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精选8篇)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1篇
加强卫生监督稽查 打造一流执法队伍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随着卫生监督体系改革的深化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已全面开展,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卫生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稽查规范》),并于2005年6月9日颁布实施,将卫生监督稽查首次正式列入卫生监督工作的内容,确立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范围,明确了卫生监督稽查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会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全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试点单位之一,在卫生部、卫生部监督中心、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以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卫生监督内部稽查工作。我所在执行《稽查规范》努力完成试点工作的同时,总结分析出卫生监督稽查的种类、方法以及主要稽查形式,积极探索和尝试了卫生监督稽查与落实执法责任、实施绩效考核的有效结合之路。
一、明确所长负责制,实行双稽查长、稽查令制度
确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且在《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内部稽查工作制度》第四条明确规定“所长主管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所长、书记分别任稽查长,实行双稽查长制度。稽查长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签发《稽查令》开展专项或针对性稽查活动。”
卫生监督稽查内容包括监督机构内部行政执法的业务、政务和队伍(人员)管理三大方面,要真正做到业务、政务、队伍三管齐下,就要将稽查融入到以前固有成型的管理模式中去。2006年我所的行政、党政一把手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签发《稽查令》,内部稽查部门统一备案并组织实施稽查。
二、设置稽查部门,确立“法制办常在,稽查组常新”工作理念 由于卫生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很强,涉及了食品、传染病、母婴、献血、执业人员、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事故、医疗废物等不同专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 120余部。所以要实施有效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稽查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政治强、法律知识健全,还要具备很强的执法专业背景。
我所在设臵稽查部门时,考虑到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种种客观原因,设定法制办公室为我所常设稽查部门,将内部卫生监督稽查职能赋予了法制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稽查部门,可以根据当次稽查内容和种类确定稽查组成员,这样就能实现稽查人员的政治、法律、专业的强强组合,同时也缓解了机构内部管理人员及一线执法人员均严重短缺的双重压力。2006年我所组建首个“稽查人员专家库”,涉及卫生行政执法各专业,真正建立适应基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稽查人员遴选模式。
三、稽查种类、方法多样,以现场稽查、书面稽查形式为主 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整体性特点和稽查的内容、环节、层次等不同情况,将稽查分为经常性内部稽查、专项内部稽查和针对性内部稽查。经常性内部稽查是指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以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为重点开展的稽查活动;专项内部稽查是指根据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在经常性内部稽查同时分阶段有重点开展的稽查活动;针对性内部稽查是指根据举报投诉等发现有关线索及时开展的稽查活动。在开展不同种类的稽查活动时,可以使用交叉、抽样、联合、随机、个案、暗访稽查等多种方法,但稽查形式以现场稽查和书面稽查为主要形式。
我所在卫生监督稽查试点工作期间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稽查和六次专项内部稽查活动,其中53次现场稽查,1279次书面稽查,稽查对象涉及16个执法科、站、队,被检查人员99人。现场稽查发现问题44个,书面稽查发现问题1751个。
(一)专项内部稽查
1.食品卫生量化分级专项内部稽查工作中,法制办组织我所食品卫生专业主管所长和责任科室的稽查专家成立了稽查组。历时九天对9个科室、卫生监督站上报的115份A级餐饮单位档案进行书面稽查并现场稽查14个A级餐饮单位的评分情况。此次稽查发现46份档案存在问题,5个A级餐饮单位的评分低于A级标准。由于稽查组成员有食品卫生专业人士,所以在整个稽查过程中能更好的发现问题、总结分析问题、客观评价问题,以至于在《稽查通报》中提出可行的稽查建议。
2.公共场所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内部稽查工作中,法制办组织公共场所卫生专业主管所长和责任科室的稽查专家成立了稽查组。利用5天的时间对10个科室、卫生监督站进行了29次现场稽查。由于专家的参与,此次稽查发现我所执法科室对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洗浴业、歌舞厅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存在不同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应该加强监督,找准主要卫生问题作为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的规范和整治。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中,法制办组织市所两位专家和我所业务办生活饮用水卫生专家成立了稽查组。在三天时间内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责任科室的4位监督员进行了10次现场稽查。发现2个监督检查程序问题,11个监督检查业务问题,2个许可项目不规范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对他们下发了《稽查意见书》并提出新的要求。
4.卫生行政许可专项稽查工作中,稽查部门利用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在线上报的卫生行政许可信息,抽取餐饮业、食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许可单位39个,对全所16个涉及行政许可工作的执法科室进行稽查。稽查组成员依据《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许可档案扣分标准》分别对39份许可文书及材料进行评分并针对16个许可进行现场稽查。此次稽查有效使用了网络平台的资源,采用抽样稽查方法将现场稽查和书面稽查两种形式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并取得一定成效。卫生监督稽查要真正实现从内部的静态监督管理向动态监督管理转变,它强调对执法过程的相互制约和同步稽查,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增强稽查的预警性。
(二)经常性内部稽查 1.法制办每季度组织全所16名法制员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书面稽查,共评查案卷1147个,发现大小问题1704个,查出0分卷57个。法制办针对案卷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汇总,用数码相机将文书中的错误和问题拍下来制作成幻灯片,整理成培训教材进行全体监督员的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在今后的执法活动中再次出现。
对行政处罚案卷的稽查本身就是“事后”的检查,行政执法行为已经结束,发现了问题也不可挽回。要想使这种稽查不流于形式,不简单关注稽查结果,就要使行政处罚案卷稽查变成积极的“事后”检查。首先,办案要有统一的标准;其次,稽查也要有一致的扣分标准并定期更新;再次,稽查结束只是解决问题的开始;第四,使每个监督员都要明确认识到问题所在并能独立解决。
2.采取随时和抽样稽查的方法对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进行稽查。严格、文明、公正的执法是法律赋予卫生行政执法者的责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是立法、执法原意的根本体现。我们将执法形象纳入考核中,稽查人员可以随时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卫生监督员进行抽查,稽查结果转换成考核成绩予以落实。
3.开展调查问卷形式的稽查。通过聘请8名来自不同行业的社会人士作为本所的社会监督员和不定期现场征集纳税人意见等形式进行稽查,2005年现场发放问卷619份,回收615份,满意度100%;通过社会监督员发放问卷94份,满意项和基本满意项经汇总统计为100%,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期望和建议,卫生监督所提出整改措施47条。这些举措,从根本上维护了执法形象、提升了卫生行政执法质量。
4.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的稽查。每季度随机抽取各科不少于5件的受理案件登记表和处理案件报告表,对接报人员受理情况和受理案件登记表的填写、转交等环节进行考核;对处理人员处理案件的合法、合理性、回复情况和受理案件登记表的填写、转交等环节进行考核。同时要求各科室接到一般投诉举报案件,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处理、回复投诉人,如需立案处罚或取缔的,应在3个月内结案。2005年共接到各类投诉、咨询电话2552个,处理率100%,处理及时率100%。通过对投诉举报的接报、处理、回复等环节的考核抽查,我所目前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案件的时限均比市局要求的时限提前,处理水平也逐步提高。投诉人对我所处理举报的时限和质量等方面非常满意,还有投诉人送来了锦旗。
四、卫生监督稽查与绩效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机结合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但从目前不成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而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制度是一个机制的两个方面,从制度构建和发展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包括一系列制度的总和,即评议考核制度应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中的子系统或组成部分。
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执法人员个体,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绩效考核是以科室为单位实现最基本的目标管理。我所利用稽查进行部分绩效指标的考核,尝试将稽查结果科学转变为考核结果。在《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内部稽查工作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稽查结果作为被稽查科室及卫生监督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责令限期纠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通知书》责成依法处理,未按期全面整改或将处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的被稽查部门取消其当考核评比前三名资格。卫生监督员则取消其当年评比先进资格。”第十五条规定“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符合《北京市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报告所办公会,根据情节暂停其监督执法,其所在科室的工作任务及指标不减。”当稽查内容和稽查结果超越了本所的绩效考核标准,而且上升到了执法责任范畴,则由执法责任制落实。
五、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体会和设想
(一)良好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前提必须做好三个重点 1.重点强化各级领导对卫生监督稽查重要性的认识,使稽查工作真正融入到卫生监督机构的自身管理之中,对本机构的政务、业务、队伍三管齐下。2.重点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稽查能力,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以此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3.重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方面的人、财、物的投入,配备卫生监督稽查专用交通工具及办案设备,保证一定比例的稽查工作经费。
(二)明确卫生监督稽查是一种内部管理机制
1.通过学习《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我们深刻领会了卫生部领导关于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精神实质和卫生监督稽查对内不对外的管理性质。
2.通过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监督内部稽查活动,认为内部稽查和外部的监督检查相区别的是它更强调稽查的司法属性和内部管理,因为它是监督员身边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提出纠正的意见,具有及时性和准确性,更有利于规范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05年我们共有3个复议和2个诉讼案件,均被维持和胜诉。目前,我所监督员不仅具备依法行政理念而且都能够依法独立办案,每个科室的法制员都能胜任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三)稽查形式应以现场稽查为主
现场稽查是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基本方式。所谓现场稽查,是指稽查人员深入现场,对被稽查单位及其卫生监督员正在进行的或已生效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同步、动态性监督检查。现场稽查具有面广、深入、及时、积极的特点,适应动态执法的需要,它填补了内部管理的空隙。
现场稽查突出的是现场性,体现的是动态管理,特点是深入监督员、现场监督、及时查纠、积极主动、作用力大。现场稽查,体现在对监督机构及监督员执法和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它区别于其它内部监督管理形式的显著标志,就是对监督机构及监督员服务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和检查,可查纠、可规范、可督促、可保障。进行现场稽查,可使稽查部门对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早解决,在稽查的同时,还可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这样,有利于强化卫生系统内部管理的力度和深度,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监督员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开展现场稽查的宗旨是:我们的执法活动进行到什么部位,稽查就跟踪到什么部位,稽查同样延伸到什么地方。
(四)将稽查结果落实到底
随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出台,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纷纷响应并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监督稽查内部机构,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稽查工作。但对于稽查工作来说,重要的不仅是过程,稽查结果的落实及发现问题的解决显得更为重要。所以,我们将要用很大的精力把卫生监督稽查作为一种内部管理机制,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二者有机结合,稽查结果能够按照各自的制度落实到底,有效地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使的行政权力与个人的职责和利益紧密挂钩,充分强调责任及承担责任后果的作用,规范执法行为,约束违法执法行为,保持卫生监督队伍的战斗力。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我所将继续探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通过实践总结出有效的、适用的、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卫生监督稽查管理模式,打造出一流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2篇
关于做好十八大安全稳定和服务保障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和服务保障信息报送工作,现就近期向区委报送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重点
十八大召开之前:重点围绕会议安全保卫、服务保障、环境整治、舆论引导等方面工作的筹备、进展情况报送信息。
十八大召开期间:重点围绕会议各项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社会舆情反应等方面报送信息。
十八大结束后:重点围绕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
二、信息报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安全稳定
1.社会面治安防控采取的主要举措,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路线的安全保卫工作举措,涉日维稳工作情况;
2.重要敌社情动态及苗头性、行动性信息; 3.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4.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主要责任部门: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各街道、镇
(二)安全生产
1.大会代表驻地周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体活动和其他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
2.大会代表驻地等重要场所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安监局、区市政市容委、各有关街道
(三)环境整治
1.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整治情况;
2.重点区域、重点大街的绿化美化和景观环境布置工作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大队、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镇
(四)新闻宣传
1.营造“喜迎十八大”舆论氛围工作情况; 2.十八大宣传报道工作情况。
主要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
(五)学习贯彻
1.各单位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情况;
2.机关干部、党外人士、学校师生、社会群众对十八大报告及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应情况。
主要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科协、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教工委(区教委)、全区其他各单位
— 2 — 请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部署,突出报送重点,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联系人:王彦霏、王晓帅
中共海淀区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3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海淀区卫生监督所129名卫生监督员作为调查对象, 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60.5%。
1.2 调查方法
采用《北京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现状及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回收有效问卷124份进行统计分析, 有效率占96.12%。
1.3 调查内容
卫生监督员的岗位培训、再教育、计算机使用能力和需求等情况。
1.4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Epidata 3.1进行数据双录入核对。使用SPSS 11.0进行统计分析。
1.5 质量控制
对问卷调查表进行填写核查, 不合格的表要求卫生监督员重新填写完整。数据录入采用双录入核对控制录入质量。
2 结果
2.1 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卫生监督员参加培训的现状
2.1.1 参加岗位培训的时间状况 (表1)
2.1.2 参加学历再教育的状况 (表2)
2.2 现有计算机知识调查情况 (表3)
2.3 培训形式需求
70.2%的受访者认为短期集中培训是最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 (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 ;中长期脱产培训 (进修班、研修班) 以11.3%的支持率排在第二位;其后依次是地区之间学术交流的为7.3%;网络远程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的支持程度最低, 仅为5.6%。
3 结论
海淀区卫生监督员培训情况不容乐观, 培训时间仍有待增加, 仍有28.2%的监督员年均参加培训的时间在30小时以下。海淀区卫生监督队伍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普及率较高, 但卫生监督员对access等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卫生监督软件熟练程度仍有待提高。短期集中培训受认可的程度最高, 70.2%的受访者认为其是最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
4 对策及建议
4.1 领导重视, 保证经费投入, 将培训工作制度化
领导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转变重使用轻培训的观念, 各司其职, 给予足够的支持, 保证经费投入;并将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把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挂钩, 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4.2 提高培训热情, 鼓励全员参与
通过开展业务尖兵和工作能手评选等活动, 提高全体卫生监督员对业务学习和知识钻研重要性的认识, 使监督员充分认识到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压力感, 激发监督员自觉学习上进、参与培训的热情, 树立全员参与培训的工作目标。
4.3 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工作, 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卫生监督员开展工作的前提与基础, 监督员只有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 不断更新知识, 才能与时俱进, 保证公正地行使执法职责。因此, 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可以提高卫生监督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用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培训形式上采用最受监督员欢迎和认可的短期培训;同时在传统教育培训模式的基础上, 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培训手段, 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
4.4 提升综合素质, 培养现代化监督人才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4篇
一、太岳区卫生座谈会简况
1947年3月17日,太岳区卫生座谈会在太岳行署礼堂开幕。礼堂的大门上挂着对联,上联是:提起全部精神发展商业繁荣市场加强解放区经济建设;下联是:用尽十分力量制造药品培养干部推广各阶层卫生运动。
大会主席台上两边的红布黄字写着:
依靠共产党施政方针救济群众,
学习解放军战斗精神消灭病敌。
主席台正中挂着新华书店总店在阳城印制的毛主席、朱总司令的画像和鲜艳的红旗,十分庄严肃穆。
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山西省的沁县、沁源、长子、赵城、安泽、夏县、浮山、洪洞、翼城、沁水、士敏(沁水端氏镇,后并入沁水)和太岳第四专区所辖的垣曲、阳城(行署直属县)、晋城、高平等县和解放了的盂县及河南省的济源等17个县以及驻在阳城的“太岳军区卫生部”,太岳行署“普济药社”、太岳行署“新生医院”、太岳行署教育所“新记药房”、太岳第四专署“广华医院”、太岳第四专区医校以及新华社、新华报社等单位的代表,计70多人。
大会主席由行署时逸之秘书长担任,会议的议题为:(1)解决树立“一切为大家”的思想,为民立功;(2)中西医药卫生工作者组织起来,迈向中医科学化、西医中国化;(3)交流技术、业务等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4)确定我区今后医药卫生方向,为我区医药卫生再创造出光辉的篇章。
周仲英、卫恒同志到会讲话并预祝大会成功。模范医生李克让(安泽上治村人)代表医药界讲话,他说:“我们每个到会的同行们,第一要下决心把大会给我们的任务完成;第二要有信心,希望我们中、西医诸位把自己祖传密授的多年不告诉人的办法,毫不保留地贡献给大家,第三是肯虚心向别人学习。达到这三个目的,三心变一心,为我们太岳区300万父老服务。”阳城县第五区(刘村镇)医药联合社经理梁子英医生(大宁人)也讲话表态,表示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把大会开好,向兄弟单位学习,并欢迎大家游览阳城名胜风光。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太岳行署主任牛佩琮;副主任裴丽生;太岳军区副司令员孙定国将军;太岳军区第四纵队卫生部长谭壮(1949年任第二野战军医科大学院长,后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以及阳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同志。
二、领导同志的讲话
会议首先学习了毛主席1946年10月30日在延安边区文教会议上的讲话和朱德总司令的讲话以及中央卫生部钱信忠部长关于《中西医合作问题》等有关文件的精神。
行署主任牛佩琮向大会作了报告,他说:“大家数年来在下边积极为群众治疗疾病,都很辛苦,对建设太岳解放区,大家都是有功劳的,我表示感谢。”“中国的医学进步不快,外国人侵略中国后,也不很重视中国医学。……再由于我国的科学不发达,生产力很低,特别是由于日军八年的武装侵略,加重了中国的落后,同时在那时群众尚未翻身,政府的工作重力就不得不放在战争和群众翻身的事业上。今天好了,日本侵略者投降了,土地改革在腹心区已大部完成,今年有条件进行卫生工作,群众也要求讲卫生”。
牛主任用大量的篇幅对中西医的优缺点作了对比,他说,中西医是两个不同理论体系为基础的科学。西医似乎像机械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但西医的科学性强,医疗条件设备要求高,目前在解放区经济困难、蒋介石封锁的情况下,医疗器材、药品缺乏,西医人员又少,难于在广大农村更好地开展工作。中医有古代朴素的唯物辩证法,理论深奥,医书浩瀚,几千年来为我国炎黄子孙的繁衍和人民的健康,起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中医人数也多,医病全面,往往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治愈了。群众普遍接受已为传统,但中医书籍文字古老难懂,希望大家认真研究,编写一些通俗易学的医书广为推广,要带徒弟传授技艺。
牛主任要求:“医学要大众化,医生是人民的医生,医学要属于人民大众,既好教又好学,又通俗易行。此外还要从群众的困难着想,开的药方要省钱,易找到药,效力又大,疗效又高。为解决群众困难,还得帮助群众生产,向李克让医生学习。”
牛主任说:“我们现在和卖国贼蒋介石打仗,不只是枪炮子弹的比赛,而且是脑子的比赛,要把我们解放区的一切力量组织在爱国自卫战争上。医药卫生工作,在今年要做出一定的成绩,对战争的胜利是一个很重要的保证。”
牛主任给大家上了一堂业务和政治课,对大家鼓舞很大。
孙定国将军则对与会者提出了四点希望:(1)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公开传授祖传秘方绝技,以免失传;(3)中西医合作会诊;(4)预防重于治疗,提倡讲究卫生。
谭壮部长以《医学发展的历史及其前途》为题作了报告。
4月4日,时逸之秘书长作了这次会议的总结发言。他在略述了太岳区卫生工作的情况后,着重就医药卫生工作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提示:
一是为谁服务的问题;
二是医药卫生界的统一战线问题,即中西医要相互尊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是医药合作社问题:①正确处理医药合作社是否要赚钱?赚的钱要扩大再生产,于群众有利。②要不要赊账,以当地习惯为好。“借本求利赚钱还账”的办法,真正解决了群众的困难。③医生收取报酬要适当,不能借此进行敲诈。④合作社对私营药店应扶持、帮助,反对排挤。
四是破除迷信与卫生防疫,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预防措施。
五是培养干部,提倡带徒,因人施教,培养成材。
六是医药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医药卫生界是有很大功劳的。广华医院61位医务人员上了前线。新生医院到现在还有7个同志在前方未回。翼城张子铭动员了五六十个医生组成服务团,阳城马秋水中医自动参战。大部分医生都有创造,如参战服务、巡逻站、突击组等。阳城在参战中还组织了民夫后方治疗所。在结合生产上,沁水的李星义划分了治疗区;安泽的李克让创造了责任区,并教群众讲卫生闹生产,“扫帚一响,粪堆一长”(多集肥);广华医院为适应分散环境,实行分路治疗,每路五组,受到群众欢迎;在结合群运上,沁县的杜敬堂在群运中积极给群众看病,动员群众保卫健康,参加斗争,并劝说地主开明坦白;翼城的张及民在群众干部会上动员大家要注意健康,以便保证斗争胜利。”
七是医药卫生工作者改变作风问题。根据大家的讨论,总结出了“三要二戒”,即:第一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病人的病况和病源,必须进行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不教条,不形式,不犯冷热病,也不犯急性病。第二要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不怕风霜雨雪,不顾黑夜白天,能任劳任怨,在旧社会是‘医生找病人,不值半分文’;‘请医如拜相,急病慢大夫’。在新社会则是‘医生找病人,救命大恩人’、‘救人如救火,一刻不能拖’。要及时上门医治病者。第三是要朴素踏实,入乡随俗,入俗随俗,不摆架子,看病要负责,不应敷衍塞责,草率从事,自己看不了,要告诉病家,另请医治。
三戒即:第一戒骄傲。虚心向别人学习,也要诚恳地帮助别人。第二戒自满。俗语说,‘活到老,经不了’,因之就要‘活到老,学到老’。第三戒嫉妒。不以同行是冤家仇人,应该你帮我,我助你,互相鼓励,互相发展。
关于今后的任务,时逸之秘书长讲到:
要大力开展群众卫生防疫工作与破除迷信运动,贯彻“防病重于治疗”的方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学校和冬学要加强卫生课,军队、机关团体要起带头作用,推动群众卫生事业,同时要加强妇婴卫生工作。
医药卫生界要加强团结,和群众在一起,带领群众讲卫生破迷信,去除不良习惯,提高防病能力。一切卫生机关、公私医院、药社、模范医生均应成为团结的核心,成为新民主主义建设事业的有力基点。
医药卫生界的同志们,要积极地在自卫战争中、在生产运动中、在土地改革中,展开为民立功运动,做到人财两旺,人畜两旺,身心健全,救命第一。
三、会议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情绪高涨,讨论认真,发言热烈,互相启发教育,思想政治觉悟有很大的提高,纷纷献出自己的祖传秘方、验方400多个。当得知蒋介石、胡宗南军队进攻陕甘宁边区时,大家莫不愤慨万分,纷纷要求开会申讨。3月20日下午,大会决议向全区医药卫生界发出紧急号召,动员医卫界为保卫党中央毛主席而奋斗。代表们纷纷上台表态:
阳城的马秋水医生要求到前方作救护工作,并提出给军烈属看病吃药不要钱。
赵城的阎修德医生表示要成立赵城救护队到前方参战,并捐出三个月的津贴费,作为救济药费。
夏县的程云麟医生表示回去要再突击治好20多个伤员,并拿出5支“606”针药(价值冀钞2万余元)捐给前方。
晋城的李自德医生要把自己去年分得的9万元红利捐出,作为救护医药之用。
阳城的张锦云老先生表示要把三区的军属治疗工作做好,再拿出1万元给前方买药品。
阳城的梁子英医生也拿出1万元捐赠出来,自己还要带药品到前方去。
普济药房的郑锦云医生,也捐赠了西药红汞125克。
……
太岳区医药卫生座谈会通过了对全区同业兄弟的号召及告全区同胞书(略),并制定通过了太岳区医药卫生推进会暂行简章。其内容为: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太岳区医药卫生推进会。
第二条:本会以团结全区医药卫生人员,研究提高并推进医药卫生工作,保障群众健康,达到人财两旺为宗旨。
第三条:凡本区一切卫生行政人员、中西医生、兽医、种药、采药、制药、接生、接骨及关心、热心医药卫生工作者,不论集体或个人,均可参加本会为会员。
第四条:本会之组织:
一、行署级,由委员9人组成太岳区医药卫生推进会,政府民政文教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军区和卫生部门之负责首长为当然委员,其余由太岳区医药卫生推进会按区域推选组成之,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名,其余分工视需要而定,为坚持经常工作,得设5人为驻会委员。
二、专署级不设。
三、县级组织办法与行署同,惟名额不必须求统一,组织亦须无视各县区工作发展情况之具体情况而定,不需要者即不必设之。
第五条:本会委员会,行署级每半年召集例会一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县区自定之。
第六条:本会上下联系,取书面决定号召计划等形式,并保证政府政策方针之具体实施。
第七条:本会经费,暂由同级政府事业费开支。
第八条:本简章经太岳区医药卫生座谈会决定。由本会第一次委员会通过,并经太岳行署备案后施行之。
①太岳区医药卫生推进会第一次委员会还决定设委员9人,即行署民政处长时逸之,军区卫生部长彭之久,区党委宣传部长李哲人、文教处长崔斗辰,一分区李克让,二分区许彪,四分区靳性善(广华医院院长,1949年医院迁往山西运城合并后,他调任太原市医药公司经理,已病逝),宁选三(阳城县人民医院医务主任),太岳新生医院医生刘德明。时逸之为主任委员,彭之久为副主任委员,各当然委员以工作关系参加。如有调动更换,其继任人得不经选举递任之。
②设常驻委员5人,即时逸之、彭之久、李哲人、崔斗辰、刘德明等。其职责为与下边政府联系,调查研究工作材料。根据政府方针,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及召集例会等。
③专署不设组织,由各专区委员和专署作必要的联系,各县组织视工作发展具体情况,由参加座谈会议的各医生和县政府研究作具体决定。一切原则是:原有组织应根据座谈会精神充实工作,名义不必强求统一。原业没有组织,如有条件而且需要组织的,即可组织。如无基础亦不勉强凑起。县区工作制度均由各县自定之。
④一般工作不做具体决定和计划。由各县根据战争与工作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座谈会精神,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⑤建议行署作出今年医药卫生工作的方针决定,并通知各县切实注意医药卫生工作,重视人畜死亡的严重现象,并给医生及其他卫生工作者工作上更多的帮助。
⑥建议行署把这次大会材料印成专辑或专刊,将收集到的400多种偏方秘方,印成《验方汇集》,广为散发。
总之,这次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于1947年4月7日闭幕。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 第5篇
huihui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当然,这对于学习公共卫生的我们来说,光有理论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在实际中正确运用,如何和我们要接触的特殊人群打交道,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好好学习的。
2011年06月27日到2011年08月19日,经过一段短暂的培训之后我被分配到南京市卫生监督所进行实习,具体工作在监督四处进行,监督四处主要是针对城市饮用水这一方面,其中包括了所有与饮用水以及与饮用水输送过程中有关的一切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安全的工作。
一开始对老师们的工作有很多的疑问和不理解,觉得有点偏离了水这个主题,可是经过这8周的实习,我知道,要做好一项工作是多么的不容易,在学校里书本上的事远远不够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与各行各业的百姓健康都息息相关,这让我既觉得工作的光荣,同时又体会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实习刚开始是,坐在办公室里,兴奋地等待着,觉得老师肯定马上就要给我们布置什么重要任务,结果老师给了我们几份厚厚的材料就走了,心里不免有些失落,随便翻了翻也就没有再多问了,结果到了下午,老师又把我和另一个同学叫到一起,拿了
些空白的表格给我们,让我们填,我一看,模糊记得好像是那些资料里的内容,却怎么也给不出一个准确说法,老师笑了笑,细心的为我们一一解答,每一项空白,应该填写什么,怎么填,还不断地拿一些例子给我们看,我一边心里这些真的一个都马虎不得,否则将来上升到法律层面,就得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啊,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暗自下决心,下次一定好好学习老师给的每一份资料。为今后的具体工作打好基础。
皇天不负有心人,有接下来接二连三的工作中,我们渐渐适应,也逐渐融入到老师们的工作中,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内心很有成就感。
7月5号老师组织我们学习相关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的说明书和使用方法,为加强对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7月7号前后我们又对连锁式家装市场的涉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净水机(器)、饮水机、管材、管件等涉水产品。
7月8号老师带领我们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次听证会尤其的让我影响深刻,几位卫生局的老师们,即时的反应,用他们渊博的知识和优秀的口才对当事人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敬佩之情,油然而生。7月12日前后监督四处联合市供水管理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按照2011年城市供水水质普查技术方案的要求,对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下属的5家市政水厂进行水质普查,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
我们负责承担本次供水水质调查工作中的封样以及现场卫生监督等工作。8月8号前后,我们参加了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仪器使用培训班。8月11号前后,为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召集6家二次供水示范创建单位举行座谈会。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6篇
海淀区人大附中
1、海淀区人大附中08年14个班,其中2、4是竞赛班,6、8是数学班,10、14是综合实验班(即3科总分靠前)。
2、海淀区人大附中分班考试共两次,都在7月中旬。
3、海淀区人大附中分班考试连续考两天,第一天:数学和语文(科目),都比较简单,大概都是提高班水平。第二天:数学和英语(科目),都比较难,数学大概是竞赛班水平,英语大概是精英班水平。
4、海淀区人大附中分班考试数学单科优秀的孩子进竞赛班or数学班,综合成绩好的进综合实验班。
5、海淀区人大附中分校2009年初中共开设8个班,1、2为免费竞赛班,3、4为免费数学班,5-8为交费普通班。
6、海淀区人大附中分校普通班来源主要是在其网上提交简历的孩子,当然也有RH在之前考试中发挥不好的。
7、海淀区人大附中分校前30名签约直升人大附中本部学校。
海淀区十一学校
1、海淀区十一学校赞助费一次性3万,每学年学费8000元,三年一次性交齐,即使今后转了公办也不退了。双免就都免了,单免就是免赞助费。
2、海淀区十一学校初中开设6个实验班,普通班15个左右,学校附近很多家长放弃RDF、四中而选择实验班;普通班的水平也在逐步上升。
3、海淀区十一学校的最大优势就是几乎学生都是择校生,都要考试选拔。不用受推优、大派位的限制。
4、海淀区十一学校狠抓普通班管理。具体表现是:学校大排名的同时,还分析所有孩子的错题,从而反复锤炼。错的多的同学会被更多地操练,避免了有人掉队。
5、十一学校是海淀比较典型的,基本以奥数作为唯一选拔标准。语数外一起考,满分都是100。数学、英语和语文所占比例分别为:5:3:2。
6、海淀区十一学校录取先看总分成绩,其次是数学单科成绩,组成实验班。
7、海淀区十一学校录取数学考试内容中,奥数占比例为20%,英语基本是学而思尖子班水平,语文古诗词量很大。
海淀区101中学
1、海淀区101中学校园环境优美,但2009年初一实验班55人一个班,人数稍多。
2、海淀区101中学倡导快乐教育,从培养习惯开始,作业量是循序渐进的,并且是分层次的。
3、海淀区101中学坑更实用,2008年有105个名额是给推优的4、2008年,海淀区101中学由于推优占据较多名额,没有什么公开招生的名额了,只是从培训班招了些,但是不多,大概从培训班招生的比例是10%。
5、海淀区101中学2009年有4个实验班,2个重点班,但真正最有实力的就是从培训班录取的那1个班40人。
6、海淀区公办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国家差额拨款的学校是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
7、2008年海淀区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小升初自主招生人数480人,其中招收住宿人数160人。
8、海淀101本校是公办学校,不用交学费;住宿条件还可以,8人1间,准军事化管理。
9、上地101学校是民办公助性质,是不可以接受推优的。只是学校喜欢选市三好学生。
10、海淀101中学10个班,其中两个班的学籍属于上地101学校。初一分班考试时,这两个班的学生可以考入正式划分的任何一个班:4个实验班,2个重点班,1个特长班,3个普通班。
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
1、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初中有18个班。
2、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录取原则:根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手册或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单。
3、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录取数学笔试时间是半小时,然后英语口语问答;有数学和英语证书则考试简短,市三好证书基本保证录取。
4、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初一新生入学后参加分班考试,住宿生集中编班。
5、海淀上地101(上地实验中学)和朝外教学、管理、学费相差不大,但中考时在海淀可选的好学校更多,不少重点中学在朝阳不招生。
汇文学校和文汇学校
汇文学校和文汇学校和上地101学校水平相当,文汇学校差距稍大。
海淀首师大附中
1、海淀首师大附中毫无疑问是好学校,但就是太难进了;首师附管理方式和北大附差不多,作业不多,首师大附中生源主要来源是推优、条子、特长生。
2、海淀首师大附中初中开设4个班,1个特长班,推优两个班,点招一个班。
海淀师达中学
1、海淀师达中学的初中教师队伍来源是首师大附中派出初中教师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2、前几年海淀师达中学的实验班学生都有直升首师大附中学校的名额。
3、海淀师达中学的生源应该比较一般,但学生相对来讲比较整齐,基本上都是考上的,没有条子生、二代生、共建生等,即尖子生不多。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中考平均分实现了“争三保五”。
4、海淀师达中学初中2008年招10个班,4个实验班,6个普通班。
5、海淀师达中学实验班是具有流动性,具体流动方式为学校每年会按照一学年中的四次大考成绩(即两次期中、两次期末)进行重新排名,前200名的学生会重新被编入实验班,而成绩排在后面的原实验班学生进入普通班。
6、海淀师达中学实验班和普通班的相同点是:师资一样,老师带一个实验班,同时带一个普通班;不同点是:实验班比普通班学习的知识难度要大一些,练习题的题量也很大,所以实验班的中考成绩要比普通班好,但普通班的学生也都可以考上普高。
7、海淀师达中学入学条件是:孩子需要语数英三门优秀,最好有点奥数基础的!
8、海淀师达中学在招生录取方面保送制度是:市级三好学生、红领巾奖章获得学生保送普通班学习,“师达培训部”和首都师大附中“成达杯”邀请赛的优秀学生也给予一定的普通班、实验
班保送名额。
海淀区建华实验
海淀区建华实验所谓2-4制双免只是免一学期,每学期评一次。
海淀清华附中
1、适合上海淀清华附中的孩子具有的特点是:学习习惯好,能够主动学习,上课能记笔记。
2、海淀清华附中和海淀清华附属初级中学联系是很紧密的,班号都是连着的。清华附属初级中学班号是1-8,其中,虎班2个,其余为普通班。
3、2009年清华附龙班班号为9、11、12班为,所有班级都是在清华附中学校上课。
4、海淀清华附中是公办校(公/民),海淀清华附属初级中学民办校(公/民)。
海淀北大附中
1、海淀北大附中初中共开设6个班,1个特长班、1个推优班、从北大附小两个数学班中上了1个班。
2、海淀北达资源初中开设10个班,实验班和普通班通过分班考试确定。
3、2009海淀北大附中接收推优名额70人,北大附最多点招名额有100名。
4、海淀北大附中是公立学校(公/民),择优录取的学生是免费的。
海淀北达
1、海淀北达的实验班和中关村学校的实验班在同一个档次。
北京海淀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第7篇
(2018年4月17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北
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北京市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对区级预算的审查和批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总预算执行的监督,对区级预算调整和区级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对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区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其他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所联系对口政府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等工作。
第三条
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完整、合法、公开、注重绩效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制度完善相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第四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依法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预算监督有关事项协助开展工作。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成立区人大财经代表小组,参与财经委员会组织的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活动。
区人大常委会可以聘请预算监督顾问,参加财经委员会相关— 2 —
的预算审查监督和调研等活动,就有关专业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应当贯彻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预决算的决议、决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决算的审议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区级预算、部门预算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听取、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经营利用、财政政策的制定等重点事项开展绩效审计。在研究提出下一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时,应当征求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的意见建议。
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实施行政问责。
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结果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和公共管理模式。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完善重点民生项目和财政支出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完善绩效结果向人大报告制度和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建立绩效追责
问效机制。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将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将预决算审批、监督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与区人民政府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建立数据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采取预算编制情况通报会、专家学者座谈会、人大代表参与事前绩效评估等多种形式保障人大代表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预算工作机构应及时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情况反馈给政府财政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区人大常委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鼓励、支持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三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财经委员会按照法定、规范、有效的原则,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 4 —
行相关审查活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督促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修改和完善区级预算草案。
第十四条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区级预算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预算报告应当重点报告贯彻落实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主要情况,报告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报告收入、支出安排及赤字、债务规模等财政总量政策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要求的一致性情况,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的主要情况,报告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情况。
支出预算原则上要反映各项支出预算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增强重大增支政策出台的预期性。
第十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应当在初步审查会议举行的30日前,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关于区级预算编制的情况及本区下一财政支出政策要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重点支出是指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区重点工作或者涉及民生的重点事项在区级支出预算中的财力安排。重大投资项目一般是指区人民政府拟新安排的单个项目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本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以上的项目,或者按
区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序前5位的项目。
第十六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参加预算的初步审查。重点就预算安排中相关领域的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相关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财经委员会汇总研究,纳入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第十七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确定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前,应当征求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应当选取部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
第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45日前,向财经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一)市财政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关于下一预算编制的要求;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区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
(三)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四)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预算安排的说明及四本预算的详细解读;
(五)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
(六)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分别按预算科目和项目列示的清单,同时提供有关项目确定的依据、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等;
(七)本预期税收收入情况;
(八)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九)市区财政体制、区镇财政体制情况的说明;
(十)初步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性质分类的基本支出表,专项转移支付分科目支出表和分项目支出表、政府性债务按债务性质分类的情况表。预算草案报表应当分别列出当年预计执行数、下预算数、预算数与预计执行数的比率。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应当分别列出预算数、调整预算数、预计执行数,以及预计执行数与调整预算数的比率。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预算草案或者预算说明中,具体说明四类预算的编制原则、国家和本市的财税政策重点、本区收入测算依据、支出政策、标准和项目内容、收支平衡等情况。
第十九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收到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的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后,对预算编制的重点内容和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供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时参考。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题评估。专题评估的相关意见应当提交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会议,供委员审议时参考。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提出专业性评估论证意见。
第二十条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初步审查会议应当邀请区人大财经代表小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等有关人员参加。
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国资、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对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说明,并回答询问。
第二十一条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可以选取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开展专题审议。被审议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以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对相关领域部门预算草案、相关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开展调查研究。
第二十二条
财经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其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上一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区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循了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预算收入的测算及相关政策和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妥当、可行;
(三)支出预算总量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是否符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支出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支出预算和政策是否体现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四)预算编制是否完整、规范,预算科目是否细化并列示到款、项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是否符合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其中用于对企业等非预算单位的补贴、奖励等支出,应当明确列示说明;
(六)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是否保证了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的需要,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七)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是否细化、规范,项目的必要性是否符合本区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本区中长期规划的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可行,预算安排是否适当;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是否规范、公平、合理,绩效目标与用途是否明确;
(九)其他支出的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细化;
(十)政府债务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是否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预算说明中是否全面、详细地报
告了债务管理情况;
(十一)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是否适当;
(十二)部门预算是否贯彻落实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项目库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衔接是否相匹配,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是否得到应用,审计查出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落实等;
(十三)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实的整体情况;
(十四)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十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5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财经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将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十四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关于对初步审查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预算草案变化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财经委员会应当根据区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结合初步审查意见,提出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对— 10 —
上一预算执行和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情况以及对本预算草案是否可行作出评价;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提出建议;对执行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印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每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区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结合初步审查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时,区人民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预算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预算的公开情况;
(三)为实现预算采取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五)重点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
(六)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七)依法征收各项税费和其他财政收入情况;
(八)国库按照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库等情况;
(九)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十)中央和北京市对本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十一)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十二)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三)市区财政体制、区镇财政体制的变化情况;
(十四)预算执行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在每年7月底前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相关报表,其中预算执行支出报表应当按科目提供,列出预算数、上半年执行数和执行率。
常委会举行会议15日前,向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月提供预算收支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内容的,或者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调增或者调减30%— 12 —
以上的,应当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经委员会可以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对有关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预算工作机构可以对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调查,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协助、配合。
第三十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决议、决定的要求将执行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区人民政府责成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
第三十一条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区政府财政等部门落实预算决算决议的工作安排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发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二条
区人民政府对于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税政策,在政策出台前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中,政府财政等部门出台增加
收入或者支出、减少收入的措施,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通报有关情况,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社会保险各项基金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预算支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需要动用滚存结余平衡预算的,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相关变动情况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区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但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预算执行中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第三十四条
因增加举借债务进行的预算调整,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及报告中说明下列事项:
(一)国务院、北京市政府或者财政等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
(二)债务的规模、类型及结构等情况;
(三)债务安排的具体项目、数额及预期绩效目标;
(四)债务的还款来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在每年9月底前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30日前,将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交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区人民政府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对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说明,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7日前,向财经委员会提交相关会议材料;在常委会召开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会议1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会议材料。
第三十六条
财经委员会对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的依据;
(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及其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收支结构调整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收支平衡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区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财经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将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十八条
在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时,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并对审议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回答询问。
财经委员会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作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供审议参考。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九条
预算终了后,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区级决算草案,于7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决算草案、决算报告,以及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四十条
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区级决算草案应当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并对变化较大的情况作出说明。
决算报告应当重点报告贯彻落实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 16 —
部署的主要情况,报告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报告收入、支出执行及赤字、债务规模等财政总量政策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要求的一致性情况,报告支出决算和政策实施的主要情况,报告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情况。
支出决算要重点报告和反映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支出完成预算情况、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
第四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对区级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区人民政府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如实反映对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区级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评价、存在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对改进财政工作和部门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工作报告要重点反映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情况。
第四十二条
财经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区级决算草案的30日前,对上一区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应当在初步审查会议举行前,听取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区级决算情况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召开初步审查会议7日前,向财经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一)区级决算草案及报告;
(二)关于区级决算草案及报告的说明;
(三)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草案汇编及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四)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情况;
(六)支出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的绩效情况;
(七)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
(八)其他关于决算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三条
财经委员会听取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对区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区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发展改革、国资和人力社保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对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对区级决算草案,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落实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预算收入完成及依法征收情况;
(四)财政支出政策的实施情况;
(五)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六)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资金结余情况;
(八)中央和市下转移支付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九)对下级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十)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十一)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十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十三)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十四)区政府设立的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十五)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十六)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十七)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十八)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财经委员会可以就决算草案中的有关问题听取相关区级预算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就区级预算部门的决算草案、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题审议。
第四十四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财经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将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十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区级决算草案时,应当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审议情况对区级决算作出决议。必要时,也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四十六条
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区级决算草案时,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及财政、审计、发展改革、国资和人力社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并对审议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回答询问。
财经委员会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供审议参考。
第四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区级决算批准之日起20日内,批复区级各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在批复区级部门决算后30日内,将批复情况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
第四十八条
区人大常委会在批准区级决算草案的决议中,应当明确是否进一步听取区人民政府的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如需听取,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20日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重点整改部门、单位清单。
区人大常委会在年底前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和审计及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20 —
根据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财经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区级预算、批复区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批复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预算以及各镇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镇级预算汇总情况,区级决算、批复区级各部门的部门决算以及各镇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镇级决算汇总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当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第五十条
本区各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8篇
1对象与方法
1. 1对象选取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部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调查对象。采用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海淀区所有企业中抽取了70家企业中的70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 2调查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经过查阅文献、专题小组讨论、专家评阅等过程, 反复修改后定稿。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态度、职业卫生行为、 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等4个部分。干预时间为3个月。 基线调查后, 采取专业知识讲座、小组讨论与交流、资料发放等措施, 对参与调查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实施干预, 并于3月后对上述人群进行再调查。
采用自填形式进行调查。由经过培训的海淀区职业卫生科工作人员担任问卷调查督导员, 进行核对后统一回收。基线调查共发放问卷70份, 收回问卷64份, 应答率为91. 4% 。终末调查发放问卷64份, 收回58份, 应答率为90. 6% 。
1. 3统计方法采用Epi 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 进行数据双录入。数据录入后, 进行逻辑检查、核对和整理。应用SPSS 12. 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两组间率的差异比较应用 χ2检验, 以P < 0. 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 1基本情况干预前参与调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64人, 其中男性39人, 占60. 9% ; 女性25人, 占39. 1% 。学历分布为大专以下10人, 占15. 6% ; 大专22人, 占34. 4% ; 大学本科26人, 占40. 6% ; 硕士及以上4人, 占6. 3% ; 不详2人, 占3. 1%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4人, 占53. 1% ; 兼职30人, 占46. 9% 。
干预后参与调查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58人, 其中男性33人, 占56. 9% ; 女性25人, 占43. 1% 。学历分布为大专以下8人, 占13. 8% ; 大专21人, 占36. 2% ; 大学25人, 占43. 1% ; 硕士及以上3人, 占5. 2% ; 不详1人, 占1. 7% 。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2人, 占55. 2% ; 兼职26人, 占44. 8% 。
2. 2职业卫生态度见表1。干预前职业卫生态度各项指标在92. 2% ~ 100. 0% 之间, 干预后均达到100% 。
2. 3职业卫生知识见表2。干预组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在46. 9% ~ 93. 8% 之间, 干预后在75. 9% ~ 98. 3% 之间。
2. 4职业卫生行为干预效果见表3。干预组行为实施率在70. 3%~ 98. 4% 之间, 干预后在89. 7% ~ 98. 3% 之间。
3讨论
调查显示, 海淀区企业基本能做到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比例还有待提高, 该结果也与国内其他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相似[2]。
调查显示, 海淀区企业干预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态度总体上较好, 干预后能达到非常理想的程度。说明监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持续宣传贯彻和职业病社会事件的频发, 已经让企业认识到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方面已经具备良好意识, 这为全面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3]。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一定的知晓率, 但对于法规中具体知识知晓率很低, 尤其对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新改扩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 三同时, 警示标识, 有害因素的职业禁忌证等方面的知晓率均低于80. 0% 。这与企业本身社会责任感缺失、政府宣传和对企业的培训不到位有着很大关系。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都较强的工作[4], 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者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全面性。通过行为干预, 上述方面的知晓率均有显著提高, 这一结果与一项对汽车4S店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相似[5]。说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采取的专业知识讲座、小组讨论与交流、资料发放等干预方式是有效的。当然, 除了上述干预方式, 我们也可以开展其他形式的干预, 也有调查显示传统的干预方式无法满足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需求[3]。因此, 我们可以在网络上开通自助学习功能, 便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随时学习。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走进企业, 采用管理人员和工人共同学习的方式, 效果也许会更好。因为有报道指出, 通过对工人的干预可以提高工人自我防护意识, 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6]。
职业卫生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 企业在组织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等方面开展率较低。开展率不高与这方面知识的知晓率低存在一定关系, 导致出现了主观想把职业卫生工作做好, 但实际却出现漏申报、漏检测等各种情况[7]。也是因为企业本身预算、人员等压力, 把职业卫生工作视为负担, 企业负责人不支持, 工人不理解, 导致职业卫生工作难以开展。通过实施行为干预, 上述情况有了显著改善, 但仍不尽如人意。说明职业卫生工作的真正改善, 除了坚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外, 还应建立起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使企业认识到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能自觉地想办法、履行企业的职责, 才能在劳动者健康和企业经济发展双方面共同实现双赢[8]。
摘要:目的 了解北京市海淀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卫生态度和职业卫生行为, 探讨健康教育对知信行的干预效果。方法 对抽取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由干预前的46.9%92.2%提高至干预后的75.9%96.6%。干预前职业卫生正面态度比例均高于90%, 干预后达到100%。干预前职业卫生行为实施率较低, 干预后都有显著改善。结论 健康教育能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信行, 通过丰富健康教育的形式, 建立正确的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能提高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关键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知行信,干预
参考文献
[1]丛泽, 刘永泉, 吴琦, 等.北京市海淀区企业职业卫生自我认知水平的调查[J].职业与健康, 2008, 25 (15) :1569-1572.
[2]王阳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况分析与对策[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2008, 26 (2) :101-102.
[3]徐颖, 徐亮文, 余红剑, 等.企业健康管理实施现状和需求调查[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11, 12 (5) :408-411.
[4]崔守明, 王聪伟, 王建菊.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初探[J].职业与健康, 2005, 21 (7) :979-980.
[5]李婷, 汤月美.南京市汽车4S店职业健康监护KAP干预研究[J].职业与健康, 2012, 28 (5) :534-536.
[6]刘移民, 刘师琪, 何健民, 等.农民工职业卫生行为干预初步研究[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2009, 27 (5) :283-285.
[7]吴萍, 孙东红, 周万里, 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调查和思考[J].职业与健康, 2010, 26 (3) :343-345.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