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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精选6篇)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第1篇

宅基地集约统一开发

农民零支出入住新居

——东海县张湾乡农民新居建设新模式

近年来,东海县张湾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居建设模式,在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集约节约居住用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继瓦口村部分村民集资兴建连片新居、四营村“农民自筹一部分、政府扶持一部分”建设“四营新村”等传统建设模式之后,今年又在前湾村二组探索走出了一条更受广大农村居民欢迎的“宅基地集约统一开发,农民零支出入住新居”的新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前湾村二组43户原先住在80年代建设的老旧砖瓦房的居民,未花一分钱住上了三层复式、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农民别墅,同时节约集约用地13余亩。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存量宅基地,集约利用村民建房用地

依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含公摊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下。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实际面积大都高于200平方米/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1—2倍。以前湾村二组为例,该组现有农户43户,标准占地面积应为8600平方米,而实际占地面积经实地测量却达到了13200平方米。据了解,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是普遍而非个别现象。更兼小别墅式农民新居占地面积大多在100平方米左右,通过统一规划建设农民新居的方式来集约

1村民建设用地成为可能。

为此,张湾乡党委政府在农民新居建设工作中,确立了“科学规划存量宅基地,集约利用村民建房用地”的农民新居批地、用地思路,对包括前湾村二组在内的有连片建设农民新居计划的村组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统一单元户占地面积设计、统一标高和样式设计、统一基础配套设施设计,在集约利用居民建设用地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以前湾村二组为例,统一规划后的农民新居,基础配套设施水平比以前更高,房屋结构更加美观和科学,更重要的是,集约后的新居占地面积仅为4300平方米,节约出近9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

二、引资注入,借鸡下蛋,激活农村建设用地市场

科学的规划固然给农村居民改善居住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构划了愿景,但如何通过科学可行的运作方案实现这一愿景才是最为关键的。在基层政府无力负担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农户自筹建设资金有困难的情况下(瓦口村和四营村的模式下,农户和政府均感负担吃力),统一规划设计的农民新居只能是纸上谈兵,更遑论藉此集约农村建设用地。问题会因此陷入“鸡和蛋哪个先得”的悖命论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筹措建设规划方案设定的农民新居所需的资金。为此,张湾乡党委政府经过反复论证,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方案所涉农户的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引资注入、“借

鸡下蛋”的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的新思路。具体做法是:通过招商,对方案所涉的农民居住用地地块进行引资开发。由出资方对所涉地块按照政府统一规划进行整体开发,免费为该地块上的原住户建设规划设计的农民新居,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仍由出资方按照与建设农民新居相同的规划设计建设农民新居,并推向市场。这一方案,妥善解决了农民新居建设资金筹措问题,不让农户掏一分钱就可以享受以前只能在规划图纸上展示的人居环境。乡党委政府认为,这一做法,是符合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的。事实上,这一方案也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同和拥护。

同时,为使这一方案对出资方更有诱惑力,从而加大引资力度,乡党委政府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将前湾村二组作为方案试点村组。考虑的因素有:其一,前湾村二组居民对该建设模式拥护度高,方案实施的群众基础较好,可以为出资方减少建设过程中不必要的阻力和麻烦;其二,前湾村二组居住地块位于乡驻地,并紧邻乡农贸市场和规划建设中的乡客运站,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地块附加价值含量高,集约出来的土地对出资方更具经济上的诱惑力。

三、政府引导,多方合力,新模式结出新硕果

经过广撒大网的宣传招商和细致严谨的遴选客商,2011年5月,乡党委政府最终选定了连云港盘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前湾村二组农民新居的出资建设方。按照此前

既定的方案思路,经过各方近6个月的辛勤付出,133栋农民新居在前湾村二组拔地而起,二组43户居民全部入住新居,“宅基地集约统一开发,农民零支出入住新居”的农民新居建设新模式取得试点成功。

新模式的成功,科学的实施方案是基础,政府引导和各方合力是关键:

1、党委政府是参建农户和出资方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政府招引和遴选,农户找到有履约能力的出资方,出资方找到有投资价值的条件地块;

2、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农户和出资方合作的坚强保障。在前湾村二组农民新居建设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三个政策,分别是出资方预交建设押金(综合考虑前湾村二组的建设规模、所涉农户数和出资方负担能力,该方案下的建设押金为200万元,项目完工前后已分梯次全额返还出资方)、为出资方免除或全额返还相关配套规费和税费、为农户和出资方的协议履行提供全程鉴证服务等。政策一有效预防了出资方因客观原因拆而不建,或者不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建设,解除了参建农户的后顾之忧。政策二给出资方节约了开发成本,给予出资方市场化运作集约出来的建设用地以更大的空间和余地。政策三辅助实现政策一和政策二;

3、方案实施过程中,政府全程协调处理各方工作,督促出资方按计划序时推进项目建设,鼓励参加农户对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协调供电、水务、建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

提供各种必要的监督和服务。

总投资4000万元、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可入住农户(含原住户)133户、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备的前湾村二组农民新居正是在这种政府引导和各方合力下,用了短短六个月按规划和计划圆满竣工的。

四、结语

“宅基地集约统一开发,农民零支出入住新居”的农民新居建设新模式在前湾二组试点取得的成功,为新形势下基层政府在尊重农村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情况下,规避拆迁安臵矛盾、集约农村建房用地、提高农村居住用地附加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很好借鉴。张湾乡党委政府有信心、有决心在前湾村二组成功运作的基础上,对全乡其他有条件的村组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前湾二组模式,力争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宜居美丽乡村中为农民谋求更大福祉。

中共东海县张湾乡委员会

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第2篇

(一)加强宣传,使全村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是实施旧村改造的内在动因 旧村改造虽说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但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再加上农村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工作难度较大。因此,能不能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激发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使旧村改造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这是旧村改造能否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关键所在。望川村有360户,1171口人,全村土地总面积3147亩,其中耕地 1307亩。1984年开始,该村以地下煤炭资源为依托发展村办企业,1989年该村已拥有煤矿、铁厂、铸造厂等9个村办企业,全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905万元,人均存收入1000元。有了钱就要盖房子,这是中国农民的传统,望川村的百姓也一样。以前,望川村民无钱修房子,360户人居住在三个自然庄中,居住区占地面积185亩,自1978年以来,富裕起来的望川村人,纷纷建新房,截止1989年,全村共建新房1000间(眼),占地185亩。这样形成了三个问题:一是村庄土地浪费严重,村庄占地已占地370亩,而许多村民仍无房住,要彻底解决,村委估计至少还得占地300亩,这样一来望川村占地将达到670亩,而且将形成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二是耕地日趋减少,除了村民修房占地外,望川村办企业也要占地,企业要发展,就要上规模,上规模不占地不可能。加上国家、省、市县一些重点项目占地,人地矛盾必将进一步激化。三是村内建筑杂乱,以前的居民点没有改变,还是那样低、矮、破烂、污水横流,垃圾随处可见,排水排污都是问题,而新的建筑虽然新,但东一处,西一处,显得杂乱无章,公共设施无法配套,导致了望川村街道低洼不平,雨天水路不畅,因排水、走路造成了许多民事纠纷,村庄建设水平上不去,仍是“年年建新楼,岁岁无新貌”。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国土资源局积极为该村出谋划策,在参观该村时,与该村两委班子就望川旧村改造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我们的宣传下,望川村两委认识到了这一点,从1988年开始,两委干部统一了意见,决定进行旧村改造。为了帮助望川村进行旧村改造,我们首先建议该村走出去。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到外地旧村改造典型村取经,寻找旧村改造的感受和动力。二是通过座谈、恳谈来统一认识,消除村干部的畏难思想,齐心协力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担忧、害怕、抵触情绪,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征地、拆旧铺平道路,确保旧村改造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指导,注重规划和建设管理,是高质量完成旧村改造的前提和条件在旧村改造中,许多村庄由于不重视规划和建设管理,结果使村庄旧村改造半途而废,新村面貌依旧、质量不高。因此,旧村改造首先要因地制宜,制定一个功能齐全、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中心村及有条件的村庄要按照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进行规划,同时要强化建筑设计工作,对户型、主基色、建筑立面都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按设计施工。在我们的帮助下,由山西省城乡设计规划研究院的技术人员给望川村绘制了1990至XX年新村建设和产业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提出了十年奋斗目标。其中新村规划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91年建成两栋三层居民楼,安排居民48户;建成宽12米,长1000米的柏油新街;建成教学大楼和容积为500立方米的自来水塔。第二步,从1992年至1995年,建成居民楼8栋,安排居民200户的同时,建成综合办公大楼、商业大厦、酒家、幼儿园和煤气站。第三步从1996年到XX年,居民全部进入新村,并建成医院、文化宫、公园、力争全部完成园林式新村建设任务。望川村的旧村改造在当时引起了许多争议,但在今天看来,我们对望川旧村改造的超前规划是正确的。国土资源部长孙文盛在任山西省省长时,多次深入该村进行调研,对该村旧村改造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三)和谐发展,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是确保旧村改造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 1991年,望川村开始了旧村改造工程,首先的阻力来自传统观念。有相当部分的村民认为再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属于私有财产,加上一些风土习俗、家族势力等多分面因素的纠结,撤旧房很困难;第二是村民住房问题,谁先谁后住,新楼价款问题。为了使望川村旧村改造顺利进行,我们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坚持符合国家法律与政策的精神,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坚持群众路线,做到了旧村改造民主决策、科学规划。从而有力的促进望川村旧村改造了工作。我们在望川旧村改造中主要处理好了以下三个问题:

1、旧房拆除。望川村通过开会、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反复讲解和宣传“旧村改造”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动员,并拉上全村党员干部外出参观,使他们认识到了旧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主动撤除自己的房屋,腾出宅基地户用于建设新楼房。该村老党员郝世愧1987年刚盖起16间新房,但却首先不同表态,主动撤除自己的房屋。在党员干部作出表岁的同时,该村组织了旧村改造政治思想动员工作组,挨门逐户做思想工作,为该村的旧村

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改造资金的筹集。实施旧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益事业建设、旧房老宅基补偿等都需要一大笔资金。部分实施整体迁建的村庄更需要投入大量的启动资金。望川村旧村改造中,拆迁户房屋按当时房屋造价赔偿,新楼价款采用群众出小头,集体出大头的办法、并且每户免1.6万元。拿1991年新建的两栋楼来讲,两栋楼总投资150万元,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可安排居民48户,户均建筑面积106平方米,户均居住价款仅1.2万元,总价57.6万元,仅占总投资的零头。村集体收回的旧房有偿使用、投入部分土地征用款、村集体资金投入等方式解决旧村改造资金问题

3、新楼房的安排。从各地旧村改造来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新房的位置;二是通过竞投,谁出钱多谁先选择宅基地;三是按照旧房拆除(或腾空)的先后顺序,谁先拆除(或腾空)旧房谁先挑选。但是素~办法在望川村旧村改造工作中难以行通。望川村在旧村改造中,有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第一、二栋楼竣工时,群众都不愿意住;当群众看到新楼宽敞、明亮、水、暖、电、气配套设施齐全,又张着要住楼。在我们的帮助下,该村出台了分房制度:群众要住,优先群众,群众不住,优先党员,党员不住,干部带头住。几经反复,使全村群众都住进了楼房。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支持,是实施旧村改造的重要外部条件 旧村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较多。望川的旧村改造表明,要搞好旧村改造,除了望川村自身要有较好的内部条件外,还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土地指标、审批服务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在工作中,从方案制订到具体操作,我们都把握政策,加强指导,把政策用足,落实到实处。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各种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乡镇一级政府要把旧村改造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加强指导。望川村所属润城镇是我县的一个经济大镇,在望川村的旧村改造工作中,润城镇两委班子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我们的指导下积极推广望川旧村改造经验,有力的促进了该镇旧村改造工作的进展。今后的工作和建议近年来,我县的旧村改造工作虽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进展,但从整体而言,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从横向看,区域之间甚不平衡,部分乡镇进展缓慢。从纵向看,两头热中间冷。即上级政府十分重视,村民呼声十分强烈,但部分乡村干部和一些部门存在畏难情绪。究其根源:一是缺乏共识。即没有充分认识旧村改造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及其重要意义。二是畏难情绪作怪。在土地指标、建设资金、旧村改造中的矛盾纠纷这三大困难面前,部分干部或多或少产生畏难情绪。三是政策缺位。旧城改造工作目前尚处在探索性阶段,相关部门未出台一些配套政策,自上而下至今还没有明确规范的法律政策。

(一)合理配置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满足旧村改造用地需要 目前,我县农村旧村改造工作首先面临的一个制约因素就是土地指标问题。由于存在着城乡两元结构,以往在土地指标使用上,往往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不公平现象,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上级政府配给的土地指标与实际需求缺口更大,能用于旧村改造的则更少。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许多村庄没有或很少预留了建设用地,根本不能满足旧村改造的需要。从各地的实践看,当前解决土地指标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指标用于旧村改造;二是根据政策,通过土地整理获取折抵指标,或中心村通过宅基地复垦还耕置换建设用地指标。但上述办法都受到了配额、经济、地域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我们的国情、市情以及土地法律法规精神,用地紧张的局面将长期存在。我们认为,旧村改造用地问题,还是要从改革入手,制定相应政策,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1、政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满足旧村改造用地需要。旧村改造,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目前,许多地方都把农村宅基地整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目的就在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鼓励支持旧村改造,在用地指标等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2、开源与挖潜并重,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力度。从集约用地,减少人均占地面积入手,积极探索节流新思路、新办法。一是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扩大迁村并点试点工作。缩并农村居民点,扩大城镇、中心村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达到节约、保护耕地目的。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中心集镇推行多层公寓。在供地方式、购房面积上、购买价格上、房产处置上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既可以维护农民利益,同时也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三是建立城乡土地置换机制,允许农民在一户一宅原则下,原有农村宅基退耕后,按一定比例置换中心村或城镇建房用地。目前,农村居民为了经商、务工、子女读书,进城定居较多,城乡土地置换条件已日趋成熟。我们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并加上宣传力度,不能停留政策文件层面上。四是出台农村建房节地奖励政策,鼓励农民减低用地标准。目前,农村家庭人口趋少,而农居占地较大,空置现象较普遍,要在观念更新、政策鼓励二个方面加以引导,逐步消除农村建房中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第3篇

关键词: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做法,效益

1 中低产田改造的必要性

开远市位于云南东南的红河州中部, 地理位置在E103°4′至103°43′, N23°30′至23°59′之间。总面积1950km2, 其中山区占91.5%, 坝区占8.5%, 耕地面积1.48万hm2, 总人口31万 (2011年) 。由于市辖区内山区面积大, 且水资源从立体上分布不均匀, 很多山区农村因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率低下而导致农田产量低下甚至出现靠天栽的现象。若不对上述地区进行中低产田改造, 山区粮食无法增产, 人民群众收入无法增加, 生活水平就无法提高。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正是通过修建路、沟、水窖等一系列配套设施, 将中低产田改造成优质水稻种植基地, 继而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 达到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的目的。因此, 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 是值得实施的。

2 中低产田改造的主要做法

2.1 领导重视, 部门配合, 合力开发

开远市政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市长为小组组长, 水务、财政、农业、审计及所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低产田改造工作, 始终把中低产田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对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视察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 了解中低产田改造进展情况, 督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实施, 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沟通协作, 着力资源整合。项目所在区域的乡政府十分重视中低产田改造工作, 将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做到与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促进。全市上下齐心, 左右联动, 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为顺利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2 突出重点, 科学规划, 规模开发

在项目安排上, 市中低产田改造领导小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切实做到突出重点抓关键。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中低产田改造重点为扶持优质水稻种植产业发展。围绕发展优质稻产业, 选择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水资源缺乏, 但土地资源丰富、农民开发积极性高、开发潜力大、预期效益好的村组, 重点打造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坚持规模开发, 集中连片治理, 形成了规模为366.67hm2的优质稻基地。

2.3 筹措资金, 加大投入, 多元开发

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国家主导、地方配套、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原则, 积极筹措资金,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实现多元开发。

建好项目库, 择优选项, 竞争立项, 呈报上级农发部门,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为保证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取得预期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建设资金, 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建设需要。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农民筹资投劳, 严格按照“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 民主决策, 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 并纳入村民“一事一议”范畴, 实行专项管理。鼓励市内有能力的企业向项目区村委会捐赠农村建设资金, 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4 完善制度, 加强管理, 规范开发

项目领导小组从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强化管理, 全面提高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水平。

2.4.1 实行立项专家评审制

积极做好立项资料上报, 由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4.2 认真推行项目公示制

为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进行了拟立项项目公示, 招标公示, 中标公示, 竣工公示 (新建竣工标志碑) 。切实做好项目招标工作。委托具有招投标资质的招投标公司代理开展招标工作。坚持项目监理制度。选择有资质和具有较高信誉度的监理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同时发动项目区村民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使工程质量、进度及施工安全方面均保持在良好的受控状态。

2.4.3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认真执行项目财务、会计制度, 实行项目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 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确保专款专用。执行项目验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制度, 由市政府办公室、纪委, 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所在乡政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区农民群众代表等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组, 本着“验收从紧, 检查从严”的原则, 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验收。

2.4.4 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各资料, 分档保管资料, 并做好保密工作, 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创新项目管护制度。项目建成后, 明确工程管护责任人, 订立管护责任制度, 落实管护经费, 确保项目工程完好率在99%以上, 充分发挥项目的整体效益。

2.5 做好宣传工作

为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根据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通过报纸、电台、简报、政务公开等形式, 采用召开动员会、党员干部座谈会、张贴标语等手段, 广泛展开宣传工作, 推广施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让农村群众知晓自己在中低产田改造中的主人地位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认识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是关乎自己增收致富的事。同时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投入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中, 积极筹资投劳。

3 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效益

3.1 经济效益

项目先后投资743.18万元, 建成366.67hm2的优质稻种植基地。工程开挖填筑土石方5万多m3, 混凝土衬砌14594m3, 浆砌石3624m3, 安装涵管261m。改造项目区提水泵站1座, 完成安装供水节制闸1道, 项目区衬砌干、支、斗渠13354m, 修建4m宽泥结石田间机耕道10080m, 修建机动车便桥2座, 建设配套建筑物16座。改善灌溉面积266.67hm2,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0hm2, 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率达到0.71, 扩大良种种植面积266.67 hm2。项目区水稻年增产粮食27.85万kg, 其中优质稻23.2万kg, 年节水量36.4万m3, 项目区农民纯收入总额增加411.12万元, 受益人口达到1.37万, 有效促进了项目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2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 通过综合治理, 项目区的沟、路、涵、桥、闸得到配套和完善。机耕路的建设, 使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有利于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将促进项目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了项目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3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 项目区形成水相连、路相通、田成方、渠成网的现代农业体系, 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通过轮种提高复种指数, 实行合理轮作间种, 水旱轮作, 种植豆科作物, 减少或稳定化肥施用量, 土壤有机质含量增高, 促进农业生态恢复。

4 结语

开远市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虽然规模小, 投资少, 但因各级财政均为项目资金投入的主体, 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 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又因项目注重配套设施的实用性, 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极大欢迎。今年开远市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33.6万元, 配套新建干、支渠14条, 长5021.6m, 建设田间生产水窖50口, 安装节制闸1道等, 新建4m宽田间泥结石机耕道10条, 长3683.5m, 改良土壤126.67 hm2。计划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70hm2, 改善灌溉面积33.33hm2,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hm2, 扩大良种种植面积100hm2, 项目区由目前的中低产田改造为优质稻种植基地, 种植模式由原先的粗放式栽种改造为稻菜 (豆) 稻轮种模式。开远市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为契机, 实施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为下一步实施农田大棚改造技术及膜下喷滴灌、水肥一体施灌技术及农业产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旧村改造静悄悄 第4篇

年近70的崔广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祖祖辈辈都住在海淀区东北旺乡安宁庄村,直到2011年。

那年的11月26日,是崔广珍的儿子儿媳举行婚礼的日子。“我提前就把新房都准备好了,亲戚朋友也都请好了。但是我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强拆。”

4年来,崔广珍和六七十位原来安宁庄村的村民,不断奔走在法院、检察院、乡政府、区政府、建委、国土资源局……不为别的,就为讨个说法。“2004年国发28号文件明令禁止宅基地上建商品房,我就想问问,他们凭什么来拆我们?”

崔广珍不知道的是,200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地第1号文件,已经同意了海淀区人民政府征用东北旺乡安宁庄村农村集体所有“工矿用地14.618公顷”、“交通用地3.0763公顷”,共计17.6943公顷,进行旧村改造,同时建设“居易园住宅小区A区和B区”。

而在此之前,北京市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与安宁庄村委会签订了旧村改造征地协议书,并取得了原海淀区计划委员会、原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建委的批文。

2003年6月9日,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该批准书显示:该建设用地的批准用地面积“14.6185公顷”,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有偿”,有效期至“2005年6月”。

然而,崔广珍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来那两年曾经进行过所谓的“旧村改造”。“直到2006年,村委会才来动员大家伙拆迁。给多少钱搬走的都有,最开始说4000元一平方米,到后来5000、6000、7000、8000一直到9000都有。”

可崔广珍就是不肯搬。她坚决认为脚底下这块祖祖辈辈生活过、留下来的宅基地,就是农民的地、是集体的地。“开发商拿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可我们是城市吗?”她一遍又一遍地问《经济》记者。

记者查询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的土地出让结果发现:早在2004年5月1日,海淀区东北旺乡安宁庄居易园住宅小区A区117844.4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就已经被出让给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规划用途为住宅、配套和地下车库。土地出让价格未写明。

而崔广珍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获得了一份土地出让合同,其中明确:该宗土地的出让方式是“协议”,出让价格为“82976710元”。直到此时,崔广珍仍然稀里糊涂:村集体的地,怎么就不声不响地变成了国家的地?又怎么就被出让给了开发商?

由于坚持不肯搬家,崔广珍和老伴被开发商安置到了在原安宁庄村的土地上建起来的上林溪小区“周转房”里,除了水电费以外,每个月还需要交300多元的物业费。

“我真不是想当‘钉子户’。”崔广珍说。“我们家原来是4间大北房,一共200平方米。外边盖点小房子租出去,一个月也能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可是现在,一个月只有1400块钱的养老金,别的一分都没有,这房子我真的住不起。”

不愿意搬家的不止崔广珍。

据媒体公开报道:

2014年8月8日凌晨,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家,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而入。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二人在墓地被困4小时,回家时,房屋已成废墟。

2014年5月20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夏县裴介镇裴介村因征地引发暴力冲突:60多名村民在冲突中受伤,其中10多名村民伤势较重。

2014年3月21日凌晨1点30分左右,青岛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的农田里发生一起惨案。据村民介绍,平度杜家疃村被违法征地,村民被迫自己组织24小时看住自己的地。4名负责值守看地的村民被堵在帐篷里,帐篷四周被浇上了汽油点燃。一名63岁的村民被当场烧死,其他3名村民不同程度烧伤。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该给予被征收人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在内的3方面补偿。至于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则需按双方订立的补偿协议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问题,至今没有出台专门的补偿办法,只能参考《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其过低的补偿额度,每每遭人诟病。

“新世纪以来,过低的征地拆迁补偿,已经造成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城乡矛盾、干群矛盾,很多由此引发。”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孔祥智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高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政府来说,通过行政手段把土地征收过来,做了几通一平以后,再倒手卖给企业。几十万、几百万元就有了,给农民可能只有几万元。但是对于农民来说,你拿我的东西,翻了好几十倍,凭什么?”

辽宁省某地级市房地产开发商石先生也向《经济》记者透露,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时,老百姓个人补偿一块,村集体里补偿一块。“两块加在一起,一亩地差不多12万元。但是我们拿地一般是一亩地160万元,剩下的140多万就都归地方财政了。”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 第5篇

(一)坚持科学编制规划

本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的原则,制订了科学详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规划围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要求,突出了晋城市的文化特色和生态优势这一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彰显晋城市绿色公园城市特色。

(二)坚持依法、和谐拆迁安置

按照“稳妥拆迁、有序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提出拆迁安置工作要做到“统一指挥、依法拆迁、严格标准、加快进度”。对协议签订、资金补偿、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操作,坚持透明公开,力求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得人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置举报电话、村民咨询和上访接待站,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拆迁中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化解矛盾,确保拆迁工作和谐、顺利进行。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抽调1名县级干部参与城中村改造小组,分包项目,分工负责。二是明确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的复核、审批、考核、督导等;明确各乡镇主要领导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改造方案的申报、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三是完善制度。坚持每天召开指挥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建立改造方

案联合会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造工作“不断档”、“不夹生”,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机制保障。

(四)提高群众和开发企业双方积极性

利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从兑换面积的单价、居住房屋的性质、周边环境的改善、经济收入的增加等方面,帮村民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经济账和“环境改善帐”,算“大帐”、算“长远帐”,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拆迁为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利益,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开发企业,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优惠政策,保障其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五)强化协调服务和加强监督

首先,村班子战斗力要强,遇到问题和矛盾不推诿。其次,政府的职责是把好“程序关”、“审批关”。第三,加强协调。这项工作政策性特别强,涉及到发改、财政、城建、环保等部门,需要大力协调。第四,加强监督。事关群众切身经济利益,事关集体财产资金,特别需要加强监督。城中村改造中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改造,督促阳光操作,设立举报热线,这些警示性工作做在前面,老百姓就放心了。

2、城中村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虽然工作中一直坚持“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开发商满意”的原则,尽可能地考虑和维护了群众利益,但部分群众对补偿标准的期望值过高。

二是在城中村改造中,我市鼓励建设高层住宅,但农民受长期的生活习惯影响,大部分农民更希望建设4—5层的房屋,发展高层住宅有一定的难度。

三是拆迁难度大,拆迁问题始终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在城中村“一村一策”改造推进过程中,拆迁补偿存在从1:1到1:1.5的不均等现象。如,有两个社区虽仅一墙之隔,拆迁补偿却分别为1:1.3和 1:1.5,导致前者拆迁工作非常困难。

四是平衡有难度,一是用地指标不够用。二是晋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行人均用地指标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标准,这一指标已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只能规划设计高层住宅回迁楼,实施城中村改造,必将增加投资成本。

3、城中村改造前景展望

1、环境的改变:城中村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居住与商业办公兼容,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达到有关要求。

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

3、房产价值的改变:村民住宅转变和商品房一样功能齐全。这些房产可以进行租赁或自住,提高经济收入。

4、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城中村改变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个人收入将大大提高。

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村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村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第6篇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探索建设“集中安置区”棚改安置模式

近日获悉,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拿出一定规模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

一、2020年前完成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研究制订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努力把棚改工作作为疏解人口的重要手段,破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

二、探索“集中安置区”模式

北京市还将研究难以实现资金平衡项目的实施路径。针对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棚改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研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亏损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原则和办法。同时,研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承担这类项目的相应政策措施。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北京市政府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拿出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

此外,还将对接在京央企棚改工作政策。建立北京市与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就央企棚户区改造的立项审批、规划指标、剩余房源使用、属地政府配合支持等问题形成统一政策意见,明确计划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已搬迁居民4.3万户

北京市重大项目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底本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北京市先后实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和丰台南、通州老城区等城市棚户区和京煤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建设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有效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

2015年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已经出现了适度调整,在降低土地供应总量、保持基础设施用地供应规模和比例,减少工业用地供应、保持保障房供应比例不变后,2016年的土地供应将呈现中心城区供地量继续减少、土地集中供应向远郊区转移、保障房的土地供应占比将适度减少等特点。

重庆市:五举措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重庆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由市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报送重庆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申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处于城市规划区外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给予支持。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上报项目申请资料,争取中央投资补助。中央在渝企业应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及所属企业集团的资金补助,市经济信息委要积极协助申请申报。

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以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改造量给予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补助资金。由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按照实际情况下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集团及市级主管部门以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改造量给予所属企业补助资金。由市国资委负责督促企业集团落实拨付。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对企业当期利润等指标影响较大的,主管部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要予以合理考虑。

(二)落实税费减免

规费减免。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全额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同时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项目应按照“以建为主”的原则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配套建设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主城区国有企业棚户区项目拆迁及修缮加固完成后,由市城乡建委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民防办、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对改造房屋数量及新建项目情况进行审查;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城乡建委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负责兑现支持政策。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指定责任部门,明确相应的税费减免流程,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

税收政策。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过程中,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由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主要包括: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实施、经营单位免征与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单位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因房屋被征收,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房,以购房款抵减拆迁补偿款后差额计征契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补缴产权价差部分计征契税,对所承受房屋符合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条件的,可按规定适用1%或者1.5%的契税优惠税率。

(三)加强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各有关国有企业要加强同国家政策性银行合作,争取在安排年度专项贷款额度时,依据目标任务,对改造任务重、改造难度大的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单列额度、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或企业作为借款人,向国家政策性银行申请棚户区专项贷款。

支持市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鼓励企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债贷组合”,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国有企业及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发行。

(四)做好搬迁补偿

妥善做好搬迁补偿工作。企业自主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应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并征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意见后拟定改造实施方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应积极探索群众自主搬迁模式;符合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条件的,可依法采用征收方式推进。

鼓励货币化安置。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执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强化土地利用及规划保障

国土房管部门要将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改造项目及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优先安排。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审批、应保尽保。纳入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安置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可采取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方式办理划拨地转出让地手续。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地块按现行控规依法供地,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中就地配建安置住房的,将配建的安置住房相关控制要求(户型、套数、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分摊办法、回购价格及建设期限等)纳入土地出让公告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纳入城镇规划区统一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容积率,涉及规划指标调整和用地性质调整按规定程序报批,规划部门予以支持。对具备独立开发条件,且用地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片区(含独立工矿棚户区)应统一规划,避免零星开发,提升实施品质;对用地规模较小的地块,在规划上要与周边风貌协调,注重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天津市:2016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5万套

为有效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2016年天津市下大力量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5万套(户),使中低收入家庭彻底告别低矮简陋的“小平房”,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

为了让还迁居民住得更放心、更舒心,天津市还迁安置房全部采用高标准工艺施工建设,将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北仓镇工农新村项目负责表示,小区内所有建筑都将严格执行“四步节能”的绿色能效标准。“楼体的保温隔热效果更好,户型大多采用明厨明卫的设计,提高了对太阳能的利用率。给居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住这样的房子冬暖夏凉。”此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小区地下车库为双层机械车库设计,车库夹层内还设有自行车停车库。

2016年,天津市将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采取“租、售、补”相结合的方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及时协调,各区县落实工作责任,在用好国开行453亿元统贷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加快安置房开工建设进度,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对已经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而尚未开工的项目,各区县政府已逐项目落实牵头部门,倒排工期,按月制定工作计划,抓紧推进地上物征拆以及规划、立项、用地、建设手续办理等相关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指标,使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广东省:五项举措助力2016棚改工作

3月21日,广东省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棚改工作。省委常委徐少华强调,棚户区改造是惠当前、利长远的重大民生工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确保完成棚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国家下达广东省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7.85万套,基本建成5.25万套。这项任务已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当前要抓紧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千方百计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快制订具体实施意见,积极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等方式。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地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公开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构建多元化棚改推进体系。

四是建立完善约谈问责机制,加强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认真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

五是提前谋划和储备棚改项目。建立完善棚改项目库,提前储备、滚动实施,组织编制好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重点做好2017年棚改项目筛选和前期准备工作。

厦门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日前获悉,2016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医、食、住、行、环境、保障六方面,共有12项26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厦门市建设局表示,老旧住宅小区治理主要包括建筑修缮、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等内容,分三类组织实施:一是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主要包括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楼道修缮、防盗门等7项;二是市政设施,主要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雨污管网、道路等10项;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统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旧村改造做法经验(精选6篇)旧村改造做法经验 第1篇宅基地集约统一开发农民零支出入住新居——东海县张湾乡农民新居建设新模式近年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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