐匿、转移遗产的行为被发现, 并不影响继承人的有限清偿责任, 往往使恶意继承人逃脱法律的制裁。[9]因此, 改“无条件的有限责任”为“有条件的有限责任”则可以弥补这一缺憾, 即继承人必须建立遗产管理人和遗产清册、遵守法定举证程序, 才能享受有限责任的利益, 否则就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法律后果, 平衡了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较量。

摘要:传统观念中, “父债子偿”、“父债子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通常将继承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义务;时至今日,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则“父债子可不还”、“父债子亦不能讨”, 而当采用限定继承时, “父债子可讨”、“父债子却不必还”, 这时继承已被当作一种权利来看待。从义务到权利的过渡, 不仅是身份继承向财产继承的转变, 更是继承观念在债权人与继承人之间利益权衡的重大变革。

关键词:概括继承,限定继承,身份

参考文献

[1]麻昌华, 曹诗权.共同遗嘱的认定与构建[J].法商研究, 1999, (1) .

[2] (英) 梅因.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4.

[3]刘春茂.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4] (英) 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5]杨立新, 朱呈义.继承法专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6]郭明瑞, 房绍坤, 关涛.继承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7]王晓初.对限定继承的部分透视[J].政法丛刊, 1998, (5) .

[8]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共同配送经济利益分配的博弈分析 第8篇

一、共同配送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针对共同配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Taniguchi( 2002) 针对各企业的参与意愿进行研究,通过问卷得到企业参与共同配送是为了降低物流成本; H Ie- da,Akimura和YYin( 2001) 则从成本的角度,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来分析共同配送的效益,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我国的物流业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由于受到各种体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的限制,缺少一套能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的配送模式,因此国内不少学者研究共同配送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共同配送体系的建立以及对共同配送中心选址、成本优化等方面,如叶志坚( 2004) 对共同配送的费用分担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国内对共同配送的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上的研究还甚少。

二、共同配送经济利益分配模型

( 一) 合作博弈与共同配送

依据不同的分类基准博弈论有不同的分类,合作与非合作博弈则是基于参与者能否达成具备约束力的协议而划分的。所谓的合作博弈,一种情况是指参与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增加; 另一种情况是参与一方得利,而另一方的利益至少没有减少,从而增加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参与者通过合作创造了共同利益,合作博弈就是解决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共同配送,即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建立在共同追求由于节约成本所带来的利润增加的目标基础上,彼此之间通过承诺和协议等进行约束,可以在充分交换信息情况下开展配送业务,而这符合合作博弈的基本概念,参与共同配送的主体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分配即博弈关系可以看成合作博弈的演绎,因此可以用合作博弈解决共同配送的利益分配问题。

( 二) 共同配送的经济利益分配模型

合作博弈研究的重点是参与者之间会产生何种联盟,以及合作各方会如何分配由于节约成本所得的利益及产生的费用。因此,联盟与分配是合作博弈的两个基本要素。

1. 联盟

设N={1,2,3,...,n}为局中人集合,其中S表示任一非空子集,即SN,S≠,则称S为N的一个联盟。 所以,基于此,可将单个局中人当成是一种特别的联盟方式。

2. 分配

一个分配,即对n个参与者来说,有一个n维向量X = ( X1,X2,. . . ,Xn) ,满足:

(1) (各人分配的收益之和恰好是联盟收益)

(2)Xi≥V({i})(从联盟中各人分配的收益不小于单独经营所得收益)

其中,V(N)表示各种联盟形式中最大的收益,V( {i}) 为第i个局中人未参加联盟时单独决策的收益。

3. Shapley值法模型

Shapley值法是由Shapley L S在1953年给出的解决n个人合作博弈的一种数学方法。一项经济活动有n个人参与时,其中可以有很多种合作方式,且每一方式都会产生一定的效益,然而当参与者之间的活动属于非对抗性时,增加参与者将不会使效益减少。因此,当所有的参与者都产与形成合作时,将会创造最大的效益,而目前, Shapley值是一种可以可被用来分配此最大效益的方案。 它的定义如下:

设集合I = {1,2,. . . ,n},如果对于I的任一子集( 表示n个人集合中的任一组合) 都对应着一个实值V( S) , 满足:

则称[I,V]为n人合作对策,V(S)为定义在I上的特征函数。本文用XiXi表示I中i成员从合作中的最大效益V(I)中应得到的一份收入。在合作I的基础下,合作对策的分配用X=(X1,X2,...,Xn)表示。显然,该合作成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在Shapley值法中,合作I下的各个伙伴所得到利益分配称为Shapley值,记作:ф(V)=(ф1(v),ф2(v),,фn(V)),称фi(V)表示在合作I下第i成员所得的分配,可由下式求得:

W( S ) 的表达式如下:

其中,Si是集合I中包含成员i的所有子集, S是子集S中的元素个数,W( ︱S ︱) 是加权因子。V( S) 是子集S效益,V( S - i) 是子集S中除去成员i后可取得的效益。

三、共同配送经济利益分配博弈分析

( 一) 案例

基于合作可以产生更大的效益,因此当有n个独立采取行动的参与者形成联盟时,它们所能创造出的总效益将会大于他们单独行动所创造的利益。可是问题出现了,这些多产生出来的效益要如何分配才合理呢? 本文将用具体的案来阐述利用Shapley值法分配由于共同配送所产生的共同利益。

三家供应商原先分别雇用一家物流企业向一家批发部配送,后因批发部降低成本的压力,三家供应商达成协议组成共同配送联盟,改为共同雇用一家物流企业向这家批发部开展配送业务。三家供应商编号为1、2、3,批发部为P。它们之间的地理位置如图1所示。由图可知,1、 2、3三家供应商各自的配送量分别为8t、2t、4t; 与批发商P的距离分别为10km、16km、22km; 1与2之间的距离为5km,2与3之间的距离为3km,1与3之间的距离为8km。

特说明以下几条:

将所有影响配送线路选取的因素考虑在内,图1给出的配送路线已是最优,且距离是按直线距离计算。

假定三家供应商配送量之和小于配送车辆的载重量,三家供应商可任意组合共同配送。

假定配送费用计算公式为: 费用= 吨数X里程数X单位运输成本。其中单位运输成本如表1所示。

( 二) 共同配送经济利益博弈分析

1、2、3三家供应商可以实现的联盟S有: 三家各自配送的{ 1} 、{ 2} 、{ 3} ,两两联盟的{ 1,2} ,{ 1,3} ,{ 2,3} 以及三家共同配送的{ 1,2,3} 。定义C{S}是在全集N = { 1,2,3,. . . ,n} 上的一切子集上的一个集合费用函数,表示联盟S中的供应商开展配送的费用。首先,分别计算各联盟的费用:

1. 三家供应商各自配送的费用:

2.两家供应商合作配送的费用:

路线:1-2-P:C{1,2}=851.7+10161.6=324(舍去)

2 - 1 - P: C{ 1,2} = 2 5 2 + 10 10 1. 6 = 180

路线: 1 - 3 - P : C{ 1,3} = 8 8 1. 7 + 12 22 1. 5 = 504. 8( 舍去)

3 - 1 - P : C { 1,3 } = 4 8 1. 9 + 12 10 1. 5 = 240. 8

路线: 2 -3 - P : C{ 2,3} =2 3 2 +6 22 1. 8 = 249. 6( 舍去)

3 - 2 - P : C { 2,3 } = 4 3 1. 9 + 6 16 1. 8= 195. 6

3.三家供应商开展共同配送的费用:

路线:

1 - 2 - 3 - P : C{ 1,2,3} = 8 5 1. 7 + 10 3 1. 6 + 14 22 1. 4 = 547. 2( 舍去)

3 - 2 - 1 - P : C{ 1,2,3} = 4 3 1. 9 + 6 5 1. 8 + 14 10 1. 4 = 272. 8

其次,计算各种分配方案的总费用:

三家供应商独立配送的总费用为: C{ 1} + C{ 2} + C{ 3} = 367. 2

供应商1、2合作的总费用为: C { 1,2} + C { 3} = 347. 2

供应商1、3合作的总费用为: C { 1,3} + C { 2} = 304. 8

供应商2、3合作的总费用为: C { 2,3} + C { 1} = 331. 6

三家供应商共同配送的总费用为: C { 1,2,3} = 272. 8

最后,从以上五种方案的分析中,很明显选择三家供应商在共同配送下所节约的成本最多,即获利最多为94. 4元。

在这共同配送体系下,供应商通过积极的合作,增加了配送装备的利用率,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流成本,最终使整个合作体系的利益大大增加。共同配送的优势是符合合作博弈的,接下来本文将采用Shapley值法将合作所获得的节约成本( 收益) 在三个供应商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根据Shapley值的计算方法,可以形成三个表格。由表2计算供应商1应得的利润为33. 3; 由表3计算供应商2应得的利润为19. 9; 由表4计算供应商3应得的利润为41. 1。

四、结语

共同配送,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种节约成本的方式,然而由于节约成本而多创造出的这部分利益如何分配又成为问题,企业都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的,因此利益的分配至关重要,分配是否合理将制约共同配送的发展。由于共同配送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因此,用合作博弈的视角分析,并利用Shapley值法可解决利益分配问题。这种利益分配方法,一方面体现了参与者的理性,即成本最小化,参与者参加合作的成本要不多于单独采取行动的成本; 另一方面保证了激励与公平,该种分配方式不是计算平均值,而是基于边际贡献来计算各种应得的利益。但是共同配送是个复杂的系统,用Shapley值法对其利益进行分配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它并没有考虑到个性化服务以及配送时间差异的问题。

摘要:近年来,企业的各自配送导致物流配送成本不断提升,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配送技术和配送手段的不断提高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从节约成本,创造更多效益的角度出发,企业广泛采取共同配送这种影响较大且有效的先进物流方式。然而,共同配送会出现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且这个利益分配问题决定着共同配送的未来发展情况。共同配送可以看作是合作博弈的一种,因此可用合作博弈进行理论分析,再通过采用Shapley值法来计算和分配各自的经济利益,不仅体现了共同配送参与者的理性,也保证了激励与公平,对共同配送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校园租赁:暗藏利益博弈 第9篇

电脑租赁

查资料、写论文、了解时事……电脑几乎成为了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用品,可电脑的费用却不是每个学生都能承受得了的。荆州一些高校的大学生们想出了新招——租用电脑。学子们普遍认为,租电脑投资少,还不涉及将来电脑的处置问题,比买要划算得多。长江大学大二学生小宋说:“现在租一台电脑一个月价位是80元至150元之间,以前我在网吧上网也要近200元。”从经济方面仔细一盘算,小宋发现租用电脑不仅比买电脑划算,而且使用也省心,租赁公司还可以免费上门服务,和小宋有同样盘算的学生不在少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小张也表示:“现在买一台电脑要花几千块,每学期回去的时候,又要寄存又要托管,很麻烦,租一台电脑方便又实惠。”

租用电脑对学生们来说经济实惠,对于租赁公司来说也很划算。据一位知情人介绍,电脑租赁公司的电脑出租给学生虽然价格不高,但一般一年左右即可收回成本。

空调租赁

一到夏天,高校学生对空调安装的呼声就会随气温不断攀升,但全国多数高校,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的难题还未得到解决。空调能否“进军”高校学生宿舍?据了解,购置经费成为空调进校园的最大拦路虎,就目前市场价而言,1.5匹空调的价格2000多元,一个4万人左右的校区,安装近万台空调是一笔不小的经费。

空调进不进校园?学校还在犹豫,但家电业却对高校这一市场兴致勃勃。观察人士表示,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三大政策退出后,除了转战中高端领域,进军学校等工程机领域不失为目前产能过剩的空调等白电产业的一个方向。除了购买,还有另一种模式。2012年长虹联手四川,首创了一种空调“租赁模式”——学校每年向供应商支付空调的租赁费用,租赁年限为8年,空调的安装、维护和更新则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学生只需要支付空调使用产生的电费,这极大地减轻了双方的经济负担。

西服租赁

在很多高校中,有这么一大群学生,平时他们学习很用功,成绩也不错,但他们穿着很朴素,没有西装领带,只有经常穿的运动衣裤,这就是贫困生群体。在找工作的买方市场竞争中,他们的衣着是没有优势的,因为穿着寒酸,往往会丧失很多机会。他们在通过学习成绩考试合格的初试后,常常会为了面试时的着装发愁,咬牙买一套名牌西装吧,得花上好几百元钱;不买吧,有些行业单位对着装外在气质有很高的要求。这真是犯难呢?而现在他们不用愁了。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名牌服装租赁的广告近日走进南京理工大学。

这家在南京理工大学三号门对面开的服装租赁店,打着“为成功而打扮,为胜利而穿着”的口号,不仅吸引了南京理工大学的同学前来租赁衣服,还吸引了南京农业大学等其他高校的学生前来试穿。带同学来租衣服的南京理工大学毕业生李强说,这里有几十套平均价位800多元钱的西装,象“夏梦”“斯多纳”等欧式风格的西装,很适合到外资企业去面试,衣服穿起来后,人显得很挺拔英俊,租一全套西服每天只需要20元钱,每个学生基本都能出得起,能解毕业生的燃眉之急。“通过到这里来,穿上名牌西装后,我自己也感觉精神了许多,顺利地通过了一家外企面试。现在就介绍身边同样需要去面试的同学来了。”

本刊点评

G20峰会:合作背后的利益博弈 第10篇

2011年11月3-4日, 法国南部城镇戛纳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 这次不是因为早已闻名全球的电影节, 而是包括全球最重要国家的二十国集团 (G20) 领导人齐聚这里, 政治领袖受到的关注程度远胜于影星大腕。

戛纳当地的阴雨天仿佛全球经济危机的阴霾, 笼罩着整个欧洲大地, 元首和政府首脑们当然无暇欣赏优美的蓝色海岸线和沙滩。经过两天密集的会议和磋商, G20领导人达成了共识, 发布了公报, 表示“将致力于共同协作, 重新激活经济增长, 创造就业, 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促进社会包容, 使全球化服务于人们的需求。”

话虽如此, 重新激活经济增长谈何容易?肇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过去3年多, 纵观全球, 各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美国经济疲软的增长和高失业率让奥巴马支持率下降, 连任风险日益加大;欧洲高福利国家在危机前后因刺激经济欠了大量的外债, 政府破产迫在眉睫, 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早已死路一条;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似乎无经济增长之忧, 但高增长带来的高通胀恶果已经显现, 时刻侵蚀着发展成果。

当然, 在具体的事务上, 各国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表面上强调的合作共赢, 背后都有着一番基于自身利益和诉求的争斗与博弈。

欧洲:梦魇难去

阳光和海滩是戛纳吸引全球旅游者的招牌, G20峰会却恰逢阴雨天, 如同全球经济形势一样, 让人揪心不已。作为峰会东道主, 法国总统萨科齐在晚上的发布会上一脸疲惫, 在对第一天会议进行总结陈词时, 甚至两次找不到词。有法国媒体解读说, 萨科齐总统确实是被难缠的希腊问题弄得焦头烂额了。

作为欧盟成员之一, 希腊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坏孩子”:多年来政府入不敷出, 导致债务水平超过G D P的100%, 有报道称2011年将达到GDP的135%。其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经突破7%, 这意味着希腊很难再通过金融市场借到资金了。11月10日, 帕帕季莫斯出任希腊联合政府总理, 债务危机考验着这位欧洲中央银行前副行长。

“坏孩子”不止一个, 意大利、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的债务水平也高居不下, 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如何拯救这些“坏孩子”, 成为欧盟当下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因为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违约都会直接导致欧元危机, 进而给经济增长带来威胁和冲击。

作为一个大家庭的欧洲, 当然不会让“坏孩子”们破坏了整个大家庭的和谐。作为欧盟核心国的法国和德国, 为此陷入了两难境地:既不能撒手不管, 又不能不顾及国内民众的意愿, 直接慷慨解囊为希腊等国出钱。事实上, 单靠几个国家不可能填补巨大的债务黑洞, 更何况在各国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高的大背景下, 谁家的日子也不好过。

因此, 全球协调日益重要。如今, 三大组织欧盟、欧洲央行和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正协调救助这些“坏孩子”。目前, 欧洲金融稳定机制 (EFSF) 规模不过数千亿欧元, 即使未来将达到1万亿欧元的规模, 似乎也难以消除人们的担忧。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其他救助资金从何而来?有数据显示, 欧洲各国债务高达1.8万亿欧元。

有人形容欧洲如同一个没落的贵族, 不想放弃原来奢靡的生活 (高福利高保障) , 热衷高消费, 自己却囊中羞涩 (几乎没有储蓄) , 似乎只有靠乞讨过活了。

因此, 即使欧洲内部, 国与国之间, 国内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博弈, 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尤其是在高福利的民主国家, 任何紧缩财政的做法通常都会导致民众的强烈反对, 最终失去选票导致下台。即使眼下整个欧债危机像梦魇一样笼罩在欧洲上空, 戛纳的海滩上照样有一批批慵懒的法国人在悠闲地晒太阳。

中国:想低调不容易

欧洲缺钱, 中国却手握高达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据媒体报道, 法国总统萨科齐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打电话时, 力劝中国为欧洲的这个救助基金出资。前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也希望中国买入意大利国债。但中国领导人的回应是:你们在伸出求助之手前应该管好自己的事情, 更外交的说法是, 相信欧洲人有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

同囊中羞涩还高调地到处借钱不同, 阔绰的中国却一贯地希望低调处理。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峰会时表现低调, 但这并不妨碍媒体聚焦他的一言一行。这显示出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火车头的中国在全球的地位和影响力, 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未来要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 因此想低调也不容易。

比如在峰会领导人“全家福”的合影中, 中国领导人最后一个进入拍摄场地, 安排的位置是在法国总统萨科齐的右手边。与会的记者纷纷解读称, 主宾国领导人右边的位置确实是重中之重的。

还有, 在当天下午的工作午餐会议开始前,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萨科齐总统的示意下入座。但他并没有马上坐下, 而是绕过整个会场半圈, 径直走向正在和其他国家领导人交谈的胡主席。他与胡主席握手、寒暄后才回到自己的位置。这也被在场的媒体用影像记录了下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中国已经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火车头。同时中国拥有庞大的外汇储备的规模, 在救助欧洲债务危机的时候, 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新兴市场国家, 存在救助的能力, 但这要以欧洲国家自救为前提, 在欧盟自己能够有一个非常清晰的救助路线图和操作方案之后, 新兴市场国家可以提供更多的帮助。

桑百川认为, 世界依赖中国的发展其实也和世界经济的稳定息息相关。如果欧债危机蔓延, 打击世界经济发展的势头, 中国也会深受其害, 所以中国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其他的国家共同合作, 对于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是完全可能的。

美国:度假兼示威

虽然国内经济和就业同样一团糟, 且“占领华尔街”运动仍不见结束, 但美国总统奥巴马照例大手大脚地来到戛纳峰会, 显示出作为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的派头。据媒体报道, 奥巴马此行从美国运去了四辆防弹车, 随行队伍超过800人, 包租了昂贵的卡尔顿大饭店。这样盛大的排场, 同奥巴马简直可以忽略的空洞无物的言语和无力承诺形成鲜明对比, 奥巴马仿佛是在度假。

其实, 奥巴马的担子一点也不轻松。国内经济增长乏力, 失业率高企, “占领华尔街”运动风起云涌, 支持率下降, 竞选连任压力增大, 这一堆问题他哪一个都不敢轻视, 都得千方百计地应对。因此, 峰会现场面带微笑、貌似轻松的奥巴马内心依然是焦虑不堪。

峰会之后, 奥巴马和萨科齐共同检阅参与了对利比亚战争的法、美部队。观察人士指出, 这无疑是在提醒全世界, 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别看我们欠债累累, 但要论拳头, 还是我们的硬。这也确实是目前世界的现状之一:冷战后有能力且有意志力继续用武力来解决国际纷争的, 仍然主要是西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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